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宏觀調控的主體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宏觀調控的主體范文1
[關鍵詞]市場與政府 宏觀調控權 公共物品
資本主義的每次危機在蒸發大量財富的同時也引起人們關于市場和國家的思考。19世紀末20初的經濟危機使自由主義經濟王國破滅,市場被證明是有缺陷的。凱恩斯提出了國家干預理論來彌補市場的缺陷,但至20世紀70年代,凱恩斯主義卻帶領資本主義國家進入難以擺脫的滯脹,自由主義逐漸抬頭,形成了新自由主義學派。新自由主義學派認為凱恩斯過于美化政府,政府的干預是必要的,但政府也會失靈,應限制政府的干預。新自由主義學派被現代經濟實踐所證實。政府與市場共存。金融危機頻繁爆發,何種程度上把握政府和市場這對矛盾的運動對于預防和應對金融危機至關重要。
1 市場與政府的選擇
市場并不是完全自足的體系,它有無法克服的內在缺陷,本身無力恢復,無法克服其盲目性,如分配不均,經濟的負外部性等問題。市場需要國家的干預,但政府也會失靈。政府也是經濟人,習慣于行政管理,不一定更了解市場,可能決策錯誤,還易引起行政壟斷和尋租。當政府的利益與市場利益出現沖突時,難以保證政府的決策一定對市場是有好處的,故需要對國家宏觀調控行為進行限制和規范,宏觀調控應當是一個有限的調控。
查爾斯?沃爾夫在《市場或政府:權衡兩種不完善的選擇》中認為市場與政府間的選擇是復雜的,因為這并不是一種純粹的在市場與政府間的選擇,而是一種程度上的選擇,經常是在這兩者的不同組合中選擇以及資源配置的各種方式的不同程度上的選擇。的確,這種選擇具有不確定性,一旦選擇失當可能引起難以挽回的損失。美國次貸危機就是市場過度自由最好的例證。市場是常態、優先的,而國家是輔助的、非常態的、候補的。 國家不應當成為市場替代品,而是局限在修復市場缺陷的領域。選擇政府并不意味著市場的完全服從,政府應尊重并立足于市場,遵循經濟規律,以間接性的調控方式為主,刺激市場,由市場來引導市場主體。
2 自由競爭權與宏觀調控權
自由競爭是市場的根本要求,要維持市場機制的有效運行和不斷創新,必須賦予和保障市場主體的自由競爭權。宏觀調控權作為一種權力,在某種程度上與市場主體的自由競爭權是矛盾的,但又必須保障自由競爭權,就必須對宏觀調控權的權力主體進行明確的界定。宏觀經濟環境作為一種公共物品,穩定的宏觀經濟有利于市場機制的有效發揮。依據薩米爾森的公共物品理論,市場機制在提供公共物品方面是失靈的,政府必須介入,由政府供給公共物品。且宏觀調控是在全社會的立場對宏觀經濟運行的控制和調節,故宏觀調控權的主體應當是國家,并且是唯一主體,這也是宏觀調控與經濟管制的重要區別之一。
有權力就必須有相應的責任,政府如何承擔決策失誤的責任并不是一個容易解決。復雜多變的經濟形式要求國家的宏觀調控行為靈活性和即時性,加以規則化是不現實的。學者更多從程序正義的角度闡釋政府在作出決策時應遵守的基本程序。有的學者認為宏觀調控行為并不局限于決策行為,即使是決策行為也并不一定不可訴,他們嘗試建立違憲審查機及各種領導責任追究制度。
3 當金融危機來臨
美國次貸危機最終演化為全球金融危機。雖然我國經濟受挫是因為經濟增長方式過度依賴出口的產業結構問題,與次貸危機不同,但美國暴露出的宏觀調控問題仍然對我們有借鑒意義。美國把金融自由化走到了極致,而我國過分偏重政府的調控,嚴重束縛了市場的發展。政府的應該相信市場,在有限的范圍內進行調控,在政府和市場之間作出恰當的選擇。為抵御危機,我國對宏觀調控政策做了重大調整,投入四萬億刺激內需,央行首次決定實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不斷下調存款準備金、存貸款利率,加大金融對經濟的支持力度,國民經濟的運行顯現積極變化。但在應對金融危機的過程中,我國現有的宏觀調控存在突出的問題:
首先,宏觀調控權力缺乏法律基礎。目前并沒有法律來嚴格界定宏觀調控,宏觀調控的概念被濫用,調控的范圍隨之被擴大,經濟管制與宏觀調控混同,行政調控與經濟調控不分,難以追究責任;宏觀調控的權力主體不清晰,有時地方政府也成為宏觀調控的主體,甚至是縣級以下的某個街道,這也導致地方政府頑強對抗中央的調控,如在房地產的調控中,中央嚴格控制房地產泡沫,縮小信貸,而地方政府由于政績等多方面的原因,為房地產商提供稅收、價格、貸款等各種方面的優惠,維持房地產的高價,這使宏觀調控效果大打折扣,有時甚至是反效果。
其次,宏觀調控的程序問題。目前有的對于宏觀調控的規定連規章都算不上,政策甚至代替了法規,出臺的文件也是朝令夕改,隨意性很大,這嚴重損害了國家宏觀調控的嚴肅性。在具體宏觀調控措施方面,有的措施甚至是一夜之間決定的,讓人們自然對其合理性產生擔憂。政府投入四萬億,不禁讓人疑問這四萬億的來源和安排,政府是否有權力來決定這四萬億的用途。又如央行太過頻繁調整存款準備金、利率等,使市場處于不穩定的因素中,讓調控主體的調控能力受到質疑。
宏觀調控的主體范文2
一、 市場管理法與宏觀調控法的對比分析
1、理論基礎 兩者都以國家干預理論作為其理論基礎。所不同的是市場管理法所依據的是直接干預理論,而宏觀調控法則是間接干預理論。市場經濟是以市場作為對資源配置基礎性作用的商品經濟,市場有著及時性、靈活性等特點,能有效地促進市場競爭,促進社會財富的增長。但又有著自身無法克服的缺陷,如自發性、盲目性等,市場主體為追求個體利益最大化,會采取不正當的競爭方式,不可避免地造成壟斷、貧富懸殊等社會不正義問題,這些是市場自身無法克服的,也正是國家干預的根源所在,國家依法干預市場活動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壟斷、抑制貧富差距擴大、提高交易的效率,所以,市場經濟必須確立政府的干預。市場管理法和宏觀調控法正是基于這樣一種理論而產生,而區別就在于:市場管理法以政府的直接干預為理論依據,而宏觀調控法以政府間接干預為理論依據。
2、側重點 市場失靈是國家干預的根源,但現代市場經濟理論和實踐表明,國家干預也并非沒有缺陷,政府干預的失靈(如過度干預、濫用干預權等)同樣會妨礙交易的正常進行,政府規制的失敗,就要求必須確立對政府干預的規范,其中包括約束政府干預經濟的權力,規范政府干預的行為,從這一方面來看的話,筆者認為對市場管理法來說,它著重強調的是對市場主體一方行為的約束,通過對市場主體的競爭行為和交易行為的約束,維護市場的競爭秩序,交易秩序;而宏觀調控法則更加注重對政府干預行為的約束,以確保政府的宏觀調控權的正當行使。所以,筆者認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市場管理法側重于確立政府干預,宏觀調控法側重于規范政府干預,但只是側重,兩者都只有由建立在對市場失靈和政府失敗的雙調整基礎上才能有效發揮其作用。
3、調整方式 由于兩者所依據的理論基礎存在差異,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調整方式的差異,市場管理法通過國家對市場的直接干預來實現其職能,它通過運用行政命令,規章制度之類的公權力直接干預市場主體的經營活動,對市場主體的競爭行為和交易行為進行規制,如通過制定和實施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依法嚴禁市場主體在交易活動中的不正當競爭和壟斷行為,為市場主體交易行為確立一個直接的、強制性的選擇標準。宏觀調控法通過國家對經濟活動的間接干預實現其職能,從而間接影響市場主體經濟行為的選擇,由此可看出,它為市場主體所確立的是一個間接的標準,具有可選性,如通過體現法律規范特點的一些經濟政策,如貨幣政策、財政稅收政策等,明確向市場主體傳達一種信息,哪些市場交易活動因符合國家經濟政策而受到鼓勵,哪些不符合國家經濟政策而受限制等。
4、調整對象 市場管理法的調整對象,是國家在管理市場過程中所形成的經濟關系,即市場管理關系。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市場主體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依法查處中所形成的市場交易管理關系,主要存在于微觀經濟領域,具有直接性、強制性等特點。宏觀調控法的調整對象,指的是國家對國民經濟總體活動進行調節和控制過程中所發生的經濟關系,即宏觀調控關系如財政關系、金融關系等,主要分布于宏觀經濟領域,具有間接性,選擇性等特點。
5、調整范圍 市場管理法以市場管理關系為其調整對象,其主要發生在國家規范市場主體競爭行為和交易行為的過程中。從其體系結構來看,市場管理法的內容主要包括市場競爭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價格法等。宏觀調控法以宏觀調控關系為調整對象,而宏觀調控關系涉及國民經濟運行的全部過程,包括財政關系、金融關系、產業關系、計劃關系等。體系結構方面,宏觀調控法主要包括財政法律制度、稅收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產業法律制度、計劃法律制度、能源法律制度等。無論從兩者的調整對象還是體系結構來看,宏觀調控法的調整范圍都要比市場管理法的調整范圍寬泛。
6、調整方法 在關于兩者的調整方法上,筆者認為:市場管理法由于國家直接干預市場主體的競爭和交易行為,直接涉及市場主體的個體利益,市場管理權的不正當行使會對其利益造成損害,同時也為了防止有關行政機關出于自身利益或其它市場主體利益而采用“合法”的形式損害相關主體利益,所以市場管理法的調整方法只能使用單一的法律調整手段,以維護和保證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而宏觀調控法則是通過對市場的間接干預來影響市場主體的經濟選擇行為,具有一定的誘導性,選擇性,而且其涉及面廣,貫穿國民經濟運行全過程,所以,可以采取以法律手段為主,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為輔的調整方法,但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的運用必須在法律確定的宏觀調控框架內進行。
二、市場競爭與宏觀調控的關系
在討論兩者關系之前,筆者認為應先談一談市場競爭與宏觀調控的關系,因為市場管理法的功能在于促進和維系自由、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所以,在一定層面上,市場競爭與宏觀調控的關系可以反映出市場管理法與宏觀調控法的關系。市場競爭作為市場經濟的作用機制是與宏觀調控相互依存,相得益彰的。
首先,市場競爭是宏觀調控的基礎。競爭首先是市場的競爭,沒有市場,宏觀經濟調控就沒有了對象和基礎,就失去了運作的機制和生效的中介,如果宏觀調控不立足于市場,則是一種盲目的,形而上學的調控,就會失去立足的根基。而且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根本所在,要發展市場經濟關鍵是鼓勵和維系市場競爭。另外,宏觀調控還受到市場競爭的制約,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對社會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的是市場,它是第一性的、基礎的。只有在市場調節無法起作用的領域,才有必要實施宏觀調控,凡是市場可以競爭的,就沒必要進行宏觀調控。此外,宏觀調控的目標要通過市場競爭來實現,因為市場競爭是促進社會經濟發展,促進國民財富增長的基本途徑。
其次,宏觀調控是市場競爭的條件。西方資本主義世界市場經濟發展的實踐已充分證明,市場經濟不是放任自由主義經濟,它內在地要求國家進行宏觀調控。國家通過對市場運行進行調控,可以克服市場波動和大起大落,保證經濟運行穩定,而市場主體也只有在穩定的市場環境中才能進行公平、自由的市場競爭。宏觀調控還對市場競爭范圍及競爭目標進行調控,規定在哪些范圍可以競爭,哪些范圍不允許市場競爭,那些競爭是無所謂的、無益的,哪些是必要的、要加以鼓勵的。此外,由于市場主體是追求個體利益最大化的私利主體,市場競爭必然會導致貧富差距的擴大、部分市場主體競爭的不自由,而這些問題是市場競爭自身無法解決的,宏觀調控的實施可以有效的緩解這些問題,實現社會實質正義。
宏觀調控的主體范文3
關鍵詞:市場經濟宏觀調控;弊端;啟示
計劃經濟下宏觀調控的主要弊端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調控程序自身不平衡。計劃經濟本質上是政府主導型經濟,因為作為一個計劃,發行計劃的主體在指導和監督計劃的執行上都應該是政府。如果政府所制定的經濟發展運行計劃是平衡的,是客觀的,具體說是總供給和總需求各種指數都是平衡的。在這種前提下,政府職能就是監管,以確保計劃的完美實施。但是,政府如何制定平衡的經濟計劃,必須滿足以下要求:首先,政府通過獲取制定一個計劃的全方位,立體式,符合實際的客觀指數,及時,準確的GDP數據;其次,政府總體規劃方法要符合市場規律,遵循客觀情況;再次,一個系統的計劃是否完美,很大一部分程度上取決于規劃方案是否科學,決策過程是否民主;而現實中,一方面由于信息的采集,傳輸,處理等技術落后,市場主體根據自己的喜好,故意歪曲信息將導致政府無法獲得制定一個全面,及時,準確計劃所需要的全部經濟信息。另一方面,不得不承認政府在尋求最佳規劃方法上做出了很多的努力,投入----產出方法,優化方法已用于制訂計劃,但是,截止到目前,我們尚未完全掌握優化規劃的有效方法。其實,規劃方法的關鍵在于制定主體對于改善經濟恒量和變量之間的關系有清醒的認識,對兩者之間的相互作用的性質,程度已經很清楚了,也希望有簡潔和實用的數學模型,但目前這些條件都不具備。一個國家的規劃方法是計劃經濟的落后,許多的計劃是,政策制定者和結果。再次,建立和完善規劃制度在實踐中是不容易的,而系統的建立和效率能保持各個利益之間的均衡,從而避免沖突的發生。最后,作為制定主體----規劃師應該完全代表社會利益,完全站在客觀公正的角度上,著眼全局,但事實上是,在現實中這是理想化的存在,計劃制定師總是難逃自身利益的局限,往往從己出發,或從其代表的部門或地區的利益出發,制定一個反映少數人利益的計劃,著眼小集團利益。鑒于上述事實,現實的計劃常常是不完美的計劃,計劃本身難以避免出現不平衡的結果。
第二、計劃調控是零星的,不全面的。往往是在經濟環境的變化,一些規劃是已經預測了的,并且已經考慮在該項目中,但有些情況是計劃中并尚沒有出現,沒有預測更無法提前考慮的,這些情況將使預先設定的平衡被打破。例如,在發生自然災害時、國際經濟環境的變化,常常令計劃執行措手不及,所以,他們需要根據變化的經濟環境,不斷適應和更新計劃,以求達到與時俱進??墒牵@一簡單的理想也不能完全實現,客觀情況是規劃方法和制度出臺以后,由于政治因素等其他原因常常導致這種調整的滯后,計劃調整往往滯后或者片面,不均衡,因此,在計劃經濟中,即使其中第一個計劃是均衡的,也會因為規劃調整導致宏觀經濟的片面失衡。為此,需要滿足以下條件而使計劃能夠跟上經濟變化的腳步:首先,規劃部門出臺符合客觀情況的執行規劃和計劃指標。其次,建立有效的評估或績效識別系統。
第三,尚未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和監督體制。在優先考慮數據,技術,收益效益等環節的前提下,這些條件必須首先得到滿足,在此前提下,計劃經濟時期,執行該計劃時所產生的矛盾和不平衡也是不可避免的。一旦實行計劃經濟,國家是不是一個很長的計劃綱要下,為了實現計劃指標指數不得不執行的現象出現。這些客觀問題的存在,恰恰說明計劃經濟的環境下,宏觀調控所導致的平衡是難以實現的。只要存在客觀的經濟失衡問題,就需要政府部門通過宏觀調控激勵和監督機制予以糾正。因此,宏觀調控不均衡的根本原因是在計劃經濟的擬定和實施過程中缺乏監督和激勵造成的。
二,計劃經濟下宏觀調控給我們帶來的一些啟示
無論是計劃經濟還是市場經濟,宏觀調控的需要,也有宏觀調控。從形式看,似乎都沒有區別,但事實是,也有明顯的差異。要清理的問題是如何實現合理有效的宏觀調控,但如何進行宏觀調控。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經濟制度的性質是根本不同的,不同的經濟制度的性質決定適用宏觀調控的程度也存在本質的差異。在市場經濟條件的宏觀調控體系和計劃經濟是相排斥的。反映在客觀情況下有必要建立市場經濟為主導的經濟模式,讓市場主體充分發揮本能的調解功能,讓市場經濟機制充分發揮其自身的調控功能,它可以不遵循計劃經濟體制形成的宏觀調控和控制系統。應該清楚地看到,這種模式不僅可以對計劃經濟,更要能夠使宏觀調控和控制系統適應市場經濟運行的需要。宏觀調控和控制系統的重復,阻礙了我國市場經濟的增長,破壞市場體系的正常功能,從而損害經濟效率的增長和社會福利增加的改革。因此,應加快宏觀調控和控制系統的改革進程。
不得否認,政府的一些傳統的宏觀經濟調控規劃制度是底線,底線不容僭越,同時我們應該看到征服政策的實施是有效果的。但問題是,一方面,政策效果具有短期性,另一方面,這些政策的實施,不利于在市場經濟的增長,因此損害長期的經濟利益,甚至短期性的影響,也不是沒有道理的。最重要的問題是宏觀調控和控制系統實現了根本性的變化,到現在為止,中國還沒有成立,并適應新的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體系,宏觀調控相關征服部門不具備適應市場經濟變化規律的情況,更加不能掌握完全適應市場經濟的調節方法,也談不上對宏觀經濟的操控有效性了,積累市場管理調控的經驗教訓,只有在宏觀調控的變化情況才是可能的。目前需要加快轉變經濟增長管理的體制機制體制,同時制定相配套的宏觀調控規劃計劃,全面推進創新。為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宏觀調控系統而努力。除此以外需要加快改革經濟管理方式,始終不渝的堅持正確的政策方向,徹底變革落后的傳統的宏觀經濟調控體系。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國家宏觀調控的政策引導,盡快形成成熟的市場經濟調控體系,以適應經濟全球化,經濟大繁榮,經濟大發展。應當看到體制系統不是一蹴而就的,但卻應該是我們努力奮斗的動力和目標。(作者單位:河南駐馬店市安裝公司)
宏觀調控的主體范文4
[關鍵詞] 行政手段;調控機理;RFID農戶結算卡系統
[中圖分類號] F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0863(2013)02-0026-05
一、引言
我國小農戶面臨著日益突出的與大市場對接難的問題,[1]它使農民陷入“小生產和大市場”之間的決策困境,并引發了糧食安全隱患。糧食宏觀調控機制在發揮重要作用的同時,也暴露出市場功能的作用不斷弱化、調控政策的保障力和執行力下降的趨向,以及政策調整的步伐滯后于糧食形勢、市場化形勢、宏觀調控形勢發展等突出問題。[2]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以來的宏觀調控雖然發生在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之后,但是行政手段卻沒有像主流經濟理論昭示的那樣淡出宏觀調控,反倒是一再被倚重。[3]吳能全等通過模型分析了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行政干預不僅無法達到政府干預的目的,甚至會產生更大的背離,進而提出了一個基于市場交易的間接干預方式,試圖通過信貸杠桿解決糧食購銷市場中的信息與激勵問題。[4]但由于沒有解決發揮信貸杠桿作用所需要的充分信息問題以及相關法律與規制的完善問題,因此它仍難以解決我國糧食宏觀調控中的行政手段運用偏多、副作用較大等問題。
本文在分析行政手段參與糧食宏觀調控機理的基礎上,著重對實際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及原因進行深入分析,并從既已研發并取得初步試點成果的RFID農戶結算卡系統(以下簡稱農戶結算卡系統)出發,對行政手段參與糧食宏觀調控的信息化對策等進行重點探討。
二、行政手段參與糧食宏觀調控的機理分析
行政手段參與糧食宏觀調控是指通過行政系統、行政層次、行政區域中的一些主管單位及其所屬職能部門與國有糧食企業對糧食價格等異常波動現象進行直接調節與相關環境治理的活動總稱。其產生與發展的基本機理是對糧食市場機制與宏觀調控的缺陷進行矯正。設Xi為糧食宏觀調控的主要指標值,如糧食與農資等價格、種糧收入等;Hi與Li為市場自身調節與非行政手段調控所事先設定的Xi閾限值,則行政手段參與糧食宏觀調控Y可以表示為:
Y=Xi[Li,Hi]
Y=0 00
Li≤Xi≤Hi
這一函數表明,行政手段是否要進行糧食宏觀調控應當由Xi與Li、Hi值來確定。當 Li≤Xi≤Hi時,糧食宏觀調控的指標值在其合理的閾限范圍內,糧食宏觀調控的行政手段沒有必要或必須放棄;當XiHi時,糧食宏觀調控的指標值超出其合理的閾限范圍,則進行必要的糧食行政調控。也就是說要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以及糧食宏觀調控的經濟手段與社會化手段等作用,只是當他們失靈或存在致命缺陷時才進行行政干預(參見圖 1)。
圖1 行政手段參與糧食宏觀調控示意圖 根據操作目標與政策工具的不同,可將糧食宏觀調控中的行政手段細分為以下四類:(1)通過產業規制、貿易規制與市場秩序規制等對糧食企業的市場準入與過程進行監管;(2)對耕地、資金等生產要素進行直接控制;(3)對糧食宏觀調控調控對象與主要指標進行直接干預;(4)對糧食宏觀調控部門及委托的國有企業執行情況進行行政監督。(詳見表1)。
資料來源:作者據黃伯平“行政手段參與宏觀調控:實質、特征與原因”(《中國行政管理》,2011年第10期)及相關材料整理。
由于影響我國糧食安全的因素異常復雜,且某個社會性事件引起的糧食價格上漲等情況會與糧食供應鏈牛鞭效應結合產生糧食需求與價格的連鎖反應,因此有關部門只有對農資供應、糧食生產、流通與消費的各環節進行一體化考慮才能收到良好的系統調控效果,即某環節的調控效果會因另一環節的不利影響而大打折扣,如農資價格上漲會嚴重影響托市收購對農民增收的影響。因此行政手段參與糧食宏觀調控涵蓋從田頭到餐桌所涉及到的所有供應鏈環節(參見圖 1)。由于作為一種外部性的直接控制,行政手段并不直接指向產生問題的本質,只能是應急之策、治標之策。所以,行政手段往往是在其它手段失效時才選擇實施,且當糧食宏觀調控形勢較為緩和時,應盡量減少行政手段的使用,并努力通過其它手段來彌補行政手段的不足。要做到這一點,必須充分發揮行政手段在糧食宏觀調控制度完善、微觀規制與跨部門信息共享系統建設等綜合治理方面的促進作用,以期從本源上優化糧食市場機制與宏觀調控的環境條件,有效減少行政干預。因此筆者認為,行政手段參與糧食宏觀調控不能僅僅界定為平抑糧食市場異常波動,還應包括糧食宏觀調控綜合治理等內容,例如糧食宏觀調控制度、法規、微觀規制及跨部門信息共享系統建設等。
三、行政手段參與糧食宏觀調控的實際問題及原因
(一)行政手段參與糧食宏觀調控的突出問題分析
1993年我國糧食統銷政策正式宣告結束,但不久就出現了波及全國的糧食銷區庫存緊張、糧價暴漲等現象。隨后相繼出臺了“米袋子”省長負責制等行政性糧食宏觀調控舉措(參見表 2),出現了隨著糧食市場化的不斷推進,行政手段參與糧食宏觀調控的地位與作用得到明顯強化、行政干預所帶來的副作用大日益顯現等方面的態勢。這里著重從2004年以來最具有代表性及影響力的行政手段參與糧食宏觀調控方式——糧食最低價收購來說明。
1.糧食最低價收購的實質是政府基于微觀規制的行政干預。
從2004年開始,我國實行了糧食最低價或托市收購政策。它主要指國家在糧食主產區,委托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簡稱中儲糧總公司)等按政府事先確定的最低收購價收購農民的余糧,其基本出發點是形成“政府調控市場、市場形成價格、價格引導生產”的良性機制。但從實際操作上來講,其實質仍是政府基于微觀規制的行政干預。其主要表現是:1)實施最低價收購的地區、品種、價格、標準、時間、程序等由政府統一確定;2)國家對執行最低價收購的主體實行最嚴格的準入制度——通常僅有中儲糧總公司一家,且所涉及的貸款發放由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專門負責、高額成本費用大多由國家財政特別列支等又進一步剛化了這種準入性;3)收購糧食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屬于國家,負有看管責任的有關糧食企業通常是按政府要求對所儲糧食進行定點、定時、定量、定品種與價格范圍的定向拍賣;4)中儲糧總公司負責托市收購的量往往超出區域收購總量的一半。據報道,從2006年6月1日到9月30日,中儲糧河南分公司共收購托市小麥362.5億斤,占河南省當年小麥產量的63%,遠遠超過往年50%以內的商品率水平;而中儲糧總公司在全國范圍內共收購814億斤小麥,占全國小麥產量的40%。糧食最低價變成了事實上的國家保護價,形成了實質上的市場壟斷和不公平競爭;5)國家有關部門根據有關條例對實施過程與結果實施仔細而嚴格的多種行政檢查,但糧食收購企業的尋租行為等仍然屢禁不止。
2.糧食最低價收購啟動的頻度高、副作用大
表3可以看出,2004- 2008年期間,托市價格制定得并不高,只有部分糧食品種啟動了預案。2009-2011年國家大幅提高了托市價格,其中2009年提價幅度最大,各品種的最低收購價格水平均提高了15%左右;糧食最低價收購啟動的頻度也明顯增高。每每啟動預案都會對農民利益保護等產生一定的促進作用,但同時也帶來了不可小看的副作用。2006年9月30日,國家“托市收購”結束,這時市場糧價仍徘徊在最低收購價附近,但從11月中旬開始,不少地方糧價大幅走高。這種情況使得政府又不得不采取與最低價收購剛好相左的迅速平抑糧價的做法,而這時離最終低價收購結束還不到2個月的時間。為此糧食最低價收購扭曲了糧食的真實市場價格,令市場供需信號紊亂,弱化了原來糧食市場價格的形成機制,它極可能在托市的同時又埋下了人為刺激糧食漲價的隱患,從而使我國糧食經濟呈現出越來越多的非內生性特點——過分依賴行政手段等。
3.對糧食最低價收購的執行主體監督協調難
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承擔著最低收購價糧食收購、信貸償還、儲存保管與委托拍賣等責任。由于它的庫點相對較少,因此在托市政策執行過程中,絕大部分的收購任務由受委托的一大批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共同完成,這使得政策的責任主體與實際任務完成主體分離。中儲糧公司不僅要開展收購業務,還要監管其委托的收購企業;不僅要控制好收購中的各種風險,還要妥善處理好自己與委托方的關系,以及公司政策性業務與增值性業務之間的平衡協調。中儲糧的每個直屬庫平均要管理數十個委托收購庫點,而且很多鄉鎮級的延伸庫點比較分散,易出現托市收購糧的監管真空,從而為腐敗提供了可乘之機。有鑒于此,2010年,除中儲糧外,中糧集團、華糧集團、中紡集團也委托收儲夏季小麥,但又出現了市場上一度哄抬小麥價格現象,因為收儲有國家財政補貼,多收糧食意味著獲得更多收益。于是糧食最低價收購的執行主體不管是多還是少,都存在著難以進行有效監督、協調等問題,而應對的常見辦法,則是出臺更多的監管措施,使最低價收購呈現出更多的價格管制特征。
(二)行政手段參與糧食宏觀調控問題的原因分析
1.種糧收入的長期偏低嚴重制約著市場機制的增強。
種糧農戶所涉及的產權激勵,首先表現為產權制度健全賦予農戶使用耕地的排它權收益,其值的大小取決于耕地流轉時的流轉費或租金。其次是與排它權密切相關的交易權,主要表現為廣大農戶所種產品的市場交易收益。由于糧食生產、經營與調控間廣泛存在的信息不對稱,以及小農戶與大市場之間的矛盾問題等始終沒有得到解決,我國種糧農戶的交易權沒有得到有效的體現與保障。2002年迄今出臺的一系列以免稅與補貼為核心內容的反哺農業政策,如全面取消農業稅等雖彌補了一些不足,但仍沒有從根本上解決種糧農民收入偏低的問題。因此如何提高并確保種糧農民的收入,并借此可持續地保障糧食安全就成了糧食宏觀調控的重要指針,而當一些經濟手段難以產生有效效果時,行政手段就成了糧食調控的最后選項。
2.我國糧食安全的突出個性制約著宏觀調控經濟手段作用的發揮。
2004-2011年我國糧食連續八年增產。可就在同期,出現了數次較大幅度的糧食價格大漲大跌現象[6]。面對這種十分復雜并帶有應急性的糧食價格波動現象,著眼于經濟手段作用發揮的一般性糧食宏觀調控,往往難以收到如期成效。主要表現在我國糧食宏觀調控所涉及到的政府部門眾多,在目前法規基礎相對薄弱、糧食產供銷管理脫節現象一直沒有得到較好解決、國內外糧食行情復雜多變,以及跨部門共享的糧食調控信息系統欠缺的情況下,常規性的糧食風險基金、糧食專項儲備、經濟政策等糧食宏觀調控工具往往會錯過最佳的調控時機。即使把握好了時機,也會因這些經濟手段的固有不足及可能的運用欠當而難以收效。雖然政府直接干預糧食市場或價格同樣會面臨著信息不對稱及資源配置的低效率問題,但由于政府部門能找到一個處理效率與租金抽取兩難沖突的解決辦法,因此在糧食安全與農民增收壓力巨大的情況下行政手段被越來越多地用于糧食宏觀調控。
3.行政手段參與糧食宏觀調控的重心有偏差。
平抑糧食價格異常波動往往是沒有辦法的辦法,故可以理解為行政手段參與糧食宏觀調控的下策,而上策則是通過糧食市場化改革開放方案的頂層設計以及信息等支撐條件的改善,有效促進糧食市場流通的優化,并借此降低行政手段直接平抑糧食價格異常波動所帶來的巨額成本。以《2010年小麥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及2010年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5.31%為例,國家在收購環節對執行最低價白小麥政策的臨時收儲企業給予的各種財政補貼為每年0.054元/kg,相當于最低收購價的12%,如考慮后期集中競價銷售階段發生的支出,我國最低收購價格政策強制介入的財政成本會更大。但令人遺憾的是政府往往重視了針對糧食價格異常波動的糧食宏觀調控,而忽略了比它更重要的糧食宏觀調控環境治理。其主要理由為,我國糧食宏觀調控的政策文件較多,內容過于粗放,且經常處于變化狀態,容易產生理解與執行方面的短視性、偏差或隨意性,而業內普遍看好且又非常基礎的《糧食法》卻因涉及的多方利益難以協調等而遲遲沒有出臺[7];有調控部門對各類糧食企業所收購的糧食數量、質量、品種、時間、地點、物流等信息掌握不準,對各類糧食企業是否按有關調控要求進行儲運、吞吐等信息掌握不及時,從而使有關調控政策的針對性與快捷響應性顯得十分缺乏。
四、基于農戶結算卡系統推廣視角的行政手段參與糧食宏觀調控對策分析
從以上分析可以得出,有效解決行政手段參與糧食宏觀調控的問題需要從行政手段平抑糧食異常波動本身,以及糧食宏觀調控環境治理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慮。從上面所說的最低價收購來講,則主要是對其產生的條件及所處的環境進行綜合治理,如通過更大力度的農民種糧直補與信息化建設等增強糧食市場機制與宏觀調控能力等。而在這里,則主要從農戶結算卡推廣視角對學術界探討相對較少的跨部門信息共享對策等進行分析。
農戶結算卡系統,即《農戶結算卡示范管理系統》是由國家發改委批準立項的國家級重大研究課題,其基本目的是通過農戶結算卡實現全社會的糧食流通信息采集,準確掌握試點區農戶糧食交易數量、市場價格行情、糧食流向等信息;通過采集數據的處理及交換,為有關部門實行精確的糧食宏觀調控,以及農戶按商品糧數據發放種糧補貼等提供準確依據等。2010年,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糧食局與奔牛鎮人民政府等在江蘇省常州市奔牛鎮范圍內進行了該項目的聯合試點,并于夏收夏種期間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表現在:農戶結算卡項目初步試點的效果喜人,能真實反映糧食生產與流通的基本數據,農戶結算卡項目客觀公正,能夠充分發揮各種惠農補貼的促進作用,農戶結算卡項目真實可信,能夠為糧食宏觀調控提供及時、準確的動態信息農戶結算卡項目涵蓋面廣,有助于形成全方位的為農服務體系。[8] 而在這里筆者更感興趣的是,農戶結算卡系統有助于從信息化角度促進行政手段更多參與糧食宏觀調控的優化,具體表現在:
1.農戶結算卡系統使行政手段參與糧食宏觀調控更好地建立在發揮而非削弱市場作用的基礎上
雖說現行的農戶結算卡僅包括農戶耕地、播種面積、品種結構、計劃交售數,以及實際交售的數量、質量、時間、地點、對象、價格、貨款、財政補貼等情況,但隨著人們的意識提高與有關作用的日益顯現,農戶結算卡所能承載的信息可以涉及農戶產前、產中與產后三個領域。農戶產前領域信息包括農業機械、化肥、水利、農藥地膜等農業生產資料需求信息;農戶產中領域信息包括具體種植與相關服務等需求信息;農戶產后領域信息包括農產品產后加工、儲藏、運輸、營銷及生活消費品等需求信息。從而形成糧食宏觀調控及相關服務部門充分了解并有針對性地滿足農戶需求的“眾星拱月”效應,有助于增強農戶參與糧食市場競爭的動力、能力,進而能使行政手段參與糧食宏觀調控更好地建立在發揮而非削弱市場作用的基礎上。
2.農戶結算卡系統有助于行政手段參與糧食宏觀調控的多環節協同
由于農戶結算卡能準確掌握農戶交售糧食的數量、質量、價格、時間等具體數據,因此能真正地按圖 1所要求的那樣進行一體化的糧食生產調控、流通調控與消費調控,特別是有利于做到按農戶交售糧食的數量與質量進行財政直補等,并借此改變“種糧收入長期偏低嚴重制約著市場機制的增強”的不利格局,從有關條件的創造上促進糧食宏觀調控效果的改善(參見表4)。
注:①根據糧食流通信息化解決方案[9]與有關調研整理而成。
②種糧農戶的能力與相關部門服務成正比。
3.農戶結算卡系統有助于行政手段參與糧食宏觀調控缺陷的矯正
防止糧食宏觀調控多主體難以協調的關鍵是實時、準確地掌握我國糧食收購情況,包括收購主體、對象、價格、品種、數量、質量、地點、貨款、補貼與進度等。由于通過農戶結算卡系統能快捷有效地掌握我國糧食生產與流通的總體情況,以及國有糧食企業實際收購、儲存、銷售及地區分布等情況,因此它有助于行政手段參與糧食宏觀調控缺陷的矯正,從而為政府統籌考慮糧食收購、價格調控與行政監督等奠定重要的數據基礎。
五、結論與建議
我國行政手段參與糧食宏觀調控呈現出非降反增之勢,相關負影響也日益明顯,需要從行政手段平抑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本身,以及相關綜合治理等方面進行協同努力。由于農戶結算卡系統可以使行政手段參與糧食宏觀調控更好地建立在發揮市場作用的基礎上,有助于行政手段參與糧食宏觀調控的多環節協同與缺陷矯正等,為此理應得到國家有關行政部門的高度重視。但令人遺憾的是,農戶結算卡系統項目因涉及到的多部門難以協調而致使進一步試點過程中的每斤稻谷2分錢補貼沒有落實等而被中止,進而影響了對有關農戶種糧、售糧等年度(一年兩季)數據更為重要與必要的掌握。為此建議國務院把農戶結算卡系統的進一步試點與推廣作為改進行政手段參與糧食宏觀調控的重要事項來抓,并盡快落實期間所涉及到經費撥付,以及相關軟科學研究、政策配套調整與建設等費用開支;由發改委牽頭對既已試點的農戶結算卡項目情況進行全面總結、深度挖掘與系統提升,形成我國農戶結算卡項目的推廣規劃,并在此基礎上優先考慮對分散在公安、財政等許多部門的土地面積、農戶住址、身份證等農戶信息進行整合式管理,以方便農戶結算卡項目的實施及其對行政手段參與糧食宏觀調控的促進。
[參考文獻]
[References]
[1]茍建華.基于小農戶組織化的農產品供應鏈優化探究[J].當代經濟,2007(11S) .
Gou Jianhua. Optimiza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Supply Chain Based on Small-scale Famers Organization. Contemporary Economics, 2007(11S).
[2] 朱滿德. 中國糧食宏觀調控的成效和問題及改革建議[J].農業現代化研究,2011(4).
Zhu Mande. Effects, Problems and Reform Proposals for China Grain Macro Regulation-Control. Research of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2011(4).
[3]黃伯平. 行政手段參與宏觀調控:實質、特征與原因[J].中國行政管理,2011(10) .
Huang Boping.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Participation in Macroeconomic Control: Substance, Characteristics and Causes. Chinese Public Administration, 2011(10).
[4] 吳能全等. 糧食宏觀調控中的信息與激勵[J]. 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3).
Wu Nengquan & Shi Rujie. The Information and Incentives of Macro-regulation in Grain Market.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2006(3).
[5] 李全根.中國糧食宏觀調控政策的演變[J].糧食科技與經濟,2009(5).
Li Quangen. Evolution of China's Grain Macro Regulation and Control Policies. Grain Science & Technology and Economy, 2009(5).
[6] 黃季焜等.本輪糧食價格的大起大落:主要原因及未來走勢[J].管理世界,2009(1).
Huang Jikun. Sharp Fluctuation of Grain Price: Main Reasons and Future Price Trend. Management World, 2009 (1).
[7] 郭曉慧.我國糧食價格波動及調控研究[D].西南財經大學博士論文,2010.
Guo Xiaohui. Research on China’s Grain Price Fluctuation and Regulation. Doctoral Dissertation Southwester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2010.
[8] 胡非凡,吳志華.農戶結算卡是糧食小生產與大市場對接手段——基于江蘇省常州市奔牛鎮的調研[J].現代經濟探討,2010(12).
Hu Feifan & Wu Zhihua. Research on Conjunction of Small-Scale Grain Production and Large-Scale Grain Market Based on Framer Balance Card System: Case study of Benniu, Changzhou, Jiangsu. Modern Economic Research, 2010(12).
宏觀調控的主體范文5
關鍵詞 宏觀調控 市場經濟 手段
一、國家宏觀調控的內涵
國家宏觀調控是國家政府運用計劃、法規、政策、道德等手段對國民經濟的總體管理,為了促進市場發育、規范市場運行,對社會經濟總體的調節與控制,是中央政府的經濟職能。宏觀調控運用調節手段和調節機制,對經濟運行狀態和經濟關系進行干預和調整,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把微觀經濟活動納入國民經濟宏觀發展軌道,為微觀經濟運行提供良性的宏觀環境,及時糾正錯誤。
二、國家宏觀調控的手段及現實意義
經濟杠桿是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宏觀調控的價值形式和價值工具。
(一)經濟手段
經濟手段是國家運用經濟政策和計劃,通過對經濟利益的調整和調節社會經濟活動的措施。包含經濟政策;價格政策;財政政策;貨幣政策,扶貧政策。價格、財政、稅收、信貸(利率)、匯率、等杠桿進行的調控都屬于經濟手段,還有經濟計劃、產品購銷、產業政策、開發式扶貧政策等。
作用:有利于實現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特別是國家制定和實施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對實現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起重要作用。
(二)法律手段
法律手段是指政府依靠法制力量,制定和運用經濟法,通過經濟立法和司法,運用經濟法規來調節經濟關系和經濟活動,以達到宏觀調控目標的一種手段。通法律手段可以有效地保護公有財產、個人財產,維護各種所有制經濟、各個經濟組織和社會成員個人的合法權益;調整各種經濟組織之間橫向和縱向的關系,以保證經濟運行的正常秩序。
法律手段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具有經濟普遍的約束力和嚴格的強制性,對經濟運行的調節具有相對的穩定性和明確的規定性。
(三)行政手段
行政手段是國家通過行政機構,采取帶強制性的行政命令、指示、指標、規定等行政措施,來調節和管理經濟,以達到宏觀調控目標的一種手段。
社會主義宏觀經濟調控不能放棄必要的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經濟手段的調節功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當國民經濟重大比例關系失調或社會經濟某一領域失控時,運用行政手段調節能更迅速地扭轉失控,更快地恢復正常的經濟秩序。行政手段是短期的非常規的手段,對中國的宏觀調控體系具有一定的內生性特征,不可濫用,必須在尊重客觀經濟規律的基礎上,從實際出發加以運用。
(四)道德手段
道德規范是在一定的經濟基礎上,通過社會輿論、傳統習慣、內心信念等來維系的人們自我約束的行為規范。
運用道德手段干預和調節經濟行為是一個潛移默化的過程,關鍵是通過教育、輿論、文藝等多種手段形成符合市場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并形成多數人形成的道德標準和道德原則,來影響人們的道德選擇,調節著人們的利益關系和心理平衡,規范人們的經濟行為。
三、國家宏觀調控存在的問題
長期以來,經濟發展容易過熱,動力來自過度追求GDP的增長速度及其手段的投資依賴即所謂“投資饑餓癥”,導致通貨膨脹,結構劣化。主要對策是壓縮投資,帶來經濟增長的大起大落?,F代市場經濟中,國家是社會經濟活動的一個重要主體,社會生產的高度社會化和經濟運行的基本特征,以及國家具體的職能決定了國家對經濟運行宏觀調控的必要性。
(一)經濟運行存在矛盾
市場經濟帶來的經濟周期波動對社會資源和生產力都構成影響,增幅偏高,經濟結構不合理、經濟體制不完善等問題仍較明顯。不真正解決結構、體制問題,經濟發展中的不健康不穩定因素就隨時可能出現,就不可能從根本上消除片面追求經濟增長速度的傾向,不能為使國民經濟真正轉到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的軌道。中國是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國家。單單靠市場的自發調控是不行的,市場調控有許多弱點和缺陷。
(二)宏觀調控存在突出問題
宏觀調控當前仍然存在三個突出問題,主要是物價上漲壓力較大、節能減排形勢嚴峻以及食品安全和產品質量。
在我國,宏觀調控的主要任務是保持經濟總量平衡,抑制通貨膨脹,促進重大經濟結構優化,實現經濟穩定增長。當前,我國經濟形勢總體是好的,國家出臺的一系列宏觀調控政策和改革措施,呈現出增長較快、質量效益提高、結構協調性增強、群眾實惠增多的良好發展態勢,對于保證經濟的平穩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不能不看到,當前的宏觀調控仍然面臨一些問題和挑戰。
四、國家宏觀調控的措施及現實意義
針對中國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政府及時采取了一系列宏觀調控政策措施,抑制過度投資、穩定市場價格、減少流動性過剩、降低順差增幅;加強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價格政策、土地政策和社會發展政策的協調配合,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高宏觀調控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使國民經濟持續平穩快速發展,呈現出增長較快、結構優化、效益提高、民生改善的良好態勢。
宏觀調控是國家從宏觀經濟角度,運用各種調控手段,為實現社會經濟發展的預期目標,對市場經濟運行進行總量和結構進行調節和引導。歷史經驗表明,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宏觀調控都是政府重要的職能。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須建立健全的宏觀調控體系。
參考文獻:
[1].中國經濟新思考[M].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8.
宏觀調控的主體范文6
關鍵詞宏觀調控政府安排制度基礎政策效應政策邊界
與20年來的市場化改革進程相伴隨,中國的宏觀調控也先后經歷了總需求大于總供給背景下的抑制需求型和總需求小于總供給背景下的擴大需求型兩個階段。如果說1997年以前,面對總需求大于總供給的情形還能通過強制的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壓制總需求來實現宏觀經濟總量均衡的話,那么,1997年以后,面對在市場機制作用不斷擴大基礎上形成的總需求小于總供給的宏觀總量非均衡情形,盡管政府實施了更為市場經濟意義上的一系列積極的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但三年來的宏觀調控政策效應與預期結果仍相距甚遠。對宏觀調控政策效應的實證分析和政策的規范研究業已引發出大量的研究成果。然而,目前學術界大多數關于宏觀調控的研究往往因暗含宏觀調控政策能完全解決經濟衰退的假定前提以及由此演繹的邏輯推論而陷入了宏觀調控認識的誤區。本文基于宏觀調控政策也是一種制度安排的觀點,依據現代宏觀經濟學理論,在對市場經濟宏觀調控政策有效性的制度基礎與邊界問題進行深入分析的基礎上,試圖構建一個解釋中國宏觀調控政策效應的理論框架。
一、作為一種制度安排的宏觀調控政策:內生與外生的績效
當新制度經濟學家們摒棄制度是外生或中性的新古典假設從而將經濟運行分析由“無摩擦”的新古典框架轉向“新制度”的框架下進行時,市場被描繪成一種為降低交易成本而選擇的制度安排(Coase,1937,1960;North,1981,1990)。在將制度分析引入新古典的生產和交換理論并更深入地分析現實世界的制度問題中,新制度經濟學家同樣給出了各種非市場形式的制度安排理由,這就是,有限理性和機會主義的客觀存在使對市場的使用存在成本,因而,為把有限理性的約束作用降到最小,同時保護交易免于機會主義風險的影響,經濟主體必然會尋求諸如政府安排的制度(Williamson,1975)。任何特定制度的安排與創新無非是特定條件下人們選擇的結果,而有效的制度安排無疑是經濟增長(績效)的必要條件。正是通過對產權、交易成本、路徑依賴等問題的強調,使新制度經濟學得以將經濟增長問題納入制度變遷的框架中作出深刻的解釋。由于制度安排的范圍相當寬泛,這里,筆者并不打算涉及所有正規和非正規的制度問題,而只是運用新制度經濟學的分析方法和某些術語(這些術語可能并不一定具有相同的內涵),在闡述宏觀調控政策也是一種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基礎上,就它相對市場基礎而言是內生還是外生的角度來解釋中國宏觀調控政策的有效性問題。
市場經濟中,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的是市場機制,市場經濟運行的基本理論已由標準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給定。盡管市場實現帕累托效率的前提條件過于苛刻而被認為在現實市場中不可能具備,但市場經濟的發展史表明,對市場制度作用的認識不是削弱而是加強了。出于完善市場配置功能的需要,現代市場經濟國家在市場基礎上日益衍生出了其他一些非市場形式的政府制度安排。其中最主要的有:(1)針對市場失靈而由政府進行的微觀規制(管制);(2)針對市場經濟總量非均衡而由政府運用一定的宏觀經濟政策進行的宏觀調控。作為典型的政府安排,宏觀調控是政府在宏觀經濟領域的經濟職能,是現代市場經濟中國家干預經濟的特定方式,它的內在必然性實際上可由市場經濟運行的本質是均衡約束下的非均衡過程推論出來(吳超林,2001);而它的作用機理已在標準的凱恩斯主義模型中得到了經典的揭示,并被戰后西方國家長期的實踐所驗證。
眾所周知,宏觀總量是由微觀個量組成,宏觀經濟不可能離開微觀基礎而存在,宏觀調控也必然要依賴于現實的微觀基礎和制度條件。我們可以簡單地從宏觀調控是否具有堅實的微觀基礎和制度條件出發,將宏觀調控區分為內生的制度安排和外生的制度安排兩類。市場經濟內生安排的宏觀調控意指宏觀經濟政策具有與市場制度邏輯一致的傳導條件和能對政策信號作出理性反應的市場化主體。相對而言,如果市場經濟意義上的宏觀經濟政策是在沒有或不完善的市場基礎和傳導條件下進行的,那么宏觀調控顯然就是一種外生于市場制度的安排。一般地,在有效的邊界范圍內生安排的效應顯著,而外生安排的效應則會受到極大的限制。有基于此,我們可以給出一個分析中國宏觀調控政策效應為何不理想的理論框架。
中國1993—1996年的主導政策被普遍認為是經濟轉型時期的一次比較接近市場經濟意義上的宏觀調控,并成功地使1992年以來總需求嚴重大于總供給的宏觀非均衡經濟實現了“軟著陸”。但宏觀經濟只經歷了短暫的均衡之后,旋又在外部沖擊和內部制約的條件下,陷入了持續至今且嚴峻的另一種類型的宏觀總量非均衡即總需求小于總供給的狀態。面對嚴峻的宏觀經濟形勢,出于“速度經濟”的要求及基于宏觀經濟學的基本常識,中國首先選擇的是以貨幣政策為主的宏觀調控政策安排,目的在于阻止經濟增長率持續下降的勢頭。然而,到1998年7月為止,盡管包括下調利率、取消貸款限額、調整法定準備金率、恢復中央銀行債券回購業務等市場經濟通用的主要貨幣政策工具幾乎悉數釋出,經濟減速和物價下跌的勢頭卻并未得到有效的遏制。鑒于直觀的宏觀經濟現實,當時人們普遍的共識是貨幣政策失效。關于失效的原因,大多數的分析是借助IS-LM模型進行的,其中主要的觀點是“投資陷阱”論、“流動性陷阱”論、“消費陷阱”論等。應該說,這些觀點基本上是在給定貨幣政策的制度基礎和傳導條件的前提下,主要從貨幣政策本身的作用機理方面實證分析了制約貨幣政策效應發揮的各種因素,這些政策層面的分析無疑是必要而且也是有針對性的??墒?,如果給定的前提在現實中并不存在或不完全具備,那么,這種僅在政策層面的分析就不可能從根本上提出有效的對策。
事實上,中國仍處于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進程中,市場制度基礎的建設取得了長足的進展但還不完善。中國以增量促存量的漸進式改革方式形成了微觀基礎的二元格局:一方面,改革后形成的增量部分——非國有企業——基本上是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起來的,它們具有產權明晰的特征,能對市場價格信號作出靈敏的反應,其行為由市場機制調節,是市場經濟意義上的微觀主體;另一方面,改革后仍然保存的存量部分——國有企業——雖然歷經不斷深入的改革也日益向現代企業制度轉變,但其積重已久的深層問題并非短期內能得到徹底解決,無論在產權結構還是在治理結構中,國有企業都存在著明顯的政企難分的特征,因而其行為具有對市場與政府的雙重依賴性,是不完全市場經濟意義上的微觀主體。目前國內經濟學界對這種二元格局的另一種流行劃分法是所謂的體制內的國有企業與體制外的非國有企業。其實,這是相對計劃經濟體制而言的,如果相對市場經濟體制而言,則體制內的就應該主要是非國有企業,而體制外的是傳統的國有企業。
有效的貨幣政策除了要有能對政策信號作出理性反應的微觀基礎外,還必須有政策賴于傳導的條件。在市場經濟中,利率是解釋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最重要變量,它通過多種途徑傳導并影響到實體經濟。Munddl(1968)與Fleming(1962)分析了開放經濟條件下利率變化經由總需求和匯率波動效應傳導的過程;robin(1969)通過對q值(資本資產的市值對重置成本的比值)的定義并將它作為把中央銀行與金融市場連接到實體經濟的重要因素,分析了資產結構調整效應的傳導過程;Modidjani(1977)從居民消費需求角度分析了財富變動效應的傳導過程。所有這些傳導過程都是以利率市場化為前提、并以相對完善的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為基礎的。嚴格地說,中國的利率基本上是由政府確定。利率機制傳導的市場化前提不存在,所謂的“流動性陷阱”、“投資陷阱”、“消費陷阱”失去了分析的前提。假定政府確定的利率反映了市場供求,被認為是一種準市場化的利率,那么,在資本市場受到嚴格的管制以及金融市場被制度的性質強制分割的情況下,金融市場制度基礎的局限也極大地制約著利率機制的有效傳導。謝平和廖強(2000)明確地指出了利率傳導機制的資產結構調整效應與財富變動效應之所以不佳,原因正在于中國的非貨幣金融資產與貨幣金融資產、金融資產與實際資產之間的聯系不緊密、反饋不靈敏,金融體系與實際經濟體系各行為主體和運行環節之間遠未銜接成一個聯動體。張曉晶(2000)則在MundellV-Fleming模型結論的基礎上論證了開放條件下由固定匯率和資本有限流動引致的套利行為以及外匯占款必然制約中國試圖通過降息刺激經濟政策效果。結合對微觀基礎的更進一步分析,我們可以得出兩點結論:第一:非市場化的利率使中國的貨幣政策在總體上成為一種外生于市場經濟的政府安排,實體經濟難以對其作出靈敏反應;第二,假定這種利率等同于市場化利率,那么,貨幣政策雖然相對于市場經濟體制內的微觀基礎是一種內生安排,但金融市場的制度分割與局限使體制內的主體無法對利率作出反應,而體制外的主體使貨幣政策相應地又變為外生安排,加上體制外的改革滯后于金融制度本身的改革,金,融微觀主體基于金融風險的考慮必然又會限制體制外主體的反應(這就是所謂的“惜貸”)。
金融市場制度的局限使得中國貨幣政策的傳導實際上更主要是通過信用機制來進行的。理論上,貨幣政策的信用傳導機制主要有銀行借貸和資產負債表兩種典型的渠道。Bernankehe和Blinder(1988)的CC-LM模型從銀行貸款供給方面揭示了前一種渠道的作用機理,Bernankehe和Gerfier(1995)從貨幣政策態勢對特定借款人資產負債狀況的影響方面闡明了后一種渠道的作用機理。信用機制能否有效地發揮傳導作用,其關鍵的問題是如何降低在信息不對稱環境下存在于借貸行為過程中的逆向選擇或道德風險等問題,從而使信用具有可獲得性。就中國的現實而言,體制內外不同的微觀主體的信用可獲得性是完全不同的。市場體制內的微觀主體(非國有企業)因金融市場的制度歧視被隔絕在以銀行為主的金融體系之外,貨幣政策相對于它們是一種外生的安排,效應當然無從談起。市場體制外的微觀主體(國有企業)的反應則可從兩方面來分析,一方面是,對于那些效益和資信狀況均良好的主體,它們并非惟一地依賴銀行借貸渠道融資,這就意味著信用傳導機制所必需的銀行貸款與債券不可完全替代的前提難以成立,即使這類主體不受市場的制度歧視,而且金融機構也愿意與它們發生借貸行為,但貨幣政策對它們的效力相當微弱;另一方面,對于那些效益和資信狀況均不良的主體,由于它們存在嚴重的道德風險和過大的監督成本,金融機構出于自身穩健經營的要求,又往往不愿與其發生借貸行為,所以形成銀行普遍的“惜貸”或“慎貸”現象,貨幣政策對這類主體的投資引誘也不明顯(只是較大地減輕了它們的利息負擔)。由此可見,中國貨幣政策效果不顯著并不是(或主要不是)貨幣政策本身的原因,而是政策背后的微觀基礎和制度條件問題。
中國積極財政政策的效果同樣可以在制度內生與外生安排的框架下得到說明。1998年中期,當日益嚴峻的“通貨緊縮”和“有效需求不足”問題使得貨幣政策一籌莫展,以及東南亞金融危機致使通過出口擴大外需受阻的情況下,為了解決總體物價水平持續下跌、經濟增長率遞減、失業(下崗)面不斷擴大等宏觀經濟問題,政府秉持通過宏觀調控擴大內需以啟動經濟的思路,確立了以財政政策為主并與貨幣政策相互配合的積極的宏觀調控政策取向。針對有效需求不足,積極財政政策主要是通過移動IS曲線的方式實現擴大總需求的目的,實際上是凱恩斯主義政策主張在中國的一種實踐。對積極財政政策選擇實施的時機和它的重要意義(穩定人們的預期)幾乎沒有人表示懷疑。盡管以增發國債為主要內容的積極財政政策被認為在擴大基礎設施投資進而拉動經濟增長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權威部門統計測算的結果是增發國債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1998年和1999年分別達1.5%和2.1%),但作為市場經濟意義上的一種宏觀調控政策,財政政策的主要功能并不僅僅體現在擴大支出的直接效應方面,而是在于通過政府支出的擴大去拉動民間投資的間接效應方面,否則,財政政策就與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政府投資沒有兩樣。就后一方面而言實際效果并不理想。不少人擔心積極財政政策長期繼續下去有可能導致計劃體制復歸和債務危機。
關于積極財政政策為何難以有效地拉動民間投資需求增長的原因,學術界已展開深入的探討并提出了多種解釋。其中大多數的分析都將問題的癥結歸咎于基礎設施的產業鏈太短以及整個產業結構不合理方面,強調正是基礎設施的產業關聯性差,當把財政資金集中投向本來就已存在生產能力嚴重過剩的基礎原材料部門,并且主要又是以政府大包大攬而不是貼息、參股和項目融資等方式投入的情況下,民間投資自然不可能參與進來,最終的結果是積極財政政策的乘數效應不大,經濟啟而不動。無疑,中國積極財政政策效應在現象層面表現出來的因果關系確實如此。但根本的原因卻正如光教授(1999)所指出的,是政策擴張與體制收縮的矛盾。如果從財政政策是一種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觀點出發。我們可以就它與微觀基礎的關系對政策效應作出進一步的解釋。這就是,由于財政政策與政府關系緊密的行為主體(特別是國有主體部門)具有較強的內在一致邏輯(這種較強的內在一致邏輯恰恰又是人們所擔心的計劃體制復歸的重要表現),積極的財政政策對這類主體的投資引誘效果相對明顯;由于財政政策相對市場體制內的微觀主體是一種典型的外生制度安排,積極財政政策的各種乘數效應受到體制的摩擦,因而對民間投資和居民消費需求的拉動效應不明顯,亦即IS曲線移而不動。
上述給出的僅僅是制度基礎的分析框架,它并不是宏觀調控分析的全部內容。如果到此為止,則很容易使人誤解為:只要宏觀調控政策是內生的制度安排,就可以實現經濟持續穩定的增長。其實,即使是內生安排的宏觀調控政策,也并不必然意味著它能夠解決所有的問題(凱恩斯主義政策70年代在“滯脹”面前的失靈就是明證)。因為,如果宏觀調控作用的僅僅是宏觀經濟總量,就不能要求它去解決結構問題;如果宏觀調控政策的本義只是一項短期的穩定政策,又豈能冀望它來實現長期的經濟增長?這實際上也就涉及宏觀調控政策是否存在一個有效的邊界問題,內生安排的宏觀調控政策效應也只有在有效的邊界范圍內才能得以釋放出來。
二、宏觀調控政策的期限邊界:短期還是長期?
關于宏觀調控政策的長期與短期之爭,實質上也就是關于政府經濟職能邊界的理念之爭。在西方,現代宏觀經濟學各流派之間對此也展開過激烈的論爭,從凱恩斯主義到貨幣主義再到新古典宏觀經濟學派和新凱恩斯主義,其政策理論的核心實際上也可歸結為宏觀調控政策的期限邊界問題。比較分析各流派不同的政策理論主張,應該會有助于我們對這一問題的理解。
(一)短期邊界論:凱恩斯主義、貨幣主義及新凱恩斯主義的政策主張
在20世紀30年代大蕭條背景下,凱恩斯從不變的價格水平可以存在不同的總產出水平及相應的就業水平的現實出發,以現實存在的貨幣工資剛性、價格剛性、流動性陷阱和利率在長期缺乏彈性等作為分析前提,把經濟分析的重點放在宏觀總體的真實變量上,指出宏觀經濟總量的非均衡主要是總需求波動(有效需求不足)的結果,市場力量并不能迅速有效地恢復充分就業均衡。根據總需求決定原理,凱恩斯進一步推論出,只有通過政府制定積極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引導消費傾向和統攬投資引誘,并使兩者互相配合適應,才能解決有效需求不足的問題,從而使經濟在充分就業的水平上保持穩定。
在凱恩斯看來,針對有效需求不足的總需求管理政策是相機抉擇的短期政策,因為“在長期我們都死了”。關于宏觀調控政策的短期邊界論,我們可用標準凱恩斯主義的AS一AD模型加以說明。在圖1中,假設總需求曲線AD0與總供給曲線AS相交的A點表示經濟最初處于的充分就業均衡水平(Yn),當經濟受到現實總需求的沖擊,即AD0左移至AD1之后,由于現實中存在著貨幣工資剛性和價格剛性,必然導致廠商削減產量和就業量(從Yn減到Y1),這時,經濟將在小于充分就業水平的B點實現均衡,而不可能任由價格的自由下降調整到C點的充分就業均衡水平。正是投資者不確定預期及由此形成的有效需求不足,使得AS在A點以下演變為一條具有正斜率的總供給曲線,它意味著完全依靠市場力量很難迅速有效地將Y1恢復到Yn。因此,要使經濟在較短的時間內從B點回復到A點,最有效的辦法是通過政府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使AD1,移動到AD0。在有效需求不足問題解決后,AS曲線恢復到古典的垂直狀態,市場價格機制繼續發揮作用,此時如果繼續實施積極的政策會加劇價格水平的上漲(通貨膨脹)。從凱恩斯主義的AS一AD模型中不難看出,總需求管理政策的邊界只限于AS曲線具有正斜率的部分,亦即存在于有效需求不足的狀態。
在20世紀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正當凱恩斯主義需求管理政策在“滯脹”面前日益失靈的情況下,以弗里德曼為代表的貨幣主義學派提出持久收入假說和自然率假說來解釋“滯脹”現象,并對凱恩斯主義的需求管理政策發難。貨幣主義者認為,長期菲力普斯曲線是一條起自自然失業率的垂直線,不存在失業率與通貨膨脹率之間的交替關系。雖然短期內通過政府積極的財政政策可以影響產量和就業量,但就長期而言,財政政策的“擠出效應”使得財政擴張的量不過是對私人部門支出的量的替代,稅收的變化也因不能影響持久收入而僅有非常微弱的乘數效應。貨幣政策也同樣只會在短期內當人們按錯誤的價格預期決策時對產量和就業量產生影響,而在長期一旦錯誤的價格預期得到糾正,即“貨幣幻覺”消失之后,實際工資、產量和就業量都將復歸到各自的自然率水平。因而任何通過政府相機抉擇的需求管理政策試圖保持較高的和穩定的產量和就業量水平的努力,最終只會導致通貨膨脹的加速上升和經濟的更不穩定。與重視財政政策作用的凱恩斯主義者不同,貨幣主義者從穩定的貨幣需求函數出發,堅持經濟在遭遇需求沖擊后仍會相當迅速地恢復到自然率的產量和就業水平附近,強調即使是短期的需求管理政策也不會使事情變得更好,因為政策制定者為了某種政治利益而操縱經濟導致的政府失靈可能比市場失靈更糟。因此,為了穩定經濟,應該用旨在穩定價格預期的貨幣規則取代相機抉擇的需求管理政策。
新凱恩斯主義從最大化行為和理性預期的基礎上去探尋關于工資和價格粘性的原因,進而建立了包含確定價格和接受需求的廠商、新古典生產函數、市場不完全性、信息不對稱等方面具有堅實微觀基礎的宏觀經濟模型(Mankiw&Romer,1991)。由此導出的政策含義強調,由于經濟自動均衡將以長期的蕭條為代價,因此,通過政府的總需求管理政策可以使經濟在短期內穩定在產量和就業的自然率水平附近。新凱恩斯主義關于短期政策的觀點分別以工資粘性模型(圖2)和價格粘性模型(圖3)來說明。在圖2中,LAS是一條與古典一致的垂直總供給曲線,SAS則是由一定的預期價格水平(pe=p0=W0或pe=p1=W1)給出的短期總供給曲線。假定經濟初始在產量和就業自然率水平(Yn)的A點上運行,當發生意外的總需求沖擊后(總需求曲線從AD0移到AD1),即使價格可自由伸縮,但由于工資已由談判合同固定,經濟必然從A點移動向小于充分就業均衡(Y1)的B點。正是因為工資合同需要交錯調整不可能使勞動市場在C點出清,新凱恩斯主義者強調政府對意外沖擊的反應遠比私人部門協商調整工資迅速。因此,在短期內,通過政府的總需求管理政策能夠將經濟穩定在自然率水平附近。圖3表明的是,總需求的沖擊之所以使經濟從A點移向B點,主要是因為存在價格粘性(比如菜單成本)。如果商品市場不可能在C點迅速出清,那么總需求管理政策在短期就應該有所作為。
(二)零邊界論:新古典宏觀經濟學的政策主張
建立在理性預期、自然率假設和市場連續出清基礎上的新古典宏觀經濟學包括以盧卡斯為代表的貨幣經濟周期學派和以巴羅、基德蘭德、普雷斯科特等為代表的實際經濟周期學派。前者從需求沖擊、信息不完全及閑暇(勞動)的跨期替代效應方面建立起解釋經濟周期波動的原因和傳導機制的貨幣經濟周期模型,認為在短期內,雖然不完全信息下發生的意料之外的貨幣沖擊會導致經濟總量的波動,但在長期中,由于人們能夠根據不斷獲得的信息去修復錯誤的預期,經濟將自行恢復到自然率的增長路徑?;陬A期到的貨幣沖擊對經濟沒有實際的影響,因而旨在穩定經濟的貨幣政策在任何時候都無效。這種貨幣政策零邊界的推論可由圖4說明。
在圖4中,垂直的LAS曲線表明具有理性預期的經濟主體行為完全由市場價格機制調節,每一條傾斜的SAS曲線則由相應的預期價格水平給出。假設現期發生了出乎意料的總需求增加(貨幣沖擊使AD0移到AD1),則貨幣工資和價格水平必然會因商品和勞動市場存在超額需求而上升。此時,如果具有不完全信息的廠商(工人)誤將一般物價水平(貨幣工資)的上升當做相對價格(實際工資)的上升并相應地增加產品(勞動)供給,那么經濟將暫時“意外”地沿SAS0曲線從A點移動至B點。然而,一旦經濟主體理性地認識到實際工資和相對價格并未發生變化并完全調整預期,則SAS0會迅速移到SAS1,產量和就業復歸到自然率水平(C點)。因此,除非貨幣政策不被意料到,否則,無論長期還是短期的貨幣政策都歸無效,而意料之外(欺騙公眾)的貨幣政策本身只能進一步加劇經濟波動。如果用“適應性預期”替代“理性預期”概念,則圖4也是一個貨幣主義的AS—AD模型。
實際經濟周期學派堅持貨幣中性論,認為貨幣對實際經濟變量沒有影響,因為是產出水平決定貨幣變化而不是相反,所以貨幣政策的作用為零。他們主要從生產函數與總供給的關系方面建立起分析模型,強調實際因素(尤其是技術)沖擊是經濟周期波動的根源。在他們看來,當一個部門出現技術進步后,它必然會通過部門性的波動源傳導到經濟的其他部門,技術沖擊的隨機性使產出的長期增長路徑出現隨機性的跳躍,產量和就業的波動實際上并不是對自然率水平的偏離,而是對生產可能性變化的最優反應,因此,任何反周期的政策都是反生產的沒有意義的。關于實際經濟周期模型的政策含義,巴羅通過復活李嘉圖等價命題,認為公債是中性的,經濟主體的預期理性會抵消政府無論是以公債還是稅收等方式籌資的效應,因而試圖刺激經濟擴張的積極財政政策無效?;绿m德和普雷斯科特則通過比較有無約定條件下的均衡解,從政策的時間不一致性和政府信譽方面論證了凱恩斯主義的相機抉擇政策是無效的。
由上可見,凱恩斯主義為政府提供了市場經濟中反蕭條的最初的政策理論,并將其邊界嚴格地界定在短期,它的效應也被戰后西方國家20多年的實踐所證實。新古典宏觀經濟學將宏觀經濟政策的期限邊界定格為零,雖然這種政策主張遠離現實,但作為政策理論卻為反思傳統的宏觀調控政策效應提供了一種路徑?,F代宏觀經濟學中,幾乎沒有任何一派是把宏觀調控政策當做長期的政策。
三、宏觀調控政策的對象與目標邊界:總量穩定還是結構增長?
作為一種制度安排,宏觀調控政策必然會存在一定的作用對象與目標。關于宏觀調控政策作用的對象究竟是總量還是包括結構?它的目標究竟是穩定還是增長?對此的不同認識顯然直接影響到對宏觀調控政策有效性的評價,而在更寬泛的意義上則影響到能否正確地認識市場經濟中市場與政府的作用。
(一)宏觀調控政策的對象是宏觀經濟總量
現代市場經濟中的政府制度安排或經濟職能從總體的內容層次上可以區分為一般的市場條件的創立與維護、微觀經濟規制、宏觀經濟調控三大類。與基于市場失靈外在地要求政府干預經濟的微觀規制安排不同,宏觀調控是市場經濟內在機制充分發揮作用并導致經濟總量嚴重非均衡基礎上形成的政府安排。由于動態經濟中經濟出現周期的波動是不可避免的,雖然市場機制如果假以時日能夠自動調節經濟至自然率的均衡水平,但在經濟達到均衡之前可能需要經歷一個較長時期的蕭條意味著必須付出總體社會福利損失的嚴重代價,因此,現代市場經濟一般內在地要求通過政府運用一定的宏觀經濟政策(主要是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去調控經濟總量,以減少市場機制調節時滯產生的高昂成本。從宏觀調控的內涵來看,它作用的對象顯然是總量方面,但其作用的結果又必然會間接地影響到具體微觀主體的行為。而正是這種直接對象與間接結果的傳導表明了宏觀調控政策的有效性,這也是為什么說有效的宏觀調控必須有堅實微觀基礎和傳導條件的原因。有必要說明的是,如果依據作用結果來界定政策邊界,那么也許可以把結構列為宏觀調控的對象。不過,隨之而來的問題可能就會陷入體制認知的誤區(這點將在后面說明)。將宏觀調控政策的對象邊界嚴格界定為總量的觀點也明確地反映在現代西方宏觀經濟學的分析框架中。
(二)產業結構是市場配置資源的結果
前已述及,宏觀調控政策作用的結果不僅會而且應該影響到微觀主體的行為決策和產業結構的相應調整。但宏觀調控政策的對象卻并不針對具體的行業和部門,否則宏觀調控就等同于微觀規制。理論和實踐的發展表明,對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的普遍認同,推動了市場經濟在世界范圍內的廣泛發展。在市場經濟中,通過市場競爭和價格機制對供求關系進行調節,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使資源在各產業和部門間得到有效配置,產業結構的形成和優化正是市場在產業間配置資源的必然結果。歷史地看,產業結構的形成和調整也曾在不同的體制下完全或主要由政府來安排(通過產業政策),由此形成了典型的計劃經濟體制及所謂的政府主導型市場經濟體制(如日本和韓國等)。不過由政府取代市場、通過產業政策干預市場機制在產業間的資源配置而形成的產業結構從長期看是非常脆弱的,日本和韓國經濟(金融)危機不斷,中國重復建設問題嚴重,政府安排的產業政策不能不說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產業政策在實質上是政府依據自己確定的經濟變化趨勢和目標設想來干預資源在產業間的配置,產業政策在資源配置的方式上與計劃經濟是相同的,計劃經濟所固有的缺陷必然會重現于產業政策的制定上(湯在新、吳超林,2001)。政府對具體產業的干預應以市場失靈為依據確定。如果將產業政策當做一種宏觀調控政策,顯然它相對市場基礎是一種外生的安排,其績效將存在體制的制約。不僅如此,如果將產業結構作為宏觀調控的對象,也與產業結構是市場配置資源的結果存在邏輯上的矛盾。應該承認,中國當前的經濟問題主要是結構問題,但結構問題不是宏觀調控直接的對象,結構問題的解決有賴于市場基礎的發展和完善,這也是理解為什么要大力發展市場經濟的關鍵之所在。
(三)宏觀調控政策的目標是為市場對資源的基礎性配置創設穩定的外部條件
對于通過宏觀經濟政策減少經濟周期波動、促進經濟總量均衡從而為市場機制有效進行資源配置創設穩定的外部條件的目標業已獲得廣泛的認同,并為當今世界各國政府所采納(除新古典宏觀經濟學派反對外),不過,關于經濟增長是否應該作為宏觀調控政策的目標則在理論上和實踐中都存在重大的分歧。嚴格地說,經濟增長屬于總供給的范疇,它取決于生產要素的投入與組合,在市場經濟發達國家,一般堅信構成總量內容的總供給方面是市場配置資源的結果。即使出現總供給沖擊的經濟周期波動,認為也應該由市場機制來調節。在現代西方宏觀經濟理論中,宏觀調控政策歸屬于總需求的范疇,政策的目標被界定在因總需求沖擊引起經濟周期波動后的穩定方面,而且強調的是短期。如果說凱恩斯主義所強調的積極財政政策的乘數效應中包含了一定的經濟增長目標,那么這種增長主要也是隨積極財政政策穩定投資者預期而來的私人部門的增長,公共財政支出的增長本身在相當大的程度上仍然屬于穩定的手段,目標是為民間投資的啟動創設良好的外部環境。在主要發達國家的貨幣政策實踐中,貨幣政策事實上也一直是以穩定通貨而不是經濟增長為目標。
最近10年來,隨著現代宏觀經濟學的發展,特別是內生經濟增長理論的發展,越來越多的經濟學家對政府安排的宏觀調控政策能夠產生合意的長期經濟增長表示懷疑,認為過分關注短期穩定的需求管理政策忽視了長期經濟增長的問題。他們指出短期的產量波動雖然具有重要的福利后果,但長期經濟增長的福利含義遠遠超出任何短期波動的影響(Romer,1996),強調現代經濟分析的重點應該從總需求轉向總供給方面(因為總量非均衡都是微觀扭曲的結果)。這種從對短期穩定的關注轉向長期經濟增長路徑探討的理論發展方向所給出的政策含義是,政府既能夠積極地也能夠消極地影響長期經濟增長,而積極政策的作用主要體現在為經濟的最優增長路徑提供良好的外部條件。
在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尤其是像中國這樣處于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國家,由于市場基礎不完善,政府安排的宏觀調控政策一直附存著經濟增長的目標。在中國擴大內需的宏觀調控實踐中,先是1998年上半年明確地將貨幣政策作為保證8%的經濟增長率目標的手段,當認識到依靠貨幣政策難以實現預期目標的情況下,又進一步明確提出啟用積極的財政政策來保證經濟增長。應該承認,一系列積極的宏觀調控政策對于阻止經濟增長率的嚴重下滑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現實結果與預期目標的巨大差距表明,將宏觀調控政策目標嚴格界定為短期穩定更為確切。實際上,多重目標之間的相互矛盾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宏觀調控政策效應的釋放,積極財政政策的短期經濟增長目標在中國經濟的存量部分還一定程度上存在,但在經濟的增量部分則明顯難容。目前,國內已有不少學者開始在關注短期穩定的基礎上探討中國長期經濟增長的路徑問題,如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宏觀組(1999)就曾明確提出:“宏觀政策的制定和實施要始終堅持以市場化為取向,通過制度創新、加快結構調整來求得長遠的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說,擴大內需如果不是作為一項短期政策而是作為一項基本政策,一定要和供給管理的政策結合起來”。特別是從2000年5月中國經濟出現重大轉機后,關于長期經濟增長要依賴市場基礎和制度條件的完善已逐步成為共識。
四、簡短的結語
在中國的經濟發展進程中,我們一向重視政府制度安排的作用,這無疑是中國客觀現實的要求。與此同時,我們又必須對政府制度安排在經濟的不同領域和層次內容上的差異有一個清晰的認識。事實上,就宏觀調控政策作為一種政府制度安排而言,它在西方國家的理論和實踐中具有比較清楚的界定,而國內對其內涵和目標等問題上的認識則是相當含混或者說是相互矛盾的?;谝陨系姆治觯覀儗暧^調控問題的基本認識是:
——市場經濟有效配置資源是以產權明晰的市場主體行為和形成理性預期從而能對市場價格信號作出靈敏反應為基礎的。針對經濟總量非均衡的宏觀調控如果沒有堅實的微觀基礎,那么,作為一種外生的制度安排的政策效應釋放必然受到極大的制約。宏觀調控政策的傳導還需要相應有效的市場傳導條件或機制。在中國,由于市場結構并不完全,特別是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在相當大的程度上仍屬管制市場,缺乏有效的市場傳導機制使宏觀調控成為一種外生于市場條件的政府安排。因此,宏觀調控政策能否發揮作用已不僅僅是政策本身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