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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金融政策現狀范文1
【關鍵詞】海南 經濟 可持續發展
海南,素有“南海明珠”之美稱。作為我國的第二大島嶼(第一是臺灣),其是中國內陸擁有最多海域的省份。近年來,在國務院和地方政府的統籌之下,這里成為了中國內陸居民主要的旅游休閑勝地之一。然而,作為一個擁有繽紛物種和豐富能源的省份,其人均收入也僅是高于青海和等地而已。在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時期,如何振興海南經濟,顯然已經成為了一個亟需解決的事宜。而在可持續性發展戰略總指揮之下,借助海南本地得天獨厚的地理優勢和人文資源,依托傳統農業、旅游業和少數民族藝術產業等“綠色生產線”來創設一條多元化的可持續發展經濟振興路線,不失為一個科學合理的方法。
一、海南經濟可持續發展途徑選擇
(一)發展綠色農業生產
眾所周知,海南不僅有4000余種植物,千余種動物,而且還有豐富的石油和礦產資源。而為了達到在發展經濟之余還能夠有效地保護生態系統這一目標,通過開采礦石和石油等能源發展經濟顯然不合時宜。同時,當地優厚的土地、淡水、森林和海洋資源為其發展農業提供了有利的溫床,因而種植熱帶農作物和樹木、養殖畜禽和水產品,不僅能夠維系物種多樣性、保護生態環境,而且還是一條方便可行的經濟建設路線。例如:在地方政府的幫襯之下、選擇適合的土質、優良的物種、運用科學的種植手法,讓廣大農民發展無農藥、無公害的椰子種植園,并以“綠色理念”為基準,建設一條科學的生產和營銷路線,進而打造“綠色品牌”的椰產品就是一條極為可行的途徑。
(二)拓寬旅游業
2008年,當國務院批準建設“海南國際旅游島”計劃后,將海南打造成為“東方夏威夷”也成為了我國政府的一個主要戰略部署。就現狀而言,大部分赴海南旅行的游客主要集中于三亞市,而剛剛成立的三沙市以及其他許多島嶼依然并未全面開通。除去不可避免的政治因素,另一個主要誘因就是交通設施不夠完善。因而,加大交通設施的建設是保障海南依托旅游業發展生態經濟的關鍵環節。同時,夏威夷、馬爾代夫和巴厘島等旅游勝地的先進管理經驗還告訴我們:品牌和保護生態同樣是發展旅游事業不容忽視的兩大主要部分。例如:說起夏威夷,人們就會想到“熱情洋溢”,而之所以出現這一現象,就是由于夏威夷旅游規劃部門將該島嶼的人文資源充分融入當地旅游業的結果,因而,在將海南島建設成為“東方夏威夷”的征途中,我們同樣要以海南的自然生態景觀和獨特的人文資源為基準,進而去打造一個獨一無二的海灣度假區。
(三)發展民族產業
自古以來,海南除了居住著漢族人民之外,還居住著黎族、回族、瑤族等30多個少數民族。而充分挖掘民族藝術文化,不僅是一條“個性”的經濟發展之路,而且還能夠傳承和弘揚各少數民族的藝術文化。以素有“黎族人民活化石”的黎族織錦為例,作為黎族婦女勤勞和智慧的結晶,早在宋朝時期,這些織錦藝術就被遠銷于內陸(據《桂海虞衡志》記載),因而,發展黎錦織品加工產業同樣是振興當地經濟的一條有效途徑。
二、海南經濟可持續發展策略分析
總體而言,在這個經濟社會,資金直接制約著“社會中資源的可獲得性、生產與分配”,因而,政府對各產業進行科學合理的資金支持是海南經濟走可持續發展之路的先決條件。
(一)海難金融支持所存在問題分析
1.缺乏合理的金融政策。在經濟體制社會,經濟利益直接影響著國家的繁榮和發展。因而,GDP也成為了當今時代衡量各地政府官員的主要依據。而如此一來,也就致使各地政府將經濟發展重點放在了眼前經濟增長之上,不夠重視發長遠經濟利益的問題。例如:近年來,三亞憑借其宜人的氣候成為了海南旅游業的主要支柱點,而這就致使政府在發展酒店服務業的資金投入方面建立了較為完善的金融政策,而卻未針對當地農民、就農業和其他產業創立較為完善的金融扶持政策。
2.資金投入不完善。受政府的金融政策導向,目前海南的商業銀行貸款和民間資本及外部投資主要放在了賓館、飯店和旅游景點等能夠快速盈利的大型項目之上,于是海南資金統籌機制并為形成多方面、多層次的形式,進而不能夠全面滿足大力發展當地農業及其他產業的資金需求。例如:目前來看,海南的各商業銀行并未全面針對海南各地農民和小微企業,建立一套較為完善的資金扶持方案。而從市場準入角度分析,在缺乏商業銀行的支持之下,民間金融和外部投資又極為有限,因而,椰子食品、黎錦等海南地方性農業和輕工業等產業并未起到拉動當地農民致富、帶動海南經濟發展的作用。
(二)海南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金融對策
1.建立科學合理的金融政策。市場機制是使金融促進海南經濟發展的基石,是金融資源支持海南發展多元化綠色生產線的“源動力”。故此,海南省政府和相關機構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在現有的政策之上,建立健全農業、民族藝術產業等相關產業的金融扶持政策,是海南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先決條件。此外,在這個法制社會,法律制度和條例是保障各種經濟發展的主要約束力,所以,海南政府在建立科學合理的金融政策之時,還須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
2.完善資金投入結構。金融體制落后和缺乏效率限制了海南經濟發展的資金積累和投入,因此,快速地進行市場體制改革,建立健全適應海南經濟發展多樣性需求的金融支持體系,拓展融資渠道,構建以財政資金為引導的市場化金融支柱體系,是海南經濟走可持續發展之路的金融組織保障。例如:在發展農業產業園或是少數民族輕工業產業基地時,創立“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民間金融”相結合的資金投入機制。同時,為了滿足特定產業鏈條中不盡相同的資金需求,在某一產業中建立“合理分工、協同運作”的金融體系,進而降低產業發展時資金運行的成本,充分發揮現代金融服務的效率,提高資金利用率是極為可行的。
三、結語
以上,結合筆者的相關認識,就海南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途徑選擇和金融對策這一問題進行了詳盡的闡述。從中我們不難發現:在科學合理的政策和經濟扶持力度幫襯之下,農業和民族藝術文化產業能夠有效地帶動當地農民脫貧致富。同時,大力發展農業、旅游業和民族藝術產業等產業還能夠在發展當地經濟之時,很好地保護海南當地的自然風光和生態環境,因而,運用農業、旅游業和民族藝術產業等綠色產業振興當地經濟是現如今海南經濟走可持續發展之路的主要途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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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經驗對中國西部地區綠色發展的啟示:政策及實踐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模式國際比較及對中國西部地區的啟示 中國西部地區農業保險的發展現狀、問題及對策研究 中國服務外包:發展格局及對中西部地區的啟示 國際經驗對秦巴山地區綠色發展政策的啟示 中國西部地區綠色旅游發展研究 西部大開發政策對西部地區發展的作用 中亞地緣政治態勢及對中國西部邊疆地區的影響 物流業發展滯后對中國西部地區國際經貿影響的探討 運用綠色貿易政策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國際經驗及啟示 綠色貿易壁壘對西部地區的影響及對策分析 國家金融政策對西部地區經濟發展的影響 西部地區金融制度發展的政策取向 西部地區金融發展的政策取向 綠色經濟發展的國際經驗及啟示 房產稅的國際經驗及對中國的政策啟示 借鑒國外經驗促進我國西部地區金融發展政策建議 試論“一帶一路”對西部地區發展的機遇及挑戰 證券投資基金業治理的中國實踐、國際經驗及政策建議 健康產業集群發展的國際經驗及對中國的啟示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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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商業銀行 綠色信貸
十報告提出,應“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努力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作為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業在維持生態平衡、實現經濟發展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我國陸續出臺了“綠色信貸”“綠色證券”“綠色保險”等一系列金融政策,以構建綠色金融體系、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當前我國綠色金融發展處于初期階段,商業銀行是主要的參與機構,“綠色信貸”成為綠色金融的突破口。
“綠色信貸”是指銀行將促進環境保護、資源節約、減少碳排放等作為信貸決策的重要依據,通過合理有效配置信貸資源,加大對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節能減排等綠色經濟的支持力度,嚴格控制對高污染、高能耗和高排放行業的信貸投放,利用信貸手段引導全社會最大限度地控制、減少資源損耗和環境污染。
一、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綠色信貸的實踐
我國商業銀行對綠色信貸給予了積極的響應和支持,對環保產業優先貸款,支持循環經濟、節能減排項目的開發。
1.綠色信貸政策不斷完善
中國工商銀行制訂了《關于加強綠色信貸建設工作的意見》《關于對境內公司貸款實施綠色信貸分類及管理的通知》等多項制度,使綠色信貸管理有章可循、有據可依。交通銀行制訂了《關于深化綠色信貸工程建設的意見》等文件,對客戶進行分類管理(見表1)。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信貸投向政策指引》,明確對節能減排領域的信貸支持。招商銀行推出《綠色金融營銷指引》,推動綠色金融業務發展。北京銀行與ING集團簽署“建設綠色銀行合作協議書”,構建以“碳金融”為標志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深入推進綠色信貸業務。
2.控制“兩高一?!毙袠I的授信
根據中國銀行業協會的統計,2010年,銀行業對產能過剩行業的貸款余額占總貸款3.57%,較上年下降0.37個百分點(見表2),“兩高一?!毙袠I貸款清理、退出力度不斷加大。
中國工商銀行在信貸政策中明確“扶優限劣、有保有壓”的原則,對不符合綠色信貸標準的項目實行“一票否決制” 。2011年末,中國工商銀行對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風電設備、造船等7個產能過剩行業貸款余額為1429.75億元,占境內公司貸款余額的2.74%,兩年內下降0.4個百分點。
3.加大節能環保產業的支持力度
中國銀行業協會的數據顯示,2010年,商業銀行的節能環保項目貸款余額較上年增長18.07%,涉及項目金額增長1.71%,客戶數量增長11.2%。
中國工商銀行優先支持在新能源、節能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等領域的綠色信貸項目,中國農業銀行大力支持以循環經濟項目、節能環保工程、環保設備生產企業、污水處理企業為重點的“綠色工業”“綠色農業”和第三產業發展。2011年,中國工商銀行環境友好及環保合格客戶數量及貸款余額占境內公司客戶數量及貸款余額的比例均在99.9%以上,綠色經濟領域貸款余額同比增長16.3%(見表3)。中國建設銀行綠色信貸貸款余額為2190.7億元,比上年增長11.88%(見圖1和圖2)。中國農業銀行因環保因素否決貸款106筆,涉及貸款41.57億元;支持節能環保項目1599個,貸款余額881.68億元。交通銀行以低碳經濟、環境保護、資源綜合利用等為特征的綠色一類客戶達1052戶,授信余額為1235億元。
二、我國商業銀行綠色信貸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由于我國尚未確立明確系統的綠色信貸體系,而國際綠色信貸標準對我國商業銀行也無強制約束力,因此在當前的金融環境下,我國商業銀行推行綠色信貸不可避免地存在以下困境。
1.綠色信貸政策操作性不強
在現有的綠色信貸評級體系中,除少數財務指標是定量指標外,絕大多數指標都是定性指標。當企業環境風險發生變化時,商業銀行由于缺乏量化的信貸評級,不能對企業的信貸規模做出動態調整。而且我國的綠色信貸政策多為綜合性指導,缺少具體的評級標準,降低了綠色信貸的可操作性。
2.環境風險管理水平低
企業面臨的環境風險是商業銀行進行綠色信貸決策的重要依據。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環境風險管理水平低,僅將重點集中在信貸投放前的資格審查環節,而忽略已經發放出去的貸款中的環境風險。
3.地方政府的干擾
商業銀行是否對企業進行信貸投放很大程度上會影響到地方經濟的增長,間接牽涉到地方政府的利益。大多數“兩高”企業是地方政府的主要稅收來源,在地方經濟發展中承擔著重要角色,地方政府可能會保護“兩高”企業。
三、對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綠色信貸的建議
1.有針對性地開展綠色信貸業務
商業銀行要對鼓勵類投資項目,簡化貸款手續、完善金融服務,積極給予信貸支持;對限制類的增量項目,不提供信貸支持,對限制類的存量項目,若國家允許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整改,可按照信貸原則給予必要的信貸支持;對淘汰類項目,停止授信并積極采取措施收回和保護已發放的貸款;對允許類項目,要充分考慮項目的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等因素。
2.繼續完善綠色信貸評級,提高環境風險管理水平
重點是將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有機結合,探索出適合我國銀行業的綠色信貸評級模型。嚴格貸前審查,不符合放貸標準的企業堅決不予提供貸款;及時了解綠色信貸投放的使用情況,并依據不同階段的環境風險狀況進行動態調整。
3.建立健全的社會制度
第一,改革地方政府的績效考核制度,將環境考核指標納入其中,推廣綠色GDP核算體系,改變以犧牲環境換取效益的發展思路,為綠色信貸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第二,完善金融部門和環保部門間的信息共享機制,使環保部門采集的信息能方便商業銀行在信貸決策中的使用。第三,通過加大綠色信貸政策的宣傳力度,使企業置身于社會輿論的監督下,同時督促商業銀行更好地開展綠色信貸業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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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碳金融;情節發展機制(CDM);碳權;碳基金;碳金融市場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6-000-02
一、引言
21世紀以來,全球變暖的問題給人類的發展帶來了嚴重影響,這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重視,于是,發展低碳經濟成了全球各國的要求。在國際氣候政策的變化和兩個具有極其重大意義的公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中產生了“碳金融”的概念。碳金融目前沒有一個統一的概念。一般來說,廣義上的“碳金融”是指為發展低碳經濟所進行的所有金融活動的統稱;而狹義上的“碳金融”是指由《京都議定書》而興起的與發展低碳經濟有關的投融資活動的總和。
由于金融在現代生活發展中起著重要的作用,通過金融行業對資金的資源優化配置,提高資金的利用率,可以促使某一領域更快更好地發展。因此,全社會應該以金融政策推動低碳經濟的發展,從而我們應該通過低碳金融更有力地促進本國低碳經濟快速發展。
在京都議定書的框架之下,國際排放貿易機制(IET)、清潔發展機制(CDM)和聯合履行機制(JI)協同作用,幫助各個締約國以靈活的方式完成減排目標。從保護環境的角度出發,京都議定書以法規的形式規定了各國溫室氣體的排放量,同時從經濟角度出發,它更是促進一個以二氧化碳排放權為主的碳交易市場。世界銀行的統計數據顯示,從2004年起,全球以二氧化碳排放權為標的的交易總額從最初接近10億美元增長到2007年的600億美元,僅四年時間增長了60倍。交易量也由1000萬噸迅速增至27億噸。有關專家預言,以目前的發展速度,未來的碳交易將發展成為全球最大規模的商品交易市場。這說明“碳金融”市場在未來的發展當中蘊藏著巨大的商機。
二、我國碳金融市場的現狀
我國碳金融發展起步相對于其他西方發達國家來說是比較晚的,但自從對碳金融有了認識,我國政府就非常鼓勵發展碳金融市場。自2007年以來,我國環??偩峙c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各金融監管部門致力于推出新的綠色金融產品,如“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證券”等,這些新的綠色金融產品代表著我國政府各部門對發展碳金融市場的支持。興業銀行的碳權貸款和深圳發展銀行的碳理財產品都是成功的案例。根據國家發改委《節能中長期規劃》測算,在“十一五”期間,我國的節能投資總額累計可達6 000 億元以上,如果按50% 資金來源于銀行貸款測算,節能融資市場有3 000 億元的規模,節能減排融資有望從目前技改項目融資延伸到碳金融等新興業務。這說明,巨大的碳減排量使我國碳金融市場具有著非常廣闊的發展空間。目前我國碳金融市場的現狀如下:
1.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的交易。截止到2009年9月18日,聯合國氣候變化公約組織共核準簽發CDM的項目有1 882個,其中我國通過核準項目的數量為632個,居世界首位。從CDM項目的排放量看,我國占全球市場份額的45. 7%;從交易額看,2008年占全球市場份額的84%。我國已經成為了CDM項目的主要交易國。
2.碳權投融資項目。2006年5月,興業銀行與國際金融公司簽署了《能源效率融資項目合作協議》,并成為國際金融公司開展中國能效融資項目合作的首家中資銀行。國際金融公司向興業銀行提供了2 500萬美元的本金損失分擔,以支持興業銀行416 億元人民幣的貸款組合,興業銀行則以國際金融公司認定的節能環保型企業和項目為基礎發放貸款,國際金融公司為整個項目提供技術援助。截至2009年11月末,興業銀行發放的節能減排項目貸款達187 筆,金額達137. 37 億元。
3.碳基金運作。2006 年中國碳基金成立,總部設在荷蘭阿姆斯特丹,旨在購買各種不同類型的CDM項目產生的減排量,尤其是各類可再生能源項目。據統計,中國碳基金已簽署購買的潛在減排量約為1 000萬噸。中國綠色碳基金是設在中國綠化基金下的專項基金,屬于全國性公募基金?;鹪O立的初衷是為企業、團體和個人志愿參加植樹造林及森林經營保護等活動,為更好地應對氣候變化搭建一個平臺。
4.碳結構類理財產品。2007 年8 月,深圳發展銀行推出二氧化碳掛鉤型人民幣和美元理財產品,基礎資產為歐盟第二承諾期的二氧化碳排放權期貨合約價格。
由于在2012年以前不需要承擔減排義務,我國政府、金融機構對此沒有足夠的認識,因此低碳金融發展緩慢,碳金融市場的現狀不容樂觀,仍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三、我國碳金融市場存在的問題
1.金融機構及企業對低碳金融和低碳產業的認知程度有待提高
雖然我國政府目前在大力倡導碳金融的發展,但是由于起步較晚,國內許多企業還沒有認識到其中蘊藏的巨大商機,同時,由于碳金融市場體系不健全,缺乏相對專業的人才,所以,國內金融機構對碳金融的參與度不高。雖然興業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已經采取行動,但是大多數的商業銀行沒有參與到其中。這導致了我國碳金融融資市場體系的不完善,對未來低碳產業的發展非常不利,甚至會產生制約作用。
綠色金融政策現狀范文5
在積極組織資金,壯大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實力工作中,依靠國有商業銀
行的品牌、先進的結算手段、優質的服務水平為基礎,不斷改革和創新,促進了各項業務的快速發展。一是以提高服務手段為切入點,在競爭中求主動,謀生存、促發展。為此我行在這方面大做文章,幾年來,不斷提高一線員工的服務理念、敬業精神、服務技能,為客戶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通過營銷意識教育、行風建設、“學制度、學法律”等活動形式更新員工服務意識。通過開通國際業務、銀行卡、中間業務等服務品種,開通網上銀行、漫游江款、小額支付等結算方式,極大地為支持當地經濟的發展提供結算服務,為實現金融秩序合理有序競爭做出了貢獻。08年存款余額達到20.8億元,共實現增存2.46億元,壯大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資金的實力。二是為提高服務水平,支行專門成立服務建設形象小組,主要通過傳幫帶和明察暗訪的形式對各營業網點進行檢查、督導,為保證服務質量有質的提高,08年,我行專門聘請各單位的21名退休老干部擔任服務監督員,并于一季度開展了“優質服務百日競賽活動”,除例行每月一次不定期檢查外,還對所轄營業網點進行兩次暗訪活動,對發現服務低劣的員工進行批評教育和罰款處理。三是啟動素質教育工程,制定年度學習計劃,每周四晚對員工進行集中培訓,保證了專業素質提高。通過提高全員素質,從而全面提高同業競爭的實力。四是推行貴賓卡、貴賓窗口等特色服務,對大客戶實行綠色通道一站式服務,贏得客戶的信賴。
在地方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發展上,積極籌措,努力實現協調、全面發展。在項目建設中,為拉動地方經濟發展,黃驊農行不遺余力地傾情奉獻,與企業攜手搭建銀企雙贏的發展平臺,做優化金融政策環境的排頭兵,努力服務于企業發展,為“建設新黃驊”貢獻力量。
綠色金融政策現狀范文6
一、我國碳金融工具創新與應用的現狀
(一)碳基金
碳基金是以減少碳排放為交易和投資標的而建立的基金。目前,中國碳基金的主要種類有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中國綠色碳基金、新能源低碳基金、廣東綠色產業投資基金、浙商諾海低碳基金等。其中,于2006年最早成立的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到2010年10月基金份額已經達到110億元人民幣,主要從事清潔技術產品的投資。中國綠色碳基金隨后在2007年成立,在中國的內蒙古等地開展植樹造林項目,規模已經達到100多萬畝。該基金由中石油注資,由其下屬單位發起設立,旨在以植物造林的形式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2013年新能源低碳基金由遼寧省政府與海通證券合作,由海通證券的兩個全資子公司發起設立,總規模超過50億元。說明中國的碳基金從政府主導,開始向政府與企業共同合作設立轉變。
(二)碳信托
信托是一種新型金融工具,其具有投資領域寬,投資收益高,受益人與資產所有權相分離的特點。在支持低碳發展中,設立碳信托具有重要意義。我國在碳信托工具的應用中也進行了有益探索。最早在碳信托領域進行嘗試的是北京國際信托有限公司,該公司于2009年開展了一項低碳財富循環能源1號集合資金信托。2011年中國CT1華測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與英國碳信托標準公司合作,由英國碳信托標準公司為中國公司提供信托審核認證服務。2015年,中建投信托開展了一項涌泉1號集合資金信托。該信托的順利開展說明中國的民間力量對碳信托有了更深刻的認識。碳信托的投資領域非常廣,是不可以投資于企業的股票,還可以直接從事低碳行業的直接投資。因此,碳信托的形式可以為低碳發展提供長期的資金保障。我國的碳信托大部分帶有公益色彩,因此屬于公益信托的范疇,應該在具體的應用中探索其他形式信托的建立,比如以低碳項目為基礎進行信托融資。
(三)碳能效融資項目
興業銀行是首家從事碳能效融資項目的中資機構。2006年興業銀行與IFC合作開展碳能效融資項目。到2014年底為止,興業銀行共實現了5558億元的碳融資,融資余額達到了2960億元人民幣,有效降低了我國的碳排放6880萬噸。碳能效融資項目對于碳減排的作用非常明顯,然而在我國的起步較晚,是未來進一步探索的關鍵。碳能效融資是對碳減排項目的定向融資,也是將低碳理念付諸實踐的重要舉措。
(四)CDM項目的遠期交易
隨著清潔發展機制在《京都議定書》中明確規定,CDM項目的遠期交易產品應運而生,也是我國在具體碳金融工具運用中最活躍的產品。截止2014年4月29日,國家發改委已批準的CDM項目達5058項;截至2014年8月17日,在聯合國已注冊的CDM項目有3761個,已獲CERs簽發的項目有1400個,CDM注冊的項目數量和年碳減排量均占世界第一。中國已批準的CDM項目主要集中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節能/提高能效、甲烷回收利用、垃圾焚燒發電等類別,為全球溫室氣體減排做出了巨大貢獻。這種現象說明我國的碳金融工具較為單一,雖然其他的碳金融工具有所嘗試,但是規模都不大,而CDM項目的發展較多,一方面與國家的政策引導和國際號召有關,另一方面與中國的金融市場基礎有關。
(五)碳結構類理財產品
碳結構類理財業務指的是將理財產品與碳排放指數掛鉤,開發理財產品。從2007年4月開始,荷蘭銀行、匯豐銀行、德意志銀行和東亞銀行等幾家外資銀行和中資的深圳發展銀行先后在市場中發售了“氣候變化”為主題的結構性理財產品,包括二氧化碳掛鉤型人民幣和美元理財產品,基礎資產為歐盟第二承諾期的二氧化碳排放權期貨合約價格。兩款產品于2008年9月2日到期,分別取得7.4%和14.1%的較高收益??偟膩碚f,我國碳金融工具創新與應用還比較落后,大都從國外金融市場中引進。在五個碳金融工具中,應用最廣的是CDM項目的遠期交易,其主要原因是遠期類金融工具在我國金融市場中發展較快、較成熟,并且我國的CDM項目較多,為CDM項目的遠期交易提供了基礎,而其他形式的碳金融創新工具均處在發展中。相比國外碳金融工具的不斷創新應用,我國差距明顯(如表1)
二、我國碳金融工具創新與應用中的問題
第一,碳金融工具的產權不清晰碳金融工具的開發是與清晰的碳排放產權相互聯系。而目前我國的碳產權界定不清晰,對于企業可以排放的碳量沒有清晰的標準。在發達國家的經驗中,英國早在2002年就建立了碳排放交易市場制度,而我國至今還只在少數企業和城市中開展碳排放的交易試點,沒有形成統一的可交易市場制度,加上在交易中對各個單位的最高排放量沒有統一標準,也沒有具體的監控體制,使得減排數據不易收集,自然會影響碳金融交易的推廣。同時由于碳交易的產權不清晰,導致碳金融工具無法代表具體的碳責任,使得債權和債務不對等,更進一步形成了碳金融工具創新的瓶頸。因為碳金融工具是以碳減排為標的,如果碳交易中的產權不清晰,必然會造成碳金融工具的產權不清晰,會使得碳金融工具的價格下跌,市場萎縮,不能籌集到低碳經濟發展所需資金。而在歐盟市場,由于對碳交易權的界定標準,碳金融工具應用中產權明晰使得EU-ETS的碳交易價格在2009年能保持在16歐元/噸的價值。
第二,碳金融工具創新投入力度不夠我國雖然在碳金融工具方面有所創新,但是創新力度不夠,國外碳金融產品較豐富,而我國的金融工具大多源自這些國際產品,沒有重要的創新突破。究其原因,首先是我國的低碳理念不強,并沒有將低碳經濟理念轉化為生產的內在力量,使得高碳產品在國際交易中受到發達國家碳壁壘的阻擋。其次,我國在碳金融工具開發中的投資力度不夠,而G7國家的碳技術投資力度較強,需要的碳金融工具則較多。G7國家的政府R&D投入減少了30%,加大了低碳轉型的投入。我國則僅僅在金融政策方面對低碳行業有所傾斜,比如利率向環保企業降低,但是實際執行過程中由于金融的間接調控性,金融政策并沒有得到應有的實行。再次,我國的低碳技術投入不足,沒有轉化成現實生產力。而一些發達國家的低碳經濟可以拉動GDP的增長。比如,1990到2006年瑞典的經濟增長了44%,但是碳排放卻降低了9%。我國的碳排放則是以關閉電廠、化工廠為代價實現。
第三,碳金融工具創新缺乏專業化與精細化我國在碳金融工具的應用中還集中在公益領域,私人領域碳金融工具的開發不強。到目前為止針對私人的碳金融交易還很少,大多交易集中在機構單位之間。而國際發達國家在碳金融工具的專業化和精細化方面做的很超前。比如,早在2003年澳大利亞的Mecu就開發了一款針對低碳汽車的碳金融創新產品———綠色汽車貸款,每一筆貸款都將汽車型號與溫室氣體排放量相結合進行綜合考慮,并相應提供優惠利率??梢姡拇罄麃喌奶冀鹑趧撔乱呀涍M入到產品層次,更具體和細化。這是金融工具創新由宏觀領域向微觀領域轉變的象征,也是金融工具創新更專業化,更精細的體現,它可以將低碳理念與低碳經濟實踐相互結合。
第四,碳金融監管手段滯后由于我國的金融體系本身的不健全,以及我國仍然是發展中國家,我國在低碳經濟發展過程中存在金融工具開發和金融監管手段滯后的現象。目前我國還沒能形成一個統一的碳信用體系,對于碳金融的監管沒有具體的規定,會造成碳金融市場的混亂,以及道德風險與逆向選擇的問題。投資者對碳金融產品的逆向選擇,金融機構在金融政策執行中的道德風險問題會經常出現。而發達國家對聯合國EB所指定的碳減排方法學進行了系統的研究和應用。比如,歐盟EU-ETS的監管部門是歐盟委員會,各個歐盟成員國的環保部門負責對ETS碳排放權的度量、報告和核證。美國RGGI由其董事會進行監管,監管的依據是美國環保署的96條規則,負責配額制定、注冊和交易跟蹤。澳大利亞GGAS的監管部門是獨立定價與管制處,負責投資者的交易基準的制定和行為的監督,負責減排證書的核準和發放。
三、促進我國碳金融工具創新與應用的發展途徑
(一)加快實施和完善碳排放交易市場制度
世界銀行的《2012年全球碳市場報告》中顯示,2011年全世界碳交易金額達到了1760億美元,成交的二氧化碳量102.8億噸,分別是2007年的3.4倍與2.7倍。據權威推測,到2020年全球碳交易值會達到3620億歐元。到目前為止,全球已經有35個國家與地區在進行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制度的規劃和實施,其中歐盟、美國的碳交易量占到世界總量的80%以上。2015年巴黎氣候變化大會通過的《巴黎協定》為控制全球氣溫和溫室氣體排放設定了一系列目標,如2020年全球達到碳排放峰值、2050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比2010年低40%至70%、2100年接近二氧化碳零排放等。而這些目標的實現,很大程度上都要仰仗碳金融的支持。隨著全球“碳減排”需求和碳交易市場規模的迅速擴大,全球已開始建立全新的碳金融體系。碳金融逐漸成為搶占低碳經濟制高點的關鍵。當前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我國政府已決定2015年全面實施碳排放交易市場制度,在這方面我們既要不斷引進國外減少碳排放的市場機制,也要充分推廣國內的成功經驗。比如,我國鎮江市近幾年開展碳排放交易試點,已經取得了顯著成效,在最近召開的巴黎氣候談判大會上以中國“鎮江模式”向全球推廣。我們更應該總結經驗,不斷完善,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加快碳金融工具創新,以此促進我國低碳經濟快速發展,并在新的全球碳金融框架下爭取主動權已刻不容緩。
(二)明晰碳金融工具的產權
由于中國的碳排放產權機制不明晰,使得中國的碳金融工具交易受到阻礙。因此,應該借助于發展碳金融的機會,一方面明確碳金融工具的產權,從而明確碳排放的產權;另一方面,應該借助于此機會加強國內的產權建設,完善產權法律制度,使得碳交易的產權基礎不斷完善。碳交易的產權制度是碳交易的核心與前提。歐盟的碳排放權實行的是排放限額和免費配額相互結合,以漸進和試探的方式推進碳交易的產權制度。實行了3年的試點期限,為我國碳排放限額的測量、確定和分配,以及碳金融工具的開發提供了借鑒。我國應該加快碳排放權制度的建設,從而加快建設減排范圍的確定、減排標準的確定。
(三)加大碳金融工具創新的投入力度
我國應該在科研投入的支出中加大對碳金融工具研發的投入力度,以及加大碳減排的投資。建立綠色碳減排工程,扶持低碳經濟部門的發展。在低碳產業領域中進行不斷扶持。比如,國家應該加大對太陽能產業、新能源汽車的投入力度;加大對其他新能源的開采和投入力度。清潔的水能、風能、核能均可以成為傳統能源的替代方案。而這些清潔能源以及清潔技術產品的應用都需要資金的投入,國家應該采取鼓勵和懲罰相互結合的形式,加大對碳金融工具創新的投入力度,將懲罰的資金用于對減排企業的鼓勵。
(四)引導碳金融工具的開發向精細化發展
精細化的碳金融工具有利于促進碳排放的產業化發展,有利于將碳排放理念轉變為低碳經濟實際,應該激發碳金融市場的活力。要強化我國所有公民作為社會發展的主人公有責任參與并推進低碳經濟發展的意識,培養主人公意識就需要大力強化人們對碳金融的認識,理解碳金融為全球可持續發展做出的貢獻所在。政府應通過組織各種宣傳活動提高全社會對碳金融的認知程度,以便碳金融能夠快速在我國大力普及和發展。對致力于碳金融研究的企事業單位給予一定的利益補償。比如,CDM項目的稅收減免政策、綠色信貸的利息補貼機制、降低CDM項目的相關稅率或適當延長免稅期、提高農林業CDM項目實施者的補貼率等,以此帶動各行業碳基金工具的創新積極性和關注度,為金融機構參與碳金融創新提供一個良好的政策環境。在政策環境的熏陶下,不斷創新具體領域的金融工具,對經濟實際發展起到切實的作用,增強碳金融相比比率,讓人們手中持有的碳金融資產不斷增加。當前,我國碳排放面臨巨大壓力,時間緊迫。在推進金融工具創新與應用方面,應該從國家和行業的角度向產業的角度和企業的角度轉變。針對產業和產品開發新的碳金融工具,使得碳金融的支持對象更具體,發揮的作用更立竿見影。產業和產品層次的碳金融工具使得碳金融的約定更具體更容易操作,更能體現碳減排的作用和碳減排的效果,因為人們會更傾向于投資碳排放強的產品,獲得更高的收益,這也符合在新的全球碳框架下加快碳金融工具創新的普通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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