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考核形式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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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考核形式

事業單位考核形式范文1

1.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不完善

隨著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規模越來越大,國有資產管理的難度越來越高,使得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不完善的缺點暴露出來。我國的很多事業單位的資產管理體制仍然沿用過去計劃經濟時代的那一套,在機構設置以及制度建設方面非常落后,一些行政事業單位都沒有成立專門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顯得非常混亂。其次,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的“家底”不清晰,存在著賬實不符的情況,國有資產管理的約束機制不健全。

2.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使用效率低下

行政事業單位普遍缺乏有效的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沒有制定一套客觀公正的資產使用效率評估和考核機制,缺乏有效的約束和激勵機制,在國有資產的使用中存在著主觀性、盲目性、隨意性的特點,造成國有資產使用中浪費嚴重,使用效率低下。

3.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流失情況嚴重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改革非常滯后,導致國有資產的流失情況十分嚴重。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不明確,責任無法落實到個人,許多單位的領導在任期間任意處置和使用國有資產,造成國有資產大量的流失。國家對于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的監督力度不夠,導致國有資產可以被隨意使用,許多單位的國有資產被學校的內部人員通過私有化、做假賬等形式不斷的轉移,國有資產被大量侵占。

4.國有資產在處置過程中存在很多問題

國有資產在處置的過程中,沒有嚴格按照效用最大化的原則來進行處置,許多仍然具有較高價值的國有資產被隨意估價、拍賣或者轉讓給私人或部門。一些國有資產沒有遵循市場經濟的原則來進行處置,往往由單位的領導主觀臆斷,導致國有資產處置方式不合理,浪費和損毀情況嚴重。

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績效考核措施

1.對國有資產基礎管理的績效考核

國有資產基礎管理的績效考核是指對國有資產的基礎性管理工作進行績效考核,從而加強國有資產的基礎管理。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設置專門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來進行資產的管理,將國有資產的管理職責予以明確,并將資產管理的責任落實到個人,將國有資產管理的效率和質量同管理人的自身利益掛鉤。其次,要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建設的績效考核。要對于資產管理制度的建設予以考核,建立資產管理、采購、監督、處置等制度,對于制度的建設、監督和執行情況分開予以考核評分。另外,要加強資產統計報告的管理,要保證資產統計報告的真實、完整和及時,并對于資產的變動、結存、使用等進行說明。

2.對國有資產過程管理的績效考核

行政事業單位要加強對國有資產過程管理,提高資產管理的效率和質量。首先,要對于資產的配置情況進行績效評估。資產配置包括資產的年度預算編制、年度配置計劃和專項經費的使用,資產配置是否合理科學以及符合相關規定,大型設備等資產配置是否經過科學合理的論證并編制可行性報告,資產采購的過程是否合乎規定等。其次,要對于資產的自用管理進行績效考核。資產的自用管理包括國有資產的采購、登記、驗收、入庫、領用、保管、注銷等制度的落實情況,大型設備的管理以及使用狀況,單位要對于這些工作進行嚴格的績效考核,使得國有資產的自用管理做到原因清晰、責任明確,并對于考核的結果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最后,對于資產的出租、出借以及投資等管理情況進行績效考核。要將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出租、出借、投資論證、風險評估以及主管部門審批狀況,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狀況等進行分項考核,并對于考核結果進行打分,根據打分的情況對于相關責任人進行獎懲。

3.國有資產信息化管理的績效考核

隨著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模和難度越來越大,對于國有資產進行信息化管理已經成為資產管理的必然趨勢,因此,單位要將國有資產的信息化管理納入績效考核的內容中來,促進國有資產的信息化管理。首先,要對于信息化系統的建立和使用狀況進行績效考核。對于系統建立的初始化情況、基礎信息的錄入情況、系統運行情況以及專用設備和配套設施等分開進行評分,并依據評估的結果進行獎懲;其次,要對于資產的信息化管理情況進行績效考核。對于信息化系統的運轉以及維護狀況,對于國有資產的動態管理狀況等進行績效考核。

4.將績效考核與預算管理相結合

事業單位考核形式范文2

(寧波化工開發有限公司,浙江 寧波 315204)

摘 要:近年來,隨著我國預算管理工作的不斷開展,推進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加強預算管理已經迫在眉睫。行政事業單位的同時具有管理和行政職能的政府部門,對其加強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是對行政事業單位財政資金正確合理使用的重要手段。對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加強預算管理與績效考核,可以促進我國政府部門各項預算工作的順利開展,為行政事業單位的生產、經營,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雙贏提高強力的保障。

關鍵詞 :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績效考核

中圖分類號:F275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0-8772(2014)31-0255-02

收稿日期:2014-09-24

作者簡介:朱妙素(1970-),女,漢族,浙江舟山人,會計師,主要研究方向為企業財務管理與內部控制。

一、引言

事業單位的預算管理指的是其為了實現既定的管理、經濟目標,采用預算編制、執行和考核的手段進行相關的財務活動。行政事業單位加強預算管理,可以加強政府部門資金的使用合理性,對于單位的管理具有重要意義。行政事業單位代表政府要承擔一些對社會的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以及監督的職責,也會參與一些經濟建設,而作為預算管理很重要的一環—績效考核對于事業單位來說也十分重要。其在資金預算、具體實施過程中,把預算結果和實際經營活動進行對比分析來判斷是否達到預設的經濟目標,從而改善其經營活動。加強績效考核對行政事業單位各部門合理分配財政資金及提高其運行效率、改善單位的管理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加強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的意識

長期以來,我國的行政事業單位對于預算管理額和績效考核就沒有給予足夠多的重視,并沒有將其作為單位發展的核心因素去看待,甚至很多行政單位在這部分上是真空的,由此引起很多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于此完全沒有這方面的意識,這就嚴重的影響了行政單位的預算管理工作的開展,嚴重的限制了行政事業單位的職能的充分的發揮。這些問題主要集中在兩方面:一方面是我國部分行政事業單位的領導同志沒有樹立起強烈的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的意識,并沒有認識到加強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對于單位的重要性,不能做到以身作則,影響了其他工作人員的意識,使大家都認為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無關緊要。另一方面是許多行政事業單位并沒有建立一套科學的財政預算管理的體系,預算管理往往空洞無為,在一些工作上碌碌無為,嚴重影響開展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

(二)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不科學

我國許多行政事業單位普遍存在著預算管理、績效考核的相關指標不科學、不全面的一些現象。大多數的段位沒有根據各工作人員所在的工作崗位、所承擔的工作職責進行劃分、考核。只是根據一些工作的通性進行考核,很容易出現一些員工工作很多,但是考核的指標卻很少,從而忽視員工的勞動輸出,進而降低了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預算管理的指標是核心,對于單位進行預算、成果檢驗和監督有重要作用,但良好的預算管理需要科學的績效考核體系來支撐,但是很多行政事業單位的指標僅僅為單一的指標,在一些定性定量結合的指標、邏輯分析和定量結合的方面不夠全面,對一些工作的考核不能進行科學的評價。

(三)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的有效性不足

行政事業單位進行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時應該重視對全局的控制,然而當前我國的行政事業單位明顯缺乏有效的管理、考核和評價,并沒有一套完善的機制。不能對預算進行有效的監督,對于其編制情況和執行情況也有影響,這導致了行政單位的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的無序和混亂。對于一些超出了預算的或者是沒有在預算之內的開支也沒有一些明確的考察標準及糾正的措施,因而不能做到及時的反饋計劃,這就十分不利于單位各部門的有序運轉和對資源的合理利用。還有很多行政事業單位對國家的公共財產不傷心,沒有自律性和自覺性,使單位的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缺乏有效性。

(四)預算管理與績效考核實施困難

我國一些行政事業單位普遍存在著預算管理與績效考核工作的執行力不強的現象,導致工作的開展十分困難。而且,一些預算管理績效評價沒有確定的評價、考核對象,使工作很難進行,因而評價的結果也很難應用到各行政事業單位,因此影響力很小,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首先,預算管理與績效考核本身的制度不健全,沒有嚴格的制度進行約束預算管理人員。其次,預算管理與績效考核作為其衡量經費使用效率的一種約束的激勵機制,但大多數的行政事業單位并不能及時地開展考核和評價,不能發揮其作用。最后,對于一些已經存在的預算效果評價體系來說,大多也是流于形式,缺乏實際內容,一些具體的工作并不能真正的實施到位。

三、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改進對策

(一)加強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的意識與能力

加強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工作,必須提高預算管理的意識,首先,要加強行政單位領導同志對預算管理的意識,以身作則,從上到下帶動單位工作人員提高對加強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的認識,使其在進行人員分配、人員儲備及資金的流向等方面進行科學的、有效的管理。其次,要提高參與預算和考核的工作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提高其綜合素質,緊跟國際先進技術的步伐,滿足當前社會的要求。再次,加強單位管理人員的風險防范意識,加強對單位的資金的籌集、運用以及收益的分配的管理,樹立良好的風險意識,對于我國行政單位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完善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行政單位必須完善其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指標體系,首先,要重視預算支出的績效評價,從本質上、決策上對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加以重視,確保預算管理、決策、控制、考核及評估等環節順利的開展,從而使其更加科學的、有效的為單位服務。其次,對于單位的預算資金的后期的績效評價要準確且及時,當預算的執行結束后,應對資金效益開展有效及時的績效評價,從而合理的分析資金的使用情況,確保單位資金的使用的合理性,流向的科學性。最后,要對潛在的風險進行合理及時的評價,針對單位各環節可能存在的風險,采用相應的考核措施。對于低風險的一些項目的潛在的風險,要進行正確的考核,選擇合理有效的評價指標。例如在進行預算時,所有工作人員明確責任,注重協調,加強財務的控制欲監督,定期進行項目報告等均會使單位的潛在風險降低。

(三)加強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提高其有效性

提高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的有效性,首先應該完善考核指標,根據各單位的特點,對預算的一些方面進行管理,對其后的績效進行考核。其次,要提高執行預算管理的能力,確保單位的預算能夠嚴格的按照預算的方案來執行,使行政單位的預算管理真正的發揮出作用。建立單位的預算管理的規章制度,從而方便單位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管理。再次,應完善考核體系,繼續采用激勵和約束互相結合的考核的方法,把預算的完成情況量化,獎優罰劣,將考核結果與個人績效聯系,使其認真完成各項工作。最后,應公平的進行考核,禁止出現暗箱操作的情況,認真完成預算方案,對執行的情況進行反饋,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不斷提高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的有效性。

(四)加強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的力度

應對考核實施困難的問題,行政事業單位應該加強預算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的力度,面對可能發生的一些問題進行強有力的約束,進行剛性約束,對于單位的資金的使用、資源的配置等必須按照相關流程、要求進行,不能隨意挪用,不可以隨意的改變資金的流向,在各個執行情況中,必須按照既定的標準進行,在需要進行增加預算時,必須按照規定,嚴格的遵守制度,不能隨意改動。建立行之有效的預算管理制度,盡可能做到公開公正透明,積極接受各方的監督,提升執行能力,增強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的效果。

四、結論

行政事業單位加強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具有重要的意義,但當前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對于此存在很多問題,對單位的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的意識不足和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的指標體系、執行的有效性及實施的順利性均存在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要求我國行政事業單位要努力加強對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的認識,不斷完善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加強力度,確保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可以順利的開展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

參考文獻:

[1] 姜影輝.行政事業單位加強預算管理研究[J],經濟研究導刊,2013(36)

事業單位考核形式范文3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管理;績效考核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2.050

[中圖分類號]D630.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7)02-00-01

1 績效考核制度的內涵和特點

1.1 績效考核制度的內涵

績效考核是事業單位依據特定的標準,采用職工測評、通過考勤機簽到等方法,評估職工的日常工作狀況,繼而對其進行針對性的指導,這有助于提高行政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管理的質量。近年來,為了適應社會發展的要求,我國事業單位進行了改革,對績效考核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其更加規范。

1.2 績效考核的特點

全面性。行政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管理中涉及的考核內容比較多,包括理論知識、技能水平、個人素質考核等;其考核結果量化。傳統績效考核對員工進行了定性評估,而各部門的考核沒有既定的標準。當前,行政事I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采用量化的考核方式,以具體的數值形式對員工進行全面測評,使考核標準更加統一、考核體系更加科學。行政事業單位從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和業務目標三方面對職工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員工利益掛鉤??冃Э己四芊从吵鰡T工為企業做出的貢獻,并以此為依據對其進行晉升、獎勵等。

2 人力資源管理中績效考核制度的作用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及公眾服務需求的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對人力資源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事業單位要想實現發展,提升服務質量,就需要加強自身的建設,建立屬于自己的績效考核制度,使事業單位時刻處于良性運作的狀態,使各部門的職工各司其職,進而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的服務。

2.1 績效考核是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

績效考核在行政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管理中的作用十分明顯。當前,事業單位主要采用聘任制,該背景下,逐漸凸顯了績效考核的價值??冃Э己嗽谑聵I單位人員的聘用中,作用顯著,它通過量化考核的方式,提高了人員聘用的質量。借助績效考核,能夠對行政事業單位職工的專業技能和職業道德進行直觀性的評估,從而明確了職工的基本狀況,并以此為基礎,對其進行科學管理,并進行任務分配,為行政事業單位的發展提供助力。

2.2 績效考核是勞動報酬的標準

在行政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管理中,應用績效考核制度,可通過對每個職工進行量化評估,對其進行勞動報酬分配。該背景下,績效考核與單位職工工資、報酬等掛鉤,增加部分浮動工資,使職工具備崗位、薪級、績效工資構成的形式,使行政事業單位職工的日常工作更加積極,提高了人力資源管理的質量,確保了該項工作更加有效,使薪資分配更加公平。

2.3 績效考核為人員培訓提供了參考

員工培訓是行政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重要內容。通過績效考核,可對每個職工的實際工作情況具備明確的認識,并以此為依據,制定出針對性的培訓內容,使人員培訓的過程更加合理,培訓結果也更加有效,使其能夠掌握與自身工作崗位相關的各項工作技能,并具備相關的專業素質。

3 人力資源管理中績效考核制度的實踐運用

3.1 制定了完整的考核指標體系

樹立了全面科學的績效觀,學習了外國先進的績效管理理論,嘗試了各種績效管理方法,制定了完整的考核指標體系??冃Э己酥笜梭w系能夠使各級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和職工積極參與到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將個人的努力與事業單位的發展相銜接,確保了績效管理過程中規劃、實施、考核、評估和反饋等落實到位。并在該過程中,職工依據該考核指標體系,明確了自身的工作價值和意義,并為事業單位的發展提出了意見和建議,明確了今后的工作目標,與事業單位實現了共同的成長和發展。

3.2 采取了合理的評估方法,進行了分類評估

行政事業單位崗位類別包括管理、專業技術和工勤等。不同層級和類型的工作人員都有各自的工作內容、責任和重點。故而,行政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績效考核工作中,要依據實際崗位的背景,采取針對性的評估指標,對職工進行科學衡量;應用了不同的考核方法,在評估過程中,以定量為主,定性為輔,避免了評估過程和結果過于主觀。

3.3 構建了評估反饋機制,實現了上下級的交流

在行政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應用績效考核制度,要講求交流反饋。采用績效評估方法,使信息交流和溝通渠道更加的暢通,評估主體與被評估人員之間建構了量化的溝通、互動關系,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職工進行了全面的了解,使評價過程更加客觀、合理。

4 結 語

績效考核是行政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管理中的主要內容。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層及人力資源部門,要依據單位的實際發展背景,對績效考核制度的作用具備清晰的認識,提高行政事業單位的服務質量,使其處于良好的發展狀態,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主要參考文獻

事業單位考核形式范文4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問題對策

行政事業單位是行使國家賦予的一定權力、具有一定的政府職能、管理社會公共事務的組織機構。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是全面、系統、連續地記錄行政事業單位資金運動過程,反映和監督行政事業單位執行國家預算情況的會計。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核算一般比較簡單,但是其工作職責的特殊性決定了其在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方面的特殊性,規范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對于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強化行政事業單位的職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存在的問題

1.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資金使用效率低下

資金是行政事業單位開展工作的重要保障。但是在我國目前的行政事業單位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方面專項資金把關不嚴,供應范圍過寬,資金分配存在嚴重的隨意性,從而影響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加大了財政負擔。另一方面,預算外資金是從財政預算資金中分離出來的,但在分流收入的同時,并沒有相應地分流財政支出,于是出現了原由財政供給的項目照樣供養的狀況。同時在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中,由于缺乏科學的管理手段、控制方法,往往造成預算與實際偏差較大,忽視了資金使用前的預測控制,導致了行政事業單位普遍不重視資金使用效率。

2.會計憑證填制缺乏規范合理

首先,原始憑證方面。目前,某些行政事業單位在日常會計核算中對原始憑證的填寫不夠完整,且很多所填寫的原始憑證與國家相關法規的要求不符,存在著較多的錯填和漏填的現象。這主要表現在原始憑證的開票日期填寫的較為隨意,客戶名稱填寫的不夠明確,項目內容、數量、性質及標的填寫的過于模糊等。其次,記賬憑證方面。與原始憑證相比,行政事業單位在記賬憑證的填寫或處理上,也存在著較多的問題,這主要表現在其摘要的填寫過于籠統或簡單,會計科目的使用不正確,對賬、審核、結賬不及時等。

3.會計核算與資產管理相脫節

目前,許多行政事業單位對資產管理采取了賬實分別管理的策略,即由財務部門負責對單位所擁有的資產進行記賬等會計核算工作,而由專門的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對其進行合同和實物的相關管理,因此造成了賬實管理的分離,形成了一系列的管理漏洞。由于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基本都是由財政資金支付所獲得的,屬于國有資產中的重要部分,因此必須對其加強管理,以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但是這種賬實分別管理的體制,卻會在很大程度上加劇國有資產流失的風險,例如財務部門和資產管理部門沒有就同一資產進行入賬、折舊或報廢的處理,或是處理的時間、方式及程度不一致,這就會造成所提供的資產信息的不一致性,違反了國有資產規范化管理的初衷。

4.執行單一會計制度不適應某些單位的實際情況

1999 年財政部門要求行政事業單位撤銷預算外資金賬戶,將預算內外資金納入一套賬進行會計核算,執行一種單一的會計制度:行政單位會計制度或是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的措施

1.完善會計法規,強化行政事業單位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建設

在法規體系建設上,要有較強的操作性、實用性、科學性、嚴謹性,完善其配套措施,注意各相關法規的銜接,避免執行的混亂。健全科學的財務管理制度,使會計各項工作及監管部門有法可依,有幸可循,堵住會計核算不規范的法律漏洞。與此同時,加大會計法規實施力度。強化單位負責人的第一負責人意識,增強法紀觀念,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除要求及時整改外,應嚴格依法處理并追究責任人的責任。要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各單位應根據自己的實際,建立一套內控嚴格、切實可行的財務管理制度。對現金的管理、財產的審批、審批權限的分配、財務計劃的制定和實施、資金的籌集和使用都要有明確而具體的規定。

2.實現會計核算與資產管理的協調統一

在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管理方面,應通過財務部門與資產管理部門的充分協調來增強國有資產管理的統一性,從而使財務部門的會計核算工作真正能為國有資產的高效管理起到有力的促進作用。例如在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財務部門應對每一項購入資產進行入賬,對每一項出庫資產進行登記,并定期與本單位的資產管理部門進行賬實核對,以保證其保管賬與實物賬一致;而資產管理部門也應通過建立資產明細分類賬,嚴肅資產清查制度,完善資產管理信息網,以及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來及時掌握本單位資產的變動情況,以使在財務部門的配合下確保其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3.進一步深化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改革

實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是解決會計核算存在問題的重要途徑:一是快速提高會計人員的整體素質。二是有效改善會計人員的工作環境,有利于讓會計人員能在沒有羈絆的環境中依法行使會計核算、會計監督的職能。三是有利于加速會計電算化步伐,優化服務質量,提高工作效率。在科目體系中增加行政單位“上級補助收入”及“上繳上級支出”等科目。解決的辦法有兩種方法可以考慮:一是將這類收入和支出融入目前的會計科目體系當中,收入可以列入“其他收入”中核算,支出列入“日常公用支出”中核算,但這種方法很牽強。二是在行政單位會計科目體系中,增加上級補助收入和下級補助支出兩個科目,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相對應,這種方法可以清楚地核算和反映行政單位的這類收入和支出。會計集中核算是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實行“集中支付、統一開戶、分戶核算”模式,這是深化財政支出改革、強化預算約束、加強預算監督、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一項新舉措。會計核算中心將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核算集中起來,使財政部門對單位的財務監督從事后轉變為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督,這有利于財經紀律的貫徹執行。

4.加強財政監督

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提高會計人員素質。以貫徹實施《會計法》為契機,切實加強會計隊伍的后續教育,不斷提高會計人員的思想素質和業務素質,嚴格執行修改后的新《會計法》及一系列相關配套制度,提高財會信息質量。明確經費開支標準,規范經費支出渠道。建議制定一套切實可行的經費支出標準,在行政事業單位統一執行,只有通過執行統一的經費開支標準,才有可能遏制各單位在費用支出上互相攀比,濫發錢物的現象。規范財政專戶管理與核算。一是要規范收入管理。二是要規范支出管理。第一,在支出撥款上要注明用途,方便核算;第二,專戶內部賬戶之間不要劃轉,一切支出通過撥款途徑解決。

5.加大對行政事業單位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

加大對行政事業單位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力度,要明確行政事業單位的經費開支標準,規范行政事業單位經費支出的途徑與渠道。建議地方政府出臺相關的符合當地行政事業單位實際情況的經費支出標準,并對這一標準的統一實施進行嚴格的監督。只有這樣,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對各單位之間在亂發財物、財政支出上相互攀比的不正之風。

結語

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雖然在一些方面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但是我們只要認真分析原因,積極制定對策,就一定能夠解決這些問題,使我國的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進入正常的秩序。不僅在出現問題后能夠及時應對,更重要的是能在問題出現之前最大限度的減少在行政事業單位中出現影響核算工作的問題。

參考文獻

[1]薛云果.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與財務管理探討[J].財會通訊,2010,(2).

[2]許業玲,王龍飛.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若干問題的探討[J].安徽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1).

事業單位考核形式范文5

關鍵詞:會計;集中核算;行政事業單位;工作

行政事業單位是我國最基層的服務主體,在我國的發展道路上,不能缺失的主體就是行政事業單位,依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同時參考行政事業單位的各種特點,對其進行核算工作的創新,實行會計集中核算是非常必要的,這樣能夠進一步規范會計的核算標準,對單位財政資金的監督和管理都能起到加強的作用,還能夠將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資金運行效益和運行效率提高上來,讓我國的會計工作的思路跟上改革的步伐,讓行政事業單位起到新的帶頭作用。

1 行政事業單位實行會計集中核算的意義

所謂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通俗來說就是將市縣級中各個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主體、事業單位的財務開支審批權限,以及事業單位綜合財政預算資金的使用權限全都保持不變的基礎上,依據“財政收入為一個賬戶,資金管理為一渠道,財政支出為一個漏斗”的這項要求,對事業單位資金進行集中管理、一個賬戶、分戶核算和單位報賬這種方式的運作。以事業單位實行會計監督以及行政事業單位集中進行會計核算為一個會計核算中心,依據核算的事業單位進行二級賬戶的建立和分戶核算,讓行政事業單位所有的財政性資金能夠直接進入到國家財政專戶,或者直接繳入到國庫,而行政事業單位所有的支出也都是從財政直接進行支付,同時設立一個專門的會計核算中心,這樣行政事業單位的資金核算和管理都由會計核算中心來運行操作。

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對于行政事業單位來說這是一項行政單位改革中最重大最深層的一次改革,這一次的改革事業單位會計人員獨立性工作有較高的保證,能夠將會計工作的效率以及會計信息質量都提高上來,還能夠對會計工作起到更好的監督作用,讓行政事業單位在財務支出上減少違法行為,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得到提高,從而推進事業單位會計預算工作的改革,向著時代所需求的改革方向發展。

2 行政事業單位在會計集中核算實行上的問題與原因

2.1 問題所在

第一,事業單位經濟事項內容上存在虛假問題。在會計集中核算實行的管理體制之下,所有的原始票據都要經理逐級部門的審核,再進入到核算中心的財務賬內部。如果單從票據表面來看,已經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有一定的正規性,也達到了國家財務管理的要求;要是從票據深層來看,票據表面所反映出來的經濟事項內容的客觀性與真實性,卻是沒有達到有效的監督,會計核算的過程中,個別的行政事業單位依然存在套取現金,以及票據虛假開出的現象。行政事業單位如果將單位的財務都納入到統一的核算中心,那么賬務憑證管理和資金賬本的管理將會更加規范,能夠有效控制單位賬務出現作假的現象,也會減少違規賬務的出現,但在實行的過程中還是會有漏洞出現,最多出現的就是“賬外賬”。第二,利用單位賬戶套取現金。盡管事業單位在實行會計核算中心上,都是依據國家現金管理的條例嚴格執行,對現金的使用進行控制,在大金額付款的時候都是使用支票簽發。但是,單位中使用支票的直接人、單位的報賬員或者是單位的業務員,只要將支票的用途改變,就可以直接套取現金,最典型的就是借用購物的名義使用發票,而實際上并沒有購物,只是找了關系單位開具了虛假發票,然后再用單位的賬戶將套出來的支票給換成現金。再有就是單位的報賬員在書寫實際收款單位上存在誤差,與支票存根上的收款單位不相符,導致支票的實際用途偏差,資金去向不易查明,事業單位在檢查轉賬結算費用和支付當時的時候容易將其漏掉。當前的核算中心即使對各個事業單位的支出都進行了嚴格控制,可是這種支票結算中仍然會出現支票存根與支票不相符,以及支票套現的問題。第三,單位財產賬實不符問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納入核算中心管理后,財產與賬簿相分離,核算中心只管賬簿不管實物,致使個別單位財產物資增減情況無法掌握,從而導致個別單位固定資產未按程序處置,財產及收益存在流失現象。有些單位私自處理固定資產收入不入賬,有些單位財產虧空嚴重,出現嚴重的有賬無物現象。

2.2 問題的成因

第一,認識上的錯位。會計集中核算一改原來的“單位批單位報”為“單位批中心報”,統管單位的財務支出受到了中心的制約和監督。第二,設計上的缺陷。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設計上的缺陷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①法律基礎脆弱。②工作模式簡單化。③分賬管理上的單一性。第三,隊伍建設上的弊端。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實行單位批中心報的程序。有些單位的領導認為本單位報賬會計就是到會計核算中心跑跑腿,有無會計資格證、有無財務工作能力無關緊要,導致報賬會計隨意任命,報賬會計專業能力參差不齊。另一方面,單位會計機構撤消后,有些單位對報賬會計的待遇地位不予肯定,挫傷了報賬會計的工作積極性。

3 完善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的對策建議

針對當前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存在的問題,提出如下完善對策:

3.1 轉變觀念,營造良好氛圍

實行會計集中核算是加強財政資金管理和監督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利于從源頭上預防腐敗,消除不正之風。行政事業單位及財政部門、核算中心應加強宣傳,提高各核算單位對這項工作的認識,積極配合會計中心開展工作。各核算單位負責人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及制度,認識到實行會計集中核算是財政體制改革的趨勢和要求,按照“三個不變”的原則,繼續加強本單位的財務管理,按照會計集中核算辦法抓好本單位的日常管理和結報工作。

3.2 明確會計集中核算的法律地位

完善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必須明確會計集中核算的法律地位。試點實踐證明,會計集中核算是政務公開下的陽光操作,是對預防腐敗、堵塞漏洞的釜底抽薪,對強化財政管理,規范財政支出行為確實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因此,國家有關部門應抓緊組織相關專家、理論界人士展開調查研究,進行利弊分析,并從理論的高度加以剖析和總結,用創新的財政理論,來統一思想認識,盡快明確其法律地位。

3.3 完善財產管理制度

預算單位領導要克服重錢輕物的思想,安排專人或專門機構負責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檢查和維修工作,根據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登記數量卡片,記錄、管理單位的全部固定資產。

3.4 加強報賬會計隊伍和機關會計隊伍建設

解決會計集中核算過程存在的問題,必須加強隊伍建設,為完善會計集中核算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要選派財會業務能力強、經濟理論知識水平高、熟悉政策法規的人員,充實到核算中心。加強報賬會計隊伍建設,提高報賬會計整體素質,提高集中核算質量。

結束語

總之,行政事業單位實行會計集中核算,不僅是預算方法和手段的改進,而且是對傳統方法從觀念到內容的根本改革,必須要引起相關人員的重視。

參考文獻

[1]王利群.完善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的具體策略研究[J].行政事業資產與財務,2013(24):26-27.

事業單位考核形式范文6

國家在2002年提出了對全國范圍內的國家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隨即在2002年7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了 〔2002〕35號文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據此,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02年12月16日第8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川辦發〔2002)40號《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并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至此四川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正式開始。

3月24日四川省人事廳公布了《關于印發四川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等樣本的通知》。2003年3月2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成辦發[2003]43號), 6月13日成都市教育局《關于轉發〈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成教人[2003]22號),學校人事制度改革也在今年暑假期間正式實施。

編者對《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以及聘用合同樣本進行了研究,感到:事業單位用人制度改革具體化政策的出臺有它特有的特點,同時基于部門政策上與生俱來的條塊權益分配、以及政策與法律不可調合的特性,必然隨之帶來的無法避免的缺陷、必然存在很多與法律法規沖突、操作性較差等重要方面存在不足,在目前這些問題只有通過在簽訂合同時用補充條款來加以彌補,編者對這些方面初作淺析如下:

〖《試行辦法》與《聘用合同書》的突出特點〗

1、將目前在事業單位中實行的聘用制正式納入合同制,雖然目前政策尚未明確合同的性質與不具有法律性質,必竟引入了規章、政策與有限法律并行調整的機制。

2、行政政策保護向受聘人員作較大傾斜。

3、將合同期限最短限制為3年,有望保證事業單位從業人員的穩定以及受聘人員的利益在相對期限內得到保護。

4、明確了受聘人員在合同解除時可能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

5、保護了在合同制下研究生、轉業軍人、以及國家調用人員、擔任國家科研項目人員的相對穩定以及相關權益。

6、明確規定了受聘人員在拒聘時,事業單位的行政責任。

7、規定了“內部離崗待退”政策。

8、打破了受聘人員的身份界線與性別界線。

9、規定了受聘人員在享受培訓后的服務年限,以及單位商業秘密保護等方面,部分和相應保護了事業單位為受聘人員支付培訓費用后的權益。

10、《試行辦法》第49條規定突破了《勞動法》及配套法規的相關規定。

〖《試行辦法》與《聘用合同書》存在的問題〗

一、關于是否適用現行法律法規的問題:

1、目前剛推行的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是離開我國現行法律單獨實施,還是與現行《勞動法》“接軌”,雖然《試行辦法》第一條有“根據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2002〕35號)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钡拿枋觯蛳嚓P文件中沒有載明具體法律,在合同條款中也未得以體現具體適用的法律法規。因此,只能認為《試行辦法》與《聘用合同書》的依據仍為政策,而不適用法律與法規,更不適用《勞動法》以及相關配套法規。從兩個文件的全部規定看,仍是行政起主導,輔之協商、調解與仲裁,而并不適用法律。

這樣就出現了若干突出的問題:將事業單位從業人員與社會各界從業人員在適用《勞動法》方面割裂開;將事業單位中的“工人”與其他行業勞動者割裂開;《勞動法》是我國基本法律,事業單位不適用是不合法的,也是違憲的。事業單位與勞動者均無法律救濟手段可用。

2、《試行辦法》第47條、第48條、第49條載明的“經濟補償”,從條文看,實質上套用了《勞動法》及配套法規的有關規定。只是在第49條上有所突破,但無任何依據。而不知何故依據該《試行辦法》制定的聘用合同書的第十一條第(二)款卻出現了“一定的經濟補償”的模糊規定條款。

3、對于糾紛仲裁方面,合同條款采用了〔2002〕35號文和川辦發〔2002)40號文兩文的模式,即首先協商,再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再向“當地人事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而無法律適用,即當事人無法律救濟途徑。對于人事仲裁,即無法律依據,也不適用相關法律,如《仲裁法》。其所謂“當地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更是與法無據。是否凡事業單位與受聘人員發生糾紛均屬于“人事仲裁”?人事仲裁包括哪些內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約束力”是否真實存在?借鑒我國目前對醫療事故鑒定的從原醫療衛生行政機關法定為民間醫學會的制度立法看,人事仲裁機構設在人事行政管理機構的模式,是不能實現與保障公平、公開、公正原則的。

4、對于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方面,事業單位責任條款、向個人傾斜的條款較多,規定也較為明確;而維護事業單位合法權益方面的條款少且規定模糊,這不符合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一致性。這樣不利于合同嚴肅與順利全面履行,更不利于部分事業單位,如學校教師隊伍的相對穩定與發展。

二、條款中的具體操作方面的問題:

1、關于合同期限,目前事業單位通常采用短期合同一年一聘,層層負責的方式。而《試行辦法》第21條規定為3年以下,成都市教育局以細則方式規定為最少3年,實際上由于底線太長,從實踐中看,這種期限導致合同履行困難、中途履行不能的可能性較大。

2、關于試用期,《試行辦法》第22條規定“首次參加工作的。試用期為12個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試用期?!薄_@樣形成一個事實,合同期為3年,試用期就占了一年,這對勞動者極為不利。在合同履行期內,如果勞動者感到此條款對已不利,大致只能利用《試行辦法》第37條、《聘用合同書》第十條第(六)款“隨時解除合同”,此時對合同雙方的實際利益及預期效益均極為不利。

3、關于合同有效期內,勞動者提出解除合同如何辦理沒有規定;對于事業單位不同意解除未到期合同如何辦理沒有規定;對于個人提出提前解除合同,事業單位不同意,而個人是否向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也未規定。

4、《試行辦法》第七章規定了“未聘人員的管理”,第50條是規定的受聘人員拒聘的情形;第51條規定了受聘人員落聘的情形。但對于實踐中出現較多、矛盾較為突出尖銳,容易引起紛爭的方面,即單位不同意解聘和不同意拒聘的情形卻未作規定。對于事業單位,乃至企業都存在一批掌握業務技術、經營渠道、經營信息的人員,而這部分人員往往是單位花大力氣、支付相當數額財力培訓的人員,一旦流失,不僅會給單位帶來巨大損失,甚至可能導致單位解體。

5、違約金針對哪些方面,約定違約金的原則是什么,依據何在未規定,是否依據《聘用合同書》第十四條第1款,“約定為準”。如果合同雙方約定高額違約金,而個人無法支付的情形如何辦理也未規定。

6、向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的原則、程序、期限、方式與內容未作規定。且這種方式屬于純行政方式,當事人地位權利不可能作到公平。

7、向當地人事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的依據、性質、原則、組成、規則、程序、期限、方式與內容、以及法律救濟等重要方面未作規定。這種方式仍屬于純行政方式,當事人地位權利不可能作到公平。

三、其他方面的問題:

1、以行政方式推行《聘用合同書》,據成都市人事局規定,每個教職員工《聘用合同書》文本一式三份,每份人民幣2元,這無疑增加了事業單位或者個人負擔。

2、據成都市人事局規定,每份《聘用合同書》文本合同鑒證費1元,即每人3元。不知人事機構鑒證權何來,收費依據是否經聽證,是否符合國家近期制止行政亂收費的政策。

3、鑒證的效力從何無來。由于《聘用合同書》主要依據是國家職能部門政策,而非法律,合同糾紛發生后并不能提起訴訟,那么鑒證的效力對合同當事人有何法律意義。

4、從政策角度講,〔2002〕35號文和《試行辦法》第54條并未強制規定合同鑒證,人事行政機關自己作出這樣的規定,卻回避了是否實行自愿原則的重要事項。

〖為彌補《聘用合同書》不足,所擬參考補充條款(一)〗

一、關于合同內中途解除合同的培訓費承擔,對應《試行辦法》第45條:

1、乙方參加研究生(含博士、碩士生、研修班)學習畢業后必須回甲方單位工作服務六年。若服務不滿六年乙方提出調離、自動離職、辭職等解除合同的,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貳萬元的違約金。

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帶薪學習一年(或N年)期間內由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費用。

乙方服務不滿六年的,應當按每年減扣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的10%向甲方支付。

甲方支付的費用包括:工資收入(含固定工資、活工資及各項津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以及在本合同期間內其他投保的費用、商業保險費以及各項有關福利待遇費用。

2、乙方參加各類專業技術培訓,必須在甲方單位工作服務三年。若服務不滿六年乙方提出調離、自動離職、辭職等解除合同的,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應按每次(培訓項目)實際發生的全部費用的三倍支付違約金。

培訓費用包括:培訓費用、出差補助、車船費等因本次培訓發生的全部費用。

二、合同當事人雙方關于違約金及有關費用支付的實現,對應《試行辦法》第58條、《聘用合同書》第十三條第1款:

3、乙方對補充條款第1條、第2條、第5條、第6條應當自覺履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以及本合同約定應支付的費用。若乙方在違約責任產生后,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履行支付義務的10日內未支付的,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強制執行。

注:甲方向人民法院直接申請強制執行的,《聘用合同書》應進行公證。

4、甲方與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雙方可以選擇前款規定處理。對于支付經濟補償金、違約金、賠償金、支付費用等給付之訴可直接到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保密條款,對應《聘用合同書》第十一條第(三)款:

5、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工作崗位與工作性質掌握、知曉和涉及甲方商業秘密,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保證在終止、或解除本合同的三年內,不到設有同類崗位、或經營同類業務的用人單位受聘任職,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保證不自己經營或從事、包括變相經營或變相從事同類業務。

乙方違反本條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萬元賠償金。

本條約定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終止而失效。

四、經濟補償金,對應《聘用合同書》第十一條:

6、對本合同第十一條補充如下:除本合同有關條款已作約定的外,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在本合同期內解除本合同而甲方不同意的,應向甲方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7、本合同當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幅度應當一致。經濟補償金的具體支付金額應按《試行辦法》第47條、第48條、第49條規定執行。

五、合同期屆滿受聘人員拒絕續聘的處理,對應《試行辦法》第五章、第七章:

8、下列受聘人員不得拒絕續聘,本合同約定最長服務期限屆滿,或甲方不再續聘的除外:

(1)、甲方出資引進和培訓的人員;

(2)、《試行辦法》第39條第(1)項、第(2)項、第(3)項的人員;

9、本合同履行期屆滿,凡屬于補充條款第8條之列人員拒絕續聘的,甲方有權不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

六、合同中適用仲裁方式的人事糾紛約定,對應《試行辦法》第九章、《聘用合同書》第十三條:

10、本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形的,可向____________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非工人調令,從事非工人崗位的乙方(編者注:如職員、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教師等)與甲方之間因錄用、調動、工資、辭職、辭退發生的人事爭議;

(2)、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仲裁的人才流動爭議和其他爭議。

1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形的,應依據《勞動法》及配套法規向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工人調令,或依據合同約定從事工人崗位的乙方(編者注:如工人、勤雜工、臨時工、編制聘用的工人等)與甲方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

(2)、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的的乙方與甲方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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