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法治建設的必要性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法治建設的必要性范文1
關鍵詞:園藝植物食品營養學;第二課堂;教學改革
收稿日期:20130626
基金項目:黔財教(2012)229號,黔科合NY字[2012]3083號,貴州大學2013年SRT計劃項目“影響葡萄酒關鍵因素的研究”及2013年貴州省
高等學校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兔眼藍莓組培快繁技術體系構建”資助
作者簡介:楊雪蓮(1981—),女,四川巴中人,博士,主要從事果樹生物學方面的研究工作。中圖分類號:G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9944(2013)07032303
1 引言
一個國家或者地區經濟與社會發展和人口素質的高低與國民營養與健康狀況有著緊密關系。良好的營養和健康狀況既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基礎,也是社會經濟發展的目標[1]。公共營養學科是當今熱門學科之一,而公共營養基礎課程中就有各種蔬菜、水果等食品營養是社會的主要焦點之一。我國高等教育涉及到營養學專業或方向有:醫學、食品科學、農學等專業,具體通過開設醫學營養、食品營養學、烹飪與營養教育、食品營養與檢測等課程。據統計,本科教育層次開設營養學專業較少,而??平逃龑哟危ㄆ渲新殬I技術學院居多)開設有關營養學專業的學校和專業遠遠高于本科院校[2]。營養健康引起越來越多人的關注,因此營養學知識的普及推廣在當下尤為重要。目前專業從事營養學相關的專業技能人才稀缺,并且有營養學專業的學校開設課程不夠系統和全面,因此營養學建設和完善需要相關學科共同努力才能得以實現。
食品營養學與國計民生的關系十分密切,它對于居民營養的改善、疾病的預防、體質的增強、健康水平的提高等方面有著重要意義[3]。食品營養教育對每個人來說都是終身教育的內容,因此該學科需要不斷的深化和拓展。據調查,美國大學生中有53%的學生修過營養課程,88%的學生接受過營養學理論教學,87%的學生接受過實踐教學[4],而我國關于食品營養學的教育僅限于特定專業,因此在高等教育中普及和推廣營養學知識刻不容緩。
園藝植物食品營養學是一門研究園藝植物各類營養成分的學科,為合理膳食搭配奠定基礎,因此園藝植物食品營養學將成為公共營養學的基礎課程。園藝植物食品營養主要包括以蔬菜、水果、茶及部分可食花卉的營養成分說明為主,輔佐日常生活中膳食搭配機理達到健康營養的目的。建設園藝植物食品營養學將對食品營養學起到輔助和推動作用。
2 園藝植物食品營養學第二課堂建設的必要性
2.1 教學內容與重點符合高校大學生求知需求
園藝植物食品營養學的內容豐富,以選修課形式出現在大學課程教育中。該課程主要建設內容為園藝植物的化學成分介紹,具體從碳水化合物、蛋白質、脂肪、維生素、礦物質、風味物質等闡述。其次介紹蔬菜的營養、水果、干果的營養、茶及部分可食花卉等的營養。第三,簡單介紹人體基礎營養需求。最后,以正確選擇園藝植物食品,合理膳食搭配為結語,進一步完善該課程的教學內容。
當前大學生長期吃快餐,吃速食食品,對新鮮蔬菜和水果的攝取量極為稀少,導致體質較差的現象,有的大學生甚至在上基礎體育課過程中堅持不下來或出現暈倒現象。因此,如何增強或改善體質,成為很多大學生渴求的知識。而園藝植物食品營養學教學內容中的園藝植物化學成分及果蔬營養等重點知識能夠滿足大學生對日常生活中所吃果蔬有初步的認識,從而形成正確的飲食取向,使學生們能夠認識到部分速食食品及垃圾食品對身體的危害并能夠積極主動向健康飲食靠近。園藝植物食品營養學開課對象不分專業,不分年級,面向在校大學生開放,目的是向不同專業學生展示日常生活中的果蔬營養情況,并向學生推廣健康合理的膳食搭配,影響深遠。
2.2 教學目標激發大學生學習農業知識的熱情
園藝植物食品營養學教學目標使大學生全面了解園藝植物食品營養的組成及掌握基本的均衡膳食搭配原則。學生在學習過程對園藝產品的色、香、味、型等認知,能夠進一步加深對日常生活中果蔬的認知,并激發對園藝植物乃至其他農業知識的學習熱情。部分蔬菜生長周期較短,學生可通過親自種植體驗生命的偉大和勞動的快樂。
目前,農業和農村發展過程中對科技需求越來越高,而作為農業高層次人才培育場所的高校肩負著向農業不斷輸入人才的重任。園藝植物食品營養學可起到引導大學生學習農業相關知識,并激發大學生為我國農業發展奮斗的熱情。
2.3 教學內容引導大學生形成健康的飲食習慣
園藝植物食品營養學通過教學實踐課與理論知識相結合讓初學者加深對園藝植物的認識,并學習合理膳食搭配,使大學生形成健康的飲食習慣。在實踐課程中培養學生探索自然生物的奧秘,激發學生們熱愛大自然、珍愛生命的熱情。在實踐過程中逐步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衛生習慣,確立積極、健康的生活態度,培養團隊合作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
因此園藝植物食品營養學是一門有潛力的第二課堂,該課程的建設與普及對高校第二課堂具有深遠影響,但如何建設該課程,如何發揮該課程的作用,有待當前高校教師積極思考與探索。
3 對策與建議
3.1 園藝植物食品營養學第二課堂設計思路與原則
傳統教育以傳授知識為教學目的,導致教師和學生間成為傳授與接受的教學關系,忽視了學生的主體性、個性發展的多樣性以及智能的培養,阻礙了學生創造性的發展,因此嘗試一種教授與引導相結合、靈活多變的教學方法以應對當前的社會發展勢在必行。園藝植物食品營養學第二課堂設計思路為將傳統教學的灌輸教育變為啟發引導式教學,監督式教學變為任務式主動學習型教學,通過產學研相結合采用討論式、互動式的教學方法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與主動性[5]。
3.2 園藝植物食品營養學第二課堂采用引導式教學方法
園藝植物食品營養學通過實踐課程,再在理論課程中詳細介紹各類果蔬的化學成分及營養成分。在課程學習過程中,教師明確課程主旨,在教學過程中起到啟發和引導作用,讓學生充分發揮其主觀能動性,積極主動探索問題,從實際觀察和文獻收集過程中發現并提出問題。課程教學可通過動畫視頻,現場模擬等方式,以鮮艷的色彩,動態模式引起學生們的感官刺激,從而達到對所學課程加深印象的目的。課程建設要求內容廣泛、形式多樣、方式靈活,突破傳統的“灌輸式”方法,達到引導式教學的目的,并形成良好的互動模式。
3.3 園藝植物食品營養學第二課堂采用任務式教學方法
園藝植物食品營養學課程建設過程中分配任務,如陽臺蔬菜種植與管理;市場調查,包括菜市場、超市果蔬供應情況,醫院缺乏營養病癥收集、質量檢測中心數據收集等任務,通過同學們親自種植和調查過程達到深入了解該課程所授知識的目的。
任務式教學以學生為中心,引導其主動學習,獨立思考及應變能力[6]。通過動手實踐,自主設計實驗或者其中調查,達到激發學生本身潛在的求知欲望。在該課程開展過程中,要重視培養學生的創新實踐能力,增強學生實際操作能力,將理論知識與日常生活飲食習慣結合起來,使學生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培養健康飲食習慣及實踐創新能力,為將來走向工作崗位奠定基礎。
3.4 園藝植物食品營養學第二課堂采用產學研結合式教學方法
該課程課設過程中可與食品加工廠,如貴州省本地辣椒醬生產廠、薯條生產廠、榨菜生產廠、蔬菜加工廠、食品檢測中心等建立產學研合作基地,給學生提供一個產學研的教學平臺,讓所學的知識展示于生產或生活中。通過產學研過程使大學生在實踐過程中看到自己所思所行造成的結果,培養其自發思考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該課程建設的產學研環節對創新型人才的培養有一定的貢獻。當前培育創新型人才已經成為我國高等教育的重中之重[7],而園藝植物食品營養學課程建設的產學研教學方式使學生親自體會果蔬加工生產過程中的各種現象,及食品檢測環節出現的問題,誘導學生創新思維,使學生主動思考如何生產出自己喜愛的食品,或如何降低食品的不安全因素等。
4 結語
園藝植物食品營養學是食品科學的一個有益補充,與日常生活有密切聯系,該課程建設對大學生形成正確的健康營養價值觀及培養健康的飲食習慣都有積極推動作用。
當今大學生的就業問題已引起全社會的關注,培育大學生健康的心理素質、健康體魄、合理飲食習慣有助于大學生應對當前就業局勢。通過園藝植物食品營養學課程建設培養大學生獨立思考、創新思維及創新創業都有一定的推動作用。因此積極建設園藝植物食品營養學課程是當前農業院校值得關注的問題之一。
參考文獻:
[1] 路新國.《黃帝內經》與中國傳統飲食營養學[J].南京中醫藥大學學報,2001(4):174.
[2] 周 永,韋 娜.提高《營養與食品衛生學》課程教學質量的探索[J].現代醫藥衛生,2007,23(5):778~779.
[3] 孫遠明.食品營養學[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6:1~50.
[4] Short J E,Chittooran M M.Nutrition education:A survey of practices and perceptions in undergraduate dietetics education[J].Journal of the American Dietetic Association,2004,104(10):1601~16041.
[5] 曾德芳,王珺婷,駱新容.大學生第二課堂創新型人才培養模式研究[J].長春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24(10):93~96.
法治建設的必要性范文2
[關鍵詞]行政法;比例原則;借鑒
19世紀以來,德國在行政法學中提出了比例原則,目前已為世界很多國家所采納,但在我國尚未為人們所充分認識。本文擬在對行政法中比例原則的涵義進行界定的基礎上,探求我國行政法治建設借鑒比例原則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一、淵源與內涵:比例原則概念之界定
比例原則的思想最早可追溯至英國大的規定,人們不得因為輕罪而受重罰。19世紀,德國的警察法中首次出現比例原則觀念,之后比例原則在理論與實踐中均得到了極大的發展。德國行政法學者奧托·邁爾(Ottomayer)在1895年出版的《德國行政法》中,主張“警察權力不可違反比例原則”。1923年在同書第三版中認為,“超越必要性原則即違法的濫用職權行為”。20世紀初,德國另一位行政法學者弗萊納(F·Fleiner)在《德國行政法體系》一書中用“不可用大炮打小鳥”的名言,比喻警察行使權力的限度。觀念上倡行的結果是比例原則在法律上的體現。1931年的《普魯士警察行政法》規定,警察處分必須具有必要性方屬合法。同時該法第14條對必要性定義為:“若有多種方法足以維持公共安全或秩序,或有效地防御對公共安全或秩序有危害之危險,則警察機關得選擇其中一種,惟警察機關應盡可能選擇對關系人與一般大眾造成損害最小方法為之?!贝艘涣⒎ɡC,被德國各邦廣泛采納。[1]在司法實踐中,當時的高級行政法院將警察采取的措施是否超過為實現目的所需的必要限度作為審查內容之一。隨著民主、法制的發展,比例原則后來超越了警察法領域,被德國聯邦法院賦予憲法地位,但其核心內容仍是行政成本應與行政效果之間保持合理的比例關系。比例原則要求行政主體的行政活動,在合法的范圍內,注意合理的比例和協調。[2]
比例原則的概念有廣狹之分。狹義比例原則是廣義比例原則的一個下位概念。對于廣義比例原則含義,在學說及其用語上,不同學者并不一致。通說認為比例原則包含適當性原則、必要性原則和狹義比例原則三個子原則。我們可以稱之為“三分法”。也有的學者主張“二分法”,認為必要性原則與合比例性原則兩個子原則即已經能夠表達比例原則的含義。[3]有的學者則提出“四分法”,將比例原則的內涵表述為符合憲法原則、有效性原則、必要性原則和狹義上的比例原則。[4]在此,筆者采用“三分法”,對“傳統”比例原則的適當性原則、必要性原則及狹義的比例原則作一概述。
1、適當性原則,又稱為妥當性原則、妥適性原則、適合性原則,是指所采行的措施必須能夠實現行政目的或至少有助于行政目的達成并且是正確的手段。也就是說,在目的———手段的關系上,必須是適當的。這個原則是一個“目的導向”的要求。通說認為,即使只有部分有助于目的之達成,即不違反適當性原則。并且這個最低標準不是以客觀結果為依據的,而是以措施作出時有權機關是否考慮到相關目的為準。在行政實踐中,任何一個措施都“多多少少”會有助于達成目的,因此本原則實際很少起作用。這也是比例原則“三分法”受到非議的原因所在。
2、必要性原則,又稱為最少侵害原則、最溫和方式原則、不可替代性原則。其是指在前述“適當性”原則已獲肯定后,在能達成法律目的諸方式中,應選擇對人民權利最小侵害的方式。換言之,已經沒有任何其他能給人民造成更小侵害而又能達成目的的措施來取代該項措施了。這里實際包含兩層意思:其一,存在多個能夠實現法律目的的行為方式,否則必要性原則將沒有適用的余地;其二是在能夠實現法律目的的諸方式中,選擇對公民權利自由侵害最輕的一種。可見,必要性原則是從“法律后果”上來規范行政權力與其所采取的措施之間的比例關系的。我國的成語“殺雞焉用宰牛刀”可以看作是對這一原則的最好詮釋。
3、狹義比例原則,又稱比例性原則、相稱性原則、均衡原則,即行政權力所采取的措施與其所達到的目的之間必須合比例或相稱。具體講,要求行政主體執行職務時,面對多數可能選擇之處置,應就方法與目的的關系權衡更有利者而為之。[5]比例性原則是從“價值取向”上來規范行政權力與其所采取的措施之間的比例關系的。但其所要求的目的與手段之間關系的考量,仍需要根據具體個案來決定。也就是說,狹義的比例原則并非一種精確無誤的法則。它仍是一個抽象而非具體的概念。當然,狹義的比例原則也不是毫無標準,至少有三項重要的因素需要考慮:“人性尊嚴不可侵犯”的基本準則;公益的重要性;手段的適合性程度。[6]
綜上所述,適當性原則要求手段有助于目的實現,必要性原則要求實現目的的手段是最小侵害的,而狹義比例原則是通過對手段負面影響的考量,要求目的本身的適當、不過份。質而言之,比例原則的這三項子原則分別從“目的取向”、“法律后果”、“價值取向”上規范行政權力與其行使之間的比例關系。三者相互聯系、不可或缺,構成了比例原則的完整而豐富的內涵。
二、必要與可能:比例原則之借鑒
比例原則因其科學性和多方面的功能,而在行政法中具有重要地位。德國、葡萄牙、西班牙、我國臺灣地區等國家或地區都將比例原則作為行政法律的一條基本原則。臺灣著名公法學者陳新民先生認為,比例原則是拘束行政權力違法最有效的原則,其在行政法中的角色如同誠信原則在民法中的角色一樣,二者均可稱為相應法律部門中的“帝王條款”。[7]
在我國,比例原則在行政法中至今還沒有明確的概念,在行政法學研究中也遠未為我國行政法學者所重視。雖然有的著作中提及比例原則,但是要么將其與合理性原則相混淆,[8]要么將其作為外國行政法的一般基本原則加以介紹,并未將其放至我國行政法之應有的位置,[9]對在行政法領域如何適用比例原則更是甚少研究。理論研究的薄弱,導致在我國目前的行政性法律法規中,未能全面體現比例原則的內容。即使像《警察法》、《行政處罰法》這樣的極易損害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法律,也沒有規定比例原則。這不利于對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有效保障。在行政法上對比例原則予以借鑒不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一)比例原則借鑒的必要性集中體現在其之于中國行政法治建設的重要作用上。比例原則的借鑒對中國行政法治建設的行政立法、行政執法與行政司法三個相互聯系、相互銜接的環節均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根據比例原則,可以規范行政主體的行政立法行為。其一,行政立法是否可以達到“欲求之目的”,可以根據比例原則之適當性原則作出判斷,能夠達目的的行政立法就是可為的,反之,則無需立法。其二,可以根據比例原則之必要性原則,對不符合必要性原則標準的行政立法加以變更,使之達到必要性標準。其三,行政法律作為調整社會關系的手段,其作用的結果在對某些人賦予權利的同時,必然對另外一些人科以義務?;谛姓申P系的特殊性,需要對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加以考量以達到平衡。而平衡的標準即可適用狹義比例原則。
其次,根據比例原則,可以約束行政主體的行政執法行為。在行政執法方面,行政主體依據比例原則,利用立法者給予的自由裁量的空間,對具體行政事務進行斟酌、裁量。比例原則的運用會有效遏制行政自由裁量權的濫用,限制行政權恣意。此外,比例原則也給監督機關和行政相對人監督行政主體是否依法行政提供了一把標尺,對行敗的遏制也會起到很好的作用。再次,根據比例原則,可以推動行政主體的行政司法行為。行政司法在我國包括行政復議和行政裁決。正確適用比例原則可以為行政復議或行政裁決提供一個較為客觀、容易把握的判斷標準,并據此做出公正的決定或裁決。例如,行政訴訟法第54條規定,對“濫用職權”的,可以撤銷或部分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對“行政處罰顯失公正的,可以判決變更”。在這里,“濫用職權”、“顯失公正”的標準就較難把握,而用比例原則這把標尺來衡量,就可以更為容易地做出判斷。
(二)從實踐的角度講,比例原則在我國行政法治建設中加以借鑒也是完全可行的。仔細研究我國現有的行政法律規范,不難發現,比例原則的因素已經開始出現。例如《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4條規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應當以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盡量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為原則。”《行政處罰法》第4條規定:“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根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薄缎姓妥h法》第28條規定,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撤銷或變更。但是,由于對一些法律術語缺少具體的評價標準,使其在實踐中很難操作,而比例原則能為此提供具體的標準。因此隨著現代行政法的發展以及行政法治的日益健全,特別是司法審查制度的日益完備,比例原則以其內容明確、操作功能強而日益走進我國的行政法和行政法學中去是完全可以期待的。[10]
三、結語
行政法中比例原則是指行政權力的行使除了有法律依據這一前提外,行政主體還必須選擇對人民侵害最小的方式進行。其核心在于通過目的與手段間的衡量,兼顧國家、社會及公共利益,同時又不妨害第三人的權利,確保基本人權的實現。比例原則從理念上源于對正義的需求。它在價值取向上與時展的大趨勢是一致的,也符合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戰略目標。但比例原則在社會實踐中真正起作用還有賴于整個社會法治水平的提高,國家機構的完整配置,甚至民眾素質的提升??梢哉f,比例原則是在一般合法的基礎上提出的更高的要求,是值得我們借鑒的,但在借鑒的同時我們也應該注意其配套設施的建設和發展,對其局限性也要有所把握,否則期望或許會落為失望。
參考文獻
[1][3][7]陳新民。德國公法學基礎理論[M].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2001.380,373,389。
[2]彭云業,張德新。論比例原則在我國行政法中的適用[J].山西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2,(3)。
[4]范劍虹。歐盟與德國的比例原則[J].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0,(5)。
[5]城仲模。行政法之基礎理論[M].臺北:三民書局,1980.40。
[6]城仲模。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則[M].臺北:三民書局,1994.126。
[8]胡建淼。行政法學[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54。
法治建設的必要性范文3
關鍵詞:強制采樣;法律制度
中圖分類號:D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12-0-01
強制采樣這一語詞不是舶來品,它是我國學者在研究國內外相關問題的基礎上,根據研究對象的特點,并結合我國實際工作中的應用狀況,創造出“強制采樣”這一術語。筆者認為,所謂強制采樣,就是指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偵查機關的偵查人員,為了查明與犯罪有關的事實,依照法定程序,違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及其他與案件有重大關系的第三人的意愿,以強制的方式,從其體內、體表及身體器官運動的延伸部分,所實施的采集血液、分泌物、排泄物、身體組織、手印、足跡、聲紋、筆跡等樣品的一項具有強制性的偵查措施。
一、我國建立強制采樣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1.物證比對樣本在物證鑒定中的不可或缺性
物證鑒定的實質就是物證的同一認定和物證的種屬認定。在這些過程中,我們均需經過“分別檢驗”、“比較檢驗”、“綜合評斷并得出結論”這三大步驟。在這些步驟的運行過程中,我們可以發現,離開了物證比對樣本,相應的認定活動就無法進行。因此,為了發揮從現場勘查過程中所提取來的物證的作用,偵查機關在偵查刑事案件時,還必須提取犯罪嫌疑人相應的物證比對樣本。物證比對樣本的在物證鑒定中的不可或缺性,決定了強制采樣的必要性。
但是,偵查人員執行提取物證比對樣本時,需要被采樣人的配合,但如果被采樣人以侵犯自己的人身自由權、身體權或隱私權等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為由拒絕偵查人員采樣,那么,偵查人員就沒權力強制采取這些比對樣本。顯然,為了物證鑒定的順利進行,也為了讓已經獲得的物證能真正發揮證據作用,偵查人員應該獲取甚至是強制獲取相關的物證比對樣本。但現行的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在強制采樣的運行程序方面卻是一片空白,導致偵查人員在強制采樣過程中,名不正言不順,無法可依。強制采樣這項公權力如果沒有邊界的話那必然會給被采樣人的基本權利造成威脅甚至是侵害。鑒于其必要性,也鑒于這項公權力的無限擴展性,更鑒于公民基本權利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因此,就必使強制采樣這項活動合法化、規范化。
2.缺乏法律依據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職業化、組織化、智能化、暴力化、國際化等形式的犯罪越來越多,為了應對這種復雜的犯罪態勢,一些現代化的科學技術被廣泛應用于偵查破案之中,比如物證鑒定,為了保證物證鑒定的順利進行,采集物證比對樣本的強制采樣措施也在偵查實踐中被廣泛地應用著,但這種經常被廣泛應用的強制采樣措施,在立法層面卻是一片空白,導致在執行過程中,有實無名,無法可依。首先,立法上的空白,致使強制采樣沒有法理依據,感覺在執行強制采樣時名不正、言不順的;其次,立法上的空白,致使強制采樣的合法性受到質疑;另外,立法上的空白,致使強制采樣偵查措施的實施缺乏必要的和有效的監督;再次,這種公權力如果沒有約束,或者說如果不把它限制在一定的范圍之內的話,很容易致使公民的基本權利受到侵害。所以為了保障偵查機關的偵查人員有效、合法地打擊犯罪,實施強制采樣行為,就必須給其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據,讓其可以有的放矢,不致無所適從;而在特別注重人權保障的當下,我們更應該通過制定法律,把強制采樣的行為限制在一定的范圍之內,即使公民權利遭到了侵害,也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需要
在人權入憲之后,我國對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更加重視了。首先,建立強制采樣法律制度是符合我國憲法的要求的;其次,這種在偵查實踐中經常被客觀使用的強制采樣措施,如果沒有法律的規范,加之受以往強調打擊犯罪的影響以及執法人員法律素養不高或職業道德低下的話,就必然會對公民的人身自由權、身體權和隱私權等造成侵害,嚴重時,甚至會威脅到被采樣人的生命;另外,由于我國人民逆來順受慣了,加之法律意識的淡薄,尤其是自己權益遭受侵害時也習慣了忍著,即使有法律意識的想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但是因為找不到具體的法律參照而得不到補償。因此,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我們必須建立強制采樣法律制度,使強制采樣偵查措施在法制軌道上運轉。
4.打擊、控制、預防犯罪的需要
強制采樣偵查措施能夠迅速地發現犯罪嫌疑人,為準確認定犯罪嫌疑人提供可供比對的樣本材料,為控制犯罪、預防犯罪提供線索和依據,可見,強制采樣偵查措施是打擊、控制、預防犯罪的利器,但作為打擊、控制、預防犯罪利器的強制采樣行為,在實際運行過程中,卻沒有具體的法律依據,如果沒有法律依據,而它卻一再被使用,在一定程度說,是違法的。既然在偵查實務中強制采樣已經成為一種經常性的強制偵查行為,那么,就有必要用法律將其規范化,使其合法化。這樣,強制采樣在完成打擊、控制、預防犯罪的使命時就會名正言順,也會更加有效。
5.節省司法資源的需要
目前,在我國司法資源嚴重不足的大背景下,偵查機關在有限的資源配置條件下對付日益嚴重的犯罪,這確實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而強制采樣偵查措施的發展,是伴隨著刑事科學技術的發展而發展的,強制采樣的使用,能夠縮短偵查破案的時間,避免過度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等資源的消耗,從而達到節省資源的效果。強制采樣在節省司法資源方面的功效,為建立強制采樣法律制度奠定一定的基礎。
二、我國建立強制采樣法律制度的可行性
1.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為強制采樣的法制化提供了大的法治環境
一方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在1999年的憲法修正案中,已經作為治國方略寫進了我國憲法。通過這12年的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各方面的探索,已經為各種法律制度的建設和完善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大的法治環境。當然,強制采樣法律制度作為一種待建設和完善的法律制度,也充分地享用了這一大的法治平臺。另一方面,司法公正成為兩會代表、委員熱議的一個話題,反映出這個問題已是全民關注、反映強烈的一大社會焦點。人們向往司法公正,是因為對現實社會中司法狀況的不滿,還在相當程度上存在著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腐敗。而司法公正是實現這一方略的基本內容之一,是法治國家的內在要求,是一個國家在和平時期實現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屏障。它保護著公民權利,維系著公民的生命、財產和安全,關乎著社會的安寧、國家的穩定,是社會關系的有效調節器和平衡器。實現司法公正,重要的問題在于制度。那么要實現強制采樣的運行公正,重要的問題也在于強制采樣制度的建設和不斷完善。社會對司法公正的呼喚和向往,也使強制采樣法律制度的建立成為可能。
2.國內外學術界的研究,為強制采樣提供了法制化的參照和思路
在西方主要法治國家,對強制采樣的研究已經有幾十年的歷史。有的學者將其放到搜查的概念之下進行研究,而有的學者將其納入身體檢查的概念之下進行研究。并且對強制采樣的法律適用原則、適用條件、適用主體、適用范圍、適用對象、適用手段及程序控制等方面都進行了深入的研究;我國學術界對強制采樣的研究雖然尚處于起步階段,但是從已有的研究看,有的學者已經試圖將國外的有關強制采樣的理論成果,跟我國強制采樣的實際運行嫁接起來,探索一套適合我國現狀的,并有利于兼顧打擊犯罪和保障人權的強制采樣法律制度。有的學者還對強制采樣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剖析并給出了建設性的意見;國內外學者對強制采樣的這些研究,為我國建立強制采樣法律制度,提供了參照和思路,但是我們更要結合我們的實際狀況,探索出適合我國國情的強制采樣法律制度。
3.強制采樣的國內外現實運用為其法制化提供了可供借鑒的實踐經驗
大家知道,任何理論都是來自實踐,但是在實踐中總結出來的理論卻可以指導實踐,所以強制采樣法律制度的建設和完善,必須依賴于強制采樣的“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的實踐。即在不斷的總結強制采樣運行過程中的經驗和血淋淋的教訓的過程中,并在不斷借鑒以往強制采樣實踐經驗和吸取以往強制采樣實踐教訓的過程中,探索出適合我國現狀的強制采樣法律制度。
4.國外強制采樣法律制度方面的現有成果,也是我國強制采樣法制化過程中可供借鑒的法制經驗
美國、英國、德國、日本、俄羅斯等國家在強制采樣的法律制度建設方面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我們可以通過對他國強制采樣法律制度成果的學習、研究,看看哪些可以拿來為我國強制采樣法律制度建設服務的,我們就大膽的借鑒,相反,不適合我國強制采樣運行狀況的,我們就毫不客氣地拋棄。總之,只要能為我國強制采樣法律制度建設服務的我們都可以拿來使用。
綜上所述,從物證鑒定、執法依據、保障公民權利等角度分析,我國建立強制采樣法律制度很有必要,而從法制環境、實踐經驗、法治經驗等角度分析,我國建立強制采樣法律制度也具備相應的可行性。
參考文獻:
[1]毛建平,段學明.強制采樣與人權保障[J].人民檢察,2005.
[2]陳光中,陳學權.強制采樣與人權保障之沖突與平衡[J].現代法學,2005.
[3]段學明.強制采樣制度論[J].江西公安??茖W校學報,2006.
法治建設的必要性范文4
關鍵詞:法治;政府;決策;建設
黨的十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又提出,建設法治中國,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因此,為貫徹執行黨的十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建設法治政府的根本要求,有必要對法治政府存在的問題,建設法治政府的必要性和基本原則以及如何推進法治政府的建設等問題進一步厘清。
一、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問題
(1)政府的權力不斷擴大,出現與民爭利的想象。政府權力是一把“雙刃劍”,它能及時解決各種社會問題,方便群眾生活。同時也會導致一些不良后果的產生,甚至會損害群眾的利益。(2)政府缺科學民主行政決策機制不健全。一是民主渠道不暢通。對群眾反映的意見建議不能有效回應,形不成互動關系。政務公開透明度不高,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未能很好地落到實處。二是政府行政運行機制不健全。三是決策制度不完善,落實不到位,監督制約不力。導致閉門決策、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隨意決策、決策朝令夕改等想象的出現。(3)政府誠信問題較多。政府誠信是社會誠信的核心與關鍵,它引導、影響著公眾的誠信精神,推動、決定著社會的誠信程度。政府機構及其公務人員失信行為有意無意損害了社會的公信力,損害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一些政府部門政策多變、政出多門、朝令夕改、失信于民的現象時有發生。(4)四是政府行政權力運行不規范不透明,同時規范權力運行的法律制度不健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依然存在。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執法司法問題還比較突出;一些公職人員、失職瀆職、執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嚴重損害國家法制權威。(5)政府及其工作人員不同程度的存在著形式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此“”嚴重違背我們黨的性質和宗旨,是當前群眾深惡痛絕、反映最強烈的問題,也是損害黨群干群關系的重要根源。
二、法治政府建設的必要性
(一)法治政府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市場經濟應當是法治經濟。必須運用法律法規調整政府、市場、企業之間的關系。目前政府職能轉變仍不到位,對經濟主體的干預過多,有的甚至侵犯企業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造成市場扭曲。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政府履行職責,無論是經濟調節、市場監管、還是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都必須依法辦事。依法行政既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保障力量。
(二)法治政府是防止腐敗的重要措施。在和平發展時期,我們最大的危險是腐敗。而滋生腐敗的根本原因是權力得不到有效監督和制約。這個問題解決不好,政權的性質就會改變,就會“人亡政息”。建設法治政府,不斷推進政府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不僅是政府自身建設的重要目標,也是防止腐敗的重要保障。
(三)法治政府是提高政府形象,取信于民,保護人民群眾的重要保證。作為政府在行使權力時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民服務的宗旨,把維護最大多數人民的利益作為根本原則,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為出發點和歸宿的基本保證。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提高政府形象。
三、法治政府建設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一)科學立法、民主立法,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要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秉h的十提出,要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法治的要義之一,即為實現良法之治。一部法要有實效性,要能實現其立法目的,必須要能夠相對準確的反映所調整事項的客觀現實和發展規律,既不能過于超前,也不能過于滯后。這就需要強調立法與社會現實的契合度、立法的技術水平等立法的科學性因素。同時,要通過一定的立法程序實現不同利益群體的博弈,使所立之法反映不同人群的聲音,即實現立法的民主性。
(二)以人為本,規范政府權力,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進一步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減少中央政府對微觀事務的管理,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一律取消審批,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規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經濟社會事項,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層管理?!狈招驼鼜娬{以人為本,更強調關注民生,是要把政府的工作重心從行政管理轉移到公共服務上來。同時進一步限制政府權力,注重對公民私權利的切實有效的保障。
(三)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法治政府建設必須適
應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維護統一、公平的競爭秩序,發展生產力,加快經濟全面、協調發展,離不開法制建設,更需要依靠法制去引導、規范、保障。同時,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又推動了立法的進步。
四、法治政府建設的舉措
(一)提高政府機關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增加為人民服務的本領。加強政府工作人員的培訓和教育,通過公務員考試、在崗在職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教育培訓來強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公仆意識,增強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法治思維和法律意識,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加強立法和制度建設,規范權力運行。作為政府機關要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積極性和創新性、激發社會活力和競爭力、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維護公平正義、規范權力運行的要求,充分反映人民意愿,著力解決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普遍性問題和深層次矛盾為出發點,加強政府立法和改進制度建設。在立法工作中,注重提高政府立法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努力提高立法質量。同時,真正把制度的落實貫徹到實處。
(三)實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和依法決策,提高決策水平。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優化政府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行政運行機制?!边@就要求一是權力要合理配置,實現決策科學化、民主化;二是在政府內部,要進一步明確政府組成集體、行政首長的決策權力,規定哪些問題必須集體討論決定,哪些問題實行分工決策,并嚴格執行,既防止對重大問題個人說了算和行政首長搞“一言堂”,又防止議而不決,降低效率;三是了解民情、民意,廣泛征求人民群眾意見。
法治建設的必要性范文5
關鍵詞:電力企業;依法治企;企業管理
眾所周知,當前我國處于全面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緊要關頭,在一定意義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又可以說是法治經濟,要求市場經濟中的各經濟主體任何的活動都要遵循一定的市場法則,遵守相關法律的約束與管轄。依法治企就是在這種發展環境下產生的,它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無可避免的產物,其主旨是要求企業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實施經營管理活動,任何的企業活動必須要符合規章制度要求。因此,我國電力企業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前提必須是依法治企,只有具備依法治企的意念和決心,不斷規范企業的經營管理措施,才能夠提高企業的市場占有率,實現電力企業現代化建設這一重要目標。
一、推行依法治企的重要意義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主義建設進程加快,電力企業作為支撐社會主義整體建設的重要環節,其發展軌跡和方向都必要時刻與國家的保持一致性。比如依法治國是從國務院在十五大提出的基本方略,是建設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條件和有力保障,而作為電力企業需要做的不僅是學習依法治國這一治國綱略,更需要的是根據其自身制定一套強有力的依法管理企業、發展企業、監督企業的系統,保障電力企業社會主義現代化管理制度順利建立,推進電力企業的持續健康有序發展。簡而改之,依法治企是新時期電力企業管理內部組織結構、增強市場競爭力的必備良藥,是關系著企業長遠發展的第一要務,能夠引導企業進行合理的經營管理決策,規避一些違背國家及市場規則的行為決策所可能帶來的風險,降低企業某些不合理舉動所帶來的不良影響。
在電力企業中,依法治企對于日常企業管理而言存在著兩個必要性:
第一,企業的任何決策離不開法律。當前的市場競爭激烈而變化莫測,客戶對于產品與服務的需求日益提高,企業就需要根據這些復雜多變的形勢制定新的發展目標,在技術上進行革新,在生產安裝上提高服務質量和嚴肅態度,在后期跟蹤服務上做出重大的改變,這些環節上的任何變動和決策基本上都離不開依法制定,很多內容的改革都必須要符合當前的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因此,依法治企就是電力企業依法決策的最根本需要。
第二,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離不開法律。企業制定基本的管理制度時難免需要參考相關的規章制度和法律知識,各個生產銷售環節以及人員管理方面都需要依法管理。比如,電力企業的外出安裝維護部門需要根據《電力法》以及《勞動法》制定相關的工作制度、工作時間,這些工作制度還必須要體現出這類人員的工作性質,提供給戶外危險工作者一定的法律保護,一旦出現問題則按照法律程序維護職工權益,制定合理的經營管理措施和危機處理措施,確保企業的人員安全和基本保障制度落實到地、落實到個人。
二、目前電力企業中依法治企的現狀
其實,從建國以來我國就開始在企業中宣傳依法治企的重要性,隨著經濟體制從計劃經濟逐漸轉變為市場經濟,其法治企業的作用也逐漸顯現出來。尤其是作為國家支柱產業的電力企業,絕大多數能夠從生產經營管理活動、內部組織結構調整、后期跟蹤服務等多個細節強調依法治企的必要性,管理層與員工能夠看到法治企業的重要作用,也越來越重視法治工作,增強企業的各方面素質和競爭力;但也有少部分基層電力企業模糊依法治企的概念和內容,淡薄依法治企的作用,以至于企業出現較大的管理問題,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比如隨意性的經營管理決策較多,違背法律和規章制度的行為較普遍,從而導致企業發展存在一定的風險性。
1.依法治企貫徹實施不利的原因。整體上看,除了幾家巨頭外,大多數電力企業的法治管理理念和措施都相對落后一些,沒有享受過“牽手之喜”或者“切膚之痛”的電力企業更是極度的忽視依法治企的必要性,法治工作面臨著比較尷尬的局面,亟待國家以及行業協會、企業內部對其進行整頓宣傳。縱觀這種局面形成的主要原因包括三個方面:其一,缺乏基本的依法治企意識;其二,依法治企缺乏長期性和連續性;其三, 依法治企存在一定局限性。
2.目前依法治企的主要表現。由于以上種種原因,目前我國電力企業依法治企的概況如下:
(1)法務部門形同虛設,作用偏低。通常情況下,企業的法務部門就如同企業的私人律師一樣,主要負責處理企業的所有法律事務,在企業整個機構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以調查出來的數據顯示,歐美的諸多電力企業均設有法務部門,比如美國通用電氣公司的總法律顧問在企業內部擁有著決定的話語權,身兼經理層和董事會的法律顧問,其所帶領的法務部總人數達到400余名;法國電力公司的企業律師顧問同樣達到近400人?,F代企業發展的需求促使企業律師顧問的職能逐漸全面化,已不單單是以往的“麻煩處理站”,而成為一個獨立的具有重要職能、影響企業發展方向的重要部門,法務部已經參與到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中,對企業的重要活動擁有重要的決策權。而在我國的諸多電力企業中,法務部門的規模和人員,以及對企業發揮的有效作用都不理想,除了寥寥幾家的龍頭企業外,多數電力企業的法務部門規模小、人員少,企業高層對于法務人員的招聘并不感興趣,他們普遍認為法務部設立沒有太多作用,一旦企業出現法律問題,他們更樂意去委托律師事務所處理。
(2)在職企業法律人員薪酬待遇偏低,人才流失率偏高。目前,我國的電力企業中,管理層認為法務人員只是輔人員,并不能給企業帶來直接效益,所以給予法務人員的薪酬待遇往往比其他崗位的偏低,這就導致法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不高,參與企業經營管理的積極性不高,即使企業出現問題,需要采用法律手段解決事宜時,這些法務人員也只是象征性的走形式,并沒有真正地發揮自身的作用,因為對比社會中的法務工作者,電力企業內部的法務人員工資偏低,逐漸越來越多的法務人員離開電力企業。同時,又因為偏低的薪酬待遇,很多法務人員不愿意進入電力企業,進而導致電力企業的法務人員更為稀缺,進入惡性循環的局面。
(3)人情管理重于法治管理。我國電力企業現有的管理制度中,對于領導者人格魅力的服從性,遠遠高于對法律的服從性,整個大環境中人治企業的氛圍濃厚,依法治企的戲份相對較少。可以說,我國電力企業未來發展好與壞依然寄托在主要領導者的身上,領導者具備超強的人格魅力,則可能更容易得到員工的擁護和支持,企業經營活動開展較為順利,企業未來的發展方向更為樂觀。因此,在這種環境下,員工注重的是領導者的個人喜好和工作習慣,從而忽視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一旦領導者的行為意圖與法律、政策要求不相吻合時,員工更偏向與遵循領導者意愿而行動,不去考慮行為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要求。這樣的結果就是電力企業中領導者的話語權越來越重,很多規章制度都是以領導者的意愿為主,“依法治企”這一發展戰略逐漸變為笑話,被企業各類群體所忽視,企業管理中的法治概念與活動逐漸邊緣化。
三、加強電力企業管理中依法治企的建議
1.增強領導層依法治企的意識。電力企業的領導者和各層管理者必須要具有法治意識,將法律的權威性和約束性落實到企業的管理工作中,促進企業依法治企的合理有效性。對企業而言,領導者和管理層的依法治企意識與企業依法經營管理的水平呈現正相關性,高層堅持依法治企,善用法治、合理使用法治,徹底摒棄人治,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符合電力企業發展的內部規章管理制度,能夠更好地適應現代企業發展需求,能夠有效地規范員工職能,能夠更好地塑造企業形象。因此,加強電力企業高層的法制培訓,增強其對法律權威性的認知度,引導企業各項決策更趨于合理性,各項經營管理行為能夠嚴格遵循法律章程,有效地預防不恰當決策帶來的風險,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促進電力企業改革順利進行。
2.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法律工作者團隊。根據調查了解,目前我國電力企業雖然部分建立了企業法律顧問制度,聘請的專業法務人員,但是機構規模并不大,內部職能分工也并不明確,尤其是在一些基層電力企業中大多還沒有設置專門機構,往往聘請的是第三方事務所客串提供法律服務,這些外聘法律人員對電力專業的熟識度并不高,遇到一些法律問題并沒有發揮到應有的法律顧問作用,企業的重大決策和經營活動,更是很少聽取這些法律顧問的意見。因此,我國的電力企業必須要建立一支專業的法律工作者團隊,特別是近年來我國電力企業相繼進入改革浪潮中,“集約化經營、集團化運作”的經營管理模式亟需這樣一支團隊,服務于各層電力企業,提升法律部門在各層電力企業中的地位。比如,電力企業可以與高校合作,直接利用校園招聘尋找一些具備高素質的年輕法律群體;同時,還可以通過社會招聘招攬具備較高專業能力的法務人員,給予其充分信賴與較好的待遇,吸引大量的優質法務人員進入電力企業,為電力企業提供基本的法律咨詢服務,提升現有電力企業的依法治企工作效率。
3.建立現代化規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我國電力企業的管理模式是垂直管理,下級機構的工作安排和監管均依賴于上級單位,這種模式需要企業具備健全的制度做保障,只有規章制度跟得上企業發展需求,才能夠有效地限制人員的不恰當行為,約束各級人員違法侵權行為的高發性。因此,電力企業必須盡快完善依法決策制度,建立科學、合理、嚴謹、相互制約的權利運行機制,配備周全的輔助機制,比如事前論證機制、監督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提升企業依法治企的力度。
四、結束語
電力工業是影響國民經濟活動的基礎行業,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戰略產業。因此,作為我國電力工業中核心機構的電力企業,必須要緊跟時展步伐,順應市場經濟改革和現代化企業發展的需求,充分意識到依法治企的重要性,打造一支具備法治精神和意識的企業團隊,以更好地促進我國電力行業的發展,為國家經濟的長久發展奠定能源基礎。
參考文獻:
[1]董曦.法治為企業的發展保駕護航[M].廣西電業,2010(2):53-55.
[2]魏延偉,王正偉,顏世強.依法治企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M].現代企業教育,2011(4):51.
法治建設的必要性范文6
本文系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高校德育教育中的法律問題及其對策分析”(項目編號:10F69)階段性成果
摘 要:高校德育教育工作的成敗是衡量高校辦學質量、制約高等教育發展的重要因素,高校德育工作的法治化建設與構建,既是培養高素質人才的需要,也是高校德育工作走向現代化的必然選擇。本文在研究高校德育教育中的法律問題及研究方向的基礎上,尋求高校德育教育法治化的解決路徑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德育教育 法治化 實現路徑
作者簡介:謝昊,男(1977-),湖南長沙人,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法律系講師、高級職業指導師。研究方向:警察職業教育、非訴訟糾紛解決制度研究。
一、高等院校德育教育的重要意義
高校德育教育工作的成敗是衡量高校辦學質量、制約高等教育發展的重要因素,高校德育工作的法治化建設與構建,既是培養高素質人才的需要,也是高校德育工作走向現代化的必然選擇。
當前我國大學生的道德狀況令人擔憂,高校德育面臨巨大的挑戰。德育工作者要理性審視當前高校德育工作的現狀,更新觀念,努力探索有效對策,以期建立高校德育工作的新格局,充分發揮高校德育的職能。高校德育的基本職能是對學生進行道德教育,引導大學生培養和樹立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鼓勵他們爭做社會主義“四有”新人。從當前高校德育工作的總體實踐看,其主流是好的,在培養社會主義合格的建設者和可靠的接班人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目前高校德育教育的手段及方法
目前,高等院校所采用的德育教育途徑及方法如下:
(一)各個高校開設“德育”教育相關課程,構成了高校德育教育的主要陣地。包含了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內容。但是,“德育”教育相關課程在高校教育所設置課時中所占課時并不高,眾多學生為的是取得相應學分,課程完成,教育跟著完成,沒有形成長效以及樹立長遠的德育教育理念。
(二)通過社會實踐活動,運用實際活動的參與來提升和加強學生德育教育所形成的觀念。在高校社會實踐活動中以團委、學生會為主體、各個院系學生組織和社團為代表,自發或定期組織各類德育教育實踐活動形成了德育教育的一種固定模式。比如:“學雷鋒,樹新風活動”、到社會福利院對孤寡老人和孤殘兒童進行慰問、走上街頭運用所學專業知識進行社會服務等。
(三)班主任、輔導員進行貼身式的德育教育。從新生入校到畢業,高校實行了班主任或輔導員全程進行管理的模式,管理內容也包括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德育教育工作的內容。做好德育工作是學校全體教職工的共同責任。教師要熱愛學生,言傳身教,為人師表,教書育人。學校各項管理工作都應與德育緊密結合,要從關心學生發展的需要出發,著眼教育,嚴格要求,促進學生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實現管理育人。學校各項服務工作都應體現德育功能,全體服務人員應熱愛本職工作,以身作則,優質服務,使學生受到感染和激勵,實現服務育人。
三、高校德育教育法治化的必要性與必然性
廣大高校德育工作者必須理性審視當前的困境和挑戰,正視問題,迎難而上,根據新形勢、新情況和新特點的需要,逐步形成創造性、開放性和整體性的思維方式,積極更新德育觀念,努力探索當前高校德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徑和新方法,全方位建立高校德育工作的新格局,努力發揮高校德育職能,促進大學生素質的全面提高。
當前高等院校德育教育狀況表現為實效性不強、大學生德育教育方面令人擔憂,促使高校德育教育的改革:
(一)高校德育嚴重失位,遭遇冷淡和排擠。當前我國的高等教育仍以應試教育為主。智育具有重要地位,德育卻因此在大學的全盤工作中嚴重失位,遭到冷淡和排擠。數字化的評估指標反映了大學水平評估的“知識取向”,導致大學逐漸忽視對學生全面素質的培養。這實質上就等同于把學生當產品,忽視了對學生素質的全面考察。道德教育在學校課程中嚴重失衡,誠如魯潔教授所言:“在社會泛起唯經濟主義、唯科學主義等浪潮中,當社會道德從根本上被挖空時,學校教育已經完全喪失了它應有的批判和反思功能,反而在相互同流、推波助瀾中,與社會其他方面共同釀成了空前的道德危機?!?/p>
(二)德育目標定位過于片面,忽視了學生主體的內在需求。不管從理論還是從實踐上看,學生個性品質具有多樣性和多層次性,然而從目前高校德育的目標模式看,其往往強調高校德育按同一標準、同一方法要求教育學生,很少正視學生主體的內心需求,基本上忽視了道德教育的個體功能,從根本上忽視了德育對人及人性提升的關注,喪失了人及人性存在的土壤和發展動力源,德育的“人格完善職能”遠退其后。其具體表現為:在德育教育要求上,重政治教育輕健康人格培養;在德育教育過程上,重既往經驗灌輸輕創造力開發;在德育教育模式上,重照本宣科或搬用別人模式輕自主創新。這實際上也就構成了狹隘的道德實用工具傾向,使當今的大學德育偏離了對人自身品德建設的目的性價值,出現了德育的急功近利的不良情況,這必然導致高校德育的片面化、畸形化,失去德育真實的現實意義。
(三)“兩課”是高校德育的主渠道,但在“兩課”教學中卻呈現出教法單一、滿堂灌輸的特征。盡管當今的德育教學改革強調要發揮學生的主動性,采用了多種教育方法,但總體收效甚微。德育的對象是有個性、有差異、有思考判斷能力的個體。僅靠向學生灌輸抽象的理論和規范,不顧學生的心理發展特點和內心需要,很難達到預期的效果。與此相伴隨的另一個問題是德育內容的匱乏滯后,其主要表現為大學的“兩課”德育內容模式單一,缺乏具有大學特色、能張揚學生個性的教育內容。這不僅造成了“兩課”教育脫離實際,也使一些大學生認為德育內容在反復重復,從而不予重視。另一方面,德育內容過度政治化、理想化,沒有將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新的道德內容及時體現在學校道德教育中,道德教育內容嚴重滯后,不能滿足學生的道德需求欲,也不能適應并促進社會的發展。此外,德育評價標準陳舊、落后。我國學校對學生道德狀況的評價主要是閉卷類考試,這顯然是不科學的。因為對學生實施德育的過程可能會導致其外顯行為和內隱思想的變化,這絕非標準化、技術化的試卷可以一紙評價的。考試型評價方法容易導致學生不敢表露真實想法,常常言行不一,老師也無法把握其真實的思想道德變化。
(四)大學生行為養成教育環節薄弱,德育生活枯燥無味。大學生良好道德習慣的養成,不僅要靠思想教育,而且必須輔之以必要的行為管理和德育生活熏陶,把德育生活融于大學生的行為養成中去,逐漸培養他們的道德習慣和意志力。德育教師片面地把學生看成是一種不清楚自己道德需要、只需被動接受先進道德觀念的“美德袋”,一味地進行灌輸,追求德育的卷面成績,卻不管不問學生的實際道德素質。這些都偏離了德育的原本定位,偏離了學生德育生活的基本方向和現實基礎,不能激發學生興趣,更不能從德育角度強化學生的養成教育。在德育課的教學法過程中,教師就要善于了解學生的學習需要,尊重并引導其興趣和意愿,培養其意圖和信念,使其產生強烈而正確的學習動機,只有這樣,才能獲得來自主體的最有力的動力。
當前高校德育教育無論從方法、途徑還是保證教育效果,通過法治化來進行保障就擁有了必要性與必然性的要求。
四、高校德育教育法治化實現路徑
針對當前高校德育教育過程中呈現出來的上述問題,實現高校德育教育的法治化,進行德育教育改革。
(一)加快高校德育教育法治化的進程。當前,我國高校德育教育相關的法律、行政規章并不多見。更多的是依靠高校內部的教學管理規章制度來保障學生德育教育的方法、手段和質量。僅僅依靠各個高校內部規章制度顯然無法體現高校整體德育教育的地位,除了《高等教育法》以及地方規范性文件,有必要將高校德育教育上升到法治層面進行統一規劃,形成統一的指導性法律法規。
(二)完善高校德育教育中的法治化制度建設。各個高校在課時安排、教學制度、師資力量統籌等方面都實現了一定有效管理措施。但與專業基礎課程和專業課程來比較,管理手段和方法明顯不足。有必要開拓高校開展德育教育的領域,而不僅僅是通過課堂教學形式完成德育教育。通過法治化制度的建設,能夠有力保障在各個教學環節中融入德育教育,從而起到“潤物細無聲”的潛移默化的德育教育作用。
(三)高校德育教育中對于法治化的積極落實。落實法治化的途徑可以包括在各種社會實踐活動、課堂教學、對教師的要求以及學生反饋和最終的綜合評價。目前,一些高校在學生畢業檔案中增加了高等學校畢業學生體能素質測評表,用來衡量學生的體能素質。在德育教育中同樣可以系統的將一份從入學到畢業參與跟德育相關的內容進行全程記錄,不設成績和分數,僅僅作為一份德育教育記錄和德育活動參與檔案,從而量化學生在高等學校德育教育的各個環節。
(四)高校日常教學中處處體現德育教育的法治化。日常教學應當從始至終貫穿在教學手段、教學課程安排、參加各類社會實踐活動、輔導員對學生的日常行為規范的要求幾個方面。實現教學管理的法治化、教學效果評價的法治化、社會實踐活動制度的法治化和日常行為規范的法治化。培養學生成為道德高尚、具備職業道德、敢于承擔社會責任,同時具備一定專業知識的合格畢業生。
參考文獻:
[1]張元洪;高校德育法治化的現實保障[J];黑龍江高教研究;2004年第1期
[2]于永成;高校德育工作法治化的現實剖析與思考;大連大學學報;200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