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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確認的基本條件范文1
[關鍵詞]或有事項 或有負債 或有資產 預計負債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或有事項這一特定的經濟現象,已越來越多地存在于企業的經營活動中,并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較大的影響。但是,由于或有事項的特殊性和不確定性,在實際工作中會計人員對或有事項準則中規范的或有事項的相關概念和處理總是難以把握,尤其是對或有負債和預計負債不好區分,從而對企業的會計信息產生負面影響。在此,筆者根據新的《企業會計準則――或有事項》對或有負債和預計負債的概念、確認、計量和披露進行對比分析,使我們進一步加深對這些問題的認識和理解,也便該準則執行。
一、或有負債和預計負債的概念區別
或有事項會計準則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三方面,即對于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如果符合負債的定義和條件,應當作為負債(預計負債)加以確認、計量和報告;如果不符合負債的定義和條件,則作為或有負債處理,只需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加以披露,不需要對其進行確認和計量;對于因或有事項所形成的潛在資產,作為或有資產處理,既不需對其進行確認和計量,一般也不需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一)或有負債的概念和特征
預計負債、或有負債、或有資產均是與或有事項相關的重要概念?!镀髽I會計準則――或有事項》是這樣定義的:或有負債指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潛在義務,其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或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不是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或該義務的金額不能可靠地計量。準則中將或有負債定義為兩種義務。一種因過去事項而產生的潛在義務,其存在僅通過不完全由企業控制的一個或多個不確定未來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另一種是因過去事項而產生,但未予確認的現時義務,之所以沒有確認,是因為結算該義務不是很可能要求含經濟利益的資源流出企業,或該義務的金額不能可靠地予以計量?;蛴胸搨哂幸韵绿卣鳎?/p>
1.或有負債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產生
或有負債是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比如,2001年12月25日,甲企業狀靠乙企業侵犯了其專利權,至2001年12月31日,法院還沒有對訴訟案進行公開審理,乙企業是否敗訴尚難判斷。對于乙企業而言,一項或有負債已經形成。它是由過去事項(乙企業“可能侵犯”甲企業的專利權并受到)形成的。而企業計劃在三個月后購入一批原材料可能須承擔支付貨款的義務則不屬于或有負債。
2.或有負債的結果具有不確定性
或有負債包括兩類義務:一類是潛在義務;另一類是特殊的現時義務?;蛴胸搨鳛橐豁棟撛诹x務,其結果如何只能由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來證實。比如,2000年12月2日,甲企業因故與乙企業發生經濟糾紛,并且被乙企業提訟。直到2000年末,該訟尚未進行審理。由于案情復雜,相關的法律法規尚不健全,從2000年末看,訴訟的最后結果如何尚難確定。2000年末,甲企業承擔的義務就屬于潛在義務。
或有負債作為特殊的現時義務,其特殊之處在于:該現時義務的履行不是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或者該現時義務的金額不能可靠地計量。其中,“不是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指的是,該現時義務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可能性不超過50%(含50%)。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或有負債不是負債,根據負債的定義,某個項目是否為負債,應具備兩個基本條件。一是因過去事項而形成的現時義務,二是該義務的履行預期會導致經濟資源流出企業。對照這兩項基本條件,或有負債中的第一種義務(潛在義務)不符合負債定義,因而不是負債;或有負債中的第二種義(現實義務)務雖符合負債義務,但是履行該現時義務不是很可能要求含經濟利益的資源流出企業,或者雖然由于該現時義務的履行,預期會有經濟利益流出企業,但因為該義務的金額不能可靠地予以計量才沒有在財務報表上確認為一項負債,但無論是哪種情況,或有負債均是不能在財務報表上得以確認的項目。
(二)預計負債的概念和特征
《企業會計準則――或有事項》規定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
第一, 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實義務;
第二, 該義務的履行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第三, 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而預計負債的定義就完全滿足負債的兩個基本條件:一是因過去事項而形成的現時義務,二是履行該義務時預期會有經濟資源流出企業,是真正意義上的負債。盡管預計負債在金額上不確定,但可以進行合理的估計。因此,預計負債能夠在財務報表中得以確認。
二、或有負債和預計負債的確認與計量的區別
(一)或有負債和預計負債的確認區別
或有事項的確認是指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的確認。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或有事項》規定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同時滿足上述三個條件的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
預計負債的確認,在邏輯上講有三個時點可用來確認準備:一是在企業管理部門意識到經濟利益的流出在將來某個時候會發生預計負債;二是直到可以肯定企業將轉讓經濟資源時確認預計負債;三是介于以兩個時點之間的某時點確認負債。如果企業管理部門意識到經濟利益的流出在將來某個時候會發生就確認預計負債,就是對未來事項進行確認,則顯得有些太早,有可能根本就不會發生支出確認一項預計負債,從而降低財務報表的相關性和可靠性,但如果等到可以肯定企業將轉讓經濟資源時確認預計負債,則顯得不穩健,也違背了負債確認的基本原則,從而不能真實反映企業資產負債表上負債情況以及會計期間發生的費用。既然兩個極端點不能作為預計負債的確認時點,那么只能在介于這兩個時點之間的某一個時點。因此,《企業會計準則――或有事項》將預計負債的確認條件規定為:三個條件均能滿足時應確認為預計負債。即:
1.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
2.該義務的履行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3.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企業會計準則――或有事項》第十三條規定:企業不應當確認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
(二)或有負債和預計負債的計量區別
或有事項的計量是指與或有事項相關義務形成的“預計負債”的計量,主要涉及兩個方面:一是最佳估計數的確定;二是預期可獲得補償的處理?!镀髽I會計準則――或有事項》第五條和第十二條規定:預計負債應當按照履行相關現時義務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計數進行初始計量。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進行復核。有確鑿證據表明該賬面價值不能真實反映當前最佳估計數的,應當按照當前最佳估計數對該賬面價值進行調整。
預計負債的計量與或有事項相關義務的確認是緊密相關的,如一項或有事項產生的義務的金額不能可靠地計量,那么也就不能將其確認為負債(預計負債)。其中,最佳估計數分兩種情形考慮:
1.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個金額范圍,則最佳估計數應按該范圍上、下限金額的平均數確定;
2.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個金額范圍,則最佳估計數應按如下方法確定;
3.預計負債涉及單個項目時,這里的單個項目指預計負債涉及的項目只有一個,如一項未決訴訟等,則最佳估計數按最可能發生的金額確定。預計負債涉及多個項目時,這里的多個項目指預計負債涉及的項目不止一個,比如產品質量保證,在產品質量保證中,提出產品保修要求的可能有許多客戶,相應地,企業對這些客戶負有保修義務,則在這種情況下,最佳估計數按各種可能發生額及其發生的概率計算確定。
另外,我國新的《企業會計準則――或有事項》借鑒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對預計負債的計量,采用最佳估計數,還考慮了風險和不確定性、貨幣時間價值和未來事項等因素。
由于所有的或有負債均不在會計報表中確認,當然無所謂會計計量問題。
三、或有負債和預計負債會計披露的區別
《企業會計準則――或有事項》規定關于預計負債和或有負債的披露內容分別如下:
(一)對預計負債的披露
對或預計債應披露的內容本準則第十四條作了如下規定:
1.預計負債的種類、形成原因以及經濟利益流出不確定性的說明。
2.各類預計負債的期初、期末余額和本期變動情況。
3.與預計負債有關的預期補償金額和本期已確認的預期補償金額。
(二)對或有負債的披露
或有負債無論作為潛在義務,還是現時義務,均不符合負債的確認條件,因而不予確認,但要在報表附注中進行披露?;蛴胸搨兜幕驹瓌t是,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或有負債一般不予披露。但是,對某些經常發生或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有較大影響的或有負債,即使其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可能性極小,也應予以披露,以確保會計信息使用者獲得足夠充分和詳細的信息。對或有負債應披露的內容本準則第十四條作了如下規定:
1.或有負債的種類及其形成的原因,包括:已貼現商業承兌匯票形成的或有負債、未決訴訟、仲裁形成的或有負債以及為其他單位提供債務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
2.經濟利益流處不確定性的說明。
3.或有負債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以及獲得補償的可能性;無法預計的,應說明原因。
為了保護企業的合法利益,本準則還規定了例外情況。如果按《企業會計準則――或有事項》要求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預期對企業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則企業無需披露這些信息。但是,這并不表明企業可以不披露任何相關信息。在這種情況下,企業至少應披露未決訴訟、仲裁的形成原因。
總而言之,或有負債和預計負債的區別可以概括為:或有事項包括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兩類事項,或有負債只是或有事項的一種,具有不確定性,不符合負債的確認條件,不能確認為負債,不屬于負債,會計處理上只做披露(及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除外)。預計負債是指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同時滿足了三個條件而確認的負債,預計負債符合負債的確認條件,屬于負債的一種,會計處理上要對其進行確認、計量還要披露。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
[2]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指南[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
[3]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中級會計實務[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
[4]本書組.最新企業會計準則講解與應用[M].上海:立信出版社,2006.
會計確認的基本條件范文2
【關鍵詞】 醫院 收入支出 確認原則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衛生事業改革與發展的需要,1998年衛生部根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頒布了《醫院會計制度》,新制度將醫院會計核算劃分為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五個要素,首次采用權責發生制對醫院會計要素進行核算。由于新制度對醫院服務特殊性以及市場化發展認識不足未能擺脫《事業會計制度》收付實現制的影響,醫院在主營業務收入、支出確認上仍然存在明顯的收付實現制痕跡,違背了《醫院會計制度》采用權責發生制對醫院會計要素進行核算的原則,不利于醫院收入、支出的真實、正確反映。
一、醫院財務的構成
醫院收入,指醫院在開展業務活動過程中取得的業務收入和從事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以及從財政和主管部門取得的補助經費。醫院取得收入的途徑包括國家預算補助和向受益者收費。[1]向受益者收費主要包括門診收入和住院收入,構成醫院的主營業務收入。醫院支出是指醫院在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中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醫院的成本包括醫療服務成本和藥品經營成本,構成了醫院主營業務支出。[2]由于對病人收費產生的收入、支出在醫院收入、支出中占有絕對地位,對醫院主營業務收入、支出確認原則進行探討對正確計量、反映醫院會計成果具有重要意義。
二、分析對醫院收入的確認
1、從醫院主營業務收入經濟利益流入時間看收入的確認
廣義的收入是指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形成的經濟利益的流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客戶代收的款項。[3]醫院確認實現主營業務收入, 也應滿足收入的基本條件: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病人,沒有保留與所有權有關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與交易有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醫院,有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計量。
醫院對病人提供醫療服務的同時,并不能確定經濟利益就一定能流入醫院。目前逐年增加的醫療糾紛、病人欠費逃逸、健康查體欠費、醫療保障費用拖欠撥付等情況就說明了這一問題。病人對提供的醫療服務不滿意或無力支付以及其它一些情況,都可能產生拒絕付款的現象,經濟利益無法流入醫院,醫院收入無法實現。
醫院的社會責任決定醫院在某些情況下,即使沒有經濟利益的流入,也要墊資為病人治療。在這種情況下,確定無法收到的收入,不符合收入確認原則。
因此,目前在醫療服務發生后即確認醫院收入的做法是欠妥當的,它夸大了醫院收入,從而擴大了醫院結余,造成對醫院經濟效益盲目的樂觀。
確認醫院收入最恰當的時點,住院收入應在住院病人出院并且已結清醫療費用時確認收入最為恰當。在結清住院費用前,病人已對住院費用的總額、治療的明細項目及治療效果有了一個充分的了解,并且只要病人結清住院費用,說明病人已對醫院提供的醫療服務全部無條件接受,這一服務的風險及所在權才能說轉給了病人,收入中的經濟利益才能夠流入醫院,這時才充分滿足了收入實現的條件,才能確認收入實現。
門診病人付費接受服務離開醫院后,就可以認為病人對服務效果滿意,經濟利益已流入醫院,因此門診收入只有在病人支付醫療費用后才能確認收入,對門診掛賬病人由于其是否支付費用仍有不確定性,只有在其支付醫療費用后才能確認收入。
2、從醫院主營業務收入的特殊性看收入的確認
由于醫療服務的特殊性,醫院的主營業務收入的確認不但要滿足廣義的銷售收入確認的標準,還存在其特殊性。醫療服務產品的生產過程、交換過程和消費過程雖然是同時進行的,服務的提供者和服務的接受者在時間、地點上是同一的,但是醫護人員對病人進行檢查、診斷和治療后,并不像企業產品銷售出去后,已經轉移了與產品所有權有關的主要報酬與風險,在病人康復結算醫療費用前,醫院對醫療服務的效果仍然具有“繼續管理權”,對相關醫療風險仍然負有責任;在暗含的醫療服務合同中,醫療服務過程中存在著特定的病人拒絕付款條款,只有在病人對醫療效果表示贊同并支付醫療費用后,醫院對醫療服務的“繼續管理權”才會終止,相關醫療風險才會消失,拒付條款才會失效,所以醫院主營業務收入應在醫療服務已經提供,病人對醫院醫療服務全部無條件接受后,也就是在住院病人辦理完結算手續當日,門診病人支付完醫療費用的當日,確認收入實現。
三、由收入、支出配比原則分析醫院支出的確認
配比性原則是根據收入與支出的內在聯系,要求將一定時間內的收入與為取得收入所發生的支出在同一期間進行確認和計量。醫院收入與支出確認、計量應按配比原則進行,它包括時間上的配比與因果上的配比兩部分。
1、醫院收入、支出在時間上的配比
醫院藥品、材料等成本的耗費,是根據月末藥房及材料倉庫的出庫情況進行匯總形成匯總表,財務部門以匯總表為依據進行支出確認的;醫療收入是在每天發生時由收款處、住院處匯總報財務部門記入收入的。醫療收入當日記入收入,醫療成本月末記入成本,造成收入與費用在時間上不配比,醫院收入與其成本在賬務中沒有及時形成對應關系,違背了醫院會計制度中收入、支出的配比性原則。要完善醫院收入、支出的配比,在計量時間上,要以病人結算費用確認收入時,對其消耗的可以直接區分計入病人費用的成本進行確認,月末將科室的間接成本計入支出實現收入支出的配比。
2、醫院收入、支出在數量上的配比
由于各種情況造成科室每月領用的材料,并不等于病人當月的實際消耗數量,造成醫療收入與同期記入的醫療成本在金額上不對應。面對這一情況,只有在病人進行醫療費用結算時根據病人的實際耗用列支成本,才符合收入、支出配比原則,才能加強科室對消耗的管理,提高醫院服務水平。
會計確認的基本條件范文3
【關鍵詞】 收入確認 會計政策 交易環境 新型業務模式
我國2006年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對之前的收入準則進行了修訂,規范了企業收入的確認、計量和披露。但隨著市場經濟不斷發展,交易環境的變化、新型業務模式的不斷出現,很難根據現行的收入準則準確判斷所有類型收入應如何確認,存在較多需要研究和解決的問題。這時有些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迫于業績預期、融資指標等壓力,就可能通過操縱收入確認來虛增收入,提高經營業績。因此,如何運用企業會計準則的原則,結合實際情況正確確認收入,從而真實地反映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越來越受到企業和投資者等財務報表使用者的關注,也是注冊會計師在審計時重點關注的領域。下面我們將探討交易環境變化對收入確認的影響,及一些新型業務模式下收入應如何確認。
一、交易環境變化對收入確認的影響
近幾年,國內外經濟形勢變化復雜,我國經濟結構也面臨著調整和轉型,企業的交易環境常有變化,這些變化均會不同程度影響到企業的經營狀況。在這種情況下,如仍按照正常環境下的方法確認收入,是否能如實、準確的反映公司的財務信息是值得探討的問題。
如2012年,全球范圍光伏產業產能過剩,因此國內的一些光伏企業面臨歐美一些國家的反傾銷調查,導致銷售及貨款的收回都有一些影響,但大部分企業仍按原有政策確認收入。在收入確認的基本條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與產品所有權相關的風險和報酬有沒有實質性的轉移。這些企業雖然貨品已經提供給對方,但是貨款的收回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風險并沒有轉移,如仍按原政策確認收入和應收賬款顯然是不正確的,其收入確認的謹慎性存在很大問題。應根據對實際情況的判斷,對反傾銷調查結果的預期,調整收入確認政策。比如調整收入確認的時點,只有在實際收到貨款時確認收入,這樣才能真實、準確的反映企業的財務信息。
因此,當企業所處的交易環境發生變化時,是有可能會對收入的確認產生影響的。應及時根據環境的變化,分析是否會對企業的生產經營造成影響,有影響則應及時調整過去所確定的收入確認政策,確保公司財務信息的真實、準確。
二、新型業務模式的收入確認
《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主要是規定了常規的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的收入應如何確認。如果企業存在常規業務模式外的新型業務模式,應如何確認收入呢。總的來說,在碰到新的貿易模型時,首先要研究它交易的實質以及合同中對交易的相關約定,然后一一對照準則中確認條件,最后做出判斷。下面將具體探討近年來規模發展迅速的新興行業,物流貿易、游戲運營、網絡媒體的收入確認問題。
1、物流貿易企業收入的確認
物流貿易企業,其業務方式主要有三種,傳統貿易業務、采購、資金融通。收入確認的難點問題是,物流貿易企業的交易是屬于銷售業務還是業務,是應該根據交易的總額確認收入還是應該根據凈額確認收入。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6號(征求意見稿)》中規定,企業在區分有關交易屬于銷售業務還是業務時,應當充分考慮該企業與供應商之間的交易是否為獨立于企業與客戶之間的交易的另一項交易,該企業是否承擔了所交易的商品或服務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恰當判斷企業在交易中為銷售主體還是人。并且企業應當綜合考慮以下5種情況,判斷在交易中是否屬于銷售主體,是否應根據銷售對價的總額確認收入。
(1)根據有關合同條款,企業是首要的義務人,負有向客戶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首要責任,包括確保所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可以被客戶接受;(2)企業在交易過程中承擔了所交易的商品或服務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例如標的商品或服務的價格變動風險、滯銷積壓風險等;(3)企業能夠有權自主決定所交易的商品和服務的價格、能夠改變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務,或者自行提供其中的部分服務;(4)企業有權自主選擇供應商及客戶以履行合同;(5)企業承擔了與產品銷售和服務有關的主要信用風險。
物流貿易企業的傳統貿易業務,銷售為市場定價,價格為雙方協商。企業在交易中有權自主將產品買入,并承擔與產品相關的質量、數量等風險,上述5種條件均符合,屬于銷售業務,應該按照總額確認收入;采購,企業的銷售價格只是在采購價格基礎上加運費、手續費,不滿足上述5種條件,應該按凈額確認收入;資金融通,銷售價格是在采購價格基礎上按信用期上浮。企業因提供資金承擔了與產品銷售和服務有關的主要信用風險,滿足了按總額確認收入的第5個條件,但是否有權自主選擇供應商及客戶以履行合同,是否承擔與商品有關的風險滿足其它條件,則需具體查看與上下游客戶簽訂的合同協議,如承擔商品的風險等應按銷售總額確認收入,否則應按凈額確認收入。
實務中,一些物流貿易企業的財務信息顯示收入總額很大,視乎經營狀況良好,但其實毛利率很低,就是沒有正確區分應使用總額法還是凈額法確認收入,很容易給財務信息的使用者帶來誤導。
2、游戲運營企業收入的確認
近年來隨著網絡游戲、手機游戲的火爆,開發游戲的公司也越來越多,規模越來越大,逐漸形成新興的產業,在國內及美國納斯達克都有公司上市。與傳統實物銷售不同,游戲運營企業銷售的產品是虛擬的游戲幣,游戲玩家可以從企業的游戲幣經銷商處購得,也可以從企業的游戲官方運營網站上通過手機支付、銀行轉賬等方式購得。游戲玩家可以使用購買的游戲幣進入企業的運營網絡游戲中進行消費,如購買虛擬裝備,或購買游戲在線時間。在游戲運營企業中,存在著真實貨幣和虛擬游戲幣的轉換,其收入應如何確認呢。
深圳中青寶互動網絡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化網絡游戲公司,2010年2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股票簡稱中青寶,是國內首家上市的網游公司。下面將以中青寶為列探討游戲運營企業收入確認的問題。
中青寶的運營模式,主要包括自主經營和聯合運營。收入確認政策分別為:公司自主運營,銷售虛擬游戲幣,充值時并不確認收入,在游戲玩家實際使用虛擬貨幣購買道具或游戲在線時間時予以確認;聯合運營,在合作雙方確認數據無誤,將在合作運營游戲中取得的收入按協議約定的比例分給公司時確認收入。實質上也是在虛擬貨幣消費后,確認收入。購買在線時間收入確認,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的相關規定,應該在購買后整個受益期內分期確認收入。但購買虛擬道具的消費,是否購買時即可確認收入,在國內外上市的公司處理是不同的。國內上市的中青寶是在購買虛擬道具后一次性確認收入,但在國外上市的如騰訊、盛大、暢游則是基于虛擬道具的模式確認收入。即購買的是消耗性道具,如煙花等,消費時即可以確認收入;購買的是永久型虛擬道具,如汽車、房屋、武器等,需按照公司提供服務的期限分期確認收入。根據道具模式確認收入,前提是游戲的壽命、虛擬道具的性質,得到合理估計、判斷。但這些數據的取得,在實際操作中存在一定的難度,通常需要借助第三方的力量進行判斷,成本也較高。因此,現在這種收入確認方法在國內上市的公司中并未使用。對此國內一些專業人士的解釋是,在游戲中,虛擬貨幣的消費是不可逆的,即使用后是無法要求退貨的,銷售的風險實質上已經轉移,因此不論是消費型道具還是永久型道具都可以在購買時即確認收入。
目前,就證監會對一些擬上市游戲運營企業的反饋意見來看,證監會更傾向于境外上市公司的會計政策,永久性道具需按照公司提供服務的期限分期確認收入。但是永久性道具的定義以及攤銷時限的確定又會帶來新的難題,值得相關企業現在就開始研究探討。
3、網絡媒體企業收入的確認
網絡媒體企業,經營模式主要是在網絡上提供視頻播放服務,比較知名的有優酷、土豆、樂視等。其常規盈利模式主要有兩種,一是播放視頻前植入廣告的廣告收入,二是客戶點播收費視頻時的收費。這兩種業務收入確認方法比較明確,廣告收入可根據廣告投放期限分期確認,付費點播收入可在點播服務時確認。但從2012年開始,監管機構發現網絡媒體企業有了一些新的交易模式,如版權互換。網絡媒體企業為了吸引客戶,需要提供大量、新鮮的視頻,但全部單獨購買正版版權費用又過高,一些網絡媒體企業就開始了著作版權的互換業務。這種新型交易的經濟實質是什么,能否確認收入及如何確認收入準則中都沒有明確的規定。
目前實務中,不同的企業給出的是兩種答案。一種是認為互相交換的版權的公允價值無法估計,因此換入等于換出,沒有利潤;另一種是純粹作為換出資產的銷售和換入資產的購買,出售資產時可以確認收入,收入與成本的差額可以確認利潤。如使用第二種方法,就涉及到換出、換入資產公允價值的計量。一般企業在確認版權的公允價值時,會綜合考慮分銷價格、演員陣容、受歡迎程度、授權網站數、廣告植入情況等,也有一定的依據。
這兩種方法,爭議的關鍵在于公允價值是否能確認。目前,上市公司監管部門也未明確表示,交換版權的公允價值是否能確認,兩種處理方法哪種更合適。雖然說使用第二種處理方法的企業,也是綜合考慮了各種相關因素,確認交換資產的公允價值,具有一定合理性,但也為企業提供了利用公允價值的確認虛增收入、調節利潤的可能性。個人認為還是使用第一種方法的企業更加謹慎,收入的確認更加真實。
綜上所述,通過本文的探討主要是想提示大家關注這樣一些新興的問題,及這樣的問題給企業收入確認帶來的影響,幫助企業提高收入確認的準確性,從而真實地反映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為財務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更優質的信息。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M].經濟科學出版社,2007.
[2] 財政部會計司:企業會計準則講解[M].人民出版社,2010.
會計確認的基本條件范文4
不同類型銷售業務的收入確認問題
目前藥品生產公司、醫藥公司都是根據所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確認收入,即各種銷售業務形式都體現在公司收入中,但其中確認的某些收入或收入的某些方面可能不符合《收入準則》,因此,需對不同類型醫藥企業的收入作具體分析后再予確認。
1.退貨的風險及收入的確認
按照《收入準則》的要求,確認收入要滿足4個條件:(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3)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4)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醫藥公司正常銷售、銷售及換貨、配售等含有商品發出的業務,商品所有權雖然已轉移給買方,但由于醫院、診所、藥店的壟斷性經營權力,只要是客戶還沒有將藥品轉移給最終的消費者,一般都有退貨的權力。因此藥品所有權上的風險并不能轉移給買方。由于醫藥公司可以將由醫院、診所、藥店退回的藥品退還給藥品生產公司,藥品所有權上的風險并不真正由醫藥公司承擔,因此,醫藥公司在藥品銷售后確認收入是基本滿足《收入準則》的。
藥品生產公司在藥品銷售給醫藥公司或醫院、診所、藥店后,即使已收回全部貨款,只要還存在繼續交易的可能性,就存在藥品退貨的風險,但這種風險在正常經營狀態下是可以估計的,屬于可控制范圍,因此仍然可以確認收入。在非正常狀態下,如醫藥公司GSP達標、藥品省級批號改為國家批號過程中,部分藥品存在大量的退貨,此時,以前年度銷售確認的收入存在很大退貨風險。因此,藥品生產公司銷售藥品能否確認收入要充分評估其退貨的風險后再確認。一般認為,銷售藥品后應該確認收入。
2.正常銷售、銷售、快批銷售收入的確認
正常銷售、銷售、快批銷售有真正的物流和現金流,滿足《收入準則》的四個條件,因此可以在貨物發出,取得對方確認收到貨物的憑證或收到回款后確認為收入。
3.過票業務收入的確認
大多數過票業務沒有真實的物流,不構成醫藥公司銷售資源的真實,僅是通過開具發票來確認收入,不滿足商品銷售基本條件——存在商品,不能確認為銷售收入。而有些過票業務,雖然藥品沒有進入一級醫藥公司倉庫,但在藥品實際發運過程中,一級醫藥公司實際上是控制著藥品的流動,藥品所有權風險是從藥品生產公司轉移給一級醫藥公司后再轉移給其他醫藥公司的,滿足《收入準則》的四個條件,可以在貨物發出,取得其他醫藥公司確認收到貨物的憑證或收到回款后確認為收入。這類業務實質上仍是業務。由兩家或兩家以下的公司互相開具發票,而沒有實際藥品流動的業務是虛構收入行為,可以將其歸入過票業務,不滿足商品銷售基本條件——存在商品,不能確認為銷售收入。
特殊銷售類型的收入確認問題
換貨、配售、過票等銷售業務,由于藥品生產、銷售國家許可證制度、國家法律制定與實際執行的差異和商品市場經濟混合作用而存在,這類業務與傳統的會計準則所確定的銷售業務有較大不同,能否確認其收入值得探討。
1.換貨業務的收入能否確認
換貨業務有實際的物流,沒有或不需要現金流,表面上滿足《收入準則》的四個條件,在換貨行為發生后應該確認為收入。但換貨行為本身一般不能給換貨公司產生經濟利益,換貨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進行下一次銷售,藥品的真實利益是通過下一次銷售才能體現出來。如美國《收入準則》將為了銷售而進行的同類商品換貨行為明確定義為不能確認銷售。因此,筆者認為,換貨業務不能確認為銷售。如何解決不確認收入與我國《收入準則》規定相矛盾,是值得探討的問題。
2.配售業務的收入能否確認
配售業務有實際的物流、現金流,表面上滿足《收入準則》的四個條件,在配售行為發生后應該確認為收入。但配售業務不掌握客戶真正實際需求,實質上是代客戶送貨的服務行為,屬服務業務。藥品在從事配售業務的醫藥公司倉庫事實上是代保管的,在不能銷售給終端客戶時可以向藥品生產公司退貨,沒有發生商品所有權風險的轉移。因此,筆者認為,配售業務不能確認為銷售。但配售業務利益結算是按兩次銷售發票的差價來進行的,存在表面上的有買有賣;配售業務收到終端客戶回款期與支付給藥品生產公司貨款期是不同的,兩者的不同存在資金時間占用的收益;對于從事配售業務的醫藥公司,既存在按照藥品生產公司的要求向終端客戶進行配售的業務,又存在自主從事該藥品對其他客戶銷售的業務,兩者反映在同一采購業務上,要在不確認配售業務收入時將為配售業務發生的采購業務從總的采購業務中區分開。配售業務的收入是否確認值得探討。
3.不能確認收入業務的收益如何確認換貨、配售、不屬于性質的過票等業務雖不能確認為收入,但從事該類業務確實能夠為公司帶來一定的利益流入,利益是在會計報表的損益表、資產負債表是否體現終歸是個需要明確的問題。配售業務實質是服務費收益、資金占用收益,過票業務實質是手續費收益,這些業務雖然不是公司主營業務,但公司具有藥品經營資格帶來的其他業務,因此筆者認為將其收益體現為損益表中其他業務利潤較為合適。換貨業務收益表面上在換貨行為發生時,由于換出藥品的進銷差價產生,但該收益只有在換入藥品銷售后才能真正實現,因此筆者認為可以將其收益在換貨發生時不確認,而按換出藥品價值金額登記換入藥品價值,在換入藥品銷售時,將其收益再予確認。由于換入換出藥品數量、品種較多,按換出藥品價值金額登記換入藥品價值工作量大,可先將換貨業務產生收益在換貨行為發生時確認為其他業務利潤,在換出藥品銷售時確認換出藥品的收入、利潤。這樣的會計處理簡便易行,問題是換貨收益需提前確認。筆者認為,如果換貨業務是醫藥公司經常性業務,換貨業務收益金額不是很大,根據重要性原則采取后一種處理方法也是可以的。
4.非同類藥品的換貨行為及現金流不滿足《非貨幣易準則》的問題
國際會計準則《非貨幣易準則》不包括非同類商品換貨,而我國《非貨幣易準則》以前也規定不包括非同類商品換貨。醫藥生產公司非同類藥品換貨實質是原材料廠家取得回款的權力,因此筆者認為,醫藥生產公司非同類藥品換貨可以確認收入。醫藥生產公司非同類藥品換貨及醫藥公司各種銷售模式經常會產生公司間互相抹賬,沒有真實的現金流或現金流比例低于交易金額的25%,不滿足《非貨幣易準則》確認收入的條件。按照《非貨幣易準則》該類交易都不能確認為收入。筆者認為,作為藥品生產、銷售公司,其銷售行為能否被確認為收入,首先應該判斷其銷售行為是否為公司的經常性的經營行為,如果是,按是否滿足《收入準則》的規定確認收入,不必考慮《非貨幣易準則》中支付現金的比例要求;如果不是,按《非貨幣易準則》的規定處理。
如何識別不能確認收入的銷售業務并采用相應審計程序
換貨、配售、不屬于性質的過票等銷售業務不能確認為收入,作為從事醫藥公司年度審計業務的注冊會計師就需要將換貨業務、配售業務及不屬于性質的過票業務從正常的銷售業務中區分出來,這也是正確確認銷售收入真實性的關鍵。那么,如何識別?筆者認為,可從其業務特征與其他銷售業務特征差別入手,采用特殊的審計程序。具體如下:
1.不屬于性質的過票業務審計程序
過票業務的特征:沒有真實的物流,賬務系統賬套一般都同時作相同的購進和銷售,購進與銷售發票品名、數量相同,過票業務一般不進入業務系統賬套。
審計程序包括:(1)獲取賬務系統、業務系統采購明細表、銷售明細表,核對不同系統采購與采購、銷售與銷售兩者之間的品種與數量差異;對相同品種數量差異大的項目,重點檢查銷售收入憑證。(2)檢查每月增值稅進項、銷項明細表,對日期相同或相近、金額保持一定比例順差關系(比如銷售金額比采購金額高1%-3%)的采購、銷售業務檢查發票憑證;檢查采購發票、銷售發票藥品品種、數量是否一致。(3)根據發票追查采購、銷售業務原始憑證,檢查是否有真實的入庫單、質量檢驗合格證、保管員入庫簽字,出庫單、保管員出庫簽字。(4)根據上面檢查,發現過票業務特征的,將該業務性質詢問財務、銷售人員;如果公司稱是直接從藥品生產公司發貨到客戶的性質的銷售業務,索取協議、返利協議,查看是否獲得或計算了返利。(5)判斷是否為不能確認收入的過票業務。
2.換貨業務審計程序
換貨業務特征的采購與銷售是同一客戶、且為大客戶,銷售藥品的單價與采購單價相近,沒有現金流或只有形式上的現金流。所謂形式上的現金流就是雙方在同一時期,用票據通過背書轉讓的方式互相結算。
審計程序包括:(1)檢查采購明細賬、銷售明細賬,將采購與銷售是同一客戶的采購金額、銷售金額單獨列示出來,比較兩者之間的差額。(2)檢查收款、付款過程是否為無現金流的抹賬或形式上的票據背書結算,采購與銷售金額的差額結算方式。(3)檢查銷售給該客戶的藥品單價與購進價是否相同或相近。(4)根據上面檢查,發現換貨業務特征的,將該業務性質詢問財務、銷售人員。(5)判斷是否為不能確認收入的換貨業務。
會計確認的基本條件范文5
[關鍵詞]會計確認基礎 應計制 現金制 融合
一、會計確認與會計確認基礎
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第5號概念公告(SFACNO.5)將會計確認定義為將某一項目作為資產、負債、營業收入、費用等正式記入或列入某一主體的財務報表的過程。它包括同時用文字和數字表述某一項目,將其金額包括在財務報表的合計數中。根據該公告,予以確認的經濟事項,通常需要滿足以下基本條件:(1)可定義性,即應予確認的項目必須符合某個財務報表要素的定義;(2)可計量性,即應予確認的項目應具有相關性和可靠性。其中,相關性是指導致使用者的決策產生差別的屬性,因為,“相關的會計信息能夠幫助用戶去預測過去、現在和將來事項的結局,或者去證實獲糾正以往的預期情況,從而影響其決策”。此外,確認還要服從效益大于成本和重要性的約束條件,即:確認一個項目的預期效益應證明提供和使用該項信息的費用是適當的,且該項目被認為是重要的。
一般來說,廣義的會計確認應解決:一項交易或事項的數據應否輸入財務會計系統并通過財務報表輸出信息?輸入財務會計系統的數據應當作何種要素來記錄并在報表上予以揭示?上述記錄和報告應在何時進行?上述記錄和報告的金額是多少?因此,會計確認需要在會計記錄和會計報告兩個程序上回答“應否”、“作為何種要素”、“何時”和“多少金額”等四個方面的問題(葛家澍)。對上述四個方面問題的回答,人們普遍認為:對主體的經濟利益確實產生了影響的交易或事項,就應該要進行會計處理,要在會計系統中加以反映。至于應按多少金額確認的問題則是涉及會計計量屬性選擇的問題。而何時確認以及應該確認為哪個會計要素?就涉及到會計確認基礎的選擇問題。
會計確認存在著兩個不同的基礎――應計制(權責發生制)和現金制(收付實現制)。從會計發展史來看,英國產業革命以前的會計實務是以現金制為確認基礎的,這歸之于當時確認主體的經營活動大多是一次性、非持續性等特點。伴隨著產業革命發生及股份公司的出現,持續經營成為一個基本的會計假設,應計制隨之被人們所接受并廣泛應用于會計實務。應計制是基于交易觀進行會計確認的,即在會計實務中只確認那些對企業的損益確實產生了影響的交易或事項,而不確認那些非交易的事項。由于人們對損益而非現金流的重視,各國的會計準則無一例外地都把應計制規范為會計確認基礎,從而使應計制長期以來“獨”霸天下。我國2006年2月15日頒布的新《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九條也明確規定“企業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
二、對單一權責發生制確認基礎的質疑
在傳統觀念中,應計制似乎就是會計確認基礎的代名詞。事實上,當現金流量表成為第三大報表;當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及公允價值等會計計量屬性被明確寫入并運用于我國新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我們已經不難發現現金制的“影子”時隱時現,應計制會計已經不那么純粹了。
1.現金流量――企業盈利信息中不可或缺的內容。近年來,以現金概念為編制基礎的現金流量表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成為企業對外報送的三大報表之一?,F金流量表反映了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流入和流出,即反映了企業一定會計期間的現金凈流量,從而體現企業創造現金流量的能力。(1)現金凈流量信息能夠反映企業應變能力的強弱。一般而言,現金凈流量越大,企業應變能力越強,因為企業持有足夠的現金,不僅可以滿足企業購買生產經營所需的物質資源的需要,可以滿足對外投資的需要,還可以滿足日常支付、納稅、臨時性需求等方面的需要;(2)現金凈流量信息能更好地反映企業的運營風險。現金凈流量按收付實現原則進行計量,與企業的資產流動、資金運動相一致,真實地從質和量兩個方面代表了企業的實際運營能力,反映企業所面臨的運營風險;(3)現金凈流量信息能更好地有助于正確決策?,F金流量信息以企業真實的現金流入與現金流出為基礎,避免了對同一會計事項運用多種不同確認方法所導致的信息不可比,使不同行業、不同企業、不同時期的會計信息建立在統一基礎上,為企業及其投資人、債權人等相關利益主體合理進行預測、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2.公允價值――新《企業會計準則》的重要概念特征。重新引入公允價值概念并將其作為與歷史成本并列的計量屬性對財務會計而言具有重要的象征意義。新準則體系在金融工具、投資性房地產、債務重組和非貨幣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價值。在投資性房地產準則中,當有確鑿證據表明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地取得時,應以資產負債表日房地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調整其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然而,根據原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C)的定義:應計制要在交易和其他事項發生時確認其影響,將其記入與其相關聯的會計期間,并在該期間的財務報表中予以報告。應計制是以實際發生作為確認計量的標準,以權利取得和責任完成作為標志,按照歸屬期來確定本期的收入和費用,進而計算企業的經營成果??梢姲凑展蕛r值進行損益確認的方式,無疑是對以“實際發生標準”與“權利取得和責任完成標志”為核心的傳統應計制的沖擊。
新《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公允價值是資產和負債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計量金額。投資性房地產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公允價值為基礎調整其賬面價值,按照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追根溯源是遵循了資產定義中“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這一標準,是為了滿足會計信息質量的“相關性”要求。新準則中明確規定“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間接導致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企業的潛力。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這種損益確認方式實質是依據了現金制下的現金流動觀念,是現金制運用的體現。同理,公允價值在衍生金融工具、債務重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準則中的運用也遵循了這種損益確認方式。
3.會計實務――現金制觀念運用的具體實踐。在會計實務中,會計確認的現金基礎實際上并沒有消失。(1)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法。成本法只在收到股利時才確認投資收益,因此,它所報告的投資收益與投資公司從對外投資中所獲得的現金流量基本耦合;(2)稅務會計。目前世界各國稅務會計處理,基本上都是現金制和應計制并存,而且大多數場合下,應稅收益的確認,更多地應用現金制。(3)其他。比如有價證券和存貨在市價低于成本時按市價計價;資產減值會計中資產的可收回金額按照資產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中較高者確定,并確認相關損益,所有這些都體現了現金流導向在企業損益確認中的根本性作用。
綜上所述,在會計確認的理論和實踐中,已經處處滲透著現金制會計的理念及運用。隨著經濟全球化,企業經濟業務日益復雜化、多樣化,衍生金融工具、SPE(特殊目的實體)等諸多新型業務的不斷涌現,以及“現金為王”理念的形成和理財觀念的轉變,現金制會計確認基礎日益存在著與應計制基礎互相融合、共同作用的可能性。
三、現金制的理論依據及其優勢評價
現金制,也稱為收付實現制。它是以收入和費用的收支期為確認收入和費用的基礎。采用這種基礎時:凡本期實際收進現金(或其他有價物)以及在本期實際付出的現金(或其他有價物),不論其是否歸屬于本期,都作為本期的收入或費用處理;反之,凡本期未曾收到的收入或未曾支出的費用,即使歸屬本期,亦不作為本期的收入或費用處。從會計史學角度看,現金制向來是會計確認的基礎。正如英國會計史學家李(T.A.Lee)所述:“現金制會計并非新生事物,部分意義上可能與會計本身一樣古老―最早的會計就是按照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的交易方式記錄和報告的”。在18世紀60年代英國工業革命開始之前,現金制一直占據會計方法的核心地位。
1.現金制的理論依據
現金制會計最主要的優點在于它強調了現金對于企業的突出作用:以當期收付的現金作為收入及費用確認的標準,會計期間收益表現為當期的現金收支凈額。這種以現金作為企業會計核算核心的思想,在理論上是有一定依據的:
(1)資本循環理論。根據馬克思《資本論》“資本形態變化及其循環”的論述,認為產業資本的循環就是產業資本依次經過購買、生產、銷售三個階段,相應采取貨幣資本、生產資本和商品資本三種職能形式,實現價值增值,又回到原來出發點的運動。貨幣資本循環、生產資本循環和商品資本循環表現為在空間上并存、在時間上繼起并相互轉化的形態,而且只有這樣,產業資本的全部循環運動才能連續不斷地進行。
從產業資本連續循環的過程中,可以看出貨幣資本的重要作用:第一,貨幣資本既是產業資本循環的起點,也是終點。貨幣資本周轉順利實現是前一階段的結果,更是下一階段的前提;第二,貨幣資本表現為資本正常周轉的一個條件,為使勞動過程在流通期間不間斷,就必須追加貨幣資本;第三,貨幣資本循環的公式也反映了取得更多的現金流入,是企業經營的主要和現實目的。資本的目的在于賺取利潤,但利潤不能是空的,利潤可以捉摸的存在形式不是賬面上的數字,而是更多的貨幣(現金)。根據資本循環論可見,現金不僅是保證企業生產連續性、商品再生產順利進行的必要條件,而且也是企業利潤的實質。
(2)價值補償理論。根據馬克思《資本論》“貨幣和商品流通”的論述,商品生產出來后,便進入流通過程,在商品流通過程中,商品生產者出賣自己的商品取得貨幣,再用貨幣購買自己所需要的商品,這種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又加深了商品經濟的矛盾。從價值的流通過程看,商品流通過程是商品價值形態的變化過程,是商品不斷地出賣換回貨幣的過程,是商品價值不斷取得貨幣形態的過程,即商品價值的實現過程。商品生產的直接目的是交換,是實現價值。因此,這對于商品生產者來說,關系到其在生產過程中的抽象勞動、社會勞動能否得到承認,其耗費的勞動數量能夠得到補償及補償程度的問題?!吧唐穬r值從商品體跳到金體上”的過程,是“商品的驚險跳躍”。這個跳躍是至關重要的,如果不成功,摔壞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所有者??梢姡髽I只有順利實現W-G的轉化,及時取得現金流入,才能補償企業生產耗費的源泉,這企業是商品生產的重點,也是企業再生產的起點。價值補償論要求企業重視現金,加強現金管理,從而加速商品向貨幣轉化的進程。
2.現金制的優勢評價
一方面,現金制的運用克服了應計制會計固有的缺陷:(1)應計制下會計判斷的主觀性降低了報表信息的可比性。雖然IASC及FASB都給出了應計制下收入確定的時點限制,但不論是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還是收入已實現、可實現、已賺取,這些限制條件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都在一定程度上依賴于會計人員的主觀判斷;同時,配比的效率一直收到人們的懷疑,Thomas曾指出,所有的分配都是武斷的和不可救藥的,并建議將這樣的分配最小化。隨著業務和經濟環境變得愈來愈復雜,資產負債表上時常會出現稱為“可自由擺動的借項和貸項”或“說不出名稱的東西”的金額,對于這些項目的處理,也需要專業會計判斷和對個別情況的悉心考量。在這些難以規范統一標準的主觀判斷下形成的會計報表數據不可避免的降低了不同企業報表信息之間的可比性。(2)應計制下選擇方法的多樣性導致損益計算的隨意性。應計制下,對于會計事項的處理提供了多種可選擇的方法,并廣泛應用應計、遞延、分配、攤銷等特殊程序試圖把收入和費用與特定的會計期間聯系起來,從而正確計算各個會計期間的財務成果。如固定資產折舊的直線法和加速折舊法,費用攤配的資本化方法或費用化方法、存貨發出的先進先出法和后進先出法等,企業在分期計算、確認和分配收入及費用這一過程中可供選擇的方法太多造成損益計算的隨意性大,容易導致收益結果不能真實可靠地反映企業經營業績,不能對收益的真實性提供保障。(3)應計制會計下,與現金流量相脫離的賬面盈利很可能與企業實際的支付能力相背離。一般來說,企業償債需要動用現金資源,衡量其支付能力也就要運用“現金”概念。但在應計制下,收入與費用的確認與企業的現金流入流出往往相脫離:已確認的收入,并不意味著現金的流入;已確認的費用也不一定意味著現金的付出。其結果導致了在特定會計期間有賬面盈余的企業未必有較強的支付能力;反之,無賬面盈余的企業未必支付能力就差。因此,利潤的高低并不能體現企業支付能力的大小,這在現實中不利于投資人、債權人及其他信息使用者正確衡量企業的經濟實力,并可能導致其決策的失誤。
另一方面,與應計制會計相比,現金制的優勢還表現在它簡便易行,記錄程序較為簡單,容易為非會計專業人士所理解;而且在現金制下,企業現金流量至上的理念會督促其加強對現金的管理,減少資金占用,加快資金周轉,從而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率:(1)從時間價值看,權責發生制下的凈利潤通常不考慮時間價值,它是對企業過去經營成果的累計額,在資產負債表上的表現形式為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其累加只是數量上的直接相加,不能說明企業收益及其形成的凈資產在不同時間上的價值狀況。而現金制下的現金凈流量信息則與發生的時間是動態相關的,就經營活動現金流量而言,現金流入和流出數量上的差異,反映了企業的盈利水平,而現金流入、流出時間上的差異,反映了資金的占用水平和運營效率;(2)從信息含量看,凈利潤反映企業整體的經營成果,不分割到單個投資項目或單個產品,表明企業作為一個整體的生產經營業績和獲利能力。現金凈流量不僅可用于反映企業整體的現金流入、現金流出等情況,也可用于企業單個投資項目、甚至單個產品的決策上,它可以從多個角度和多視點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3)從決策支持看,凈利潤與現金凈流量是兩個不同質的財務信息指標,在決策中表現的作用迥異:凈利潤是納稅和不同個體間進行財富分配的基礎,可以用來決定公司股利及留存政策等,凈利潤也是管理層對一個主體資源受托效率的量度;而現金凈流量更強調決策的適應性,如債權人信貸決策、風險評價決策等。凈利潤以應計制為基礎,人的主觀因素較多,以此為基礎的決策可靠性較差,而現金凈流量以現金的真實收入支出為基礎,可靠性更高。
四、采用應計制與現金制相融合基礎是會計確認基礎的發展趨勢
雖然現金制會計有著深厚的理論基礎,并強調現金至上,有其科學合理性,但在某些情況下,現金制會計無法準確地反映一個組織的財務狀況。在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現代社會中,企業的業務量不斷增加,業務性質日益復雜,企業發生的貨幣收支與其經濟交易或經濟事項本身并不完全一致,存在一系列跨期調整業務;另一方面,商業信用司空見慣,由于舉債經營帶來的諸多益處,使眾多商人趨之若鶩。當一個組織在會計期末有大量未支付的賬單或未收訖的收益,而且不同期間的數額差別較大,如果該組織采用了現金制會計基礎,這些未付賬單或未收訖的收益在很大程度上就歪曲了財務報表及其真實的財務狀況。在這種情況下,應計制就成為一種比較恰當的會計基礎了。因此,要全面、準確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會計確認應采用應計制與現金制相融合的基礎。
1.應計制與現金制相融合的確認基礎是內容與形式、本質與表象的辨證統一。對于一筆收入或費用,應計制描述的是取得收入的權利或支付費用的義務已經形成,它體現了收入或費用的真正經濟含義,是從收入或費用的本質內容上加以確定,當然,它還要與具體會計期間相聯系;現金制描述的是取得收入的行為或支付費用的行為已經發生,它體現了收入或費用表面形式上的確認,只有與企業特定的經濟行為相聯系才能具備真正的經濟含義,當然,取得現金也是企業收入賺取的關鍵。因此,應計制與現金制的關系不是對立的,而是辯證統一的,當與企業收入或費用相關的權利或義務形成的時間與現金收付發生的時間相一致時,收入或費用的本質內容與其現金收付的表面形式才能取得一致;當相關權利或義務的形成時間與現金收付行為的發生時間不一致時:(1)權利或義務的形成時間在現金收付行為發生時間之前。這種情形下,相關經濟業務的收入收取權利或費用支付責任已經形成,但這種權利或責任只是抽象的存在,它只有通過以后具體的現金收付行為才能得以最終實現。反映在賬務處理上,就是用應計、預提等科目,把具有本質內容的收入或費用確認下來,留待以后通過現金收付行為的形式最終實現;(2)權利或義務的形成時間在現金收付行為發生時間之后。這種情形下,某一經濟行為引起的現金收付行為已經發生,但這種從形式上確認的收入或費用中有多少會成為具有本質經濟內容尚不可知,即還不符合實現原則,它只有在將來隨著權利或義務的逐步形成而不斷地被賦予經濟內容時才真正實現。反映在賬務處理上,就是運用預收、待攤和遞延等科目,把表面形式上的收入或費用確認下來,在它被賦予本質內容時逐步轉變為具有真正經濟含義的收入或費用。可見,應計制和現金制實質上是內容與形式,本質與表象的辯證統一關系,兩者是能夠統一、有機結合起來的。
2.應計制與現金制相融合的確認基礎是現代企業制度的必然要求。通過以上對與應計制與現金制的分析評價,可以看出,應計制主要提供了關于企業的經營活動長期是否有效益和有效率的信息,現金制則提供了企業是否能產生充足的現金來滿足近期需要以及在短期內具有支付能力的信息;應計制為基礎的財務會計主要是采用描述性的方法,將生產經營活動全面系統地反映出來?,F金制則將不同時間上的有關信息通過動態分析提供給使用者。在現代企業制度條件下,投資者與經營者按照分工的原則形成了一種委托關系。對投資者和債權人來講,最關心的是企業的盈利性和流動性,對企業經營管理者而言,盈利性和流動性也極為重要。運用應計制會計報告的企業信息,在流動性方面存在不足,這一方面現金制要明顯優于應計制;但是,在反映企業盈利性方面,現金制和應計制存在時間性差異,應計制下的企業盈利更具經濟內容。美國財務會計委員會第1號概念公告(SFACNO.1)中關于財務報告目標的闡述是:為現有和潛在的投資者、債權人以及其他使用者提供其做出理性投資、信貸和相似決策所需的有用信息,提供有助于他們評估從股利或利息中獲取預期現金收入的金額、時間分布和不確定性的信息。因此,要全面、準確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必須使應計制與現金制兩者相統一,如果將這兩種方法完全割裂開來,任何一種確認方法都有可能導致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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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確認的基本條件范文6
會計確認是將一項資產、負債、營業收入、費用等正式地記入或列入某一個體財務報表的過程。(美)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婁爾行譯,論財務會計概念,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3:第221頁〕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認為,確認一個項目和有關的信息,要符合四個基本條件,并應在效益大于成本及重要性兩個前提下予以確認。其標準是:(一)定義,項目要符合財務報表某一要素的定義;(二)可計量性,具有一個相關的可計量性,足以可靠地予以計量;(三)有關信息在用戶決策中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四)可靠性,信息是反映真實的、可核實的、無偏向的。這些標準是現代財務會計核算系統得以運行的有力保障,凡符合標準的信息被確認為相應的會計要素并納入財務報表中;不能完全滿足上述標準的信息則被摒棄在財務報表之外。這些標準對于保證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可靠性從而提高會計信息的利用度等方面均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也有很多人對其固有的局限性提出了質疑。美國證券交易會(SEC)委員StevenM.H.Wallman認為傳統的會計確認標準存在如下局限性:〔StevenM.H.wallman.ThefutureofAccountingandFinancialReportingPartTwo:ThecolorizedApproach.AccountingHorizons,1996;June:138—148〕第一,那些潛在的相關項目由于不符合確認標準而被忽略(通常是由于可靠性原因);第二,由于計價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越來越無用的項目卻依然包含在報表當中;第三,人們并不總是清楚為什么一些信息包含在財務報表當中,而其他信息則被排除在報表之外。近二十年來企業經營環境翻天覆地的變化更進一步加劇了上述局限性,傳統確認模式下所生成的會計信息的有用性受到越來越多使用者的批評,會計確認模式面臨創新的壓力與挑戰。
二、會計確認的創新模式
Wallman在《會計與財務報告的未來之二:多彩的方法》(ThefutureofAccountingandFinancialReportingPartTwo:ThecolorizedApproach)文中,對會計確認標準提出了新的看法,認為會計確認標準的選擇應建立在為用戶提供更為有用的信息上,其焦點應在于一個項目是否為企業財務披露的一部分,而不是該項目是否在財務報表中予以確認。他將原有的單一標準擴展成為一個具有多層次內在結構的會計確認標準體系,其基本構成如下:
第一層次,滿足現有確認標準的項目。滿足現有確認標準的項目必然是企業最相關、也最為可靠的信息,因此,該標準所確認的信息構成了財務報告最核心的部分——財務報表。
第二層次,可能存在可靠性問題的項目。包括總體滿足現有確認標準,但由于可靠性不足而被排除在核心財務報表之外的項目:(一)研究開發費用、廣告支出等。按照現行會計慣例這些項目發生時即作為當期費用處理,事實上這些項目通常會形成資產(它們可以為企業帶來預期的未來利益,否則企業不會進行此類的投資)從而滿足現行確認標準的第一項條件(定義標準)。由于企業必須不斷地對來自于研究開發以及廣告方面的產出進行評估,從而表明這些活動所帶來的未來利益是可計量的。此外,大多數的信息用戶不會對這些項目的相關性提出質疑。但將這些支出作為資產確認的主要困難在于其可靠性,因為它們預期的未來價值很難準確地確定,支出的耗用過程通常與其他資產的使用交織在一起,從而無法滿足可核實性以及中立性的要求。通過在核心層之外設立一個新的層次將其確認,一方面凸現了它與核心層所確認信息在可靠性方面所存在的差異;另一方面為這些項目資本化或予以恰當計價提供了理論依據。(二)品牌、企業長期累積的無形價值以及花費在顧客滿意度上的支出等。這些項目同樣由于信息的不可靠性,現行會計慣例拒絕將其作為資產項目予以確認。然而,等到完全可靠再確認時,有關的信息已經過時而使其相關性消失殆盡,因此,在核心層之外建立一個新的層次,并將該層次的標準界定為那些具有相關性但也許可靠性稍遜的信息。那些內生于企業(如品牌)的資產在現行標準下是不予確認的,因此也就意味著它們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價值為零。雖然很難準確地確定品牌的價值,但可以十分確信的是,零幾乎總是錯誤的答案,這便是將此類項目予以確認的現實經濟意義所在。
第三層次,可能存在可靠性和定義雙重問題的項目。有些行業,顧客滿意度具有較高的相關性和可計量性,同時也是企業盈利能力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從而具有可靠性的特征。另外,顧客滿意度與品牌聯系在一起的時候,也符合資產定義的標準,但在更多的情況下,并非如此,當顧客滿意度是以調查的評價形式表示,或者它不與某一特定品牌相關而是與雇員的服務聯系在一起時,就很難界定將其確認為資產項目。無論如何,顧客滿意度的信息對于任何一類信息用戶都具有較高的決策參考價值,因此,應在財務報告中予以披露,將其從第二層次中分離出來,作為單獨的一個層次列示。
第四層次,不符合要素定義標準的項目。該層次所包含的項目為那些滿足可計量性、可靠性以及相關性標準,但很明顯不符合財務報表要素定義標準的項目。其最具代表性的項目是風險計量實踐(RiskMeasurementPractices)。當前,企業關注的焦點在于風險管理,風險靈敏度分析必然與企業和財務報表的用戶相關。同樣地,盡管還不能完全排除懷疑的成分,但基于定量分析的風險測試也在一定程度上滿足可計量性和可靠性的標準,特別是當企業在運用風險計量技術方面獲得較多的經驗時,情況更是如此。除了那些開發風險測試項目的企業以外,通常風險分析不能滿足作為一項資產、負債或權益要素的定義特征;而且,這類方法通常所傳遞的信息是已確認或未被確認資產或負債價值的敏感度信息的假設性變動,而不是真實性變動。因此,將這類信息單獨反映一方面可以向市場提供更為相關的信息;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更好地描述完全符合現行確認標準項目的特征。除了風險計量實踐之外,前瞻性信息也屬于這一類型。
第五層次,存在定義、可靠性以及可計量性問題的項目。包括不符合財務報表要素定義的標準,同時又不能可靠計量的項目,如企業持續經營的價值、企業的智力資本以及企業訓練有素的勞動力價值。這些項目不符合資產的定義,如企業訓練有素的勞動力,即使企業在其訓練方面進行了大量的投入,但其熟練的勞動技能歸勞動者本人所有,而并不為企業所擁有或控制;對這些項目價值的估計帶有很大的主觀性,不易審計,并且也許只存在于某一特定的行業而不具有普遍性。因此,這些項目的計量通常不滿足可靠性的標準。然而,隨著知識經濟的到來,這些項目對企業最終的經營收益的貢獻額越來越大,將其從會計信息中剔除的作法顯然不妥。Wallman在其構想的會計確認新模式中將這一項目作為第五層次予以確認,同時為了提高該項目的可靠性,對其所采用的計價方法應給予適當的限制。
三、對創新模式的鑒證與評價
對創新模式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鑒證,則以上構想只能停留于理論范疇。但這一具有多層次內在結構的會計確認模式可以得到有效的鑒證:首先,鑒證的方式具有多樣性,既可以是對會計信息的全面審計,也可以是局部審計,甚至是對信息進行相應的評述。對于處于核心層的會計信息,審計師可以實施全面鑒證,而對于處于核心層以外各層的會計信息,則可以分別采用局部鑒證或對信息進行相應評述的方式進行。其次,鑒證的內容不僅僅局限于會計信息的價值,還可以是對管理層所應用的價值評估程序的鑒證,即便有一些項目審計師無法對其最終的結果作出鑒證,但卻可能對管理層所應用的價值評估程序進行準確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