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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籌劃方案范文1
關鍵詞:企業納稅籌劃;設計流程;稅收法律法規;人員素質
中圖分類號:F2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12)19-0125-01
在我國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是市場經濟體制逐步發展和完善的結果。企業通過事先進行納稅籌劃使該經營活動在適當的時間和地點發生,能給企業帶來很多的好處,但籌劃不好也會給企業帶來不小的損失。企業進行好納稅籌劃是至關重要的,在進行納稅籌劃的前、中、后需要全方面考慮。
首先,了解在我國進行納稅籌劃還存在有哪些局限性,以便于更好的制定相關法規及提高籌劃的效率和效果。納稅籌劃的局限性主要表現在:稅收法規與會計法規存在一定的差異;籌劃過程中存在的不確定因素;納稅籌劃人員的籌劃水平不高;征納雙方所處的低位不同。
其次,在了解了納稅籌劃的局限性后就該明了該如何改進才能為有的放矢的進行籌劃為企業真正節約稅務成本。這些改進措施主要有:研究掌握稅制變化規律;把握好籌劃與避稅、偷稅的界限;納稅籌劃要樹立超前意識;要有長遠的眼光;樹立經濟效益最大化概念。
其三,納稅籌劃的目的:企業要明白自己為什么進行納稅籌劃。(1)直接減輕稅負;(2)涉稅零風險;(3)獲得資金時間價值;(4)實現財務目標。
納稅籌劃是一種實踐性很強、綜合性很強的納稅運作技巧,它存在于企業的經濟業務之中,離開企業經濟業務談納稅籌劃就好比空中樓閣,根本談不上納稅籌劃的現實意義。納稅籌劃是一項事前行為。企業在經濟業務發生前就應該考慮企業生產經營各環節或經濟業務各環節的納稅問題并制定納稅籌劃方案框架及具體的方案設計思路。整體納稅籌劃框架設計是以精通財務及稅法為前提,整合財務、稅務及相關經營管理流程,以稅務檢測防范涉稅風險。
通常企業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方面來檢測企業自身納稅安全狀況:(1)企業在籌建階段考慮到哪些稅是否進行過稅負測算·很多企業在實際中只管先注冊什么都不考慮,事后到經濟業務發生了,稅務局讓交稅了又委屈到讓交的稅好多。(2)企業在招聘會計人員時,是否考核過其納稅籌劃能力·對很多小企業來說不可能會去請專業的納稅籌劃人員,財務人員又不多,但只要企業存在就存在繳納稅的問題,那么財務人員本身如果具有納稅籌劃的能力將可以為企業帶來不小的收益。(3)是否知道從事行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這將可以為企業節約不少的稅務成本。(4)是否對采購人員索要發票事項進行專門培訓·基礎工作做的扎實更有利于納稅籌劃。(5)對外簽訂合同中付款方式、期限等主要條款,是否考慮過對納稅的影響·即合同的納稅籌劃。(6)租賃辦公場所或以法人名義貸款購房而由單位使用時是否考慮過納稅事項·流轉稅、所得稅、房產稅的籌劃。(7)新業務發生時是否咨詢過財務人員或稅務專家·特別是重大戰略決策更需要財稅專家的參與。(8)新頒布的稅收政策是否在30日內完整得到·及時了解新的稅收法規將更加有助于企業的納稅籌劃。(9)稅務機關在通知查賬時是否知道查賬的重點·這點就需要看平時和稅務機關相處是否很融洽了,如果融洽也會節省不少的稅,這是實務工作經驗,每位財稅工作者都體會過的。(10)是否聘請財稅專家定期進行財稅風險監測·企業如果出現三條時就說明你的企業可能存在不安全的隱患,出現六條時,則說明你的企業有重大隱患,必須要請專家進行進一步納稅方案設計。
納稅籌劃方案是納稅設計的成果,納稅設計依賴于一套科學的設計思想。納稅設計思想作為一種行動指南,對籌劃方案設計具有重大的指導意義。納稅籌劃設計思想可以概括為管理思想、創新思想、合同思想。納稅籌劃就是要達到合法納稅、科學納稅的目的。由于經濟活動的復雜性引起納稅活動復雜性,因此可能存在著不同的納稅方案,然后就需要分析,優化選擇。納稅籌劃方案設計的關鍵途徑是從不同角度考察稅負點,納稅籌劃方案設計的突破思路是尋找關鍵契入點,納稅籌劃方案設計的定位思路如更需要納稅籌劃方案涉及到企業——新辦或正在辦的企業、財稅核算比較薄弱的企業,納稅籌劃方案設計中的關鍵結合點即納稅籌劃=業務流程+稅收政策+籌劃方法+會計處理。納稅籌劃方案設計基本步驟:(1)對企業基本情況與需求分析進行調查,了解納稅人的需求、基本情況;(2)企業相關財稅政策盤點歸類,根據企業業務流程的涉稅點對企業現行納稅情況進行評估;(3)全面分析企業各項涉稅事項或者需要籌劃事項的各種稅負分布點;(4)確立籌劃目標,設計多種籌劃方案具體包括可籌劃的涉稅事項、法律依據、現金凈流入量;(5)篩選納稅籌劃方案:對每一個方案進行成本——效益分析,風險(稅收政策風險、企業風險)等分析,可操作性分析,逐一排序,確定最終方案;(6)執行籌劃方案,實施跟蹤管理,作出績效評價(修正)。
納稅籌劃人員的素質也是籌劃方案成敗的關鍵。納稅籌劃人員的素質包括:良好的職業道德、強烈的服務意識、大量的知識信息、邏輯思辨的能力。
掌握一定的納稅籌劃技術及方法往往更能事半功倍。這些納稅籌劃技術有:免稅技術、減稅技術、稅率差異技術、分劈技術、扣除技術、抵免技術、延期納稅技術、退稅技術等,納稅籌劃方法有:臨界點法、增值率法、抵扣率法、成本利潤率法、增值稅類型選擇法、采購對象法、業務轉換法等。
綜上所述,其實企業要進行納稅籌劃這些還遠遠不夠,但這是做好具體籌劃的前期工作,籌劃本身就是具有事前的,但除了事前籌劃,事中、事后的監督跟蹤和分析評價也是至關重要的,為企業整體良好運行提高切實保障。隨著納稅籌劃活動在企業經營活動中價值的體現,納稅籌劃風險應該受到更多的關注,因為企業只要有納稅籌劃活動,就存在納稅籌劃的風險。因此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一定要針對具體的問題具體分析,針對企業的風險情況制定切合實際的風險防范措施,為納稅籌劃的成功實施做到未雨綢繆。
參考文獻
財稅籌劃方案范文2
【關鍵詞】財政 稅收 課程 教學
導言
財稅,即財政、稅收的簡稱,主要包括財政、稅收、納稅籌劃、涉外稅收等內容。目前,隨著市場經濟日趨完善,越來越多的企業為了提高自身企業的競爭力與信譽度,開始注重各自企業內部的財稅管理工作,因為它是企業經營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項管理內容,通過財稅管理工作,能夠幫助企業在其合理的范圍內,通過財政與稅收相關法律降低自身的生產經營成本,因此財稅管理能力也日趨成為會計專業學生在專業學習中需要具備的一項基本能力。
1.高職高專財稅課程設置
財稅課程是高職高專會計專業的基礎課程,包括財政學、稅法、稅務會計、稅收征收管理、納稅籌劃、國際稅收等課程。會計專業學生在開設財稅課程時需要注意開設的順序,保證學生在學習本門課程的時候有前沿知識作鋪墊。如第一學期可以開設財政學,學習基本財政理論與稅收理論;第二學期開設稅法課程,系統學習稅收法律制度,了解我國稅制建設與各個稅種的計算繳納方法;第三學期開設稅務會計,在學習了基礎會計、財務會計與稅法課程的基礎上,將稅收課程與財務課程相結合,學習如何在計稅的基礎上進行會計核算;第四學期開設納稅籌劃,在學習了如何計稅如何進行會計核算的基礎上為企業在合理范圍內進行稅務籌劃,幫助企業降低稅收成本,得到更多的經營利益;其余學期開設涉外稅收等課程,進一步幫助學生了解和掌握財稅體系中的其他基本理論。
2.高職高專財稅課程師資建設及教材選擇
財稅課程是高職高專財務專業中較為綜合且較為具有連貫性的一系列課程,因此在師資的建設上就要注意培養全方面的教師、培養具有綜合知識素養及實踐能力的教師。例如稅務會計課程對教師的要求就比較全面,這門課中不僅包含稅法的基本理論,還包含會計核算的方法,因此就需要教授該門課程的教師同時掌握稅法與會計的雙重知識。
財稅課程中有很多課程是具有實效性的,很多理論依托國家相關部門的法律法規,因此在教材選擇上必須注意更新換代,已經脫離時代的教材不能用,已經不符合現狀的教材不能用。除此之外,在教材選擇上還要注意必須符合高職高專的教學特點,不應選用純理論化的研究性教材,應選擇實踐性較強、能夠進一步鍛煉學生動手能力的教材。
3.高職高專財稅課程教學方法與實訓方法
(1)高職高專財稅課程教學
在高職高專財稅課程教學中,必須注意如何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如何讓學生參與到課程建設中,因此在課程設計上就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注意課程導入。在《稅法》的第一節課上,我就向學生提過一個問題:“你覺得‘稅”離你有多遠?”以這個問題為導入,舉出生活實例如購物會有增值稅、旅游會有營業稅、中獎會有個人所得稅、買房買車會有契稅和車輛購置稅等,讓學生發現自己的生活中其實離不開稅收,之后再通過具體事例讓學生看到我國的稅收制度中都有哪些內容。通過這樣的課程導入,讓學生覺得稅收并不遙遠。
注意引導學生總結。在《稅法》中消費稅一章的講解中,為了讓學生了解為何有些消費品需征消費稅,我用女生購買的化妝品、過年會購買的鞭炮焰火、高端消費的高檔手表、游艇、平時小餐館會見到的木制一次性筷子為例,讓學生自己總結為什么這些消費品需要在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加征一次消費稅。經過學生討論,得出了結論:有些屬于奢侈品、有些屬于不可再生品、有些屬于對社會和人身造成危害的產品等等。這樣經過學生自己的總結,學生能夠對這些問題了解得更加清晰。
注意展開討論。在《納稅籌劃》一課中,針對任何一種需要籌劃的情況,都可能產生好幾種納稅籌劃的方案,在教學中,我會給學生一個既定情境,讓學生分組為其策劃籌劃方案,例如我給學生設定了一個情境是:甲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該企業每年發生的運輸費用都非常多,那么該企業該如何對運輸進行籌劃來減少稅收負擔?在籌劃結束之后,每個小組向大家展示為何要這樣作籌劃、這樣籌劃的目的是什么、籌劃的方法是什么,全班同學發現不同的小組給出了不同的籌劃方案,有的認為應該確保每次支出的運輸費用都能取得運費結算單據來抵扣進項稅,有的認為應該自設一只運輸隊來減少額外的運費支出,有的認為應自設一個獨立的運輸公司,于是全班針對不同的方案一起討論這些籌劃在實際工作中是否可行、是否有弊端、是否游走在法律邊緣或者是否違背法律意愿,是否減少了稅法負擔但是增加了企業整體支出,是否減少了一個稅種的負擔但是反而增加了另外一個稅種的負擔。通過這樣的分組討論,每一小組都能對自己的籌劃方案進行反思進行修正,從而進一步掌握稅法基本理論和納稅籌劃基本方法。
注意引入實物。在《稅收征收管理》課程中發票管理一章中,為了讓學生能夠看到發票的票面構成、發票的種類及發票的開具方法,我讓學生從生活中收集發票,如在超市購物要求開具發票、外出用餐要求開具發票等,并且在上課的時候要求學生將自己拿到的發票帶來向大家展示,說明自己這張發票是在什么地方因為什么行為取得的發票,那么這張發票的發票印制章上刻印的是“國家稅務局”還是“地方稅務局”,學生所取得的發票是如何填寫的,手上拿的這樣發票是發票的第幾聯,和之前基礎會計與財務會計中作為原始憑證的發票有什么區別。通過這樣的方法可以幫助學生依靠發票實物學習到什么樣的發票屬于增值稅發票、什么樣的發票屬于營業稅發票、國稅和地稅分別負責哪些稅種、發票的開具方和取得方的發票是否是同一聯次、開具方的發票對其有何意義、取得方的發票對其又有何意義等等問題。
注意引入情境。在《稅收征收管理》一課中涉及到稅務檢查及稅收法律責任相關內容,如果只是單純依靠課本講授,對學生而言有些枯燥而且非常難記。在這一章節的講授中,我給學生提供了大量的案例,通過多媒體形式展示給學生,讓學生在具體情境中了解為什么這個案例中的納稅人違背了稅收法律法規,為什么另一個案例中稅務機關工作人員需要接受違紀處理。在系統講授過相關內容后,我讓學生分組自創情境,通過自創情境展示給全班一個稅收征收管理中的實際情況,由其他學生討論在這個自創情境中誰違背了法律又該接受怎樣的處理或者情境中給予的處理是否恰當是否合適。
注意更新知識。財稅課程的任何一門課程都與政策緊密聯系,因此教師在教學中必須時刻關注國家稅務總局所頒布的最新的稅收法律法規有何變化、如何變化的。例如我在2009年講授《稅收征收管理》一課中,所用的教材中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征納管理仍然按照4%和6%的征收率進行稅款征收,但是我國自2009年1月1日起對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統一降至3%,因此所用教材中相應內容必須對學生進行修正。我在今年講授《稅法》和《稅務會計》課程中的個人所得稅時,在課程導入之前,首先向學生提出個人所得稅已經進行過修改,讓學生自己查閱資料,回答以下問題:什么時候改革的?改革之后和改革之前有何區別?學生在自行查閱資料之后得出結論,于是通過課堂討論的方式我們就一起進行了知識更新,對教材上的內容進行了替換,將稅率等內容進行了修正。另外,教師在教學中還必須清楚一些地方稅的逐步改革,例如資源稅在很長時間內都是從量征收的,但是以新疆地區為試點,我國已經逐步對原油及天然氣的資源稅進行了從量至從價的變更。不僅如此,教師在教學之外應該經常查閱相關資料,掌握稅收改革的方向,可以在課堂中對學生進行灌輸,讓學生清楚將來我國的稅制可能發生怎樣的變化,如我國目前將以上海為試點進行營業稅向增值稅的轉變,這些稅制的更新是教師在教學之中及教學之外都必須清楚掌握的。
(2)高職高專財稅課程實訓方法
高職高專的教學目的主要是實踐,因此在教學中必須注重學生的實訓活動。財稅課程的實訓活動可以通過以下兩個方面進行。
通過學生手動計算進行實訓活動。這類型實訓活動主要應用在《稅法》及《納稅籌劃》課程的講授中,因為稅法的側重點主要在于讓學生掌握稅法基本內容、計算各個稅種應納稅額,而納稅籌劃的側重點主要在于讓學生通過計算幫助企業合理減輕稅收負擔,因此學生在本門課程中的實訓重點會放在如何進行計算應納稅額,如何設計不同方案進行納稅籌劃。
通過稅務教學軟件進行實訓活動。這類型實訓活動可以應用在稅務會計、稅收征收管理、稅務等課程中,常用軟件包括稅務會計實訓軟件和電子報稅模擬軟件等。稅務會計實訓軟件可以針對不同稅種設計不同難易程度的企業案例資料,學生通過不同的案例進行模擬訓練,包括計算稅額、填制記賬憑證、登記賬簿及填制納稅申報表,這也剛好構成了一個稅務會計人員的工作流程;電子報稅模擬軟件是針對現在大部分的企業都通過電子申報的形式進行納稅申報,系統中設計了不同類型的企業進行申報的不同情況,針對不同稅種設計不同案例,要求學生進行納稅申報,另外系統還針對可能發生的個人申報進行了相關內容的設計,幫助學生了解在電子商務的條件下如何進行個人納稅申報及企業納稅申報。
不同類型的實訓活動可以應用在不同的課程中,教師可以根據自身講授課程的不同進行合理選擇,實訓活動能夠幫助教師進一步將所講授的內容具體化形象化,更能幫助學生直觀地理解所學課程,因此實訓活動是在財稅課程教學中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
在財稅課程的講授中,筆者發現很多課程的方法基本類似,因此在講授中必須注意到的問題是,如何將這么多門不同的財稅方面的課程整合在一起,如將稅法與稅務會計可以整合為一門課程,系統講授如何計稅如何核算。作為高職高專會計專業的基礎課程,財稅課程的學習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也是學生在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知識儲備之一,因此講授過程中如何調動學生積極性,如何讓學生真正參與到課堂中來,是每一個財稅教師必須思考的問題。
參考文獻:
[1]邵瑞珍.教育心理學[M]. 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
[2]徐孟洲.稅法[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
財稅籌劃方案范文3
關鍵詞: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意義;考慮因素
1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意義
眾所周知,在我國現行稅收體制下,企業所得稅是每個企業繳納的重要稅種之一,是企業經營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盈利性企業來說,增加企業利潤是企業經營的重要目標,并且企業所得稅是影響企業稅后凈利潤的重要指標之一,所以對企業所得稅進行納稅籌劃,對增加企業稅后凈利潤來說是至關重要的財務管理活動。企業所得稅是國家征稅收入的重要來源,也是公司運營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公司稅后凈利潤的影響不容忽視。通過納稅籌劃,企業可以有效地減輕稅負壓力,提高核心競爭力,保持良好的發展狀態,同時還不違反國家相關的稅收法律法規。從長遠目標出發,企業的良好發展也將不斷增加國家稅收,因此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籌劃對國家和企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對企業所得稅的思考
由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公式可知,應納企業所得稅額的大小取決于兩個因素:一是應納稅所得額;二是企業所得稅稅率。其中,企業所得稅稅率由國家制定,企業對其可調節的程度有限,而應納稅所得額的核算數據來源于企業內部的經營活動中,企業對其可調節程度較大,所以從應納稅所得額方面下手進行納稅籌劃是比較容易也是具備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同時,雖然企業所得稅稅率由國家制定,但是企業也并不是完全不能在此方面進行納稅籌劃,國家稅收政策規定了不同的稅率,不同的企業滿足國家規定的標準可以適用不同的稅率,所以,企業可以調整自身的情況以符合國家規定標準,從而適用最有利于企業的稅率。
3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考慮因素
3.1企業要提高納稅籌劃意識。企業應該重視納稅籌劃的必要性,明確企業所得稅對于企業稅后凈利潤的影響程度。企業所得稅本身就是一項核算內容復雜的稅種,所以其納稅籌劃更是紛繁復雜,涉及范圍廣。因此,它不僅需要財稅部門的積極作為,也需要其他部門人員的全力配合,需要全公司全員的參與。納稅籌劃活動不是獨立于企業經營活動的,是需要滲入企業日常經營活動中去的,這就要求企業制定系統的方案,積極宣傳納稅籌劃活動,夯實基礎、全面鋪墊。3.2企業要提高風險意識。近年來,我國稅收法律法規變化較大,在企業所得稅方面也有所調整和變更。在這種宏觀環境下,企業應該時時關注國家政策變化,相應地調整本企業的納稅籌劃方案,使其與國家政策相符,避免在籌劃過程中發生違法違規行為,被有關部門判定為逃稅、偷稅或者漏稅。因此,企業進行納稅籌劃必須提高風險意識,只有這樣才能有的放矢,趨利避害,實現企業納稅籌劃的真正目的。3.3企業要考慮成本效益原則。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不能只著眼于納稅籌劃收益的大小,還要考慮到納稅籌劃成本,例如機會成本、納稅管理成本、組織協調成本等。如果納稅籌劃成本過大將會很大程度地沖抵納稅籌劃收益,這不僅不會實現增加企業收益的目的,反而可能適得其反,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比如機會成本,企業可以設計多個納稅籌劃方案,當選擇其中一個方案放棄其他方案時,同時也放棄了其他方案能夠帶來的納稅籌劃收益,所以企業應該根據本企業的情況選擇能夠實現收益最大化的最佳方案從而降低機會成本。另外,考慮成本時也需要考慮納稅籌劃風險,因為如果企業發生違規操作,被國家處以稅收滯納金、罰款等,也增加了企業的納稅籌劃成本。3.4企業要重視財稅人才的培養。企業進行納稅籌劃離不開對國家優惠政策的運用,這就需要對國家政策進行正確的解讀,如果錯誤地理解國家政策,不僅不會為企業節稅,相反會給企業造成損失,這是需要一定的職業判斷的,所以企業財務人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企業要重視培養財稅人員的專業能力,可以建立培訓機制,督促內部員工不斷學習相關稅法知識,或者企業可以考慮從外部引進納稅籌劃人才,必要時可以與企業當地國家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進行溝通,以求正確把握國家政策的制定要求,合理利用國家優惠政策。
4結語
現階段,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和發展,各行業小微企業數量不斷增加,企業間的競爭壓力加大,但是很多企業納稅籌劃體系并不完善,這對企業來說就是好的機遇,如果企業可以順應社會經濟的發展,先行一步,完善自身納稅籌劃體系,從企業所得稅方面下手,有效控制企業的運營成本,提高企業的整體效益,就能取得競爭優勢,更好的發展壯大,在同行業企業中脫穎而出,成為行業佼佼者。
參考文獻
[1]陸靜.企業納稅籌劃優化舉措探討[J].財經界(學術版),2019,(16):221.
[2]周衛仙.企業納稅籌劃及合理避稅策略分析[J].納稅,2019,13(22):34-35.
財稅籌劃方案范文4
目前,涉及居民企業之間股權轉讓的政策規定有以下3項:
(1)《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投資方企業從被清算企業分得的剩余資產,其中相當于從被清算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中應當分得的部分,應當確認為股息所得;剩余資產減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額, 超過或者低于投資成本的部分,應當確認為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或者損失。財稅〔2009〕60號文件第五條第二款與上述規定一致。
(2)《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企業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準予扣除。投資資產成本為購買價款或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三條規定,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后,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镀髽I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 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對股權轉讓涉及企業重組情形時的處理作了規定。 對于股權轉讓時是否要確認轉讓收益,該文件規定,一般重組要將股權處置進行 相應股權轉讓或清算的所得稅處理;而特殊重組中,新取得股權的計稅基礎要以 其原持有股權的計稅基礎來確定。對交易中的股權支付暫不確認有關資產的轉讓 所得或損失的,其非股權支付仍應在交易當期確認相應的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并調整相應資產的計稅基礎。根據上述規定,企業重組需進行股權轉讓或清算處理時,企業所得稅的處理原則仍應遵從上述清算股權或正常轉讓處置股權的原則。
二、股權轉讓稅收籌劃案例分析
下面擬以甲公司股權轉讓為案例,通過對四個稅收籌劃方案進行比較,分析在當前政策環境下,股權轉讓的最優稅收策略。案例資料:甲公司于2007年8月以450萬元貨幣資金與乙公司投資成立了聯營公司丙,甲占有30%的股權。后因甲公司經營策略調整,擬于2014年5月終止對丙公司的投資。經對有關情況的深入調查,終止投資時丙公司資產負債表如下(單位:萬元人民幣):
資產期末數 負債及所有者權益期末數
流動資產5000 流動負債1000
其中:貨幣資金5000 其中:短期借款1000
長期股權投資0 長期負債0
固定資產0 所有者權益4000
其他資產0 其中:實收資本1500
盈余公積1000
未分配利潤1500
資產總計5000 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總計5000
第一種方案:股權轉讓方案,以1200萬元價格轉讓丙公司的股權。根據稅收文件規定,甲公司此時股權轉讓所得為1200-450=750,應納企業所得稅=(1200-450)*25%=187.5,稅后凈利潤=1200-450-187.5=562.5萬元。此種方案下,股權轉讓未享受任何稅收優惠,750萬元的股權轉讓所得全部繳納了企業所得稅。
第二種方案:先分配后轉讓股權,先將未分配利潤分配,收回450萬,然后以750萬元價格轉讓丙公司股權。此種方案下對于被投資方丙公司有1500萬元的未分配利潤,把這部分利潤分配給股東,其中甲公司占有30%的股權,可分得450萬的收益,對于這部分利潤根據稅收政策是享受免企業所得稅待遇的,因為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屬于免稅收入,免企業所得稅。分配完1500萬未分配利潤后,丙公司的所有者權益為實收資本1500萬,盈余公積1000萬,未分配利潤為0,所有者權益總計為2500萬,此時甲公司股權轉讓所得=2500*30%-450=75萬,稅后凈利潤=450+750-450-75=675萬。第二種方案比第一種少交112.5萬的企業所得稅,稅后凈利潤增加112.5萬,此種方案被投資企業對其未分配利潤進行了利潤分配,而這部分分得的股息紅利享受了免稅待遇。既然第二種方案享受了免稅,就需要考慮能否有其他更好的方案使得股權轉讓享受更多的免稅待遇,此種方案中是未分配利潤享受了免稅待遇,就可以考慮盈余公積是否也可以享受免稅待遇,由此考慮到了第三種方案。
第三種方案:先轉增資本再轉讓股權,先用625萬元盈余公積和1500元未分配利潤增加注冊資本,之后甲公司以1200萬元的價格轉讓股權。此種方案首先注意盈余公積可以轉增資本但是需要注意不能全部用于轉增,需要留下轉增前實收資本的25%,即本例中需保留1500*25%=375萬的盈余公積,剩余625萬的盈余公積可以用來轉增資本,1500萬的未分配利潤可以用于轉增資本,因此本例中可以用625+1500=2125萬元轉增資本,轉增資本后對于甲公司而言相當于是二合一的動作:轉增資本相當于是第一個步驟――分配股息紅利,金額為2125*30%=637.5萬,但是此時甲公司實際是沒有得到該股息紅利的,但在稅收中享受免稅待遇的;第二步是甲公司將實際并未取得的該股息紅利再投資于丙公司,投資的好處是增加了投資成本637.5萬,此兩步即為二合一,這樣處理的好處是投資方享受了免企業所得稅待遇和增加了投資成本。
轉增資本后對于丙公司而言,所有者權益總計不變為4000萬,但實收資本為3625萬,盈余公積為375萬,未分配利潤為0,此時甲公司轉讓其對丙公司持有的股權轉讓所得=(1200-450-637.5)*25%=28.125萬,稅收凈利潤=1200-450-28.125=721.875萬。此方案與第二個方案相比,不僅僅未分配利潤享受了免稅待遇,而且1000萬的盈余公積中有625*30%=187.5萬也享受了免稅待遇,所以此種方案要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再次下降,究其原因即是部分盈余公積和全部的未分配利潤享受了免稅待遇。
第四種方案:撤資,從丙公司撤資,收回貨幣資金1200萬。此時假設該方案可行,對于甲公司而言收回的1200萬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450萬作為投資成本的收回,第二部分相當于被投資方累計盈余公積和累計未分配利潤按持股比例享有的部分即(1000+1500)*30%=750萬作為股息所得,而股息所得享受免企業所得稅待遇,投資資產轉讓所得=1200-450-750=0。因此,對于甲公司而言,應納企業所得稅為0,稅收凈利潤=1200-450=750萬。因此,此方案是稅負最輕,稅后凈利潤最高的方案。此方案是最徹底的方案,但是在實際工作中需要考慮其可行性,因為撤資方案對甲公司而言稅負最輕,但對被投資方丙公司而言,撤資可能會對其產生不良影響,因為甲公司撤資后,丙公司所有者權益賬目會同比例縮減30%,即丙公司實收資本為1050萬,盈余公積為700萬,未分配利潤為1050萬,所有者權益總額為2800萬。一旦丙公司生產經營遇到資金緊張等方面的問題,就可能會對丙公司造成傷筋動骨的影響,所以此種方案在實際工作中需要考慮雙方的可接受性和可行性??偨Y此四種方案,對比如下:
方案 企業所得稅 稅后利潤 差異產生的原因
方案一 187.5 562.5 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對應部分均未享受免稅待遇
方案二 75 675 未分配利潤對應部分享受免稅待遇,盈余公積對應部分未能享受免稅待遇
方案三 28.125 721.875 未分配利潤和部分盈余公積對應部分享受了免稅待遇
方案四 0 750 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對應部分均享受免稅待遇
其實此四種方案均圍繞著這句話所做的考慮: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屬于免稅收入,哪個方案能把免稅待遇享受得最充分、最徹底,稅負就最少。這就是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所需達到的目的。由于不同企業的經營狀況、股權結構不同,每個方案的可行性也會受到現實各種因素的限制,在進行納稅籌劃時,需針對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地選擇適合企業的方法,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三、股權轉讓稅收籌劃應關注的問題
收益往往伴隨著風險,稅收籌劃在給企業帶來稅收利益、提升企業價值的同時,也會存在一定的風險。稅收籌劃的前提是合理避稅,同時稅收籌劃本身也有一定的成本。因此,最佳稅收籌劃方案的決策需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依法納稅是企業稅收籌劃的前提。只有遵守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才能保證所進行的經濟活動、納稅方案為稅務機關認可,否則會受到相應的懲罰,甚至會觸犯刑法承擔法律責任,給企業帶來更大的損失。由于股權轉讓業務的重要性和復雜性,使其自然而然成為稅務部門重點檢查的對象,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時需要認真學習領會相關稅務文件,并與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有效溝通,這樣才能保證方案的順利實施。
(2)需堅持稅收籌劃的成本效益。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目的是為了實現合法合理節稅、使企業收益最大化。因此,必須要考慮投入與產出的效益。如果稅收籌劃所產生的收益還小于稅收籌劃成本,稅收籌劃就沒必要進行。
(3)稅收籌劃要著眼于企業整體收益最大化。稅收籌劃是連續、動態的過程,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某一時期納稅最少的方案并不一定是最佳方案,應根據企業的總體發展目標綜合考慮企業整體稅負,選擇有利于企業整體利益的方案。
(4)稅收籌劃應注意風險的防范。在股權轉讓的納稅籌劃方案中,為降低稅收成本進行相應稅收活動的同時,要考慮對本企業或關聯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以及雙方風險承受能力。如案例分析的方案四,撤資方案的操作需謹慎考慮對企業、集團總體戰略的影響,在收益與風險之間進行必要的權衡,綜合衡量稅收籌劃方案,這樣才能保證取得稅收利益,增加企業價值。
財稅籌劃方案范文5
【關鍵詞】營改增 減輕稅負
一、差額納稅法
對于“營改增”試點范圍內的納稅人支付給非試點范圍內的納稅人的款項,有兩種不同的處理方式。一種是試點范圍內的納稅人可以按照財稅[2011]111號文件附件1的規定將支付的金額按照7%的扣除率進行處理。另外一種辦法就是依照財稅[2011]111號文件附件2的規定,直接扣除處理(即差額納稅)。
舉例說明:“營改增”試點地區有一家物流企業A,“營改增”被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某月不含稅營業額為80萬元,該月取得位于非試點地區以運輸企業開具的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發票上注明的運費為40萬元。
方案一:按照運費的7%計算進項扣除。
應納增值稅額=80×11%-40×7%=6(萬元)
方案二:根據“差額納稅法”計算應繳納的增值稅額。
應納增值稅額=(80-40)×11%=4.4(萬元)
對比后,可以看出方案二比方案一減輕稅負1.6萬元。因此,應當選擇方案二。
二、利用試點地區與非試點地區稅收政策的差異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單位和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提供建筑業、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勞務暫免征收營業稅。根據《關于應稅勞務使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31號)的規定,試點地區的單位和個人提供“廣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廣告服務”可免征增值稅。綜上所述,試點地區和非試點地區的稅收政策的差異為稅收籌劃提供了一定的空間。
舉例說明:2013年,北京魯班圖文廣告有限公司想要投資設立一家子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設立該子公司的主要目的是在境外提供廣告宣傳服務。對于子公司的設立地點有兩個選擇的方案。一是青海省西寧市(非試點地區);而是湖北省武漢市(試點地區)。假設子公司的設立地點不會影響其正常的聲場經營活動。預計每年能夠從子公司獲得2000萬元的廣告收入,請分別計算不同設立地所對應的應納稅額。
方案一:設立地點為西寧。根據財稅[2009]111號文件的規定,該子公司在境外提供廣告宣傳服務所獲得的2000萬元的收入不屬于免稅的范圍,應繳納如下稅金:
應納營業稅=2000×5%=100(萬元)
應納城市建設維護稅及教育費附加=2000×(7%+3%)=200(萬元)
總的應納稅額=100+200=300(萬元)
方案二:設立地點為武漢。根據財稅[2011]131號文件的規定,該子公司在境外提供廣告宣傳服務所獲得的2000萬元的收入屬于增值稅的免稅范圍。
對比后,可以看出方案二比方案一減輕稅負300萬元,故方案二更可行。
三、分別核算法
試點納稅人兼有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按照以下方法適用稅率或征收率:
第一,兼有不同稅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從高適用稅率。
第二,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從高適用征收率。
第三,兼有不同稅率和征收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從高適用稅率。
舉例說明:某試點地區一個娛樂營業場所(KTV,酒店類的),主營業務就是給客戶提供勞務。同時該娛樂場所內附設一家商店,為顧客提供啤酒、飲料、水果類、各種小吃等。假定,2012年該娛樂場所取得服務業收入2000萬元(不含稅),稅率11%;經營商店取得收入200萬元(不含稅),稅率6%,請計算該娛樂場所應繳納的稅款。
方案一:為分別核算兩類收入。那么按照有關規定,應當從高使用稅率,即采用11%的稅率統一征稅。
應納增值稅額=(2000+200)×11%=242(萬元)
應納城市建設維護稅及教育費附加=242×(7%+3%)=24.2(萬元)
總的應納稅額=242+24.2=266.2(萬元)
方案二:該娛樂場所會計核算制度健全、完善,分別核算兩類收入。
應納增值稅額=2000×11%+200×6%=232(萬元)
應納城市建設維護稅及教育費附加=232×(7%+3%)=23.2(萬元)
總的應納稅額=232+23.2=255.2(萬元)
對比后可知,方案二比方案一減輕稅負11萬元。因此,健全、完善的會計核算制度,分別核算不同類型的收入,有助于幫助企業減輕稅負。
四、轉變經營模式法
財稅[2011]111號文件規定:遠洋運輸的期租業務、航空運輸的濕租業務征收增值稅,按照交通運輸業征收,稅率為11%;遠洋運輸的光租業務、航空運輸的干租業務,屬于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增值稅稅率為17%。
舉例說明:某航空運輸企業為試點地區一般納稅人,2013年1月將自己閑置的飛機承租給他人使用一個月,取得租賃收入800萬元,未取得進項稅發票。請核算租賃方式分別為干租、濕租下各自的應納稅額。
方案一:以干租的形式租賃。
應納增值稅=800×17%=136(萬元)
應納城市建設維護稅及教育稅附加=136×(7%+3%)=13.6(萬元)
總的應納稅額=136+13.6=149.6(萬元)
方案二:以濕租的形式租賃。
應納增值稅=800×11%=88(萬元)
應納城市建設維護稅及教育稅附加=88×(7%+3%)=8.8(萬元)
總的應納稅額=136+13.6=96.8(萬元)
對比后可知,方案二比方案一的稅負輕52.8萬元。因此,在企業經營的過程中,合理地、適當地選擇經營方式也是一種能夠幫助企業減輕稅負的有效途徑。
財稅籌劃方案范文6
關鍵詞:稅收籌劃;增值稅;稅收負擔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5年1月15日
一、印刷業務的稅收籌劃
圖書出版企業一般會將印刷業務交給專門的印刷企業,若采用委托加工的方式,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料,即圖書出版企業提供紙張等主要材料,則圖書出版企業將加工印刷的圖書收回時,就支付的加工費涉及增值稅進項稅額,稅率為17%。若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65號)規定,印刷企業接受出版單位委托,自行購買紙張,印刷有統一刊號(CN)以及采用國際標準書號編序的圖書、報紙和雜志,按貨物銷售(13%稅率)征收增值稅(這里可能會有一個出版社與印刷企業的博弈,如果印刷企業要求執行13%的稅率,出版社很可能不會將印刷業務交給該印刷企業,所以,很多時候印刷企業按17%的稅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這里假設執行13%稅率)。
籌劃策略:比較委托加工方式下與非委托加工方式下,圖書出版企業印刷業務的可抵扣的進項稅額,選擇可抵扣進項稅額大的方案。
案例1:2012年6月某圖書出版企業委托一家印刷廠印刷1,000冊圖書。為完成該項印刷工作,現有兩種方案:
方案a:采用委托加工方式,即該圖書出版企業提供紙張等主要材料,總計X元,支付印刷廠加工費Y元,均為含稅價格,則:
當期可抵扣的進項稅額=(X+Y)÷(1+17%)×17%=0.15(X+Y)元
方案b:該印刷廠自行購買紙張等材料,該圖書出版企業一次性支付印刷廠一筆貨款,總金額記為Z元,為含稅價格,則:
當期可抵扣的進項稅額=Z÷(1+13%)×13%=0.12Z元
比較方案a和方案b:
0.15(X+Y)元=0.12Z元,則Z=1.25(X+Y)
0.15(X+Y)元>0.12Z元,則Z
0.15(X+Y)元1.25(X+Y)
籌劃結論:當Z=1.25(X+Y),即當一次性支付總金額等于圖書出版企業提供的紙張等原材料及支付的加工費的1.25倍時,兩種方案可抵扣稅額相同;當Z
二、廣告業務收入的稅收籌劃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1]111號)中第三十五條規定,納稅人提供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應稅服務,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圖書出版企業生產銷售圖書應按照13%的稅率繳納增值稅;“營改增”后廣告服務納入部分現代服務業中的文化創意服務征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6%的稅率。此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中文化事業建設費征收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12]68號)的規定,原適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文化事業建設費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字[1997]95號)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提供廣告服務的單位和個人,以及試點地區試點后成立的提供廣告服務的單位和個人,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后,應按照本通知的規定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照提供增值稅應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和3%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并由國家稅務局在征收增值稅時一并征收?!盃I改增”之前,若廣告收入與雜志發行收入合并核算,則一同繳納增值稅,當月購進材料可全部抵扣進項稅額;若二者分開核算,雜志發行稅收按13%的稅率計算增值稅銷項稅,廣告收入需繳納5%的營業稅及3%的文化事業建設費,且購進材料中用于廣告支出的部分不能作為進項稅抵扣,所以廣告服務收入是否與圖書出版發行收入分別核算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沒有固定的模式?!盃I改增”后,廣告服務納入文化創意服務中,統一改征增值稅,相應的企業日常采購業務和服務性支出項目的進項稅額用于廣告業務的部分也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這是否會影響核算方式,需要進一步籌劃。
籌劃策略:計算圖書出版企業分別核算與不分別核算收入的應納稅額,選擇使企業稅收負擔最小的方案。
案例2:某雜志社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行雜志的同時提供廣告業務,2012年9月取得雜志發行收入500萬元,廣告收入120萬元(均不含稅),當月購進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金額200萬元。
方案a:雜志發行收入與廣告收入合并核算,由于廣告服務與雜志發行應稅項目收入沒有劃分,所以一并按照較高稅率13%繳納增值稅,則:
當期銷項稅額=(500+120)×13%=80.6萬元
當期進項稅額=200×17%=34萬元
當期應納增值稅額=80.6-34=46.6萬元
稅后收益=500+120-46.6=573.4萬元
方案b:雜志發行收入與廣告收入分別核算,雜志發行稅收按13%的稅率計算增值稅銷項稅,廣告收入需繳納6%的增值稅銷項稅及3%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則:
當期銷項稅額=500×13%+120×6%=72.2萬元
當期進項稅額=200×17%=34萬元
當期應納增值稅額=72.2-34=38.2萬元
當期應納文化事業建設費=120×3%=3.6萬元
當期應納增值稅額與文化事業建設費合計=38.2+3.6=41.8萬元
稅后收益=500+120-41.8=578.2萬元
籌劃結論:雜志發行收入與廣告收入分別核算比二者合并核算能獲得更多的收益,因為,雖然分別核算中廣告服務取得的收入需要繳納3%的文化事業建設費,但是廣告服務單獨核算適用的增值稅稅率是6%,遠低于合并核算13%的稅率,綜合起來分別核算可少納廣告服務收入乘以4%的稅額。
三、成立舊書銷售公司的稅收籌劃
古舊圖書是《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法定免稅項目,該處古舊圖書專指從社會上收購來的古書和舊書,并非企業本身滯銷的。通常圖書出版企業會有滯銷的圖書,如果企業能夠成立一家獨立核算的舊書銷售公司,由該舊書銷售公司從圖書出版企業購得舊圖書,然后再對外出售,這樣獨立核算的舊書銷售公司銷售的舊書就屬于免征增值稅的范圍。一般而言,納稅人直接零售給消費者的價格要高于銷給舊書經營公司的價格,以此計算的銷項稅也會大于后者。
籌劃策略:計算出版企業直接對外銷售滯銷舊書及利用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成立舊書銷售公司銷售舊書的應納增值稅稅額,選擇集團利益最大化的籌劃方案。
案例3:2012年12月某圖書出版企業資金短缺,急需處理一批囤積的舊書,企業進行盤點估算得出該批圖書總價格800萬元(含稅,下同),成本為300萬元。
方案a:直接面向消費者5折銷售,則:
圖書出版企業應納銷項稅額=800×50%÷(1+13%)×13%=46.02萬元
進項稅額=300÷(1+13%)×13%=34.51萬元
圖書出版企業應納增值稅=46.02-34.51=11.51萬元
圖書出版企業稅后收益=800×50%÷(1+13%)-300÷(1+13%)-11.51=353.98-265.49-11.51=76.98萬元
方案b:圖書出版企業成立一家下屬的舊書銷售公司,并以4折的價格將該批舊書銷售給舊書銷售公司,然后再以5折的價格賣給最終消費者,則:
圖書出版企業應納銷項稅額=800×40%÷(1+13%)×13%=36.81萬元
進項稅額=300÷(1+13%)×13%=34.51萬元
圖書出版企業應納增值稅=36.81-34.51=2.30萬元
舊書銷售公司應納增值稅=0萬元
圖書出版企業稅后收益=800×50%÷(1+13%)-300÷(1+13%)-2.03=86.46萬元
籌劃結論:成立舊書銷售公司能夠享受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不僅能夠節約稅收成本,還能增加出版企業總體利潤,長遠來看,這項投資或許有利于企業的持續經營。
主要參考文獻:
[1]秦玲.圖書出版企業增值稅納稅籌劃研究――以西安市為例[D].碩士學位論文,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