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基本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基本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范文1
水利基本建設會計核算對象是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核算的重點是正確反映水利基本建設概(預)算的執行情況。水利部水建199815號文關于印發《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概(估)算費用構成及計算標準》的通知中,對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概(預)算項目進行了調整,新增了一些費用項目,《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對這些新增項目的會計核算問題應予補充完善,制定具體的處理辦法,如新增加的項目建設管理費如何進行會計核算等。若在“待攤投資——建設單位管理費”科目中同建設單位經常費合并核算,則不能正確完整地反映概(預)算的執行情況,實際工作中,有的在“待攤投資”科目下增設二級科目“項目建設管理費”單獨進行核算,但在編制年度財務決算時,又涉及合并到“待攤投資”的哪一個項目中的問題。另外,前期工作統籌費、定額編制管理費等都涉及到這樣的問題。因此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的概(預)算的制度改變后,對應的會計制度也要有相應明確改變后的會計核算問題。
因此,建議在會計制度中應明確:
①“待攤投資”的二級科目按概(預算)項目設置,在編制年度財務決算時將相近的費用合并填入財政部的格式決算報表中,在編表說明中作詳細說明;
②按《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和財政部年度決算報表上已明確的“待攤投資”二級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和財政部年度決算報表上沒有的待攤投資項目全部記入“待攤投資”——其他待攤投資,在反映概(預)算執行情況和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時應詳細分開,或設置其他待攤投資輔助核算;
③《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和財政部年度決算報表上的待攤投資項目完全按照概(預)算項目及時修改,做到完全對應一致。通過上述三種方式才能既做到正確反映水利基本建設概(預)算的執行情況,又能符合財政部年度決算報表的要求。
基本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范文2
關鍵詞:財務;管理;研究
一、基本建設財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傳統體制對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影響較大
目前, 相當一部分單位從項目立項、勘察、設計到施工,由業主全過程實施管理,資金未納入集團公司預算。在這種模式下,投資、建設、管理混為一體, 工程項目實施很難形成有效的財務管理和監督機制, 既不利于資金的安全使用,工程質量又得不到保證。
(二)概、預算審查不嚴,“三超”現象嚴重
所謂的“三超”,即建設項目概算超計劃、預算超概算、決算超預算?!叭爆F象形成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建設項目沒有嚴格按照批準的可行性報告開展設計工作,編制設計概算,甚至有的設計部門為能多計設計收入人為提高設計概算, 使編制的概算一開始就超計劃;二是人為壓縮概算,有的建設項目開始為能申報上,或為減輕稅費負擔,人為壓縮概算、預算,一旦項目批下來,又把攤子鋪開;三是跨度時間長,造成設計成本與現行實際投資成本相差較大。四是一些建設單位從部門利益出發, 不重視項目前期基礎工作,千方百計擴大投資規模,提高項目檔次,或責任心不強,盲目決策,造成資金浪費;五是概預算審查不嚴,由于某些管理方面的原因,工程的概預算審查不嚴或審而不調,使實際施工遠遠超出原定的概預算。
(三)基本建設會計制度滯后,建設單位財務管理基礎工作薄弱
近幾年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深入和投資規模的擴大以及投資主體的多元化,許多新生事物、新興因素已隨之出現,原來的基本建設會計核算辦法、財務管理辦法以及基本建設會計制度在某些方面已滯后于經濟的發展,已遠遠不能滿足現代化建設項目投資的需要。
其次, 大多數項目建設單位缺少專職基本建設財會人員,項目建設開始后, 單位通常臨時組建一個基建班子,管理人員和臨時的財務人員往往對基本建設程序和相關法律、法規不了解,缺乏財務管理經驗,難以做到建設資金使用、管理科學化、規范化。
第三, 專業基建財務管理人員銜接不上。大量的應屆畢業生基本上學的都是企業基礎會計或企業財務管理, 對基本建設財務會計制度沒有多少概念,對基本建設業務程序、工程概預算知識也缺少必要的了解和培訓,這也是造成財務管理基礎工作薄弱的重要環節。
(四)會計核算不規范
由于投資的多元化,基建單位會計核算牽涉到各種投資主體,再加上財會人員業務素質的參差不齊,造成了會計核算的不規范。主要存在的問題有以下幾點:
1.建賬不規范、使用會計科目不準確
一些建設單位沒有按照基本建設會計制度設置基本建設會計賬簿,或者沒有按照《基本建設財務制度的補充規定》的規定,在企業賬簿的在建工程下按項目列置, 而是和生產經營混在一起,造成資金來源無法區分。
2.項目建設成本核算不完整
目前,一些建設項目資金來源渠道很多,主要包括國債資金,項目資本金,企業自籌資金以及銀行貸款等等。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出資方不是把資金撥付到建設單位而是直接撥付到施工單位,沒有給建設單位履行撥款手續,建設單位無法取得入賬的原始憑證,不能進行賬務處理,因此造成歸集核算的建設成本不完整。
3.實物交付使用與資產入賬脫節
建設項目中形成的資產從工程竣工后就直接投入使用,目前許多單位的資產未采取暫估入賬的方法,而是等基本建設單位的財務決算審批后再以核準數入賬。從工程竣工到財務決算上報審批同意至少需要半年時間,甚至一到兩年,這期間的資產管理存在真空階段,造成實物交付使用與資產入賬脫節。
(五)資金管理不規范
隨著投資主體多元化和投資資金來源多渠道的出現,建設單位掌握和支配資金的權利越來越大,相當一部分資金脫離了預算的軌道,沒有按照基建程序來管理,基建資金的源頭失控,不僅分散了有限的財力,而且也降低了基建投資的整體效益,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沒有對建設資金進行專戶儲存或??顚S?/p>
財政部下發的《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有關規定執行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同一個建設項目,不論其建設資金來源性質,原則上必須在同一賬戶核算和管理”,而實際工程中有的建設單位沒有專戶儲存建設資金,而是把建設資金,甚至國債專項資金混同在其他生產資金賬戶中一并核算,特別是一些技改單位,技改資金用在生產經營業上,造成技改工程停滯不前,工程支出與生產支出自己都無法分清。
2.對施工單位支付工程款不按規定執行
按照基本建設會計核算的要求,在項目尚未批準開工以前,可以支付前期工作費(但不得支付工程款);計劃已下達,初步設計和概算尚未批準的,可以預付必須的施工費用,施工企業確需備料周轉金的,建設單位可根據合同規定預付一定的備料款,但備料款一般不得超過當年建筑安裝工作量所需資金的25%。
3.建設單位管理費支出不規范
按照基本建設會計核算的要求,對建設單位管理費應實行“總額控制、據實列支“的辦法,但是,有些單位的管理費用超預算、超概算擠占建設成本,特別是一些邊生產邊技改的單位,應由企業生產經營負擔的經費也列入建設單位管理費;有的單位按計提金額列支,想超多少就超過多少;有的是從別的賬戶轉列支出,嚴重違反了建設單位管理的使用規定。
4.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不合規定
有些建設單位沒有按規定預留質量保證金, 工程質量有問題時很難向施工單位索回應扣回的款項,起不到約束施工單位確保工程質量的作用。
二、加強和改進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對策
(一)加強概預算管理,強化約束機制
加強和改進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就要強化概預算約束,確立新的財務管理體系。一是要建立計劃和程序相結合的制度。財務部門應加強同計劃等相關部門的協調,共同搞好投資計劃的制定,防止以計劃代預算,重計劃輕預算情況的發生,切實建立計劃和預算相配合的約束機制。二是要把基建資金等各項專項建設資金納入集團公司預算管理,對投資規模和投資總量實施宏觀調控,保證建設資金及時到位,專款專用,合理確定支出預算,并對支出預算與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以及根據需要及時調整概預算。
(二)嚴格資金管理,杜絕資金浪費
資金管理是財務管理的核心,必須建立統一規范的資金管理辦法管理基建資金,實行源頭控制。一是要建立資金審查和專戶存儲制度。凡對投資資金來源不落實,來源不合理或重復性、低水平建設的項目,財務部門應協同有關職能部門一起,嚴格控制,計劃部門不得下達投資計劃。對未經批準擅自上項目的要按違紀處理,嚴格查處?;ㄙY金應實行專戶存儲。
(三)實行基本建設項目責任制管理
為加強投資責任機制,規范項目法人行為,保障責、權、利的有機統一,各建設單位應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項目法人要對項目的策劃、資金籌集、建設工期、生產經營、債務償還和資產的保值增值,實行全過程負責。集團公司定期對項目法人進行監督考核。
(四)加強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1.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對基本建設項目應單獨設置基建賬套進行核算,按照基本建設會計制度,規范核算程序和核算辦法,正確使用會計科目,正確歸依建設成本,及時準確向上級財務部門提供財務報告。
2.建立、健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各級財務部門要根據財政部已經出臺的基本建設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辦法規定,配合有關部門,結合單位實際,建立、健全適合單位的各薦財務管理制度。
3.加強與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溝通,做好財務管理工作。對于建設成本不完整的問題,要多與有關單位和部門溝通,取得合法、合規的入賬依據作為原始憑證。財會人員參與工程例會也有利于了解工程進度及工程實施中存在的問題,有利于彼此的聯系與溝通。
4.加強基本建設單位會計人員的專業培訓和技術交流。基本建設財務人員不僅要熟練掌握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及會計制度, 了解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以及相關的工程知識,還應當認真學習招投標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奠定堅實的基礎。
(五)加強項目建設單位財務信息管理工作
加強和改善企業管理應從加強企業財務管理的信息化入手,加大力度普及財務管理信息化,以財務信息建設為突破口,全面提高企業財務管理現代化水平。
基本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范文3
關鍵詞:高等學校 財務會計 基建會計 會計信息質量
長期以來,受財政管理體制以及行政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制度和基建會計制度等的制約,高等學校分別設置財務會計和基建會計兩套賬,前者執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核算高等學校開展日常業務過程中收入、支出的發生情況以及資產、負債、凈資產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定期向主管部門報送資產負債表、收入明細表、支出明細表等;后者執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核算高等學校基本建設過程中投資的取得、使用和完成情況,定期向主管部門報送資金平衡表、基建投資表等。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高校投資主體單一,經濟業務簡單,會計信息主要是為了滿足國家宏觀經濟管理和高校自身內部管理的需要,財務會計和基建會計分離,提供的會計信息能夠滿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高校投資主體多元化,經濟業務日益復雜和多樣,財務會計和基建會計兩賬分設,導致會計信息割裂,不能適應現實經濟環境下相關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要。隨著高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深入,尤其是部門預算改革及其相關配套改革的逐步推進,兩賬分設,高校會計管理和會計核算中的問題更加突出。
一、高校財務會計與基建會計分離存在的問題
1.兩賬分設,提供的會計信息不全面、不充分,不能滿足相關信息使用者的需要。隨著高等教育的快速發展,高校自上世紀九十年代末大規模擴招以來,基本建設進入了高峰期。高校的基建資金主要來源于學校自籌、銀行貸款和國家撥款。高校不同渠道取得的基建資金進入基本建設領域后,在基本建設過程中使用,形成相應的投資支出,這些投資支出構成高校未完工基建產品即在產品的實際成本,是高校資產的一部分。但由于兩賬分離,投資支出只在基建會計中反映,不在財務會計中反映。只有當工程項目完工交付使用后,財務會計才將完工基建產品的成本即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等的成本登記入賬。因此,高校提供的會計信息不能全面、完整、充分地反映其收支情況和財務狀況。即使按規定,高校在編制年度財務決算報表時合并基建報表中來源于財政性資金的基建撥款及其形成的基建投資和基建結余資金,但對于基建資金來源于銀行貸款或其他非財政性資金的高校來說,合并基建報表后的年度財務決算報表仍然不能全面、完整、充分地反映其收支情況和財務狀況。
2.兩賬分設,導致高校會計信息失真。按照規定,高等學校作為貸款主體向銀行取得的基本建設投資借款,要在財務會計中反映,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借入款項”科目。將取得的銀行借款撥付基建時,財務會計做借記“應收及暫付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嬙谑盏綋芨兜幕ㄙY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基建撥款一本年自籌資金撥款”科目;這部分資金在基本建設過程中使用時,基建會計做借記“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其他投資”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待工程項目完工交付使用時,財務會計才根據交付使用資產的價值做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應收及暫付款”科目。由于工程項目建設期長,往往要跨年度有的甚至跨幾個年度,因此,基建資金來源于銀行貸款的高校,在較長的時期里,資產負債表中會有大額應收及暫付款。而這部分資產在基建會計報表中又以銀行存款、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其他投資等形式存在。兩賬分設,既虛增了資產,還不便于報表使用者理解。
根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以及《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基建投資借款利息應記入建設成本,但由于兩賬分設,高校作為借款主體向銀行借入的基建投資借款在財務會計中反映,支付的借款利息作為支付當期的事業支出反映在財務會計中,不記入工程項目的建設成本,導致固定資產價值低估。因此,用銀行貸款進行項目建設的高校,由于兩賬分設,會計處理的最終結果是既虛增資產,又低估資產價值,導致會計信息失真。
3.兩賬分設,增加了管理和核算的中間環節,降低了管理效率,增加了管理風險。由于兩賬分設,基建資金的劃撥、資產的交付,以及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后國家基本建設撥款的使用等,需要在兩套賬之間增設相應的管理環節,設計相應的內控程序,同一筆業務,需要在兩套賬中分別記錄,導致重復勞動,也增加了管理難度和管理風險,降低了管理效率。
二、高校財務會計與基建會計融合的對策
1.整合現行行政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制度,為融合高校財務會計和基建會計提供制度依據。高校作為事業單位,其財務會計與基建會計分離存在的問題,也是我國所有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存在的問題。高校會計核算的改革與國家整個行政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制度體系的改革密不可分。我國現行行政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制度體系主要由《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高等學校會計制度》、《醫院會計制度》、《測繪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及與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資金核算有關的《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組成。由于行政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制度的改革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不可能一步到位,必須分步驟、分階段實施?,F階段可行的是整合現行行政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制度,取消《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將《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中的相關內容充實到《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中,提高高校會計核算的質量和效率,改進高校會計信息的質量,滿足相關信息使用者的管理和決策需要。
2.完善會計科目體系,提高會計核算的質量和效率。在現行高校財務會計科目體系中增設“物資采購”、“工程物資”、“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其他投資”等資產類科目,核算高校為工程項目建設儲備的材料物資以及發生的各類投資支出;取消原“借入款項”科目,增設“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兩個負債類科目,分別核算高校向金融機構借入的償還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和超過一年的借款;增設“基建撥款”科目,它屬于收入類科目,核算高校國家基本建設撥款的取得和轉銷情況。
3.完善會計報表體系,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滿足各相關信息使用者的管理和決策需要。在資產負債表中,資產類增設物資采購、工程物資、在建工程等項目,負債類取消借入款項,增設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兩個項目;在凈資產類未完項目收支差額項下增加基建撥款項目。
在收入表中增加基建撥款項目。
增設基建投資表,反映建設項目自開始建設起到本年末止基本建設資金來源以及基本建設投資支出情況。
增設待攤投資明細表,反映本年實際發生的各項待攤投資數額。
增設現金流量表,使相關信息使用者了解和評價高校的現金流量,并據以預測高校未來的現金流量。
4.規范會計報表附注的內容。隨著高校經濟活動的日益復雜和多樣,現行高校年度財務決算報告中的決算說明部分過于簡單,且沒有統一的格式和要求,不便于相關信息使用者理解高校會計報表。因此,規范會計報表附注的內容,對會計報表的相關項目作出解釋,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更加深入地理解高校會計報表的內容,全面分析高校的收支情況和財務狀況,作為決策參考。
三、會計核算舉例
(一)基建撥款的取得及其使用和結轉
1.取得基建撥款時,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
貸:基建撥款
2.支付工程款時,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建筑安裝工程投資等
貸: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
以上為財政授權支付方式下的會計處理。財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則在支付工程款時,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建筑安裝工程投資等
貸:基建撥款
3.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時,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
貸:建筑安裝工程投資等轉貼于
同時:
借:基建撥款
貸:固定基金
(二)基建投資
借款的取得及其使用和結轉
1.從金融機構借入款項時,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借款
2.支付工程款時,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建筑安裝工程投資等
貸:銀行存款
3.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時,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
貸:建筑安裝工程投資等
4.用自有資金歸還貸款時,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長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同時:
借:結轉自籌基建支出
貸:固定基金
參考文獻:
1.事業單位財務規則.1996年10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8號
2.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財預字[1997]286號
3.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財文字[1997]280號
4.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試行).財預字[1998]105號
5.基本建設財務規定.財建[2002]394號
基本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范文4
關鍵詞 水利建設財務管理存在問題建議
一、水利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1.水利基建財務管理基礎工作相對薄弱,基建財務人員業務素質不高
水利建設單位由于施工工程的臨時性和階段性,不可能配備專門的會計人員長期從事建設單位會計核算工作。加之長期以來水利部門重建設輕管理,客觀上造成水利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機構設置不健全,人員數量不足,高素質的財會專業人員短缺,水利基建財務管理工作總體水平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和制約了水利基建財務管理智能的充分發揮。再者,隨著水利投資主體多元化趨勢的發展,現行的一些財會方法及理財觀念要進一步更新,業務知識急需加強。當前,基建財務人員的現代財務知識和技能相對滯后。
2.概算項目與會計核算科目的不一致
現行基本建設會計制度的科目與概算項目不一致已是老問題,目前仍未得到妥善解決。會計科目與概算項目的不一致主要表現在概算的其他費用與會計核算中某些科目不一致,比如建設管理費,概算中包括開辦費、經常費、監理費、項目管理費等內容,而會計科目中待攤投資的二級明細科目建設單位管理費實際上僅包括經常費一項內容,其他的內容要在其他一級或二級科目中核算。又如概算中的開辦費,在會計核算中無對應的科目,可以放在待攤投資,也可以放在其他投資,隨意性較大。由于各自包括的內容不一樣,在會計核算時,難免出現人為劃分科目的情況,同一個建設項目其核算的結果可能會不一樣,既不利于財務預算管理,也不利于考核概算執行情況。
3.工程竣工結算不及時,竣工財務管理混亂、規定不明確
一些項目投產運行多年,遲遲不辦理竣工決算,給建設單位、管理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難。在編制竣工決算時,概算項目與會計科目的矛盾也給財務報表的編制帶來很多麻煩??⒐Q算中的項目投資分析表是按概算項目編制的,竣工財務決算表則是按會計科目匯總編制,這就使得各決算報表編制的口徑不一致,造成在決算編制過程中資料收集難度很大的實際問題,會計人員在核算時需要做兩套賬,一套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以滿足財務決算的要求,一套按概算項目核算以滿足投資分析的要求,這樣極大地增加了會計人員的工作量。另外,在在竣工財務決算需的審計方面,具體的審計機關、審計級別以及權威性認證,相關文件未有明確規定,也是導致財務病詬的原因之一。
4.資產移交中的兩難問題
工程在編制竣工決算、辦理竣工驗收后就應由建設單位移交管理單位,在這里竣工決算的作用是作為資產移交的依據。資產的交付對于一般的工程沒什么困難,無非是將工作做細,資料收集齊全,實物管理妥當即可,但是一些特殊的大型工程項目,含有多個標段、分年實施,在移交資產時就會存在一些難以解決的問題。矛盾比較突出的問題是:當年招標的單項工程完工后是否當年移交?對這個問題,財政部和水利部關于基本建設工程竣工決算的規定中沒有提到,實際工作中卻不可回避。
進一步分析,我們會發現這是一個兩難問題。如果當年移交,存在三個問題:
一是在財務處理上必須將這一年度的投資來源沖銷,這樣到整個工程結束時,財務賬上反映的投資來源只是最后一年的數額,是不完整的;
二是由于待攤費用一般來說是根據整個工程中單項工程所占的比例進行分攤,而在全部工程完工前,這一比例是不能確定的,所以每個單項工程決算時所分攤的金額也不可能確定;
三是在同一個工程中運行維護和施工建設混在一起,各自負責的單位在工作中肯定會從本單位的利益出發,人為的增加管理難度。
如果當年完工的工程不移交,而是等到全部工程完工是一并移交會怎么樣呢?這樣做的問題是:工程的運行維護費用沒有來源渠道,因為工程概算中根本就沒有考慮之一項目。
二、加強水利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工作的建議
1.加強培訓,提高財務人員業務水平
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要求財務人員不僅要熟悉掌握財務會計知識,還要了解工程概預算知識、工程圖知識,清楚概預算的標準和定額,全面了解基建項目的情況,在此基礎上,才能準確設置帳套,準確核算基建項目。因此,要解決水利基建財務人員素質較低的問題,有針對性地組織進行業務培訓,擴大知識面、提高業務素質,大力加強短期培訓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ㄘ攧諘嬋藛T要在不斷提高業務素質的基礎上,工作方式應由事后記賬變為事前參與、事中控制和監督,通過參加工程招標、價款結算、竣工驗收、制定辦法和重大事項決策等,為更好地開展財務管理、盡快發揮工程效益做出應有的貢獻。
2.建議調整部分會計科目
水利基本建設會計核算對象是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核算的重點是正確反映水利基本建設概(預)算得執行情況。水利部水建[1998]15號文關于印發《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概(估)算費用構成及計算標準》的通知中,對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概(預)算項目進行了調整,新增了一些費用項目,《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對這些新增項目的會計核算問題應予補充完整,制定具體的處理辦法,如新增加的項目建設管理費如何進行會計核算等。若在“待攤投資――建設單位管理費”科目中同建設單位經常費合并核算,則不能正確完整地反映概(預)算得執行情況,實際工作中,有的在“待攤投資”科目下增加二級科目“項目建設管理費”單獨進行核算,但在編制年度財務決算時,又涉及合并到“待攤投資”的哪一個項目中的問題。另外,前期工作統籌費、定額編制管理費等都涉及到這樣的問題。因此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的概(預)算的制度改變后,對應的會計制度也要有相應明確改變后的會計核算問題。
因此,建議在會計制度中應明確:
(1)“待攤投資”的二級科目按概(預)算項目設置,在編制年度財務決算時將相近的費用合并填入財政部的格式決算報表中,在編表說明中作詳細說明;
(2)按《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和財政部年度決算報表上已明確的“待攤投資”二級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和財政部年度決算報表上沒有的待攤投資項目全部計入“待攤投資”――其他待攤投資,在反映概(預)算執行情況和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時應詳細分開,或設置其他待攤投資輔助合算;
(3)《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和財政部年度決算報表上的待攤投資項目完全按照概(預)算項目及時修改,做到完全對應一致。通過上述三種方式才能既做到正確反映水利基本建設概(預)算的執行情況,又能符合財政部年度決算報表的要求。
3.竣工決算的建議
概算項目與會計科目之間并沒有本質區別,無非都是把建設項目中的費用進行分類歸集,不同的只是概算是事前控制,其歸集的項目反映應該需要的投資,會計科目則是反映不同項目內容實際發生的投資。這并不矛盾,而且說是一致的,因為會計核算也可以看成是對概算執行情況的一種紀錄,兩者完全可以統一標準。至于是統一到會計科目上來還是統一到概算項目上來,筆者認為會計上資金占用類科目可以與概算項目完全一致,資金來源類科目按會計制度的規定。這樣處理可使兩者結合起來,而且具有可操作性。當然,如何處理還不是問題的關鍵,關鍵是有關主管部門要決定是否統一標準。
此外,考慮到審計利害關系,建議竣工財務決算不能有內部審計機構審計,應由主要投資主體的審計機關和社會審計組織審計,主要投資主體的審計機關可以直接審計,社會審計組織應由上一級主管單位委托才能對竣工財務決算審計。
關于竣工財務決算審批權限和級別,相關文件并未明確規定。建議水利基本建設竣工財務決算由審批項目初步設計概算機關的同級財政(財務)部門審批,審批期限為3個月。
基本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范文5
水利建設項目工程類型多、涉及內容廣,建設規模存在較大的差異性。水利建設項目,涵蓋了服務“三農”的各類水利工程和設施,如水源工程、灌排渠系、各類建筑物、農村飲水安全、高效節水灌溉工程等,還包括為數眾多的塘壩、堰閘、小型排灌泵站、機井、水池水窖等各類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在建設規模上,既有大型灌區節水改造、大型泵站更新改造等規模較大的建設項目,也有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高效節水灌溉工程、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等小型建設項目。
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會計核算不規范。會計核算是財務管理的一部分,準確無誤的計量工程成本,核算費用,才能正確地對形成的固定資產進行計價。在基建項目會計核算上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三點:
1、水利基建工程建設初期,從項目立項、初步設計、招投標工作;由于財務人員難以參與,尤其是基層單位基建會計人員,根本不知道項目建設具體情況,其業務水平不能滿足項目核算需要,包括熟悉工程建設內容,招投標、合同等相關過程,服務于工程建設。造成建賬不規范,建設項目單位沒有按照基本建設會計制度規定設置基建項目會計賬簿,只是在事業單位賬簿中統一核算,很難分清項目的資金來源狀況,更談不上項目的成本核算和管理了。
2、使用會計科目不準確,主要在于(1)沒有分明晰核算。(2)待攤投資的明晰核算不準確。(3)預付施工單位的工程款,在預付的時候在此科目中核算,在工程計量支付工程款時應予以沖回,而有的單位是在工程完工后才沖回預付工程款。(4)移民和環境投資,采用“待攤投資—土地移民安置補償”核算,造成固定資產核算不真實。(5)水利概算批復安排的獨立費用部分材料調差,由于招投標時進入施工單位直接費中,會計結算時進入施工單位建筑安裝工程投資;編制竣工財務決算時,許多建設單位沒有反映支出,造成概算執行不可比。
3、項目建設成本核算不完整。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很多是公益性的,且多需地方配套資金。在地方財政困難的地方,很多都以農民投勞或投物的方式、地方政策性沖抵的方式等抵地方配套資金農民的投勞或投物價值,沒有制度規定對農民投勞或投物及地方政策性沖抵如何折價,《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也沒有規定如何進行會計核算,有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干脆就不對這部分資金進行會計核算,這樣就不能正確反映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投資來源和建設成本,因此在有關制度上應加以明確。
(二)資金管理不規范
1、沒有開設銀行專戶存儲建設資金或者多頭開戶。國家為了加強水利基本建設資金的監督與管理,對水利基本建設資金在銀行開戶的管理一直是嚴格的,不主張多開戶。然而,按現行有關制度,對財政預算內專項資金、水利建設基金、地方配套資金等不同性質的建設資金管理都要求單獨開設賬戶,單獨管理,因此,對有多種建設資金的建設項目是可以開設多個賬戶的,臨時賬戶還不包括在內,給財務管理工作帶來不便。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建議有關制度中規定“一個會計主體只能開設一個基本賬戶,臨時賬戶根據實際情況經上一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開設”。
2、對施工單位墊付工程款不合規。按照基本建設會計核算的要求,在項目尚未批準開工以前,可以支付前期工作費用(但不得支付工程款);計劃任務書已經批準,初步設計和概算尚未批準的,可以支付必要的施工費用;施工企業確需備料周轉金的,建設單位可根據合同規定撥付一定的備料款,備料款應按照合同條款和有關規定執行。建設單位支付的備料款,應根據周轉情況,陸續沖抵工程款。凡是不具備施工條件的,不得撥給備料款。而在實際的會計核算中,有的單位并沒有按以上要求執行,隨意預付給施工單位工程款,有的預付工程款比例過高,占用建設資金較多,影響了建設資金的使用效益。
3、預留工程的質量保證金不規范。按照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規定,“建設單位必須按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待工程竣工驗收一年后再清算”。有些建設單位沒按規定預留質量保證金,工程質量有問題時很難向施工單位找回應扣回的款項,起不到約束施工單位確保工程質量的作用。
4、建設單位管理費支出不規范。按照基本建設單位會計核算的要求,對建設單位管理費應實行“總額控制,據實列支”,有些單位的此項費用超預算較多,擠占建設成本,有的單位按計提金額列支,有的單位卻是從別的賬戶列轉支出,違反了建設單位管理費的使用規定。
(三)基建項目單位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執行不力
會計制度是執行財務管理的依據,更是一種約束。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工程項目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負責。在實際的工作中,比較欠缺的制度有《籌資、融資管理制度及辦法》、《概預算控制制度》、《竣工財務決算控制制度》;普遍執行不力的會計制度是《工程價款支付制度》,有的單位雖然制定了制度,但是沒有嚴格按照制度規定支付工程價款,使制度形同虛設。
三、竣工財務決算管理措施
由于基建項目會計核算,很難滿足工程建設的需要,到工程完工驗收,辦理完工結算時,財務人員無法正確反映水利基本建設概(預)算的執行情況,即工程財務決算表,這樣就需要工程技術人員完成工程部分決算,財務人員提供費用性開支,才能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初稿,安排竣工財務決算的審計,否則會造成相互推諉,造成竣工驗收的延后。
(一)竣工結算審核的方法
1、審核竣工結算編制依據:工程竣工報告、竣工圖及竣工驗收單;工程施工合同或施工協議書;施工圖預算或招標投標工程的合同標價;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記錄資料;設計變更通知單及現場施工變更記錄;經建設單位簽證認可的施工技術措施、技術核定單;各種施工簽證或施工記錄;合同中規定的定額,材料預算價格,構件、成品價格;新頒發的有關規定。要審核編制依據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資料是否齊全,手續是否完備,對遺留問題處理是否合規。
2、審核工程量:工程量是決定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也是控制投資成本的核心,所以核定施工工程量是工程竣工結算的關鍵??梢愿鶕┕挝痪幹频目⒐そY算中的工程量計算表,對照圖紙尺寸進行計算來審核,也可以依據圖紙重新編制工程量計算表進行審核。
3、審核分部分項工程、措施項目清單計價 ,一是審核結算所列項目的合理性。二是審核綜合單價的正確性。審核時以當地的預算定額確定的人工、材料、機械臺班消耗量為最高控制線,參考當地建筑市場人、材、機價格,根據施工企業報價合理確定綜合單價。三是審核計算的準確性。計算公式的數字運算是否正確,是否有故意計算、合計錯誤以及筆誤等等。
4、審核變更及隱蔽工程的簽證, 一是對工程變更,首先要核查原施工圖的設計、圖紙答疑和原投標預算書的實際所列項目等資料是否有出入,對原投標預算書中未做的項目要予以取消;其次核增變更中的項目。二是變更增加的項目是否已包括在原有項目的工作內容中,以防止重復計算。三是變更簽證的手續是否齊全,書寫內容是否清楚、合理。含糊不清和缺少實質性內容的要深入現場核查并向現場當事人進行了解,核查后加以核定。
5、審核規費、稅金及其他費用,一是審計費率計算是否正確,計算基礎是否符合規定,有無錯套費率等級情況;二是審核費率的采用是否正確;三是審查各項獨立費的計取是否正確。
6、審核施工企業資質,嚴格審核施工企業的資質,對掛靠、無資質等級及無取費證書的施工企業,應降低綜合單價或審核確定綜合單價及造價。
7、審核工程合同,工程合同審計是投資審計的一項重要內容,必須仔細查閱相關文件資料是否齊全、合法合規。
(二)編制竣工財務決算時應注意事項
1、嚴格區分概算的建筑安裝工程、設備價值、其他費用(獨立費用),決算應做到相應項目一一對應,主要是機電設備及安裝、金屬結構設備及安裝(一般是閘門、啟閉機、攔污柵等)的安裝工程和設備價值分欄填列,臨時工程、安全措施費應填建筑工程,預備費、移民環境投資應填其他費用欄內,銀行存款利息沖減建設成本填列其他費用欄內。
2、批復在獨立費用中,有些項目有材料價差,由于結算時沒有把材料價格差,單獨踢出來,而是捆在綜合單價中,根據概算可比性原則,將概算的材料價差調整到建筑安裝工程的具體工程中,這樣才能可比。
3、概算執行情況的增減額單項工程大于15%或者較大時要認真核對,查清原因,分析填列。
4、尤其對于違規或超標建設樓、堂、館、所等,國家有明確的規定,在編表時都要引起高度重視。
5、對于新增項目,理清使用項目,屬于重大設計變更,應履行報批手續,其對應方法在預備費中列支
(三)項目劃分的單位工程
一級項目相當于單項工程,二級項目相當于單位工程,三級項目相當于分部、分項工程。因此,要求按單位工程或單項工程進行明細核算的科目,也即按概算的二級或一級項目進行明細科目設置
例如:多個批復水庫單項,在編制竣工財務決算時,要按照單項批復編制建設竣工項目投資分析表,最終跟概算執行對比,發現概算執行的具體情況,存在的問題,為竣工驗收提供了具體的問題分析資料,為交付使用資產明確了接受單位成本過程。
農田水利重點縣項目,批復實施方案比較粗線條,建筑安裝工程的幾個鄉鎮分建設地點的建設內容:渠道襯砌、開挖疏浚溝、涵閘工程、渡槽、提水站、穿路涵、機耕橋、機耕路工程、其他費用、預備費等也許在一塊。否則無法進行項目成本核算,資產無法交給每個接受管理單位
(四)建設成本
分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的在安裝設備和不需安裝設備、其他投資,待攤投資除部分直接計入相關資產成本外,大部分需通過分攤的方式計入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的在安裝設備成本中。其中,能夠確定由某項資產負擔的待攤投資,應直接計入該資產成本;不能確定負擔對象的待攤投資,應分攤計入受益的各項資產成本。待攤投資的分攤對象應為:1、房屋、建筑物,2、水、電專用設備,3、需要安裝的通用設備,4、其他分攤對象。項目受益分攤原則指某項費用的發生同某項資產的形成存在一定關系時才能分攤到該項資產的成本中,否則就不能分攤到該項資產的成本中;合理負擔的原則指通過分攤后,資產成本要在合理的范圍內;便于計算的原則指操作起來簡單,防止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
四、改進建議與措施
(一)單位領導不僅要重視爭取建設項目,更要注重建設項目的財務管理工作,支持財務工作。財務管理不僅僅是工程開工以后的工作,財務人員在項目前期就應該參與,從財務的角度對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分析,為領導層的決策提供依據。同時嚴格施工合同的變更、調整程序和規定要求,避免人為因素造成虛增支出等問題,規范基建項目會計核算,理清成本構成,進行成本正確計入,奠定竣工財務決算科學依據。
(二)健全基建項目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根據單位的需要和基建項目會計制度及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等規范的要求,嚴格執行本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對建設資金進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按照基本建設單位預算管理制度,嚴格按預算執行,嚴禁超預算支出;對于計量支付制度,明確規定,要由單位的財務部門掌握建設資金的撥付情況,對工程款的支付進行把關;正確處理工程結余資金,該交回投資方的要交回,該歸還貸款的要歸還貸款,最后仍有結余資金的,要按照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使用資金;按要求積極辦理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建立起嚴格的決算審計及決算批復程序,使其規范化和制度化,為正確計價形成的固定資產提供依據。
(三)加強對從事基建項目單位會計人員的專業培訓和技術交流。對會計人員定期進行基建項目會計制度和基建項目財務管理等制度法規的培訓和上崗前的培訓,使具體財務核算管理人員了解招投標、合同簽訂工程、施工工藝流程、建設基建程序。還要定期組織他們帶著實際工作中遇到的設計變更引起概預算變動、預備費動用等問題進行討論,集思廣益,找到最適合的會計處理辦法,加強會計核算的正確性和準確性;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的交流方式,吸取先進單位的管理經驗,取長補短,提高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水平。
基本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范文6
【關鍵詞】事業單位;財務管理
1. 前言
(1)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事業單位承建的基建項目數量和投資額都快速增長,因而在財務管理方面也日益出現了新的問題,國家隨之出臺了多項管理規定。2002年,財政部印發了《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從制度層面加大了國有基本建設財務的管理和監督。2012年,修訂了《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明確了基建投資并入事業單位“大帳”中反映。為了進一步規范基本建設財務行為,加強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2013年4月,財政部起草并公布了《基本建設財務規則(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為了順應時代的發展、發揮事業單位在促進經濟建設過程中的中堅力量,必須要強化事業單位基建項目的財務管理。
(2)筆者在財政部門從事基建財務監督管理工作10余年,從對轄區內國有建設單位審計情況看,事業單位的基建財務管理并不盡如人意。在實際工作中,不少事業單位對基建財務的管理仍比較混亂,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水平還亟待進一步提高。經過多年的監管,事業單位基本都能夠單獨設置基本建設財務賬,建設資金與事業經費分別核算,但是還存在很多問題,如會計科目設置和使用不規范,不能及時進行工程結算審計并進行會計處理,工程完工后不編制工程竣工決算,建設單位管理費使用超標等,這些問題的存在,勢必會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產生擠占、挪用財政建設資金,無法正確核算建設成本,項目投資、進度難以控制等各種各樣的問題,造成建設資金的損失浪費。
2. 當前事業單位基建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1內部控制制度缺失。
《基本建設財務規則(征求意見稿)》中,首次提出了項目建設單位要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但是,當前事業單位承建基建項目,多數是成立臨時機構,從相關單位抽調部分人員,有些可能從未接觸過基建和財務專業,然后摸著石頭過河,邊干邊學。由于精通財務管理專業的人員很少,領導對內部控制不夠重視,加之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約束,所以實際工作中事業單位基建管理很少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有些領導憑著經驗,認為會計和出納分離就是內部控制了,甚至有些單位因為人員少,會計和出納也一人兼任。至于內部會計控制應當涵蓋單位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各項經濟業務及相關崗位,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等制度很少單位知道,更不用談及落實了。
2.2財務制度不健全。
《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已經頒布了很多年,但是財務人員專業知識參差不齊,領導對規定理解不深不透,使得落實情況差距很大。長年從事基建財務的單位如住建局下屬事業單位,財務制度相對健全;承擔建設項目較少的事業單位尤其是臨時組建建設班子的,對《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沒有進行過深入學習,連基本的會計科目使用都不規范,財務管理較混亂。
(1)隨意列支建設單位管理費。
由于基建項目投資金額大,使得有些事業單位將基建賬務當成了三公經費的小金庫,隨意發放獎金,補貼,不按規定列支業務招待費?;窘ㄔO財務管理規定中要求業務招待費支出不得超過建設單位管理費總額的10%,有些事業單位承建的項目投資金額很大,但是建設期限并不長,可以列支的招待費金額比單位正常經費要高出很多倍,抱著不花白不花的態度造成了揮霍浪費。還有些事業單位,無視業務招待費列支標準,超出建設單位管理費總額10%后仍然繼續支出,財政審批基建財務決算時,單位無法彌補超支的費用,形成了爛尾賬?!痘窘ㄔO財務規則(征求意見稿)》中,更改了管理費用的標準,提出項目建設管理費按規定標準和要求實行總額控制,分年度據實列支,也是對這一現象進行遏制。
(2)不及時編制竣工財務決算。
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中,要求建設單位應在項目竣工后3個月內完成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工作,在竣工財務決算未經批復之前,原機構不得撤銷,項目負責人及財務主管人員不得調離。但是現實情況中,項目竣工后,很多事業單位承建的基建項目在竣工驗收后,人員就解散撤離了,工程結算審查沒有專人負責,竣工財務決算遲遲不能編制,但是管理費用卻一直列支。
(3)基建賬務數據未并入會計大帳反映。
筆者所在地區,事業單位經費賬務由財政部門會計核算中心進行集中核算,基本建設財務由單位設立專戶自行核算?;ㄙ~均未并入會計大帳反映。
2.3基建財務人員專業水平低。
當前,事業單位的基建財務管理中,財務人員有些是臨時抽調,有些是從社會上聘任,由于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運用的范圍較窄,熟悉精通該行業的人員很少。會計人員往往是從事了該行業后才開始學習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即使是有會計功底的人員,也可能因為對基建行業不了解所以核算不夠精確。還有些既不懂會計又未參與過基建管理的人員從事基建財務專業,更是問題層出不窮。可以說,這樣專業素養不足的財務人員已經成為事業單位基建財務管理的重大隱患。
2.4預算約束性差。
很多事業單位從申報項目開始,就只重視項目資金的爭取,不注重調查研究和項目論證,設計方案不切實際、內容粗糙,不適應項目實際建設需要。項目開始實施后,不按正常的程序做出合理的調整變更,隨意調整建設內容,甚至有的單位在未經過審批的情況下盲目開展建設,導致了基建項目預算流于形式,實際施工使用金額遠遠超出原計劃的資金標準,出現超投資、超概算、超標準“三超”現象。
3. 加強事業單位基建財務管理的具體措施
3.1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事業單位應該針對基建財務的行業特點,梳理各項經濟業務及相關崗位,制定相應的內部控制,如預算、貨幣資金、采購與付款、材料設備、會計電算化等。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確保不同機構和崗位之間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相互監督,任何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內部會計控制的權力。
3.2完善財務管理制度。
(1)嚴格建設單位管理費的使用。
建議將事業單位基建財務中的管理費用使用情況進行公示,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同時業務招待費建議按照項目的復雜程度和建設期限設定標準。管理費用的使用,可以采取建設單位在向財政部門申請用款計劃時,將工程款和管理費用分別下達預算指標,分年度據實列支,一旦出現超標準列支現象,馬上進行整改。
(2)及時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建議基建項目在具備竣工驗收條件超過3個月后,如不辦理竣工驗收并編制竣工財務決算,財政部門停止撥付事業單位基建款項,后期所發生的費用不準在基建投資中列支。以此督促事業單位及時編制竣工財務決算,真實反映項目投資。
(3)基建賬務并入會計大帳反映
事業單位要按月按照基建賬中“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預付工程款”等科目余額,借記大賬中“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按照基建賬中“交付使用資產”等科目余額,借記大賬中“固定資產”等科目;按照基建賬中“基建投資借款”科目余額,貸記新賬中“長期借款”科目;按照基建賬中“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預付工程款”、“交付使用資產”等科目余額,貸記新賬中“非流動資產基金”科目的相關明細科目;按照基建賬中“基建撥款”科目余額中歸屬于財政補助結轉的部分,貸記新賬中“財政補助結轉”科目;按照基建賬中其他科目余額,分析調整新賬中相應科目;按照上述借貸方差額,貸記或借記新賬中“事業基金”科目。
3.3提高事業單位基建財務人員素質。
由于基建財務核算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專業性強,一個單體工程就涉及土建、安裝、設備、裝飾工程等十幾項分項工程核算,有些還涉及到拆遷補償費等明細核算。與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相比,基建工程核算連續性強、時間跨度大。因此,基建財務人員不僅要熟練掌握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及補充規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及解釋;了解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基本建設管理制度以及相關的工程知識,還應當認真學習招投標法、合同法、建筑法等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為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奠定堅實的基礎。事業單位要為財務人員創造學習的條件,進行一定的人力與物力以及資金上的投入,為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提高那些專業素養不足、工作能力較差的財務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積極組織財務知識培訓以及有針對性的開展基建工程決算班,使財務人員能夠有的放矢的開展學習。
3.4強化預算約束。
(1)事業單位預算管理要貫穿建設項目的全過程。概算、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方案要組織規劃、工程、技術、財會、法律等專家進行充分論證和評審,確保建設項目的科學性,這是控制工程成本的關鍵。在編制預算時,做到建設規模適度,保證資金來源。對因重大設計變更、不可預見等因素造成工程量增減變動的,要按照審批程序辦理手續。工程款使用過程中,嚴格審核工程進度,根據進度結算按比例撥款。 基建管理全過程做到概算控制,預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