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銀行和商業銀行的區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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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銀行和商業銀行的區別

民營銀行和商業銀行的區別范文1

(一)發展民營銀行的必要性

1.構建現代金融組織體系以適應市場經濟發展

現代金融組織系統應該是包括國有制、股份制、合作制和民營機制在內的多層次、多元化的體系。市場經濟的深化發展,促使多種所有制經濟并存,客觀上要求發展民營銀行等非國有金融機構。

當前個體、民營經濟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增長點,在東部發達地區,個體、私營經濟的比重已超過經濟總量的一半,且有進一步上升趨勢。這種現狀要求金融機構為個體、私營經濟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務。國家也要求金融機構加大對個體、私營經濟服務力度,但由于體制等方面原因,政策效果并不明顯,個體、私營經濟的融資環境并未得到改善,缺乏金融支持是制約個體、私營經濟進一步發展的突出問題。要想有效改變這一現狀,關鍵在于我國金融業要按照生產決定流通、經濟決定金融的規律調整經營戰略。加強現存金融機構對個體、私營經濟服務,更快發展適應個體、私營經濟發展需要的民營銀行等金融機構,使金融業的業務結構、資產結構與經濟的所有制結構相適應。

2.提高我國銀行業的產業互補性優勢

發展民營銀行,可以在比較優勢分工原則下,與大銀行在產業分工上形成協作與補充。大銀行獲得中小企業的信息成本高,缺乏靈活性。而民營銀行分散在各地,對中小企業情況較熟悉,獲取信息的成本較低,運作靈活。這樣民營銀行的出現將彌補大銀行服務的遺漏,為中小企業開拓新的融資渠道。

3.解決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的金融制度安排,難以滿足三農發展的金融需求的問題

由于國有商業銀行脫胎于計劃經濟時期,在市場經濟的運行機制中,存在著角色轉換滯后的問題。在原有機制下形成的信用機制,非公有制經濟被排除在社會經濟制度之外,無法獲得國有經濟得到的信用安排。截至目前的金融改革,并沒有突破計劃經濟時期形成的信用關系,國有商業銀行仍然很難向三農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發展民營銀行,可以優化現行金融體系下的信用機制,改變對三農發展金融服務短缺的現狀,促進三農的健康良性發展。

4.發展民營銀行是實現積極財政政策逐步退出的最優選擇

1998年以來,受亞洲金融危機影響,我國出口銳減,外需不振,出口對經濟增長拉動作用減弱,加之國內長期粗放式的經濟發展模式和低效率投入導致的低水平重復盲目建設,造成產業結構失衡,以經濟增長減緩為表現形式的國民經濟深層矛盾凸現。面對國內外嚴峻的經濟形勢,我國政府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大量發行國債,近六年來國債建設投資項目累計達32800億元人民幣,GDP的增長分別為7.8%,7.1%,8%,7.3%,8%,7.4%,據測算,積極財政政策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分別為1.5%,2%,1.7%,1.8%,2%和1.6%。由此可見,財政投資彌補了基礎建設資金不足,引導部分社會資金投向,促進了經濟增長。但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財政投資對經濟增長貢獻如此之大,有悖市場經濟客觀規律。同時,長期擴張性財政政策實施,使中國面臨巨額財政赤字和債務規模雙重壓力。我國財政赤字和債務規模均在國家可控范圍內,但都達到歷史最高記錄,長此以往,必然給經濟發展帶來消極影響,使財政運行面臨較大風險。通貨膨脹潛在壓力和債務風險加大,積極的財政政策必須相機退出。

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配合調整社會總收入的傳導機制可以簡單分析如下:

圖一表示在當前政策下的社會總收入;圖二表示在財政政策逐步緊縮、為了不影響總產出的情況下而配合的貨幣政策;圖三是財政政策逐步緊縮,在實踐中配合的貨幣政策。中國人民銀行2004年底上調利率27個百分點,理論界和實務界普遍認為本次調息的試探作用大于現實意義,預示貨幣政策將進入新一輪緊縮。在這種宏觀政策指導下,社會總收入將減少。發展民營銀行,以利潤最大化引導投資,將彌補總收入的減少。從這個角度看,發展民營銀行,為當前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創造了條件。

(二)發展民營銀行的可行性

1.發展民營銀行政策法規的可行性

發展民營銀行主要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以下條款:

第十二條設立商業銀行,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2)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3)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長(行長)、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4)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范措施和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中國人民銀行審查設立申請時,應當考慮經濟發展的需要和銀行業競爭的狀況。

第十三條設立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億元2005年第6期(總第311期)人民幣。城市合作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l億元人民幣,農村合作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5000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應當是實繳資本。中國人民銀行根據經濟發展可以調整注冊資本最低限額,但不得少于前款規定的限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其他條款中,沒有不允許設守民營銀行的規定,這說明設立民營銀行不存在法律障礙。

2.發展民營銀行的理論可行性

(1)產權結構理論和交易成本理淪

與國有商業銀行相比,民營銀行自擔風險、自負盈虧的股份制產權結構形式,使其具有內在的約束與激勵機制。它們的服務對象民營企業和居民群體也屬自負盈虧的獨立經營主體。這種產權清晰的供求雙方形成的信用關系,屬于硬約束信用,效益與風險是這種信用關系的主要特征,它大大優于國有銀行與國有企業間的軟信用約束。同時民營銀行機構精煉,管理成本較低,加之激勵機制有效、辦事效率較高等制度優勢,可以為客戶提供質優、價廉的多種金融服務,克服弊端,減少客戶尋租費用,提高客戶消費金融產品的總體滿意度。

(2)銀行動態成長理論和銀行分層理論

按規??梢詫y行分為大、中、小三類銀行,它們依據對等理論(大、中、小銀行分別有自己的對應優勢,適合對應的客戶群體)為大、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從靜態上看,大、中、小銀行是分層并列存在;從動態上看,通常銀行發展的順序是從小銀行發展到中型銀行,最后發展成大銀行。我們將小銀行、中銀行、大銀行分層并列存在的理論叫銀行分層理論,將銀行從小銀行發展成中型銀行,最后發展成大銀行的理論稱作銀行動態成長理論。銀行分層理論說明,在市場中,中小企業是客觀存在的,與之對應的,可以為其提供信用服務的中小銀行(民營銀行在目前階段與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外資銀行相比,不論從資產規模、管理水平及服務群體來看,都只能看成中小銀行)是大有市場空間的。而銀行動態成長理論則說明,隨著企業的發展,銀行也將發展和壯大,由中小銀行成長為大銀行,可以為發展起來的大民營企業和其他企業提供金融服務。轉3.發展民營銀行的現實可行性

(1)巨額的民間資產

據2004年統計資料,我國民間資產達36萬億元:城鄉居民儲蓄為12萬億元;個體工商戶注冊資本4萬億元,假設股市一半的流動市值和保證金為私人所有,為1萬億元,資本外逃保守估計5.5萬億元,房產總價值13.5萬億元,民間資產遠多于國有資產:居民儲蓄由1978年的210億元激增到2004年的12萬億元,巨額的民間資產是發展民營銀行的資金前提。

(2)國有商業銀行經營戰略調整的需要

長期以來,國有商業銀行人浮于事,制約著商業銀行效益的提高。為了適應銀行業的全球競爭,國有商業銀行按效率原則撤并了一批成本高、管理難、業務不足和嚴重虧損的基層機構和重復設置的網點,并逐步把業務轉移向大城市。國有商業銀行的戰略退出為民營銀行市場進入提供了空間,它們的出現

金融理論與實踐可以填補國有商業銀行撤退后出現的信貸供給空洞。

(三)發展民營銀行的制約因素

1.設立形式的兩難選擇

發展民營銀行,基本途徑是新設和改組。新設優點在于沒有歷史遺留問題,有利于民營銀行輕裝上路;改組是通過對問題金融機構整合降低金融風險,并有效利用原金融機構的設備、客戶等資源。理論界常用以下模型對這兩種方式進行成本效益分析:

(Y1+Y2-C1+e1)/(Y3-C2+e2)

其中:Y1=通過改組方式化解金融風險帶來的收益;

Y2=利用被改組對象資源帶來的收益;

Y3=銀行沒有歷史遺留問題的負擔,輕裝上陣帶來的收益;

C1=處理被改組對象遺留問題產生的成本;

C2=開辦費等新增成本;

ε1,ε2:其他的一些對成本及收益產生影響的因素。

通常情況下若比值大于1,則選擇改組方式設立;當比值等于1時,改組和新建方式沒有區別;當比值小與1時,選擇新建方式設立。但是Y1(與當地信用社發展狀況相關性強)與C1(與當地政府態度相關性強)難以準確量化,使決策者在選擇設立形式時陷入兩難境地。

2.各階層利益關系的協調

在發展民營銀行的理論觀點提出后,各地區在不同程度上認識到發展民營銀行對本地經濟的推動作用,江浙地區、東北地區、環渤海地區紛紛要求發展區域性民營銀行。但如果沒有充分論證,盲目發展,將可能出現我國信托業過度發展的后果,危及金融體系安全。另一方面,發展民營銀行將對原有金融機構產生沖擊,以致對地方政府利益產生影響,可能導致地方政府保護主義,設置障礙,提高民營銀行的進入壁壘。

3.規模經濟及風險防范

銀行業的突出特征是規模經濟。規模越大,銀行的單筆業務固定成本越低。歷次金融危機告訴我們,銀行自身抵抗風險的能力與銀行的規模成正比。結合民營資本的投資能力與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已形成的壟斷地位來看,新生民營銀行不可能組建成像國有獨資商業銀行那樣的超級大銀行,其單位營業成本較高和自身抗風險能力較弱的特點將制約其發展。

(四)發展民營銀行的市場進入選擇

1.吸收民間資本,組建民營化的農村股份制商業銀行

農村經濟不單純由農業和農戶組成,還包括農村飛:商企業。伴隨著農業特別是部分地區農村工商企業的發展和經營規模的擴大,其對資金的需求日益增多,而日益增長的資金需求客觀上為商業化金融組織在廣大農村地區提供了生存和發展的空間。

組建農村股份制民營商業銀行,其人股的股東應該以農村信用社原有社員為主,重點吸收有資金實力的農產、農村個體工商戶和農民開辦的中小企業,使其資本金全部由民間資本入股組成,在經營過程中逐步壯大。

2.城市商業銀行引進民間資本,通過股權結構改造,組建民營化的城市股份制商業銀行

城市商業銀行大多是由各地區的城市信用社改組而成,由于大量歷史遺留問題,使其風險集中,經營問題復雜,規模一般較小,且經營能力不足,所能經營的中間業務較少,幾乎未涉及到表外業務的經營。監管當局亦不允許其在異地設立分支機構,限制其擴張網點,這些均制約城市商業銀行的壯大。民營資本所有者的自身實力使其不可能參與所有城市商業銀行的改造,但是在民間資本充足、商貿發達的部分地區,一些城市商業銀行可以引進優質的民營資本所有者加盟,促使國有背景股本的逐步稀釋,最終實現民營化。這些城市商業銀行在經過股權結構民營化后,有利于消除各種非市場因素的干擾,實現鄰近地區商業銀行的并購和營業網點的擴張,逐步發展擴大。

3.民間資本擁有者申請新設社區銀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規定:設立商業銀行注冊資本最低為10億元人民幣;設立城市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為1億元人民幣;設立農村合作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為5000萬元人民幣。目前我國金融資產超過30萬億元人民幣,30%左右城市居民占有近80%的居民金融資產,其中近一半又被20%的少數高收入階層占有,這說明我國部分個人完全有能力申請新設民營銀行。而社區銀行是他們的最優選擇。

民營銀行和商業銀行的區別范文2

論文摘要:該文從構建現代金融組織體系﹑解決三農發展金融需求問題分析發展民營銀行必要性出發,從政策法規和理論上論證了發展民營銀行的可行性,并探討了中國發展民營銀行的路徑選擇。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市場化程度的逐步提高,改革開放力度的進一步加大以及中國與世界經濟聯系的日益緊密,民營經濟在我國經濟發展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過程,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與發達國家的民營經濟相比,我國民營資本在作為市場經濟核心的金融體系中,存在參與程度較低,金融壓抑現象較突出等特點。加入WTO后,外資銀行將廣泛進入,國有商業銀行在短期內也要轉換經營機制,實行戰略性市場退出,在此背景下分析完備、安全的金融體系的構建,探討民營資本進入銀行業有較大的現實意義。

1.發展民營銀行的必要性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后,金融業將逐步對外全面開放,面臨的全球金融自由化的沖擊將更加猛烈,發展民營銀行并非權宜之計,而是深化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戰略性步驟,從我國當前情況看,發展民營銀行的必要性體現在:

1.1構建現代金融組織體系以適應市場經濟發展

現代金融組織系統應該是包括國有制、股份制、合作制和民營機制在內的多層次、多元化的體系。市場經濟的深化發展,促使多種所有制經濟并存,客觀上要求發展民營銀行等非國有金融機構。當前個體、民營經濟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增長點,客觀上要求金融機構為個體和私營經濟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務。國家也要求金融機構加大對個體、私營經濟服務力度,但由于體制等方面原因,政策效果并不明顯,個體、私營經濟的融資環境并未得到改善,缺乏金融支持是制約個體、私營經濟進一步發展的突出問題。要想有效改變這一現狀,關鍵在于我國金融業要按照生產決定流通、經濟決定金融的規律調整經營戰略。

1.2提高我國銀行業的產業互補性優勢

金融市場中信息不對稱導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使大企業容易得到低成本貸款,同時有利于股票、債券等直接融資方式的進行。在信息處理固定成本的分攤方面,大銀行為大企業提供貸款是理性經濟人的行為。相對應的是在信息處理固定成本分攤原則下,中小企業難以得到低成本融資。發展民營銀行,可以在比較優勢分工原則下,與大銀行在產業分工上形成協作與補充。大銀行獲得中小企業的信息成本高,缺乏靈活性。而民營銀行分散在各地,對中小企業情況較熟悉,獲取信息的成本較低,運作靈活。這樣民營銀行的出現將彌補大銀行服務的遺漏,為中小企業開拓新的融資渠道。

1.3解決三農發展金融需求的問題

由于國有商業銀行脫胎于計劃經濟時期,在市場經濟的運行機制中,存在著角色轉換滯后的問題。在原有機制下形成的信用機制,非公有制經濟被排除在社會經濟制度之外,無法獲得國有經濟得到的信用安排。截止到目前的金融改革,并沒有突破計劃經濟時期形成的信用關系,國有商業銀行仍然很難向三農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發展民營銀行,可以優化現行金融體系下的信用機制,改變對三農發展金融服務短缺的現狀,促進三農的健康良性發展。

1.4發展民營銀行,是實現積極財政政策逐步退出的最優選擇

雖然我國目前財政赤字和債務規模均在國家可控范圍內,但都達到歷史最高記錄,積極的財政政策必須相機退出。積極財政政策的逐步淡出,將使社會總投資減少,社會總收入也隨之減少。目前我國正在實施緊縮性的貨幣政策,在這一背景下,發展民營銀行,以利潤最大化引導投資,可以彌補因投資減少所帶來的社會總收入減少。從這個角度看,發展民營銀行為當前緊縮性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2.發展民營銀行的制約因素

我國具有發展民營銀行的必要性和現實可行性,但現實中我國民營銀行發展緩慢,是因為諸多制約因素(如民營銀行設立方式的選擇,各階層利益關系的協調等)限制了民營銀行的發展,分析制約因素并以期為民營銀行發展政策制定者提供思路。

2.1設立形式的兩難選擇

發展民營銀行,基本途徑是新設和改組。新設優點在于沒有歷史遺留問題,有利于民營銀行輕裝上路;改組是通過對問題金融機構整合降低金融風險,并有效利用原金融機構的設備、客戶等資源。理論界常用以下模型對這兩種方式進行成本效益分析:

(Y1+Y2-C1+€1)/(Y3-C2+€2)

其中:Y1=通過改組方式化解金融風險帶來的收益;

Y2=利用被改組對象資源帶來的收益;

Y3=銀行沒有歷史遺留問題的負擔,輕裝上陣帶來的收益;

C1=處理被改組對象遺留問題產生的成本;

C2=開辦費等新增成本;

€1,€2=其它的一些對成本及收益產生影響的因素。

通常情況下若比值大于1,則選擇改組方式設立;當比值等于1時,改組和新建方式沒有區別;當比值小于1時,選擇新建方式設立。但是Y1(與當地信用社發展狀況相關性強)與C1(與當地政府態度相關性強)難以準確量化,使決策者在選擇設立形式時陷入兩難境地。

2.2各階層利益關系的協調

在發展民營銀行的理論觀點提出后,各地區不同程度上認識到發展民營銀行對本地經濟的推動作用,江浙地區、東北地區、環渤海地區紛紛要求發展區域性民營銀行。但如果沒有充分論證,盲目發展,將可能出現我國信托業過度發展的后果,危及金融體系安全。另一方面,發展民營銀行將對原有金融機構產生沖擊,以致對地方政府利益產生影響,可能導致地方政府保護主義,設置障礙,提高民營銀行的進入壁壘。

2.3規模經濟及風險防范

銀行業的突出特征是規模經濟。規模越大,銀行的單筆業務固定成本越低。歷次金融危機告訴我們,銀行自身抵抗風險的能力與銀行的規模成正比。結合民營資本的投資能力與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已形成的壟斷地位來看,新生民營銀行不可能組建成像國有獨資商業銀行那樣的超級大銀行,其單位營業成本較高和自身抗風險能力較弱的特點將制約其發展。

2.4經營人才問題

銀行業以經營風險為業務特征,對從業者有較強的專業知識要求。加入WTO后,我國銀行業面臨全球競爭,而競爭的核心是人才的競爭,只有擁有高素質的人才和高水平的管理,才能充分利用和有效組合現有資源。但是優秀的企業家并不一定是合格的金融家,發展民營銀行客觀上要求外聘職業經理人,而我國民營經濟中的現代委托——關系落后,經營者和所有者信任成本不斷提高,加上長期以來民營企業家形成的“事必躬親”的習慣,發展民營銀行的人才制約問題將更加突出。

3.發展民營銀行的路徑選擇

3.1組建民營化的農村股份制商業銀行

農村經濟不單純由農業和農戶組成,還包括農村工商企業。伴隨著農業特別是部分地區農村工商企業的發展和經營規模的擴大,其對資金的需求日益增多,而日益增長的資金需求客觀上為商業化金融組織在廣大農村地區提供了生存和發展的空間。

組建農村股份制民營商業銀行,其入股的股東應該以農村信用社原有社員為主,重點吸收有資金實力的農戶、農村個體工商戶和農民開辦的中小企業,使其資本金全部由民間資本入股組成,在經營過程中逐步壯大。

3.2組建民營化的城市股份制商業銀行

城市商業銀行大多是由各地區的城市信用社改組而成,由于大量歷史遺留問題,使其風險集中,經營問題復雜,規模一般較小,且經營能力不足,所能經營的中間業務較少,幾乎未涉及到表外業務的經營。監管當局亦不允許其在異地設立分支機構,限制其擴張網點,這些均制約城市商業銀行的壯大。城市商業銀行可以引進優質的民營資本所有者加盟,促使國有背景股本的逐步稀釋,最終實現民營化。這些城市商業銀行在經過股權結構民營化后,有利于消除各種非市場因素的干擾,實現鄰近地區商業銀行的并購和營業網點的擴張,逐步發展擴大。

民營銀行和商業銀行的區別范文3

鑒于農村資金多被農信社、郵政儲蓄銀行和農行像“抽水機”一樣吸到城市,導致“三農”貸款總額小,“三農”服務項目少,“三農”金融產品缺乏創新,服務不到位。為從機制上改變城鄉金融服務二元結構,解決小額貸款農戶融資難問題,國家提出并實施村鎮銀行制度安排。但由于村鎮銀行規模小,抗風險能力低,而涉農貸款風險過大,在缺乏傾斜性政策支持和外部補償機制的情況下,村鎮銀行的“三農”服務嚴重受制于以下兩方面制約:其一,農村信貸風險較高,成本較大。農產品生產環節多,周期長,市場價格波動較大,農產品經營風險高,而村鎮銀行貸款客戶又多以信用資質低的客戶為主,這類客戶要么缺乏有效的抵押品,要么擔保物難以估值且難以變現。同時,由于監管部門尚未對村鎮銀行的貸存比進行嚴格限制,存款不足帶來的貸存比有的超過100%,極易誘發金融風險。再者,到村鎮銀行貸款的農戶或者民營企業、小微企業,貸款額度小,形不成規模經營優勢,放貸及催貸成本高。其二,村鎮銀行雙重經營目標的沖突性。村鎮銀行的目標定位是通過拾遺補缺的差別化服務,為農村提供短缺的金融產品,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即承載著服務“三農”的政策性職能。同時,村鎮銀行又是以“盈利最大化”為目標的獨立法人,屬于商業銀行,逐利化的經濟人特征和其政策性銀行目標本身就是一對矛盾,實際經營中難以保證不出現農信社及農行所固有的“避農”、“棄農”和農村資金“抽水機”問題,成為嫌貧愛富追逐資質好盈利高的縣市級大中企業“非農化”金融機構,嚴重地背離其服務“三農”的宗旨。

3.金融專業人才缺乏,人員結構不合理銀監會僅對村鎮銀行董事長和高級管理人員工作經歷和學歷做了資質規定,對一般工作人員入職未設立限定條件。村鎮銀行發起人構成復雜,逐利目標的“經濟人”意識濃厚,為降低人力資源成本必然導致從業人員的專業和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同時,村鎮銀行規模小,營業機構又設在鄉鎮,社會認可度、知名度低,對高端專業人才缺乏吸引力,在對有豐富銀行管理經驗和擁有優質客戶資源的優秀銀行從業人員招聘方面缺乏競爭力;對喜好大城市,缺乏鄉土意識的高素質金融、會計、管理專業大學生也難以如愿招聘得到;已經招聘到的一些優秀員工在工作一段時間,了解到村鎮銀行面臨的困難后,對其未來的發展缺乏信心,反而出現跳槽,導致人才流失。這一問題在欠發達地區尤其嚴重。

二、基于市場定位的村鎮銀行發展對策研究

1.探索“扎根農村”服務“三農”的特色經營模式

村鎮銀行的市場定位區別于商業銀行,立足于鄉鎮農村區域,目標客戶群為農村市場中經濟條件有限的小額貸款農戶,小規模的農村民營企業、小微企業。市場定位及目標客戶群特點決定了村鎮銀行應該建立富有自身特色的服務“三農”經營發展模式。即不能簡單的復制照搬農村商業銀行的現成經營方式,通過吸儲攬存大戰進行信貸規模擴張,一味地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忽視所處區域農村市場特點,大搞背離服務“三農”宗旨和目的的非“本土化”業務。要通過有針對性地對所在地域進行金融產品創新,為農民客戶提供個性化特色服務,為農民提供“定制化”的創新性金融產品,與傳統的農村金融機構展開產品差別化競爭。同時,要通過成立村鎮銀行協會形成合力,獲得話語權,積極爭取獲得國家對村鎮銀行發展的政策支持,形成涵蓋稅收、補貼、免費網絡服務、匯兌、結算和農村公共服務金融等方面的全方位政策支持體系,方便儲戶異地存取款,提升自身影響力與競爭力,進一步促使村鎮銀行脫離傳統商業銀行特質的轉變,使村鎮銀行成為名符其實的服務于“三農”的農村金融機構。

2.開發滿足“三農”需求的創新性金融產品

分散而經濟條件較差的農戶、規模較小的農村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客戶群特征,決定了他們信貸需求以多樣化、快時效和小額度為主要特點。因此,村鎮銀行要充分發揮其貼近農民、了解農戶、自主決策、靈活經營和船小好調頭的特色優勢,不斷進行產品創新,認真研究目標客戶群需求,根據所處地域、項目所涉及范圍、貸款期限、額度大小等指標,進行市場細分,開發“鄉土化”金融產品;積極開發以快捷的借記卡附帶小額信貸功能為主的金融產品,開展保險、證券等金融產品交叉銷售,深刻挖掘服務“三農”的零售產品類型;依托與當地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深層次合作,因社制宜的開發“一社一品”的金融產品,并通過委托合作社監督管理、聯合擔保和回收貸款來減少風險并降低成本,形成小額農貸的規?;\營。在此基礎上,采取信貸員包村服務、金融輔導員制度,大力推動農村信貸產品深度開發和廣度營銷,以滿足當地企業和農民的個性化信貸需,形成明顯區別于農村商業銀行的特色競爭優勢,提升服務“三農”效率和水平。同時,要結合所在區域鄉鎮實際,改進金融服務流程,完善金融產品營銷模式,逐步設立自助服務終端、電話銀行等虛擬網點設施,擴大輻射范圍,打造便捷的服務渠道,逐步實現產品及服務的信息化、網絡化和多元化,提升影響力和知名度。

3.培養具有鄉土色彩的“三農”特色的人才體系

民營銀行和商業銀行的區別范文4

關鍵詞:中小銀行;股權結構;優化路徑

中圖分類號:F832.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11)10-0068-04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1.10.18

一、我國中小銀行的發展現狀

(一)我國中小銀行的內涵和界定

關于中小銀行的概念,國內外學者根據不同的分類標準,給中小銀行下了不同的定義。英美一些學者將小銀行定義為資產總額小于一億美元銀行,將資產總額大于一億美元小于等于10億美元的銀行定義為中型銀行,而把資產總額大于10億美元的銀行歸為大銀行。傳統上的中小銀行一般是根據銀行的經營規模來界定的,一般可以從存款額、貸款額、資產額等絕對指標或者是市場份額等相對指標來度量。在我國,中小銀行沒有一個統一的概念,有的學者將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以外的銀行都劃為中小銀行,而有的學者認為中小銀行更多的是指規模較小的、為區域經濟發展提供資金支持的銀行,如一些區域性的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而將全國性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排除在外。本文將除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以外的所有股份制商業銀行、區域性商業銀行和信用社都劃歸中小銀行,將其作為本文的研究對象。之所以這樣劃分,是因為與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相比,其他的股份制商業銀行的規模都較小[1]。

(二)我國中小銀行的發展現狀

改革開放以后,中小銀行伴隨著我國金融體制的改革而發展壯大,盡管中小銀行與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相比,在資金、技術和政策支持方面還有很大的差距,但其仍煥發出了蓬勃的生命力(見表1)。

從表1可看出,近八年來,中小銀行存貸款數額迅速增加,尤其是貸款額占了總貸款額的三分之一。目前中小銀行正處于蓬勃發展階段,2010年上市銀行中,浦發銀行、光大銀行、興業銀行、民生銀行和華夏銀行等中小銀行總資產的增幅都超過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總資產的增幅。其中,浦發銀行和興業銀行總資產的增幅分別達到35.05%和38.85%,遠大于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平均15.6%的總資產增幅。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改制為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極大地促進了地方中小銀行業務的擴展、總資產和利潤的增加,有利于當地中小企業的融資,并促進了地方的經濟發展。目前中小銀行業務已經滲透多個領域,客戶數量迅速增加,對我國金融市場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在服務區域上,除了城市商業銀行外,其余新型商業銀行均已跨出了地域限制,將發展目標定位為全國性商業銀行。

二、我國中小銀行股權結構特征及其優劣勢分析

所謂發展模式,是指適應環境變化的一種行為方式,是為了實現發展目標而選擇和實行的方式、方法與道路的統一體。具體來說,中小銀行的發展模式可以定義為中小商業銀行為了適應周圍外部環境、為了實現發展目標所選擇的行為方式、組織方法和發展方向。本文根據中小銀行發展的內部環境(如股權結構、公司治理情況、業務特色等)和外部環境(各地區經濟基礎和經濟發展特色及地方政府作用等),將現階段中小銀行的發展模式劃分為:浙江一帶以民營資本為主體的中小銀行發展模式、環渤海長三角地區國有企業控股型中小銀行發展模式、閩粵地區政府控股主導型中小銀行發展模式。

(一)浙江一帶以民營資本為主體的中小銀行發展模式

1.概述

以民營資本為主體的中小銀行發展模式,是指在資本結構上以民營資本為主體,民營資本占了大多數股份,在公司治理上充分發揮了民營企業股東的積極性,并以民營企業作為主要服務對象的地方中小銀行發展模式[2]。這一發展模式最典型的代表是在我國浙江地區。浙江是改革開放最早的地區之一,市場經濟發展較早,是中國民營經濟最發達的地區之一。民營中小企業占浙江省經濟總量的80%,全省技術創新有65%由中小企業完成。但由于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較少,使民營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得不到滿足。這是此種模式的中小銀行的外部環境。在組織方法上,國有股比重一般較低,社會法人股占絕大部分。各股東持股相對分散,沒有控股的股東,前幾大股東持股比例一般都在10%以下,且一般差距不大。在行為方式上,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以臺州市商業銀行為例(見表2、3),根據臺州商業銀行的年報,前十大貸款中大部分是貸給了中小企業。就發展方向的選擇上,以民營資本為主體的中小銀行主要是為地區當地經濟發展和當地企業服務。

2.優劣勢分析

(1)優勢。首先,這種以自然人、私營或個體企業股份為主體的產權結構在公司治理上能夠提高民營股東參與銀行經營的積極性,而且由于政府參股較少,受地方政府影響小,可以自主的決定投資方向,從而獲得更高的收益率。另外在這種模式下,銀行股權較分散,各股東間容易形成制衡,避免了“一股獨大”的現象,有利于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真正發揮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組成的公司治理結構作用。其次,民營資本控股的銀行往往是在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較發達的地區,民營中小銀行身處其中,能夠較好較快地把握市場需求和特點,充分發揮出自身的“小銀行優勢”,克服信貸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現象,滿足客戶“短、平、快”的業務需求。

(2)劣勢。首先,民營資本的資金主要來自于民間社會資本,資本量有限,資產規模較小,抗風險能力較弱,而且在實際經營中,民營中小銀行除了要面對所有商業銀行都要面對的諸如宏觀經濟風險、國家政策風險、客戶信用風險等風險以外,還要面對一些特殊風險,例如公眾信任風險、行業競爭風險、銀行吸收存款不足風險,這對中小銀行進一步發展不利。其次,銀行間的競爭主要表現為價格競爭和服務競爭。服務方面,民營中小銀行既缺乏經營經驗和優秀人才,又缺少完善的規章制度,在這方面并不具有優勢。價格方面,由于當前利率還沒有實現市場化,民營銀行不可能真正實現以價格為杠桿的市場化經營,這不利于民營中小銀行留住自己的客戶,限制了民營中小銀行的進一步發展。

(二)環渤海長三角地區國有企業控股型中小銀行發展模式

1.概述

國有企業控股型,是指大中型國有企業集團在中小銀行股權中占據主導地位,控制著絕大多數股份,并能對中小銀行的日常運作產生重大影響的一種發展模式。從地域上來講,屬于這一發展模式的中小銀行較多地集中在我國國有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如環渤海區域的山東、長三角地區的江蘇等省份[3]。從外部環境來講,環渤海和長三角地區國有經濟比較發達,尤其是江蘇、上海、河北、遼寧、天津等地區。從組織方式上看,此種模式的中小銀行其大部分股權掌握在國有企業手中,國有企業在此類銀行的股權結構中占據主導地位。行為方式上,此種模式的銀行針對股東的關聯貸款較多。以江蘇南京銀行為例,根據南京銀行2010年年報,該銀行2010年關聯貸款占了總貸款額的9.2%,且大多數關聯貸款都是發放給了國有法人。發展方向上,該類型的中小銀行對國有法人的業務較多(見表4、表5)。

2.優劣勢分析

(1)優勢。首先,在這種模式下,國有大中型企業集團在地方中小銀行的股權結構中擁有相對控股地位,這決定了這種中小銀行會得到充足的資金來源,資本充足率基本都容易達到銀行監管部門要求的標準。在充足資金的條件下,這種模式的中小銀行可以進行較大規模和較長時間的貸款,有助于提高此類中小銀行的利潤率。其次,中小銀行的國有企業大股東一般都是實力較強、信譽較高的地方知名企業集團,他們及其關聯企業往往成為中小銀行的重要客戶,而且這些客戶往往資信狀況良好,規模較大,這些豐富的客戶資源可以為其帶來較高的收益。

(2)缺點。首先,盡管國有企業入股可以為銀行提供充足的資金來源,但是國有企業股東持股動機以及各股東間的制衡對于銀行的治理績效有著重大影響。如果國有企業將中小銀行看作低成本融資渠道且各大股東間關聯度高、關聯交易較多的話,很容易使股東間失去制衡,從而破壞公司的治理結構。其次,國有企業的關聯企業雖然可以成為中小銀行的重要客戶,但若因為有此關系就放寬相關規定,不按照正常手續辦理相關業務,這很容易給銀行帶來巨大的損失。因為國有企業控股型中小銀行對股東關聯企業的貸款往往較大且較集中,一筆貸款收不回來將會損失慘重。

(三)閩粵地區政府控股主導型中小銀行發展模式

1.概述

政府控股主導型中小銀行發展模式,是指地方政府在股權結構中占據主導地位,對地方中小銀行的發展起決定性作用。屬于這一發展模式的銀行一般都是地方政府改革滯后所遺存下來的產物,國內廣東福建地區的地方中小銀行基本可以歸為此類[4]。從外部環境來看,屬于這一發展模式的銀行一般都是地方政府改革滯后的產物,由于一些地方改革緩慢或政府不愿退出,所以就形成了政府主導型發展模式。組織方式上,此種模式的中小銀行控股股東為地方政府,民間資本所占比例很低。行為方式上,國有部門和國有企業是這類中小銀行的主要客戶,貸款集中于政府重大建設項目的參與單位或者國有企業。以興業商業銀行為例,根據2009年年報,興業銀行對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的貸款比率占總貸款比率的12%。發展方向上,該類銀行的客戶仍以大企業為主,中小企業客戶較少。盡管興業銀行在2010年取得了38.85%的總資產增長率,但地方政府控股的股權結構使此類銀行很大程度上受地方政策和地方經濟發展狀況的影響,將來發展前途到底如何需要經市場經濟的檢驗。興業銀行股份分布具體見表6。

2.優劣勢分析

(1)優勢。因為在這種模式下,政府控制著銀行的最大股份,是銀行的最大股東。所以,一方面,這種模式的銀行實際上與國有企業區別不大,獲得資金的途徑較多,受政府扶植力度較大,再加上由政府信用做后臺,抗風險能力較強;另一方面,這種模式的中小銀行客戶主要是國家部門和國有企業,資金雄厚,能夠為銀行提供充足的存款,而且貸款主要是針對一些國有企業和政府重大建設項目,安全性較好。

(2)缺點。一方面,由于股權基本為國有,容易導致這類銀行的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經理層人員由地方政府任命或者提名,如果處理不好這種虛擬所有權的問題很容易帶來公司治理難等問題,導致銀行內部控制缺乏效率。而且若處理不好銀行內部激勵、約束、考核機制,則很大程度上會影響此類銀行的績效。另一方面,這種銀行的貸款大多是針對國有企業的,單比業務規模大,貸款集中度較高,盡管這些客戶是“黃金”客戶,但若有一筆貸款收不來,將給銀行帶來較大的損失。另外,一旦當地經濟不景氣,這種模式的銀行很有可能成為當地政府的“第二財政”,這不利于銀行的正常經營。

三、我國中小銀行股權結構優化的路徑

我國中小銀行現存的三種發展模式各自有其利弊,但總的來看,民營資本控股的中小銀行雖然生活在大銀行的陰影下,但還是體現出較強的生命力。因此,結合這三種發展模式,筆者認為應建立一種新型的民營中小銀行模式,即國有法人和外國資本參股、民間資本控股的股權分散型股權結構。

1.從外部環境來看

首先,改革開放30年以來,我國經濟得到了突飛猛進的發展,這體現了市場經濟在我國的強大生命力。民營中小銀行來自于市場經濟,因此在市場經濟不斷完善的道路上,民營中小銀行也會進一步的發展壯大。其次,到2008年,我國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的數量已經超過4200多萬戶,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9.8%。其中,經工商部門注冊的中小企業數量達到430多萬戶,個體經營戶達到3800多萬戶。由此可看出,龐大的中小企業群體所引致出來的巨大金融需求是中小銀行在激烈的金融競爭中生存下去的動力源泉。

2.從組織方法來看

民營資本控股有很多的優勢,比如產權明晰,能夠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真正發揮出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的作用。而且民營資本控股有利于保持中小銀行經營管理的獨立性,使其受地方政府影響較小,這克服了政府控股模式的缺點[5]。國有法人參股,指國有法人作為優先股股東分享投資收益,同時不參與經營管理。這一方面可以為中小銀行提供所必須的資金,有助于解決單純民營控股型銀行后續資本不足的問題,另一方面可以幫助銀行解決由市場不完全所造成的各種不利于銀行開展正常經營活動的信息與制度障礙,以達到降低交易成本、增加控制權收益的目的。外資參股,一方面可以分散股權,使民營資本、國有資本和外商資本三者相互制衡,形成相對合理的股權結構,避免出現“一股獨大”的現象;另一方面可以增加資金來源,并學習外國先進的管理理念。

3.從行為方式來看

民營資本控股,即民營企業出資控股。因為民營企業比較了解自己周圍其他企業的發展狀況,所以此種模式的中小銀行能夠克服貸款過程中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及時把握好市場需求的特點,再加上差異化戰略和簡便寬松的貸款條件,有利于開拓中小企業市場,吸引廣大中小企業客戶。同時,這種分散化的貸款投資方式也有利于降低非系統性風險。國有資本參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克服單純民營資本控股銀行客戶規模較小的缺點,因為參股銀行的國有法人一般都是實力較強、信譽較高的地方知名企業集團,他們及其關聯企業將成為中小銀行的重要客戶,這些優質的客戶會為中小銀行的發展提供保證。另外,外國資本的參股還有助于中小銀行開展對外國企業的業務,這也是銀行業務未來的發展趨勢。

4.從發展方向來看

民營控股,這決定了今后中小銀行的市場定位仍以中小企業為主要客戶。因為中小銀行資金規模相對于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來講要小得多,難以滿足大型國企和大型工商企業的“存貸款批發”業務需求。因此,今后該模式的中小銀行仍然是以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居民的小額“存貸零售”業務為主[6]。國有法人和外國資本參股有助于此種模式的中小銀行發展方向的多元化,提高這種中小銀行抗風險的能力,從而保證該種模式的中小銀行的健康發展??偟膩碚f,這種模式的中小銀行發展方向可以概括為:大力開拓中小企業市場,保持國有法人市場,不斷加強對外商市場的影響力。這種多元化發展方向可以避免單純民營控股中小銀行對中小企業市場的過分依賴,減小中小企業不景氣對銀行的沖擊程度。

綜上所述,這種國有法人和外國資本參股、民營資本控股的股權分散型中小銀行發展模式,在民營中小銀行模式的基礎上通過吸收國有法人控股型和地方政府主導型中小銀行發展模式的優點,引入境外資本,克服民營控股中小銀行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力求此種模式的中小銀行在最大程度上適應外部環境,實現內部均衡,從而實現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葉望春.中小銀行的市場定位戰略[M].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02.

[2]吉敏,張正宗.中小銀行發展的現狀及對策分析[J].經濟視角,2005(7).

[3]湯金海.我國東部地區地方中小銀行發展模式比較研究[D].湖南:湖南大學,2007.

[4]孫.中國中小銀行可持續發展戰略:規模領先還是特色取勝[J].金融論壇,2011(4).

民營銀行和商業銀行的區別范文5

一、商業銀行的高風險性

(一)商業銀行的自有資本比較少,財務杠桿比較高

按照巴塞爾協議的要求,商業銀行要求達到8%的資本充足率,意即商業銀行的負債率高達90%。因此,商業銀行的財務杠桿比一般工商企業高得多,過高的負債率意味著更大的財務風險。

(二)銀行在破產后,政府一般會對其進行救助

由于救助慣例的存在,銀行高級管理人員預期到政府將來可能的行為,可能產生道德風險問題。銀行的行為具有很強的外部性。銀行通過中介解決資金的跨期配置問題,實現資源的優化,具有較大的正的外部性;同時,銀行破產會導致很多企業和家庭受到損害,甚至可能引發銀行危機和經濟危機。為避免巨大的負外部性,在銀行產生風險和危機后,多由政府和社會承擔,最終損失的是儲戶和政府的利益。而企業破產的損失主要由股東承擔。

(三)商業銀行經營受到更多監管

由于主要從事貨幣資金運營,大量人員都直接或間接面對金錢的誘惑,因而商業銀行面臨的道德風險和操作風險比較突出。因此,必須有嚴格的制度,使銀行受到銀監會或證監會的更多監管。如果在境外上市,還要受境外相應法規的監管。商業銀行的債權人相對分散,由于成本約束,導致其無力監督。為此,為防止巨大的外部性,國家一般提供作為“公共品”的監管。

(四)信貸市場不是一個均衡的市場

相對于產品市場,信貸市場一般來說不是個完全競爭的市場。在信貸市場中,存在信貸配給。貸款的需求總是比較大,而貸款的供給總是比較小,商業銀行所確定的價格總是高于完全競爭下的市場價格,而供給的貸款數量總是小于完全競爭下的貸款數量。銀行間貸款價格的確定不是按照產品或服務市場的拍賣原則。銀行間只能進行有限競爭,其市場行為受到多方面的金融管制,其常態更多是壟斷或寡頭市場。

(五)在不完全對稱契約條件下,借貸雙方存在利益沖突

由于信息不完全和不對稱,貸款人無法識別借款者的優劣,在貸款人遇到資金超額需求時,如果貿然提高利率,會迫使低風險貸款者退出市場,只剩下高風險貸款者,出現逆向選擇問題。在這種條件下,貸款人通常放棄使用利率手段來滿足超額需求,而是用其他方式來進行信貸配給,以便把貸款中發生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降到最低。

(六)在商業銀行的市場中,很多發展中國家并未實現市場化(如利率)

大量的金融抑制和金融約束政策存在,利用租金轉移或者租金重新分配進行資源配置。因此,表現出貸款利率管制,同樣由于利率管制導致信貸市場的價格扭曲,高利貸盛行,或者銀行通過產品創新突破管制。

二、銀行提品的特殊性

(一)銀行的產品具有高度的同質性

銀行的整合更多是橫向一體化,同樣,銀行的產品也更容易模仿。商業銀行的產品是一個又一個合約。銀行通過產品的組合,可以進行多元化的投資,從而降低投資風險。而企業的產品多元化的步伐也有限得多。

(二)銀行的產品交易費用相對較低

由于現代計算機技術和網絡技術的發展,利用銀行產品進行支付、結算等交易相當便捷,與其他工商業產品或服務局限于地域性有很大區別。

(三)貸款金融產品和實物商品不同

實物商品在交易后所有權和使用權利同時易主,而貸款在成交后,只是使用權易主,所有權并未發生真正轉移。貸款既包含了資金的時間價值,更體現了一種遠期合約的思想。貸款的定價,在一定時間內的使用價值越高,其價格就越高。

(四)商業銀行除了資產負債的表內業務外,還有大量的表外業務

因此相對與其他企業來說,商業銀行的財務報表更容易造假,尤其是表外業務。也正因為如此,商業銀行借助表外業務進行高風險投資的行為(如期貨期權,對沖交易)越來越難以監管。

三、銀行產業的特殊性

(一)銀行規模經濟特征明顯

隨著銀行資產規模的擴大,它可以在更大的范圍內配置其資產和負債,減少資金成本和管理成本,表現出規模報酬遞增趨勢。我國股份制銀行的利潤增長與資產規模增長呈高度正相關。

(二)商業銀行是科技密集型、資本密集型、技術密集型行業

商業銀行采用現代IT技術和先進設備,創造自己在結算、支付、信息溝通方面的競爭優勢。由于規避監管法規和擴張利潤的激勵,金融創新層出不窮,整個行業體現出了創新的特點。

(三)信譽是商業銀行的生命線

一旦商業銀行發生信譽危機,就可能面臨擠兌而破產。在發生金融恐慌的時候,政府會出面穩定儲戶的信心,恢復儲戶對銀行的信譽。

(四)商業銀行不是一個完全以利潤為中心的企業

一方面,商業銀行經營的目標是安全性、流動性和贏利性的組合,它與企業的以利潤為目標有所區別;另一方面,商業銀行由于其外部性的存在,為避免其倒閉可能造成金融體系甚至宏觀經濟的安全,它在追求三性的同時應注重社會效益,承擔社會責任。

(五)鑒于中小民營銀行的道德風險和金融業的巨大的外部性,世界各國對銀行都基本采用國家控股的方式,或者從立法上禁止私人對銀行的控股,以防止關聯交易和內部人控制

(六)銀行業的進入和退出都不是無成本的

民營銀行和商業銀行的區別范文6

一、金融支持湖南民營企業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資金短缺已成為制約湖南省民營企業上規模、上檔次、上水平的重要瓶頸。目前湖南民營企業的資金來源不外乎自籌、直接融資、間接融資、政府扶持等四條渠道。然而,民營企業通過使用自有資金、生產積累或民間臨時借貸,根本無法滿足生產規模日益擴大所需求的資金;受債券和股票市場規模較小以及諸多制度性準入限制約束的影響,企業債券的發行基本由國有大型企業壟斷,股票市場的服務對象也主要是國有企業;現行基于對國有企業、外資企業區別管理的外匯管理政策,使民營企業難以充分享受國民待遇,難以在公平的環境下充分發展。相比較而言,金融支持仍是湖南民營企業融資的主渠道,企業的貸款融資仍處于絕對主導地位。

與國有企業相比而言,湖南民營企業迫切需要資金支持,融資需求尤其是對流動資金的需求往往較大,然而實際融入的資金總量往往偏小,民營企業所需的資金缺口較大。而民營企業獲得的金融支持偏少甚至可以說存在金融歧視,但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卻大得多,存在明顯的金融支持和實際貢獻不對稱。目前,湖南省民營企業融資仍主要依靠銀行信貸支持。據我們對衡陽市116家民營企業的調查,2007年衡陽市民營企業貸款約占金融機構全部貸款余額的29%。而2006年廣東省金融機構對非國有企業的貸款比重就達76.3%,遠遠高于湖南省。特別是信貸資金表現出日益向大城市、大企業和大項目集中的趨勢,民營中小企業貸款尤為困難。

民營企業自身經營狀況決定了其所需資金一般具有需求急、頻率高、數量少的特點。然而現行的銀行信貸管理體制和金融服務難以跟得上民營企業融資的特殊性需求,增加了民營企業的融資難度。一方面,從銀行信貸管理體制方面來看,雖說發展民營企業融資無疑具有顯著的宏觀效益,而現實中由于銀行信貸管理體制的調整,信貸審批權限的收縮,基層分支行基本沒有貸款審批權,只負責收貸收息。加之金融機構出于安全性和盈利性的考慮,普遍傾向于支持大型或壟斷企業發展,而對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民營企業則“慎貸”、“惜貸”現象突出,即使提供了貸款也往往是短期的,民營企業融資面臨邊緣化。另一方面,從金融服務方面來看,如銀行支持的金融產品并不適合民營企業,金融機構缺乏面向民營企業量身訂做的個性化、差異化服務品種,限制了民營企業所獲得的金融支持。

二、湖南民營企業金融支持偏少原因分析

1.企業財務管理不規范,導致銀企信息不對稱。一方面,民營企業的日常交易以現金為主,大部分結算手續不通過銀行辦理,脫離了銀行監督。另一方面,多數民營企業實行家族式管理,財務混亂,會計信息的可信度低,致使銀行難以對企業作出真實判斷。這使銀行對企業經營狀況無法做了銀行對民營企業放貸的積極性。

2.民營企業信用意識較差。由于湖南的金融體系還不完善,一直以來,銀行對信貸支持的安全性無法做出準確預測,直接影響民營企業存在認識上的偏差,認為銀行是國有的,資金是國家的,還貸意識不強,存在賴帳、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影響了銀行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積極性。

3.銀行歧視民營經濟。銀行一直認為,民營企業經營規模小、風險大、信用差、貸款成本高。銀行從防范金融風險的角度出發,將大部分資金用在支持國有大中企業發展上,對民營企業的支持明顯不足,特別是近幾年來,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入和金融競爭的日益激烈,金融部門尤其是國有商業銀行對信貸準入條件日趨嚴格、規范,對民營經濟的支持是杯水車薪。

4.銀行加強風險管理,抑制了放貸積極性。為防范銀行信貸風險,各商業銀行都建立了嚴格的貸款責任追究制度,導致多數信貸員抱著“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心態,使得一些基層銀行和信貸人員因擔心被“問責”,寧愿將資金上存上級銀行,也不愿放貸。

5.金融產品創新不夠。民營企業資金需求的具體原因千差萬別,但商業銀行還難以針對民營企業的特點和要求靈活設計金融產品,提供個性化服務,幫助民營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遇到的金融問題。

三、加大湖南民營企業金融支持力度的對策

1.規范民營企業自身經營行為。當前,民營企業得不到銀行的金融支持,不僅僅是銀行信貸管理制度問題,其自身經營不規范,缺少銀行辦理貸款業務所需的審查要素,成為影響民營企業融資的又一瓶頸。鑒于此,民營企業尤其是處在市、縣區域的民營企業,要盡快提高經營管理水平,規范會計財務及報表行為,以利于取得銀行信貸支持。還要通過政府督導,銀行宣傳和引導,有關部門加快培訓搞好業務指導等手段,促進民營企業提高經營素質。

2.完善以銀行為主體的間接融資體系。針對中小企業量多、面廣、分散化、多樣化等特點,適當延伸貸款審批權限,簡化審批程序,縮短審批周期,提高審批效率。為防止信貸風險,可借鑒外債管理的好方法,給企業設立還本付息專戶,事先與企業簽定協議,約定有關專戶存儲的要求,以使貸款到期及時歸還銀行。各商業銀行要盡快建立和完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信貸員開拓中小企業信貸市場的積極性,要大力推進客戶經理制,對中小企業提供諸如結算、匯兌、轉賬、財務管理、咨詢評估和資金清算等方面的配套服務。在社會咨詢評估中介機構未建立之前,商業銀行的中小企業信貸部門要制定與大企業有區別的符合中小企業特點和要求的信用等級評定標準,以提升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改善中小企業信用狀況,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便利。

3.建立健全為民營企業服務的法律法規體系。健全相關的法規、政策。在現有的法律、法規基礎上,進一步推出《中小企業扶持法》、《民營企業法》甚至更詳細的《私營企業法》、《個體經營戶法》,規定民營企業設立、終止及外部關系,明確民營企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使民營企業運作時有法可依。修訂目前的財政、稅收、金融政策,鼓勵有實力的民營企業參與政府支出預算項目的合同競爭;在稅收上,實行一視同仁的稅收優惠政策,減輕民營企業負擔;在金融上,制定專門的針對民營企業的信用制度,和為支持民營企業融資的金融創新機制。修改《企業債券管理暫行條例》,掃除向民營企業開放企業債券市場的法律障礙。

4.建立健全為民營企業服務的金融組織體系。要大力發展非國家控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改造現在城市商業銀行,發展城鄉信用合作社。當務之急,是為城鄉合作金融機構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為其創造有利的外部經營環境,以加快其發展步伐。如允許其自由參與同業拆借;繳存中央銀行的準備金比率可比國有商業銀行低一些等;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保證合作金融機構吸收存款的安全,增加存款人對合作金融機構的信任感;在嚴格創辦主體資格、注冊資本等市場準入條件的前提下,允許創辦私人銀行。

5.建立產業投資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為鼓勵和扶持民營企業,尤其是高科技民營企業的發展,培育產業投資和風險投資的資本市場,各地方可以考慮設立產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并適當加大基金規模,引導閑散的民間資本多渠道、多形式地進入產業投資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同時鼓勵產業投資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向民營企業投資。

6.建立民營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立民營企業的信用擔保體系,首先應該重建信用體系。這個信用體系可以依靠群眾輿論的力量來形成強大的、廣泛的監督系統,以此來推動和保障信用制度的建立。當然,信用體系的主體應該是信用公司。信用公司主要開展三方面的業務:資信調查、信用擔保(通過擔保,給人以信用,花信用、買信用、積累信用)、信用管理(在信用體系內,把不良信用記錄反饋給咨詢單位和個人。如果某人或者企業有過不良信用記錄,下次就不可能申請到信用)。這三大業務循環,形成完善的信用制度,有利于擴大信用和建立信用交易。汕頭開通城市信用網后,迅速改善了企業信用狀況。這充分顯示了社會信用體系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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