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監管的意義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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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監管的意義

食品安全監管的意義范文1

關鍵詞 食品安全 聯合執法 監管

中圖分類號:d922 文獻標識碼:A

On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Establishing Food Security Detachment

XU Wenqing

(Department of Security System, Railway Police College, Zhengzhou, He'nan 450053)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world food safety incidents continue to occur, the global food safety issues of concern. China's food safety incidents have intensified, threatening the health and even the lives of the masses, but also caused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In recent years,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have set up food security detachment, through strict enforcement, in order to reduce the incidence of food safety incidents, but also the people of a healthy eating environmen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to establish food safety necessity and significance of detachment,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to play a greater role in China's food safety regulatory process.

Key words food safety; joint enforcement; regulatory

1 公安機關建立食品安全支隊的必要性

近年來,我國在食品安全方面出現的事故越來越突出,如:三聚氰胺、蘇丹紅、瘦肉精、塑化劑等有害食品添加劑事件,①這些事件不僅影響到大部分居民的正常生活,給居民的人身健康帶來威脅,而且給社會帶來恐慌甚至造成謠言滿天飛的狀況,降低群眾對食品安全的信任感,這種現象不利于社會和諧發展?,F有監管食品安全的部門(如:質檢、衛生、防疫、食藥管理、工商等)各自為政,往往“以罰代管”,發現問題,罰款了事,不解決實質問題,②作為政府職能部門的公安機關,在監管、查處的過程中僅僅起到配角的作用,一般只有在遇到刑事案件的時候,才有公安機關參與,這種現狀可能會造成打擊效率不高、查處力度不到位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公安機關設立專門負責食品藥品犯罪偵查機構,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監管領域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有助于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全面整頓和規范食品藥品市場秩序,進一步改善食品藥品安全形勢。

2 何為食品安全支隊

以青島市為例,公安機關設立食品安全專門機構,組建專職隊伍負責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在市公安經偵支隊中成立食品偵查中隊,在各區,市公安經偵大隊中設立食品偵查中隊。對于一些隱蔽性強、危害性大的案件,食品偵查中隊提前介入,依法采取相應措施,深挖犯罪源頭,徹底摧毀犯罪網絡。如其他涉及食品安全的職能部門發現涉嫌犯罪的案件和線索,交由食品安全支隊立案偵查。

食品安全支隊主要負責偵辦生產銷售偽劣產品(食品藥品類),生產銷售假藥,生產銷售劣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等八種刑事案件;直接查處社會關注、下級公安機關查辦困難的食品藥品犯罪案件;承辦公安部、省公安廳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重大案(事)件。

3 食品安全支隊的工作重點

食品安全問題涉及領域較多,實際操作中,由于缺乏技術支持,僅憑食品安全支隊一方力量難以完成攝食犯罪的取證,因此,食品安全支隊必須聯合其他有關責任部門進行聯合執法。食品安全支隊主要與工商、質檢、食藥監三個部門合作,三部門聯合執法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的作用。

(1)與工商以及食藥監共同執法可以有效解決食品安全支隊缺少案件來源、不確定偵查方向、無法尋找案件線索的等問題。一直以來,打擊食品安全問題一直就存在在警方的工作范圍之內,沒有成立支隊之前,警方已然與工商、食藥監等部門緊密合作;當下成立了專項支隊,兩方合作跨入一個新的領域,工商、食藥監從配合部門一躍成為警方完成任務的重要合作伙伴,增加了其配合積極性,功能更有利于食品安全問題開展打擊。(2)與質檢部門合作有效彌補了警方技術缺乏的缺陷,目前科技越來越發達,犯罪分子的手段也越來越高明。只憑警方單一的偵查方式不足以找到足夠證據證明某食品存在的安全問題。從另一個方面來說,食品安全支隊的工作是公開透明的,在大眾的注視下,警方必須拿出權威性的檢驗結果才能使人信服,所以,與質檢部門的緊密合作,是食品安全支隊順利工作的重點。

4 建立食品安全支隊可能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各地食品安全支隊剛剛成立,還沒有經過實踐的檢驗,但是通過各地實施品安全支隊性質及工作內容報告中不難發現,食品安全支隊的理論部分并不成熟,有很多問題并沒有找到有效的解決途徑,所以,食品安全支隊實際上還在摸索階段,要真正的踏上正軌,有效的解決食品安全問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4.1 支隊和各配合部門的責任分配問題

在以往的經驗中,只要牽扯到兩者或兩者以上的部門合作執法就會出現“踢皮球”的問題。在食品安全支隊與工商等部門聯合執法時,各環節沒有明確規定,只是粗略的說明兩者需要緊密配合。在以后的實踐中就很可能出現,面對一個涉食違法案件,各部門面對擔責,互相推諉。所以,國家必須出臺政策協調二者,規定好合作流程,解決好到底是食品安全支隊主動出擊還是由工商等部門發現,支隊調查等相關問題。哪個環節出了問題,責任自然明確。

4.2 工作被動性問題

此問題與上一個問題有交叉處,食品安全支隊現實工作中如果要得到明顯效果就必須要主動出擊,但是事實證明,此工作有很大的被動性,除了上述與各聯合執法部門的配合流程不確定導致被動外,如何出擊也是導致被動的重要因素。從青島市食品安全支隊的報告中的基本工作內容中就可以發現,支隊的工作范圍大,涉及領域多。如打擊地溝油、販賣假藥等零碎任務很難主動并有效的開展。這些問題在很早以前警方就一直在打擊,但是,撒網、打游擊式的打擊方式根本不能根除這些問題,甚至可以說根本沒有明顯效果。雖然現在食品安全支隊被單獨劃分出來,但是工作方式沒有改變,找不到新出路,原有問題依然無法解決。這樣一來,支隊的工作就陷入了被動,到底怎樣才能化被動為主動,這就要開動創新的思維,警方還有很多問題需要思考。

4.3 警力問題

食品安全問題涉及許多專業領域,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大量專業人才。警方在打擊時也必須掌握一定的專業知識才能初步做出判斷。但是實際情況是,支隊中了解食品安全相關知識的成員寥寥無幾。如果沒有專業人士就會造成工作滯后,延遲,過分依賴檢驗部門的問題。所以,警方需要加強支隊內部專業知識教育培訓工作,努力打造知識型先進型隊伍。

5 展望

無論食品安全支隊存在什么樣的問題,它的存在就給大眾“舌尖上的安全”帶來了強有力的保障。民眾極其希望食品安全支隊的成立能改變現在食品領域魚龍混澤的局面,使人民能夠吃上放心的食品。希望公安機關能解決阻礙食品安全支隊正常工作的問題,為其找尋更好地工作方式,為我國食品安全的改善獻出一份力量。

校級項目:JY2012025

注釋

食品安全監管的意義范文2

1.嚴密監督黑企業:再也不能讓人們用腸胃來檢驗食品的毒性了。要建立企業誠信體系,對做得不好的企業要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做到信息公開。這樣有利于誠信企業發展壯大。

2.毒物總在檢測項目外:不法商販在食品里添加化學品, 若該化學品不在檢測之列,就不是檢測人員的事。三聚氰胺雖然毒性沒有砒霜大,但它是工業品,不允許人為添加,加進牛奶里就屬于投毒事件,要依法嚴懲。

二、重視食品監測技術平臺建設

落后檢測待升級。檢測設備落后和監測體系不完善致使劣質原料、食品添加劑濫加濫用。在餐飲服務監管環節,缺乏一些必要的監管技術設施設備, 食品安全執法監管多靠工作人員“用眼看、用手摸”,執法辦案、取證手段嚴重滯后;在農產品安全監管環節,其檢驗檢測設備只是一些常規性快檢設備,只能定性不能定量。

三、食品安全要抓源頭,直接到企業去參加技術評價

建立全過程產業鏈監控體系。目前我國只是注重農產品進入市場的檢驗,對之前的過程不重視。建議應對食品安全監管容易忽視的幾個環節的安全進行檢驗:一是土壤質量、生產基地的安全;二是生產過程中物資投入的安全,如農藥、飼料、灌溉水的安全等;三是生產管理中的安全;四是進入市場時的檢測。抓好食品安全,土壤安全是基礎,建議盡快對土壤耕地的保護進行立法。

食品企業在發展壯大中,不能忽視產品供應鏈的質量監控。從生產資料如水、土壤、飼料開始,就應該加強監控,不能等到進入市場時再檢測。

要從根本上解決食品安全問題,必須盡快著手建立從農場到餐桌全過程的產業鏈監控體系,在如何扭轉基層監管乏力和提高公共服務能力上做文章。

生產信息應全透明。日本的經驗值得借鑒,通過產品包裝上的二維碼,能查到生產過程的各個環節,如使用飼料、飼養時間、運輸車輛、老板的姓名和照片。

四、對食品安全的各個環節,要動員全社會齊抓共管,同時加強食品知識的宣傳教育

有些農村地區對健康養殖、肉食品安全及衛生狀況等認識有誤區, 有些農民甚至不知道使用“瘦肉精”是違法的。要加大食品安全宣傳力度,特別是提高農民食品安全意識。要強化對農村小企業、小作坊的管理,建立多部門協調聯動的監管機制。要盡快成立食品安全監管局,綜合協調管理鮮活肉食品及其它食品安全,收集肉食品安全信息,開展風險評估及提出預防措施。

五、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體制

1.必須從制度層面上改革創新,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體制。要抓好食品安全工作,首先要致力于完善現有食品安全監管法律體系。健全的法律體系是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的關鍵要素。借鑒歐盟的經驗,我國應該在實踐中對《食品安全法》進一步加以細化和具體化,且確保執行落實到位。

2.問責制。當前食品安全問題頻發的原因,在于監管部門權責不明,造成了“誰都管、誰都不負責”的局面。應形成較為完善的、系統的食品安全應急處理機制,統一執行,同時明確各部門及其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對主觀上故意瞞報、不作為、隱瞞信息的,要追究法律責任,嚴格執行問責制。

3.組建中立的食品安全檢測中心。食品藥品監督局是負責食品安全最直接的管理執法部門,但監管力量薄弱。涉及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還有農業、糧食、工商、質監和衛生等部門,但各個部門職責職能上均有不同,管理出現重復和盲點,造成各部門責任不明的現象,也造成了設備和人才的浪費。食品安全監管的不統一,造成了資源的過度分散,效率低下。針對這種情況,組建整合各部門與食品藥品安全相關的檢測機構,成立食品檢測中心,把食品安全監管納入到一個統一的框架中來。

食品安全監管的意義范文3

一、名牌產品、專利產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檔案(以下統稱產品檔案)是企業生產、經營的重要依據,各企業應建立產品檔案,加強對產品檔案的管理。

二、產品檔案是企業在產品開發、生產過程中形成的真實記錄,是重要的原始信息資源。企業應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確保其完整、準確、系統和安全,以利開發利用。

三、產品檔案的管理是產品開發和產品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生產管理活動的重要環節,企業應把產品檔案的管理與產品開發計劃、生產管理緊密結合起來,實行產品檔案與產品開發、產品生產的同步管理。

四、企業應建立健全各項檔案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證產品技術文件按時歸檔。新產品開發應在試制、鑒定后3個月內將應歸檔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集中歸檔。電子文件及與之相應的紙質文件一并歸檔。

五、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開發研制的產品,在產品試制、鑒定后3至6個月內,將有關協議、合同,隨同產品技術文件一并歸檔。

六、企業購買的專利產品、專利技術,應將有關產權轉讓協議、合同,隨同專利產品檔案、專利技術文件一并歸檔。

七、企業有關專利產品專利技術申報、科技成果申報和審批及獎勵等文件,隨同產品檔案一并歸檔。

八、企業應指定有關部門負責檔案工作,統一管理企業各類檔案,指導督促文件形成部門做好歸檔工作。任何人不得拒絕歸檔。

九、企業應加強對檔案的安全保管,設置專用的檔案庫房,實行專人管理,防止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的失泄密。

食品安全監管的意義范文4

關鍵詞:農村食品安全;問題;市場監管

一、農村食品安全存在的問題

食為民之天,人之生,離不開食之安,食品安全問題始終是擺在社會面前的頭等大事。農村鄉鎮集市隨處可見許多令人觸目驚心的食品問題:“康帥傅”牌的飲料,“奧麗奧”餅干等模仿大眾熟知品牌的各種食品;零售一毛至一元、添加大量色素和香精的兒童食品;還有包裝上沒有任何標示的散裝食品,小作坊生產的無任何說明的米粉面條,以及穿梭于揚塵尾氣中的小推車無證經營流動小吃店等等。單從臺前銷售這一環節就有如此多的問題,更勿論這些食品的幕后生產過程及其環境又有如何多的安全隱患。

如此隱患重重的食品充斥農村市場,很大部分原因是這些食品價格低廉適應農村消費者重價格、輕品質的食品消費觀念,同時農村消費者文化水平與消費安全意識有限。農村食品市場的落后給以部分偽劣食品可趁之機,許多在城市商店和超市無法上架銷售的偽劣食品轉而涌向農村市場,以其低廉的價格占有市場。除此之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國法律對于農村市場和食品的監管有相關規定,未能在農村食品市場得到有效運用。

二、現有食品監管立法

現有法律中,食品安全監管主要規定于下面兩部法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于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據該法規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在農產品批發市場應當設立或者委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對進場銷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抽查檢測。同時,農產品銷售企業對其銷售的農產品,應當建立健全進貨檢查驗收制度。此外,在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后,有關單位和人員負有及時采取措施和報告的義務。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是食品安全方面的基本法。該法規定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負責相關標準和規范的制定,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建立分段監管體制,由衛生、農業、質量、工商、食品藥品等部門進入到食品生產經營各環節中進行監管,以促進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監管。該法還創設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機制: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省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據此結合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組織制定、實施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

三、現有監管體系在農村食品市場中的法律問題及其原因

(一)立法層面。我國立法不完備,現階段我國并未制定適合地域特點的地方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對于食品生產經營的質量和監管要求也沒有區分城市與農村兩種情形,這顯然不符合農村實際情況。而且針對食品生產經營各個環節的配套法律法規也不完善,基本法也只是建立了制度框架,還沒有對中央和地方的關系進行詳細而明確的規定。

(二)執法層面。一是難監管,農村食品生產經營分散,監管區域廣,而各監管部門由于人員、經費不足,導致監管周期較長,并造成監管盲點。另外,監管職責涉及的部門眾多,分段監管制度,而食品安全委員會的職能定位為只協調、不管理,那么可能導致重復執法或者相互推諉的情況。二是立法本身存在的問題,僅依靠現有的幾部法律法規,監管執行存在很大難度。另一方面,許多落后地方政府為了保證本地的財政收入,許多執法部門主觀上不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此外,部分基層監管執法部門忽略其職責所在,執法存在偏差或者以罰代管,甚至腐敗執法,導致食品安全的相關法律法規在農村得不到有效執行。

(三)農村消費者難維權。農村群眾普遍缺乏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識,他們對食品的標準不了解、不重視。而且由于食品本身的特性,許多不安全食品對人體的危害是無法直接在第一時間發現,所以很多時候農村消費者都無法意識到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害。再加上其經濟上的弱勢地位,信息閉塞,文化低,能力有限,維權成本高,也導致農村群眾不愿維權。

四、對農村食品安全監管的建議

(一)完善食品安全立法

美國從1906年開始立法,將食品安全納入其法制化軌道運作;德國更早,其食品法歷史可追溯到1879年,迄今關于食品安全的各種法律法規多達200多個,涵蓋了食品材料生產和銷售的所有環節。發達國家對食品安全的重視源遠流長,而且相關法律和監管體系在與時俱進地不斷修訂完善。我國應學習上述國家的經驗,以國際現有的食品安全法為依據建立我國農村食品安全法規體系的基本框架,逐步健全和完善以《食品安全法》為核心的法律法規體系。我國應加強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實施細則的立法工作和完善工作。

(二)構建有效可行的農村食品安全監管機制

有效可行的監管機制應由多元主體共同參與協調合作,各負職責,而政府監管部門應該明確分工,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發揮行政主導作用。同時,還應加大對地方政府及其管理部門統一協調、指導的力度,避免各級政府、各職能部門之間職責糾紛,以提高行政執法的效率,由此構建多方協調的良性監管機制。政府監管部門還應配合司法機關的工作,而對于進入司法審判程序的食品安全案件不僅要執行行政處罰,還必須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此外,還應當加強建設農村食品監管制度的創新,比如在鄉村劃區駐點監管,在村民委員會設立舉報點,經常性巡查結合重點檢查等,更適合農村實際情況的監管制度,加大監管力度。

(三)加大對農村食品違法行為的懲罰力度

任何法律發揮其作用,執行都是關鍵。目前,我國食品安全監管中違法成本過低也是食品安全事故頻發的一個主要原因。不論食品的生產經營者的違法成本都會遠遠低于其所獲得的利潤,故即使法律規定了食品安全要違法賠償,危害食品安全的行為和現象依然屢禁不止。因此,應當建立嚴格的農村食品安全責任追究機制,一方面追究被監管對象即農村食品各環節負責人的違法犯罪責任,加大懲罰力度,提高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違法成本。使消費者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得到足額的賠償,也使食品生產者、經營者喪失再次犯罪的能力。另一方面,對監管部門忽略其職責所在、監管不力,以罰代管,或是腐敗執法等行為,要按《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關法律和《刑法》追究其責任。(作者單位:四川大學)

參考文獻

[1]李洋.淺析《食品安全法》的監管體系[J].法制與社會,2009.

[2]李長健等.基于農民權益保護的農村食品安全問題研究[J].河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來.

[3]柳思維.經濟大國“問題食品”事件出現與食品市場監管創新的深層思考[J].湖南商學院學報,2011.

食品安全監管的意義范文5

一、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現狀

(一)食品安全保障體系初步建成

近年來,我國先后制定了多個保障食品質量安全的法律、法規、標準體系。頒布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動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種畜禽管理條例》《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加強了食品業標準的制定與實施工作。食品安全標準工作成效明顯,基本建立了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為核心,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為補充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現有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國家標準近1900項,地方標準1200余項,行業標準3100余項。

(二)部門分工負責,監管力度加大

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近年來均加大了對食品安全的監管力度。農牧部門主管原料生產,注重從生產環節加強對種質資源、投入品、添加劑使用的監管,提高了食品原料的質量;商務部門主管流通貿易,注重從加工環節加強對環境、人員、設備和產品檢測的監管,使得投放市場的食品質量不斷提高;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主管對餐飲行業的從業人員、衛生環境、原材料、調味料等的監管,使群體食物中毒事件明顯減少;工商部門主管對食品進入市場的監管,初步實行了原初深加工食品的市場準入制度;質量監督部門主管對上市銷售的食品的檢測,增加了檢測頻率,加大了不合格食品的處罰力度;公安部門加大了對食品安全違法案件的打擊和查處力度,有效震懾了不法犯罪分子。

(三)大型食品加工企業質量管理體系不斷完善

隨著我國對高質量食品需求量的增長和與世界其他國家食品貿易的擴大,食品進入市場的標準和門檻不斷更新。大型食品加工企業為與國際接軌普遍自覺建立了良好的操作規范(GMP)、標準的操作規范(SOP)和衛生標準操作規范(SSOP),推行了控制食品安全的HACCP(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管理體系,并且大多通過了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使得產品質量有了很大提高。

二、我國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標準體系不完善,已頒標準未得到有效落實

國內現行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是標準體系不統一。農產品質量安全、食品衛生、食品質量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既有交叉重復又有脫節,標準間的銜接協調程度不高。二是個別重要標準或者重要指標缺失,不能滿足食品安全監管需求。三是標準科學性和合理性不高??傮w上為標齡長、通用性不強,部分標準指標欠缺風險評估依據,不能適應食品安全監管和行業發展需要。四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偽劣食品沒有相關的檢驗標準。如“病害肉”、“地溝油”等非食用產品尚無判定標準。五是標準宣傳、培訓和貫徹執行力度有待加強。

(二)生產者群體素質不高,方式落后,法制意識淡薄

食品生產者法律意識淡薄,技術能力缺乏,設施設備落后,造成了不良后果。具體表現在:生產過程不規范,加工人員衛生、身體條件不合格進一步造成污染;儲運設備簡單落后,造成產品在儲運過程中被污染;摻雜使假現象突出,在產品中添加違禁品以增加保鮮時間等。

(三)監管部門眾多,管理體制效率低下

我國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涉及的部門多, 據統計多達13個部門。從部門職責分工來看,各部門之間或相互職能重疊,或相互缺乏銜接,或相互法規錯位,是一種政出多門、效率低下的管理體制,也是官方監管執法能力不力的根源所在。

(四)食品來源與流向未實行有效追溯

在食品安全領域,追溯的定義是:通過記錄的標識對具體實體的歷史、應用或位置進行追溯的能力。發達國家早就利用計算機信息技術,嚴格采用全程追溯體系,環環把關,通過信息的電子傳輸、集中管理、系統互聯,實行全過程質量監管。我國則沒有統一的全過程監管。比如:農業部已推行的牲畜標識,要求對存欄的豬、牛、羊等家畜佩帶二維碼耳標,作為牲畜唯一性身份標識,對牲畜的生產原產地、流通銷售地進行追蹤和追溯,但此編碼在加工、銷售環節即不再使用,難以查證動物產品的原產地信息;而商務部門又在進行肉類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兩個部門如何銜接,尚無具體措施和行動。

三、對策和建議

(一)建立統一高效的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鑒于國內食品安全分段監管、分段追溯的情況,要實現食品安全信息的準確而快速的追溯,最重要的是通過信息技術實現全流程各個環節的可追蹤性與可追溯性,確保供應鏈各個環節的信息準確性。必須在政府和企業之間、供應鏈的各個環節內部和環節之間的全過程,形成追溯功能的有機銜接、高度統一,以及追溯信息的透明化和操作的便利化,因此,食品安全追溯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在政府和企業之間建立起公共信息平臺。

中央和省級食品安全管理部門應協調、指導各相關部門本著各負其責、相互銜接、互通有無、信息共享的原則,建立統一的食品信息追溯平臺,避免各自為政,自成體系,杜絕公共行政資源浪費,降低行政成本。

(二)強化生產者是食品安全責任主體的地位

以畜產品為例,在追溯體系中,動物養殖企業是基礎,屠宰加工是關鍵。從國際肉類行業實施自動化的中央屠宰的必然趨勢,再結合中國農民分散飼養畜禽產品的實際國情,重點和優先抓好屠宰加工環節的追溯管理,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收效。動物性食品的生產企業和個人應按照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統一的生產檔案記錄。養殖企業應按照農業部門的要求,記錄動物的引種、繁殖、飼養、疫病情況和飼料及添加劑、獸藥、疫苗等投入品使用情況,對動物標示原始代碼,此代碼應能在初加工產品和終端產品的信息記錄中得到有效追溯;在屠宰加工環節詳細記錄待宰動物數量、屠宰檢疫證明、生產日期、出廠日期、銷售店名及地點等內容。大中型生產企業應通過建立信息終端將以上信息上報到信息追溯平臺;小型企業和個人則由負責監管的農牧部門和商務部門分別采集信息,傳輸至信息追溯平臺;從而形成來源可追溯、流向可追蹤、責任可追究的信息追溯體系。

(三)完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體系,提升監管能力

目前,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以各個職能部門為主。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的建立,有利于集中評估流行病的發生、投入品的濫用等潛在危險,也使分階段評估食品安全風險更加精細,實現對公共衛生進行目標控制。同時,實行全程監管,使各職能部門之間能夠相互合作、相互補充、相互協調,消除監管缺位、錯位,堵塞監管漏洞,避免職責不清、重復監管、重復執法現象,有助于重新明晰各部門的職責,對信息報送不完整、傳輸不及時的企業,按照相關法規的要求進行處罰,從而有效提升監管能力。

(四)實行市場資格準入制度

對涉及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運輸、銷售的企業和個人,進行上崗前的全員資格培訓,對技術人員實行上崗證制度,嚴格審查其生產經營條件和能力,實行食品安全信息報送承諾制。符合相關要求者,方發放生產經營許可證。通過提高準入門檻,淘汰一批生產不規范、不標準,技術能力落后的企業,扶持大型龍頭企業做大做強。

食品安全監管的意義范文6

全力保障食品質量安全是質量監管部門面臨的重要課題。食品加工小作坊作為一種現實存在,也給于監管工作提出一項長期、艱巨、復雜的任務。那么,如何管理它們,使它們在具有食品安全的保障下,合理的為市場經濟做出積極貢獻,成為當前基層質監部門思考的主要問題。以下就如何做好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提出幾點個人建議。

一是建立食品安全監管網絡體系,拓展監管能力。

當前質量監管的主要矛盾是監管職能不斷深化與監管工作人員缺乏,造成監管人員少、監管地域廣,無法對食品質量進行及時、有效的全面動態監管。針對這種情況,應充分利用鄉鎮質監員、農村公共安全員這些對當地環境熟悉的人員,實行監管就近、及時反映的策略,建立由鄉鎮質監員、食品安全專管人員、農村公共安全員組成的三級食品安全監管網絡體系。通過三級食品安全監管網絡體系的建設,使食品安全監管的觸角延伸至各個行政村,實現縱橫交錯、緊密結合,讓質量監管頻繁化、日?;?,以解決監管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人少、事多、任務重的難題。

二是出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管理法規,規范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監管職責。

盡早出臺符合管理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法規與規范其生產環境,從根源對其進行改進?,F在社會上存有對小作坊監管出現誰都不管的現象,曾經有媒體就一家鹵味店的衛生狀況分別向工商、衛生、質監三部門反映,但“誰來管”的問題未得到明確答復。由于職能部門在對小作坊監管的職責不明,給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帶來盲點,“非法”食品加工小作坊數量劇增。大量原來有衛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的合法食品加工小作坊,由于《食品安全法》的頒布實施,原有的衛生許可證廢止,工商部門也因此不再對其營業執照進行年檢,并對未年審的單位注銷其營業執照,致使出現大量既無證又無照的“非法”食品加工小作坊,小作坊出現的食品安全問題也因此被職能部門相互推來推去,無法得到有效解決,這種現象實在令人擔憂。為此,建議人大加快食品加工小作坊監管立法進程,盡快解決小作坊監管中存在職責不清,職能不明的問題,厘清職責防止出現監管空檔,給食品質量安全留下隱患。

三是加大食品安全知識與法律法規的普及,做好引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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