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空間安全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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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空間安全措施范文1

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3月,我國43.6%的網民過去半年上網過程中遇到過網絡安全問題,其中遭遇個人信息泄露問題占比最高。另有數據顯示,以銀行為代表的金融機構面臨的風險成本最為高昂。

完備的法律無疑是數據安全的最強大屏障。目前,我國網絡安全相關法律正在加緊制定。除了《民法總則》規定了對個人信息和數據進行保護外,近年來,我國還出臺了《網絡安全法》,該法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范網絡空間安全管理方面的基礎性法律,以此為基礎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尚在制訂中)、《數據安全法》(9月1日施行)等專項法規將陸續實施。

防范和降低網絡風險,除了立法制約,還有什么方式和手段?隨著數字經濟的發展,歐美等國家已充分認識到防范網絡安全風險的重要性,隨著認識的逐漸成熟,相應的網絡安全保險發展迅速。作為風險損失分攤的有效工具,網絡安全保險可幫助企業轉移潛在的不確定風險。歐美的成熟市場已將網絡安全保險產品作為重要的風險管理手段,通過保險產品來分散和轉移殘余風險,補償被保險人因網絡安全事件所引發的重大經濟損失,為涉事方提供恢復和補償機制,協助其恢復正常運營,提高抵御網絡安全事件的“韌性”。

相比國外較為成熟的網絡安全保險市場,我國網絡安全保險市場仍處于起步階段。目前國內有人保、國壽、平安、太保在內的大型保險公司和一些再保險公司能夠提供網絡安全保險的相關產品和承保能力。5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無論是國家還是地方,都在助推數字化轉型中的網絡安全建設,由此來看,網絡安全保險的市場空間巨大。根據慕尼黑再保險的預計,到2025年,全球網絡安全保險市場規模將達到約200億美元。

網絡安全保險是對網絡空間的不確定性進行承保,保險公司承保前十分注重核保風險評估,這一過程需要大量的準備工作,以此來決定是否承保,并制定合理的價格。在此背景下,如果投保企業想要獲得承保資格,以及更優惠的價格,就必須實施有效的網絡安全措施。例如被保險人的組織架構、制度體系、技術措施等,這也進一步促使企業重視“內生安全”,全方面提高企業網絡風險防范水平,助力企業網絡安全建設。

網絡安全保險不僅僅是保險公司提供的一個簡單的保險產品,還需要提供相應的服務與之匹配。在國外,保險公司會根據投保企業的網絡安全風險管理需求,為其提供一攬子、全周期管理方案,包括承保后的風險管理服務,險情出現后的應急響應服務,以及日常網絡安全維護等服務。

我國網絡安全保險市場尚未成熟,保險公司若僅憑自身資源,無力閉環防范網絡風險,更缺乏基于大數據的風險模型設定與資源匹配的行業指導及規范。因此,往往需要再保險公司和科技公司介入,在數據積累、資源整合、技術研發等多方面發揮優勢。

網絡空間安全措施范文2

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和廣泛應用,人類正逐步地從工業社會邁入信息社會。網絡也已經越來越成為人們社會生活的重要場所。網絡的開放性和傳播速度快等特征,既使得網絡中的信息來源渠道廣泛、內容豐富,同時又為信息的交流、傳播,提供了較現實環境更為廣闊的空間。例如:網站提供的電子郵箱服務(尤其是免費郵箱服務)極大地提高了信息的交流速度。然而隨著人們對電子郵箱服務的依賴越來越強的時候,人們慢慢發現自己的電子郵箱開始每天會多出一點無用的廣告郵件,漸漸地越來越多,甚至有的用戶電子郵箱中的廣告郵件由于來不及清理,導致了電子郵箱的崩潰。更有甚者,有的廣告郵件本身就帶有病毒,會導致用戶的計算機染上病毒,從而給用戶造成了很大地損失。而當用戶打算向發信人拒收此類廣告郵件時,常常會發現寄發電子廣告郵件的地址通常是偽造的或并不存在的論文。

電子廣告郵件,通常又被人們稱為“垃圾郵件”。在美國又被稱為“不請自來的商業電子郵件”(UnsolicitedCommercialEmail),它是指那些寄發到用戶電子郵箱里的不斷重復而且不受歡迎的電子廣告信函。但它又不同于人們在訪問各網站時,伴隨而出的很多時尚性電子廣告。因為它們通常并不影響用戶訪問網站。(用戶對于它們或棄而不看,或干脆關掉)

二、電子垃圾郵件引發的相關法律問題

對于眾多電子郵箱用戶遭遇的這種“尷尬”,仔細追究其因,不外乎兩種,要貊是網絡廣告商費勁心思“淘金所得”,要麼是網站所有者的“背后一擊”,即:由網站所有者向網絡廣告商有價轉讓電子郵箱所有者的相關資料。因為在申請注冊電子郵箱時,用戶需要填寫相關的材料。因此,對于眾多用戶包括電子郵箱在內的相關材料,網站必然所知,難逃其責。由此不難看出,電子垃圾郵件的大量出現,一方面使得廣大用戶不勝其煩,另一方面也由此引發了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侵犯用戶隱私權的法律問題

正如上面所述,用戶電子郵箱中之所以大量涌現垃圾郵件(除用戶在其他網站自愿訂閱電子期刊,而向訂閱網站提供自己較為準確的聯系方式——電子郵箱外)。探究其因,不外乎兩種。其一是寄發垃圾郵件的網絡廣告商任意在網絡上大量搜集眾多電子郵箱地址的行為。但這種行為不但費時費力,而且也不存在侵犯網絡用戶隱私權的法律問題。其二便是提供電子郵箱服務的網站向網絡廣告商大量轉賣其掌握的會員資料,包括用戶的電子郵箱的地址,從而使得網絡廣告商不費吹灰之力,“按圖索驥”的向用戶的電子郵箱中,寄發大量垃圾郵件。這很類似于目前廣大學校為了招攬生源,不擇手段地獲取在校學生的名單,從而亂發所謂的錄取通知書的行為。

隱私權作為一種基本人格權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搜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它是伴隨著人類對自身的尊嚴、權利和價值的認識而逐漸產生的。然而,近些年來隨著互聯網的迅猛發展,不但傳統的隱私權受到了極大地挑戰,而且網絡空間個人隱私權也受到了嚴峻的挑戰。如何強化網絡空間個人信息和隱私權的法律保護,如何協調、平衡網絡空間中個人和社會公共間的利益,已成為國際社會網絡立法的當務之急。

網絡空間的個人隱私權主要指“公民在網上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交流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復制、公開和利用的一種人格權;也指禁止在網上泄露某些與個人有關的敏感信息,包括事實、圖象,以及毀損的意見等?!?((與傳統意義上的隱私權范圍僅限于“與社會公共利益無關的私生活信息,而在網絡環境中,以數據形式存在的不受傳統隱私權保護的個人信息或資料,對電子商家來說已經變成了可以賺錢的有用信息?!?((基于有利可圖的商業利潤,眾多網站紛紛達起了電子郵箱用戶的主意,而網絡廣告商也正有這方面的需求,于是兩者一拍即合。從而造成了垃圾郵件大量泛濫的現象。這正是“追求商業利益最大化的經營者,對公民的個人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并應用于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中,侵犯了消費者對于其個人隱私所享有的隱瞞、支配、維護以及利用權?!?((

綜上所述,造成電子郵箱里出現大量垃圾郵件的行為,明顯地侵犯了用戶的隱私權,即合法控制個人數據、信息材料的權利。而“賦予網絡用戶對自己的個人信息控制權已經成為了民事權利在網絡空間中的延伸與發展,成為了目前民事立法的重要任務。”(((比如:歐盟1995年頒布的《個人數據處理和活動中個體權利的保護指令》,1996年頒布的《電子通訊資料保護指令》,1999年頒布的《Internet上各人數據保護的一般原則》和德國1997年頒布的《信息通信服務法》第二章的《對電信服務中使用個人數據進行保護法》等。

(二)違反合同義務,侵犯網絡服務提供商合法權益的法律問題

欲寄發大量電子廣告郵件,網絡廣告商勢必要與網絡服務提供商(ISP)簽訂服務合約,使用網絡服務提供商提供的服務器,完成寄發郵件的行為。但這種大量寄發垃圾郵件的行為,一方面會造成服務器負擔過重,由于網絡服務提供商提供的網寬,在一定時期內是固定不變的,很有可能會因為網絡廣告商占有大量的網絡傳輸頻寬,而造成其他用戶服務的中斷,或使其他用戶收發電子郵件的服務器主機無法順利運作,甚至還會給用戶造成巨大的損失。從而勢必從根本上減少用戶對該服務器的使用次數,進一步損害服務器所有人——網絡服務提供商(ISP)的使用、收益權能,并且這種行為顯然是故意而為的。另一方面這種行為也違反了合同的約定。(通常服務合約中會規定禁止會員利用服務器發送垃圾郵件的行為)

根據《民法通則》第106條的規定:“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很顯然網絡廣告商的行為違反了合同義務,侵犯了網絡服務提供商的合法權益。

三、解決電子垃圾郵件引發的侵害隱私權法律問題

針對電子垃圾郵件引發的侵害隱私權的法律問題,仔細分析其形成原因,正如上面所述,一方面是源于網絡的固有特性和巨大的利益驅動,另外廣大用戶缺乏保護隱私

與傳統隱私權的法律保護相比,對于網絡空間個人隱私權益的保護,美國更傾向于行業自律。如:FTC就該問題提出了四項“公平信息準則”,要求網站搜集個人信息時要發出通知,允許用戶選擇信息并自由使用信息;允許用戶查看有關自己的信息,并檢索其真實性;要求網站采取安全措施保護未經授權的信息。此外,FTC在1999年7月13日的報告中甚至認為“我們相信有效的業界自律機制,是網絡上保護消費者隱私權的最好解決方案?!比欢S著網上個人資料大量被盜的現象越來越嚴重,美國政府也被迫采取了立法和判例兩種形式,來加強對網絡空間隱私權的法律保護。其一是最早關于網上隱私權保護的《兒童網上隱私權保護法》,此外還有1996年低通過的《全球電子商務政策框架》和1999年5月通過的《個人隱私權與國家信息基礎設施》。在判例上,則是在1993年加利福尼亞州BourkeVNissanMotor公司一案中,美國確立了Email中隱私權保護的一般原則:“事先知道公司政策(知道Email可被別人查閱)即可視為對隱私權無合理期望,且所有者、經營者對本網站的訪問不構成截獲?!?((

(二)歐盟采取的立法規則模式

與美國相比,歐盟采取了立法規制的方式,來保護網絡空間的個人隱私權。如上文曾提到的歐盟1995年頒布的《個人數據處理和活動中個體權利的保護指令》,1996年頒布的《電子通訊資料保護指令》,還有1999年頒布的《Internet上各人數據保護的一般原則》、《關于Internet上軟件、硬件進行的不可見的和自動化的個人數據處理的建議》、《信息公路上個人數據收集處理過程中個人權利保護指南》等相關法規。它們一起構成了歐盟統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隱私權保護的法律體系。較美國的行業自律模式相比,歐盟的做法顯得對個人網絡空間隱私權的法律保護更加有力。

此外,我國的臺灣省也于1995年正式的頒布了《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也對個人網絡空間隱私權提供了較為有力的法律保護。

四、我國為解決電子垃圾郵件引發的相關法律問題應采取的措施

在我國無論是最高法《憲法》,還是民事基本法的《民法通則》,都十分明確地規定了對公民隱私權和公民合法財產所有權的法律保護。與國外相比,由于電子垃圾郵件引發的相關法律問題在中國剛剛出現不久,所以在解決電子垃圾郵件引發的相關法律問題方面的措施,仍顯得缺乏力度。隨著該問題的日益嚴重,筆者認為,我國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有立措施,從根本上解決這類問題的產生。

(一)在充分考慮基本國情的前提下,借鑒外國經驗,制訂我國解決網絡空間的個人隱私權法律保護方面的相關法律

由于電子垃圾郵件所引發的相關法律問題的核心集中于網絡空間的個人隱私權的法律保護。所以我國首先應從法律上明確將隱私權做為一種獨立的民事權利,再進一步加快制訂我國的《隱私權法》,從而對傳統與網絡環境中的個人隱私權都加強法律保護。這同時又涉及到另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即面對網絡,原有的民法應該如何加以調整,才能既適用于傳統又適用于網絡環境?(因本文重點不在此,故不在詳談)

在目前條件不成熟的情況下,可以仿照對網絡著作權的保護模式(先由最高院頒布《關于審理涉及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待條件、時機成熟時,再在《著作權法》作出修訂完善),先由國務院相關部門或最高法院擬定相關條例、決定或司法解釋。但同時應充分堅持“任何對互聯網的規則都不應阻礙其發展”這一基本原則。

(二)在具體做法上,要求網絡服務提供商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既保護自身利益,更要加強對網絡用戶合法利益的保護

1、網絡服務提供商對網絡用戶提供的技術保護

由于網絡服務提供商(ISP)在用戶申請注冊電子郵箱時,向用戶提供自由選擇是否考慮廣告電子郵件的服務功能,即由用戶根據自己的意愿去選擇是否接受此類服務。這一方面,可以減少網絡服務提供商(ISP)所面臨的共同侵權風險,另一方面,也充分體現了網絡的自由性和網絡空間適用法律的私法性。

2、網絡服務提供商對自身的保護

為了將合法權益被損害的可能性降至最低,網絡服務提供商在對網絡用戶加強保護其合法權益的同時,還應該充分利用自己的優勢——技術,來加強對網絡的審查。因為這一方面可以減少并防止那些不法網絡廣告商利用服務器,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另一方面可以隨時通過其自身的技術,監測網絡廣告商是否違反服務合約而大量亂發廣告電子郵件,而這樣做既利人又利己。

(((張新寶,《隱私權的法律保護》,北京群眾出版社1997年版,第21頁。

(((殷麗娟,《專家談網上合同及保護網上隱私權》,《檢察日報》,1999年5月26日。

(((劉德良,《論互聯網對民法學的影響》,《南京社會科學》2002年第1期,第57頁。

(((楊立新,《關于隱私權及其法律保護的幾個問題》,《人民檢察》2000年8月28日。

(((劉德良,《論互聯網對民法學的影響》,《南京社會科學》2002年第1期,第57頁。

(((王全弟趙麗梅,《論網絡隱私權的法律保護》,《復旦學報(社會科學版)》,2002年第1期,第110頁。

網絡空間安全措施范文3

1 “棱鏡”折射下我國網絡信息安全面臨的巨大挑戰

1. 1 對新興科技的濫用加劇網絡安全的脆弱性

美國著名技術史專家M.Kranzberg曾深刻地指出:“科技本身既不好也不壞,甚至不是中立的??萍歼M步往往對環境、社會以及人產生超越科技設備及技術本身直接。科技本目的的影響,這正是科技與社會生態的互動” 身不會對網絡安全造成威脅,對科技的濫用才是網絡安全風險的根源。“棱鏡門”事件中,無論是美國政府,還是涉事的幾大網絡巨頭,無一不利用了新技術的跨地域性、隱秘性、造成破壞的規模性及不確定性,加劇了全球網絡安全的脆弱性。了解新技術對我國網絡安全的影響,是構筑我國網絡安全戰略的必要前提。

1.1.1“云”技術放大了數據風險“云計算”指遠程數字信息存儲技術,該技術允許用戶從接入到互聯網的任意互聯設備接觸其文件。云計算技術如同雙刃劍,在用戶運用該技術便捷地進行數據共享、備份的同時,也為新的技術風險與社會沖突開啟了方便之門。

首先,云計算服務商可能基于監管套利“合法地侵害”我國用戶的個人隱私和安全。監管套利指互聯網環境下,某些跨國企業通過選擇適用自身偏好的法律以規避對己不利的監管。云計算的服務器可能位于不同國家,而不同國家對數據安全義務的界定、數據丟失責任、隱私保護、數據的公開政策等均存在不同規定,監管法律的差異為云服務商提供了套利空間。例如卷入“棱鏡門”的谷歌公司,雖然向我國用戶提供網絡服務,其服務器卻位于美國加州。其提供的谷歌云端硬盤(GoogleDrive)服務要求用戶同意谷歌可“依據谷歌的隱私政策使用其數據”,但谷歌有權隨時改變其隱私政策。在谷歌最新的隱私政策中規定:“如果我們確信:為了滿足適用法律、法規、法律程序的要求或強制性的政府要求的目的而有必要訪問、使用、保留或披露相關信息,我們就會與Google以外的公司、組織和個人分享用戶個人信息。”據此,谷歌有權也有義務遵守服務器所在地的美國國家安全局的要求,向其提供用戶儲存的數據。作為互聯網用戶無可避免的傳輸和儲存信息的數字中介,云計算服務商向美國政府披露用戶信息在美國雖屬“合法”,卻嚴重地損害了他國用戶的個人信息隱私和安全,甚至可能影響他國國家安全。

其次,云計算“數據所有人與控制人分離”的模式增加了對網絡信息在物理上監管和追責的難度。在傳統模式下,數據存放在本地技術設施中,數據在邏輯上、物理上是可控的,因此風險也是可控的。在云計算模式下,由于用戶的數據不是存儲在本地計算機上,而是在防火墻之外的遠程服務器集中儲存,傳統的、借助機器或網絡物理邊界來保障信息安全的方式已經無法發揮作用。發生信息安全事件時,日志紀錄可能分散在位于不同國家的多臺主機和數據中心,因此即使是同一個云服務商部署的應用程序和托管服務,也可能難以追查紀錄,這無疑增加了取證和數據保密的難度。

1.1.2大數據技術動搖數據保護的基本原則大數據指各類組織依托海量數據、更快的電腦以及新式分析技巧以挖掘隱藏的極有價值的關聯性、更為強大的數據挖掘方式。“棱鏡門”牽涉的所有互聯網巨頭,包括谷歌、微軟、臉譜、雅虎等均以不同形式運用了大數據技術,并將數據作為其主要資產以及價值創造來源。

首先,大數據可能動搖數據保護規制的基石。歐盟的數據保護指令、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草案,以及世界其他國家的數據保護法大多依賴于“透明度”和“同意”的要求以確保用戶能夠在知情的基礎上分享個人信息。然而大數據的性質就在于通過數據挖掘與分析尋找意料之外的聯系以及制造難以預測的結果,不僅用戶對于其同意的對象和目的缺乏認知,甚至運用數據挖掘技術的公司自身也無法事先得知通過大數據技術將發現什么,因此也就很難實現實質意義上的“同意”。

其次,大數據技術帶來的巨大商業利潤可能誘使服務商漠視用戶隱私,進而威脅數據安全。在互聯網背景下,一方面眾多網絡信息媒介有機會接觸用戶的大數據,而大數據技術使這些信息媒介能夠以極低的成本輕易地獲取和處理這些信息;另一方面,大數據能夠產生驚人的商業利潤:據McKinsey咨詢集團的報告,大數據每年能為美國的健康行業貢獻3000億美元的價值,為歐洲的公共管理行業貢獻2500億歐元。因此,那些有機會接觸客戶龐大數據的網絡媒介有足夠的激勵,以用戶無法想象,并且常常是無法察覺的方式利用其客戶的大數據。越來越多的商業組織開始將轉賣搜集的數據視為潛在的商業機會,并且開始從中獲利。大型金融機構開始將與其客戶支付卡相關的數據進行市場推廣(例如,常消費的店鋪及購買商品)。在荷蘭,一家GPS定位服務提供商將其用戶移動的地理編碼出售給政府機構,包括警察服務,而這些數據原本用以規劃自動變速雷達陷阱的優化安裝。在面臨巨大利潤誘惑并且無人知曉、無人監管的情況下,信息媒介對信息的利用容易偏離初衷,將用戶信息置于巨大的風險中。

1. 2 我國網絡信息安全市場信息不對稱導致市場失靈

披露網絡安全風險的成本、技術障礙以及我國網絡信息安全立法的缺失決定我國網絡信息安全市場存在信息不對稱。由于缺乏真實反映網絡安全風險的信息,產業將無法準確決定需要供給多少網絡安全產品,這一市場失靈導致網絡信息安全風險的必然性。

1.2.1披露網絡安全風險的技術障礙及成本決定網絡信息安全市場的信息天然不足網絡信息安全風險自身的無形性、復雜性、動態性特征決定了網絡安全風險的相關信息存在先天不足。同時,由于公布網絡安全風險事件可能損害市場份額、聲譽以及客戶群,私人企業往往缺乏激勵披露網絡安全風險事件。有研究顯示每公開披露一個安全漏洞,經銷商的股價平均下跌0.6%左右,這相當于每披露一次漏洞,就喪失大約8.6億美元的市值。網絡安全風險的信息不對稱并不意味著社會沒有對網絡安全上進行投資或投資過度,相反,它意味著“沒有以理想的比例投資正確的防范措施”。由于缺乏對威脅及防范正確的認識,用戶和企業傾向于投資萬金油式的解決方法。同時,安全企業也不會具有足夠的壓力將新科技帶入市場,以抵御實質性的威脅。

1.2.2我國網絡信息安全立法的缺位加劇了市場失靈在公民網絡信息安全方面,我國尚未頒布專門的法律。2009年我國在刑法中設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然而該條款的適用對象僅限于“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無法涵蓋網絡空間處理公民個人信息的網絡服務提供商。同時該條款由于追責情形不清、缺乏明晰的處罰標準,被批評為“可操作性,欠佳”目前鮮見因該條款被追責的案例。現有網絡安全立法散見于效力層級較低的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地方政府規章,或是僅針對特定行業或特定信息對象,適用面狹窄。因此,即使“棱鏡門”披露某些企業涉嫌侵犯我國公民網絡信息安全,我國網絡信息安全立法缺位的現狀決定了此類事件在現階段處于“無法可依、無責可追”的尷尬局面。在立法缺乏規制的情況下,企業并無確保網絡安全及披露網絡泄露事件的法定義務,對數據泄露事件的公布反而可能引來監管機構更多的關注,從而增加企業,乃至整個行業的運作成本。這決定了企業缺乏動機進行信息安全風險披露,加劇了信息不對稱。

1. 3 網絡軍事化趨勢引發網絡信息安全風險升級

依據軍事革命理論(RevolutioninMilitaryAffairs),新科技和相關組織架構的創新運用將引發戰爭性質的變化。隨著數字網絡關鍵基礎設施的依賴性日漸增強以及相較于傳統武器的低成本,軍事戰場開始從傳統的水、陸、空轉向網絡空間,網絡戰工具被視為是軍事革命的自然演進。Clarke在其《網絡戰》一書中將網絡戰定義為“國家為了造成損害或干擾的目的,侵入另一國電腦或網絡的行為”    局在互聯網上對包括中國在內的多個國家10類主要信息進行監聽,該事件正是網絡戰的真實案例并已經實質性地威脅到全球網絡環境的信息安全。不僅如此,我國網絡頻頻遭受來自于海外的信息監控及網絡攻擊。據中國國家互聯網應急中心數據顯示,2012年的抽樣監測發現,境外約有7.3萬個木馬或僵尸網絡控制服務器控制我國境內1419.7萬余臺主機,其中位于美國的12891個控制服務器(占境外控制服務器的17.6%)控制我國境內1051.2萬余臺主機(占受境外控制的境內主機的74.0%),控制服務器數量和所控制的我國境內主機數量均居首位。這些事件并不是孤立的,背后是某些國家利用網絡技術對中國、歐洲乃至全球信息霸權獨享和控制的體現。網絡戰對信息安全的破壞存在如下特征。

1.3.1網絡戰具有不可預測性和不可控性指網絡戰對他國可能帶來的破壞規模無法事先預測,其事后的衍生效應可能無法控制。信息系統在結構和互聯設置上任何微小的改動都可能導致截然不同的系統行為,針對某一系統的網絡攻擊既由系統操作人的行為和該特定系統的性質所驅動,也可能由網絡武器自身的特征所影響。網絡武器相對小而隱蔽的特征使攻擊對象難以察覺,無法作出及時的反應,進一步加劇了網絡戰后果的不可預測性。在2007年,愛沙尼亞整個國家的網絡由于黑客攻擊陷入癱瘓。具有政治動機的黑客通過制造數據過載,在長達10小時的時間里,迫使系統每6秒下載相當于整個WindowsXP操作系統規模的數據,致使整個國家的網絡陷入癱瘓。愛沙尼亞最大的銀行在此過程中損失超過100萬美元,愛沙尼亞議會成員持續四天無法登錄電子郵件系統。

1.3.2針對關鍵基礎設施的網絡戰將導致對網絡安全破壞強度的升級關鍵基礎設施(CriticalInfrastructure)指一旦被摧毀或干擾,將對健康、安全、國家安全或公民的正常生活或政府的有效運作造成嚴重影響的、物理和信息的科技設施、網絡、服務和財產。“棱鏡”項目披露美國國家安全局曾入侵中國電訊公司以獲取手機短信信息,并持續攻擊清華大學的主干網絡以及電訊公司Pacent香港總部的計算機,該公司擁有區內最龐大的海底光纖電纜網絡。從該事件可知,網絡安全風險已經從網上蔓延至網下,網絡攻擊的間接效果已經直接地威脅我國關鍵基礎設施的安全。

1.3.3網絡空間的軍事化缺乏國際制約機制冷戰期間各國訂立了用以限制核武器制造的條約,以控制軍備競賽可能到來的潛在風險。然而目前各國尚未就互聯網治理達成任何具有約束力的國際條約。如果互聯網不受國家間條約框架的規制,將導致更加開放和不穩定的軍事結構。國家間在網絡空間的軍備競賽會威脅數字生態的穩定性,其造成破壞的規模和結果難以預料。

2構筑我國網絡信息安全保護方略

“棱鏡門”事件為我國網絡信息安全敲響了警鐘,從法治的視角積極構建我國網絡信息安全保護方略不僅必要,而且迫切。在網絡信息安全保護方略中,明確網絡服務提供商的義務與責任是前提,完善網絡用戶救濟權是核心;與此雙管齊下的,是進行國際維權并推動國際談判向利我方向發展。本文將從國內和國際兩個視角分別思考。

2.1國內視角

構筑網絡信息安全保護戰略首先應體現在完善網絡信息處理行為的規范和追責機制,矯正市場失靈,實現政策對確保網絡安全和促進科技發展運用的最大效能。

2.1.1出臺專門立法明確網絡服務提供商的義務與責任

目前我國網絡信息安全領域亂象叢生,很大程度在于現行法律缺乏對網絡服務提供商在網絡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義務和責任的規定,這意味著現實生活中的用戶信息安全問題和信息安全糾紛解決常常依賴于網絡服務供應商與用戶之間的許可協議。網絡服務商往往會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在服務協議中盡可能規避相關風險問題,不承諾對客戶個人數據丟失、數據泄密及數據被破壞等行為承擔法律責任,這無疑會侵害廣大網絡用戶的信息安全。同時,在云計算、大數據等新生科技背景下,網絡信息安全風險的跨地域性、隱秘性、造成破壞的規模性及不確定性等特點,客觀上對我國信息網絡安全立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鑒于此,建議從以下幾點明確網絡服務提供商的法律義務與責任:

1)確立網絡服務商持續的數據安全保護義務,即所有涉及數據處理的主體或組織都必須實施并保持合理、適當的安全流程及做法,以保護個人信息免受非法接入、丟失、破壞、使用、修改或披露的侵害。由于技術的快速革新,網絡風險的來源與形式不斷地發生調整,這就決定了數據安全保護義務不是一勞永逸的,而是持續的過程。具體而言,“合理、適當的安全措施”要求公司采取持續的、不間斷的過程以定期評估風險、識別風險并針對風險采取適當的安全措施、監控并驗證安全措施的有效實施,并確保會根據科技的發展持續地調整、更新。具體采取的安全措施應當由公司自行決定。

2)確立數據泄密的警示義務以確保用戶的知情權。由于網絡安全風險的無形性、即時性以及連帶性,用戶可能在發生了嚴重的犯罪結果后才得知信息外泄、丟失事件。為此,為了防止信息泄密導致用戶更加嚴重的衍生后果,必須明確網絡服務商對數據泄密的公示義務,即要求所有處理敏感個人信息的企業及機構在此類信息發生泄密事件后,必須在一定時限內向受影響的用戶發出通知及警示。這里需要注意的是,該義務需要明確敏感信息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號碼,金融機構賬戶或信用卡號碼等;而通知的方式應以電子方式或有全國影響力的傳統媒體方式實現,以確保通知的覆蓋面及即時性;而通知的情形應為個人用戶數據的丟失、修改、破壞或者未經許可的接入的情形。

3)明確網絡服務商的責任。對于未履行數據保護義務的網絡服務商,應承擔不同層次的責任,包括由主管部門發出違規通報、責令改正、行政罰款、撤銷經營資格等行政處罰;同時個人數據受損的用戶有權向網絡服務提供商提出民事損害賠償;刑法層面應將網絡服務提供商納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主體范圍中,并明確“情節嚴重”的具體認定標準。

4)建議引入歐盟的“長臂”條款約束跨境信息流動。“長臂條款”系歐盟特有的數據保護原則,該原則通過約束位于歐盟以外的數據處理人以及跨國公司集團內部的跨境數據轉移,尤其是云計算背景下的第三國數據處理人,旨在確保向歐盟以外傳輸的歐盟公民個人數據能夠獲得與歐盟內類似的保護水平,因此具有跨域適用的“長臂效應”。該原則主要過3種機制以實現對歐盟境外主體的約束:①國家保護水平評估機制,即歐盟有權評估第三國是否就數據安全提供了足夠水平的保護。如果經評估,第三國未能提供充分的保護水平,歐盟將禁止向該第三國傳輸個人數據并將與第三國協商。②約束性公司規則(BindingCorporateRules,BCR),指約束向公司集團設立于未提供充分保護水平國家的組織進行個人數據轉移的公司內部政策(包括與數據安全、質量、透明度有關的隱私原則,有效性的工具,如審計、培訓、投訴處理制度等,以及證明BCR具有約束力的要素)。草案規定跨國企業可以通過制定符合草案要求的BCR,并將BCR提交主要數據保護監管機構審批來履行充分保護義務。③標準數據保護條款或經許可的合同條款,指除了BCR,跨國企業也可以通過適用歐盟采納的標準數據保護條款來履行足夠保護義務。如果需要適用自行商議的合同條款,則該條款需要獲得監管機構的事先許可。云計算技術使一國數據可能在他國存儲或被處理,網絡風險為此可以擺脫時間和地點的限制,風險的來源地和結果地可能完全分離,這為我國監管機構在網絡安全監管、取證及追責帶來許多困難。有鑒于新技術發展的實際需要,建議引入歐盟的“長臂”條款,明確我國網絡安全的法律適用于我國以外建立的公司或組織,如果這些主體對我國用戶信息進行處理或者提供外包服務。具體的約束機制包括對其在國內的經營實體進行監管,如未在我國設立經營實體,要求本國企業與其通過合同形式履行我國網絡安全保護的義務。

2.1.2以救濟權為核心完善網絡用戶的權利保障機制無救濟,則無權利,面臨網絡空間愈演愈烈的安全風險,完善用戶的“救濟權”是當務之急。

1)確立保護用戶的舉證責任。在網絡服務關系中,一旦用戶選擇了某一服務提供商,該服務提供商就獲得了用戶數據的控制權,可以通過檢查用戶紀錄,掌握客戶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信息,用戶在技術、信息獲取、談判用戶處于相對弱勢地位。為此,為了防止網絡服務商濫用其在網絡服務關系中的優勢地位,也考慮到個人用戶網絡取證的難度,對于網絡泄密造成的用戶損失,應規定主要由網絡服務商承擔履行數據安全保護相關義務的舉證責任。

2)確立“一站式”的主管機構。網絡信息安全牽涉到個人隱私、商業秩序、電信設施安全、金融安全、公共安全及國家安全等社會管理的多個環節,各個環節的主管部門都涉及到部分網絡監管的職能,然而各自為政、多頭管理的體系增加了企業合規的不確定性和成本,也增大了公民維權的難度。建議設立涵蓋所有行業的網絡信息安全主管機構,考慮到網絡安全的戰略意義,該主管機構應直屬于國務院,負責制定網絡信息安全方面的政策戰略,監管全行業的網絡安全合規情況并具有相應的行政執法權,通過整合協調各個機構與網絡信息安全相關的職能,作為受理用戶與網絡信息安全相關的投訴事件的接待門戶,便利用低戶成本、高效率、一站式解決網絡安全方面的糾紛。

3)提供多層次的救濟程序。除了傳統的司法程序,針對網絡數據保護糾紛涉及面廣、技術性強、時效性要求高的特點,建議引入調解、仲裁程序,在網絡主管機構下設專門處理個人信息糾紛的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由監管政府官員、網絡安全技術人員、消費者代表、互聯網服務商代表、學者等組成,在給定期限內由仲裁委員會提出調解方案供各方參考,如果各方接受,則作為具有約束力的文件履行;如果無法被接受,則進入司法程序。另外,數據泄密涉及者眾,而互聯網行業作為新興行業進行曠日持久的獨立訴訟也會造成巨大成本,建議規定數據保護集團訴訟/仲裁的程序,明確訴訟與仲裁之間的效力與程序銜接問題,引導通過集團訴訟或仲裁快速、簡便地解決糾紛。

2.2國際視角

構筑我國網絡信息安全保護方略不僅體現在國內立法與執法體系的完善上,也應體現在影響網絡安全國際標準未來談判和國際合作走向上。

在網絡安全已經成為國際社會面臨的共同挑戰的今天,防范網絡安全風險已不可能完全在封閉的國內法體系中實現,而必須置于國際法框架內予以合作和解決。許多情形下,網絡安全問題已經不再是一個國家的司法內政問題,而是涉及到多個國家的司法問題,尤其是在類似于“棱鏡門”這樣影響范圍廣、涉及多國當事人的信息外泄事件,必然涉及到跨國取證、協調糾紛管轄以及明確法律適用等現實難題。目前許多國際組織,包括聯合國、經合組織、亞太經合組織、歐盟、北約、八國集團、國際電信聯盟(ITU)以及國際標準組織(ISO)都在解決信息和通訊基礎建設的問題。一些新成立的組織開始考慮制定網絡安全政策與標準,現有組織也積極地希望將職能拓展到這一領域。這些組織的協議、標準或做法將對全球產生影響。同時“棱鏡門”事件后,各國紛紛對現有網絡安全戰略進行調整,可以預見今后幾年將是推動網絡安全國際合作框架建立的關鍵期。作為最主要的網絡安全受害國與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一方面我國應進行相關研究,系統掌握各國網絡安全戰略的特征和動向,尤其是某些國家侵害他國公民網絡信息安全的證據,為我國在國際陣地維權提供保障。另一方面中國有必要主動參與網絡安全國際公約及標準的制定,充分表達本國合理的利益訴求,與各國緊密合作,借助各個國際舞臺,積極爭取我國在網絡空間中的利益。

3結束語

網絡空間安全措施范文4

【關鍵詞】計算機病毒;信息安全;云計算

1、前言

近年來,我國信息產業持續快速發展,信息產業在促進經濟發展、調整經濟結構、改造傳統產業和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類計算機犯罪及“黑客”攻擊網絡事件屢有發生,手段也越來越高技術化,從而對各國的、安全和社會穩定構成了威脅。計算機互聯網絡涉及社會經濟生活各個領域,并直接與世界相聯,可以說是國家的一個政治“關口”,一條經濟“命脈”。網絡與信息安全已上升為一個事關國家政治穩定、社會安定、經濟有序運行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全局性問題。

2、計算機病毒發展情況分析

2011年,中國新增計算機病毒、木馬數量呈爆炸式增長,總數量已突破千萬。病毒制造的模塊化、專業化以及病毒“運營”模式的互聯網化成為計算機病毒發展的三大顯著特征。同時,病毒制造者的“逐利性”依舊沒有改變,網頁掛馬、漏洞攻擊成為黑客獲利的主要渠道。新增計算機病毒、木馬數量呈幾何級增長,據金山公司監測數據顯示,2010年,金山毒霸共截獲新增病毒、木馬1589萬個。

3、3G云計算時代“云安全”的概念

緊隨云計算、云存儲之后,“云安全”應運而生。云安全技術是P2P技術、網格技術、云計算技術等分布式計算技術混合發展、自然演化的結果。云安全是我國企業創造的概念,在國際云計算領域獨樹一幟?!霸瓢踩–loud Security)”計劃是網絡時代信息安全的最新體現,它融合了并行處理、網格計算、未知病毒行為判斷等新興技術和概念,通過網狀的大量客戶端對網絡中軟件行為的異常監測,獲取互聯網中木馬、惡意程序的最新信息,推送到Server端進行自動分析和處理,再把病毒和木馬的解決方案分發到每一個客戶端如圖1所示。

4、建立安全的防治體系

病毒、木馬進入新經濟時代后,肯定是無孔不入,網絡的提速讓病毒更加的泛濫。因此在2012年,我們可以預估vista系統,windows 7系統的病毒將可能成為病毒作者的新寵。當我們的智能手機進入3G時代后,手機平臺的病毒/木馬活動會上升。軟件漏洞的無法避免,在新平臺上的漏洞也會成為病毒/木馬最主要的傳播手段。

在病毒制作門檻的逐步降低,病毒、木馬數量的迅猛增長,反病毒廠商與病毒之間的對抗日益激烈的大環境下,傳統“獲取樣本->特征碼分析->更新部署”的殺毒軟件運營模式,已無法滿足日益變化及增長的安全威脅。

病毒直接對電信系統的網絡、操作系統、用戶、應用程序、數據安全受到威脅。體現在企業商業信息安全、互聯網站信息安全、個人隱私類信息安全、網絡欺騙類、網友見面人身安全、無線局域網(藍牙)、手機病毒、手機竅聽等,所以必須建立電信系統工程網絡安全的防治體系如下圖2所示。

4.1提升電信網絡信息安全的核心技術

“云安全”的概念來源于“云計算”,“云安全”是“云計算”技術在信息安全領域的應用。更簡單的講,“云安全”是指防毒安全廠商利用客戶端搜集病毒樣本,然后找到處理方式分發給用戶,這樣整個互聯網就成了一個大的保障用戶電腦安全的殺毒軟件。它融合了并行處理,網格計算,未知病毒行為判斷等技術和概念,是網絡時代信息安全的最新體現。

(1) 云安全核心技術之一:智能網頁腳本行為判斷技術。

智能網頁腳本行為判斷技術主要分為:溢出攻擊防御技術:

溢出攻擊防御技術,可以準確的判斷溢出代碼,并通過溢出代碼的典型特征進行判斷。

惡意行為的監控技術:惡意行為監控技術,會在染毒腳本運行調用系統函數的功能執行之前將其發現。

智能啟發監控掃描技術:智能啟發掃描監控技術,可以將病毒代碼剝離出來,使之變成明碼,從而利用較少的資源達到明碼殺毒的目的。

(2)云安全核心技術之二:本機程序行為判斷技術

作為云安全架構的另一大核心技術,本機程序行為判斷技術將一系列已經定義好的惡意行為進行規范,并且根據規范監視進入用戶電腦的程序做了什么,進而根據規范判定這個行為是好是壞。

4.2落實網絡信息安全防范措施

(1)網絡安全措施

網絡層安全性的核心問題是網絡能否得到控制,即:是不是任何一個 IP地址的用戶都能進入網絡。通過網絡通道對網絡系統進行訪問時,每一個用戶都會有一個獨立的IP地址,這個IP地址能夠大致表明用戶的來源地址和來源系統。目標站點通過對來源IP分析,能夠初步判斷來自這一IP的數據是否安全,是否會對本網絡系統造成危害,以及來自這一IP的用戶是否有權使用本網絡的數據。我們設計系統能夠自動記錄那些曾經造成過危害的IP地址,使得它們的數據免于遭受第二次危害。

用于解決網絡層安全性問題的產品主要有防火墻產品和VPN(虛擬專用網)。防火墻的主要目的在于判斷來源IP,將危害或未經授權的IP數據拒之于系統之外,而只讓安全的IP數據通過。一般來說,公司的內部網絡若與公眾Internet相連,則應該在二者之間設置防火墻產品,以防止公司內部數據的外泄。VPN主要解決的是數據傳輸的安全性問題,如果公司在地域上跨度較大,使用專網、專線過于昂貴,則可以考慮使用VPN。其主要目的在于保證公司內部的關鍵數據能夠安全地借助公共網絡進行頻繁的交換。

(2)操作系統安全措施

在系統安全性問題中,主要防范的問題有兩個:一是病毒對于網絡的威脅;二是黑客對網絡的破壞和侵入。病毒的主要傳播途徑已經由過去的軟盤、光盤等存儲介質變成了網絡,多數病毒不僅能夠直接感染網絡上的計算機,也能夠在網絡上對自身進行復制。電子郵件、文件傳輸以及網絡頁面中的惡意Java小程序和ActiveX控件,甚至文檔文件都能夠攜帶對網絡和系統有破壞作用的病毒,網絡防病毒工具必須能夠針對網絡中可能的病毒入口進行防護。

(3)用戶安全措施

對于用戶的安全性問題,主要防范的問題是:是否只允許那些真正被授權的用戶使用系統中資源和數據。

首先要做的是對用戶進行分組管理,并且這種分組管理應該是針對安全性問題。應該根據不同的安全級別將用戶分成若干等級,每一等級的用戶只能訪問到與其等級相對應的系統資源和數據。其次應該考慮的是強有力的身份認證,其目的是確保用戶的密碼不被他人猜測到。

(4)應用程序安全措施

在這一系統中我們需要關注的問題是:是否只有合法的用戶才能對特定的數據進行合法的操作。這涉及兩方面的問題:一是應用程序對數據的合法權限;二是應用程序對用戶的合法權限。

(5)數據安全措施

數據的安全性所要關注的問題是:機密數據是否還處于機密狀態。在數據的存取過程中,機密的數據即使處于安全的空間,也要對其進行加密處理,以保證萬一數據失竊,偷竊者(如網絡黑客)也讀不懂其中的數據內容。這是一種比較被動的安全手段,但往往能收到最好的效果。

(6)良好的操作習慣

注意無線網使用包括手機的藍牙、郵件收發完畢要關閉、網吧上網離開時重啟計算機,下載后和安裝軟件前一定要殺毒、經常升級殺毒軟件的病毒庫、不需要安裝太多的殺毒軟件,重要文檔不要放在系統盤中,而且要備份好。建立Ghost鏡像、系統必須設置密碼、需要較長時間離開電腦時鎖定電腦,或拔掉網線。確保啟用網絡防火墻、一定要小心使用移動存儲設備、不要隨便接收文件,使用安全的瀏覽器、隱私文件要加密等防備人為病毒入侵。

5、計算機病毒防治控制的法律實現

要求在立法上對職責、義務、法律責任分配作出強制性規定。

(1)政府職責:對互聯網絡安全負有責任(Everyone is responsible),網絡安全保障不單是政府獨立完成的事務,需要互聯網用戶的積極參與。

(2)企業義務:對企業、公司內部治理結構的網絡信息安全風險控制提出了要求,這也反映在ISO/IEC17799、ISO/IEC27001等國際標準中。

(3)公眾義務:公眾教育是防治的基本,法律責任是風險控制的最終保障。按照木桶效應,網絡信息安全由最低層次的保障程度決定的,即使個人和小型企業遭到病毒入侵,也會積累成對基礎設施的重大威脅。

(4)病毒制作、傳播者責任承擔:將風險責任(病毒事故的損失風險)負由病毒制作和傳播者承擔,增大行為人違法成本,要求承擔損失風險,弱化網絡空間的安全風險是防治立法的最終落結。

(5)成立風險控制的機構設置,設立信息安全委員會和安全專員或安全經理。

(6)計算機病毒防治立法:加強我國關于計算機病毒防治的立法,《刑法》第286條、《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9條、《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第23條、《電信條例》第58條執行落實。

網絡空間安全措施范文5

關鍵詞:數據通信;網絡安全;提高

中圖分類號:TN919文獻標識碼: A

一、數據通信網絡與網絡安全界說

1、數據通信網絡

數據通信網絡為客戶提供信息必須以電話、電纜或者光纖作為傳輸媒介,以計算機作為信息接收、輸出和交流工具,客戶不僅可以處理接收的信息,還可以通過網絡實現信息共享。數據網絡根據覆蓋面的大小分為局域網、廣域網和國際網。局域網主要適用于機關單位內部,由于其適用面較小,因此網速快而且穩定,單位使用局域網不僅方便管理,而且能滿足部分單位比如政府機關,對信息安全的高要求。廣域網以城市為覆蓋面,主要是為同一城市的市民提供網絡服務。至于國際網,是覆蓋全球的網絡,其信息具有多樣性和廣泛性的特點,人們可以利用國際網進行娛樂、工作等,國際網是人們運用最普遍的網絡。數據通信網絡存在于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

2、網絡安全

網絡信息是通過服務器和客戶終端傳遞的,因此服務器、計算機或者網絡都是決定數據安全的因素,現在網絡安全已成為人們熱議的話題之一。網絡安全主要是保證客戶信息的隱私,確保信息不被泄露、篡改或者刪除。數據信息對單位的重要性可想而知,如果商家企業的數據遭到攻擊,就可能造成商業秘密外泄,給企業造成的損失是無可估量的,因此必須提高信息的安全性。

二、目前的通信網絡安全

分散性,交互性以及開放性是互聯網的顯著特點,人們利用這些特點達到共享信息開放交流的目的,卻也忽視了這會引起很多網絡安全問題,同時現今網絡競爭越來越激烈,網絡戰爭隨時可能爆發,隨時目前為了應對隨時可能爆發的網絡戰爭,網絡戰爭武器的研發和網絡戰爭部隊的組建已經在很多國家悄然進行著,還做著時刻實戰的準備。網絡空間對我國國家展有著的重要作用,這已被很多人意識到,只是我國沒有詳盡清晰的國家戰略,網絡信息安全也不盡如人意。這樣就不能知道了解國家對待網絡安全的態度,不明確怎樣規劃網絡安全的措施來獲得什么樣的核心利益。由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的數據表明,我國的網民規模事實上已達到了一定的高度,并且有著上升趨勢,還有就是手機網名的規模發展也相當理想,這卻也無法避免被攻擊很多次的威脅,這也就致使人們的個人利益還有社會利益的損失。這也就表明通信網絡會越來越發達,通信網絡安全問題也會越來越明顯。

三、網絡數據通信存在的安全隱患

1、人為操作失誤造成的威脅

計算機的終端操作要依靠技術人員進行操作,因此人為因素是降低信息安全的原因之一,比如忘記密碼,對網絡資源進行不合理限制,阻止對信息或其他資源的合法訪問,操作失誤使得網絡信息被非法使用等等。

2、計算機病毒導致的威脅

計算機病毒通過破壞計算機功能或者毀壞數據,影響計算機使用,給網絡安全帶來極大的威脅。計算機病毒不易被發現,在程序運行過程中可自行復制,而且可以通過傳染控制其他未被侵害的計算機,危害性極大。通過病毒打亂計算機系統,以至于系統內的數據受到破壞,對財產造成損失,甚至威脅社會穩定。以往的計算機病毒只是對信息進行攻擊,不具有目的性,而現在黑客利用病毒攻擊往往帶有目的性,或出于商業目的,或出于政治目的,不僅造成財產損失,還威脅社會穩定。

3、非法訪問導致的威脅

網絡系統內的訪問有合法與非法之分,未經允許進入網絡系統,并對系統內部的信息和數據進行更改、復制或者刪除,這類訪問就是非法訪問。非法訪問一般是由黑客實施,黑客的目的性強,且計算機技術較為熟練,可以輕易地套取信息,并破壞信息。目前計算機網絡犯罪已成為打擊犯罪的重要對象,因為黑客不僅是企業的威脅,也是社會的威脅,必須嚴厲打擊,不過相關網絡犯罪的相關偵查手段還有待加強。

四、網絡數據通信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1、進行入侵檢測

入侵檢測主要適用于機關或者企業的內部網絡,當系統檢測到入侵行為時,就自動阻止入侵行為進入系統,并發出報警顯示,以提醒工作人員。網絡通訊協議是計算機網絡的基礎,由網絡層的IP協議和傳輸層的TCP協議組成。入侵檢測不僅可以在簡單的、規律性的信息系統內攔截入侵行為,還可以從復雜的信息系統中分辨出入侵行為,并迅速對入侵行為作出攔截,管理信息系統。入侵檢測根據對象劃分,分為基于主機的檢測,基于網絡的檢測以及混合型檢測。入侵檢測的主要作用是監視、分析用戶及系統活動,對系統構造和弱點進行審計,識別反映已知進攻的活動模式以及用戶違反安全策略的行為,能有效提高內網的信息安全管理。

2、實施加密傳輸

加密是比較常用的一種安全措施。為確保信息在傳輸過程中的安全性,通常采取加密傳輸形式,在傳輸之前把信息編譯成代碼,接收之后再通過解密把信息還原。如果把信息以文字形式傳輸,會給黑客留下信息保護的空白地段,不利于網絡安全體系的構建,加密技術就顯得很有必要。加密傳輸通常會采用兩種加密方法以確保信息的安全,第一種是鏈路加密技術,運用鏈路加密可以保護通信鏈路上節點之間的數據不被非法竊取,黑客無法對傳輸過程進行破壞,可以有效保證信息的完整性和保密性。第二種是端到端加密技術,這種技術允許數據從源頭到終點都以加密形式存在,運用端到端加密技術即便運輸節點遭到黑客攻擊也不會損壞傳輸信息。實際中,還有用戶同時采取兩種技術,通過疊加式的加密保護信息。

3、分析網絡安全存在的威脅與風險

網絡安全涉及的面很廣,不僅僅是數據信息可能遭到攻擊,計算機上的軟件以及信息網絡其他硬件設備都可能受到破壞,比如,黑客可以通過IP地址獲取與該地址相關的信息和數據,甚至利用IP進入網絡系統進行犯罪,其危險性很大。因此除了網絡安全評估以外,還要深入分析網絡領域可能存在的各種風險,找出風險發生的原因,采取技術措施,比如限制進入網絡系統,限制外部用戶訪問,阻攔不能識別的信息,修補漏洞等,通過技術補救提高系統的安全性。

4、制定解除網絡威脅與風險的策略

根據以往的數據分析,網絡出現漏洞是網絡遭遇襲擊的最主要原因,許多黑客都是以漏洞為突破口尋找系統的缺陷,進而對系統造成損害的。因此必須著重研究網絡漏洞的存在原因和相關對策,其中最直接、最方便的方法是編制程序修補漏洞。瀏覽器是上網的主要軟件,最容易出現漏洞,因此必須著重對瀏覽器做好預防工作,不僅要對瀏覽器的漏洞進行修復,還要采取病毒攔截措施,比如對瀏覽器加密,啟用防火墻和病毒保護模式,反防止瀏覽器被攻擊。另外,不僅是瀏覽器,還要對計算機的其他硬件和軟件進行保護,比如,安裝軟件時不能只圖節省電能空間,必須考慮軟件的安全性;為防止數據遺失,不要把電腦的主機和服務器分開;安裝殺毒軟件;對數據庫進行安全備份等。

5、對網絡的安全性進行評估

網絡通信對企業和機關單位的意義在于,能讓企業內部人員通過網絡傳達信息,實現信息共享,提高企業的管理效率。確保網絡不被攻擊和信息安全是構建網絡通信系統的基礎,因此要對網絡的安全性進行評估。網絡評估要以網絡安全的各項標準要求為評判標準,以網絡信息、網絡行為和網絡用戶為評估對象,進行科學、全面、準確地評估,以確定網絡系統的安全指數。評估過后還要把評估結果給專業人員再審查,確保評估結果的可靠性和準確性。當然,網絡環境隨時在改變,攻擊網絡的技術也在更新,因此必須定期對網絡系統進行一次評估,保證評估結果的準確度,以便及時采取網絡安全措施。

結束語

綜上所述,隨著我國通信技術的不斷發展,數據通信已在我國通信發展中的占據主流地位,并且還實現了更多信息和資源的共享。但在發展過程中,人們也越來越關注通信的穩定性和安全性。因此,提高網絡安全的管理力度,不斷加強維護手段,可以使數據通信的穩定性和安全性不斷加強。

參考文獻

網絡空間安全措施范文6

 

近年來,隨著手機網絡技術的成熟,4G、wifi移動網絡迅速普及、手機應用數量的迅猛提升。我國的手機等移動終端訪問互聯網業務已遠超固定PC設備,各行業對移動終端的網絡的安全要求越來越高,對移動信息的安全性更加關注,如何保證終端設備網絡通信的安全性已成為人們急需面對的問題。因此,我們應當防范互聯網犯罪,預防個人隱私泄漏,有效保證移動終端網絡安全。而PC設備和移動設備共同形成網絡終端設備,我們主要以此為討論重點。

 

1 計算機通信網絡安全現狀

 

1.1 網絡終端設備通信網絡安全概況

 

網絡終端設備主要由計算機終端、移動終端和通信網絡組成,其中移動設備和計算機是通信網絡的信源或終端,通信網絡是傳輸和交換數據的必要手段,最終實現各類終端設備的資源共享。網絡終端設備通信網絡安全,是通過對應的安全措施防止計算機及移動終端中的通信網絡中的密碼、數據、各類操作系統等內容遭到更改破壞、防止其它用戶竊取服務。從網絡的運行環節來分,網絡安全有設備安全、數據傳輸安全、用戶識別安全等幾個方面。

 

1.2 網絡安全研究的歷史、現狀

 

網絡安全研究最早是由美國進行相關的基礎理論研究,先后制訂了計算機系統安全評估準則、網絡系統數據庫方面的系統安全解釋,形成了安全信息系統體系結構的基本準則。安全協議作為信息安全的重要內容,作為信息安全關鍵技術的密碼學,更是取得了長遠的發展,近年來信息人員解決了數字簽名的問題,而電子商務的安全性要求更是帶動了網絡安全論證、密碼管理等研究。

 

2 目前網絡安全存在的問題

 

2.1 系統自身的問題

 

由于各類個人移動設備終端及PC終端在設計時由于各種原因,廠家總是留有“窗口”或是“后門”,這就導致了各類設備在實際運用的過程中由于其系統自身的不完善導致了安全隱患。

 

2.1.1 操作系統的脆弱性

 

各類操作系統由于開發企業的技術不同,在網絡安全方面總是存在各類流動,導致存在各類信息隱患的存在,尤其是當前黑客技術的不斷發展,后門類軟件能夠做到在入侵各類終端后自行上傳隱私數據、竊取密碼等重要資料。

 

2.1.2 軟件的漏洞

 

各類應用及通信軟件系統的不完善,給各種不安全因素和入侵留下了隱患,應用的不規范更導致了信息安全的缺陷。

 

2.1.3 脆弱的網絡安全服務

 

我們常接觸的PC終端因特網的基石是TCP/IP協議,該協議在設計上就有許多安全隱患,很多基于TCP/IP的應用服務,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著信息安全問題,而無線設備可能在接觸釣魚WIFI及其他惡意網絡渠道會導致安全風險。

 

2.2 人為因素

 

網絡黑客通過各種技術手段進入各類終端設備,進行破壞、竊取、篡改損壞網絡,對網絡構成了極大的威脅。黑客入侵的手段和方式多種多樣,有傳統的利用病毒、木馬、間諜軟件與網絡監聽、口令攻擊、漏洞攻擊等方式進行攻擊,還有新型的利用0day工具、rootkit軟件、利用虛擬機實施攻擊、無線入侵等方式,為自己謀求各個方面的利益。

 

2.3 自身因素

 

網絡危害的另一個主因是因為企業及個人對網絡安全意識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護意識和安全防護措施,導致信息危害的發生。

 

3 提升網絡安全的幾點建議

 

安全針對以上提出的影響網絡安全的因素,我們應當從以下6個方面著手提高終端通信網絡安全。

 

(1)加快網絡安全政策法規建設,制定新的信息安全法律,規范網絡空間主體的權利和義務。

 

(2)加強個人及企業的網絡安全意識,進一步的推廣和普及網絡安全知識。

 

(3)進一步的研發加密設備芯片,在集成電路、核心電子元器件、基礎軟件等核心關鍵技術方面實現進一步的推進,將新科技手段融入終端設備中,提升設備保密性能。

 

(4)進一步增加網絡安全資金投入,形成多層次、多渠道、多方式籌措資金的模式和機制,重點支持信息安全關鍵技術研究、信息安全產品開發與產業化、重要基礎設施防護、國家信息安全重大工程建設、信息安全關鍵標準制定與信息安全宣傳教育等重要基礎性工作。

 

(5)積極開展國際對話與合作交流,推進網絡外交,加強信息安全事件與威脅信息共享,聯手打擊網絡犯罪行為和網絡恐怖行為。

 

(6)進一步的研發操作系統安全技術,對目前的手機及計算機系統的網絡安全弱點進行全面整改,盡量做好已發現漏洞的安全維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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