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稅收獎勵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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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稅收獎勵政策

企業稅收獎勵政策范文1

關鍵詞:創業投資;稅收政策;激勵措施;風險補償

創業投資(VentureCapital,簡稱VC),是一種向創業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并提供增值服務,以期在被投企業成長或發展成熟后通過轉讓股權獲得資本增值收益的投資行為。創業投資對于實現資本與技術的融合、促進創業創新活動和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具有重要作用。稅收及風險補償等政策是促進創業投資發展的重要激勵手段,對于創業投資企業的發展以及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鑒于中央層面稅收政策的適用局限性,地方應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制定配套措施加以完善。

一、創業投資與稅收政策

1.稅收政策對創業投資發展的作用創業投資的“高風險、高收益”特征使得很多資本徘徊在創業投資行業的大門外,由于創業投資所帶來的擴大就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等社會效益并不能內化為創業投資企業的經濟效益,因此僅僅依靠市場調節不足以實現行業的快速健康發展[1],這時需要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發揮推動作用,通過制定激勵措施提高創業投資企業的積極性。稅收政策是國家促進創業投資發展的重要激勵手段之一,對創業投資行業的發展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合理的稅收優惠政策能夠改善投資主體的預期,提高其從事投資活動的積極性,促進創業創新,增進社會效益[2]。縱觀美國、英國等創業投資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的創業投資發展史,稅收政策的優惠程度與創業投資的發展程度密切相關。這些國家和地區創業投資行業的蓬勃發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完善的稅收優惠政策。2.我國的創業投資稅收優惠政策2007年出臺的《關于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31號)與2009年出臺的《關于實施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7號)規定,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含2年),符合規定條件的,可按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但只限于登記為“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專業性法人創業投資企業。后又出臺規定逐漸將該條稅收優惠措施的內容擴展到適用于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法人合伙人。這是我國現行的關于創業投資稅收優惠政策的主要內容。這項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創業投資企業的稅負,對于激發市場主體從事創業投資的熱情,促進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地方的激勵措施

1.制定的必要性國家對于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企業提供了稅收抵扣優惠措施,但該項規定仍然存在一些缺陷。首先,該項優惠措施不適用于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法》中也沒有相關優惠條款,對個人進入創業投資行業形成阻礙。由于創業投資的失敗率高、年收益率波動大,個人投資收益具有不確定性,盈利時需按規定納稅,虧損的年度卻只能自擔風險,有失公平,嚴重影響個人從事創業投資的積極性,阻礙創業投資基金總體規模的擴大[2]。其次,不利于鼓勵創業投資企業進行長期投資。該項措施規定,創業投資企業享受稅收抵扣優惠的最短期限為2年,這可能導致有些創業投資企業為了提高資金使用率,在存續期內能夠進行多輪投資,以便多申報稅收抵扣而縮短投資期限[3]。由于初創期企業的投資周期長,因此不利于發揮創業投資促進初創期企業發展的作用。最后,該政策稅收抵扣優惠標準高,覆蓋范圍小。創業投資企業申請適用該項優惠措施的前提是投資于未上市中高新小技術企業2年以上,而“中小”和“高新”的雙重標準使得真正能夠享受到稅收抵扣優惠的創業投資企業不多,導致該項措施能夠發揮作用的范圍有限。創業投資稅收優惠政策單一且存在適用主體和范圍有限等缺陷,使其對創業投資的促進作用減弱,學界對此也提出了諸如放寬對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4]、將投資期限與抵扣額掛鉤[5]等建議。但基于我國實行稅收法定原則,稅收的征收標準和優惠辦法必須由法律來規定。在無法直接解決稅收問題的情況下,地方可采取其他有效的措施對創業投資提供激勵補償。一些省市充分發揮了地方主觀能動性,在不與中央政策相違背的情況下盡可能地給創業投資企業提供更多的支持。以浙江省為例,除了省級層面,其多個市縣都制定了促進創業投資發展的激勵措施,且措施覆蓋范圍比較全面。浙江省也是我國創業投資市場十分發達的地區,這在一定程度上顯示了稅收等激勵措施對于創業投資發展的重要作用。另外,如果地區缺乏對于創業投資的激勵政策,還可能導致創業投資企業出于利益考慮,即使需要在本地進行投資,但是會選擇有優惠措施或者優惠力度更大的地區落戶,這從根本上也會影響本地潛在的稅收收益。2.地方主要激勵措施稅收返還政策?;诙愂辗ǘㄔ瓌t,地方對創業投資的稅收優惠主要通過“稅收返還”來實現,即對符合地方規定條件的創業投資企業,對其實際繳納稅收的地方留成部分予以部分或全部返還。我國多個省市例如湖北省鄂州市、廣東省佛山市等都有關于稅收返還的優惠措施,安徽省也有相關規定。值得一提的是,地方一般將稅收返還優惠措施時與投資期限掛鉤,這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創業投資機構的長期投資,對于初創期企業發展有重要意義。風險補償政策。創業投資具有高風險性特征,出于規避風險的本能,很多市場主體對創業投資行業一直持觀望態度。因此,實行風險補償、降低投資風險是提高各類主體從事創業投資活動積極性的重要舉措。例如江蘇省揚州市規定由市政府和創業投資機構共同出資設立創業投資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企業按其投資損失的一定比例給予風險補貼,允許經過備案的創業投資企業按比例提取風險準備金,市財政再按實際投資額的1%給予風險補助,形成創業投資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幫助創業投資企業降低投資風險。安徽省對省引導基金支持的創業投資基金也制定了風險補償措施。其他激勵政策。地方規定的其他激勵措施主要有財政補貼(嘉興市、寧波市)、投資補助(寧波市、淮安市)、減免股權過戶費用(嘉興市)、政府優先安排項目扶持資金和貸款貼息(無錫市)以及對于創業投資機構相關從業人員的補貼與獎勵等。這些政策作為優惠配套措施用以促進本地創業投資的發展。

三、安徽省創業投資激勵政策

1.現行政策在稅收返還方面,《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股權投資類企業規范發展的意見》(皖政辦[2013]36號)規定:對按規定進行備案,注冊資本不低于1億元,投資方向符合國家和安徽省有關產業政策,對安徽省中小微企業的投資額度不低于其投資總規模60%且不低于其實際到位資本60%的股權投資企業,自獲利年度起,前2年按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省級分成部分給予等額獎勵,后3年給予減半獎勵。在省級層面對稅收返還優惠政策作了規定。此項規定完善了省級層面的獎勵扶持政策,對于彌補國家稅收政策的不足具有積極作用。首先,投資方向的規定具有鮮明的政策導向,有利于扶持安徽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其次,對中小微企業投資比例的規定有利于引導創業投資企業投資于中小微企業,推動中小微企業的發展;最后,稅收返還與投資期限掛鉤,有利于鼓勵創業投資企業進行長期投資,對初創期企業的發展有促進作用。該項規定仍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第一,對創業投資企業的注冊資本要求過高。該規定對比國家層面的稅收優惠措施來看,由于沒有“高新”的限制,使得投資于非高新技術企業的中小企業的創業投資機構也能夠獲得稅收返還獎勵的機會。根據安徽省創業投資基金市場數據分析,安徽省近兩年創業投資機構的管理資本規模在1億元以下的比例約為三成,也就是說,大約三分之一的創業投資機構直接被這項措施“拒之門外”,無法享受稅收返還獎勵。另一方面,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機構必須“從獲利年度起”才能享受稅收返還獎勵優惠,但創業投資周期長,風險高,收益滯后,這既要求投資者具有足夠的耐心,同時投資還要成功。風險補償政策。在《安徽省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實施辦法(試行)》(皖政辦[2009]19號)中規定了對省引導基金支持的創業投資基金的風險補償,但沒有建立常規的、具有普遍適用性的風險補償機制。因此,純商業性的創業投資企業在投資失敗時可能無法得到補償。“高風險,無補償”的現實會導致市場主體更傾向于選擇投資債券等風險較小的領域,不利于安徽省創業投資行業的發展。其他激勵政策。安徽省其他激勵創業投資發展優惠政策較少,如針對省引導基金管理團隊專業人員的稅收返還政策以及對于創業投資專業人才享受優惠的原則性規定,合肥市出臺一些獎勵和補貼政策等,但沒有形成系統完善的激勵政策體系。2.完善安徽省創業投資政策的建議安徽省正處于經濟快速發展階段,同時擁有已融入長三角的地理優勢以及科技創新優勢,發展創業投資的基礎條件較好。省及各市應當結合實際,充分借鑒經驗,制定出臺一套全面完善的激勵措施,推動創業投資行業發展,更好地發揮創投基金對經濟的促進作用。首先,在稅收返還方面,應當降低對創業投資企業的注冊資本要求,擴大受惠企業范圍;同時,將企業的受惠階段前移,不單純以結果為標準來給予優惠,以提高創業投資企業長期投資中小微企業的積極性。在整體擴大受惠主體和范圍的同時,還可以采取“差別對待”的策略,針對不同條件的企業制定不同層次的受惠標準,對實現高標準的企業給予高優惠,低標準的給予低優惠,以達到普遍受惠、分層激勵的效果。第二,建立常規的風險補償機制,不再僅僅適用于省引導基金支持的創業投資基金。對此,可以借鑒其他省市的做法,允許創業投資企業按比例計提風險準備金,同時由政府與創業投資機構共同設立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企業投資失敗的損失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償,幫助創業投資企業降低投資風險。第三,完善其他激勵配套措施,比如對于貢獻特別突出的創業投資企業給予額外的財政補貼獎勵。對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企業給予投資補助,提高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積極性。對創業投資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給予獎勵,吸引和激勵專業人才,在本省形成相對完善的創業投資激勵措施體系。研究表明,稅收政策與創業投資業具有顯著的正相關作用[6]。稅收優惠、風險補償等激勵政策是政府用來推動創業投資業發展,促進創新和經濟發展的重要措施。我國的創業投資稅收優惠政策單一、適用范圍窄,雖然2016年國務院出臺了相關意見,提出要加強政府引導和政策扶持,完善創業投資稅收政策,但仍在研究階段,且中央政策未必能適應每個地區的實際情況,因此,地方應自主制定配套政策加以補充完善。地方政策具有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進行及時調整,發揮地方靈活性的優勢。安徽省一方面應當對現有政策的不足加以完善,另一方面應積極借鑒成功經驗,結合自身實際,填補空白。省級發揮引導示范作用,帶動各市制定出一套適用主體和范圍廣泛,激勵效果明顯的創業投資激勵措施體系,為創業投資業在安徽省的發展營造有利環境。

參考文獻

[1]劉健鈞.促進創業投資發展稅收政策解讀[J].中國投資,2007(3):26-31.

[2]劉仁和,余志威.完善我國創業投資基金的稅收政策[J].稅務研究,2010(6):54-57.

[3]劉健鈞.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發展稅收政策解讀[J].中國科技投資,2007(4):53-57.

[4]朱義紅.發展創業投資的財稅政策研究[D].南昌:江西財經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2.

[5]顧波紅.淺談促進我國創業投資發展的稅收政策[J].現代經濟信息,2014(11):270.

企業稅收獎勵政策范文2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著眼于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建立和完善激勵性財政分配機制,推行稅收屬地管理,引導和鼓勵區域經濟加快發展,促進全縣經濟結構升級和空間布局優化。規范縣鄉兩級財政分配關系,合理調整財力增量分配格局,增強鄉鎮財政保障能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推動全縣經濟和社會事業協調發展,努力構建資源配置合理、宏觀調控有力、激勵發展有效、統一規范穩定的鄉鎮財政體制。

(二)基本原則。一是促進發展,注重實效原則。發揮財稅政策的導向作用,推行稅收屬地管理,調動和激發鄉鎮發展經濟的積極性,引導鄉鎮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優化資源配置和收入結構,提高收入質量,促進可持續發展,城鄉統籌推進。二是強化保障,有利公平的原則。通過提高鄉鎮經費保障標準,增強鄉鎮財政基本支出保障能力,促進鄉鎮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緩解鄉鎮財政困難,確保鄉村兩級政權正常運轉,促進鄉鎮政府職能轉變和縣鄉經濟社會事業協調發展。三是簡便易行,相對穩定的原則??h對鄉鎮的財政管理體制力求客觀公正、關系簡明、統一規范、便于執行和操作,并在一定時期內保持體制執行的連貫性。

二、體制模式和具體內容

綜合考慮鄉鎮經濟基礎、發展潛力以及上一輪鄉鎮財政體制實際執行情況,2014年起,取消鎮、馬圈子鎮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全部實行“收支統管、核定支出、收入考核、節支留用”的統收統支財政管理體制模式。

(一)收支統管。稅務部門在鄉鎮轄區內組織征收的各項稅收集中上繳縣金庫。鄉鎮支出由縣財政按統一標準和時間進度進行撥付,銀行化和非銀行化人員經費實行按月撥付,正常公用經費實行每季度首月10號前均衡撥付。

(二)核定支出。人員經費按鄉鎮年初實有人數和實際執行的工資標準測算核定;基本運轉經費按照編制人數2萬元/人·年、超編制人數1萬元/人·年的標準核定(不包括人事關系在鄉鎮,但在縣公安局、縣檢察院、縣法院、縣稅管辦、縣礦業局等部門從事相應工作的人員),年度內編制人數和實有人數增加或減少不予調整,包干使用;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等補助村級支出根據政策標準核定。體制執行期間,編制內增人及政策性增資由縣財政統一核定撥付。

(三)收入考核。為強化稅源監管,發揮鄉鎮協稅護稅作用,縣政府對各鄉鎮縣級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分別以上年鄉鎮縣級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實際完成數,剔除縣級專享收入后,按縣政府確定的財政收入增長比例計算并下達年度收入考核目標任務。

1.考核范圍。鄉鎮財政收入考核實行屬地征收統計管理,轄區內所屬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房產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納入鄉鎮收入考核范圍。

2.獎勵辦法。定額獎勵:按照鄉鎮年度收入考核任務分為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100—500萬元(含500萬元)、500—1000萬元(含1000萬元)、1000萬元以上四個檔次,完成對應檔次收入考核任務的鄉鎮分別獎勵10萬元、20萬元、30萬元、40萬元;完不成年度收入考核任務的鄉鎮按對應檔次分別扣減經費2萬元、3萬元、4萬元、5萬元。超收獎勵:鄉鎮通過協稅護稅、維護企業外部環境等措施,當年收入實際完成數超過考核目標任務部分實行分檔累進獎勵的辦法。將超收部分劃分為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100—500萬元(含500萬元)、500—1000萬元(含1000萬元)、1000萬元以上四個檔次,分別按20%、15%、10%、5%實行累進比例給予獎勵。

(四)節支留用。鄉鎮核定支出后,對通過嚴格管理、厲行節約等措施節省下來的資金由鄉鎮自主支配使用。

三、配套政策

(一)為增強鄉鎮協稅護稅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根據縣財政局、縣地稅局《關于開展耕地占用稅清理征收工作的通知》精神,繼續實行“三七分成”的激勵政策(縣級30%,鄉鎮70%)。

(二)根據縣政府《關于印發自治縣促進總部經濟企業發展獎勵辦法的通知》精神,鄉鎮引進的總部經濟企業實現的稅收,除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以外的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的30%獎勵總部經濟企業,60%獎勵引進鄉鎮,10%獎勵引進中介人;若鄉鎮直接與企業對接,沒有中介人的,按70%獎勵引進鄉鎮。

(三)對于鄉鎮招商引資的獎勵辦法參照縣政府《關于印發自治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規定的通知》執行。

(四)體制執行期間,若創建納稅億元以上大企業集團的納稅總額首次達到1億元,定額獎勵企業所在地鄉鎮100萬元(大企業集團所屬企業分散在2個及以上鄉鎮的,按所屬企業實際納稅額所占權重,分別獎勵所在地鄉鎮);對于上年度納稅達億元以上的企業或大企業集團,若當年實現的稅收達到年初全縣公共財政預算收入計劃增幅目標的,按其超縣定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增幅目標部分的10%獎勵企業所在地鄉鎮。

(五)相關體制配套獎勵政策本著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得重復享受。體制執行期間,各年度稅收獎勵返還資金按不低于50%的比例專項用于化解鄉鎮以前年度政府債務,剩余部分可用于彌補當年經費不足和發展鄉村公益事業。各鄉鎮要嚴格管控債務風險,努力壓縮行政運行成本,將年度節余資金盡可能多的用于化解歷史債務,切實強化政府債務管理,制訂償還計劃,不得違規舉借新債,逐步消化歷史債務??h監察、財政、審計等相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鄉鎮財政資金的監管,建立監管工作巡查監督機制,開展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巡查。縣財政部門每半年至少要牽頭組織一次財務大檢查,確保資金規范、安全、有效使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六)因落實縣政府對企業稅費優惠政策,致使鄉鎮無法享受地方留成稅收,影響鄉鎮公共財政預算收入既得利益的,按影響稅額相應延長企業稅收歸屬鄉鎮年限。本體制執行期間,若受宏觀經濟形勢、國家財稅政策等因素影響,致使全縣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大幅減收,全縣年度預算需調整時,適當調減鄉鎮保障經費水平和體制獎勵政策返還額度,縣鄉共擔風險,確保全縣財政收支平衡。

(七)大巫嵐鎮、肖營子鎮執行鎮區一體的財政管理體制,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企業稅收獎勵政策范文3

【關鍵詞】 縣域經濟; 招商引資; 財稅政策

中圖分類號:F810.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4)11-0065-05

對于欠發達地區來說,發展是硬道理。為了做大經濟總量,建立開發區招商引資成為地方政府發展經濟的重要手段。從縣域經濟發展看,無一例外地采用財稅優惠政策吸引外地資金,但對其財政績效研究較為薄弱。進入新世紀以來,發達國家講求績效的先進理念引入我國,財政領域逐步重視支出績效評價,并以此提高財政支出的效率,降低政府提供公共產品的成本。招商引資作為政府的公共管理活動,很有必要研究其績效問題。本文以廣西武鳴縣為例對招商引資的財政績效進行分析。

一、武鳴縣開發區現狀及比較分析

(一)工業園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概況

武鳴縣伊嶺工業區位于縣城附近,規劃面積為50平方公里,2002年起建立工業區,2010年被確定為廣西A類產業園區。該縣是經濟社會較發達的縣份,先后被評為全國科普示范縣、全國科技工作先進縣、全國民政工作先進縣、全國村民自治模范縣。近年來,該縣提出了“工業富縣”的發展戰略,努力把工業區培育成新的經濟增長極,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長足進步,招商引資工作不斷上新臺階,工業區對全縣經濟增長起到了積極作用。

為吸引投資,工業區在頭五年實行了較為優惠的財稅扶持政策,主要有:按國家規定執行全部稅收減免;實行財政扶持金、財政貼息和財政獎勵政策;按成本價收取土地出讓金,但對投資方三年內納稅額(地方所得部分)超過地價總額的,給予等同于地價款的獎勵;按下限收取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免收基本建設項目規劃咨詢費,減半征收小城鎮建設配套費;幫助爭取上級各項扶持資金,如中小企業發展資金、技改補助、淘汰落后產能獎勵資金、貸款額度;給予投資者在交通、通訊、就醫和子女入學、就業等與本地居民同等待遇;設立招商引資服務專窗,經營及居住滿一年的,可辦理城鎮常住戶口。

2009年起,武鳴縣適當調整了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總體上優惠力度有所減弱。具體來說,提高了給予財政扶持金的條件,如給予30%財政扶持金的條件由對縣本級稅收貢獻5—20(含)萬元提高到20—50(含)萬元,其他各檔也相應提高;不再實行固定資產投資貸款財政貼息政策以及對技術改造及新產品開發企業新增稅收5萬元以上給予30%獎勵的政策;享受優惠政策的期限由自企業投產之日起五年內縮短為自企業投產之日起三年內。

(二)武鳴縣工業區與周邊工業區優惠政策比較

比較其他相鄰工業區的優惠措施,可以發現,南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作為國家級高新區,有著地處市區、財力較多等優勢,給出了稅收獎勵、配套資金扶持、改制工作經費補助、上市工作經費補助、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風險補償、培育創業投資補貼、搬遷補助、自建廠房補助、租賃廠房補助、物流費用補助、聯網審批管理補助等多項扶持措施。其稅收獎勵措施有:入園企業自認定為軟件企業之日起三年內,企業增值稅進高新區財政部分的50%及所得稅、營業稅進高新區財政部分第一年達到5 000元人民幣以上、后兩年達到一萬元人民幣以上時,經軟件園管理中心審核后,由高新區財政分別等額獎勵給企業。最有特色的是創建“無費區”,免收環保審查費、企業代碼證及培訓費等17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靈山縣則對五年內交納“兩稅”50萬元以上的企業分別給予該部分稅金8%~17%的累進財政扶持。此外,靈山縣采取了一廠一策的做法,給予各個工業區內企業數額不等的財政扶持資金,以最大限度地吸引外來投資,提高本地的經濟實力,也提高本地區在與其他地區競爭中的話語權。

總體而言,武鳴縣的財政扶持金力度是很大的,但限于縣級政府的權限和財力,已經是傾其所有了。從中可以看出這樣一些特點:縣域招商引資財稅優惠以獎勵為主,獎勵往往與產值、完成投資、稅收貢獻掛鉤;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獎勵政策較少與就業、技術引進、培育企業壯大規模掛鉤,其政策導向是做大產值、稅基。而作為國家級開發區的高新區則側重軟件產業、上市企業、技術創新,其行業導向比較明顯。

(三)武鳴縣工業區與周邊工業區生產要素比較

除此之外,筆者還對這幾個工業區的投資成本進行了比較,具體見表1。運輸成本方面沒有太大差別,武鳴縣工業區水價較高,電價沒有優勢,地價比市區便宜,但高于靈山縣。從對企業的問卷調查看,入園企業到這里投資落戶主要看中的是地理位置好、政策優惠、自然資源豐富;企業所享受的優惠政策以土地價格優惠、稅收優惠最受投資者青睞;對于投資環境,普遍認為比較好,并認為全部或多數兌現了所承諾的優惠政策;從政策期望看,多數企業希望增加和完善優惠政策、提高政府辦事效率、加強招商項目策劃與包裝。

二、武鳴縣開發區財稅績效的具體分析

(一)園區企業基本情況

1.企業情況

2002年至今,工業區共引入企業144家。目前已投產105家,在建39家。按年銷售收入2 000萬元標準計算,2009年規模以上企業6家;按年銷售收入500萬元標準計算,2009年規模以上企業26家;2010年產值達億元以上企業9家。從行業分布看,林產品加工業、農副產品加工業最多,合計超過50%(表2)。

從調查情況看,有些企業很有發展潛力,福建、浙江等地客商投資的陶瓷企業共有7家,靠近消費市場,技術比較先進,生產、銷售情況良好,都表示將繼續擴大生產,增加生產線。

2.資金到位情況

據統計,入駐的144家企業協議合同投資額608 353萬元,2010年實際投資額327 715 萬元,資金到位率53.87%。

3.實現產值情況

按照工業區的統計數據,入駐的144家企業協議合同產值1 266 794 萬元,近三年實際產值及占協議合同產值的比例見表3,各行業產值比重見表4。從表3、表4可以看到實際產值占協議合同產值的比例呈現明顯的上升趨勢,各行業每畝創造產值相差較大。

(二)工業區引資成本分析

招商引資成本包括稅收減免、財政扶持、財政獎勵、征用土地補償、基礎設施建設、工業區管委會工作經費等方面。2003年至2010年,各項財政投入及稅收減免合計為16 792萬元。

(三)工業區稅收貢獻分析

總體來說,匯總2002年以來的數據計算,工業區企業協議產值稅收貢獻率為3.78%,2009年、2010年產值實現率分別為25.05%、34.98%,產值稅收率分別為0.74%、0.71%。

1.上繳稅收情況

按照協議合同,達產稅收貢獻額為47 879萬元,2008年、2009年、2010年實際繳納稅收(不含耕地占用稅)分別為2 088.44、2 343.96、3 136.57萬元,分別為協議合同達產稅收額的4.36%、4.89%、6.55%,呈現上升態勢。2008—2010年三年均無稅收的有14家。近三年工業區企業繳納稅收占全縣本級稅收收入的比重分別為15.56%、11.62%、12.55%,尚未發揮支柱作用。

從工業區單個企業的稅收貢獻看,2008年繳納稅收超過100萬元的企業有3家,占當時全部入園企業(125家)的2.4%;繳納稅收超過10萬元的有42家,占企業總數的33.6%。2009年稅收超過100萬元的有6家,占2009年入園企業(135家)的4.44%;超10萬元的有39家,占28.89%。2010年稅收超過100萬元的有9家,占2009年入園企業(144家)的6.25%;超10萬元的50家,占34.72%。

2.稅收行業結構

從各行業的稅收貢獻看,建材業、林產品加工業提供的稅收較多,且比較穩定,而制藥業提供的稅收呈現下降趨勢,農副產品加工業提供的稅收比重最低,紙塑包裝業提供的稅收尚不穩定,機械制造業的稅收貢獻率上升較快,潛力較大(見表5)。按國稅、地稅分,以國稅系統征收的稅收為主,2002—2010年,繳入國稅系統的稅收收入為5 932.48萬元,占工業區企業全部稅收貢獻額的80.6%。但從變化趨勢看,工業區企業對地稅系統的貢獻率逐步提高,這對地方政府而言是一件好事。

剔除耕地占用稅,2006—2010年工業區企業繳納稅收合計為10 911.50萬元,與2003年以來的財政投入及稅收減免額相比,相當于招商引資成本的64.98%(沒有考慮其他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這與進入園區企業頭幾年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有關,也與園區建設初期基礎設施投入較大有關。

3.分行業稅收貢獻率

根據武鳴縣財稅部門及工業區提供的統計數據,分別計算了有比較完整統計數據的2008—2010年分行業產值稅收貢獻率、銷售收入稅收貢獻率(見表6)。從表6中數據可以看到,六大支柱行業近三年的產值稅收率大多不到1%;銷售收入稅收率絕大多數高于1%,甚至達到兩位數。為了評價工業區這些支柱行業的稅收貢獻指標,借鑒了相關研究機構提供的增值稅行業平均稅負率,按對應行業比較后發現,武鳴縣工業區農副產品加工業、生物制藥業、機械制造業的稅收貢獻率尚未達到全國同行業的平均水平,而建材業則高于全國同行業的平均水平,林產品加工業沒有同類參考數據。

三、存在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工業區的產業集聚效應尚不明顯

比較武鳴縣工業區“十二五”規劃與“十一五”規劃,可以看到所規劃的六大主要行業已經發生變化,而實際形成產業集群的尚沒有,反映出縣域對園區發展長遠目標的前瞻性研究相對薄弱。由于武鳴縣地處西部地區,縣域經濟基礎無法與廣東、浙江等沿海地區類比,往往是根據實際招商的情況來“總結”產業定位,而難以事先科學地確定發展方向。

從工業區的六大主要行業看,有的產業關聯度不夠高,企業間的交易占全部企業銷售額的比重也有待提高。產業集聚理論認為,大量聯系密切的上下游企業以及相關的支撐機構在空間上的集聚有利于經濟要素的集約和優化配置,有利于企業、行業間的相互協作、融合和提高,有利于資源的共享和循環利用,是提升區域競爭力的有效途徑。發展工業區理應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提高集約化發展水平,但多數縣域在行業選擇上,在園區發展初期更多地考慮增加企業的數量,難以完全做到“招商選資”。

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與地方政府所處的兩難境地有著密切關系,也與政績評價體系緊密相關。一方面,科學發展觀要求地方政府改變單純依靠資源投入的粗放式經濟發展方式;另一方面,一些省級政府按招商引資的產值、投資額等總量指標獎勵市縣政府,按GDP、固定資產投資額、財政收入等總量指標對市縣政府排隊和獎勵的做法仍然比較普遍。在這種以政府為主導的經濟發展方式下,市場自身的選擇機制就難以發揮作用。從根本上說,只有科學的政績考核評價體系完全建立起來,形成引導縣域經濟科學發展、關注財政績效的經濟激勵機制,建立起包括官方評價、社會評價在內的多元化評價機制,才能改變這一狀況。

(二)單位土地面積的投資強度尚待提高

投資強度,即固定資產投資額(包括廠房、設備和地價款)除以土地面積,是衡量開發區土地利用率的重要標準。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武鳴縣土地屬于四類第十等,在有統計數據且行業歸屬明確的72家企業中,有20家尚未達到國土資源部2008年《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規定的單位土地投資強度要求。全部144家企業中,有83家提供了實際投資額數據,平均每畝投資強度為57萬元,低于廣西2007年《關于進一步推進工業園區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中規定的“其他工業園區(集中區)一般不低于80萬元”的標準。

在土地資源有限,國家拉緊土地供應閘門,引導地方走節約土地、集約化開發道路的背景下,地方政府面臨著擴大招商與土地供應不足的矛盾??h域工業區在園區級別、知名度、優惠政策、公共服務設施等方面無法與大城市中的國家級、省級開發區競爭,只能退而求其次,先把企業拉進來,招商質量讓位于數量。

(三)財稅貢獻率有待提高

從上面分析的數據看,工業區的財稅貢獻率還有待提高,工業區企業繳納稅收占全縣本級稅收收入的比重也迫切需要提高。遍觀全國縣域經濟發展的狀況,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優惠政策,輕財源管理的傾向,財稅部門對給予企業的稅收優惠還沒有建立全面、準確的核算制度,過多的稅收優惠將使企業產生嚴重依賴,影響經濟發展內部自我激勵機制正常發揮作用。多年以來,稅務部門通過下達收入任務來推動工作,地方稅務部門重視完成收入任務、輕視政策導向和財政績效的現象有待改變。

(四)引進資金與引進人才、引進技術不夠同步

截至目前,武鳴縣工業園區還沒有高新技術企業,引進企業及產品的技術含量有待提高,林產品加工業及農副產品加工業占園區企業家數的一半,但主要是粗加工,附加值不高。從勞動力需求看,技術人員都是投資者從外地帶來,員工多數從本地招聘,主要是當地農民。這種現象既與縣域生活環境比不上城市有關,也與科研院所改革滯后有密切關系。大量科研機構、高等院校集中在城市里,享受著準公務員待遇,沒有發揮出應有作用。

(五)部門間尚需建立緊密協作的工作機制

從調研中發現,招商、財政、稅務、發改委、國土、環保等部門之間還沒有建立定期會商分析機制。各部門依據本系統的標準對入園企業進行審批,信息溝通與交流相對不足,垂直管理部門與當地政府部門即“條條”與“塊塊”之間不同的部門利益影響了工作效率的提高。

四、完善現行政策的基本思路

(一)加強園區發展的研究與規劃

科學發展離不開科學決策,縣域經濟發展只有突出特色,才能走上可持續發展道路,應立足當地自然條件、產業基礎、資源優勢,發展優勢特色產業。

放眼未來,必須淡化GDP目標,從外延式的單純增加資金、人力、能源、土地的發展模式向內涵式發展模式轉變,提高勞動生產率。面對附近園區相互競爭的實際情況,應避免同質競爭,打造特色與優勢,實現科學發展??梢钥紤]與高校、各類研究機構合作,采取技術入股、土地入股等方式共同研制新產品,在部分行業取得突破,走出一條創新發展道路。

(二)建立包括財稅貢獻率在內的園區準入評價指標體系

以往開發區招商引資主要通過發改委、環保、工商、國土等部門設置前置條件審批,忽略了財稅貢獻指標。應綜合考慮招商引資對宏觀經濟的推動作用,制定科學、系統的進入門檻(指標體系),從經濟增長、財政增收、就業、外貿創匯、增加商品供應、增加城鄉居民收入等提高要素經濟效益方面科學設定園區準入標準。建議建立包括企業規模、財政收入貢獻、提供就業、納稅誠信、科技創新能力、產業帶動能力等多方面的項目準入評價指標體系,在審批項目階段、項目進駐階段、項目成熟期分別進行科學的評價考核,確保引資質量和投資效益。通過招商、財政貼息、信貸擔保等方式支持社會資金參與園區基礎設施、教育、文化、商業設施建設,加快完善配套條件,促進園區健康發展。拓寬籌資途徑,創新籌資方式,加快工業區員工宿舍、超市、公交車站等配套公共設施的建設步伐,幫助企業盡快擴大投資,實現達產目標,提高工業區的財稅貢獻率。

(三)建立考核機制和引進項目退出機制

一是在項目進駐的各個階段做好考核目標設定、組織考核工作。二是建立完善引進項目退出機制、企業經營的市場淘汰機制,對于規定年限內沒有達到設定的單位土地面積財稅貢獻的,停止享受優惠政策,補繳土地出讓金等費用,或者加倍繳納,通過經濟措施迫使其退出園區,提高園區土地使用效率。

從長遠來看,價高稅大產品仍是招商引資的首要選擇,引進項目的重點應轉向高新技術產業,主要吸引產業關聯度高、對上下游帶動作用大的行業;對投資強度較低的木材加工等企業逐步鼓勵做大做強;對土地利用率低,對經濟、財稅貢獻較低的企業收回土地,或征收較高的土地使用稅、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收回減免的各項稅費,取消所有優惠政策。

(四)加強財稅管理

一是建立招商、財政、稅務、發改委、國土、環保等部門定期會商分析機制,實現信息共享。二是加強對稅收優惠的核算、稅式支出預測與管理,改變片面濫用稅收優惠政策的做法。三是除了加強招商力度、引進新的企業外,更重要的是繼續培育已經入園的企業。工業區管委會、財稅部門需站在做大做強園區財源的角度,加強園區項目及企業的財稅管理。

(五)做好配套改革

一是用好、用活現有優惠政策,幫助企業積極爭取上級中小企業發展資金、企業技改資金、技改貸款貼息、科技發展資金、節能減排專項資金、風險投資基金等專項補助。二是通過外引、現有企業重組改造等方式,吸引廣西科學院、廣西農業科學院、廣西大學的科研院所入園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提高園區企業的科技含量。三是鼓勵、推動企業重組聯合,做大做強。財稅優惠政策不僅瞄準項目引進,而且引導企業不斷做大規模,通過制定實施累進式扶持政策,培育若干龍頭支柱企業,形成帶動效應。四是上級扶持應與招商引資財稅績效掛鉤,引導縣域經濟科學發展。五是加快科技、教育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激發科技人員的活力,鼓勵他們到縣域經濟中創業,發揮其積極性、創造性。

【參考文獻】

[1] 馬海濤,牛文安.當前地方政府招商引資存在的問題與根源[J].中國發展觀察,2010(5).

企業稅收獎勵政策范文4

扶持機構:微企辦統籌協調左右聯動

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微企辦統籌協調、工商牽頭推進、相關部門協作配合”的工作機制,形成上下協調、左右聯動、全面推進的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工作格局。各級地方政府要設立領導小組,落實工作機構,保障工作經費,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有計劃、有步驟、有力度地推進工作,努力營造自主創業、競相創辦微型企業的良好氛圍。

省、市(州)、縣(市、區、特區)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工作,形成各級政府為主、相關部門協同、社會各方參與、工商協調服務、建設管理并重的工作機制。各級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微企辦設在同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微型企業的發展規劃、創業培訓、創業審核、政策扶持、監督管理等日常工作。

扶持政策: 財政資金補助、稅收獎勵等多管齊下

財政補助政策:微型企業在實際貨幣投資達到10萬元后,政府給予5萬元的財政資金補助。

補助資金管理:各級財政部門每年應當根據同級政府確定的微型企業發展計劃,按程序報批后安排扶持微型企業發展資金預算。省、市(州)財政部門將應承擔經費按一定比例預撥到縣級財政部門?!掇k法》規定,按規定及程序審核后,縣級財政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將補助資金劃入微型企業開設的銀行基本賬戶。

稅收獎勵政策:微型企業除享受國家和貴州省對微型企業及特定行業、區域、環節的稅收優惠政策外,其實際繳納的所有稅收中省級及以下地方留存部分總額進行等額獎勵。

稅收獎勵管理:稅收獎勵由微型企業自創業后次年起每年2月底前向所在地縣級微企辦提出申請,縣級微企辦會同財政、稅務等部門進行審核。各縣微企辦完成稅收獎勵申請審核工作后,于當年3月中旬前將相關資料上報省、市(州)微企辦,由省、市(州)微企辦分別會同同級財政、稅務部門審核后于當年3月底前下達各級財政應承擔的獎勵資金,并通過年終財政結算辦理??h級財政部門于當年4月底前完成稅收獎勵的辦理工作。獎勵資金由縣級財政部門按國庫管理支付的規定辦理,資金劃入申請人開設的銀行基本賬戶。

融資擔保政策:有貸款需求的微型企業,可獲得不超過15萬元的銀行貸款或擔保支持。

貸款和擔保管理:金融機構要簡化操作流程,積極創新和開發適合微型企業的金融產品及服務,并為扶持對象提供信用擔保和低息貸款支持。省內融資性擔保機構要積極為有貸款需求的微型企業提供貸款擔保,財政出資的融資性擔保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減收微型企業的擔保費。符合規定條件的微型企業,可申請就業小額擔保貸款,并享受有關貼息優惠。

其他扶持政策:按規定免收涉及微型企業的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

政府服務:措施建設微型企業服務體系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同級微企辦、農業、財政、扶貧等部門做好微型企業創業人員的創業培訓工作。

省 情 速 遞

山西省委組織部針對少數干部身上的檔案造假、身份虛假、年齡不實等問題出臺了以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為重點干部任前檔案審核制度,審核的對象是擬提拔或調整的干部。截至目前,已有3名干部因相關原因,被取消了考察人選或任用資格。

3月29日至31日,江蘇創辦了我國第一個專門以促進和擴大國外產品進口為宗旨的專業性國際博覽會――首屆“中國國際進口產品博覽會”,來自46個國家和地區的677家企業參展,56%的參展企業達成了進口、產品(品牌)和投資合作意向。

湖北省將推行省級行政審批“三集中”改革,今年年底以前,省政府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在原則上不增設機構、不增加人員編制的前提下,將所有行政審批職能、審批事項和審批人員向一個內設處(室)集中,同時建立健全部門內部行政審批工作分工明確、溝通順暢、管理規范、監督有效的工作新機制。

企業稅收獎勵政策范文5

關鍵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稅收政策;稅收優惠

一、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市場穩固增長

20世紀80年代以來,改革開放進程推進,市場經濟逐漸繁榮,中國金融市場賴以生長的土壤和肥料逐漸豐沃起來,并誕生了第一批契約型封閉式基金。之后,中國的基金業開始了摸索式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也在20世紀末進入到我國資本市場上。1995年,《設立境外中國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鼓勵外國資本在我國進行風險投資。2005年,股權分置改革浩浩蕩蕩鋪開,私募股權市場迅速發展,直到2008年達到鼎盛時期。隨著全球金融危機的爆發,潛在風險逐一顯現,進入2009年,我國創業投資基金募資數額大幅下滑,但又再一次成長起來。此后,國家對于私募股權基金的鼓勵支持政策、行業監管法規、配套服務體系更加完善,私募股權市場進入到規范化發展階段。如圖1所示,受監管因素影響,2015年以來,中國私募基金的市場規模繼續膨脹,但增長速度逐漸放緩。其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占比最大,至2020年7月,其市場存量規模已超過10萬億元。

二、文獻綜述

從國內外研究趨勢看,對于私募股權基金的研究已從宏觀層面延伸到微觀機制的探索。國內研究起步晚于國外,但研究成果依然豐富。在宏觀研究上,國外對于私募股權基金相關稅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資本利得稅的降低是否促進了私募基金的增長(Warne,1988;Gompers,etc.,1997)和個人所得稅的降低是否有利于私募基金行業的發展(Anand,1994;Cullen,etc.,2002)兩個方向上,結論不一而足:Warne認為資本利得稅的降低利于私募基金增長,Gompers等則認為私募基金增長并不是因為資本利得稅降低,而是由其他因素導致。Anand認為個人所得稅降低推動了私募基金的發展,Cullen等則持相反意見。國內則探究了國際經驗對我國的啟示性作用(黃鳳羽,2004等),進行了關于創業投資的法律規制的研究(賀江華,2020),對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提出了經驗建議。從《合伙企業法》出臺實施開始,學術界開始關注有限合伙制對企業稅收的影響,主要集中在稅收優勢及不足等方面(張學勇,2010;邢燕,2012)。在微觀層面,國際上,更多的研究探究了稅收情況對于影響創業投資活動的因素有何影響。其中,Bozkayay等(2009)認為稅收水平對企業活動存在影響。而我國對于稅收政策如何影響企業的創業投資活動,優惠性稅收政策是否能有效傳導并影響到企業投資活動績效方面的研究還稍顯不足。

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稅收環境

(一)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基本稅收法規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者按照其類型可以分為個人投資者、公司型投資者和合伙企業型投資者,每一類投資者適用的稅收政策都不一樣。根據《個人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等法律規定,以及各項稅收文件,私募股權基金不同投資者類型的所得稅納稅義務已經明晰,現將上述稅收政策進行整理,如表1所示。由于流轉稅、財產行為稅等稅種的稅收征管不因納稅人的組織形態而產生巨大差異,此處未進行增值稅等其他稅種的稅收政策分析。

(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稅收優惠性政策為利于私募股權市場的發展,增強創業投資企業活力,助力科技興國、人才強國戰略的推進,國家推出了多項針對私募股權市場和創業投資企業的優惠性稅收政策,包括全國性的優惠扣除政策和區域性的財政返還政策等。1.全國性優惠政策從全國層面來看,以2000年出臺的國稅發[2000]118號稅收文件為標志,國家第一次對創投企業的稅收征管進行了規定,使得股權投資業務的所得稅得以逐步規范。而財稅[2007]31號稅收文件則明確要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發展,奠定了對創投企業的稅收優惠基調。2009年,國家稅務總局發文,在國稅發[2009]87號文件中就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做出安排,對于支持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創投企業,符合一定條件的將在應納稅所得額中給予70%投資額的抵扣,大大降低了投資者的稅負,鼓勵了投資者的投資積極性。近年來,陸續出臺了新的稅收文件,就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人如何享受上述70%的投資額抵扣優惠做了進一步的細化規定。財稅[2019]8號稅收文件對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的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的問題進行了說明,創業投資企業可以選擇按照年度所得整體核算或者按照單一投資基金核算,整體核算下,按個人年度所得綜合稅率5%~35%納個人所得稅;單一核算下個人所得稅按20%稅率計算繳納,該文件還明確了各項所得的計算和扣除標準。以上即為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及創業投資企業所現行適用的全國性優惠扣除政策。2.區域性優惠政策在區域性優惠政策方面,各地的財政返還政策以及全國的優惠試點政策都逐步推開來。以深圳市的地區性優惠稅收政策為例,深圳市前海合作區對符合優惠目錄的企業給予企業所得稅稅率按15%計算的減稅優惠,設立人才發展引導專項資金,提供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財政補貼;此外深圳市前海合作區還設置股權投資基金專項獎勵,包括:企業管理費收入獎勵,股權投資基金業落戶獎勵,以及為股權投資基金或者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而設立的辦公租(購)房補貼。全國的優惠試點政策在北京市已多次推出,例如財稅[2013]71號稅收文件提出在中關村進行有限合伙型創投企業法人合伙人的企業所得稅改革試點工作,此辦法現已被推廣為全國范圍內適用。2020年,國務院再次在北京中關村開展試點工作,逐步擴大和穩定了對于創投企業的稅收優惠。國函[2020]123號文件規定在中關村開展公司型創投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試點,為鼓勵長期投資,對符合條件的前述企業在年末按照個人股東持股比例免征企業所得稅;個人股東獲得的股息紅利僅征個人所得稅,不再有重復征稅問題。

四、私募股權基金的稅收征管趨勢探析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已成為我國金融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從國家陸續出臺的各項政策來看,對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稅收優惠和激勵力度也正在不斷加強。

企業稅收獎勵政策范文6

冷戰結束后,世界呈多極化發展的新格局,世界各國都不斷謀求在高技術,尤其在高端產業方面的領先優勢。運用稅收經濟杠桿調整產業結構,促進科學發展和技術創新,謀求在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已成為各國共識。

稅收減免

各國政府對有助于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項目,大多給予相應的稅收減免優惠。

日本政府為實現科技振興,實行了對實驗研究費給予稅額扣除、向海外出售技術等海外收入給予特別扣除等政策。日本在對增加實驗研究經費給予減免的基礎上,對部分高新技術領域的技術開發用資產,再按購入價的7%免征所得稅稅金(最高限額為法人稅的15%)。

美國在1981年通過的《經濟復興稅法》中規定,納稅人可將發生的與貿易或商業活動有關的研究或實驗支出直接作為可扣除費用予以抵扣,而不作為資本性支出。凡是當年研究與開發支出超過前三年平均值的,其增加部分給予25%的稅收抵免(1986年將25%的稅收抵免減至20%),該項抵免可以向前結轉三年,向后結轉十五年。企業向高等院校和以研究工作為目的的非盈利機構捐贈的科研新儀器、設備等,可作為慈善捐贈支出,在計稅時予以扣除。

新加坡稅法規定,對帶來“先進工藝”的高新技術外國公司投資設廠,可享有減免盈利33%的稅收優惠,減免期為五至十年。印度為鼓勵科技信息產業的發展,自1981年開始,對在“自由貿易區”生產電子出口產品的企業取得的利潤和所得,實行連續五年免稅的政策。費用扣除

這一方式是允許企業將用于科研、試驗及資源開發的投資,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作為費用扣除,以減少應納所得稅。

加拿大政府對企業研究開發的經常性費用和資本性費用,以及在境內發生的費用和在境外發生的經常性費用,允許在發生當年作一次性扣除,對境外發生的資本性費用,則按資本折舊規定分期攤提。同時,對研發費用的20%可從應納稅所得額中另行抵免。對由本國人控股的私營公司研發費用未超過200萬加元的部分,抵免率可提高至35%。其優惠當年不足抵免的部分允許向前結轉三年,向后結轉十年。

美國對于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按兩種不同的方法進行扣除。一是資本化,即采取類似于折舊的方法逐年扣除,扣除年限一般不短于五年;二是在研究開發費用發生的當年作一次性扣除,若企業當年沒有盈利或沒有應納稅所得額,則允許減免額的該項費用扣除可向前追溯三年,向后結轉七年,其中費用扣除最長可順延十五年。

澳大利亞政府對專門用于科研的建筑和設備的費用,可以按照不少于3年的時間扣除;對每年在澳大利亞使用的科研開發費用超過5萬澳元的部分,可以準予升值按照150%進行扣除。澳大利亞還規定,企業研究與發展投資的60%可以得到政府的補償。

英國稅法規定,企業用于科技開發的收入性支出,視為一般營業性支出,可從稅前的營業收入中扣除,向政府認定的科研機構(包括大學、科研院所等)支付的,與企業經營活動有關的研究費用可在稅前扣除。

投資稅收抵免

其措施是對購進生產性固定資產設備的企業,允許其在稅前扣除設備價款一定比例的金額,以減輕其稅負。這種抵免有利于鼓勵企業更新固定資產和進行技術改造。

美國稅法規定,企業用于技術更新改造的設備投資,可按其投資額的10%抵免當年應繳的所得稅。凡是企業科研發展費用超過前三年平均值的,可按超過部分的25%抵免當年的應納稅額(同時規定最高限額為法人稅的10%)。凡購買新的資本設備,如法定使用年限在五年以上,其購入價格的10%可直接抵扣當年的應繳所得稅額;如法定使用年限為三年,抵免額為購入價格的6%;某些購入的舊設備,也可獲得程度不同的稅收抵免。對企業的研究與發展投資,可按20%的投資額抵免當年的應繳所得稅。

日本政府規定,企業的研發費用可選擇資本化,按照遞延資產處理,也可選擇當期全額扣除。另外,對于符合條件的費用,還可按規定直接抵免應納稅額。如為促進基礎技術的研究,對用于基礎技術研究的折舊資產,按當年該項支出的5%從應納稅額中抵免;為鼓勵中小企業加大科技投入的力度,規定中小企業的研發支出可按當年支出全額的6%抵免。

新加坡稅法規定,對從事研究開發的高科技公司,可享受固定資產投資的50%,從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中抵免的優惠政策。韓國稅法規定對企業研究實驗用的設備投資金額,按5%(進口產品)或10%(本國產品)給予稅收減免。西班牙則對公司投資于研究與開發方面的無形資產按15%,固定資產按30%給予稅收抵免。

借鑒發達國家經驗,政府應考慮改變以往單純稅額減免與低稅率的優惠政策,增加對發達國家普遍采用的加速折舊、投資抵免等稅基式優惠手段的運用。作到稅基減免、稅額減免與優惠稅率三種方式相互協調配合,以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

我國高科技企業收存的問題

稅收優惠方式較為單一。目前我國對高科技產業的 稅收優惠方式主要為直接優惠,即減免稅。這種方式只 是獎勵性優惠,是一種事后獎勵。在我國經濟發展到一 定水平的情況下,這種獎勵性稅收優惠的負面作用越來 越大,影響了企業之間的非市場競爭,干擾了正常的市 場活動。

稅收優惠重點較為片面。這種片面體現在兩點上: 第一,我國稅收優惠側重點在高科技新辦企業的投資優 惠上,對原有傳統產業的高新技術改造扶持的廣度和力 度都不夠。第二,只注重所得稅方面的稅收優惠,而在 流轉稅中未采取相應的科技稅收優惠措施,只看重結 果,而對其投資活動,沒有給予高科技企業相應的稅收 優惠政策。

科技稅收優惠的歧視現象。目前我國僅對高新技術 產業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產業實行優惠,而對開發區外 的企業無此優待,造成高新技術企業紛紛擠往開發區,甚 至在開發區內假注冊,這樣違背了稅收優惠原則,也不利 于,公平競爭。稅收優惠政策內外有別,企業的稅收優惠著 重體現在外資企業所得稅中,以利于引進外資,引進國外 先進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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