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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范文1
(一)做好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各縣(市)、試驗區環保局要堅持“無事有事按有事對待,小事大事按大事考慮”,積極協助地方政府依法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公開和輿論引導工作。在節假日、汛期和敏感時期,多渠道收集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構建全方位的信息收集系統。要做好信息報送工作,確保信息報告及時、暢通、有效,堅決杜絕遲報、漏報、瞞報、謊報現象。
(二)依法科學處置應對。各縣(市)、試驗區環保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對人民負責的精神,及時妥善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特別是對涉及飲用水污染、重金屬污染以及由環境問題引發的等,要快速反應、科學處置,最大程度地減輕事件造成的危害。
(三)加大事件調查和責任追究力度。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各縣(市)、試驗區環保局要按照《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2號)的規定,及時組織開展事件調查,對肇事企業、政府部門和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問責,并將事件調查處理情況報州環保局,切實做到“事件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件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四)強化環境損害評估。各縣(市)、試驗區環保局在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時,要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污染損害評估工作程序規定》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環境損害評估推薦方法》的要求,開展環境損害評估試點工作。
(五)推進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和備案。各縣(市)、試驗區環保局要深入貫徹落實《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加強解讀、宣傳和指導,規范備案管理,督促企業事業單位開展環境風險評估,持續改進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六)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各縣(市)、試驗區環保局要根據有關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編修工作的要求,做好應急預案體系銜接,細化響應工作流程,提高響應措施可操作性,加強預案實施保障。重點區域要督促企業細化操作方案,明確采取各項應急減排措施的時間節點和具體流程,做好應急過程及效果記錄,切實將應急減排措施落到實處。我局將督促指導各地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編修和備案,并對有關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七)繼續深化應急聯動機制建設。各縣(市)、試驗區環保局要深入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 環境保護部關于加強應急聯動工作機制建設的通知》要求,推動兩部門建立健全應急聯動機制;繼續深化與安全監管、公安消防部門的合作,切實取得新成效。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流域、區域間應急聯動協作機制建設。
(八)切實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管理工作。各縣(市)、試驗區環保局要總結落實《集中式地表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指南(試行)》情況,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風險防控,完善水源地和風險源單位應急預案,防范危險化學品生產運輸事故次生涉飲用水突發環境事件。
(九)不斷深化尾礦庫環境應急管理工作。各縣(市)、試驗區環保局要督促指導尾礦庫企業按照編制指南、評估技術導則、備案管理辦法等開展環境風險評估,排查治理環境安全隱患,編制報備尾礦庫環境應急預案。州環保局將按照環保部印發的《尾礦庫環境應急預案編制指南》,開展尾礦庫汛期應急督查。
(十)強化風險防范,建立健全安全監管臺賬。各縣(市)、試驗區環保局要認真落實屬地管理、行業管理和企業主體責任,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進一步摸清監管對象底數,建立環境安全監管對象臺賬,督促各監管對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齊安全管理人員,組織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要將環境安全檢查作為全年環境執法檢查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建立健全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檔案和動態管理臺賬,建立橫向、縱向溝通協調機制。
(十一)進一步完善應急專家隊伍建設。州環保局將進一步加強應急專家隊伍建設,完善專家管理制度,實現專家庫動態更新,創新專家工作方式,充分發揮專家在環境應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十二)加快推進環境應急信息化工作。各縣(市)、試驗區環保局要積極推動貴州省環境應急系統的使用,及時上報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把環境應急預案的備案管理納入系統,配合環保部開展環境應急綜合管理平臺風險源數據更新工作,確保數據準確、可靠。
(十三)做好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工作。根據省政府《關于做好環境保護十二件實事的通知》中分片建成應急物質儲備系統的要求, 2015年州環保局組織在全州建成2個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各縣(市)、試驗區要密切配合做好物資儲備工作,切實加強環境應急物質儲備管理和調度。
環境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范文2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項目部衛生防病管理工作,切實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公司項目精細化管理“標準化、規范化、集約化、信息化”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規定了項目部衛生防病管理的相關要求。其指導思想:加強事前防控,預防疾病發生。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項目部(作業隊)員工的衛生防病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流行病學調查、食品安全、季節性疾病預防、員工健康體檢、預防接種和員工個人衛生等管理工作。
第四條 本辦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結合項目部實際制定。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五條 項目部綜合管理部門是項目部衛生防病管理工作的主責部門,其主要職責:
(一)負責項目部衛生防病管理辦法的制定;
(二)指導項目部衛生防病各項管理辦法的制定工作;
(三)監督檢查項目部衛生防病各項管理辦法的落實情況;
(四)為領導對衛生防病管理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六條 工程經濟部負責工程中標后的交底工作。
第七條 安全質量環保部負責食品安全事故現場的保衛,組織安全用電、環境因素的監督檢查并按照不同地區、不同季節發放勞動保護用品,高原病預防。參加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八條 工程技術部負責項目部增加醫療衛生機構定編定員。參加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九條 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三工建設”的監督檢查工作。參加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十條 物機部負責食品安全事故處理應急處置的信息。參加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十一條 資料室負責建立員工的食品安全事故受害員工的善后處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內容與要求
第一節 衛生流行病學調查第十二條 新建鐵路施工前,項目部應組織人員對沿線進行衛生流行病學調查。其目的是:通過調查,形成嚴謹、周密的衛生流行病學調查報告,提交項目部負責人并在施工前進行交底,為衛生防病工作提供依據。
第十三條 調查的主要內容:沿線附近地區的概況、環境、生活飲用水、飲食衛生狀況、疾病情況、醫學動物、衛生資源等內容。
第二節 食品安全第十四條 項目部(作業隊)負責人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員工食堂管理人員為食品安全直接負責人。項目部(作業隊)應成立食品安全管理組織(辦公室)。
第十五條 項目部(作業隊)食品安全管理組織(辦公室)具體負責制定食品安全責任制和有關食品安全的管理辦法。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物中毒隱患。
第十六條 員工食堂選址、炊管人員配備、食品原材料的采購、加工、貯存、銷售等環節應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確保食品安全。
第十七條 員工食堂應依法取得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頒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并掛于餐廳明顯位置;炊管人員應持有“健康證”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餐廳應張貼食品安全知識等宣傳掛圖。
第十八條 項目部應建立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并揭掛公示以下管理規定。
(一)食品和食品添加劑采購索證索票驗收管理規定。應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向供貨方索要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食品質量驗收合格后,并做記錄,并至少保存兩年。
(二)食品加工管理規定。粗加工、烹調應分區域操作,嚴格按照合理的加工流程作業,執行“生熟分開”的原則,生熟食品及加工、貯存生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冷藏設備均應有明顯標記,嚴禁混用混放,洗切后的半成品不得落地存放。
(三)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規定。對公用餐飲具和熟食容器,應實行餐次消毒并妥善保管,沒有熱力消毒柜的食堂,應采取煮沸消毒的方法。各類炊事用具、機械要保持潔凈、無油泥、無積垢、無異味,加蓋布防塵,保持清潔,定位使用和存放。
(四)食品貯存管理規定。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建立出入庫鑒定登記制度,防止誤用誤食。主、副食品、添加劑分類存放,要離地、隔墻10公分;與藥物、雜物隔離;存放場所要有完善的防鼠、防蠅、防潮設施。
(五)備餐及供餐管理規定。1、供應前應認真檢查待供應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供應;2、操作時應避免食品受到污染;3、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用具使用前應進行消毒;4、用于菜肴裝飾的原料使用前應洗凈消毒,不得反復使用;5、在烹飪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六)食堂環境衛生管理規定。食堂地面、灶臺、案板、柜櫥、售飯窗口要保持清潔,無油泥、無積垢、無積水,做到物見本色。
(七)炊事員“二要、四勤、六不準”工作要求。
(八)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第十九條 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杜絕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立即采取封存食品、進行自救等控制措施,適時啟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見附件1)。
第三節 季節性疾病預防第二十條 項目部(作業隊)應做好夏季防暑降溫、預防中暑和冬季防寒保暖、預防一氧化碳(煤氣)中毒工作,嚴格執行公司勞動防護的有關制度,按照季節性特點,按照不同地區及時發放防護用品。
第二十一條 在高溫現場作業的員工,一要配備防暑降溫常用必備藥品及清涼含鹽飲料,保證開水供應;二要根據情況調整高溫作業時間。對于在室內高溫條件下工作的員工,要采取通風、隔熱、安裝降溫設備等措施防暑降溫。
第二十二條 采用室內燃煤取暖的單位,室內必須正確安裝煙筒、通風裝置并保持煙道暢通、通風裝置良好,并保持定期開窗通風的習慣,有條件的可安裝煤氣報警器,防止一氧化碳(煤氣)中毒。
同時,制定應急預案,一旦發生一氧化碳(煤氣)中毒,盡量減低對身體健康的傷害程度。
第五節 員工健康體檢、預防接種第二十三條 健康體檢是指:通過醫學手段和方法對受檢者進行身體檢查的診療行為。為保障員工身體健康,便于員工及時發現疾病線索和健康隱患,各單位根據不同地區,應制定相應的員工健康體檢管理辦法。
(一)可采用多種方式選擇具有資質的體檢機構為員工體檢服務。員工健康體檢每年不少于一次。
(二)按照員工性別、年齡,確定健康體檢標準,建立員工健康體檢檔案,并及時更新員工健康體檢資料。確保體檢員工的個人隱私。
(三)員工健康體檢項目應以常見病、多發病、地方病為主確定體檢項目,在了解員工上一年體檢項目的陽性率及目前社會上高發疾病等情況有針對性地選擇或調整體檢項目。
第二十四條 預防接種是指:把疫苗(用人工培育并經過處理的病菌、病毒等)接種在健康人的身體內使人在不發病的情況下,產生抗體,獲得特異性免疫,例如,接種卡介苗,預防肺結核。
(一)預防接種要根據所在地傳染病流行情況、人群免疫狀況等因素,制定免疫計劃,按計劃接種疫苗。
(二)項目部員工均要進行乙肝疫苗注射。對做過全程、足量注射的,但已到需要加強時限者,應及時進行加強接種。
第二十五條 員工的健康體檢和預防接種的費用由所在單位負擔。
第二十六條 各單位應在每年一月底前將上年度員工健康體檢和預防接種人次及費用,按照不同的用工類別(詳見附表2《年度員工健康體檢、預防接種統計表》)報公司行政管理部門。
第二十七條 加強與當地衛生防疫部門的聯系,及時掌握疫情動態。如員工中發生傳染病,應及時轉診治療和采取防疫措施,并按規定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疾病控制機構報告。
第六節 員工個人衛生第二十八條 員工應遵守個人衛生行為規范:
(一)潔身自好、行為檢點、注重道德。外出時不要在無證照旅店住宿和使用公共盆池洗澡,提倡淋浴,預防性病感染。
(二)注意個人飲食衛生:
1、養成飯前、便后洗手的衛生習慣。
2、喝開水,不喝生水。
3、個人餐具應注意保潔,不混用,使用前要沖冼。
4、生吃瓜果要洗凈食用。
(三)不下河、湖、池塘游泳,以防自然疫源性疾病發生。
(四)不逗引貓狗等動物,以免被誤傷導致狂犬病等疾病的發生。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勞務隊伍、作業層實體隊伍的衛生防病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條 本衛生防病管理辦法自2015年3月5日起試行。由項目部綜合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1:《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附件1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了及時、有效的控制食物中毒,保護公司全體職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項目部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 食物中毒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 長:劉志國
副組長:金虎
組 員:陳智義、張濤、劉政、劉寧、呼少平、吳維立
1、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張濤兼任,負責搶救食物中毒人員的組織指揮、通訊聯絡、值班等綜合工作。
2、醫療救護組:由陳智義、呼少平兼任,當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撥打醫院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3、外圍警戒組:由劉寧兼任,設置事故現場警戒區域,禁止所有人員(除救護人員外)入內。
二、常用電話
火 警:119 報 警:110
急救中心:120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010-88248199
三、機構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指揮食物中毒事件的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后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盡快恢復公司正常生產秩序。
2、辦公室職責:接到事故報告,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協調各方關系,具體負責人員調度,組織后勤保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的有序進行。
四、事故應急處理
辦公室接到食物中毒報告后,應該詳細向報告人詢問有關情況,如發生中毒的單位、地址、可疑食品、患者狀況,是否有其他人員有類似情況。并告訴報告人要保護好現場,特別是可疑食品。一般疑似食物中毒事故(3人以下)輕度癥狀的,負責啟動應急處置預案,立即組織、指揮相關人員奔赴事故發生現場救助疑似食物中毒人員,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事故應急處理情況。較嚴重的食物中毒事故(出現嚴重食物中毒癥狀者或出現3人以上相同癥狀的群體發病情況)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再由領導小組向上級部門及當地衛生部門,同時立即啟動食物中毒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到達現場后,要立即開展如下工作:
1、配合臨床醫生迅速搶救和安置病人,或拔打120進行緊急搶救。
2、立即劃定警戒區,疏散現場人員,封閉所有就餐場所和食堂操作間,禁止所有人員(除工作人員和 120 救護人員外)入內。
3、派專人把守,保護好現場,封存所有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及其原料,對已帶出現場的應及時追回。
4、流行病學調查:向發生中毒的單位有關人員及治療醫生或家屬初步詢問發病經過、發病時間、臨床癥狀、病人分布、首例病人發病前48小時以內的進食食譜,及已采取的措施等情況。
5、采取病人標本,以備送檢。
6、根據調查結果,最后確定中毒性質、引起中毒的食物、造成中毒的原因。
7、待事故處理完畢后,對食品、餐具及食品用工具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根據不同的中毒食品,對中毒場所采取相應的消毒處理,以免擴大中毒范圍。
環境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范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 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轄區內本行業、本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五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六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 ),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九條 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十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三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五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十六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八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 中央管理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上市公司)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煤礦企業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外,還應當抄報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申請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一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二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
第五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三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四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五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二十七條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八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 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生產經營單位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六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四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環境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范文4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水電站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縣發改局是水電行業的主管部門,縣水務局是水電行業企業防汛安全的行業主管部門。
接到通知后,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對水電行業涉水事務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了部署,明確了水電企業涉及涉水事務的防洪應急預案、行洪安全論證、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以及生態流量下泄監管工作的相關股室負責的具體工作。
二、水電站涉水事務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
1、我縣境內水電站分為徑流式水電站和水庫水電站,水庫水電站和裝機比較大的徑流式水電站的防洪應急預案一般都在省、市防辦組織審查,防洪應急預案五年一次,收到省防辦批復水庫水電站預案1個,市防辦批復1個。其余徑流式水電站按照縣上水電行業整頓的要求,是電站業主自己依據電站實際情況自己編制,報水電主管部門、所在鄉鎮、和縣防辦備案,收到25個電站預案備案。水庫水電站都按照預案成立了領導機構、組建了搶險隊伍、落實了應急搶險物資等,明確了應急撤離路線。小型水電站落實了應急搶險物資等,明確了應急撤離路線,在領導機構和搶險隊伍方面相對欠缺。各水電站在汛前均進行了汛前檢查,對泄洪設備、備用電源、大壩安全均進行了檢查,也準備了防汛物資。
我們也要求水電站要進一步加強監測預警,根據雨情、水情和災情及時預警信息,第一時間組織應急避險,要堅持“主動避讓、提前避讓、預防避讓”原則,按照預案快速組織職工安全轉移,必要時可采取強制措施,堅決避免群死群傷事件發生。按照防大汛、抗大險、救大災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補充防汛救災物資、設備,一旦出險,能立即投入搶險。
環境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范文5
功能區各企業:
為做好2020年省級環保督查迎檢準備工作,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有效解決當前園區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進一步提升功能區企業的環境保護管理水平,現將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設項目環評手續辦理工作
(一)工作要求
各企業要切實履行好環保主體責任,嚴格遵守《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建設項目必須辦理環評手續,并取得環評批復,才能進行生產作業;項目建設完成后必須進行環保驗收,取得驗收批復或通過自主驗收專家評審。
(二)完成時限
企業須在2020年6月4日前完成環保手續的清理核實工作;未取得建設項目環評批復的,嚴禁進行生產作業。有環評手續而沒有進行環保驗收且投產運行1年以上的建設項目,于9月30日前辦理完成環評驗收。
二、環保設施建設工作
(一)工作要求
企業須按照環評及批復要求,配備相應的環保相關設施(如:焊煙凈化器、除塵設施、污水處理設施等);環保配套設施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建設、同時投入使用;各企業須建立環保設施日常運行記錄臺賬,保證環保設施與生產設施同步使用。
(二)完成時限
各企業須在2020年6月4日前,對環保相關設施進行自查,完善環保配套設施的安裝及建立環保設施日常運行記錄臺賬。
三、開展例行環境監測工作
(一)工作要求
企業須按照排污許可要求,開展日常環境監測工作(如:月度監測、季度監測、半年監測或年度監測);重點涉水、涉氣企業須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安裝廢水、廢氣在線監測裝置,定期對在線監測設備進行效驗,以保證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各企業須建立環境監測臺賬,臺賬保存期不能少于3年。
(二)完成時限
企業須在2020年11月前,完成本年度的日常監測工作、在線設備效驗工作;執行月度監測的企業,按照正常監測頻率執行。
四、固危廢管理工作
(一)工作要求
企業須應按照環評要求,設置固危廢堆場;一般固廢堆場須采取“防雨、防揚塵、防散溢”措施;危廢暫存間須采取“防滲漏、防流失、防揚散”等措施;危廢須進行分類收集、存放,建立危廢進出臺賬,與有資質的單位簽訂危廢處置協議;每年進行危廢申報并到區生態環境局備案。
(二)完成時限
企業須在2020年6月4日前完成固危廢的自查工作,對不符合要求的固危廢暫存間,須在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整改。
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一)工作要求
企業須按照《四川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行業名錄(試行)》的要求,編制、修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備案;按照應急要求配置應急物資,建立應急物資臺賬,每年至少開展一次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
(二)完成時限
企業須在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突發環境時間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備案工作。
請功能區各企業按照通知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改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到位。我委將對企業自查整改情況開展督查,對發現整改不到位或仍存在環保違法違規行為的,上報相關行政執法部門,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特此通知。
環境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范文6
一、應急預案保障
1、公司成立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由總經理李愛平任組長,副總經理陳春華、易宏欽任副組長,鐘玉芬、黃水全、彭欣、繆妙蓮為成員的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手機24小時開機,公司值勤班電話24小時專人值班。
2、倉庫24小時由公安局保安公司派出保安員值班,對倉庫周邊進行巡查。
3、保證消防水池水量。配備和配齊消防器材。
4、每年清理一、二次防火隔離帶,保證倉庫的安全消防距離。
5、按規定撿測避雷裝置,保證避雷設施符合有關規定。
6、保證安全距離,預防各種爆炸事故的發生
二、內部保障
1、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李愛平手機xxxxxx,副組長陳春華手機xxxxx,副組長易宏欽xxxxxxx;公司值班電話:xxxxxx,24小時有人值班。保證應急救援的領導保障。
2、保證消防水池的水量,倉庫周邊防火隔離帶每年清理一至二次。保證消防用水和安全防火距離。
3、倉庫內安裝防盜監控報警裝置,并與公安局110聯網。對庫內進行安全監控。
4、不定期對倉庫、倉庫周邊安全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周邊環境對庫區的安全。
5、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現有損耗、損壞、及過期的消防器材及時修復或更換。
三、外部救援
加強與物資、公安、消防、安監、衛生等部門的聯系和溝通,發現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取得各部門的支持和支援。
1、防火:發現火情,撥打119電話,向消防部門報警和公司領導小組匯報。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消防器材對火情實施撲救。同時組織車輛和人員將倉庫貨物轉移至安全地區,并向公安部門要求派員警戒。確保民爆物品的安全。
2、防盜:發現盜情,撥打110電話,向公安部門報警和公司領導小組匯報,及時檢查庫房門、窗,待公安人員或公司人員到現場后協助緝拿犯罪嫌疑人。
3、爆炸:突然發生爆炸事件,值班人員立即撒離至安全地帶,向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匯報,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通知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向物資協會、公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通知120救護和公司其他人員,成立臨時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和組織事故救援應急工作;根據事故災情需要,調動所需救援物資;決定救援應急方案;封鎖路口和爆炸危險區域,疏散無關人員,搶救傷員。在查明確實無爆炸危險時,組織人員投入到搶險救災中。
預案分級
應急救援預案分為三級:
一級:火警
a:發生山火,值班人員向公司領導小組匯報,公司通知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和公司其他人員。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公司現有滅火設備撲救山火。
b:火勢增大,內部無法撲救,向119火警求援,共同撲救山火。
c:火勢漫延無法撲救,向政府匯報,由政府組織專業人員對山火進行撲救。
二級:盜警
a:發現盜賊,值班人員通知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撥打110報警,組織人員抓捕嫌疑人。
b:盜賊已進入庫房,報警器報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協助公安警察圍捕犯罪嫌疑人。
c:盜賊已進入庫房,盜走民爆貨物,此時保護好現場,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撥打110報警。由公安機關派出人員現場勘察,公司應急救援小組積極協助公安機清點倉庫貨物,核查被盜民爆物品數量。協助公安機關追捕犯罪嫌疑人。
三級:爆炸
倉庫貨物突然發生意外爆炸事件,幸存人員立即撒離至安全地帶,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應急領導向物資協會、公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由應急救援指揮部確定救援方案。
事故應急救援關閉程序
山火撲滅,盜賊被抓,貨物追回,意外爆炸事件得到控制。通知各部門人員撒離,公司內部人員繼續處理善后事宜。
一、應急培訓計劃
每年組織員工參加各管理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培訓。公司內部每季度
組織應急救援知識、安全經營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法》、《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管理條例》、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對各員工進行崗位安全技能考核。使各員工能認真學習崗位職責,懂得并熟練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提高各員工的安全防患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