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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建議范文1
為進一步加快我鎮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步伐,更好地為了廣大人民群眾提供質優、價廉、快捷、便利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根據《省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條例》文件要求,現對加快我鎮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建設目標
到2013年底,在原鎮衛生院基礎上轉型建設成一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3個行政村衛生室整合轉型,建設成9個標準化社區衛生服務站(其中已建成三家)。
二、設置的條件
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要納入各村建設的總體規劃,建設要堅持“宜建則建、宜改則改、實用夠、方便就醫、方便群眾”的原則,按一個行村或3000—5000人口設置一個社區衛生服務站,新建面積不少于120m2,改建面積不少于100m2房屋,在鎮政府協調下由各村委會提供,可在村級閑置學校、隊部或其它房屋的基礎上改建,無論新建、改建的社區服務站的產權一律歸集體所有。
三、資金籌措
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資金按照“市、鄉鎮政府獎勵鄉鎮衛生院、村委會、鄉村醫生共同負擔”的原則進行籌集,同時積極引導社會資金的投入。
新建的社區服務站,村委會無償提供土地,鎮衛生院籌資2—3萬,其余部分由所在的村醫自籌,衛生室整合后,從提取業務利潤的10%中逐年償還,如鎮衛生院有經濟條件每年也將償還一部分。
改建的社區衛生服務站,村委會提供房屋,鎮衛生院籌資10000元,其余部分由所在的村醫自籌,三年內由鎮衛生院在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中還清村醫自籌部分。
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轉型改造資金,由鎮衛生院自籌解決。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加快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步伐,大力發展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事業,是在新形勢下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地對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要求的民心工程,也是市委、市政府今年提出“為民辦十件實事”的內容之一,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衛生服務職能的一項內容。各村委會要切實承擔責任管,將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納入本轄區經濟社區發展規劃,提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統籌,協調做好農村社區衛生的組織者、建設者、推動者,確保全面完成年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任務。
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建議范文2
一、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把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作為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解決城鄉居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重要舉措,強化政府責任,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優化資源配置,構建新型衛生服務體系,為全市人民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社區衛生服務,進一步滿足人民群眾的基本衛生服務需求,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公益性質,轉換運行機制和投入方式,確保社區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2.堅持政府主導,強化政府責任,鼓勵社會參與,多渠道發展社區衛生服務。
3.堅持實行區域衛生規劃,立足調整現有衛生資源,輔以改擴建和新建,健全社區衛生服務網絡。
4.堅持防治結合,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并重,中西醫并重。
5.堅持因地制宜,開拓創新,使社區衛生服務與社區建設同步發展。
(三)工作目標
到2010年,全市基本建成網絡健全、配置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運行科學、監管規范的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基本實現“戶戶擁有家庭醫生,人人享有衛生保健”的目標。
二、推進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一)明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功能定位。社區衛生服務是政府的一項公共服務職能,是城鄉社區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主要提供公共衛生與基本醫療服務,具有公益性質,不以營利為目的。社區衛生服務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為主體,以全科醫師、公共衛生醫師、社區護士為骨干,以社區居民為服務對象,以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和貧困居民為重點,開展健康教育、預防、保健、康復、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和基本醫療等服務。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可根據需要按規劃設置適量以康復、護理為主的床位,不得向醫院模式發展。
(二)健全以政府為主導、社會力量參與的社區衛生服務網絡。積極調整現有衛生資源,完善目前基本建成的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站為主體,其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補充的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原則上每個鎮鄉、街道辦好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需要設置若干社區衛生服務站,原則上城區每2個社區所轄范圍或1.5-2萬常住人口設置一個社區衛生服務站;農村按5000-10000服務人口或出行20分鐘可及的標準設置一個社區衛生服務站。中心對站實行一體化管理。村衛生室的設置原則上每個行政村設置一個,中心及站所在地原則上不設村衛生室。
。(三)加快社區衛生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實施基層衛生技術人員素質提升工程,爭取到2010年完成所有社區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相應的崗位培訓。強化公立市級醫院、疾病控制中心、婦幼保健機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業務指導和培訓,鼓勵市級醫院醫師、護士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動離退休醫護人員積極參與社區衛生服務,大力引進醫學院校畢業生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不斷提高社區衛生服務的整體水平。
三、創新社區衛生服務工作機制,著力提高社區衛生服務質量和水平
(一)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任期目標責任制和社區責任醫生崗位責任制。繼續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實行聘用制,按照定編定崗、公開招聘、合同聘用、崗位管理、績效考核的辦法,擇優選聘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和社區責任醫生。建立與服務質量、工作質量和群眾滿意度相掛鉤的分配制度,綜合考核社區責任醫生業績,按績效確定收入分配。
(二)大力推行社區責任醫生制度。按照人均服務1000-2000人口的要求,建立社區責任醫生團隊,主動上門服務,及時掌握責任區居民健康信息,科學利用健康檔案,實施針對性健康服務,做好慢性病的規范流程管理,做好傳染病的防控工作,做好婦女兒童老年人的保健工作。綜合運用上門巡診、家庭病床、全科門診等措施,為社區居民就近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社區責任醫生對責任區內居民進行健康教育和巡診等主動服務次數原則上每年不少于4次。
(三)創新財務管理制度。全面實行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收支預算管理。財政、衛生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政府補助資金、社區衛生機構財務收支的監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財務管理制度。
(四)建立分工合理的縱向協作機制。整合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機構、市級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職能,進一步將適宜社區開展的公共衛生服務交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承擔,并逐步將市級醫院承擔的一般門診、康復和護理等服務分流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加強市級醫院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支持,實施醫院牽手社區行動,組織開展市級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掛鉤結對和雙向轉診制度,實行資源共享。逐步形成“健康保健進家門、小病診治在社區、大病醫療到醫院、康復服務回社區”的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新格局。
四、完善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政策措施
(一)制定實施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組織發改、規劃、衛生等部門編制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布局專業規劃,并納入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在城區新建、擴建、舊城改造中,規劃、國土部門要優先安排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用地。城市房地產開發,應當依據城市社區衛生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和《國家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等相關標準規范,將社區衛生服務用房作為公益性設施,納入規劃設計條件,并作為土地出讓的前提條件,由開發建設單位同步建設后移交市衛生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二)落實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制政策。按照浙政發〔20*〕35號文件規定,我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設2個中心、10個站。按照浙編辦〔20*〕58號文件(關于印發《*省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和編制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的規定,由市編委辦結合我市實際,完成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人員編制工作。其編制內人員工資,由市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三)加大社區衛生服務的投入。落實城鄉社區衛生服務補助政策,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建立穩定的社區衛生服務籌資和投入機制,加大投入力度,將新增衛生投入主要用于社區衛生服務。
(1)以市、鄉二級財政補助和醫療機構自籌為原則,統籌安排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基本建設、房屋修繕、基本設備配備和信息化建設經費,切實改善社區衛生服務條件。
對新建、擴建(改建)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按省定標準進行標準化建設改造,經驗收合格后,由市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具體補助標準由市財政局會同相關部門另行制定。
對現租房的城區社區衛生服務站,出租房產權屬于鎮鄉、街道所有的一律免收租金,產權不屬于鎮鄉、街道所有的,租金由市、鎮鄉(街道)兩級財政共同分擔。
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發生基本醫療服務政策性虧損的,要根據基本醫療服務成本與收費標準之間的差額統籌考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整體收支情況,由政府給予適當補助。
(2)全市城區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農村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15元的標準籌集社區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納入財政預算,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的要求專項用于對全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公共衛生服務的補助,并隨經濟的發展逐步提高籌資標準。
(3)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和災害防疫等工作所需補助經費,由市財政會同衛生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
(四)發揮社區衛生服務健康保障作用。發揮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與社區衛生服務的相互促進作用,將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將符合規定的家庭病床等相關費用納入支付范圍。引導參保人員優先利用社區衛生服務資源,參保人員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發生的符合醫療保險規定的相關費用,其個人負擔的比例應分別低于二、三級醫院的標準。
(五)完善社區衛生服務監管考核機制。嚴格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和技術服務項目的準入管理,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完善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和管理信息系統,強化行業監管和質量控制。完善社區醫藥價格管理,推行藥品集中采購,確保醫藥安全,降低藥品價格。
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建議范文3
在工作中發現5例下肢壞疽病例其中糖尿病例動脈栓塞例壓瘡1例。這些病例從理論上講都有一個共同的地方:末梢循環障礙。從臨床觀察看患者肢端發紺皮膚發涼有的肢端疼痛這些都符合末梢循環障礙的表現。結合社區服務站工作運用脈搏血氧儀對社區內96位6歲及以上老人四肢指(趾)進行血氧飽和度測定將檢測結果同社區醫生體檢判斷對照藉此希望獲得老年人呼吸循環功能減退以及肢端循環障礙的早期診斷方法。結果表明單一地將脈搏血氧飽和度儀用于社區普查項目并不合適。結合社區醫生的臨床經驗使用便攜式理化檢測儀器對患者作針對性的檢測對于發現患者疾病卻很有幫助。結果如下。
資料與方法
國棉社區內6歲及以上老人96例男5例女558例;年齡6~98歲。
監測方法:將巡回醫生分為兩組臨床組根據癥狀體征對患者心肺功能、末梢循環進行評價;測試組則測量患者靜息狀態下患者四肢血氧飽和度。兩組醫生不同時開展工作。
評價標準:⑴臨床組:①根據肉眼所見觀察患者四肢末端有無發紺。②參考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NYHA)198年提出的分級方案根據患者自覺的活動能力將心肺功能分為級。Ⅰ級:患者日?;顒硬皇芟拗?;Ⅱ級:患者體力活動受到輕微限制休息時無自覺癥狀但平時一般活動下可出現疲乏、心慌、氣促;Ⅲ級:體力活動受到明顯限制一般活動即出現心慌、氣促;Ⅳ級:不能從事任何體力活動休息狀態下也出現心慌、氣促的癥狀。⑵測試組:以四肢中血氧飽和度最低值為參考①肢體血氧飽和度≥95為正常;②患肢血氧飽和度9~95提示存在血液循環障礙的可能;③血氧飽和度
結果
臨床組:紫紺16例Ⅱ級7例Ⅲ級8例Ⅳ級1例(在醫院住院治療)。另有例長期臥床不能按照分級標準分級。
測試組:肢體最低血氧飽和度9~95 6例患肢血氧飽和度
其中臨床組中16例紫紺患者僅例血氧飽和度
討論
目前對老人心肺功能的評價及肢端循環障礙的發現仍主要來自臨床評價。當動脈血氧飽和度低于9示可在口唇、指甲出現發紺。由心肺功能不全導致真正由于動脈血氧飽和度降低引起的發紺稱為中央性發紺末梢循環障礙四肢末梢也可出現發紺稱為外周性發紺。外周性發紺時氧分壓正常。
在本次調查中臨床上出現紫紺的患者大多氧分壓正常即便例末梢循環障礙嚴重已經出現壞疽B超提示動脈栓塞的患者其患肢血氧飽和度依然正常。肢體間血氧飽和度之差最大值相差5個百分點者B超檢查未見動脈血流異常。造成這樣的結果可能是:①對心肺功能不全的患者由于心肺有強大的代償功能即便患者感覺到疲乏、心慌、氣促但其血氧飽和度仍在代償范圍檢測結果與臨床判斷并不一致;②由于循環障礙導致肢體發紺局部組織缺氧這并不說明動脈血壓氧分壓低下所以對明顯四肢發涼、紫紺的患者其肢體血氧飽和度依然正常這一點與肢體創傷和手術中遇到的情況相左~。肢體血管損傷可能會影響到血氧飽和度監測儀的波形不能影響到血氧飽和度。由此看來血氧飽和度測定不能對心肺功能做出早期評價對肢體循環障礙的判斷也沒有幫助不適合作為社區站普查項目。在社區工作中醫生的臨床經驗對早期發現更有意義。
要說明的是在醫生發現問題后有針對性地作心電圖、B超檢查很有意義。本次巡回調查中對心肺功能不全的患者大都用便攜式心電圖機作了心電圖檢查都有不同程度的異常。對于臨床發現肢體循環障礙的患者B超檢查均提示患肢血管異常。綜上所述社區醫生的詳細問診全面收集并分析患者癥狀、體征信息是社區醫療工作的基礎。便攜式儀器檢查對進一步明確診斷起著重要輔助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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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沛堂,俞偉,嚴建武.患肢末端血氧飽和度測量在筋膜間室綜合征的診斷應用[J].中國骨傷,9,(8):6.
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建議范文4
討論
每一項工作任務從起點到終點,均嚴格保證任務有方案、過程有記錄、結果有報告、操作有指南、質控有指標、終極有評價“六要素”。年終時資料統一整理、裝訂、歸檔。各項工作資料數據準確,資料完整,真實可信。城鎮地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略差于農村地區調查結果顯示:城市地區主要在居民健康檔案建立、慢性病管理、預防接種管理等方面落后于農村地區。分析其原因主要與城鎮人口流動頻繁、衛生服務網絡建設不到位等因素有關。
基層醫療衛生單位的服務重要性日益明顯,總體發展趨勢良好分析結果顯示,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在計劃免疫、傳染病管理、慢性病管理上,工作開展充分,成效也較顯著。可以反映出基層衛生服務機構在廣大居民的健康保健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承擔起了廣大群眾健康教育服務、疾病預防、保健服務、康復服務等職能[1]。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居民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有需求,基層衛生服務機構在公共衛生服務工作中具有潛在的發展空間。
建議與對策
強化目標管理,規范資料建設實行目標管理,規范運行,嚴格考核,經費按績效發放,鎮、村兩級思路清晰,內容清楚,要求具體。以項目工作為平臺,兒童計劃免疫、結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等重點專業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要通過加強項目工作臺帳的建設與管理,提升鎮、村兩級基礎資料的規范化管理水平。加強培訓督導,建立考評機制區級各類衛生業務指導部門要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為抓手,與日常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規范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建議范文5
1 專業人員的業務培訓規范化
專業人員培訓質量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應用質量。各級公衛人員通過競爭上崗擇優錄取。為保證培訓質量,建立一整套培訓機制,確保培訓質量。通過業務培訓,不斷加強提升業務水平。探索建立長效機制,將臨時性、應急性培訓逐步轉變為長期性、制度化培訓。通過專題講座、脫產進修、對口支援等形式,對基層公共衛生人員進行普及型技能培訓,培養適用型人才。集中對全區公衛辦人員和公共衛生協理員分期分批實施全員培訓、考核。參加或承辦公共衛生領域“名醫講壇”,組織醫療衛生單位業務指導人員、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項目工作人員進行專項培訓,提升項目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多次組織管理人員到其他區、市學習先進管理經驗和做法,并組織召開全區現場會,加強工作交流,促進工作開展。
2 分級管理工作規范化
建立健全分級負責責任體系。區政府成立公共衛生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區衛生局專門成立公共衛生管理辦公室,明確專職人員。各鄉鎮、街道確定1名正式在編人員為公共衛生聯絡員。各鄉鎮(街道)成立了公共衛生服務管理辦公室,按轄區服務人口3/1000 0的標準配備業務技術好、責任心強的工作人員,在行政村(居),由標準化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的正式工作人員擔任本村(居)的公共衛生協理員,推進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實施。
2.1 明確各級公衛工作職責與制度
按照公共衛生服務管理辦公室建設的統一標準,全區設立公衛辦12個,設置了專門辦公場所,管理辦公室按“五室分開”模式,設置疾病預防控制室、衛生監督室、婦幼保健室、慢病管理室、健康教育和檔案管理等工作室。配備必要設施,進一步加快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工作,推進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開展,將各級公衛工作職責與制度裝訂成冊并上墻,率先在全市制訂區、鄉鎮(街道)、村(居)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臺賬并認真貫徹執行。
2.2 公共衛生服務管理實施辦法
根據山東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統一使用所有的紙質表格和電子表格,并對軟件使用情況進行全員培訓。通過培訓使其充分掌握項目工作目標任務和工作方法,操作規范、表卡填寫等內容,力爭使每個人都能聽懂、看懂,達到培訓效果。為完善公共衛生信息管理平臺建設,下發實施方案,設專人成立辦公室,建設獨立機房,配備全 新服務器、交換機、防火墻等硬件設施。各單位明確具體專人負責信息化建設。建成覆蓋區、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機構的電子信息服務網絡,并按時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2.3 完善各級公衛管理機制
以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項目為切入點,積極構建三級公共衛生服務網絡,促進城鄉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各級各單位均簽訂了目標責任書,建立督導包保責任制,定期督查工作進展情況,推動各項工作有序平穩發展。率先在全市組建2個疾控責任指導團隊,劃片分區,責任到人,采取定期輪駐、巡回指導、對口幫扶等形式“下沉”到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強化對基層的公共衛生業務指導、管理。更好地發揮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婦幼保健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在基層衛生服務中的業務指導、技術支撐、監督管理作用。局領導班子成員分片包干,利用周末等時間不定期進行明察暗訪。市、區人大、政府、政協領導多次深入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現場,視察工作開展情況,省衛生廳、市
衛生局有關領導多次進行現場指導,按照各級領導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逐項進行整改完善和提高。及時召開現場會、編發典型材料予以總結推廣;對發現的問題和不足,現場提出整改意見,并通過通報等形式向區政府、市衛生局匯報,促使基層公共衛生工作緊抓不懈。
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建議范文6
醫改是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村衛生室處于三級醫療預防保健網的最基層組織,是農村基層醫療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為廣大農村群眾提供預防保健、公共衛生、常見病診治的職責,而村醫隊伍建設及管理更是醫改工作保基本、筑牢基層網底的重要環節。實施醫改以來,***市加強對基層醫療機構的管理和扶持力度,鄉村衛生醫療服務工作逐漸步入良性發展軌道,但離人民群眾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近期組織人員對全市村醫隊伍管理及相關政策落實情況進行調研,在調研中發現基層存在困難,需要上級部門協調解決。
一、基本情況
(一)人才隊伍建設情況
全市共有64個鄉鎮,888個行政村,共有1153個村衛生所及分所,每個行政村都有1所村衛生室。全市鄉村醫生總數為2272人,其中執業(助理)醫師214人,中?;蛑袑R陨蠈W歷的鄉村醫生共 2104人,中專學歷以下的鄉村醫生共168人。除蒙山縣有2個投入使用的村衛生室(黃村道沖和新圩六桂村)沒有配備村醫以外(由轄區衛生院派駐醫師進行日?;竟l工作),每個已投入使用的村衛生室均有1至3名村醫,平均每名村醫服務882名居民。
(二)鄉村醫生補償政策落實情況
一是一般診療費補助。對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主要通過個人付費和新農合基金進行補償。其中,岑溪市按本年度參合人數10元/人•年計算,新農合經辦機構先分月預撥60%,4個縣(市)均已撥付到位。
二是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主要通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資金進行補償。按服務人口數量的相應標準發放。今年上半年,岑溪市已補助到位;蒼梧縣補助到位率85.5%,缺口54.3萬元;藤縣補助到位率37.8%,缺口1730.1萬元;蒙山縣補助到位率 77 %,缺口130.69萬元。
三是基本藥物補助。對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減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過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進行補償。按鄉村人口人均4元基藥零差價補助。其中,蒼梧縣、岑溪市、蒙山縣已撥付到位,藤縣補助到位率為0,缺口299.92萬元。
四是地方政府補助。按300元/人/月補助標準,只有蒙山縣補助17.57萬元,平均81.37元/人/月,補助到位率27.12%。其余三地均未有該項補助。
此外,各縣(市)均未出臺對服務年限長和在偏遠、條件艱苦地區鄉村醫生提高補助的相關政策。
(三)落實村醫社會保障政策情況
全市各地村醫參保方式主要有新型農村合作養老保險、靈活就業養老保險、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等三種,基本由村醫自行承擔大部分購買費用。對按鄉村醫生聘用辦法聘用合格的村醫,鄉村醫生的養老保險遵循自愿原則,建議其購買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其中在村衛生室的業務收入中提取10%,為村衛生室醫生購買兩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另外鄉村醫生自費購買三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對原來在村衛生室工作、年齡在60歲以上且不受村衛生室聘用的鄉村醫生,由于至今尚未出臺相關文件指導實施,因此對該部分未聘用的鄉村醫生的養老問題尚無解決辦法。
二、存在困難與問題
(一)村醫聘用管理機制有待完善?,F行管理辦法中對于招聘的對象范圍不包括60歲以上老村醫以及農村保健員,而這批人員至今仍開展相應的醫療衛生業務,待遇及身份需要解決落實。據統計,目前全縣(市)有未受聘用但仍在崗的村醫有246個(其中岑溪市152人,藤縣94人,蒙山縣0人,蒼梧縣無統計數據),占總數的10.8%。這部分村醫的身份、待遇、養老等方面如得不到規范管理,將影響到農村醫療服務體系正常運行及長遠發展。
(二)村醫福利待遇偏低。實行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前,鄉村醫生的收入來自于基本醫療服務收入、藥品加成收入和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其中藥品加成收入占70%以上。實行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尤其是取消藥品加成后,鄉村醫生的收入來自兩塊:一塊是醫療服務收入,一塊是政府對村衛生室承擔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實行藥品零差率給予補助,村醫生實行一體化后與原來收入差距較大,面臨收入的大幅度減少。據統計,我市鄉村醫人均收入約18413元/人•年,其中公共衛生服務補貼約9850元/人•年,基藥補助、一般診療費補助約8563元/人•年。鄉村醫生承擔繁重的農村公共衛生服務工作,付出的勞動與得到的報酬不相稱,影響開展鄉村醫療業務的積極性。
(三)缺乏穩定有效的資金投入。近年來,上級部門及地方政府對村衛生室建設的投入僅限于標準化建設補助,數額有限且缺乏相應配套設施建設資金,對村衛生室的投入使用及村醫開展業務的長遠發展有較大影響。
(四)養老保險待遇普遍未落實。目前適合村醫養老的只有新農保政策,而新農保政策每年最高檔為500元,連續交15年,60歲退休時個人帳戶累計7500元,分139個月領取,平均每月可領53元,加上財政每人每月補助基礎養老金55元,一共才108元。普遍村醫對此養老政策不滿意。不利于村醫隊伍穩定優化。村醫身份不明、生存壓力日益加大、養老沒有保障,隊伍日趨不穩,年老體衰的不愿意離崗,年輕有為的不愿意加入,已經成為制約農村衛生工作科學發展的瓶頸問題。
三、工作建議
(一)建立完善村醫保險機制。鄉村醫生執業保險應當涵蓋三方面內容:
一是健康險——由職業暴露所導致的職業性感染風險。受客觀條件制約,鄉村醫生臨床執業沒有防護措施,出現職業性感染的風險很大,建立規范的醫生執業保險制度十分必要。
二是責任險——由社會分擔由醫生認知偏差所導致的醫療事故賠償。難以杜絕醫療事故的發生,是醫務工作的特殊性所決定的。受農村基層醫療軟、硬件條件限制,鄉村醫生面臨的醫療風險較大,有必要建立醫療風險分擔機制。
三是養老險——解決鄉村醫生老有所養問題。由于當前農村醫療衛生資源嚴重匱乏,相當一部分老村醫仍服務在村衛生室,他們的養老問題能否妥善解決將影響到現有隊伍的穩定。建議可以參照教育系統民辦老師轉崗方法,將鄉村醫生納入鄉鎮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隊伍進行管理,建立招聘、培養、考核、收入分配一體的管理機制,切實解決其待遇和養老等社會保障問題。購買養老保險所需經費可考慮由中央財政、地方財政按一定比例負擔其養老補助。
(二)探索建立人性化退出機制。針對未受聘鄉村醫生基本生活待遇難保障的問題,可借鑒村干部基本工資的做法,通過財政對鄉村醫生公共衛生工作進行補助的形式,解決未聘其基本生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