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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合作社的優勢范文1
中圖分類號:S3—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432(2012)—08—0003—1
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傳統的農業技術推廣體系面臨的挑戰越來越大。農民專業合作社所提供的信息和服務,在某種程度上解決了傳統推廣體系出現的問題,更好地實現了農業技術地推廣。然而,當前農業技術推廣過程中,農業專業合作社發揮的作用并不明顯。本文著重分析了農業專業合作社參與農業技術推廣中的優勢以及制約因素,為農業技術推廣提供一些理論參考。
1 農民專業合作社參與農業技術推廣的優勢
1.1 減輕農戶理性的局限性
農戶的對信息的掌握能力和處理能力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對新的農業技術認可度比較小,不愿意對農業技術投入資金。而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的技術人員對現實的信息掌握情況比較好,對新的農業技術有比較全面、系統的認識,在農業技術推廣上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1.2 減少農業推廣機構的機會主義行為
傳統的農業推廣機構與農戶之間信息并不對稱,在農戶采用新的農業技術前,缺乏一定的評估、檢驗農業技術的能力,在農業技術傳播給農戶后,沒有進行有效地驗收工作,并且沒有推廣示范田建設,導致農戶生產受損。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的技術人員的農業技術素質要比傳統的推廣機構人員的高很多,可以及時有效地向農戶傳播科學使用的農業技術,合作社內部技術人員通過合作,建立比較完善的機制和體系,實施力度較強,加強了農業技術的推廣工作。
1.3 對農業技術交易的影響
首先,減少了交易的頻率。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參與農業技術推廣工作時,不必直接面對規模較小、布局分散的農戶,減少了交易成本,提高了農業技術推廣的效率。再次,保持了很高的資產專用性。最后,消除了部分不確定性。由于農戶在采用農業技術的過程中,會面臨很多不確定性因素,交流和溝通上存在信息不對稱現象,而合作社正好有效地利用自身優勢消除了這些不確定因素。
2 農民專業合作社參與農業技術推廣的制約因素
2.1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綜合實力較弱,輻射帶動作用不足
2.2 農民專業合作社在不同的地區分布很不均勻
由于每一地區的農業發展水平、社會風俗習慣存在著很大的差異,農民專業合作社在不同的地區分布并不均衡。在此情況下,糧食作物行業和一些合作社規模分布較小的地區,農戶需要農業技術很難在合作社滿足。
2.3 農民專業合作社缺乏專業的人才
由于經濟的發展,對新技術的要求越來越高,現階段的合作社的短板是專業人才數量較少,新的農業技術掌握不熟練。人才的缺乏增加了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技術推廣的難度,收到的推廣成效不明顯。
3 政策建議
3.1 增強農業技術推廣的能力
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技術人員的素質決定著農業技術的推廣效果,因此,合作社應不斷提高內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素質,增強農民專業合作社參與農業技術推廣的能力。首先,向種養大戶宣傳農業技術的優勢,提高他們的參與積極性,然后形成“蝴蝶效應”帶動身邊的農民參與進來。再次,將合作社農業技術人員納入基層農業技術人員培訓計劃,定期開展相應的技能培訓課,不斷充實他們的新技術,提高他們農業技術的掌握能力和應用能力,努力培養一批專業素質高、農業技術好、推廣能力強的技術人員。
3.2 落實政策,加強指導
政府應該加強落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對合作社進行科學地指導。通過頒發相關文獻或者給予資金支持,實施一系列惠農政策,彌補當前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的不足。政府相關部門對合作社進行一定地指導,利用供銷合作社人才、網絡、設施條件,帶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各項服務。
3.3 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參與模式
不同的地區的農業發展階段、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等自然環境和社會經濟環境存在著很大的差異,相關的部門要因地制宜,積極探索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農業技術推廣模式,降低農戶采用新技術的風險,提高相應的生產效益。
4 結論
農民專業合作社對農業技術的推廣有著深遠的意義和影響,相關的部門只有綜合分析和比較合作社的優勢和相關的制約因素,提出行之有效的解決措施,才能不斷加強農業技術的推廣工作,穩定農業的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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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合作社的優勢范文2
[關鍵詞]農業合作社;品牌戰略 ;啟示
1 農業合作社實施品牌戰略的國際經驗比較
從1844年世界第一個公認的農業合作社——英國羅虛代爾公平先鋒合作社成立以來,農業合作社在世界范圍內都有不同程度的發展。近年來,隨著品牌戰略的深入實施,發達國家的農業合作社取得了快速發展,涌現出一批如日本的農協、西班牙的蒙德拉貢合作社、以色列的基布茲合作社等國際知名合作社。
由于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差異以及歷史演進軌跡的不同,不同國家和地區的農業合作社在品牌戰略實施路徑的選擇上具有一定的差別。目前,從世界范圍看,法國、美國、日本的農業合作社分別代表了三種不同類型的發展模式。在這里,主要就這三個國家的成功經驗展開分析。
(1)美國。美國合作社的主要特征是跨區域合作與聯合,共同銷售為主。美國政府為支持合作社做大做強,創建了良好的外部發展環境。美國國會于1922年通過了“卡帕——沃爾斯坦德法”,把合作社從“反托拉斯法”中豁免出來,對合作社的規模化經營、品牌化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美國政府幫助成立了農業信貸合作體系,專門為農場主和合作社提供信貸支持,這為合作社品牌培育提供了資本支撐。同時,美國聯邦政府還設立了農業合作局,專門負責合作社的業務指導工作。與法國相似的是,美國也對合作社實行低賦稅,并積極開展社員教育培訓活動。值得一提的是,美國政府為促進機制創新,在扶持新一代合作社品牌戰略實施上發揮了積極作用。
(2)日本。日本農協的主要特征是以綜合性為主,是在政府倡導和扶持下發展起來的。日本政府為推動農協品牌化,在兩個方面做得較為突出。一是實行嚴格的農產品質量控制。日本頒布了一個“肯定列表”制度,對農業的投入品,包括農藥、肥料規定了1萬多個標準,并把這些標準下發到各個農協嚴格執行。二是給予了大量的資金補貼。如日本在新品種推廣、農業基地建設等方面都是通過制定相應的補貼政策來保證項目順利完成。又如為確保農協資金來源,日本政府提供貸款貼息、無息貸款及農林漁業金庫貸款等支持。此外,日本也在稅收方面對農協給予政策優惠。(3)法國。法國農業合作社的主要特征是專業性強,即以某一產品或某種功能為對象組成合作社。如奶牛合作社、銷售合作社或農機合作社等。為了推進合作社品牌化發展,法國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①建立國際化的農產品品牌標準和質量認證體系。目前,法國有4種國家級官方認可的農產品標識認證:原產地命名控制認證、紅色標簽認證、生物農業標識認證、產品合格證認證;②建立健全規章制度,為合作社品牌經營提供強大的法律保障;③政府積極支持,實行了一系列減免稅收、優惠貸款、財政補貼等政策。如一般企業需繳納贏利后30%的利潤稅,而合作社免征;④重視科研。法國合作社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科研,將科研成果在社員中推廣,并給社員進行技術指導,以此來統一質量標準;⑤重視對社員的培訓和教育,尤其重視對經營管理人員的培養。合作社開辦各種長短期培訓,為農民傳授科學知識和新技術。
2 對我國農業合作社品牌化發展的啟示
(1)提高農產品質量是農業合作社品牌化發展的重要基礎。發達國家的農業合作社普遍重視農產品質量安全。從經驗分析中我們不難看出,日本對農產品質量的要求到了近乎苛刻的程度,排除貿易技術壁壘因素,農產品質量無疑是農民專業合作社品牌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所在。當前,我國農產品質量問題嚴重,必須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加快夯實合作社品牌化的基礎。
(2)培育合作社文化是農民專業合作社品牌化發展的關鍵前提。國外的許多合作社品牌之所以發展良好,在于它們重視合作社文化建設,有意識地把合作社理念、合作社基本人文精神等貫穿到農民教育中去。我國有部分合作社如果不加強文化建設,很可能會因為缺乏文化根基而無法永續發展。這是今后農民專業合作社品牌化進程中需要重點防范和關注的一個問題。 (3)政府的政策扶持是農民專業合作社品牌化發展的必要手段。從發達國家的做法看,政府為鼓勵和支持合作社做大做強,在各方面都給予了大力扶持,尤其在投資、稅收、金融、財政等方面實行優惠政策。相比之下,我國在這方面還存在諸多不足,導致合作社品牌規模偏小,影響力弱。因此,政府應加大對農民專業社的政策扶持力度。
(4)完善合作社立法是農業合作社品牌化發展的基本保障。國際經驗表明:凡是立法比較完備的國家,合作社都取得了持續穩定的發展。合作社的品牌化發展離不開政府的幫助和指導,而政府的幫助和指導首先體現在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規, 為合作社生存發展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合作社產生160 多年來,發達國家已經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合作社法律體系。目前,我國雖然頒布實施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確立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律主體地位,但在品牌保護和發展問題上依然任重道遠。
3 制約我國農業合作社品牌化戰略的主要因素
(1)內部因素。主要包括:①資金約束。絕大多數專業合作社自身沒有建立積累機制,沒有固定的收入來源,組織活動經費短缺,不利于品牌的打造;②人才約束。合作社普遍缺乏較為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品牌運作水平不高;③專業合作社的運行不規范。相當多合作社的組建和發展在制度上還存在問題,影響合作社的發展壯大。
(2)外部因素。主要包括:①政府扶持不利。在扶持上,政府越位、缺位、錯位的情況并存,無法有效解決合作社普遍面臨的資金、人才、技術、項目等實際問題;②合作的文化基礎薄弱,合作水平低。由于缺少合作的文化傳統,特別是我國農民整體文化素質偏低而目前的合作教育培訓還不能普及。各種合作社大多處于孤立經營的狀態,區域性的合作聯盟較為少見,難以形成組團出擊、集中打響品牌的合力,缺乏市場競爭力;③品牌的保護和淘汰機制不健全。一些合作社和農民受自身眼前利益驅使,競爭行為不規范,有的以次充好,自砸牌子,有的假冒別人品牌,影響農產品品牌的美譽度。農產品品牌數量過多過濫,形不成品牌優勢,浪費了資源。
4 我國農業合作社品牌化發展戰略
(1)明確品牌個性定位,塑造鮮明品牌形象。品牌的生命力在于個性化特色。在競爭日趨激烈的背景下,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強調鮮明的個性,強調特色的品牌,使產品更具個性, 更具有傳播性,從而更具有競爭力和影響力。同時,農民專業合作社還要積極引進合作社形象識別體系,塑造鮮明的品牌形象。
(2)加快推進管理創新,積極培育品牌文化。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加強對品牌管理的長遠規劃工作,加快建立品牌管理機構、完善品牌管理制度。此外,一個品牌要想獲得真正成功就必須要有“文化”,這是一個品牌實現更大成功的基礎和關鍵,文化是品牌的根。所以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培育一個在顧客心目中有分量的、具有親和力的、滿意的品牌,就應該通過品牌傳播培育獨具個性的品牌文化。
(3)注重品牌整合傳播,加強產品文化營銷。品牌整合是近幾年來出現的一種新的品牌管理方法,是指為了維持和提高長期競爭優勢, 農業合作社把品牌管理的重心放在建立合作社旗幟品牌上, 明確旗幟品牌與其他品牌的關系, 使品牌家族成員能夠相互支持,并且充分利用合作社現有品牌的價值和影響力, 進行品牌擴張。文化營銷就是在農產品品牌中注入文化的內涵,從而使產品區別于競爭對手的產品。文化營銷模式可以根據農業產業文化資源特點與消費者需求趨勢,依托當地產品歷史悠久、源遠流長的文化底蘊,在合作社品牌的設計和培育中,強化濃厚的人文、風土氣息, 豐富品牌的文化內涵,提升品牌價值。
(4)加強品牌自我保護,科學進行品牌延伸。農業合作社要在品牌設計、注冊、宣傳、內部管理以及各項品牌運營中加強自我保護, 同時也要進行科學的品牌延伸。任何一個成功的合作社品牌,都離不開其賴以成長的農業背景和農產品土壤。因此,在向其他行業和產品延伸時,合作社必須考慮品牌已經形成的市場形象和消費者認知是否符合準備進入的行業和產品的特性。 (5)建立農業合作社聯合會,品牌經營形成規模。2006 年11 月全國第一個合作社聯合會在浙江溫嶺成立, 這個名叫“溫嶺市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會”的組織總共由76 家專業合作社組成,從成立之初就獲得了極大的關注。由于運行得當,效益明顯,不久之后浙江的臺州等地先后成立了多個合作社聯合會。借助聯合會的力量,原本依靠單個合作社無法實現的品牌經營可以因為擁有更雄厚的資金、更規范的操作流程、更豐富的人才儲備得到很好地實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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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合作社的優勢范文3
一、農業合作社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1、經營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不健全。存在為數不少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只是注重建立卻輕視管理,內部經營管理和運行機制不規范。很多合作社有規章制度,有辦公場所,但是只是一種形式,形同虛設;還存在一部分只是為了實現政府的組建指標而倉促建立的。很多地方政府不同部門針對同一個方面的制度存在明顯差異,制度混亂,使得農民不知該聽從哪個。
2、金融機構服務滯后。當前我國農村金融面臨的問題非常嚴峻,合作社資金主要來自合作社成員的資金。目前農村的金融現狀如下:一是支持農村經濟方面的金融力度不夠。農業銀行主要負責糧棉的收購貸款,在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教育的方面發揮的作用微乎其徽;二是金融機構“嫌貧愛富”。大部分農民貸款金額較小,這就導致銀行交易成本相對較高,而且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民的還貸能力存在一定的質疑。
3、專業人員的缺乏。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上存在著人才的"三少",即合作社中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的優秀人才少之又少;政府相關指導部門中懂法律、懂政策、會監管的指導人員少;理論深厚、善于把國際先進經驗和我國特殊國情融會貫通、善于理論聯系實際的科研人員少。
4、合作內容層面低。與發達國家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自身向著農產品加工領域延伸,實現農產品生產、加工縱向一體化發展的潮流和趨勢向比較,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層次還很低,仍停留在初級產品的生產流通領域。我國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目前主要起中介和聯結作用,其本身并沒有設計農產品的加工、延長農業產業的鏈條和實現農產品價值的增加。
二、現代農業合作社的積極功能
時代的發展,促使著各種經營理念的誕生。在現代化經營思想與模式的引領下,我國農業合作社已經形成一定的經營規模,無論是從組織結構、管理制度上,還是從資金融入上,都已經邁向一個新的臺階,其市場競爭力得到穩步的提高。尤其是分散農戶的統一,更是提高了信息傳遞、更新的效率,為實行農業標準化生產、規?;洜I提供有效助力。農業合作社的主要目的是促進農業的經濟的發展,因此,現代農業合作社更加注重對農業活動各個環節的聯合與創新,并在社員大會的指導下以及理事會、監事會兩種組織的帶領下,進行科學分工、優化配置、流動生產,從而實現有機調整農業經濟結構的目的,降低了農業合作社在經濟市場中經營與發展的風險,有利于農業合作社的進一步發展。科技是改變生產力的第一要素。因此,在農村經濟的發展過程中,政府致力于對農業科技成果的應用,以便發揮科技力量在農業生產中的積極作用?,F代農業合作社也將應用與優化科技成果作為重要工作,并通過不斷地探索與改良,與企業、科研單位、政府部門、學校等組織的合作,有效地推動了農業技術的應用與創新,更提高了農業科研成果的經濟效益,降低了農業生產、交易等環節的不必要支出,這對進一步提高農村經濟有很大幫助。
三、完善現代農業合作社的措施
農業合作社在我國已經存在了一段時間,但是根據相關人員的調查研究表明,現代農業合作社在發展過程中依然存在認識不到位、內部管理不完善等問題,直接影響著我國農業生產力、經濟的提高。因此,相關工作人員必須提高重視,積極研究相關解決措施,以便更好地完善現代農業合作社。現代農業合作社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扶持,所以,國家相關部門與基層政府必須積極出臺相關政策,同時加強組織領導,雙管齊下,以便為農業合作社的發展構建良好的環境基礎;農業合作社的組織與發展過程中,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思想,注重對農民群眾的引導語組織,同時也要注意對理事會與監事會等基礎組織人員的培訓,以其提高工作人員的專業技能與綜合素質,進一步提高農業合作社的服務質量與工作效率;現代農業合作社更加注重對對科研成果的轉化,因此,相關工作人員可以以此為基礎,對農業合作社實施產業化經營模式,注重品牌優勢的利用,引進先進的信息與銷售系統,提高信息流通的速度,統一對外營銷,促進現代農業合作社的完善。
四、 總結
農業合作社的優勢范文4
合作社作為一種組織農業生產經營的有效制度安排,在推動農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等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省農業合作社發展迅速,初步解決了千家萬戶小生產與千變萬化大市場之間的矛盾,提升了農業產業發展水平,挖掘了農業增收潛力,增強了農戶和農業的市場競爭能力。
一、省農業合作社發展現狀
自11月開始,省在全國率先給予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注冊登記,從而使其確立了市場主體地位。起,省財政每年預算安排500萬元專項資金扶持農民合作社的發展,各市縣也都安排了相應的配套資金加入其中,包括在信貸、稅收、工商登記等方面予以扶持,有效推動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蓬勃發展。
截至目前,全省1301個鄉鎮全部建立起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省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已達4790個,占到全國總數的18%,位居全國第一。入社社員19.6萬人,社員出資總額達14.56億元;合作社帶動農戶90萬戶,占到全省總農戶數的17%。就其涉及領域來看,種植業占38%,養殖業占43%,農產品加工占3%,農資購銷、技術支持、倉儲運輸等服務類占12%,其他如沼氣合作社、旅游合作社占4%。
據統計,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社員人均純收入達4387元,比全省農民人均純收入3665.7元多721.3元,高出20%。其中有140個合作社取得了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認證,150個合作社進行了商標注冊,農民合作社的市場經營主體作用日益凸顯。
二、省農業合作社發揮的作用
1.合作層次不斷提升。組織起來,走向合作,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是當今農業發展的必然選擇。農民專業合作社大多從起步時規模比較小、單純在生產領域合作逐步向生產、流通、加工等領域合作轉變,絕大多數農民專業合作社實行了統一農資供應、統一質量標準、統一標準化生產、統一品牌包裝、統一市場營銷,形成了專業化生產、區域化布局、企業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的生產經營格局。省農民正是通過合作社實現了聯合,提高了自身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
2.促進當地主導產業發展。隨著合作社的不斷發展壯大,經營范圍開始從原先的生產銷售逐步向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的方向發展,使農民有機會分享加工、銷售環節的利潤,促進了當地主導產業的發展。如,偏關縣峪佳馬鈴薯合作社有社員76人,種植馬鈴薯1520畝,每戶種植面積達20畝,由于合作社的產前、產中、產后服務,產量達380萬斤,僅此一項平均每戶純收入11375元,而且合作社的建立和發展,影響、帶動了全鄉馬鈴薯產業的延伸和發展,全鄉43700畝耕地,種植馬鈴薯面積就達到了11700畝,占到總面積的近三分之一。
3.增強了農產品市場競爭力。農業進入新階段后,農產品的競爭不再是單純的價格競爭,而是品牌、科技、質量和服務等的綜合競爭。農民專業合作社把農民組織起來,不是簡單的生產合作,而是產加銷一體化的合作,不但能把農產品賣出去,而且還能賣出個好價錢,同時,還可以利用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優勢,較好地實施農業標準化,建立農產品的質量和安全保障體系,破解國外“綠色壁壘”,打開國際市場。據了解,省沁源縣林峰小雜糧合作社利用莜麥、蕎麥、豆類、黃花菜等土特產品獲得國家綠色產品認證的品牌效應,生產銷售10余種小雜糧,年生產能力達到6000噸,產值達5000萬元。
4.促進了農戶的專業化分工,提高了農民收入水平。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興起,吸引了一批各行業經濟能人、致富能手的加入,發揮其了解市場、開拓市場的優勢,組織會員根據市場需求發展生產,有效地避免了會員生產經營的盲目性和隨意性,促進了農戶的專業化分工分業,較好地實現了小生產與大市場的順利對接。同時,農民專業合作社能夠有效地降低生產交易成本、保證農產品生產和銷售,增加農民收入。合作社統一采購供應農資、種苗,統一銷售農產品,并向社員提供免費的技術指導,避免生產過程中不必要的損失,降低了農產品生產交易成本。大部分合作社在市場價格收購農產品的基礎上,實行“二次返利”——即年終可分配盈余的60%按交易額返還給社員,使社員分享加工銷售環節的收益;合作社通過開展生產技術培訓、實行標準化生產,實施品牌戰略,集中開發市場,按訂單組織生產,統一收購銷售社員產品,降低了農產品生產風險和銷售風險。在合作社的帶動下,社員增收明顯。
三、省農業合作社面臨的問題
1.合作社產業化經營程度較低。農業產業鏈短,農產品附加值低,產業化經營程度低等問題一直以來都是阻礙農業發展的根本問題。在農業合作社發展過程中,同樣面臨這樣的問題。省農業合作社經過這些年的發展已有少數合作社成功地建立了自身的產業鏈,實現了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經營,但是整個省農業合作社整體發展水平還不高,絕大部分合作社結構松散,以解決初級農產品銷售為主要目的,沒有形成自身的產業鏈,產業 化程度很低,需要通過各種措施加以扶持,以提高合作社產業化經營程度,幫助其提高市場競爭能力。
2.資金短缺問題突出。當前,資金短缺、貸款難等問題制約著農業合作社的發展。由于地方財政和農村信用社資金不夠寬裕,致使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有關扶持資金和信貸資金難以及時、足額到位。特別是農村信用社由于受存貸比例、備付率等指標的限制和資金實力不夠寬裕因素的制約,使得部分項目和產業的貸款不能迅速、足額發放到位。同時,部分合作社成員長期拖欠農村信用社貸款,有不良信用記錄,不具備評級授信條件,難以繼續得到信用社貸款支持。
3.合作社會員的綜合素質不高,人才缺乏。第一,專業合作社的發展需要組織管理人員有組織管理,統籌協調,對外交往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但現實中農民帶頭人大多數綜合素質不高,適應市場經濟的意識和能力不強,管理水平低,且缺乏創新能力。第二,專業合作社需要有一批有較高文化知識,懂技術、會管理,市場開拓能力強的復合型人才,而組織中缺乏這種人才,從而導致對政府部門的依賴性增強,制約了農村專業合作組織的創新和發展。第三,專業合作社社員科技知識欠缺,專業水平低,影響了農產品科技含量的提高。
四、進一步發展農業合作社的對策建議
(一)提高合作社產業化經營程度
由于合作社數量多、規模小,自身發展能力不強,快速提高產業化經營程度主要有以下幾種途徑:一是扶持部分龍頭合作社,做大做強產業規模。篩選一批規模合作社進行重點扶持,形成一批有較大的投入,擁有較強種子研發實力,較強產業帶動能力和深加工水平,規范;完善的骨干合作社,使之成為農業產業發展的支柱。二是探索開展合作社之間的資源整合和聯合。針對一社一品,一社多品,合作社規模太小,品牌知名度不高,品牌互相貶低的局面,應努力引導合作社以產業為依托、以市場為導向、以品牌為紐帶、以產權重組為輔助,建立區域性的聯動組織,防止惡性競爭。如積極探索“公司+合作社+農戶”復合的經營體制、加強縣級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會建設、成立市級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會等,以完善現代農業產業組織體系。
(二)采取多種手段解決資金困難問題
1.增加財政扶持,各級政府可以適當增加財政扶持資金和項目數量,把合作社作為黨和政府扶持農業、農村的重要對象,樹立扶持合作社就是扶持農村、扶持農民的思想,增加扶持力度。
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實行信貸優惠政策。適當降低貸款利率,簡化信貸手續,開展聯合授信,專門為轄內農民專業合作社量身定做信貸產品,解決合作社抵押資產不足問題,使合作社能夠以較低的利率順利貸到發展資金。
3.鼓勵工商資本入股合作社,工商資本的注入不僅可以迅速解決合作社資金問題,而且還能幫助打開農產品市場,助推合作社進一步發展壯大。
(三)提高合作社人員素質
1.加強農村基礎教育,提高農民基本素質。鼓勵合作社人員主動學習,主動向專家咨詢,提高社員專業生產技術。
農業合作社的優勢范文5
[關鍵詞] 供銷合作社 組織營銷 政府支持
供銷合作社是農民合作社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的改革成功與否,關系到整個農業專業合作社組織營銷的發展?!掇r民專業合作社法》將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實施,它明確規范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律地位與發展。在第8條中明確規定:“國家通過財政支持,稅收優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產業政策引導等措施,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的發展”,并專門在“扶持政策”一章中,從四個方面鑒定了政府支持農業合作社的領域和方向,這表明了政府發展農業合作社的堅定態度。
一、我國供銷合作社市場營銷的現狀和優勢
農村供銷合作社是上個世紀50年代初農村合作化的三種形式之一(另為農業生產合作社和農村信用合作社),引導5億農民走合作化道路,是其重要的政治任務和經濟任務。五十多年來,農村供銷合作社發展坎坷曲折。在計劃經濟短缺時代,農村供銷社壟斷收購棉花,經營化肥、農藥和農膜等農資,獨家銷售農村市場的生活消費品,可謂作用非凡,惟我獨尊。但上個世紀70年代末,農村改革開發的浪潮卻將農村供銷合作社這條大船撞擊的滿目瘡痍,陣地皆失,市場萎縮,經營虧損,人才流失。短短幾年農村供銷合作社消費品零售總額占社會品銷售總額的比重,從1978年的31%急劇下降到1995年的5.1%,后又降到4%。1992年~1999年,全系統連續8年虧損,虧損面超過55%。
在挑戰傳統農業、構建現代農業,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中,供銷社在引導農民進入市場方面具有獨特的優勢和作用,供銷社作為最大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如何在政府的支持下加強供銷合作社組織營銷,構建適合農村經濟的營銷策略,供銷社在經營過程中積累了大量的資產,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支農設施、場所、工具等。同時,還有大量的資本正在從事商業運營,服務于“三農”。最后是關系優勢。供銷社在承擔為農民提供生產生活資料的任務中,與農民建立了相互信任的密切關系,為供銷社參與各種合作經濟組織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二、供銷合作社農產品組織營銷中存在的問題
1.農產品生產者市場營銷意識淡薄
長期以來,我國得農產品一直采用計劃經濟的模式,農產品生產者一般只根據自身的條件和要求來決定生產什么、生產多少,根本不用關心市場需求??陀^上我國農村現有的信息工作基礎十分薄弱,基礎設施條件較差,交通、通訊落后,農民很難及時、準確的撲捉到可靠的信息,缺乏有效的市場細分和準確的產品定位。在消費需求的新階段,改善農產品品質,提高農產品質量,是實現農產品銷售的有效途徑。隨著農產品買方市場的形成,消費者對農產品的需要已經從追求數量過渡到追求質量。
2.缺乏對市場營銷策略的全面應用
主要表現在一下幾個方面,從產品策略看,目前我國的農產品結構,總體來說“四多四少”:大陸產品多,低檔產品多,普通產品多,原料型產品多;優質產品少,高檔產品少,專業產品品種少,生加工品種少,與市場對農產品的需求不相適應,由于傳統農業生產方式的慣性,農產品生產者品牌意識較為淡薄,很少注重產品的包裝。價格策略方面,許多農產品缺乏產品細分,產品等級劃分不確切,往往形成好壞一個價。另外,對農產品定價缺乏市場調研和分析,常常主觀指定某一價格,造成主觀定價代替市場定價。分銷策略方面,由于我國農產品長期實行統購統銷,各地普遍存在重農產品生產,輕農產品流通現象,造成農產品流通滯后于生產,產品流通不暢。從促銷策略方面,我國農產品宣傳力度不夠,產品促銷不受重視,農產品生產者很少為產品做宣傳。
3.政府對供銷社農產品營銷支持力度不夠
在農產品市場的建設上,由于政府缺乏統一規劃,造成重復建設、無須競爭,而且大多數農產品交易批發市場規模小,市場設施不完善。政府也沒有充分發揮宏觀管理者與調控者的作用,沒有為農產品生產者及時提供各項配套服務,對農產品結構調整的引導作用也不夠顯著。
三、發達國家和地區政府支持農業合作社的政策借鑒
由于長期以來我國政府對農業合作社的支持力度不夠,因此在對農業合作社的扶持政策方面還做得很不夠,必須借鑒發達國家和地區的政府支持農業合作社的經驗。
1.政府為合作社的發展提供資金補助
在我國臺灣省的《農會法》中規定,在中央及地方預算中,應編列農會農業推廣事業輔助費;農業金融機關,每年應撥出不低于10%的純收益,用于各級的農會輔導及推廣事業費。
2.對合作社經營的業務提供稅收優惠
美國政府對具有免稅資格的農民合作組織減免稅收,平均為工商企業的三分之一左右;對于其他農民合作組織分配給社員的紅利、惠顧反還金及其他收入,仍享有免稅待遇。
3.通過提供培訓、技術和信息服務等方式,支持合作社發展
如我國臺灣省明確規定:農會為指導農業技術及其他農業改進工作時,可以商請當地的農業推廣、金融、教育等機構調派專業人員協助。還規定了政府提供扶持,輔導農業產銷組織,建立企業化,咨詢化及制度化的共同經營方式。
四、針對供銷社農產品營銷中存在的問題應采取的對策
1.政府層面應該采取的措施
(1)政府應在縣級以上財政部門設立扶持供銷合作社的專項資金。支持供銷社開展信息、培訓農產品質量標準與認證、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營銷和技術推廣等活動。這一支出應列入中央及地方每年的財政預算中,專款專用,促進供銷合作社的發展。
(2)采取多種形式為供銷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資金支持和經營服務。鼓勵商業銀行為供銷合作社提供優惠貸款,幫助供銷合作社擴大經營規模,增加設施投資貸款,在一定的限度內允許供銷合作社從事農村金融業務、支持農村金融合作社的發展。結合基層信用社的改革,新辦和發展真正意義上的農村合作社。
(3)把供銷合作社當作政府政策實施的工具。在我國,供銷合作社的特殊性決定了他不是一般的經濟組織,而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條件下政府政策的基層執行機構??h級以下人民政府應該把供銷合作社作為農業政策的基層執行機構,通過供銷合作社把有關政策傳達給農民,同時,把部分政策資源留在供銷合作社,以便使其迅速發展壯大。
2.供銷社方面要做好的工作
(1)必須樹立現代市場營銷觀念,對市場環境進行有效分析。市場營銷觀念是企業開展營銷活動的指導思想,決定著商品生產經營者活動是否科學、合理,能否取得滿意的效果。必須樹立以消費者為中心的現代市場營銷觀念,兼顧顧客的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個人利益與整體利益。隨著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既給供銷合作社帶來新的營銷機會,也會帶來新的威脅。因此供銷合作社必須對市場環境進行分析,明確市場機會和環境威脅,及時的尋找和抓住對自身發展最有利的市場機會。同時,在環境分析的基礎上,供銷合作社應根據不同的標準,對消費者進行市場細分,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目標市場,進行準確的市場定位,滿足人們對農產品多樣化的需求。
(2)價格策略:比如通過供銷合作社的組織營銷,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形成一種抗衡力量,改變個體農戶在市場中的弱勢地位,以及信息不對稱的狀況。供銷合作社可以聘請專業人員專門搜集、分析農產品的需求及價格信息,既可以避免個體農戶從事營銷的局限性,使農民更好地應對由農業生產中氣候的變異,產品質量的波動以及地域分散性所導致的風險,又可以通過指導農民生產消費者真正需要的農產品,提高消費者對農產品的滿足程度而增加農產品的效益,達到農產品增收的目的。
(3)渠道策略:在新經濟和網絡幾個經濟的背景下,顧客的需求日益個性化,顧客對農產品營銷渠道過程的參與程度越來越高。信息技術為異地交易提供了物質基礎,便利的交通運輸又大大的提高了農產品物流的速度。渠道系統從傳統的從生產者為中心的向上垂直一體化和以中間商為中心的向下一體化,向渠道集成化發展,也就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渠道成員利用各自優勢聯合開拓農產品市場機會,實現農產品的渠道水平一體化。
(4)促銷策略:供銷合作社運用各種推銷方法和手段,積極傳播產品信息,結合農產品的獨特個性特點挖掘其獨有魅力,尋求恰當的訴求定位,采用獨特的廣告策劃和創出自己的名牌產品,并通過合適的促銷方式向消費者傳遞有關新型,優質產品的信息。努力以自己特有的優勢,做好農戶和消費者之間的聯結工作,及時為農戶提供各種所需的服務。滿足消費者的需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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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合作社的優勢范文6
(一)美國美國是世界上農業最為發達的國家之一,是世界上最大的糧食生產國及出口國,也是農產品占國際市場份額最大的國家,但是美國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口只占到總人口的4%左右,如此少的人口比例卻有最高的農業生產效率,與美國有著高度發達且完善的農業信貸體系密不可分。1.農業信貸組織體系健全完善美國的信貸合作組織也有3部分,是以農場主的資金合作信貸為主線,農業商業性金融機構和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為基礎,共同構建了美國完善健全的農業信貸體系(圖2),較好地滿足了農業生產融資的需求。(1)遍布全國的商業銀行提供農業信貸資金。在美國大概有95%以上的商業銀行為農業發展發放貸款,貸款的類型涵蓋農業生產、流通的各個領域。遍布美國小城鎮的近5000家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經營與農業相關的貸款業務,發放的農業貸款數額占到其貸款總額的50%以上,商業銀行的貸款是農業信貸的主要來源。遍布小城鎮的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與農場主的關系密切,能夠及時了解農場主在生產過程中的資金需求,對農場主的資產及信用狀況也有記錄,因此,商業銀行愿意發放貸款給農場主,而并不擔心其償還能力。(2)農業合作信貸體系是農業信貸資金的核心體系。美國的農業合作金融機構主要是由聯邦土地銀行、合作社銀行及聯邦中期信用銀行三大銀行系統組成,接受聯邦政府農業信貸管理局(NCUA)的領導(圖3)。農業合作信貸金融機構不以贏利為目的,當一些收入較低的農民以及小型農場主無力獲得商業銀行貸款時,農業合作信貸金融機構可以為其提供較低利率的農業貸款,并向這些群體傳授金融理財知識,幫助提高理財能力。其組織形式及機制上也體現的是互助合作的精神,通過吸收會員入股來吸收存款,體現的是一種人合性質的金融管理體制。(3)農業政策信貸體系也很完善。美國農業政策信貸體系是根據美國1916年頒布的《農業信貸法》組建的直接隸屬于農業部的農民家計局、農村電氣化管理局、商品信貸管理局及隸屬于國會的小企業管理局所組成。這些政策性金融機構的主要職能是為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產品流通、農業機械購置、農村社區扶貧、農業自然災害及農村農業水質改良等項目提供中長期(最長時間為45年)低息無抵押貸款,是屬于一種政策扶持性的貸款。2.農業信貸資金配置得到政府的財政及政策支持盡管美國農業現代化水平高,是大農場的經營模式,但是農業終歸是屬于高風險的產業,而且投資周期長、回報率低也影響了農業信貸機構發放農業貸款的積極性,在信貸資金的配置上必然需要政府財政及政策的支持。①在信貸儲備金的來源上,聯邦政府提供了大量的財政撥款,為這些金融機構提供扶持。像聯邦土地銀行最初的儲備金80%是來自于政府的財政撥款,而政策性銀行的儲備金90%是來自于政府的財政撥款。②在控制農業資本市場的風險,美國農業信貸金融機構有一部分資金是向金融市場發行債券融資,如合作社銀行不辦理一般性的存款和儲蓄業務,通過發行債券募集資金,政府一般對這類債券市場進行適當的風險調控。③為農業合作社銀行提供免稅政策。根據1960年頒布的《聯邦信用法案》,為了鼓勵合作社金融機構的發展,對其收入免征聯邦收入所得稅,對其社員免征個人利息所得稅,極大降低了農業合作社銀行的成本與風險[1]。
(二)印度印度與中國有諸多相似之處,也是發展中國家中重要的農業大國,其農業人口的比例占到了全國總人口的70%以上。自印度獨立以來,歷屆政府都將農業發展作為重要的施政政策,尤其是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印度放棄工業優先發展的戰略,重點發展農業,近40年來,印度農業發展勢頭良好,基本實現了國內糧食生產自足。在農業發展的過程中,農業信貸資金配置體系也起了重要作用。1.多層次健全的農業信貸體系印度農業信貸體系組織具有多層次性,不同的信貸系統有各自不同的功能,且各系統之間互相配合(圖4)。印度的農業信貸體系主要有國有政策性農業信貸機構、農業合作信貸機構、國有商業銀行和私人商業銀行組成。其中,農業合作信貸機構是主要的農業信貸資金提供者,能夠提供各種期限的低息貸款。印度的各種商業銀行共有100家,7萬余個分支機構遍布全國,其中約3萬個分布在農村小城鎮。商業銀行主要是向農民提供各種短期貸款,印度農業信貸資金大概有1/3是源于商業銀行的貸款,商業銀行已經成為僅次于農業合作信貸機構的農業金融機構。2.各信貸機構分工明確印度農業政策性金融構較為發達,主要有國家農業農村開發銀行、地區農業銀行、印度工業信貸和投資公司等。其中,國家農業農村開發銀行是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核心部門,其職能是為農業、傳統手工業及農業加工企業提供信貸資金。除此之外,還為地區農村銀行、從事農業信貸業務的商業銀行及各種信貸合作銀行提供融資服務。地區農業銀行主要是為邊遠地區無地、少地的農民提供無息無抵押貸款服務。印度工業信貸和投資公司主要為農村小企業,農業加工企業提供中、長期低息貸款業務。在農業合作信貸系統中,土地開發銀行可以為農民提供長期的(最長50年)的低息貸款,農業信貸合作社可以為農民提供短期、中期低息貸款。印度農業保險體系也很發達,有自愿險與強制險,根據農業保險制度,凡是獲得了生產性貸款的農戶必須參加農業保險,其他的農民可以選擇自愿參加。3.農業信貸資金配置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印度政府為農業資金配置推出了很多優惠政策,主要有農業貸款提供利息補貼,補貼可以支付給農民,也可以給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及保險機構為商業銀行提供再融資服務,分散農業信貸風險等。
二、國外農業信貸資金配置制度比較
德國、美國、印度的農業發展水平、農業生產的條件和社會文化有差異,但其農業的發展過程均得到了農業信貸資金的大力支持,他們之間既有共性也存在差異。
(一)共性之處1.農業合作信貸金融體系均很發達從德國、美國、印度的農業信貸資金配置制度來看,無論是農業已經實現了現代化的美國、德國,還是正處在現代化過程中的印度,都非常重視農業合作信貸金融制度及機構的設立,美國有聯邦土地銀行等,德國有中央合作銀行,印度有土地開發銀行及各邦的信用合作社。金融合作基于的是人合加資合的一種資金組織形式,在基層通過會員繳納股金,將農民吸收為會員,為成員提供一系列的金融服務,將大量的信貸資金投向農業生產領域,促進了農業的發展。2.政策性的信貸機構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政策性的信貸制度是通過國家的財政支持為農業的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的形式,代表的是國家政策在信貸領域的實施。德國、美國、印度3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在農業信貸資金的配置過程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有些商業銀行或者合作銀行不愿意介入的領域,政策性信貸機構就發揮了作用,比如一些收益較低,風險大,資金需求大帶有公益性質的大型農業工程貸款。政策性銀行本身也為其他類型的金融機構提供融資服務,對農業信貸資金配置起間接的支持作用。3.農業信貸制度比較靈活美國的農業短期貸款方式非常靈活,當借款人需求資金時候允許使用,有盈余時再償還。在印度,一般的短期貸款如果連續90天不歸還就視為不良貸款,而農業貸款則是看生產周期,而不按照一般的貸款制度衡量。針對農業貸款都是利息低甚至是無息,無需抵押,審批手續簡單,貸款次數頻繁且靈活。4.政府為農業信貸制度提供一系列的優惠政策農業本身是弱質的,但是對一個國家而言又是基礎性的產業,各國政府在設計農業信貸制度過程中均制定了一些優惠政策,比如政府為政策性銀行或是合作金融機構注資,為農戶或銀行提供利息補貼,免征農民的利息稅和銀行的營業稅等。
(二)差異分析德國、美國、印度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政治經濟制度的差異,農業發展水平的差異使其在農業信貸資金配置制度上亦有所不同。1.農業信貸制度類型有差異在德國,合作信貸機構是發放農業信貸資金的主要機構,幾乎占到了農業信貸資金比例的80%左右,德國的農業信貸資金配置制度是典型的合作型農業信貸制度。而在美國,商業銀行和農業信貸合作機構占農業信貸資金的最大份額。在印度,盡管農業合作信貸機構是提供農業信貸資金的主力軍,但是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都直接參與信貸資金的發放,故美國、印度的農業信貸制度可以視為綜合型的農業信貸制度[1]。2.農業信貸機構的作用有不同在美國,商業銀行主導了農業信貸市場,印度雖然農業信貸資金的主導者是合作信貸機構,但是遍布全國的商業銀行也積極參與到涉農貸款之中,德國則完全是合作信貸機構占主導地位。3.政府對農業信貸支持力度不一樣在美國主導者是商業銀行,印度則是農業合作信貸機構,當然這兩個國家也有政策性銀行,這兩個國家政府不但提供直接的資金支持,還有政策支持。在德國主導者是農業合作信貸系統,政策性支持是國家的主要支持,一般不提供資金支持。
三、經驗與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