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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監管存在的問題范文1
關鍵詞:出入境管理;信息網絡化
所謂出入境管理信息網絡化,是指按照國家制訂的統一規劃和標準,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利用公安出入境信息網絡管理軟件、網絡設備和信息的管理使用機制構成的縱橫成網、四通八達、快速靈敏、準確有力的信息系統,使出入境管理的各方面和各環節都能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深入開發和廣泛運用出入境管理信息資源,實現全國出入境系統信息共享。
一、涼山州公安出入境管理網絡化的實踐及面臨的問題。自2006年全國公安廳局長會議以來,涼山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在上級公安業務部門的重視和支持下,不斷從有限的省廳出入境管理局直撥經費中加大網絡化建設投入力度,全州17縣、市公安出入境信息系統基本實現了?。ㄊ校?、地(市)、縣、派出所四級聯網。同時,加強和涼山治安旅店業系統開發商“金穗”公司的銜接,實現了出入境系統與治安旅店業系統的成功對接。出入境信息系統的建設和不斷完善,在堵塞管理漏洞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的,我州出入境信息系統只是完成了出入境管理靜態信息的處理,獨立性太強,缺乏兼容性,無法全面實現與刑偵、治安、戶政等主要業務部門信息系統的整體鏈接,相互之間數據的一致性和互訪性較差,要查詢與出入境有關的刑事、治安在逃人員等信息,不僅費時費力,效率很低,而且往往由于上述信息的日常原始記錄沒有有效采集而無法查詢。隨著我州于2009年全面啟動公安出入境從按事由申領護照到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按需申領出境證照以來,使我州公安出入境管理更加迫切需要打破我州公安內部各部門條塊分割的現狀,融合刑偵、治安、戶政等部門信息資源,實現各部門信息資源動態連接和數據共享,以組成新的信息管理系統,克服現有信息資源共享性性差的弱點。從目前來看,涼山州公安出入境管理信息化的建設還不同程度存在幾個不適應的問題。首先是領導者的認識與現實不相適應。一些領導同志認為出入境管理工作無非就是簡單的辦理各類出入境證照,抓好工作就是抓好證照辦理,看不到出入境管理信息化的重要性。因此,不是主動出擊,而是迫于壓力,被動發展、被動應用。其次,資金投入不足,目前,我州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經費主要由省廳出入境出入境管理局直接下撥,出入境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經費有限,投入單一。第三,民警素質特別是科技文化水平有待提高。由于涼山大部分縣域地處深山,信息閉塞,大部分縣級出入境管理部門民警呈老年化現象,新知識的接受、更新較慢,缺乏計算機專門技術人員,一些地方甚至連起碼的系統管理人員與維護人員都沒有,無法維護設備系統的正常運行。第四,管理水平亟待提高。出入境信息的管理工作是出入境管理工作的一部份。目前的出入境信息管理存在著本部門的橫向交流投入缺乏、縱向聯系受制約較多的弊端,內部的協調不暢,信息資源共享低下。表現較為突出的是出入境系統與治安戶政部門人口系統的對接上仍是困難重重,目前這仍是困擾我州出入境工作全面發展的瓶頸之一。
二、實現出入境管理信息網絡化需要解決的幾個問題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領導重視是抓好出入境信息網絡建設的前提,如果領導對這個問題認識模糊,態度不夠堅決,那么必然導致工作不力,信息化建設工作只能是紙上談兵,流于形式。因此,要認識到加強公安出入境信息化建設是提高公安出入境管理服務水平的重要途徑,是提升基層基礎外管工作水平的重要載體,是牽動出入境警務機制改革的重要紐帶。目前,我州群眾出入境需求日益增大,境外人員入州數量、頻率穩步攀升,非政府組織活躍,部分境外敵對勢力敵對分子利用、勾結境內破壞分子蠢蠢欲動,這充分說明出入境管理工作的復雜性和嚴峻性,迫切要求改變認為出入境工作只是辦理各類證照的簡單認識,加強出入境信息網絡化建設,構筑堅固的信息情報網絡,為有效做好全州涉外管理工作奠定堅實物質基礎。
(二)更新、培養出入境技術和管理人才。同志說:“科學技術的競爭,關鍵是知識和人才的競爭,是開發和創新能力的競爭?!币蚨诮ㄔO出入境信息網絡化過程中,必須集中精力培訓自已的技術力量,與科技的發展同步。對于人才匱乏問題的解決辦法,關鍵取決于各級領導的認識和重視程度。近年來,我州通過全省公安系統統一考錄了一大批“年紀輕、能力強、業務精”的民警分配到各縣市,一方面各縣局領導要充分認識到出入境管理工作的復雜性和時代性,合理配置警力結構,充實出入境隊伍;另一方面,要注意培養民警對出入境工作的熱愛,促發其加強自身學習出入境信息化技能的興趣。對培養和引進的人才,要充分調動其積極性,創造條件,充分發揮他們在出入境信息網絡化建設中的作用。
網絡監管存在的問題范文2
關鍵詞:金融網絡化;監管;存在問題;新趨勢;完善建議
中圖分類號:TN7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 我國傳統銀行監管存在的問題
1、我國銀行監管的現狀
2003年中國銀監會成立,中國人民銀行不再承擔銀行監管職能,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制定與執行職能和銀行監管職能分離。至此,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分工明確、互相協調的金融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體制進一步完善。銀監會的成立,標志著我國銀行監管進入一個新階段,旨在改進監管手段,完善監管功能,提高監管效率等方面有所創新。
我國的銀行監管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在銀行監管的組織體系、法律體系以及監管手段和方式等制度性建設方面均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建立起了一個各司其職、分工協作的分業監管體制,監管法律框架初步形成,走上依法監管的軌道,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金融風險,維護了銀行業的平穩運行,借鑒金融業發達國家的經驗,監管方式和手段不斷在改善,并依此開始建立起綜合監管的銀行監管體系,逐步縮小了與西方發達國家的差距。
2、我國銀行監管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的經濟發展已進入一個快車道,以銀行業為主的金融基本格局愈加明晰。隨著金融自由化、國際化時代的到來,我國商業銀行的監管問題在長期積累后逐步放大,監管體系和監管內容都暴露出很多不足,這不利于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不利于商業銀行的自由競爭,不利于社會體系的有效運行。目前,我國銀行監管體系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監管的法律制度體系不健全。我國現有銀行監管法律制度不健全,在現已出臺的監管法中,沒有與之相配套的法規,原來《商業銀行法》[ 1995年,中國人民銀行頒布了《商業銀行法》。]對有關信息披露的規定一直無實質性的操作規范。另外銀行業產權不明晰,造成被監管主體法律責任不明,現有法律條文可操作性差。除此之外,現行的法律法規在市場準入制度、市場退出制度、存款保險制度及審慎性法規的系統性方面尚存在空白或缺陷。首先,銀行的市場準入監管還不夠規范、高效和透明。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商業銀行的業務創新,影響了銀行監管有效性的提高。其次,市場退出監管制度立法過于籠統和原則,可操作性較差。再次,存款保險制度等監管手段,在我國尚未引起足夠的重視,存款保險制度在我國尚為空白狀態。
(2)監管中有效的市場約束機制尚未建立。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在《新資本協議》中提出了銀行業穩健的三大支柱,即最低資本標準、監管檢查和市場約束。由此,市場約束被確立為重要的監管要素,受到了廣泛的關注。所謂市場約束機制,就是市場參與者借助于銀行自愿及監管當局強制的信息披露的基礎上,通過自覺提供監督和對銀行實施約束,對銀行產生的激勵和制裁的行為與過程。我國銀行監管仍然以外部行政監管為主,有效的市場約束機制監管尚未建立。
(3)內部控制的監管問題。目前國有商業銀行所采用的內部控制方法和措施指導的根據是中國人民銀行出臺的《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 《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已經2006年12月8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第54次主席會議通過,現予公布],雖然有利于商業銀行在實際執行經營方針的過程中避免或減輕目標偏差所帶來的影響,但這種監管缺乏嚴格的客觀標準,難度較大。國有商業銀行承擔雙重職能,往往會以政策性業務為借口掩飾內部經營問題,不注意內部機制的建設。銀行的資金業務對象和產品的統一后臺職責分離問題上缺乏明確的指導。
(4)監管理念落后,監管方式、技術手段和人員素質不適應監管要求。在監管方式上,我國主要依靠現場檢查,特別是突擊性的“大檢查”,這些都屬于事后稽核,帶有明顯的滯后性。而在綜合監督方面即以評價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為基礎的稽核方面則做得不夠。即使在檢查內容上,也是側重于業務合規性檢查忽視銀行整體經營安全性、盈利性和風險控制能力。長期以來我國監人員知識結構、業務素質、政策水平參差不齊,嚴重制約了我國金融監管效率的提高,不能適應金融國際化發展的需要,及時把握監管目標,監管標準和正確的監管理念,對經濟發展中出現的新理念不能很好的運用到監管當中,缺乏對風險進行數據搜集,分析判斷并提出相應解決方案的復合型人才。
(5)監管目標模式和技術指標體系有待明確。我國銀行監管重點至今仍放在合規性方面,認為只要制定好市場游戲規則,并確保市場參與者遵照執行,就能實現監管目標。目標的不確定性使銀行等金融機構不能自覺地按照金融監管當局的要求去做,相反,他們往往想方設法繞開監管。這種監管目標模式上的偏差不可能達到對銀行風險早發現、早干預的效果??傊?,隨著銀行業的創新和變革,合規性監管的缺點不斷。監管人員在對銀行監管的過程中,不能利用科學的指標體系對銀行金融機構的風險狀況進行分析,對銀行風險的評價及建立在合規監控上,沒有對銀行信用風險評級開發實質性的工作,并對理性評價的結果向社會公眾披露,暴露。
二、目前我國網絡銀行監管存在的問題
1、我國網絡銀行的發展特點
“網絡銀行”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網絡銀行是指在網絡中擁
有獨立網站并為客戶提供一般的信息和通訊服務、簡單的銀行交易和所
有銀行業務的銀行,狹義的網絡銀行則指在互聯網上開展一類或幾類銀行實質性業務的銀行,一般執行傳統銀行的部分基本職能。一般來說,網絡銀行可劃分為分支行網絡銀行和純網絡銀行。我國網絡銀行從一開始就呈現了很多獨特特點。我國的網絡銀行都是分支型,目前而言并無純網絡銀行出現,同時很多銀行在發展初期沒有銀行專有的網站,同時業務方式演變迅速,呈現了由銀行辦公自動化階段直接過渡為網絡銀行階段的跳躍式發展。目前,我國網絡銀行提供的主要業務有:信息服務、個人銀行服務企業銀行服務、銀證轉帳和網上支付等等。但從總體上看,我國網絡銀行業務的縱深度有限,仍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2、我國網絡銀行的發展中的問題
網絡銀行作為一種新型的銀行組織形式,目前仍處于其發展初期,因此遇到一些問題是不可避免的。我國網絡銀行在發展中面臨的主要問題包括:
(1)安全問題
安全問題是我國網絡銀行發展面臨的第一大問題,網絡安全也是事關銀行生死的頭等大事。2009年的“3.15晚會”曝光了黑客盜取大量客戶的網絡銀行賬號進行販賣一事后,關于網絡銀行的安全問題更加成為大眾關注的熱點。網絡銀行運行的安全依賴于電子信息系統管理的安全。借助計算機以及網絡通信技術,網絡銀行可以為客戶提供“3A”(Anytime,Anywhere,Anyway)服務,但同時也帶來了極大的安全隱患,其中最主要的是信息安全問題。通過互聯網進行交易,相關信息的保密性、真實性、完整性是最關鍵的因素,因此如何確保交易安全為個人保密是網上銀行發展最亟需解決的問題。但是信息技術發展的專業化和網絡銀行業務發展的需求決定了網絡銀行需要依賴外部市場的服務支持來解決銀行內部的技術和管理難題,由此成為了制約其發展的因素之一。
(2)消費者信心問題
網絡銀行獲得有價值的收益依靠的是規?;目蛻羧骸5?與傳統銀行相比,消費者對于網絡銀行仍存在很多的顧慮,從而選擇放棄使用通過網絡銀行提供的各種服務。盡管銀行家已經采取了諸多措施試圖擴大客戶群,但是仍不能消除客戶的種種顧慮,如何建立消費者信心也是攸關網絡銀行進一步發展的因素。
(3)相關法律問題
由于網絡銀行尚處于初級階段,對交易各方的法律權利和義務尚無
明確規定。同時,由于網絡銀行采用電子化方式進行信息傳遞使得交易雙方在互聯網的連接下延伸到世界的各個角落從而模糊了國與國的自然疆界,向傳統的、基于自然疆界和紙質合約基礎上的法律規范提出了挑戰。因此,一旦出現問題后,涉及的責任確定、承擔、仲裁結果的執行等復雜的法律關系難以解決,這無形中加大了銀行和客戶在網上進行電子支付活動的風險。
網絡監管存在的問題范文3
關鍵詞:互聯網 金融風險 規制路徑 探索
引言
傳統的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的快速結合已經以高效、安全、快捷、開放等特點獲得了廣大金融消費者的信賴與好評,進大的促進了金融行業的發展,但是我們也應該意識到在互聯網金融飛速發展的同時也在面臨著挑戰與風險,現在的網絡安全性低,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都是金融風險面臨的挑戰。
一、互聯網金融的特點
(一)安全性低
現在的互聯網金融還是存在很多的披露,由于金融是在網上進行交易,網上的安全性低,黑客或者是電腦病毒的存在都會為金融帶來不可避免的風險、并且現在的網絡欺詐也有很多,現在由于網上詐騙上當受騙的人也很多,這種問題的存在就給消費者帶來很大的陰影,甚至有些人會回避互聯網金融。安全的交易環境,貸款環境是現在金融消費者所追求的,保證財產的安全性,保證自己不受欺騙并且能夠拿到收益,是每一位消費者的追求?;ヂ摼W金融也在逐步的創新,提出了很多新的業務,為消費者提供更加便捷的方式,但是如果網絡安全性不解決,就不能保護金融消費者,金融風險規制失靈。
(二)法律不健全
國家對于互聯網金融沒有健全的法律,如果在互聯網金融上發生財產的損失應該由誰來承擔?誰來賠償與負責?并且在網絡上進行欺騙或者使用其他的一些手段是不透明的,用虛擬的賬戶就可以進行欺詐并且還沒有具體的技術去追蹤,抓到欺騙者也是很難得事情,所以,國家應該建立相關的健全的法律法規,在一定的程度上阻止這件事情的發生或者將風險降到最低,保證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但是權利與義務也是相對的,消費者在享受權利的同時也應該履行自己疊義務。
(三)監管力度缺失
對于網絡上的力度的卻是也是現在互聯網金融存在的主要問題與挑戰,沒有相關的執法人員τ諭絡的交易環境進行監管,自由的進行借貸,市場機制存在但是沒有無形的手去控制他們也是不可以的,會營造出假的市場環境,在里面進行金融的交易,合法與不合法也沒有相關監管人員進行督促,金融環境的不安全,會為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提供障礙。
二、互聯網金融風險規制路徑的探索
(一)增強網絡安全性
安全的網絡環境是進行交易的前提與基礎,應該雇傭技術高超電腦高手,定期的對網絡環境進行檢查與設置,并且所有的過程都要對消費者的個人信息進行保密,禁止黑客的進入,盜取消費者的信息,所以,雇傭技術高超的工作人員是非常重要的,互聯網金融的每一個交易環節的設置都要經過專人進行設置,保證每一個環節的安全性,保護網絡的安全性,為消費者提供安慰,要加大對于網絡安全性建設方面的資金投入,在雇傭人才、配件設置反面都應該是有很高的要求的,例如:現在的支付寶是一個交易的平臺,在支付寶上也會存在錢財丟失的現象就是因為現在的網絡環境不安全,有可能通過各種渠道去盜取他人的財物,但是支付寶也找到了新的解決辦法,為存入的資買保險,并且金額不多,如果一旦發生錢財的丟失,支付寶就會賠償消費者相應的金額,為消費者提供了心理的保證,提供了安全的交易環境。
(二)健全相關法律
相關的法律制度的建立可以實現問責制,在出現問題時應該由誰負責,由誰出面解決這個問題,并且法律是至高無上的,消費者在享受自己權利的同時不能忘記履行自己的義務,現在有些消費者在借款之后不還款的人也有很多最后因為拖欠的態度而入獄,這些都是現在存在的問題,消費者也打破了交易的環境與秩序,破壞了交易的環境,法律應該對可能出現的所有問題進行闡述并且找到解決辦法,懲罰的方法,既能保證消費者的權益也能維護借貸方的權益,針對兩個主體采取不同的解決辦法,為建立安全、高效的交易環境提供法律的保證,要發揮法律的作用,維護交易的公平性公正性。
(三)加大監管力度
無論是現在的實體銀行還是網絡的互聯網金融都是由人為操作的,在操作的過程中就應該有相關的執法人員進行監管,保證交易環境的安全以及金融交易的正常進行,金融交易是一系列的過程,貸款人身份的驗證等,但是現在在這個環節上也存在很多的問題,留下的電話號碼等都可能存在問題,特別是家長電話號碼。所以在以后的交易時應該完善這些披露,監管人員也應該加大監管力度,在每一個環節都應該有監管人員進行監督,維護交易秩序,營造安全的交易環境,是現在的首要問題。監管人員要時時的在工作崗位上進行堅守,不可馬虎,
網絡監管存在的問題范文4
[關鍵詞] 網絡廣告 廣告市場 監管
隨著網絡經濟的快速發展,網絡廣告成為網絡經濟的一個重要支柱。然而,與成熟的美、歐廣告市場相比,網絡廣告在中國尚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因此,客觀分析我國網絡廣告存在的問題,完善網絡廣告的法制規制,加強市場監管具有現實意義。
一、網絡廣告的概念和特點
網絡廣告是指商品經營者或服務提供者,運用專業的廣告橫幅、文本鏈接、多媒體等手段,推銷自己的商品或介紹自己的服務,在互聯網上登載或廣告,并通過網絡傳遞到互聯網用戶的一種高科技的宣傳方式。與電視、廣播、報紙、期刊等大眾傳播媒介的傳統廣告相比,網絡廣告具有顯著特點或優勢:
1.傳播范圍廣。網絡廣告的傳播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 。它通過國際互聯把廣告信息24小時不間斷地傳播到世界各地。只要具備上網條件,任何人、在任何地點都可以瀏覽、閱讀。然而,傳統廣告卻受地域的限制,傳播范圍有限;而且,在傳播時間上也無法與網絡廣告相比擬。
2.成本低而效率高。傳統廣告從設計、制作到,經營者必須付出高昂的費用。廣告后很難更改,即使可以更改,也必須付出很大的代價;而在互連網上做廣告成本低廉,且能按照實際需要隨時變更廣告內容。由于網絡廣告能以圖、文、聲、像等形式傳遞產品和服務的詳細信息,因此,用戶或消費者能在網上預訂商品或服務,即時交易并結算。這會大大增強網絡廣告的實效。
3.針對性強。網絡廣告的受眾者是最年輕、最具活力、受教育程度最高、購買力最強的消費群體。網絡廣告可以幫助廣告主直接面對最有可能的潛在用戶,并且在互連網上可通過權威公正的訪客流量統計系統,精確統計出網絡廣告被多少個用戶瀏覽過,以及這些用戶查閱的時間和地域分布,從而有助于廣告經營者正確評估廣告效果,調整廣告投放策略。
4.交互性強。交互性是互聯網最大的優勢,它不同于傳統媒體的信息單向傳播,而是信息互動傳播,即用戶或消費者可以獲取他們有用的廣告信息,廠商或經營者也可以隨時得到用戶的反饋信息。
基于網絡廣告的特點,其在我國的發展有著巨大潛力,但也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二、網絡廣告存在的問題
1.目前網絡廣告還處于一種自發無序狀態。由于網絡廣告市場準入的管理缺乏規制,導致網絡廣告主、經營者、者的主體資格模糊,他們的權利義務關系不明確;網絡廣告的監管機關、審查機關和自律組織缺位。這種局面造成了我國目前網絡廣告處于一種自發無序狀態。其產生的直接后果是:有的網站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有的網站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商品或服務的廣告;有的網站在廣告經營中存在著損害其他經營者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有些特殊商品的網絡廣告前未經有關部門審查;等等。
2.網絡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值得質疑,其誠信度值得關注。網絡廣告是經營者推銷商品或介紹服務的手段,其性質屬于電子商務的范疇。由于我國目前缺乏對網絡廣告的規制,導致網絡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缺乏保障,表現為各種各樣的不實廣告充斥網上,利用網絡廣告欺騙用戶的行為時有發生;網絡廣告市場混亂,有的企業在互聯網上開設網站后,利用網站進行虛假宣傳;甚至有的經營者偽造企業名稱,或者冒用其他企業名義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這些違法廣告行為導致消費者對網絡廣告的厭煩心理,使網絡廣告的誠信度大大降低,嚴重阻礙了網絡廣告市場的健康發展。
3.違法網絡廣告的證據難以確定。一是由于互聯網不受時間、地域的限制,使得如何界定違法網絡廣告行為發生地和確定管轄權,成為一大技術難題;二是由于網上電子文本可以任意修改,不留痕跡,且電子證據易丟失,導致對違法廣告證據確定難、查處難;三是由于我國尚無專門對網絡廣告進行調整的法律法規,加之網絡經營行為的特殊性,給廣告監管機關依法監管帶來困難;四是由于網絡是虛擬的空間,違法廣告經營者常常隱瞞其真實的經營地址和名稱,導致廣告監管機關查處違法者難,追究其法律責任更難。
違法網絡廣告嚴重損害了其他經營者和廣大消費者的利益,擾亂了市場競爭秩序。
三、解決網絡廣告問題的對策
1.盡快修改和完善我國廣告法律法規,明確網絡廣告監管體制。針對目前網絡廣告宣傳范圍廣、方便快捷、價格低、形式靈活,不受時間、地域、國界限制等特點,國家應對網絡廣告監管進行立法,盡快制定并出臺網絡廣告管理法規,規范網絡廣告主、經營者、者的廣告行為。當前,應結合實際需要對我國《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進行必要的修改,將網絡廣告納入其調整的范圍,并加強國際協作,實現網絡廣告的國際保護,建立和完善網絡廣告監管體制,由國家工商管理總局和縣級以上地方工商管理局在其管轄范圍內對網絡廣告市場依法進行監督和管理,負責查處違法廣告行為;由信息產業部下屬的中國互連網協會對網絡廣告經營者、者的廣告行為進行行業自律性監管。
網絡監管存在的問題范文5
【論文摘要】近幾年來網絡借貸作為一種新生事物在我國發展迅速,由于相關法律制度的缺失和監管的真空,使得網絡借貸的存在著很大的風險隱患,亟須加以規制。本文通過分析我國網絡借貸的發展現狀和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了完善網絡借貸的對策。
【論文關鍵詞】網絡借貸;風險防范;監管
網絡借貸是指借貸雙方通過網絡平臺來完成的借貸活動。網絡借貸中借貸雙方只需在網絡平臺上進行注冊和身份驗證等程序后,便可通過網絡借貸平臺達成借貸合意,在借貸過程中的信用認證、清算、交割等流程均通過網絡平臺來完成,完成交易后網絡平臺會收取一定的服務費用。在網絡借貸中借貸雙方不用見面也不用委托人,直接通過網絡就可完成整個借貸過程,一般來說網絡借貸是一種小額貸款,也無抵押的要求,屬于信用借貸。網絡借貸的出現一方面滿足了人們對于資金的需要,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另一方面也存在著政策、法律、監管、內部控制等多方面的風險,亟須加以規制。
一、我國網絡借貸的發展現狀
我國第一家網絡借貸平臺拍拍貸成立于2007年,它秉承“使朋友之間的借貸成為一種樂趣”的理念,通過提供網絡借貸中介服務,來實現借貸雙方達成合意、資源互補的目的。目前我國的網絡借貸平臺主要有線上和線下兩種模式。線上模式以拍拍貸、紅嶺創投為代表,所有的借貸活動均通過網絡完成。在拍拍貸模式中網站本身并不參與具體的借貸業務,借貸雙方借助網站自行完成借貸活動,借貸的金額沒有最高限額但通常是5萬元以下的貸款。紅嶺創投則會認真地對借貸資金進行審核,并提供資金擔保,對于到期不還的借款網站會進行還本付息,借貸額最高可達100萬但通常在30萬元以下。線下模式以宜信為代表,它的借貸并不是通過網絡來完成,網絡只是一個提供信息的平臺,具體的借貸是由分布在全國的30多家分公司來完成,最高借款限額為30萬元。
有數據顯示當前國內已有數百家從事網絡借貸的平臺,2010年全年的網絡融資額超過130億元,一些借貸平臺的月交易金額達3000萬元以上。網絡借貸得以在我國快速興起的原因有以下幾方面:第一,網絡借貸由于缺乏相關行業規則和準入標準,使得網絡借貸平臺只需在工商部門進行網站注冊后就可以開始運營,并不需要成立正規金融機構所需要的復雜手續。第二,當前銀行個人貸款業務存在著手續復雜需要擔保抵押等問題,普通百姓要想從銀行獲得小額貸款既費時又費力,網絡借貸的便捷性滿足了人民對于小額貸款的需要,彌補了金融機構的不足。第三,當前CPI持續走高的背景下,人們的投資理財意識不斷提高,部分人將手中閑置的資金出借給他人已獲取高于銀行的利息,網絡借貸的便捷性和高回報率吸引了大量的資金進入。我國的網絡借貸起步晚、發展快,逐漸由一線城市向二、三線城市蔓延,但是存在著制度缺失以及資金運作復雜、呈現出無序發展的特征。2011年以來連續發生的哈哈貸倒閉、人人貸被銀監會風險警示、貝爾創投被公安機關調查等事件,暴露出了網絡借貸在風險控制和盈利性上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時間將網絡借貸推上了風口浪尖,要求加強對網絡借貸的規范和監管的呼聲越來越高。
二、我國網絡借貸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監管制度的缺失
我國現有的法律并未對網絡借貸做出具體規定,使得網絡借貸游走在法律的邊緣,造成了監管權的缺失。一方面法律未對網絡借貸的地位做出規定,使得網絡借貸存在著身份模糊、業務范圍不明確等諸多問題。由于身份的模糊導致了網絡借貸缺乏明確的準入標準,現有的網絡借貸平臺大多是以信息服務、投資咨詢等名義在工商部門進行登記后,就可以上線運作,門檻低造成了網絡借貸平臺的泛濫,增大了網絡借貸的風險。業務范圍的不明確,使得一些網絡借貸平臺不斷由傳統的線上模式向線下模式發展,既從事網絡借貸平臺業務又從事線下的理財業務,業務范圍拓展的同時也帶了很大的風險隱患。另一方面,監管機構的不明確,難以實施有效的監管。網絡借貸作為一個新生行業,法律沒有對其身份作出明確的界定,導致了監管部門的不明確,造成了監管的真空。在實踐中,網絡借貸平臺是在工商部門注冊的,工商部門對這些事實上從事金融服務的網絡借貸平臺進行監管難度很大;網絡借貸平臺并不屬于金融機構,其設立也沒有經過金融監管部門的審批,金融監管部門也難以對其進行監管。 ?。ǘ╋L險控制能力弱
網絡借貸的風險控制是其面臨的首要問題。首先,雖然網絡借貸平臺制定了相應審核機制,如要求借款人提供身份證明、財產證明等能有效證明其財產和信用狀況的材料,但是僅通過在網上提供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并不可靠,難以準確評估借款人的資信狀況。當事人提供的一些虛假證明材料也可能通過網絡的審核,進而獲得貸款,實踐中就經常出現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來騙取貸款的案例。其次,網絡借貸中資金的劃撥通過網絡平臺來完成,網絡借貸平臺掌握了大量的資金卻缺乏有效的監管,嚴重影響客戶資金的安全。網絡借貸雖會對借貸資金的流向進行審核,但是實際操作中難度很大,無法有效的監督借貸資金的流向,導致了部分借貸資金流向房地產、股市等高風險行業,直接影響宏觀調控的效果,容易造成風險隱患。再次,網絡借貸屬于一種信用借貸,大多沒有抵押的要求,由此帶來的放貸風險需要由出借人承擔,雖然網絡借貸平臺也能提供一些風險控制措施,但是對于貸款人還是缺乏有效的約束機制,當出現貸款人出現賴賬時,缺乏有效的應對措施,且現有的維權程序復雜、成本高,難以通過有效手段來維護資金的安全。
(三)社會信用體系的不完善,制約著網絡借貸的發展
在網絡借貸中一般都會對借款人的信用狀況進行評級,借款人的信用狀況的高低決定了其能成功獲得貸款的概率,為了獲得貸款,借款人會在網站上提供各種信用證明,但是這些信用信息由借款人自己提供,并不能保證信用證明的真實性,增大了違約風險,可以說網絡借貸的風險控制關鍵在于準確評估借款人的信用狀況。我國雖已經開始建立全國范圍內的征信系統,但是公民的信用意識不高,日常生活中各種失信現象經常發生,且個人信用報告的查詢主體僅限于本人、商業銀行和其他辦理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網絡借貸平臺并不是征信系統的合法使用者,這就使得不能準確掌握借款人的信用狀況。
(四)存在個人信息保護、反洗錢、稅收等風險
網絡借貸中需要在網站上提供相關的個人信息,其中一些信息涉及個人隱私,由于現行法律并未對個人信息的收集、管理做出規定,借貸平臺、出借人都可能導致個人信息的泄露風險。網絡借貸中只需要進行簡單的注冊就可以成為出借人,且一般對于出借人的身份審查并不嚴格,使得犯罪分子可以借助網絡將贓款分散出借,當收回本金獲取利息后,就可以將贓款變為合法財產,逃避反洗錢的監管。網絡借貸中出借人可以獲取高額的利息,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公民的利息收入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但是由于網絡借貸處于監管的真空,使得網絡借貸中獲取的收益可以逃避稅務部門的稅收監管,造成了稅收的流失。
三、完善我國網絡借貸的對策
(一)明確監管機關,強化監管職能
首先,應盡快出臺網絡借貸的管理辦法,對網絡借貸的性質、地位、經營范圍作出明確的規定,明確其作為金融中介機構的合法地位。制定網絡借貸行業準入標準,提高準入門檻,對現有的網絡借貸平臺進行清理,對于那些不符合標準的借貸平臺要堅決的予以關閉。其次,制定網絡借貸行業規范。除政府應制定網絡借貸管理辦法,網絡借貸行業可以成立行業協會,制定行業規則,規范和引導網絡借貸平臺的健康發展,強化自身建設,提高其抵御風險的能力和盈利能力,協助監管部門進行自律管理。最后,明確監管機關。網絡借貸的管理涉及金融、工商、公安、工信等多個部門,各個部門應分工協作,建立起網絡借貸的監管合作機制。明確由人民銀行負責對網絡借貸的監管協調,各部門相互配合、各司其職,對網絡借貸從市場準入到業務運作、風險控制等各個方面進行全面的監管,確保網絡借貸健康有序的發展。同時監管機關要創新監管模式,不斷適應快速發展的金融創新,及時發現和解決網絡借貸中出現的新問題,將風險隱患降到最低。
(二)提高風險控制能力
首先,強化客戶資料審核力度,對于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詳細審核,對于部分重要材料可以向相關機構進行核實,提高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同時應準許網絡借貸平臺接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提高客戶資信審核的準確性。對于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行為一經發現就將其列入黑名單,并可通過行業協會建立黑名單共享數據庫,進入黑名單者無法再進行網絡借貸,提高其造假成本。其次,加強對網絡借貸資金的監測,將網絡借貸納入金融監測中,對于網絡借貸的資金的劃撥、資金的流向進行全程監測,確保借貸的資金能及時劃撥到位,避免資金流向限制性和高風險行業。由人民銀行定期對網絡借貸平臺的賬目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保障客戶資金的絕對安全,避免資金使用風險和支付風險的發生,提高網絡借貸平臺的公信力。最后,創新風險控制機制,在加強客戶資信審核的基礎上,可以推行網站擔保、先行付息等模式,降低違約造成的風險。同時簡化訴訟程序,針對網絡借貸中出現的糾紛,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解決,降低訴訟的成本。
(三)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國外網絡借貸的健康發展得益于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在美國只要個人信用評分超過520分,就可以通過個人社保號、個人稅號等在網絡借貸平臺上進行注冊從事網絡借貸活動。我國目前還未建立起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信用評級和信用信息的采集還有待完善,要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起信用評級制度,允許網絡借貸平臺接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同時將網絡借貸中的信用信息也納入征信數據庫中,提高信用信息的準確性。同時要依法加強對于個人信用信息的保護,明確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查詢條件限制,對于違法泄露、使用個人信用信息的行為要依法予以追究。網絡借貸平臺在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中,一方面要參與信用信息的采集和維護;另一方面要嚴格保護客戶的信用信息安全,確保信用信息的合理使用。
網絡監管存在的問題范文6
[關鍵詞]網絡銀行 安全 監管 風險
網絡銀行(Internet bank or E-bank ),也稱電子銀行或虛擬銀行,是指銀行通過信息網絡,將客戶電腦與銀行相連接并提供金融服務的系統。網絡銀行可以向客戶提供開戶、銷戶、查詢、對賬、行內轉賬、跨行轉賬、信貸、網上證券、投資理財等服務項目。由于網絡銀行具有不受時間、地點限制的特點又被稱為“3A Bank”(Anytime、Anyhow、Anywhere)。比爾?蓋茨預言,傳統銀行將是21世紀滅絕的一群“恐龍”。網絡銀行的發展壯大已成為不可逆的趨勢,同時也成為商業銀行創造新的競爭領域。綜合國內研究可以看出,安全問題、法律監管、風險問題是影響網絡銀行進一步發展的關鍵因素。
一、安全問題
李宗芳(2007)認為:網絡安全是實施網上銀行業的根本保證,但從各行實施的手段來看,彼此間均有差異。具體表現在:一是對公業務加密手段高級,對私業務相對簡單。如對公業務除采用軟件加密外,還采用智能卡等硬件加密手段,配以密碼等輔助手段。二是提供加密的渠道不同,有的采用自己認證,有的采用國外系統認證,使得不同行之間的加密手段缺少權威性。李宗芳對網銀安全的認識,主要是站在銀行角度,強調了安全對于網絡銀行的重要性。他忽略了也是防止安全問題發生的重要手段。
重慶大學的葉強在其“商業銀行競爭的有力武器――網上銀行”的論文中則從完善銀行系統的角度論述了這一問題。他將網上銀行系統在運行過程中受到的安全威脅歸納為:假冒用戶身份、竊取網絡上的信息、篡改網絡上的信息、否認其所發的信息及重發信息。在論文中他提出的解決措施為防火墻技術、消息摘要、數字簽名、數字證書和密鑰系統。
二、法律監管
目前,我國實行的是分業監管的金融監管體制,即人民銀行監管銀行業,保監會監管保險業,證監會監管證券業。趙亮認為,當前我國金融監管體制存在以下問題:第一,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門過度干預。由于以前按照行政區劃分分支機構,導致管理成本高、效率低,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在履行監管職能方面受到地方政府和部門的過度干預。第二,信息公開性差。由于沒有健全的統計報表責任制,總行與分行上報數據有較大的差異,提供的信息缺少參考價值。第三,法規不健全。原有法規有些內容已經不適應當前金融監管要求,需進一步修改。第四,處理有問題的金融機構存在缺陷。對有問題的金融機構的處理主要由政府采取行政性手段加以解決。這種方式雖然能迅速解決問題,但會造成接收機構風險和成本提高。
蘭州大學的吳海峰則認為,我國的銀行法律法規健全,并對網絡銀行的法律環境的發展持樂觀態度。他在畢業論文中寫道: 2001年7月初,人民銀行《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為中國銀行業網上銀行的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2004年3月,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草案)》。2005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2005年11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了《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和《電子銀行安全評估指引》,并明確規定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以上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出臺,為我國銀行業網上銀行的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風險問題
有些學者站在銀行角度分析網絡銀行存在的風險。網絡銀行作為一個綜合的交易系統,在其運作過程中面臨著操作、信譽和法律等方面的一系列風險。在世界范圍內許多發達國家及聯合國有關機構都在對網絡銀行的風險問題進行研究和界定,出臺了相關的法律規范,如聯合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電子商業示范法》、巴塞爾委員會《電子銀行風險管理原則》、美國《電子資金劃撥法》、《統一商法典》等。其中,美國財政部貨幣總監署的《總監手冊――互聯網銀行業務》,對網絡銀行風險的界定較為全面,并具有典型意義。
還有些學者是站在客戶角度分析網絡銀行存在的風險。主要包括“電子扒手”和“網絡詐騙”兩個方面:
一些被稱為“電子扒手”的銀行偷竊者專門竊取別人網絡地址,這類竊案近年呈迅速上升趨勢。因為Internet服務在給銀行和用戶提供共享資源的同時,也為竊取銀行業、用戶秘密數據的非法“侵入者”敞開了大門。一些竊賊盜取銀行或企業秘密賣給競爭對手,或因商業利益,或因對所在銀行或企業不滿,甚至因好奇盜取銀行和企業密碼,瀏覽企業核心機密。據美國官方統計,銀行每年在網絡上被偷竊的資金達6000萬美元,而每年在網絡上企圖電子盜竊作案的金額則高達100億美元?!半娮影鞘帧逼骄靼钢凳?5萬美元,而持槍搶劫銀行平均作案值只有7500美元。此外,“電子扒手”多數為解讀密碼的高手,作案手段隱蔽,不易被抓獲,通常能夠查獲的約為六分之一,而只有2%的網絡竊賊被抓獲。
網上詐騙已成為世界上第二種最常見的網絡風險。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發送電子郵件或在互聯網上提供各種吸引人的免費資料等引誘互聯網用戶,當用戶接受他們提供的電子郵件或免費資料時,不法分子編制的病毒也隨之進入用戶的計算機中,并偷偷修改用戶的金融軟件;當用戶使用這些軟件進入銀行的網址時,修改后的軟件就會自動將用戶賬號上的錢轉移到不法分子的賬號上。網上詐騙包括市場操縱、知情人交易、無照經紀人、投資顧問活動、欺騙性或不正當銷售活動、誤導進行高科技投資等10種互聯網絡詐騙。據北美證券管理者協會調查,網上詐騙每年估計使投資者損失也高達100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