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規劃定義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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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規劃定義

環境規劃定義范文1

當全球變暖,我們身邊的職場也在悄悄發生著變化。

原有的知識結構、工作方式、熟練技術,都可能被“綠色”徹底顛覆,工作經驗豐富的“老手”變成了“菜鳥”。那些曾經受人羨慕的職業,可能會被帶著環保光環的職場“新貴”搶去了薪酬與風頭,甚至被取而代之。同時,新興企業正在用“朝陽產業”的金字招牌招兵買馬……

在這場綠色旋風中,無論是那些正面臨變化的職業,還是“憑空”冒出來的新職業,它們都有著一個共同的新名字――“綠色職業”。

綠色職業第一次正式走入人們視線是在2008年。那一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與國際勞工組織《綠色就業:在低碳、可持續的世界中實現體面勞動》的報告,將綠色工作定義為在農業、工業、服務業和管理領域有助于保護或者恢復環境質量的工作,劃定的范圍包括能源供應(尤其是可再生能源的供應)行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基礎工業、農業和林業等六個經濟領域。

在我國,正在修訂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已經引入“綠色職業”,但尚未有具體的標準與分類。

北京大學中國職業研究所常務副所長陳李翔,是中國綠色職業最早的研究者。關于給綠色職業下一個什么樣的定義,劃一個多大的圈,他認為這背后有很多必須考慮的因素,“例如要考慮與國家的綠色經濟發展戰略的配合,又如行業因素,對于一些治污條件尚不完善的行業來說,把其中的一些職業劃入綠色職業的范疇,時機是否合適?會不會適得其反?”

陳李翔在研究中,對 “綠色職業”做了一個初步分類,劃分為“原綠”、“綠化”和“新綠”三類。

環境規劃定義范文2

關鍵詞:建筑;規劃;城市;設計

Abstract: this article from the city planning design and architectural design definiti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wo and architecture design in urban planning and design, the importance of the several aspects are discussed briefly in this paper.

Keywords: architecture; Planning; The city; design

中圖分類號:S61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城市規劃時一門非常全面而綜合的科學,城市規劃設計的面非常廣泛,社會的需求和城市建設事業的發展把城市規劃定位在了“龍頭”地位。在現實工作中,我們規劃的對象是“人”,規劃的領域是“空間”。城市規劃是對一定時期內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土地利用、空間布局以及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具體安排和實施管理,屬于宏觀的,它的研究對象是整個城市和城市所在的區域,而建筑設計則是微觀的,它的研究對象是建筑,城市規劃在空間上的具體落實,研究城市規劃與建筑設計的關系對城市可持續發展與建設和諧社會具有非常積極的意義。

一、城市規劃設計與建筑設計的定義

(一) 城市規劃設計

城市規劃設計是對一定時期內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土地利用、空間布局以及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是對城市空間的分析與設計。即對人活動的區域空間和各區域空間關系的協調,是動態地解決和協調各類建筑之間的聯系以及建筑群的整體形象,以生態的、可持續的觀點延續城市的歷史,展望城市的未來,是一種空間地域的規劃,是屬于宏觀的,其研究對象是整個城市和城市所在的區域,其總任務是為各種活動(或土地利用)提供空間結構,這種規劃也稱“實體環境規劃”。

(二) 建筑設計

建筑設計是城市規劃在空間上的具體落實,是解決室內空間的使用、經濟、美觀的要求,同時在外部形體上,在一定時代特征風格的前提下,與周圍環境、城市歷史文脈及城市控制性規劃相協調的結果。因而,建筑設計是一種微觀層次上的空間地域上的規劃,其關注的主要對象是建筑單體室內外或建筑群落的空間特性。

二、城市規劃設計與建筑設計的關系

(一)二者是相對獨立的

城市規劃設計的總任務是為各種活動提供空間結構,它涉及城市的外觀形式、性質與分工產業發展與布局、社會發展與設施、規模投資及城市各部分的組成、管理、政策等。作為一門正逐步完善和發展的綜合性學科,城市規劃設計對城市空間的分析與設計,在實踐中安排城市發展規劃與建筑設計、景觀設計相對關系,具有相對獨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建筑設計是在城市規劃的前提下,根據建設任務要求和工程技術條件進行全面設想,解決室內空間的使用、經濟、美觀的要求,并根據其功能具體確定建筑物的空間組合形式和詳細尺寸,構造及材料做法,同時在外部形體上,具有一定時代特性風格的前提下與周圍環境、城市歷史文脈及城市控制性規劃相協調。

(二)建筑設計應服從城市規劃

城市規劃是動態地解決和協調各類建筑之間的聯系、建筑群的整體形象,以生態的、可持續的觀點延續城市的歷史,展望城市的未來,因此在城市的發展過程中城市規劃對城市的有序發展起著重要作用;建筑作為城市構成的基礎要素之一又必須服從于城市內容,他們之間在空間上是點與面的關系,好的建筑如同凝固的音樂,是城市的靈魂,但建筑也不能脫離城市環境,必須與城市環境相融合,城市規劃首先要解決的就是建筑的問題,建筑設計服從城市規劃設計。美國城市規劃師伊?沙里寧曾說:“通常做設計是要把它置于一棟房子中;將一棟房子置于周圍的環境中;將周圍的環境置于一個城市規劃中”。在設計單體或群體建筑時,必須考慮建筑的大環境和開發地盤紅線內的小環境問題,必須服從與整體的城市規劃設計。

三、建筑設計在城市規劃設計中的重要性

(一)建筑設計制約場地設計

建筑設計不僅僅是對單個建筑物體的設計,還牽涉到場地設計問題。場地設計是為滿足一個建設項目的要求,在基地現狀條件和相關的法規、規范基礎上,組織場地中各組成要素之間關系的設計活動。其根本目的是通過設計使場地中各要素和諧,其中,建筑物是場地設計中的核心內容,與其他要素能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具體體現在:從工作內容上看,場地設計即是整個建筑設計中除建筑物單體的詳細設計外所有的設計活動,一般包括建筑物、交通設施、綠化景園設施、場地豎向、工程設施等的總體安排以及交通設施、場地豎向與工程設施的詳細設計。

(二) 建筑設計影響城市規劃設計

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建筑設計也得到了長足進步。在建筑創作繁榮的同時,也存在著令人擔憂的問題,建筑師在建筑創作時往往對人文的關注、對環境的關注不夠。存在著一味追求“新、奇、特”,而不考慮建筑物所處的環境問題,往往給城市的景觀等帶來了負面影響。如北京的長安街,雖然每棟建筑單體都采用了中國最好的設計院和最優秀的建筑師的作品,但往往也是業界人士批判的焦點,究其原因,主要不在于建筑本身造型,而在于對周圍環境的忽視,以及強烈的個體表現欲所造成的整體不和諧;而比如希臘的愛琴海上有一座叫伊特拉的小島,每年都吸引大量的游客,尤其是攝影家和畫家,被稱為“藝術家之島”,整座島上布滿了十分簡單的希臘式的民居,連警察局、醫院、飯店都化整為零,成為民居式建筑尺度。幾百年來,島上的居民始終恪守一個規則,就是所有建筑均不超過三層,所有外墻均為白色,這種熱愛自然、相互協調的觀點,已經形成了一種設計理念。可見,建筑設計在城市整體規劃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建筑設計過程中能否注重與周圍環境的協調,決定著最終能否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只有做好建筑設計才能做好城市規劃

建筑是城市規劃的基礎,城市規劃對建筑設計起著引導作用,通過規劃將建筑組合形成有機的建筑群體空間,因此在對建筑進行設計時應考慮以下方面:

1. 結合環境。從城市區域規劃出發設想建筑與大環境的結合:建筑的整體輪廓上,與周圍的現有建筑呼應,立面上虛實對比、色彩處理與環境格調相協調,流線上符合環境的肌理;從人的感覺出發想象建筑局部小環境的處理。通過人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來感受塑造空間。

2. 注重造型。應有自己的風格,整體性強、簡單中體現復雜,不變中起變化。這方面我喜歡板材效果,直接、明了、輕佻。

3. 理性規劃。在整個規劃設計中要承傳歷史文脈,用抽象化的手法引用或延續歷史的痕跡。最重要的是把視線集中在人的視覺所能及的范圍內進行思考,視線所能及范圍內著重考慮;高層建筑頂部以及多層不上人屋頂等視線不能及處采用簡潔處理,體現一定秩序,滿足可能的俯瞰效果,并從墻面傾斜、局部層高處理等來控制人的視線和控制小環境。如曲面玻璃可將天空反射向地面,使局部低層或鏤空引進陽光等。

四、結語

建筑作為城市的重要構成要素,不僅僅能反映出城市文化和歷史,重要的標志性建筑也是一個城市的象征,它的好壞對一個城市的形象會產生很大影響。所以在建筑方案設計時不僅要關注建筑物本身,而且還應關注其是否與周圍環境相協調,即要在城市規劃設計的指導下對建筑進行設計,才能促進城市經濟、社會的和諧、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環境規劃定義范文3

關鍵詞:工業區;規劃;發展;布局;生態工業區

Abstract: industrial zone is the end of the 19th century industrialized countries as a kind of planning, management, and promote industrial development means and appear. As the industrial development of a kind of effective means, in reducing the cost of industrial infrastructure, stimulate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played a huge role. But should also be seen in its development process is also associated with many problems, th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is aggravating, and land resources, ecological environment becomes more serious contradiction. Now in low carb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heme,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industrial planning and future developmen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Based on the development of industrial zone in China are reviewed, and then analyzes the industrial park planning, and main problems of the influence factors, layout and land discussed problems that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industrial development, and finally the futur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ecological industrial zone, are reviewed.

Keywords: industrial zone, Planning; Development; Layout; Ecological industrial park

中圖分類號:TU9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一、我國工業區發展歷程回顧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工業區得到了迅速發展,追溯其發展歷程,大致可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一)20世紀80年代初――90年代初

改革開放初期我國陸續開放了4個經濟特區和14個沿海港口城市,經濟特區和經濟開發區成為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經濟特區以港口、工業區為發展支撐,經濟開發區則明確“利用外資為主,發展工業為主,出口創匯為主”,主要功能為工業區。其主要動力來自宏觀的對外開放政策的實施,其產業導向以外向型經濟為主。

我國整體經濟社會從計劃經濟開始向市場經濟轉向,邁出改革與探索的艱難一步。以蘇南、溫州等地區為代表的鄉鎮工業、個體私營企業蓬勃發展,成為這一時期工業區發展的較為典型的模式。

蘇南通常是指江蘇省蘇州、無錫和常州等地區,通過發展鄉鎮企業,走的是一條先工業化,再市場化的發展路徑。采取以鄉鎮政府為主組織資源,出資辦企業,依靠農民自力更生發展商品經濟,發揮地理優勢,依托城市,充分接收城市經濟的輻射,實現城鄉經濟一體化。這種通過政府直接干涉企業的模式,在特殊的轉型時期里起到了很大的正面效應,成為這一時期工業發展的首選形式之一。

而八十年代以來,溫州地區通過家庭工業和專業化市場的方式發展非農工業,從而形成小商品、大市場,利用個體私營,通過市場化來促進工業化的發展,形成溫州模式。不同于蘇南模式的政府過度干預,溫州模式表現出的更多的是政府的無為而治。為中國的市場經濟邁出了更遠的步伐。

(二)20世紀90年代初――90年代末

改革開放全面深入,開發區遍地開花。該階段在城市土地有償使用的導向下,由于結構調整、機制轉換等客觀因素,許多大中型城市的老工業區進行了結構調整。縮小第二產業,發展第三產業,加快第二產業從市區撤出,代替以發展商業、服務業等第三產業,對城市老工業區內污染重、能耗大、效益差的企業,有重點、分層次、分區域、分階段的進行搬遷改造,成為這一時期工業區域調整中的主要內容。 “退二進三”很大程度上恢復了部分老工業區的生機,帶動了郊區工業園的建設,通過城市交通等基礎設施的大力發展,一些遠郊的衛星工業城鎮也得到了加速發展的機遇。

(三)21世紀以來

體制改革不斷深入,市場經濟作用越來越顯現。各種新經濟空間不斷涌現,以大學城、軟件園、留學人員創業園、大學科技城等為代表的教育科研區、高新技術產業區;以物流園、生物醫藥園等為代表的專業化園區;以民營工業園等為代表的私營經濟園區,等等,顯示了經濟的快速發展和高度活躍,但同時也不可避免的造成重復建設、無序競爭等問題。

該階段東北等老工業基地面臨體制創新、結構調整的關鍵期。而一些中小城市也開始了中心區“ 退二進三”等改造。國家提出了嚴格的土地政策,對各地開發區進行清理、規范化,促使工業區建設可持續發展。

二、我國工業區規劃中存在的問題

(一)空間布局問題

就一個城市而言,往往有多個開發區、工業區、或其他專業園區,分屬不同行政主體。由于歷史原因,或體制問題或選址問題或建設時序等復雜的原因,往往造成布局混亂、空間無序,缺乏協調發展。老工業區一般工業、居住混雜比較嚴重,新的園區急功近利,常常改變原有規劃意圖,造成新的混亂。在市場經濟主導下,企業的興衰也往往決定著工業區域經濟社會的興衰,尤以遠郊的國有企業或礦區更為顯著。在舊有的城市功能分區的框架下,這些地區的企業消亡衰敗后,往往很難有新生力量及時注入,致使許多舊工業區數十年如一日,看不到改革開放所帶來的應有的成果,和市中區、新生商業區工業區的日新月異相比,如同是被時間遺忘的區域。例如西安紡織城,建于1953年,屬于蘇聯援建項目。紡織城占地面積約5.3平方公里,集中分布了7家國有大型企業,企業職工總數5.1萬人,其中在職職工2.8萬人,離退休職工2.2萬人。20世紀80年代后期,由于其原有體制問題和布局的混亂,紡織城逐漸衰落,企業生產設備老化嚴重,產品結構不合理,長期缺乏技術改造和投入,企業經營陷入困境。西安紡織城地區是典型的老工業區,存在的問題也具有城市老工業區的普遍共性。

(二)土地利用效率問題

一方面我國人多地少,尤其是東部沿海地區,土地資源十分寶貴。但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工業用地擴張極為迅速,而園區之間的激烈競爭又造成了土地價值的流失,土地資源消耗迅速。另一方面許多園區的工業發展仍處在粗放階段,工業用地利用率低,所造成的土地浪費也十分嚴重。

(三)基礎設施與環保問題

基礎設施先行已成為園區建設的共識,但各園區基礎設施差異很大,以至于投資環境差別也很大。如蘇州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是“九通一平”,不僅包括道路、給水、污水、雨水、供電、通訊、燃氣等,還實行了集中供熱,營造了優越的投資環境。但有些園區僅能達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例如,截止到2007年,江蘇省國家級開發區單位面積基礎設施投入為2.5億元/公里,省級以上開發區單位面積基礎設施投入僅為1.18 億元/公里,其他則更低?;A設施之一的環保設施的投入也是園區建設的關鍵因素。各園區政策不一,環保設施投入力度也不一樣。特別是面廣量大的鄉鎮工業園,對水、氣甚至土壤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有的地區甚至相當嚴重。

三、工業區規劃中應注意的問題

(一)影響工業區規劃的因素

1、區位選址

工業區選址的優劣,不僅關系到工業區能否迅速而經濟的起步與發展,而且對所在區域環境及自身環境有著直接影響。工業區選址不當,就會污染城市環境,成為城市的污染源。工業區的選址應經過周密的調查研究。對生產發展、人口平衡、資源利用、交通條件、資金使用、環境保護和城市結構的改善諸方面進行全盤考慮,綜合平衡,防止僅考慮工業區起步時用地、交通等投資大小、經濟效益多少,而草率劃定工業區的地理位置。

工業區的性質

工業區性質是指工業區在經濟社會發展中所處的地位和起的主要作用。性質的確定就基本明確了工業區的產業結構,確定了工業可能產生的污染量并使其控制在一定限度內。目前我國各地的工業區經濟體制上主要是引進外地資金并受市場經濟調節,產業結構上以發展現代工業和先進技術為主,由于工業區的建設項目很大程度受外來資金的影響,多數項目尚無明確。為使工業區經濟持續、穩定發展,正確確定工業區性質和產業結構,明確引進項目類型,作為選擇適合工業區發展項目的依據,并測算發展規劃以及能源、水資源的需求、基礎設施的配套,進一步推算工業區環境容量。

(二)不同類型工業區的布局規劃

包括兩個層面:園區與城市的空間關系,園區內部空間關系。城市發展應統籌考慮各新、老工業區空間整合,整體規劃各類產業發展空間。對于城市邊緣式、近郊式園區,應強調與城市空間整體布局、功能互補、交通銜接順暢、設施共建共享。對于相對獨立的園區,應強化主城與新區的快速交通聯系及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同時處理好內部各功能區之間的協調關系。

那些所謂獨立的工業區很值得探討。由于這種工業區的選址多在諸如風景區、涉外區、海港、空港等地,這些地區的市政規劃不具有優勢,特別是對于那些從國外引進的項目,用國內規劃慣用的經濟技術指標和系統模式能否與之配套,還缺乏實踐檢驗。但根據目前在建項目的特點可以看出,獨立工業區的市政規劃,必須強調因地制宜的規劃方案、略有彈性的負荷指標和足夠的應變能力, 這是工業區整體規劃布局中應當注意的。

因地制宜的規劃方案

由于獨立工業區市政條件缺乏優勢, 優化的關鍵是因地制宜, 即研究如何

對自然條件和現有設施進行合理利用。比如給排水工程規劃,對獨立工業區而言,即使選擇比較差一點的水源, 也比城市送水距離近, 加上工業區供水規模小,一般首先要考慮就地取水。通訊、供熱、供煤氣、供電要充分利用現有設施,供電、通訊都是區域性的系統工程,即使是遠離城市的獨立小區也有可利用的條件。至于供熱、供氣很難利用現有設施,需要建設獨立的供應系統。

2、略有彈性的負荷指標

目前工業區的水、電、熱、氣負荷指標尚無統一標準,只是依據國內同類工業能源負荷指標,雖然指標接近,但共同傾向是負荷指標偏大,而我國現行指標又大都是若干年以前制定的,從而造成人為的工程規模膨脹。這個潛在的超大投入問題很值得重視。

3、足夠的應變能力

常規的市政工程規劃是在確定的前提下做出靜態優化方案。而現在工業區項目的不確定性及入區的不定時性,要求市政工程規劃能有一個動態規劃方案,具備應變能力,即能處理好局部和整體、近期和遠期、功能和轉換的關系,并且要充分利用已經成熟的技術,特別是對可能趨于成熟的新技術,在使用上應該有“提前量”。

(三)工業區的用地組織

以往城市規劃中,對工業區內部用地缺乏比較細致的考慮。除掉工業用地,工業區規劃應將倉庫用地、市政公用設施用地、交通運輸用地、公共福利設施位置、教育及科技活動中心、綠化及衛生防護地帶、其他預留發展用地都做細致安排,明確的畫在圖紙上,根據建設前后次序,“對號入座”,建設項目暫時沒有計劃的,其用地也應加以控制,以保證工業區的建設能有秩序的進行。

四、我國工業區未來的發展趨勢――生態工業區

早在1996年,美國可持續發展總統委員會對生態工業園區提出了這樣的定義:一個有計劃的物質和能量交換的工業系統,尋求能源和原材料消耗的最小化、廢物產生的最小化,并力圖建立可持續的經濟、生態和社會關系。

生態工業區是產業生態思想在區域層面的重要實踐形式,它通過模擬自然生態系統,綜合運用產業生態學、經濟學、系統科學等多學科的知識,把一定區域內彼此相鄰的企業、社區等主體有機聯系起來,建立生產者、消費者及分解者的循環途徑,延伸資源加工鏈,實現物質、能量、信息等的閉路循環,達到能量多級利用和廢物最小化排放,一方面有利于保護生態環境,另一方面實現資源的有效利用,最終實現區域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在進入21世紀后,隨著國家工業的不斷發展,人們環境意識的逐步提高,解決工業所帶來的環境問題已迫在眉睫。同時,我國人口眾多,資源相對貧乏,生態環境脆弱。在資源存量和環境承載力兩個方面都經不起傳統經濟模式下高強度的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如果繼續走傳統經濟的發展之路,沿用“三高”粗放型模式,以末端處理為環境保護的主要手段,這只能阻礙我國進入真正的現代化的速度。

綜上所述,大力發展生態工業區成為勢在必行的發展新道路,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生態工業區規劃應遵循的原則

與自然和諧共存原則

生態工業區應與區域自然生態系統相結合, 保持盡可能多的生態功能。對于

現有工業園, 按照可持續發展的要求進行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傳統產業的技術改造, 大幅度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減少污染物產生和對環境的壓力。新建生態工業區的選址應充分考慮當地的生態環境容量, 調整列入生態敏感區的工業企業, 最大限度地降低生態工業區對景觀和水文背景、區域生態系統以及對全球環境造成的影響。

區域發展原則

盡可能將生態工業區與社區發展和地方特色經濟相結合,將生態工業區建設與區域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相結合。要通過培訓和教育計劃、工業開發、住房建設、社區建設等,加強生態工業區與社區間的聯系。要將生態工業區規劃納入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并與區域環境保護規劃方案相協調。

3、高科技、高效益原則

大力采用現代化生物技術、生態技術、節能技術、節水技術、再循環技術和信息技術,采納國際上先進的生產過程管理和環境管理標準,要求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實現最佳平衡,實現“雙贏”。

(二)生態工業區的規劃要點

規劃方法

生態工業區規劃應建立在傳統的城市和區域規劃、生態工業區規劃和環境規劃方法的基礎上。傳統的規劃方法, 如系統規劃法、數學規劃法、空間規劃技術( 如GIS工具) 等均能在生態工業示范生態工業區規劃中發揮作用。

2、生態工業區規劃的主要內容

確定工業區的位置、性質和發展方向,劃定工業區規劃范圍;進行用地布局,規定各類不同使用性質用地的界限。規定各類用地內適建或有條件允許建設的建筑類型,規定用地的使用強度指標和污染物排放指標;確定各項交通、市政設施的規模,用地界線,綜合協調并確定供水、排水、供熱、供氣、防洪、供電、通訊、消防和環衛等發展目標,確定工程管線的走向、管徑、控制點標高;確定工業區環境容量、環境保護目標,提出具體措施;制定相應的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和環境管理規定。

生態工業區應對物質資源配置和自然資源配置生態效應進行兼顧。工業區規劃建設工作必須在工業生態學理論的指導下,追求產業和環境的生態化。工業區生態規劃應能引導基于人類活動所引發的人與自然的物質代謝及產物,能均衡、順暢、持續地融合自然生態系統自身的物質代謝之中,而絕非表面化的鋪裝和美化。

結語

綜上,工業區建設在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歷史時期承擔著不容置疑的重要作用,隨著工業用地的迅速擴張,與土地資源、生態環境的矛盾日趨突出,因此傳統工業區在進行規劃時應重點考慮生態環保問題,將生態建設納入工業區的整體規劃設計中,將我國工業區的發展引領到持續發展的良性循環軌道。

參考文獻

[1]王紅原.工業園區規劃的價值取向──以浙江省長興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為例[J].廣西城鎮建設,2005.11.

環境規劃定義范文4

關鍵詞 環境審計;效益審計;污染物;流域

中圖分類號 X5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2-2104(2009)06-0170-05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經濟發展與水環境保護的矛盾越來越突出。為加大水環境保護力度,原國家環保總局于2007年提出,對環境違法突出的流域實行“流域限批”、加大重點湖泊水環境綜合整治力度、加強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化工業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進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等5項重點工作。雖然5項措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實際收效并不明顯。據國家環保部2007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顯示[1],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和遼河等七大水系總體水質與上年持平,總體為中度污染,其中遼河、海河為重度污染,湖泊富營養化問題突出。197條河流407個斷面中, Ⅰ~Ⅲ類、Ⅳ~Ⅴ類和劣Ⅴ類水質斷面的比例分別為49.9%、26.5%和23.6%。28個國控重點湖(庫)中,水質為Ⅱ類占7.1%,Ⅲ類占21.4%,Ⅳ類占14.3%,Ⅴ類占17.9%,劣Ⅴ占39.3%。主要污染指標為總氮和總磷。監測的26個湖(庫)中,重度富營養的2個,中度富營養的3個,輕度富營養的9個。數據顯示,全國地表水污染形勢依然嚴峻。

日益嚴峻的環境問題表明,環境行政部門的單一管理模式已難以適應環境監管的需要,獨立的第三方監督已成為必要。環境審計正是對環境責任的履行情況以及與環境有關的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監督、鑒證、評價的獨立性監督行為。自1992年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環境審計委員會成立以來,環境審計以“水資源”為主題,得到了各國的普遍重視,各國依據具體情況,相繼開展了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環境審計工作,使環境審計得到了很大的發展,并日益成為現代審計的一個重要發展方向[2]。國外環境審計發展的總體狀況是實務先于理論。環境審計理論方面,國外研究主要集中于環境審計定義、內容、目標、主體、方法等最基本的理論,尚未形成較統一的理論體系;在實務方面,美國、加拿大、荷蘭、德國等發達國家環境審計開展的較為全面,已逐步向績效審計發展[3]。美國是最早開展環境審計的國家[4],荷蘭的環境審計范圍十 分廣泛,包括中央政府13個部委的23個政府機構以及森林、供水、公共設施等公共管理部門,主要是調查和評價這些部門機構的能量節約、內部環境管理和降低流動性等情況[5]。與國外相比 ,我國的環境審計起步較晚,但經多方努力,研究已深入到各個方面,研究范圍包括環境審計理論基礎 、動因、本質、職能、目標、假設、原則、準則、程序、方法、主體、對象等,總體而言,研究關注宏觀環境問題,對審計方式方法進行了探索,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但主要針對政府審計,缺乏系統性,與環境學科的融合不夠,尚未打破傳統審計研究框架,難以取得適應環境審計實務開展的突破性進展。實務方面,自1998年審計機關被明確賦予環境審計的職能后,先后開展了對部分城市環境保護資金、46個重點城市排污費、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退耕還林(草)試點、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青藏鐵路環保資金使用情況等重大環境保護項目和重點環境保護區域的審計,進行了有益的環境審計探索[6~8]。環境審計逐步成 為我國政府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審計范圍、方式等方面越來越呈現出不同于其他專業審計的個性特征,但目前的環境審計實務,多采用項目為導向、以資金審計為重點的審計模式,沒有突出區域環境審計的整體效應,難以適應逐步向績效審計發展的環境審計的需要。新型的、遵循環境領域自然規律、符合政府審計特點的審計模式的研究,已成為目前環境審計發展的瓶頸。

1 水體污染特點與水環境審計

水體污染是指排入水體的污染物在數量上超過該物質在水體中的本底含量和水體的 環境容量,從而導致水的物理、化學及微生物性質發生變化,使水體固有的生態系統和功能受到破壞[9]。水體污染主要有點源污染和面源污染兩類。點源污染主要是未經妥善處理的城市污水(生活污水與工業廢水)集中排入水體。面源污染是農田肥料、農藥以及城市地面的污染物隨雨水徑流進入水體;或隨大氣擴散的有毒有害物質,由于重力沉降或降雨過程進入水體。水體污染的特點體現為區域性、復雜性和累積性。①區域性:水體污染是排入 水體的污染物引起,污染物進入水體后必然隨水體的流動而遷移擴散,傳播到排入點下游的所有流域范圍,故具有區域性;②復雜性:水體污染機理復雜,非單一物質所致,一般有物理、化學及生物 性質,指標較多,如:溫度、色度、酸堿度、氮、磷、硫酸鹽、有機物、大腸菌群、細菌等,其性質較為復雜,處理技術多樣;③累積性:自然水體有一定的環境容量和自凈能力,在未 達到水環境容量之前,污染物可以通過水體自身的物理的、化學的與生物化學的作用,使污染物的濃度降低或總量減少,受污染水體部分或完全恢復原狀,當進入水體的污染物逐漸增加,水體的污染才顯現出來,一旦水體污染超出水環境容量時,水生態平衡就被打破,需要持續有效的治理措施水體才能恢復原狀,因此,水體污染及治理恢復的效果均具有累積性特點。2004年國家審計署已開展的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審計,在制定審計方案時已認識到流域的概念,以流域整體范圍為審計對象,體現出流域審計的思路。然而在審計內容上,沒有切實結合水體污染物的性質以及水體污染產生的原因和特點,審計的主線并不十分明確,內容廣泛但缺乏深度。而且,在審計依據和對象的選擇上沒有考慮到水體污染及治理累積性的特點,選取2001年至2003年國務院先后批復的太湖、淮河、海河、遼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計劃為審計對象,對采取的治理措施所致的水體環境的恢復效果難以評價。因此,水體污染的原因和特點,決定了水環境審計方案的制定、方法的選擇、內容的界定、結論的可靠,水環境審計必須體現流域整體特點,以水體污染物為導向,才能使審計過程主線明確,重點突出。

2 水體污染物為導向的流域環境審計模式的總體思路

水體污染物為導向的流域環境審計模式的總體思路是,開展水環境審計時,除傳統審計關注的資金使用問題外,要結合和遵循水體污染區域性、復雜性和累積性的特點,劃分流域環境審計區域,確定審計對象和內容,選擇審計方式。具體而言就是:

(1)根據水體污染區域性的特點,將受污染流域的所有區域劃定為審計范圍。污染物進入水體后必然隨水體的流動而遷移擴散,傳播到污染點下游的所有流域范圍。由于污染物質在水體中有多種輸移途徑,在劃定審計范圍時應充分考慮污染物在水體中輸移的特點,區分環境審計大范圍和重點關注區域。

(2)根據污染物復雜性的特點,在制定審計方案時,應篩選主要污染物質或特征污染物作為審計的主線,圍繞導向污染物質展開審計。

水體污染機理復雜,非單一物質所致,一般有物理、化學及生物性質,指標較多。若對引起水體污染的所有指標進行審計,則分散了審計資源,難以發現區域水體污染的主要原因。因此,應在審計方案制定時,通過一定的方法,確定流域主要污染物質或特征污染物,并以此為主線,確定審計內容,從多層面查明流域導向污染物治理的效果。

(3)根據水體污染及治理累積性的特點,選擇一段時期內持續治理的項目 為審計對象,避免對近期采取的措施進行評價。水體污染及治理恢復的效果具有累積性,在審計對象選擇時,應充分考慮累積性特點,關注持續治理的項目,并經充分長的時間,待治理效果顯現后,再做出審計評價,回避對近期采取的治理措施進行評價而帶來的審計風險。

3 審計模式構建

3.1 劃分審計區域

污染物質在水體中輸移的主要途徑是對流和橫向、縱向擴散混合[10]。對流是溶解態或顆粒態物質隨水流的運動;橫向擴散是由于水流中紊流作用,在流動的橫向方向上溶解態或顆粒態物質的混合;縱向離散是由于主流在橫、垂方向上的流速分布不均勻而引起的在流動方向上的溶解態或顆粒態物質的分散混合。通常情況下,污染物進入河流水體后,在垂向上會很快混合,但往往需要流動一段距離才能達到橫向完全混合,橫向混合區下游是完全混合區,污染物在河流斷面上完全混合,一些較大型河流,橫向混合可能達不到對岸,在河流中形成“污染帶”。

根據水體污染物隨河流遷移的特點,對流域進行環境審計時,要考慮河流兩岸點源和面源形成的污染物隨納污河流的遷移所造成的污染影響情況,將可能產生污染的區域劃分為環境審計的大范圍,再將污染物遷移沿線劃分為環境審計重點關注區域。例如,太湖流域的環境審計理論上應將太湖流域整體劃分為一個審計區域,但是太湖流域范圍較廣,如果進行全流域審計,必然使審計力量分散,審計周期加長,增加審計成本,應根據水體污染物輸移規律,將河流水質突變斷面的下游作為環境審計的重點,如河流流經某區域后水質從Ⅲ類變為Ⅳ類,那么流經區域及下游區域應作為審計重點。

3.2 調查導向污染物質

篩查流域主要污染物或特征污染物是確立環境審計主線和重點的關鍵步驟,由于污染物調查的復雜性和專業性,往往審計人員難以掌握。本文將建立幾種調查導向污染物質的方法,以供實務參考。

(1)專家評價法。通過國家環境保護部評估中心的專家庫調取某流域專家資料,經過篩選,確定專家評委,采用遠程匿名評價的方式,對該流域的環境本底污染物質進行排序,再綜合專家意見確定流域導向污染物。此方法的優勢是成本低,關鍵是選取的專家是否對該流域進行多年的研究,出具的意見是否具有權威性,因而風險較大。

(2)文獻調查法。調查近五年國家環境保護部和地方環境保護部門的環境質量公報對于某流域的環境主要污染物質的公布信息,結合期刊文獻有關某流域的研究性論文的成果,確立流域環境污染導向物質。此方法成本低,效率高,文獻基數較大,避免了少數專家可能帶有主觀意見的風險,但需要具備一定的專業基礎,對審計人員知識結構有要求,調查人員的素質往往對調查結果影響較大,存在審計風險。

(3)實地監測法。嚴格按照環境監測的方法,對擬進行審計區域進行實地監測。調查范圍應盡量按照將污染物排放進入天然水體后可能達到水域使用功能質量標準要求的范圍,當下游附近有敏感區域(如,水源地、自然保護區等)時,調查范圍應延長到敏感區上游邊界。流域涉及行政區劃的,在分界處應進行監測。湖泊主要污染物調查時,應將河流和湖泊分別調查。調查的水質指標盡量全面,除環境規劃指標外還應加測有潛在可能的污染指標。該方法,成本高、周期長、效率低、專業性強,一般需要委托專業的環境監測機構進行,導向污染物確定的審計風險較小。但是各地權威的環境監測機構通常是環境質量公報數據的提供者,因此,難以保證數據的準確度,往往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調查結果和公報數據基本一致,只是行政區劃界面數據,河流、湖泊指標更為具體,對后續審計工作在評價各地環保責任履行方面會有一定的幫助。

從上述三種方法來看,在確定重點流域導向污染物時,考慮到國家和各地環保部門較為重視,相關研究也較多,宜采用文獻調查法、專家評價法;對于小流域,或單個環保項目審計時,采用實地監測法效果較好。

3.3 選擇審計對象

在選擇環境對象時,應充分考慮流域水體污染和治理效果的累積性特點,將其分為兩個層次,即環境治理項目的審計和生態恢復效果的審計。

環境治理項目是指為治理流域污染而制定的有針對性的污染治理建設項目,如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計劃提出的治污工程計劃中,要求至2005年底,江蘇省將形成264.48萬t/日的污水處理規模,浙江省將形成249.1萬t/日的污水處理規模,上海市建設城市污水處理廠2座,其處理規模為6.5萬t/日,總體具備削減COD 16萬t、TP 0.36萬t和NH3-N 0.9萬t的能力。對于環境治理項目應在其建成并正常運行后進行環境審計。對于生態恢復效果,又可分為生態恢復工程項目審計和環境政策制度效果性審計,其累積性特點明顯,需要較長的時間才能顯現。如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計劃中提出的湖濱帶建設工程、前置庫和濕地建設工程、水生植被恢復和重建工程等生態恢復系統工程,在投資完成后,經過充分長的時間,人工生態系統才能穩定,對其評價才有意義。對于流域水環境政策和制度建設的效果性審計也應遵循水污染治理效果累積性的特點,持續的對政府采取的不斷調整的水環境政策和制度的效果性進行評價。

3.4 確定審計內容

目前理論研究認為環境審計的內容包括環境政策法規執行審計,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審計,環境管理系統審計,環境報告審計,環保投資項目審計和建設項目環境審計等方面[11]。開展的水污染防治資金效益審計的內容主要包括五方面:水污染防治資金的來源、 總額、投向和管理使用情況;水污染防治效益評價;調查國家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辦法,所取得的經驗和成效;水污染現狀及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水污染防治管理體制和政策方面存在的問題。實務中仍然以水污染防治資金的審計為重

點,內容涉及水環境污染防治的所有方面,目標是能對水環境污染狀況進行全面的效益評價。

然而就以上內容來看,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內容廣泛而分散,缺乏主題和主線;二是信息點過多,使審計資源分散,難以形成有深度的審計成果。本文認為,應結合水體污染的區域性和復雜性的特點,在合理劃分審計區域的基礎上,以區域主要污染物或特征污染物為導向,從政策制度、項目管理、專業技術等三個層面確定審計內容。

(1)政策制度層面。導向污染物質是流域內主要污染物或特征污染物質,確定審計內容時,首先應重點關注國家和地方政府在導向污染物質控制方面是否制定針對性措施,將政策文件作為審計依據,政策的執行情況和制度建設情況作為審計內容,評價政策制度變化和產業結構的調整是否對導向污染物質的治理有持續、正面的干預作用。如太湖流域主要污染物質為總氮、總磷,在對太湖水污染防治效益進行審計時,應重點審計一段時期內國家和地方是否有針對氮、磷污染治理的相關政策制度,環境管理中是否有效的采取措施,產業結構的調整是否有利于氮、磷污染治理,以及政策制度文件中關于氮、磷污染治理條款的效果性,而對流域內其他與水污染有關的政策制度僅作參考,縮小了審計范圍。

(2)項目管理層面。管理層面上,重點審計流域內導向污染物質的治理項目和生態建設項目,主要是評價一定時期內流域內的水體治理項目對導向污染物的治理能力和運行情況,以 及生態建設項目的效果性。如太湖流域水體主要污染物是氮、磷,若對其審計,應重點關注污染治理項目中是否有氮、磷污染的治理措施,氮、磷污染治理項目是否在污染治理項目中占據主導,生態建設項目是否有氮、磷治理能力,穩定性如何等。例如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計劃提出的治污工程計劃中要求,2005年底前,江蘇省、浙江省、上海市總體形成520.08萬t/日的污水處理規模,審計中不僅要調查規模是否已完成,還應重點調查具有氮、磷去除能力的污水處理規模占總規模的比例;“十五”計劃還提出湖濱帶建設工程、前置庫和濕地建設工程、水生植被恢復等生態恢復工程,審計要調查這些生態建設項目是否有氮、磷去除能力,所占比例如何等。

(3)專業技術層面。審計調查流域內污染治理項目和生態建設項目采取的對導 向污染物質治理技術的效果性。通過排污口導向污染物監測數據評價治理項目中采取技術是否有效;調查流域監測斷面導向污染物監測數據,評價水體生態恢復建設項目和治理項目的綜合效果。如氮、磷去除工藝很多,流域相關政策僅要求新建和擴建的污水處理廠應采用具有除磷脫氮工藝的二級或二級強化(A2/O法)處理工藝,但對具體采用什么工藝不作規定,治理中因工藝選擇不同,治理效果顯然存在差異,審計應調查評價這種差異,提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的建議;生態建設項目是否采用有效維護措施,例如濕地植物在秋冬季若不收割會有釋氮、釋磷情況,使水體在冬季氮、磷指標異動,應對是否進行周期性收割等維持項目有效的技術措施的運行情況進行審計。

以上確定審計內容的過程,是以查明流域導向污染物治理的效果為審計主線,將審計內容圍繞導向污染物從政策、管理、技術三個層面進行分解,層層深入,節約了審計資源,挖掘了影響污染治理效果的深層次原因。

3.5 審計方式

基于水體污染的三大特點,應針對不同的審計對象采取周期性審計和周期內跟蹤審計的審計方式。

(1)周期性審計。

所謂周期性審計就是以流域中期污染治理計劃的時間為周期,對計劃完成情況進行周期性的事后審計。如太湖流域制定過水污染防治“九五”、“十五”計劃,計劃完成年的下一年就應該作為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周期性審計的時點。周期性審計方式主要是針對流域治理計劃中的污染治理項目以及相關的政策、制度和管理體制,因其具有切實的考核指標,以一定周期對其進行審計調查和評價,有利于及時掌握污染治理的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為下一個周期的治理經濟活動計劃的制定提供科學決定的依據,同時監督承擔流域治理的責任部門切實履行環境治理義務,發揮審計監督作用。

(2)周期內跟蹤審計。

水體污染和水體生態恢復均具有明顯的累積性特點,生態恢復措施的效果性也具有長期性和累積性。因此,應在周期性審計的基礎之上,在周期內對流域生態功能恢復進行跟蹤審計,對生態恢復的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事中審計,持續監督流域環境保護政策的連貫性,評價為恢復水生態所采取的人工干預行為的持續性和有效性,充分體現政府審計作為國家免疫系統的本質要求。

實務中,可將兩種審計方式相結合,合理分配審計資源,也可以將跟蹤審計的內容分配到例行審計工作中,例如在流域內的經濟責任審計中關注環境責任,以達到監督流域環境治理經濟活動的目的。

4 結束語

水環境污染問題長期存在,日趨嚴重。實踐表明,單一環境行政部門的管理模式已不能適應環境保護的需求。區域經濟的安全發展需要第三方環境監督,即環境審計。而目前開展的環境審計實務和理論研究還處于探索階段,多采用以項目為導向,以資金審計為重點,難 以滿足環境效益審計的需要。為此,本文結合水體污染產生、遷移的規律,以及生態恢復的特點,構建新型的以流域主要污染物或特征污染物為導向的審計模式,其對環境審計的促進作 用有待審計實務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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