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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銷售管理辦法范文1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房屋預先出售給購房人,由購房人支付定金(預付金)或房價款的行為。
第三條 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實行商品房銷(預)售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和外埠來我市銷(預)售異地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以及實行商品房銷(預)售管理的單位和部門均須執行本辦法。
第四條 市房產管理局是我市商品房銷(預)售的行政主管部門;新民市、遼中縣、法庫縣、康平縣房產管理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商品房銷(預)售的主管部門;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場辦)具體負責商品房銷(預)售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審批并核發《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二)審核商品房銷(預)售面積;
(三)審批商品房銷(預)售信息的和傳播;
(四)辦理商品房交易手續;
(五)配合物價等有關部門對商品住宅價格實施管理;
(六)商品房銷(預)售合同管理;
(七)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查處商品房銷(預)售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第五條 銷(預)售商品房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取得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
(二)持有經批準的商品房建設計劃;
(三)持開發建設項目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證書;
(四)持開發建設項目已繳納的各種稅費票據證明;
(五)持有開發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筑工程開工報告書;
(六)已按政府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設計方案審定書進行全面施工建設,并提供有關證明及照片;
(七)提供書面投入開發建設總投資25%以上的銀行資金證明及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日期。
向境外銷(預)售商品房的,應同時提交向境外銷(預)售的批準文件。
第六條 商品房銷(預)售實行許可證制度。銷(預)售商品房的企業,須持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證件、材料及預售方案到市場辦辦理審批手續,經審核符合在境內銷(預)售條件的,核發《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符合境外銷(預)售的,核發《商品房外銷(預)售許可證》;外埠來我市銷(預)售異地商品房的,核發《商品房銷(預)售臨時許可證》。
非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向社會銷(預)售商品房屋。
第七條 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商品房外銷(預)售許可證》或《商品房銷(預)售臨時許可證》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在銷(預)售商品房前,到市場辦辦理商品房銷(預)售面積審核手續。
第八條 商品房銷(預)售面積,依據有關規定計算。異型建筑或公共(公用)面積分攤較復雜的工程項目須報市場辦確定計算方案。
經審定的商品房銷(預)售面積作為雙方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的依據。
第九條 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轉讓投資額超過25%、尚未完工的開發項目屬整體銷售房屋行為,須辦理交易手續。
第十條 銷(預)售商品房,購銷雙方應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并使用省建設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印的統一合同文本,任何單位不得擅自印刷或復印使用。
第十一條 新聞媒介憑市場辦批準文件予以商品房銷(預)售廣告,并在廣告中標明批準文號。無批準文件不予商品房銷(預)售廣告。
第十二條 商品房銷(預)售可以委托人辦理,但必須有書面委托書。
委托房地產經紀組織或經紀人時,應委托具有合法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或經紀人。
第十三條 商品房銷(預)售價格實行政府定價和市場調節價兩種形式。
(一)經市政府批準享受優惠政策的商品住宅銷(預)售價格由政府審定;
(二)其他商品房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十四條 實行政府定價的商品住宅由市物價局會同市房產局等有關部門共同審核、批準后執行。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房,由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確定價格,在銷(預)售前,將所定價格及有關資料報市物價局和市房產局備案。
按市場調節價銷(預)售商品房的樓層差價比率,可由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確定。
第十五條 銷(預)售商品房的陽臺價格:
陽臺懸挑寬度為1.2米,銷售價格按常規計算;懸挑寬度超過1.2米的部分,封閉的陽臺每平方米銷售價格按70%計價,不封閉陽臺每平方米銷售價格按35%計價。
第十六條 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在銷(預)售商品房時,必須使用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專用發票。
第十七條 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到市場辦辦理《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或《商品房外銷(預)售許可證》、《商品房銷(預)售臨時許可證》及辦理商品房銷售面積審核手續的同時,辦理商品房交易手續。
第十八條 商品房交付使用兩個月內,房地產經營企業須將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復印件送交房屋所在地房產產權監理部門備案。購房人持商品房購銷合同、遼寧省沈陽市商品房銷售(結算)專用發票、商品房交易批復、商品房準住通知,到房產產權監理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第十九條 銷(預)售商品房必須先辦理土地變更及土地增值稅手續,其辦理程序,另行規定。
第二十條 違反本辦法,由市場辦責令其停止銷(預)售,補辦手續,并處以罰款:
(一)商品房銷(預)售單位未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銷(預)售商品房的,責令其停止銷(預)售活動,補辦審批手續,并處以1至3萬元罰款;
(二)未辦理銷(預)售面積審核手續銷(預)售商品房的,責令其停止銷(預)售活動,并履行審核手續;
(三)未全面履行商品房購銷合同和開發建設期間有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令其立即停止銷(預)售活動;
(四)未經審批委托新聞媒介商品房銷(預)售廣告的,責令其補辦審批手續;
(五)未經批準外埠來我市銷(預)售異地商品房的,責令其停止銷(預)售活動,并處以1至3萬元的罰款。
食品銷售管理辦法范文2
母乳代用品,指以6個月以內嬰兒為對象,通過市場銷售或者以其他形式提供的,部分或者全部代替母乳的乳制品、飲料和其他食品,包括目前市場上銷售的各種嬰兒奶粉。
銷售奶粉不能贈送禮品
《辦法》中提到,生產者、銷售者不能促銷母乳代用品,包括減價銷售、贈送產品、禮品、樣品,以及產品展示、積分回饋、發放產品宣傳資料等。不得以推銷母乳代用品為目的,與孕產婦、嬰兒母親及其家庭成員保持任何形式的聯系,包括電話、短信、信函、郵件、上門推銷等。此前,我國自1995年一直沿用《母乳代用品銷售管理辦法》,其中僅規定銷售者不得贈送產品和減價銷售產品。
包裝須注明“提倡母乳喂養”
就像香煙上要注明“吸煙有害健康”一樣,為了倡導母乳喂養,《辦法》中規定,母乳代用品上要用醒目的文字注明“提倡母乳喂養”或者其他說明母乳喂養優越性的忠告語。包裝上不得印有嬰兒圖片,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者類似的表述,不得虛構、夸大產品的作用。
各行業禁止設計、制作、、或者變相母乳代用品廣告。禁止以推銷產品為目的,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圖書、音像制品、通訊、網絡等任何媒介向公眾進行母乳代用品的宣傳。
醫院不能宣傳母乳代用品
在個別婦產醫院,曾有醫務人員向孕婦贈送奶粉廠家的一些小禮品?!掇k法》此次明確規定,醫療衛生及有關機構及其人員不得向孕產婦、嬰兒母親及其家庭成員宣傳、展示、推銷或者代售母乳代用品;不得接受以推銷產品為目的的饋贈和各種形式的贊助;不得在本機構內開展或者允許他人開展有關母乳代用品的宣傳活動;特別是不得將孕產婦、嬰兒母親及其家庭成員和嬰幼兒的個人信息提供給母乳代用品生產者和銷售者。
食品銷售管理辦法范文3
上海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正協助公安部門協調相關7個省份徹查假冒乳粉流向,特別是追查網絡銷售假冒乳粉流向的同時,依法嚴懲冒牌乳粉犯罪行為。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也已派人緊急赴上海實地督查,并要求相關省份徹查乳粉流向,嚴懲冒牌乳粉等欺詐行為,確保嬰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
由于涉案銷量巨大――假冒乳粉1.7萬余罐,銷售面廣――經過鄭州、徐州、長沙、兗州等地經銷商,并進一步銷往全國多個省市,這一事件將對雅培當前及未來業績造成巨大損失:一方面假產品擠占雅培正常的市場銷售,另一方面假奶粉價格對企業正常價格管控造成巨大干擾。最重要的,該事件發生將直接影響消費者購買情緒。近年,由于負面新聞不斷,加之跨境購對其產品及價格產生沖擊,雅培業績整體處于艱難前行,而此次事件出現,對當前及未來其市場業績增長無疑雪上加霜。
此次假奶粉事件表明:一是口碑較好、利潤較高的國際知名大品牌成為造假重點針對對象,通過簡單再加工,造假者將幾十元廉價收來的產品換手賣出上百元,從中謀求暴利;二是由于電商及跨境購快速發展,讓三四線以下地區消費者可以買到便宜國際大品牌,同時也為造假者提供渠道便利;三是造假使用其他合格奶粉作為原料,具有明顯迷惑性,為監管增加了難度,通常市場抽檢很難發現此類造假行為。根據上海公安部門對查獲的假冒乳粉進行產品檢驗,產品符合國家標準,不存在安全風險。
從深層次來看,造假者利用了渠道商盲目逐利、互聯網碎片化銷售以及奶粉真偽識別薄弱的空子。近年,隨著電商及跨境購快速發展,嬰幼兒配方奶粉市場日益呈現出以下特征:來源廣、品牌雜、跨境購電商碎片化,給監管帶來很大挑戰,特別是針對使用合格產品進行品牌造假,很難監管。同時,由于受消費者追捧,一些國際大品牌奶粉成為炙手可熱產品,通常經銷商從企業拿不到,或者拿不到足額的產品,為滿足下游終端市場需求,不得不從其他不明渠道進貨,包括跨境購從海外商家拿貨,但由于缺乏對不明貨源的把控,讓假貨大行其道進入市場。
由于雅培假奶粉事件影響巨大,引起相關部門高度重視,相信醞釀已久的政策和管理措施將會很快出臺。長期來看,政府將圍繞新版食品安全法加快構建從生產到銷售、從國內到國外、從線下渠道到線上渠道的無縫監管,造假者將難逃法眼。
具體來看,奶粉配方注冊制實施后[《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于2015年10月],會清理一大批品牌,一批中小經銷商和運營較差的零售終端商將退出市場。隨著品牌數目減少,生產商將擁有絕對話語權,并更加珍惜自有品牌,對于渠道管控、產品流向及銷售管理將更加嚴格。而大型經銷商將與生產企業直接建立互信合作關系,產品來源及去向管控也將更加嚴格。
食品銷售管理辦法范文4
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廈門市民宿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各開發區管委會:
《廈門市民宿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5月4日
(此件主動公開)
廈門市民宿管理暫行辦法
為加強我市民宿業的規范管理,促進民宿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民宿的范圍
本辦法所稱民宿(含提供住宿的農家樂,下同)是指利用城鄉居民自有住宅、集體用房或其他配套用房,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牧漁生產活動,為旅游者休閑度假、體驗當地風俗文化提供住宿、餐飲等服務的處所。
民宿的經營規模,單棟房屋客房數不超過14間,建筑層數不超過4層,且建筑面積不超過800平方米。
各區人民政府應當劃定可申報民宿的具體區域,并向社會公布。其中,思明、湖里區可申報民宿的具體區域應嚴格控制。
二、民宿的條件
民宿的申辦和經營應符合以下條件:
㈠民宿的建筑設施
1.用于民宿經營的建筑物為合法建筑,并符合有關房屋質量安全要求。凡涉及違法的建筑物不得用于經營民宿。
2.新建、改建的建筑物符合城鄉規劃的相關規定和有關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依法設計、施工;既有建筑物,使用時不得破壞主體承重結構,必要時還應進行安全鑒定并采取加固措施,確保建筑使用安全。
3.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重要的自然與文化遺產、風景名勝區的核心景區等區域,禁止新建、擴建民宿項目。
㈡民宿的消防安全
本市各鎮(村)的民宿的建筑消防安全要求,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安部、國家旅游局《關于印發農家樂(民宿)建筑防火導則(試行)的通知》(建村〔2017〕50號)執行。思明區(含鼓浪嶼)、湖里區的民宿以及島外其他區域的民宿的建筑消防安全要求參照建村〔2017〕50號文執行。
㈢民宿的經營管理。
1.客房及衛生間通風、采光良好,衛生間干濕分離,并供應冷、熱水及清潔用品。
2.經常維護場所環境清潔及衛生,避免蚊、蠅、蟑螂、老鼠及其他妨害衛生的病媒及孳生源。
3.根據經營規模和項目設置清洗、消毒、保潔、盥洗等設施設備和公共衛生間,用于食品經營的工具、用具、容器設施等符合食品安全規定。
4.提供給旅客使用的生活飲用水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
5.提供給旅客使用的餐飲食品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
6.食品工作和公共場所從業人員持有健康證明,并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
7.使用瓶裝燃氣的民宿用戶要按照瓶裝燃氣實名制銷售管理的要求向合法的燃氣經營企業購買燃氣,并與其簽訂供用氣合同。使用管道燃氣的民宿經營者不得私自拆卸、改裝、占壓、覆蓋管道燃氣設施。
8.民宿經營業者應當對民宿安全負責,應當安裝民宿治安管理系統,落實旅客住宿登記制度。
9.配備必要的防盜設施,客房的門、窗符合防盜要求,并設置符合防盜要求的物品保管柜(箱)。
10.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治安保衛人員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三、民宿的申辦
㈠民宿管理堅持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各區人民政府應確定一個工作部門或綜合協調機構統籌協調民宿管理相關工作。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為民宿申報受理和日常工作牽頭管理單位。
㈡民宿經營者應當依法向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提出開設民宿申請,并提交如下材料:
1.申請報告;
2.商事主體登記證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合法雇傭外籍人員的,應同時提供外籍人員務工證明;
4.民宿建筑的產權證明(或住宅合法建造證明)及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復印件;
5.標明經營場所各層出入口、內部通道、客房房號等功能區分布以及監控、消防等技防設施安裝位置的平面示意圖;
㈢建立聯合核驗工作機制
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負責受理本轄區民宿開設申請材料,應當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組織區衛計、公安(治安、消防)、規劃、環保、建設、農業、市場監督、安監、旅游、市政園林、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等部門對符合本辦法的民宿進行核驗,并在聯合核驗表中出具書面意見。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對不符合開辦條件的,應出具不符合開設條件告知書,民宿經營者在整改后可重新申請;符合開辦條件的,應當出具核驗證明。
《廈門市民宿經營申報聯合核驗表》由市旅游發展委員會制訂并下發,各區參照印制。
㈣民宿經營者應當憑核驗證明向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有關經營場所備案,向屬地公安機關申請安裝和開通民宿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并簽訂《民宿經營治安管理責任狀》。
四、其他
各相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民宿安全的監督檢查和動態管理。對不符合本辦法要求的民宿設施,公安、市場監督、衛計、市政園林等有關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廈門經濟特區商事登記條例》、《廈門經濟特區無照無證經營查處辦法》、《廈門經濟特區燃氣安全監管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進行查處。涉及文物保護的,依照國家有關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執行。
對民宿集中區域,各區政府應設立社區(村)加強的一類微型消防站。
鼓勵成立民宿協會,各民宿協會應積極做好行業自律工作。
各區人民政府和市直相關部門應根據本暫行辦法,按各自職責制定相關具體管理辦法或實施意見。
本辦法由市旅游發展委員會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食品銷售管理辦法范文5
為了加強生豬屠宰管理,保證生豬產品質量,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國家先后制訂了《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動物防疫法》、《食品衛生法》等法律、法規。其中《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規定,國家對生豬實行“定點屠宰、集中檢疫、統一納稅、分散經營”的制度。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屠宰生豬。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精神,全面真實地反映我縣生豬屠宰市場管理工作的現狀,給各級政府重視和加強生豬屠宰市場的監管提供正確的決策依據,促進我縣生豬屠宰市場健康發展,我局充分發揮對食品綜合監管的作用,當好政府的“抓手”,在經貿局、工商局、衛生局等單位配合下,從8月3日至25日對全縣的生豬屠宰情況進行系統的調研?,F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生豬定點屠宰工作基本情況
我縣現有生豬定點屠宰場(廠)32個,分布在全縣18個鎮,其中龍頭企業贛榆縣昌泰食品有限公司有28個(分布于全縣各鎮、地區;主要擔負全縣的豬肉市場供應),另有贛榆縣潤鑫食品有限公司(青口鎮)、金韓食品加工廠(金山鎮)、泰和食品有限公司(沙河鎮)及贛馬肉類加工廠(贛馬鎮張元村)等4個。2004年全縣定點屠宰場(廠)屠宰生豬25萬余頭,今年至今屠宰生豬近20萬頭,全年預計屠宰生豬26萬頭,這些定點屠宰場基本是能夠按照國家有關生豬防疫屠宰加工、檢疫(驗)等有關法規要求進行生豬的屠宰加工、檢疫(驗),檢出的病豬及產品都能按照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從很大程度上保證了肉品安全和放心消費。同時,縣生豬管理辦公室及相關部門和鎮管理部門按照國家、省、市有關生豬屠宰的法規、法令和食品放心工程實施要求以及縣政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采取積極、果斷的措施,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專項整治和經常性的監管、執法檢查工作,使得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工作健康有序地展開,私屠濫宰及病死豬上市現象得到遏制,保證了上市豬肉的安全、放心,生豬市場流通秩序得到了全面的規范。
自從我縣實施生豬定點屠宰管理以來,許多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主要表現在:一是肉品質量顯著提高。定點屠宰生豬全部經過檢疫合格,既保證了鮮肉的市場供應,又有效地遏制了注水肉、病害肉的上市現象,保證人民群眾基本吃上了放心肉。二是大幅度增加地方財稅收入。有效遏制了生豬私屠濫宰大量偷稅逃稅現象。三是增加就要崗位,促進下崗職工就業再就業工作,保證了一方的平安和社會的穩定。四是減少因私屠濫宰造成周邊的噪音和廢水污染,凈化城市環境。五是推動了我縣畜牧業、畜產品加工業和城市肉品市場的健康發展。
但由于該項目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在實際工作中還存在不足,主要是:(1)發展不平衡。鎮與鎮之間、地區與地區之間有差距,表現在有些地區認識上不足、管理力度上松懈,特別是撤鄉后的個別地區,管理工作滯后,走“回頭路”,私屠濫宰現象還存在,給肉品安全、放心帶來很大隱患;(2)個別屠宰場管理不嚴格,劣質肉品出場上市及支持個別經營戶夾私違規現象還時有發生;(3)部門之間不協調,場外補檢仍未杜絕。部門配合不力,執法監管不到位、執法不嚴、打擊力度不夠。肉品流通市場監管涉及到各相關部門相應的法律、法規,部門之間職能交叉履行職責易出現工作人員互相推諉,推卸職責,執法監管不到位。(4)硬件投資不足,定點屠宰設施條件差,無害化處理設施和肉品品質檢驗設備不健全。由于資金不足,無力進行場內設備更新、技術改造,仍有個別定點屠宰場仍然是“一把刀、一口鍋”進行傳統的手工操作。(5)屠宰場管理體制老化,迫切需要盡快進行改革改制。
(二)生豬檢疫工作基本情況
縣獸醫衛生監督所在全縣十八個鎮派駐動物檢疫員78名,擔負著全縣的動物產地檢疫、宰前檢疫和宰后檢疫工作。目前我縣動物產地防疫推行報檢制度,檢疫員在接到報檢電話后兩小時內趕赴現場開展檢疫工作,對檢疫合格的動物依法出具《動物產地檢疫合格證明》,檢疫員按時到達當地的定點屠宰場及肉聯廠施行宰前檢疫和宰后檢驗工作,對進入市場交易的動物及動物產品進行檢查、補檢等監督管理工作。例如縣獸醫衛生監督所專門安排4名監督工作人員入駐縣城新東方貿易市場,每天早晨三點起床,對進入市場交易的動物及動物產品進行監督檢查,查證驗物。對查獲的未經檢疫的動物及動物產品依法補檢,對補檢不合格的動物及動物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僅今年上半年就查獲未經檢疫豬肉792頭,銷毀病死豬58頭。
但由于一些主客觀因素,我縣生豬檢疫工作還存在著許多問題:(1)檢疫員嚴重缺乏,現有派出檢疫員78名,其中有部分是2002年體改落聘人員,有的年齡偏大,有的甚至還是離退休人員;(2)檢疫人員素質不一,工作不夠規范;(3)檢疫員在全縣分布不均,有的鎮只有一名檢疫員,檢疫工作處于應付狀態,有的鎮一個檢疫員也沒有,無人干檢疫工作。(4)硬件投資不足。肉品品質檢驗設備不健全,肉品品質檢驗主要是憑經驗和感觀認識進行判斷。因此,在對生豬檢疫工作上是面臨“四無”狀況,即無人員隊伍、無專項經費、無交通工具、無執法手段,由此造成我縣銷售病死豬和“小刀手”的情況仍然存在的,給全縣人民尤其是學校食堂和賓館飯店等公共用餐場所用肉安全帶來了隱患,同時一些用肉單位為了追求經濟利益從不具備資質的攤點購進未經檢疫肉制品同樣造成安全隱患。
(三)工作建議
1、加強組織領導。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銷售管理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因此,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協調解決好實施工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h政府要指導、檢查、督促各鎮及各部門做好生豬屠宰和肉品銷售管理工作,幫助各鎮解決工作過程中出現的重點難點問題;各鎮政府負責本區域內生豬屠宰工作的統一步署,組織協調、監管、牽頭有關部門對本轄區內的違規私宰濫宰現象進行打擊查處,確保生豬定點屠宰和肉品銷售工作在轄區范圍內順利實施。
2、強化部門職責。國務院在《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中明確了國家相關部門在生豬屠宰工作方面的職能職責,要求商業行政主管部門與工商行政管理、農業、衛生、質監、公安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做好生豬屠宰的管理工作??h商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農業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屠宰場的定點布局和監督管理。要做好生豬屠宰工作,就要加強監管責任網建設,進一步明確和落實相關部門的責任,并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加強配合、密切協作、嚴格執法、規范執法,共同承擔起維護生豬屠宰工作的責任
3、嚴格規章制度。根據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動物防疫法》、《江蘇省生豬屠宰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從生豬收購及檢疫、屠宰加工、肉品檢驗等方面搞好管理工作,嚴防病死豬肉、注水肉、劣質肉出場上市。屠宰場必須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有良好的屠宰環境,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屠宰、檢疫、檢驗,為消費者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肉類產品。健全屠宰管理報告制度,對執行管理政策不嚴及嚴重違規者,依法追究違規場(廠)及責任人責任,堅決停止其屠宰經營活動并進行整頓,整頓后仍未達標或敷衍乃至拒不執行的,撤消其定點屠宰場資格,以此來凈化肉類市場。
4、突出重點環節。一是抓源頭管理。按照國家、省有關生豬屠宰的法規、法令,從屠宰管理工作的源頭——生豬定點屠宰場抓起,切實地要求定點屠宰場抓好生豬管理工作中的軟、硬件建設,樹立良好形象,規范管理,確保定點屠宰工作上水平。二是抓食堂飯店。全縣所有學校食堂和賓館飯店等公共用餐場所要從保障在校師生和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不購買有問題豬肉,只要把好“供”和“購”兩個方面,一定能夠降低全縣所有學校食堂和賓館飯店的用肉安全隱患。
食品銷售管理辦法范文6
由于建立現代市場體系、整頓和規范市場體系建設工作牽扯部門較多,任務面廣,各自工作又自成體系,難以形成綜合性的調研報告,我們此次以市商貿局、市工商局為主,主要針對商品市場的發展現狀、問題作了一些調查。通過調研,基本摸清了我市市場體系的現狀,也對當前我市市場體系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了分析,以及結合我市工作的實際和今后的發展目標,提出今后的一些需要進一步努力和加強的工作。
由于復雜的經濟和社會原因,整治市場經濟秩序混亂的問題,建立現代市場體系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任重道遠,尚需進一步努力落實各項措施。
十一五期間,我市提出了以加快發展和科學發展為主題,以推進工業化和城市化為重點,以改革開放和自主創新為動力,以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為主線,以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為根本目標,全面提升城市服務功能,彰顯古都風貌,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促進城鄉協調發展,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建設學習型和創新型城市,構建和諧西安,向著建設具有歷史文化特色的國際性現代化大城市目標邁進的指導思想,對如何建立現代市場體系、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結合我市十一五發展規劃、結合我市市場體系的發展實際,我們提出了發展與規范并重,形成政府和社會各方合力的發展思路。通過大力發展商品市場,進一步擴大市場規模;加快農村市場體系建設,促進城鄉經濟協調發展;加快發展服務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推進現代市場產業結構調整;大力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建立良好的市場監管體系;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優化市場環境等措施,來促進我市盡快建立統一、公平、開放的現代市場體系。為市委、市政府下一步有針對性地進行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建立現代市場體系的管理提供參考。
完善市場體系規范市場秩序調研報告
近年來,我市以科學發展、完善功能、擴大消費為重點,進一步深化流通體制改革,擴大招商引資力度,加快市場體系建設,拓寬消費層次領域,完善城鄉服務網絡,發展新型營銷業態,促進消費結構優化升級,提升了市場競爭能力和持續發展能力;隨著“十五”計劃的完成和“十一五”計劃的全面展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步伐不斷加快,全市市場經濟體制將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場規模和市場需求將持續擴大,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將繼續加快,經濟發展和城鄉居民消費結構將快速升級,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的聯系會進一步加強,競爭也將更為激烈。面對這樣的大背景,為更好地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關于建設和諧社會的戰略部署,需要我們進一步完善商品市場體系,以更好地適應時展的要求。
一、我市市場體系發展現狀
我市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特別是近年來按照 “國際化、市場化、人文化、生態化”的發展理念,以“發展大商貿、建設大市場、搞活大流通”為目標,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大力發展新型業態,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加強市場體系建設,我國商品市場快速成長,市場體系框架已初步形成,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一)商品市場體系已基本形成并初具規模。形成了以批發市場、零售市場為主體的多層次、多門類的商品市場體系;形成了多種經濟成分、多種市場流通渠道、多種經營方式并存的商品市場格局和遍布城鄉的流通網絡和商業網點設施。目前,全市商業網點已達14.59萬個,千人擁有網點數20.3個,5000平方米以上大型商場近50個,其中大型綜合超市26個;零售企業中年銷售過億元的商場有15家;全市擁有各類交易市場514個,XX年成交額290億元;全市擁有餐飲業網點3.28萬個,XX年批發零售餐飲業實現增加值168.30億元,同比增長12%;全市各類賓館、飯店、招待所1500多家,三星級以上賓館56家;大型現代化專業展覽館3個,總面積10萬平方米;購物中心、百貨商店、連鎖超市、倉儲商場、家居中心、專賣店、專業店、便利店等各種新型業態蓬勃發展。
(二)對國民經濟增長的貢獻不斷增大?!笆濉逼陂g,全市累計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2633.20億元,是“九五”時期的1.7倍,年均增長12.2%。XX年全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666.48億元,同比增長達到15.2%,發展速度進一步加快。商貿業拉動全市gdp增長由XX年的1.15%提高到XX年的1.49%,貢獻率不斷提高。五年來,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絕對值一直保持西北五省區省會城市第一位和西部省會城市第三位,商貿業已成為西安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之一。
(三)商品市場的現代化步伐明顯加快。在近5年時間里,我市市場體系的現代化進程不斷加快,經營業態不斷創新,連鎖經營發展迅速。全市連鎖企業已從XX年的45家、850個門店,發展到XX年的93家、1298個門店,涉及行業40個,銷售額超過75億元,同比增長33.92%。現代物流配送方式和相關技術日益受到重視和推廣,社會化物流配送服務的市場規模不斷擴大,一批現代化、信息化的商業設施正在建設和應用,商場店鋪設施、條形碼的普及、自動銷售管理系統的應用、倉儲設施和現代物流配送設施建設都取得了較快發展。全市大中型零售企業80%不同程度的采用了計算機管理,70%以上的連鎖企業建立了自動銷售管理系統,世紀金花、民生、國美等重點流通企業在逐步建立完善對外信息交流平臺的基礎上,開展電子商務的有益嘗試,建立了企業對企業、企業對消費者的網上商品交易系統,順應了信息化社會發展潮流,商品交易的手段進一步豐富。
(四)商品市場的對外開放取得了重要進展。幾年來,通過實施項目帶動戰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共新建大型商貿設施50多個,完成投資40億元,建筑規模超過150萬平方米,為商貿業發展增強了后勁與活力。尤其是吸引國際知名企業和外埠品牌企業投資我市,國內外一些著名的大型商業集團已紛紛進入我市市場,帶來了先進的業態形式和管理技術,促進了我市市場的競爭。幾年來,共引進外資約1.2億美元,內資約30億元。目前,沃爾瑪、家樂福、麥德龍、百事可樂、易初蓮花等世界500強企業均已在我市投資;外埠的家世界、人人樂、國美、蘇寧等品牌企業已在我市建店,經營規模不斷壯大。
(五)市場的法律體系框架已經初步形成。與商品市場的發展和市場化進程相適應,我市加快了市場體系建設的法制化進程,在認真貫徹國家《反不正當競爭法》、《商品市場登記管理辦法》、《連鎖店經營管理規范》、《零售業態分類規范意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和政府部門規章的基礎上,又結合我市實際相繼制訂出臺了《西安市商業零售業態規范》、《西安市零售商業分級設置規范》、《西安市商貿業行業發展分類指導目錄》、《西安市開設大型商業網點聽證辦法》、《西安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西安市連鎖業發展規劃》、《西安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辦法》、《西安市餐飲業服務規范》、《西安市農改超、集改超發展規劃》、《關于加快發展會展經濟的意見》、《西安餐飲業行規行約》、《零售業服務規范》、《美容美發業服務規范》、《西安市商業企業價格公約》等十余部行業規劃、規定及規范,初步形成了依法治市、鼓勵競爭、適應市場經濟運行的法律體系框架,促進了市場的規范化發展。
(六)市場監管執法工作進一步位。近幾年我市擔負市場監管的主要職能部門,在經濟戶口管理、行政審批、首辦負責制、企業登記注冊、市場巡查、屬地監管等市場監管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創新。在全市全面推行了商品準入制度,積極實施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全程監管制度;建立了企業信用數據庫,大力推進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機制的建立;加快完善行政綜合執法網絡建設,初步構建起了以準入服務、信用監管、消保網絡、快速執法、調度指揮、技術支撐為重點的市場監管執法體系;各職能部門加強合作,統一指揮,聯合行動,密切配合,在關系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虛假違法廣告、商業賄賂、非法集資、安全生產等專項執法行動中,有效地打擊各類經濟違法行為,在整治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打擊假冒偽劣商品、查處違法經濟案件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規范市場秩序做出了積極貢獻。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市場體系建設中,仍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