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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金融體系市場分析范文1
[關鍵詞]民間金融 合法化 金融市場 民間借貸 規范
民間金融,是與正規金融比較而言的,一般是指未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而從事資金融通活動的組織。泛指個體、家庭、企業之間,通過繞開官方正式的金融體系而直接進行金融交易活動的行為,包括民間借貸、民間互助會、地下錢莊、地下投資公司等。長期以來,民間金融作為我國信用體系中的一種非正規信用形式,因一直沒有合法身份,不得不處于地下活動狀態。
最近幾年,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金融體制的改革,民間金融合法化、陽光化的呼聲越來越高,國家各種金融改革舉措不斷出臺。2003年,農村信用社的改革拉開了農村金融改革的序幕;2005年底,央行主導的“只貸不存”小額貸款公司在山西、陜西、四川、貴州、內蒙古五個地區開始啟動,這個試點對于積極引導民間資本、增強民間金融市場的競爭有著積極的作用;2006年底,銀監會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市場準入的政策框架,使農村金融市場的結構發生了積極的變化;2007年8月,銀監會《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大力發展農村小額貸款業務的指導意見》,系統規劃了各類銀行業機構發展農村小額貸款的基本政策框架,受到社會極大關注;2008年8月15日,中央銀行的今年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正式提出,“應加快我國有關非吸收存款類放貸人的立法進程,適時推出《放貸人條例》,給民間借貸合法定位,引導其陽光化、規范化發展”。據了解,《放貸人條例》的最大突破將是允許符合條件的個人和企業,以自有資金注冊成立“只貸不存”的放貸機構,從而打破被銀行壟斷的信貸市場,使社會關注已久的民間借貸合法化問題初見曙光。
一、發展民間金融的意義
1、發展民間金融有利于解決資金供求矛盾,對金融市場起著拾漏補遺的作用
我國信用體系中,銀行成為我國金融市場融資的主導力量。但是,銀行信用作為最主要的正規金融活動,其融資的重點區域是城市而不是農村,其融資服務的對象是能夠帶來規模效益的大項目、大企業,而不是分散的農民、小生產者或小企業。民間借貸對農村金融需求與供給嚴重不平衡造成的巨大落差,起到一定程度的緩解,對金融市場發揮著拾漏補遺的作用。
2、發展民間金融有助于調整信貸市場結構,完善金融體系
我國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主要來源于中小金融機構,從貸款需求角度來說,中小企業的數量目前占到全國企業的99.6%,資金需求量很大,而中小金融機構在供給中小企業貸款方面總資金是有限的。民間借貸合法化將打破金融市場寡頭壟斷局面,對信貸市場結構調整是一個調整,給正規金融機構帶來競爭壓力,迫使其進行制度、金融工具的創新及服務質量的提高,這有利于滿足中小企業融資的需要。帕累托最優理論告訴我們,只有競爭的市場才能實現整個社會的效用最大化。以競爭促發展,完善金融市場,建立一個多元化、競爭性的新型鄉村金融體系。
3、發展民間金融有利于阻止農村資金的外流
農村個體經營者和農民在需要資金卻難以通過正規金融進行融資的情況下,如果允許民間借貸合法經營,那些能夠提供資金的富有個人和農戶,就可以將資金以遠高于銀行存款利率的價格貸給資金需求者,而不會將其資金存入作為農村資金“抽水機”的商業銀行,這就可以自然形成一個阻止農村資金流出的“堤壩”,使農村資金得以在“三農”領域進行封閉式循環,從而緩解新農村建設中資金不足的矛盾。在現有金融體制框架內,資金一旦從農村流出就會難以逆轉,而阻止資金外流的重要方法就是允許目前金融體制外的民間借貸合法化。
4、發展民間金融更能體現放貸和獲貸的公平
從理論上說,國家運用權力壟斷貨幣,這并不具有天然的法理基礎,私人也是擁有通過資本借貸方式換取財富的權利。不準許私人通過資本轉借方式獲利是有失公平的,與“開放的社會”的要求不相容。民間借貸合法化更重要意義還體現在獲得貸款支持的公平上。由于國有商業銀行所具有的扶助國有大中型企業與項目的職能,使得一般性“群眾項目”事實上很難從其獲得貸款,而國有商業銀行的國有性質,也使得放貸權成為一種事實上的“準行政權力”,這使得“無權無勢”的普通百姓難以獲得貸款上的均等機會。而民間金融機構以逐利為唯一目的,因而能在放貸上公平對待每一個申請貸款者。
5、發展民間金融能促進社會整體財富的增長
民間金融合法化的深層意義在于,為大量閑置的私人資本進入市場打開綠色通道,在給貸款者解決融資困難的同時,給更多的人提供進入勞動交換與社會分工過程的機會,從而產生1+1>2的效果,促進社會整體財富的增長,帶動社會的整體進步。
二、民間金融合法化可能會帶來的弊端
1、民間金融合法化后,既可活躍金融市場,也會對金融安全造成威脅
民間金融合法化后要高度警惕金融風險的轉移。除了本已存在的民間借貸會繼續,部分人還會從銀行提出錢來自行放貸,自擔風險,以高利率來對風險進行補償。由于缺乏與國家產業調控政策呼應的地方產業政策,民間融資因其自發性和信息滯后性,以及高利潤行業誘惑,極易導致民間融資進入受控制行業,這削弱了宏觀調控的效果,也容易出現風險。
2、民間金融合法化后,高利貸的出現會造成社會不安定
民間融資合法化會給高利貸更大的成長空間,適度的高利貸的確可以促進企業的發展,活躍市場有著一定的作用。但無論如何,高利貸依然是一種被迫的關系,它會造成社會不安定,容易產生社會糾紛與治安問題。由于高利貸的高利潤,會吸引各種人士的參與分利,一旦一個環節出了問題,就會危及社會治安;另外,高利貸會養成一批食利階層,通過放貸來謀取暴利,放貸比做實業更有利潤,而且來的很快,很容易造成更多的資本參與其中,會使生產性的實體遭到破壞,造成實業的畸形發展。
3、民間金融合法化后,會增加央行制定貨幣政策的難度
放貸和借貸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如果一個企業同時向很多放貸人借款,把借到的錢用于繼續放貸,就等于是吸收存款進行放貸,帶有非法集資性質,其中的風險需要關注。此外,民間借貸的規模大、不確定性大,而其引發的橫向帶動大規模資金流動,會增加貨幣供應量的不確定性和波動性,將給央行的貨幣政策制定和實施增加難度。
4、民間金融合法化后,民間金融機構的監管難度加大
其一,民間金融機構不同于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它的成長具有很強的民間性、自發性,民間融資參與者眾,涉及面廣,操作方式不規范,其分散性和隱蔽性使相關部門難以監管,一旦發生糾紛極易影響當地的經濟金融穩定;其二,政府對民間金融機構的監管強度難以掌握,過于嚴格的監管和過分的經營干預,不利于民間金融機構的自由發展,容易造成“非鄉鎮化”的現象,而過于寬松的監管可能滋生民間金融機構的弊端,造成社會信用、社會金融的不穩定;其三,民間借貸在融資渠道及形式上,除個人和企業間的直接借貸、企業集資(集股)、私募基金、資金中介和“地下錢莊”外,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擔保公司等機構也大量參與民間借貸,存在風險不易監控等問題。市場分析人士指出,民間借貸資金來源多元化,并不局限于銀行信貸體系。比如證券質押、利用信用證進出口融資等借貸行為牽涉的部門甚至超出金融體系之外。而目前我國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的權職劃分明確,難以進行有效合作,無法對放開后的民間借貸進行有效監管。因此不能用監管正規金融機構的那套方案對民間金融機構進行監管,需要在寬與緊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來進行高效監督,這是政府對民間金融機構未來有效監管的一個難題。
三、用科學發展觀規范和引導民間金融健康發展
民間金融是金融生態自我調節的產物,需要用科學發展觀的角度來規范和引導其行為。
1、從理論和政策上對民間借貸給予合理定位
根據民間金融在實際經濟生活中所起到的作用和影響,以及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需要從理論和政策上對其給予合理定位。首先要從理論上肯定民間金融行為是金融生態自我調節的產物,也是資金資源的一種合理配置方式;其次,從政策上肯定民間金融是我國金融市場的一部分,只有把民間金融納入整個金融市場統一考察,才能正確把握宏觀資源體系,有效統計金融市場比例,這對于發揮貨幣政策的正確決策有著不可或缺的意義。
2、從法律上對民間金融進行規范和約束
對民間金融法律定位要把握以下基本原則:一是承認民間借貸受法律保護;二是規定民間借貸得受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管;三是民間借貸應繳納相應的稅收;四是明確民間借貸在利率、合同等方面的若干通行原則。因此,建議盡快出臺《民間借貸管理辦法》,建立一個規范民間融資活動的秩序框架,在加強監管、不斷完善對其管理的同時,為民間金融構筑一個合法的活動平臺。
3、從制度上加強對民間借貸行為的監管
首先,嚴格限制放貸機構注冊的門檻?!斗刨J人條例》的最大突破是允許符合條件的個人和企業,以自有資金注冊成立的放貸機構。但民間借貸即使合法化也不能一哄而上,不是人人都可以成為放貸人,有條件的有誠意的經營者才能進入信貸市場。對放貸機構要有嚴格的限制:注冊門檻應在一千萬元,放貸利率不得高于基準利率的四倍等,逐漸規范和引導民間借貸健康發展;其次,對民間金融機構制定寬松靈活的監管體系,即進行自愿性注冊(適用于不吸收公眾存款)或強制性注冊(適用于吸收公眾存款),要求注冊的民間金融機構進行定期的信息披露,并指導和鼓勵民間金融機構建立基于風險的內部監管體系。同時,利用現有的權威性的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民間金融機構進行定期的評級和審查,增強中介機構在監管中的作用,有利于監管部門高效、合理的監管;再次,建立民間金融行業自律組織。行業自律組織定期相關數據和資料,使民間金融機構之間進行信息交流和業務提升,增強民間金融機構內部控制和自我監管,比監管部門的監管行為更具有成本上的優勢。
民間金融在我國早已是客觀存在的,并一直在“三農”和中小企業融資領域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鯀治水,堵而不疏,終致洪水滔天。禹治水,既堵更疏,十三年乃成。面對民間金融的暗流涌動,政府何不以百川歸海的包容心態,從源頭上辟正道,斷邪流,讓它順應金融潮流發展,為市場經濟之需潤田哺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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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金融體系市場分析范文2
內容摘要:農村小額信貸是改善農村資金供求狀況、提高農民收入和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手段,本文用數據統計等實證方法進行分析,顯示目前金融機構的小額農村貸款投入在與農民收入、農村投資之間雖存在一定顯著性,但并未有效地促進農民收入的增長,最后提出了改善農村小額信貸投入,提高農民收入的有效性問題。
關鍵詞:農村小額信貸 有效性 信貸模式 顯著性
文獻綜述
主流觀點認為,各種模式的小額信貸包括兩個含義:第一,為大量低收入人口提供金融服務;第二,保證小額信貸機構自身的生存與發展。
在我國,一直以來都是政府通過金融機構將大量低息的政策性資金注入農村,由于我國農村經濟不發達、農業附加值低且受自然影響大的產業特點以及農戶抗風險能力弱的主體特征,使得農村金融機構具有明顯的高風險性,從金融機構自身發展來講,小額信貸的高成本、高風險使機構對相關業務的開展積極性并不突出,農戶特別是中低收入農戶很難成為金融機構的融資對象,國家投入的信貸資金的相當一部分,實際上并沒有真正發揮支農作用,而是被“規模巨大且迅速膨脹的機構經營管理費用、貪污腐化和由于不當行政干部造成的信貸損失”消耗掉了(焦瑾璞,2006)。在傳統金融體系下,金融資本的分配決定于已有資產的積累,資產積累越多的人越容易得到正規金融機構的貸款,結果使得貧困群體在資本市場上不斷被邊緣化(劉文璞,2005)。
從國內外的相關研究來看,存在小額信貸資金的來源渠道少的問題,雖然銀行提供儲蓄便利,但它們并沒有高度重視農業和農村的信貸需求(Glenn Pederson,1999),因此,農村資金的來源仍然主要依靠政府,經濟轉軌國家政府主導的農業信貸和財政支持模式普遍在促進農業投資增加方面缺乏效率(Avishay Braverman,1990),如果僅僅依靠政府的資金支持,而不加強農村金融市場、農村金融制度和農業經營風險管理體系的建設以培育穩定的農業,是難以實現農民收入水平穩定增長的。
關于小額農業信貸對農民收入增長影響問題的研究方面同樣存在爭議:張杰認為在低收入發展中國家,政府常常被賦予扶持農業信貸的重要責任,但它們為農民所提供的越來越低息的信貸計劃對于刺激農業發展的效果卻不明顯;同農業研究和推廣投資或社會資本投資的收益比較,用于信貸計劃的資源極少產生令人滿意的利潤結果。章齊、劉明興、陶然、Vincent,Yiu Por Chen等在研究中,也發現:“以全部國有及國有控股銀行信貸水平所衡量的金融中介發展顯著拉大了城鄉收入差距,而且,金融機構在向農村和農業配置資金方面缺乏效率,農村和農業發展的金融資源過多的在中間環節消耗掉了”。朱喜等通過基于VEC模型的協整分析,對我國農村信貸的分配效率進行了實證分析,發現在政府主導的指令性信貸模式下,金融機構的農村貸款投入在長期與農民收入、農村投資之間不存在均衡關系,在短期也未能有效地促進農村投資的增加和農民收入的增長,提出了下一步農村金融改革必須重視資金投入的效率問題。
綜觀國內外關于小額農業信貸對農民收入增長影響問題的研究,大部分學者認為中國農村小額信貸效率低,未能有效推動農民收入增長,但也有學者得出了農村小額信貸對農民收入增長有顯著效應的結論。對于該問題的爭論,本文將用數據統計等實證方法進行分析,顯示目前金融機構的小額農村貸款投入在與農民收入、農村投資之間存在顯著性,但并未有效地促進農民收入的增長,提出了改善農村小額信貸投入,提高農民收入的有效性問題。
農村小額貸款的主要模式和問題
中國農村人口眾多但收入普遍較低,農村小額信貸是幫助農戶脫貧的一項有效的政策性工具。
據銀監會統計,從20世紀90年代初期我國開展農村小額信貸以來,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農戶貸款余額是12300億,其中小額的信用貸款是2100億,農戶聯保貸款余額是1300億,獲得小額貸款的農戶是7800萬戶,占全國農戶的33%,占有合理需求并且符合貸款條件農戶數的近60%,受惠農民超過3億。分析獲得貸款的農戶,這些貸款也只能滿足一部分資金需求,作為現階段農村金融的供給主體,農村信用社的信貸供給能力并沒有得到完全釋放。
目前農村地區小額貸款的運營有三種基本模式:一是農戶聯保貸款。即5-10 家農戶成立聯保小組進行集體貸款,每戶之間相互作保,到期若有一戶不能及時繳還貸款,則聯保小組其他成員負有連帶清償責任,這5 家農戶今后幾年內將很難獲得貸款。二是信用貸款制度。即由農信社控制,各村村委會成員作輔助,在各鄉鎮間評選信用村和信用戶,被評上信用戶的,可以獲得貸款的可能性較大,且額度較高。三是個人抵押貸款。它是指農戶要想獲得貸款必須向農信社提供房產等抵押品或具有擔保人。
從小額信貸的主要模式來看,我國農村小額信貸仍然存在許多問題,具體討論如下:
第一,目前用于發放農村小額貸款的主要是農村信用合作社及非正規金融機構,一組數據顯示,借錢的農戶中,95%以上選擇了向親朋好友借錢,9%的農戶向包括高利貸在內的其他民間組織借錢,只有20%的農戶選擇向正規金融機構借錢。這種失衡使得農民借貸具有高利息成本,在某種程度上抑制了農業的擴大再生產,影響了農民收入的提高。由于非政府組織的小額信貸機構的資金來源基本上依靠國內外捐贈,缺乏自己的資金造血功能,如果貸款違約率或者呆賬損失達到一定界限,直接后果就是大多數非政府組織的小額信貸機構沒有后續資金安排,無法與有政府介入的小額信貸相比,缺乏競爭力。
第二,小額信貸對農業產業鏈條上的兩個重要環節―加工和銷售的支持較少,使得農戶種養的產品的高附加值部分流失于農業產業之外,即使農產品上漲,也沒有相應的帶來農民收入的增加,農戶借款后如遇災害,還款壓力大,因為農戶的抗風險能力低,高昂的農產品流通成本使得農戶不愿意通過在小額貸款進行家庭農業經營獲取收入,而更愿意通過勞動力轉移來獲得收入。
第三,小額貸款的利率通常比銀行貸款高,影響了他們的貸款需求,增加了農戶由于還不起利息而產生壞賬的可能性,導致小額信貸的償還率受到影響。
第四,小額信貸機構貸款門檻高,農戶難以取得貸款。農戶基本上沒有可以用做抵押的資產,農信社現行的信用評定方法很大程度上依賴于村干部的個人主觀判斷,信貸員對于各村的情況缺乏了解,在信用戶的評定過程中村干部起著決定性的作用,這就難以避免有賄賂等腐敗行為的產生,使真正需要貸款的農戶得不到貸款。
第五,小額信貸額度過低,難以發揮增加農民收入的作用。農信社小額信用貸款的授信額度一般不超過15000元,聯保貸款的每戶額度一般不超過 20000元,額度過小,對農戶的生產經營和收入提高作用不大。
第六,農戶生產主要是靠天吃飯,抗風險能力低。農戶生產完全憑借個人的生產經驗,缺乏系統的科學生產的培訓,一旦碰到天災,貸款的償還能力下降,給貸款機構帶來一定風險。
農村小額信貸對農民收入增長的有效性檢驗
大多數國內外的研究關于小額信貸項目的效益評估,都肯定了貸款對低收入家庭資產積累和就業的積極作用。國內外的小額信貸實踐也證實,小額信貸對農戶收入的增長具有顯著性。但對不同情況的家庭收入增長的影響差異很大。本文以新疆某縣為例,分析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對農戶收入的影響。
(一)模型構建與數據說明
農戶的信貸需求多為生產性信貸需求,其次是滿足生活中的流動性信貸需求,對于這兩種信貸需求,如果通過適當形式實現其信貸供給,使農戶獲取比原來更好的生產和生存環境,應該可以得到更高的產出和收入。
新疆的農信社基本上是唯一一家農戶的信貸機構,目前農信社中的農業貸款中的近80%都是農戶小額貸款,所以,一定程度上可以認為,新疆農戶中的貸款農戶的收入增長與農信社的農戶小額信貸的支持是分不開的。
農戶小額信貸的主要用途就是購買農資和農業生產費用的支出。這部分支出一部分是靠小額信貸滿足,一部分是靠農戶自有資產來滿足。貸款對農戶收入增長的作用需通過連續放貸才能更好的體現,所以研究農戶小額信貸對農戶收入增長的影響最好是用時間序列數據,選擇新疆某縣農信社所建立的農戶經濟檔案中的相關信息作為小額信貸對農戶收入增長的計量分析的依據。模型假定影響農戶收入的主要因素有農戶小額信貸量、農戶擁有的耕地面積、農戶的家庭勞動力和農戶的家庭自有資產四種因素。由此設立的基本估計方程為:
LNINCOME=β0+β1LNCREDIT+β2LNLAND+β3LNLABOR+β4 LNPROPERTY+μ
其中,INCOME是農戶年收入,CREDIT是農戶小額信貸的貸款量,LAND是農戶所擁有的耕地面積,LABOR是農戶家庭勞動力,PROPERTY是農戶的家庭自有資產,β是估計參數,μ為隨機擾動項。
(二)參數估計及模型檢驗
1.估計參數。事先假定所建模型及隨機擾動項滿足古典假定,可以用OLS法估計參數,用EVIEWS軟件,確定樣本范圍,編輯輸入數據,估計回歸函數,估計結果如表1所示。
對以上估計結果進行參數的初步判斷,可以看出,除了LNLABOR變量的t值沒有通過顯著性檢驗外,其他自變量的值均通過了t檢驗和F檢驗,且估計結果的DW值也通過了檢驗。由于LNLABOR變量不顯著,所以在方程里剔除LNLABOR變量,重新對模型進行估計。相應的基本估計方程修正為:
LNINCOME=β0+β1LNCREDIT+β2LNLAND+β4LNPROPERTY+μ
估計結果如表2所示。
修正后的估計方程為:
LNINCOME=0.2474LNCREDIT+
0.3713LNLAND+0.1915LNPROPERTY-0.2368
模型估計結果說明,在假定其他變量不變的情況下,農戶的收入(INCOME)與農戶小額信貸(CREDIT)、農戶擁有的耕地面積(LAND)和農戶的家庭自有資產(PROPERTY)相關。在模型中可以看到,當農戶小額信貸量每增加1%,導致農戶收入水平增加0.2474%。這與理論分析和經驗判斷相一致。
從估計結果中可以看出,模型中,在0.01顯著水平下t=2.576,在0.05顯著水平下,t=1.96,即所有自變量都通過了t顯著性檢驗;在0.01顯著水平下,F=3.95,F統計量也通過了檢驗;dl=1.693,du=1.774,DW值也通過了檢驗,這說明,回歸方程顯著且為最佳方程。
2.基于回歸結果可以得到如下的結論:
新疆農信社農戶小額信貸在99%的顯著水平下對農戶收入具有顯著的正向影響,農戶小額信貸的增加有利于農戶收入的增長,農戶將小額信貸資金轉化為農業生產中所需的生產資料,支付農業經營過程中的生產費用,最后獲得農業收入。從農戶角度來說,正是由于貸款對其收入的增長預期是正向的,農戶才更愿意選擇小額信貸。
在顯著性水平下,農村小額貸款不是農村家庭收入增加的唯一原因,說明農村人均貸款對農村人均收入增加的推動作用并不明顯,農戶所擁有耕地面積、家庭自有資產在99%的顯著水平下也是正向顯著的,對農民收入的提高也起到很大作用。
家庭勞動力對農戶收入增長作用不顯著,這主要是因為,樣本農戶家中的主要勞動力大多為2-3人,在農業生產過程中,還存在許多短期雇傭的勞動力參與農業生產的現象,所以實際勞動力不止樣本統計的數量;此外,農業科技的不斷發展,機械代替人工越來越成為趨勢,這些都會導致家庭勞動力對農戶收入增長作用不顯著。
總之,通過對農戶收入的影響因素的計量分析,顯示目前金融機構的小額農村貸款投入在與農民收入、農村投資之間雖存在一定顯著性,但在促進農民收入的增長方面缺乏有效性,農民收入的增長除了受小額貸款的影響之外,還與農戶所擁有耕地面積、家庭自有資產的情況有關,改善農村小額信貸投入,有效提高農民收入就顯得比較迫切。
政策建議
農村小額信貸是對于提升底層收入人群生活和農村整體發展具有重要的推進作用。但我國小額信貸存在的問題,嚴重制約了我國小額信貸向規模型、效益型方向的發展,也無法有效提高農民收入。因此,要采取以下措施改變這種狀況:
第一,加強對農村信貸的支持。加強對農村的金融支持,應制定有關政策,在有效監管的前提下,允許小額貸款組織逐步擴大融資渠道,使其成為農戶貸款的主要選擇,農村小額信貸投資的增加,將導致農民人均資本存量的增加,從而引起人均產出的增加和人均收入的增長。
第二,增強農民的抗風險能力,設計出有針對性的貸款模式。農村小額信貸機構在農業生產中除了為貧困人口提供資金外,還應該作為整合農村產業鏈的平臺,讓農業生產資料生產企業、農民和農產品加工企業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整體。
第三,降低農民流通成本,有效發揮小額貸款的作用。農村小額貸款項目一般是采用向農戶提供貸款,鼓勵其進行家庭經營生產并向市場出售產品,用所得的收入償還貸款的模式,因此流通成本過高會使得農戶從小額貸款項目中獲得的收入減少,進而使得農戶參與貸款的積極性下降。因此,要進一步發揮小額貸款扶貧的作用,必須降低農戶的流通成本。
第四,積極探討新的小額貸款模式,實行較為靈活的利率和還款期限。我國小額信貸的對象僅限于生產性貸款,其還貸方式實行的是整貸零還方式,期限一般在一年左右。這種單一的貸款模式、貸款對象和還貸方式,制約了小額信貸的發展,應按照農戶的貸款需要,靈活的安排利率和還款期限,提高農貸資金的使用效率,最大提高農民的收入,降低利息負擔。
第五,改革小額信貸擔保制度,增加貸款額度。完善農村小額貸款的評估,機構有必要對農戶進行信用等級評價,多個機構可聯合起來分工籌集信息,集中評價,實現信息的共享,使得機構清楚地了解農戶,而不是完全依賴于村干部的評級,解決農貸機構與農戶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第六,在完善評估和監管的同時,加強對農民的培訓。小額信貸成功的關鍵在于對農民借貸者的培訓,由于目前小額信貸機構資金不雄厚,無法對農民進行大規模的培訓,因此就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投入部分財政資金作為專項資金,以農業主管部門及農業技術人員為依托,以小額信貸項目為媒介,對農民進行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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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金融體系市場分析范文3
深入開展第二批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以來,本人通過集中輔導學和自學,加深了對科學發展觀內涵和實質的理解,提高了對深入踐行科學發展觀活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增強了時時事事踐行科學發展觀的堅定信念,明確了踐行科學發展觀的基礎是學習調研,重點是破解難題,目的是改善民生。市委、政府為做強做大現代農業,確定了建設農業十大基地的發展目標。要順利實現這個目標,必須有效地解決農村千家萬戶的小生產與大市場之間的矛盾;必須有效解決發展現代農業與分散的小農經濟的矛盾;必須建立市場與農戶、企業與農戶誠信橋梁和和諧利益機制,本人認為發展壯大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是破解這些問題的有效途徑。近期本人對**市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發展狀況進行了調研。
一、**市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現狀
我國涌現出的許多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它是新時期農村經濟體制的組織創新和制度創新。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以服務農戶為宗旨,以生產經營活動為紐帶,以維護成員利益、增加成員收入為目的,由農民圍繞某個產業或產品自愿聯合成立,在技術、資金、信息、購銷、加工、儲運等環節開展互助合作的組織形式。它可以使農戶、農業企業和其它農業組織在自律、互助的基礎上形成更大范圍的聯合行動,從而有效克服小規模生產和分散經營的局限性,提高農業生產的專業化程度和集約化水平,增強農業的綜合競爭能力,進而有力地促進農業現代化的進程。這對于推進農業可持續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市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興起于20世紀90年代初,發展于90年代未。近年來圍繞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取得了一些成效。尤其是20xx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法》的頒布和實施,把黨的政策提升為法律,標志著農民專業合作社進入了依法發展的新階段,我市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不但在量上有了擴展,而且在質上有進一步的提升。主要特點是:
(一)規模不斷擴大。截至20xx年底,全市共有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組織286個,成員數達36621人(戶),占全市農戶總數的15.4%,輻射帶動農戶74581人(戶),占全市農戶總數的31.4%。依法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169個,占全市合作組織總數的59%。按行業劃分,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中以種植業為主的125個,占總數的43.7%;畜牧養殖業105個,占總數的36.7%;農機服務27個,占總數的9.4%;其他購銷服務、勞務輸出、農產品加工等合作組織29個,占總數的10.2%。
(二)形式多樣,內容廣泛。農民自發或經營大戶牽頭組建107個,占總數的37.4%,如**市黃沙窩奶牛養殖合作社、**市紅寺堡甘草產業專業合作社;鄉村組織牽頭組建151個,占總數的52.8%,如**市大豐收設施蔬菜種植農民專業合作社、**市金銀灘金農富農機專業合作社;由縣(市、區)、鄉鎮農技部門及科技人員牽頭組建15個,占總數的5.2%。如青銅峽市優質稻產業化合作社;由龍頭企業牽頭組建13個,占總數的4.6%。如同心縣天啟薯業合作社、鹽池縣綠寶甘草產業經濟合作社。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經營內容,以開展生產技術、購銷信息、經營管理等綜合服務的123個,占總數的43%;以購銷服務為主的115個,占總數的40.2%;加工服務為主的7個,占總數的2.5%;技術信息服務為主的14個,占總數的4.9%;農機作業服務的27個,占總數的9.4%。
(三)一體化經營,特色鮮明。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在經營模式上,都是以 “支部+協會(合作社)”、“合作社+基地+企業”和“合作社+基地+農戶”、“經營大戶+基地+合作社+農戶”等形式運行。組織類型上,多數是圍繞當地已形成主導產業優勢特色產業組織起來的,且地方優勢產業突出。如利通區的奶牛、蔬菜、瓜果;青銅峽市的優質糧食、食用菌、大棚菜;鹽池、紅寺堡、同心的馬鈴薯、中草藥、灘雞、清真牛羊肉、牧草等專業合作社,無一不帶有明顯地方優勢產業的特色,并逐步顯現出較強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四)管理方式多樣化,利益聯結機制緊密化。全市現有的286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中,無論哪種類型的合作組織,都嚴格遵守“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堅持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運行機制,在政策、法律、法規許可的范圍內進行經營。在發展原則上充分體現了農民自愿的原則,即專業合作組織的建立在不改變家庭承包經營,不侵犯農民生產經營自主權的基礎上,農民根據自己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自主決定是否加入,入退自由;在內部管理上普遍實行一人一票制,民主選舉出董事會和監事會負責人;在經營方針上,堅持組織與成員共同發展的宗旨,幫助成員解決一家一戶做不做不好的事情,有針對性地開展服務。全市的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目前均由農經部門主管,供銷社和相關業務部門 指導開展一些服務工作。農經部門主要開展專業合作組織的統計調查、經營管理的指導服務和政策法規的宣傳培訓等日常工作。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審批登記分三種情況:一種是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在農經部門備案;第二種是專業協會,協會提供組織章程和管理制度,由農經等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出具文件,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第三種是在沒有明確主管部門和合作社法出臺之前,在科協、農牧林等部門登記備案的一些專業協會。農民加入合作組織主要目的是期望合作組織為其提供各方面的服務或帶來好處。但從調查的情況看,大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沒有建立起合作組織與成員之間利益分享、風險共擔的緊密經濟關系。但隨著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發展壯大,組織體系的日趨完善,合作社與成員之間的利益聯結進一步緊密。為了保證社員的利益,合作社社員的產品在市場上實行“訂單合同”、“保護價”銷售,從一定程度上約束了企業的經營行為,規范了農產品市場秩序,保障了社員的既得利益。合作社以微利或賒銷的方式為成員供種、供藥、供料,同時,合作社還能定期不定期地開展培訓、咨詢與技術服務,使社員在生產環節中受益,經營管理比較好的,還能對合作社成員實行“二次返利”,極大地調動了廣大農民加入合作組織的積極性。
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在促進農業結構調整、推進產業化經營、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等方面發揮了積極有效的作用。
二、**市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主要做法
(一)思想認識明確,組織措施到位。當地政府始終把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作為調整農村產業布局、促農增收的重要手段,各級政府、部門和組織把引導、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擺在農村工作的突出位置,各相關部門相互配合,上下共同努力,形成了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工作的強大合力。
(二)緊緊圍繞產業,組建發展組織。立足**市的資源優勢,緊緊圍繞奶牛、蔬菜、瓜果、優質糧食、馬鈴薯、清真牛羊肉等優勢特色產業,相繼發展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帶動了8萬農戶進入市場,有效地把各個分散經營的農戶組織起來,開展農業專業化生產、標準化管理、集約化經營、品牌化銷售,實現了千家萬戶的小生產與千變萬化的大市場的有效對接,從而促進了農民收入的穩步增加。
(三)加強合作聯合,形成規模。為了規范經營,壯大自身勢力,各地合作組織在發展中,審時度勢,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實行資金、技術、品牌等方面的合作與聯合,以增強專業合作組織的凝聚力及其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如青銅峽陳袁灘優質稻協會與青銅峽市的優質稻產業化合作社、峽口鎮小弓棚韭菜協會與趙渠村小弓棚韭菜協會進行聯合或合并,通過聯合發揮各自的優勢,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四)積極引導扶持,強化服務功能。一方面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主管部門不等不靠,積極把工作重心轉移到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提供技術服務上來,組織和邀請專家學者,到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和舉辦各類形式靈活多樣、內容豐富實用的專題培訓班、講座,極大地提高了社員生產技術水平和自我管理能力;另一方面積極協調,以制定優惠政策、減少程序、簡化手續、規范登記為重點,解決發展不規范和發展速度遲緩等突出問題;再就是積極爭取資金,加大各級政府專項資金的扶持力度,解決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經費難問題。
(五)典型示范,以點促面。經過幾年的不懈努力,**市涌現出了一批發展勢頭良好,運行機制合理,管理規范、民主監督,服務網絡健全,并能有效地為社員提供服務,對當地產業發展和農民增收有明顯帶動作用的合作組織。各地業務部門適時加以引導和規范,并在政策、資金等方面予以重點扶持,促其做強做大。通過這些成功典型的帶動,真正起到“撥亮一盞燈,照亮一大片”的作用,引導更多的農戶參與和辦好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推動了我市專業合作組織的全面發展。
(六)項目帶動,規范發展。各地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主管部門組織專業技術骨干力量,積極開展各級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示范項目的申報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收獲。自20xx年以來,每年都爭取到了中央或自治區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項目支持,并認真組織實施,充分發揮項目建設的示范引導作用。通過建設項目的實施,增強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服務功能和輻射帶動作用,極大地推進了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的進程。
三、**市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在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中尚未成為主導力量
首先,從整個農村這個廣大的市場分析,**市目前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規模小,帶動力不強;其次,從農民日益增長的合作需求來看,合作組織所起的作用還較弱,服務領域狹窄,多數合作組織分布在技術、資金要求較高的種養業,加工流通方面的合作偏少;再次,相對于其它各類市場主體,合作組織的力量十分薄弱,只能為成員提供一些簡單的培訓、技術指導服務,涉及到更深層次的服務內容時,諸如發展資金缺乏、應對自然和市場風險、產品質量標準、品牌創立等,合作社就無能為力,市場開拓能力十分有限,作用發揮還不夠明顯;第四,合作范圍小,多數合作組織在鄉域及本縣區域內活動。
(二)專業合作組織管理運行不規范
大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內部管理不規范,運行機制不健全,《章程》制訂也不夠規范,理事會、監事會等職能機構的作用發揮不明顯,沒有明確的約束機制,在實際運行中隨意性大。
(三)專業合作組織社員整體素質偏低,利益關系松散
社員多數文化底子薄,缺乏市場經濟必備的知識,自我發展的能力弱;社員之間利益關系松散,有好則和、不好則散,有利則和、遇險則散的現象普遍存在。
(四)依法登記注冊意識較差
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成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應到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和登記注冊。但從目前**市的情況來看,253個專業合作組織中到民政、工商或業務主管部門和科技協會部門履行備案和登記注冊的只有156個,僅占總數的61.7%。
(五)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政策法規不健全,沒有形成扶持發展的合力
一是農民專業合作組織面臨資金困難。資金困難是合作組織創建初期和發展中普遍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首先是農民自身不富裕,投入積極性不高。筆者在與合作組織和社員座談時,大家講到,當地農民收入水平還不高,除日常開銷外節余較少,大家也需要合作組織提供各種服務,但要讓農戶出資入股,多數農民就退避三舍了。另一方面是政府扶持面小錢少。近年來國家、自治區、市縣雖然出資扶持過一些專業合作組織,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帶動作用,但對于提高合作組織整體運營還遠遠不夠。第三是金融貸款難度大。筆者在走訪合作組織和社員時了解到,以合作組織名義幾乎在金融部門貸不到款,即便通過各方協調同意貸款也要提供存款擔保,有時只能以個人名義進行信貸。
二是缺少稅收優惠政策。雖然《合作社法》已明確農民專業合作社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但在實際中沒有具體的實施辦法。
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對策與建議
(一)堅持正確的指導思想,強力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
要深入認識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特點和規律。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本質特征應是交易的聯合。也就是說合作組織中起決定作用的因素是交易。合作組織的主要功能是為社員提供市場交易上的必要服務。
對于**市這些新型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起步晚、發展不平衡的地區,應該調查研究,認真解決以下問題:一是進一步提高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重要性的認識。使基層干部和廣大群眾真正知道自己在發展專業合作組織時應該干什么和不該干什么。二是堅持在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發展專業合作組織。實行土地承包經營,是我國農村經營制度的基石,要長期堅持,決不動搖。只要不改變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農民的財產所有權,切實按照合作制的基本原則,規范內部章程,完善經營機制,提供有效服務,能夠幫助成員增加收入,就能得到越來越多農民的信賴和參與,就能受到農民的廣泛歡迎。三是堅持專業合作組織的性質。明確是以專業農戶為主體的專業性、技術性、經濟性的合作組織,嚴格區別于一般的社會團體。四是堅持圍繞農民增收的發展主線。合作組織是否有強大的生命力,關鍵是能否給合作組織成員增加收入。五是堅持民主自愿,不搞強迫命令,真正做到“民辦、民管、民受益”。
(二)創新運行機制,增強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內在發展動力
一是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合作組織除了組織收購社員的農產品外,還要按照一定比例向社員返還一部分流通或加工環節的增值利潤。有條件的合作組織應當實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實行股金分紅,做到“風險共擔、利益共享”。
二是科學的民主管理機制。要認真制訂完善章程、制度、規定;合作組織的重大事項都要通過社員大會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民主管理、民主決策,避免農民利益受損。
三是積極的內部積累機制。有條件的合作組織要設立公積金、公益金、風險保障金,增強合作組織的發展后勁。
四是健全的自我服務機制。建立農副產品銷售、農資供應、技術指導、信息引導等服務網絡。
五是有效的監管約束機制。要建立監事會,作為內部的監察和監督機構;要實行社務公開、財務公開,嚴防共有純粹浪費和流失。
(三)把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與農業產業化有機結合起來
以產業化方式經營農業已成為現代農業的重要特征。推進農業現代化必須建成農工貿、產加銷一體化的產業體系。只有當農民的生產變為商品生產,農副產品成為加工企業的原料或直接進入消費市場時,農民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使自己的產品適應市場的需求,取得較高的回報,才出現了專業合作組織。因此,要鼓勵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興辦專業合作組織。要發揮農村各類生產大戶、營銷大戶、農民經紀人在生產、經營、購銷等方面的優勢組建合作組織;要扶持基層農業技術部門利用其技術優勢組建合作組織;要引導各類農副產品加工企業利用資金、信息、管理和加工、流通優勢組建合作組織;鼓勵基層供銷組織和其他部門利用其人員、場地、經營優勢組建合作組織,真正形成多元化發展專業合作組織的新格局。目前,政府把發展奶牛園區建設、蔬菜種植業、糧油深加工、皮毛加工販運業、特色種植業和農副產品市場建設作為農業發展的主攻方向。通過建立和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鏈條上產銷環節的有機銜接,有利于完善農業產業化運行機制,提升農業產業化水平。
(四)制定優惠政策,優化發展環境
當前要突出解決好5個問題:一是財政資金扶持。自治區要加大財政資金扶持,專項用于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基礎設施、服務設施、信息網絡、綠色食品認證、培育品牌、基地建設和培訓服務等;縣(市、區)也要安排一定的資金予以扶持,幫助合作組織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產品競爭力。二是金融優惠政策。要完善農村金融體系,明確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金融服務機構,制定專門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貸款條件和標準,使合作組織享受到低息、無息、貼息扶持,同時簡化貸款手續,實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貸款“綠色通道”。三是稅收優惠政策。要將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獨立的農村生產經營組織,享受國家現有的支持農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即對農業生產、加工、流通、服務和其他涉農經濟活動相應的稅收優惠;要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在家、服務在社”的特征,給予更多、更具體的稅收優惠,要盡可能從少、從輕征收針對農民的稅收;同時要簡化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稅務報表程序。四是開辟農副產品營銷“綠色通道”。嚴格打擊欺行霸市行為,維護好農產品市場秩序,堅決杜絕亂設卡、亂收費亂罰款現象,保障合法經營活動。五是加強合作組織法人地位和資格的保護,確保合作組織參與市場競爭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五)加強宣傳培訓,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管理水平和社員素質
在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中大力開展專業合作組織知識培訓是保障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健康發展的重要條件,也是各級業務主管部門的主要工作職責。按照分類指導、分級負責、注重實效、方法靈活的培訓原則,結合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實際,不斷調整培訓思路,更新培訓內容,創新培訓形式,整合培訓資源,堅持理論學習與具體實踐相結合、集中宣講與實地觀摩相結合、案例剖析與合作組織負責人現身說法相結合,增強培訓的針對性、操作性和實用性,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向高層次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