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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設竣工決算管理辦法范文1
【關鍵詞】合資鐵路;財務竣工決算;管理;探討
1.問題的提出
1.1 鐵路竣工財務決算
鐵路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是鐵路基本建設成果的最終反映,是確定新增資產價值的依據,是進行建設項目投入產出分析測算及成本支出情況分析的重要基礎。鐵道部結合鐵路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的實際,制定鐵路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相關規定,并實施鐵路竣工財務決算工作,竣工財務決算由建設單位組織并負責編制,在初驗合格和最終批準的概算后3個月內完成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及分析工作,建設單位及鐵道部出資者代表對項目管理機構和合資鐵路公司編制的竣工決算審核后報鐵道部,并另附國家有關部門、部審計中心及鐵道部委托的社會中介機構對項目建設歷次審計決定和審核報告。
1.2 合資鐵路運營管理體制
理順合資鐵路管理體制。目前,新建合資鐵路一般所有權和經營管理權的分離模式,以合武鐵路為例,合武合資鐵路建成投產后,合武鐵路安徽有限公司擁有投資所對應的合武鐵路設施、設備及相關資產,主要從事合武鐵路運輸業務,是合武鐵路籌資建設、經營和安全管理及債務償還的責任主體。公司委托上海鐵路局承擔合武線具體運輸業務的實施,上海鐵路局是具有較高的鐵路運輸專業管理能力和豐富管理經驗的鐵路運輸企業,具有與受托業務相適應的運輸管理優勢,并有能力獨立承攬受托的主要運輸業務(資產實際管理者為路局的下屬運營單位)。雙方依據鐵道部《關于新建合資鐵路委托運輸管理的指導意見》(鐵政法〔2008〕232號)精神,本著自愿、公平、誠信、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簽訂合武線鐵路委托運輸管理事項。
1.3 鐵路竣工決算編制回顧
為加強鐵路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財政部、鐵道部財務司相繼出臺相關的管理辦法,規范鐵路工程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
1.3.1 1998年2月23日,財政部印發的《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財基字[1998]4號)第四十條,規定了竣工決算和竣工財務決算的概念: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是竣工決算的組成部分,是正確核定新增固定資產價值,反映竣工項目建設成果的文件,是辦理固定資產交付使用手續的依據。
1.3.2 2002年9月27日,財政部印發的《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財建[2002]394號)規定: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時,應編制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作為對建設項目財務情況的最終總結,竣工財務決算在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1.3.3 2002年12月6日,鐵道部印發了《關于印發〈鐵路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和交付使用資產編制辦法〉的通知》(鐵財[2002]92號)對竣工決算的定義是:鐵路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是鐵路基本建設成果的最終反映,是組建新增資產價值的依據,是進行建設項目投入產出分析測算及成本支出情況分析的重要資料。
1.3.4 2008年7月22日,財政部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央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08]91號)就中央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報及審核工作有關問題做了進一步明確。
1.3.5 2008年12月11日,鐵道部印發了修訂后的《關于印發〈鐵路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和交付使用資產編制辦法〉的通知》(鐵財[2008]250號)規定:鐵路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是鐵路基本建設成果的最終反映,是確定新增資產價值的依據,是進行建設項目投入產出分析測算及成本支出情況分析的重要基礎。工程決算是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未編制工程決算的建設項目,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但是從實踐中可以看出,竣工財務決算報表的編制在各鐵路局、各項目建設單位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異,編制的隨意性很大,編制的深度均有不同。
2.竣工財務決算工作中存在問題
在目前鐵路大規模建設的前提下,鐵路建設項目不斷增加,在現行管理體制制度下,也凸顯鐵路建設管理專業人員的嚴重不足,鐵路建設管理人員大部分由鐵路運營管理單位調入,未經過專門工程建設管理的系統培訓,缺乏相應的實際經驗;建設管理信息、溝通的反饋不及時、準確、全面,也為建設管理順利開展帶來一定的困難。提高竣工決算編制質量和編制水平是改善鐵路公司投資控制的必要手段和提升財務管理能力的重要內容。
2.1 竣工財務決算管理弱化
基本建設竣工財務決算是工程竣工驗收的重要環節,正確核定新增固定資產價值、以及辦理資產交付和資金核銷的重要依據,是考核基本建設計劃和概預算執行情況,也是國家投入產出關系的核心和紐帶,基建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已經突破其傳統定位,更高的層次上與企業發展乃至國家的經濟命脈密切相關,一系列重大而復雜的經濟問題都以竣工決算為終結。但是,長期以來由于建設體制以及經濟發展水平等多方面的影響,竣工財務決算管理弱化的現象較為常見,建設單位只重視工程項目建設過程,而忽視了工程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竣工財務決算報告的編報質量良莠不齊,竣工決算審計過程中發現的投資控制等問題較多;企業財務人員對基建項目的預、決算也不夠重視,未能充分發揮監督職能。我認為,目前鐵路基建項目竣工決算面臨的問題是:盡管制度性規定較多,但是各出其門沒有形成規范體系。
2.2 信息的傳遞與溝通機制不完善
工程管理建設是一個全面、系統的工程,在運行過程中需要多部門、多專業人員共同努力,工程概預算管理、合同管理、計財部、綜合部、安質部、工程部(各專業工程師)、物資部、監理單位以及施工單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通力合作。
建立鐵路基建項目的信息溝通機制(投資、籌資、資金、成本等),使信息能有效、及時的在內部各管理級次、責任單位、業務環節之間,以及外部投資者、債權人、參建單位、供應商、中介機構和監管部門等有關方面之間進行溝通和反饋,信息溝通機制有效運行是竣工決算工作關鍵。多部門、多層次、多人員的管理信息傳遞與溝通機制不能有效完全運行。
2.3 投入支出與運營收益的不配比
合武線基本建設的投入支出與運營收益的不配比,根據鐵道部的公布合武段營業計費里程為169公里,而根據項目工程建設的實際情況:合武線建設里程為212.3公里,通過比較,部公布的營業計費里程明顯比實際建設里程少43.3公里,主要是建設里程兩端與國鐵連接的樞紐工程。在實際運營中,公司承擔43.3公里部分的接觸網電費費用。因此,公司的實際投資、運營成本承擔與運營收入清算的里程產生巨大的差異,達到20%,從而導致公司實際承擔的項目建設投資、運營成本承擔支出與實際收益(清算收益)嚴重不配比。
2.4 工作人員經常變更阻礙竣工決算進度
工作人員經常變更工作崗位以及為工作需要調離本單位到另外更需要的地方去,對工程竣工決算造成一定影響。以合武鐵路為例,合武鐵路在開通運行之際,建設單位的主要工程技術人員、財務人員等管理人員調離合武公司,大量工程結算工作均未進行,由于在調離時交接資料不全面或者未辦理正式交接,導致有部分清算單據(發票以及清算依據)丟失,造成新接手的人員對相關事項真實性無法判定虛實,相關的賬務處理工作也無法正常進行,阻礙竣工決算進度順利進行。
2.5 財務人員管理理念、管理素質有待提高
按照鐵路基本建設“小業主、大咨詢”理念以及定員編制的影響,與合資鐵路幾百億、甚至上千億的投資規模相比,合資鐵路公司一般配備幾名財務人員就顯得人員太少,而且大部分財務人員來自運營單位,基建財務管理力量相對薄弱。特別是鐵路項目開通之際,財務人員既要編制基建報表又要忙于編制運營報表,每日忙于各項紛繁復雜事務以及各種臨時安排的調查資料、報告,難以靜心思考一些深層次財務管理問題,進行統籌、細致的規劃。
3.細化工作程序、加強內部控制是竣工財務決算編報工作高質量完成的關鍵
工程竣工決算是一項綜合、系統工程,全面反映工程建設成果,必須細化、明確各部門、人員工作責任,定人員、定內容、定時間,具體工作分配,才能保證工作質量和成果。內部控制是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對確保企業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和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要堅持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按照授權審批控制要求,遵循預算控制、會計系統控制、投資分析控制的原則加強內部控制,內部控制近幾年在我國,無論在理論還是在實踐中,都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為加強基建項目的竣工財務決算編報內部控制建設提供了理論基礎和實踐經驗。建立竣工財務決算編報內部控制體系是建設管理體制發展的創新要求。我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3.1 進一步完善工程財務竣工決算編制規范辦法
隨著鐵路工程建設的大面積展開,新技術、新產品、新設備在鐵路推廣使用,管理上更加靈活、規范,資金籌集渠道更加多元化,這就涉及到更多的專業、人員,現有的編制辦法已經不能適應工程管理的要求,新的形勢迫切需要完善鐵路財務工程竣工決算的編制辦法,根據以往工程竣工決算編制中好的經驗、辦法以及結合鐵路建設的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管理辦法,規范工程財務竣工決算的編制,為進一步推進鐵路工程建設定額管理、技術指標數據提供借鑒。
3.2 加強竣工財務決算中樞紐部分資產界定
工程建設應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基本原則,對于前文提及的合武線建設里程與運營里程不一致產生的43.3公里,公司的做法是:依據建設里程,分運營清算里程和路局使用里程兩段核算,具體核算出產生差異部分的資產價值。加強竣工決算管理工作為日后資產劃分的財務清算依據,也為公司以后能爭取路局對此部分給予合理補償提供依據,合資公司鐵路管理均存在類似的狀況。
3.3 加強工程竣工財務決算事前控制工作
現代的內部控制制度理念不僅僅是制訂制度、執行制度,而是建立工作一體化,系統的、全方位的控制,為了達到此目標,決算編報工作必須做好事前控制,從項目開工、立項之時,便以會計系統控制方式為主,對不相容崗位予以分離,結合概/預算控制、投資分析控制、財產保護控制等,做好竣工財務決算的一切基礎性工作。根據鐵道部、路局相關行業法律法規、政策,制定適用于本工程項目的建設標準和規章,具體的合同管理規定會計核算要求、財務管理辦法、竣工決算編制辦法等;對概算分劈、建設資金管理、末次驗工計價,辦理資金支付,用制度來保證充分發揮財務的監督職能,保證最終結算符合合同、符合財政部、建設部、鐵道部的相關規定,將投資控制在最終批復范圍內,保證資金支付準確、安全。主要體現在工程建設管理的過程中。
3.4 強化竣工財務決算事中控制工作
為提高竣工財務決算編報效率和效果,結合鐵路基建項目管理工作實際,必須以流程梳理為基礎,以風險管理為導向,以會計系統控制為切入點,以關鍵控制活動為重點,設計全方位的決算編報內部控制體系。主要工作應體現在編制工作方案、及時清點資產及交付、辦理各標段末次驗工計價、計算甲供物資結余價值、確定決算總額,根據鐵道部財務司要求做好相關表格填寫、登記工作,要求公司職能部門、資產接收單位嚴格審核實物資產數量,做到不差、不漏、不錯,在過程中努力做好財務控制工作。此外,應關注以下幾個主要方面工作:
3.4.1 合資鐵路在資產管理方面不同于國有鐵路。以合武線鐵路為例,工程建設完成后,資產委托上海鐵路局管理,而上海鐵路局要求其下屬車務、工務、電務、供電、給水、車輛段等單位以及鐵路公安等單位實施具體養護、維修、運行等職能,因此作為合資公司來講必須加強資產數量管理,加強與各維管單位聯系,特別是在資產交接時清點資產,以明確各方責任,確保資產安全。而竣工財務決算依據雙方、多方單位確定的資產數量進行編制(各方均應建立資產管理臺帳,于季度、年度底進行資產核對并相符)。
3.4.2 地方政府對鐵路項目一般以管轄范圍內實際征遷數量計算作為投入資本金計入股比的。工程項目概算內征遷投資由鐵路部門負責出資,概算外征遷投資由地方政府負責出資,此外對土地證辦證費用、耕地占用稅、水利建設基金、個別征遷案例費用等要逐一計算清楚,對實施的征地拆遷費用要嚴格審價、審計制度,出具工程審價、審計報告,防范資金風險,也為下一步國家財政部門審計順利進行提供充分依據,保證“工程優質,干部優秀”,為建設項目順利完成畫上圓滿的句號。
3.4.3 甲供物資是工程建設管理單位為強化工程建設成本管理的新舉措。甲供料管理也成為一個新的難點、新的課題,建設單位必須強化甲供物資材料的管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分階段對已完項目對應甲供物資進行清理,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雙方簽認的“結余甲供物資清點表”,清點造冊,妥善保管,并計算甲供物資結余價值,為竣工決算工作做好準備。
3.5 做好工程竣工財務決算事后控制工作
項目通車運營后,合資公司要結合若干會計期間可能對會計政策選擇、成本核算、經營收益、資產及產權交易定價產生的重大的基礎性影響,對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工作進行反思,對單項工程建設運營后產生的效能進行分析研究。
通過對一個工程的考核、分析、總結,對項目建設過程存在的主要問題予以披露、并對嚴重的問題予以批評,為下一個項目總結經驗,提供有益的借鑒。
4.結束語
當前,全國又掀起新一輪建設合資鐵路,為滿足地方經濟發展需要,滿足人民大眾出行的需要將作出重大貢獻。鐵路建設項目財務竣工決算的編制不僅要滿足財政部門、鐵道部主管部門對于鐵路管理的要求,同時更重要的是合資鐵路公司要為自身下一步運營管理以及如何提高運營效益提供清算依據,為實現企業經營目標和戰略目標提供決策依據,切實保障合資鐵路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提高合資公司管理效益,更為鐵路主管部門在制定合資鐵路相關政策時提供理論數據支持。
參考文獻:
[1]鐵道部.關于印發《鐵路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和交付使用資產編制辦法》的通知(鐵財[2002]92號).
[2]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央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08]91號).
[3]鐵道部.關于印發《鐵路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和交付使用資產編制辦法》的通知(鐵財[2008]250號.
基本建設竣工決算管理辦法范文2
第一條為規范政府投資項目投資行為,加強基本建設財政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部、建設部《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關于印發<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的通知》和紹興市人民政府《紹興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的政府投資項目是指市本級(包括越城區、紹興經濟開發區、袍江工業區、鏡湖新區及投資公司等)利用下列資金所進行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一)財政預算內安排的各項建設資金;
(二)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專項建設資金和納入財政預算外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中的建設資金;
(三)政府性基金中用于基本建設項目的資金;
(四)政府融資及利用國債的資金;
(五)轉讓、出售、拍賣國有資產及其經營權所得的國有資產權益收入;
(六)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政府性資金。
第三條市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稱財政部門)負責政府投資項目支出預算管理、工程概、預(結)算和竣工決算審查管理以及基本建設財務資金的監督管理等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政府投資項目立項前的資金來源審核;
(二)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標底)審核;
(三)政府投資項目工程合同價款相關條款審核;
(四)政府投資項目工程建設期間支出預算管理、變更投資審核、資金撥付管理;
(五)政府投資項目工程完工后結算及財務決算審核;
(六)政府投資項目投資績效評價。
第二章項目前期財政財務管理
第四條各建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應在每年10月底前,根據市政府的重大部署和城市近期重點建設規劃,提出下年度政府投資項目資金計劃,由財政部門審核、匯總,平衡資金安排,編制市本級下年度政府投資項目資金計劃方案,報市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五條年度政府投資項目資金計劃正式下達后,原則上不得調整年度資金計劃。如遇城市規劃調整等因素,確需調整年度資金計劃的,應送財政部門審核,并經市政府批準后方可調整。
第六條建設單位在向計劃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立項申請時,應同時向財政部門遞交政府投資項目資金來源審核報告,并填寫《政府投資項目資金來源審核表》。財政部門對全額財政性資金投資的政府投資項目,要審核年度財政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的合理性、真實性;對財政性資金參與的基本建設拼盤項目,審核其資金來源的合規性、合法性;對財政性資金參與投資并實行項目資本金制度的項目,審核其項目資本金和其它建設資金真實性、合法性。對財政性資金、配套資金、自籌資金不落實的項目,財政部門應不予核準。未經財政部門核準確認資金來源的項目,計劃行政主管部門應不予立項。
第七條建設單位要根據工程建設施工招投標管理的規定,積極引入競爭機制,選擇與工程類別、等級相應的設計、施工、監理隊伍。對不適宜招投標的特殊工程,應按有關規定選擇施工單位,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同時,財政部門要參與工程招投標的監督工作,并做好政府投資項目標底預算審查工作。
第八條建設單位完成工程概算和施工圖預算編制后,應向財政部門提交相關的文件、資料,由財政部門以招標方式確定社會中介機構對工程概算、施工圖預算進行審核。審核后的施工圖預算,作為財政部門撥付資金的依據。
第九條財政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的各種籌資事項。建設單位向金融機構融資應報經市政府批準,貸款合同在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報財政部門備案。
第三章建設期財政財務管理
第十條建設單位與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簽訂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合同,應與建設項目招投標文件的實質內容一致,涉及價款支付事項等相關條款,應送財政部門審核,施工、監理合同副本應在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報財政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應嚴格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和工程概算進行建設,不得擅自調整建設標準和內容。確因工程技術、設計等原因需調整概算,應經財政部門審核、計劃行政主管部門評估后并批準實施,涉及項目工程變更及資金計劃調整的需經財政部門審核,報市政府批準(具體操作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二條建設單位根據已批準的政府投資項目年度資金計劃和工程進度向財政部門申請建設資金。建設單位要求撥付建設資金時,應向財政部門提出撥付資金的書面申請,并填寫《政府投資項目撥款申請表》等相關資料。財政部門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政府投資項目資金撥款申請后,應嚴格按照項目年度資金計劃、工程形象進度和合同價款支付規定,及時審批撥付建設資金。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資金的撥付,逐步推行財政直接撥付制度。
第十三條建設單位要嚴格按財政部、建設部《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的規定,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在工程建設期間,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應控制在工程價款80%以內。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按照經財政部門審定的工程結算價款支付工程尾款,并保留不低于工程結算價款5%的質量保證(保修)金,待工程質保期滿后清算。
第十四條建設單位應按政府投資項目批準概算購置設備、材料、器具、工具等,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須按政府采購有關規定辦理政府采購。
第十五條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關于印發<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嚴格控制基本建設支出,按規定的標準開支建設單位管理費,如確需超支的,必須報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具體規定由財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資金管理,單獨設置基本建設資金專戶和基本建設帳戶,配備專業財務人員對建設項目實行單獨會計核算,并按時向財政部門報送基本建設報表及相關資料,通過健全內部控制制度,落實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管理責任,確保資金安全、及時、足額用于政府投資項目建設。
第四章項目竣工后財政財務管理
第十七條政府投資項目交工驗收后,建設單位要督促施工單位及時編制竣工結算,及時向財政部門提交工程結算申請并報送有關資料。財政部門應按規定組織實施工程結算審核,審核結論作為辦理工程價款結算的依據。
第十八條建設單位應及時做好竣工項目財務決算的編制工作,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經項目主管部門審核報財政部門審批后,方可辦理項目竣工驗收。未經財政部門審核批準竣工財務決算的,不得核銷工程投資,不能作為辦理竣工項目新增資產移交的依據。審計機關對政府投資項目概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第十九條對已竣工驗收合格及其竣工財務決算經財政部門審核確認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及時與資產接收單位辦理資產移交手續,資產接收單位應根據財政部門的竣工財務決算批復,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第二十條政府投資項目竣工后尚有建設資金結余,按下列情況處理:
(一)屬全額財政性資金投資的非經營性項目結余資金,應全額上交財政部門;屬財政性資金投資參與的拼盤項目結余資金,應按投資比例歸還各投資方。
(二)實行代建制管理的政府投資項目,按《紹興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及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大中型政府投資項目竣工后,財政部門對項目前期工作、實施情況、工程質量、資金使用、投資效益、環境效益、社會效益等內容進行績效評價,并出具績效評價報告,報市政府。
第二十二條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經市政府批準的政府投資項目資金計劃所規定的用途,規范使用項目資金。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財經紀律和基本建設程序的行為,應按財政部《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和市政府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附則
基本建設竣工決算管理辦法范文3
(1)認真學習相關的水利基本建設法律、法規和規章。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預算法》、《政府采購法》、《工程招投標法》、《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水利基本建設資金管理辦法》、《水利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管理辦法》、《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等。通過相關法規制度辦法的學習,弄懂弄通制度辦法,增強和提高對政策的理解和執行水平,提高依法、依規辦事的能力。財務人員在加強自身學習的同時,還要廣泛宣傳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要做到人人學習了解這些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實際工作中,要明確職責,層層細化,自上而下貫徹落實這些法律、法規和規章。
(2)財會人員還要努力學習并掌握一定的水利工程建設方面的業務知識,如概預算知識、工程知識、合同知識等,弄清水利基建工程概預算定額的執行和費用開支的標準與范圍,全面提高財務人員的綜合業務素質,努力為水利基建工程建設服務。
(3)加強財會人員的思想作風建設,努力提高政治和業務素質,充分發揮財務部門綜合管理和監督的職能作用。這就要求加大自學與培訓相結合的學習力度。
2規范建設項目會計基礎工作
根據建設項目實際情況,按照財政部頒布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抓好會計基礎工作;結合國家現行財政法規,健全各項財務規章制度,保證財務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建設項目會計核算質量和財務管理工作水平。尤其要注意建立健全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制度是一個單位為了實現某一經濟活動目標,維護資產財產物資完整,保證財務收支合法、會計信息真實、貫徹國家財經法規和決策,保證經濟活動效益而形成的一種內部自我協調、制約、檢查的控制系統。建設項目的內部控制制度主要由以下幾個要素構成:一是組織機構。建設單位內部機構的設置和分工,應合理解決領導層、各職能部門及各個環節之間相互牽制,互相制約;二是健全的規章制度和明確的職責分工。如人、財、物等管理制度,將各項經濟活動劃分到具體工作崗位,按照崗位確定任務、職責和權限,用制度來規范建設項目的各項經濟活動和管理工作;三是完善內部監督和檢查機制。按照制定的各項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對建設項目的資金管理、工程進度、工程質量等進行檢查,并對現存的內控制度進行評價,達到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3加強水利建設項目資金管理
建設資金管理好壞直接影響到資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因此資金管理是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和監督的重點。根據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建設單位要合理安排和使用建設資金,建立有效的資金運行機制。
(1)要依法依規加強計劃、預算管理,規范資金安排。項目法人必須按年度計劃組織落實,不準搞計劃外項目,不準將資金挪作他用,地方配套資金必須及時足額到位。
(2)要建立健全水利項目資金的申請與撥付制度。根據投資計劃安排項目建設進度,制定用款計劃,并對資金到位、投資完成、工程形象進度等情況及時了解,資金的撥付以用款計劃為依據,按工作程序、工程進度、支出預算進行撥款。
(3)要規范水利工程項目資金的審核程序。水利工程項目資金的使用必須經過經辦人審查,財務等有關部門審核,單位主管領導核準簽字三個程序方可辦理支付手續。
(4)規范銀行賬戶管理,保證資金安全完整。要按規定開設、管理銀行存款專戶,并由財務部門集中統一管理和核算。嚴禁私設“小金庫”和資金體外循環。
(5)建立水利工程項目資金使用管理報告制度和信息反饋制度,加強對水利工程項目資金使用管理的定期或不定期地監督檢查,杜絕人為滯留、擠占、挪用水利資金、私設“小金庫”、轉移資金、逃避財務監督等嚴重違反財經法規行為的發生。
4嚴把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關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是正確核定新增固定資產價值,反映竣工項目建設成果的文件,是辦理固定資產交付使用手續的依據。財務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聯合編制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做到按規定期限及時編報,數字準確,內容完整,實事求是。
(1)竣工決算是辦理財產交接的依據。首先,由于竣工決算是在搞好日常財務管理的基礎上進行的,要求基建財務人員要參與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財務管理,從概預算的審查、招投標、計劃管理、施工合同、工程實施結算、直至竣工決算編報完成。其次,工程竣工后,財務人員要全面清理各項財產物資,核實結余物資,做到賬實相符;清理債權債務,并落實最后余額數;要認真核實基本建設撥款額,并同銀行核對各項收支,在此基礎上,正確計算基本建設支出和各項交付使用資產的成本,對不應計入建設成本的項目要及時剔除,對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待攤費用正確分攤,以保證竣工決算編制的正確性。再次,要加強竣工決算有關指標的分析??⒐Q算編制完成后,必須要對報表中所列的各項文字及數據資料進行認真深入的研究,分析各主要指的完成程度,如對建設規模、建設工期、交付使用資產完成情況、工程質量、生產能力或效益等進行分析,從中找出差距、分析原因,為工程交付使用后加強管理提供依據,為提高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水平打下基礎。
(2)財務部門對工程決算應進行全面監管,不僅要求財會人員對工程量、工程定額比較了解,還要求了解有關的政策,熟悉決策工作;財會人員要走出辦公室,親臨施工現場了解情況,參與工程量的檢測與工程質量的驗收;對工程的設計變更、追加概預算及動用工程預備費用等,財務人員要以有關文件批復為依據;對工程結算的材料費的計取,平時要注意了解市場行情,搜集有關資料,勤調查和咨詢,并在各種手續齊備的情況下,經審核無誤后,根據財務程序進行結算、撥付,不能不問清事實情況盲目進行財務結算資金撥付;對工程量的認定,必須與施工人員一道同乙方會簽,根據工程進度、合同條款、監理說明和有關規定進行財務結算、監管;要委托審計機構審查工程預(結)算,作為辦理工程撥付和結算依據,搞好水利工程項目的年度財務決算,搞好竣工驗收和竣工財務決算審查。
基本建設竣工決算管理辦法范文4
關鍵字:基建工程 竣工 決算
中圖分類號:F2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0)10-164-02
基本建設工程竣工決算是綜合反映基建工程項目從工程籌建到竣工決算日,實際發生的全部建設費用的投資去向、投資效果和建設經驗的總結性文件,是考核工程設計概算的執行情況,分析工程建設成本,移交生產單位登記、核算資產等的主要依據。那么如何才能做好基建工程項目竣工決算,筆者認為應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需成立竣工決算工作小組
編制竣工決算雖然是以財務部為主,但其他有關部門如計劃、物資、勞資、預算及施工單位必須密切配合,共同研究,提供有關資料,才能完成相關數據的匯總和統計,滿足報表編制的需要,所以在編制竣工決算之前,需先成立竣工決算工作小組。
竣工決算小組由財務、計劃、物資、勞資及施工單位等與基建竣工決算有關部門的相關人員組成,負責收集整理各部門用于竣工決算的數據,組織各部門完成數據的匯總和統計,編制竣工決算。
二、需制定編制竣工決算的時間計劃
編制竣工決算是一綜合性工作,需將其細化,按不同任務制定完善的時間計劃,以明確各部門的職責、任務以及各部門數據的組織關系,以提高工作效率,使竣工決算報告能按時完成。具體時間計劃表如下:
三、要準備完善的編制竣工決算的基礎數據
1.需明確編制依據。編制竣工決算前需明確編制依據,其中:編制竣工決算的概算價值,應根據有權主管機關最終正式的修正概算數為依據;竣工決算的實際價值,應根據正確的會計賬面數字為依據;各項技術指標和主要材料消耗數據,應由各有關職能部門負責提供的數據為依據;各種資金來源數和基建支出數,應根據上級財務主管部門批準的歷年年度基本建設財務決算數為依據;投資包干金額應根據招標合同和投資包干協議等有關文件為依據;投資經濟效益分析,應根據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設計文件作為分析依據。
2.注重平時資料的積累。編制竣工決算要有完整正確的資料,這些資料來源主要靠平時積累。因此,從工程籌建開始,在日常會計核算中,就要全面考慮到編制竣工結算的要求,為將來編制竣工決算創造條件。(1)建立設備臺賬。設備臺賬就是給每臺設備從開始訂貨到交付使用,建立一個完整的檔案,包括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訂貨、到貨、驗收、付款、領用和交付使用等內容。使設備管理和核算工作以臺賬為中心環節有序地展開。具體為:建立設備臺賬,做好概算記錄;做好合同記錄,掌握訂貨情況;控制設備付款,嚴格按合同付款,并做好記錄;做好領用記錄,反映安裝的具置;做好交付使用記錄,明確使用和管理部門;做好結余設備記錄,清理多余設備的處理。(2)建立建筑工程臺賬。建立建筑工程臺賬:記錄所屬項目、臺賬名稱、投資類型、財產類別、固定資產類別、部門或安裝部位。確保所屬項目與概算書保持一致;臺賬名稱為固定資產登記對象名稱;投資類型與概算書保持一致;財產類別確定記入哪張報表;固定資產類別根據《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填列。(3)建立各種費用臺賬?;椖扛潘阒械钠渌M用,在實際發生中,往往內容錯綜復雜,性質各異,所以要對其進行分類歸集,建立各種費用臺賬。主要為:建設場地占用及清理費用臺賬;辦公及生活家具購置費用臺賬。此項購置費是為工程投產后保證正常生產而必須購置的辦公和生活家具。記錄名稱、規格、供應單位、制造廠單位、數量、金額、領用部門、領用人等;其余各項費用,如:研究試驗費、勘察設計費,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立費用臺賬。(4)積累各種有關資料。編制竣工決算報告不僅需完整的財務資料,還需其他相關資料,例如: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工程立項文件;批準的設計資料;概算或調整概算的批準文件及相對應的概算書;工程項目投資計劃、資金來源及資金到位情況;有關工程結算資料及審計意見書;工程設備、材料清冊等,要在平時注意積累。
3.編制竣工決算時的資料準備。(1)財務部門需作的資料準備。財務部門是編制竣工決算工作的主要責任部門,在編制竣工決算前,應準備好以下資料:??將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整理和核對,特別是投資完成額,要與計劃統計方面配合,結合現場施工情況進行細致核對,做到進度和統計相符。??及時清理各項往來款項,落實債權債務,防止工程結束后無人處理。??進行倉庫盤點和現場清理工作,及時處理剩余的工程物資,多余的設備和材料要全部退庫。(2)其他相關部門需作的資料準備。工程、計劃、物資等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及時提供有關資料,以滿足竣工決算編制的需求,主要有:批準的設計文件,預備費動用的批準文件,掃尾工程合同,相關統計報表,各項技術經濟指標計劃和實際數等。
四、需合理制定基建項目的費用分攤方案
其他費用項目,因其性質不同,財務上有各種不同的處理方式,對于要增加固定資產價值但分不出為哪一個工程項目支付的需要分攤的共同費用,需要按其不同性質,作出不同的分攤方法。需分攤的費用主要為:建設場地占用及清理費、建設單位管理費、研究試驗費、聯合試運轉費、勘察設計費、基本預備費、設備采保費。
五、按要求編制基建項目竣工決算報告
在編制資料準備就緒后,便可進行正式竣工決算報告的編制,編制內容包括:竣工決算報告封面,竣工決算報告目錄,竣工工程全景或主體工程照片,竣工工程審計報告,項目核準、概算批復文件和竣工驗收報告,竣工決算報告說明書,報表編制說明,全套竣工決算報表。在此,筆者僅強調以下幾方面:
1.明確竣工決算的編制要求??⒐Q算報告是建設項目重要的經濟檔案,報表中所列數據必須與有關部門核實,根據財務賬面數字如實填報,做到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竣工決算是提供正確計算固定資產的依據,在可能的情況下,要盡量符合“固定資產目錄”的建卡要求。
竣工決算的編制,要在規定的竣工決算編制期限內保質保量地完成。
2.寫好竣工決算報告情況說明書??⒐Q算報告情況說明書是總括反映工程建設成果和經驗,全面考核與分析工程投資與造價的書面總結,是竣工決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內容應準確、完整,主要包括:工程項目概況,工程總體評價,財務管理情況及與此基建項目相關的重大事件。
3.做好工程造價對比分析。工程造價的對比分析是將竣工決算表中的實際數據與參照對象進行對比分析,以確定竣工項目的經營成果。
比較分析的參照對象,建議考慮可行性研究和概算,但絕不限制選視野更遠的參照對象,但選擇參照對象的原則是:(1)有比較的意義;(2)有可比較性;(3)占有參照對象的資料。
比較分析的表述不僅定性,更重要是定量??梢杂梦淖直硎?也可用表格或文字表格同時表述。對比分析參考性的題目有:工程建設管理總結,資金來源、到位情況以及資本金構成情況分析,基本建設投資完成情況比較分析,主要材料消耗及對比分析,交付使用資產情況分析及基建節約資金剩余物資的分析,生產準備及建設與生產銜接的分析,試運營及運營能力的分析,償還貸款情況分析,主要經驗教訓等。
參考文獻:
柴忠信.電力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報告編制辦法.中國電力出版社,2007
基本建設竣工決算管理辦法范文5
[關鍵詞] 環?;窘ㄔO;財務管理
[DOI] 10.13939/ki.zgsc.2015.24.122
1 加強環?;ㄘ敃犖榻ㄔO,提高人員素質
1.1 財會人員要認真學習并熟悉相關的建設工程法律、法規和規章
近幾年,財政部先后出臺了許多與基本建設工程相關的法規和規章,這些法規和規章的出臺,為環保建設工程財務管理工作提供了規范性的參照文本。筆者認為,加強環?;窘ㄔO財務管理首先要認真地去學習有關的基本建設工程法規和規章,如《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基本建設工程資金管理辦法》、《工程招投標法》等。通過相關法規、規章制度、辦法的學習,弄懂弄通制度辦法,增強和提高對政策的理解和執行水平,提高依法、依規辦事的能力。
1.2 財會人員還要努力學習并掌握一定的工程建設方面的業務知識
為使財務管理在基本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項階段、項目實施階段、項目竣工驗收等階段充分發揮其監督、控制的職能作用,而不是僅限于會計管理、只是按基本建設計劃被動地進行資金的支付及會計核算,財會人員要加強對概預算知識、工程管理知識、合同管理知識等的學習,全面提高綜合業務素質,努力為環保工程建設服務。
2 規范建設項目會計基礎工作,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并強化財務會審制
環保工程基建財務管理綜合性強、涉及面廣,而規范會計基礎工作、完善內部管理制度是其中很重要的兩個方面。
2.1 規范建設項目會計核算基礎工作
根據建設項目實際情況,按照財政部頒布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抓好會計基礎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等的規定和要求,按照既遵守會計核算制度,又有利于編制工程竣工財務決算的原則,合理設置賬簿,正確使用會計科目,認真做好環保建設工程經濟業務核算工作,為財務管理和經濟決策提供及時、準確、有效的信息。
2.2 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
依據國家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工程項目實際,健全各項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保證財務管理T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包括財會人員崗位職責、物資采購管理制度、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工程價款結算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費用報銷制度等,尤其要注意建立健全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證對環保建設工程資金營運全過程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2.3 建立并強化建設項目財務會審制
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組織實施財務會審制度,對建設項目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實行量化考核,對存在問題限期整改,并將會審情況進行通報。通過集中財務會審,及時了解和發現建設項目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高管理水平,同時也為建設項目財會人員提供了相互學習和交流的平臺,以此來共同探索建設項目財務管理的思路和辦法。
3 加強環?;窘ㄔO項目資金管理
建設項目資金管理的好壞直接影響到資金能否安全、合理、有效使用,因此項目資金管理是環保建設工程財務管理和監督的重點。根據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建設單位要合理安排和使用建設資金,建立有效的資金運行機制。
3.1 依法依規加強計劃、預算管理,規范資金安排
項目法人要根據工程項目可研、初設批復等文件,根據工程實施進度,按年度計劃積極籌集資金,并組織落實資金的使用,不搞計劃外項目,不將資金挪作他用,保證地方配套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3.2 建立健全基建工程項目資金的申請與撥付制度
根據投資計劃安排項目建設進度,制訂用款計劃,并對資金到位、投資完成、工程形象進度等情況及時了解,資金的撥付以用款計劃為依據,按工作程序、工程進度、支出預算進行撥款。其基本程序為:施工方申請一監理工程師審核一現場管理部門核實一各職能部門復核(工程管理部門重點核實工程量、單價及有無合同外項目等;財務部門重點審核本期結算數、累計結算數、預付工程款扣回數、本期支付數是否準確)一項目領導小組研究一項目負責人審批一財務部門付款一反饋信息。
3.3 加大內部監督的范圍和力度
環保建設工程資金的運轉有其特殊方式,它涉及基本建設項目的方方面面。因此,加強環保建設工程財務管理不僅要加強事后監督,更應該加強事前、事中監督。事后監督既可以是內部監督也可以是外部監督,但事前、事中監督則主要依靠內部監督。只有加強內部監督,才能切實保證重點建設工程資金規范有序地運行。
4 嚴把環?;窘ㄔO項目竣工財務決算關
作為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重要成果――竣工財務決算,是綜合反映竣工項目建設成果和財務情況的總結性文件,是正確核定新增固定資產價值,辦理固定資產交付使用手續的依據。財務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聯合編制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做到按規程、規定期限及時編報,數字準確,內容完整,實事求是。
4.1 財務部門對工程決算應進行全面監管
由于竣工決算是在搞好日常財務管理的基礎上進行的,要求基建財務人員要參與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財務管理,從概預算的審查、項目招投標、商定施工合同、工程實施與價款結算、直至竣工決算編報完成。
4.2 抓好工程竣工后的各項基礎工作
工程竣工后,財務人員要全面清理各項財產物資,做到賬實相符;清理債權債務,并落實最后余額數;要認真核實基本建設撥款額,核實各項支出,在此基礎上,正確計算基本建設支出和各項交付使用資產的成本,對不應計入建設成本的項目要及時剔除,對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待攤費用應正確分攤,以保證竣工決算編制的正確性。
5 結論
環保基建工程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基礎,如何管好用好這來之不易的建設資金、有效控制T程造價,減少浪費,需要每一個財務人員在工作中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完善財務管理、加強財務監督。唯有這樣才能使環?;üこ陶嬲l揮其社會效益。
基本建設竣工決算管理辦法范文6
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有關規定,參照財政部《財政投
資評審管理暫行規定》和**省財政廳《**省省級財政投資項目評審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
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財政投資評審是財政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財政部門對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的工
程概算、預算和竣工決(結)算進行評估與審查,以及對財政投資項目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的行
為。財政投資評審工作由財政投資評審機構負責組織實施。
第三條財政投資評審的范圍:
(一)財政預算內各項資金安排的建設項目;
(二)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設項目;
(三)財政管理的預算外資金安排的建設項目;
(四)政府性融資安排的建設項目;
(五)其他財政性資金安排的項目支出;
(六)對財政性資金項目的專項檢查和績效評價。
第四條財政投資評審的內容:
(一)項目基本建設程序和基本建設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二)項目招標最高限價以及項目招標的合規性;
(三)項目概算、預算、竣工決(結)算;
(四)建設項目財政性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
(五)項目概、預算執行情況以及與工程造價相關的其他情況;
(六)對財政性資金項目進行的專項檢查;
(七)需要評審的其他業務。
第五條經財政投資評審機構審核認定的工程概算作為安排項目投資計劃和財政預算資金的
依據。對于在建項目工程概算超支、需要安排財政資金追加投資的,要經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查
,并落實財政資金來源后,方可追加投資。
第六條經財政投資評審機構審核認定的工程預算,其工程預算審核結論書作為確定項目投
資額、調整項目投資計劃、編制工程招標最高限價、組織招投標、簽訂工程合同、撥付工程款、
審核工程竣工決算以及實施工程建設資金管理和監督的重要依據。
第七條經財政投資評審機構審核認定的工程決(結)算,其工程決(結)算審核結論書作
為辦理工程價款結算、項目投資財務決算、資產交付使用的依據。
第八條市本級投資額在15萬元以上的政府性投融資項目和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其它項目支出
(主要包括建筑物及基礎設施購建、專項購置、大型修繕、大型活動、科技研究及開發、信息網
絡購建與維護、專項業務費支出項目等)必須經過評審,概算或預算未經評審的,財政部門不予
安排預算支出和辦理撥款;已竣工項目,其決(結)算未經評審的,建設單位不得辦理工程價款
結算,政府有關部門不予辦理財務竣工決算批復及資產交付手續。
第九條經財政投資評審后,項目建設單位擅自改變建設內容、提高建設標準、擴大投資規
模的,由此增加的投資,財政部門不予撥款;情節嚴重的,停止工程建設資金的撥付;項目建設
單位轉移、挪用項目建設資金,或弄虛作假進行招標工程的,責令其限期追回投資;造成經濟損
失的,有關部門應當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第十條財政投資評審的方式:
(一)對項目概、預、決(結)算進行全過程評審;
(二)對項目概、預、決(結)算單項評審;
(三)對財政性資金項目的專項檢查;
(四)對財政投資項目進行績效評價。
第十一條財政投資評審機構開展財政投資評審的程序:
(一)向項目建設單位調取評審所需的資料并對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進行初審;
(二)進入建設項目現場踏勘,調查、核實建設項目的基本情況;
(三)對建設項目的內容按有關標準、定額、規定逐項進行評審,確定合理的工程造價;
(四)審查項目建設單位的財務、資金管理使用狀況;
(五)對評審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向項目建設單位進行核實、取證;
(六)向項目建設單位出具建設項目投資評審結論,項目建設單位應對評審結論提出書面意見
;
(七)根據評審結論和項目建設單位意見出具評審報告;
(八)按規定向財政部門報送評審報告。
第十二條對財政投資評審機構的要求:
(一)應組織專業人員依法開展評審工作,對評審結論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二)應在規定時間內出具評審報告。評審報告的主要內容有:項目概況、評審依據、評審范
圍、評審程序、評審內容、評審結論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其中評審結論的內容主要包括:
1.該項目是否符合基本建設程序;
2.該項目是否符合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合同制和工程監理制等基本建設管理制度;
3.該項目是否嚴格執行基本建設財務會計制度;
4.確定建設項目的投資額。對建設項目概、預、決(結)算投資的審減(增)投資額,應說明審
減(增)的原因。
(三)項目評審完畢后,財政投資評審機構向有關領導或部門提交評審報告,其最終處理結果
應抄送財政投資評審機構;
(四)不得向項目建設單位收取任何費用。評審費用由財政部門列入年度預算;
(五)應建立嚴格的項目檔案管理制度,完整、準確、真實地反映和記錄項目評審情況,做好
各類資料的歸集、存檔和保管工作。
第十三條項目建設單位在接受財政投資評審機構對其建設項目進行評審的過程中,應當履
行下列義務:
(一)應向財政投資評審機構提供投資評審所需相關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完整性負責;
(二)對評審中涉及需要核實或取證的問題,應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隱匿或提供虛假資料;
(三)對于財政投資評審機構出具的建設項目投資評審結論,項目建設單位應在收到之日起5
個工作日內簽署意見,并由項目建設單位負責人和項目建設單位簽字蓋章;逾期不簽署意見,則
視同同意評審結論;
(四)項目建設單位應積極配合財政投資評審機構開展評審工作,對拒不配合或阻撓財政投資
評審工作的,財政部門將予以通報批評,并根據情況暫緩下達基本建設預算或暫停撥付財政資金
。
第十四條預(概)算、決(結)算編制應科學、合理,對審減率超過30%以上的項目,財
政部門在編制預算時將暫緩安排。
第十五條工程竣工決算之前,財政部門撥付的工程款應控制在預算總價的80%之內,建設
單位支付給施工單位的工程款,應控制在預算總價的75%之內,其余部分待按規定辦理竣工決算
后進行清算。
第十六條經評審后核減的項目工程款,由財政部門扣減或收回,并同時通知項目建設單位。
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執行扣減指標。
第十七條評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秉公評審、廉潔自律。發現財政投資評審機構的工作人
員及所聘專業技術人員,不按規定進行評審,出具虛假評審報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法進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