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制度收入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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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制度收入管理

財務制度收入管理范文1

高校內部財務制度是高校財務部門開展財務工作,加強財務管理、監督的直接依據。高校能否搞好內部財務制度建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及時制定或修訂各種校內財務制度,直接決定著高校內部財務制度是否健全、合理,決定著高校財務管理水平的高低,對于高校加強財務管理,組織收入,增加資金總量,控制支出,節約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遏止腐敗行為,調動教職工積極性、創造性,進而促進高校自身建設和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筆者認為,當前高校財務制度存在著不健全、不合理的問題,給高校財務管理工作和自身發展帶來了不良影響,高校應分析原因,加強內部財務制度建設。

一、高校內部財務制度存在的問題

高校在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專項資金管理、結余分配管理、專用基金管理、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后勤社會化管理等許多方面存在著制度不健全、不合理問題:

1.財務制度不健全,財務管理缺乏必要的制度依據

許多辦學活動所涉及的經濟業務都沒有及時建立相應的財務制度加以監督、控制,使財務部門行使財務監督權缺乏必要的依據,一些經濟行為失去了財務監督。如高校內部有些部門利用職權,自定標準,自行收費,或利用掌握的高校資產進行出租活動,收取費用。所收的這些款項都不納入院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部門私設“小金庫”,任意支配,甚至個人私分。固定資產購置隨意性大,利用率低,損壞嚴重。這些行為都沒有相應的財務制度加以監督、制約,游離于財務監督之外。

2.部分原有的財務制度不合理

過去制定的一些財務制度,有些已不符合當前實際,失去了其合理性。比如自1996年起,河北省某高校就一直執行《河北省省直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規定》,六年過去了,這一規定仍在執行,實際執行中的問題日益增加:①住宿、伙食補貼標準過低。由于賓館、招待所提高收費標準,按照現行報銷標準,出差人員住不起一般的招待所,吃不起一般的伙食。②調動人員托運行李物品標準過低。高校調動人員多數為教師,隨著學習、科研條件的改善,許多人都有了計算機和大量書籍。教師調動時的行李托運費卻往往超標,不得不自己負擔。

二、高校內部財務制度不健全、不合理造成的不良后果

1.高校財務制度不健全,容易滋生腐敗行為,浪費教育資源。一些經濟行為缺乏相應財務制度的有效監督、制約,導致高校資金嚴重流失、造成不必要的浪費,甚至給一些腐敗分子可乘之機。貪污、挪用資金,侵吞資財,使高校財產受到巨大損失,影響著高校的發展。有些高校沒有制定有關收費的制度,有些收費該納入預算收入的資金被小集體和個人截留、擠占、貪污、挪用、私分;高校沒有制定有關支出(如電話費、用車費、大宗物資采購等等)的制度,導致資金大量浪費,有限的資金得不到有效、合理的利用,一些人甚至收受回扣、假公濟私。

2.高校財務制度不合理,損害了高校的整體利益和教職員工的切身利益,挫傷了他們的積極性、創造性。一些人以其他方法變相報銷,使會計信息嚴重失真,容易滋生腐敗行為。如差旅費報銷標準過低,就造成了教職工不愿出差、或者出差后以各種方式變相報銷差旅費的現象。行李物品超重不予報銷,不利于引進人才工作的開展。

三、造成高校內部財務制度不健全、不合理的原因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和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我國高等教育改革也隨之不斷深入,高校所處的外部環境和內部環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已經從計劃經濟時代行政機關的附屬物轉變成為獨立辦學的法人實體,其辦學自不斷擴大,辦學活動所涉及的經濟業務日益頻繁化、多樣化、復雜化,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

1.計劃經濟時代,教育資金幾乎全部來源于政府撥款,但現在已經形成向學生收取學雜費自主籌措資金、政府主管部門撥款、教學和科研及其輔助活動取得收入、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融資等多種籌資渠道并存的狀況,而且隨著連年擴招,向學生收取的學雜費總額占高校全部事業收入的比例遠遠超過政府主管部門撥款的比例,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融資數額也在不斷增加。

2.高校下屬的二級學院或系及某些部門開設各種成人教育培訓、組織各種測試、對外出租場地或器材,所取得的收入也在不斷增加。

3.高校管理體制改革,實行調整、合并,資源共享,原來各院校所執行的財務制度各不相同。

4.推行高校后勤社會化,組建的后勤集團與學校的財務關系、產權關系尚不明晰。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使一些經濟行為缺乏新的財務制度進行監督,亟待制定新的財務制度。社會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也使原來合理的財務制度部分或全部失去了合理性;高校深化改革的新實踐與原有財務制度間的矛盾沖突日益增多;各地高校的實際情況千差萬別,所處地區經濟發達程度不同,使國家統一的財務制度不能適用于所有高校;原有的一些財務制度也亟待修訂。

四、加強高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應遵循的原則

1.合法性原則。高校只有在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有關規定允許的前提下才能自行制定或修訂財務管理制度。比如財政部、國家教委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第五十二條規定:各高等學校應根據本制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財務管理辦法,報主管部門備案。一些省財政廳通知各市可參照本規定制定本地開支標準。

2.合理性原則。各高校制定或修訂財務管理制度必須切合自身的實際情況,要考慮本校所處地區的經濟發達程度,本校的財力狀況,教職工的承受能力等多種因素。要盡可能地使制度合理,利于貫徹執行。如制定《差旅費報銷標準》時就要考慮教職工的經濟承受能力。

3.及時性原則。高校制定或修訂財務制度必須及時,一方面財務部門亟待運用財務制度監督經濟業務,另一方面一個財務制度在某一時期是科學、合理的,但隨著時間的發展和情況的變化,可能會喪失其科學性、合理性,應及時出臺新的財務制度。需要什么制定什么,成熟一個出臺一個。

五、高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的重點

各個高校應理清財務工作各個環節、各個方面存在的問題,針對預算、收入、分配、支出、大宗物資采購、后勤社會化、資產管理、融資負債管理、專項資金管理、專用基金管理、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點問題,全面、系統地制定財務制度。應制訂《收費管理辦法》,組織好學雜費收入,避免欠費、漏費、截留、挪用;清理各單位收費項目,對于各單位利用職權自行制定的收費項目,不合法、不合理的要堅決取消,合理但沒有制度依據的要盡快制定相關制度,納入高校財務部門的統一監督、管理,使其正規化、合法化;對于各單位利用學校資源取得的各種收入也要全部上繳財務部門。為了調動基層單位的積極性,可合理確定學校與基層單位的分成比例,屬于學校的部分可用于維修、保養學校的相關資源,屬于基層單位的部分可用于相關人員的勞務支出。應針對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過程中涉及的財務問題制定一系列相關財務制度,明確高校與后勤集團之間的產權關系、財務關系、財務管理體制、提供勞務(收)付費標準等等,尤其要先制定過渡階段的財務管理辦法,保證平穩地實現剝離。

六、制定、修訂高校內部財務制度的責任人

財務制度的制定或修訂,是一項復雜的綜合性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及廣大教職工的切身利益,不能認為單純是某一個部門的工作,應廣泛征求各有關方面及廣大教職工的意見、建議,反復醞釀、修改、完善,這樣才能得到教職工的理解和支持,使財務制度建設起到促進高校各項工作的作用。除涉及到的部門(如人事、教學、科研、后勤、資產管理等相關部門)參加外,財務部門作為各項財務制度的具體執行單位容易發現財務制度存在的缺陷,也了解高校的財力狀況,應根據日常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本校的經濟承受能力向領導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設性意見;紀檢、監察、審計部門應根據國家規定的職權范圍對高校的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效益進行監督,查找漏洞,評價其合理性、合法性,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工會應發揮教代會的作用,就擬出臺的財務制度組織教職工代表進行討論,廣泛征求意見,提出合理化建議。對于新合并組建的高??沙闪⒁粋€財務制度建設小組,負責對原各單位的財務制度進行清理、修改、完善,確定、執行統一口徑的財務制度,研究、起草新的財務制度。

[參考文獻]

[1]張家良。關于改革差旅費報銷制度的思考[J].中國監察,2002,(7)。

財務制度收入管理范文2

關鍵詞:高校 財務制度 改革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9795(2014)05(a)-0139-02

近幾年來,隨著經濟及社會的發展,我國的高等院校也出現了前所未有有的發展與繁榮。不僅高等教育的規模不斷擴大,其教學質量和學科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我國的高等教育已經由原先的“精英教育”轉變為“全民教育”,高等院校的整體辦學水平與各項硬件設施也都已經相對完善,教學水平顯著增長。但隨著高等教育機構的迅猛發展,給高等教育的各項工作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戰,尤其是高等學校的財務制度已經不太適應發展后的高等院校,需要我們及時、合理的對高等學校的財務制度進行革新。

為了能夠滿足現階段高校對財務制度的新要求,財政部會同教育部共同出臺了《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的意見征求函。意見函主要就目前國內高等學校的財務管理中出現的問題進行研究與分析,得出現階段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的不足與影響,最后通過意見征求的形式制定出整套的可行性方案及實施步驟,于2014年1月1日起新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正式實施。新出臺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更加有效的規范了高等學校自身的財務管理,規定了高等學校對其財政支出要給予績效考核,增加了高等學校資金的使用效率。

1 新舊制度變革內容對比

1.1 核算基礎的變化

本次最近實施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改革里,設計到最重要的改革部分是將高等學校財務管理中按照權責制度管理的范圍進一步增加。原有的權責管理制度只是適用于經營性財政開銷的方面,改革后的財政管理制度增加到資產類業務方面的財政收支。所謂的權責管理制就是指當事人實際所擁有接受資金的權力或者支出資金的責任作為標準,來確定收支情況的財務審核制度。例如以前高等學校的固定資產、知識產權等并沒有實行權責管理制,新規定實施以后,高等學校的固定資產以及知識產權等盡管在當前并不出現損耗現象,不過被納入責權管理范圍后,每月需依據責權管理制來給出特定數額的損耗,并將這寫損耗歸入到當期支出中。

1.2 核算方法的變化

以便更確切的計算高等學校所擁有的資產數量,新實施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規定必須依據權責管理制度計算出高等學校固定資產的折舊數額。按照舊的制度規定,大部分的高等學校在以前都不計算固定資產的折舊,同時表明這些高等院校過去并沒有按照有用固定資產的凈值來計算這些固定資產的實際價值。按照新實施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的規定要求高等學校需將本校所擁有固定資產的折舊數值計算出來,并計入支出項。新財政制度出臺前,高等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都是在報廢的時候,才將其納入財務支出中,做報廢處理。

1.3 核算體系的變化

確保讓高等學校的財務管理及資產信息更完整,新實施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規定必須要把擁有在建工程的高等學校的在建項目財務體系歸入到高等學校的財務核算體系中來。以前類似于此的基建項目,都是采用的獨立財務核算機制的,新實施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把基建項目的財務核算也劃入了高校的財務核算體系里面來,在原先的高校財務體系里面新設置基建項目與在建項目等財務科目,這樣能夠更完整的體現高等學校整體的財務資產狀況。

1.4 會計報表的變化

因為新實施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把基建項目的財務核算體系歸入到了高等學校的整體財務核算和財務報表內容里面,就革新了以前高等學校內部兩個或多個財務體系、兩個或多個財務報表信息的模式。并且新實施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中規定,高等學校的會計報表里面要含有資產總表、負債表、總分項收入表、總分項預支表、基建項目會計表以及會計報表備注等,并且修改了會計報表的格式,健全了會計報表系統,可以為我們展示更豐富的高校財務狀況。

2 新制度對我院校財務工作的影響

2.1 對財務管理目標的影響

高校一直都隸屬于國家的事業單位,近幾年來我國逐漸的對事業單位進行改革,目前國家所設置的事業單位分別依據其單位屬性,將他們歸類為企業公司類、行政職能類以及事業單位類等。并且,國家規定將事業單位再進行劃分,依據單位公益屬性的大小將其歸類到一、二類當中,高校依據其公益屬性被劃分到公益二類中,主要的公益責任是培養學生以及輸出半公共產品,這些改變會使高等學校內部的財務制度發生較大的變化。

2.2 對財務預算的影響

高校財務的權責管理制度規定按照權利和責任的生效來表示收入和支出的產生,所以要求我們在確立預算時需很合理的估算出上下半年學院的收支狀況。新財務制度規定要對高校的固定資產以及無形資產進行折舊計算,使高校的財務預算難度增加不少。另外,新實施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對高校的收支科目做了改動,新增了成本支出財務管理,更加清晰的規定了高校成本的核算項目,對高校的各項目成本投入預算確立更有益,使預算管理的效果得以更充分的施展。

2.3 對會計核算的影響

新財務制度制定了權責管理制度,使得財務管理的基礎有了新的變化,財務部門對于高校的收入以及支出的管理,要求必須脫離先前的收支實現制度中的模式,要求財務人員在自身業務素養的基礎上合理、正確的核算高校的收支。規定指出要根據權利和責任發生時來確認具體的收支狀況。要求財務人員必須脫離先前的收支實現制度中的模式,做出合理、正確的收支判斷,更全面、更徹底的滿足新財務制度的規定。

2.4 對資產管理的影響

新實施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規定高等學校的固定資產必須依照其類別每月計算其折舊數,高等學校采取對其擁有的固定資產折舊制度后,固定資產的折舊費用就屬于高校的一項支出費用,并且高校每年新增加的固定資產也不能進行全額的列支統計。所以就會對高等學校的收入與支出、每年的決算收支平衡造成不小的影響。

3 我院落實新財務制度的措施探索

針對新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根據新舊制度的改變對我院財務管理工作帶來的影響以及新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對財務部門提出的新要求,我院積極探索,提出了以下幾點財務管理的改革措施。

3.1 修訂本單位的財務制度

新實施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不僅對影響著高校的整體財務規劃,同時也對高校內部的財務制度以及財務管理工作帶來很大的影響。又由于新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較舊的制度更改的地方比較多、設計的范圍也比較廣,所以我院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迅速、有條的分析了我院財務管理中與新規定有出入的方面,并修改了我院的財務制度以及財務管理制度。所修改的范圍也是非常廣,包括固定資產折舊制度、收支責任管理制度等等,通過修訂讓我院的財務管理制度以及財務部門所進行的各項管理工作都達到新規定的要求。

3.2 開展固定資產和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

我院根據新制度中關于固定資產折舊的問題,迅速建立健全了我院固定資產折舊制度,而且也完善了固定資產折舊制度中的各項基礎數據已核算方式。我們計劃2014年對學院一直以來的固定產進行全面清點和核對工作,為更好地管理固定資產做好基礎工作,以便更確切的表示我院固定資產的實際數額,制定相應的折舊制度。并根據固定資產的實際價值以及折舊方式,確認了固定資產的基礎數據,最終形成了我院獨有的基礎信息科目,對我院做好固定資產折舊的工作帶了非常有利的影響。

3.3 進一步精細化財務預算工作

我院依據新制度的規定,把我院全部的收支全列到我院的預算管理里面,每個部門、每個處室都設置自己的預算管理。健全并完善我院特有的一系列科學、合理的預算管理體系與工作流程體系,為我院的預算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利的保障。為了進一步使我院預算收支得以清晰和細化,從2014年1月開始,我們實施新財務友財系統的上線工作,所有我院的師生,都有各自的專屬賬號來查詢預算收支情況,及時反映部門處室的收入,這樣更有利于它們做好全年的統籌安排支出預算。

3.4 強化會計工作人員的素質能力提升

緊隨著新制度的實施,我院組織相關財務人員系統、全面的進行了《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的學習。同時加強對兄弟院校進行學習交流研究,共同探討新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培養更適合我院的財務人才來為學院服務。努力強化財務隊伍素質,增加財務隊伍的知識儲備,改進財務隊伍的整體業務水平與工作實力,讓我院的財務隊伍有準備的面對新的財務制度的實行,用高的業務水平及積極向上的心態來面對新制度帶來的機遇和挑戰。

4 結語

總的來說,我國目前的高等院校有了蓬勃的發展與進步。不過,伴隨高??焖俚陌l展其自身的財務管理工作里則體現出發展不足來。現階段高等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高校自身的快速發展。因此,我們必須根據高校的實際發展情況制定適合現階段高校發展的財務管理制度,以尋求學校與財務管理的互惠性發展。在進行財務改革的同時,也要增強高校管理層與財務人員對高校資產的合理認識,對高校固有資管的財務管理改革形式、加大力度,更有效、合理的支配學校的資金,給高校的發展與穩定建立有利的基礎條件。

參考文獻

[1] 史為業.高校事業會計和基建會計統一問題芻議[J].教育財會研究,2009(5):26-28,33.

[2] 王潤華.貫徹執行《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要注意的幾個具體問題[J].教育財會研究,1998(6):29-30.

[3] 王青云.新《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的主要改革內容[J].金融理論與教學,1997(4).

財務制度收入管理范文3

    論文摘要:根據國務院醫改工作統一部署,財政部會同衛生部等有關部門于2010年12月同步推出了新《醫院財務制度》、《醫院會計制度》。和舊醫院財務、會計制度相比具有以下特點:1、夯實固定資產核算、管理信息。2、會計制度反映的科目更加全面,更具有實用性。3、強化成本核算、控制。4、加強內部監管,強化外部審計。5、加強醫療風險意識管理。6、完善財務報告體系。 

根據國務院醫改工作統一部署,新《醫院財務制度》、《醫院會計制度》經過近2年時間的討論并充分聽取各方意見之后,形成的最終定稿,并于2010年12月,財政部會同衛生部等有關部門同步推出。新醫院財務、會計制度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醫院改革國家試點城市執行,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執行。筆者就新制度的亮點與舊制度做一比較,在這里與大家共同學習。 

一、夯實固定資產核算、負債信息 

1、固定資產核算更加全面、真實。新《醫院財務制度》取消了“修購基金”科目,增加了“累計折舊”科目。新制度第四十七條規定“醫院原則上應當根據固定資產性質,在預計使用年限內,采用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計提折舊”;“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不考慮殘值”??紤]了因折舊給醫院固定資產核算帶來的資產總值和凈資產額的影響因素。而在舊制度中“固定資產按賬面價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購基金”,用于固定資產的維修和更新。它存在以下弊端,(1)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與實際價值是相互背離的。固定資產提取修購基金后,其賬面價值并未減少,反映的永遠是原值,造成固定資產的價值失真。(2)由于公立醫院的建院時間都較早,房屋等建筑物原值較低及修購基金提取比例較低,造成提取的修購基金遠遠無法滿足房屋修繕和固定資產更新需要。 

2、固定資產的負債信息更加準確。集中體現在資產負債率指標上,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而資產總額是扣除累計折舊后的凈額。在新《醫院財務制度》下,由于固定資產提取折舊,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總額更加真實,計算出來的資產負債率也就更準確,從而更加全面披露資產負債信息,有利于加強資產管理與財務風險防范。在舊制度中,固定資產計提修購基金,不計提折舊,醫院資產負債表上固定資產項目只反映原值,不能反映固定資產使用過程中提取的修購基金,由此形成的固定資產總額、資產總額、凈資產總額和資產負債率等財務指標失真。 

二、反映的科目更加全面,更具有實用性 

1、反映的科目更具有實用性。新《醫院財務制度》第十八條規定的收入包括醫療收入、財政補助收入、科教項目收入和其他收入。與舊制度相比,取消了上級補助收入,增加了科教項目收入,并將藥品收入納入到醫療收入的明細項目里,同時在醫療收入項目中增加了藥事服務費收入。筆者認為把醫療、藥品收入核算全都合并在醫療收入中核算,比較符合醫院醫、教、研三位一體的實際情況,弱化了藥品加成收入對醫院的補償作用,同是增加了藥事服務費收入,既體現了公立醫院的公益性核心,又規范加強了醫院各項收入的核算與管理,也更符合國際慣例。舊制度中將醫療收入與藥品收入分開核算,極易造成人為分攤管理費用處理不當,而影響醫院的收支結余。 

2、反映的科目更加全面。新《醫院財務制度》采用了一個新會計科目“待沖基金”。來記錄用財政性資金購買資產提取的折舊,提取時,預存在“待沖基金”科目里,等到該項資產要被攤銷、清理的時候,沖銷“待沖基金”。這樣,醫院就可以把財政性資金和非財政性資金形成的資產區別開來核算,通過“待沖基金”對財政性資金形成的資產進行有效的過程性管理。同是也兼顧的滿足了預算管理需要,會計科目更具全面性。 

三、強化成本核算、控制 

1、強化成本核算。新《醫院財務制度》第二十九條指出成本核算一般可以分為科室成本核算、床日和診次成本核算等。三級醫院和其他有條件的醫院還應該以醫療服務項目、病種等為核算對象進行成本核算。在進行以上成本核算是還可以開展醫療全成本核算和醫院全成本核算。新制度第三十條還對醫院科室的分類、科室成本的歸集、科室成本的分攤等均做出了明確規定。第三十四條還特別指出一般不應計入成本的范圍。相比較,新制度重點強化了對成本管理的細則要求。而舊制度則是簡單的把成本費用分為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間接成本按人員比例分攤,成本費用管理較粗放。 

2、加強成本控制。新《醫院財務制度》第三十五條指出醫院應針對成本核算的結果,采用“趨勢分析、結構分析、量本利分析等方法”及時對實際成本變動情況及產生原因進行分析,提高成本運營效率。第三十六條也指出公立醫院“應在保證醫療服務質量的前提下,利用各種管理方法和措施,按照預定的成本定額、成本計劃和成本費用開支標準,對成本形成過程中的耗費進行控制”??傊?,要求公立醫院建立健全成本定額管理、費用審核等制度等,控制醫院成本費用有效、合理支出。而舊制度只提出哪些應計入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對于成本控制只是簡單指出“醫院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并無具體成本控制的方法、措施。 

四、加強內部監管,強化外部審計 

1、加強內部監管。新《醫院財務制度》第六條指出“三級醫院須設置總會計師,其他醫院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設置?!贬t院的“經濟效率并不是簡單地表現為像企業那樣的利潤結余,而是和社會效益還有著很大的關系”, 設置總會計師就是協助院長處理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關系,制定綜合目標管理等計劃、措施、反饋、修正等工作。舊制度則只提出“符合條件的醫院應建立總會計師制度”,從“應”建立到“須”建立,僅一字之差,卻傳遞著一個積極且重要的信號,即無論是從醫院自身發展到配合政府部門的監管需求,體現了設立總會計師的緊迫性和必要性。 

2、強化外部審計。新《醫院會計制度》第六條指出“醫院對外提供的年度財務報告應按有關規定經過注冊會計師審計。” 為此,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于2011年1月,還專門了《醫院財務報表審計指引》的通知。旨在配合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創新醫院財務監督機制;促進公立醫院加強醫院內部預算和成本管理;加強政府衛生投入的使用監督;加強風險防范意識和措施;健全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從而形成科學有效的外部審計監督,對于推進公立醫院的資金績效評價、強化財政監督都具有極其重要意義。 

五、加強醫療風險意識管理 

新《醫院財務制度》第六十二條中,專用基金的范圍,取消了“修購基金”,增加了“醫療風險基金”,并規定“醫院累計提取的醫療風險基金比例不應超過當年醫療收入的1‰-3‰”。由于醫療行為是一個高風險的行業,當前醫療事故及其經濟賠償不斷加大,嚴重的醫療事故會造成當月的支出大幅增加,特別嚴重的事故及經濟賠償會影響到醫院的正常工作進行,為此,“醫療風險基金”勢在必行。而舊制度中沒有進行醫療風險防范要求,缺乏抵抗醫療風險的內容。醫療事故經濟賠償在只有在發生時,列入“其他支出”科目,未涉及抗風險問題,也有違會計的“穩健性原則”。 

六、完善財務報告體系 

新《醫院會計制度》第五條指出“醫院財務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比舊制度增加了會計報表附注。第九條明確了會計報表附注包應所括的內容,對于一些重要的財務內容、項目,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內容中加以補充和說明。對于會計報表內容,第八條指出“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費用總表、現金流量表、財政補助收支情況表以及有關附表”。比舊制度增加了“現金流量表”、“財政補助收支情況表”?,F金流量表成為會計報表重要組成部份,它的重要性在于,分析醫院醫療行為活動中現金凈流量存在及潛在的問題,確保醫院的現金流不出現問題??傮w上看,新制度中財務報告體系較舊制度中財務報告體系相比,完善了醫院財務報告體系,對財務信息質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由于,新《醫院財務制度》和《醫院會計制度》剛出臺半年有余,我的學習和認識還是有限的,還有待于今后在工作中不斷的學習,但我堅定信,新《醫院財務制度》和《醫院會計制度》更符合當前經濟環境的變化。它的實施,必將有利于公立醫院加強成本控制、規范醫療行為、提高風險管理、完善運行機制、落實公益性核心,最終加快推進公立醫院改革進程。 

參考文獻: 

財務制度收入管理范文4

關鍵詞:地質勘查 會計核算 財務制度

一、地勘單位會計中存在問題

1.1地勘單位財會隊伍整體素質較差

近年來,地勘單位為適應“事轉企”的需要,在會計隊伍建設方面,采取積極措施,取得了明顯成效。但隊伍的整體素質還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一是觀念轉變遲緩。地勘單位是事業單位,至今計劃經濟的觀念根深蒂固。多年來,財會工作形成的報賬型沒有改變,財會人員就會算賬、記賬、報賬,只要自己的工作不發生賬務差錯就心安理得,財會人員還沒有學會參與經營管理工作,當好領導參謀,這就難以適應變化紛繁的市場經濟。二是財會人員年齡結構不合理,層次偏低。過去地勘單位大部分會計人員是從其他專業改行來的,特別是近幾年,會計的“傳、幫、帶”削弱,出現了無證上崗現象。再加上個別單位作風不正,一些有會計知識、經驗、堅持原則的會計人員被閑置起來。甚至有的單位置《會計法》于不顧,更換會計部門負責人“先斬后奏”,因而打亂了正常的會計工作秩序,給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埋下了隱患。三是財會人員知識結構單一,業務能力不強。地勘單位一直執行的是地勘行業財務和會計制度,會計核算上是收支兩條線,與其他行業和社會監督部門接觸甚少,會計人員的知識僅限于本行業。面對市場經濟的新形勢和地勘單位產業多元化,就暴露出難以適從的問題,對現代會計知識和相關經濟知識,如:管理會計、金融、電算化知識等缺乏了解和運用。對國家的政策、財政法規、制度等學習研究不夠。在實際工作中,表現出賬務差錯嚴重,缺乏分析、預測能力,提不出有效措施,甚至造成會計信息失真,不利于對生產經營活動實施有效的監督。四是職業道德水平不高,不適應市場經濟對會計工作的需要。

1.2《地質勘查單位會計制度》不能適應目前會計核算的要求

1.2.1《地勘單位會計制度》固守不求變。自《地勘單位會計制度》出臺以來,地勘行業也發生了巨大變化。比如:《地勘單位會計制度》允許地勘單位承擔國家預算內地質勘查工作有節余額,節余額留在地勘單位可以按照4∶3∶3的比例分到地勘發展基金、公益金和應付工資三個科目內,而目前實際工作中預算內地質勘查工作如有節余,必須返還財政。另外,目前地勘單位又出現了許多新型業務,比如:探礦權、采礦權等問題,地勘單位上級主管部門至今也沒有就這些業務如何進行會計核算提出有效的辦法。相對于近年來財務會計領域發生的巨大變革而言,《地勘單位會計制度》十余年來沒有任何變化,顯然早已跟不上時代變革的步伐,成為地勘單位財務領域發展的障礙。

1.2.2地勘費性質發生了實質性的變化。1996年財政部的《地勘單位會計制度》是為當時的地勘單位企業化發展量體定做的,很適合當時的情況。當時,地勘經費很少,離、退休人員經費和地勘項目經費都不能滿足需要,更談不上在職人員經費和辦公經費。會計核算相對簡單,資金撥入主要使用“地勘工作撥款―中央預算撥款”科目,資金使用主要使用“地勘生產”和“其他經費支出”兩個科目就能滿足核算要求。屬地化管理以后,地勘單位事業屬性更加濃厚,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地勘費撥款有較大幅度增長,撥款內容發生了實質性變化。地勘工作撥款除了有離、退休人員經費和地勘項目經費以外,新增加了在職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內容。資金撥入時,增加“地勘工作撥款―中央預算撥款”,費用發生以后,現行的《地勘單位會計制度》中沒有合適的會計科目對這些內容進行會計核算。在實際工作中,《地勘單位會計制度》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

1.2.3.個別業務無法處理。地勘單位事業賬冊部分還有部分業務賬務處理亟待解決。如:計提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和固定資產折舊等問題。

目前,地勘單位事業部分財政支出嚴格按照預算開支,??顚S?,資金不能混合、交叉使用。預算資金中沒有撥付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和固定資產折舊。但是,《地勘單位會計制度》要求必須計提工會經費和職工福利費,固定資產折舊也必須按月計提。三者均形成費用,出現財政資金被擠占、挪用現象。計提的工會經費要上交工會組織,但按照《地勘單位會計制度》規定計提的職工福利費與當年的使用數經常不等。按照《地勘單位會計制度》規定,購買資產時,增加“固定資產”科目,資金被使用但沒有形成費用,計提折舊時,增加了當期費用但沒用占用資金,這三者均導致賬、表嚴重不一致。

二、新形勢下地勘單位核算方式的思考

《地質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適用于納入事業財務管理體系的各級各類國有地質事業單位,主要包括各級地質勘查主管機構;從事區域地質調查、區域礦產調查、區域地球物理調查、區域地球化學調查、航空遙感地質調查和區域水文地質調查、區域工程地質調查、區域環境地質調查、水文地質環境地質監測等基礎、社會公益性地質工作的事業單位;專門服務于地質工作的事業單位。由此可見,凡是國有地質事業單位均可執行《地質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地質事業單位財務制度》第十五條地質事業單位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即地質事業單位直接和通過主管部門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地質事業經費,包括地質事業費及各類專項經費。上級補助收入,即地質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即地質事業單位在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中取得的收入。經營收入,是指地質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取得的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是指地質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以上幾種收入,基本上涵蓋了目前地勘單位所有的收入。按照《地質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地質事業單位收到各種資金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收入

類會計科目)《地質事業單位財務制度》第十八條地質事業單位支出包括:事業支出,即地質事業單位在開展專業業務及其輔助活動中發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經營支出,即地質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的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以上兩類支出,也基本上涵蓋了地勘單位各項支出?!笆聵I支出”科目可以根據業務需要按照費用類型設明細科目,如:事業支出――基本工資、補助工資或公務費等。費用發生時:

借:事業支出(明細科目)

貸:銀行存款“經營支出”科目可以按地質項目設一級明細科目再按費用性質設二級明細科目,如事業支出――XX縣城及周邊地熱資源調查――基本工資、補助工資或材料費等。

費用發生時:

借:經營支出――XX縣城及周邊地熱資源調查-基本工資(明細科目)

貸:銀行存款需要說明的是,無論是1996年《地質勘查單位財務制度》,還是1998年《地質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對其使用范圍均做了明確規定。地勘單位所屬的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并具有法人資格的各類多種經營企業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相應行業的企業財務制度,不屬于本制度的核算范圍。

屬地化管理以后,地勘事業單位事業法人賬套不應再執行1996年《地質勘查單位財務制度》,改為執行1998年《地質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較為合適。只有執行《地質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地勘單位財務才能從根本上與財政廳的管理協調一致;只有執行《地質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財務人員才能正確核算財政資金撥付的在職人員經費、離退休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醫療保險資金和住房公積金等;只有執行《地質事業單位財務制度》才能使賬、表趨于一致。1996年《地質勘查單位財務制度》規定,地勘單位對外投資如占被投資企業(含獨立核算多種經營企業)資本50%或者實質上擁有被投資企業控制權的,應當將其一并報送,而不是匯總報送。個別單位年終將事業法人會計報表和企業法人財務報表予以匯總上報是極端錯誤的。

財務制度收入管理范文5

2012年,財政部先后了《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以下簡稱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會計準則),并于2012年4月1日和2013年1月1日起施行。這些制度的實施對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大有裨益。本文通過對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兩者之間關系的分析,以加深認識和理解,為執行好這些制度提供幫助。

一、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之間的聯系

首先、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是有相同法律效力的部門規章。2012年2月7日,財政部第68號財政部令,公布修訂后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6日,財政部第72號財政部令,公布修訂后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均是由財政部以部門令公布實施的部門規章,因此它們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兩者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的,其內容體現著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事業單位財務活動的基本要求,它們既是國家對事業單位進行財務管理,制定事業單位財務制度以及事業單位制定本文由收集整理內部財務管理辦法的基本依據,也是所有事業單位從事財務活動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的公布實施為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建設,為事業單位依法理財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其次、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有相同的適用范圍。財務規則第二條與會計準則第二條規定,規則(準則)適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這說明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適用的范圍是相同的。目前,我國的事業單位分布于十多個行業,事業單位性質又可以分為許多種,由于行業、性質等方面的差異,原有的財務制度曾對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區別對待,引起了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與報表體系等方面的諸多不同,造成了有關部門對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困難。對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實行統一的管理制度既是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現實需要,也是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趨勢,新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很好的解決了這一問題。

第三、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同為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體系包括財務規則、會計準則、會計制度、事業單位財務內部制約制度等。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是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體系的兩項重要制度,是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國家財政部門制定并實施一套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為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監督,為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水平的整體提高提供了制度依據。

二、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之間的區別

首先,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調整的對象不同。財務規則第一條明確提出,為了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事業單位健康發展制定本規則。據此可以看出,財務規則針對的是事業財務管理,調整的是財務管理行為;會計準則第一條則提出,為了規范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促進公益事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準則。由此可見,會計準則針對的是事業單位會計工作質量,調整的是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行為。

其次,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在財務管理制度體系中的層級不同。財務規則是財務制度中頂層的制度設計,是財務管理方面的政策性設定;而會計準則則是中層的制度設計,是會計方面的方法性的設定。例如:財務規則第四十條對固定資產的表述為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墓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此條對固定資產的價值標準做出了明確規定,是一種政策性的規定。會計準則第二十一條對固定資產的表述是固定資產是指事業單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過1年(不含1年),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構筑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等。此條對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方法做出了規定。

第三,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在內容上涵蓋的范圍不同。財務和會計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盡管兩者都與資金的運行有很大關系,但范疇是不同的,因此,也引起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在內容范圍上的不同。財務規則涵蓋了財務活動的所有方面包括:單位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轉和結余管理、專用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事業單位清算、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財務監督等活動。而會計準則則僅涵蓋了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或者費用幾個方面。財務活動包含會計核算,會計核算僅僅是財務活動中的一個重要的方面。

第四,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對財務事項的處理不同。財務規則是對財務事項的規定和要求。例如:第十六條事業單位應當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會計準則則是對經濟業務事項的確認和計量。如會計準則第三十四條、事業單位的收入一般應當在收到款項時予以確認,并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進行計量。

財務制度收入管理范文6

(一)部分高校對財務預算管理重要性認識不足

部分高校對財務預算管理必要性認識不足,認為財務收支預算至少簡單的將收入和支出類別進行編制,沒有將財務預算與學校的發展目標、重大工程等工作結合起來,往往事到臨頭才籌措經費,擠占和挪用其他專項經費的情況時有發生。

(二)預算編制缺乏民主協商和科學決策

多數高校在財務預算的編制時往往由財務處根據往年財務預決算的經驗編制,預算編制信息公開透明度低,缺乏各職能部門和教學單位的深度參與,而學校各部門經費在申報時也不經過細致的計算,充分的研究和論證,申報數額隨意性較大,從而導致財務部門難以全面詳細掌握各方面對資金的實際需求,在預算編制時存在漏洞和缺陷,為后期預算執行埋下了較多隱患。

(三)預算缺乏有效控制,權威性不足

高校中普遍存在著“重預算編制,輕預算執行”的現象。高校預算一旦下達各職能部門和教學單位后,學校財務處基本處于放任各單位自由開支的狀態,缺乏經費使用過程的精細化和動態實時管理,沒有強有力的制度和措施來實現經費的有序開支和合理開支,經常出現年底突擊花錢等現象。此外,有些部門和教學單位由于年初預算編制時未進行科學的評估論證,在預算執行中沒有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就進行調整、追加或補充預算,預算執行隨意性較大,致使預算的效用大打折扣,權威性難以保證。

(四)預算編制中收入支出組成與新財務制度不匹配

新《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對高校的收入支出類會計科目進行了調整和重新分類,如高等學校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事業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和其他支出。新《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要求對高等學校所有財務支出進行全面、規范的管理,同時更強調經費預算的精細化管理。部分高校在編制預算時仍沿用原有的收入支出組成,預算收支的范圍不全面,未能將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經營支出、其他支出等納入高校財務預算體系,從而出現預算資金管理漏洞。

二、完善高校財務預算資金管理的主要對策

(一)樹立科學的財務預算管理觀念,完善高校財務治理結構

財務預算管理能夠保障高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和資金合理有效使用,能夠優化高校的資源配置和人員的工作分配,提高資金的利用率。因此,高校應自上而下的重視預算管理工作,各級領導自覺地監督預算合理編制、按計劃使用資金。當前,高校財務工作普遍實行校長負責制,財務處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這種管理架構已很難適應當前高校多元化的內部經濟結構和縱橫交錯的會計核算內容,必須建立和完善適應新《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要求的財務治理結構。《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完善教育經費監管機構職能,在高等學校試行設立總會計師職務,提升經費使用和資產管理專業化水平。高校應積極加快推進設立總會計師,優化高校內部治理結構,選任既懂得教育科研規律,又精通財務管理的人員擔任總會計師,輔佐校長全面管理學校的財務工作。

(二)科學合理編制預算

編制出科學合理的財務預算不僅能保障財務預算得以順利執行,而且有利于財務控制工作的實施。財務預算資金編制時應充分征求與收入支出有關的所有單位的意見和建議,共同參與編制預算。預算編制時一方面要在充分考察歷年經費收入支出情況的基礎,結合當年學校和部門工作計劃,做好經費收支的科學預測,在預算編制時留有一定的余地;同時還應采取零基預算編制方法,使所編制的預算更符合當前的實際情況。預算編制的項目要更精細化,標明各項目具體用途,明確各類費用支出的比例范圍,提高資金使用的效率。

(三)建立健全預算執行的考核體系

預算執行過程中,高校各職能部門和教學單位應嚴格按照預算開展經濟活動。學校建立健全公正合理的預算執行結果與部門績效結合的考核制度,對于嚴格執行預算和資金使用效率高的部門及其領導給予表彰和物質獎勵,并在下一年度預算資金分配給予優先安排,對于預算執行不力的部門及其領導給予相應的懲罰,如降低下一年度預算資金分配額度等??己梭w系還須關注預算執行是否與預算編制相適應,是否嚴格按確定的使用時段有序使用。

(四)進一步加強財務預算資金的監控

建立健全預算資金管理的監控體系,強化預算編制、調整、執行、決算等全過程的監管。建議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及有關規定制定學校本級財務預算管理辦法,預算的編制嚴格按照管理辦法執行,按照積極穩妥、綜合預算、保證重點和勤儉節約的原則進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編制,編制完成后應經總會計師和校長審查后提交校長辦公會議及黨委會議審議,審議通過后由財務處向各單位(部門)下達正式預算。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由各部門主要行政負責人全權負責本單位(部門)各項預算支出的審批。建立超預算預警機制,定期通報各部門經費使用情況,對超限額使用經費的項目要進行充分的論證,嚴格審批。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信息化建設,將所有經費收支的詳情納入信息管理系統,建立預算執行對外查詢系統,便于學校財務處和各部門及時掌握預算執行情況。學校審計部門還應定期、不定期對學校預算收支項目、預決算報告、財經紀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三、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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