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聯工作的主要職責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殘聯工作的主要職責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殘聯工作的主要職責范文1

在區就業促進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立區創業指導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辦公地點設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爸行摹币员緟^戶籍居民為主要服務對象,對有創業愿望和具備創業條件的居民開展創業培訓、進行創業指導,并提供各種便利服務,鼓勵居民自謀職業、自主創業。

(一)“中心”的主要任務

1.制定和落實鼓勵創業的關政策、措施。

2.組織開展創業培訓、項目開發征集和咨詢、開業指導、跟蹤扶持等工作。

3.幫助創業培訓結業者申辦小額擔保貸款。

4.指導和協助創業基地(場所)的建設和管理。

5.管理區創業扶持基金。

(二)“中心”的組成人員、單位及主要職責

1.主任:由區政府分管領導擔任,領導“中心”開展工作。

2.副主任單位及主要職責:

⑴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中心”日常工作及各成員單位的組織、協調;開展創業咨詢、培訓等工作;協助有關單位做好創業基地建設和管理。

⑵區財政局:負責創業扶持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協調關部門兌現優惠政策。

3.成員單位及主要職責:

⑴區委宣傳部:負責宣傳、教育、推介典型、總結經驗。

⑵區招商局:負責為創業者提供配套服務,協助辦理關手續。

⑶區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協調轄區內的創業工作,組織指導社區創業工作。

⑷工商分局、市國稅一分局、市地稅一分局:配合關部門,提供優惠服務,落實兌現關政策。

⑸區教育文體局、區科技局、區總工會、團區委、區婦聯、區殘聯:配合關部門,組織開展學習、宣傳、咨詢、培訓、教育、引導等工作。

(三)建立工作網絡

1.建立創業指導工作平臺。區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在區勞動就業服務大廳設立創業指導服務窗口;區各街道在勞動保障事務所的平臺上,建立街道創業指導服務副中心;區各社區在勞動保障服務站的平臺上,建立社區創業指導服務站。

2.建立創業信息服務平臺。區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借助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外網,開通創業指導服務中心網站,該網站與區“一家人”社區便民網進行鏈接。網站設政策咨詢、創業項目展示、專家簡介、小額貸款、創業經驗、創業培訓等欄目。通過這一平臺向社會國家促進就業、創業的各項政策、措施,展示市、區創業指導中心征集來的有特色的創業項目和外省、市的創業項目。

3.建立創業孵化平臺。各街道要統籌規劃,以發展具有特色的社區服務業為方向,建設好創業孵化平臺和創業載體。街道可利用自有房產資源和現有的創業園、商務樓宇等建立創業基地;也可以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組建創業基地,引導創業成功的企業為初次創業者提供創業見習基地。年每個街道要在本街道區域內建設一個市民創業基地,二個市民創業見習基地,三個本區居民創業典型項目。

二、設立專項創業扶持資金

區財政部門從就業促進資金中每年安排創業專項資金300萬元,設立“區創業扶持基金”。區創業扶持基金在使用上堅持集中扶持的原則,要選擇具有特色、有良好發展前景的創業項目作為區級創業項目進行扶持。其主要用途為:

1.區級創業基地補貼。

2.工作網絡的建設投入和日常維護。

3.對優秀創業者和促進創業優秀單位、個人的獎勵。

4.區創業指導服務中心的投入和日常辦公經費。

創業扶持資金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由區財政局制定,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財政資金管理的法律、法規,遵循科學決策、競爭擇優、公正透明、規范管理的原則。

三、出臺配套政策

全面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鼓勵自主創業的各項政策措施,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應的創業扶持政策,主要包括:

1.小額擔保貸款扶持政策。凡具有創業意愿和創業條件的本區戶籍居民,可以通過勞動就業條線申辦小額貸款;對參加市勞動保障部門組織的創業培訓并結業的,優先推薦幫助解決。區市民創業小額擔保貸款主要用于扶持個人或合伙經營中的創業資金不足。幫助扶持方式為:

⑴對尚未獲得市級創業貸款的初次創業者,實行小額擔保貸款扶持。

⑵對經市再就業培訓中心推薦,并已獲得市級創業貸款者,配套擴大小額貸款額度。具體操作辦法另行制定。

2.創業補貼扶持政策。

⑴對具有本區戶籍的創業人員在本區自辦實體的給予適當補貼。

⑵對上述實體(包括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聘用本區大齡失業人員,并在本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創業者聘用本區失業人員人數,每年給予適度補貼。其中,聘用時間不足6個月的,不予補貼;超過6個月的,按月計算,最長不超過3年。

3.創業基地扶持政策。區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各成員單位要制定具體的工作目標、服務標準及要求,進一步規范服務行為,完善服務內容,提高服務效率,為創業人員提供協助辦理各項開戶手續、創業政策指導等一系列服務;各街道應充分發揮創業基地作為創業人員孵化平臺和創業載體的重要作用,降低市民創業成本,減少創業風險,提高創業成功率。對參與、支持創業基地建設,為創業者提供場所優惠、便利的單位或個人,經年終考核后給予獎勵。

四、建立創業工作例會制度

為保證創業指導服務工作的順利開展,“中心”每季度召開例會。會議由分管區長主持,各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參加,會議主要議題為:

1.通報創業基地的建設和扶持政策的落實情況。

2.及時傳達區政府和市就業管理服務中心等有關部門的政策措施。

3.協調解決創業服務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4.總結表彰典型,對創業明星和促進創業的優秀個人進行表彰,對轄區內所有的失業人員再就業、自主創業的先進事跡進行公開宣傳。

殘聯工作的主要職責范文2

第一條為建立和完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保障農民獲得基本醫療保健服務,防止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根據《*市*區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意見》(金區政〔2003〕80號)精神,在總結完善前五輪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堅持“政府組織,群眾參與,多方籌資,以收定支,保障適度”的原則。

第三條在本區范圍內,凡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及從事此項工作的部門、單位或個人,都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區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合作醫療管委會)由區政府主要領導任主任,區分管領導任副主任,成員由區委辦、區府辦、宣傳部、衛生局、財政局、人勞局、農林局、民政局、審計局、殘聯等單位組成。合作醫療管委會在區衛生局設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合作醫療辦),負責日常業務管理。各鎮鄉(街道)設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指定1—2名專職人員負責,人員從各鎮鄉(街道)現有編制中調劑解決。各行政村設立聯絡員,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第五條區合作醫療管委會主要職責:

(一)編制我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發展規劃和總體方案,制訂本辦法。

(二)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宣傳發動、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確定年度籌資標準、支付標準及收繳管理辦法。

(四)討論決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受區政府委托,定期向區人大常委會匯報工作。

第六條區合作醫療辦主要職責:

(一)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和檔案管理,制作具體業務操作流程。

(二)負責合作醫療基金管理與合作醫療證件的制作、發放和年檢等工作。

(三)負責確定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協同有關部門對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質量、收費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負責合作醫療審批、審核、報銷等工作。

(五)負責合作醫療基金預決算草案的編制以及基金的財務會計和內部審計工作;做好統計、財務等報表的上報工作,對合作醫療基金的運行情況進行分析,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提供基金預警報告,并基本保證收支平衡。

(六)定期向社會公布合作醫療基金運行情況,主動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監督。

(七)定期向區合作醫療管委會及上一級合作醫療辦報告工作,并負責對各鎮鄉(街道)合作醫療辦工作指導與督查。

(八)負責調查處理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相關的舉報和投訴事件,確保參保者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第七條各鎮鄉(街道)合作醫療辦主要職責:

(一)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和《花名冊》、檔案管理。

(二)負責《合作醫療卡》的發放、年檢工作。

(三)負責醫藥費用審核、報銷、發放工作。

(四)負責定期向社會公布合作醫療基金運行情況,協同有關部門對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質量、收費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參加對象及其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參加對象:

除已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及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外,其余戶口在本區的農民均可以戶為單位參加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父母與子女分立的,父母可與其中任何一個子女設定為一戶)。戶口掛靠、戶口暫寄等在我區農村的且未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及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者,以其戶口所在戶為單位參加。非本區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在試點企業(單位)自愿和達到規定參保率的前提下,也可參加。

第九條參保者的義務和權利:

(一)按期足額繳納合作醫療費用。

(二)自覺遵守本辦法及各項規章制度。

(三)在指定醫療單位就診和逐級轉診。

(四)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享受醫藥費用補償。

(五)每兩年進行一次(兒童、學生為每年一次)免費健康體檢。

第四章基金籌集與管理

第十條籌集標準與來源:

(一)2009年度基金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150元,其中政府財政補助每人110元,個人繳納40元。非本區戶籍人員參加本區合作醫療不享受政府補助。

(二)農村五保戶、特困戶、低保家庭和特困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其合作醫療個人出資部分全免,由鎮鄉(街道)和區財政各負擔50%。

第十一條籌集辦法:

(一)基金籌集以整戶參保為原則,一次性繳清。2009年參保者個人繳納部分由戶口和企業(單位)所在地鎮鄉(街道)與村委會負責籌集。并出具財政監制的統一專用票據。

(二)個人繳納基金,由各鎮鄉(街道)籌集后于20*年12月25日前統一上繳到區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戶,方可享受本辦法的各項補助。在規定收繳入庫日以后不辦理資金退補手續。

(三)有條件的鎮鄉(街道)村集體經濟組織要對本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農民給予資金扶持,但農民個人繳費標準不應低于20元。鼓勵社會團體和個人捐贈資金支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

第十二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管理實行“區級統籌、統一管理、集中核算”的原則,基金使用遵循“以收定支、統籌使用、收支平衡”的原則。

第十三條合作醫療基金由區合作醫療辦管理,在全區范圍內統籌使用,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借支挪用。區合作醫療辦接受區合作醫療管委會和財政、審計部門監督。每年收支帳目定期向社會公布,基金結余轉入下一年度使用。基金結余或虧損數額較大時,由合作醫療管委會報區政府批準,調整基金籌集標準或報銷比例。

第十四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籌集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內容。以鎮鄉(街道)為單位參保率必須達到95%以上(其中農民自愿參保率要在90%以上),不足部分合作醫療基金由各鎮鄉(街道)從自有財力中補足,并及時劃撥至區合作醫療基金專戶。

第五章定點醫療機構的確定與管理

第十五條區屬各醫療機構(包括符合《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規定,服務規范、服從衛生業務部門管理的村級醫療機構)及具備住院條件、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均可向區合作醫療辦申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資格。區合作醫療辦按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和實際需要,確定定點醫療機構。

第十六條區合作醫療辦與各定點醫療機構簽訂協議,明確責、權、利。

第十七條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對違反有關管理制度的單位和個人要追究責任,區合作醫療辦有權取消其定點機構資格。

第六章報銷辦法

第十八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者在參保期內,因患病而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或住院,其醫藥費可按規定比例報銷。

(一)門診報銷:參保者在*區屬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門診醫藥費用(可報銷費用)按30%比例(其中:源東按35%比例)報銷,不封頂。

(二)在各市屬定點醫院就診的門急診費用(可報銷費用)年度內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30%的比例報銷,年度內封頂額3000元。

(三)實行3類特殊病種(尿毒癥血液透析、惡性腫瘤放化療、重度精神?。╅T急診費用(可報銷費用)按市屬住院標準補償。

(四)參保人在保障期內住院分娩合法生育的,憑參保人(產婦)的合作醫療卡、身份證、準生證、出生證明,領取一次性生育補償金,在區屬定點醫院住院分娩的每例補償300元,其他醫院住院分娩的每例補償200元。

(五)住院實行分段報銷,具體報銷標準如下:

10000元以下,支付40%;

10001元至30000元,支付50%;

30001元以上,支付60%。

總報銷款為各段報銷款的累計數額。

在區屬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報銷比例在現有各段上提高15%。

在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不需要區合作醫療辦審批同意,但只有在縣級以上(含縣級)或Ⅱ級以上等級并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費用才可報銷,標準按定點醫院標準的80%報銷。

年度內多次住院的,實行分次報銷,除3類特殊病種(尿毒癥血液透析、惡性腫瘤放化療、重度精神?。┳≡横t療費用(可報銷費用)分段累計外,不得累計報銷。

一次性生育補償金、特殊病種、大額門急診費用及住院報銷累計最高限額6萬元(其中中小學生住院報銷年度內最高封頂7萬元),對連續參保人員住院報銷封頂額逐年提高1000元(從20*年起計)。

第十九條報銷手續:

(一)門診報銷:參保者在*區屬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結帳時,其門診醫藥實際報銷費用由區合作醫療辦與各定點醫療機構按月結算,其余由定點醫療機構直接收取,門診報銷基金實行實報實銷定額管理制度,門診報銷基金按全區統籌每人每年最高限額26元。

在市屬定點醫院就診的門急診費用累計每年2000元以上部分,于當年12月25日至次年的1月25日期間,憑合作醫療參??ê蜕矸葑C明,統一到區行政服務中心報銷窗口辦理。所有門診報銷必須使用發票原件及附方,否則不予報銷。跨年度不予報銷。

(二)住院報銷:參保者在定點醫院出院結帳時,憑合作醫療參??ê蜕矸葑C(未滿18周歲者帶戶口簿或戶籍證明,特殊病種須審批后方可分段累計)在定點醫院指定窗口當場報銷;在非定點的縣級以上(含縣級)或Ⅱ級以上等級并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出院后憑合作醫療參???、身份證(未滿18周歲者帶戶口簿,特殊病種須審批后方可分段累計)、病歷(或出院小結)、費用總清單(或醫囑復印件)、住院發票等材料直接到區行政服務中心報銷窗口報銷;所有住院報銷必須使用發票原件(參加過商業醫療保險者允許憑加蓋公章的發票復印件并附商業保險保單復印件),否則不予報銷。市、區各醫院住院報銷從出院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有效,外地非定點醫院的報銷從出院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逾期不予辦理報銷手續。

生育金補償:憑參保人(產婦)的合作醫療卡、身份證及準生證、出生證、出院小結,到戶口所在地衛生院合作醫療報銷窗口,領取一次性生育補償金。有效時間為出院后6個月內辦理。

在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跨年度的參保人員,按出院日期所在年度的報銷政策辦理補償手續。

第七章獎懲

殘聯工作的主要職責范文3

聾兒康復機構寄宿制的托教方式,是一種客觀存在,它的產生有以下幾個原因。一是經濟條件的制約。近年來,聽障兒童康復機構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但是因經濟條件及康復力量的制約,以及聽障幼兒居住地的分散,機構建設無法普及到基層,甚至有的縣市一級至今沒有建立起相應的干預機構,這種狀況勢必給那些距離機構較遠的家庭帶來了接送子女的困難,因此,寄宿制方式成為家長和管理機構無奈的選擇。二是不同層次的家長需要。有些文化水平低,尤其是本身存在聽力障礙的家長,他們認為在機構比在家里更有利于孩子語言學習和訓練;少數家長借口工作繁忙,不十分重視幼兒的康復訓練,把幼兒康復的責任推卸給機構和老師;還有的家長對康復效果失去信心,存在甩包袱的心理,趨于給孩子選擇寄宿。三是市場經濟選擇的結果。雖然康復機構被列為政府扶持、資助的對象,但有限的財政撥款及財政預算內的職工編制遠不能滿足實際需要的人力、物力、財力,兼有民間康復機構的出現,機構管理者愿意設置寄宿班來吸引家長,同時略微提高有償服務費用以補支出的不足。

二、寄宿制管理的三種保教模式及特點

學前聾幼兒康復機構不僅擔負著聾兒聽力語言康復的重任,同時也承載著普通托幼機構保教結合的責任,而在寄宿制機構內處理好保育與教育的關系尤為重要,重保輕教或重教輕保都會給聾幼兒的康復和身心健康帶來影響。從保教結合的緊密程度來看,寄宿制條件下大致有三種保教模式。

1.保育模式。保育模式是指晚間活動主要由保育員來組織,它減輕了家長每天接送幼兒的煩惱,但保育員的主要職責是管理好幼兒的日常生活,因此,保育與教育在一定程度上發生分離,阻礙著聽障幼兒語言、思維、身心的全面發展。首先,在保育員人手不夠的條件下,組織幼兒寫字、畫畫、閱讀、觀看電視等靜的活動較多,幼兒的戶外活動相對減少,其直接的后果是壓抑了好動期幼兒身體的自然發育。其次,缺乏溝通交流的語言環境。保育員忙于照顧幼兒的瑣事,無暇和幼兒交談,而孩子們面對的又是同樣不能自由表達的同伴,在這種環境里,幼兒白天所學的語言知識無法得到鞏固和使用,學習正常語法的機會相對減少,相反為幼兒使用和自編手勢語創造了條件,給幼兒的語言康復效果帶來障礙。第三,保育員無法協調自由與紀律性的矛盾。為了便于集體活動的組織以及從孩子的安全考慮出發,保育員更多地強調幼兒對命令的服從和行動的統一,忽視幼兒好奇心的激發和創造性的培養。而紀律一旦固化為一成不變的規矩,那么也就會成為束縛幼兒心智的繩索,容易導致幼兒機械性思維的形成。

2.參與模式。有條件的康復機構,意識到晚間活動是白天課間教育的延伸和拓展,因此安排教師直接參與組織晚間集體游戲,同時為了滿足家長的需要,要求教師對部分聾兒進行有償性的個別訓練。這種方法雖然能夠一定程度地改善晚間幼兒活動的無序和自發狀態,但是由于教師精力有限和人手不夠,還是無法為住宿機構內幼兒創造豐富自然的語言交流環境。

3.委托模式。有些家庭,客觀上存在著每天接送孩子的困難,但又迫切希望孩子能早日康復,在經濟許可的前提下,由家長向機構提出,委托機構內教師擔負起機構以外的時間的看護和康復訓練。這種訓練因為能夠借助于教師家庭內的自然環境而優于前兩種模式,比如本機構內教師了解孩子身心發展狀況和語言發展水平,熟悉語言康復訓練的方法,可以更有針對性地對幼兒開展語言訓練;更重要的是,教師能夠在日?;顒又虚_展家庭式訓練,讓幼兒在較輕松游戲的環境里學習發音、習得語法;有機會與教師的其他家庭成員開展交流,通過擴大交流對象和范圍,能促進幼兒擴展所學的知識,同進拉近與幼兒的心理距離,讓幼兒感受家庭的溫暖。但是這種方法費用較高,非一般家庭所能承受,服務對象比較狹窄。

三、對策與思考

與學前教育理論大教育觀念相呼應,康復界對聽障兒童的康復訓練提出了以家庭為依托,以機構為骨干,以社區康復為支持的指導原則。但是目前如果完全取消寄宿制不符合實際情況,因為在單純日托條件下,距離機構較遠且貧困的家庭,家長可能放棄給孩子受教育的權利;有的舍近求遠,去更遠的機構寄宿學習。因此作為具有搶救性意義的聽力語言訓練的機構,在兼顧不同家庭的實際情況的同時,要盡量發揮家庭、機構、社區的作用。

1.坦陳利弊,建議家長盡可能選擇合適的托教方式。機構管理者和教師不能因為擴大生源或片面完成任務指標而隱瞞或輕描淡寫各種模式的弊端,應向家長實事求是地介紹機構內的情況及寄宿制方式的利弊,建議家長能夠周托的就不要月托,能夠日托的就不要周托。這種溝通工作很有必要,它既是對幼兒負責的表現,又是樹立家長科學的康復觀及正確對待康復效果的基礎。

2.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社會資源,為家長給幼兒選擇日托創造條件。7歲以前是幼兒學習語言的關鍵期,錯過這個階段,或者沒有給幼兒創設豐富的語言環境,那么其學習語言的潛力就不能最大限度地挖掘出來,進行聽力語言康復也將事倍功半,因此殘聯組織及康復機構應該想方設法為那些希望日托的家長創造條件。比如,康復機構可以安排接送車輛派專人跟車接送孩子,或者與有關部門協商,建議增加往來機構的公交線路或公交站點,以便減輕家長來去接送之苦和經濟之累,擴大日托的范圍,增加聽障孩子康復訓練的機會,提高康復效果。在一些經濟發達、轄區較廣的地區,還可以適當發展康復訓練的分支機構,增加康復訓練點,擴大康復覆蓋面。此外,要調動國家、集體、個人辦特殊教育的積極性,鼓勵個人開辦康復訓練機構吸納聽障幼兒,提高同類機構的康復水平和競爭力。

殘聯工作的主要職責范文4

摘要:法律援助的現代社會的一種法律保障制度。我國的法律援助雖起步晚,但成效顯著。成都市法律援助事業也正呈現出蓬勃興起與發展的態勢,本文從介紹成都市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概況入手,闡述了成都市法律援助取得的成效,分析了成都市法律援助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并探討和研究了完善成都市法律援助制度的對策。

關鍵詞:法律援助現狀人權保障

法律援助是指在國家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的組織、指導和統一協調下,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務人員,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給予減、免收費提供法律幫助,以保障實現其合法權益,完善國家司法公正機制,健全人權及社會保障機制的一項法律制度。①

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征:

1、法律援助是國家行為或者是政府行為,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實施。它體現了國家和政府對公民應盡的義務;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為,是國家社會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3、受援對象為經濟困難者、殘疾者、弱者,或者經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對象;

4、法律援助機構對受援對象免法律服務費,法院對受援對象減、免案件受理費及其他訴訟費用;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訴訟法律服務,也包括非訴訟法律服務。

我國第一部全國性的法律援助法規《法律援助條例》,已于2003年9月1日起開始施行,這標志著我國保障貧、弱、殘等弱勢群體平等實現其合法權益的司法救濟機制度的確立。成都市法律援助工作在為貧困群眾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時,突出了為見義勇為行為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重點,率先制定了《成都市見義勇為法律援助暫行辦法》,特別是三月份經終審的張德軍見義勇為法律援助案件,引起了中央電視臺、東方衛視、《南方周末》和社會的高度關注,通過我們卓有成效的法律援助工作,進一步弘揚了社會正氣,倡導了社會公平與正義。

一、成都市法律援助的基本概況

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6年。其下設有20個區縣法律援助機構,設立100個法律援助機構鄉鎮社區站點。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是國家從司法制度上保障人權的具體體現,對經濟特別困難

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10人,隸屬于成都市司法局,現有工作人員8名,其中多人工電話咨詢等法律服務;指導律師事務所的法律援助工作。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還在市婦聯、市殘聯、市總工會、成都大學成立了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婦人具有律師資格,下設綜合科、業務科。其主要職責是:免費受理公民的法律咨詢,并經常向社會公眾宣傳法律知識;為各種法律援助對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開設法律咨詢熱線,免費為公眾提供聯、市殘聯、市總工會、成都大學工作站。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經費由成都市政府預算撥款,并設立法律援助基金,接受社會捐贈。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來已接受了15萬余人次的法律咨詢,了3000余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辦理了4200余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二、成都市法律援助取得的成效

㈠成都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支持,在成都市司法局的直接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四中、五中全會的精神和市委十屆四次全委會健身,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全面落實和樹立科學發展觀,圍繞服務“產業年”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堅持在實踐中創新工作和解決問題,切實加強法律援助組織機構建設,積極為農民工、貧困殘疾人、下崗職工、婦女兒童等社會貧苦群體提供及時、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成都市援助案件辦案數量每年增長近20%,辦案質量也不斷提高,為創建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成都作出了積極貢獻。

㈡設立社會法律援助組織。都市司法局與成都市工會、婦聯、殘聯組織相互加強溝通和協調下,法律援助中心市總工會、婦聯、殘聯、成都大學四個工作站建立,這些社會團體逐步承擔起一定受理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職能。

㈢“12348”法律服務專線電話的開通,它是以法律咨詢作為法律援助的重要形式之一,由成都市執業律師每天義務輪流值班解答咨詢,方便了市民咨詢法律問題,及時為咨詢者提供法律方面的幫助,極大的滿足了全市廣大群眾對法律的需求,受到了市民的良好評價。

㈣發展全市法律援助援助律師隊伍,每個區、縣法律援助中心不少于3名法律援助律師,使之成為直接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主要力量,還不同程度地吸收紅市了一批專業突出、素質較高的人員,增強了法律援助力量,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效率明顯上升。

㈤提供法律援助的農民工援助率達到100%,積極開辟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綠色通道,成立農民工法律援助應急服務隊和區(市)縣法律援助中心工會工作站,對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實行24小時內受理制等,并對農民工經濟困難狀況一律免于審查,以實現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綠色通道和“一站式”法律援助便捷措施。

㈥分解法律援助案件總量

成都市近年各類法律援助人員承辦法律援助案件數,如下表所示

成都市各類法律援助人員承辦法律援助案件數(件)

法律援助機構工作承辦社會律師承辦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承辦社會組織人員承辦

2004年785706380

2005年394161736117

2006年上半年25981425235

(七)擴大宣傳,發動全社會力量傾注對法律援助的奉獻與愛心,通過開展法律援助愛心活動、成立農民工應急服務隊、組織送法下鄉律師宣講團、農民工維權法律援助大型咨詢活動等,廣泛宣傳,擴大影響。

三、成都市法律援助存在的問題

㈠宣傳力度不足

隨著成都市勞動人事制度的改革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大量的農村剩余勞動力涌向城市,且有大批“外來工”他們的文化素質較低、法律意識淡薄,使他們的合法權益遭到侵害時,缺少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意識,也不知道如何求助于法律援助部門或者法律服務者,于是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從而引發更多的社會問題,嚴重影響社會的穩定和發展。而且,需要援助的弱勢群體大多集中在基層,所以法律援助工作的重點應放在基層。然而一些縣、區法律援助機構對法律援助的宣傳力度不夠,怕宣傳多了,老百姓找上門來,應接不暇,這樣就形成了惡性循環。因為越不宣傳,老百姓就越不了解法律援助,開展法律援助工作也就越困難。

㈡相關部門協作配合機制還未真正建立起來。

目前,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相關部門之間還沒有形成有效的協調配合機制,直接影響了法律援助制度作用的發揮。在法律援助案件所涉費用中,由于訴訟費用以及相關部門收取的調查取證、堅定等所收取的費用相對困難群眾的收入來說較高,而法律援助機構又無力承擔這些費用,雖免除了法律服務費用,受援人最終因交不起相關費用,或者無法進入司法和仲裁程序,或者得不到相關的證據材料,法律援助的效果大受影響。

㈢有限的法律援助資源及其需求的矛盾突出

據了解,成都市每年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在4000件以上,而按成都市現有的1300多名律師每人每年免費辦理2件計算,每年最多也只能辦2600件,而這當中缺口很大。面對如此龐大的需求量,卻不能予以滿足。這就需要政府和社會加大對法律援助工作人力、物力上的投入。

四、完善成都市法律援助制度的對策

成都市法律援助制度在實踐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作為一種新的制度,其不可避免的存在這樣或那樣的不足,故有必要在實踐中逐步加以規范和完善。針對是法律援助的現狀,聯系中國法律援助制度發展的實際,筆者擬對完善成都市法律援助制度的對策作進一步探討和研究。

法律援助既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更是一項群眾工作。它直接面對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社會弱勢群體。當前最重要的是要充分利用報紙、雜志、電臺、網絡等新聞媒體和通過法律下鄉(如可以嘗試制發法律援助服務卡,便于群眾掌握法律援助知識)、法律咨詢(尤其要加強“12348”專線律師值班,拓展法律援助咨詢電話服務的領域)等途徑,進一步加大對法律援助工作的宣傳力度,使法律援助家喻戶曉,讓需要法律援助的人知道怎么尋求法律保護,讓社會弱勢群體及時得到法律幫助,以使他們“請不起律師,打不起官司”的難題得到解決,進而使他們的積極性得到充分調動,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并要讓關心社會進步,有能力支持法律援助的社會力量來關心和支持法律援助事業;更要使成都市各級領導干部深刻意識到法律援助工作不是可搞不可搞的事情,而是依法治國、依法治市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習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執政為民的必然要求,從而真正把法律援助工作納入黨委、人大、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使為困難群眾謀利益具體落到實處。

㈡提高弱勢群體的法制觀念

法律援助的重要對象是在農村生活比較貧困的群眾和一些特殊社會群體。在調查中,筆者發現弱者原本不是弱者,但由于他們經濟上的貧困、知識和信息的匱乏、權利和義務意識的淡薄、缺少社會人際關系、心理中的劣勢、生理發育上的某種殘疾以及區域間法律服務資源存在不平衡等主客觀因素,才使他們成為弱勢群體。特別是由于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識,他們不知什么可為什么可不為,不知國家鼓勵什么限制什么,一切都是憑感情用事,無法用理性的眼光來判斷,于是出現了大批“文盲”、“法盲”和“流氓”,更談不上如何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只有提高弱勢群體自身的法制觀念,才能使弱者成為強者,這是治本之策。

㈢積極開辟法律援助的人力資源,使眾多的社會團體,法學院校參與進來,為法律援助事業的發展貢獻力量。

完善的法援體系,包括一個高效的人力資源體系,法援案件的不斷增多和復雜對從業者提出考驗同時也增加了援助成本,自身制度設定的壁壘也限制部分熱忱于法律援助的團體和個人?!稐l例》頒布以明顯的規定吸引有能力從事法律援助團體和個人從事法援工作,面對于制度設計不完善的中國法制教育,過于注重理論,缺乏法律實務經驗及社會經驗成為被評擊的重點,法學教育可否與法援工作相融合,答案是肯定的?!案L鼗稹痹谫Y助中國高校的法律診所課程中將法學學生在導師的指導下開展具體的法律援助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美國在其具體實踐中獲得極大的成功,以導師為業務指導,學生共同解決,并在《美國律師協會關于法學院的批準標準》302條e款中明確規定,法學院就鼓勵學生參加提供減免收費的公益性法律服務活動,并為學生提供這樣的機會,以制度的形勢保證了學學院的實踐融入法援體系,其主要的目的(一)向學生教授有效的辯護的技法,職業道德及法律對于窮人的作用(二)在為那些無法得到公正人辯護的同時,批判性的檢驗的應用法學理論。(三)改革法學教育弊端,并重視理論和實踐的結合,學生的融入無非是教學與法援的兩贏之選,除學生外,有能力的社團組織和個人也是擴寬法援人力資源選擇的范圍,部分省市下發的法援指導性文件中均提出引入法學院學生和社團意見,卻鮮見實施的具體細則。此制度何參照美國英國等成熟的制度,推行導師制和公益性團體有限參加,即法學院的學生在老師的指導下開展援助活動,對于社會團體設定團體設定準入機制,依其水平,章程和法援的需要有限的介入援助工作。

㈣充分發揮個人法律援助的作用

1.凡是有能力以自己的工作為他人提供法律服務者(如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具有較高法律理論素養和社會實踐能力的志愿者),都可以參與到法律援助工作中來,為法律援助事業貢獻力量。

2.允許政法機關離退休人員到法律援助機構發揮余熱,從事義務性質的法律援助工作。

3.可以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法律援助工作,多向他們匯報工作,請他們提出意見、建議。

4.有效發揮基層攝取法律援助聯絡員、信息員的作用。

㈤以政府投入為主導,多渠道籌集資金,擴大“節流”的實體程序的設定和利用網絡快捷的工作渠道。

人民不斷增強的法律援助服務的需要同目前稀缺的法援資源產生矛盾政府的投入不足,大部分法援資金沒有列入政府的預算,軟、硬件建設相對于滯后。將法律援助納入財政預算,建立起政府對法律援助的是低經費保障機制,充分的保障法援工作的正常開展,相對于增長快但經濟基數較小政府收入有限,財政支持基礎設施建設、教育的壓力較重,通過利用常規的籌款方式滿足不了法援需要,必須充分開展社會化運作,積極拓展法律援助經費的社會捐渠道,建立公益性的基金會。90年3月北京就已經成立了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會,內設辦公室,財務部,集資部、外交部、開展大型法援公益活動籌集資金。

在開源的同時,采取一定保障節流的措施,降低法援的成本1、引導律師鼓勵確已構犯罪的被告在法庭上做有罪答辯。法援的目的性決定了追求程序和實體公正的目的性,保障援助對象的合法權益,對業以犯罪的對象鼓勵做有罪答辯,減少訴訟環節和調查費用。2、普及網上辦公,加強援助網絡的營造和以網絡為基礎的網上法援救助,利用網絡的覆蓋面和快捷方便援助人員和受援助者的交流和公開法援案件的援助流程。通過程序上的公正高效有序的措施保障弱勢群體權利的伸張,實體上的改革同樣保證了法援工作的效益及提高資金的利用,盤活法律資源,保證社會運行的穩定及司法公正。

㈥提高法律援助服務水平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社會方方面面的群眾利益,法律援助的服務水平關系到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筆者認為,提高成都市法律援助服務水平應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培養律師良好的素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成都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在律師管理工作中,應把重點放在律師職業道德、職業紀律教育和責任意識、服務意識教育上,使法律隊伍真正成為維護社會正義的力量。

2.規范社會團體、法學院校及其其他民間組織的法律援助行為。這些部門提供法律援助必須經過司法行政部門審批,不使用政府資金,不利用法律援助從事有償服務,同時接受司法行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保證法律援助的水平和質量。

3.拓寬法律援助的受援面。筆者建議成都市各級法律援助機構在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時,適當拓寬援助范圍,如給予老年人或高齡老人強制刑事辯護的援助,將法院訴訟費的緩、減、免真正納入統一的法律援助中來,從而使法律規定與法律援助的宗旨真正一致起來。

4.推行法律援助尋訪制度。成都市地廣人雜,這就需要政府支持和鼓勵法律援助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到指定的服務區尋訪,主動調查,主動發掘案件,從而保證人民群眾最大限度地獲得最優質的法律援助服務。

5.建立法律援助質量監控體系。雖然我國目前尚未建立法律援助質量監控體系,作為西南地區的發達城市,應當發揮西南核心地區的先導作用,盡早建立符合成都市實際的法律援助人員綜合質量監控體系,其應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持續教育、業績考察、顧客反饋、質量評估。

法律援助作為一項神圣而偉大的“民心工程”,作為法律界的“希望工程”,作為澤惠人民的“光彩事業”,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成都市法律援助在市黨委、市委的領導下,在市人大、市政協的監督、支持下,必將日臻完善,其工作也將跨上一個新臺階。

參考文獻:

1、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2004年—2006上半年法律援助統計表、工作總結報告

2、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法援簡報》第一、二、三期

3、房保國編著《遇事找法—法律援助》中國法制出版社

4、法律援助條例

殘聯工作的主要職責范文5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業務指導下,我局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全市的中心工作和州、市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堅持以不斷擴大就業,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行政問責四項制度、陽光政府四項制度等,理清工作思路,強化服務意識,與時俱進,開拓進取,努力完成勞動保障各項工作,為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的作用?,F將全年工作情況匯報如下,請予評議。

一、工作情況回顧

(一)就業與再就業工作

1、就業再就業資金使用情況。2008年再就業資金結余136萬元,全年共收入226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收入225.8萬元利息收入0.2萬元),支出194.6萬元(其中:支付社會保險補貼139.3萬元,支付職業培訓補貼3.1萬元,支付職介補貼1.1萬元,支付公益性崗位補貼42.8萬元,支付服務費8.3萬元,),結余167.4萬元。實現了目標任務規定的用好用完就業再就業資金的要求。

2、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截止10月底,成功創業人數90人完成目標任務70人的128.5%;城鎮新增就業303人,完成年度下達目標任務指標460人的65.8%;穩定困難企業就業崗位完成18人,完成年度下達目標任務指標400人的4.5%;開發公益性崗位302人,完成年度下達目標任務指標145人的208.2%;363名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實現了再就業,完成下達年度目標任務指標200人的181.5%;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500人,完成年度下達目標任務指標400人的125%;城鎮登記失業人員676人,超出年度下達目標任務指標665人11人,城鎮登記失業率為3.9%,控制在年度下達目標任務指標4%以內;新增轉移農村勞動力1253人(其中轉出省外56人),完成年度下達目標任務500人的250.6%;建立零就業家庭臺帳,常年保持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新增小額擔保貸款12戶,發放貸款金額50萬元;貸免扶補小額貸款完成20人,發放貸款金額100萬元,完成目標任務數20人的100%。

3、國家就業與再就業優惠政策得到落實,促進了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①認真開展《再就業優惠證》的年檢和發證工作。辦理《再就業優惠證》2889本,年檢1567本;辦理《失業證》145本;辦理《外國人就業證》13本;辦理《農民工手冊》135本。通過開展年檢工作,了解掌握了持證人員情況,為開展再就業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②、認真落實稅費減免政策。截止10月底,工商減免工商管理費50.3萬元,涉及1116人次;稅務減免56.2萬元,涉及265人次。稅費減免政策的落實,促進了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

4、實施“就業援助周”,“春風行動”和“誠信服務”活動,有力地促進了就業和再就業。①就業援助周活動。本著“就業援助你我他,真情相助渡難慶”這一活動主題。2009年1月10日至16日開展了“就業援助周活動”。聯合市總工會、市婦聯、市殘聯等部門組織以民營企業為主的各用人單位通過舉辦專場會、現場服務等形式,共幫助102名大中專畢業生、“零就業家庭”成員、城鎮新登記失業人員等到民營企業就業。②“春風行動”。2009年1月12日—3月25日,開展以農民工和農村富余勞動力,重點是新失去工作的農民工和被征地農民為服務對象的“春風行動系列活動”。開展“勞動保障政策咨詢、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周活動、“春風送崗位”活動。發放“春風卡”600多份,送崗下鄉86個,組織招聘會2次,為農村勞動者提供免費介紹工作52人(其中女性20人)。開展“誠信服務”活動,推薦放心職介,引導進城務工人員到可靠的職業介紹機構求職,通過開展“春風行動”工作,使農民工進城務工的環境得到了進一步的改善。③開展“春風行動在*”系列宣傳活動。與新聞媒體聯合開展以“春風行動在*”為主題的系列報道,對“春風行動”的內容和成效進行集中宣傳。宣傳重點包括:各級政府關于改善農民工就業環境的政策措施;政府給予返鄉農民工自主創業的優惠政策;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農民工提供免費就業服務的承諾和措施;民辦職業介紹機構誠信服務的典型事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2008年度放心職介服務單位”的名稱、地址、聯系電話及勞動保障部門的投訴電話;對以職介為名的欺騙活動、非法職業中介行為和違法違規等行為進行曝光。

5、開展“鼓勵創業貸免扶補”和創業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根據省、州有關鼓勵創業“貸免扶補”工作的要求,*市鼓勵創業“貸免扶補”工作領導小組于二00九年六月四日在市委召開了啟動會,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團市委、市工商聯、市總工會、市個體勞協等承辦單位相互配合、協同作戰,截止二00九年底,各承辦單位共收到創業申請282份,向農信社推薦143份,共有78人辦理了貸款手續,貸款金額387萬元。(其中我局收到創業申請58份,推薦25份,發放22戶,金額110萬元。)

(二)社會保險工作

1、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截止10月底,城鎮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完成年度下達目標任務指標5919人的*%;企業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完成年度下達目標任務指標4645人的*%;城鎮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數*人,完成年度下達目標任務指標16800人的*%;城鎮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數*人,完成年度下達目標任務指標11800人的*%;城鎮參加失業保險人數6164人,完成年度下達目標任務指標6234人的98.8%;參加工傷保險人數*人,完成年度下達目標任務指標8900人的*%;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人數*人,完成年度下達目標任務指標700人的*%;城鎮職工參加生育保險人數*人,完成年度下達目標任務指標8800人的*%。

2、加強對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和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誠信等級評定制度,醫、患、保三方基本形成相互配合、相互監督、自我管理的新型關系。截止10月份,全市共有定點醫療機構家,定點零售藥店家。年初市醫保中心分別與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簽訂服務協議;月份,對家定點藥店進行考評(其中有家未作出處理)其它家做出處理決定(其中有家給予限期十天整改、家暫停資格兩個月、家暫停1個月),特別對定點零售藥店擺放生活用品進行了重點檢查和處理,保證了參保人員的合理醫療和醫療保險基金的合理使用。

3、做好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根據省、州文件精神,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及時成立了我市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

(三)勞動關系與企業工資管理工作

截止10月底,全市累計登記勞動合同12900份,其中今年登記2830份。集體合同簽訂了20戶,涉及職工4600人;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3051份,有力的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我局與市總工會、市經濟局三方運行機制良好,共同解決企業改制職工勞動關系的協調工作。積極穩妥地處理好和勞動爭議工作,接待群眾來信來訪131件次,其中立案2起,來信來訪直復率100%;接到勞動爭議仲裁申請17起,受理3起,涉及勞動關系、社會保險、經濟糾紛等內容,結案率為100%;建立健全退休人員登記臺賬,及時把符合提前退休、特殊工種人員向州局上報。全年共辦理退休73人。

(四)勞動保障監察、農民工工作

1、加強執法隊伍建設,2009年,全省統一配備勞動保障監察車輛,我市共配備了5輛勞動保障監察車輛,其中2輛車配備到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使用,還配備了2名公益性崗位人員到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有效地改善了執法條件,奠定了執法的堅實基礎。

2、開展普法宣傳?!秳趧雍贤ā?、《就業促進法》等法律法規頒布實施以來,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認真組織學習,領悟其精神實質,并做到積極宣傳,提高勞動者法制意識。在開展流動人口艾滋病培訓、農民工從業資格培訓、進城務工青年法律知識培訓等活動中,向用人單位宣傳講解維權知識,利用專項檢查,深入生產一線,進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普法宣傳,結合日常巡查和勞動保障執法年審,要求用人單位組織學習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努力營造學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圍。

3、年初組織用人單位進行了勞動保障執法年審,依法對411戶用單位進行勞動保障執法年審,涉及勞動者9603人。對130戶用人單位進行限期整改,發出責令整改決定書206份。年審中,督促用人單位補簽勞動合同2151份,督促8戶用人單位繳納養老保險費38.4萬元;督促15戶用人單位繳納失業保險費2萬元;督促38戶用人單位繳納醫療保險費3.6萬元。審查用人單位規章制度110份,糾正用人單位規章制度6份。評定155戶用單位為勞動保障執法年審合格單位,并頒發勞動保障執法年審合格證。

4、開展社會保險登記審驗。社會保險登記是社會保險工作的基礎,每個用人單位都應當進行社會保險登記。截止2009年10月,共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和審驗287戶,其中國家機關50戶,事業單位62戶,社會團體1戶,國有企業23戶,集體企業12戶,股份制企業19戶,外商投資企業3戶,私營企業100戶,個體經濟組織17戶,為用人單位進行社會保險登記、參保提供服務。

5、開展專項檢查。根據上級勞動保障部門安排部署,開展了農民工工資支付、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貫徹執行情況、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等專項檢查。檢查涉及用人單位120戶,勞動者3455人,其中外商投資企業2戶,98人;私營企業60戶,2450人;個體工商戶58戶,907人。制作調查筆錄120份。

6、開展企業勞動保障誠信等級評價。依據國家勞動保障部《關于推進企業勞動保障誠信制度的指導意見》,本著合法、公平、公正、公開、統一考核指標的原則,對全市企業依法招用勞動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依法執行工資支付和最低工資標準制度、遵守職業培訓規定、依法實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依法建立企業勞動規章制度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遵守執行情況進行評價。評出企業勞動保障誠信等級ⅰ級誠信企業32戶;ⅱ級誠信企業9戶;ⅲ級誠信企業5戶。

7、加強日常巡視監察。除各項專項檢查外,積極開展日常巡視監察。隨時了解掌握我市的勞動用工動態,及時掌握用人單位用工情況及支資支付情況。定期不定期對建筑工地、廠礦進行實地巡查。巡查421戶用人單位,涉及勞動者5783人,巡視覆蓋面占執法年審的102.4%。

8、勞動保障監察投訴案件。截止2009年10月份,共接到勞動者舉報投訴127件,受理112件,協調辦理100件,涉及勞動者1401人,其中農民工1390人。在受理案件中拖欠勞動工資報酬案件82件,涉及1383人,為勞動者追回勞動工資報酬441.15萬元;其中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80件,涉及農民工1373人,追回農民工工資440萬元;非法收取抵押金(物)案件6件6人,清退抵押金0.37萬元;工傷案件12件12人,為因公受傷者協調處理解決工傷補助金5.03元;立案辦理12件,其中禁止使用童工案件1件,涉及用人單位1戶,童工1人,行政處罰0.5萬元。查處定點藥店違法騙取醫療保險基金案件11件,行政處罰0.6萬元。

(五)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工作

全年,向上級勞動部門組織申報職業技能鑒定113人,其中初級工8人,中技工人才培訓31人、高技工55人,技師12人,(其中有4人屬省屬單位占省屬指標),復審驗證7人。發放2008年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職業資格證書231本。其中:技師證6本,高級工97本,中級工96本,初級工32本。

(六)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監督工作

1、局社會保險財務票據審核小組成立一年來,每月按期對社會保險各經辦機構的財務票據進行審核,并且得到省廳的肯定。

2、按《社會保險內控制度》強化基金防范意識和基金監管能力。

3、配合審計部門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審計檢查,無違法違紀問題。

4、對參保單位進行稽核檢查。截止10月底,共稽核養老保險參保單位202戶,完成年度下達稽核指標任務的100%。

5、對5家參保單位2008年度繳費基數進行了現場監督檢查。

6、開展基本養老金待遇資格認證。截止10月底,已對我市1014名享受基本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進行了生存認證。

7、開展欺詐冒領社會保險金的檢查。對享受失業救濟金待遇的核查中,查出多領基本養老金1人,共計2萬元;已死亡仍在發放撫恤對象撫恤費4人,金額共計:6410元;現已全部追繳入庫。

(七)勞動保障基礎工作

1、依法行政更加嚴格。堅持普法宣傳與依法行政并重,積極制定措施,組織行政執法檢查,整改存在問題,促進了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的落實。

2、勞動保障政策宣傳主動有效。建立了勞動保障新聞宣傳工作制度,形成了“圍繞勞動保障重大政策和主要任務,以*市公眾信息網咨詢服務平臺為主陣地,以依托新聞媒體搞好日常宣傳為基礎”的宣傳工作模式。

3、勞動保障信息化建設步伐加快。完成了部分電腦的更新;電子公文班次換運行良好,及時上傳、收發文件和信息。

4、重視勞動保障信息的上報,全年上報27篇。

5、勞動保障工作季報和勞社統綜合表按要求及時上報。

(八)政令暢通和行風建設工作。

省、州各種會議、文件精神落實到位,政令保持暢通;按照與市委、市人民政府簽訂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要求,成立了局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將勞動保障干部職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作為重點,采取參觀、觀看警示片等多種形式開展教育活動,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層層簽訂責任書,提高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意識,服務意識,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做到了取信于民。設立綜治維穩、政務公開等服務公告欄,公開了單位的機構設置、管理權限和主要職責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制度;結合行政問責四項制度的實施,進一步公開了辦事程序、時限、結果、收費項目、標準;在勞動力市場大廳設立了群眾意見薄和投訴電話。

(九)貫徹落實陽光政府四項制度

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大決策聽證重要事項公示重點工作通報政務信息查詢四項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文件精神,認真做好組織學習、宣傳、培訓工作。并成立了以蘇衛東局長為組長的推行陽光政府四項制度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局辦公室,配備全職工作人員1名,設立96128信息申請受理點1個,確定負責各類勞動保障政府信息的公開和群眾咨詢答復工作的信息員1名,建立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考核機制,勞動保障四項制度得到進一步完善,初步實現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政府信息咨詢等工作的一體化管理。規范了文件的審核程序,使公文進入審簽程序時就明確該公文信息可否公開,一經簽發生效,即及時將可公開信息予以。并擬定下發了《*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推行陽光政府四項制度實施方案》(瑞勞社字〔2009〕26號)、《關于做好勞動保障政務信息查詢工作的通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重大決策工作流程重要事項公示工作流程重點工作通報工作流程政務信息查詢工作流程》等文件,進一步加強陽光政府四項制度的實施。

開通96128政務信息查詢電話,電話設置在局辦,由辦公室龔保志同志兼任政務信息聯絡員。開通政務信息查詢專線電話以來,接聽了4個專線電話,所咨詢問題屬創業小額貸款扶持、社會保險補貼、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保障問題及屬于衛生系統的新農合參保問題,接線員當場給予咨詢群眾圓滿答復,來電人非常滿意。開通了政務信息網上查詢系統。確定局辦龔保志同志為系統管理員兼信息員。重要事項公示3項。即:慢性病審核名單;新增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兩定通報”;新增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兩定通報”;目前尚未有人進行查詢。重點工作通報3項。即:關于開鼓勵創業“貸免扶補”創業小額貸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開展2009年度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培訓的通知;我市順利完成2008年度勞動保障執法年審;目前尚未有人進行查詢。

二、存在問題

(一)就業方面。一是信息網絡建設嚴重滯后。二是就業服務體系不健全。基層勞動保障機構人員配備參差不齊,不能滿足工作需要。三是失業保險金發放缺口大;四是農村勞動力大部分外出,少部分在家勞動力因觀念、利益因素,不愿參加培訓,培訓生源組織困難。

(二)社會保險方面。一是部分私營用工單位參保意識淡漠,為降低成本不參?;虿蝗珕T參保,社會保險擴面征繳難;二是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增長速度快,下崗失業困難群體中斷繳費情況較嚴重;三是社會保險政策不完善,如農民工養老保險缺乏統一政策規定,參保、轉移難。

(三)維護勞動者權益方面。勞動爭議仲裁體系建設滯后,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不夠。

三、2010年工作打算

2010年我局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在具體工作中,重點抓好以下六個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貫徹實施力度。通過大力開展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專項行動,舉辦培訓班,經常在我局辦事大廳、政務服務中心大廳、街道、社區等地設立宣傳咨詢,印發宣傳資料、制作固定標語等形式,切實加大《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力度。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強化服務,深入基層及企業,加強督促指導,幫助解決問題,真正使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戶曉。

(二)切實做好就業再就業工作。一是要全面落實各項扶持政策,嚴格各項補貼性資金使用的審核和管理。二是要加強基礎臺帳的完善和管理。三是加強失業調控工作,確保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

(三)狠抓職業技能培訓。一是要按照針對性、實用性的原則,認真組織實施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促進更多人就業和創業。二是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請進來、走出去、送培訓到基層等方式,全力實施農村就業培訓民生工程。

(四)努力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一是要以非公有制企業、城鎮個體工商、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民工參保為重點,切實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二是要積極探索和完善相關社會保險政策,加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落實的力度,力求將更多的勞動者納入社會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確保社會保險基金持續增收。三是要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控制度,完善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切實加大基金督查力度,確?;鸢踩?。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