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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制度準則范文1
一、 財務、會計、稅收:處理企業、國家以及社會之間利益關系的切合點
要說明財務制度、會計準則、會計制度以及稅法之間的關系,首先應當對財務、會計和稅收之間的關系,首先應當對財務、會計和稅收之間的關系作出回答。
財務、會計和稅務之間的關系,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考察。從本文所研究的問題出發,他們可視為處理企業、國家和社會之間利益關系的三個切合點。改革開放之前是這樣,改革開放以來,乃至于將來建立起成熟的市場經濟制度以后,這個結論也同樣是成立的。區別只在于,不同的所有制結構,不同的經濟運行機制,這三是也就有不同的結合方式。
改革開放以前,基本經濟成份是國有企業,經濟運行方式是通過指令性實現資源的配置和社會總產品的分配。以集體企業為主體的非國有企業也采取和類似于國有企業的經濟運行方式。就分配制來說,國家作為社會總產品分配主體,按照經典作者所闡述的社會主義分配原則,實行對社會總產品的統一分配,形成補償基金、消費基金和發基金,從而實現社會再生。其中,財務制度通過規定資金投入、資產計價、成本補償、收益確定、利潤分配、基金形成等標準,成為三大基金分割的直接依據。財務制度也是國家稅收的基礎,財務制度所劃定的補償標準和收益確認標準,是確定稅基的依據。而會計制度則是按照復式記賬要求,根據財務制度和稅法所規定的分配標準規范企業的會計科目、報告格式以及反映和核算內容。這時的會計制度本質上是薄記制度。
實踐證明,以上分配制度以及與其相適應的財務制度、稅收制度和會計制度的定位,弊病甚多。主要表現在:第一,分配權力高度集中。補償基金和消費基金以及發展基金的分配比例都集中在國家手中。企業沒有自,大到基建項目,小到更新改造,乃至職工福利設施,都是政府部門決定的。第二,分配過程缺乏制約。社會總產品有多少用于補償基金,有多少用于消費基金,又有多少用于發展基金,服務于國家計劃和預算,而沒有考慮經濟生活自身的規律。根據國家計劃和平衡預算的需要,可以調整成本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可以推遲確認損失。這就是通常所說的"計劃決定財政,財政決定財務,財務決定會計"的運行機制。在這種體制中,只有縱向決定與被決定關系,看不到相互制衡。
由于分配權力集中,又缺乏內部制衡,導致分配比例失調,突出表現是補償和消費大量欠賬,如,固定資產更新改造欠賬職工福利欠賬,環境治理欠賬,等等。這些隱患現在已經充分暴露出來,成為當前改革和發展道路上的嚴重障礙。
一個國家一定時期的社會總產品補償基金、消費基金和發展基金之間進行分配。這一結論適應于各種社會和各種體制。問題在于如何進行分配,由哪個主體進行分配,在哪些層次進行分配,根據什么進行分配。計劃經濟體制的突出問題在于,社會總產品是在國家層次進行分配的,企業并不是分配主體。換句話說,社會資金實行的是宏觀循五,補償基金和消費基金是根據國家計劃進而通過財務制度進行分配的。改革的方面是,根據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承認企業是商品經濟的細胞,在企業層次上進行分配,按照資本運動規律組織企業的財務活動和會計核算。
企業資本運動,首先表現為資本的投入,形成資本存量,然后經過生產經營過程實現資本的增值,對資本僧值進行分配,形成新的存量,進而實現新的循環。從資本的運動過程中,我們就很容易地找到界定財務、會計和稅收的各自作用空間,并且能夠找到計劃經濟體制下分配問題的癥結。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不是投資本運行規律組織社會再生產,社會部產品價值和新增價值界定取決于財務制度,服務于國家計劃和年度預算,最終表現為存量與增量界限的混淆,導致分配關系和分配比例的扭曲,這是我國國有企業當前普遍面臨生存危機的深刻背景。
一般認為,會計通過價值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提供有關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信息。這個結論基本上是正確的。但會計的深刻意義還在于,通過資產、負債、權益和收入、費用、利潤的確認和計量,它劃定了資本存量和增值量的界限,其中資產、負債和權益三個要素劃定了資本存量的界限,而收入、費用和利潤三個要素劃定了資本增量的界限,這六個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貫串于會計循環的全過程,是會計職業的崇高追求所在,也是企業的得以持續經營的基礎。包括國家在內的投資者所執行的財務活動,實際上是基于存量和增量的分割所進行的資源的配置,包括資本(即存量)的投放和利潤(即增量)的分配。稅收也是在合理劃分存量和增量的基礎上對增值的分配,盡管參與分配的法量依據完全不同于財務活動。
二、 會計準則與財務制度
前面已經說到,傳統分配制下,財務制度直接地執行統收統支的職能。是國家實現社會總產品分配的工具。由于分配權力高度集中且缺乏制衡,導致分配結構失調,弊病甚多。為此,我們建議全合認訓并重新界定會計準則的性質和功能,將財務制度執行的資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職能轉交由會計準則來執行,建立起體現市場經濟和現代企業制度原則、約束機制健全的社會總產品分配體制。
問題是,為什么會計準則能夠執行這些職能,并且能夠避免傳統財務制度的弊端呢。這是由會計準則的內在機理決定的。
第一,會計準則是市場經濟實踐和人類智慧的結晶。經過近百年市場經濟催化,會計準則已經成為有一套邏輯嚴密的概念體系支撐的規范系統。象真實與公允、權責發生制、可比性、謹慎等概念和原則,已經成為會計確認和計量的因有觀念,規范著會計實務,不僅支撐著會計作為一個信息系統在市場經濟中發揮重要作用,同樣也使資本存量與增量的分分割建立在合理基礎之上。
第二,在由投資者、債權人、管理者、政府部門、企業職工和會計職業等所級成的多角關系中,會計準則已經成為處理和協調經濟利益關系在內的穩定器。企業是各種經濟利益關系的聯絡點。這里所講的經濟利益,既可能表現為直接經濟利益,也可能表來為經經濟信息形式存在的間接利益,因為誰擁有更多的信息,誰就有更多的決策能力和影響能力,并獲取更多的經濟利益。其中,對我們本文所要討論的問題有意義的,是其直接經濟利益方面。會計除了其固有信息功能外,另一個重要功能是資本存量與增量這間的分割功能。對于股權投資者來說,存量是其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保證,一般情況下,會傾向于多確認存量(當然,例外的情況也是有的。比如,對于短線投資者來說,只在意企業的短期價值,可能會傾向于多確認增量。而這本身就說明了多元利益的存在);對于債權人來說,他們一般也傾向于多確認認存量,因為,存量充分意味著債權的安全系數更大一些;對于政府部門來說,其直接利益是稅收利益,多確認增量,意味著更大稅基;對于企業職工來說,其報酬往往是與企業的當期利潤相聯系的,他們也會傾向于多確認增量(當然,基于長期雇用、追求長期利益的情形也是有的)。類似于這樣的利益主體及其利益傾向,還可以舉出一些。為了協調各種利益矛盾,會計職業最早以中間人的面貌出現,主持會計準則的制定。
后來的實踐證明,會計職業也是有自己獨立的利益的,即,以最小的風險,獲取最大的收益。其中,收益表現為市場份額、審計取費,風險則表現為可能的審計失誤以及由此引起各種利益主體的訴求。所以它在行使其職能時,就會考慮特定利益關系中的力量對比,并以對自己有利的方式進行政策選擇和設計。這正是為什么美國、英國等國家的會計準則制定權限先后從會計職業轉移到獨立的會計準則制定團體手中的真實背景。
基于以上分析,我們有理由將現行財務制度執行的制定資產計價和收益確定標準的職能分解出來,使其成為會計準則的職能,建立比較完善的會計準則體系和會計準則形成機制,有效地負擔起資本存量與增量的分割職能。將財務分配和稅收分配以及其他分配形式建立在合理劃定資本存量和增量的基礎上。
將財務制度執行的資本存量和增量分割取能改造為會計準則的職能以后,相應的問題是,是否取消國家對企業財務的管理。筆者認為,將財務制度執行的資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職能改造為會計準則職能,并不意味著取消國家對企業財務的管理。相反,應當按照市場經濟和現代企業制度原則,改善和加強國家作為所有者對企業財務的管理。
所謂財務活動、財務管理,都是圍繞資源的配置和分配進行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源的配置和分配基本上是由所有者在國家法律約束和計劃指導下實現的。資金投資到哪里,投資多少,從哪里籌資,怎樣安排資金結構,利潤應當怎樣進行分配,多少分配給投資者,多少用于后備和發展,基本上是所有者決定的,或者由管理部門在投資者的指導下進行。國家對企業財務的管理至多是從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證小股東或債權人的利益作出必要的制度規范。可能的領域有,利潤分配順序,社會保障基金的提取,后備基金的建立,等等?,F行公司法律對這類問題已經作出規定。
而國有企業的情況就大大不同了。國家是國有企業所有者,或者通過法人行使所有者職能。國家必須對國有企業財務進行管理。理由是:
第一,所有者對其資本的管理和控制,是市場經濟賴以正常運行的保證。而國有企業的所有者是國家,對于國有資本的投放和國有資產收益的分配以對經營者的考核,必須由國家來執行。
第二,國有企業是實現社會主義經濟社會目的的重要途徑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有經濟是一個重要而特殊的經濟成份。國有企業固然要以盈利為目的,但其所擔負的經濟社會目標也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形成合理的產業結構的職能,平抑物價的職能、解決就業的職能等等。這都要通過國家對國有企業財務的管理來實現。
第三,相對于非國有企業來說,國有企業的自我約束機制要弱得多,隨的經營失敗風險比非國有企業也要大得多。在任何一種經濟體制中,都表現為一系列的授權過程。于對非國有企業來說,有的是由所有者本人直接經營,自己授權自己,其責任心和風險意識都是很強的。有的則是由私人投資的股份公司,也具有極強的風險意識。當然,由于掌握企業命運的大股東,對小股東潛在的損害,保留必要的后備。公司法律有關條款起的就是這樣的作用。而在國有企業,授權層次大大增加,有時甚至不能直接確指是誰授權的。這就大大增加了授權風險。注重眼前利潤而忽視長期利潤,剝奪性經營而不注意資本維護和技術開發,冒險而不顧忌后果,等等。這就是產權經濟學一再提醒的道德風險現象??梢哉f,國有企業的道德風險比非國有企業要大得多。這就有必要改善和加強國家對國有企業財務的管理和監督,比如規定和監控負債比率、流動性比率指標等等。
三、 會計準則與稅法
在傳統體制下,稅法和會計制度都是以財務制度為依據的。會計制度根據財務制度規定的計價和收益確定標準規范賬務處理方法和程序,而稅法則根據財務制度確定稅基。隨著會計制度改革和會計準則體系的建立和完善,資產計價和收益確定職能將由會計準則來承擔。
需要進一步討論的問題是,如何處理會計準則與稅法的關系,是將稅基完全建立在會計準則的基礎上,還是另行制定一套扣稅辦法。或者將稅法與會計準則統一起來。最近幾年,不少同志倡導建立一門獨立的稅收會計學,并發表了一些研究成果??偟膩碚f,有兩種意見,一種觀點是,稅收會計學是財務會計學的一個分支,它集中研究和處理企業與稅收有關的會計業務,比如,增值稅的會計處理,以及納稅申報。還有一種觀點是,鑒于財務會計與稅收的目標不同以及會計準則與現實分配,即所得稅會計。更有人建議,不但要確認所得稅的時間性差異和永久性差異,并進行跨期分推,在此基礎上建立稅收會計學。
關于第二種觀點,筆者認為,從會計的角度看,企業的納稅業務,與企業其他各類經營活動并沒有什么兩樣,交納各種稅收,所導致的企業納稅久務形成的負債以及多交稅收而應當退回稅款所形成的資產,與企業對存貨、固定資產、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等經濟業務的核算原則是一樣的,都要遵循有關會計準則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標準。單獨建立一門納稅會計學,就象要建立應收賬款會計學、存貨會計學、固定資產會計學一樣說不過去。
關于第二種觀點,涉及到要不要保持財務會計與稅法在資產計價和收益確定上的一致。就成本和效益方面考慮,會計準則與稅法如果能夠協調好乃至統一起來,當然是一件好事。因為那樣既有助于簡化企業會計核算,又便于稅收征管。然而,會計準則與稅法在立法宗旨、服務對象和約束因素諸方面都是有區別的。就當前實務來說,稅法與會計準則在諸多項目的處理上已經出現了一些差異。絕對地講會計準則與稅法保持一致,已經行不通了。但是,贊成會計準則與稅法分離,并不意味著不顧成本與效益原則,盲目地追求兩者的差異,甚至人為地夸大兩者的差異,而不應當盡量保持會計準則與稅法的協調一致,不要夸大納稅扣除政策的作用。實際上,某些稅收政策的獎勵或抑制作用是有限的,特別是在我國目前經營環境和企業機制下,更是這樣。對于會計準則與稅法在某些項目的確認標準上的差異的處理,筆者贊同我國現任會計制度有關所得稅核算的規定,即,企業可以選擇采用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會計法。
有同志建議,不但要跨期分配所得稅,還要確認增值稅時間性差異,并進行跨期分配,進而建立起稅收會計學。筆者認為,借鑒所得稅跨期分配原理進行流轉稅的跨期分期,不失為一種嘗試,但需要注意以下兩點:第一,任何一種會計方法的采用,都要符合中國現實和特定環境,符合成本與效益原則,不能為會計而會計,為研究而研究;第二,流轉稅跨期分配與所得稅跨期分配一樣,都是會計原理和會計原則的具體運用,屬于某一類會計業務,指望因此形成一門稅收會計學,無論是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都是不能成立的。
四、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
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的關系,所要解決的實際上是會計規范本身的結構問題。廣義上講,會計準則是會計制度的一種形式,就象會計制度以外,還有會計規章、會計規則、會計規定、會計處理辦法等多種法規體例一樣。20世紀80年代初開始搞會計改革,乃至于系統研究會計制度改革,開始用會計準則這個稱謂,很大程序上受到西方會計實務的影響。因為美國、英國、加拿大以及國際會計準則都稱accounting standards 或accounting principles,分別譯為會計準則(或會計標準)和會計原則,當時國內大量介紹和譯述西方國家會計文獻,使得會計準則這個詞成為市場經濟制度下會計規范的象征。記得當時還曾就會計準則、會計標準或會計原則的區別或聯系以及我們該選用哪一個名稱進行過多次討論和論證,后來在1988年義召開的中國會計學會會計基本理論和會計準則研究組的的研究會主達成一致意見,今天統一用"會計準則"一詞,不再在名詞上爭論了。
現在我們討論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的關系。已經不再是名詞本身的討論。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現在都以其現實存在,直接影響著會計實務和會計理論。當然,由于已經的會計準則在很大程度上借鑒了國際會計經驗,會計準則幾乎成為新的會計規范的代名詞,因而影響更大一些。我們現在要討論的會計準則,基本上是指已經或即將的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而會計制度所涵蓋的內容要廣泛得多,且復雜得多。其中有代表性的是"兩則兩制"中的13個行業會計制度和后來陸續的其他行業會計制度,象公路經營企業制度,還有股份公司會計制度、外商投資企業制度兩個會計制度。從現行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看,表現形式、體例結構、詳略程度、政策選擇方面存在一定區別,但所涉及的內容基本上是相同的,相互之間的關系確定需要理順,從而形成有分工又有協調、結構嚴密的中國會計規范體系。
早在20世紀80年代末財政部著手研究和草擬會計改革發展規劃時,就提出了會計準則體系這一動議。1991年的《會計改革綱要(試行)》以及先后提出的《關于擬定我國會計準則的初步設想》等文件中,明確提出了建立包括基本準則與具體準則在內的會計準則體系的設想。當時,按行為和所有制制定的國營工業企業會計制度、國營商業企業會計制度等基本上是以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格式為框架的,這就是本文前面所說的,執行的是薄記職能。也有一些例外,1985年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會計制度以及1992年年初的《股份制試點企業會計制度》,除了傳統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方面的內容處,也獨立地規定了一些資產計價和收益確定政策。實施"兩則兩制"時,由于當時《企業會計準則》只有一個基本準則,尚不能滿足具體指導企業會計實務的需要,所以根據基本準則按行業制定了13種會計制度。這些行業會計制度也相應地充實一些會計政策的內容,即資產計價和收益確定方面的內容。這就是為什么隨著具體準則制定工作取得進展,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的重疊之處越來越多、我們越來越關注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關系問題的根本原因。
如果說,20世紀80年代末開始會計準則時,還主要是直觀地借鑒西方國家會計準則這名稱和形式,那么經過10年來制定會計準則的長期實踐,我們切實感到,分要素、分經濟事項制定會計準則這個形式,有顯著的優越性。一是分會計要素、分經濟業務制定會計準則,有可能將某個要素或業務所涉及的定義、特征、確認、計量和披露要求闡述得比較全面且清楚,邏輯嚴密;而會計制度是按會計科目組織其邏輯結構的,其核心是賬戶設置、記錄內容和借貸規則,不可能象會計準則那樣根據特定要素或業務的需要靈活組織其結構和內容。二是會計準則這種形式已經成為國際公認的規范形式,已經為國際社會所認同,象法國、德國等國家也開始采用會計準則這種形式。
曾經普遍認為,會計制度是計劃經濟的產物,應當用會計準則取代會計制度?,F在看來,評價會計制度,應當從內容和形式兩個方面辯證地看。就內容來說,通過會計制度規定資產計價和收益確定等會計政策,并不是絕對不可行。有人說會計制度規定過死,不利于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會計政策。這種觀點是值得商榷的。實際上,并不是會計制度規定過死,而是財務制度規定過死,不能把財務制度的問題算到會計的頭上;就現行會計制度來說,除了仍然過多受到財務制度制約之外,很難說會計制度所規定的會計政策過死。再說,就提高會計信息的可比性而言,企業會計政策的選擇余地將越來越小。會計制度的問題出在它的形式上,即如前面提到的,由于會計制度是按會計科目組織其邏輯結構的,因此,無法對特定會計要素和會計業務的確認、計量作充分交代,也就限制了它的作用范圍,這也是形式決定內容的一個例子。
會計活動包括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四個環節,因此,會計規范也就有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這四個可能的要素。無論是國際會計準則,還是其他國家的會計準則,都只包括確認、計量和報告三個環節,而基本上沒有涉及記錄這個環節,就我國的會計準則來說,必要時也有一些有關賬的規定,比如,單設賬戶還是合并反映,直接轉銷還是備抵方法,就屬于記錄的規定,因為不影響計量的最終結果。有關記錄環節,所解決的問題主要有賬戶的設置、賬務處理程序、賬戶對應關系,賬戶與報表項目的協調和配合等等。現行會計制度的形式特別適合于記錄制度。所以,要不要用會計準則代替會計制度,實際上就變成了還要不要對會計記錄環節作出規定?有關記賬方面的事,是不是交給企業自己來做?
筆者認為,會計制度有關記錄環節的規定,主要是幫助企業設置會計科目和建立會計核算體系,并不象會計準則那樣直接影響會計信息的質量,所以,要不要對會計記錄環節作出規定,取決于企業會計實務有沒有這個需求。離開特定環境,絕對地說取消會計制度或保留會計制度,都是片面的。
近一個時期以來,有不少發展中國家建議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對包括會計記錄在內的賬務處理作出規定或提供指南,日前,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新設的發展中國家和體制轉換國家會計指導委員會(即steering committee;我國會計文獻大都將其譯為"籌劃委員會"。筆者認為,譯為"指導委員會"更為貼切),其研究課題之一是,就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要不要就會計程序提供指南提出決策建議。另外,法國的通過會計制度(即plan general comptibles;國內大多將其譯為"會計總計劃"或"會計總方案",這實際上是對法文的直譯。法律注冊會計師協會最近出版的英文文獻,將其譯為general accounting system。筆者以為,為正確表達這份制度所包含的內容,應當譯為"通用會計制度")作為法國會計特色的體現,在西非國家及世界一些地區有很大影響。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提出的命題也是,要不要提供象法國通用會計制度那樣的會計指南。
財務制度準則范文2
[關鍵詞]醫院財務;會計制度;新會計準則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20.009
[中圖分類號]R197.3;F2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5)20-0013-01
1 我國醫院財務會計制度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1.1 管理費用核算不足
我國當前的醫院會計制度中規定,醫院行政部門及后勤部門在管理費用核算時所產生的各種費用,不計入管理費用的科目核算,而是另立科目核算。按照當前醫院會計制度的規定,作為一項間接費用,管理費用是依據藥品與醫療部門的人數比例進行分攤的。很顯然,此種分配方式的缺陷性較為突出,對控制醫療成本也不利。
1.2 會計報告體系不完善
通讀我國現行的《醫院會計制度》,可發現在其對醫院現金流量表并未作出明確規定,醫院籌資等詳細情況也很難被準確反饋給各產權主體的受眾。同時,對籌集資金的具體來源等信息收集更是乏善可陳,這也導致此類信息的時效性、完整性難以體現。伴隨我國市場競爭機制的深化和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步伐的加快,社會各界和各個產權主體都對醫院的會計信息質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時,醫院在運營決策制訂和執行層面,也越來越重視會計信息的及時準確反饋。毋庸置疑,只依靠幾張報表并不能真實全面地反映醫院的經濟運營情況,為此從實踐需求層面上對醫院自行制訂相關會計報表就提出了更為迫切的要求。唯有如此,才能在既滿足醫院內部經濟管理需求,又能保證會計信息系統與科學管理要求相一致。
1.3 資產增值核算的缺陷
《醫院會計制度》對資產減值處理規定中的壞賬準備作出了規定,這顯然和謹慎性原則不完全一致。無形資產和固定資產等方面的減值風險都不容小覷,醫院應創設各類資產減值準備科目,以為其核算業務中的計提減值做準備。按《醫院會計制度》的規定,醫院各類物資和藥品均要按歷史成本核算,存貨跌價損失并不為其承認,基于以上原因,也讓醫院會計核算體系很難對其資產減值情況準確計量。
2 新會計準則對當前醫院財務會計制度的啟示
2.1 新會計準則中的財務報告規定在醫院財務報告制度中同樣適用
新會計準則代表著財務報告向國際先進國家學習的趨勢,也準確反映了醫院會計損益情況,同時,對醫院財務各產權主體經濟利益結構作出準確公平的反映。依據新會計準則對醫院財務報告列報等方面的闡述和修正,醫院在出現相似或相同交易事項時能借鑒先進國家的通用報表體系,從而促使會計信息口徑能保持一致,相互間可進行比較。新會計制度與當前現行制度存在的主要區別表現在于:在所有者權益同為凈資產的基礎上,結余分配和利潤分配明顯不同,為此應構建和運行現代管理制度,以明晰和保障醫院各產權投資主體的合法權益能有效實現。
2.2 新會計準則中的會計目標和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對醫院會計制度同樣適用
當前醫院不斷向企業經營化方向靠攏,其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兩種性質往往同時展現出來,為此醫院應秉持新會計準則的要求,對其經營業務中的資產、凈資產等予以規范和準確核算,以促進醫院產權制度的良性改革,進而實現管理機制、經營業務等方面的創新,同時也能為相關機構提供更真實有效的財務會計信息。例如,新會計準則下的資產減值準則在醫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計提、減值等方面的核算中同樣適用。醫院通過運行新會計準則進行負債核算,可將其可能存在的風險和負債準確核算出來,通過資本公積、實收資本等科目準確反映資產結構信息,滿足債權人、相關部門和個人等對會計信息的要求。
3 完善我國醫院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有效途徑
3.1 完善相關財務報告制度
新會計準則對會計報表至少應涵蓋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等內容,這對醫院會計信息質量的保障非常有幫助,還能有效實現醫療資本經營和服務產品經營,對區域內整體衛生資源利用情況充分掌控,壓縮了醫院財務數據。在實踐運營中,針對醫院財務數據進行轉換,對資源成本進行調整,為此應首先對收支總表列表和資產負債表等方面的內容進行修訂。依據非營利性與盈利性區分標準,兩者在收費價格、利潤分配方面存在差異,且醫院各類經濟業務在性質和運行中較為相似或直接相同,這些因素都成為實現財務報告制度統一的基礎。
3.2 制定醫院會計基本政策
醫院應將新會計準則作為借鑒樣本,對會計處理程序中的資本性支出嚴格控制,醫院要繼續實施藥品經營與其醫療服務經營相區分,堅持獨立核算原則,依據醫院經營發展實際,制定符合自身發展的政策,有效規范和統一醫院的基本會計模式?;诖耍谡咧贫ㄖ惺紫葢怀鰧嵱眯?,遵循謹慎性原則,明確計量報告政策,提高醫院的資產質量,要依據新會計準則對涉及投資性房地產減值等多項損失予以科學計量和確認,并防止醫院資金結余行為中出現的人為調節控制現象。其次,在制定相關政策時應突出應用性,將新會計準則置于恪守準則地位,依據醫院的實際環境對相關會計科目進行科學合理的增減,運行公允價值計量模式時應嚴格謹慎,強化醫院的負債核算。結合上述方式適應醫院的負債經營實際,從而解決分攤不均、費用過大等問題。
主要參考文獻
[1]徐玉紅.新企業會計準則下對現行醫院固定資產核算的思考[J].現代經濟:現代物業(下半月刊),2009(1).
財務制度準則范文3
2012年,財政部先后了《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以下簡稱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會計準則),并于2012年4月1日和2013年1月1日起施行。這些制度的實施對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大有裨益。本文通過對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兩者之間關系的分析,以加深認識和理解,為執行好這些制度提供幫助。
一、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之間的聯系
首先、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是有相同法律效力的部門規章。2012年2月7日,財政部第68號財政部令,公布修訂后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6日,財政部第72號財政部令,公布修訂后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均是由財政部以部門令公布實施的部門規章,因此它們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兩者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的,其內容體現著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事業單位財務活動的基本要求,它們既是國家對事業單位進行財務管理,制定事業單位財務制度以及事業單位制定本文由收集整理內部財務管理辦法的基本依據,也是所有事業單位從事財務活動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的公布實施為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建設,為事業單位依法理財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其次、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有相同的適用范圍。財務規則第二條與會計準則第二條規定,規則(準則)適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這說明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適用的范圍是相同的。目前,我國的事業單位分布于十多個行業,事業單位性質又可以分為許多種,由于行業、性質等方面的差異,原有的財務制度曾對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區別對待,引起了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與報表體系等方面的諸多不同,造成了有關部門對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困難。對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實行統一的管理制度既是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現實需要,也是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趨勢,新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很好的解決了這一問題。
第三、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同為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體系包括財務規則、會計準則、會計制度、事業單位財務內部制約制度等。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是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體系的兩項重要制度,是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國家財政部門制定并實施一套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為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監督,為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水平的整體提高提供了制度依據。
二、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之間的區別
首先,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調整的對象不同。財務規則第一條明確提出,為了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事業單位健康發展制定本規則。據此可以看出,財務規則針對的是事業財務管理,調整的是財務管理行為;會計準則第一條則提出,為了規范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促進公益事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準則。由此可見,會計準則針對的是事業單位會計工作質量,調整的是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行為。
其次,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在財務管理制度體系中的層級不同。財務規則是財務制度中頂層的制度設計,是財務管理方面的政策性設定;而會計準則則是中層的制度設計,是會計方面的方法性的設定。例如:財務規則第四十條對固定資產的表述為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墓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此條對固定資產的價值標準做出了明確規定,是一種政策性的規定。會計準則第二十一條對固定資產的表述是固定資產是指事業單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過1年(不含1年),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構筑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等。此條對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方法做出了規定。
第三,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在內容上涵蓋的范圍不同。財務和會計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盡管兩者都與資金的運行有很大關系,但范疇是不同的,因此,也引起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在內容范圍上的不同。財務規則涵蓋了財務活動的所有方面包括:單位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轉和結余管理、專用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事業單位清算、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財務監督等活動。而會計準則則僅涵蓋了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或者費用幾個方面。財務活動包含會計核算,會計核算僅僅是財務活動中的一個重要的方面。
第四,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對財務事項的處理不同。財務規則是對財務事項的規定和要求。例如:第十六條事業單位應當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會計準則則是對經濟業務事項的確認和計量。如會計準則第三十四條、事業單位的收入一般應當在收到款項時予以確認,并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進行計量。
財務制度準則范文4
關鍵詞:研究新財務制度會計管理方式
一、新會計體制對財務管理模式的影響
(一)新會計體制影響企業的運營成果
新會計準則和傳統財務制度有很大差別,新的會計模式對企業某些特殊經營活動起到了很好的影響,給企業帶來了豐厚了經濟效益和創新了企業的會計管理制度,是企業財務業務范圍產生了改變。主要表現在:原會計模式條件下,傳統的處理制度中效益是逐漸增加的??墒峭ㄟ^研究新會計制度,不難發現,短期的資金股利不歸為收益,獲得的現金股利當做填補短期投資賬面效益。而且新財務制度和傳統財務模式不同,只有在短期投資轉變后才可以確定成投資價值。根據以上分析不難發現,新財務制度僅僅在現金股利轉換后才認為是收益。新會計條件下不可避免會產生繳稅與原來多的和原來財務制度的區別。
(二)新會計體制對財務管理制度的影響
新會計體制與傳統財務制度最終的目的是一樣的,可是經過全面探討能夠看出,在側重點上存在明顯差異,新會計制度在有些方面還是比傳統會計制度優越的。新會計制度的出臺讓企業內部財務管理中不完善的資金管理得到很好管控。這樣一來回降低公司的凈資產,必然會對企業未來的經營能力造成影響,少數經濟實力較弱的企業將會陷入資不抵債的困境。為了避免出現這種現象,企業有必要全面考察市場環境,降低不必要的浪費,確保企業能保持平穩良好的發展。此外,因為新舊體制更注重資金控制,從而增強了企業的綜合競爭力,提升了企業的經營能力和發展能力。
(三)新會計制度對財務管理作業方式的影響
在原來舊的財務制度中,會計管理制度非常嚴謹,傳統的財務制度很呆板,大大減小了實施范圍,并給財務管理人員提高了考評標準。這在管理方式上就是一種革新,這讓很多財務從業人員無法很好適應新會計準則發展的需求。毋庸置疑,在新的會計準則背景下對會計師的整體專業素養有很高要求,由于會計管理人員直接影響到會計管理的質量,如果不能保證財會人員的整體素質,那么將無法保證財務管理質量。
二、新會計體制下的財務管理制度
在新會計體制背景下,國家事業單位及各行企業應著手全力改進傳統會計管理制度,然后結合自身的具體狀況,實施分權式會計管理模式與或是集權式會計管理體制。
(一)集權式會計管理體制
在集權式會計管理體制背景下,總公司緊緊把持著會計管理決策權,各分公司只具有很小的會計決策權,并且分公司的會計資源與人力資源均受到總公司的嚴格管控。此外,在集權式會計管理體制下,總公司會實行直接管理的手段來監督和管控分公司的生產運行狀況,由此不難看出,分公司就其本質上來講就是總公司的某個分支,全部的經營活動均來自與總公司。該集權式會計管理體制擁有其獨特優勢,首先,其有助于采取統一的會計制度進行會計管理業務,所以能夠節約管理費用。其次,總公司緊緊把控會計管理決策權,可以對分公司開展良好管理與控制,能夠讓公司堅持統一的會計目標,有助于達到利潤最優化。再者,集權式會計管理體制有助于總公司統一集合財務資金,這樣一來就能夠統一調用財務費用,不但有助于減少成本費用,還有助于實現統一集中投資。最后,使用集權式會計管理體制能夠充分發揮出總公司會計師的職能作用,這樣在最大限度上減小了分公司的會計風險,保障了財務管理的可靠和安全。
(二)分權式會計管理體制
分權式會計管理體制和集權式會計管理體制之間的關系時互相對立的,在分權式會計管理體制下,分公司對會計管理的業務擁有較大的支配權與管控權。在分權式會計管理體制喜愛,分公司在會計管理上享有很大的決策權,對會計資金的投入運營、財務日常支出、財務人員的招聘和工作人員的薪酬福利等諸多方面能夠自由決策,并且分公司還能夠結合市場實際狀況與企業自身的具體情況就公司的會計管理決策實施合理的調整。由此不難發現,在分權式會計管理體制背景下,總公司主要使用的是間接管理的手段來管控分公司的經濟活動,而很少采取指令性措施來干預分公司的會計管理。該分權式會計管理體制具有本身的優勢,其讓分公司在會計管理上享有很大決策權,所以能夠在較大程度上激勵企業的熱情,增加企業的創新力,此外還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源于總公司的管理壓力,有助于提升企業的財務管理效率及水平。
三、結束語
通過上文講述可知,新會計體制對財務管理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在新會計體制背景下的財務管理制度,確定了會計管理的目標,增強了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和效率,對保障市場環境的穩定以及社會經濟的進步有重要作用。但是,盡管新會計準則相比于舊的會計制度有了很大進步,可是自身還是存在很多不夠完善的地方,這些不足之處不可避免的會阻礙企業財務管理的發展。因此,企業要著力改進創新技術,加快在新會計制度條件下財務管理職務的創新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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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制度準則范文5
[關鍵詞]新《企業財務通則》;財務管理;特點評析
[中圖分類號] F230[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0461(2008)06-0091-04
2006年12月4日,財政部了新的《企業財務通則》[1](以下簡稱新《通則》),要求國有及國有控股的非金融企業從2007年1月1日起執行(其他企業參照執行)。新《通則》的實施標志著我國以新《通則》為主體,以企業財務規章制度、財務管理指導意見、財政監管規定為配套的新型企業財務制度體系將逐步建立完善。新《企業財務通則》與新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同時實行,構成了我國企業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的完整框架。
新《通則》在財務管理體制、內容等方面有諸多創新,本文在對新《通則》進行仔細研讀的基礎上,將新《通則》的創新歸納為十大特點,并逐一加以評析,以有助于新《通則》的順利實施。
一、明確了功能定位,轉換了財務管理觀念
國家不同時期的社會經濟政策和經濟形勢,構成了企業重要的財務管理環境。
我國原有的《企業財務通則》[2](以下簡稱舊《通則》)是1992年國務院授權財政部制定的,當時我國正處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初期,因而仍然帶有“財務決定稅收,財務決定會計”的烙印,財務管理模式強調國家宏觀理財,企業財務管理的主體地位沒有確立。因此,1993年實行的企業財務制度體系,在內容上,是以《企業財務通則》為綱領,以10大行業企業財務制度為主體,以企業內部財務辦法為補充的,而在形式上,則表現為似乎完整的、卻是封閉的制度體系,缺乏發展的余地。[3]
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資本市場的培育、完善,現代企業法律制度的逐步健全,企業成為了市場的主體,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轉移到以市場主體為中心。所確立的企業治理結構,嚴格劃分了股東會、董事會及經營者的財務管理職貴和權限。因此,客觀上要求財務通則應側重于企業微觀財務,更多地強調加強企業財務管理,從財務管理的主體、范圍、方式、內容等方面作出相應調整。[4]
同時,新的經濟環境要求政府作為宏觀財務的主體,在規范企業財務行為、保證經濟目標實現上擺脫傳統的國有企業財務管理角色,從機制上實現微觀財務行為的合理化,通過法律規范對企業在經濟活動中涉及的財務行為提供指導,為企業微觀財務活動創造有利環境。
并且,近年來,我國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對《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亦進行了修訂,使企業經營的法律法規環境逐步完善。2003年,國務院頒發了《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建立了管人、管事、與管資產相結合的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系,分離了政府作為出資人與社會管理者之間的不同職能,從而對財務通則提出了新的要求。
因此,由于國家經濟管理體制和政府職能進行了重大改革調整,企業內外部環境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新《通則》轉換了財務管理觀念,適時調整了國家在新形勢下管理企業財務的目標、方式和途徑,規范了政府在企業財務活動中的作用,厘清了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和出資人管理職能,使國家對國有企業的財務管理形成宏觀財務管理和出資人財務管理兩個領域。明確指出由國家直接管理企業具體財務事項轉變為指導、管理、監督、服務相結合的管理方式,為企業的財務管理提供指引,改革了財政對企業財務的管理方式,切實實現了企業財務制度的創新。
二、還原了財務管理的本質,體現了與相關法律法規的銜接
在計劃經濟時代,企業財務制度是決定企業和國家之間利潤分配、利益調節的重要工具。財務制度根據財政政策制定后,企業就按照財務制度的規定繳納稅款、分配利潤、進行會計核算。因而,1993年實施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十大行業財務制度,具有稅收、會計的管理職能,主要是對會計要素確認、計量以及企業納稅扣除項目及其標準的規定。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國家稅收制度逐步健全,1994年國家實行稅制改革以及2000年后,國家稅務總局進一步完善了稅收管理制度,專門下發了《企業所得稅納稅扣除管理辦法》,全面地將稅收職能從企業財務制度中分離出去。同時,隨著會計制度的不斷健全,其覆蓋的領域不斷擴大,1997年起陸續的具體會計準則以及2001年起執行的《企業會計制度》,已經基本吸納了《企業財務通則》規定的確認和計量內容;2006年2月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2007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實施)更是構建了完整的會計核算體系,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慣例的趨同。因此,財務制度作為會計要素確認和計量的功能也已經基本被會計準則所取代。
由于會計、稅收職能日趨健全,因此,新《通則》交還了會計與稅收承擔的功能,還原了企業財務管理的本質,明確了企業財務管理要素是資金籌集、資產營運、成本控制、收益分配、信息管理、財務監督等動態的財務活動,圍繞企業財務的實質,對企業財務行為和財務關系作出規范,引導企業實行科學管理。真正從體制、機制、制度上解決企業財務管理問題,改變了過去“重會計、輕財務”,“重核算、輕管理”的傾向。
同時,新《通則》還很好地體現了與會計準則的協調,以及與修訂后的《公司法》和《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內容的街接。如:對政府補助內容的規范,新《通則》在借鑒國際通行做法的前提下,明確了企業取得的政府投資等五類財政資金的處理方式,與《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規定基本一致;對資產減值內容的規范,新《通則》在保持與《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規定一致的基礎上,還在財務方面提出了建立減值準備管理制度、對計提減值后的資產應該實行監督管理、對發生的資產損失要按照規定程序處理等進一步的要求;新《通則》還相應取消了提取公益金和職工福利費的做法,與《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和《公司法》中的有關規定基本一致;關于以回購股份對經營者及其他職工實施股權激勵的規范,也與《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和《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基本一致。
三、適用范圍發生了顯著變化
原《通則》規范的對象為在境內設立的各類企業,既包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集體企業、民營企業,也包括外資企業;既包括金融企業,也包括非金融企業。而新《通則》將適用范圍調整為“具備法人資格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同時規定“金融企業除外”。對于其他企業,規定為“參照執行”,同時把實現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納入“比照執行”的范圍。[5]這種變化,體現了新時期財務管理的階段性特征。
新《通則》之所以這樣規范其適用范圍,是因為:對于非法人企業,由于其投資者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從法律上很難區分投資者個人與企業的財務關系,其財務活動更具有自然人的行為色彩,因而不屬于《通則》的適用范圍。至于金融企業,由于其在資本結構管理、資產運營管理、財務風險控制以及財政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具有特殊的要求,為了便于加強金融企業財務管理,財政部專門頒發了《金融企業財務規則》,使其財務管理制度自成體系,因此,新《通則》不再將金融企業納入適用范圍。而對于已經按照企業改組轉制的事業單位,其實際上已經脫離了事業單位的序列,故應當執行《通則》。
四、構建了多層級財務主體的財務管理模式
企業財務管理主體包括履行社會管理職能的主管財政機關、追求投資回報的企業投資者、實現經營業績的經營者。而現代企業制度的管理完善,面臨著產權是否清晰的問題,這就要求企業的財務管理必須對企業的投資者、經營者和政府的監管部門有一個合理的職權與責任劃分,以確立企業財務管理體制框架。
因此,新《通則》適應經濟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順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從政府宏觀財務、投資者財務、經營者財務三個層次,構建了資本權屬清晰、財務關系明確、符合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要求的企業財務管理體制。新《通則》專門新增了第二章“企業財務管理體制”,規定了建立企業財務管理體制的基本原則和要求,清楚界定了國家、投資者與經營者之間的財務管理職權與責任,以保障企業在同一財務行為中,盡可能公平、合理地對待不同利益主體的權益。
政府宏觀財務強調政府應將主要職能定位于檢查企業會計報表質量,實施財務評價,監測財務運行狀況,履行著社會管理者的職能。投資者財務對投資者的財務管理職責進行了規定,尤其強調了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投資者可以履行對經營者的激勵、監督、重大財務規章制度的制定權和重大財務活動的決策權;投資者亦可以通過企業章程、內部制度、合同約定等方式將部分財務管理職能授予經營者。經營者財務是企業財務的精髓,其主要著眼點是財務決策和財務協調。
五、收益分配一視同仁,明確了多元化分配標準
在收益分配規范中,新《通則》在兼顧公平與穩定的原則,處理國家與企業、職工的利益分配關系以及企業資本積累與投資回報的關系等方面均有較大的創新,取消了按比例提取職工福利費和提取公益金的規定,擴大了參與企業收益分配主體的范圍,明確了企業應付國有利潤直接上繳國庫的規定,較好地解決了企業收益分配的公平與合理性問題。
公益金,又稱“法定公益金”,是指企業在稅后利潤中按法律所規定的比例提取的用于企業職工福利設施支出的專項資金。然而,在非國有經濟逐漸壯大,公有制成分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不斷下降,企業的出資者日益多元化的條件下,從企業稅后凈利潤中強制性地提取一部分,用于非企業投資者的職工集體福利設施支出,嚴重違反了所有權理論,容易引發企業投資者與職工之間的利益矛盾。[6]因而,新《通則》取消了提取公益金和職工福利費的做法,規定企業依法為職工支付的基本醫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費,所需費用直接作為成本(費用)列支。
由于新《通則》執行對象是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家以投資者身份向企業投入國有資本,便享有企業相應的所有權,企業有義務向包括國家在內的投資者分配利潤。因此,新《通則》明確要求企業應將應付國有利潤上繳,以切實維護國家所有者的利益。
現代企業應該實行按勞和按生產要素相結合的收益分配制度。新《通則》明確了企業經營者和其他職工可以管理、技術等要素參與企業收益分配,確定了人力資本參與企業收益分配的主體地位,規范了生產要素參與企業收益分配的內容,體現了黨和國家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和“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思想。同時,還可激勵企業的經營者和員工不斷追求利益最大化,從而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
六、強化了企業財務風險管理,建立了財務風險預警機制
企業財務風險不僅會使投資者遭受損失,而且還可能會轉化為政府的財政風險,進而影響到政府部門作為社會管理者職能的發揮。然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財務管理活動大都是在有風險的條件下進行的,但有些風險是可以規避和化解的。因而,企業對財務風險的管理就在于建立預測、防范、監控、化解財務風險的機制,在充分預測、評估的基礎上,采取一定的措施,消除、轉移、分散或接受財務風險,使企業財務活動在風險中獲得較高的報酬,從而實現財務目標。
為此,新《通則》規定了企業應當建立財務風險管理制度,明確經營者、投資者及其他相關人員的管理權限和責任,按照風險與收益均衡、不相容職務分離等原則,控制財務風險。新《通則》還首次提出了企業應當建立財務預警機制,自行確定財務危機警戒標準,及時溝通企業有關財務危機預警的信息,提出解決財務危機的措施和方案。新《通則》關于財務風險管理和財務預警機制的規定,為企業經營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制度保證。[7]
七、突出了企業集團財務管理的重點,拓寬了財務管理領域
企業集團作為一種特殊的企業組織形式,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8]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企業集團日益壯大,并呈現出生機勃勃的景象,成為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石。而隨著企業集團規模的不斷擴大,其管理鏈條較長,內外部財務關系逐漸復雜。因此,為了提高管理效率,新《通則》對企業集團的財務管理體制除必須符合一般企業的財務要求外,還提出了一些具體的規范要求。如:企業集團公司可根據自身的組織形式及實際管理需要自行決定集團內部財務管理體制;企業集團可以實行內部資金集中統一管理,但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金融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并不得損害成員企業的利益;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企業集團,還可以集中使用研發費用,用于企業主導產品和核心技術的自主研發。
企業財務制度應該適應企業財務活動的外部環境及企業內部機制的變化要求,并有利于促進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由于企業財務行為是不斷變化的,各時期財務管理的重點也有所不同,相應地,企業財務制度也應當與時俱進,為以后進一步改革與發展企業財務制度留下接口。為此,新《通則》將企業重組清算、財務風險、財務信息管理作為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予以規范,提出了財務風險、財務戰略、營運資產等新的理念,并明確提出了企業應當建立財務預算管理制度、應當建立財務預警機制,以滿足市場經濟發展對企業財務管理的要求,增強了企業財務管理的前瞻性,為建立開放性的新型企業財務制度體系奠定了基礎,也便于日后根據企業財務運行、國家法制建設情況和宏觀經濟管理的需要,不斷地調整、改革和發展企業財務制度。
八、加強了企業財務信息系統建設,規范了財務信息用途
加強企業的科學管理,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內容。企業積極推進財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構建企業財務信息系統,可以加強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和資金監控,從而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實現風險控制,提高財務管理的效率,還可以帶動其他管理環節的高效運轉。同時,現代信息技術的發展為企業建立集中統一的財務信息管理系統也創造了必要的條件。
為此,新《通則》第八章“信息管理”專門圍繞財務信息管理,從企業財務信息的生成、報送、審核、披露及使用等各個方面首次進行了規范,還規范了財務信息使用部門或人員的職責、權利和義務。[9]
九、建立了有效的企業財務監督機制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國有企業自特別是財務自得到了進一步擴大和落實,但由于缺乏企業財務監督制度、所有者主體監管“缺位”、企業內部約束機制流于形式,導致不少國有企業存在財務濫收亂支、國有資產大量流失的現象,經營者、謀取私利、獨斷專行等問題也非常普遍。因此,客觀上要求企業建立一個設計科學、運轉有效的財務監督體系,以強化有關財務規定的執行效力。[10]
為此,新《通則》新增了第九章“財務監督”內容,要求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監督制度,實施內部財務控制,對財務監督的主體及其監督行為做出了規定,明確了企業及其相關人員財務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確定了依法追究企業法律責任的具體措施與途徑,為規范管理企業財務提供了必要的手段。
十、規范了企業的社會責任,體現了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思想
新《通則》首次提出了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明確要求企業應當承擔安全生產責任和環境保護責任,規定企業依法實施安全生產、清潔生產、污染治理、地質災害防治、生態恢復和環境保護等所需經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列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者當期費用。[11]
對于企業通過改制、產權轉讓、合并、分立、托管等方式實施重組,涉及企業解除職工勞動關系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安置費。對企業關閉、依法破產等也做了具體規定。
在收益分配規范方面,新《通則》進行了較大幅度的改革,較好地確立了企業收益分配的公平與合理性問題,協調了企業與職工之間的財務關系。
此外,新《通則》還明確提出了企業應當建立財務決策制度,明確決策規則、程序、權限和責任等;應當建立財務決策回避制度,對投資者、經營者個人與企業利益有沖突的財務決策事項,相關投資者、經營者應當回避。財務決策制度和財務決策回避制度的建立是財務管理體制的重大創新,是維護企業利益相關者合法權益的重要保障。
上述規定表明:新《通則》不在于給各項財務收支范圍及其標準作出規定,而是立足于保護國家財產和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保障社會穩定,治理經濟秩序,使企業價值最大化和社會價值最大化的目標得到統一,從而促進我國經濟的和諧可持續發展。
總之,新《企業財務通則》的出臺,是我國繼《公司法》和《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出臺之后,完善企業經濟法律法規環境的重要舉措。[12] 新《通則》絕不是對舊《通則》簡單的修修補補,而是徹底改革。它既不跟稅收制度重疊,也不重復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內容,而是跳出了傳統框架,進行財務觀念的轉變,重新界定了財務管理職責,并圍繞財務管理環節對企業財務管理內容進行了創新規范,從而對加強企業財務管理,規范企業財務行為,保護企業及其相關方的合法權益,控制財務風險,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具有重大的理論與實際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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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n Characteristics of New General Rules of Enterprise Finance
ChenQing
(Accounting school,Ji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NanChang, 330013, China)
財務制度準則范文6
【摘要】財務管理工作在事業單位中是至關重要的,我國在 2013 年初頒布了新修的會計準則,相對原會計準則,新準則使會計核算工作更加規范,在許多地方也有很大的改進,本文就新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對財務管理進行探討,以供參考。
【關鍵詞】事業單位 新會計準則 財務管理 影響
一、前言
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單位預算,嚴格預算執行,完整、準確編制單位決算,如實反映財務情況;明細收入和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實施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資產,防止資產流失;加強對單位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和監督,防范財務風險。
二、新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對財務管理的影響
(一)重視制度建設,規范財務行為
在新制度的指定,需要依托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方針,財務制度也是如此,必須與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客觀實際情況聯系在一起,并參照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財務制度準則實施,并在進行財務行為時要遵循財務制度,事業單位必須要有良好的支出約束機制,嚴格按照制度相關規定要求辦事,防微杜漸,及時改進弊端,節約資金,檢查經費上的不必要浪費,從而提高事業單位資金的利用率。
(二)更加滿足預算管理要求
以前主要看重預算,不重視財務會計,新準則要求必須重視預算和財務會計,預算可以確保事業單位的更加良好的運作,而財務會計又有助于提供會計信息,同時新準則也全面體現了收支管理,因此在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下,事業單位財務會計系統才能更好得到加強和完善,同時新準則的頒布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工作更加有章可循,進入了更好的科學化管理。
(三)真實完整的會計信息
在會計核算時,事業單位必須以真實的經濟業務或事項作為依據,真實客觀事業單位的會計的相關情況和結果,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要把經濟業務或事項一起納入到會計核算中來,從而全面又真實反映事業單位開支收入情況、效益情況、預算執行等情況,新準則在所增加的“全面性”強調會計核算需要將經濟業務或事項并入進其中,從而使得會計信息的更加完整和全面,同時新準則也對以往的相關性、可比性和及時性原則進行了說明和排列。
(四)引入權責發生制,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引入權責發生制能提高財務管理水平,還可以縮減成本,并且和決策的有用性是緊密相連的,后者的會計信息與會計核算基礎也是密不可分的,不同的事業單位有不同需求,在新準則下都被有所涉及。事業單位嘗試著引入責權發生制,在會計要素確認和計量的模式方面都有一定的影響。
(五)加強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資產,防止資產流失
1.強化資產的計價和入賬管理
針對常見的接受捐贈、無償調入資產計量口徑沒有統一性,還有相關資產不入賬等情況,新準則作了明確的規定,如果沒有相關憑據、不能取得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下,允許以取得資產作為金額入賬,并且在會計報表中的附注里寫清楚,這樣的情況有助于事業單位會計信息的進行更好的比較,促使資金及時入賬,對資金的管理有很大幫助,也保證其安全。
2“.虛提”折舊和攤銷的創新性處理方法
新準則第二十三條規定,事業單位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的,由財政部在相關財務會計制度中規定。事業單位的“虛提”折舊和攤銷的創新性處理方法在新制度中也明確規定了,折舊和攤銷不是計入支出,而是沖減非流動資產基金。
這個辦法充分地兼顧預算和財務管理的需求,事業單位的支出預算口徑也不收到影響的情況下,更加有助于體現資產的價值消耗情況,對事業單位落實“實物與價值管理相結合“的資產管理原則有很好的推進作用,針對內部成本核算,引入“虛提”折舊和攤銷的創新性處理方法也為事業單位提供了相關會計數據的支持。
3.加強對財政和非財政資金的會計核算,加強凈資產的管理
財政補助收入的核算口徑在新準則下重新作了調整,針對“事業支出”科目,面向財政補助支出會單獨進行明細核算。在財政補助收入、支出情況及結轉和結余,非財政補助結余的形成及分配情況上,建立了一套合理科學、清晰的賬務處理流程,有利于推進和加強事業單位支出和分配行為,有助于事業單位的良好健康發展。也對財政資金的科學精細化管理和部門預算管理有著根本性的作用。
(六)財務報告體系得到完善
從新準則我們可以看出,原來的會計報表由財務會計報告替換,會計報表和附注組成財務報表,相對于原來的會計報表,財務會計報告多了很多內容。會計報表增加了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同時增加了內容和附注,對于這項調整,使得報表里的主要項目就有更加明確、有深度的解釋和說明,使財務工作者對會計報表的理解和分析非常有幫助,另外,新準則對財務會計報告編制有了明確的要求,數據的真實性,計算結果的準確性,信息內容的完整性,以及報送的及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