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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類經營制度范文1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以深入貫徹落實《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和酒類商品批發、零售經營管理規范為核心,在全區推進酒類管理法制化和酒類消費科學化,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酒類市場,維護國家利益,保護酒類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區酒類市場流通健康發展。
二、工作重點及范圍
酒類流通管理工作重點是實行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制度和溯源制度,逐步推行商務部頒布的《酒類商品批發經營管理規范》和《酒類商品零售管理規范》的行業標準。酒類流通管理的范圍是指酒類批發、零售、儲運等經營活動?!毒祁惲魍ü芾磙k法》所稱酒類是指國產白酒、啤酒、葡萄酒、黃酒、果露酒、配制酒、食用酒精、其他含有乙醇的飲料及進口酒。
三、方法步驟
按照市酒類流通管理工作通知的要求,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按屬地管理原則,區發改局負責全區酒類流通管理工作,區各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我區酒類流通管理工作分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工作:
(一)宣傳發動階段(6月4日至6月15日)
各街道辦事處要利用各種手段,采取印發宣傳資料、辦宣傳櫥窗等形式,大力宣傳酒類流通管理辦法、標準,并將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程序、登記要求、辦公地址、聯系方式、聯系人等予以公示,為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提供便利條件。
(二)調查摸底階段(6月18日至6月30日)
開展酒類行業調查是進行酒類流通管理的基礎工作,各街道辦事處稅源辦負責轄區內酒類經營者的調查摸底。辦事處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加強與工商等部門的協調,確保調查數據完整、真實、準確。摸底調查表于6月30日前報區發改局匯總。
(三)建立備案登記制度階段(7月2日至9月15日)
1、備案要求
在**年4月1日以前已經取得營業執照的酒類經營者,應當在**年9月30日之前辦理備案登記。**年4月1日后從事酒類經營的,必須在取得營業執照后60日之內辦理備案登記。
《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由企業或辦事處到國家商務部網站下載(國家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信息系統),用A4紙一式三份打印填寫,匯總后每月5日前報區發改局。
2、建立溯源制度
建立溯源制度,就是酒類商品自出廠至銷售終端全過程流通都應有《酒類流通隨附單》(以下簡稱《隨附單》)。凡是批發銷售的酒類商品,都應填制《隨附單》,做到單隨貨走,單貨相符?!峨S附單》為一式三聯,第一聯為存根,第二聯為售貨單位留存,第三聯為隨貨同行?!峨S附單》由市經貿委按照商務部統一制定的格式和統一編號印制。
3、索取證件
酒類經營者采購酒類商品時,應向首次供貨方索取《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有關證照、單、書、表等復印件和《隨附單》。區發改局會同工商部門對酒類經營者使用《隨附單》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四)酒類備案管理制度具體要求
1、建立健全酒類經營購銷臺帳制度。酒類經營者應按照《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的規定,建立酒類經營購銷臺帳,購銷臺帳記錄應包括品名、規格、計量單位、購銷存數量、產地、生產日期或生產批號、采購對象(限購貨方)、銷售對象(限供貨方)等信息內容并保留3年。市、區行業主管部門對酒類經營者的購銷臺帳進行督促檢查。
2、加強散裝酒的銷售管理。酒類經營者銷售散裝酒,應按照《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進行嚴格管理,并應在辦理登記備案時注明經營散裝酒。銷售散裝酒的應在固定場所標明生產者、生產地址、開啟日期、有效銷售期和執行標準,禁止流動銷售散裝酒。市、行業主管部門對銷售的散裝酒不定期進行抽檢。
3、加強酒類商品的儲運管理。酒類經營者應按照《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儲運酒類商品。儲運酒類商品包括倉庫儲存、貨架陳列、展示陳列和裝載運輸的酒類商品。裝載運輸的酒類商品應有《隨附單》。
4、依照《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酒類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并應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張貼“謝絕未成年人買酒”的敬告條幅。
5、禁止酒類經營者批發、零售、儲運以下商品:
(1)使用非食用酒精等有害人體健康物質兌制的酒類商品;
(2)偽造、篡改生產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酒類商品;
(3)侵犯商標專用權等知識產權的酒類商品;
(4)摻雜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超過保質期等酒類商品和非法進口酒;
(5)其他國家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酒類商品。
6、鼓勵酒類經營者建立現代流通網絡,發展現代營銷方式,自覺執行酒類商品批發、零售經營管理規范兩個標準,提高現代經營管理水平,推動酒類商品大流通。
7、市、區行業主管部門對《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酒類流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的,視其情節輕重和危害程度,依據《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第五章法律責任中的相關規定進行查處。對舉報、投訴違反《酒類流通管理辦法》行為的,及時調查核實并依法依規作出相應處理。
(五)督查考評
1、每月5日前,各辦事處將上月的工作進展情況和《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酒類流通企業備案登記信息匯總表》報區發改局。
酒類經營制度范文2
一、總體目標
酒類是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食品,加強酒類流通管理,規范酒類流通秩序,是促進酒類生產、酒類流通企業健康發展的有效途徑,是保證酒類食品質量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客觀需要。通過開展酒類流通領域專項整治,進一步規范酒類生產、酒類流通企業的經營行為,全面落實酒類流通登記備案和《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達到“來源可查、流向可追、數量可控”的目的,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飲酒安全。
二、整治范圍
以《食品安全法》、《酒類流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依據,按照“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工作方針,對酒類流通領域進行全面檢查,不留盲區。開展以葡萄酒專項整治、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專項整治、酒水經營業戶專項整治、娛樂場所專項整治為重點的四大整治行動。要著重以縣城區、鄉鎮的消費集中地,漁村、城鄉結合部等作為檢查區域;把各類名酒專賣店、娛樂場所、小超市、社區(街道)小賣部、酒店等作為重點檢查對象;把各類白酒、葡萄酒作為重點檢查品種,堅持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相結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落實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制度。檢查酒類經營者是否按要求辦理酒類經營備案登記表(證);已辦理的是否存在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買賣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表(證)等情況。對未辦理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表(證)的要抓緊時間到縣商務局辦理;對逾期不辦理備案登記表(證)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二)全面實行酒類流通隨附單溯源制度。按照《辦法》規定,加強對酒類經營者和酒類商品的檢查,全面實行酒類流通隨附單溯源制度。
1.全面檢查酒類批發經營者購進和批發銷售酒類商品時是否索取和開具《酒類流通隨附單》(以下簡稱《隨附單》)。
2.酒類經營者對每批購進的酒類商品是否索取加蓋酒類經營者印章的《隨附單》,是否存在重復使用、轉借、代開、偽造和買賣《隨附單》的行為;填寫《隨附單》是否完整真實;是否妥善保管《隨附單》、建立臺賬,嚴格管理。
3.對未按要求執行酒類流通隨附單溯源制度的酒類經營者,要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并記錄在案,對未在規定期限內整改的要依法予以處罰。對沒有《隨附單》的酒類商品,要在補辦《隨附單》手續后方可上市銷售。
(三)規范酒類流通秩序。由縣商務局牽頭組織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加強對酒類流通企業的管理和規范,加強對各類餐飲服務單位的管理。對未執行有關規定的酒類經營者要依法嚴肅查處;對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公安機關。
(四)完善酒類流通管理長效監管機制??h商務局做好整治工作的同時,要積極推進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流通組織形式在酒類流通行業中的應用;加強酒類經營人員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發揮酒類協會等中介組織的作用,開展酒類流通信用體系和“放心酒”示范店建設,建立健全酒類行業自律約束機制。
三、時間安排
全縣集中整治從2012年4月開始,到2012年12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辦理階段(4月1日至6月30日)??h城區及街道沒有辦理《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的酒類經營者(包括賓館、酒店)要在規定時間內到縣商務局商貿流通管理科辦理備案登記(電話:,電子郵箱:),其他鄉鎮的酒類經營者(包括賓館、酒店)由各鄉鎮負責辦理《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的統計上報工作。共須提交如下材料:
1.填寫《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續)》(見附件),法人(業主)在承諾書上簽字蓋章;
2.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簽字蓋章;
3.衛生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復印件簽字蓋章;
4.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簽字蓋章;
5.機構組織代碼證或法人(業主)身份證件復印件簽字蓋章。
(二)檢查整治階段(7月1日至9月30日)。對全縣酒類流通領域進行集中檢查整治,針對檢查中發現的重點問題和薄弱環節,督促酒類流通企業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對整改仍不能達到要求的,按照《辦法》等規定予以處罰。
(三)檢查總結階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組織對轄區內酒類流通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復查、總結,并做好全縣酒類流通專項整治工作總結,準備迎接市商務局檢查驗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對本轄區、本行業內酒類流通領域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工作目標,責任落實到人,強化協調配合,周密部署組織,扎實推進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展。
酒類經營制度范文3
第一條為規范酒類流通秩序和經營行為,促進酒類市場健康有序發展,保護酒類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酒類流通活動及其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規則。
第三條本規則所稱酒類,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體積分數)的含酒精飲料,包括發酵酒、蒸餾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飲品。經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生產的藥酒、保健食品酒類除外。
本規則所稱酒類流通,包括酒類批發、零售、儲運等經營活動。
第四條本市行政區域內酒類批發、零售,依法實行經營者備案登記制度和溯源制度。
第五條本市及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區域內酒類流通監督管理工作。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衛生、出入境檢驗檢疫、公安等部門,應當依照法定職責,協同做好酒類流通管理工作。
第二章備案登記
第六條從事酒類批發、零售的單位或個人(以下統稱酒類經營者)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后60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向登機注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同級商務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酒類流通備案登記。
第七條酒類經營者辦理備案登記手續,應當填寫《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同時提交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及商務主管部門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八條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酒類經營者提交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在《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上加蓋印章。
第九條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完整準確地記錄和保存酒類經營者的備案登記信息和登記材料,建立備案登記檔案。
第十條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屬于工商登記事項的自工商登記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商務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一條商務主管部門辦理酒類流通備案登記,僅可收取經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工本費,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十二條酒類經營者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買賣或騙取《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
第三章經營規則
第十三條酒類經營者應當依照商務部《酒類商品批發經營管理規范》、《酒類商品零售經營管理規范》從事酒類經營活動。
第十四條酒類經營者(供貨方)在批發酒類商品時應填制《酒類流通隨附單》(以下簡稱《隨附單》),詳細記錄酒類商品流通信息?!峨S附單》附隨于酒類流通的全過程,單隨貨走,單貨相符,實現酒類商品自出廠到銷售終端全過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
《隨附單》內容應包括售貨單位(名稱、地址、備案登記號、聯系方式)、購貨單位名稱、銷售日期、銷售商品(品名、規格、產地、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數量、單位)等內容,并加蓋經營者印章。
《隨附單》由市商務主管部門統一免費發放,酒類經營者憑《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到當地商務主管部門領取。
第十五條酒類經營者采購酒類商品時,應向首次供貨方索取其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限生產商)、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酒類商品經銷授權書(限生產商)等復印件。
酒類經營者對每批購進的酒類商品,應當索取有效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復印件以及加蓋酒類經營者印章的《隨附單》;對進口酒類商品還應索取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核發的《進口食品衛生證書》和《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復印件。
第十六條經營者應建立酒類購銷臺賬,保留3年。
第十七條經營者應當在固定地點貼標銷售散裝酒,禁止流動銷售散酒。
散裝酒盛裝容器應符合國家食品衛生要求,粘貼符合國家飲料酒標簽標準的標識,并標明開啟后的有效銷售期、經營者及其聯系電話。
第十八條酒類經營者儲運酒類商品時應符合食品衛生管理、防火安全和儲運的相關要求。酒類商品應遠離高污染、高輻射地區,不得與有毒、有害、污染性、腐蝕性等物品混放。
第十九條酒類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并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予以明示。
第二十條禁止批發、零售、儲運以下商品:
(一)使用非食用酒精等有害人體健康物質兌制的酒類商品;
(二)偽造、篡改生產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酒類商品;
(三)侵犯商標專用權等知識產權的酒類商品;
(四)摻雜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超過保質期等的酒類商品和非法進口酒;
(五)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酒類商品。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本市及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規則,對本區域內的酒類流通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不得限制或阻礙合法酒類商品在本區域的流通。
第二十二條商務主管部門實施監督活動,執法人員不得少于二人,并應出示有效證件。在有證據或接到舉報等情況下,執法人員可以查閱賬冊或抽取樣品。抽取樣品的,應當向當事人出具有效憑證。
商務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有義務為當事人保守商業秘密。
酒類經營者應配合商務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情況,不得擅自轉移、銷毀待查受檢酒類商品。
第二十三條商務主管部門可自行或會同有關部門對本地區銷售的酒類商品進行抽樣檢驗,并可向社會公布檢驗結果。
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酒類鑒定結論應以國家法定檢測機構檢測結果為依據。
第二十四條酒類經營者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建立酒類防偽編碼管理體系。
第二十五條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強化對酒類生產的管理,杜絕無證生產,防止假冒偽劣酒類商品進入流通市場。
第二十六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和年檢核定經營范圍時,應對經營酒類商品的予以注明,在辦理工商年檢時,應當要求酒類經營者出示《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七條衛生部門酒類經營者進行衛生許可證年檢時,應當要求其出示《酒類經營備案登記表》。
酒類經營制度范文4
規范企業經營行為,為加強我區酒類流通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促進酒類行業健康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酒類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
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安全,酒類商品是特殊商品.必需實行嚴格管理。國是酒類生產和消費大國,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不時提高,國酒類流通規模逐漸擴大,酒類人均消費不時增加。但是,酒類行業穩步發展的同時,酒類市場卻普遍存在著流通秩序混亂,假冒偽劣酒類商品屢禁不止,假酒中毒傷亡事件時有發生。以上問題的存在,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損害了消費者及合法企業的經濟利益,也直接威脅到人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相關單位要從建設和諧社會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加強酒類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酒類流通管理工作,使我區酒類管理盡快走上法制化、規范化軌道,進一步促進酒類行業的繼續健康發展,保證消費者飲酒平安。
二、認真貫徹實施《酒類流通管理方法》
促進酒類市場有序發展,為規范酒類流通秩序.維護國家利益,維護酒類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商務部公布了酒類流通管理方法》商務部令年第25號,以下簡稱《方法》,方法》已于年1月1日正式實施。各相關單位要把《方法》貫徹實施作為加強酒類流通管理的中心工作認真抓緊抓好。
(一)大力開展《方法》學習、宣傳活動
認真研究部署學習、宣傳活動工作,區商務局和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方法》學習、宣傳工作.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加大宣傳力度,采取多種形式,通過各種渠道向全社會廣泛宣傳《方法》實施的重要意義和有關規定,使經營者增強依法經營意識,自覺抵制銷售假冒偽劣酒類,提高經營管理水平;使消費者增強維權意識,自覺到合法經營場所購買酒類商品,積極舉報違法經營行為;鼓勵和引導全社會對酒類流通管理工作進行監督。
要深入學習、準確理解《方法》精神和有關制度,從事酒類流通管理的工作人員.熟練掌握具體的操作順序規定。
(二)加強酒類流通管理機構和人員隊伍建設
為加強酒類流通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支撐和保障。要加強法律知識和專業知識培訓,加強酒類流通管理機構和人員隊伍建設,貫徹實施《方法》重要保證。區商務局要把健全酒類管理機構、強化酒類管理職能、提高管理人員隊伍素質做為一項重點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建立健全酒類流通管理機構,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和執法隊伍。建設一支適應酒類監管特殊要求的高素質、專業化的管理人員隊伍,為開展備案登記和監督執法工作奠定基礎。
(三)認真做好調查摸底工作
把酒類經營網點數量、分布情況以及企業經營情況、從業人員情況等搞清楚,區商務局及相關單位要認真組織好所轄區域酒類流通情況的調查摸底工作.登記造冊,建立臺帳,為《方法》實施奠定基礎。
(四)建立備案登記和溯源制度
督促酒類經營者按《方法》規定進行備案登記,區商務局要把實行經營者備案登記制度和溯源制度作為依法實施監督管理的重要工作.并按要求填制《酒類流通隨附單》,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備案登記制度和溯源制度真正落到實處。
三、采取有效措施.
要加大執法力度,區商務局、工商分局、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等部門.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酒類商品等違法行為,依法取締無照經營企業、查處制假售假企業,限期整改經營行為不規范的企業,積極支持經營行為良好的企業。要對制售假冒偽劣酒類商品的重點市場、重點企業進行一次徹底清查,對不符合國家質量規范、不符合標識規定、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商品商標和名稱等的行為進行嚴厲查處,并把檢查結果向社會公布。要將監管重點和工作重心下移,對分散于社區、城鄉結合部、村鎮的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小食品店、餐館,加大監督管理力度,防止假冒偽劣和有毒假酒流向農村。
四、加強酒類流通現代化建設和市場監測工作
大力發展酒類連鎖經營、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組織形式,區商務局要積極推進新型營銷方式改革.支持、培育建立品牌酒的連鎖、加盟、特許及專營等企業,努力提高現代流通組織形式和新型營銷方式在酒類流通中的比重。要建立酒類流通監測體系,重點做好對酒類市場規模、運行質量、消費結構、重點企業的監測,密切跟蹤酒類市場運行情況,及時分析酒類市場的發展趨勢,為政府決策服務,為企業發展服務。
五、職責分工和工作要求
(一)區商務局負責料理全區酒類經營企業的備案登記手續,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備案登記情況報表,負責受理有關酒類備案登記和溯源制度的投訴和舉報,查處我區違反酒類經營備案登記和溯源制度的違規行為。同時。
(二)工商分局負責酒類經營者的市場準入.查處無照經營、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銷售偽劣酒類商品等違法行為;加強對酒類經營者的信用管理,逐步建立信用激勵機制、失信懲戒機制和長效管理機制。
(三)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酒類生產領域的質量監管.依照有關部門移送的生產源頭情況進行完全追查,依法追究質量及制假責任。
(四)區衛生局和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依法加強對酒類經營企業的衛生監管和食品平安監管。
酒類經營制度范文5
一、組織領導
成立區貫徹實施《指導意見》工作組,由區經發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區商務綜合執法大隊(原區酒管站)大隊長任副組長,負責督促檢查和協調落實各項工作。
二、工作目標
根據《商務部關于“十二五”期間加強酒類流通管理的指導意見》提出的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在“十二五”期間,我們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繼續加強酒類流通管理,保障市場供應和安全,圍繞打造海西酒類批發集散中心和消費中心,以品牌帶動企業,促進酒類市場健康發展。
(一)強化備案制度、完善現行溯源制度
1、強化酒類批發、零售備案制度。力爭“十二五”期末酒類批發企業備案率達95%,酒類零售企業備案率達90%。
2、完善現行溯源制度,完成紙質隨附單向電子隨附單的過渡。我們根據企業經營規模,采取分四步走的模式,即在五年內按照經營規模(1000萬以上,500萬以上,100萬以上,所有企業)分四期推進電子隨附單,力爭在“十二五”期末在所有經營企業全面推行電子隨附單,同時廢止紙質隨附單。
(二)規范企業經營、優化從業人員素質
1、規范企業經營,構建行業誠信體系。一是持續開展酒類經營企業規范管理達標活動,力爭“十二五”期末酒類批發企業達標率達90%,酒類零售企業達標率達50%;二是開展誠信體系工程,構建行業誠信體系??偨Y現有的“放心酒”示范經驗,實施示范企業動態管理,建立進入退出機制,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推行酒類經營單位“貨真價實”承諾制;三是推行不守信經營“黑名單”制度,對銷售假冒偽劣酒類商品的經營單位,在依法處理的同時,將其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示。
2、加強人才建設,優化從業人員素質。一是建立酒類流通人才標準,健全培訓機制,造就一支熟悉酒類市場運行、職業素質良好的從業人員隊伍,培養高素質的行業管理人才,力爭“十二五”期末所有經營企業從業人員培訓合格率達70%;二是建立從業人員執業行為信用檔案,構建酒類流通信用信息庫,實現跨部門信用信息的互聯互通,加強對失信行為的協同監管,力爭“十二五”期末基本實現。
(三)開展品牌企業創建工程,培育一批知名酒類流通品牌企業
在“十二五”期間,以品牌帶動企業,促進酒類市場健康發展。鼓勵競爭力強、信譽好、信息化水平高的酒類流通企業,通過收購、兼并、上市等多種方式做大做強,實現優勢互補和規模經濟。引導中小企業細分市場開展特色經營,發展品牌專營店、特許經營店等。
(四)合理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加大行業國際交流合作
在“十二五”期間,以帶動企業,促進酒類市場健康發展。一是鼓勵我區酒類批發企業在國內及周邊城市設立銷售網點;二是通過舉辦酒類展覽會,組織我區酒類企業參加國內、外知名酒類展覽會等方式,幫助企業開拓市場;三是支持有條件的酒類流通企業“走出去”,開展國際酒類商品采購、營銷網絡建設等。
(五)通過“宣”、“疏”、“導”等方式,樹立消費者維權意識
一是倡導酒類健康消費。倡導以“科學飲酒、理性飲酒、文明飲酒”等為基本理念的酒類消費文化,營造文明消費的良好社會風氣。利用電視、報紙、網站等媒體大力宣傳酒類管理相關法規、酒類專業知識和真假酒鑒別方法,鼓勵消費者主動查驗酒類隨附單,增強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二是采取散發宣傳材料、懸掛標語、“校園禁酒”、張貼“禁示貼”等多種方式,嚴格監督酒類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倡導酒類經營者向消費者提示“飲酒不開車”。不斷提高廣大人民群眾自我防范意識,形成全社會的監督制約機制,促進酒類市場健康發展。
(六)建設酒類流通平臺,打造海西酒類批發集散中心和消費中心
一是鼓勵我區酒類批發企業大力發展品牌、區域和總,做大做強;二是積極吸引國內酒商在我區設立、建設酒類集散中心;三是爭取將我區企業擁有全國或全省權的進口酒類品牌列入商貿流通品牌,并出臺相應的扶持政策。
(七)做好酒類流通行業信息監測統計工作
積極協助上級部門完善我區酒類流通信息監測統計,增加樣本企業數量,優化樣本結構,提高我區酒類企業報表報送水平,為酒類流通管理提供數據基礎和決策依據,向社會提供酒類市場公共信息服務。
酒類經營制度范文6
關鍵詞:青?;【?;環境激素;毒性檢測
中圖分類號:X832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49944(2016)12009503
1引言
隨著工業革命的發展,人類開啟了環境污染的加速時代[1],目前人類的生存環境正面臨日益嚴重的污染危機[2~4]。迄今為止,已經有約80000種化學物質存在日常用品以及食物當中,而且每年約新合成化學物質1500種。為了應對不同生物毒理學試驗的選擇,各個機構制定了不同的方法與標準[5],現在通過美國EPA統計顯示:ICCVAM機構總結出了63種測試方法;這些方法中美國執法機構認可60種;被其他機構采納41種,歐盟認可并采納47種[6]。針對水體中各種有毒有害污染物質,普通理化指標已經不能完全滿足生態效應評價,與毒理學、醫學、環境生態學、分析化學等學科交叉的環境毒理學應運而生[7,8]?,F在人們開始從傳統物質的毒性研究轉移到潛伏期更長的環境激素類物質。
大多數環境激素都對動物和人類身體器官、生殖繁殖等有影響,嚴重時能通過多種途徑使身體發生癌變以及嬰兒先天畸形等[9]。環境激素一般毒性作用劑量小、潛伏時間長,常作用于神經系統、生殖系統、免疫系統、肝臟腎臟等;表現為對物種健康、生殖繁衍有巨大威脅。Our Stolen Future網站上最新公布的環境激素物質名錄近百種。對于環境激素對人體作用研究,國內已經有學者做過一些環境激素毒理性相關研究,但在水體中低濃度環境激素毒性檢測研究幾乎還是空白。
2發光細菌法簡介
發光細菌法是1978年Beckman儀器公司使用明亮發光桿菌為菌種與生物發光光度計結合的短期、經濟、快速的測試方法。發光菌急性毒性檢驗方法是采用生物發光光度計進行生物毒性檢驗的毒理學方法之一,與傳統毒性檢測方法相比具有簡便、快速、靈敏等優勢,在環境毒理學中對環境污染物風險評價等方面有重要意義。在毒性測試方面應用的發光菌現在主要有:明亮發光桿菌[10]、費氏弧菌[11, 12]、青?;【鶾13~15]。1995年中國就頒布了適用于工業廢水、納污水體及實驗室條件下可溶性化學物質的《水質急性毒性的測定發光菌法》(GB/T 15441-1995)國家標準。
青海弧菌是1985年中國學者朱文杰等從青海湖產的青海裸鯉體表分離到一種新型淡水發光菌,并命名為青?;【?,其典型菌株是Q-67[15]。通過國內朱文杰、馬梅、劉樹深等的努力,建立了使用Q-67能與明亮發光桿菌相提并論的淡水發光菌毒性測試方法[13, 14]。此方法測定污染物質毒性是以Veritas T M微孔板光度計為發光強度測試設備,以有毒物質對發光菌發光強度抑制表征毒性大小的新方法。該法具有應用范圍廣、靈敏度高、相關性好、反應速度快、自動化程度高、人為錯誤少等優點;與明亮發光桿菌方法相比,具有無鹽度干擾、pH范圍廣等特點[16]。
在水體環境中,物化指標并不能從整體上反映水質的好壞,尤其是對存在低濃度污染物質的水體,而且對于污染物的毒性來說,并不是取決于相關化學參數。普通水質指標已經不能完全滿足水質對人體健康風險評價要求。在進行水體快速毒性評價時,選擇有代表性的毒性測試方法和測試生物是非常有必要的,現在用的一般毒理性測試方法有:魚類(斑馬魚)[17]、發光細菌[13]、海藻[18]、黑褐新糠蝦[19]、底棲軟體動物[20]等。
3青?;【芯?/p>
3.1基本研究
青?;【鶴-67發現以來,很多學者對它進行了相關研究,極大地推動了其在相關領域的應用。鄭敬民等通過實驗探討了環境因子對青?;【L和發光的影響[21],發現甘油對生長影響最大,氮對發光影響最大,并提出了比較合理的培養基配方。馬梅在論文完成期間對pH值、菌液濃度、反應時間等因素對發光菌Q-67發光強度的影響做了相關研究[16]。劉清等對幾種單質金屬的聯合毒性進行了研究[22],初步探討了兩種物質之間的拮抗、加和以及協同作用。莫凌云等對5種取代酚化合物對淡水發光菌的聯合毒性的研究中,還對單個取代酚化合物毒性進行了測試[23]。
3.2應用研究
從劉清等1997年利用Cu、Zn、Cd、Hg對青?;【≦67菌株)聯合毒性作用的研究開始,青海弧菌逐步應用于毒性測試研究[22]?,F在已經對很多有毒單質物質進行過測試研究,還對無機、有機有毒化合物進行過研究?,F在大多數學則都傾向于進行物質的混合毒性研究。如莫凌云等對苯酚與苯胺衍生物對發光菌的聯合毒性[24];肖菊等均勻設計用于研究硝基苯衍生物對青?;【鶴67的聯合毒性[25];熊蔚蔚等等毒性配比法研究鎘、鉻和鉛對淡水發光細菌的聯合毒性[26];其中劉樹深團隊建立化學混合物毒性評估與預測(APTox)的方法體系取得很好成功[27]。
青海弧菌Q-67 在環境激素物質方面研究比較少,一般都是以有毒物質進行研究而忽略了作為環境激素的影響。如:吳淑杭發光細菌法快速檢測農產品中主要污染物聯合毒性技術研究[28];莫凌云等對苯酚與苯胺衍生物對發光菌的聯合毒性[24];王婧費氏弧菌和青?;【诳股貦z測技術中的應用研究[29]; 楊潔等11 種農藥對淡水發光細菌青?;【鶴67的毒性研究[30],其中包含了多種環境激素類農藥。
4展望
現在青?;【鶴-67除了在土壤、大氣、水的監測中使用外,在其他不同類型污染分析中也逐漸被使用: 單組分物質毒性;無機物、有機物毒性測試;多組分混合物質聯合毒性等。馬義兵等應用于土壤中Cu急性毒性的測試[31];楊潔等使用Q-67對11種農藥進行了毒性測試[30];張瑾等對30種離子液體進行了毒性效應測試[32];劉S等進行了河流底泥毒性試驗[33]。
青?;【鶴-67的應用現在還只限于急性毒性方面,在其他毒性方面研究還落后于其他類發光細菌。顧宗濂等使用明亮發光桿菌T9171暗變種對土地處理后的工業廢渣進行了致突變測試,取得了與傳統Ames試驗檢測趨勢相象的結果[34];他們在發光細菌暗變種T9171對化合物的致突變效應靈敏度研究中發現其比Ames試驗在致突變性檢測更靈敏、快速[35]。宋一之等使用發光細菌基因luxCDABE與不動桿菌ADP1重組得到具有較高遺傳穩定性并能測定環境樣品遺傳毒性的組合細菌[36]。
5總結
青?;【鶴-67經過這些年的研究,在急性毒性檢測方面與明亮發光桿菌以及費氏弧菌等常用菌屬步調相差不大,在相關分子結構、基因等方向也開始進行研究。在用發光細菌對環境激素毒性以及“三致”、遺傳毒性等方面,常用菌屬都還不多。靈敏、快速、準確、廉價的遺傳毒性測定,對研究全球日益不斷的激素污染而言將會是一個極大的鼓舞。
參考文獻:
[1]
李宏圖, 英國工業革命時期的環境污染和治理[J]. 探索與爭鳴, 2009(2): 60~64.
[2]J Tlgyessy Editor.9 Human exposure to toxic and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water, air and soil (Environmental biochemistry and toxicology) [J]. in Studies in Environmental Science, 1993(11). 724~832.
[3]Court GS. Chlorinated hydrocarbons in the tissues of South Polar Skuas (Catharacta maccormicki) and Adélie Penguins (Pygoscelis adeliea) from Ross Sea[J]. Antarctica.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1997,97(3):295~301.
[4]Vetter W. Organochlorine residues in two seal species from Western Iceland[J]. Science of The Total Environment, 1995,170(3):159~164.
[5]EPA. The Interagency Coordinating Committee on the Validation of Alternative Methods (ICCVAM)[R].EPA,2000.
[6]EPA. U.S. and International Acceptance of Alternative Methods, 1998-2012 Chronological List[R].EPA, 2012.
[7]Racz W J. On-line sources of toxicological information in Canada[J]. Toxicology, 2003,190(1-2):3~14.
[8]Pesch B. Challenges to environmental toxicology and epidemiology: where do we stand and which way do we go[J]. Toxicology Letters, 2004,151(1):255~266.
[9]Tilghman S L. Environmental hormones: Multiple pathways for response may lead to multiple disease outcomes[J]. Steroids, 2010,75(8-9):520~523.
[10]吳淑杭. 重金屬汞、鎘和鉻對明亮發光桿菌的生物毒性[J]. 農業環境科學學報, 2011(12):2446~2450.
[11]Hernando M D. Combined toxicity effects of MTBE and pesticides measured with Vibrio fischeri and Daphnia magna bioassays[J]. Water Research, 2003,37(17):4091~4098.
[12]李翔. 黃曲霉毒素對費氏弧菌發光的影響[J]. 微生物學報, 2011(12):1669~1674.
[13]劉保奇. 測定環境污染物對青海弧菌發光強度抑制的微板發光法研究[J]. 生態毒理學報, 2006(2):186~191.
[14]馬梅. 新型淡水發光菌(Vibrio qinghaiensis sp.――Q67)應用于環境樣品毒性測試的初步研究[J]. 環境科學學報, 1998(1):88~93.
[15]朱文杰. 發光細菌一新種──青?;【鶾J]. 海洋與湖沼, 1994(3):273~279+353.
[16]馬梅. 新的生物毒性測試方法及其在水生態毒理研究中的應用[D].北京: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2002.
[17]Massarsky A. Assessment of nanosilver toxicity during zebrafish (Danio rerio) development[J]. Chemosphere, 2013,92(1):59~66.
[18]馮鳴鳳. 重金屬對發光海藻Pyrocystis lunula的毒性研究――一種新型的快速生物毒性測試方法[J]. 生態毒理學報, 2010(4):531~536.
[19]周名江. 黑褐新糠蝦的急性毒性測試方法及在鉆井液毒性評價中的作用[J]. 海洋環境科學, 2001(3):1~4.
[20]Smolarz K, A Berger. Long-term toxicity of hexabromocyclododecane (HBCDD) to the benthic clam Macoma balthica (L.) from the Baltic Sea[J]. Aquatic Toxicology, 2009,95(3):239~247.
[21]劉保齊.測定環境污染物對青?;【l光強度抑制的微板發光法研究[J].生態毒理學報,2006(2):186~191.
[22]劉清. Cu、Zn、Cd、Hg對青?;【≦67菌株)聯合毒性作用的研究[J]. 中國環境科學, 1997(4):14~16.
[23]莫凌云. 5種取代酚化合物對淡水發光菌的聯合毒性[J]. 生態毒理學報, 2006(3):259~264.
[24]莫凌云. 苯酚與苯胺衍生物對發光菌的聯合毒性[J]. 中國環境科學, 2008(4):334~339.
[25]肖菊. 均勻設計用于研究硝基苯衍生物對青?;【鶴67的聯合毒性[J]. 環境科學研究, 2008(2):120~124.
[26]熊蔚蔚. 等毒性配比法研究鎘、鉻和鉛對淡水發光細菌的聯合毒性[J]. 生態環境, 2007(4):1085~1087.
[27]劉樹深. APTox:化學混合物毒性評估與預測[J]. 化學學報, 2012(14):1511~1517.
[28]吳淑杭. 發光細菌法快速檢測農產品中主要污染物聯合毒性技術研究[D].上海華東師范大學,2007.
[29]王婧, 費氏弧菌和青?;【诳股貦z測技術中的應用研究[D]. 楊凌:西北農林科技大學,2011.
[30]楊潔. 11種農藥對淡水發光細菌青?;【鶴67的毒性研究[J]. 環境污染與防治, 2011(4):20~24.
[31]韋東普. 應用淡水發光細菌測定土壤Cu急性毒性的影響因素研究[J]. 農業環境科學學報, 2009(7):1386~1391.
[32]張瑾. 30種離子液體對青?;【鶴67的毒性效應[J]. 環境科學, 2011(4):1108~1113.
[33]劉S. 蘇州河底泥及河水生物毒性的研究[J]. 華東師范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 2004(1):93~98.
[34]顧宗廉. 發光細菌暗變種對土地處理的工業廢渣的致突變效應[J]. 環境科學學報, 1994(3):349~354.
[35]謝思琴. 發光細菌暗變種T9171對化合物的致突變效應靈敏度研究[J]. 環境科學學報, 1999(3):91~96.
[36]宋一之. 遺傳毒性檢測生物傳感細胞的靈敏度及穩定性研究[J]. 清華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 2010(11):1880~1884+1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