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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業融資政策范文1
【關鍵詞】中小微企業;財政政策;稅收政策
中小微企業在吸納就業、產業發展、城市服務功能優化、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國家和地方財政收入、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保持社會穩定發展等方面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已經成為國民經濟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和支柱力量,成為我國經濟增長的主重要推動力量。但是與貢獻相比,由于種種原因,中小微企業其獲得的政府財稅扶持和金融資源卻極其有限,中小微企業融資問題已經成為我國宏觀加劇發展的一個重要桎梏。我國目前處在政府主導性的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型時期,中小微企業地位弱勢的特點決定了政府更要對中小微企業融資給予全方位的支持。因此對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從政府財稅扶持的角度進行深入的研究,找到問題產生的原因,并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找到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缺欠的對策,探討如何進一步完善和優化中小微企業融資的政府財稅扶持體系,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使用價值。
一、小微企業融資難的成因分析:基于財稅視角
政府的財稅扶持政策主要是指政府對中小微企業進行直接補貼或者稅收減免。整體上,我國財稅扶持政策比較缺乏或者已有政策執行不力也是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形成的關鍵,下面作具體分析。
(1)財政補貼政策有待加強。對于中小微企業來講,政府的財政補貼政策,可以直接使中小微企業受惠,增加收入從而帶來財務利益,提高了企業的償債能力和信用水平,因此世界各國普遍采用財政補貼措施來減輕中小微企業負擔,提高中小微企業的競爭力。我國采用的財政支持政策雖然在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促進作用,但存在以下幾個問題:首先是財政扶持資金規模的限制導致對中小微企業扶持的范圍和對象有限,使得政府的財政扶持與中小微企業不斷擴大的融資需求相比顯得杯水車薪,難以滿足中小微企業的需求。其次是目前的財政扶持政策在法律上缺乏連續性和長效性。財政補助項目多是依據一些臨時性的政策性文件,在可操作性和持續性方面存在諸多問題。三是財政支持信息的渠道比較狹隘。由于信息渠道的不暢通,很多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不知道或者不理解相關政策和信息,從而錯過了相關補貼。四是在政府財政支持資金發放過程中缺乏有效的監督和管理,有可能出現道德風險和權力尋租。
(2)稅收優惠政策明顯不足。具體表現在:一是優惠稅率依然偏高?,F行企業所得稅法定稅率25%,對小型微利企業適用20%的稅率,其優惠幅度只有20%,而國際上不少國家超過50%。二是優惠范圍偏小。所得稅主要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繳納,由于大部分中小微企業不能提供準確有效的核算、會計資料,有資料表明,全國核定征收企業的比例接近30%,高于國際上很多國家的水平;同時,根據財稅〔2009〕69 號規定,按照核定征收辦法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不適用中小微利企業適用稅率,使得眾多中小型微利企業不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這也使得相關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二、政府財稅扶持對策
下面將著重論述如何進一步加強政府對中小微企業的財稅政策的改革,以期能夠使更多的中小微企業在政府財稅政策扶持下健康快速發展。
(一)財政支持體系建設
要改變現有的財政支持體系的現狀,提高財政政策的效率,有必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一是政府直接撥款建立中小微企業扶持發展專項基金。通過中小微企業扶持發展專項基金直接貸款給符合國家產業結構政策且市場前景廣闊的中小微企業;在財政預算中設立中小微企業發展基金,對市場前景看好的中小微企業生產和建設項目給予貼息,向潛力巨大的高科技中小微企業提供風險投資資金,還可以建立吸引社會風險投資資金向這些企業流動的外部機制。二是運用財政補貼政策鼓勵中小微企業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可以劃撥??顚Ψ蠂耶a業結構調整方向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新建企業給予直接的資金支持,從而鼓勵其加大再投資力度,著力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三是運用政府采購扶制度扶持中小微企業的發展。政府可以將采購訂單的一部分直接劃撥給中小微企業,也可以在訂單中明確規定,大企業必須將一部分零配件和產品分包給中小微企業。
(二)稅收支持體系建設
稅收支持是全世界各國普遍采用的一種支持中小微企業的政策措施,作為一種事后補助措施,稅收支持與財政援助相比更加透明、方便快捷,對于中小微企業的資金積累和成長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應秉承“低稅率、寬稅基、少減免、嚴征管”的稅收政策,積極推進我國的稅收改革,為中小微企業創造良好的稅收環境,具體來說,我國稅收支持體系建設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一是進一步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稅收優惠的力度。對企業所得稅實行含有多檔低稅率的超額累計稅率,充分體現對中小微企業的扶持,同時繼續保留對中小微企業有關勞動就業、環境保護、社會福利及高新技術等方面的稅收優惠;同時改革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從而使更多的中小微企業能夠享受一般納稅人的稅收待遇;加大對利潤再投資實行稅收抵免,允許中小微企業的投資凈損失從應納稅額中扣除,允許中小微企業使用加速折舊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并可在稅前扣除,允許中小微企業的研發費用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給予列支,并對當年科技研發費用超過上一年的實際支出部分,給予一定比例的所得稅抵免;對轉讓先進技術所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研究開發費、技術援助費以及對投資者提供技術的收入可減征或免征所得稅;允許個人獨資和合伙制的小企業自由選擇繳納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并將股東應得份額并入股東個人所得中計算個人所得稅;進一步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出口退稅的執行力度,提升中小微企業出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同時對于下崗職工、傷殘人士、失業人員和大學畢業生創辦的小微企業以及吸納上述弱勢人群就業的企業,加大在稅收減免、納稅期限等方面的優惠。
二是提高稅收服務水平,優化稅收征管環境。首先,稅務機關應樹立為納稅人服務的意識,去除官僚作風,切實幫助中小微企業完善會計財務管理制度。簡化的、標準化的會計報表可以提高中小微企業財務的透明性,從而提高中小微企業自身的管理水平,同時也可以提高中小微企業的融資申請更加可信度,提高融資成功率,基地融資成本。其次,各級稅務機關要從轄區內中小微企業的實際出發,利用先進的技術實施納稅方式創新,大力推進稅收征管的電子化和無紙化進程,縮短企業申報納稅時間,降低納稅成本,還可以對轄區經營達五年以上且無不良記錄的中小微企業實行簡化的征收管理制度。最后,在中小微企業中積極推行稅務制度,進一步加大對稅務機構的扶持和支持力度,全面推行中小微企業的稅務制度,鼓勵稅務機構幫助中小微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和合理避稅,減少在納稅申報中產生的失誤,這樣也可以有效減輕稅務機關面對眾多納稅人巨大的工作壓力。
三是清理不合理收費。稅收之外的不合理收費已成為影響中小微企業發展的重要負面因素,由于中小微企業由于自身的承受能力與談判能力較弱,更容易受到亂收費的影響,必須堅決清理和制止,切實減輕中小微企業負擔。可以從應規范政府行為和收入分配機制入手。
三、應注意的問題
財稅支持對中小微企業來說十分直接,更容易產生不公平現象,因此在政策的運用上要更加謹慎小心,在應用時應著重注意以下幾個問題:首先應該嚴格篩選優惠政策扶持對象。首先,由于財稅支持的成本最后都是由政府支付,因此應對優惠政策的適用條件和適用對象作出嚴格、詳細、明確的界定,保證政策的匹配性,使得真正需要支持的中小微企業能夠得到財稅支持,防止政府資源的濫用。其次,財稅扶持對象的選擇應該體現政府政策的導向性。應加大對高新技術產業、新能源產業、低碳等新興產業的財稅扶持力度;應注意財稅支持政策的地域性和層次性;政府的財稅支持政策應該盡量細化,并根據不同地域、產業及行業的具體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政策,從而滿足中小微企業多樣的需求,不搞一刀切。最后,健全和完善對財稅支持政策的監督評價。完善的監督評價體系能夠減少權力尋租和道德風險的發生,而且可以保持政策的靈活性和柔韌性,與時俱進的對相關的政策進行適時修訂,保證財稅扶持政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總之,政府選擇合理的財稅扶持政策可以幫助改善中小微企業資本結構,從而優化中小微型企業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合理中小微企業資本結構,提高資金配置效率,最終有利于社會的總體產出和社會的持續發展能力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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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業融資政策范文2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問題;金融體制;創新《中國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報告(2012)》指出:到2011年底,全國工商登記實有企業1253.1萬戶,個體工商戶3756.5萬戶,其中中小微企業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9.7%,我國中小企業的確面臨比以往更多的困難,尤其是中小型微型企業生產經營困難,主要表現之一就是融資難沒有得到明顯緩解。危機后經濟轉型的新階段,經濟增長的引擎是內需市場以及城市化構建,中小企業將成為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安置就業的主渠道、城鄉居民收入的主要來源。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在本市國民經濟中發揮重要作用的主體,融資難依然是伴隨中小企業成長的問題。這也說明金融服務體系存有缺陷。
一、目前中小企業融資中的主要制約因素
1.間接融資體系服務定位缺陷
我國目前經濟中金融服務中承擔主導作用的依然是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以及地方銀行。這些機構在設立當初,法律上并未指定任何一家是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專門金融機構,所以,在中小企業融資發生困難需要上,沒有哪一家能全心全意的為中小企業資金短缺負責。作為地方銀行雖然也針對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但是,實施跨區域經營戰略后,削弱了對當地中小企業的服務力度。近兩年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的新設等對于解決中小企業金融服務也只是杯水車薪。
2.信用評級低與擔保不足
當前我國各類銀行也設有中小企業融資部門,但國內的銀行比較適合大型制造企業融資,因為銀行要求抵押、擔保和穩定的回報等條件,而現實中,很多中小企業往往是服務業,這些企業往往沒有抵押品,也沒有廠房和機械設備,更多的只是人力資本。各類銀行對中小企業融資均設置了較高的準入門檻,也正因信用級別低,使銀行融資管理成本相對較高。從而影響了銀行的收入。
3.中小企業自身不足
中小企業是產業結構中融資能力差的弱群體,這主要一方面源于主要為創業階段,需要外部加以扶持,才能做大做強,另一方面因自身業務特點,資本金較少抗危機影響等外部風險不足則需要政府予以融資等多方面扶持。特別是小微企業在融資服務的需求上具有“期限短、數量小、要求急”的特點,大銀行從成本收益的角度并不愿意實施貸款。所以現實中,微型小企業貸款更是難上加難。對于銀行放貸而言,應該針對不同層次進行差別化融資服務,而長時間以來,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機構嚴格來說還是空白。
二、幾點建議:
1.建立專門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機構
當務之急應該狠抓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存在空白方面的問題,即盡快設立國家性質的專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銀行。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我國金融在機構設置、公司治理、運行機制等方面發生了一系列深刻的變化,但在融資服務上也產生的一些影響中小企業發展的問題,具體講,金融體系存在“偏大放小”的問題;另一方面,專門的為中小企業服務的政府金融機構、或國有小金融機構欠缺。應建立專門的政府中小企業銀行,這類銀行建立后,應該針對不同層次進行差別化服務,對于中型企業來說是幫助其怎樣做強做大的問題,但對于微小企業而言主要是支持其生存、壯大和發展。
2.注重法律確立融資機構功能的功能與定位
推動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機構的法律建設,可從長遠戰略的角度促進地方中小微型企業發展。對于中小企業融資機構的確立,必須從法律建設做起,法律規定金融機構各有專司,這是能為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最基本的國家長效措施。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為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穩健發展,真正成為中小金融服務的長期化,法律化。例如,在為中小企業籌建政府性金融機構同時,應建立《中小企業服務銀行法》、《微型企業服務銀行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有利于中、小、微型企業做大做強。使得中小企業真正上升到國民經濟重要地位,使他們生存和發展的道路上更加公平、合理第參與競爭和取得快速發展,也有利于和諧中國的建設與發展。
3.注重完善信用制度與其他融資渠道的結合
中小企業融資難點在于有效資產抵押不足或無資產抵押,加強擔保體系建設因而成為大連的相關工作重點。應該建立“信用保證”+“信用保險”的信用補充制度,由民間金融機構、政府及其政府金融機構、社會組織參與的三位一體的信用體系,以長期較好地支持中小企業的成長和發展。危機后,中小企業在金融緊縮的情況下,通過正常的信用擔保取得融資較難,擔保機構趁機提高擔保費用、金融機構“因惜貸”而不愿參與授信。中小企業卻不得不求助于高利貸。對此,一方面應完善信用擔保體系,除了要依靠中央政府的政策投入以外,還要發揮地方政府、行業協會組織和社會資本的作用,以符合中小企業地域性和行業性發展的特點。
三、結語
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不是以上任何單方的努力就可以解決的,需要多方組織共同努力和通力協作。源頭是需要政府牽頭從長遠戰略的角度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問題,即立法定位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機構,這可規避融資政策帶有短期性弊端,并可有效防止政府融資政策中會易發生的道德風險。通過加強中小企業金融體制創新,讓金融機構適應中小企業規模結構和所有制形式發展需要,這將有利于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融資問題。(作者單位:大連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1]前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構建的路徑選擇與有效性分析,企業經濟,2012.2
中小微企業融資政策范文3
小微活、就業旺、經濟興。小微企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小微企業在我國素有“五六七八九”一說,即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GDP、70%左右的技術創新、80%的就業崗位、90%以上的企業數量。另據有關銀行調研,80%小微企業存在資金缺口。截至2020年3月末,我國個體工商戶全國登記數量是8000多萬戶,納入市場監管總局小微企業名錄的個體工商戶是6523萬戶,而有貸款的個體工商戶是1394萬戶,覆蓋率為21.4%。
來自全國工商聯的調研報告顯示,受疫情影響,截至3月12日,48.3%的微型企業和個體經營者虧本經營,同期78%的小微企業存在融資缺口。小微企業普遍面臨營收嚴重下滑、現金流緊張等困境,尤其是從事餐飲、住宿、旅游等行業的小微企業收入銳減,經營陷入困境,現金流難以維持,因此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和融資的緊迫性更加凸顯。
二、融資難的原因分析
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由來已久,受到多方面的影響,主要是小微企業規模小、經營不穩定等因素與銀行傳統信貸模式之間的矛盾等原因造成的。
(一)小微企業自身原因
一是自身抗風險能力較弱,風險不確定性大,違約率高,銀行難以把控風險;二是沒有規范的財務制度,各類信息披露少且不規范,銀行等金融機構調查成本高,又很難做出準確的風險評估和信貸決策,三是沒有充分的資產作為抵押物,與銀行的風控要求不匹配;四是沒有完備的信用評價體系,缺少信貸信用評價記錄,銀行客戶選擇時缺乏足夠信息支撐。
(二)銀行方面的原因
一是銀行風險偏好指向大中型國企、房地產、政府類客戶,對中小微企業缺乏有效的風險評估方法和風險控制措施;二是內外部對中小微的風險容忍度、盡職免責的要求,導致銀行選擇自我保護,自我免責,在沒有明確的宏觀政策導向和激勵約束機制的情況下,服務小微企業的動力和積極性不強;三是小微企業議價能力弱,銀行往往會通過高收益來抵補風險,導致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高企;四是小微企業貸款流程長效率低,近年各家銀行都有所改進,但還處于探索完善階段。
(三)金融科技應用的制約
目前,金融基礎信息建設滯后,數據采集、保護等法律法規有待完善。小微企業的各種數據分散于網絡支付平臺和部分政府機構,數據價值沒有被充分挖掘,跨領域的信用數據共享仍有待加強,銀行存在“信息孤島”現象。加上大數據、人工智能技術在銀行業的應用尚未普及,未形成有效的反欺詐檢測、信息核驗、信用評分機制,不僅增加了銀行的獲客成本,也難以形成有效的風險定價機制。
三、如何解決融資難
(一)已采取的措施及不足
1.已采取的措施
一是政府方面,作出了延期付息、免收罰息的安排,并出臺了再貸款再貼現政策專項支持小微企業貸款,壓降銀行成本費率,確保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下降、嚴懲銀行搭車收費等政策。
二是銀行方面,在產品創新上,聚焦供應鏈、核心企業擔保;開展銀保、銀政合作,開辟新的風險緩釋通道;聚焦交易合同或訂單,借助電商平臺,為有訂單有市場有資金需求客戶提供融資;在流程創新上,探索大數據技術篩選小微客戶,提高獲客效率效果。
2.存在的不足
一系列促進小微企業融資政策的出臺確實提高了中小微企業貸款可獲得性,但我個人認為,這些措施尚未從根本上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一方面現有措施聚焦于銀行信貸,與銀行信貸經營邏輯不符,缺乏商業可持續性。小微企業融資難,是全世界普遍現象,是實體經濟發展的必然軌跡。銀行向小微企業放貸,必然要考量盈利、現金流,考察管理層的能力,對于任何超越收益以外的風險,銀行肯定天然選擇規避。在當前讓利降價的大語境下,這一矛盾只是暫時被壓制。一旦國家各項優惠政策退場,從商業邏輯上來看是難以持續的[c1] 。
另一方面,現有措施對直接融資涉及較少,與小微企業經營發展規律不符。小微企業在不同成長階段融資方式是不同的。一般說來,小微企業遵循從內源融資、股權融資到債權融資的順序,在早期都是靠自己的錢或者親戚朋友的錢,用股權很難從銀行貸到款。發展到一定程度以后,有些VC、創投會對他們有興趣,再發展一定時間以后,有了信用記錄,這時候銀行和發債融資就成為了可能。脫離這一現實規律,單純要求銀行貸款給小微企業,是違反常識的。
(二)投行業務如何支持小微企業融資
正是由于現行措施存在不足,投行業務在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方面更具優勢,也更有發展空間。
1.整合數據,建立平臺,助力小微企業融資
一是要整合工商、稅務、市場監管、社保、海關、司法等政府部門數據,以及互聯網生態體系內的支付、交易數據;與監管部門協作,共同搭建信用大數據服務平臺和金融科技服務平臺,增強對小微企業的精準畫像能力,降低獲客成本。
二是要整合合外部資源,促進優勢互補,積極打造創新型投行資管業務生態圈。充分發揮我行在客戶、網絡、資金、信息等方面的優勢,通過與保險、券商、信托、基金、資產管理公司、大型企業、政府機構等建立戰略合作關系,共同研發合作模式和創新產品,與合作伙伴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實現多方共贏。建設專業專注的小微企業投行資管“客戶圈”。圍繞小微企業搭建涵蓋政府、風投、律所、券商等機構的溝通平臺,在平臺中篩選發掘潛力大、后勁足的種子選手,通過建行領投、合作機構跟投的方式,陪伴小微企業成長壯大。
2.加大產品創新力度,形成多元資金供給體系
一是加大力度,以財務顧問形式參與天使投資、創業投資、股權融資、供應鏈金融、中小企業私募債等融資行為,為小微企業提供充足多元的資金供給體系,促進高成長、高風險并存的科技創新型小微企業發展。
二是充分利用已有金融牌照,開展投貸聯動,探索和嘗試像硅谷銀行通過股權加債券的方式來支持小微企業,特別是創新型小微企業快速成長,在給小微企業提供信貸,提供流動資金的同時,以股權形式參與到小微企業經營,可以分享企業成長壯大后的紅利。這種方式,可以使銀行更好的平衡小微企業的高風險和高回報。
三是對本行或第三方的小額貸款資產、政府擔?;疬M行證券化,從而盤活小貸資產,使小貸業務規模得以持續擴大,形成支持小微企業的可持續金融服務模式。
四是探索“技術流”評價體系,將高新技術企業核心知識產權納入評價范圍,有效彌補現行“資金流”評估體系中對無形資產評估困難的弊端,精準服務軟實力較強但現有財務指標并不突出的中小微型高新技術企業。
[c1]經濟蕭條的大環境下,銀行業的高盈利,從業人員高收入(哪怕是被平均的),容易引起社會的指責。但小微企業融資難的鍋,實在不是銀行能背的。
中小微企業融資政策范文4
[關鍵詞]小微企業;金融支持;江西省
[中圖分類號]F83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5024(2013)09—0080—04
小微企業是保持國民經濟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在增加就業、促進經濟增長、科技創新與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當前小微企業經營壓力大、成本上升、融資困難和稅費偏重等問題仍十分突出。近年來國務院先后出臺多項政策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引導和幫助小微企業穩健經營、增強盈利能力和發展后勁。
小微企業金融支持是我國對小微企業政策扶持的核心內容之一,對小微企業緩解融資壓力,增強盈利能力,促進健康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本文以江西省為例,對我國小微企業金融支持進行探討。
一、文獻綜述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等聯合的201 1年7月4日的《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其中對于工業企業中、小、微三型的劃分標準是: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1000人以下),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4億元以下)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在是在世界范圍內普遍存在的現象,國內外均有大量的相關研究文獻。國外研究方面,stiglitz和Weiss(1981)認為銀企間信息不對稱產生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對信息不充分的中小企業銀行實行信貸配給和較高利率,使中小企業融資成本提高。Berger(1998)的研究發現,大銀行之間的合并會使小企業的貸款減少,而小銀行之間的合并會使小企業貸款增加。國內研究方面,邢樂成和梁永賢(2012)提出我國融資難的根本原因是制度性原因即中小企業的自身特點與現行的以商業銀行為主導的融資體系嚴重不匹配,解決難題關鍵是要建立完善的、多層次的中小企業融資體系。巴曙松等(2013)提出通過產業鏈金融創新、抵押融資金融創新、擔保機制創新、建立與小微企業相適應的金融服務模式、大力發展小貸公司和互聯網金融等方式來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巫文勇,姜三明(2013)提出解決江西中小企業融資困境,必須積極推動中小企業融資制度的改革與創新,引導中小企業融資服務機構建立,加大財政稅收支持力度,完善融資政策法規。
二、江西省小微企業融資現狀、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江西省小微企業融資現狀
江西省中小企業在全省經濟增長、財政增收、促進就業等方面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2012年,全省中小企業實現增加值7350億元,上繳稅金1180億元,安置就業人員900萬人,分別占全省GDP的56.8%、全省財政總收入的57.7%、提供80%以上的城鎮就業崗位。中小企業已經成為江西省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力量。
近年來,江西省不斷加大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扶持力度。一是著力構建以擔保機構為載體的投融資服務體系。截至2012年底,全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達到178家,擔保資金總額達115億元。二是進一步拓展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省內首只中小企業集合票據——“江西豐城中小企業集合票據”成功發行,第一期募集1.7億元。三是積極推進金融機構與企業合作,自2011年來成功連續舉辦兩屆“百園千企”政銀企對接活動,第二屆累計為3147家企業授信610.8億元。四是完善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積極推動中小企業信用體系試驗區和中小企業信用示范區創建工作。截至2012年9月底,萍鄉市各金融機構對萍鄉“省級中小企業信用體系試驗區”企業貸款余額為25.96億元,同比增長35.42%,高出萍鄉市各項貸款平均增幅14.48個百分點。截至2012年底,全省中小企業貸款余額為4460.36億元,占全部貸款的40.26%,比2011年底提高1.64個百分點。江西省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緩解。
(二)江西省小微企業金融支持存在的問題
目前,江西省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仍然突出。據抽樣調查,小微企業貸款需求僅有1/4得到響應。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高,利率基本都是在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且幅度較大,而大、中型企業許多都是少增、不增甚至下浮。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收取的財務顧問費、銀行承兌匯票手續費、貸款承諾費等變相上浮貸款利率。截至2013年1季度底,江西省小微企業貸款余額為2422.31億元,占全部貸款的20.53%,而在全國范圍內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占比為28.2%,江西省小微企業貸款占比明顯偏低。
雖然江西省在小微企業金融支持方面做了許多實際的工作,也已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來看仍存在一些問題。
1.總體金融支持力度弱。2012年,江西省的人口在全國占比3.3%,國內生產總值占比2.4%,而貸款余額僅占比1.65%。直接融資僅占比0.6%,遠遠落后其他指標占比。根據統計,江西省每年外調資金約4000億元。
2.對小微企業重視程度不夠。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以來,國家及地方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其中金融支持政策是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國家扶持政策一直實行向大企業、大項目傾斜,中小企業受惠程度較低。在宏觀經濟環境偏緊時期,政府對重大建設項目的關注,使大型企業相對小微企業的優勢更為顯著,加上銀行逐利性和維護大客戶關系的行為偏好等因素的共同作用,都容易對小微企業的資金供給產生不利影響,導致小微企業信貸供求矛盾更加突出。
3.直接融資與金融創新力度不足。江西省直接融資發展落后,小微企業仍是以傳統銀行貸款為主。銀行貸款的主要對象是省內優質企業,由于直接融資不足使這些企業主要進行間接融資,擠壓了以間接融資為主的小微企業的融資空間。針對小微企業的金融創新不足,小微企業融資渠道非常狹窄,成本高。在發達地區廣泛采用的融資租賃、私募股權融資等融資方式在江西仍不多見,政府扶持力度不足。很多小微企業為了維持生產而去吸收高成本資金。
4.信用體系不完善。金融機構與企業信息不對稱是小微企業融資難的重要原因。江西省尚未建立較完善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已成立的信用擔保機構中,大部分行政色彩濃厚,注冊資本到位率低,運轉不規范。中小企業信用體系試驗區和中小企業信用示范區尚未大面積推廣。中小企業信息通常不公開、不透明,嚴重影響其融資能力。地方金融機構及信用評級機構的稀少也影響對省內小微企業針對性的融資服務能力。
5.風險補償機制不健全。對信用擔保機構財政風險補償不足,致使擔保機構無法有效發揮支持小微企業融資的作用。對發放小微企業貸款的金融機構風險補償不足。無對小微企業創業風險的補償機制。目前江西省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僅3000萬元,其他省很多都是幾億元,江西省風險補償財政資金池偏低。
(三)江西省小微企業金融支持存在問題原因
造成江西省小微企業金融支持存在問題原因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地方政府政策權限小。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政策的制定主要在國家層面,省級以下政府可選擇的政策措施不多。貨幣供應、信貸政策、行業政策等金融核心政策的制定權在國務院及相關部委手中,省級以下地方政府難以根據地方實際進行調整。絕大多數金融機構實行垂直化管理,難以根據地方實際制定相應的信貸政策。
2.經濟發展落后。2012年,江西省的人口在全國占比3.3%,國內生產總值占比2.4%,經濟發展較為落后,由此至少導致兩個問題:一是金融機構將更多的資金投到經濟發達地區,以獲取更多利潤;二是小微企業大多自身實力差,符合融資要求的小微企業偏少,小微企業融資能力差。
3.政府服務意識和服務能力不夠。雖然江西設有中小企業局,但其職能定位主要是行政管理和綜合經濟部門,而不是為中小企業服務。江西地方政府服務意識不夠,企業有困難時經常見不到相關部門領導,相比而言沿海地區政府許多相關服務部門設有接待前臺,專門接待企業。中小企業融資難,企業融資多用個人信用擔保,企業起步時最需要政府支持,卻感受不到政府的關懷。小微企業很多都是從事新興行業,政府工作人員通常對新興事物不了解,服務能力不足。
4.金融市場不發達。江西金融市場的發展程度落后于全國平均水平,過度依靠銀行貸款融資。江西上市公司家數和規模仍然偏小,截至2011年底,江西上市公司3l家,占A股上市公司總家數的1.39%,在各省市區中排第21位,在中部6省排名倒數第一,總體排位靠后;總市值2189.3億元,約占全部股票市值的1.09%,在資本市場中總體影響力較弱。新三板、中小企業私募債等新型資本市場融資工具尚處起步階段。融資租賃、私募股權投資等在發達地區廣泛采用的融資手段在江西較少。小貸公司、村鎮銀行等滿足中小企業資金需求的中小型金融機構設立限制多,發展速度緩慢。擔保機構限制較多,民間融資管制過嚴。
5.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融資服務不足。在國有商業銀行中,小微企業的規模歧視依然存在。銀行對于發放貸款所需的調查、監管費用大體一致,貸款規模與單位交易成本成反比,小微企業貸款額度較小,根據貸款的規模效應與風險平衡,大銀行從節約成本費用角度出發,不愿向小微企業投放資金。城市商業銀行、信用社和地方性商業銀行等成為了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主導行,但這些金融機構的資金實力不能完全滿足小微企業的需求,最終還是制約著小微企業的發展。
三、小微企業金融支持的國際經驗借鑒
(一)美國
1.中小企業相關法律規定較完善。1953年美國通過了《小企業法案》,1964年國會通過《機會均等法》,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了法律依據。1975年美國頒布《公平信貸機會法》,規范商業信貸公司行為,禁止對申請貸款的創業者或規模較小的小微企業實行差別化信貸政策,確保小微企業在融資過程中獲得公平待遇。
2.設立專門服務于中小企業的金融機構。美國設立中小企業委員會,是政府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管理機構;成立中小企業管理局,通過直接貸款、協調貸款、擔保貸款和資本入股等形式,向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中小企業管理局自成立以來,累計直接或間接援助了近2000萬家小企業,并帶動了大量的商業性金融支持,極大地推動了美國高科技產業的發展。
3.支持中小企業直接融資。設立中小企業投資公司與風險投資公司。中小企業投資公司是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創業投資公司。這些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可從聯邦政府獲得優惠的貸款支持,且只能投資于合格的中小企業,幫助中小企業發展和技術改造。據統計,美國90%的高技術產業都是按照創業風險投資模式得以發展壯大的。
(二)日本
1.中小企業政策性貸款供給體系。由政府系統的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貸款。日本的政策性金融機構主要有國民金融公庫、商工組中央公庫、中小企業綜合事業團三家。
2.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體系。由信用保證協會和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管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政府全資或部分出資成立為中小企業申請貸款提供保險和擔保的機構,民間也存在眾多信貸擔保公司和“信貸擔保協會”,共同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
3.經營性中小企業金融機構和二板市場。日本設有經營性中小企業金融機構專門負責中小企業金融業務,包括地方銀行、第二地方銀行、信用金庫、信用組合等。日本還建立了第二板塊柜臺交易市場和第二柜臺交易市場,便于中小企業進行直接融資。
四、江西省小微企業金融支持的政策建議
(一)加快小微企業信貸機構建設
發展以南昌銀行、九江銀行等城市商業銀行為主的地方銀行機構,發展包括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在內的城鎮中小信貸機構,鼓勵其主要為小微企業服務。地方金融機構能夠更好發揮熟悉當地情況的優勢,給予小微企業重點金融支持。美國、日本等國均設立了大量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金融機構。
重點發展小額貸款公司。降低小額貸款公司設立門檻,降低小額貸款公司所得稅稅率,允許優秀小額貸款公司轉型為村鎮銀行、社區銀行,享受各種針對農村金融機構的財政補貼資金。建立金融機構與小額貸款公司合作平臺,放寬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融入資金的數額限制。允許小額貸款公司為小微企業提供投資、擔保、咨詢等增值服務。建立小額貸款公司風險補償基金,對于小額貸款公司放貸過程中產生的不良貸款政府通過風險機制按一定比例給予補償。
(二)促進銀行對小微企業實施重點信貸支持
加大銀行貸款融資力度。搭建政銀企合作平臺,堅持舉辦“百園千企”政銀企對接活動及其他類型的銀企對接會。鼓勵商業銀行進行信貸技術創新,開發更多的適合于小微企業特點的貸款品種,設計針對性信貸產品,如倉單質押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商鋪經營權質押、應收貨款質押貸款等。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效率。
引導銀行發展小微企業信貸業務,放寬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開發小微企業差異化融資服務,壓縮小微企業貸款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嚴格限制銀行向小微企業收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等費用,激勵基層從業人員積極開展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小微企業信貸業務實施稅收優惠。
(三)進一步拓寬小微企業融資渠道
發展資本市場融資,建立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都設立專門機構和市場,重點支持中小企業直接融資。鼓勵風險投資和私募股權基金等風險資本投資初創企業,大力發展債券、股票等多層次資本市場。向投資機構推介融資租賃、中小企業私募債、中小企業票據等新融資方式。
引進民間資本,發揮民間資本支持小微企業發展中的積極作用。民間資本規模巨大,具有借貸靈活、方便等特征,十分適合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加強民間金融監督和指導,規范民間融資,條件成熟時可借鑒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經驗,設立民間資金網絡借貸平臺,提供民間借貸登記、公證、資產評估等服務。
(四)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組建國有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大力發展民營擔保公司,組織擔保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貸款擔保。日本擁有由政府保險機構和民間信貸擔保公司組成的較完善的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體系,共同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要適當降低貸款擔保收費標準,簡化貸款擔保手續,縮短貸款擔保辦理時間,提高信用擔保質量。政府對擔保機構形成財政風險補償和業務補助機制,鼓勵擔保機構對小微企業融資實施擔保。對中小企業擔保機構所得稅實行優惠稅率。
繼續推動中小企業信用體系試驗區和中小企業信用示范區創建工作。探討新型互助擔保模式,成立擔?;ブ鷧f會,由整個協會組織解決單個企業融資擔保問題;協會企業建立風險補償資金池,單個企業以風險準備金為上限承擔責任,減少聯保風險。
(五)加快出臺小微企業金融支持相關法律規定
目前,國內支持中小企業的專門法律只有2002年出臺的《中小企業促進法》,對中小企業扶持尤其是金融扶持方面無具體細則,操作性不強。建議國務院進一步加快出臺小微企業金融支持相關法律規定,規范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行為,確保小微企業在融資過程中得到公平待遇;相關部委制定專門針對小微企業的壞賬核銷、抵押擔保等的監管要求;江西省政府進一步細化小微企業扶持政策,在稅收、財政補貼等方面給予小微企業金融支持。
(六)建設中小企業專門服務機構
中小微企業融資政策范文5
關鍵詞:小微企業;資金需求;融資缺口;問卷調查
中圖分類號:F224
一、引言
我國著名經濟學家郎咸平教授于2011年提出了“小微企業”的概念,泛指經濟規模較小的經濟實體,主要包括家庭作坊式企業、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等[1]。小微企業的相關問題,不僅是學術界與實務界討論的熱點,也是政府部門關注的焦點。為促進小微企業發展,我國政府制訂了一系列的優惠政策:2011年底國家發改委與財政部為減輕小微企業的行政事業性費用支出,聯合了在未來3年內免征小微企業多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國務院在2013年7月的常務會議中決定,從2013年8月1日起,對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1],國家制訂了一系列優惠政策促進我國小微企業發展。許多金融機構也緊隨國家的政策制訂了一些專門針對小微企業的貸款政策,如浦發銀行為促進未來市場擴張與長期發展,提出了“得小微者得天下”的理念。但是,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是否已經得到根本性的改善?目前我國眾多小微企業是否還會因為資金缺口而舉步維艱?小微企業面臨的資金缺口應如何解決?
2013年下半年,筆者為真實全面地了解小微企業融資現狀,對廣西南寧市的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狀況進行了調查。調查主要是通過網絡郵件發放調查問卷、到小微企業實地訪談等形式。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共發放調查問卷95份,截至到2013年12月31日,共收回調查問卷64份,回收率為67.37%,另外,還對15家小微企業進行了實地訪談,全部收回了調查問卷,總計發放調查問卷110份,收回79份,回收率為71.82%。
二、小微企業資金需求現狀
小微企業資金需求現狀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一)嚴峻的國內外經濟形勢加重了小微企業融資困難
國家統計局近兩年公布的國內外貿出口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以來,我國外貿出口增長滯緩,形勢不容樂觀[2]。根據國內外的經濟環境背景,筆者認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導致了上述結果。一是世界經濟在經歷了以美國為起源的次貸危機后尚未恢復元氣,加之歐洲債務危機的影響,使得世界經濟的復蘇再次遇到嚴重挫折,直接導致外需持續疲軟;二是由于近年來我國“人口紅利”的逐漸消失,多地企業紛紛出現了用工荒,人工成本的上升導致了產品總成本的上升,削弱了我國產品在國際上的競爭力;三是人民幣持續升值,企業出口訂單因此而大幅度縮水,對外貿易大受打擊,加劇了企業的生存困境。國內外嚴峻的經濟形勢,致使我國數量眾多的小微企業普遍面臨著“三高”(即融資成本高、企業稅負高、經營成本高)與“三荒”(即錢荒、電荒、人荒)的窘境,而近兩年國內商業銀行普遍實施的信貸收緊政策,更是使小微企業的融資困境雪上加霜。
南寧市是廣西的政治、經濟、文化、科教、金融、貿易中心,同時它還處于我國與東南亞經濟圈的結合處,是環北部灣沿岸重要經濟中心,于2007年10月26日成立了東盟交易所(NCCE),鞏固了南寧市作為我國面向東盟國家的區域性城市的地位。最近十幾年來,南寧市致力于外向型經濟的推進,外向型經濟比重較大,鑒于近年來世界經濟環境不景氣,同時受到內需不足的影響,南寧小微企業的經營與融資狀況不容樂觀。根據筆者回收的79份有效問卷,有34份(占比43.04%)選擇了“資金短缺,急需融資”,有27份(占比34.18%)選擇了“尚不確定”,僅有18份(占比22.78%)選擇了“暫無融資需求”。同時,調查還顯示,選擇了“暫無融資需求”的小微企業并非真正資金充裕,不需要外部資金,對于“暫無融資需求的原因”,選擇“融資成本過高”的有7份(占比38.89%)、選擇“融資手續太復雜”的有5份(占比27.78%)、選擇“沒有好的發展項目”的有2份(占比11.11%)、僅有4份(占比22.22%)選擇了“企業資金充足”。
(二)金融機構推出的借貸產品與小微企業資金需求不匹配
根據相關學者的研究成果,企業的經濟規模一般是與其融資規模相吻合的。在筆者的調查問卷中,設計了“您認為南寧市大多數企業的資金缺口為多少萬”一題,有5份(占比6.33%)選擇了“10萬以下”,有14份(占比17.72%)選擇了“10萬~50萬”,有32份(占比40.51%)選擇了“50萬~200萬”,有21份(占比26.58%)選擇了“200萬~500萬”,另外,還有7份(占比8.86%)選擇了“500萬以上”。由調查問卷得出的分析數據可知,在南寧市所有企業中,接近半數企業的資金缺口均落在了50~200萬元這一融資區間,而這一融資規模正是與小微企業,特別是小型企業的經濟規模相對應的,由此說明南寧市小微企業的資金缺口未能得到滿足。
南寧市大多數商業銀行在審批貸款項目時,為確保規模經濟,擴大盈利空間,紛紛提出了最低貸款數額要求。無法真正滿足小微企業,特別是小型企業的融資需求。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經濟規模極小的微型企業的融資需求往往很小,一般可以通過信用卡額度或者向親朋好友借款的形式來解決。而廣大以合伙形式或者有限公司形式籌建起來的小型企業,其融資需求一方面超過了信用卡額度以及親朋好友的借貸能力,另一方面也不滿足商業銀行等機融機構為達到規模經濟而提出的最低貸款數額應為200萬元的要求,使得自身的融資處境十分不利。
(三)新型金融產品門檻過高致使小微企業融資渠道較為單一
隨著我國金融業的發展,銀行等金融單位紛紛加強了金融創新,企業的融資渠道由此而拓寬。但是,在小微企業現實的融資實務中,由于這類企業產業地位不理想,缺乏有效抵押或者信用積累不足而無法滿足一系列新型金融產品的門檻要求,由此導致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這一傳統方式仍然是我國小微企業融資的主要渠道。對于這一現狀,筆者設計了以下多選題(同時可選一項以上,因此某一選項加總比例會超過100%)對小微企業申請商業銀行貸款過程中所遇到的困難進行調查:“您認為企業在申請商業銀行貸款中主要會遇到什么問題”。由調查問卷的反饋結果可知,有55份(占比69.62%)選擇了“缺乏有效抵押和擔?!保?0份(占比50.63%)選擇了“貸款手續過于復雜”,有31份(占比39.24%)選擇了“利率過高”,另外,還有28份(占比35.44%)選擇了“中介費用過高”。調查問卷的反饋結果反映了我國現行僵化的金融體制與過于嚴格的貸款審批條件已經對小微企業的融資造成了極大的困難,嚴重制約了小微企業的生存與發展。
(四)貸款費用過重挫傷了小微企業貸款的積極性
目前,南寧市商業銀行小額信用貸款較之一般的對公貸款要高,其年化利率大多數均在10%~15%之間;小額貸款公司與典當行等商業銀行之外的金融企業的貸款利率則更高。其中,前者的年化利率絕大多數均超過了20%,而后者僅30天的融資費就高達4%~4.5%。此外,貸款利息并不是小微企業在進行貸款的過程中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注冊會計師審計費、資產評估師評估費、律師見證費、環境評估報告費、咨詢費、擔保費、保險費等高額的其他費用,均需要由申請貸款的小微企業所繳納。上述費用還不包括小微企業在申請貸款過程中所需付出的差旅費、業務招待費、交通費、文印費等[3]。高額的貸款利息與過高的間接費用成為小微企業融資難以承受之重。
三、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的相關建議
由以上分析可知,小微企業融資困難是由內外部原因共同造成的,具體來講,一方面是由于小微企業內部天然屬性所造成與金融機構的信息不對稱,另一方面是由于企業外部不利的金融環境難以滿足其融資需求。要解決因為市場不完善和體制因素造成的兩類非均衡所產生的問題。[4]在當前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未能得到滿足的金融環境下,唯有突出政府職能,加強組織領導;激活民間資本運作,擴大融資供給水平;提升小微企業管理人員素質,增強小微企業整體信用才能逐步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5]。
(一)突出政府職能,加強組織引導
在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困難的問題上,作為制度、規則的制定者的政府首先應關注的問題是制定一套有利于小微企業融資發展的制度體系。為此,政府應不斷改進優化自身的工作機制,設立財政專項基金,積極構建擔保、再擔保體系,搭建融資服務平臺,加強銀企的交流與溝通[6]。
1.建立健全制度體系,改進優化工作機制
為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當務之急是為小微企業構建一個有利于其融資的制度環境。應對小微企業的融資政策進行新的設計;對金融機構專門制定針對小微企業的考核、扶持與獎懲制度;加緊制定規范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的具體政策;加大對國家、省、市關于扶持小微企業融資政策的宣傳、貫徹與落實;設立由發改委、金融等多部門組成的小微企業融資服務部門,不斷完善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問題的工作機制。
2.設立財政專項基金,積極構建擔保、再擔保體系
政府應為小微企業融資扶持設立財政專項基金,在設立專項基金時可以產業集群或行業集群扶持為對象,通過創新創業補貼、考核獎勵、融資引導資金、風險補償、貼息補助等方式,加強對小微企業融資方面的扶持力度,解決小微企業的融資難題;大力促進擔保體系的建立健全,以政策性擔保為主導,以互助擔保與商業擔保為實施路徑,還應積極構建以各級政府為主導的多層次再擔保體系[7]。
3.搭建融資服務平臺,加強銀企的交流與溝通
信息不對稱是造成小微企業的資金需求未能得到滿足的一項重要原因,具體來講,以商業銀行為代表的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這一對資金供需雙方由于缺乏交流與溝通,造成小微企業融資需求、金融機構資金充足量等信息的嚴重不匹配。為解決這一融資壁壘,政府可以為小微企業積極搭建融資服務平臺,強化資金供需雙方的交流與聯系。通過建立囊括信貸產品展示與推廣、小微企業信用評價與評級、政府政策宣傳與促進的區域小微企業融資服務平臺的建立與健全。
(二)激活民間資本運作,擴大融資供給水平
經過二十多年的努力,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日益完善,政府在市場經濟體制中,對包括金融支持服務體系的市場運作,只能發揮政策性的宏觀調控作用,而不能采取強制性行政手段,市場才是指揮金融支持服務體系建設的風向標。對于小微企業資金供應而言,必須能夠實現盈利性、流動性、風險性三者的平衡,以吸引資金供給者主動為小微企業提供資金,而非是依靠政府的強制性手段迫使資金所有者為小微企業提供資金,這種被動的資金供給方式不僅治標不治本,還會嚴重破壞銀企之間的關系,造成小微企業融資環境的進一步惡化。當前,我國一方面面臨著小微企業融資需求迫切,另一方面還面臨著民間資本出路無門的窘境。同時,民間融資渠道中融入了互助、容忍、信任等情感因素,如果能夠理順民間資本與小微企業與的關系,規范民間融資的運作,無疑將對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的解決提供極大的便利。
1. 大力發展社區類、村鎮型金融機構
林毅夫等的實證研究發現,我國銀行業存在顯著的基于規模的專業化分工現象,即大型企業傾向于向大型銀行請求貸款,而小型企業傾向于向小型銀行請求貸款。同時,國內外創辦社區類、村鎮型金融機構的實踐經驗也表明,這一類的金融機構規模雖然規模較小,但往往卻對當地經濟的發展起著巨大的推動作用。由于社區類、村鎮型金融機構具有區域根植性的特色,很容易與當地小微企業建立密切的聯系,從而為實施進一步的關系型借貸鋪平了道路。因此,各地應大力發展社區類、村鎮型金融機構。
2. 積極引進和培養股權投資機構
對于私募投資領域,就我國目前的狀況,在我國的民間資本已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銀監會、人民銀行等政策制定部門積極鼓勵民間資本以股權的形式投入到小微企業之中,以擴大股權比例,降低企業的資產負債率,通過不斷完善融資結構改善企業的資本結構,降低企業的財務風險,進而降低企業的經營風險與整體風險,最終實現保障企業健康發展的目標。為此,各級政府應根據產業集群宏觀戰略的發展需要,對有前景的小微企業進行大力扶植,積極引導民間資本成立股權投資基金、產業發展基金、風險投資基金,促進小微企業的發展壯大。
(三)提升小微企業管理人員素質,增強小微企業整體信用
資本具有追逐利潤、規避風險的本性,決定了小微企業為籌集到外部資金必須能夠為資金的提供者提供高額的回報或者其本身的風險足夠低。在小微企業利潤率既定的情況下,唯有通過提高自身的信用以降低資金提供者的投資風險。從某種意義上講,所有用以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的制度、方法均只是對小微企業信用的彌補或替代,這些制度、手段與工具無法從根本上增強小微企業的信用,且在實施過程中產生了巨額的融資費用。我國政府及以商業銀行為代表的金融業界為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創造了多元化工具,但根據自然辯證法經典理論“內因決定事物的根本,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因此,為從根本上滿足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小微企業必須實施主動的信用積累,外生力量雖然能夠治標但不可以治本。在當今的經濟形勢下,小微企業應減少對融資系統這一外部環境的抱怨,進行深刻的自我反省,以腳踏實地的工作態度,對內強化自身的素質、對外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規范管理、誠信經營,樹立品牌意識,建立、保持與增強核心競爭力,切實提高本企業盈利能力、抗風險能力與誠信意識,這將是我國小微企業突破融資難問題的根本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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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業融資政策范文6
一、基本情況
全南縣地處江西省最南端,與廣東翁源、連平、始興、南雄4縣(市)交界,全縣國土總面積1535平方公里,縣轄9個鄉(鎮)、86個行政村,總人口20多萬。首先從企業規模來看,它們的生產規模很小,生產技術和設備比較落后,生產效益低下,發展后勁不足。而且縣內企業缺乏規模型的產品和技術,更沒有什么名牌產品等優勢;其次從融資渠道來源看,該縣小微企業均以從金融機構貸款為主,民間融資所占比例較小。
二、縣域小微企業融資現狀
截止到2011年12月末,該縣個體經濟注冊登記3568戶,其中小微企業849家。全縣實現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13.61億元,占年計劃的149.6%,同比增長19.10%;小微企業數量占企業總數的80%以上,從業人員2.15萬人。
(一)小微企業資金需求缺口大。據統計,2011年度該縣中小企業資金需求大約在4.2億元左右。12月末縣轄金融機構存款余額為35.1億元,貸款余額為15.86億元,存貸比為45.19%,其中:小微企業貸款余額7.1億元,比上年減少1.6億元,資金需求相差2.6億元。
(二)小微企業融資渠道狹窄。據調查,銀行貸款在小微企業融資中所占的比重大約在55%,民間借貸占25%,農村信用社占20%。小額貸款公司剛剛成立,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動社等農村金融組織在該縣還是空白。
(三)小微企業貸款成本高、手續繁、周期長。銀行對小微企業大額貸款要求條件嚴格,門檻較高。貸款所需的審計、房地產評估、保險等中介手續繁瑣,費用居高,而且需經縣(市)金融機構審批,時間短則一兩個月,長則半年,這些都給小微企業融資增加了難度。
三、小微企業融資難的主要原因
1.受融資環境的影響。一是有關部門缺乏有效重視,是影響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重要因素。對于小微企業的籌建和生產經營,往往認為是民間的、個人的行為,與部門工作沒有多大關系,一般很少有人過問。因此,很難調動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貸款的積極性,從而影響了小微企業的貸款。二是現行融資法規限制小微企業直接融資發展。目前,絕大多數小微企業沒有進入證券市場的資格和條件,它也就不可能通過上市融資、發行債券的方式取得資金,從而在很大程度上關閉了小微企業通過債權方式、股權方式獲得融資的直接渠道。
2.小微企業自身弱點。一是企業經營的不確定性及其高倒閉率等風險因素,容易引發銀行貸款風險。由于小微企業大都存在整體規模小、資本金不足、管理方式落后、產品競爭力不強等弱點,確實存在不具備按約定歸還貸款的能力,這是銀行不敢或不積極向其放款的一個主要原因;二是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難以取得銀行信任。主要是缺乏相關財務真實信息的資料,也是企業難以取得銀行信任和貸款的重要根源。
3.縣轄小微企業落實有效擔?;虻盅弘y、成本高,貸款操作程序復雜。大部分小微企業由于自身資金實力弱,土地使用權大多為集體,達不到抵押要求,無法滿足貸款條件。即使有些企業愿意聯保,但符合銀行條件的擔保企業為數不多,使小微企業很難得到銀行的貸款支持。金融部門在發放貸款、處置不良資產、清收貸款等項目中,涉及政府相關部門較多,但部分相關部門存在辦事效率低或亂收費的現象。據調查,目前商業銀行辦理一筆貸款,從申請、立項、審查到發放,通常需要經過多個環節,如果再上擔保,抵押、登記、評估等,一筆貸款從審批到發放一般需要1-3個月左右的時間或更多,且費用高,只好尋求民間融資渠道。
4.農村信用社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存在“錯位”。由于農村信用社支持的重點對象是“三農”而并非是小微企業,使得其對非農小微企業的支持謹小慎微,從該縣農村信用社2011年的新增貸款中,小微企業貸款占比僅為20%,且全部以小微企業資產抵押方式發放。即使信用社資金充足時,也不能把大量資金用于支持小微企業發展。
四、對策建議
1.拓寬中小企業的“股權融資”渠道來彌補“債權融資”的缺口。當前,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著債權融資特別是銀行貸款困難的問題,但并不是說整個社會的流動性不足,準確地講,中小企業特別是部分具有核心技術、獨特商業模式的創新型中小企業目前遇到的是“貸款難”而不是“融資難”,因為與這些中小企業融資難相對應的現實是,各類風險投資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為了得到一個好的投資項目而不得不付出上市前20倍甚至更高的溢價。所以,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要分類對待,分類解決。要探索創業的融資政府引導基金市場化的運作模式,推動公共風險投資與私人風險投資結合,拓寬中小企業的創業投資融資渠道及股權融資渠道。
2.政府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小微企業在科技競爭力、規模和實力上都較弱,抵御市場風險能力也較弱。雖然近幾年來縣級財政加大了對企業的扶持力度,但因地方財力的薄弱以及人們觀念上的認識,只重視對規模以上企業扶持,而對一些規模較小,處在創業、成長、發展不同階段的中小企業難以扶持。為此,應加大對發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處于創業、成長、發展不同階段的小微企業給予更多的資金上、政策上的扶持,充分運用財政杠桿作用,激活更多的民間資金投資辦企業。
3.加強政銀企三方協作。破解當前小微企業面臨的經營困難,需要政銀企三方協作,共同努力,銀行金融機構要提升服務,加大扶持力度,要積極向上爭取信貸規模,調整優化信貸結構,切實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提供及時周到的金融服務。政府要加強協調,通過繼續實施優惠的財政、稅收政策,加大對小微企業的財稅扶持力度,提高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降低企業稅負的方法降低小微企業財務成本,增強其內部積累能力,是惠及面廣、見效較快的緩解小微企業困難的有效措施。
4.提高金融機構服務縣域經濟的意識。首先,結合當地實際和各金融機構的自身特點,開拓創新,把金融工作的立足點放在縣域經濟的發展上,推動該縣的各項社會事業不斷向前發展;其次,各金融機構要積極爭取上級金融機構的大力支持,主動向上反映情況,將該縣近幾年來的發展以及今后的發展潛力、趨勢向上匯報詳細、透徹,溝通、交流感情,尋求理解、支持,疏通準入瓶頸,針對中小企業在創業、成長、發展不同階段,探索靈活的抵押、擔保等方式,創新信貸方式、方法,使各金融機構真正成為小微企業名符其實的“供血者”、“造血者”,促進該縣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5.金融機構要克服“懼貸”思想,加大金融服務力度。縣域金融機構要按照“縣域內各金融機構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將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當地”的要求,立足縣轄實際,加大信貸資金投放力度,密切關注轄內經濟發展態勢,為縣域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較為寬松的金融環境。各金融機構要發揮好金融主力軍作用,通過信用、聯保、抵質押等靈活多樣的形式,努力支持企業發展的資金需求,全面加強對縣域小微企業的資金支持和金融服務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