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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醫療事故的措施范文1
關鍵詞: 法經濟學/醫療事故/責任分配/風險分散
內容提要: 用經濟學的方法分析現行醫療事故責任分配原則可以發現:通過加重院方的責任并不能有效防范醫療事故的發生,反而甚至可能危及患者的權益。醫療事故責任的合理分配應該在醫院和患者之間,將醫療事故責任確定在社會總成本最小化的有效點上,同時將醫療風險予以分散,并輔之建立醫療責任保險的新形式與新機構、建立公共衛生的政府訴訟制度。
一、經濟分析在法律領域的運用
二、現行醫療事故責任分配原則
“'目的'是全部法律的創造者。每條法律規則的產生都源于一種目的,即一種事實上的動機。”[4]由此,我們評價現有關于醫療責任分配原則優劣的標準,也應當是其實施的社會效果是否符合其制定的目的。顯然,我們的醫療事故處理的法律法規,其根本目的就在于盡量減少醫療事故的發生、更好地保護患者的權利。那么,我國目前的醫療事故處理機制是否滿足了這一需要?目前所實行的醫療事故處理的方案,其主要依據在于2002年4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和同年9月1日起施行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在這兩部法規中,對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醫療事故的內涵、醫療事故鑒定及賠償制度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規定,對醫院一方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其中,《規定》第4條即眾人所熟知的醫療事故責任認定中的“舉證責任倒置”。
通過對醫院一方責任的加重,尤其是通過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定,實際上是在醫療事故責任認定中對醫院采取了過錯推定原則。使患者一方在舉證上處于有利的地位。這一規定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醫患雙方的力量對比(當然在某些情況下雙方的力量對比也并不懸殊,甚至有時患者還可能處于優勢地位)。那么,這種醫療責任的舉證分配原則是否能夠達到立法者預期的社會效果?下文的論述得出了與立法初衷相反的結論:
首先,醫院方可能會因為過度的擔心而采取保守治療的方式。醫療本身的性質決定了其必然帶有一定的風險性,況且現實中的疾病狀況是復雜多樣的,它不會和醫學教科書的內容嚴格保持一致,尤其是在某些危急情況下,或者是出現了臨床上少見甚至從未出現過的狀況,這時候就需要醫務人員在一定程度上打破醫療技術常規,大膽采用新的或臨床試驗性的搶救措施。這些措施毫無疑問伴隨著更大的風險,但是如果不予以實施就可能誤過治療的最佳時機。但是如果對醫院的責任規定過于嚴格,就有可能導致醫務人員在對病人施行治療時存在巨大的心理壓力,甚至于為了回避醫療風險而拖延對病人的搶救,或者采用最為安全保險但實際效果不佳的保守治療方法。
其次,醫院方為了避免風險還可能采取過度預防措施。由于患者的體質不同,因而相對的也要采取不同的治療方式,對有些患者可能不能適用特定的藥物或治療,所以在進行某些治療前必須要對患者進行一定的身體檢查,這就像我們在注射青霉素之前需要“皮試”一樣。但在大多數情況下,可能并不需要進行檢查,或者只需要進行簡單的常規檢查就可以了。但在嚴格的責任原則下,醫院為了躲避風險,很可能會要求患者做出不必要的諸項檢查,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在治療過程中出現突況,或者借以逃避將來可能出現的治療糾紛或訴訟。這就必然會大幅度增加治療成本,加重患者的負擔。
最后,作為一種自然科學的醫學,有其自身的獨特性。醫療活動是具有探索性和科學性的工作,盡管隨著醫學的進步,過去許多被認為是不治之癥的疾病,例如肺結核,都已經得以克服,但是醫學并非無所不能,如果期望所有疾病都可以預防和治療仍然是不現實的。[5]人的疾病仍然需要我們不斷地研究探索,在這期間可能還會有新的疾病產生出來,非典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而且即使運用已經非常成熟的醫療技術也可能會出現料想不到的變化,諸如產生無法預料的藥物副作用或者并發癥等,這也是自然科學自身的性質所決定的,是其必須面對的風險。[6]而且醫療風險的產生是復雜的,對某些病癥,以目前的醫學水平可能仍然無法給出確切的答案,這時如果要求醫院對自己的行為提供確定的證據,恐怕會面臨著極大的困難。也許有人認為,這是醫院從事醫療工作所必須承擔的風險,否則,難道這種風險要由患者承擔嗎?但是我們應該看到,醫療事故作為一種社會風險,如果單純地把它推給患者承擔并不合理的話,那么一味地加重醫院責任,由其來承擔風險,同樣也是不公平的。不但如此,正如上文所分析,在一定意義上,這不但不會保護患者利益,反而會不利于患者。
針對上述困境,尋找出較為合理的醫療責任與風險承擔方式和最大限度分散風險的途徑,正是本文下面所要著力解決的問題。
三、醫療事故責任分配的法經濟學分析
首先要解決的一個問題是:醫療風險是否是可以消除的?如果可以消除,我們就應該致力于如何消除醫療風險;否則,就應該公平的分配風險。
醫療事故責任作為一種侵權責任,正像科斯所分析的:“人們一般將該問題視為甲給乙造成損害,因而所要決定的是:如何制止甲?但這是錯誤的。我們正在分析的問題具有相互性,即避免對乙的損害將會使甲遭受損害。真正的問題在于,是允許甲損害乙,還是允許乙損害甲?關鍵在于避免較嚴重的損害。”[8]對于醫療事故,人們一般把它看作醫院一方給患者一方造成了損害,所以要解決的關鍵就是如何防止醫院造成侵害。但這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因為我們可以看到,這個問題具有雙向性:如果只注重避免對患者的損害,就將會加重醫院的責任,使其遭受損害,所以在醫院和患者之間必須作出選擇。醫、患就像是天平的兩端,責任的砝碼撥向哪一邊,在風險發生時,那一方就要全部承擔或者較多地承擔損害。那么,究竟應該如何確定這個責任“有效點”的合適位置?
從經濟學上的視角看,侵權責任體系的目標就是要使事故造成的損害和預防成本這兩者之和實現最小化,而對于這一成本的變化趨勢,則可以用一個圖表來表示。正如下圖所示,假設橫軸x代表在醫療中的預防水平,豎軸y代表醫療事故所造成的損害,在簡單化的理想模型中,假設社會上只存在預防成本和事故損害成本兩種成本。那么醫療事故發生的概率A將會隨著預防水平(x)的提高而降低,但是為了減少醫療事故所付出的預防成本B則會隨著預防水平的提高而上升。所以,當預防成本和事故損害成本兩者相加時,就得出醫療事故問題的總的社會成本曲線(A+B)。
這樣,最后得到的曲線A+B就是一條開口向上的拋物線,在這條拋物線上存在一個最低點x',也就是社會總成本最小的預防水平,而這也是我們要在醫療事故責任中尋找的有效點。在確定了預防水平的有效點之后,需要分析在醫療中的預防動力問題。我們知道,醫療過程是一個互動的過程,與之相應,對醫療事故的預防也是一種雙邊預防,即醫院和患者都應當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如果只有一方采取,那就很難防止事故的發生。在治療期間,一方面,醫院必須要認真負責,以謹慎的態度,選擇適當的治療方式;對應的,患者也有協助、說明、告知等義務,如向院方醫生誠實告知自身的病狀、病史以及自己的特殊體質,遵照醫囑進行服藥和休養等。其中任何一方的疏于預防,都可能會導致事故發生律的上升,進而增加事故損害的成本。從這種互動的關系出發,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在醫療事故的責任認定中,如果趨向于加重醫院一方的責任,則會促使醫院采取較高的預防水平,而相應的,患者就會采取較低的預防水平,并且醫院方的責任越嚴格,患者方就會越疏于防范;相反,如果趨向于減輕醫院一方的責任,就會促使患者提高防范水平,而醫院就將疏于防范。那么假設兩種極端的情形,一是醫療事故發生后,醫院一方承擔全部責任;二是醫院完全不承擔責任,就會出現下面的列表中的情況。
醫 院 患 者
醫院承擔全部責任 嚴格預防水平 不預防
醫院完全不承擔責任 不預防 嚴格預防水平
而根據上文的分析,這兩種效果無疑都不是我們追求的。極端嚴格的預防水平將會導致預防成本的急劇增加,而另一方的不預防又會使醫療事故易于發生,增大事故損害的成本,因此單純追加一方的責任并不是減少醫療事故問題社會總成本的有效方式。在一定的限度內,加重責任可能會降低社會的成本,但是如果責任的加重超過了適當的界限,則會導致社會成本的不降反增。當加重醫院的責任時,在一定的限度內可能會達到醫療事故的減少,社會成本的節約,但是一旦越過了臨界點,責任原則的副作用就會顯現出來,而且會隨著責任嚴格程度的提高而越來越明顯,所以溢出臨界點之后的范圍就是責任原則的禁止區域。[9]由此看來,醫療事故問題并不能夠通過單方加重院方責任來解決,而且一旦進入責任禁區,其后果恰恰將適得其反。由此可見,在如何分配醫療事故的責任風險這個問題上,我們既不能一概而論地主張由醫院一方包攬風險,也不能不負責任地將風險推卸到患者一方,最關鍵的問題,在于如何確定在醫院和患者之間公平地分配風險的責任點,從而實現整個社會成本的最小化。
在實踐中,究竟應該如何確定這個風險劃分的責任點,本身是一個很困難的問題。從一定意義上講,這個責任點雖然在理論上是確定的,因為經過數學、統計學與經濟學的換算,我們總可以得出一個實現社會成本最小化的點;但是在實踐中,這個責任點卻往往是不確定的,因為在現實中,一切社會資源與成本都處于不斷流變中,所以我們很難找到一個固定的參數進行換算。但這并不意味著分配風險的責任點毫無意義,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指導風險分配機制的規劃思路。根據這一思想,醫療事故的責任劃分不可以是一個非此即彼的、簡單的二元劃分過程,這種一刀切的規劃方式并不能有效地改善醫療事故的責任狀況,責任成本的界定是更加復雜的問題,需要考量到醫院和患者雙方的具體狀況。同時,雖然醫療事故的責任點本身并不是完全固定的,但這不是說它是不能操作的,通過廣泛的社會調查、數據統計和經濟學分析,可以得出一個大致的責任點范圍,在這樣一個范圍內,允許具體的責任點有一定的上線浮動幅度,從而保證其相對的靈活性,以適應社會的變化。同時,根據責任點劃分的原則,有一些硬性的責任承擔是醫患雙方所不能推卸和避免的,例如,院方應該保證患者的知情權,確保患者明白在治療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醫院也必須保證提供具備相應資格的醫師、以及確保在治療過程中認真負責等,這是院方的義務;而對于患者來說,則應該如實地向醫生陳述病情、積極配合醫院的治療等。但是,也正是因為責任點確定的困難,以及單純依靠風險責任的劃分并不能最大程度地化解風險,因此還需要更進一步的措施,這就是通過下方中的其它機制來分散醫療事故的責任風險。
四、醫療事故責任風險的分散機制
上文的預設只是在醫院和患者雙方間分配醫療事故的風險。在這兩方主體中,醫療風險要么由醫院承擔,要么由患者承擔,要么由雙方分擔,只涉及到如何分配風險,而不存在化解風險的問題。但社會并不像假設的模型這么簡單,實際上,在這一關系中還會有其他主體的參與,而且參與主體越分散、數量越多,其承擔風險的能力就越強。[10]所以由分散的社會主體來承擔醫療事故的部分風險,其效果無疑將優于僅在醫患雙方間分配。因此,如何分散醫療事故的風險成為解決問題的關鍵。本文主張建構以下制度化解這一問題。
第一、建立醫療責任保險的新形式與新機構。在我國, 醫療執業面臨的風險是醫療責任導致的索賠風險, 同時衍生出醫療糾紛處理風險, 歸根結底還是醫療過失責任的索賠風險。由于這些風險的存在, 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醫療發展, 不能適應公眾對于醫療服務質量和醫療安全的要求, 這除了完善立法, 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外, 通過醫療責任保險轉移醫療執業風險, 是現代醫療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也符合國際醫療風險管理的通用方法。因此選擇一種符合我國實情的醫療責任保險形式, 推行醫療責任保險十分必要。
首先,設立醫療責任保險信托公司。一方面,該機構的設立在法律制度層面具有可行性。所謂信托, 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 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 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 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 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通常委托人(醫療機構或者醫師)通過信托合同委托某一機構, 按照委托目的以及約定的程序對醫療過失行為進行賠償。根據我國信托法規定,對醫療衛生事業而設立的信托屬于公益信托,受國家的鼓勵??梢?,醫療責任保險信托,從法律層面和具備可行性。另一方面,在現實角度,該機構的設立也具有可操作性。根據信托法的規定,公益信托的設立和受托人的確定, 應當經有關公益事業的管理機構批準。公益信托的信托財產及其收益, 不得用于非公益目的。并且公益信托應當設置信托監察人, 公益事業管理機構應當檢查受托人處理公益信托事務的情況及財產狀況。受托人應當至少每年一次做出信托事務處理情況及財產狀況報告, 經信托監察人認可后, 報公益事業管理機構核準, 并由受托人予以公告。
再次,推行強制醫療責任保險。由公權力強制推行的醫療責任保險制度,旨在對受害者的補償, 預防如果責任保險的保障額度不足, 受害者可能仍得不到足額賠償時的救濟。在公權力介入醫療責任保險時,應考慮大、中、小醫院和個體行醫者面臨的醫療風險。作為強制式的保險, 應明確規定最低保險限額, 而且保單不設免賠額, 以防投保人通過投保低額保險來規避其投保責任, 損害受害患者的利益; 強制保險僅在對患者提供最基本的保護, 并非提供完全充分的保障。它要求保險人接受任何合法行醫者的風險, 由政府進行必要的費率干預, 以降低保險人承保權限和風險選擇能力。
第二、建立公共衛生的政府訴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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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3]錢弘道:《經濟分析法學》,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18頁。
[4]耶林。法律,作為目的的手段,博登海默:《法理學——法哲學及其方法》鄧正來。 北京,華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04頁。
[5]曾二秀:《侵權法制度選擇的理論、方法與規則 –歐美侵權沖突法比較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79頁。
[6] 孫厚純:《完善醫療事故賠償的設想》載《南京醫科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1)。
[7]趙新河:《簡論醫療事故的司法鑒定制度》載《法律與醫學雜志》,2000(3)。
[9]張乃根:《法經濟學——法經濟學視野里的法律現象》, 北京: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3年版,第39-40頁。。
預防醫療事故的措施范文2
為應對新一輪危機和防止危機再度發生,美國決策者正在積極推行醫療、法律和保險等法律制度改革,特別是加強醫療事故預防工作,修改侵權法律和訴訟規則,改善醫療保險政策,建立無過錯責任醫療賠償制度,探索代替性醫療事故解決機制,以提高醫療事故處理的速度和效率。
有趣的是,美國醫療事故法律制度改革所追求的一些目標正巧是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而這些法律規定卻是國人呼吁改革的“問題”。
「關鍵詞醫療事故危機,醫療保險改革,侵權法改革,醫療訴訟,代替性醫療事故解決機制,醫療調解,醫療仲裁,嚴格責任,無過錯賠償制度
與我國不同,美國沒有獨立的醫療事故法律制度,處理醫療事故的法律依據主要是“侵權法”理論、判例和散見于公法和私法中的法律規定。
由于美國法律是一個由判例法和制定法混合構成的相對分散的體系,聯邦與各州法律不盡相同,而醫療事故糾紛又涉及醫療、法律和保險多個行業,因此美國醫療事故法律制度難免存在著不協調、不一致甚至是矛盾的情形。
一,美國醫療事故危機及其成因
在美國,解決醫療事故問題的傳統方式是醫療訴訟,如果醫方敗訴,保險公司則在保險范圍內負責向患方賠付醫療損害賠償,所以醫療事故不只是法律問題,同時也是醫療體制和保險制度問題,三者之間能否協調一致決定著解決醫療事故的成敗。
(一)醫療事故危機回顧
上世紀70年代中期,美國醫療事故案件激增,醫療責任保險公司為此賠付了巨額醫療損害賠償,無法維持正常業務運作。各州保險公司被迫提高醫療責任保險費率,提高幅度根據醫療專業的不同從15%到30%不等。結果一些從事高風險醫療活動的醫療機構和執業醫師如創傷外科、產科等,因付不起高額保險費而停業或改行,醫療服務市場遭到巨大沖擊,患者就醫受到了嚴重影響。這就是美國歷史上第一次醫療事故危機。
到了80年代,幾乎出于同樣的原因,保險公司再度陷入入不敷出的困境,紛紛提高保險費率以減少營業損失,但美國保險監督委員會明令禁止保險公司提高保險費,迫于財務壓力醫療責任保險公司不得不陸續退出市場,結果導致保險服務嚴重不足,直接影響到醫療服務行業。美國經歷了第二次危機。
2000年后,醫療責任保險公司依然難以擺脫經濟困境,平均每收入1美元的保險費就要賠付1.29美元的醫療責任賠償,主要醫療責任保險公司因此改弦易轍。保險費過高和保險服務不足的問題同時存在,醫療機構和執業醫師不僅面臨著付不起保險費的問題,而且想要獲得醫療保險服務也越來越困難。2005年,美國醫學協會分析報告指出,12州已經陷于醫療事故危機之中,另外30州也初露端倪,其余各州因保險費較低尚未發生危機。美國正在經歷第三次危機。
(二)醫療事故危機成因分析
從表象看,三次危機的發生都是因為醫療責任保險公司大幅提高保險費率和退出服務市場所致;然而深入分析可知,美國醫療事故危機實際是其不合理的醫療體制、法律制度、司法慣例和保險政策之間相互作用的結果。
1,產生危機的醫學原因
(1)自上世紀70年代以來,醫藥技術空前發展,新藥物新療法給患者帶來利益的同時,也附帶較大醫療風險,醫療事故不降反增。
(2)醫學知識具有高度專業性和未知性?;颊叱R詾獒t師應該掌握自己的病情,能做出及時、準確的診斷和治療,其實不然,醫患雙方認識不一致必然導致糾紛產生。
(3)社會經濟發展和人類壽命普遍延長要求更完善的醫療服務,而醫療服務需求的增加給醫療行業造成更大的壓力,醫療過錯的絕對值隨之升高。
(4)醫療過錯發生后,醫療機構和執業醫師因害怕被起訴,不愿承認或故意掩蓋其醫療過錯,醫患關系日益惡化。
2,產生危機的經濟原因
(1)醫療事故增多,保險公司的賠付加大,同時由于國家整體經濟不景氣,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減少,無法沖抵醫療保險的資金缺口,只能被迫提高保險費收攏資金。
(2)醫療保險費率的升降,主要根據國家經濟形勢的好壞而定,而不是依據醫師的事故記錄區別對待,保險費率的不確定性加大。
(3)醫療事故案件的發生、訴訟、判決和賠償支付往往不能與保險期間同步,保險公司確定保險費率時缺乏精確參照數據,比較困難。
(4)醫療保險屬于典型商業行為,保險費率的確定因醫療專業的風險分級而不同。某些州的醫療市場規模較小,缺乏大量的投保人分擔風險,保險費率自然很高。
3,產生危機的法律原因
(1)美國法律規定和司法環境有益于患者提起醫療事故法律訴訟,而沒有醫療背景的陪審團更容易支持患者巨額訴訟請求。
(2)醫療律師通??梢缘玫交颊邉僭V賠償額的30%到50%作為風險費,因此更愿意幫助患者提起醫療訴訟。
(3)美國的訴訟程序需要花費大量人力、物力用于認定“醫療過錯”,約占訴訟費用的60%,導致訴訟效率不高,很多醫療事故不能及時解決。
(4)醫療訴訟充滿變數、不可預測,同樣性質的案件在不同法院和陪審團面前,判決可能大相徑庭。輕傷多判或重傷少判的情況屢見不鮮。
(5)美國法律對醫療訴訟的限制很少,患者非常容易起訴他們的醫師,但統計表明僅有3%到30%的患者的訴訟是有事實和法律根據的。
二,醫療事故法律制度改革
醫療事故在美國是一個涉及多個社會層面的復雜問題,需要有一套廣泛系統的解決方案,不但要改革侵權法律,還要改革醫療體制和保險制度。
(一)第一次危機后的改革措施
早在70年代第一次危機時,為了解決危機帶來的社會問題,彌補醫療責任保險的缺位或不足,美國各州相繼出臺了多項綜合改革措施,特別是侵權法律的改革,但最終都不成功。
預防醫療事故的措施范文3
一、加強領導,落實醫療管理制度
各醫院要建立健全醫療質量和安全管理組織,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責任人,院長或分管領導、醫療服務質量監控部門人員是主要負責人,要制定好防范、處理醫療事故的預案,并組織全院醫務人員學習,使之熟練掌握醫療事故或糾紛處理的流程。要建立醫療安全定期討論制度,專題研究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工作,及時分析、掌握醫療安全動態,制定措施,解決問題。
各醫院要嚴格遵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執業醫師法》、《護士條例》、《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處方管理辦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市衛生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會診管理的通知》、《江蘇省醫院手術分級管理規范(試行)》等各項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開展“以病人為中心,以提高醫療服務質量為主題”的醫院管理年活動,切實加強醫院基礎管理,突出抓好各項核心醫療工作制度的落實,突出抓好各項診療規范的落實,突出抓好人員崗位職責的落實。
二、強化培訓學習,提高醫務人員業務素質
醫務人員是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工作的主體,各醫院要加強對全體醫務人員進行衛生法律、法規、規章、診療護理規范和常規,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教育等方面的經常性培訓和教育,對重點科室的人員要重點加強培訓。各醫院要注重人才隊伍的培養和建設,強化三基三嚴培訓,營造進修、短期培訓、繼續教育和人才成長的良好環境,進一步改善和優化人才隊伍的知識能力和梯次結構,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實現人才團隊的優化組合,要重視??铺厣ㄔO,注重醫療技術創新,根據疾病譜和醫療服務要求的變化,不斷引進和開展新的診療方法,每個崗位上的醫務人員都要恪守職責,加強自我防護,在醫療行為的每一個過程中,充分體現一切為病人服務的宗旨,努力做到既提高醫療水平,又達到防范醫療事故和糾紛發生,確保醫療安全的目的。
三、嚴格醫療質量監管,規范醫療活動
各醫院要把質量管理擺在各項醫療工作的首位,加強基礎質量、環節質量和終末質量管理,建立和完善監督評價和持續改進機制,落實安全措施,加強對醫療質量的全程管理,實施動態監控,尤其要加強對關鍵部門、關鍵人員、關鍵病人、關鍵環節、關鍵時間等的監督管理。一是放在重點病人,即急危重癥和疑難病例的診斷和治療,重視會診和轉診工作,超出本醫療機構救治能力的患者要及時轉診;二是放在重點科室,如外科、婦產科、急診科、手術室、兒科等要重點管理;三是放在重點時刻,如夜班、休息日、交接班之際,要配足力量,以應付突發事件,嚴格交接班制度,以免出現脫空斷檔;四是放在重要環節,要注重工作流程過程中的質量監督,及時糾正和處理未經批準擅自開展超范圍手術、醫務人員跨執業范圍執業、醫院任用非衛技人員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執行規章制度、技術操作規范、常規和標準,保證醫療工作的規范順利進行,要規范接診流程,杜絕通過人情關系違反程序接診、收治病人。
四、切實改善醫療服務,增進醫患溝通
各醫院要按照我局轉發的《省衛生廳關于在全省醫院開展“全面改善醫療服務專項活動”的通知》(皋衛發[20*]148號)的要求,堅持把“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貫穿于醫療服務的每個環節,落實于每一次工作,通過落實診療責任制、改進服務流程、開展延伸服務、加強醫患溝通、落實整體護理、加強會診服務、縮短病人住院日、改善服務態度、嚴格控制費用、建立信息反饋和服務服務持續改進機制等措施,為病人提供及時、方便、溫馨、細心、愛心、耐心和人性化的醫療服務。促進醫院的形象明顯提升,社會和百姓對醫療服務的滿意度明顯提高。
各醫院要高度重視事前醫患溝通機制的建立健全和落實,將醫患溝通的各項措施貫穿病人就醫的全過程。要研究制定各個醫療環節醫患溝通的規范,采取多種方式加強與病人及家屬的交流,要建立醫患溝通辦公室,注意溝通內容的層次性,根據病人病情的輕重、復雜程度以及預后的不同,由不同級別的醫務人員進行溝通,對已經發生或有發生爭議的苗頭,要重點溝通;要熱情接受患者對醫療服務的投訴并及時處理,認真傾聽患者的意見,定期收集病人對醫療服務中的意見,并及時改進,注重問題發現在前,解決問題在先的處理原則,妥善化解各種醫患矛盾,減少醫療爭議,注重誠信服務,努力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五、有效防范,妥善處理醫療糾紛和事故
要制定防范損害后果擴大的預防措施,明確領導機構和承擔具體工作的相關部門在爭議發生后的各自工作職責和范圍。對已發生的醫療事故或可能引發醫療事故和糾紛的醫療過失行為,應組織強有力的技術力量,積極采取有效治療措施,防止損害后果的擴大,減少損失。醫療爭議發生后,醫院要按照規定留取證據,尤其要避免偽造醫療文書的行為,要及時告知有關處理途徑,及時向公安機關求助,必要時與患者所在地政府、單位取得聯系,協同處理,防止事態擴大。醫院領導要靠前解釋,講究誠信,注意處理技巧,切忌背后操作。在保證醫務人員權益和人身安全的情況下,經治醫師也要到場參與處理,感受氣氛,汲取教訓。要認真執行報告制度,醫療事故爭議發生后,除履行內部報告制度外,要在第一時間向轄區鎮衛生所和局醫政科報告,處理結束后,要按照衛生部《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和醫療事故報告制度的規定》向局醫政科作出書面報告。
預防醫療事故的措施范文4
醫療糾紛的增多有深刻的社會和體制原因。人們對醫療服務質量要求越來越高的同時,對醫院和醫生的期望值往往也過高。而現有的醫學水平有限,醫療過程本身風險很高,不確定因素也多。在患者及家屬維權意識不斷增強的情況下,一旦治療不能達到他們所預期的效果,醫療糾紛發生的可能性就很大。
醫院對策:預防為先
“現在的醫療糾紛處理難度大大增加了?!鄙綎|省立醫院醫務部的任勇說出了醫院的普遍感受。面對新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制度,為了省卻事后處理的麻煩,各醫院紛紛采取預防性措施。
各家都將醫療事故發生率作為考核獎懲的重要指標,與醫生及其所在科室的利益掛鉤。針對患方對醫方在診治前的告知不到位有很多不滿的情況,醫院將告知制度的健全作為預防醫療糾紛的重要舉措,醫院要求醫護人員在治療前一定要將可能出現的并發癥、意外情況等全部向患者說明。山東省立醫院還專門組建了醫療安全管理科,在醫療糾紛處理難度日漸加大的情況下,醫院需要一批既懂政策法律、又懂醫學,還要有人際關系協調能力的人來專門處理醫療糾紛。
病歷復?。骸氨q{”病歷安全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明確規定,患者有權復印或復制病歷資料。依據條例制訂的《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也規定:嚴禁任何人涂改、偽造、隱匿、銷毀、搶奪、竊取病歷。這些規定使原本被醫療機構緊緊捂住的重要證據得以公開,醫院想對病歷惡意修改不再輕而易舉。記者在山東省立醫院醫務部看到,一張指引病人前往復印病歷的指示被貼在顯要位置。其他一些醫院也都為病人復印病歷提供了方便。
舉證倒置:一家歡喜一家愁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司法解釋中規定,醫療事故鑒定采用舉證倒置原則。這意味著在醫療事故鑒定中,如果醫方不能證明自己的診療與患者的損害后果沒有因果關系,將承擔事故責任。對此,醫患雙方的反應可謂“一家歡喜一家愁”。這一“緊箍咒”一時難以被醫院接受。
“患者普遍對醫院亂檢查、醫療費用高不滿意??梢驗榕e證倒置,醫療機構不得不增加一些檢查項目。比如說有的醫院做個小手術還給患者做艾滋病毒檢測等。醫院的苦衷在于,萬一病人真的有艾滋病而事先沒有查出,事后患者再將病因推給醫院呢?”山東省千佛山醫院醫務處處長劉志清說。
于群賢向記者介紹了一個案例。一位患者因頸部淋巴結腫大在當地縣醫院做活檢,手術后感覺肩部疼痛,右臂不能正?;顒印;颊哒J為是大夫在手術中誤傷腋神經所致。山東省醫學會組織的鑒定會上,醫院為了證明手術并沒有給患者造成損傷,竟偷偷跟蹤患者,并將其騎自行車買菜時右臂自如活動的畫面錄下。
評論:構建相互信任的醫患關系
預防醫療事故的措施范文5
關鍵詞: 院前急救 防范 醫療事故
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人們維權及法律意識不斷增強,院前急救面臨嚴峻的考驗,由于院前急救在眾目暌暌下進行,醫護人員在救護過程中稍有不慎,容易引起醫療糾紛,如何避免醫療糾紛的發生是每個醫護人員必須考慮的問題。
1 醫療糾紛常見的原因
1.1患方因素 患者及家屬缺乏醫療知識,對治療風險的認識不足,對醫療意外,并發癥,病情的自然轉歸缺乏應有的認識,特別是發病急,病情進展快,預后差的疾病,搶救治療結果與患者家屬期望相差懸殊,心理落差大,難于承受,往往容易產生糾紛,這一點在院前急救中顯得尤為重要。
1.2醫方因素
1.2.1出診不及時 接聽120電話時,未詳細詢問地址,聯系方式,導致出診時,司機因方位不明走錯路,而無法有效聯系患者,使救護車空跑和延時到達,急救人員搶救意識不強,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出診或是出診時未詳細詢問患者病情,對傷員評估不足,未能更好地針對患者的實際情況攜帶藥品及儀器,導致到達現場急救時,由于藥品及儀器不符現場使用,而對傷員延時救治。
1.2.2護理人員技術操作不熟練或動作緩慢 心肺復蘇技術差,氣管插管不成功,如:靜脈穿刺不成功,遇外傷病人不會簡單的包扎止血,對骨折病人固定不妥,導致再度損傷,脊柱損傷病人搬運不當導致病情加重,對顱腦損傷病人病情評估不清等,都將直接影響院前搶救時機和質量。
1.2.3護理文書不規范,不重視院前搶救護理記錄,記錄不及時,不詳細。
2 防范措施
2.1加強法律法規知識學習,加強院前急救管理,建立健全規章制度 科室要經常組織職工反復學習有關法律法規,《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相關制度,職責、技術操作常規等,提高醫護人員的綜合素質。
2.2樹立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加強理論技能培訓 我科屬于綜合性外科,肩負著神經外科和骨外科病人的搶救及治療工作,同時肩負著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救治工作,救死扶傷,防病救災是我們的職責和義務。作為急救人員,首先要有敬業精神,一切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護士應具備相應的綜合醫學理論知識和現場救治的基本技能。定期對護士進行培訓和考核,提高現場急救能力及服務質量。
2.3強化服務意識,體現人性化服務 規范出診人員的儀表和言行舉止,建立良好的護患關系,取得患者及家屬的信任感,我科工作人員除每天應對大量的住院病人外,還肩負出診任務,有的時候一天要出幾趟,甚至有時一整天都在車上,飲食、休息無規律、身心疲勞,有時還受患者家屬的情緒干擾。此時此刻還需理解患者家屬心理上的焦急和救治疾病的迫切心情,避免因言語不當造成不必要的糾紛。
2.4強化風險意識,履行告知義務 對病情危重,不宜轉運者,告知家屬,征得同意簽字后方可接診,轉運過程中做好病情的觀察及護理記錄的書寫。醫療行為本身是一種特殊性質的行為,具有緊急搶救性、高技術性、結果的不確定性和高風險性,而院前急救面對的是病情復雜多變,危重、年齡不一、文化層次及社會背景不同的各種疾患人群,其病情變化中交織著多種因素,稍有疏忽,可能鑄成大錯[1]。院前急救人員應認識到工作的高風險性,對危重患者的病情變化要有預見性,完善急救流程。定期對科室醫護人員培訓《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相關知識,增強風險意識。
2.5規范護理文書,重視院前急救護理文書的書寫 在完成急救任務的基礎上,準確、及時地書寫院前護理記錄,記錄到達現場時間、上車時間、到醫院時間、搶救措施實施時間、內容,包括生命體征、病情變化及執行醫囑的時間,使記錄具有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準確性[2]。
2.6加強救護車管理 救護車應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物品、儀器、藥品準備齊全充分完好,每班認真交接,定人、定期檢查,排除安全隱患確保急救。
2.7加強組織協調,注意各專業協作 遇重大事故,突發事件及糾紛苗頭要及時上報主管領導,采取有效的補救措施,預防勢態擴大。
總之,院前急救緊急,病情復雜嚴重,環境條件差,圍觀人員多,對醫務人員要求高,患者及家屬情緒波動大,容易引起醫療糾紛。在急救中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積極爭取救治時間,注意言行舉止,提高急救技術,認真做好各種記錄及留下各種證據是預防醫療糾紛最有力的措施。
參 考 文 獻
預防醫療事故的措施范文6
[中圖分類號]R19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3-7210(2007)09(a)-115-01
醫療安全是醫療質量高低的重要標志之一,在大量的醫療活動中,醫療安全伴隨其中,稍有不慎即可造成差錯,甚至釀成事故。加強醫療安全管理,防范醫療事故和差錯是我們長期以來不可忽視的永久性問題。部隊軍校門診部有其特殊性,但我們時刻把醫療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常抓不懈,現將近幾年的做法介紹如下:
1 抓好關鍵的環節
抓好醫療安全管理歸根到底是解決好對人的管理問題,是做好人的工作,提高每一個人的醫療安全意識,使每個人在各自的崗位上,認真自覺地對待每項具體操作。醫生要處理好病人從門診檢查、診斷到開處方,護士(或衛生員)給病人做皮試、肌注、輸液到治療結束等等這些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真正達到診斷、治療、搶救,護理、病歷書寫、各種登記等質量的提高,使醫療事故和差錯消滅在萌芽狀態。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杜絕醫療事故和差錯,是我們醫療工作中的一項復雜繁瑣、有一定難度的日常工作,必須做到天天抓,時時管,務實求效,使門診部的整個醫療工作常態運行,做好自我控制、防患于未然。我們針對當年醫療安全管理上的重點、難點和薄弱環節,有目的地確定醫療安全活動的內容。利用每周半天的業務學習時間討論醫學雜志和報紙報道的各種醫療事故和差錯,引以為戒。對過去發生的醫療差錯組織大家討論,找出其中的差距和薄弱環節。在分析原因、明確責任、總結教訓的基礎上,制定措施,以杜絕今后類似事件的發生。
2 抓好關鍵制度的落實
如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請示匯報制度、三查七對制度、急救室制度、治療室制度、上下班制度以及首診醫師負責制等。并結合門診部實際情況制定了《門診部規定及獎懲措施》,對醫療安全的管理要求、內容和獎懲辦法都做了規定。我們利用早會時間,每周組織大家學習一項制度,使各項制度內容印在每位同志的腦海里,讓大家自覺地去遵守、去執行,并相互監督,及時發現問題并及時進行糾正。有了制度,還必須強化管理,這也是醫療安全的關鍵所在。如報告制度規定,一旦發生嚴重醫療差錯,應立即報告所長和門診部主任,不得隱瞞和弄虛作假,并堅持問題沒有查清不放過,當事人和大家沒有接受教訓不放過,沒有采取整改防范措施不放過。做到規章制度必須百分之百地執行,違反者不論有無客觀原因,是否造成損失,百分之百地予以處罰。對全年醫療安全工作做到有人管、有措施、有制度。
3 抓好關鍵科室的管理
如搶救室、治療室、手術室、換藥室以及劇毒、麻醉、等。我們定期對搶救室進行檢查,對時間較長、快要過期的藥品進行更換,對當時因搶救消耗的藥品及時給予補充,對急救器材定期進行保養、檢查,劇毒、麻醉和放在專門藥箱并上鎖,由值班護士每天進行檢查交接。
4 抓好關鍵的人員
如所長、護士長、技術骨干、思想波動人員、責任心不強、技術較差人員和新分配來的人員等。對新分配或新調入的人員進行崗前教育,幫助他們熟悉門診部的情況和環境,學習有關規章制度,把醫療安全作為崗前教育的重要內容。對新分配來的衛生員還要指定護理老師進行帶教,最后進行考核,通過者才能獨立參加值班。由門診所長、護士長及各科技術骨干組成的“醫療安全管理小組”具體負責貫徹執行有關醫療安全管理制度和方法。門診部領導在思想上時刻把醫療安全作為自己的主要職責,高度重視,每月定期開一次醫療安全形勢匯報會,由各所所長匯報本所一個月的醫療安全形勢,對一些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狠抓差錯管理,防微杜漸。
5 抓好關鍵的時間
如交接班、周末、節假日以及特別繁忙的時間(星期一及假日后第一天上班)等。在假日前我們對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做到放假不放松。節后第一天加強人員上班的管理,不安排人員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