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籌劃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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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籌劃方案

個稅籌劃方案范文1

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收入組成的多元化,使得大眾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日益增多,而繳納稅金的多少直接影響人民生活質量,在西方國家,納稅人對納稅籌劃早已是耳熟能詳,而在我國,納稅人對納稅籌劃還處于不能正確理解和運用的階段,再加上稅務機關的依法治稅水平距離發達國家尚有距離,尤其是個人所得稅征管水平低造成的各種問題,導致征納雙方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都不夠了解。尋求公平稅負,尋求稅負最小化,是納稅人的普遍需求,也是納稅人的一項權利。我國正處于稅制變動頻繁復雜的階段,如何在保證個人消費水平的穩定和提高的同時又不增加納稅負擔,成為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的職責所在。

2納稅籌劃的發展歷程及意義

2.1納稅籌劃發展歷程

(1)納稅籌劃在國外的發展。納稅籌劃思想的提出最早是由英國上議院議員湯姆林爵士于20世紀30年代在“稅務局長訴溫斯特大公”一案中提出的,他說“任何人都有權安排自己的事業,依據法律這樣做可以少繳稅。為了保證從這些安排中得到利益……不能強迫他多繳稅”。這是法律第一次對稅收籌劃做出認可;納稅籌劃于20世紀50年代呈現出專業化發展態勢,1959年成立的歐洲稅務聯合會明確提出納稅籌劃的概念;與此同時,納稅籌劃的研究也開始向縱深化發展;目前在歐美等發達國家,納稅籌劃在理論上有比較完整的研究成果,在實踐中也得到了廣泛的應用,納稅籌劃已經進入到比較成熟的階段。

(2)納稅籌劃在國內的發展。我國納稅籌劃的起步比較晚,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納稅籌劃與偷稅漏稅進入分離階段;90年代納稅籌劃開始與避稅節稅相分離,在此階段我國出現了第一部納稅籌劃專著《稅收籌劃》,由我國著名經濟學家唐翔編著,此書首次將避稅與納稅籌劃區分開來;2000年后納稅籌劃進入公開化階段,政府確立了納稅籌劃的法律地位,國家稅務總局在機關報《中國稅務報》開辟了納稅籌劃專欄,明確了納稅籌劃的積極意義。以此為契機,全國各高校、研究機構紛紛舉辦納稅籌劃培訓班,普及稅務知識。由于個人所得稅稅負的輕重直接關系到納稅人及家庭的凈收入,因此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成為納稅籌劃的重點。

2.2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的意義

(1)有助于納稅人實現利益最大化,維護自身利益。納稅義務人在不違反國家稅法的前提下,提出多個納稅方案,通過比對選擇稅負最少,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案,一方面可以減少個人所得稅繳納的稅金,另一方面可以延遲現金流出的時間,從而獲得貨幣的時間價值,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實現經濟利益的最大化,這正是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要達到的最終目的。

(2)有助于納稅人增強納稅意識。納稅人意識包括三個層面:第一層面是納稅意識淡薄,納稅人通常采用偷稅、漏稅、抗稅等非法手段來減少誰進的繳納;第二階段是依法納稅,接受監督,此時運用的手段為合理避稅、節稅;第三個層面是運用稅法知識,采用合理的方法對個人所得進行籌劃,減少稅金的繳納,維護自身利益。因此,合理運用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是納稅人稅收意識增強的表現。

(3)有助于國家不斷完善稅收政策。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是針對稅法中尚未明確規定的行為及稅法中優惠政策而進行的,是納稅人對國家稅法以及有關稅收政策的反饋。充分利用納稅人納稅籌劃行為反饋來的信息,可以完善現行法律法規和改進有關稅收政策,進而可以不斷完善和健全我國的稅法和稅收制度。

3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的實施及注意事項

3.1將個人獲得的收益轉化為對企業的再投資

為了鼓勵企業與個人進行投資和再投資,國家規定對于企業的留存收益不再征收所得稅。因此,個人可以將購買股票、企業債券獲得的利息、分紅等收益留存在企業作為對企業的再投資。企業將這些投資以債券或股權的形式記到個人名下,這樣就可以有效的對個人所得進行納稅籌劃,既可以保護個人的利益,也對企業的發展產生推動作用。

3.2均衡納稅人的收入

個人所得稅通常采用超額累進稅率,納稅人的應稅所得越多,使用的稅率就越高,因此納稅人的平均稅率和實際有效稅率都可能提高。所以在納稅人收入總額既定的情況下,將收入均衡分攤到各個納稅期間,以避免收入大起大落增加納稅人的稅收負擔。

3.3延遲納稅時間

為了方便納稅人繳納稅金,個人所得稅規定了納稅期限,允許納稅人在規定時間內任意選擇時間繳納稅金。延遲納稅時間,可以在不減少納稅總量的前提下獲得貨幣的時間價值,有助于提高納稅人的資金使用率。

3.4利用公積金、保險優惠政策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計提并向指定機構實際繳納支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養老金等,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個人領取以上保險、公積金時也是免征個人所得稅。單位可以充分利用上述政策,以當地政府規定的住房公積金、各類保險最高繳存比例為職工繳納公積金和保險,為職工建立長期儲備。

3.5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應以合法為前提

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是在對稅法體系進行認真比較分析后做出的納稅最優化選擇,它從形式到內容都是合法的,是受到稅法和稅收政策保護的。

3.6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具有風險性

由于我國經濟高速發展,稅法與稅收體制改革迅速,使得納稅籌劃帶有大量不確定性因素,有可能達不到預期效果。另外,稅法中比較模糊的概念有可能使稅務當局與納稅人的理解產生分歧。因此,在進行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時,不僅要掌握納稅籌劃的基本方法,還要了解征稅主體對納稅籌劃的認定和判斷。

4結語

個稅籌劃方案范文2

關鍵詞: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專項附加扣除

一、引言

個人所得稅是對個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征收的一種稅,是政府利用稅收對個人收入進行調節的手段,在我國稅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2019年1月1日,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以后,我國個人所得將采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所得稅制。目前我國居民的納稅意識普遍較低,其主要原因是納稅人對稅收改革政策的認識不到位,尤其是對稅收具體政策的內容不了解,普遍缺乏納稅意識,大多數人缺乏納稅籌劃意識,不能進行合理合法的納稅設計籌劃。

二、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籌劃思路與實例

(一)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設計。本文以某職工李某家庭為例,對選擇不同專項附加扣除方式及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的納稅情況進行分析,并提出選擇合理的扣除方式,以減輕納稅人的稅負。假設該職工李某2020年全年工資總額100000元,其妻子王某年收入60000元,有一進行全日制本科學歷教育的兒子需要共同撫養,有一年齡65歲父親需要贍養。假設李某家庭成員沒有免稅收入,不考慮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李某家庭成員只在境內該單位一處有工資薪金所得。繼續教育分為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和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假設兒子小李本納稅年度考取在職本科生進行學歷繼續教育,不考慮全年一次性獎勵及稅前扣除的公積金等。(李某家庭只考慮學歷教育專項教育附加的扣除)表1丈夫李某扣除學歷教育附加家庭成員納稅情況表單位:元由表1、表2、表3可以看出,選擇不同的家庭成員扣除繼續教育專項附加,合計納稅額不同,方案一:選擇丈夫李某扣除,李某年度應納稅額840元,劉某年度應納稅額0,家庭成員合計納稅額為840元。方案二:選擇妻子劉某扣除,丈夫李某年度納稅額1480元,妻子劉某年度納稅額-360元,妻子劉某納稅額為負數,不納稅,納稅額為0,合家庭成員合計計納稅額為1480元。方案三:選擇李某和劉某各扣除500元,丈夫李某年度納稅額1020元,妻子劉某年度納稅額-180元,不納稅,家庭成員合計納稅1020元。顯然選擇年收入高的扣除專項教育附加比選擇年收入低的家庭成員合計納稅額少納稅640元。同樣選擇年收入高家庭成員比夫妻雙方各扣除500元,合計納稅額也不一樣,少納稅180元,綜上所述,選擇不同方案的專項附加扣除,家庭成員的合計納稅額不同,工資稅負不一樣。所以家庭成員根據各自家庭的情況,設計合理家庭專項教育附加扣除,這樣才能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減輕家庭的納稅負擔,實際增加家庭的收入。(二)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設計。假如本年度李某家庭購買住房一套,產生住房貸款利息。(李某家庭只考慮住房貸款利息的附加的扣除)由上表4、表5可以看出,選擇以不同的家庭成員作為購房者扣除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合計納稅額不同。方案四:選擇丈夫李某扣除,丈夫李某本年度納稅額840元,妻子劉某本年度納稅額0元,家庭成員本年度合計納稅額為840元。方案五:選擇妻子劉某扣除,丈夫李某本年度納稅額1480元,妻子劉某本年度納稅額-360元,不納稅,納稅額為0元,家庭成員本年度合計納稅額為1480元,顯然選擇年收入高的扣除專項教育附加比選擇年收入低的家庭成員合計納稅額少納稅640元。綜上所述選擇不同方案的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李某家庭本年度合計納稅額不一樣。選擇方案四比方案五少納稅640元,所以每個家庭根據各自家庭的實際情況,選擇不同家庭成員作為購房者,能夠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減少家庭的納稅額,減輕工資稅負,實際增加家庭的收入。(三)租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假設李某家庭工作的地點處于ABC三市交界處,A市是省會城市,B市戶籍人口大于100萬,C市戶籍人口小于100萬。(李某家庭只考慮住房租金的附加的扣除,不考慮其它的專項附加扣除)從表6可以比較李某在不同的ABC三地租房租住,扣除的標準不一樣,納稅額也不一樣。選擇A地租房,丈夫李某本年度納稅額660元,妻子劉某本年度納稅額0元,家庭本年度合計納稅額為660元。選擇B地租房,丈夫李某本年度納稅額804元,妻子劉某本年度納稅額0元,家庭本年度合計納稅額為804元。選擇C地租房,丈夫李某本年度納稅額912元,妻子劉某本年度納稅額0元,家庭合計納稅額為912元。李某在ABC三地交界處工作,分別選擇ABC三地租房,其家庭年度合計納稅分別為660元、804元、912元,顯而易見選擇不同城市租房,其家庭合計納稅額不同。李某選擇在A地租房,比在BC兩地租房分別少繳稅為144元和252元。根據上述分析,李某家庭根據自身家庭的情況,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選擇合理的租房地,能夠減少繳納冤枉稅,減輕家庭稅付,確實增加家庭的試劑收入。表6選擇A、B、C三地租房扣除扣除租房租金納稅情況表單位:元(四)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假設李某非獨生子女,稅法規定李某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1000元,分攤方式可以由均攤贍養人或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人分攤。假設李某兄弟姐妹4人共同贍養老人。(李某家庭只考慮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不考慮其它的專項附加扣除)從表7可以看出,不同分攤方式納稅額不一樣。李某采用每月均攤500元,李某年度納稅額1020元。若李某采用每月約定分攤800元,則李某本年度納稅額912元。計中國鄉鎮企業若李某每月指定分攤1000元,則李某本年度納稅額840元,對于年收入高的子女來說,不管采用約定分攤還是指定分攤、均攤,年度收入高的子女應選擇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金額應大的分攤方式,根據本例李某選擇月分攤1000元比每月分攤500元和800元少交180元和108元。顯而易見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選擇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金額應大的分攤方式,能夠減少納稅額,增加家庭的實際收入。(五)大病醫療報險專項附加扣除。假如李某家庭本年發生大病醫療費用60000元。(李某家庭只考慮大病醫療費用專項附加扣除,不考慮其它的專項附加扣除)從表8、表9顯而易見可以看出,選擇不同納稅人扣除大病醫療費用扣除,家庭合計納稅額不同。選擇丈夫李某扣除大病醫療費用扣除方案,李某本年度納稅額-600元,納稅額為零,妻子劉某本年度納稅額0元,家庭合計納稅額為0元.選擇妻子劉某扣除大病醫療費用扣除方案,丈夫李某的本年度納稅額1480元,妻子劉某本年度納稅額-1800元,納稅額為0,家庭合計納稅額為1480元。綜合上例,選擇丈夫李某扣除扣除大病醫療費用支出比選擇妻子扣除大病醫療費用支出少交1480元稅,增加了家庭的實際收入。綜上所述此次個稅改革,新增的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是考慮家庭實際情況下的改革嘗試,當下流行以家庭為單位籌劃和設計繳納個人所得稅,這種以家庭為單位的個稅綜合征收辦法能更充分考慮一個家庭的實際消費情況,體現稅法改革逐步邁向合理、公平、人性化。

三、個人所得稅籌劃注意問題及意義

隨著個人所得稅法不斷完善與建立,做好合理的個稅設計和籌劃是個人合理減少納稅、增加實際收入的有效途徑。新稅法中關于個人專項扣除的扣除方式是各種各樣的,為個人合理合法納稅籌劃提供了多種選擇,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合理選擇專項附加的扣除方式,納稅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合理的納稅籌劃可以幫助納稅人少交稅款。納稅籌劃不同于“偷稅、漏稅”,是納稅人在合法的前提下,提前對家庭情況進行合理規劃,同時靈活運用現行多項抵扣政策,盡量實現減少應納稅額。但整個籌劃過程需建立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對于納稅人來說,納稅籌劃可以幫助其減少應納稅額,因此可以使納稅人少繳稅款。稅金的多少直接影響到每個人的到手實際收入。因此合理利用個稅的稅收政策進行納稅籌劃對每個納稅人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1]莊麗.新稅法下個稅納稅籌劃探析[J].納稅,2020(8).

[2]余藝,曾百功.聚焦個稅改革———新舊個稅政策的對比研究[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上旬刊),2020(6).

[3]萬學章.個稅納稅籌劃研究[J],中國市場.

[4]廖治宇,李萌.探討新個稅改革設計與相關納稅籌劃思路[J].企業科技與發展,2019(11).

[5]余羽.個稅改革后工資薪金項目的個稅納稅籌劃探求[J].中國外資,2019(10).

[6]錢海燕,陳永盾.區域間義務教育均衡的促進———基于個人所得稅橫向轉移支付的設想[J].平頂山學院學報,2020(5).

[7]劉鵬“一帶一路”視閾下中國個人所得稅課稅模式的調整取向[J]廣西財經學院學報,2020(5).

[8]劉佐.中國改革開放后個人所得稅制度的發展———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公布40周年[J]湖南稅務高等??茖W校學報,2020(5).

個稅籌劃方案范文3

【關鍵詞】應用型本科;會計學專業;納稅籌劃能力

應用型本科會計學專業,是以“應用”為主旨,以適應社會需要為目標,主要培養掌握會計基本理論、技能,具備會計手工核算能力、會計信息化應用操作能力、財務分析能力,并具有較強的涉稅業務處理及稅收籌劃能力,能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各種財務會計實務以及涉稅業務處理工作的高等技術應用型人才。隨著我國稅收征管制度的不斷完善,稅收與人民生產、生活的關系日益緊密,企業稅收籌劃的欲望也在不斷增強,企業更是迫切地需要精通稅收政策、能夠為企業提供專業稅務籌劃的人才,以期通過科學合法有效的稅收籌劃,達到降低實際稅負的目的。所以,納稅籌劃能力是應用型本科會計學專業人才培養與企業人才需求實現無縫對接的必備技能。

一、會計學專業學生納稅籌劃能力的基本要求

(一)需要具備準確確定不同稅種計稅依據、稅率的能力

計稅依據是計算稅額的數量標準,從量上限定征稅對象,它的大小決定應納稅額的多少,兩者成正比例關系,它是從數量上確定對什么征稅的問題。而稅率是計算稅額的尺度,也是衡量稅負輕重與否的重要標志,是確定征多少的問題,它代表稅收征收的深度。計稅依據及稅率的準確確定,直接關系到應納稅額的正確計算,更是培養納稅籌劃能力的必備知識。

(二)需要具備準確計算不同稅種應納稅額的能力

計稅依據及稅率的確定是應納稅額的計算基礎,在我國現行的稅法體系中,有很多稅種如:消費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印花稅等等都是直接計稅依據與稅率相乘得到應納稅額,但如增值稅的計算,需要計算當期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的差值,企業所得稅的計算也不是計稅依據與稅率的簡單計算,所以如何正確計算不同稅種的應納稅額,是能否進行稅收籌劃的基礎。

(三)需要具備準確運用稅收優惠政策的能力

稅收優惠政策是國家利用稅收手段,對某些納稅義務人或者征稅對象給予鼓勵和照顧,減少或者免除全部或部分稅款,從而減輕納稅人稅收負擔的一種特殊規定,這也是稅收籌劃中最常見的方法。

(四)需要具備準確設置涉稅會計科目的能力

涉稅會計科目的使用,特別是二級或明細科目的準確設置,要考慮整個會計賬戶體系,必須同時滿足編制會計報表和納稅申報表的需要,這是財會人員必備的技能。

(五)需要具備準確及時填制納稅申報表的能力

納稅申報表的填制,需要納稅人運用前面所述各項能力進行具體分析和判斷。首先要培養學生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判斷需要申報的稅種,選擇具體的納稅申報表。再次,根據具體申報表的構成要素及結構,掌握其填制要求及技巧,準確、及時地進行納稅申報,這是企業辦稅人員必備的能力之一。

(六)需要具備準確制定稅收籌劃方案的能力

在準確確定具體稅種、計稅依據、稅率、應納稅額之后,企業應結合稅收優惠政策及本企業的特點,運用正確的稅收籌劃方法,設計稅收籌劃方案,企業的稅務工作人員,不能只會計算稅款,還要結合企業整體實際情況,選擇稅收籌劃方案,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這是培養稅收籌劃能力的核心部分。

二、會計學專業學生納稅籌劃能力現狀分析

以廣州工商學院為例,會計學是2015年剛剛升為本科的專業,其人才培養方案還不夠成熟。涉稅課程少,學分不足,是目前存在的最大問題,由此造成的2015級會計學專業學生的納稅籌劃能力缺少,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各稅種的具體征稅范圍不能準確劃分,計稅依據不明確

2015級會計學專業的學生,開設的《稅法》課程只有2個學分,比會計專業??茖W生開設的3學分還要少,一般《稅法》課程主要包含流轉稅類、所得稅類、其他稅類及稅收征收管理四大部分,2個學分,教師的授課時間根本不夠,所以大部分教師在授課時,最多講完前面兩大部分的內容,學生更是沒有足夠的時間區分各個稅種的征稅范圍,計稅依據不能準確計算。

(二)不能準確計算應納稅額

2015級會計學專業的學生,由于涉稅課程的減少,理論知識不扎實,所以造成大部分同學不能準確根據不同稅種計算其應納稅額,特別是企業所得稅的計算,是學生覺得最難的一個稅種。從2015級會計學專業《稅法》課程的期末考試情況看,很多學生只要涉及具體稅種的計算,每個班失誤率都非常高。從其會計從業資格證的考試情況來看,《財經法規及會計職業道德》中涉及的具體稅種的計算,近年來已成為必考內容,在《基礎會計》《財經法規及會計職業道德》《會計電算化》這三門課程中,《財經法規及會計職業道德》的通過率是最低的,很多同學反映,不能準確計算具體稅種的應納稅額是其沒能通過考試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無法填制納稅申報表

在涉稅課程的講授過程中,由于學時的不足,很多教師比較注重理論的講解,主要集中在具體稅種的納稅人、征稅范圍等具體要素的講解上,涉及到納稅申報的內容大多一帶而過,甚至在整個涉稅課程結束后,學生都未見過具體的納稅申報表,更無從談起正確填制。

(四)不關心稅收優惠政策

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其中在《稅法》課程中每個稅種基本概述里面,在學生學習了納稅人、征稅范圍、征稅對象、稅率等這些基本的理論知識后,很多學生覺得稅收優惠政策內容多又枯燥,往往忽視其重要性。

(五)無法制定完善的稅收籌劃方案

稅法理論知識的不扎實,造成了《稅收籌劃與稅務會計實訓》課程在開設時的尷尬,在整個授課過程中,很多老師仍然是在講解稅法知識,稅收籌劃的內容只是淺顯的了解。所以,當該課程授課結束后,很多學生都根本不會制定稅收籌劃方案。

三、提高納稅籌劃能力的培養途徑

(一)完善課程體系

學生涉稅業務處理及稅收籌劃能力的提高,首先要從完善會計學本科專業的課程體系入手。

(二)優化教學內容

鑒于2015級會計學本科專業學生涉稅課程的開設情況,存在授課內容重復的現象,可以根據表2中《稅法》《稅務會計》合并為一門課程,即合并為《稅務會計》一門課,分成兩個學期講解,學分共設為6學分。第一個學期主要講解流轉稅類、所得稅類的計算及會計處理,第二學期主要講解其他稅類小稅種的計算、會計處理及稅收征管方法?!敦斀浄ㄒ幣c會計職業道德》與其同時開設,結合會計從業資格考核內容一起學習,與考證結合,提高學生學習的動力?!峨娮訄蠖悺吩凇抖惙ā贰抖悇諘嫛氛n程學完之后開設,它強化各個稅種的納稅申報及稅額的計算?!抖愂栈I劃與稅務會計實訓》在學生頂崗實習的前一個學期開設,主要介紹稅收籌劃方法及方案設計,同時結合之前所學的涉稅知識,進行模擬實訓,以期在學生實習或者畢業時與其實際工作崗位實現無縫對接。

(三)改革教學方法及手段

《稅法》《稅務會計》《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課程設置在多媒體教室授課,利用多媒體技術使學生更直觀地通過案例掌握各個稅種的計算過程,掌握涉稅會計科目的使用及憑證的制作?!峨娮訄蠖悺氛n程需要設置在實訓室或機房,利用網中網電子報稅平臺進行各個稅種的模擬計算及申報,該實訓軟件購買之后還未使用,通過該課程的開設,既能提高學生納稅申報的能力,又能提高實驗室實訓軟件的使用率?!抖愂栈I劃與稅務會計實訓》課程目前已開設在實訓室進行授課,在通過上述其他涉稅課程的學習,該課程的授課重點主要是各個稅種的具體稅收籌劃案例的講解與分析,同時利用網中網稅務會計實訓平臺,通過企業模擬案例進行綜合實訓。

(四)加強師資隊伍建設

師資隊伍的建設,是學生能力培養的關鍵,而廣州工商學院為民辦高校,其教師流動性較大,青年教師多,實踐經驗少。針對這些問題,會計學本科專業的教師需要加強其涉稅實踐經驗的培養及激勵。結合學校頂崗實踐制度,鼓勵青年教師到企業中去進行實踐鍛煉,了解整個企業的涉稅會計流程,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多利用業余時間對實訓軟件的使用進行培訓,更新教師的涉稅知識及教學手段,并保證運用到實踐教學中。同時,完善學校的兼職教師隊伍,多引進企業專家,給學生提供實訓指導,促進學生理論知識與實踐技能的結合,從而提高學生納稅籌劃的實踐能力。

四、結語

會計學專業學生納稅籌劃能力的培養,是應用型本科院校體現“應用”,實現人才培養與企業實際需求無縫對接的必備技能。會計學專業可以通過完善課程體系、優化教學內容、改革教學方法和手段,并結合自身師資隊伍建設,制定一些切實有效的措施,從教、學、做三方面入手,提高學生的納稅籌劃能力,促進應用型本科實踐環節的教學改革。

參考文獻

[1]朱琦.淺析應用型本科高校會計學專業實踐課程教學改革思路[J].課程教育研究,2016,19:256.

[2]蔣媛,藍相潔,張娜.財稅本科專業《稅收籌劃》課程案例教學探析[J].石家莊經濟學院學報,2016,03:137-140.

[3]侯麗平.會計類專業“稅法”課程的教學改革[J].科教導刊(下旬),2016,03:116-117.

個稅籌劃方案范文4

關鍵詞:個人所得稅;稅收政策;納稅籌劃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居民個人年收入的提高,已經讓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數范圍表現出了一種不斷擴大的趨勢。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籌劃,就成為了人們應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一種重要措施。在傳統思想的影響下,人們通常會把納稅籌劃工作看作是偷稅漏稅行為的表現。在合理化的納稅籌劃工作開始受到人們關注以后,納稅籌劃機構就成為了幫助人們減輕稅收負擔的一種有效方式。

一、居民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的意義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不斷增強,通過合理合法手段對自身收入進行合理分析,以減輕個人納稅壓力的手段開始得到了認可。在這樣的情況下,對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的正確引導,就成為了保障國家財政收入的一種有效方式[1]。從居民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的意義來看,為了對納稅籌劃的效果進行充分發揮,納稅人在納稅籌劃工作開始之前會主動學習國家的財稅法規,這就可以讓納稅人在對相關法規進行了解的基礎上提升自身的納稅意識。在對幾種不同方案進行比較的過程中,納稅人往往會選擇納稅最少的方案,這就可以讓納稅人的稅款征收額度得到一定程度的降低。從納稅籌劃的作用來看,納稅人在納稅籌劃機制的運用過程中會把節稅宗旨應用于其所在企業的經營活動之中,這就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拉動內需的作用。

二、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納稅籌劃自身存在一定的風險

稅務服務機構是新時期開展納稅籌劃服務的重要機構,從這以機構的工作現狀來看,對納稅籌劃節稅效果過于關注,是這一類機構在日常工作中表現出來的一個主要問題。納稅籌劃方式的方法的主觀性與稅務行政部門對這一機制的認可度是納稅籌劃所面臨的主要風險。

(二)納稅籌劃政策缺乏完善

以個人收入為標尺的特點是我國個人所得稅征管機制所表現出來的主要特點。在對家庭總體收入水平和群眾的下崗問題和失業問題等現實問題缺乏了解的情況下,低收入家庭稅負過重的問題就成為了我國稅收機制所表現出來的一個主要問題。征管機制的不完善,是納稅籌劃政策缺乏完善的一個主要原因。在我國稅法的相關規定界定相對模糊的情況下,一些高收入人是會通過公款負擔個人高消費、購買保險和現金交易等方式來進行“合理避稅”[2]。

(三)納稅籌劃對象的錯位

從稅收制度的特點來看,社會財富占有量相對較多的人需要成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主體力量,但是從我國稅收工作的現狀來看,由于水水丑化對象的規范程度相對較低,這就使得工薪階層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在個稅征收總額中占據了大量的比重。而以民營企業家、歌星影星為代表的社會上層基層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僅占個稅征收總額的5%左右。對公民隱形收入缺乏有效監管的問題,也讓稅收征管漏洞給我國稅收制度的公平性帶來了不利的影響。在納稅征管部門稅收專業水平相對較低的情況下,基層稅收征管部門工作人員對納稅征納雙方的責任權利缺乏理解的問題也會引發那首籌劃對象的錯位問題。

三、提升我國個人所得稅籌劃水平的對策建議

(一)對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中存在的風險因素進行合理規避

為了對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籌劃水平進行有效提升,有關單位需要從納稅籌劃的方法、時間范圍和相關的政策因素等多個方面入手,對風險因素進行合理規避。轉換居民個人收入方式、對國家的稅收優化進行運用等措施就是一些具有可行性的措施。

(二)對個稅納稅籌劃的相關法律政策進行完善

對利用個稅納稅籌劃機制進行偷漏稅犯罪的行為的打擊,是有關部門在促進個稅納稅籌劃體系規范化發展中所不可缺少的措施,對此,首先,國家有關部門需要對個人所得稅的實效性進行進一步的完善,進而在對征管漏洞進行修復以后,對隱瞞收入、財產轉移等問題進行有效處理。第二,有關部門也需要對個人所得稅的重點納稅人征管體系進行完善,以便對針對高收入者的稅收征管措施進行完善[3]。

(三)對納稅籌劃管理人才的培養力度進行強化

在稅種的多樣性、不同企業的差異性、客觀環境的動態性和外部條件的制約性等多種因素的影響下,為了對這一工作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進行保障,納稅范疇化人員自身的專業技能和應變能力成為了工作中所不可缺少的兩大重要能力。因而,從我國的國情現狀來看,有關部門需要對納稅籌劃管理人才的培養機制進行優化。從相關的人才培養措施的內容來看,高等院校可以可以在校園中開設與納稅籌劃有關的專業,為了讓納稅籌劃管理人才的培訓機制得到充分保障,有關部門也可以組織一些財稅領域的專家型人才參與到國家級納稅籌劃教材的編寫工作之中,以便為納稅籌劃人才的培養提供一定的理論依據。

四、結論

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機制對我國稅收體系的完善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從法律偵測和相關管理人才的培養問題等方面入手對個稅籌劃水平進行提升,可以讓納稅籌劃工作步入到科學發展的軌道之中。

參考文獻:

[1]張玲.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的必要性與可行性研究[J].中國商貿,2015,01:126-128.

[2]王麗媛.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問題探析[J].商,2015,18:155-156.

個稅籌劃方案范文5

關鍵詞:石油企業 合理避稅 風險 風險防范

一、石油企業合理避稅的內涵

石油企業的合理避稅就是指企業在不違反國家稅收相關法律的前提之下,通過對企業自身的生產以及經營活動進行合理安排,利用降低稅賦的方式來實現稅后利潤的最大化,達到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的目的。當前,在企業的經營過程中,合理的利用稅法中的相關優惠措施以及政策空白區,實現提高企業稅后利益的避稅方式成為了企業會計工作的一項重點。

二、石油企業合理避稅可能存在的風險

企業的收益與風險是并存的,石油企業在采用合理避稅方式的過程中,應該綜合考慮避稅過程中的各種風險,通過各個風險對公司整體運作的影響程度來判斷稅收籌劃過程中各種避稅手段的可實行性。如果在避稅的過程中若忽視避稅風險的存在,必然導致避稅的結果出現事與愿違的情況,給石油企業帶來重大的損失。

石油企業的避稅風險主要是指在企業經營的“確定時期”內,由于避稅方案的實施過程中外部環境的各種不確定性,諸如企業經濟活動的不確定性、國家稅收政策的改變等,給石油企業避稅方案的實施帶來的相應的風險。此外,企業避稅方案中的各種風險大小是不一樣的,這主要是由于企業的避稅方案可能與企業稅收籌劃人員的態度相關,其保守或激進都影響到籌劃方案的最終確定,對避稅的風險產生直接影響。

石油企業避稅風險主要包括:避稅成本無法收回、避稅結果不能實現,甚至最終被認為是偷、逃稅,觸犯法律而獲罪。這些風險在避稅的過程中都要予以避免。

三、石油企業合理避稅風險產生的原因

石油企業避稅風險產生的原因主要包括這樣幾個方面:

(一)會計人員的整體素質

避稅方案的設計、選擇以及執行等都關系到企業避稅的最終效果,而整個過程中都與會計人員的主觀判斷直接相關,包括對避稅環境的認識、對納稅政策的認識等。這就要求會計人員不但要具有相當的財務、稅務知識,還應該有對應的法律和會計等專業知識,有洞察力和經濟前景的預判能力,能夠完全的勝任避稅規劃過程中的相關工作,同時還要有能夠和稅務機關良好的溝通能力。否則,將難以承擔石油企業避稅工作。

(二)企業預期的經濟活動發生了改變

從本質上講,避稅就是根據企業自身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對納稅正常進行差異化的選擇過程。對于石油企業而言,有時可能還包括利用不同國家的稅收制度以及稅收政策來進行選擇。在避稅的過程中,應該利用稅收自身的稅賦差別來進行選擇,充分調動征稅對象以及稅率等來增加企業經營的靈活性。但是,這些因素也反過來會制約企業的經營和發展。石油企業自身在生產和經營活動過程中本來就具有復雜性以及高風險性,而企業在追求避稅目的過程中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企業自身的一些經營和發展,通過“損己”的方式來適應某一項稅收優惠政策,這本無可厚非,但是一旦實際的經營過程中與企業所預期的外界環境發生變化,之前的所有避稅方案和措施都不能起到減少稅收的作用時,將導致企業遭受損失,造成避稅成本、甚至是加倍的損失。

四、石油企業合理避稅風險的防范措施

(一)預先做好“成本—效益”分析工作

在進行避稅方案的制定過程中,企業應該將避稅過程中可能會發生的各種預期成本和收益等,按照利益最大化的方案來加以執行。在確定方案的過程中,尤其要考慮實際的可執行性,使之符合“成本—效益”的基本原則。

所有的避稅方案都具有其兩面性:其一,能夠給避稅籌劃的人們帶來較大的納稅利益,其具有的風險越大;其二,在制定避稅方案的過程中,企業需要考慮到避稅措施可能給企業帶來的其他成本,簡單的講就是一旦避稅失誤,帶來的損失有可能比避稅更多。這時,避稅規劃之前的“成本—效益”分析就顯得尤為必要。當納稅發生的成本將比避稅籌劃帶來的利益小時,該籌劃則是成功、可行的,否則將是失敗、不可取的。

(二)綜合規劃,降低風險

石油企業和其他的工業企業不同,其整個經營過程中都需要和各種稅收部門打交道。而這些稅收部門之間又是相互聯系和關聯的,一種稅基的減小將導致兩外一種或者是集中稅基的增加?;蛘?,在某一個稅收期限內少繳納部分稅款,但是可能會在另外一個或者是多個稅。這時,稅收企業就要在整個稅收期限內進行綜合考慮,獲得是“整體經濟利益”,而非“局部環節的利益”,并將避稅風險加以有效的分散,達到整體稅收負擔的減少。

避稅規劃是否能夠給獲得預期的經濟效益,其重點在于能夠找到避稅規劃的切入點。避稅規劃具有多個切入點,諸如:繳稅地點選擇,稅種的選擇以及同一稅種不同稅率的選擇。企業應該將這些切入點加以恰當而合適的組合,通過降低納稅的風險來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通常而言,石油企業的避稅規劃一般是通過采用多稅種、多項目的方式來進行的。這樣,當一種稅種或一個項目失敗之后,還能夠利用其它的籌劃方案和措施來加以彌補。

(三)提高石油企業避稅規劃人員的整體素質

避稅規劃人員是關系到石油企業避稅成功與否的關鍵。由于國家的稅收制度不可能盡善盡美,多少都存在一定的缺陷。這時,一定程度的稅收政策變化就顯得相當必要。通過避稅規劃,規劃人員在掌握了相關的稅收政策之后,充分的利用這些優惠政策,盡量使得這些優惠政策使用到位,這樣才能達到最終的避稅規劃目的和效果。

五、結語

通過分析石油企業合理避稅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形成了對企業合理避稅的再認識。同時,提出來防范合理避稅風險的措施,給提高石油企業合理避稅的成功率起到了參考作用。

參考文獻:

個稅籌劃方案范文6

【關鍵詞】 納稅籌劃; 個人所得稅; 合法避稅; 收入均勻發放; 轉換個人收入方式

個人所得稅是政府對個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收入征收的一種稅。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個國家開征了這一稅種。因為個人所得稅直接涉及個人的切身利益,避稅的主觀愿望十分強烈,所以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籌劃對每一個納稅義務人來說都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我國石油行業整體薪酬水平較高,企業職工個人工資、薪金所得普遍超出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特別是隨著近幾年職工工資的增長、企業年薪制的推行,石油企業職工進行個人納稅籌劃的意愿更加迫切。

一、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的范疇

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是指納稅義務人在稅法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事先進行籌劃和安排,在不減少個人所得的情況下,盡可能地減少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增加個人可支配收入的一種合法行為。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的基本內容包括三個部分:避稅籌劃、節稅籌劃和轉嫁籌劃。

其中,避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充分了解現行稅法的基礎上,通過掌握相關稅收法律知識和會計知識,在稅法不禁止的前提下,對個人在經濟活動中的籌資、投資、經營活動做出巧妙的安排,達到規避或減輕稅負目的的活動;節稅籌劃是指納稅人采用合法的手段,充分利用稅法中固有的起征點、減免稅等一系列稅收優惠,通過納稅人對籌資活動、投資活動以及經營活動的巧妙安排,達到少繳或不繳稅的目的;轉嫁籌劃則指納稅人為了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采用純經濟的手段,利用價格的調整和變動,將稅負轉嫁給他人承擔的經濟行為。

二、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籌劃

個人所得稅的稅源目前主要是工資、薪金所得,其次是個人利得。工資、薪金適用九級超額累進稅率,并按個人月實際收入來計稅的,這些特點使對之避稅籌劃成為可能。個人所得納稅籌劃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一是將個人收入均勻發放,盡量避免收入在月度間出現太大差異,導致出現個別月度適用稅率畸高的現象,從而達到降低平均適用稅率的目的;二是合理分配全年一次性獎金與普通獎金金額,選擇最佳的避稅區間;三是充分運用稅法有關規定,個人經營收入轉化為對企業的再投資,避免產生應納稅所得;四是轉換個人收入的取得方式。

三、將個人工資、薪金收入均勻發放以降低平均適用稅率

對石油企業職工來說,工資、薪金收入是個人收入的主要來源。將個人收入均勻發放避稅是針對工資、薪金收入數每月不均衡時的納稅籌劃,這種納稅籌劃方式對石油企業職工有著現實的、普遍的意義。由于我國個人所得稅對工資、薪金所得采用的是九級超額累進稅率,隨著應納稅所得額的增加,其適用的稅率也隨著攀升,因此某個月份的收入越高,其相應的個人所得稅稅收比重就越大。如果某個納稅義務人的工資、薪金收入極不平均,相對于工資、薪金收入非常平均的納稅義務人而言,同等收入情況下其納稅的金額就大得多。所以,對工資、薪金類所得的分配就顯得特別重要了。

例如:某職工月固定工資收入2 000元,每季末發放獎金1 500元。

方案一:在不采取籌劃情況下獎金在季末月度發放,則該職工每月應納稅額為{[(2 000+1 500)-2 000]×10%-25}×4=500元。

方案二:如果將季末發放的資金平攤到每個月當中,則每月應分配1 500/3=500元。

應納稅額為[(2 000+500)-2 000]×5%×12=300元。

方案二較方案一可減少個人所得稅額計500-300=200元。

四、在月度間合理分配年度獎金數額,選擇最佳獎金分配區間

通過合理分配全年一次性獎金與普通獎金的數額,也能夠有效降低個人所得稅繳納金額。在暫不考慮職工工資收入的情況下,具體的方法是:首先預測出職工個人全年獎金總額;其次在獎金總額中先確定年終一次性獎金額(根據下面1、2不同的方法,選擇最佳配合數據或最佳稅率組合可得);最后是獎金總額扣除年終一次性獎后的余額在12個月平均后作為職工月普通獎,則職工獎金納稅最少。這對石油企業內部實行年度業績考核兌現的單位來說,這種避稅方式也具有非常重要意義。

2005年1月26日,國家稅務總局了《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對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扣稅問題作了重新規定:將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后,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再按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即: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按此方法進行扣稅,存在9個無效納稅期間。這些無效納稅區間有兩個特點:一是相對無效區間減去1元的年終獎金額而言,稅前收入增加稅后收入不升反降或保持不變。比如年終獎為6100元時,相應的個稅為585元,稅后收入為5 515元,而年終獎為6 000元時,相應的個稅為300元,稅后收入為5 700元。稅前收入增加100元,稅后收入反而減少185元;二是每個區間的起點都是稅率變化相應點,如四個常見的無效區間(6 001~6 305),(24 001~25 294),(60 001~63 437)和(240 001~254 666)。在進行納稅籌劃,選擇年終獎具體金額時,一方面要避開無效區間,另一方面盡量選無效區間的起點減去1后的余額作為年終獎最佳金額,如選6 000元、24 000元、60 000元或240 000元等。全年獎金總額與年終獎最佳配合的一組數據為:

例如:某單位員工全年獎金收入24 000元,單位為員工支付時,在不考慮工資收入的情況下,有四種方案可供選擇:

方案一:每月支付獎金1 000元,年終一次性考核獎金為12000元。

該員工12個月獎金納稅=(1 000×10%-25)×12=900元;年終獎納稅=12 000×10%-25=1175元;全年應納稅額為900+1 175=2 075元。

方案二:每月支付獎金1 000元,7月發半年獎5 000元(不含月獎),12月發年終獎8 000元。

該員工除7月外11個月獎金納稅=(1 000×10%-25)×11=825元;7月半年獎納稅=5000×15%-125=625元;年終獎納稅=8 000×10%-25=775元;全年應納稅額為825+625+775=2 225元。

方案三:每月按2 000元發放獎金。

該員工全年應納稅額為=(2 000×10%-25)×12=2 100元。

方案四:每月發1 300元獎金,年終一次性獎金8400元。

該員工12個月獎金納稅=(1 300×10%-25)×12

=1 260元;年終獎個稅=8 400×10%-25=815元;全年應扣繳個稅=1 260+815=2 075元。

但如果按全年獎金總額與年終獎最佳配合的數據組,獎金總額為24 000元,年終獎確定為6 000元,每月獎金1 500元。那么12個月獎金納稅=(1500×10%-25)×12=1 500元;年終獎應納稅額=6 000×5%=300元;全年應扣繳個稅=300+1 500=1 800元,比最優的方案一、四還節約275元。

五、將個人應獲得的收益轉化為對企業的再投資

為了鼓勵企業和個人進行投資和再投資,稅法規定對企業或公司的留存未分配收益不再課征所得稅。如此一來,個人若想使自己的投資所得不被征稅,他可以把自己的投資所得留存到企業或公司賬上,作為對企業或公司的再投資;而企業和公司則可以把這筆投資以債券或配股的形式記入個人的名下。這樣既避免了個人被課征個人所得稅,又保障了個人收入及財產的完整與增值。當然,上述作法必須以個人對企業的發展前景比較樂觀為前提,同時對企業或公司的制度也有比較高的要求。

例如:某職工擁有專利權一項,他可以在出售專利權和投資建廠兩項方案之間進行選擇。如果單純轉讓專利權,獲得收入40萬元,其應納個人所得稅為:

40×(1-20%)×20%=6.4(萬元)

稅后利潤為:40-6.4=33.6(萬元)

若采用將其專利權折合為股份投資,其專利權折股40萬股,當年獲股息收入為4萬元,股息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為:

4×(1-20%)×20%=0.64(萬元)

稅后利潤為:4-0.64=3.36(萬元)

通過利用專利權投資,每年僅需負擔稅款0.64萬元,那么經營10年以后,該職工可以收回全部轉讓收入33.6萬元,而且根據資本保全原則,該職工還可以繼續保留其40萬元的股份。對石油企業職工來說,目前個人進行投資渠道的不斷拓寬,個人從企業獲得的收入如果能提供一個渠道用于對企業再投資,通過資本投資來保值增值,對職工個人來說也是一項增加收入的途徑。

六、轉換個人從企業取得報酬的方式

通過增加工資薪金能增加個人的可支配收入,滿足其消費的需求,但由于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的稅率是超額累進稅率,當累進到一定程度,新增薪金帶給個人的可支配現金的比率將會逐步降低。轉換個人收入取得方式,同樣可以達到增加職工可支配收入的目的,卻可少繳個人所得稅。舉例如下

(一)將個人收入轉化為油田企業對員工提供的福利

即利用職工公寓、食堂等福利設施,更多的為職工服務,間接增加職工收益。

例如:某職工每月收入6 000元,每月支付房租1 000元,除去房租,該職工可支配的收入為5 000元。這時其應納的個人所得稅是:

應納個人所得稅額=(6 000-1 600)×15%-125=535(元)

如果該職工所在企業為提供免費住宿條件,在該職工可支配收入不變的情況下,則該職工應納個人所得稅額=(5 000-1 600)×15%-125=385(元);同時企業在職工福利方面的支出也會降低企業所得稅的負擔。

(二)為職工提供差旅補助

油田企業通過為職工在培訓、學習、考察、探親、療養等期間給予職工一定的差旅補助,間接增加職工收入。這種方式對企業來講并沒有多增加支出,職工個人也可以通過這種方式少繳部分稅款,增加實際可支配收入。

(三)為職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

石油企業職工正常工作環境必須符合的健康、安全、環保(HSE)的要求,這就要求企業必須提供必須要的條件和設施,改善工作環境,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對職工個人來說,健康、安全、環保的工作環境既保證了工作環境中人身的安全,又有利于個人的身心健康,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就提高了生活的質量,企業也通過增加相應的支出減少了企業所得稅的繳納。目前我們國家有關部門也在大力倡導企業在安全、環保和職工健康方面加大投入,減少企業安全事故和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通過這種方式,實現真正意義上國家、企業和員工共贏局面。這種情況尤其適合石油企業,石油企業工作環境復雜,職工的工作環境風險系數偏高,這方面的投入必不可少。另外企業還可為工作期間的職工提供免費工作餐、提供上下班所必須的車輛、提供生產經營中必須的通訊條件等方式,減少職工在工作期間的支出。以上費用并不只是單純的由油田企業來承擔,而是使職工部分正常收入轉化為企業費用,這樣油田企業承擔的成本總額不變,職工的實際消費能力也沒有下降,但個人稅收負擔減輕了。

七、轉化個人利得的取得形式

一是稅法規定個人持有財政部發行的債券、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及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同時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對個人投資買賣基金單位獲得的差價收入,在對個人買賣股票的差價收入恢復征收個人所得稅以前,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因此石油企業的職工也可以充分利用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增加對享受稅收優惠的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減少在利得方面的個人所得稅支出。

二是近幾年石油企業改組改制力度不斷加大,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石油企業對改制單位職工的進行了大量的補貼。在這個過程中如何選擇補貼的形式,對職工的稅收負擔有著直接的影響。稅法規定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僅作為分紅依據,不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并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暫緩征個人所得稅。因此,對改組改制企業職工的補貼轉化為改組改制企業的股份,既可以享受稅收優惠,又可以提高職工對改組改制企業的歸屬感和主人翁地位,有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

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是在不違反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個人在經濟活動中的籌資、投資、經營活動做出巧妙的安排,既達到了規避或減輕稅負的目的,又客觀上促進了國家稅收導向政策的實施,把國家的稅收杠桿調節國民經濟活動的作用落到了實處,實現個人利益和國家經濟政策的緊密結合,是個人利益和國家利益的雙贏。

【參考文獻】

[1] 項懷誠.個人所得稅調節誰[M].經濟科學出版社,1998.

[2] 岳樹民.我們為什么要納稅[M].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0.

[3] 許義偉.淺談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J].科技信息,2006(5).

[4] 郭靜娟.個人年終一次性獎金發放的稅收籌劃[J].沙洲職業工學院學報,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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