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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管相關政策范文1
關鍵詞:金融政策;促進;土地管理;健康發展
推進城鎮化的重要突破口是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是讓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深化改革既要做好頂層設計,又要允許地方摸著石頭過河,進行探索試點,成熟后再制定成法律。
我國現行的土地管理制度存在四方面問題:
1.耕地不能得到保護,同時城市的存量土地也不能集約利用。因為集約用地成本高,舊城改造、拆遷安置不如征農民的地來得快。
2.農民利益受到損害。不僅被征地農民受損害,低價補償、高價出讓,農民不能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未被征地農民也受損害,因為現行制度限制農民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
3.土地財政、土地金融孕育政府信用風險和社會金融風險。土地財政的風險,主要由社會分散承擔,而土地金融的風險則集中在政府身上?,F在土地金融的負債規模太大,陷入了“借新還舊”的惡性循環。萬一兜不住,就可能誘發金融危機。
4.政府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造成市場不規范,正常市場經濟秩序難以建立。
盡管有關方面的改革一直在推進,但是在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院長鄭凌志看來,改革進行到這個階段,已經觸及一些地方政府的既得利益。自下而上的在現行法律框架內的制度變遷已經陷入改不動的艱難困境,根本無法破解城鄉二元結構的深層次矛盾。因此,針對改革面臨的瓶頸,急需在明確目標的前提下加速推進,超越既得利益。
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是突破口,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是征地制度改革題中應有之義。征地制度改革包括四個方面,一是縮小征地范圍,二是提高補償標準,三是拓寬安置途徑,四是完善征地程序。其中,縮小征地范圍的含義就是讓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他認為,允許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農民就可以憑借土地財產自主參與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增加財產性收入。而且只要符合規劃,允許集體建設用地開發商品房,可以增加土地供應,可以打破開發商的自然壟斷,對解決城市老百姓住房問題,也有好處。
因此,土地制度改革一定要與城鎮化進程相適應,征地過程中要維護農民權益。城鎮化過程中要解決轉移人口變市民的問題,就要允許宅基地和房產流轉,提高他們在城市中購買和租賃房屋的能力。他認為,土地管理新機制應該包括增量土地的征地制度改革、宅基地的流轉、城鄉建設用地的增減掛鉤、城市存量土地的盤活等,這些是跟城鎮化中的建設有關的。
對于宅基地制度改革,他建議,宅基地買賣不要限制買賣者的身份,合法宅基地應先辦理登記,發生交易要辦變更登記,同時對購買人開征財產稅。農民自用部分可以免征,超出規定面積的則不能免。合規登記和納稅的,受法律保護,將來即使拆遷也可以得到補償?!斑@樣對存量土地征稅,不僅對宅基地,包括經營性用地也要交財產稅,可在一定程度上解決錢從哪里來的問題。同時,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對政府經營土地制度構成沖擊,依靠增量土地的土地財政和土地金融沒有了,城市建設怎么發展?建設資金怎么解決?這些問題接踵而至。其實,一些地方的改革探索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廣東的“三舊”改造,事實上允許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調動了農民和其他投資主體的積極性,人和地的問題解決了,錢的問題也解決了。政府職能也根本轉變,主要是規劃、協調、監管、服務。
集體建設用地入市以后,在土地增值收益的誘惑下,一部分農民會有沖動把農地變為非農地,給耕地保護帶來新情況?!暗F在政府抓住不放,耕地保護住了嗎?外延擴張,是政府經營土地制度的必然邏輯。政府退出經營,專心做裁判員,農民的違規行為還愁管不?。俊?/p>
業內專家認為,征地制度改革、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等,單靠地方政府推動是不能完成的,需要中央進行頂層的系統設計。縮小征地范圍、允許集體建設用地直接入市,讓農民獲得更多的財產性收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等,涉及土地收益分配格局的調整。因此,未來的土地政策應加強改革的頂層設計,同時,應從基層吸取好的成功做法上升為政策法律。
金融監管相關政策范文2
推動產業升級 支持新興產業
2016年,國內經濟仍然面臨需求下降、增長動力不足的局面,如何順應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新興產業發展,提高消費在拉動經濟增長中的作用,仍然是政策制定者亟待解決的難題。為此,金融監管層出臺了相應的金融政策,以配合實體經濟轉型升級。
中國人民銀行等八部委于2016年2月16日印發《關于金融支持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若干意見》,提出加大金融對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支持力度,推動工業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加快工業轉型升級等要求,為新形勢下金融支持工業發展定下基調。主要措施包括加強貨幣信貸政策支持、加大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對工業企業的支持力度、推動工業企業融資機制創新、促進工業企業兼并重組、支持工業企業加快“走出去”等。
近年來鋼鐵、煤炭行業面臨著較為嚴重的產能過剩和效益下降問題,企業經營風險上升。為充分發揮金融引導作用,促進鋼鐵、煤炭行業加快轉型發展、實現脫困升級,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于2016年4月18日聯合印發了《關于支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提出滿足鋼鐵、煤炭企業合理資金需求,積極穩妥推進企業債務重組等一系列措施。
“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培育經濟發展新動力的必然要求,也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金融監管機構圍繞這一要求出臺了相關政策,推動科技創新發展。科技創新創業企業是我國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中的重點支持對象,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中發揮著重要作用,2016年4月15日銀監會與科技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印發了《關于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創新力度開展科創企業投貸聯動試點的指導意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科創企業投貸聯動業務試點進行了部署,有利于提升科技創新創業企業金融服務水平并有效防范風險。
嚴控金融風險 保障改革成果
在經濟下行的環境下,金融機構和實體企業面臨的經營風險逐漸加大,銀行不良貸款率上升,債券市場信用違約事件增多,為防范可能由此引致的系統性風險,保障供給側改革成果,金融監管機構加強了審慎監管力度,對金融機構和實體企業均提出了風險管控和防范要求。
2016年9月27日,銀監會《關于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面風險管理指引的通知》。該指引由銀監會總結銀行體系多年來積累的風險管理規則與實踐經驗,并參考巴塞爾銀行委員會《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等國際標準而制定。該指引的頒布標志著我國銀行業全面風險管理規則體系的正式形成,并將引導銀行業構建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培育全面風險管理文化、提高全面風險管理水平。指引從風險治理架構,風險管理策略、風險偏好和風險限額,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管理信息系統和數據質量控制,內部控制和審計體系等五個方面,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面風險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
2016年6月16日,證監會頒布《關于修改〈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的決定》,對原有的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進行了全面修訂。此次修訂總體上維持了原有的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框架,在此基礎上對與當前證券行業運行現狀和發展不相適應的規則進行了調整。為提升風險控制指標的完備性和有效性,該管理辦法對凈資本、風險資本準備計算公式進行了改進,進一步完善了杠桿率、流動性監管指標,并明確了逆周期調節機制。同日證監會公布《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計算標準規定》,將新的風險控制指標計算標準予以公布。
為防范新形勢下保險公司資產負債錯配風險和流動性風險,加強保險公司資產配置行為的監管,保監會于2015年12月3日印l《關于加強保險公司資產配置審慎性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提出了設定標準、開展資產配置壓力測試、加強審慎性評估和后續監管等要求。為進一步規范保險資金運用行為,推動保險機構提升資金運用內部控制建設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保險資金運用風險,保監會于2015年12月7日印發《關于印發保險資金運用內部控制指引及應用指引的通知》,推動保險機構建立全面有效的保險資金運用內部控制標準和體系。
規范互聯網金融 保護消費者權益
以網絡借貸、第三方支付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近年來獲得了快速發展,在支持小微企業貸款,盤活消費金融市場起到了重要的積極作用,但與此同時,互聯網金融在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為此,金融監管層相應出臺了部分法規予以規范。
針對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國務院辦公廳于2016年4月12日公布《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制訂了“打擊非法、保護合法,積極穩妥、有序化解,明確分工、強化協作,遠近結合、邊整邊改”的工作原則,重點對P2P網絡借貸和股權眾籌業務、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及跨界從事金融業務、第三方支付業務、互聯網金融領域廣告等行為提出了整治意見和辦法。隨后銀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十五部委于2016年4月13日聯合《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對P2P網絡借貸機構進行全面排查,明確標準、分類處置,并要求銀監會等監管部門明確分工、落實責任。
此外,2015年12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對從事網絡支付業務的支付機構的客戶管理、業務管理、風險管理與客戶權益保護以及監管機構的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規范。銀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于2016年8月17日聯合《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備案管理、業務規則與風險管理、出借人與借款人保護、信息披露及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國務院辦公廳于2015年11月4日印發《關于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健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建立金融消費者適當性制度,保障金融消費者財產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等十項規范金融機構行為的要求。同時提出建立重大突發事件協作機制、建立金融知識普及長效機制等六項金融消費者權益保障機制,為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提供了機制和手段。針對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問題日益突出的現象,為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及公安部等多部門相繼出臺多個文件,重點打擊電信金融詐騙類違法犯罪活動。
金融監管改革展望及建議
金融監管相關政策范文3
摘要:構建宏觀審慎監管的制度框架已成為我國金融監管改革的核心議題,而宏觀審慎監管政策的實施涉及多方面的利害關系,因此急需解決金融業監管的協調問題。本文首先分析了自2007年以來國際和國內金融監管趨勢的變化,并闡釋了宏觀審慎監管的政策內涵及框架;其次分析了國內金融業協調監管的現狀和不足,進一步說明了金融業協調監管機制的必要性;最后分別從宏觀審慎監管與微觀審慎監管的有效結合、宏觀審慎監管與宏觀政策的協調配合以及宏觀審慎監管的國際間合作三個方面提出了解決我國宏觀審慎監管框架下的協調監管問題的對策及建議。
關鍵詞:宏觀審慎監管;微觀審慎監管;協調監管
中圖分類號:F830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176X(2013)04004905
在后危機時代,注重防范和應對系統性風險的積累和爆發,構建宏觀審慎管理框架已成為全球金融監管體系改革的關鍵環節?!笆濉币巹澮惨衙鞔_提出,我國要構建逆周期的宏觀審慎管理制度框架,建立健全系統性金融風險防范預警體系、評估體系和處置機制,這充分表明了我國金融監管方向和理念的重大變革。宏觀審慎監管的政策目標就是維持金融體系的穩定,最大限度地降低金融危機對宏觀經濟帶來的負面影響,它既不等同于宏觀的貨幣、財政政策,也不同于對微觀層面金融機構的監管,因此,它不僅需要一系列對單個金融機構的審慎監管,同樣也需要與匯率政策、利率政策、行業政策以及一些逆周期政策在內的調控和監管政策的配合。宏觀審慎監管具體政策的實施涉及多方面的利害關系,因此如何解決宏觀審慎監管框架下金融業監管的協調問題,對于保證各政策層面宏觀審慎監管目標的一致性、監管工具的有效性,以及監管政策的最終實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金融監管趨勢的變化:從微觀審慎到宏觀審慎
金融監管之中的微觀審慎和宏觀審慎概念的區分由來已久,國際清算銀行總裁 Andrew早在2000年就曾明確提出將“金融穩定劃分為微觀審慎與宏觀審慎兩個維度”[1]。微觀審慎監管關注個體金融機構經營的安全邊際,它的目標是降低個體金融機構破產的風險;而宏觀審慎監管更關注宏觀層面的系統性風險,它的目標是降低整個經濟體系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可能。2007年美國次貸危機的爆發,成為國際金融監管趨勢變化的轉折點。危機發生前,多數國家主流的監管理念來源于巴塞爾協議以資本監管為核心的監管思路,然而隨著次貸危機的爆發,并迅速蔓延至全球,人們普遍意識到僅僅關注單一機構穩健性運營存在重大的缺陷,各國的金融監管由微觀審慎轉向了宏觀審慎的監管理念。
1 宏觀審慎監管的提出和內涵
“宏觀審慎監管”概念的提出,最早始于20世紀70年代末。1979年6月,庫克委員會(Cooke Committee)在一份工作文件中首次提及了“宏觀審慎”(Macro-Prudential)這一概念,當時主要針對的是國際銀行業快速發展所面臨的風險管理問題,強調與宏觀經濟方向有關的調控與監管。80 年代中期,國際清算銀行(BIS)也同樣將這一概念運用在國際銀行業,在公開文件中又正式提出了“宏觀審慎監管”一詞,主張維護整個金融系統安全穩定,降低整體的系統性風險[2]。但由于當時全球金融、經濟一體化程度較低,系統性風險主要集中在銀行,國際上普遍認為針對銀行業的微觀審慎監管足以維護整個金融系統的穩定,所以,宏觀審慎監管仍不被人們所關注。直到90年代亞洲金融危機暴發后,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曾在1998年的一份報告中明確提出,微觀審慎監管和宏觀審慎監管是實現銀行持續、有效監管的兩種途徑。2008年次貸危機爆發以后,國際社會重新反思傳統金融監管方法的內在缺陷,并更加關注系統性風險的防范,“宏觀審慎監管”一詞開始廣泛出現在金融文獻中,并成為各國金融監管的重要議題。2009 年下半年,中國人民銀行一份有關貨幣政策的報告中首次提及“要將宏觀審慎管理制度納入宏觀調控政策框架”。 隨后,央行多次強調我國應建立宏觀審慎管理制度,降低并防范宏觀層面的系統性風險。2012年3月,宏觀審慎管理制度框架的建設正式列入了“十二五”規劃綱要。
雖然實踐中各國都在強調宏觀審慎監管,但其具體定義并沒有一致意見。國際清算銀行認為“宏觀審慎監管是微觀審慎監管的有益補充,其監管對象應為整個金融系統”[3];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專家報告認為,宏觀審慎監管是指必須關注宏觀經濟走勢對金融體系穩健的影響,保證金融體系的穩健性運營。2011年11月,針對目前對宏觀審慎政策的內涵認識模糊、界定不清等問題,金融穩定理事會、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國際清算銀行聯合了 《宏觀審慎政策工具和框架》報告并提交給20國集團戛納峰會。該報告對宏觀審慎政策進行了明晰的界定,即“宏觀審慎政策是指以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為目標,以運用審慎工具為手段,而且以必要的治理架構為支撐的相關政策?!盵4]
2宏觀審慎監管的政策框架
(1)宏觀審慎監管的主體
在有關宏觀審慎監管主體的研究中,普遍認為一國的中央銀行應該作為核心主體負責宏觀審慎監管的職能。一方面是因為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和貨幣政策的實施應是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而中央銀行是一國貨幣政策的制定和實施的主體;另一方面,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宏觀體系的現狀和動態的了解更為迅速且掌握更多的信息,監管政策的制定更具針對性,政策的實施更具有效性。
為了更有效地實施宏觀審慎監管,歐美等發達國家成立了專門的宏觀審慎監管機構。美國成立了金融穩定監管委員會,委員會主要由美聯儲、財政部等其他金融機構的成員組成,主要任務是識別系統性風險、強化市場紀律,應對和解決影響金融體系穩定的風險隱患;歐洲央行和歐盟各國央行成立了歐盟系統風險委員會,它不僅是歐盟宏觀審慎監管的最高級別決策機構,也是相關監管法律和規則制定主體。
(2)宏觀審慎監管的工具
宏觀審慎監管工具并不具備專屬性,各國應結合各自國情和金融體系的特點進行設計和選擇。2009 年底,針對各國宏觀審慎監管工具運用情況,全球金融體系委員會對 33 個國家的中央銀行進行了調查。調查表明,各國央行已開始積極使用多種宏觀審慎監管的工具,這些政策工具均具有普遍的逆周期性,即當信貸擴、經濟位于上升通道時,監管工具的實施更為嚴苛 ;當信貸萎縮、經濟低迷時,適度放松監管標準。
“目前可以將各國監管機構運用的宏觀審慎監管工具分為三大類:一是主要以降低金融體系內在關聯性和負外部性為目的的監管工具,這主要是指解決金融機構共同風險暴露問題的一系列監管措施;二是以降低杠桿和期限錯配放大效應為目的的政策工具,具體如外幣貸款限額和期限錯配比例限制等;三是抑制信貸過度擴張和資產價格泡沫的政策工具,如對特定行業的監管資本要求、貸款成數和債務收入比例進行逆周期調整”[5]。
(3)宏觀審慎監管的制度安排
宏觀審慎監管的制度安排主要考慮如下兩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建立統一的金融監管體制。國際上目前的金融監管體制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以美國、法國等為代表的多頭監管體制;另一類主要以英國、日本等國為代表的統一監管體制。我國目前實行的是“一行三會”的多頭監管體制,在多頭監管體制下,各個監管主體往往只關注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局部金融風險,容易忽視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從而造成金融體系的風險積累。在新的宏觀審慎監管體系下,建立統一的金融監管體制,有助于更好地將整個金融市場納入監管體系。
第二,宏觀審慎監管政策的決策和實施應采用相機抉擇的方式。金融危機的爆發和蔓延往往具有偶然性和突發性,因此在宏觀審慎監管在具體的決策和實施過程中,不僅需要按照已有的政策和規則進行操作,還需要根據危機的進展和未來的趨勢對政策干預的力度和時機進行靈活地選擇,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金融風險對宏觀經濟造成的成本。
二、宏觀審慎監管框架下監管協調的必要性分析
我國金融監管部門的協調機制最早可以追朔到“2000 年9 月,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和保監會聯合建立了金融監管聯席會議,并確定其主要職責是研究銀行、證券和保險監管中的有關重大問題;協調銀行、證券、保險業務創新及其監管問題;協調銀行、證券、保險對外開放及監管政策;交流有關監管信息等”[6]。目前我國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框架主要由兩個方面構成:一方面是針對金融監管協調機制而制定的法律制度,通過法律做出原則性的要求,明確協調監管的框架和制度;另一方面體現在協調監管的組織形式上, 即“金融監管聯席會議”。通過相關協議的簽訂,對協調監管的具體事宜,如權責的分配、信息采集、交流機制等做出明確的安排和規定。
我國宏觀審慎監管框架的構建剛剛起步,并未制定針對宏觀審慎監管專門的協調機制,同時我國目前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存在較為突出的問題,這主要體現在金融監管協調的法律體系不夠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組織架構不合理,監管部門間缺乏有效的爭議解決機制等問題。但同時,政府和央行等金融監管部門已意識到加強宏觀審慎監管協調力度的緊迫性和重要性。
從宏觀審慎監管相關理論的發展和各國對此的實踐經驗不難看出,宏觀審慎監管體系的構建是一項極其復雜的系統工程,不僅涉及政府、央行、金融機構等眾多的監管主體和監管對象,還要考慮各個層面政策工具的制定和實施。因此這必然需要各個部門、各項政策的共同協作和協調配合。而金融協調監管是就為了更有效地實現各個層面監管的目標。在監管主體方面,通過協調機制促進監管當局之間信息交流與合作,避免監管決策和行動出現矛盾;在政策制定方面,完備的協調機制能夠提高宏觀審慎政策制定的準確性,拓寬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等宏觀政策制定者的視野,降低系統性風險;在監管工具實施方面,建立國內、國際層面監管的協調機制,能夠抑制整個金融體系風險的積累,減少由于宏觀審慎的政策差異可能導致的監管套利機會,提高宏觀審慎監管的效率。總之,在我國宏觀審慎監管框架構建的初級階段,建立健全金融監管的協調機制尤為緊迫。
三、構建宏觀審慎監管框架下的金融業協調監管機制
1 實現宏觀審慎監管與微觀審慎監管的有效結合
2008年金融危機的爆發和蔓延已充分說明,僅僅關注個體金融機構經營的安全邊際和運營風險難以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單一個體金融機構的經濟行為即使是理性的,但整體金融機構決策的結果卻并不是最優的,甚至會隱藏和積累風險,影響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從而陷入博弈的困境,即個體理性并不代表集體的理性。不難看出,一方面,傳統的微觀審慎監管對維護整體金融體系穩定的無力根本上在于缺少宏觀的視野,不能以降低整體金融體系風險的角度進行決策,這就必然需要宏觀的政策工具與之相匹配;另一方面,宏觀審慎監管的基礎是從系統的、宏觀的視野進行審慎分析,識別并評估宏觀層面的系統性風險,而這不可避免對微觀層面的金融機構進行信息和數據的采集,在對個體金融機構考察和分析的基礎上做出宏觀層面的判斷,因此需要在微觀和宏觀監管之間建立良好的溝通和協調機制,實現宏觀審慎監管與微觀審慎監管的有效結合。
(1)實現監管指標的有效結合
建立宏觀審慎的監管指標體系,調整已有的微觀審慎監管指標。個體金融機構的監管指標具有明顯的順周期性,當經濟處于上升周期時監管指標更容易收到正面的反饋,無法及時反映隱藏和積累的的風險;在經濟處于下降周期時,又容易放大風險的負面效果,造成監管政策的過分保守。因此引入逆周期的宏觀審慎監管指標體系,在經濟上行時期提高監管指標的要求,衰退時期則采取更為寬松的監管指標,以抵消經濟的波動;同時調整以往的微觀審慎監管指標,指標的設定應順應宏觀審慎的要求,注重考察考察各監管機構的聯動性指標,降低風險跨機構傳播的可能性。
(2)建立微觀監管機構之間信息交流和共享機制
各個金融監管機構之間忽略系統風險積累的根源在于各監管主體存在信息的不對稱和過高的信息采集成本。因此,建立順暢的、低成本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機制是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政府應建立信息交換與共享平臺,并做出明確的制度安排。首先,加大對信息共享平臺運作的技術支持,提升平臺的信息化和科技化水準;其次,明確政府部門和金融監管機構間信息共享的具體方法和路徑;最后,盡快建立金融監管信息相關的數據庫。對宏觀經濟層面和各類金融機構所反饋和采集的信息進行動態的識別、采集和整理,并進行統一的標準化,提高數據的時效性和適用性。
(3)建立跨部門的協調監管機構,明確各監管主體的職責
改變我國目前“一行三會”分業監管的格局,成立跨部門的協調監管機構,進行統一的協調監管。在已有的“金融監管聯席會議”的基礎上,賦予該機構更明確的權力和職責,并提供相應的法律保障和制度安排;建立協調監管機構完善的組織架構和人員安排,劃分與其他監管部門監管權責界限,提高協調監管機構的執行效率。
2 實現宏觀審慎監管政策與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的協調配合
宏觀審慎監管政策與宏觀經濟政策都是調控宏觀經濟的重要手段,都以實現經濟平穩運行為目標。但是二者存在明顯的區別:宏觀審慎監管政策與宏觀經濟政策來源于不同的政策框架和范疇。宏觀審慎監管是屬于金融監管范疇的概念,是為更好地實現金融監管而提出的,而貨幣政策、財政政策是宏觀經濟管理的主要政策,本質上是管理和調控宏觀經濟的手段。但兩者的調控對象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在政策實施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產生交互影響。那么在二者實施過程中如何實現最佳的協調配合,發揮最大的效應,保持宏觀經濟的穩定是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
(1)宏觀審慎監管政策與貨幣政策的協調配合
貨幣政策主要的政策目標是抑制通脹、實現經濟增長和完全就業,貨幣政策的實施主體是以控制貨幣供給、調控利率等措施而實現其政策目標。因此,貨幣政策的實施與制定,既需要考慮貨幣供給的平衡,也應重視金融體系的穩定。但很多研究表明,經濟增長、物價穩定與金融穩定的相關程度很低,貨幣政策當局往往更重視前兩者政策目標的實現,而忽視金融資產價格的波動。成功的宏觀審慎監管可以降低金融體系的整體風險,保障貨幣政策傳導渠道通暢。同時,貨幣政策也可以通過對金融機構資產負債表的影響,保持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因此,宏觀審慎政策和貨幣政策是可以通過有效的協調配合,互相促進和補充,發揮更大的政策效果。
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和貨幣政策的相對獨立程度是影響二者協調配合的關鍵因素之一。宏觀經濟運行狀況以及信貸變動情況不同,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和貨幣政策的相對獨立程度也將變化,從而二者之間協調配合方式也有所不同。在貨幣政策較穩健、信貸總量變動程度較小的情況下,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和貨幣政策的關聯度下降,二者的政策目標、實施工具等相互的影響程度降低,但宏觀審慎監管政策的靈活性將更高,對潛在風險的敏感程度更高。此時,央行及監管協調機構在貨幣政策穩定的前提下應更多地使用宏觀審慎的監管方式保持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在經濟失衡,貨幣政策過度緊縮或寬松的情況下,宏觀審慎的監管政策將很難奏效。因此二者的協調合作應在審慎的貨幣政策的基礎上的,同時貨幣政策的變動也應以宏觀審慎監管的效果作為風向標,以避免相互沖突,抵消彼此的政策效果。
(2)宏觀審慎監管政策與財政政策的協調配合
財政政策通過政府支出、稅收等手段調節社會需求,進而影響宏觀經濟的運行。與貨幣政策相比,財政政策更偏好于實現經濟增長和充分就業的目標,它更容易忽略宏觀系統的穩定性和金融風險的積累。因此財政政策的實施更需要宏觀審慎監管政策相配套。一方面,借助宏觀審慎監管,可以及時識別和評估財政政策工具對金融體系穩定性的影響;另一方面,完善的宏觀審慎監管框架也保證了財政政策調整的空間和運行環境的穩定性。
實現宏觀審慎監管政策與財政政策的更好協調配合,首先,應保證政策實施主體間順暢、良好的合作交流機制。中央和地方的財政當局制定和實施財政政策時應充分了解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工具的動態和監管反饋的最新信息,保證未來的財政政策適應經濟和金融體系的平穩運行。宏觀審慎監管的主體也應科學地評估未來財政政策對宏觀經濟平穩性的影響程度,適時調整宏觀審慎監管政策,抵消財政政策可能帶來的不良影響。因此必須建立政策實施主體間的合作交流機制,明確彼此的權責,制定統一的解決方案。其次,財政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應保持一定的穩健性。政府在應對突發性的經濟和社會危機時,為了重建信心,防止經濟體系崩潰,往往過度使用財政政策,這將限制未來宏觀審慎監管政策調整的余地,甚至造成宏觀審慎監管框架的瓦解。
3 宏觀審慎監管工具的運用應實現最有效的國際合作
鑒于宏觀審慎監管國際合作的不足,一些國際性的組織和金融機構開始積極地呼吁、指導各國宏觀審慎監管的協調合作。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 )和金融穩定論壇(FSF )早在2008年便就金融監管的國際合作達成協議,建立彼此的信息共享和溝通的機制,同時雙方的合作框架還對宏觀審慎監管方法、金額監管指標、資本金監管規則、跨境監管以及各國央行的宏觀審慎監管等內容做出明確的安排和規定。我國在金融監管的國際合作方面也取得顯著的成果,在開拓并鞏固了與多個國家、地區金融監管機構的國際合作的同時,逐漸在國際領域的協調監管合作中由規則被動的“接受者”轉變為規則的“制定者”。而目前,在宏觀審慎監管方面,我國尚未進行相關的國際合作。未來我國應積極倡導、參與建立的宏觀審慎監管的國際標準,并努力成為規則的主動制定者,最大限度減少我國宏觀審慎監管的制度成本;同時,積極參與國際上的金融協調機構,共同治理和防范全球經濟體系的風險;與貿易、金融往來密切的國家和地區共同建立信息共享和交流的平臺,完善相應的制度建設,從而更有效地運用宏觀審慎監管工具保持國內和國際金融體系的穩定。
參考文獻:
[1] Andrew, CMarrying the Micro-and Macro-Prudential Dimensions of Financial Stability[Z]Basel,Switzerland,2000
[2] BIS The Term “Macroprudential: Origins and Evolution”[J] BIS Quarterly Review,2010,(3)
[3] BISCycles and the Financial System [R] 71st Annual Report,2001 123-141
[4] IMF-BIS-FSBMacroprudential Policy Tools and Frameworks [R]Progress Report to Gzo,2011
[5] 鐘震宏觀審慎監管相關研究綜述[J]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2012,(7):49-55
[6] 賀聰,洪吳,王紫徽,等我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反思與構建設想[J]浙江金融,2012,(4):13-16
[7] Borio,C Towards a Macroprudential Framework for Financial Supervision and Regulation? [R] BIS Working Paper,No 128,2003
[8] Perotti,E ,Suarez,J Liquidity Risk Charges as a Macroprudential Tool[J]Mimeo University of amster-dam,2009,(10)
[9] Hanson,S ,Kashyap,A ,Stein,J A Macroprudential Approach to Financial Regulation[J]The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2010,(1)
[10] Borio,C,Drehmann,M Towards an Opeational Framework for Financial Stability:“Fuzzy”Measurement and Its Consequences[R]BIS Working Papers,No 284,2009
金融監管相關政策范文4
【關鍵詞】汽車金融服務 現狀 對策
汽車銷售中的分期付款業務逐漸帶動了汽車金融服務的發展,汽車金融指的是在汽車生產、銷售、使用過程中,由金融及非金融機構向汽車生產、流通及消費環節提供的融資及其他金融服務,包括對生產商、經銷商提供的短期融資、庫存融資和對用戶提供的消費信貸或融資租賃等,是汽車生產、流通、消費的各個環節中所涉及到的資金融通的方式、路徑,包括從資金供給者到資金需求者的資金流通渠道[1]。
中國是一個汽車消費大國,根據研究,將成為全球第三大汽車市場。汽車消費是經濟增長的一個新的關鍵點,我們正在進入汽車需求量大的時期。但是在現在國內的汽車金融服務業中仍存在一些不容樂觀的體制性和消費性環境,雖然金融以及非金融機構都在為金融服務的發展采取實踐,但是收效甚為,效果不佳。由于市場尚處于剛剛起步階段,缺乏相應的業務風險控制和金融監管經驗。所以,營造有利于我國汽車金融服務業發展的政策體制和消費環境,是當前需要認真思考和解決的問題。
一、中國汽車金融服務業發展現狀中存在的問題
(一)中國汽車金融服務發展的相關法律法規滯后于汽車金融服務業的發展
政府是中國汽車金融服務業發展的主導,是我國在私家車產業發展一開始,為了促進消費,滿足客戶需求應運而生的,政府在這項制度的設立過程中起著主導作用。我們可以從有關汽車消費信貸及汽車金融公司的各種管理辦法等中明確的得到印證。因此,發展初期基本上確立了政府主導的汽車金融服務業發展的模式。這種模式下都是問題出現后政府才能出臺相關政策,制度建設比較滯后,對汽車金融業的發展不利。
(二)中國的金融監管還不到位,個人信用體系建設還不健全,金融體制還有待完善加強
汽車金融服務業的發展離不開整個國家金融體制的大環境。中國金融體制改革剛剛起步,金融體系不是很健全,這也極大地制約了汽車金融服務的發展。汽車消費信貸的壞賬率很高,除了信用體系不健全之外,金融監管的不到位也是一個重要因素。但是部分放貸機構壞賬率很高,貸款者不還款的現象屢屢發生,給商業銀行敲響了警鐘。
(三)中國汽車金融服務市場中,汽車金融公司的優勢得不到發揮,商業銀行占據著主導地位
汽車金融服務業發展比較完善的國際車貸市場中,汽車金融公司是該行業的主體,因為他們對汽車行業比較熟悉,而且對市場變化比較敏感,能使防范汽車信貸風險的本能更強大。而且汽車金融公司與汽車制造廠商的結合更緊密,跟銀行相比,汽車金融公司有技術懂市場,開展業務更專業,在售前售中售后都能與購車者保持密切聯系,更容易掌控風險[2]。
(四)中國的汽車消費信貸金融服務模式局限于傳統的分期付款銷售
融資租賃汽車、分期付款合同的轉讓與再融資信托租賃等其他的服務方式發展緩慢,這種單一的發展模式使得市場缺乏活力。通過發達國家金融租賃市場我們可以看到,融資租賃是一種以租代買,以租促賣的服務形式,可以有效刺激汽車消費。中國將會成為一個很大的二手車市場。在這一市場中,汽車可以被再次租賃或被出售,但是其中存在巨大風險,并且特別需要相關金融服務作為支撐,在中國這樣的汽車金融服務發展還比較緩慢。
二、中國汽車金融服務業發展對策
(一)改善汽車金融服務業發展的大環境
首先要完善與汽車金融發展密切相關的制度。政府在制定相關制度政策時要以市場為依托,起好調控作用,優先發現市場的不足,進一步善相關政策法規。為了有效防范汽車金融風險,要積極借鑒國外的《信貸消費法》、《征信法》以及與汽車金融服務配套的各種法律,然后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汽車金融的法規體系,為汽車金融服務的發展提供一個理想的平臺。同時,個人信用體系的完善也是各項金融制度和金童體系完善的重中之重。其次就是要完善汽車金融服務發展的相關消費環境。現如今經濟平穩快速增長,居民收入增加,使得消費信貸成為一種必需。
(二)汽車金融服務機構之間的角色定位需要強化
商業銀行在資金方面擁有優勢,利用商業銀行的優勢解決分期付款造成的資金回籠滯期問題,同時汽車金融公司和汽車制造商進一步做大時需要大筆資金,商業銀行可以提供相關幫助。汽車金融公司與汽車企業關系親密,對汽車專業知識的了解和汽車行業發展趨勢的判斷更有權威性,可以為消費者提供包括汽車消費貸款、技術指導、保修、收回舊車等全套的金融服務支持,而且專業化的經營和快速反應機制,也可以為經銷商提供運營協助。各相關金融金鉤要做好各自之間的角色定位,利用自身的優勢為營造一個良好的汽車金融服務環境努力。
(三)拓寬汽車金融服務的融資環境
汽車金融服務機構面臨資金來源的制約,商業銀行在資金份額占有大比例的地位,因此要做好銀行融資和汽車金融服務的合理分工。以應收賬款質押向銀行貸款,保證汽車金融服務機構在不影響業務擴張的同時獲得新的流動性支持,商業銀行也由于獲得了具有穩定現金流量的資產抵押,大大降低了資金運用的風險。汽車金融公司可以發行商業票據和公司債,汽車銷售融資中擁有大量的具有穩定現金流量的應收賬款,這些應收賬款構成其發行商業票據和公司債融資的基礎。實行汽車金融公司信用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是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未來現金流的資產,通過結構性重組,轉變為可以在金融市場上銷售和流通的證券。
(四)發展專業化的汽車金融服務
開展各種汽車金融服務有關的延伸業務。目前國內市場金融服務產品簡單,需要參考并借鑒達國家利潤率較高的汽車融資租賃和最為吸引消費者的零利率貸款項目,重視金融產品的開發。政府機構也應在相關政策上積極支持汽車金融機構的產品創新,方便產品滲透到汽車工業的制造、銷售直到最后的車輛報廢的所有環節。
中國的汽車行業發展迅速,消費市場需求量大,優良的汽車金融服務環境對于行業的健康發展至關重要。因此我們要在正視自己現狀不足的同時,借鑒國外相關有力經驗,根據當前我國的實際情況,發展處一條適合的道路,為汽車金融服務的發展做出有力的指引。
參考文獻
金融監管相關政策范文5
【關鍵詞】新常態 互聯網金融創新 金融行業
一、前言
新常態具有相對性。以前的中國經濟發展模式為粗放式,處于舊常態下,拉動經濟增長的主要力量是投資,經濟增長速度較快。新時期,隨著世界經濟全球化的發展,經濟發展模式已經發生了較為顯著的變化,新常態特征明顯。從金融學上來看,不良貸款率呈現上升趨勢、貸款增速下降等情況均是新常態的重要體現。新常態為中國經濟的發展創造了機遇,同時,挑戰也同樣存在。
二、新常態下約束互聯網金融創新的因素
(一)反洗錢監管
一直以來,出于維護金融秩序的考慮,央行一直對反洗錢監管有著極為嚴格的工作要求。互聯網金融是一種比較特殊的形式,監管難度比較高,對于監管部門的能力和策略形成了挑戰。對金融監管來講,成本是必須要考慮的問題,為了降低成本,必然要重視提高效率。在這種情況下,央行作為其中重要的監管者,要想實現正確、科學的決策,首先要對線上線下的不同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央行做出的決策關系到金融監管的成效。在現實中,央行決策應有助于改善反洗錢監管效果和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
(二)技術風險
互聯網金融,顧名思義,互聯網是其存在和發展的載體。此種金融形式對互聯網有著很高的依賴性?;ヂ摼W技術有著強大的功能優勢,但同時其也存在一些比較明顯的不足。互聯網突破了地域的限制,能夠發展到各個國家和地區。國界對技術和資金的影響力大大降低,這樣就導致了技術“綁架”行業的情況出現。當前我國有很多的P2P網站,此類網站中自建的數量非常少,大約只占總數的10%左右,并且不少網站在技術和安全方面均存在很多的漏洞,極易被黑客攻擊。在支付寶當前推出的“億萬紅包”中,用戶發送紅包的對象多是通訊錄中支付寶賬號與手機號碼綁定的好友,這種方式使用戶覺得方便,但是,信息的保密性卻受到了極大威脅,有著極高的泄露風險。
(三)互聯網信息
互聯網信息具有明顯的不對稱特征,這個特征導致理論過渡至實踐的過程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不對稱的信息會導致沖突的出現。網絡應用中尚未實現實名制是信息不對稱的具體表現,這種情況導致的后果就是道德風險高。
三、新常態下的互聯網金融創新探討
在互聯網金融迅速發展的新時期,金融機構不可能完全抽離,單獨存在。并且,實際上金融機構應當積極投入到互聯網金融創新中去,才能保持與時俱進,促進自身更好的發展。
(一)實現更高程度的數據化
在新常態下,金融機構應正視經濟發展的大環境,抓住機遇,積極應對挑戰。在具體實踐中,金融機構應及時對自身發展策略進行調整,主動嘗試轉型,其中,要重視合理利用新技術,創新發展模式,提升客戶的滿意度。金融機構應進行技術和機制方面的合理創新,對于當前自身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比如信息不對稱等,應積極采取改善措施,構建一個靈活的、智能的新平臺,實現良性互動,增強與客戶的聯系。另外,還要對大數據的應用給予充分的重視,完善系統,建設專業的數據庫,對各種信息進行詳細、系統的研究,掌握客戶消費的特點,在產品設計中以分析所得的數據為參照,使自身產品能夠更好的滿足客戶的個性化需要。
(二)增強內生能力
作為金融機構來講,在其發展戰略中,應將互聯網特點與金融行業的特性為出發點,使新技術能夠更好的與自身業務相融合,促進自身服務水平的改善。另外,還要重視健全相關的工作制度和內控機制,深化體制改革,規范業務流程,借助新技術的優勢,提高信息準確度,促進服務效率的提升,確保能夠盡快對客戶的要求作出反應??傮w來講,就是金融機構要重視提升自身的反應和決策速度,推動自身管理水平的提升。內部因素對金融機構的發展有著重要的影響,所以,在發展過程中,金融機構應重視提升內生能力。
(三)保證安全
一切所謂的高效率,都是建立在安全的基礎上的,互聯網金融更是如此。因此,在現實中,互聯網金融的創新和發展,都必須重視保證平臺的安全性。對于金融企業來講,必須將技術革新與保證安全作為發展中考慮的重要問題,通過增加資金投入、引進技術人才等方式,在一開始就未雨綢繆,將未來有可能出現的問題盡可能的消除,發展策略中也要重視制定有效的預防策略。企業還應利用培訓等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同時,對于客戶也要做好安全知識普及,使其形成防范意識,降低信息泄露的幾率。
(四)靈活利用政策
當前背景下,我國針對經濟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已經及時的做出了反應,相繼制定和出臺了一些資金政策,在促進金融行業健康發展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在這種情況下,金融企業應抓住機遇,合理利用相關政策,加強創新力度。證券行業當前已經在主動利用互聯網的優勢,初步制定了一些新的規范,業務交流也更加頻繁,新的發展模式已經在醞釀中。另外,資金政策對金融行業的影響力是毋庸置疑的,因此,政府以及金融監管部門在制定相關政策的過程中,應以方便監管實施、有助于金融機構服務能力提升為出發點,制定與我國國情相符的支持政策。
四、結語
由于沒有金融牌照,再加上我國目前尚未制定針對互聯網金融的專門法律,導致互聯網金融平臺僅能作為金融中介,并且無法進行規范的監督和管理。在當前背景下,互聯網金融創新存在多方面的約束因素,實現規范化還需要一個相當長的過程,金融機構和政府均應為此而努力。
參考文獻:
[1]杜永紅.大數據下的互聯網金融創新發展模式[J].中國流通經濟,2015,(07).
金融監管相關政策范文6
關鍵詞:金融監管;金融創新;內部控制
一、我國金融監管存在的問題
現階段,我國實行的分業監管的監管模式專業化優勢較為突出,便于分散風險,而這一點亦導致了監管協調中深層次的問題,中國加入wto以后,面對來自混業經營、金融創新、網絡金融的挑戰,這一問題更加突出。
(一)監管目標不夠明確。在市場經濟發達國家,金融監管目標與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目標是不同的。貨幣政策目標是宏觀目標,借助貨幣政策工具調節貨幣供應量,以保持幣值穩定。而金融監管的目標較為具體,突出強調保護存款人利益和維護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穩定。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暫行條例》(1986)、《金融機構管理規定》(1994)和《商業銀行法》(1995)的內容看,我國的金融監管目標具有多重性和綜合性。金融監管既要保障國家貨幣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的有效實施,又要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存款人利益,保障平等競爭和金融機構合法權益,維護金融體系的安全。這實際上是將金融監管目標與貨幣政策目標等同看待,強化了貨幣政策目標,弱化了金融監管目標,從而制約了金融監管的功效。
(二)金融監管獨立性不夠。巴塞爾委員會《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規定:促進有效銀行監管,必須具備穩健且可持續的宏觀經濟政策,完善的公共金融基礎設施,有效的市場約束,高效率解決銀行問題的程序以及提供適當的系統性保護機制等基本條件。更為重要的是,在一個有效的銀行監管體系下,參與銀行監管的各個機構要有明確的責任和目標,并應享有操作上的自主權和充分的資源。我國銀監會作為國務院下屬機構,在業務操作、制定和執行政策、履行職責時,較多地服從政府甚至財政部的指令。銀監會分支機構在實際監管中很難不受地方政府的制約,當監管機構的監管行為觸動地方政府的利益時,地方政府往往對監管機構施加壓力,從而弱化了監管作用。
(三)金融監管機構協調性差。從金融監管機構的設置來看,我國基本上屬于分業監管模式。但是,這些部門的職責缺乏嚴格的界定,相互間缺乏協調。因而在實際操作中,常常導致監管過程脫節,多頭、分散,使監管環節出現諸多漏洞。
(四)金融監管措施不力。從金融監管手段看,我國金融監管長期依賴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金融監管以計劃、行政命令和適當的經濟處罰方式進行?;窘鹑诜膳c實際工作的要求相差甚遠,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監管難以做到有法可依和違法必究。從金融監管方式來看,我國的金融監管主要是外部監管。由于自我約束、自我管理機制不健全,自我監管能力極低,金融同業工會等行業自律性組織在我國也極為少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監督機構對金融機構的監督和檢查非常少。從金融監管內容來看,我國金融監管中的風險監管幾乎是空白,監管部門將主要精力放在機構審批和業務審批上,對金融機構日常營運監管較少,金融監管和稽核也忙于完成上級任務,作用有限。從金融監管標準來看,對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檢查和評級以及風險管理沒有一套統一的具體量化標準,監管行為隨意性強。
(五)現行監管制度不利于金融創新。在現行分業監管制度下,銀行參與證券業務被限制,一些具有轉移風險及套期保值功能的金融產品和金融工具無法在市場立足,影響到證券機構的運作及策略,證券市場表現出很強的短期投機性和不穩定性。
(六)現行監管制度不利于金融業的規模集中。現行分業監管制度,不利于銀行業向“全能銀行”發展,影響其國際競爭力的提高;對于證券、保險的嚴格限制、融資及投資渠道的缺乏、傳統單調的業務品種,加劇了同業之間的惡性競爭,使證券、保險行業競爭力下降。
二、金融監管趨勢
(一)金融監管體制的組織結構向部分混業監管或完全混業監管的模式過渡。英國的盧埃林教授在1997年對73個國家的金融監管組織結構進行研究,發現有13個國家實行單一機構混業監管,35個國家實行銀行、證券、保險業分業監管,25個國家實行部分混業監管。后者包括銀行證券統一監管,保險單獨監管(7個);銀行保險統一監管、證券單獨監管(13個)以及證券保險統一監管、銀行單獨監管(3個)三種形式。受金融混業經營的影響,完全分業監管的國家呈現出減少趨勢。
(二)金融監管法制呈現出趨同化、國際化趨勢。由于經濟、社會文化及法制傳統的差異,金融監管法制形成了一定的地區風格,影響較大的有兩類:一是英國模式。歷史上,英國對金融業的監管主要采取行業自律形式,英格蘭銀行在履行監管職責時形成了非正式監管的風格,不以嚴格的法律、規章為依據,而往往借助道義勸說、君子協定等來達到目的。二是美國模式,以規范化聞名于世,監管法規眾多,為美國金融業的發展營造了一個規范有序、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兩種模式出現了相互融合的趨勢,英國不斷走向法制化,注重法制建設;而美國則向英國模式靠攏,在不斷放松管制的同時增強監管的靈活性。
不斷加深的金融國際化,客觀上需要將各國獨特的監管法規和慣例納入一個統一的國際框架之中。雙邊協定、區域范圍內監管法制一體化,尤其是巴塞爾委員會通過的一系列協議、原則、標準等在世界各國的推廣和運用,都將給世界各國金融監管法制的變革帶來沖擊。
(三)金融監管越來越重視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制度和同業自律機制。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是實施有效金融監管的前提和基礎。外部金融監管如果沒有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相配合往往事倍功半。國外銀行經營管理層的內控意識很強,國外商業銀行一般專門成立獨立于其他部門的、僅僅對銀行最高權力機構負責的內部審計機構,并建立了健全的內控制度。近年來,由于巴林銀行、大和銀行以及住友商社等一系列嚴重事件的發生都與內控機制的缺陷有直接關系,國際金融集團和金融機構開始重新檢討和審視自己的內控狀況,許多國家的監管當局和一些重要的國際性監管組織也開始對銀行的內部控制問題給予前所未有的關注。
金融機構同業自律機制作為增強金融業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受到各國普遍重視。以歐洲大陸國家為代表,比利時、法國、德國、盧森堡、荷蘭等國家的銀行學會和某些專業信貸機構的行業組織都在不同程度上發揮著監督作用。各國都比較重視金融業工會組織在金融監管體系中所起的作用。
四)金融監管向國際化方向發展。隨著金融國際化的發展,各國金融市場之間的聯系也不斷增強,各種風險在國家之間轉移、擴散不可避免。金融國際化要求金融監管的國際化。因此,西方各國致力于國際銀行聯合監管,如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通過的《巴塞爾協議》統一了國際銀行的資本定義與資本率標準。各種國際性監管組織也紛紛成立并進行合作與交流。各國對跨國銀行的監管趨于統一和規范。
三、改善我國金融監管的思路
(一)由人民銀行牽頭建立金融穩定協調機制,協調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的監管工作,使其監管向功能型發展。人民銀行要成立“金融協調委員會”,通過立法使金融監管聯席會議法制化?!敖鹑趨f調委員會”可以對三個原有的監管機構進行整合,其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是研究銀行、證券、保險監管中的重大問題,定期磋商,及時交流監管信息,界定業務交叉中的監管職責,解決分業監管中政策協調和配合問題。
(二)建立和完善金融監管法律體系。國家應盡快出臺相關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應能夠涵蓋所有的金融業務,具有嚴密性、配套性和協調性。盡快制定已經出臺金融法規的實施細則,增強其可操作性。針對我國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不健全問題,以法律形式明確接管的具體程序及具體措施,明確金融機構的解散原因和程序,金融機構合并、分立、破產清算的形式、條件、程序及法律后果,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三)改進監管方式。目前,發達國家均建立了比較完善的風險目標監管,其核心是運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專業知識和信息,判斷最新發展趨勢和主要風險領域,及早發出預警信號。我國的金融監管方式也應由過去粗放式監管向風險目標監管轉變:由單純的業務合規性監管,向合規性監管和風險性監管并重、以風險性監管為主的方向發展;由單一的現場檢查,向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督相結合、以非現場監督為主的方向發展;由傳統的手工檢查,向手工檢查和現代化的計算機檢查互補、以計算機檢查控制為主的方向發展;由對金融違法的事后管制,向事前防范、正確引導金融機構的創新活動、將金融監管和金融創新有機結合的方向發展。在我國的金融監管中,非現場檢測和現場檢查都沒有很好地發揮作用,由于宏觀經濟環境、金融機構以及金融監管機構自身行為的影響,非現場檢測的作用十分有限。因此,必須盡快建立規范化的非現場檢測體系、法律體系和風險監控指標,建立規范化的會計報告制度;利用計算機等先進工具,發揮網絡監控作用;盡快實現對風險的事前預警,使非現場監測成為現場檢查的目標導向,現場檢查成為非現場檢測的基本依據。
(四)完善金融監管主體自身建設。我國目前金融業法定監管主體有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為適應后wto時期的監管需要,應加強監管主體自身建設。一是改進現有法定監管主題的權責制度,塑造具有獨立性和自主執法權的監管主體,防止地方政府及其他部門的干預。二是加強監管機構的隊伍建設,提高監管的專業水平。三是為彌補法定監管主體的局限性,應補充監管主體,建立金融同業工會,借助同業自律補救現有法定監管的不力,以同業公會充實法定監管主體和完善監管,制約和防范法定監管主體權力的濫用。
(五)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社會監督作用。只有充分利用各種社會中介力量進行監管,才能取得較好的效果,形成法定監管機構——中介機構——商業銀行自律組織的有效監管體系。
通過行業自律的方式進行金融監管是世界普遍采用的形式,如香港銀行公會、美國的基金聯合會、臺灣證券投資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等均屬金融行業自律組織。我國金融公會組織尚不健全,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銀行工會在行業內的自律作用可以大大減少國家在金融監督與矯正方面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