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生態環境治理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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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生態環境治理方案

鄉村生態環境治理方案范文1

1重慶市礦山環境治理現狀

1.1初步形成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體系在貫徹落實國家礦產資源法、環境保護法等基本法規的同時,制定了《重慶市礦產資源管理條例》、《重慶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重慶市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管理暫行規定》和《重慶市地質環境監測管理暫行規定》、《重慶市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等,有力地保障和促進了全市礦山地質環境的保護和治理工作。

1.2初步形成了規劃控制體系市國土房管局于2000年起,由礦山地質環境問題較多的原國營6大礦務局片區的礦山地質環境進行調查工作入手,逐步開展了全市礦山地質環境調查工作。2005年,組織編制完成了《重慶市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2006-2015)》。2008年8月,市國土房管局又組織了廢棄礦井的專項調查工作,目前正在編制《重慶市廢棄礦井治理(專項)規劃》。2009年2月,市國土房管局又組織編制了《重慶市城周礦山植被恢復子規劃》,將其納入《重慶森林工程總體規劃》中。為了對重慶市5大國有煤礦采煤沉陷區進行土地整治、改善礦區生態環境,編制了《重慶市五大國有煤礦采煤沉陷區土地整治專項規劃》。

1.3建立了礦山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礦山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市國土房管局會同市財政局、市環保局于2007年2月出臺了《重慶市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初步建立了全市礦山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此外,重慶市還建立了礦山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從源頭上控制了礦山地質環境的惡化趨勢,加強了對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

1.4礦山環境治理工作初見成效重慶市陸續開展了許多礦山環境治理項目,這些項目的實施給當地的社會、生態和經濟帶來了一定的效益。如九龍坡區華巖鎮云峰村廢棄工礦地土地復墾項目的實施,新增了大量的耕地,緩解了人地矛盾,并為當地剩余勞動力提供了再就業機會,促進了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中梁山四方井礦區的植被恢復治理,有效地防止水土流失和地質災害,改善了礦區的生態系統;北碚區三匯二礦和三匯三礦的矸石山治理,有效地防止了矸石山的滑移,保護了矸石山對面的大片茶園不遭破壞,保證了地方經濟的發展。

2存在的主要問題

2.1礦產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矛盾依舊突出重慶市礦山企業95%以上為鄉村集體或私營小型礦山,這些礦山企業普遍存在重資源開發、輕環境保護與治理的問題。

2.2礦山環境治理專項資金不足重慶市礦業開發歷史悠久,遺留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與新產生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點多面廣,有的甚至十分嚴重,目前還缺乏治理資金的多元化投入機制,導致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欠賬太多,資金缺口較大。

2.3有關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法規制度不健全雖然重慶市初步形成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體系,但是仍缺乏一些配套的、可操作性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與保護的法律法規及制度。

2.4礦山開采和治理技術有待提高礦山開采和治理技術不能適應環境保護與整治目標的要求,主要表現在:一是大部份小型礦山開采方法、廢渣、廢水治理方法落后;二是土地復墾與還綠工程先進技術與方法推廣不夠,礦區的開采與土地復墾不能實現同步;三是缺乏專業的礦山環境治理的專業隊伍、專家咨詢和技術支撐體系。

2.5礦山地質環境狀況有待進一步查清目前,重慶市仍有很多礦山地質環境問題未進行實地調查,因此,還有待開展系統的基礎調查工作,全面摸清礦山地質環境狀況。

3保護對策及建議

3.1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規體系,使礦山環境治理有法可依加快相關法律和規章的制定,建立起配套的礦山環境治理法律法規體系,以適應新形勢下經濟、社會與礦山環境治理的協調發展,使礦山環境治理法制化。

3.2制定系統、科學的保護與治理規劃編制全市礦山生態環境綜合防治規劃,并納入當地社會和區域經濟的計劃中,重點礦產資源開發區的礦產利用開發方案中也應制定相應的環境保護與治理方案,努力使礦山環境治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的軌道。

3.3加強對礦山環境治理的監督和管理明確各管理部門的職責,統一各方權、責、利的關系,加大監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加強對礦山環境保護和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并向上級匯報,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提高監管效率。

3.4建立穩定的投入保障機制,完善獎懲措施,促進綜合治理多渠道、多層次、多方位籌集礦山環境治理資金,加強礦山環境保證金制度的落實,將礦山環境治理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并逐步加大投入比例。配套完善環境治理工作的獎懲措施,對礦山環境治理工作做得好的礦山企業應予以政策傾斜和經濟支持與獎勵。

3.5創新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機制完善“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的機制,解決不欠新賬的問題,對于歷史遺留早已廢棄的礦山,由政府牽頭組織落實治理,把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列入政府任期目標和年度目標,逐步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齊抓共管,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局面[2]。

3.6依靠科技進步,樹立典型示范工程,提高綜合防治能力在礦山環境治理方法上,要敢于改革創新??梢越M織礦山環境治理的專業隊伍,鼓勵各類科研和開發機構從事礦山環境治理的科研工作,建立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專家咨詢和技術支撐體系,開展不同礦種、不同地區的治理研究,樹立典型示范工程,推廣先進實用技術和經驗。

鄉村生態環境治理方案范文2

關鍵詞:“河長制”;水環境治理;效用分析

1引言

“河長制”是在水污染日益嚴重的背景下誕生的一種具備行政特性、高效的水環境治理模式?!昂娱L制”一般都是由各級黨政負責人作為河長,并落實轄區范圍內河流的全面整治與管理工作;其主要宗旨是把行政管理過程中的各種競爭機制、約束機制以及激勵機制等融入到水環境治理工作中,從而充分發揮各級黨委政府的作用,進而切實提高水環境治理工作的質量以及效率。本文以張掖市黑河“河長制”落實的狀況為基礎,詳細分析了“河長制”在水環境治理中的實際效用。

2“河長制”在水環境治理中的效用

2.1“河長制”在張掖市黑河落實的基本狀況分析

黑河“河長制”生態環境治理工作自落實以來,全面貫徹“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綠色發展理念,在實際過程中對工作思路進行完善與創新,逐步構建了市級河長部門對應工作體系,有效推進黑河水域的治理工作;同時,結合實際實行渠長制、片區長制,實現了河長治河全覆蓋。

2.1.1“河長制”實施過程中開展的相關工作

(1)在黑河兩岸開展大規模綠化造林活動,落實黑河大林帶建設,從而對黑河周邊的生態環境進行改善。堅持“全市一盤棋”的理念,統籌兼顧整片區域生態環境整治工作,結合不同河段實際自然生態狀況,有目的、分區域落實生態綠化工程,將黑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與當地培育新興業態、建設美麗鄉村、構建景觀長廊等工作有機融為一體,以點連線、以線帶面,逐漸將散落在黑河周邊的生態景觀連成一個整體,構建黑河生態長廊。自實行“河長制”以來,張掖市政府相繼在黑河流域的高臺縣城區段以及甘州區大量種植花卉、楊樹、槐樹、椿樹、樟子松以及云杉等植被,打造了親水生態岸線。(2)對各河流水電站的違規行為進行綜合整治。責令影響河流生態環境的在建水電站停止施工,并將部分在建工程項目拆除,恢復河流原有的生態面貌。對于引水式電站而言,責令其建設生態基流自由下泄工程措施,避免人為干預;同時將水電站附近臨時搭建的多余設施全部拆除,并對部分被破壞的地貌平整覆土、植被綠化;而對于水庫以及引水渠而言,其整治的重點對象就是環境衛生,將區域內以旱廁為主的臨時設施全部拆除,對水庫前后壩坡、生活區以及工作區附近存在的垃圾清理干凈,將水面漂浮物打撈上來,集中運送到垃圾處理站。(3)全面落實黑河兩岸生態環境治理工作。在整治范圍內依法開展各種專項整治活動,其中包括恢復采砂坑、清理河道堆砂場、禁止無證采砂以及禁止在禁采區采砂等;除此之外,提高非法河道采砂以及亂堆亂放砂石料等行為的懲罰力度,責令河道內、黑河濕地保護區、祁連山保護區中的所有采砂場停止運營,將地貌恢復成原狀,并且在部分合理區域培育綠地以及種植本土植被,這樣不僅對區域內的采砂坑體進行了全面整治,而且也改善了生態環境,一舉兩得。各水電站增設污水處理裝置;生活垃圾必須集中堆放在指定區域,及時運送到垃圾處理站。開展植樹造林、水源涵養、水系治理、河道疏浚等生態修復工作,有效保護了區域內的生態系統,進而強化黑河的生態功能。(4)提高污水以及黑臭水體的整治力度,對農業面源污染進行嚴格控制。借助引水入城以及污水納管等措施,對黑臭水體進行處理,從而完成清污分流的任務;全面實行中水回用,推廣污水再生利用工程,中水處理符合相關規定后,將其引入到綠化灌溉中,最大程度避免中水流入到黑河水域;在河流交匯處以及河流入河排污口等區域增設實時監控設備,對斷面水質進行實時監測與控制,提高黑河濕地附近城郊村規劃整改的力度,切實增加濕地生態環境保護功能,改善人居環境。盡可能減少區域內農藥化肥的使用量,并建立廢舊地膜回收站,嚴禁出現廢舊農膜掩埋、堆積或焚燒等“以污治污”行為,避免對河流造成二次污染。(5)為了進一步確保張掖市境內河流生態平衡,全面落實水生態保護措施,實現對水資源、水生態的信息化管理,建立了水生態保護監控信息平臺,建成水電站生態基流下泄監控、水庫管理監控、干支渠管理監控、河長制信息管理、防汛抗旱預警監控、監控信息系統綜合管理、應用服務支撐等七個主要板塊,對監管模式進行創新與完善。全天24小時實時監測全市66座水電站的生態流量和引水流量、31座重點中小型水庫庫區水位和運行調度管理情況、38條主要干支渠關鍵區段斷面流量及15條重點河流流量、水質、入河排污口等情況,從而高效完成報表管理、流量預警、斷點統計、下泄流量統計、發電引水流量監控、流量計量數據監管以及生態流量視頻監控等工作。

2.1.2黑河水環境治理實行“河長制”取得的實際成效

(1)與過去相比,黑河水質以及河流兩岸的生態環境有了明顯改善?!昂娱L制”實行之后,河流岸線實現了初步的統一,充分利用“一園三帶”項目(祁連山國家公園和黑河生態帶、交通大林帶、城市綠化帶),種植大片樹種,人工造林面積28.1萬畝,河流兩岸生態環境明顯恢復。對于前文所述的廢舊農膜、排污口、黑臭水體以及各區域垃圾的整治效果也十分顯著。在實行“河長制”之后,祁連山區域的黑河、梨園河、洪水河、西營河、東大河、討賴河等主要河流的出山口水質都達到了Ⅱ類,而黑河中游斷面水質也達到了Ⅲ類。(2)水源涵養區礦山項目以及在建水電站項目的整治關閉,緩解了當前區域內自然資源過度開采的壓力,不僅改善河流的生態狀況,而且進一步增加了河流上游區域涵養水源的能力。累計關閉了117宗采礦項目,撤離人員、拆除設施、封堵礦井、清理現場,對破壞嚴重的地貌平整場地、覆土綠化,礦區礦點生態環境全面得到治理恢復,當前河流兩岸的生態環境基本恢復了原狀。(3)河道非法采砂狀況得到明顯改善。依法對河道內53家非法采砂場進行強制拆除,清理整治河道370多公里、垃圾0.62萬噸,河道禁采區采砂場全部關停。針對河流兩岸遺留已久的大規模采砂坑,對其處理的方式主要是在原有的基礎上修建人工湖,并在周邊區域覆土綠化,總治理面積達3300多畝。全市范圍內都嚴禁私自在河道內進行采砂,一經發現嚴格處理。而對于河道外的采砂行為,也有明確規定,其中包括采砂的量、采砂的深度以及采砂的單位,并督促相關單位在采砂完成后必須對采砂坑采取回填處理。(4)通過先進的網絡信息技術,加快了河流生態系統與環境恢復的速度。借助地理、水質以及水文信息大數據,基本完成了全市范圍內重點水域的監測工作,信息監控網絡全面覆蓋。河流生態流量、干渠引水流量、水電站生態流量實時監控以及重點入河、渠道水庫排污口的視頻監控的廣泛應用,切實提高了監管的全面性以及精確性,實現了監管的全覆蓋,大幅降低了各種違規行為出現的幾率,進一步提高了河流水生態的安全性。

2.2未來展望

(1)結合社會經濟發展狀況以及遵循河湖自然規律,在產業發展、環境治理、旅游建設、河湖整治以及城鄉建設等工作的規劃、設計、建設過程中強化生態理念;對轄區范圍內河流的生態環境實施有力保護,為其實現可持續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2)進一步加強河道管理、保護、整治的力度,定期或者不定期開展河道圍墾、非法排污、非法河道采砂等各類重點問題專項整治活動。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對河道采砂行為進行規范,對河道環境進行合理整治,使河流兩岸生態環境保持應有樣貌。重視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強化入河排污口水量以及水質的監測力度,從而切實提高河流水質。(3)將河湖問題排查工作作為落實“河長制”的關鍵,參照河流劃界工作,全面分析河流生態環境的實際狀況,精確定位影響河流生態健康的關鍵因素,對河流“一河一策”方案和“一河一檔”進行優化完善,為河流問題治理措施的順利落實奠定堅實基礎。

鄉村生態環境治理方案范文3

第一條為了保護秦嶺生態環境,維護秦嶺水源涵養、水土保持功能,保護生物多樣性,規范秦嶺資源開發利用活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實現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范圍內從事植被、水資源、生物多樣性保護以及開發建設等活動適用本條例。

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范圍,東西以省界為界,南北以秦嶺山體坡底為界。具體范圍由秦嶺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據此提出方案,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并公布。

第三條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堅持統籌規劃、保護優先、科學利用、嚴格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省人民政府全面負責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秦嶺所在地設區的市、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第五條省人民政府設立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編制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

(二)審查涉及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的有關專項規劃;

(三)調研秦嶺生態環境狀況,提出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政策的建議;

(四)協調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五)督促檢查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六)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主任由省長擔任,其成員、辦事機構及工作規則由省人民政府規定。

第六條秦嶺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發展和改革、環境保護、國土資源、林業、水利、農業、建設、交通、旅游、公安等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共同做好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秦嶺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動植物園、國有林場等的管理機構,做好其管理范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第七條秦嶺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納入工作目標責任制,由上級人民政府考核并予以獎懲。

第八條秦嶺所在地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需要,在特定區域可以組織綜合執法。

第九條省人民政府以及秦嶺所在地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將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資金納入財政預算。

省人民政府和秦嶺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專項資金,用于秦嶺山區基礎設施建設,支持秦嶺山區因地制宜地發展對生態環境有益的各類產業,改善當地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

第十條省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生態環境補償機制,依法對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地區給予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建立多種投融資渠道,吸引國內外資金用于秦嶺生態環境保護。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捐助、資助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第十二條科技、林業、農業、水利、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應當鼓勵和支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的科學研究,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土保持和生態恢復等科學研究工作,推動科技成果在秦嶺山區的應用。

第十三條報刊、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以及文化、教育等有關單位應當加強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公民對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識。新聞媒體應當加強對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的輿論監督。

第十四條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個人參與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制定涉及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的有關專項規劃以及按照規劃進行的資源開發等建設項目,涉及當地居民切身利益的,應當征求當地居民的意見。

第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對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和生態功能區劃

第十六條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應當組織發展和改革、環境保護、國土資源、林業、農業、水利、建設、交通、旅游、公安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編制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實施。

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應當包括生態環境保護的長期目標和近期目標、保護的重點區域、主要任務、治理措施等內容。

第十七條秦嶺開發建設應當遵循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涉及秦嶺開發建設的各類專項規劃須經環境影響評價,并與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相銜接。

須報省人民政府批準的涉及秦嶺開發建設的專項規劃,應當經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審查后,報省人民政府批準。上級人民政府認為下級人民政府批準的專項規劃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要求的,可以責成其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銷。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不符合規劃要求的建設項目不得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海拔2600米以上的秦嶺中高山針葉林灌叢草甸生物多樣性生態功能區為禁止開發區;海拔1500米以上至2600米之間的秦嶺中山針闊葉混交林水源涵養與生物多樣性生態功能區為限制開發區;海拔1500米以下的秦嶺低山丘陵水源涵養與水土保持功能區為適度開發區。

秦嶺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的需要,在適度開發區劃定一定區域的建設控制地帶,并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九條秦嶺生態功能區的禁止開發區內,不得進行與生態功能保護無關的生產和開發活動。

秦嶺生態功能區的限制開發區內,嚴格限制房地產開發和對生態環境影響較大的工業項目。

秦嶺生態功能區的適度開發區內,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各類開發建設和生產活動對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適度開發區內的建設控制地帶不得建設有污染的工業項目,嚴格限制房地產開發。

第二十條省發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秦嶺所在地的產業發展政策和方向,應當符合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的要求。秦嶺所在地的縣域經濟發展規劃,應當與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目標相結合,優化產業結構,發展特色優勢產業。

第三章植被保護

第二十一條秦嶺所在地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天然林保護、封山育林、退耕還林、植樹造林和預防火災、防治病蟲害等措施,提高森林覆蓋率,改善秦嶺的生態環境。

第二十二條按照天然林優先保護的原則實施秦嶺植被保護。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落實天然林保護的優惠政策和措施,做好天然林的保護工作,不得變更國家劃定的秦嶺天然林范圍。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生態保護的要求,制定封山育林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明確封山育林區域四至、封育期限,設置界樁、標牌,并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四條封山育林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開墾、采石、采砂、取土;

(二)采脂、割漆、剝皮、挖根及其他毀林行為;

(三)損壞、擅自移動界樁、標牌;

(四)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五條秦嶺25°以上的坡耕地應當逐步退耕還林(草)。

鼓勵在25°以下的坡耕地進行退耕還林(草);沒有退耕的,應當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第二十六條秦嶺所在地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多種措施植樹造林,將植樹造林成活率納入考核目標。秦嶺所在地的單位應當根據當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組織完成義務植樹的任務。

省人民政府應當撥出專款用于秦嶺的飛播造林。

第二十七條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禁止經營性采伐。

列入國家天然林保護工程范圍內的天然林和坡度在46°以上的森林以及秦嶺山系主梁兩側各一千米及其主要支脈兩側各五百米以內的森林,嚴禁采伐。

第二十八條省林業、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各自職責制定秦嶺濕地、天然草場保護的長期規劃,并監督實施。

第二十九條秦嶺所在地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合理規劃,采取措施,控制區域水土流失面積,減少水土流失。

在秦嶺進行建設活動的單位應當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報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第三十條秦嶺所在地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林區防火責任制,制定森林防火應急方案,落實防火責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縣級以上林業、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病蟲害和有害生物的監測,及時通報病蟲害和有害生物發生信息,采取措施做好病蟲害的防治工作,防止有害生物的侵入。

第四章水資源保護

第三十一條省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編制秦嶺水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的專項規劃時,應當與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相銜接,經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審查后,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第三十二條在秦嶺調度水資源,建設水電站、水庫等,應當符合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劃,保障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庫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維護生態平衡。

第三十三條秦嶺所在地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護植被,涵養水源,防止水資源枯竭和水質污染,保證飲用水水源安全。

第三十四條建立秦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分為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必要時,可以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一定的區域作為準保護區。水源保護區的劃定可以與其他功能區重疊。

秦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由秦嶺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并公布;跨設區的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由有關的市人民政府協商提出方案,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并公布。

秦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設置標牌、界樁。

秦嶺飲用水地表水、地下水的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的禁止行為依照《陜西省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條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禁止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防污條件的運載工具,運載油類、糞便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通過地表水水源保護區。禁止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通過飲用水地表水水源保護區;確需通過的,應當采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報公安部門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并通知水源保護區管理機構。

第三十六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嚴格控制秦嶺所在地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制定的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應當與水體功能容量相適應。設區的市、縣(市、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上級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擬定本行政區域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實施方案,并報上一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七條環境保護和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秦嶺水質狀況的監測,發現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控制指標或者超過水體功能容量的,應當及時報告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組織治理。

第五章生物多樣性保護

第三十八條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農業、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野生動植物種類、分布情況和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制定秦嶺生物多樣性保護規劃,加強對秦嶺生態系統多樣性、物種多樣性、遺傳基因多樣性的保護。秦嶺生物多樣性保護規劃經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審查,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實施。

第三十九條秦嶺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秦嶺野生動植物及其生息環境的保護。省野生動植物行政主管部門對列入國家和省重點野生動植物保護名錄的野生動植物,應當采取保護措施,必要時建立繁育基地、種質資源庫或者采取遷地保護措施。

第四十條秦嶺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在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主要生息繁衍的地區和水域,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物種的天然集中分布區,具有特殊保護、科學研究價值或者代表性的濕地以及集中連片、面積較大的天然林區,重要的自然遺跡,建立自然保護區或者種質資源保護區。

其他區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建立野生動植物保護點或者設立保護標志。

第四十一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進入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內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在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開展旅游活動應當符合自然保護區管理要求,由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提出方案,經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審查后按規定報其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四十二條在秦嶺禁止以下危害野生動植物的行為:

(一)非法獵捕國家和省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非法采集、采挖國家和省重點保護的野生植物;

(二)在國家和省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主要生息繁衍地使用污染其生息環境的農藥;

(三)采集、破壞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卵、巢、穴、洞;

(四)損壞保護設施和保護標志;

(五)擅自引入外來物種;

(六)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危害野生動植物的行為。

第六章開發建設生態環境保護

第一節礦產資源開發生態環境保護

第四十三條省發展和改革、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秦嶺礦產資源的分布情況和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依照法定權限編制秦嶺礦產資源開發規劃,經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審查后,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在秦嶺新建、擴建、改建礦產資源開采項目應當符合秦嶺礦產資源開發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要求。

第四十四條禁止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植物園、重要地質遺跡保護區、重點文物保護區勘探、開發礦產資源。

第四十五條礦產資源開發單位應當采用先進技術和工藝,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礦產資源開發單位不得采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藝或者設備。已建成的項目采用落后工藝或者設備,對生態環境有嚴重影響和破壞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照管理權限責令限期改造、停產或者關閉。

第四十六條因礦產資源開發造成生態環境破壞和地質災害的,開發單位應當依法承擔治理和賠償責任。

開發單位不履行治理責任或者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代為治理,所需費用由開發單位承擔。

第四十七條在秦嶺進行礦產資源開發的單位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要求,項目建設單位應當編制生態環境治理方案,經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審批后實施。

在秦嶺從事礦產資源開發的單位應當提取環境治理保證金,用于本單位生態環境治理方案的實施。環境治理保證金按照企業所有、??顚S?、專戶儲存、政府監管的原則管理。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八條在秦嶺進行礦產資源開發實行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補償制度,開發單位應當繳納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補償費,用于水系破壞、水資源損失、水體污染、植被破壞、水土流失、生態退化、土地破壞等方面的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補償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具體征收標準和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節交通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

第四十九條在秦嶺進行交通設施建設應當符合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的要求,秦嶺道路建設應當避免或者減少對生態環境的破壞。

第五十條在秦嶺進行交通設施建設應當落實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對建設周期長、生態環境影響大的建設工程實行工程環境監理。

施工單位應當搞好道路兩側綠化,并對取料場、廢棄物堆放場進行有效治理,不得向河道、湖泊、水庫等水體傾倒廢棄物。

第五十一條在秦嶺進行交通設施建設時應當采取措施,保護秦嶺生物多樣性和水源涵養功能。

交通設施建設應當采取修建野生動物通道等防護措施,減少對野生動物棲息環境的影響。

第五十二條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內的道路設計方案應當經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核。

第三節城鎮鄉村建設生態環境保護

第五十三條秦嶺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編修城鎮、鄉村總體規劃,應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相銜接,落實秦嶺生態功能區的禁止開發區和限制開發區的管理措施。

第五十四條嚴格控制在秦嶺進行房地產開發。在秦嶺生態功能區的限制開發區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劃定的建設控制地帶從事房地產開發,須經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審批后,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十五條秦嶺城鎮鄉村建筑物及環境設施的設計和建設,應當與當地生態環境相協調。

第五十六條在秦嶺進行房地產開發和建設其他商業性項目,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報批,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不符合環境影響評價要求的,不得建設。

第五十七條秦嶺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的需要,制定移民搬遷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實施,做好移民的安置工作。

第五十八條在秦嶺的城鎮應當逐步建立、完善生活污水處理、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供排水等公共設施,在秦嶺的農村推廣和普及使用沼氣,人口相對集中的村莊應當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公共衛生管理,統一規劃建設生活垃圾、污水排放等收集處理設施。

第五十九條秦嶺生態功能區的禁止開發區、限制開發區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劃定的建設控制地帶不得新建、擴建宗教活動場所,其他地方擴建、改建宗教活動場所應當符合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和城鄉建設規劃的要求。

第四節旅游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

第六十條秦嶺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依據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編制本行政區域秦嶺旅游專項規劃,經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審查,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六十一條在秦嶺從事旅游開發,應當按照旅游專項規劃,制定旅游開發和旅游設施建設方案,依法報設區的市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后實施。需要建設索道的,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第六十二條秦嶺的旅游景區、景點應當科學設計,與當地生態環境相協調,合理利用生態資源和旅游資源。

對有損自然生態環境和景觀的旅游景點和設施,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責令其限期關閉或者拆除。

第六十三條秦嶺所在地縣級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鄉村旅游統一規劃,合理布局。鄉村旅游經營集中的地方,應當對生活垃圾和污水統一處置。

第六十四條秦嶺的旅游景區、景點應當加強公共衛生管理,對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專人管理,統一處理,禁止隨意棄置和堆放。

進入秦嶺的人員、游客不得隨意丟棄廢棄物污染環境。

第六十五條秦嶺的旅游景區、景點應當優先選擇電能、太陽能、風能、水能、天然氣、液化氣等清潔能源;旅游觀光車及其他服務設施應當符合環境保護要求。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六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在秦嶺生態功能區的禁止開發區內進行與生態功能保護無關的生產和開發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取締,對單位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植被破壞的,應當承擔治理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依法賠償損失;由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補種三倍毀壞的樹木,可處毀壞樹木價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防污條件的運載工具,運載油類、糞便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通過地表水水源保護區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通過飲用水地表水水源保護區運輸危險化學品,未向公安部門申請領取危險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的,由縣級以上公安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勘探礦產資源的,由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予以警告,可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開發礦產資源的,由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開采、賠償損失,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條違反本條例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向河道、湖泊、水庫等水體傾倒廢棄物的,由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排除阻礙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未經批準在限制開發區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劃定的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房地產開發的,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拆除,恢復原狀,處以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其他行為,法律、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按照其規定執行。

第七十三條依照本條例第六十六條和第七十一條規定對單位處一百萬元以上罰款,對個人處十萬元以上罰款,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依照本條例其他規定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罰款,對個人處三萬元以上罰款,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第七十四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七十五條國家工作人員在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應當編制規劃而不編制規劃或者編制規劃弄虛作假的;

(二)違反規定審批開發建設項目的;

(三)不履行法定程序和職責的;

(四)其他、、的行為。

第八章附則

鄉村生態環境治理方案范文4

一、南京城市化與生態環境耦合關系實證研究

(一)指標體系的建立本文運用頻度統計法,結合南京實際情況,確定從人口城市化、經濟城市化、空間城市化、生活城市化這四個方面選取16個指標綜合反映城市化水平。根據世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共同提出的環境指標“壓力一狀態—響應概念模型”(P-S-R),從環境壓力、環境狀態、環境治理這三個方面也選取了16個指標來綜合反映城市生態環境的發展水平及變化趨勢。

(二)指標權重的計算根據變異系數法,對南京市2000-2012年兩大綜合指標進行計算,計算出相應的指標權重。

(三)結果分析1.南京城市化與生態環境綜合水平測度結果。南京城市化水平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2000-2003年呈現慢速發展狀態,2003年之后則以穩健放量的狀態發展。南京生態環境綜合水平呈現波動增長的發展趨勢,自2000年以來,南京生態環境綜合水平數值呈現上升趨勢,2011年和2012年稍許倒退。近兩年因南京承辦亞青會和青奧會,大規模的城市建設和雨污分流等工程影響,南京生態環境綜合水平有所回落。2.南京城市化與生態環境灰色關聯度分析。城市與生態環境2個系統中各要素之間的關系較為復雜。(1)生態環境對城市化的約束因素主要表現在生態環境、工業三廢的排放等對城市化發展的約束和限制,同時由于城市工業三廢的排放量日益增大,對城市未來的發展規劃產生不利的影響,這就是生態環境對城市化的負反饋作用。南京生態環境與城市化各指標的灰色關聯度,得出結果均大于0.5,屬于中度相關,具體到生態環境16項指標中,與城市化關聯度由大到小排序依次為: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0.6014)、二氧化硫去除量(0.5921)、全年生活垃圾清運量(0.5819)、人均日生活用水量(0.5798)、廢水排放量(0.5760)、煙塵排放量(0.5671)、城市空氣質量良好以上天數(0.5653)、人均公共綠地面積(0.5647)、粉塵排放量(0.5642)、環境保護投資占GDP的比例(0.5620)、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0.5596)、可吸入顆粒物濃度年均值(0.5567)、二氧化硫排放量(0.5549)、建成區綠化覆蓋率(0.5530)、廢水排放達標率(0.5527)、區域互不干涉噪聲平均值(0.5500),它們主要從生態環境壓力、生態環境狀況、生態環境治理等方面來表現生態環境對城市化進程的影響,生態環境壓力是影響南京城市化的最主要因素。(2)城市化對生態環境脅迫的因素主要表現在城市地域景觀的改變、城區面積的擴大、城市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城市經濟的發展以及城市人口的增長等方面。在城市化進程中,城市居民由于生產活動,不斷地開發資源,向自然環境中排放大量廢棄物等使生態環境日益惡化。城市化16項指標與生態環境系統的灰色關聯度,依次為:人口密度(0.7562)、建成區面積(0.7416)、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0.7415)、每萬人普通高校在校學生數(0.7383)、人均GDP(0.7362)、人均可支配收入(0.7344)、人均擁有道路面積(0.7289)、非農業人口比重(0.7281)、城鎮登記失業率(0.7196)、每萬人擁有公共交通車輛(0.7184)、從事科技活動人員(0.7177)、城市人均居住面積(0.7140)、第三產業人口比重(0.7111)、第三產業與第二產業產值比(0.7109)、年末每萬人擁有執業醫師、助理醫師(0.7092)、第三產業占GDP的比重(0.7069),主要是從社會發展水平、經濟發展水平等方面反映城市化進程對生態環境的脅迫作用,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城市人口的增多等是脅迫生態環境的主要原因。3.南京城市化與生態環境的耦合度分析。2000年以來,南京城市化水平與生態環境耦合度在0.3507—0.6376之間。2000—2004年,南京城市化水平進程的加快,城市化對生態環境的壓力越來越明顯,資源的過度開采及工業三廢的大量排放對生態環境造成了破壞,耦合關系處于頡頏階段,2005年以后南京逐步進入磨合階段。從耦合協調度來看,2000—2012年,其值在0.3892—0.7817之間,表明南京由中低協調耦合階段向高度協調耦合階段發展。第一個駐點出現在2003年,協調度漲幅較小,主要是該年城市發展較為緩慢,可能受2003年SARS疫情負面影響,疫情爆發對南京四方面城市化均帶來不利,影響了投資和凈出口貿易,同時人們為避免與病人的接觸,減少了外出和消費,波及到城市餐飲、商貿、交通等產業。第二個駐點出現在2011年,協調度稍許降低。根據環境庫茲涅茨倒“U”型曲線原理,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城市化發展對生態環境與能源利用強度日漸加大,對環境的破壞逐漸加強。盡管環境治理和保護水平也在提高,但提高的速率小于環境壓力的增長速率,使生態環境發展速率呈現緩慢發展的趨向。2011年之后,城市化與生態環境發展指數的差距開始逐漸拉大,按照這樣的趨勢,在環境治理和保護發展速率與原先不變的前提下,2012年的環境與城市化的協調度原本可能進一步降低,但2012年協調度卻小幅度回升,這與2013年南京“迎亞青、迎青奧”有關,南京進一步加大環境保障工作,在揚塵污染、環境整治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一些突出環境問題有所緩解,這種“盛會模式”,雖然在一定時期內快速地促進城市生態環境的發展,但其后能否持續保持,將成為影響南京生態環境未來趨勢的關鍵。

二、政策建議

(一)和諧推進城市化進程1.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城市化經濟發展“硬環境”?;A設施是城市化基本條件,基礎建設的瓶頸已經成為經濟發展阻力。在南京沿江開發過程中,今后在電力資源、水資源、土地資源等要素上也要早做預案,防止危機發生。2.加快改革制度創新,重點提升“新市鎮”發展品質。南京主城區持續發展的重心是功能升級、環境改善和城市特色塑造,加強大城市的職能擴散,實施產業的“退二進三”戰略。把一些勞動密集度高、附加值低的工業企業向周邊郊縣和中小城鎮轉移,并按照“重點有序推進”的思路,推動新市區的發展。3.積極調整產業結構,推進勞動力結構優化升級。根據南京區位條件及集聚產業要素能力,進一步優化經濟結構,大力集聚高層次產業,有步驟地將能耗大、污染重的及低層次的加工制造產業轉移和擴散,促進產業向高效益、高檔次、低能耗方向發展。要特別注重大力發展第三產業,以此帶動相應行業大發展,增強城市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吸納能力,以產業結構的調整促進勞動力結構的調整,擴大就業規模。

(二)推進生態城市建設針對南京現狀,積極探索有利于節能減排和低碳產業發展相關激勵政策與體制機制。1.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培育現代都市農業。由于南京農業產業結構層次較低,在今后發展中建立優質高效的都市型農業生產體系,全面提升農業經濟發展水平,為農村城鎮化打好基礎。2.深化“綠色南京”戰略,加大環境治理力度。南京應多管齊下,治理環境,實施立體綠化,構建綠色生態廊道。將鄉村環境保護納入南京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總體規劃。同時加強對城區水環境保護和管理力度,進一步凈化空氣,建立先進的垃圾處理廠等。

鄉村生態環境治理方案范文5

關鍵詞:河道; 護岸結構 ;生態; 安全; 景觀

前言

長期以來,人們都比較注重河道自身的功能,如行洪、排澇等,因此河道斷面形式單一,而且硬質駁坎較多。這些駁岸在約束水的行為、防止水土流失方面做出了較大貢獻,但在保護水的自然清潔和維持人與水環境的和諧方面還有諸多缺陷。所以本文將首先分析傳統河道護岸型式存在的問題,再從護岸設計的原則著手探討在不同環境下用于河道護岸的幾種切實可行的方案。

一、傳統河道護岸結構型式普遍存在的問題

傳統河道護岸主要有漿砌塊石或干砌塊石護坡、現澆砼護坡、預制砼塊護坡等型式。傳統型式河道護岸工程造價相對較高,對環境和生態的負面影響較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傳統的護坡和護岸結構用一層堅硬的護坡結構隔絕了生物和微生物與大地的接觸,使河道中的生物和微生物失去了賴以生存的環境,很難生存下去,破壞了河流生態系統的整體平衡,致使河道天然的自凈能力遭到破壞,加上城市河網排澇功能要求四處建閘,使得城市河道的水動力極差,水流不順,水體不能得到及時的調換,更使河流生態系統遭到極大的破壞。甚至有的河道護坡和護岸結構還采用了全斷面護砌的結構,其后果就更加嚴重,趨向就更加惡劣。

2.對人類生存環境的影響

在天然河道中修筑人工材料防汛墻不僅代價昂貴,而且破壞了人們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這樣做的結果是對天然河道的水質和水環境產生了負面影響,繼而對人們的生活質量和身心健康帶來很大影響。在這種結構保護下的河道,遠離了生活在其附近的現代人,人們也失去了娛樂、休閑和親水的絕佳場所,城市也因之失去了靈氣和精神。3.對景觀環境的影響

現代都市的河道斷面整齊劃一、走向筆直,雖然有整潔美,也富有現代都市的氣息,但是它違背了現代人們追求的回歸自然、反璞歸真的需要,極大的影響了整個城市的市容市貌。二.河道護岸設計原則

1、河道整治應遵循“截、疏、引、綠”的原則,以環境保護為核心,環境治理為主導,保護和逐步恢復河道的自然生態,實現“藍天、碧水、綠色、清凈”的環境目標。

2、駁岸斷面應滿足防洪、排澇的要求。并應符合規劃控制的河道寬度。

3、駁岸斷面的設計在滿足功能、景觀的要求前提下,盡量減少拆遷工程量,少占良田節約工程造價。

4、駁岸結構安全可靠、結構合理、便于施工。

5、河道高程設計應滿足周邊地塊雨水管道的接入,岸邊式排出口淹沒在常水位以下,以改善河道景觀。

三.護岸結構型式的設計

河道護岸型式的選擇應根據河道規劃寬度、周邊環境、景觀要求及用地情況等因素綜合考慮。

1.方案一(斜坡護岸+自然緩坡綠化帶):

斜坡護岸克頂淹沒于常水位以下,其兩岸斜坡景觀布置強調以自然為主,采用景觀綠化直接入水銜接,局部以堆石點綴,岸線即同水線,線型柔和自然,岸上植物與水面交融過渡,宛若天然。同時駁坎高度較低,對地基承載力要求不高,工程量小,造價經濟。自然緩坡綠化帶配置植物,高水位以下適當選擇耐水性佳的物種,以防水土流失。該方案侵占水體較多,適合于兩岸場地開闊的河段,尤適合兩岸現狀為大片林帶,農田莊稼等的鄉村。

該方案存在的問題是水上自然緩坡綠化帶的護坡效果較差,不適宜行洪流速超過3m/s的坡面和防洪重點地段。故根據實際情況可采用三維植被網護坡或植被型生態混凝土護坡。

三維植被網護坡以前多用于山坡及高速公路路坡的保護,現在也開始用于河道岸坡的防護。主要利用活性植物并結合土工合成材料,在坡面構建一個具有自身生長能力的防護系統,比單純植物護坡稍好。

植被型生態混凝土護坡是由多孔混凝土、保水材料、難溶性肥料和表層土組成。既實現了混凝土護坡,又可在坡上種植花草,美好環境,使硬化和綠化完美結合。

同時,水下斜坡護岸的型式可根據當地實際地質情況

,采用漿砌塊石護坡、漿砌片石護坡或水下密排松木樁。

下圖圖一為水下漿砌塊石護坡+自然緩坡護岸的護岸型式示意。

圖一

2.方案二(直立式護岸+自然緩坡綠化帶):

直立式護岸克頂低于常水位,岸上臨水區域布置游步道,小品鋪地,休憩運動場所等,再采用斜坡或臺階形式接至地塊標高,該方案岸線距水面較近,親水性較好,保證人與自然綠化,水體的多層次接觸,為人們提供親近自然的休閑活動場所。該方案尤其適合于河道水深較大、地質較差、兩岸居民經常出入活動的河段(如居住區等)。

下圖圖二為直立式護岸+自然緩坡綠化帶的護岸型式示意。

圖二

3.方案三(直立式護岸):

對于岸邊建筑距岸較近,岸邊場地有限,用地緊張的場所,人們的活動可能造成岸坡的不穩定,可采用直立式駁坎。直立式駁坎克頂標高與地塊標高一致。該斷面駁坎形式簡潔,駁坎兩側綠化與地塊標高一致,岸邊空間利用性較好。但該斷面駁坎工程量大,造價較高,親水性較差,景觀效果不佳。為改善景觀效果,兩岸可選擇種植垂挑植物,對駁坎進行垂直綠化處理,垂挑出的枝葉掩蓋常水位以上的駁坎部分,引綠入水。減少立面距水面較高的生硬感。

為了解決直立式駁坎所帶來的親水性、生態性差的缺點,也可采用石籠網箱擋土墻。石籠網箱擋土墻是由0.5~1.0m的鋼絲格網網箱疊砌而成的擋土墻結構,可實現植被綠化、生態環境保護。操作簡單,受氣候干擾小,且適宜于機械化操作,既可保證施工質量又可加快工程進度。但由于石籠網箱擋土墻的構件是在網箱內部填充大小比例相當的石塊,這樣就有一定的孔隙率,所以其在粉砂土質的應用需注意采取有效的防止流砂的措施。

下圖圖三為直立式護岸的護岸型式示意。

四.結語

隨著人們生活質量的提高,對于水環境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傳統的對于水利治理片面強調防洪安全的發展思路已經滿足不了人們對于生態城市建設的需求,河道護岸工程作為水利治理中的一個部分,人們對其要求也再不僅僅是水土保持方面的功能,更多的在于生態性以及景觀方面的新功能。本文正是基于以上的事實,通過目前我國河道護岸的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初步分析和探討,并適應性地提出幾種用于河道護岸結構的方案。

參考文獻

于長海;蘇彧;崔穎;;論現代河道護坡形式的發展[j];工程與建設;2007年05期

鄉村生態環境治理方案范文6

關鍵詞:新農村 環境問題 對策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們黨在深刻分析當前國際國內形勢,全面把握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階段性特征的基礎上,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全局出發確定的一項重大歷史任務,它對我國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農村面貌的巨大變化,必將產生深刻的影響。

改革開放以來,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國農村環境問題仍然突出,并逐漸成為制約農村經濟特別是旅游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所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對農村環境進行治理,保護農村環境,對加快農村現代化進程、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對農村環境問題進行研究的意義

1.制定有關政策,保護農村環境

長期以來,我國的環境政策及研究對農村的生態環境關注不夠,盡管從宏觀上已經明確這類污染是影響社會發展乃至產生社會動蕩的重要因素,但具體的影響程度、作用機制情況不明,難以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也就是說,當前針對農村的環境政策,尚不知道解決什么問題,通過研究可以在宏觀政策層面做到有的放矢。

2.提出問題解決的資金渠道或資金來源

不同發展程度的農村需要中重點解決的環境問題是不同的,我國對農村環境治理額投入本來就很有限,而這有限的投入還沒有注意分區域分類別解決問題,這就需要特別重視資金投入的方向。這方面的研究也是欠缺的。因此,有必要根據不同類型的農村環境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和治理環境問題的政策和方案。

3.重視農村環境保護基礎體系建設問題

過去,在農村環境問題上政策和投入沒有跟上,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我國的環境監測和統計在農村地區存在明顯漏洞,甚至根本就沒有這種監測和統計資料,這也是農村環境的具體情況好像明白又不清楚的內在原因。廣大的農村和鄉鎮這方面基本沒有形成環境監測和統計工作體系,這使我國農村環境問題難以得到準確及時的反映。

二、農村環境問題的來源

1.農業生產造成的面源污染及土壤污染

我國人多地少,土地資源的開發已接近極限,化肥、農藥的施用成為提高土地產出水平的重要途徑,而這種“現代化”的農業生產時面源污染最為重要的來源。由于面源污染難以有效控制,會造成河流、湖泊等水體的富營養化,使之失去生產和生活的使用價值,面源影響的嚴重性因此逐漸顯現出來。除此以外,面源污染還造成地下水污染甚至食品污染。另外,農用地膜帶來的土壤污染和華北地區農村的秸稈和垃圾燃燒產生的污染也造成了相當程度的環境危害。

2.由于小城鎮和農村聚居點的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產生的生活污染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小城鎮和鄉村聚居點人口迅速增加,城市化傾向日益明顯。但與城市相對規范的規劃、較完善的基礎設施相比,小城鎮和鄉村聚居點在這方面明顯落后,臟亂差現象突出。這種基礎設施落后于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水平的現象甚至沒有隨著經濟水平的提高而顯著改善,對衛生和健康構成了巨大的威脅。

3.鄉鎮企業布局不當、治理不夠產生的污染

受鄉村社區自然經濟的深刻影響,絕大多數鄉鎮在工業化進程中忽視了環境規劃和治理,致使局部地區污染嚴重。近10年多年來,工業化畜禽養殖業又成為新的污染源,在河網密布地區這種污染甚至已經超過工業污染。

三、對農村環境問題的分析

1.農民低下的知識水平造成農村環境問題

從以上對農村環境問題的來源看出,農村環境問題的產生更多的是因為農民的知識水平地下,缺乏相應的知識造成的。以目前最為嚴重的化肥和農藥污染為例,在目前狀況下,農藥和化肥的使用在農業生產中是必要并且可行的,但是,其使用必須合理,否則將造成對土壤、水體和食品的直接和間接污染。

2.農村環境治理嚴重經費不足

環境治理經費的來源,主要是來自政府。但是,因為農村的經濟發展水平普遍低下,當地政府即使有資金,也會投入到急需的或者是能帶來較大經濟效益的活動上,而國家現在也不可能把較大的精力投入到農村環境治理上。在這種情況下,農村環境治理除了一些經濟比較好的農村地區能自籌資金進行環境治理外,大多數農村環境治理的經費不足。

3.農村環境問題的解決與城市環境問題密切相關

對農村外源性環境問題的解決,不是僅依靠農村自身的措施就可以實現上的,更多的還是依賴于城市環境問題的解決。如果城市的垃圾不能得快在城市內部消耗,就必然會向農村地區擴散;城市工廠產生的酸性氣體如果得不到嚴格的控制,就必然會產生酸雨等有害物質等,對農村的環境及生態造成不利影響等等,都說明農村環境問題與城市密切相關。

四、治理農村環境問題的對策

我國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綜合國力還不強,面對嚴峻的環境形勢,必須堅持環境保護的國策。抓住農村產業調整和加快小城鎮建設的契機,大力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開展農村環保工作,把控制農村污染面源,改善農村環境質量,作為環境保護局的主要任務。

1.強化政府的環保職能

除了需要政府投資,最主要的職責是做出適宜的制度安排,包括誘發性制度安排和強制制度安排,以誘導和強制企業采取預防和治理污染的措施。政府管理環境的主要任務是:規定生產過程中必須達到的環境標準,為生產者創造平等競爭的環境;通過發展公共品,解決企業自身難以解決消除的外部不經濟問題。

2.努力提高農民環境意識

因為農村的經濟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在起步階段,政策標準的選擇是企業產品與環境損害之間權衡的結果,政府不會為了免除環境受污染而關閉企業。由于各個鄉村的發展階段不同,即使有整個社會的環境衡量標準,政策本身也存在可執行性的問題。因此,農村環境問題的解決取決于當地領導階層和當地群眾的環保意識。

3.加速生態農業發展

在生態農業中,以生態學和生態經濟學原理為指導,應用系統工程的方法把傳統農業技術和現代農業技術結合,充分利用當地的自然和社會資源優勢,因地制宜的規劃設計和組織實施農業,在獲得經濟利益的同時使農村環境問題的惡化得到有效的遏制。

4.引進先進技術推廣到農村中,減輕環境污染

例如推廣沼氣技術的運用,既可以減少人和畜糞便散污染,又可以起到資源再利用的效果;沼氣供能,既可以減少對森林的砍伐和木柴的燃燒,防止了森林的破壞和大氣的污染,又為農民節約開支;沼液和沼渣,是高效有機肥,對農作物具有抗逆性,可減少農家對化肥和農藥的用量,進一步起到環保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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