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公路工程建設監理規定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公路工程建設監理規定范文1
關鍵詞:公路工程;工程監理;項目管理;工程質量
0引言
公路工程作為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被廣大人民所重視,隨著我國建設事業以良好的發展態勢迅速發展,各施工企業都在尋求進一步擴張,不僅使市場競爭加劇,同時也浮現出各種各樣的工程質量問題。因此,必須有效落實公路工程質量管理工作。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與進步,公路工程質量監理逐漸呈現出不足,所以急需加強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實施,對工程項目管理和工程監理之間的關系進行探討,使工程質量得以提升。
1公路工程項目管理和工程監理的含義
所謂工程監理,是指在項目法人的委托下,監理單位根據政府頒布實施的政策及相關規范,監督管理工程建設的實施過程。工程監理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內容:控制工程建設的資金投入、施工的進度以及質量,并且進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的實施,同時也包括對各單位之間工作關系的協調。工程監理工作的權利、義務以及職責已經在相關法律中得到明確,并且其也受法律法規的約束,從而保證工程監理工作的合法與規范,使其在工程建設中發揮其應有的功效。就工程項目管理而言,其可以做出以下定義:工程項目管理可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進行決策,建設單位委托工程項目管理企業,根據合同的規定,在建設單位進行決策時提供可行性研究報告,分析項目的可行性并且策劃項目的實施;以施工為主的第二階段,建設單位接受工程項目管理企業提供的設計、招標、施工以及采購等各方面的管理服務,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受建設單位的委托對工程施工進度、施工安全以及施工質量等進行管理和控制。
2公路工程監理和工程項目管理關系的比較
2.1公路工程監理存在的問題
目前,建設工程監理需要處理包括公路工程監理方面在內的各種問題。就公路工程監理而言,公路施工的質量問題較為突出,例如路面在使用初期就出現破損、路面基層穩定性差以及路面出現積水等。這些質量問題的存在,嚴重的時候可能導致嚴重安全事故的發生。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第一、缺乏強大的公路工程監理隊伍。公路工程監理工作具有極高的技術含量,與公路工程的施工進度和質量具有密切聯系。監理工作能夠有效實施,要求監理隊伍的必須要達到一定的規模,才能使公路工程建設的市場總量需求得到滿足,并且要求監理人員具備較高的職業素質水平。就監理工程師而言,其在要求工作人員需具備專業理論知識的基礎上,同時具備關于建設工程的相關技能及工作經驗。然而從我國公路建設監理質量的情況可見,監理隊伍中部分人員職業技術水平較低,不僅缺乏相關的職業培訓,也缺乏實際的工作經驗。監理人員的技術服務活動對公路工程建設監理具有重要的影響,監理人員專業水平失去保證,也導致公路工程的質量難以得到保障。第二、工程監理相關工作未得到有效實施。政府公路建設管理對公路建設監理業務的管理有待完善,對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的監理業務、監理資質以及相關培訓的監理方面有待加強。
目前,監理單位側重于追求自身利益的增長,卻將監理人才培訓及管理工作置之不理,使監理服務的水平與效果難以得到提升。其主要是因為政府公路建設管理部門對監理單位及人員資質的審核及評定缺乏合理性,并且未采用動態控制的方法對監理人員的培訓及業務水平進行監督與管理。第三、監理人員和監理單位在監理業務權限上存在問題。監理人員和監理單位的業務在相關規定中已經得到較為明確的規定,但是在工程建設管理的實施過程中,監理單位仍然不具備相應的權利和地位。項目單位和監理部門之間呈現出既矛盾、又統一的關系。工程質量的監理影響到施工的進度,也關系到工程的預算與成本。所以,監理人員的業務限制在較小的范圍內,其監理工作的開展也就受到阻礙,從而無法有效發揮其對公路工程質量的監理作用,自然也就無法保障工程的質量。并且,監理人員基本不具有參與公路工程前期設計和預算以及了解相關合同信息的權利,對其監理功能的發揮產生不良影響。
2.2工程項目管理的優勢特征
根據相關規定,要求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在接受建設單位的委托后,應以合同中規定的內容為依據,為建設單位的決策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分析項目的合理性,并且進行項目實施方案的設計,同時針對建設單位的施工、設計以及采購提供各項管理服務,包括受建設單位委托,對工程項目的合同、費用、進度以及質量進行管控。工程項目管理在政策更新后,其業務范圍規范更加具體,主要包括項目前期策劃、相關手續的辦理、工程設計的優化、施工材料設備的采購以及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成本控制和項目評估、驗收等。根據相關規定中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業務范圍和內容,工程項目管理具備與建設單位一樣的項目統籌與管理能力,能夠促進工程項目服務的規范統一,就某方面而言,工程項目管理能夠整合集成各項專業服務,和工程監理相比,具有的優勢較為明顯。公路工程項目,委托企業進行專門的項目管理,具有十分顯著的優勢,主要在以下方面得到體現。
2.2.1服務對象和提供者
就公路工程項目管理企業而言,其可接受建設單位的托付和授權,為建設單位提供各項管理服務,其同樣可接受施工單位以及設計單位等服務對象的委托,為這些企業單位提供項目管理服務。建設工程監理和工程項目管理相比存在不同,其服務的對象只局限于建設單位。2.2.2參與權限業主單位給予項目工程管理企業參與工程管理的權利,所以工程管理企業也因此而獲得代表行使的權利。以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內容、范圍以及時間作為依據,工程項目管理單位對項目實施的全過程,實施統一有效的管理,并且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使管理制度得到嚴格實施,切實保證《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的規定任務均能完成。
2.2.3業務范圍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試行辦法》已經對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工作內容作出明確規定,由此可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實現了各項專業服務的整合與集成。而工程監理與工程項目管理進行比較,其監管的范圍涉及施工階段中的施工成本、施工進度、施工安全以及施工質量,就管理范圍而言,在項目管理中只占其中一部分。所以,只根據業務范圍進行判斷,在一般情況下,項目管理企業可在企業項目各項管理工作中進行參與。項目管理的各個環節,均有項目管理企業從計劃到實施的全過程改進體現。相比于項目管理,公路工程監理的業務范圍在實施階段占有更多的內容,存在較大的業務范圍限制。并且在法律責任以及行業資格方面,兩者也存在一定的差異。
3結語
總而言之,工程項目管理和公路工程監理,兩者具有相同努力的目標,都是為了促進公路建設工作的協調,提高公路建設工程的施工效率和質量,增加工程的經濟效益。然而,根據具體的比較可以得出,兩者也存在一定的差異,對兩者工作的情況進行研究十分必要。公路工程項目監理具有系統性,為提高工程監理的實際效果,需要改變其操作管理模式,使其更加靈活,實現向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過渡。從某些方面而言,工程監理需要向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發展。所以,公路工程監理企業向工程項目管理企業過渡是一種合理的選擇,才能使社會及市場發展的需求得到滿足。
參考文獻:
[1]蘆國富.淺談建設工程監理與工程項目管理的關系[J].山東工業技術,2013(8):106,54.
[2]熊其軍.淺談建設工程監理與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關系[J].科學咨詢(科技•管理),2012(8):51-52.
[3]韓紅民,張懷江.淺談公路工程監理對施工質量的管理與控制[J].交通科技,2009(S2):172-174.
[4]劉臻.淺談公路工程監理單位人力資源管理[J].低碳世界,2015(32):157-158.
[5]王學軍.淺談建筑工程監理與工程項目管理關系的研究[J].林區教學,2013(4):121-122.
公路工程建設監理規定范文2
【關鍵詞】公路建設;監理;市場現狀;整改措施
中圖分類號:U415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改革開放后,我國經濟飛速發展,高速公路、路網工程如雨后春筍不斷涌現。相應的,作為工程三大主體之一的監理隊伍也逐步成熟壯大,但是,由于近年來高速公路、路網工程建設的急速發展,監理隊伍急速的膨脹,導致人員整體素質下滑,一部分業務能力差、職業素質低的人員相繼進入監理隊伍,使監理隊伍的綜合素質普遍下降,造成目前我國公路監理市場出現嚴重問題。
二、公路監理市場的現狀
公路工程監理雖然在我國已經建立很長時間,但由于其只是在項目施工期發揮作用而并未被施用于工程項目的整個過程,這種不成熟性阻礙了我國工程建設管理體制改革目標的實現。除此之外,還有一些重要因素限制了公路工程監理的發展。
1.工程監理制度和環境有待規范和完善
當前我國公路工程監理單位還有一部分隸屬于政府機關或企事業單位,受政府、企事業單位的影響很大,并未形成一批相對獨立的社會組織,且公路工程監理市場壟斷現象、地區保護、不正當競爭現象嚴重。
另外,我國公路工程建設上存在很多建設單位包攬工程監理工作的傳統做法,很不利于我國公路工程及工程監理的發展。
2.工程監理人員整體素質不夠、配置不合理
當前,很多工程監理單位的監理人員整體專業素養和工程監理意識、組織協調意識不足,且人員配置不夠合理。監理人員入崗前和在崗培訓不夠,工作缺乏條理性和積極性,不利于工程監理隊伍的壯大和經驗積累。
3.未賦予監理方充分的權力,制約了監理作用的全面發揮
在大多數公路工程建設中,監理方僅僅擁有工程質量控制的權力,而缺乏對工程的進度、投資、合同、信息以及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權力,這就很大程度地限制了監理方作用的發揮。也由于監理業務范圍被局限,所以監理方難以全面地開展監理工作,其工作水平也因為缺乏足夠的發展空間而得不到提升。
4.現場監理操作不規范
盡管相繼出臺了一些管理辦法和規定,但目前大多數監理機構、監理人員對現場監理的模式處于摸索階段,大部分監理現場做得還不夠規范,針對不同的建設項目如何具體操作缺乏規范化、可操作性模式和可遵循的指導性文件,因而開展工作就有一定的隨意性,有時甚至處于被動狀態。因此必須要加強規范化、標準化和科學化管理。建設監理作為一種較新的行業監督行為,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應進一步加強對監理市場的管理與導向,應規范各參與主體的行為,使監理工作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各監理單位要盡快提高自身素質,完善管理體系,認真貫徹國家關于開展建設監理的若干規定,實行規范化、科學化管理,以一流的質量意識為業主提供高水準的監理服務,以贏得社會的認可和贊同,并積極迎接中國加入WTO后的競爭和挑戰,為經濟建設發揮應有的作用。
5.未對監理工作進行充足且有力的監督管理
當今,很多監理單位只是站在能夠獲取最大利益的基礎上開展監理工作,對專業人才技術培養以及提升整體監理工作水平缺乏足夠的重視,甚至有些單位拋棄以信譽和高質量監理工作拓展業務范圍的原則,而是采取一些不正當的手段獲取業務,這都阻礙了監理工作的合理高效進行,監理工作的效果和信譽也開始出現下滑。而政府主管部門僅僅通過對監理方工作資質進行審核與評定,難以阻止以上情況的發生,唯有實際加強對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才能將監理行業引向健康合理的發展道路。
三、公路監理市場的整改建議措施
1.完善監理單位內部體系
監理單位應積極總結工作經驗,借鑒國內外監理咨詢的工作案例,并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完善單位內部管理體系。工程監理組織機構應由工程監理咨詢公司及公司決策層共同管理,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協調最高管理層與中下層之間的工作,工程監理部門負責對施工中的力學施工、施工材料及施工養護進行管理,總監理工程師所轄部門主要對施工中的路基路面施工質量及工程測量等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
2.建立工程監理程序
公路工程監理工作要有計劃地按照合理的程序進行,依照公路施工程序,隨時對臨時生活設施和臨時道路施工進行監理驗收,對工程中的人工清表土及機械開挖進行檢測,對土方路填筑施工、排水管鋪筑與回填工程檢查和驗收,對施工中的沙礫石墊層、石屑基層及水泥路面檢測和驗收,對施工養護工程及最后的場地清理工作情況進行監理驗收。
3.給監理專業人員提供不斷學習、進步的平臺
合格的監理專業人才是公路工程建設順利進行的技術保證,但是就當前情況來看,只有少部分專業人員符合監理市場的需求,從業人員隊伍大多是由非本專業轉入人員、剛走出校門的畢業生等缺乏實際監理工作經驗的人員組成,因此必須為監理專業人員創造學習先進技術知識的機會,使其在掌握了符合時展要求的業務素質和專業水平的同時,也能了解到工程建設法律、經濟、管理等方面的內容,為監理工作培養一批高素質的復合型專業人才。
4.做好工程質量控制工作
工程質量控制是監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根據質量控制的依據(合同條款、技術規范以及設計圖紙)和要求(控制好原材料與施工過程)對建設項目開展現場監督和管理工作。進場原材料的質量作為工程控制的基礎,需要對其進行嚴格的把關,凡是有問題的原材料絕對不允許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采取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的全過程監理方法,謹慎做好工程監理工作。
5.控制工程進度
監理人員在工作中需要根據簽訂的合同控制工程進度,找出影響工程建設順利進行的不利因素,并積極引導施工方采取相應措施有效地排除不利影響。為了在規定工期內完成施工計劃,需要監理人員在工程現場出現因組織安排、施工順序等不合理安排嚴重影響工程進度時,及時與施工方做好溝通,使其調整計劃,在工期內順利完成任務。
6.控制工程費用
作為工程監理的基本手段和環節之一,費用控制也起著重要的作用。合理的費用控制不但能夠避免超前支付和滯后支付分別給業主和承包商帶來的資金壓力,而且還能使業主有限的資金得到最佳的利用。
四、公路工程監理的意義
當前,實行公路工程監理對于工程建設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權責分明、合理。工程監理制度的引進,使各單位能明確各自權責,具有合同意識,將各自所需承擔的工作做到最好,且能有序、高效地進行。
促進公路工程專業化、高效化發展。傳統的工程管理體系都是建設單位單獨規劃管理,施工單位只顧埋頭施工,這種工程建設模式和管理模式過于松散,缺乏有效的過程管控機制和張弛有度的計劃執行、過程故障處理體制,不利于公路工程的經濟、安全、有效實施,也有礙于公路工程技術的發揮和公路工程的專業化發展。公路工程監理制度很好地打破了傳統工程體系的弊端,調動了多部門合作和監督,利于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積累工程經驗和相互融合,提升工程質量和效率,促進我國公路工程建設發展。
使公路工程監督管理體系得到有力提升。公路工程監理的建立和使用大大提升了工程監督管理體系的實際作用,使其具有更具體、更有可操作性的監督管理依據和標準,建立起了較科學、合理、完善的公路工程管控機制,不僅提高了公路工程管理效率,也反過來促進了工程計劃和施工程序的改善和發展。
五、結束語
改革開放30多年來,雖然我國公路監理市場的發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績,但公路監理事業仍然存在著許多問題需要我們去研究和解決,可謂任重而道遠。只要我們端正太對,敢于面對現實、正視壓力、發奮圖強、扎實工作,改善目前公路監理市場不利的形式與局面指日可待。所以,我們應當積極進取,把我國的公路監理制度向國際慣例靠攏,并使之踏上一個更高的臺階。
參考文獻
[1]肖河,苗彥軍.公路監理市場現狀及整改意見[J].黑龍江科技信息.2004
公路工程建設監理規定范文3
一、高速公路工程檔案管理特點和作用
公路工程檔案是指在公路建設、管理、養護等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實物、電子文件等不同形式和載體的歷史記錄。包含從提出項目建議、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地點選擇、材料準備、工程施工、工程竣工等各階段形成的文件,記錄著工程項目的全過程。由于工程項目具有投資大、周期長、參建單位多、材料的形成涉及到政府審批、科研設計、施工單位建設、監理、質檢部門評定以及原材料供應,決定檔案材料的收集面廣、量大、種類較多。按科學的方法對這些文件資料的收集、整理、編制和規范,一方面為日后的養護和擴建、改建提供及時準確的基礎性資料;另一方面,綜合各方面對高速公路運營后的評價,經研究整理后及時反饋給有關部門,幫助他們優化設計和施工方案,節約投資,促進高速公路的發展。
二、高速公路工程監理檔案管理現狀
高速公路工程監理檔案能夠如實反映監理工程師在建設項目管理中的作用、監理工作是否到位、監理工程師處理問題的方法是否公平合理等,從而作為衡量監理服務質量高低的標準之一,并在確定監理活動效果的同時,體現監理工作的價值。在高速公路工程監理項目管理評估中,工程監理檔案也是最重要的基礎資料。顯然,監理檔案管理意義重大,這就要求監理單位對檔案管理工作予以充分重視,實現檔案收集、管理與工程建設同步。高速公路工程監理檔案管理中存在的問題:(1)沒有將公路工程資料的收集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工程施工過程中沒有歸檔要求和相應的控制措施以及貫穿始終的檔案管理服務工作,造成工程檔案資料難以及時完整歸檔;(2)檔案的真實可靠性問題;(3)檔案的及時有效性問題等。
三、工程檔案管理優化措施
1、設置專家資料監理員。按照《建設工程檔案工作常用文件》的規定,總監理工程師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項目監理部全部檔案資料的管理,其具體工作是:(1)負責收集工程準備階段建設單位形成的應向監理單位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如工程建設審批文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等;(2)收集、整理本項目監理部形成的應當歸檔保存的監理文件,如監理規劃、監理細則、監理月報以及監理工作會議形成的會議紀要、文件、指令等;按月匯總、整理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在工程的進度、質量、造價控制中形成的各種簽證見證記錄、報驗審批資料等;(3)對各專業監理文件、資料的形成、積累、組卷和歸檔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負責本項目監理部檔案資料的保管、借閱工作;(4)督促施工單位做好工程檔案的形成、收集、積累、整理和移交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編制工程檔案;(5)在項目總監指導下,按照《檔案法》、《基本建設項目檔案管理辦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GB/T11822-2000《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的一般要求》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編制監理檔案,并負責向建設單位和本單位檔案部門移交。
公路工程建設監理規定范文4
關鍵詞 公路工程;監理;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U4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4-6708(2011)44-0143-02
1 公路工程施工階段質量監理要點與對策分析
1.1 公路工程施工階段質量監理的主要內容
1)要對施工所要遵守的各種設計文件,技術要求以及標準規范等質量文件進行審核,對工程所用圖紙進行認真的核查和簽發,并且要保存記錄。這個環節對于公路施工階段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施工的順利進行離不開相關的技術標準和規范,工程施工也離不開圖紙,因此必須要對相關技術要求、標準規范進行明確,以遍對日后的施工階段的質量監理奠定基礎;2)在公路施工階段的要對承包工程單位的質量保證和質量的管理體系進行全面的審核,對承包單位是否確實具備完成公路工程的能力進行全面的核實。要對承包單位施工人員是否具有上崗證明進行檢查,對施工人員的素質進行了解和備案;3)要對公路工程承包單位的施工方案的科學性進行審查,對施工方案能否保證按期完工,能否保證工程質量進行審查。要組織施工單位現場提交關于工程測量的網點和數據、報告。要對施工承包單位的試驗室的資格和計量認證文件進行核實;4)工程承包單位應該及時遞交有關《材料/構配件進場報驗單》,要及時檢查隨同報驗的砂石骨料、水泥、止水材料、鋼筋、摻合料與外加劑的試驗報告、合格證、準用證、復試報告等,并核審擬使用各標號硅配合比試驗報告;審查施工承包進場的機械設備的型號、配套和數量,是否滿足工程需要;檢查施工前的其他準備工作是否完備,盡量避免可能影響施工質量問題的發生。
1.2 公路工程施工階段質量控制
質量監理過程中的最終目標是控制施工階段的質量,在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質量控制要以動態控制為主,要對工程質量進行全方位的,動態的控制,時刻掌握工程的建設進度和可能存在的問題與風險。要通過質量監理不斷的發現可能存在的隱患或者可能給工程質量帶來的一些風險。在質量監理的過程中要以數據分析為根本原則,不能憑空想象,一切都要按照科學的程序和步驟進行,要對重點部位作好質量控制,要對工程的關鍵工作程序,對工程質量具有決定性影響的部位進行仔細檢查,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控制。項目質量監理人員要不斷的對工程建設需要的原材料、半成品配件以及其他分項、分部工程進行不斷的質量監理和檢查驗收。對工程中使用的一些新材料、新技術要進行理論分析和現場試驗并評估,只有得到了一些安全的結論,并可保證公路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才能使用新材料和新技術。此外如果在公路工程建設過程中,存在施工組織的設計調整和變更,質量監理人員要設計和制定變更文件。如果建設工程存在一些是設計問題和缺陷,需要變更,項目建設部應該提交項目管理部,項目管理部應組織相關的質量監理人員前去檢查和審核,待確認后再進行變更,并設計出變更文件。在質量監理過程中,質量監理人員應對項目施工的檢查情況進行匯報,并對如何提高公路工程施工階段工程質量提出建議。
2 公路工程竣工驗收階段質量監理
2.1 公路工程竣工驗收階段質量監理
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后質量監理主要內容審查施工承包單位提交的竣工報告及附件,全面系統地查閱有關公路工程質量方面的測量資料、質檢報表和抽檢成果,對有懷疑部位進行復檢或補檢;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自檢成果,手續是否齊全,標準是否統一,數據是否有誤,以及審查質量等級評定結果是否符合規定;在項目的竣(交)工驗收時,業主單位組織和主持監理工作,提交合同項目的竣工驗收報告以及重要階段驗收報告;檢查督促施工承包單位整理保存簽證驗收項目的質量文件;對驗收工程項目按規定標準作出質量評定;編寫竣工工程質量控制分析報告。
2.2 公路工程竣工驗收階段的質量監理控制
項目監理部按(現行)國家標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質量評定標準和辦法,對完成的分項、分部工程、單位工程進行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應對承包單位報送的分項(檢驗批)工程質量驗評資料進行審核及現場檢查,合格后予以簽認;對于有使用要求的分項(電器、設備調試等項)必須在檢測、試驗或運轉后再進行檢查評定(驗收)。項目監理部應組織監理人員對承包單位報送的分項(檢驗批)工程和單位工程質量驗評資料進行審核和現場檢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簽認。同時應督促承包單位做好竣工資料的整編工作,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竣工資料及工程質量報告,針對工程質量和內業資料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及時間要求,整改完畢后簽署竣工報驗。
2.3 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質量控制的方法
質量監理在質量控制中可以采取多種方法,進行施工階段和驗收階段的質量控制。常見的方法主要用現場試驗和驗證、一旁監理、視頻檢查、平行檢查等方式。對公路工程施工的重點,比較容易出現質量問題的地方一般采取比較嚴格的質量控制方法。比如可以采用現場控制的方法,具體有目測法、計量法、測量法等。質量監理工程師要對對公路工程質量負責的人員的基本素質和工作情況有充分的了解,以有利于更好的進行質量監理工作的進行。質量監理人員要用科學的態度,正確的做事原則去認識和處理公路工程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例如公路工程建設進度與施工質量的保證發生矛盾時,要充分協調承包單位關于公路工程建設的工期安排,人員安排以及施工進度,以確保工程質量的實現。
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對工程項目的實施進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動態控制,以事前、事中控制為主,事后控制為輔相結合的控制方法;強調監理工作的預見性、計劃性和指導性,最大限度地采用先進的計算機目標管理及科學化的統計資料分析。針對施工條件的變化和工程進展情況,階段性向業主單位提出調整控制性進度計劃的建議和分析報告。
3 結論
從以上分析來看,公路工程施工和驗收階段是公路工程質量控制的關鍵階段,公路工程項目一般都比較復雜,時間比較長,如何更好的通過質量監理來控制公路工程質量,是質量監理人員需要完成的重要任務。質量監理人員應該根據實際工作經驗和專業知識,盡可能的去發現施工和驗收階段存在的問題,從而有效的公路工程的質量。
參考文獻
公路工程建設監理規定范文5
關鍵詞:公路工程建設 監理 業主 承包商 規范
我國公路建設自1985年開始在世行貸款項目中按照國際慣例試行工程監理制度、1996年工程建設監理全面開始實行以來,一改過去政府部門的單項行政監督和施工單位的自我監督體系,建立了政府監督、社會監理和承包商自我監督三結合的全面管理體系,使我國的公路建設有了質的飛躍,其社會效益得到充分肯定。然而由于諸多客觀和主觀上的因素,監理制度一直沒有形成獨立于業主和承包商之外的、維護雙方利益的完全意義上的“社會監理制”,甚至成為業主的雇員或下屬機構,造成了在公路建設中監理過分依賴于業主的行政命令、維護業主的利益而忽略甚至侵犯承包商的利益的現象大量存在。本文就此現象進行分析,愿與同行交流探討。
1.我國公路工程建設業主、監理、承包商三者行為關系的現狀及根源
1.1我國公路工程建設業主、監理、承包商三者關系的現狀。目前三者之間的關系是:業主控制合同管理和建設資金的支付,監理控制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由于資金等問題,承包商處于被監督管理的狀態。這存在以下幾方面的矛盾:
1.1.1業主方面。
1.1.1.1立項后,業主往往以“優化設計”為由,在未和監理、承包商協商的情況下,擅自刪減、變更相關的工程項目,或不按照國家制定的規范要求,隨意提高工程的質量等級要求,造成工程施工難度加大;前期拆遷等問題沒有徹底解決,造成窩工,后期利用合同外單方制定的獎罰規定要求承包商按期完工,造成搶工,又不愿意支付上述原因增加的費用。
1.1.1.2資金不到位,工程款不能按月計量一次撥付,致使工期因資金不足而拖延,監理也無可奈何。
1.1.1.3因涉及到工程造價控制等問題,指揮部合同處作為負責業主審核工程計量、變更、索賠的具體實施部門,成為三方矛盾的焦點:指揮部合同處對已經經過監理工程師審核、批復過的工作內容、工程量重新審核,形成業主對監理不信任的事實,引起矛盾;重復審核,引起支付時間的延長,致使工程款不能及時撥付給承包商,引起矛盾;有心到現場核實,卻又被審核計量等工作困在辦公室中,引起變更、索賠等批復困難。
1.1.2監理工程師方面。監理工程師作為經業主委托、獨立于業主和承包商之外的第三方,本應按照規范和法律公平公正的維護雙方的利益,而在現行模式下,監理工程師在業務上有心科學、規范的行使監理權力,在行政上卻又受制于業主,無所適從,矛盾重重。主要表現有指揮部合同處對工程計量的二次審核引起監理工程師的抵觸情緒;因社會監理事實上成為業主的雇傭,往往會出現只維護業主的利益而損害承包商的利益的現象,引起承包商的消極對抗,影響工程的進度和質量;利用手中的監督管理權利強制承包商執行。
1.1.3承包商方面。由于資金撥付大權仍然掌握在業主手中,作為業主雇傭的監理控制工程進度、質量的監督管理權卻并不承擔過多的責任,承包商始終成為三者之間的弱式群體,表現在:業主派往現場的工作人員(包括總監)大都不具備專業監理資格,承包商苦不堪言業主直接插手工程建設和現場管理,和社會監理一起對承包商進行雙重管理,導致承包商在具體施工中手足無措、無所適從。
1.2矛盾產生的根源分析。
1.2.1受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作為出資方的業主,事無巨細統抓統管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一時間難以改變,對自己出資建設,卻將資金使用、進度管理、質量控制的“大權”完全交由他人處理的現象一下子難以接受的;
1.2.2作為出資方的業主,經常會認為監理是受自己的委托進行工程監督的,承包商是付錢請來完成工程施工工作的,不認可監理獨立的監督角色,因而認為監理和承包商都是自己的雇傭,不能接受業主、監理、承包商“三足鼎立”的局面;
1.2.3作為國家公共設施建設管理的委托人,業主對工程的進度、費用、質量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業主認為自己完全可以勝任,不必假手他人。然而為了立項,又不得不按照相關規定實行“社會監理制”。
1.2.4“經濟原因”導致失去“社會監理”職能。監理如果不能按照業主的命令、指示開展工作,就不能順利得到自己應得的費用,因而只能對業主惟命是從。這樣既不用承擔責任,又可以順利拿到監理費,監理失去了“社會監理”的職能,成為業主派出的“施工監督員”。
1.2.5監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個人素質不高。他們缺乏豐富的施工管理經驗、深厚的技術知識和相關的法律、經濟知識和嚴格的合同意識,綜合水平、信譽相對不高,在一定程度上不具備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理能力,不能令業主十分放心地將工程管理工作完全托付給他們。
1.2.6個別承包商不能嚴格按照規范進行施工工作,采用非正當的行為誘使或迫使監理人員作假,不能保證工程的質量
2. 對當前業主、監理、承包商混亂的行為關系這種現象所應采用的對策。
2.1 以FIDIC條款為依據,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或行政措施,嚴格約束三者之間的行為。目前僅僅依靠現有的經濟合同方面的法律對工程施工來說是不夠的,需要有專門的、詳細的、具有較強可操作性的工程施工方面專項立法或行政規定,公平、公正的保障三者的責任和權益,保證工程的正常實施。
2.2建設方應認真學習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相關管理知識、法律知識,轉變觀念,擺脫計劃經濟時代形成的用行政手段管理工程建設的模式和思路,特別是加入WTO后,公路工程建設以及管理思路要逐漸向FIDIC條款的要求靠攏。同時擺正自己的位置,承認業主、監理、承包商、三足鼎立局面的事實,建設方除了對重大變更、索賠進行宏觀控制、審批外,應按照國際慣例充分放權于被委托的合格的社會監理單位及其派出機構,使其充分享有合同賦予的職權和利益,充分擔負起合同規定的監督管理責任,充分發揮監理的獨立性和公正性,以合同及相關法律法規約束監理和承包商的行為,運用法律和合同等經濟手段實施工程建設管理,保證工程進度、費用、質量等目標的全面實現。
2.3監理單位除了掌握好工程技術外,還應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對合同應有清晰的概念,能夠熟練運用合同解決糾紛,保證工程順利實施。監理單位應不斷提供自身的素質,在挑選監理人員時,在注重專業素質的同時,也應注重個人的人品,保證監理人員能公平公正的開展工作,真正擔負起合同規定的監督管理職責。
2.4承包商在決定投標的時候,應對所投標的工程和擬投入的人員、在工程中應承擔的責任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并保證進入工地的人員和投標書上的人員、設備相一致,開工后能嚴格按照工程施工質量計劃和進度計劃完成工程任務。同時相關部門通過嚴格的資質審查制度,對進入公路施工市場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其人員的素質進行綜合的、全面的、從高、從嚴的考察和考核,保證有資質和能力的施工隊伍和能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地完成監理任務的監理單位進入公路建設市場。
2.5其他的一些建議。
2.5.1考慮是否建立三方履約保證金制度。建設方、監理、承包商在簽訂合同后,都拿出相應比例的資金作為自己保證履約的信用保證金,存入相關主管部門(如交通廳質量監督站)的專設賬戶中,在對履約情況進行嚴格、細致、深入的考核后,對不能履約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受損者給予補償。
2.5.2考慮是否建立工程資金保證制度。即建設方在開展招投標工作之前,應在相關的賬戶中存入擬建工程相應比例(50%、60%或80%)的資金,并保證在開工后若干時間內存入的資金達到100%,這樣可以保證工程施工中有充足的資金,避免因資金問題引起的工期拖延甚至偷工減料。
3.結語 自1996我國實施公路工程監理制度以來,已經歷了10多年的磨合期,其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已被廣泛認可。然而,由于上述種種社會的和歷史的原因,形成了目前的這種建設方全抓全管、監理成為建設方“雇員”的的現狀,這并非真正意義上的“社會監理”的監理制度,也使得當前公路建設中建設方、監理、承包商在工程施工中的行為關系較為混亂,已經影響到工程的正常開展。希望本文能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使參與公路工程施工的各方能逐漸拋棄傳統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方法,以適應市場經濟形式下,特別是加入WTO后公路工程建設市場的特殊需要。 參考文獻
[1]、《建設工程監理概論》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3年1月第一版
[2]GB 50026-93,工程測量規范
[3]《建設工程信息管理》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3年1月第一版
[4]劉月蓮:《國際工程施工對國內公路建設的啟示》,《中國公路》,2003年第10期
[5]JTJ 077-9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
公路工程建設監理規定范文6
關鍵詞:公路;建設;監理;業主;承包商;規范
中圖分類號:TU997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9-9166(2010)014(C)-0261-01
我國公路建設自1996年公路工程建設監理全面開始實行以來,建立了政府監督、社會監理和承包商自我監督三結合的全面管理體系,使我國的公路建設有了質的飛躍。然而由于諸多客觀和主觀上的因素,造成了在公路建設中監理過分依賴于業主的行政命令、維護業主的利益而忽略甚至侵犯承包商的利益的現象大量存在。
一、公路工程建設業主、監理、承包商三者關系現狀及根源
(一)目前業主、監理、承包商三者之間的關系是:業主控制合同管理和建設
資金的支付,監理控制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由于資金等問題,承包商處于被監督管理的狀態。三者關系現狀如下:
1、業主方面。(1)立項后,業主往往以“優化設計”為由,在未和監理、承包商協商的情況下,擅自刪減、變更相關的工程項目,或不按照國家制定的規范要求,隨意提高工程的質量等級要求,造成工程施工難度加大;前期拆遷等問題沒有徹底解決,造成窩工,后期利用合同外單方制定的獎罰規定要求承包商按期完工,造成搶工,又不愿意支付上述原因增加的費用。(2)資金不到位,工程款不能按月計量一次撥付,致使工期因資金不足而拖延,監理也無可奈何。(3)因涉及工程造價控制等問題,業主對已經經過監理工程師審核、批復過的工作內容、工程量重新審核,形成業主對監理不信任的事實,引起矛盾;重復審核,引起支付時間的延長,變更、索賠等批復困難;致使工程款不能及時撥付給承包商,引起矛盾。2、監理工程師方面。監理工程師作為經業主委托、獨立于業主和承包商之外的第三方,由于對工程計量的二次審核引起監理工程師的抵觸情緒、監理事實上成為業主的雇傭等因素,影響工程的進度和質量;監理有利用手中的監督管理權利強制承包商執行等現象。3、承包商方面。由于業主派往現場的工作人員(包括總監)有些不具備專業監理資格,承包商苦不堪言,有些業主直接插手工程建設和現場管理,和監理一起對承包商進行雙重管理,導致承包商在具體施工中手足無措、無所適從。
(二)矛盾產生的根源分析
1、受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業主對自己出資建設,卻將資金使用、進度管理、質量控制的“大權”完全交由他人處理的現象一下子難以接受的。2、作為出資方的業主,不能接受業主、監理、承包商“三足鼎立”的局面。3、作為國家公共設施建設管理的委托人,業主對工程的進度、費用、質量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業主認為自己完全可以勝任。4、“經濟原因”導致失去“社會監理”職能。成為業主派出的“施工監督員”。
二、對當前業主、監理、承包商混亂的行為關系這種現象所應采用的對策
1、以FIDIC條款為依據,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或行政措施,嚴格約束三者之間的行為。目前僅僅依靠現有的經濟合同方面的法律對工程施工來說是不夠的,需要有專門的、詳細的、具有較強可操作性的工程施工方面專項立法或行政規定,公平、公正的保障三者的責任和權益,保證工程的正常實施。2、建設方應認真學習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相關管理知識、法律知識,轉變觀念。同時擺正自己的位置,承認業主、監理、承包商、三足鼎立局面的事實。建設方除了對重大變更、索賠進行宏觀控制、審批外,應按照國際慣例充分放權于被委托的合格的社會監理單位及其派出機構,使其充分享有合同賦予的職權和利益,充分擔負起合同規定的監督管理責任,充分發揮監理的獨立性和公正性,以合同及相關法律法規約束監理和承包商的行為,運用法律和合同等經濟手段實施工程建設管理,保證工程進度、費用、質量等目標的全面實現。3、監理單位除了掌握好工程管理和技術外,還應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對合同應有清晰的概念,能夠熟練運用合同解決糾紛,保證工程順利實施。監理單位應不斷提供自身的素質,在挑選監理人員時,在注重專業素質的同時,也應注重個人的人品,保證監理人員能公平公正的開展工作,真正擔負起合同規定的監督管理職責。4、建議。(1)考慮是否建立三方履約保證金制度。建設方、監理、承包商在簽訂合同后,都拿出相應比例的資金作為自己保證履約的信用保證金,存入相關主管部門(如交通廳質量監督站)的專設賬戶中,在對履約情況進行嚴格、細致、深入的考核后,對不能履約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受損者給予補償。(2)考慮是否建立工程資金保證制度。即建設方在開展招投標工作之前,應在相關的賬戶中存入擬建工程相應比例(50%、60%或80%)的資金,并保證在開工后若干時間內存入的資金達到100%,這樣可以保證工程施工中有充足的資金,避免因資金問題引起的工期拖延甚至偷工減料。
結束語:當前公路建設中建設方、監理、承包商在工程施工中的行為關系較為混亂,影響到工程的正常開展。參與公路工程施工的各方能逐漸拋棄傳統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方法,以適應市場經濟形式下公路工程建設市場的需要。
作者單位:青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交通土木工程系
參考文獻:
[1]黃萬才.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基礎[M].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