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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
企業規章制度基本概述
規章制度是指企業在履行職能期間,根據不同主要內容,從而制定的具備一定約束力的制度與規范,比如,結合界定管理責任、規范工作流程、開展檢查考核工作等。企業的規章制度與我國法律法規相類似,法律法規主要是用于確保國家各項事務能夠正常運作的重點,而規章制度的核心是促使企業能夠更好實現經營發展目標,在履行企業管理職能、實現企業發展目標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企業作為獨立法人實體,不僅要針對外部要求制定相應文件,同時還要在不同要素基礎上,實現對文件統一管理,這樣才能使得各個工作流程能夠在完善制度體系下展開。在企業管理工作落實中,對于管理責任要作出明確,確保不會出現重復疊情況以及遺漏情況等。針對規章制度,采用一體化、結構化、信息化的管理方式,將規章制度對于企業的引導作用與規范作用發揮出來,推動企業更好發展。
信息化過程中規章制度對企業的重要作用
如今信息技術快速發展,信息化時代背景下,不僅人們日常生活與工作發生諸多變化,對于企業發展也能夠起到推動作用。信息化對于企業發展而言,不僅可以減輕工作人員工作量,而且更加輕松完善數據信息收集工作,提升數據信息利用率,增強企業在社會市場中的競爭地位。對于信息化過程中,規章制度對于企業之間的重要作用,本文主要從以下幾點進行闡述與分析:企業信息化主要體現在企業各個管理工作中,在具體工作落實期間,要加強對先進信息技術手段的應用,可以實現對數據信息全面記錄,同時在信息數據處理中具備高效性特點。保證數據信息真實性與有效性,為企業領導、管理者的正確決策提供有效信息參考。在企業發展過程中,要及時做好管理創新、體制創新以及技術創新工作,不斷提升信息化、數字化管理水平,增強市場競爭優勢。企業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標是,為企業提供更多服務。信息管理系統能夠對管理對象屬性信息、行為信息以及操作信息等進行收集,并根據相應邏輯設定對數據信息進行處理。得出的最終結果,可以為企業領導工作以及企業決策提供更多幫助與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還可以將決策信息,直接傳輸給管理對象。在此期間,信息收集、信息加工以及信息傳遞的準確性、安全性需要在最大程度上保障,防止認為干預等情況出現。企業信息管理工作可以為企業高層提供高質量服務,促使企業能夠創造更多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企業信息管理工作的落實,可以為企業創造更多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但同時自身也存在一定風險。安全風險來自于不同方面,比如,不法分子的有意破壞、病毒入侵等。在這一過程中,如果信息管理工作沒有規章制度進行約束,將會給企業帶來巨大損失。通過規章制度可以為信息系統使用者的行為進行約束,避免因自身利益而對系統內容造成破壞,或者篡改其中的消息。在得到規章制度的保障后,才能使得信息管理工作能夠將自身價值發揮出來。在信息化時展當中,企業需要擁有完善規章制度,在合法、合規、科學管理的環境下展開各項工作,為企業更好發展打下良好基礎。
信息化過程中企業規章制度建設與管理措施
加強信息管理制度的建設與管理
信息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推動企業更好發展而言具有重要作用。企業在不斷發展期間,對于不同方面,比如,組織方面、財務方面、人力資源方面以及資產方面等,已經形成相應的規章制度。這是企業寶貴的財富,同時也是實現企業安全穩定運行的重點。企業信息管理規章制度,能夠對企業信息管理行為進行約束與規范,隨著信息化時代的到來,各類先進技術手段、信息管理技術都會被廣泛應用在企業各環節工作中。企業加強信息管理規章制度的建立,為信息化管理做支撐。另一方面,企業各類管理制度規范信息管理具體的要求,企業針對自身的管理架構與管理流程,要及時做好優化整理工作,通過加強對先進信息處理方式的應用,將其納入到系統當中進行管理。這樣傳統抽象的規章制度,可以確保其精確性,能夠被更好應用在企業各環節工作中。在信息管理技術的應用之下,使得管理制度的創新性與完善性得到保障,促使管理效率與管理質量能夠得到提高。例如,在不同管理表格的填寫中,以往需要采取人工填寫方式,在填寫過程中,很容易出現誤差等問題,工作效率與工作質量都無法保障,受到人為因素影響較大。借助信息技術的合理應用,選擇最為合理的方式,實現對數據信息的規范填寫,能夠與系統之間實現直接通訊,落實數據加工處理工作。在這一過程中,管理表格關系到企業規章制度,那么就要根據這一信息化特點,對規章制度進行完善,確保規章制度能夠符合企業發展。
實施規章制度信息化管理
充分利用信息系統管理企業各項管理制度,將管理制度信息數字化。每項管理制度的都會經過企業內部決策機構的集體審議、制度等環節,這個過程中的相關文件和資料應進行準確的收集和登記,借助信息系統,搭建制度信息管理平臺,將每一項制度的基本信息、審定會議類型、審定會議紀要、發文通知、制度文稿等傳輸到信息系統中,形成可供員工查閱的信息臺賬,一方面方便企業全員查閱、學習、使用規章制度,為各項制度落地實施打基礎;一方面隨著企業的發展、規章制度的更迭,逐步將規章制度信息積累在企業信息系統中,做管理信息數字積累,為日后企業管理發展演變分析、常規審計等提供信息資料;最后也為企業規章制度規范化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措施和平臺。
明確信息管理規章制度分類
企業信息管理規章制度一般分為管理制度和標準規范兩類。企業管理制度納入信息化管理要求,是規章制度的一個新形式和要求,要讓企業信息管理工作的展開起到促進作用,需將其貫穿到企業整個管理過程中,具備強制性特點,將其深化到企業管理制度體系中。企業各項管理措施的信息化過程往往會反映具體操作當中,例如,不同系統維護操作規范,對管理人員的管理行為進行約束等等。在管理制度、流程的編制與修改,同樣要遵循規章制度進行。企業信息化發展,對于規章制度提出更高要求,要結合企業實際發展情況,對規章制度進行完善與管理,為未來企業更好發展提供保障。相關工作人員能夠對信息管理規章制度分類有全面認識與了解,這樣規章制度構建的完善性與合理性都可以得到保障,為后續工作展開打下良好基礎。
遵循工作原則
企業在規章制度的構建與管理中,需要遵循相應工作原理,只有這樣才能保證規章制度構建的有效性與合理性。為實現這一目的,在具體的規章制度構建中,要遵循以下幾點原則:遵循效率性原則。信息化管理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使得企業能夠更好、更快適應市場發展與企業發展,從而推動自身的進步。規章制度建設期間,要保證合規高效、工作人員易于理解,這對于規章制度的落實能夠起到很大推進作用。遵循精確性原則。精確性原則也就是說,規章制度內容要保證精確,結合企業實際發展情況落實,在每制定一條規章制度中,都要對各方面問題進行綜合考量。完整性原則。規章制度在構建過程中,要保證能夠覆蓋到企業各個層面與各環節工作中,那么其完整性需要保證。這就需要相關工作人員能夠提前對企業各方面發展進行了解與分析,避免在規章制度中出現遺漏情況。
企業管理規章制度范文2
第一條本規則依據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從業人員人事管理,悉依本規則規定辦理。
第二條本公司從業人員職稱規定如下:
高級主管--董事長、總經理、執行副總經理、副總經理。
部門主管--經(副)理、科(副)長。
部門職員--承辦員。
第三條本公司從業人員,按其所任職位職務的繁簡、責任的輕重,分為六職等。
第四條每一職位均設置一職位說明書,說明其職責內容及應列職等。人員的列等,應按其所派任的職位,決定其職等。每一職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時,以列較低職等為原則;在該職位工作滿三年,成績優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條各類人員人數應按業務需要,于每年年度開始前編訂人員編制表,經總經理核定后轉送董事會核備。
任用
第六條從業人員的任用人數,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以職位說明書為依據,以便因事擇人,使人與事合理配合。
第七條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經驗予以派任。
第八條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一)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免。
(二)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任免。
(三)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后,報請董事會核備。
(四)科長--由總經理任免或主管經理提請總經理任免,事后報請董事會核備。
(五)副科長--由主管經理提請總經理任免。
第九條新進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條新進人員應先辦理安全調查,并按其學歷任用。
第十一條除正式從業人員,本公司可按業務需要聘雇人員,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條件以合同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剝奪公權,尚未恢復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三)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四)通緝有案,尚未撤銷者;
(五)吸食鴉片或其他者;
(六)原在其他公私機構服務,未辦清離職手續者;
(七)經其他公私機構開除者;
(八)身體有缺陷,或健康情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九)未滿十五周歲者;
(十)主管人員,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者。
第十三條新進非主管人員一律須經試用40天,試用期間應由人事部門切實考核。試用成績欠佳,或品行不良,或發現其進入公司前有不法行為者,可隨時停用。
第十四條新進人員于報到后,試用開始前,應辦妥下列手續:
(一)填妥本公司新進職員履歷表。
(二)繳驗學歷證件及身份證。
(三)繳驗戶籍冊。
(四)繳驗醫院最近一個月體格檢查表。
(五)繳驗前任職機構離職證明書。
(六)繳驗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規章規定的志愿書及保證書(鋪保一家,保證服務期間行為、安全及保管財物等連帶賠償責任)。
(七)填繳勞工保險加保表二份。
(八)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張。
服務
第十五條本公司各級人員的職責,除依職位說明書說明外,如為該說明書未經載列,而經上級主管指派交辦者,應盡力完成,不得拒絕接受。
第十六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承辦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實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十七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本公司工作時間,每周為42小時,星期天及紀念日均休假。業務部門如因采用輪班制,無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七天給予一天的休息,視為例假。
第十九條管理部門之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之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之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采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一星期調整一次。
第二十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一條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定。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訂為七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季節關系,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三條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員值日值宿,其辦法另定。
第二十四條從業人員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8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八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六天。
(五)娩假--女性從業人員分娩,可請分娩假八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計算)。懷孕三個月至七個月而流產者,給假四星期,七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六星期,未滿三個月流產者,給假一星期。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之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集會,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二十五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三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條規定辦理。
第二十六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機構另有薪餉者,本公司薪水停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并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二十七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七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準延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準,其余人員均由直屬經理核準,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準。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八條曠工一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一天照每天七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二十九條第二十四條第
一、二款規定可請病、事假之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一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一個月之不請假獎金,每請假一天,即扣發該項獎金一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三十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一年者,得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工作滿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每年七日。
(二)工作滿三年以上未滿五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滿五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滿十年以上者,每滿一年加給一日,但休假總日數不得超過30日。
第三十一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之范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閑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仍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考核
第三十二條各級主管人員對其直屬之從業人員,負有平時工作成績考核之責任。每三個月一次,應將各項人員之工作情況,逐一詳列于考核表中,詳細評核其工作績效,并將結果分為優、甲、乙、丙、劣五等,凡列優等及劣等者,均應詳述理由,呈上一級主管核閱及密存,作為年度考核、升遷及培訓等的參考依據。
第三十三條年度工作考核,應分別于各從業人員到職屆滿一年之月份辦理。由人事部門每月將當月份到職滿一年之人員考核名冊,分別列送其直屬主管,依據平時工作考核成績及勤惰情況予以評核。評核等級,分為優、甲、乙、丙、劣五等,優等或劣等的考核,均應詳細列述具體事實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或請假超過規定期限或曠工累計達三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條凡考核列優等者,經總經理核準予以二級以上之晉級或升級,列甲等者晉升二級,列乙等者晉升一級,列丙等者留任原級,劣等者免職,均以各從業人員任職期滿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執行。但在考核年度內曾經核準升職或升級者,該年度考核不再晉級。
第三十五條總經理、副總經理之考核由董事長評核??崎L以上人員及優等的考核。由直屬主管層轉總經理核定,其他人員均由各部門層轉經理核定。
獎懲
第三十六條從業人員之獎勵,分為嘉獎、記功、獎金及升遷或晉級四種,其處理范圍如下: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嘉獎:
1.品德良好,足為同仁表率,有具體事跡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眾利益之行為,且有事證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應予記功或記大功:
1.細心維護公司財物及設備,致節省費用有顯著成效者。
2.擔任臨時重要任務,能如期完成,并達成預期目標者。
3.及時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的發生者。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發給獎金:
1.對業務、維護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質量或降低成本者。
2.對公司設備維護得宜,或搶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對業務、維護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議或發明,經采納施行而成效顯著者。
4.對采購銷售、會計處理、財物調度、人力運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確計算其價值者。
5.對天災、人禍或有害于公司利益之事件,能奮勇救護,或預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損失有事實為證者。以上獎金之數額,各視實際貢獻之價值決定。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升遷或晉級:
1.一年內曾記功二次以上者。
2.對本身主管業務表現出卓越的才能,品德優良,服務成績特優,且有具體事跡足資為證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績,使公司增加收益或減少損失者。以上晉級可視實際情況晉升一至二級。但其薪級已達本等最高級者,可改發相當級數薪水之全年份獎金。
第三十七條從業人員之懲誡,分為警告、記過、降級及免職四種,其處理范圍如下: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且有具體事證者,應予警告:
1.攜帶不必要物品入廠者。
2.未經準許擅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3.擅用他人經管之工具及設備者。
4.拒絕警衛檢查其攜帶之物品者。
5.涂寫墻壁、機械用具有礙觀瞻者。
6.攜帶眷屬小孩在工作場所有礙秩序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應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1.未經準假,而擅離工作崗位者。
2.無正當理由,延誤公事致公司發生損失者。
3.對上級主管之命令,有不同意見,未予婉轉說明,或雖經陳述,未被采納,而擅自違抗指揮者。
4.行為不檢,有損公司聲譽者。
5.指揮不當或監督不周,致部屬發生重大錯誤,使公司發生損失者。
6.在工作場所喧嘩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丟失記時卡者。
8.對同事有脅迫、恫嚇及欺騙行為者。
9.在工作時間瞌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場所吸煙者。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降級:
1.在公司或工廠內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業務機密者。
3.在工作時間內偷懶睡覺者。
4.對上級主管不滿,不通過正當渠道陳述己見,或提供建議,而任意謾罵者。
5.對本身職務不能勝任者。
6.一年內記過二次者。
以上降級,應視各款實際情況降一至二級,無等級可降者,應予降等改任。
(四)有下列事情之一者,應予免職:
1.無故繼續曠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內無故曠工累計達六日以上時。
2.未經許可,擅自在外兼職,或參加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之事業者。
3.脅迫上級主管,或蓄意違抗合理指揮,或打罵侮辱主管行為情節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謠撞騙者。
5.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者。
6.未按照規定或指示,擅自改變工作方法,致使發生錯誤,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7.故意損壞公司財物者。
8.有偷竊行為,經查明屬實者。
9.在公司內賭博,或有傷風化的行為的。
10.攜帶武器、兇器或違禁品,前來公司者。
11.在公司內打人或互相打罵者。
12.散播有損本公司之謠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過失之行為,而引起災害者。
14.有煽動怠工或罷工之具體事實者。
15.觸犯刑律,經判有期徒刑確定者。
16.一年內記過三次者。
第三十八條從業人員之獎懲事項,由各部門主管列舉事實,逐級核定,除嘉獎、記功、警告、記過由各部門經理核定外,其余均須呈請總經理核定。
第三十九條其他未經列舉而應予獎勵或懲誡事項,可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獎懲。
第四十條從業人員獎懲可累計,以嘉獎三次作為記功一次,記功三次作為記大功一次,警告三次作為記過一次,記過三次作為記大過一次,同一年度功過可以互相抵銷,以嘉獎抵警告,記功抵記過,記大功抵記大過。
離職
第四十一條從業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停職:
(一)有違犯本公司規章之嫌疑,情節重大,但尚在調查之中,未作決定者。
(二)違犯刑事案件,經司法機關,判刑但未確定者。
第四十二條前條第(一)、(二)款如經查明,無過失或判決無罪者,可申請復職,如準予復職,除因非本身過失而致停職者外,不得要求補發其停職期間之薪水。
第四十三條在停職期間,薪水停發,并應即辦理移交。
第四十四條本公司因業務緊縮,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個月以上者,可隨時裁遣人員,但解雇人員時,應在事前預告,其預告期間規定如下:
(一)在公司服務一年以下三個月以上者,于10日前預先通告。
(二)在公司服務三年以下,一年以上者,于20日前預先通告。
(三)在公司服務三年以上者,于30日前預先通告。從業人員對于其所承受之工作不能勝任時,本公司亦可隨時解雇,并照上項規定日期預先通告。
第四十五條從業人員在接到前項預告后,如另謀工作可以于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兩日之工作時間,其請假日之薪水照發。
第四十六條依照第四十五條規定,解雇人員時,除預告期間發給工資外,并依下列規定,加發資遣費(但如系公司發生破產情況,依破產法辦理,不在此限):在公司連續工作每滿一年者,發給一個月薪水。以上所稱薪水,系以從業人員最后服務月份之薪水為準。
第四十七條從業人員辭職,應于七天前以書面形式層轉公司之主管人員核準,事后匯報總經理核準。其為副經理以上人員者,應層轉總經理核準。核準辭職后,應即辦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請,發給離職證明書,但不發給任何補助或津貼。如離職未經核準,或移交不清,即擅自離職者,以免職處理。
第四十八條職員不論依照上列任何條款暫時或永久離開本公司者,均應辦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發生損害者,均應依法追究其賠償責任。
退休
第四十九條從業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申請退休,經核準后生效:
(一)服務滿15年,男性年滿55歲,女性年滿45歲者。
(二)服務滿25五年者。
第五十條從業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命令退休:
(一)服務滿5年,男性年滿60歲,女性年滿50歲者。
(二)服務滿30年者。
(三)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能勝任職務,經勞保指定醫院證明屬實者。
第五十一條本規則第五十條第二款應予命令退休之從業人員身心強健仍能勝任其職者,經董事會之核定,可延長其服務期間。
第五十二條退休金的給予,以退休人員在職最后六個月之平均薪津(包括本薪及職務加給)為基數,于核準退休時依下表規定一次發給。但自請辭職、停職、免職者均不發給。
第五十三條申請退休由申請人填具申請退休表,命令退休由其服務單位填具命令退休表,連同戶籍及其他證明文件報核。其服務年資按到職之日起至服務最后之日計算,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年齡以戶籍記載為準。
第五十四條奉準退休之從業人員如因本公司或關系企業工作需要,可以作為約聘或定期契約人員聘用,但不得再任正式人員。
撫恤
第五十五條從業人員在職死亡,或因執行職務而致殘廢或死亡,依下列標準支給撫恤金:
(一)在職死亡者,比照第五十二條規定命令退休(第五十條第
一、二款)之退休金額支給撫恤金。其服務年資不滿五年者,以五年計。
(二)因執行職務而致殘廢失去一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必需解雇者,比照第五十二條規定命令退休(第五十條第三款)之退休金額支給撫恤金。其服務年資不滿15年者,每年遞減二基數,至最低15基數為止。情況特殊者可由總經理報請董事會加給50%以內之特別撫恤金,但經特準者不在此限。表6.2.2
(三)因執行職務而致死亡者,比照前款規定支給撫恤金,其情況特殊者可由總經理報請董事會加給60%以內之特別撫恤金,但經特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十六條從業人員因自殺或犯罪而死亡,或已在停職期間死亡者,不予發給撫恤金。
第五十七條受領撫恤金之遺族,除立有遺囑另有指定者外,應依下列順序領受:
(一)配偶(以未改嫁者為限)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同胞兄弟姊妹(以未成年者為第一優先,未結婚者次之)。前項順序內之遺族受領人,必須提出前順序受領人之死亡、改嫁、結婚等事實證明。在同順序中有數人時,應共同具名承領,如愿拋棄應領部分者,應出具書面聲明。
保險
第五十八條本公司從業人員,應一律參加勞動保險。
第五十九條參加勞動保險,應于新進同時,親自填寫保險表一式二份,交人事部代辦參保手續。應納保費,由公司補助80%,自行負擔20%。自行負擔部分,由發薪部門,按月在應領之薪水內代為扣繳。
第六十條參加勞動保險后,其應享之各項權利,及應得之各種給付,應由本公司人事部門代向保險公司洽辦。保險人除依法應享之給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額外之賠償或補助。
出差
第六十一條從業人員因公奉派國內出差,應依規定標準報支交通費、旅館費、膳雜費及特別費。其中除交通費可按現行費率報支,膳雜費可按日計支外,其余各項費用,均應檢據報銷。如無法取得支出之原始憑證單據者,應申述理由,呈奉經理核準后,才能報支。
第六十二條出差天數,應由指派之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務提前完畢,應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滯留。如因公確實無法于核定天數前返回者,應列具事實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準后,方得支給旅費。如出差地區可當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六十三條出差前,可酌情預借旅費。
第六十四條出差國外,應依規定標準報支交通費、旅館費、膳雜費、特別費及手續費。其中除膳雜費按實際出差日數核支外,其余均須檢據核實報支。
第六十五條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國外出差標準八折支給。
第六十六條出差同一地點半月以上者,旅館費及膳雜費八折支給,二個月以上者,以七折支給。
第六十七條國外出差應按照最近路線直赴出差地點,非經許可,不得繞道或延滯非公差地區。
第六十八條出差國外,可酌借必要旅費,辦理結匯。回國后應即報銷旅費,多繳少補。
第六十九條出差國外期間,不得有危害國家民族或本公司之行為言論,并遵守出差國當地的法律及習慣,如因違反而惹事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負責,與公司無涉。返國后,應于一個月內提出考察或工作報告??疾靾蟾嬷畠热輵η蟪鋵?,并對公司業務應提出具體改進意見。如未依期提出報告者,旅費暫緩核銷。
福利及建議制度
第七十條本公司依法提撥福利金,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福利事宜。職工福利委員會之組織辦法另定,并依規定向主管機關呈報。
第七十一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可享受本公司一切之福利設施。
第七十二條本公司為協助同仁解決困難,并期溝通上下意見起見,特設立從業人員建議制度。
第七十三條本公司行政部門,均設置意見箱,由高級主管親自定期啟閱。從業人員對于工作上之困難,無法由直屬主管或同一部門同仁協助解決,必須由上級主管或其他部門人員協助者;或對公司某項措施未能滿意提出申訴者;或發現有人營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證據擬予檢舉者;或根據平時服務經驗、學識及研究心得,對公司經營、管理等提供建設性之建議者,均可以書面列具理由、事實、內容等投入意見箱內,亦可公開呈報上級主管轉呈總經理或有關部門主管核閱。如因文字表達困難,或其他原因,不便以書面說明,而須以口頭報告者,可先以簡略報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見箱內,等高級主管人員拆閱后,再定期約見。
企業管理規章制度范文3
11、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含廠內機動車)的員工,需經有資質的培訓單位進行和考試并取得相關的資格證書后,才能從事該項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
四、工程、設備儀器
1、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性能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護措施。
3、產生大量蒸汽、腐蝕易燃易爆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保護等級的技術要求。
4、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5、凡新建、擴建、改建、遷建的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須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稱三同時)。
6、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品質評價報告,經有關部門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備。
8、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通,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平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9、有高壓、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10、雇請外單位人員在本公司的場所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嚴重損失者,需索賠并嚴加處理。
11、被雇請的施工人員作業時,須在保安處登記,需明火作業者須備案登記。
12、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有防火、防爆設備,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13、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五、員工勞動安全和保護
1、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員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部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聲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督測。對超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和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3、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上報上級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做出治療。
4、禁止年齡未滿18周歲的員工,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有害有毒的作業。
5、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辦公室組織全公司的安全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間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每天不少于兩次。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6、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部門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全辦統一安排整改。
六、事故的處理和獎懲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
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辦組織評選安全生產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加以表彰。
2、對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有關人員給予處罰,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4、對事故責任者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者依法論處。
5、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或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企業管理規章制度范文4
關鍵詞:企業文化;企業管理制度;融合
隨著經濟及社會的不斷發展,現代企業所面臨的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面臨這一殘酷的競爭環境,企業必須在日常企業管理制度將企業文化有機融合進去,并賦予企業管理制度和企業文化新的內涵,使其與企業長遠發展保駕護航。
1.企業管理制度與企業文化概述
1.1企業管理制度
所謂企業管理制度指的是對企業各項活動予以系統安排、管理的一種制度,主要內容有企業生產、人事以及民主等方面的管理規章制度。這些制度能夠對企業工作人員的活動予以嚴格約束,并以此來科學實現企業的管理工作。作為企業管理的一項硬性約束,企業管理制度是用來對員工進行日常行為約束的準則,在這一準則內,企業員工不僅能夠進行合理的相對自由的個人活動,還能夠為個人與企業的共同利益予以更好地維護。想要實現企業的長遠發展,就必須對企業管理制度予以規范、統一管理,從而實現對企業管理機制的完善和健全。
1.2企業文化
企業文化指的是在企業發展過程中形成的基本信念、價值體系以及最高目標與日常行為的總結,并能夠被全體工作人員所接納的一種文化。工作人員必須充分了解如何做才能對企業發展有利,隨著時間的推移,企業文化逐步成為工作人員的日常行為習慣,并逐步發展成為企業員工的文化理念,從而成為企業無形的規章制度。
2.企業文化與企業管理制度之間的關系
眾所周知,企業文化的發展和成熟離不開企業管理制度的約束和敦促,而企業文化則能夠推進企業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二者互相影響,相互補充,企業管理制度與企業文化之間的辯證關系具體可以表現為下面三個方面:
第一,企業文化保障企業管理制度。企業文化涉及領域較多,企業物質文化及制度文化以及工作人員的行為文化等都屬于企業文化的一種外在表現,是企業文化的關鍵部分,是對企業自身文化價值的具體體現。
第二,企業管理制度彰顯企業文化。所謂企業管理制度指的是對工作人員的日常行為做出明文規定,為此我們可以從一個企業的管理制度中尋覓到企業處理風格、價值理念等企業文化的影子。
第三,通過企業管理制度,可以讓員工清楚地認識到企業發展戰略,并使企業文化得以深入發展。此外工作人員還需要對企業文化予以深刻理解,并對其中優秀的文化加以繼承和發展。
3.加強企業文化和企業管理進行有機融合的改善措施
3.1營造有利于企業管理的企業文化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企業為了提升競爭力和綜合實力,不斷對企業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為了突破以往企業管理的束縛,部分企業開始將突破口放在了對企業文化的構建上,并大膽嘗試了企業管理制度與企業文化有機融合的管理方式,取得了良好成果。具體來說,可以從下面幾個方面入手:第一,在日常經營過程中不斷打造對企業管理有利的企業文化,這樣一來,不僅能夠有效促進企業文化的發展,還有利于企業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第二,構建企業文化時需要以提高企業凝聚力為原則,作為企業的精神源頭,企業文化建設需要引起每為工作人員的高度關注,大大提升企業的榮譽感和歸屬感,從而使得每位員工都能夠在企業文化的感召下參與企業日常管理中。
3.2企業管理應該適應企業文化
企業文化的形成和發展是一個長久過程,是企業經過長時間的積淀后逐步形成的一種獨具企業特色的精神文化,是企業的核心所在。企業的管理制度只能對工作人員的行為進行一定的規范和約束,但無法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更不能激發其榮譽感和歸屬感,所以在企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中還需要構建相應的企業文化,可以從兩個方面入手:
首先,企業應當在日常管理中不斷健全并完善管理規章制度,特別是獎懲制度。在對其制定的過程中一定要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企業文化的發展必須建立在健全的企業管理規章制度上,沒有管理制度為支撐,企業文化也是不完整的,同時在企業管理過程中必須融入人性化的企業文化,科學提升企業文化與企業管理的吻合度。
其次,在企業日常管理過程中,除了需要對工作人員進行行為約束之外,還需要對企業文化方面的認識予以進一步加強和提升,使工作人員對企業精神能夠予以深入認識,從而提升工作人員的榮譽感和自豪感,為企業經濟效益的提升打下夯實基礎。
結語
總而言之,現代企業想要不斷發展、壯大,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贏得一席之地,必須在日常生產活動中,大力建設與中國國情以及企業自身發展戰略及管理理念相符的企業文化,并逐步加強對企業社會責任、企業精神以及經營理念的培養,從而較大幅度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和綜合實力,為有效提升企業經濟效益打下夯實基礎。
參考文獻:
[1]柳曉琴.基于企業文化與企業管理制度有效融合的分析[J].商場現代化,2014(28)
企業管理規章制度范文5
關鍵詞:精細化管理;企業管理;應用;研討
企業更好更快的發展必須依靠企業管理方式,好的管理方式有利于加快企業的發展。企業管理是指企業通過一系列規章制度的制定,對企業內部的人力以及物力等進行全方位的統籌調度。企業管理需要制度作為保障,以達到正常運營的目的,同時需要做好企業內部部門間的協調工作,以促進事務更好完成,使企業獲利,因此,好的管理方式能促進企業的快速發展。精細化管理是現階段最先進的管理方式,它能有效降低企業資源的耗費以及企業管理的支出,促使企業管理實現均衡,提升了企業自身的管理效率,所以,企業將精細化管理應用到企業內部管理工作中,能有效提升企業的整體管理水平,助推企業的更好更快發展。
一、精細化管理內涵
精細化管理理念是上世紀50年代西方發達國家的一種管理理念,現階段,已經成為我國企業管理的最先進模式。精細化管理以企業日常管理為基礎,并將日常管理深化,它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手段。企業實際管理工作中,有效應用精細化管理對企業內部項目進行細分,減少企業的管理成本,使企業項目更為精準,項目間的合作更為高效,從而實現企業的順利運營[1]。企業實現精細化管理的前提是企業專業的經營方式,并保證相應技術可以實現高效的產能,同時需要借助信息技術手段。企業精細化管理過程中,需要將企業所服務客戶的要求進行整理歸納,以供后續工作接管人員參考,以保障企業客戶對工作的滿意度,進而提升企業整體實力,促進提高企業市場占有率。
二、企業實際管理工作中精細化管理應用的必要性
精細化管理的應用可有效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具體來說,企業的精細化管理主要是協調了企業管理措施與管理效率間的關系,這表明企業精細化管理的有效應用對企業管理水平提升有著直接作用[2]。企業精細化管理過程中,利用最少的管理資源實現企業的最大化價值,減少了企業管理的支出,緩解了企業管理成本方面的壓力,使企業達到最佳管理效果,及時有效解決企業管理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因此,企業管理中有必要應用精細化管理。
三、企業應用精細化管理應注意的相關問題
首先,企業應用精細化管理的過程中,企業員工要認識到企業管理不是單個人的事情,也不是企業內部某個部門的事情,它是企業的一種戰略措施,它要求全體員工參與,所以,企業全體員工必須在思想認識上保證統一,并將自身本職工作做好做精[3]。其次,企業管理層人員要重視自身所在部門管理工作,加強管理的執行力。例如,企業可以組建精細化管理小組,負責公司內部的檢查工作,定時定期開展檢查活動,并做好檢查工作表,保證執行力的到位。最后,企業精細化管理任重道遠,需要企業全體人員的不斷努力,同時可以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長效機制,杜絕半途而廢的不良現象。另外,在市場競爭越演越烈的今天,完美理想主義的精細化管理方案是不切實際的,但是也不能由于它的不完美而否定它,更不能敷衍性地做表面工作,應將精細化管理落實到企業內部個人,為企業的長期發展奠定基礎。
四、精細化管理在企業管理工作應用中出現的問題
(一)企業思想理念較為老舊
現階段,我國很多企業的管理工作正處于轉變時期,也就是企業從傳統的管理方式向現代精細化管理方式轉變。這時,很多企業高層和普通工作人員仍沒有從傳統管理模式中走出來,仍受傳統管理模式的束縛,這就嚴重制約了企業現代精細化管理方式的順利實施,致使企業工作人員不能按規定完成本職任務。這種老舊的思想觀念,嚴重制約了企業精細化管理方式在企業管理工作中的有效應用,致使精細化這種先進管理方式的應用無法取得預期效果,進而影響企業的經濟發展[4]。同時,傳統老舊的思想觀念壓制了精細化管理優勢的有效發揮,導致精細化管理在企業實際工作中無法獲得應有的管理成效。
(二)企業工作人員素質不高
現階段,我國企業精細化管理應用的過程中,企業的管理層以及普通員工的素質都會對精細化管理的效果造成影響,企業管理層和普通員工擁有較高的素質,對新型管理方式接受能力就比較強,使企業從傳統管理方式向科學管理方式轉變,并增強對轉變過程的適應能力,使轉變過程更為順暢。企業工作人員和管理層若是素質水平不高,對于先進的精細化管理理念就會很難理解,一旦出現理解偏差,就會對企業的經營和發展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形成不良的影響,進而使精細化管理在企業管理工作中的應用出現障礙,從而不能順利實施。同時,企業的工作大多較為繁重復雜,很多工作人員都有敷衍了事的心態,這對企業的今后發展有著不利影響。
(三)企業管理效率難以提升
現階段,我國很多企業在日常管理中既要求精細化管理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又強調精細化管理不能投入太多的資金。在這種現象下,部分企業就會選取主要步驟實施,忽視其他的輔步驟,這樣的管理模式,盡管表面看似促進了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但是實質上加深了企業基礎工作人員對管理模式理解的難度[5]。同時使企業員工對企業管理方式轉變過程適應能力減弱,另外,也使企業的經濟效益無法實現進一步提升,從而在根本上制約了企業經濟的發展。
五、精細化管理在企業管理實際工作中的具體應用
(一)明確自身崗位職責
在企業管理和經營中,相關管理層人員以及企業普通員工必須認識到自身的崗位職責,同時企業內部員工的工作職能內容也要清晰,這樣不僅可以有效規避工作職能交叉現象,更充分保障了企業工作人員分工的明確化??偠灾髽I管理中應用精細化管理方式,就必須要做到工作人員分工的明確化以及員工崗位職能的清晰化,這樣才能使企業穩步經營發展,從而實現企業利益的最大化[6]。
(二)全體工作人員各盡其職
企業相關工作人員在明確工作職能之后,需要將自身精力全部投入到工作中去,這樣才能有效提升企業的管理效率。作為一個企業,必須要使每位員工都認清自身工作內容,同時企業也可以制定一系列規章制度,規范員工的行為,使員工清楚地明白哪些是該做的事情,哪些是不該做的事情,此外,企業還可以將精細化管理進一步細分,使企業工作具體落實到個人。這樣,可以使每位員工都能及時地了解企業內部發展信息,進而有針對性地做出相應解決措施。
(三)建立健全企業管理規章制度
企業建立健全的管理規章制度,為企業應用精細化管理方式提供了制度保障,所以,企業首先要做的就是建立一套完善的規章制度,并以此為基礎,制定其他方面管理的規章制度,最后按照管理制度的相應要求落實到企業實際管理工作中,促進企業管理效率的提升[7]。企業管理規章制度的健全可有效幫助企業工作人員認清自身工作職責,更是為企業的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薪資待遇等提供了相應標準,調動了企業員工的積極性,激發了企業員工的主觀能動性,促使企業員工積極主動投入到自身本職工作中,為企業的發展提供便利條件,促進企業經濟效益的提升。精細化管理對企業的發展有著促進作用,因此,企業管理工作中應用精細化管理,可有效提升企業整體管理水平,降低企業管理成本,促進企業全面健康發展。為了使企業工作人員明確自身的崗位細責,企業需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階段性的開展員工培訓,提升企業員工的個人修養,進而確保每個人都能充分認識到精細化管理對企業管理的重要性,加快精細化管理理念融入企業管理的速度,進而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助推企業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更好更快發展。
作者:朱麗娜 單位:長治職業技術學院
參考文獻:
[1]丁選民.企業管理中精細化管理應用探究[J].赤子,2013,(7):152-152.
[2]劉刃.精細化管理理念在構建企業制度體系中的應用[J].交通企業管理,2012,(5):33-34.
[3]馮慧君.人力資源精細化管理在路橋施工企業中的應用[J].江西建材,2016,(3):159-159.
[4]張朝輝,唐欣強,李淑霞等.ERP在工程建設企業精細化管理中的作用[J].石油工程建設,2012,(2):69-73.
[5]洪克杰.論精細化管理在企業管理工作中的應用[J].大觀周刊,2011,(2):26.
企業管理規章制度范文6
【關鍵詞】建筑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一、建筑企業財務管理概述
建筑企業屬于資金密集型企業,其財務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的中心環節,企業一切經濟活動的結果最終集中反映到財務管理制度這一綜合部門上來,企業經營活動的最終目的就是獲利。但建筑企業的復雜性決定了其在財務管理上要涉及多個機構和部門,因此只有不斷的發現與企業發展相適應的財務體系才能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的合理化,實現對建筑企業施工成本的控制,再通過優化財務管理制度來規范企業流程,確保建筑企業的順利進行。
二、建筑企業財務管理不足的狀況
1.忽視財務監督管理
某些建筑企業將工作重心放在工程建設、市場拓展等方面,缺乏健全、完善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對財務管理的流程、目的、工作要求等缺乏完善的規定,即使一些建筑企業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制度,但是卻沒有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在日常工作中未能有效落實各項規定,存在執行力較差的情況。例如,預算編制不規范、開支計劃不明確、成本費用控制隨意性較大、會計核算不規范等,由此便會影響建筑企業的正常運行和發展。
2.不重視財務預算控制
一些企業在日常工作中忽視資產控制、成本控制、費用控制,某些項目施工無預算、無計劃,成本控制工作不到位,影響建筑企業資產有效運轉。當下,建筑企業要想取得更好的發展,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在重視進度控制的前提下,也必須加強財務管理,以促進建筑企業綜合效益的提高。
3.資金使用控制力度不夠
工程施工中,業主通常會拖欠建筑企業工程款,而建筑企業施工時往往需要先行墊付資金,從而增大企業資金風險,給建筑企業管理和掌控資金帶來不便,時間一長,形成惡性循環,不僅影響建筑企業信譽度,降低其社會影響力,還會損壞建筑企業經濟效益,制約企業發展與市場競爭力。
4.財務管理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一些建筑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人員素質較低,專業基礎知識薄弱,業務技能不熟練,其工作責任心不強,職業道德水平有待提高。因此需要加強財務管理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提高工作人員素質,讓他們為企業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三、加強建筑企業財務管理的方法
1.加強財務監督管理工作,健全相關規章制度
首先,提高建筑企業領導對財務管理的思想認識,調動財務工作部門積極性,協調好工程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資產管理等各部門工作,確保各部門加強協調與配合,促進財務管理工作水平提高。其次,完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結合建筑企業生產實際,考慮具體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明確工作流程、工作目標,確保財務管理各項工作有章可循,相關制度不能僅僅局限于財務方面,還應該涵蓋建筑企業成本管理、物資采購、會計核算、資金管理等各個環節。結合財務管理工作經驗,借鑒其他企業的先進做法,改進和優化財務管理工作流程,推動財務管理創新發展。
2.完善財務預算管理體系,增強預算控制水平
預算管理是建筑企業財務管理不可忽視的內容,包括銷售、管理費用、目標利潤、現金流量等預算,通過對各項資金進行科學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資金利用效率,促進財務管理水平提高。一方面,建筑企業制定預算時要做好調查研究工作,獲取相關數據資料,編制銷售、費用、利潤、現金流量等預算,將優質資源向利潤高的項目傾斜,嚴格控制建筑項目材料、人工費用、機械費用等各項支出,促進資金利用效率提高;另一方面,預算編制完成后, 要嚴格遵循各項規定,按照量入為出原則,對各項資金支出進行統籌與合理安排;最后,加強預算分析和預算結果利用,建筑企業要重視對預算結果完成情況的研究與分析,全面分析和掌握預算執行的影響因素。
3.加強資金使用控制工作,提高資金運轉效率
重視存貨管理,健全建筑企業材料、物資管理機制,合理控制庫存物資數量,降低存儲成本。做好物資采購,采用招投標或多家詢價方式,節約物資采購成本,嚴格執行材料出庫制度,材料使用定額管理制度,從而實現降低材料消耗,節約成本的目的;另一方面加強應收賬款管理,承包工程時要做好調查研究工作,進行可行性論證,促進工作水平提高,調查和評價項目資金來源、甲方資金和信用情況,降低投資風險。工程完工后要核對賬款,及時催收應收賬款,嚴格控制壞賬、呆賬。完善資產管理制度,明確工作人員職責,建立資產定期清查制度,對丟失、破損的財產應追究相關人員職責,盡量減少企業損失,實現提高建筑企業效益的目的。
4.加強企業財務風險管理, 有效預防財務風險
建筑企業財務管理風險包括合同簽訂、資金回籠、資金籌集、經營虧損風險等方面。建筑企業要對整體經營狀況進行全面分析,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減少各種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建立有效的風險防范對策,實現降低和分解風險的目的。另外還可以對財務指標設置預警值,識別、評估財務風險,實現對風險的有效防范和控制。
5.重視工作人員管理培訓,提高綜合素質
引進既懂專業基礎知識又懂財務管理工作技能的高素質財務管理工作人員,為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儲備人才力量,同時要加強管理和培訓,促進專業技能、現代信息技術應用水平、職業道德水平的提升,使其更好地滿足實際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