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公共衛生管理辦法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公共衛生管理辦法范文1
一、組織領導
成立局長為組長、分管局長為副組長,局社區科、公衛科負責人和區公共衛生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項目實施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社區科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職責分工
(一)區衛生局:為項目的領導單位,負責項目實施的組織和績效考核和經費管理。
(二)區公共衛生單位:為項目管理單位,負責項目培訓、督查、技術指導評估;負責各級各類業務信息匯總、報送,并根據督查、考核及時提出項目推進建議;協助區衛生局分配、撥付項目經費。
(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為項目實施單位,負責服務范圍內的項目實施;負責所屬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的項目培訓、技術指導、績效考核和評估。
(四)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為項目執行單位,承擔或協助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實施部分項目。主要為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建立居民健康檔案、慢性病管理、老年人保健和健康教育等項目。
三、項目內容
建立居民健康檔案、慢性病管理、老年人保健、重型精神病患者管理、預防接種、健康教育、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孕產婦保健、兒童保健和衛生監督協管項目等10個基本公共衛生項目。
四、督導考核
(一)組織實施:區衛生局組織對項目實施單位開展督導考核。
1.組織:由項目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成督導考核小組,制定督導方案并實施。
2.頻次:區衛生局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的督導考核,每季度一次,分別在本年度4月、7月、10月和次年元月初。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對所屬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督導考核每季度一次,具體由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自行安排。
3.內容:側重10個項目指標完成情況,側重于上次督導中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4.方式:現場查閱資料、報表、社區衛生或婦兒保信息化管理系統抽樣與電話隨機抽查相結合。
4.1檔案抽樣:從社區衛生或婦兒信息化系統中抽取每季度更新和新建的檔案,并根據所建檔案量確定合適的抽樣組距。
4.2抽樣范圍:抽樣覆蓋整個社區,每個社區抽樣不少于8份;社區有服務站的,直接從服務站中抽取。
4.3抽樣類別:8份檔案中高血壓2份,糖尿病、0—6歲兒童、孕產婦、重性精神病、殘疾人和健康人群各1份,高血壓、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殘疾人和健康人群抽樣中沒有涵蓋65歲以上老人的加抽1份。
(二)指標認定:結合我區項目實施實際,對相關指標進行統一。
1.健康檔案
1.1新建數:采用社區衛生信息化管理系統錄電子健康檔案入數。
1.2更新數:季度報表數×本季度報表隨機抽樣真實率×本季度報表隨機抽樣合格率。
1.3真實率:電話核實,否認、錯號、空號、無聯系電話、無人接聽、停機和不清楚等,能提供真實性佐證的,如門診日志、全科團隊服務日志、輔助科室檢查記錄等,真實率計為100%;不能提供真實性佐證的,真實率為零。
1.4.合格率:紙質檔案所有表格填寫缺漏項、該人群的表單漏單、1年內未更新合格率為零;紙質或電子檔案健康信息或隨訪信息與指導意見出現邏輯錯誤合格率計為20%。
1.5.使用率:已建檔案1年內無更新信息使用率為零。
2.老年人保健
2.1管理數:采用社區衛生信息化管理系統錄入數。
2.2規范管理數:季度報表數×本季度報表隨機抽樣真實率×本季度報表隨機抽樣規范管理率。
2.3體檢表完整率:季度隨機抽樣填寫完整體的體檢人數占季度體檢報表人數的百分數。
2.4體檢數:季度報表數×體檢表完整率×本季度體檢隨機抽樣真實率。
3.慢性病管理
3.1管理數:采用社區衛生信息化管理系統錄入數。
3.2規范管理率:季度隨機抽樣規范管理人數占季度系統錄入人數的百分數。
3.3規范管理數:季度報表數×本季度報表隨機抽樣真實率×本季度規范管理率。
4.控制率:最后一次隨訪達標人數是指按要求規范隨訪的最后一次隨訪達標人數。
4.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4.1管理數:采用社區衛生信息化管理系統錄入數。
4.2規范管理率:季度隨機抽樣規范管理人數占季度系統錄入人數的百分數。
4.3穩定率:按規范要求的最近一次隨訪時分類為病情穩定的患者數應隨訪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百分數。
5.其它項目
預防接種、健康教育、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孕產婦保健、兒童保健和衛生監督協管項目等6個基本公共衛生項目指標按服務規范指標要求認定。
五、經費撥付
(一)撥付方式:項目經費采用預撥、據實撥付和以獎代補相結合的方式。
1.預撥經費:占項目經費的30%。根據各項目實施單位的服務人口和服務內容,核定撥付數額。
2.據實撥付:占項目經費的50%。根據每季度各項目單位的督導考核情況,核定撥付金額,原則上第一季度占5%,第二季度占10%,第三季度占15%,第四季度占20%。
3.以獎代補:不少于項目經費的20%。半年實施一次。根據項目進展情況撥付,上半年不少于5%,下半年不少于15%。
(二)經費核定:根據項目服務的質和量核定。量的指標是指季度督導考核新增數量,質是指季度督導考核的分數。半年度分數由一、二季度分數按4:6合成。年度分數由區級和市級考核分數按4:6合成(三十崗衛生院只采用區級分數)。市級分數直接采用年度社區考核該公共衛生項目分數;區級分數由上、下半年分數按4:6比例合成。
1.預撥經費: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衛生院根據人口數核定;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根據人口數和服務內容核定。
公共衛生管理辦法范文2
2002年11月29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公)、傷殘和患職業病后獲得醫療救治,保障婦女育齡期間的醫療需要,根據國家關于工傷、生育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試行辦法。
第二條、本試行辦法適用于昆明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工作人員。
第三條、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是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工傷、生育醫療費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昆明市醫療保險中心為經辦機構。
第二章、醫療費的籌集和管理
第四條、工傷、生育醫療費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實行統籌管理。由經辦機構負責籌集和審核支付,財政專戶儲存,專款專用。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對醫療統籌費管理和使用的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工傷、生育醫療統籌費由單位以在職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工資總額為基數,按1.5%的比例繳納,職工個人不繳費。
第六條、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生育醫療統籌費按現行的財政管理體制和原資金渠道,在“社會保障繳費”中列支。
第七條、用人單位因撤銷、解散或者其他原因終止的,應清償其欠繳的工傷、生育醫療統籌費。用人單位合并、分立時,由合并、分立的單位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生育醫療統籌費。新成立用人單位應自成立之日起60日內辦理登記繳費手續。
第三章、工傷醫療費管理
第八條、職工在下列情況下負傷、致殘的,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而受到暴力傷害的;
(四)、因工作原因患職業病的;
(五)、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受到傷害的;
(六)、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退役或轉業到單位工作后舊傷復發的;
(七)、因公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下列情況之一造成負傷、致殘、死亡的,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一)、犯罪或違法;
(二)、自殺或自殘;
(三)、斗毆;
(四)、酗酒;
(五)、由于本人有藥物依賴,行為失控造成傷害的。
第十條、因工負傷職工應持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制發的《昆明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傷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享受下列工傷醫療待遇:
(一)、報銷與工傷治療相關的工傷醫療費。職工工傷治療中相關診療項目、藥品使用范圍、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參照現行醫療保險規定執行(急救除外)、。職業病用藥根據治療需要由經辦機構審核報銷。
(二)、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參加工作需要,經勞動鑒定委員會認定安裝假肢、假牙、假眼、配置輪椅等康復器具的,按國內普及型標準支付所需費用。
(三)、確定為因工負傷的職工如果獲得第三責任賠償的,按不重復享受的原則處理。賠償醫療費金額高于工傷醫療待遇的,不再支付工傷醫療費;賠償醫療費金額低于工傷醫療待遇的報銷差額部分。
(四)、工傷職工因舊傷復發產生的醫療費,按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執行。已獲第三責任賠償的工傷職工,賠償醫療費金額高于工傷醫療待遇的,舊傷復發產生的醫療費報銷90%。
第十一條、單位在工傷發生之日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30日內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遇有特殊情況,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同意,申請時效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90日。
第十二條、本辦法實施前已持有革命軍人傷殘等級證明和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評定的傷殘等級證明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由所在單位統一辦理《昆明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傷證》,持證享受本辦法規定的工傷醫療待遇。
第四章、生育醫療費管理
第十三條、職工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生育和執行計劃生育政策而施行的計劃生育手術(放置和取出宮內節育器、結扎和復通、人流、皮埋、引產)、,享受生育醫療待遇。
第十四條、符合第十三條規定的職工按照“節余歸己,超支自負”的原則,享受下列生育醫療和計劃生育包干醫療待遇,標準為:
(一)、生育醫療費:
1.順產2500元;
2.難產2800元;
3.剖宮產3200元;
4.多胞胎在上述基礎上,每多產一人增加500元;
5.在生育過程中發生死嬰的,按上述標準享受生育醫療待遇。
(二)、計劃生育手術費:
1.放置或取出宮內節育器100元;
2.皮埋150元;
3.女扎1500元、復通2000元,男扎1000元、復通1500元;
4.節育措施失敗第一次人流400元,再次人流200元。
醫學禁忌不能人流而施行引產的1000元。
(三)、未生育,持有生育證,懷孕后習慣流產的每次400元。
(四)、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和女職工在生育過程中引起其他疾病的醫療費,按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處理。
(五)、因醫療事故發生的醫療費,按照有關醫療事故處理的規定執行。
公共衛生管理辦法范文3
關鍵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管理;現狀;解決辦法
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管理機制是實現和維護醫療衛生機構公益性、調動職工積極性、提高群眾滿意度、貫徹落實國家醫改政策的重要舉措。實際工作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績效考核管理存在著諸多問題,導致績效考核管理工作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出現“兩層皮”現象。現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管理工作的現狀及解決辦法分析如下:
一、目前現狀
(一)現行的醫療衛生體制導致主管部門及單位領導對績效考核管理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國家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職能定位是:“主要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1]?;竟残l生服務項目雖能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帶來工作任務和項目資金。實際工作中,因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內容和支出范圍的限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了生存,工作的重心仍放在基本醫療上?;鶎俞t療衛生機構的單位性質雖是差額供給事業單位,但因地方財力有限,財政補助經費不能完全落實到位,導致大多數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仍是自負盈虧的經營模式。因此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主管部門和單位領導為了單位可持續發展,不得不只注重經濟利益而輕視績效考核管理工作。
(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領導者存在認知偏差?;鶎俞t療衛生機構實施績效考核管理工作,是一項促進基層衛生事業健康發展的有效措施?,F實工作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領導一是不愿暴露自已在經營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而拒絕實施。二是不愿創新,不愿打破醫院原有的管理體制而拒絕實施。三是畏懼實施績效考核管理工作有難度而拒絕實施。
(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職工經濟理念大于社會效益?,F實中,多數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自負盈虧”的模式經營。職工工資是按其工作量、經濟收入進行分配的,從而導致職工為了自身的經濟利益,只注重工作數量、收入額度,而不關注醫療質量、改善服務態度,導致群眾滿意度下降、醫患關系緊張。
(四)管理科室設置不全,內部考核無法進行,外聘第三方考評機構經濟承受力不足。據了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因人才匱乏,大多數單位行政管理科室設置不全?;鶎俞t療衛生機構即便是想實施績效考核管理工作,也苦于管理科室設置不全而無力執行。若外聘第三方考評機構實施,卻又受經濟壓力的限制。
(五)考核結果運用不力。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以來,財政部門投入一定的資金用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醫改工作。首先,按照文件要求,“各級衛生計生、 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績效考核工作”?!翱冃Э己私Y果要與專項補助資金分配掛鉤,使資金撥付與醫療機構服務數量、質量和績效考核結果掛鉤”[2]。但事實上,部門之間協調難度大,聯合考核有困難,即便實施也往往流于形式,不能達到考核目的。因此,衛生、財政部門在分配醫改資金時,績效考核結果參考意義不大;其次,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領導不愿打破舊的分配機制,從而導致績效考核結果很難與分配機制掛鉤。
二、解決問題的策略
(一)規范體制管理,讓衛生機構回歸“公益性”。各級財政應加大投入力度,改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運營模式。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基礎建設、設備購置及人才引進等均應由財政部門給予支持,讓其回歸“公益性”,減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單位領導的負。
(二)加強績效考核管理培訓工作,提高單位領導的認識??冃Э己斯芾砉ぷ骺梢园l現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從而有利于醫療衛生機構的健康發展。衛生主管部門只有加強對醫療機構單位領導的績效考核管理培訓,才能提高其思想認識,使其正確對待績效考核管理工作。
(三)強化績效考核結果與工資分配關系。為了讓職工改變經濟利益第一的觀念,只有實行績效考核管理工作,把職工的切身利益與醫療質量、患者滿意度等績效考核指標連接起來,才能真正讓職工履行白衣天使的職責,構建醫改新形勢下和諧的醫患關系。
(四)完善績效考核方法,把績效考核管理工作做真、做實?;鶎俞t療衛生機構因人才匱乏,管理科室設置不全,即便是針對每個單位量身打造一套行之有效的績效考核管理方案,也苦于沒有人員執行而流產。若想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績效考核管理工作,只有聘請第三方考評機構進行考核評價,才能把績效考核管理工作做真、做實,杜絕了醫療機構績效考核管理工作“兩層皮”現象。
(五)發揮行政管理職能,轉變單位領導意識,將考核結果充分運用起來。首先,衛計委應積極聯合同級財政、人社部門開展績效考核管理工作,并將考核結果運用到醫改資金的分配方案中。只有這樣才能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績效考核工作開展起來;其次,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領導應轉變觀念,創新管理體制,將績效考核結果與工資分配方案結合起來,才能引起職工對績效考核工作的重視。
三、結語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績效考核管理工作是一項科學的管理方法。本文主要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管理工作的現狀進行了探討,并提出了能夠改善這種狀況的方法。不當之處,敬請各位同仁批評指正。
參考文獻:
[1]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4]139號.
公共衛生管理辦法范文4
第一條為了加強鄉村醫生隊伍管理,提高鄉村醫生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更好地為農村居民健康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鄉村醫生考核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依法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資格或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經注冊在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的衛生技術人員。經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按一定條件和考試考核批準聘用的村級公共衛生助理員參照執行。
第二章機構設置及人員管理
第三條根據服務范圍合理設置村衛生室。原則上一個行政村設立一個村衛生室。村衛生室服務范圍以步行30分鐘能到達為宜,偏遠地區和人口較多的行政村根據當地地理環境、經濟條件、群眾意愿也可適當增設服務網點,但兩個村衛生室之間應不低于步行30分鐘的距離。
第四條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縣鄉村醫生的管理工作,受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中心負責本轄區內鄉村醫生的行政、人事、業務指導與培訓。
根據服務人口、服務范圍、地理環境合理配置村衛生室人員,村衛生室法人實行擇優聘用制。原則上每千農村人口配備一名鄉村醫生,各地可在轄區內的村衛生室中擇優調配鄉村醫生。偏遠地區可適當減少比例。
鄉村醫生變更執業地點,應當填寫《鄉村醫生注冊申請表》,并向注冊機關提交下列資料:
(一)《鄉村醫生執業證書》;
(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村衛生室《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
第五條鄉村醫生執業注冊有效期為5年。鄉村醫生連續注冊時,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申請重新注冊。逾期未重新注冊的,不得繼續執業。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三)受注銷鄉村醫生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之日止不滿2年的;
(四)因身體健康等原因不能勝任鄉村醫生工作的。
第七條鄉村醫生注冊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執業所在地村委會或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中心應當在30日內報告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注銷注冊,書面通知當事人或家屬,并收回《鄉村醫生執業證書》。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中止執業活動滿2年的;
(四)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請或者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八條對從事公共衛生的鄉村醫生實行聘用制管理。
(一)聘用的村級公共衛生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資格或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個別邊遠村可適當放寬至取得衛生類中專以上學歷并經衛生局培訓考核合格的,聘為村級公共衛生助理員,從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相關工作;
2、身體健康,能勝任公共衛生工作;
3、上年度縣級培訓與綜合考核均合格;
(二)聘用程序:
1、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村委會簽署意見后,報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中心;
2、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中心在轄區內公示5天無異議,審核同意后報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原則上一年一聘,其身份性質不變。
第九條鄉村醫生在執業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進行一般醫學處置,出具相應的醫學證明;
(二)參與醫學經驗交流,參加專業學術團體活動;
(三)參加業務培訓和醫學教育;
(四)在執業活動中,人格尊嚴、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五)獲取合理合規的報酬;
(六)對當地的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十條鄉村醫生在執業活動中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技術規范、常規;
(二)樹立愛崗敬業精神,遵守職業道德,履行鄉村醫生職責,為公民提供連續的衛生服務工作;
(三)關心、愛護、尊重患者,保護患者的隱私;
(四)積極配合鄉鎮(街道)做好公共衛生、疾病控制、監督和基本醫療工作;
(五)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做好公共衛生和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六)向村民宣傳衛生保健知識,對患者進行健康教育;
(七)對轄區內的公民提供公共衛生服務及一般疾病的診治服務,并按要求建立健康檔案和連續跟蹤服務等工作。
第三章人員報酬
第十一條對受聘從事公共衛生工作的鄉村醫生(含聘用的村級公共衛生助理員)實行績效補助管理,績效補助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標準執行。所需經費由縣財政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每半年劃撥一次經費,并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發放。鄉村醫生從事基本醫療服務按規定獲得相應的服務報酬,并根據基本藥物制度的規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業務管理
第十二條受聘的鄉村醫生由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中心根據工作需要在本鎮(街道)的村衛生室范圍內統一調配。
第十三條對村衛生室實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之前,仍按原相關規定配備采購藥品,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醫療器械和衛生材料。按規定處置使用過的一次性醫療器械和衛生材料。實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后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中心逐步對村衛生室進行一體化管理。
第十五條鄉村醫生應積極做好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初級衛生保健服務等工作;按照規定及時報告傳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實填寫并上報有關衛生統計報表,妥善保管有關資料。
第十六條鄉村醫生應當如實向患者或者其家屬介紹病情,對超出一般醫療服務范圍或者限于醫療條件和技術水平不能診治的病人,應當及時轉診;情況緊急不能轉診的,應當先行搶救并及時向有搶救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求助或轉送。
第十七條鄉村醫生在執業活動中,嚴格執行《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處方管理辦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消毒技術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發揮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等綜合能力。
第五章培訓與考核
第十八條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本地的鄉村醫生培訓計劃,組織鄉村醫生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訓,更新業務知識,提高業務水平,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中心應當為鄉村醫生培訓提供條件,保證鄉村醫生接受培訓和繼續教育。
第十九條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鄉村醫生績效考核辦法;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中心每年對本轄區的鄉村醫生進行績效考核不少于2次,對鄉村醫生的考核應當客觀、公正,從德、能、勤、績全方位綜合評價,同時根據考核結果兌現相應政策。
第二十條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檢查鄉村醫生執業情況,接受村民對鄉村醫生的投訴,并及時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鄉村醫生經縣級培訓和績效考核合格后方可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在6個月內可以申請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請或者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第六章獎懲
第二十二條對在基本醫療服務、公共衛生服務等綜合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做出突出成績的鄉村醫生給予獎勵。
第二十三條采取多種途徑,鼓勵有條件的鄉村醫生參加醫學學歷教育,凡鄉村醫生取得大專、本科學歷者給予獎勵;促進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取得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者給予適當獎勵;制定優惠政策,吸引執業(助理)醫師和醫學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到村衛生室工作。
公共衛生管理辦法范文5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可持續性發展為主題,以改善和提高公共衛生整體環境為主線,以推進“食品藥品放心工程”和預防控制各類傳染病為重點,以強化執法監督和提高公共衛生管理能力為保障,以改善我縣人民消費環境和工作生活環境為出發點,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對接珠三角,融入泛珠區”的發展戰略,保護全縣人民的身體健康,為我縣經濟和社會發展保駕護航。
二、目標與任務
(一)近期目標到**年,衛生監督和疾病控制更加完善,人民的消費、生活環境有較大改善。
1、縣主要商場、超市符合《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范》的要求,提高食品經營環節的衛生安全及散裝食品的可溯源性。
2、大中型餐飲企業及學校食堂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為小型餐飲單位和其它行業實施量化分級管理積累經驗。
3、促進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加強行業管理及企業自身管理,鼓勵食品生產企業實施食品衛生規范(GHP)或良好生產規范(GMP),積極推行危害關鍵控制點(HACCP)方法。
4、建立食源性疾病預警和控制體系,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5、縣級及三資企業職業衛生監測覆蓋率≥85%。對新、改、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做好竣工驗收前的測定?,F有企業生產設備更新改造及衛生防護技術、措施效果評價測定不低于《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97)規定的標準。
6、及時發現和掌握從事有害作業人員職業健康狀況及職業危害、職業病和工作相關疾病的發生情況。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率≥85%;在崗期間定期健康檢查率≥85%,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率≥85%。
7、制定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防護監測方案,放射裝置監測率達98%,放射裝置工作場所、設備、防護設施不低于《放射衛生防護基本標準》(GB4792-84)和《醫用診斷X線衛生防護標準》(GB8279-87)及《醫用治療X線衛生防護規定》(GBWZ-80)。
8、進一步加大醫療器械消毒效果監測的覆蓋面和監測頻率。
9、繼續實施《生活飲用水衛生規范》,每季對縣自來水進行一次水質全分析;每月對管網末梢水(定2個點)進行常規指標檢測;加大對鄉鎮自來水廠、企業自備水和學校自備水質的監測力度。
10、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要求,抓好兒童計劃免疫工作,使全縣7歲內兒童建卡率達98%,建證率達95%。五苗12月齡基免和7歲內加強全程免疫接種率達85%以上,卡疤率達80%以上。有效地預防相應傳染病的發生,其指標控制為無脊髓灰質炎、白喉病例發生,麻疹、百日咳發病率分別控制在15/10萬和5/10萬以下。
11、做好地方病控制,重點為碘缺乏病的控制工作,抓好碘鹽監測及碘缺乏病的防治宣傳工作。
12、進一步完善傳染病防治應急機制,確保在發現重大疫情時能夠及時控制。
13、抓好以預防霍亂、艾滋病、結核為主的各種傳染病控制工作。
(二)中遠期目標**年后,力爭我縣各項公共衛生指標達到國家標準,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載體。
1、全面實行《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范》,95%以上的商場、超市符合《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范》要求,保證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食品。
2、所有餐飲單位,包括學校、單位食堂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
3、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全面實施食品衛生規范(GHP)或良好生產規范(GMP),提高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責任意識,從源頭上保證食品安全,加強食品企業誠信管理。
4、進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預警和控制體系。通過完善食源性疾病的報告、監測與溯源體系,采取針對性措施,提前消除由于食品中的有害因素所造成的危害,以更有效的預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暴發。
5、制定職業衛生危害因素控制計劃,以預測有害因素的遠期效應。
6、加大技術創新力度,改進生產工藝,使用衛生安全的原材料,保障勞動者安全健康。
7、鼓勵更新放射裝置設施,采用現代先進裝備,保障放射工作人員的安全。
8、加大醫療機械消毒監測,使全縣醫療機構的消毒工作符合《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范》。
9、進一步加大水質監督檢查力度,使全縣供水單位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規范》的要求,讓全縣人民都能用上放心、安全的生活飲用水。
10、至2010年,我縣兒童計免工作更上一個臺階,建卡率、建證率達100%,基本控制疫苗相應傳染病的發生。
11、傳染病預防和控制應急機制更加完善。
12、基本控制地方病在我縣發生。
13、傳染病報告制度更加完善,有效控制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
三、主要措施
1、加強對重點商場、超市經營散裝食品的檢查,每年不得少于4次。檢查內容:①經營的散裝食品是否索證;②經營場所內散裝食品標簽是否注明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單位和地址等;③是否進行專人負責制度,是否有防塵材料遮蓋并具有隔離設施;④超過保質期散裝食品的處理情況,有無記錄等;⑤加強對散裝食品的衛生監督抽檢。
2、嚴格執行《江西省衛生廳關于大中型餐飲業和學校食堂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方案》。
3、建立食品企業誠信機制。加強食品行業管理,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和加強食品企業的誠信和食品安全承諾制度。對采用先進管理技術和方法、具有良好信譽和確保食品安全的企業予以通報和獎勵。制定并嚴格執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加強市場監督抽檢,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推行食品衛生管理員制度。建立食品衛生管理員培訓、考核及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配備具有資質的食品衛生管理員,實行食品衛生管理員管理責任制度。激勵食品企業增加投入,不斷改進食品加工工藝和生產條件。建立食品安全溯源制度,提高食品的可溯源性,增強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信心。
4、建立并完善我縣的食源性疾病報告體系。運用現代化的電子網絡手段,快速、高效、準確地實現資料上報和數據分析。提高對生物性食源性疾病病原的溯源能力。開展食品中病原危害的危險性評估。對某些高危、特定食品實施生物性危害(如禽肉中的沙門氏菌)、化學性危害(蔬菜中的農藥殘留等)的危害性評估。努力提高我縣處理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制定應急處理預案,做好人力、設備、技術的儲備,隨時預防和應急處理重大食品污染、食物中毒及食品安全恐怖事件。在社區、農村中設立食品安全宣傳點,將食源性疾病預防作為衛生宣傳的重要內容。
5、加強實驗室能力建設。逐步對實驗室的設備進行更新,強化檢驗人員的培訓和質量控制,提高資源綜合利用能力。
6、進一步加強及完善疫情報告系統及疫情監測系統建設,加強全縣疫情報告及疫情監測工作的管理。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應急機制,不斷提高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
7、進一步加強及完善衛生執法體系建設,加大全縣范圍內各項衛生法律法規的執法力度。
8、加大宣傳力度,制定公共衛生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措施,進一步加強《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管理辦法》、《職業病防治法》、《放射裝置防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積極開展健康教育,不斷提高群眾健康意識。
四、保障機制
1、將公共衛生列入衛生事業優先發展的領域。制訂工作計劃,加強領導,重點扶持。
2、加快衛生監督體系和技術保障體系的建設,嚴格按照衛生部確定的改革思路、原則和步驟進行實施,充分發揮其在公共衛生安全監督中的作用。
3、認真做好公共衛生工作中的部門協調。通過相關部門的協調,加強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縣的公共衛生建設工作。
4、充分發揮社會對公共衛生安全的監督作用。建立有效機制,保證消費者和社會輿論監督渠道暢通,營造一個企業自律、政府和社會共同監督的公共衛生安全新秩序。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在普及公共衛生安全知識方面的作用,增強公共衛生法規執法工作的透明度,把公共衛生工作置于全社會的監督之下。
公共衛生管理辦法范文6
1內容與方法
1.1內容對評價類型、依據、方法、程序、內容進 行探索和研究。
1.2方法對以往軌道交通公共場所預防性衛生 學評價實踐工作歸納分析;參考文獻和著作;參考建 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環境影響評價等標準;研讀 公共場所衛生法規、規章、衛生標準和技術規范以及 與軌道交通相關的專業標準。
2 結果
2.1評價類型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 十二條“衛生行政部門對新建、擴建、改建的公共場 所的選址和設計進行衛生審查,并參加竣工驗收”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公 共場所進行新建、改建、擴建的,應當符合有關衛生 標準和要求,經營者應當按有關規定辦理預防性衛 生審查手續”的規定,對應衛生行政部門依法進行 預防性衛生審查,提供技術依據,預防性衛生學評價 的類型按建設階段分為設計衛生學預評價和工程竣 工衛生學評價,其他階段(如可行性研究)可參照評 價。
2. 2 評價依據
2.2.1法規和規章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 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公共場所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突發公共衛生 事件應急條例》等衛生法規、規章規定公共場所衛 生管理要求,可作為評價的法規和規章依據。
2.2.2標準和規范依據《公共交通等候室衛生 標準》(GB 9672 - 1996)、《公共交通工具衛生標準》 (GB 9673 -1996)、《公共場所衛生標準檢測方法》 (GB/T 18024 -2000)、《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技術規 范》(GB/T 17220 - 1998)、《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5749 - 2006)、《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GB 5750 -2006)等,衛生部的公共場所集中 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規范和衛生規范等規定了 公共交通場所的設計要求、衛生設施和措施要求、衛 生指標標準值、采樣與檢測檢驗技術要求;其他與軌 道交通相關的專業標準《地鐵設計規范》(GB 50157 -2003)、《城市軌道交通技術規范》(GB 50490 -2009)、《軌道交通車輛通用技術條件》 (GB/T 7928 -2003)、《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 范》(GB 50019 -2003)中有公共場所衛生學意義的 條款;衛生防護距離標準和規范規定的企業衛生防 護距離等,均可作為評價的標準和規范依據。
2.2.3基礎依據建設單位提供的基本資料、項目 概況資料、技術資料、衛生管理資料以及各建設階段 的審查材料,可作為評價的基礎依據。
2.2.4其他依據與評價工作相關的國內外文獻 資料,可作為評價的參考依據。
2.3評價方法
國內對軌道交通工程公共場所預 評價采用檢查表分析法、類比法^3〕,對地鐵站廳站 臺竣工和車輛衛生學評價采用檢測檢驗法M_5〕,對 地鐵站站臺公共區域空調系統工程竣工衛生學評價 采用衛生學調查、檢查表分析法、工程衛生分析、檢 測檢驗法〔6〕;環境影響評價采用工程分析m ;建設 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放射防護評價采用的風險評 估法、類比法、檢查表法、衛生調查、衛生學檢 測〔8_w〕。上述的評價方法技術較成熟,故預防性衛 生學評價可根據評價類型和項目特點靈活采用衛生 學調查、工程衛生分析、檢查表分析、類比、檢測檢驗 和風險評估等6種方法。人機工效學、遙感調查、數 學模式、物理模型等評價方法,在公共衛生領域技術 尚未成熟,有待進一步探討。
2.4評價程序
有學者_認為項目的一個完整評 價程序應由危害分析、風險表征或評價、風險管理三 部分組成;職業病危害評價程序由準備階段、實施階 段、報告編制和評審階段3個階段組成;環境影響評 價程序由第一個階段(編制評價大綱)、第二階段 (環境影響評價)、第三階段(完成報告)3個階段組 成;疾控工作規范的評價程序包括受理和資料收集, 調查、檢測、分析、評價,提出評價意見三個部分。參 考上述的評價程序,結合工作實踐,預防性衛生學評 價程序應分準備、實施、完成三個階段。
2.4.1準備階段主要任務確定評價方案。內容 包括接受委托、明確職責、研讀資料、必要的現場勘 察、初步工程分析、危害因素分析、項目公共衛生特 征分析、明確評價依據、范圍、方法和質量控制、篩選 評價因子和明確評價單元(內容),確定評價方案。 2.4.2實施階段主要任務對各評價單元分析評 價。內容包括必要的工程衛生分析、衛生學調查、類 比調查、檢測檢驗;匯總分析資料,危害因素定性、定 量評價及各單元分析評價。
2.4.3完成階段主要任務完成評價報告。內容 包括總結各單元分析評價的結果,得出評價結論,針 對問題提出建議,完成評價報告并通過專家評審。 2.5評價內容2.5.1評價因子把能定性、定量描述評價項目衛 生質量特征的危害因素或特征值作為評價因子〔12〕, 篩選重點評價因子,依據國家標準的衛生限值,作為 必需評價的危害因素及其控制目標。
2.5.2評價單元及其內容軌道交通公共場所包 括車站公共區域(站廳、站臺)和車輛,根據建設項 目的組成特征(與衛生學相關的設計單元,如客流 預測、平立面、暖通、通信、供電與照明、給排水、環控 等等)或規劃設計篇章、公共衛生學特征和評價需 求,把項目劃分若干相應的評價單元,對各單元有衛 生學意義的要素,作為評價內容進行評價。
2.5.2.1車站選址主要內容調查車站位置,地面 出入口和風亭(或新風口)設置與周圍環境、交通狀 況、可能存在污染源之間的關系,是否國家確定的自 然疫源地。
2. 5. 2.2車站建筑衛生學主要內容包括車站建 筑規模、總體布局,車站建筑裝飾材料和軌道材料。 2. 5. 2. 3車站公共區域平面布置主要內容包括 車站形式、客流量預測、建筑規模、乘客出入車站流 程、車站各層平面布置和公共區域布置、車站內交通 及出入口。
2. 5. 2.4車站公共區域微小氣候主要內容包括 設計參數,微小氣候指標檢測結果(或類比項目檢 測結果)。
2. 5. 2. 5車站公共區域室內環境衛生質量主要 內容包括室內空氣物理、化學、微生物衛生指標檢測 結果(或類比項目檢測結果)。
2. 5. 2. 6車站公共區域空調通風排氣設施及衛生 質量主要內容包括設計參數,預測高峰小時(含 高峰系數)客流量,空調類型、數量、機組配置、風量 設計及負責區域,運行工況,風系統配置和分布,風 亭(或新風口)位置、設置及周圍環境關系,氣流組 成和氣流形式,風管材料,衛生設施設置,分區域運 行調節裝置,水系統配置、冷卻塔位置和設置;非空 調系統的通風系數和換氣量、風量等設計參數,自然 通風和機械通風設施設置;空調系統衛生指標檢測 結果(或類比項目檢測結果)。
2. 5. 2. 7車站消聲防震設施及衛生質量主要內 容包括噪聲控制設計參數,軌道結構減振降噪設施, 各類機組、風管風口等可能產生振動和噪聲的隔振 減振消聲設施,機房、功能區域之間的消聲防振設 施,室內噪聲檢測結果(或類比項目檢測結果)。
2. 5. 2. 8車站環境電磁場防護設施及衛生質量 主要內容包括電磁場頻率及控制設計參數,產生電 磁場設備、區域以及防護設施,電磁場暴露值檢測結 果(或類比項目檢測結果)。
0. 5. 2. 9車站給排水設施及衛生質量主要內容 包括供水水源,給排水系統設計參數,給排水系統設 置,涉水材料、二次供水設施,直飲水管網、水處理器 及涉水材料、水處理機房、輔助衛生設施;水質衛生 指標檢測結果(或類比項目檢測結果)。
2.5.2.10車站采光照明設施及衛生質量主要內 容包括采光、照明設計參數,照明系統設置和分布, 照度檢測結果(或類比項目檢測結果)。
2.5.2.11車站輔助衛生設施主要內容包括輔助 衛生設施布局和設置,衛生間的位置、設置以及衛生 設施,預防控制病媒生物設施。
2.5.2.12車輛衛生主要內容包括與衛生學相關 的設計參數,列車最高運行速度、列車載客量和運輸 能力、車型和列車編組,客流組織、運營組織和管理, 車體結構、內裝材料和車內設備,車輛空調系統設置 及其衛生設施;車輛衛生指標檢測結果(或類比項 目檢測結果)。
2.5.2.13衛生管理組織與制度主要內容包括衛 生管理組織、職責、制度,操作規程、定期檢測和告 知,衛生檔案(含證件)管理、事故管理,從業人員衛 生管理。
2.5.2.1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援措施主要 內容包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預防空氣傳 播性疾病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