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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建議范文1
為進一步健全和推進公證制度,保障社會的公正、公平和效率,從源頭上疏導和化解各類社會矛盾糾紛,依法調節社會關系、規范市場秩序,根據《公證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明確以下事項要辦理公證:
一、鄉(鎮)工業區及村集體財產承包、租賃合同(協議)。包括:閑置廠房、場地租賃,農機、水利設備設施承包、租賃,公益田、“四荒”地的承包等;
二、城鎮房屋拆遷事項。包括:拆遷項目立項前征求意見的現場監督,拆遷“公告”的張貼行為保全證據,評選“評估機構”的現場監督,入戶調查、評估行為的證據保全,《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房屋評估、聽證、答辯等文書送達行為保全證據等;
三、征地拆遷補償;
四、國有、集體資產確權協議,國家、集體所有資產拍賣、轉讓合同(協議);
五、公益事業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
六、抵押貸款和擔保借款合同;
七、債權催收通知的送達保全行為;
八、執法部門的行政處罰、聽證通知的送達保全行為;
政法工作建議范文2
1、全面清理行政權力。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征收、行政強制及其它權力事項等方面的行政權力進行全面清理,匯編行政權力目錄;編制行政權力外部流程圖和內部流程圖及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并向社會公開。
2、加快電子政務建設。在現有電子政務網絡平臺的基礎上,逐步建設統一的行政權力網上運行平臺。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政務公開網站,政府部門之間盡快做到信息互通和資源共享,提升電子政務水平。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把政府網站作為公開政府信息的第一平臺,及時準確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切實保障公民對政府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加大政務公開力度,拓寬政府信息的公開方式和渠道,建立政務公開工作考核制度、社會評議制度、責任追究制度。
3、推動網上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和應用。以科學發展觀為引領,以創新審批方式、再造審批流程、強化審批監管為核心,積極推進網上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的建設和應用。提高行政效能,規范行政審批行為,促進政務公開、透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監督管理水平,推進廉潔高效的陽光型政府建設,進一步營造良好的投資服務軟環境。
4、推進行政決策公開透明運行。嚴格執行《*市重大行政決策暫行辦法》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事項決策聽證辦法》,完善公眾參與、專家咨詢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凡社會涉及面廣、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決策事項,都要進行聽證,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意見采納與否情況及其理由。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后評價和責任追究制度。
二、以規范行政行為為基礎,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
5、深入推行說理執法。圍繞服務發展的大局,找準行政執法與經濟建設的結合點,進一步優化投資環境。繼續在行政處罰領域推行全程全面說理執法,建立健全執法告知、開門審案、案后回訪等制度。進一步強化“法為上、理為先、和為貴”的行政執法理念,拓寬說理執法推廣面,提高說理執法質量,規范行政處罰行為。
6、開展行政執法專項檢查。開展行政許可、行政確認等專項執法檢查和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活動,進一步規范行政許可、行政確認等重要行政執法行為。認真執行行政執法檔案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制度。完善行政處罰上報備案制度,落實對重大行政處罰的個案督查。加強對鄉鎮依法行政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切實提升鄉鎮依法行政水平。
7、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開展依法行政合格單位、規范執法示范點創建活動,評選文明執法標兵,樹立典型、推廣經驗。定期組織開展經驗交流、學習觀摩等活動,以點帶面,促進全市依法行政整體水平的提升。建立行政執法人員一人一檔制度,不定期檢查其執法情況。加強依法行政檔案管理,完善行政執法數據庫,動態調整行政執法依據。結合機構改革,進一步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爭議協調機制,努力構建職能集中、管理規范、運行有效的綜合執法體系。加強鄉鎮政府法制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其對鄉鎮依法行政工作的推動作用。
三、以行政問責為突破,推進責任型政府建設
8、創新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方式。認真落實行政復議相關制度,暢通行政復議渠道,綜合運用書面審查、實地調查、聽證、和解、調解等手段,改進行政復議審查方式,探索組建行政復議專家咨詢委員會,完善行政復議聽證、質證場所建設,對案情復雜或社會影響較大的一律公開聽證。認真貫徹行政復議法及實施條例,堅決糾正違法和不當的行政行為,追究違法責任,切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合法權益。
9、積極防范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圍繞創建工作“三無”縣(市、區)的要求,健全和落實工作長效機制,強化網絡辦理,探索網絡中心建設。整合現有公共訴求服務平臺資源,開通“綠色通道”,實行一站式服務。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制,積極化解積案。完善和落實人民調解制度。積極推行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預測評估化解制度,有效地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各類矛盾糾紛。
10、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完善依法行政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實行依法行政評議考核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建立行政監督聯席會議制度,主動接受人大法律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自覺接受司法監督,落實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確保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率達100%。完善群眾監督,聘請行政執法監督員。積極受理行政執法投訴,及時依法作出處理。
11、健全行政問責機制。建立完善以行政首長為第一責任人的行政問責制度,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行政管理相對人合法權益,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依法追究行政首長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以宣傳培訓為抓手,推進學習型政府建設
12、完善并落實相關學習培訓制度。認真執行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領導干部學法、非人大常委會任命領導干部法律知識任職資格考試和中層干部競爭上崗資格預審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做到領導干部學法規范化、制度化,提高領導干部的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政府常務會議學法不少于兩次。鄉局級領導干部會前學法和專題學法不少于兩次。積極組織學法交流研討活動,及時邀請專家輔導解讀新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政法工作建議范文3
一、專心學知識提升創新力
一是掌握廣博的知識。精通專業知識和相關知識,掌握電腦知識和操作技術,這是未來會計信息化的必然要求,熟悉有關財政政策,了解本單位生產和經營情況,、掌握經濟活動分析的能力,強化書寫表達的能力,一門必要的外語知識。這些基礎知識的獲得將提高財務人員的觀察、分析、判斷和歸納能力。最根本的,財務人員還要具備扎實深厚的業務知識,如必須懂得國際上通行的財務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和審計知識,同時還應掌握相關專業的知識,如一般商業知識,財政、金融、國際貿易、貨幣銀行學和人力資源管理學等。
二是培養求實創新的精神。市場經濟不斷發展,使單位以財務管理為中心的地位越來越受到重視,會計的決策與管理功能越來越重要,財務人員必須"踏踏實實地做人,實實在在地做事",客觀公正地處理會計業務,實事求是地反映單位的經濟狀況,堅守職業道德;同時,財務人員要想成為新世紀的弄潮兒,必須不間斷地學習,關注全國乃至全世界會計領域中的新信息,積極學習掌握新知識,在核算方法、財務分析方法、決策方法上有敢于開拓創新的勇氣,積極準確地向領導提供會計資料、財務分析和預測,提高管理的水平和效益。
二、細心做業務提升戰斗力
擁有信息的整理分析能力。單位的很多業務都與會計信息緊密相連,有業務的發生就有會計信息的產生。一個健全的財務系統每天都產生出許多數據,快速地為單位管理者提供合適的、最新的、基于時間更新的信息。隨著科學技術和通信技術在財務管理上的普及應用,財務分析將成為會計工作的主流,財務人員的職責也主要是搞財務分析,通過對數據的不斷整理、分析,從而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可以說,在知識經濟時代,重要的不是獲取信息的能力,而是對信息的整理分析能力及快速作出反應的能力。知識經濟時代的所有經濟活動都將伴隨著一個學習的過程,單位本身就是一個學習機構,整個社會生活的知識化、智能化要求財務人員必須堅持學習,做到活到老、學到老,以適應知識時代的需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去做好財務人員的素質教育,加強職業道德和自身修養,提高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
三、耐心解難題提升執行力
公司在不斷發展,財務工作也要不斷完善,要提高我們的工作能力自身必須加強學習,提高專業技術水平,態度不夠積極,是造成財務人員執行力弱的主要原因,態度是內心的一種潛在意志,我個人認為還是一種心情、思想、責任感的一種表現,從根本上來說我們財務人員要轉變工作態度,隨時保有一顆積極向上的心。只有個人能力提高了,工作態度有所改觀,才能認真地釋難解疑,才能積極主動地去做好本職工作,從而提高自身的執行力。
四、誠心構和諧提升凝聚力
財務工作中所體現的凝聚力是通過實施有效的財務管理方法及其他相關措施,促使財務人相互影響,從而實現其財務管理目標,作為一名財務工作者,應當主動與領導和同事溝通,協調關系,相互接納、相互合作、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營造和諧的團隊氛圍,齊心協力,為公司的發展共同努力。
政法工作建議范文4
為了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解決矛盾糾紛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并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行政復議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行政復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行政復議是解決行政爭議的重要渠道。當前,我國改革發展進入了關鍵時期,許多社會矛盾都會以行政爭議的形式反映出來,社會轉型時期行政爭議復雜多樣的態勢對行政復議工作提出了新挑戰。能否有效預防和妥善解決行政爭議,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的和諧穩定,關系到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全市各級政府和行政機關要把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增強通過行政復議解決行政爭議的能力作為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其在解決行政爭議、化解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中的作用,力爭把行政爭議化解在基層、化解在初發階段、化解在行政系統內部。
2、行政復議是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環節。行政復議作為政府主導、功能比較全面的法定糾紛解決機制,是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內容。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強化政府內部層級監督,有利于促進行政機關依法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有利于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樹立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的依法行政理念;有利于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提高行政機關依法、科學、民主決策的水平,增強政府的公信力和執行力。
二、加強行政復議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3、指導思想。以黨的大精神、“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法治政府、構建和諧為目標,以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為理念,以切實維護和保障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以人為本、復議為民”,努力營造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
4、總體要求。堅持行政復議工作服從、服務于社會和諧穩定的大局,努力化解矛盾和爭議,做到案結事了,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妥善處理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切實維護和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堅持行政復議和依法行政相結合,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強化政府自身建設;完善行政復議制度,創新審理方式,健全公正合理、高效便民、監督到位、保障有力的行政復議體制和運行機制;采取有力可行的措施,切實加強行政復議能力建設,提高行政復議水平。
三、提高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質量和效率
5、做好行政復議的申請接待工作。全市各級行政復議機關要切實依法履行行政復議職責,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設立行政復議接待場所,對外掛牌,配備接待人員,方便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工作人員對收到的行政復議申請材料必須進行登記,并填寫《行政復議案件登記簿》。
6、依法受理行政復議案件。全市各級行政復議機關對符合受理條件的行政復議申請,必須依法受理;對不屬于行政復議范圍或者依法應當通過其他途徑解決的事項,應當告知當事人依法解決的途徑。市政府法制辦要定期通報各級行政復議機關的案件受理情況,對無正當理由不受理行政復議案件的,要通報批評并督促糾正。
7、依法公正審理行政復議案件。各級行政復議機關要始終做到依法審理、公正裁決,既要重視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又要重視適當性審查;既要重視實體性問題的審查,又要重視程序性問題的審查。對侵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要堅決依法予以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該賠償的要依法賠償,確保案件辦理的公正性。要把是否有效解決行政爭議、化解矛盾,作為衡量行政復議案件審理質量的重要尺度。通過依法辦案,以法審理,既保障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又堅決糾正其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既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依法維護好社會公共利益。
8、建立和完善行政復議配套制度。根據行政復議法和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結合本市實際,適時制定配套辦法。積極探索完善行政復議立案制度、證據制度、聽證制度、簡易程序辦理制度、調解制度、集體討論制度、重大案件備案制度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抓緊建立完善責任追究制度等,進一步規范行政復議行為,保證行政復議工作受理有據、審理有序、裁決合法。
9、創新行政復議審理方式方法。要充分發揮行政復議便捷、高效、低成本解決行政爭議的優勢,對事實清楚、爭議較小的行政復議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對事實不清、爭議較大的案件,要進行實地調查,充分聽取有關專家和當事人的意見;對案情復雜、社會關注的重要案件和群體性案件,可以采取公開聽證方式。要積極運用和解、協調方式解決行政爭議,探索案前和解、案中協調的程序,努力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促進當事人與行政機關之間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提高案件辦理效率。
10、督促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各級行政復議機關對撤銷、變更或者確認原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要監督行政機關切實履行行政復議決定。行政復議機關對在行政復議中發現行政機關執法中存在的重大、帶有共性的問題,可以下達行政復議建議書,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議。有關機關應當自收到行政復議建議書之日起60日內將糾正相關行政違法行為或做好善后工作的情況上報行政復議機關。
四、健全行政復議工作機構
11、加強行政復議隊伍建設。各級行政復議機關要采取有效措施解決行政復議能力不均衡、人員短缺等問題,根據辦案實際需要抓緊配備、充實和調劑專職行政復議人員,確保人員配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
12、提高行政復議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要定期組織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行政復議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要加強行政復議人員的作風建設,在辦理行政復議案件過程中,要做到熱情接待、嚴謹細致、務實高效、廉潔自律。
13、改善行政復議工作條件。各級行政復議機關所需經費要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各級行政復議機關要設置用于接待當事人和舉行聽證等的公開審理場所,提供必要的辦案條件,配置辦公、交通、取證等相關設備。
14、加強行政復議信息化建設。積極推進行政復議咨詢接待、案件受理、案件審理和復議決定等工作流程的信息化,逐步實現全市各級行政復議機關行政復議案件辦理、統計和監督聯網。
15、完善行政爭議解決機制。全市各級行政復議機關要加強與監察、部門和法院系統的工作聯系和工作銜接,建立健全行政復議與行政監察、工作和行政訴訟的協調機制,相互支持,協調配合,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有效預防和妥善解決行政爭議。
五、加強對行政復議工作的領導和監督
16、健全行政復議工作領導體制。全市各級行政復議機關要高度重視行政復議工作,加強對行政復議工作的領導,各級行政復議機關的主要領導,是本級行政復議機關行政復議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定期聽取行政復議工作匯報,認真研究部署行政復議工作。全市各級行政復議機關的主要領導,應當依法履行行政復議職責,親自簽署以本行政復議機關名義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書。
17、加大行政復議工作指導監督力度。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和職責權限,通過定期組織檢查、抽查等方式,對所屬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工作進行檢查,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反饋檢查結果。下級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及時將重大行政復議決定報上級行政復議機關備案。上級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加強對下級行政復議機關履行行政復議職責的監督。
政法工作建議范文5
一、城市管理執法的基本原則
市綜合執法局作為公建規劃管理的執法主體,具有行政處罰權,區政府具有監督權。區政府具有民建規劃、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房產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和公安交通、環境保護、工商、殯葬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同時負責本轄區內“門前四包”責任制的簽訂與落實工作、戶外廣告設施管理工作、商家店牌的審核備案工作及立面裝修工作,市綜合執法局具有監督權。
二、區政府管轄范圍
(一)區管轄范圍:城管支隊管轄區域。
(二)區管轄范圍:
三、區政府執法職能
1.民建規劃行政處罰權。負責行使本轄區內民建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負責本轄區內動遷區域房屋工作。
2.市容環境衛生行政處罰權。負責行使本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查處違反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違法行為;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筑物或設施;對責任單位未及時修復破損霓虹燈及擅自設置彩虹門、條幅、彩旗等違法行為實施處罰。
3.公安交通方面部分行政處罰權。負責行使本轄區內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非法占用道路邊石以上的機動車、非機動車監督管理和行政處罰權。負責維護機動車、非機動車的停車秩序。
4.園林綠化行政處罰權。負責行使本轄區內園林綠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對擅自改變、占用、破壞城市綠化規劃用地,破壞綠化設施,損壞、砍伐、遷移城市樹木花草等違法行為實施處罰。
5.環境保護方面部分行政處罰權。負責行使本轄區內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筑施工噪聲污染等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負責行使對在人口集中地區焚燒瀝青、油氈、橡膠、皮革、垃圾產生有毒有害煙塵、惡臭氣體的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6.市政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負責行使本轄區內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對破壞、改變市政設施、影響市政設施使用功能等違法行為實施處罰。
7.房產方面的行政處罰權。負責行使本轄區內房產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對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建筑和公用設施用途;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業共同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用途等違法行為實施處罰。
8.工商管理方面部分行政處罰權。負責行使本轄區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對批發、集貿市場以外和季節性商品市場無照商販實施處罰。
9.殯葬管理方面部分行政處罰權。負責行使本轄區內殯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對本轄區內戶外搭靈棚、設靈堂,高音播放或吹奏哀樂、拋撒紙錢、銷售冥品等違法行為實施處罰。
10.門前四包責任制。負責本轄區內“門前四包”責任制的簽訂與落實工作。
11.負責本轄區內戶外廣告設施管理工作、商家店牌的審核備案工作及立面裝修工作。
四、相關制度
市綜合執法局與區政府建立工作聯系制度。
1.實行例會制度。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必要時可臨時召集會議。例會由市綜合執法局牽頭組織,必要時由市政府召集。
2.實行信息聯系溝通制度。市綜合執法局、區政府需建立信息溝通網絡平臺。市綜合執法局、區政府應在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后3個工作日內將其內容刊登在本部門網站。
3.實行督辦反饋制度。市綜合執法局充分發揮監督、檢查、協調、指導職能,認真做好案件督辦工作。對于督辦案件,市綜合執法局巡查發現違法行為后應于1個小時內及時電話通知兩區政府,同時填寫電話告知記錄單;電話告知后3日內如違法行為仍未處理,則發送書面告知函;3日后仍未處理發送督辦單。
區政府在收到督辦案件后,應按要求及時辦理,并在15個工作日內將督辦件的辦理情況書面報送市綜合執法局。市綜合執法局在收到區政府的報告后對有關內容進行核實,對不符合督辦案件結案要求或與事實不符的案件可要求重新辦理,對符合辦結要求的案件整理后統一歸檔。
政法工作建議范文6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市治建設以來,城市建設成效顯著,人民群眾的生活環境和“幸福指數”不斷提升。但與此同時,一些個人、集體無視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城區內尤其是“城中村”違法違規建房,成為寄生在城市“肌體”上的“毒瘤”和“瘡疤”,嚴重影響了城市的整體形象、發展和重點工程推進。市委、市政府從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出發,從經濟社會的長遠發展考慮,嚴格查處“兩違”建筑,是十分及時、十分必要的正確決策,是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為加強城市規劃區內“兩違”建筑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明確目標,突出重點
工作目標:進一步規范土地、規劃和建設管理,樹立依法用地、依法建設的觀念,杜絕“兩違”建筑增長,逐步處理“兩違”遺留問題。建立健全切實有效的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設規劃長效管理機制,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工作重點:依法拆除一批“兩違”建筑,盡快遏制住當前正在蔓延的“兩違”建設勢頭,重點是年8月13日市人民政府開展“兩違”建筑清查工作以來新增的“兩違”建筑,或發生在整治以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影響較大的“兩違”建筑。
“兩違”建筑的范圍按照《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安江托口城鎮規劃區開展違法違規建筑清查的通告》(政號)執行。
三、區別情況、分類施策
(一)建成區:1、經市規劃部門認定,屬于尚可整改的“兩違”建筑,由相應執法單位按照市規劃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責成建設業主在規定的時間內整改到位后,再補辦規劃報建手續;2、屬于必須拆除的“兩違”建筑,由建設業主根據有關執法部門要求自行拆除或由執法部門;3、對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兩違”建筑,建設業主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的,由建設業主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房屋質量安全鑒定,鑒定合格并接受處罰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給予綜合竣工驗收并備案,市房產管理局給予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
(二)規劃區內集體土地上的“兩違”建筑:1、年12月31日前,對規劃區內農村集體土地上確因住房困難而形成的“兩違”建筑,給予合理補償。補償時,應堅持以下原則,由村、組、市“兩違”辦負責。(1)原居住的宅基地面積不超過規定標準;(2)新修的“兩違”建筑的宅基地面積超過規定標準的不補償;(3)不享受拆遷獎勵;(4)符合建房條件。2、對在規定時間內自行拆除的“兩違”建筑給予拆除獎勵,具體標準是:木屋150元/㎡,磚偏180元/㎡,磚木紅磚結構320元/㎡(未粉刷的280元/㎡),磚木水泥盒子磚墻結構260元/㎡(未粉刷的220㎡),磚混450元/㎡。3、對2012年1月1日后新增的“兩違”建筑一律依法拆除不予補償和獎勵。
四、加強協作、落實責任
城市規劃區內“兩違”建筑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兩違”建筑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行動,協調、聯系、調度各成員單位的工作,對各成員單位整治工作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指導、督辦、檢查、考核。
市政府法制辦:負責與查處行動相關的規范性文件的審核,負責重大“兩違”建筑查處案件的指導。
市國土資源局:做好違法用地調查取證和認定工作,補辦經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鑒定符合城市規劃和經整改到位的違法建筑的用地手續,對作出拆除決定的,被處罰人逾期不或不自行拆除的,申請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查處項目建設期間已辦理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擅自改變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的違法建筑及未辦理建筑施工許可證和未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擅自動工建設的違法建筑,并負責做好違法建筑影響城市規劃程度的鑒定,并提出具體處理意見,按市人民政府統一安排參與行動。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作為違法建筑執法主體實行行政處罰,配合市國土、住建部門做好對“兩違”建筑的調查認定工作,制定違章建筑行動方案,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統一安排參加行動。
市房產管理局:對“兩違”建筑不予發放房產證,已發放的要依法予以注銷。
市公安局:按照審定的方案調度警力,負責強拆行動現場的執法保障,做好交通、消防等工作,依法處置妨礙強拆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
市人民法院:依法對違法用地建筑進行強拆。
市財政局:安排“兩違”建筑查處工作專項經費,按有關標準及時撥付拆除建筑物的相關經費。
市司法局:負責拆除“兩違”建筑的有關法律、法規宣傳。
市廣播電影電視局:負責組織新聞媒體對全市“兩違”建筑查處工作情況進行宣傳報道,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市供水有限公司:配合執法單位對未取得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擅自動工的違法建筑進行斷水。
市電力有限責任公司:配合執法單位對未取得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擅自動工的違法建筑進行斷電。
鎮人民政府:對轄區內建筑進行日常巡查、監控,做好強拆對象的思想工作以及拆除現場群眾疏導工作,按市人民政府統一安排參與行動。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確保工作有序開展。各部門要根據各自的工作任務,組織人員切實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尤其是做好拆除對象的思想工作,努力做到強拆和自拆相結合,確保集中拆除任務全面完成。鎮人民政府要積極主動做好被拆除建筑業主的思想工作,努力減少拆除時的工作阻力,確保工作順利進行;市直各部門要大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關執法部門要在確保合法性的前提下,提高辦事效率,堅決杜絕推諉扯皮行為;市公安局要為“兩違”建筑整治行動提供強有力的治安安全保障。在拆除“兩違”建筑行動中,根據具體情況從各單位抽調工作人員參加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