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的區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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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的區別

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的區別范文1

關鍵詞:商業經濟 商業理論 立場 歷史方法

經濟理論的研究方法是建立經濟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獨特的研究方法可以形成一個學派或流派。從分析方法的角度分類,經濟理論以及有著內在的邏輯關系的諸理論組成的理論體系或經濟學,大體上包括三大類別:靜態分析與動態分析的區別;均衡分析與非均衡分析的區別;純經濟分析與制度、結構分析的差別。由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商業是計劃經濟時期商業的傳承,同時在社會制度方面有別于資本主義,決定了商業經濟理論的研究方法是世界觀,歷史觀和發展觀的辨證統一。

商業經濟理論研究的立足點

當前我國商業經濟理論的危機,表現在西方經濟理論的涌入,反映西方經濟思潮的市場營銷學替代了商業經濟學,而市場營銷學主要研究流通領域人和物的關系,忽視了流通領域生產關系的研究。在揭示生產關系的運行規律方面,由于社會制度的不同,商業經濟理論只能是以為指導的,解決我國實際問題的,中國式的商業經濟理論,是西方經濟理論無法取代的。我們認為,作為反映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特征的商業經濟學研究對象是生產方式,首先要研究流通產業所有制結構、國有商業的地位、商業勞動的地位、商業企業人與人的關系,是符合科學發展觀的,科學發展觀就是以人為本的發展觀,也是建立和諧社會的需要。

政治經濟學與資產階級政治經濟學的根本對立,在于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辯證法與形而上學的對立。資產階級古典政治經濟學的科學成分表現在它提出了與馬克思勞動價值論和剩余價值論類似的理論命題。但是,它不能揭示勞動價值是創造商品價值的惟一源泉。發展馬克思勞動價值論,根據“新的活勞動價值一元假設”以及馬克思關于勞動創造為市場交換而生產的商品價值的觀點,商業勞動價值同樣也是商品流通領域創造商品價值的惟一源泉。我國社會主義的性質決定流通產業要充分肯定商業勞動在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的地位,保護和解放勞動者是社會主義社會的固有職責和根本任務。必須尊重勞動,尊重勞動者,不斷提高商業勞動者的素質和勞動效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商業,承認商業企業獨立商品經營者的地位,同樣也承認商業資本追逐剩余價值的本性和在增進社會財富的作用,不論是國有企業,還是私有制企業都表現為企業人格化資本的特征。也必須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正確處理好勞資雙方的利益關系,切實保障商業勞動者在分配領域的合法權益。

比較的動態分析的歷史方法

歷史和現實的比較是總結經驗、展望未來的重要分析方法。安崗(2005)的研究表明歷史方法的重要地位:中國經濟學界的首要問題是了解國情,發現經濟學研究中的問題,找到問題的結癥,并尋求解決問題的思路。這就需要我們應特別重視歷史方法,從實際出發來研究問題。不容否認,計劃經濟時期的商業結構模式存在許多缺陷,但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的商業理論,離不開計劃經濟商業的歷史背景,一味否定并不是歷史辨證的觀點,既然是計劃經濟時期商業的傳承,就要定性和定量的比較相結合。既吸收歷史的長處,又展望未來。我國公有制為基本經濟制度的社會主義發展歷程經歷了計劃經濟、轉型經濟、市場經濟三個階段。計劃經濟時期的商業,從總體上說,符合社會主義的基本特征,對我國社會主義的發展也起了積極的作用。在轉型時期表現出來的企業小型化、極度競爭等問題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補課”,是邁向市場經濟過程中生產力水平低下的反映。是對計劃經濟流通模式的第一次否定,是極不成熟的市場經濟。市場經濟建立以后,商業的競爭必然走向商業的壟斷則是第二次否定。經過否定之否定,是計劃經濟時期流通模式的揚棄。計劃經濟時期的大流通觀點,經過所有制改造以后拓展為國際市場商品流通之勢。

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的區別范文2

商號是工商業主體的標記,屬于知識產權的保護對象。知識產權的保護對象是廣泛的,也是變動不居和不斷擴大的。比如,計算機軟件、域名等,就都是知識產權保護對象家族的新成員。作為財產權,根據財產價值的來源不同,知識產權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創造性智力成果權,比如:對技術發明、外觀設計、文學藝術作品的權利。另一類是工商業標記權,比如:商標、產地名稱、地理標記、商號等。創造性智力成果權的價值直接來源于對創造性智力成果的商業性利用,比如:技術發明被用于生產產品,可以獲得超額利潤;文學藝術作品的復制發行,可以給作者帶來財產收益。工商業標記所顯示的財產性,其價值量并不是源于標記的商業性利用,而是來自市場對它們所標記的特定產品、服務或營業主體的評價。人們對產品、服務和商業主體的市場評價反映或折射到它們各自所使用的標記上,這種信譽作為一項財產,儲存到標記上,該標記就成了產品、服務或營業主體市場價值的符號。我們知道,價值符號不是價值或財產本身,它們和所反映的價值及價值量之間,只是“標”與“本”的關系。就如紙幣本身不是財產,只是一個價值符號或價值證明。商號之所以成為人們重視和保護的對象,就因為它代表著一項重要的財產。

一、商號與商標。作為工商業標記,商標和商號的本質和基本功能是一致的。都是區別不同事物的符號。同屬于識別符號系統。所不同的是各自標記的事物有所區別。首先。商標是區別商品和服務的。商號則是區別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即工商業主體的標記。由于商號與商標有很近的親緣關系。以至于它們可以互相轉化、兼行并用。很多有名的商標也作商號使用。也有很多商號注冊為商標。尤其是名氣大的商號或商標這種作法更為普遍。像我國的“同仁堂”、“兩面針”、“聯想”、“春蘭”、“海爾”,外國的“可口可樂”、“麥當勞”、“豐田”、“SONY”等。既是商標,又是商號。其次。按照現行制度。商號和注冊商標的專有權的法律效力之范圍不同。商標一旦獲準注冊。其效力及于全國。馳名商標甚至可以獲得更廣泛的和更寬松的保護。商號的專有權則是相對的。一般商號的專有權只在其依法登記的行政區域內就其登記的行業內有效。超出上述限定。商號專有權無效。所以才出現了重慶市有“嘉陵”商號1133家?!伴L安”商號 67家這種令人啼笑皆非的局面。這既淡化了知名企業的影響力。也使該標記的區別功能大打折扣。再次。商號與商標同作為商業標記。獲準進入市場使用的法律條件不同。商標。只起區別商品或服務的作用。其基本功能不因注冊與否而受影響。所以。只要符合法律。不注冊的商標同樣可以合法地使用。商號則不然。作為營業主體滴號所彰顯的是工商業主體的法律主體地位是否合法。尤其是對其法律責任能力的政府生管部門的認定。為了市場秩序,保障交易安全,應當對商業主體的資格與能力給予法律上的認可。商號須經主管部門登記注冊才能使用,才能享有相應的權利。

二、商號和現行制度中的企業名稱。商號,又稱字號,是商事主體的文字表現形式,為該商事主體所專有,既是區別于其他企業的標記,又是企業的一項重要財產。企業名稱,按照現行企業注冊登記制度,除了商號以外,還包括行政區劃、行業特點和組織形式等要素。其中,商號才是企業真正的標記,它是商品經濟的需要和市場的產物。其余三個因素則往往是在一定行政區劃內與其他眾多的企業所共同使用的東西,它們既不為其中任何一個企業所擁有,也不為這些相關的企業所共有。而且,這些東西既不具有人與權的特征,也沒有財產權的屬性。主要是出于以往多年來行政區劃或條塊分割的便利,出于計劃經濟的需要,從計劃管理的思維模式出發,人為劃分市場的結果,因而實際上是政府主管部門強加在企業商號之上的外來的附加標志。企業名稱的構成和管理模式在計劃經濟時期既反映出政企不分的行政權力烙印,也顯示了濃重的等級觀念。這種等級觀念和制度,也是導致不正當競爭的根源之一。商號制度,則沒有這種弊端。

三、商號管理體制應當服從市場需要,與國際通行作法一致。首先,很有必要統一稱謂?!吧烫枴备拍詈椭贫?,是商品交換和市場的產物,是經濟規律要求的必然結果,是客觀的。只要發展市場經濟,就離不開,也無法拒絕。長期以來我們習慣的?!捌髽I名稱”的概念,不可否認是計劃經濟的產物,是主觀的結果,是反經濟規律的。在潛意識中,往往容易把“商號”與過去的私營經濟聯系起來,因而在實踐中出現觀念與現實的仲突。一方面把企業名稱規定為四個要素,同時又強調保護企業名稱。實際上除去商號之外的那三部分井不屬于企業,談不上保護,因而要保護的仍然只是“商號”。所以,本文建議放棄使用。企業名稱的稱謂,按照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的作法,使用單一的“商號”稱謂,建立符合實際的統一的商號制度。這樣,既合乎市場經濟規律,也與國際作法相一致。

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要求游戲規則的統一。要求我們面向實際,更新觀念,站在服從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基礎上看待現存的各項規章制度。改革,就是舍棄那些不符合市場經濟基礎的上層建筑,企業名稱制度,也不例外。

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的區別范文3

(一)市場經濟的發展

1992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正式出現,對于社會主義建設時期選擇市場、體制等經濟關系方面早已有所研究。我國社會主義認識計劃同市場經濟的發展有三個階段,其一是從“限制論”轉化成“補充論”,就是從認為市場同計劃經濟是相互排斥的,由此應該限制市場的發展,轉化成認為市場是能夠變成計劃經濟的相關補充。其二是從“補充論”變化成“結合論”,就是從認為為市場只是計劃經濟的相關補充變化成計劃經濟同市場調節是相互結合的。其三是將“結合論”轉換成“基礎論”,就是從計劃經濟同市場調節是相互結合的轉換成將市場能夠在社會主義制度的宏觀控制下能夠對資源配置起到基礎性的作用。

(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內涵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涵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要點。計劃同市場都是發展社會生產力的一種經濟手段。社會主義制度同市場經濟這兩者之間根本不存在相互矛盾,同時社會主義制度下也是可以進行市場經濟的。社會主義經濟也是能夠將計劃調節同市場調節相互結合的。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是偏向于計劃還是市場,這一方面不是社會主義同資本主義之間的本質區別。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其相同點是方法方面,不同點則是在于所有制。如果要防止市場經濟向資本主義傾斜,就要保障在社會主義所有制中占到主體地位的是公有制經濟,這樣就能夠堅持社會財富分配保持共同富裕,不會出現兩極分化的局面。

(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特征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特征是在所有制結構中以公有制為主體,其他多種形式的所有制經濟一起共同發展,只要是符合“三個有利于”標準的所有制形式都是能夠為社會主義而服務的。在公有制為主體的前提下,在市場經濟中公有制企業同其他的企業進行公平競爭,實現共同發展,但是國有經濟仍然在國民經濟中發揮著主導的作用。在分配制度方面,按勞分配作為主體,其他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方式進行。在此方面國家要采用包括市場在內的各類調節手段來激勵發展,提升效率,合理地拉開收入差距,又要保證不會兩極分化,注重社會的公平,逐漸實現共同富裕。在宏觀調控下,以能夠實現民眾利益為目標,將民眾的各種利益相互結合起來,讓市場能夠在社會主義制度的宏觀調控中對資源的配置起著基礎性的指向作用,能夠更好地發揮計劃和市場這兩種手段,讓社會主義和市場經濟的優勢得到有效發揮。

(四)市場經濟體制改革

社會主義制度下的經濟體制改革要真正實現,就必須將其從計劃經濟向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進行轉變。在針對市場經濟同社會主義相互結合的研究中,有的研究梳理了相關的改革內容是改革社會主義生產關系中不適應生產力發展的一系列環節。其改革的任務則是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經濟體制改革的性質則是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制度。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的歷史變革,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實現都是同國家選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之間存在著一定的邏輯關系,社會主義經濟理論指導著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以及政府職能的相應轉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內涵在理論十分明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堅持馬列主義、思想的指導。同時不斷發展的經濟學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提供了科學的指導價值,也是建立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經濟的理論基礎。

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市場經濟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同市場經濟之間的關系是共性同個性、普遍性同特殊性的聯系。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市場經濟體制具有相應的特殊性。首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以公有制為主體,其公有的成分占著主導地位。其次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需要滿足民眾的需求的,以追求社會效益的最大值。然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按勞分配作為社會的主要分配原則,追求民眾共同富裕。最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思想的建立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為主導思想的,也就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集體主義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起著主導作用。

(一)生產資料公有制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

在社會主義經濟制度下,生產資料公有制是其基礎。社會主義制度仍然存在著商品生產,在社會主義經濟中,集體所有制以及國家所有制這兩種制度都是存在的,在社會的生產力沒有達到高度發展,市場產品不夠豐富的時候,中央的組織還沒有權利支配一切產品。商品的流通只是不同的生產方式所共有的現象,在理論上是抽象的,但是離開一定的特殊的經濟制度,是沒有獨立存在的市場經濟。市場經濟是不屬于社會基本制度的范疇,是不同于社會主義制度的共有現象。市場經濟在一定的特殊經濟制度中是看作一種經濟的運行機制而存在的。作為經濟運行的機制,市場經濟首先是為經濟制度的利益關系而服務的,其次才是作為資源配置的方式來推動資源進行優化配置,這樣才能讓市場經濟所依靠的經濟制度正常進行再生產過程,能夠保證社會主義國家得到相應的經濟利益。

(二)生產資料公有制同市場經濟相容

生產資料公有制同市場經濟相容是以商品經濟理論為基礎的。商品的生產和流通這樣的社會經濟制度不是獨立存在的,而是多種生產方式所共有的現象。在許多不同的生產方式中有著商品關系,在社會主義的生產方式中商品關系也是自然存在的,其是和生產資料公有制相互融合。以生產資料公有制為前提要造就市場主體就需要市場經濟的運行,同理。市場經濟機制的運行則需要有相適應的市場主體。這樣的市場主體就要具有獨立的經營決策權以及相應的經濟利益,而且可以根據自身利益去積極應對市場信號。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的改革找到了生產資料公有制這一新的實現形式,同時也形成了市場經濟運行所需要的市場主體。對于國有企業的改革實現了將所有權和經營權進行適當分開的方式,讓國有企業能夠真正實現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而發展,變成獨立的經濟實體,能夠作為相對獨立的社會主義商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有著自我改造和發展的能力,變為有一定權利和義務的企業法人。

(三)公有制實現形式多樣化是與市場經濟相結合的重要條件

當前在市場經濟與社會主義制度結合的研究中所提到的公有制經濟不只是包涵著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還包涵著所有制經濟中的國有和集體成分的混合。公有制經濟的實現方式是多樣化的,單一的公有制經濟形式無法適應生產力的發展。能夠反映社會化生產規律的經營方式以及組織形式,同時能夠促進生產力發展的實現形式如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公司制等等這樣的方式都是可以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并存,也是可以為市場服務的。

三、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市場經濟調節和宏觀調控

(一)計劃調節和市場調節

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市場宏觀經濟中計劃調節和市場調節都不能反映社會的基本經濟特征,但是能夠從不同的程度使用計劃和市場調節這兩種手段影響經濟。計劃調節和市場調節的職能是保障并調節社會經濟的穩步運行,兩者之間區別只是在于調節的主體和形式不同。計劃調節以政府為主體,政府可以從經濟、法律、行政等方面采取措施來調節經濟結構,引領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提升。市場調節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機制的形式通過價格波動、生產要素流轉等方法來調節企業的經濟行為,甚至調節著社會的資源配置。計劃調節和市場調節是不同的兩種調節經濟的力量。社會經濟要正常運行就需要采取相應有效的調節手段,這就是計劃調節和市場調節,只要是能夠推動社會經濟保持穩步發展,促進良性循環的,這兩種手段都能運用。市場經濟要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受到國家的宏觀調控,影響資源配置,起到基礎性的作用。市場調節作用對于市場經濟中的其他調節手段,其作用是基礎性,能夠做出決定性的作用。市場調節對于宏觀層次中的高層次調節是從微觀的層次上起著基礎性的調節作用,能夠直接支配企業的經濟活動,讓企業能夠以獨立的商品生產者以及經營者的身份去面向市場。在此政府主要對宏觀經濟的運行進行調控,這種以高層性的調節方式是以基礎性調節為基礎的,由此政府在做宏觀調控以及計劃指導時就必須以市場為基礎。

(二)市場調節局限性

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對于市場經濟的當前和長遠的利益,整體同局部的利益的最佳調和市場調節不能主動實現。市場調節由其滯后性以及不確定性等因素導致市場經濟的震蕩,造成社會勞動力不必要的浪費。市場調節其目的是讓資源配置達到一種理想的狀態,但是對于這樣的假設,許多國外的經濟學家對此都抱持著懷疑的態度,如果真要實現,則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這和落后國家要求實現工業化是自相矛盾的。市場調節機制是受到利益驅動的,其促使著市場的主體總是考慮這從市場利潤為追求目標,更加愿意去選擇盈利大、見效快的企業或者項目并對其投資,很難從社會效益方面來衡量社會事業,不會對像生態平衡、環境保護等這樣社會效益大但是經濟效益小的非盈利性設施進行投資。市場經濟環境下,企業的盈利目標是要做到利益最大化,各個經濟的主體都是為著各自的利益而戰,而且各個企業的生產技術不盡相同,在企業之間的收入分配方面很難實現公平,導致兩極分化嚴重。

(三)加強宏觀調控的必要性

市場經濟存在著局限性,由此國家需要以此確立相應的職能,干預市場經濟,需要建立同市場經濟相符的宏觀調控體系,在市場調節的基礎上進行宏觀調控,發揮好應有的作用。同時要建立和維護市場經濟的規則,約束好國家行為,為社會提供服務,管理并監督國有資產,讓市場起到基礎性的作用,加強宏觀調控,實現宏觀調控的全局性作用。加強宏觀調控的必要性已在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市場經濟建設中得到了相關的印證。

(四)市場經濟發展要求

社會主義制度市場經濟的實踐,需要相應理論的升級。這就需要進一步凝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的相關內容,明白其外延的界限,讓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一理論實現成長,做到不僅有開放性通道還有穩定性的理論構件來支撐。其次要理清建立并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的目標體系同各個目標之間的相互制衡的關系。當下對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目標有各方面的研究和解釋,這中間存在著一個不同層次的目標以及目標之間存在著的相互關聯和制衡的問題。然后要提升社會主義制度來影響市場經濟方面的工具性的理論研究,這也是解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應對負面性的挑戰并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需,也是確保民眾對國家這種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信任基礎。最后要考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同民眾之間的訴求達到辯證的和諧統一。深化市場經濟的改革,要落實到民眾以何種形式的精神狀態來參與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中去,真正實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大眾化。

四、總結

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的區別范文4

物質產品的生產是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基礎,人類要生存就必須進行生產,而要進行生產就必須把各種生產要素結合起來。馬克思指出,“不論生產的社會形式如何,勞動者和生產資料始終是生產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離的情況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產因素。凡要進行生產,就必須使它們結合起來。實行這種結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會結構區分為各個不同的經濟時期?!鄙a要素的結合方式大體可以分為兩種:直接結合和間接結合。實行直接結合的生產方式體現于原始社會經濟、個體經濟和社會主義計劃經濟中,在現實經濟討論中主要專指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生產方式。實行間接結合的生產方式主要是指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生產方式。從原始社會開始,隨著經濟的發展與技術的進步,人類在生產中逐漸形成了分工,分工是經濟發展的結果,同時又促進了經濟的快速發展。在現代社會化太生產中,分工已相當細化,分工的細化就要求社會生產必須在全社會范圍內共同來進行。生產要素的兩種不同結合方式就是人們在全社會范圍內組織社會生產而采取的兩種不同的方法。

按照我國傳統經濟思想的觀點,直接結合的生產方式消除了通過占有生產資料而無償占有他人勞動成果的現象,使勞動成果全部歸于勞動者,從而極大地激發了生產者的積極性,可以促進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同時,國家還可以在全社會范圍內統一安排生產,從而避免了經濟危機的發生。所以說,直接結合的生產方式要優于間接結合的生產方式。但是,實踐證明這種認識是不全面的。

在現實世界中,相對于人類需求,各種生產要素總是稀缺的。人類從事社會生產就必須把相對稀缺的各種生產要素進行合理配置,以生產出能使人類需求得到最大滿足的產品,這就是生產要素的配置問題。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各種生產要素的配置是通過價格機制來完成的。但是,市場經濟的價格機制并不完美,市場經濟本身的缺陷(如壟斷、信息不完全、外部性等)限制了價格機制對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使價格形成不完全,使價格產生滯后性和自發性,從而使市場對經濟的調節要以周期性的巨大的經濟波動為代價。正是出于對資本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缺點的認識,提出了用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制來取代資本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思想,以消除周期性經濟危機和資本主義社會中存在的其它一系列矛盾。

在生產要素的配置問題上,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區別就好比是一個城市的交通問題。對市場經濟體制來說,市場上的各種生產要素就相當于一個城市中不停流動的人,他們各自都有自己的目的地,每個人根據自己的目的地各自選擇自己的最優路線。在這種情況下,個別街路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人流擁擠的現象,交通可能產生堵塞,嚴重時還可能會使整個城市的交通陷于癱瘓。計劃經濟體制的原理就好比計劃當局為每個在城市中流動的人都設計出各自的通行路線,這樣就可以使整個城市的交通系統得到最充分的利用而不會出現交通堵塞。但是,很明顯,計劃經濟體制也存在不可克服的缺陷:首先,每個人的個人偏好是不同的,計劃當局設計出的路線對每個人來說并不一定是最合意的路線;其次,要為每個人設計出通行路線,計劃者需要收集和處理大量的信息;最后,為了使計劃得以實施,還需要對每個流動的人進行監督。所以,在現有的技術水平下,即使花費巨大的成本,計劃當局的工作也是很難圓滿完成的。

由此可見,雖然市場經濟體制并非十全十美,但是在現有的條件下,發揮它在配置生產要素上的基礎性作用,同時用經濟計劃來克服其缺陷,把兩種生產方式的優勢有效結合起來應該是發展經濟的最佳方式。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初衷就在于此。

二、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產品分配

產品生產的方式決定了產品分配的方式,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產品分配是通過價格來實現的。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的就是要讓價格形成經濟主體的收入,使追求價格收入成為經濟主體從事經濟活動的動力,同時讓價格反映市場的供求狀況,從而使各種生產要素在生產中得到合理配置,促進國民經濟高效協調發展。各種生產要素的所有者通過生產要素的市場價格取得收入是合情合理的。

有人認為,各種生產要素在產品生產中做出了各自的貢獻,根據它們的貢獻大小進行產品分配應該是既簡單又順理成章的。但是,各種生產要素的貢獻大小具體如何計量呢?邊際主義認為,各種生產要素的邊際生產力決定了它們各自的價格,也決定了它們在生產中的貢獻,從而價格就形成了各種生產要素的收入。其實,在商品生產中,各種生產要素共同發揮作用,每種生產要素都是不可或缺的,具體到每種要素做出的貢獻大小是根本無法測量的。在市場經濟中,生產要素的價格只是反映了生產要素的供求狀況,并不具有決定基礎。馬克思在分析資本的有機構成時指出,“勞動生產率的增長,表現為勞動的量比它所推動的生產資料的量相對減少?!币欢ǖ纳a力水平決定了生產過程中各種投入的物質比例關系,商品的社會需求最終會決定各種生產要素的需求量,進而影響到要素的價格和供給。

在商品生產中,各種生產要素都是不可或缺的,很難區分各個要素具體做出的貢獻大小,更不可能根據其貢獻大小來決定它們的價格。生產要素的價格只是反映了各種生產要素的相對稀缺程度,如果某種生產要素供過于求,其價格就下降;供不應求,其價格就上升。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當某種生產要素供求平衡時,它的價格又由什么來決定呢?例如,某種生產要素在供求平衡時價格為3,為什么不會是5呢?這是由于各種生產要素在商品生產中具有一定的相互替代性,如果這種生產要素的價格定為5,社會對這種生產要素的需求量就會下降,它的價格就會降低;與此同時,其它要素的社會需求量會上升,價格會提高。由此,各種生產要素的供求狀況都會發生變化,相對價格會做出進一步調整,從理論上講,最后的價格將會恢復到原來的水平。在一定時點上,我們假設社會對每種商品的需求是一定的,并假設社會的物質生產技術是不變的,則社會對每種生產要素的需求也將是一定的,相對于一定生產力水平下不變的生產要素的供給,生產要素就會具有一個不變的價格向量。根據宏觀經濟學的國民經濟統計原理,貨幣需求量乘以貨幣流通速度應該正好等于社會商品的貨幣價值總額。如果貨幣供給量比貨幣需求量大,各種生產要素的價格就會上升,上例中的生產要素的價格可能就會變成5,而不是3。按照比較靜態理論的觀點,貨幣供給量的大小只會影響各種生產要素價格和商品價格的數值變化,而不會對市場經濟的運行產生影響,各種生產要素和商品的相對價格將不會改變。但是,按照動態經濟學的觀點,各種生產要素對價格的敏感度是不同的,根據價格的變化進行調整所需要的時間千差萬別,貨幣供給量的非正常變化必然會扭曲要素的相對稀缺程度,從而引起經濟的波動。不過,從長期來看,各種生產要素的價格還是會趨向于達到一個穩定的向量,這個向量是作為趨勢而存在的,各種生產要素通過這一價格向量進行產品的分配。

三、市場經濟發展與貧富分化

在市場經濟中,產品的分配是通過生產要素的價格來實現的,由于每個人對生產要素的占有數量不同,所分得的產品數量必然就會不相等,從而會出現貧富分化,這是建立和發展市場經濟的必然結果。

其實,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同樣會出現貧富分化。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社會分配的對象是個人消費品,分配的方式是按勞分配。按勞分配就是根據每個勞動者提供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分配個人消費品,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參加勞動就不能參與分配。對于每個勞動者,由于個人的自然稟賦不同,后天的努力也相差較遠,他們提供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必然不相同?!皠趧诱叩牟煌鹊膫€人天賦,從而不同等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權?!彼?,個人分得消費品的數量必然不相等,從而在社會中會出現貧富差距。不過,也只有這樣才能體現多勞多得的原則,激勵每個勞動者努力從事生產活動。

改革開放之前,我國沒有出現明顯的貧富分化,國民之間的收入差距很小,一般認為當時的GINI系數低于0.3。其中的原因只不過是因為當時并沒有實行真正的按勞分配。在我國原有的計劃經濟體制下,由于準確計量每個勞動者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存在著極大的困難,按勞分配中的“勞”無法得到體現,所以當時執行的分配方式是平均主義的分配方式,每個人所分得的消費品基本上是相等的,社會中當然沒有明顯的貧富差距。從另一方面講,即使假設信息技術高度發達,每個勞動者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可以計量,按勞分配所形成的貧富差距也是有限的。在按勞分配的分配制度下,分配的依據是勞動的數量和質量,勞動的數量和質量取決于每個勞動者的自然天賦、個人努力度和受教育程度等因素,可以統一認為是取決于個人的人力資本。人力資本的特點決定其本身是很難迅速積累的,并且也很難進行代際之間的遺贈,所以按人力資本分配所形成的貧富差距不會太大。與此相反,在市場經濟中,各種生產要素共同參與分配,特別是資本參與分配,所導致的貧富分化可能要大得多。首先,資本參與收入分配使資本可以進行自我積累;其次,資本可以通過資本集中使自己迅速壯大;再次,資本可以在代際之間進行遺贈。所以,每個經濟個體之間在資本的占有量上形成的差距可能很大,從而在產品分配上所形成的差距也必然很大,出現明顯的貧富分化,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差距還有可能越來越大。

美國經濟學家庫茲尼茨(Kuznets,1955)對市場經濟中的貧富分化現象進行了數理統計分析,認為貧富差距的趨勢隨著經濟的發展呈現倒U型。也就是說,在經濟發展的初期,貧富差距會越來越大,但是當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以后,差距就會逐漸變小。庫茲尼茨認為,在經濟發展中存在著使收入不平等程度增加的因素。其中一個因素是農村地區分配的平等程度要遠高于城市地區。隨著經濟的發展,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會在整體上提高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另一個因素是社會的積累和儲蓄主要集中在少數高收入者手中。這些儲蓄又成為高收入者獲得收入的手段,導致下一個時期收入更加不平等。如果沒有抑制因素,社會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會越來越大。但是,庫茲尼茨認為,社會中的確存在一些因素抑制了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的擴大。首先,是法律和政府的干預。收入分配差距的擴大會帶來社會的不穩定,影響社會經濟的發展。對政府產生壓力。政府會通過收取累進所得稅和遺產稅,以及采取多種形式的轉移支付來緩解收入分配差距不斷擴大的趨勢。其次,由于城市中農村移民后代對都市經濟更強的適應能力以及維護自身利益的低收入階層政治力量的壯大,城市地區收入不平等程度逐漸下降,抑制了整個社會不平等程度的擴大。再次,是產業結構調整的因素。由于科學技術迅速發展,新興產業不斷出現并高速增長,新興產業資產的持有者所獲得收入的增長速度要遠遠高于舊產業資產的持有者。由于以上因素的作用,抑制了社會收入分配差距的進一步擴大,使社會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先擴大后緩和呈現出倒U型。

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的區別范文5

關鍵詞:市場經濟;水利建設;農業生產。

灌溉之利,田之大本,農業豐收源于引水,成于輸水。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對大江大河,人飲,環境等與水直接相關的重視遠遠重于對農田建設的投入,雖然我們時刻都在講必須堅持開發利用與保護相結合的方針,貫徹全面規劃、統籌兼顧、綜合利用、講求效益的原則,推廣節水工程,科學用水,適應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但作為非政治任務的農田水利工作在政治口號下顯得力不從心。要改變這種狀態,我們必須以政府加強對農田水利的建設和管理為引導,充分認識地域性變化對水的要求制定適應性的政策、方針,同時改革現有農田水利在市場中所處地位,正確劃分市場體制下農田水利公益性性能,再有就是發揮市場在農田水利建設和管理中的作用。

一、菏澤市農田水利建設的現狀及出現的問題

菏澤市屬魯西南地區的一部分,全年平均降雨量達1000多mm,但降雨量過于集中,造成春旱夏澇,很不利于農業的發展。于是,菏澤地區建成許多蓄水、引水工程,所有這些水利設施的管理都是依照誰受益、誰負擔和誰擁有誰主管的原則進行管理的,一般來說:支渠以上的設施都是由供水單位自行管理,但支斗農毛渠(直接進入農田)卻是由鄉鎮、村、組建設與管理,這里所講的農田水利建設主要指支渠以下的建設管理。從近年來農田水利建設的規模和建設效果來講,新建項目沒有一項,毀損卻十分嚴重,使得設施總量不增反減,再者灌區內水質污染和水土流失加速水利設施完全喪失輸水功能。具體表現三個方面:

1、經濟利益中下的水利設施完全失去經濟的扶植,農民對水利不再用"公益"去認識。

(1)前人種樹,后人乘涼。洙趙新河、東漁河等河流10萬多人義務投勞、上工修建的三邊工程,興建于七十年代。其支渠建設也相應配套,但之后,幾乎沒有更多的配套建設。特別是近年來,在市場經濟沖激下,要想有更完善、更配套的水利建設可以說是不可能的。每一處建設都關系經濟,沒有錢寸步難行。在國家把有限的財力投入在一些防洪工程上,再加上鎮鄉財政和農民對水利的狹隘認識,農田水利建設這一塊,就成了被人遺忘的角落。

(2)農田水利設施破壞嚴重。多年來新建設的調水、分水、提水、排泄設施在疏于管理的同時,也遭受著人為破壞。一些值錢的設備被地方組織變賣,或被人盜竊。這與人們對水利認識的不足有著直接的聯系,當然更多的是對經濟利益的追求。

(3)水質污染,渠系自然損毀嚴重。在洙趙新河流域,僅有洙趙新河工程為當地提供生產、生活用水,但由于渠系途經長,渠系所經之處有群居地、工廠生活垃圾、生產排放物等,甚至農民生產剩余物、畜牧排放物和死尸等,都很自然也方便地污染著洙趙新河水。灌區人飲用水就是在這樣的條件下不需處理直接飲用洙趙新河水,中下游人民到了"談水色變"卻又無奈的地步。另外,水利工程發揮的好壞最關鍵還是要建設。支渠工程年年建年年修,功能卻一年不如一年,渠道淤積堵塞,堤毀渠亡。人們對工程建設僅有一點信心更是到了絕忘的極限。

2、管理不適應現代經濟的發展。

(1)雖然現有的水利工程大多都是在六、七十年代修建的三邊工程,土溝土渠,滲漏十分的嚴重,渠系水利用系數極低。但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水利建設卻沒有停止。始終保持著每年的徹底掏溝(渠)、除草、蓄水,呈現的是小溝通大溝,大溝通河流的狀況,基本實現灌溉自流化??墒乾F在,市場開放了,經濟也發展了,原有的劃段管理,分級管理、受益管理模式,都是計劃經濟下的產物,不再適應現代經濟的發展,于是,溝渠內雜草從生,淤沙滿溝,甚至個別地方出現了把莊稼種在溝渠里的現象。在洙趙新河流域,因為支渠以下管理不善,造成水澇與水旱,于是有上游淹死,下游之說。

(2)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水利設施呈現分割狀態,無法發揮水利工程整體配合優勢。市場經濟條件下,每戶人在產業結構上各有不同,造成用水季節和用水量的不同,出現水利設施功能的發揮不同步現象。靠整體發揮效益的水利設施,在獨立系統下就失去原有的功能和自身的發展,其結果是水庫失修,河渠干涸,工程毀壞。

3、政策制定和經濟發展抑制水利建設的進程。

在水利灌溉區域,我們清楚地看到這么一種與時不俱進的現象。一是受益戶對水利建設不再有義務建設和自覺交納水費的觀念,農村的義務工已成為歷史。二是村級基層干部有力無法使,干涸的村級財政無法保證水利建設中的正常開支,招投標的工程建設更是一紙空文。另外,水利建設最根本的保證是水費,而在洙趙新河流域140萬的水費,每年收取率不足70%。收取的水費除去管理費、手續費,所乘費用根本不能維持正常的水利維修與管理,更不用說的水利設施配套建設。

三、出現問題的原因分析

增加農民收入,減輕農民負擔,發展農業經濟,靠現有農田水利狀況是無法保障的,但一邊要發展,一邊卻又在退化,這不是十分矛盾嗎?分析其原因可以為我們改善農田水利發展提供一些參考。

1、計劃經濟的思想認識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無法得到保證。首先是思想認識發生偏差:

(1)一是國家財政投入比例小。近年來,國家為保證大江大河安全或者環境保護,把資金投入在防洪工程和穩定項目上,極少把資金用于農田水利建設。就菏澤市來說,農田水利資金僅限于水毀工程和節水配套工程,爭取的資金也因為這樣那樣地被分割不少。二是地方鄉鎮與村組對水利建設投入不夠、認識狹隘。按分級管理原則,支渠以下一級的農田水利建設管理由這一級的政府負責,其建設投入也由其承擔。但說到投入,無論是鄉鎮還是村組都是入不敷出,即使能向上級爭取資金,地方領導都會為自已建政治功績,修建一些地方民眾最直接最受益的事,如修建公路、建設集鎮等。決不會把這些本不夠寬余的資金投用于不見功德又不能立馬見效益的水利建設,那水利建設怎么辦?村組依賴鄉鎮、鄉鎮依賴水管單位,水管單位又按分級管理原則,如此循環……。

(2)對原建水利設施保護不力。在計劃經濟時代修建的水利設施大都存在不科學與不合理性上,人們對那些不能發揮水利功能的設施進行了最為直接的經濟轉換。如提灌機械拆賣、水閘門拆除,更有的把認為渠堤上的條石挪作他用。問其原因:最簡單也最實在的回答是經濟實惠,利益所趨。

(3)水土流失與人為污染喪失了水利設施的功能和降低了人們對水利建設的信心。水法明文禁止向水渠內排放任何有污染水質的物質,同時也規定了渠系的保護與管理范圍。但由于農田水利灌溉對象為農民,農民意識在灌區內甚至全國都較為普遍。生產后的農作物垃圾、畜養物排放物、死尸等不費力地去搬運處理,直接進入鄰近的渠道內。污染了水質,使得下游居民生活用水水質無法保障。再有,在渠道保護與管理范圍內隨意種植、開墾、修筑建筑物等,破壞了渠道的運行安全,也增加了水土流失,加劇了渠道淤積,洪水期,因渠系不暢通,排洪不及時,又造成水了毀。在這種反復建設又不能治根條件之下,誰還愿意建設水利工程呢?

2、從計劃向市場機制轉換的結果是水利設施管理制度存舊,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管理體制。隨著改革開放的進行,農田水利建設管理舊體制已不適應現行體制,但新的體制還沒有完全確立,使得農田水利管理和建設的主體不清,也沒有有效的約束機制,一個突出的表現就是用水、管水、建設三者之間的惡性循環。

(1)水利上的誰受益誰負擔,水是商品的理念深入人心,農民認為農田水利建設就應該由水利工程單位管理,而水利工程單位最根本的生存來源就是水費。水費價格僅包含由工程單位管理的工程費用,而村組一級的工程管理則不能從水費中支出。市場講究的是經濟,建設更需要經濟,水利建設所需經濟恰恰是從水費和受益的義務中來。更有在市場面前說不清的就是水是商品,法律賦予了的,既然是商品,我沒用水那就不交水費,更無義務可言。然而,水利設施的維護,決不會因為風調雨順而不會出現水毀,不出現淤積。天旱之時,再說用水,水從那里來,水又怎么來,……?

(2)在用水上,農民對種田也不在再是增收的手段,而是養家糊口的的主要目的。各自為營的用水方式使水利設施疏于管理維護,利用自然降雨和輔助其他設備來解決農田灌溉成為農民普遍做法。如此一來,用水成本的增加,導致用水戶對輸水設施的管理更為疏遠,最終是水利設施無人用也無人管,投入不能產生效益,又限制各方對水利設施的投入,用水、管水、建設矛盾從從,惡性循環。

3、政策的制定和市場經濟發展的趨勢制約農田水利建設的規?;_展。

許多水利政策、規范、技術性要求都產生于北方地區,其區域的不同并沒有隨實際的差別在政策等方面有更大的區別,僅隨市場經濟的深入而統一。計量收費,按方收費及價差節水等等政策的制定,出發點就是用經濟的杠桿使其用水戶節約能源,搞活水利經濟。這在國外特別是以色列最具代表性,且非常適應地方經濟的發展,這在我國部分地區實現這一政策,農田用水中的漫灌、跑灌現象實為普遍。按隨著市場經濟的廣泛推進,人們看到的是經濟利益的趨使,在同一件議事的比較中,一個人就有一個看法,往往是"一事一個議,決定早過時"。令人憂慮的是,至今為止,我們水利建設似乎沒有充分認識到這種合法性卻不合理的危機正在悄然來臨,對于整個基層政治權威的沖擊就會產生怎樣的惡劣后果。

四、對當前農田水利建設的建議

建立市場經濟體制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按照全面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變革要求,把農業推向市場已是整個農村工作的主題。大氣候影響下,農田水利也要破除原來那種國家、集體建設和管理,農戶無償或低費用用水的方式,進入市場機制。但是農田水利建設和管理并不能完全市場化,而是有規范和政策性偏向的市場化。

1、對于農田水利主體設施應加大投入,加強管理。

首先,農田水利建設工程耗資大,建設周期長,投資回報率低,國家應該全力承擔。因為自身經濟實力有限以及對水利利益的追求使得市場經濟條件的各種組織不愿承擔這種風險。其次,對社會上其他資金投入到農田水利建設有很好的引導作用。只有對農田水利設施的主干部分實施配套,水管單位或社會團體才會把對主體部分的重視放入到支斗農毛那些本由受益戶自行管理、建設的工程建設中,主、支才能共同發揮作用。

加大投入和市場經濟的發展是相符的。一是經濟實力可以保證。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實力大大增強,特別是現在,在世界經濟增長普遍乏力的情況下,中國的經濟卻保持了8%左右的增長率,完全有能力支持農田基本建設。二是符合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對基本農田的糧食直補就是有力的證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正是通過這種減和補的方式來保證農民對基礎設施的建設。

國家對農田建設的投入可以重新樹立農民對政府的信心和威望。在農業灌溉區,逐漸發現,多數農民對政府官員、村級領導的不滿,兩者充滿不信任,甚至敵視。更有甚者,政府的工作還需要水管單位人員出面才能得到農員的支持和理解。農民的話說:只有對農業建設投入的部門才是直得信任的。

2、土地制度的改革應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以促進農田水利的建設與管理。

土地制度上應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國家政策下重新核實土地實有灌面,保證有效灌面的準確性和真實性,確保農民對按面積收費的信任度。改變原有誰受益誰負擔為誰投資誰受益,鼓勵農民、集體和社會團體投資。充分發展小型水利工程的效益,解決建設和管理在市場機制下的作用,利益就是市場下最原始的動力。菏澤市水利建設正在試行的成立用水戶協會來管理正是這種模式的體現。但這種格局的改變其前提是在國家對水利主體工程配套后,剩余的具有獨立的區域或獨立的灌面下才能得以保證。

3、向市場經濟轉變應符合市場發展規律

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的區別范文6

關鍵詞:民商法;經濟法;合作前景

民商法和經濟法作為市場經濟兩大基本法,有區別也有聯系。一直以來,法學界不少學者對二者界限爭論不休。不可否認,這類爭辯大大促進了兩法在各自領域的縱深發展。但是,是否又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二者的交流與合作呢?我國立法宗旨是促進社會發展,保障人民生活。我們在劃清界限的同時,是否還可以想想二者如何合作起來,進一步完善我國法制建設呢?

一、二者合作的必要性

1、經濟基礎的法律需求

法作為經濟基礎的上層建筑,對我國經濟建設具有積極的作用。我國目前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市場經濟的內在規律和自身特點不僅要求有完善的直接調整市場關系的法制,也要求有健全的維護社會秩序和創造良好社會生態環境的法制;市場主體需要法律的確認和保障,市場活動需要法律規范,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需要法律規制。市場經濟的運行對法律理論和法律適用有著多方面、多層次、多角度的需求。

市場經濟以市場為主要調節手段,市場經濟活動是市場主體運用市場經濟規律在市場中進行的競爭活動,它要求有一種能正確處理市場主體、個人利益和社會整體利益的競爭規則,以保證市場競爭的有序化和效益最大化。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不僅有賴于合理的微觀經濟結構,還有賴于合理的宏觀經濟結構。就秩序而言,前者表現為自由、公平競爭的秩序,后者表現為實現社會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平衡而建立的宏觀經濟秩序。民商法運用其固有的平權自主和等價有償的程序和方法,調整平等主體進入市場產生的商品交換關系,即橫向的經濟關系,因此,公平、自由的市場競爭是以民商法為基礎的。但是,宏觀經濟領域里的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平衡不可能自然形成,市場自我調節有著自身不可避免的缺陷,它不可能通曉宏觀經濟狀況,比如由于成本條件和對競爭的限制,往往產生不正當競爭的行為,而且市場的調節是事后調節,容易導致信息不通,人們在經營決策上難免存在盲目性,僅靠市場機制是不能維持經濟總量平衡的,必須存在政府的適度干預與引導,經濟法就是主要調整經濟管理這類縱向經濟關系的。民商法能調動市場積極性;經濟法則能克服市場盲目性。二者通力合作,一個規范且活躍的市場便會形成。

2、政治環境的影響

我國政治體制是民主集中制,這是由我國經濟體制決定的,同時又對經濟法規產生一定的指導作用。市場主體享有民,自由地進行市場交易;同時,國家也集中統一地對市場經濟進行宏觀調控和縱向指引,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它決定了政治體制必須給予市場主體一定的民主人權,同時也要對其集中管理。政治體制體現于政策法規,就要求自由民主的民商法和集中統一的經濟法能夠相互配合、相互促進,共同管理好我國市場,促進民主集中制的縱深發展。

3、歷史發展的必然

在市場經濟發達的西方國家,先有了發達的民商法,而后才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有了現代意義的經濟法。我國從1949年起,由于社會主義集中經濟觀念的指導,推行了國家經濟計劃,蘇聯的國家計劃經濟理論被完全繼受下來,這一時期民法生活遭到壓制甚至破壞,導致我國商品經濟不發達,平等主體之間的財商關系不發展。。因此,不可能有現代意義的、完善的民商法制度。同時,計劃經濟以指令為動作的權威手段,也未采用真正意義的法律形式,因而也沒有現代意義的經濟法。我國從1979年起,開始經濟改革,發展市場經濟,完善民法和建立經濟法律制度的任務幾乎同時提出。但是,當時國家經濟法理論仍方興未艾,對興起的民法理論開始批判,一度形成民法、經濟法之爭,這場爭論逐漸因計劃經濟失去歷史舞臺日益向有利于民法的方向傾斜。隨著社會不斷發展,我國經濟也逐步進入世界軌道,向市場經濟轉化,當然,法制也應不斷變化以適應經濟的發展。在新世紀的今天,我國經濟已有了迅猛發展,我國法學界出現了由國家經濟法理論向社會經濟法轉變的現象,法律理論已趨成熟,迫切要求兩法在“各事其主”的基礎上著眼于社會大局,緊密聯合。

4、法律自身的融合

“法律的功能蘊含于實現法律價值目標所必要的法律調整方法之中,法律的作用由法律調整方法的實際運用和效果所顯露。”雖然兩法價值目標在不同法律部門中的內涵、要求、重要程度、地位、組合體系等均有區別,但是,二者也有通用原則。一般認為,民商法中的“誠實信用”、“公共道德”和“公序良俗”等條款,是民商法和經濟法的連結點和分界線,一邊是經濟法以維持整體和自由公正的社會經濟秩序為己任,調整社會公共管理關系、反對濫用權利、強調競爭的自由與公平的統一;一邊是民商法對此良好環境下自由從事活動之主體行為加以規范、確認市場主體的自由和權利。兩者是建立和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基本法。正因為這樣,二者之間更應相互兼顧和依存,共同對市場經濟法律體系起到統領、凝集和指導作用。

二、二者合作的可能性(條件)

1、調整范圍交叉

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市場調節和國家干預都覆蓋全社會,它們各自適用的范圍涉及于整個市場。民商法以私法功能為主、公法功能為輔,著重與市場調節相對應,運用其固有的平權自主和等價有償的程序和方法,調整公民、法人進入市場產生的商品交換關系;經濟法則以公法功能為主、私法功能為輔,著重與國家干預和社會協調相對應,經濟法對社會關系的調整,體現了客觀經濟規律的要求和國民經濟發展的現實情況,能達到科學地組織社會生產力,經常地保持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的基本平衡,以促使我國國民經濟逐步地走上充滿生機與活力的良性循環軌道。鑒于二者的交叉關系,更應在兩法之間和各自內部合理配置法律調整方法,合理設計其過程,在各自調整范圍內完善自己的同時,彌補對方留下的“法律空白”,使兩法的積極作用得以充分發揮,消極作用得以盡可能抑制。

2、職能互補

民商法是市場經濟常態性法律,多是通過其任意性規范,體現“無形之手”的要求,強調市場機制的內部化,充分發揮市場主體的能動性,它注重市場主體的個別利益的實現;經濟法則是非常態性法律,通過強制性規范,強調市場機制外在化,解決市場失靈,經濟法調整以社會公共性為根本特征的經濟管理關系,強調社會公共利益的實現。民商法立足于個體利益,僅要求市場行為不以損害他人利益為目的,對于限制甚至犧牲自己利益去滿足他人利益,少有法條予以具體化;而這在經濟法中不再只是一種理想,道德化法律條款比比皆是,具體明確地要求市場主體限制或犧牲個人利益,真正體現謀求社會的整體公平。經濟法的產生和發展,以現代市場經濟為條件,只有當市場經濟的發展不能只依靠市場機制的自發調節,或者說不能只依賴于民商法給予保障時,經濟法才有產生之必要。經濟法的規定往往是對不當行使民事權利的干預和糾正。然而,經濟法的產生,并不意味著民商法在市場經濟中的重要地位有所下降或退居其次,相反,現代市場經濟依然需要民商法的不斷發展與完善。

3、原則共享

由于兩法最終價值取向相同,即建立一個公平、自由、平等的交易秩序和社會保障制度,以實現社會實質正義,因而兩法的某些原則具有一致性,如市場主體法律地位平等、意思自治、公平競爭、講究誠實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則共享在一定條件下促進了具體制度和調整方法的通用,如近年來在經濟法規中出現的經營權的法律概念為民商法所接受,法人制度在兩法體系中均有其特定地位,民事責任也成為經濟法的一種法律責任形式等現象,便是最好的例證。

4、取向相同

現代民商法發展實踐表明,民商法的私法公法化已成為民商法發展的潮流。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仍片面強調民法是私法的舊觀念,不利于對其進行更深入的理解,更不利于民商法對市場經濟進行有效的法律調整?,F代民法正致力于從個人本位轉向社會本位;另一方面,經濟法也同樣在為消除法規中的集中痕跡而不懈努力,經濟法乃公私兼容的法律規范,在緊密聯系國家干預與推動經濟的同時,著手賦予市場主體更多的民主與自由。

三、二者合作的現實途徑

1、調整范圍的相互結合

(1)市場主體制度的兩法結合

市場主體依其自主意志為商品交易行為,此乃商品經濟及其形態市場經濟的基本要求。民商法堅持和體現意思自治的精神,為市場主體自主地進行商品交易提供一般規范;經濟法基于維護全局和長遠利益的考慮,為市場主體在商品交易活動中的自由意志設定必要界限,在鼓勵發展市場主體的意思自治的同時,也反對絕對的意思自治。為此,對于大量一般性的企業(公民)的經濟活動,國家將確立他們作為獨立商品生產經營者的地位,維護其充分的經營自,國家對其管理,主要是完善民商立法,制定他們從事經濟活動、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規則,保障市場機制充分有效地發揮作用。經濟法則應主要圍繞國家對各獨立生產經營主體進行協調、監督和服務方面作出規定。

(2)市場運行制度的兩法結合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市場運行過程中也會不斷發生與社會經濟變化不平衡的現象,這就需要調節和修復。有效的市場秩序的形成一方面源于市場主體內在的自我調控與自我穩定的能力,另一方面也源于社會的外部控制性力量。由此,民商法和經濟法都有其大展身手之處。在市場經濟中,國家投資的重點應在有關國計民生的重要領域,或在國民經濟中比較薄弱的、民間資本不愿和無力進入的行業,經濟法將在這方面作出規定。對于大量一般性行業,國家不必參與競爭,這樣國有企業的比重將有所下降,由社會資本投資的企業比重將有所上升,這將使民商法適用范圍進一步擴大??傊?,民商法通過平等主體之間的相互制約從內部維護公平與交易安全;經濟法則基于市場秩序規制法,在特定的市場環境中貫徹某種特定的經濟政策,促進國民經濟協調發展。

(3)宏觀調控制度的交融

宏觀調控的主體是國家,這就決定了它主要由經濟法予以規范,但是,民商法并非不起作用。民商法在調整市場交易關系的過程中,可以及時反映市場信息和市場動態,促使相關部門運用或制定相應的法規、政策去適應瞬息萬變的市場。市場經濟體制確立以后,在宏觀經濟管理方面,國家的工作重點在于宏觀決策,規范、組織、協調、監督社會經濟活動,建立和完善宏觀調控體系、社會保障體系,培育和完善市場體系等等,經濟法在這些領域將加強和發揮重要作用。國家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之間的經濟往來將主要依照平等協商、等價有償的原則進行,國家需要更多地采用民商法的方法去實現其宏觀經濟管理目標。另外,兩法還可以在保護環境和生態平衡,實現可持續發展,擴大對外經濟合作,促進國際交流等諸多領域共同發揮作用。

2、調整方法的相互借鑒

民商法主要以非權力的、私法的手段調整經濟關系,它所采用的調節機制是平等主體自我調節機制,通過民商事主體的單獨意思表示或多個的獨立意思表示,獨立地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實現自我保護、自我約束,從而自我承擔責任。但是,當平等主體無法僅靠私力解決糾紛時,就需要國家公共權力的介入,對在經濟生活中一些特殊主體的民商事活動加以限制。比如,現代企業組織的出現,就產生了不平衡的經濟生活,一方面是強勢的企業組織,另一方面是弱勢的勞工和消費者個體,企業組織的行為往往會不公平地損害不特定的對立個體的利益,如市場競爭環境利益、勞工平等保護利益、消費者公平和安全消費利益等,所以對企業的經濟行為,不能仍像以前那樣僅由民法從自治利益角度進行規范,而應從保護社會利益的角度加以一定的約束和調控。因此,民商法在現代社會并不反對社會經濟法,恰恰相反,在涉及社會利益這一領域,民商法需要經濟法發揮作用,以保證民商法的理想不至于落空。而經濟法不能只有國家直接的強制干預,還必須在一定條件下采取私法的手段,我國現在實行今后還將繼續實行的國債制度、政府采購制度、國家投資制度等,就其實質而言,都體現了國家以法律主體的身份對社會經濟生活的干預。

民商法與經濟法的關系,實際上就是市場機制與國家宏觀調控的關系。對于現代社會來說,沒有國家調控的市場經濟肯定不是一個完善的市場經濟,但如果沒有市場機制或者是一個缺乏民法基礎的市場機制,那么這個社會就是一個不穩定的社會。民商法和經濟法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相輔相承,不可截然分開,它們都是市場經濟得以正常運轉必不可少的經濟法律。因此,加強民商法與經濟法的相互聯系、相互合作,既是必須的,也是可行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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