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經濟的含義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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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經濟的含義

個體經濟的含義范文1

【關鍵詞】政治 復習 記憶

我從教十幾年,主要教初中政治課,而且幾乎年年有初三政治課。然而初三的政治復習課課時少、范圍廣,內容多,尤其是學生要記的東西太多太雜,記憶負擔很重,令很多學生深感頭痛,以至喪失學習的信心。為了增強學生復習政治的信心和決心,提高識記能力,這些年來,我在教學中有意識地利用記憶規律來解決學生難記、易忘的問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1.培養學生熟讀的習慣

俗話講:“書讀百遍,其義自現?!睂局械幕靖拍?,基礎知識,基礎觀點要熟讀讀熟。有的學生圖省事,不肯下功夫讀書,提問、考察前記憶,這其實是事倍功半。一時記住了,過幾天又忘記,到考試前還要強記,看起來是走捷徑,其實是繞彎路。我常常對學生將這個道理,并要求學生讀熟課本重點。政治課是知識性學科,課本是學生學習知識的依據,也是考試命題的依據。學生只有熟讀課本,才能全面地把握每課的知識結構,才能了解和把握每課的基本概念、基本觀點、基礎知識。

2.幫助學生理解記憶

在記憶某知識和觀點時,我要幫助學生理解其中的含義,搞清楚其中的層次,在理解的基礎上進行記憶。政治學習記憶要求較高,但絕不意味著死記硬背。死記硬背充其量只能作為一種短期行為,要想取得實實在在的長期鞏固的學習效果,就必須在理解的基礎上加深和提高記憶,我是經常引導和幫助學生這樣做的。例如:在記憶“建立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結構”時,我從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地位,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發揮的作用,外貿經濟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起的重要作用等三個方面進行分析,讓學生自行舉例補充,開展討論,歸納答案,加深理解。學生們很快就記住了這個問題的答案要點。事實證明,理解了的東西,才能深刻的感知,才能牢固的記憶。

3.運用比較記憶法記憶

有的學生在記憶上花了力氣,識記能力提高了,但對于一些知識點又常常混淆不清,即使是單純再現性的試題,也常常出現張冠李戴的現象,如果遇到考能力,考遷移,考應變的題型,就更是一塌糊涂。針對這種情況,我把一些容易混淆的知識點寫在黑板上比較,讓學生分析,找出不同點。有時用不同顏色的粉筆書寫,有時列成圖表,有時還在表格中留下關鍵的空格讓學生板演,給學生留下鮮明的印象,然后再讓學生記憶。比如我將幾種社會形態的生產關系的特點放在一起比較,讓學生在比較中去辨別它們的異同,記住它們的區別和有機聯系,先分后總,記住它們的特點。

4.有效實施縮略簡化法記憶

所謂縮略簡化法,就是幫助學生從所學的內容中找出關鍵性或概括性字眼,作為提示,連點成線,連線帶面,幫助記憶。例如: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的不同點,個體經濟主要依靠自己和家庭,而私營經濟主要雇用工人進行生產和經營。在記憶這個知識點時,我緊緊抓住“自己”和“家庭”,“雇用”這幾個關鍵的字眼進行理解,學生很快地就記住了這個知識點。

5.積極推行趣味記憶法記憶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大詩人歌德說過:“哪里沒有興趣,哪里就沒有記憶。”一個人對所記的內容有濃厚的興趣,大腦皮層會產生興奮,記憶就積極、主動、深刻。政治學科較抽象,我盡量采用一些直觀教學手段,如掛圖、投影等。還盡量結合學生熟悉的生活中的實例進行講解,激發學生興趣。在課堂練習時,我注意到形式多樣,有時讓學生分組搶答,有時按學號或座位號順序一個一個“接龍”回答,有時我先布置一些最簡單最基礎的知識點,在學生自學基礎上設計不同題型讓學生搶答,絕大多數同學積極舉手,爭先恐后,很多知識點就在這活躍的氣氛中掌握了。

6.加強復習,幫助學生與遺忘作斗爭

個體經濟的含義范文2

一、模仿優秀節目主持人注重聲音語調的抑揚頓挫,富有變化,能引起學生的注意

平鋪直敘而少變化的教學語言不僅會引起學生的反感,還容易造成注意力不集中,上課走神、打瞌睡等現象。在看了央視朱軍、董卿、畢富劍等名主持人的主持風格后,他們之所以能調動那么多觀眾的情緒,除了節目內容本身的精彩外,主持人抑揚頓挫富有感召力的語言特點也是重要的環節。讓我倍受啟發,我們也應該做一個情感豐富的人,也應該隨著教學內容而富有變化,從而吸引學生的注意力,提高課堂學習效率。

比如我在上七年級《繽紛的世界是由多彩的生命構成的》這一節時,對生命的蓬勃發展熱情地謳歌,用激昂的語調,對生命的脆弱、世界的荒涼用低調而婉轉的語氣陳述,以啟導學生的情感教育。在細小環節的處理比如有同學打瞌睡時可以走到他旁邊故意提高聲調,有同學私自閑談時可降低語調以提醒他注意等等,會收到較好的教學效果。

二、把握教學語言的藝術,反話正說,輕松達到教育學生的目的

我在教學“生命需要相互關愛”這一內容時,從大自然的萬物說起,證明人類同樣需要關愛其他生命的重要性,需要保護我們共有的家園,課堂即將結束時我提了個兩難問題讓同學思考:蚊子也是一種生命,我們又應該如何來對待它們呢?大家一下子炸開了鍋,有的說要關愛,有的說要消滅,雙方爭執不休,我不做任何評論,讓學生課后思考,這樣既讓學生記住了這節課內容,也啟發了他們辨證看待問題的思維目的。

現在的學生思維都比較活躍,不需要我們過多地教育他們就能懂得其中的道理,有時反話正說也不失為一種策略。比如我把不認真的同學罰站美其名曰“站崗”,用手提醒打瞌睡的學生叫“量體溫”等,他們在輕松之時也不忘該遵守課堂紀律。

三、創設詼諧的氛圍,引經據典,善意夸張,強化識記內容

與傳統的理論教學不同,新課程就是要提倡“快樂學習”,讓學生做學習的主人,要做到讓學生喜歡思想品德課,需要我們做老師的對教學語言作大膽的處理,能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

我在教學〈〈走進青春〉〉這一課時,對長青春痘這個話題引用了趙本山小品的臺詞:“青春痘長在什么地方不讓你煩勞?”答:長在別人的臉上不讓你煩勞。在說到青春期男生長“胡須”這個話題時,我引用了一句古詩“春風吹又生”來形象說明身體發育的時間先后,大家一笑之余議論紛紛,我順勢講解了教材上有關的內容,課堂氣氛異?;钴S。在教學中有時候教師善意“自嘲”,也會達到意想不到的教學效果。我在闡述“世界上沒有十全十美的生命,我們應該悅納生命”內容時,就自嘲說:“比如像趙老師這樣優秀的人就不是十全十美的,我什么都不缺,就缺點錢?!弊寣W生動情一笑(同時我及時強調正確的金錢觀應該: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讓學生心領神會這只是老師的玩笑話,再繼續引導學生正確認識生命的含義。

四、教學語言盡量簡潔通俗易懂,結合多媒體,引用生活事例加以形象化

課堂教學是老師與學生之間的互動交流活動,語言是主要的載體,因此,老師的語言要做到簡潔明了,不重復羅嗦,讓學生在較快的時間明白其中的道理和意思。對于一些專業強的國有經濟、共同富裕等內容我們應該著力于用學生身邊的事例加以說明,比如個體經濟形式我例舉了學校門前賣油條的那個攤販,讓學生分析個體經濟的性質,做到學以致用,理論聯系實際。

個體經濟的含義范文3

關鍵詞:尋租性腐敗科斯定理交易成本產權

腐敗是權力的孿生兄弟,從權力產生時起,腐敗就如影隨形。腐敗與反腐敗也成為一個糾纏不清的永恒話題,引起人們無休止的探索和論爭。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腐敗問題持續升溫,成為全世界關注的焦點。關于腐敗的研究也廣泛的涉及政治學、社會學、心理學、經濟學等諸多領域。本文擬從產權角度,應用現代產權理論的核心——科斯定理對腐敗特別是尋租性腐敗作出新的解讀

一、腐敗與尋租性腐敗

很難給腐敗下一個通用的定義?!案瘮 钡膬群屯庋佣季哂胁淮_定性。幾乎任何對腐敗的研究都會給出自己的定義。在此我們列舉一些被廣泛援引的“腐敗”定義。

蘇珊·阿克曼:第三方(相對于委托人和人而言)試圖以額外支付來影響人決策,而且這筆支付人及第三方均未上報委托人?!?】

亨廷頓:公職人員為實現其私利而違反公認規范的行為?!?】

納伊:由于私人相關(個人、近親、派系關系)的金錢或地位獲益而偏離某個公共角色的正當職責的行為?!?】

不論任何定義都要解決一個問題,即判定一項交易是否為腐敗的標準是什么?我們所能引以為標準的無外乎三個方面:公共利益、公共意見及法律規范。但此三點當中的任何一方要想予以清晰界定都幾乎是不可能的。這也正是腐敗難于定義的根源所在。但是從腐敗防控的角度出發,我們就沒有必要過于細致的探究腐敗的邊界所在,因為腐敗難于界定的部分必然是腐敗這一矛盾統一體中的次要矛盾或矛盾的次要方面。

一般而言,在經濟學領域,腐敗被定義為一種尋租活動。經濟學意義上的尋租是指維護既得的經濟利益或是對既得利益進行再分配的非生產性活動。因此它是一個中性的概念。但是當尋租活動與政府權力相聯系時,就成了通常意義上的具有否定意味的“尋租”了。從圖洛克對尋租的經典定義我們就能看出來。他認為尋租是“利用資源通過政治過程獲得特權從而構成對他人利益的損害大于租金獲得者收益的行為?!薄?】圖洛克定義的尋租已經很明顯的與腐敗相聯系了。因此尋租不能等同于腐敗,尋租不必然與政治權力相關,而腐敗也不只產生于尋租。但是二者確實有交集在,即是尋租性腐敗。尋租性腐敗的概念于我國目前的腐敗問題研究有著尤為重要的意義。我國目前處于經濟政治的轉型時期,腐敗的起因、表現形式、防控機制等都有別于一般意義上的腐敗。而轉型時期腐敗的主要表現,即是尋租性腐敗。

二、科斯定理

科斯定理是現代產權理論的核心?!翱扑苟ɡ怼边@一概念并非由科斯本人提出,而是由施蒂格勒發明??扑苟ɡ碛腥N不同的版本。根據張五常的總結,第一種是標準意義上的科斯定理,是科斯于1959年在“關于聯邦通訊委員會”的論文中提出的,表述為:產權的界定是市場交易的必要前提。第二種版本也稱為無相關性定理。是從科斯的《社會成本》中引申出來的。它表述為:如果產權被明晰地界定,且所有的交易成本為零,那么資源的利用效率與誰擁有產權無關。這是最流行的有關科斯定理的一種說法。第三種版本表述為:如果權利能被清晰地界定且交易成本為零,那么,帕累托條件將能夠實現?!?】

大多數的研究者都以第二種版本為科斯定理的原型。它包括兩個核心概念。一為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是指除了價格之外影響交易的成本的總稱。它是分散的所有權、私人財產和交易的產物。【6】交易成本不只存在于經濟領域,而是存在于現實世界的方方面面。所有人與人之間的活動都可以界定為交易活動,而任何交往活動都是要耗費成本的??扑苟ɡ淼牧硪粋€核心概念是產權。產權可以界定為“在一系列可選擇的排他中作出選擇的權利”。對于產權究竟包含哪些內容,說法不一。我們以新制度主義學派代表性著作的解釋為準,將產權概括為三個方面:第一是使用一項財產的權利,即規定某個人對資產的潛在使用是合法的。第二是從資產中獲得收入以及與其他人訂立契約的權利。第三是轉讓有關資產所有權的權利。【7】

從科斯的無相關性定理中可以看到,在零交易成本的條件下,無論產權屬于博弈的哪一方,結果都將是有效率的。但是正如張五常所言:“明晰界定產權和零交易成本的雙重規定是多余的。如果交易成本確實為零,權利的界定可被忽略。”【8】在現實社會中,交易成本是不可能為零的,因此科斯對零交易成本的限定也成了許多學者批評的口實。但是,科斯本人不可能認識不到交易成本是不可能為零的。他所想要強調的,恰恰是我們需要對交易成本給予足夠的重視:“我傾向于把科斯定理當做對交易成本大于零的經濟進行分析的道路上的墊腳石”【9】??扑拐窃噲D通過引入交易成本這一分析工具,對古典經濟學進行矯正,使其能夠解釋交易成本不為零的世界。

在交易成本為正的現實世界,如何才能使得資源的配置達到帕累托改進呢,科斯已經給出了答案,“如果我們從交易成本為零的世界轉向交易成本大于零的世界,那么,立刻變得清楚的是,在這個新天地里,法律制度至關重要?!薄?0】由此可見,科斯定理的真正目的或者引申的科斯定理應該是:法定權利的最初分配對資源配置效率將產生重要影響,只要交易成本大于零。【11】這樣,我們就可以對科斯定理作出更宏觀的解讀:“如果在政治與經濟領域的交易成本都為零,那么一國的經濟發展并不受政府類型的影響,但是如果存在正的交易成本,那么一國的政治權力的分配和制定規則的制度結構就成為決定經濟發展的關鍵因素?!薄?2】這種對科斯定理的宏觀解讀,也正是本文將科斯定理與腐敗分析相結合的紐帶。

三、尋租性腐敗的解讀

從以上對科斯定理的解讀我們可以理出一個清晰的邏輯過程。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以交易成本的有效控制為前提,交易成本的水平又決定于產權歸屬的清晰程度,而產權的清晰度在最終意義上受制于權力結構和制度規則。下面即以此邏輯來分析尋租性腐敗。

1.尋租性腐敗的成本層面

尋租中的“租”亦稱“經濟租”,它是一種生產要素的所有者獲得的收入中,超過這種要素的機會成本的剩余。市場經濟中某些領域存在著高于其它領域的經濟租是一種常態,市場機制的自發調節作用會使得各個部門的經濟租水平逐漸振蕩至平均狀態,在此間的經濟主體對經濟租的追尋是一種生產。而對由于政府對經濟的管制而產生的經濟租則不可能由自發的市場調節來完成,于是各種經濟主體就會以非生產性的方式,通過合法的或非法的途徑來“尋租”。

在尋租過程中,政府官員一方并不是一種被動的接受狀態,而是往往會主動的設租,謀求各種利益。因此尋租性腐敗實際上是政府官員和政府外的經濟主體利用制度的漏洞雙向尋租的過程。這一過程首先造成了經濟資源配置的扭曲,阻止了更有效的生產方式的實施;其次,它們本身白白耗費了社會的經濟資源,使本來可以用于生產性活動的資源浪費在這些于社會無益的活動上;第三,這些活動還會導致其他層次的尋租活動或“避租”活動?!?3】布坎南將尋租活動分為三個層次。首先是社會經濟主體對相關官員的行賄尋租。由于主管官員從第一層次的尋租中獲益,接下來便會吸引人力物力為爭奪主管官員的肥缺而發生第二層次的尋租競爭,最后由于第一層次尋租收入往往不是由一個人獨占,因此又會引起相關利益群體對這些收入的進一步尋租?!?4】另一方面,對于沒能及時尋租或者是在尋租中失敗的其他經濟主體而言,他們也不會停止尋租,而且會繼續加大對尋租的投入。這是一個無休止的過程,交易成本也在這一過程中趨于最大化。正是由此,尋租行為被稱為人類的“負和游戲”。

2.尋租性腐敗的產權層面

本森把尋租看作是個人或團體對既有產權的一種重新分配方式。人們可以通過正常的市場交換來處理產權,也可通過政府來重新定義或分配產權?!?5】當政府以公正超然的社會管理者的角色通過制度或法律途徑來重新分配產權時,就是一種積極的作為,不存在尋租,但是當政府官員通過人為操作來重新分配產權時,就產生了尋租的空間,造成了交易成本的增加。

科斯定理對產權的強調,最初是為了解決經濟活動中的外部性問題。任何經濟活動都會存在正的或負的外部性。從產權的角度來理解,即是產權本身是不可能完全清晰界定的。例如一塊由農民私有的土地,他擁有對這塊土地的處置權,收益權以及讓渡權。但是這并不是土地產權含義的全部。一方面這塊土地上不能用來種植大麻等違禁作物,另一方面,旁人有欣賞這里風景的權力,航空公司有從土地上空飛過的權利有拍照的權利。因此擁有一件物品的產權,遠遠不意味著擁有所有與這件物品有關的行為的選擇權?!?6】因此科斯定理中的產權不應狹隘的理解為財產權,而是包含了法律規定的所有權利。這種產權的有限性正是造成經濟外部性的重要原因。

對于尋租活動,正如本森所言,是對產權的一種重新分配方式。這種產權的重新分配并沒有在公開競爭的環境下進行,某個經濟主體通過行賄尋租獲得了此項產權,但是同時其它人參與公平競爭此項產權的權利便被剝奪了。而且行賄者得到此項產權后勢必會在競爭中處于優勢地位,這種非法得來的優勢地位必然會進一步危及市場上的公平競爭。

3.尋租性腐敗的制度層面

薩德霍爾茨和科特澤爾通過對五十多個國家腐敗程度的實證研究得出了制度與腐敗程度的兩點相關性。其一,個體經濟的自由度和腐敗程度成反比,國家對經濟的控制程度和腐敗程度成正比;其二,民主制度和價值的強度和腐敗程度成反比。【17】除了印度、新加坡等少數例外,大多數國家的腐敗現狀都支持此結論。其中原因何在呢?從產權理論的角度看,正如我們前面分析的,產權是一種限制性的權利,可以說產權在價值層面上是和自由相關的。二者都是在一系列的可能行為中作出選擇的權利?!?8】因此產權的清晰勢必要求個體經濟的自由。個體經濟的自由又以市場對資源的配置為前提。尋租性腐敗的實質是權力對資源的強行配置,權力擠占了本應由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的空間。正如我們所熟知的“諾斯悖論”指出的“國家的存在是經濟增長的關鍵,但是,國家也是人為經濟衰退的根源?!薄?9】民主制度和價值存在的意義就是對政府權力這種“必要的惡”進行制衡,限制其對經濟管制的空間,保護市場配置資源的優先地位。

四、啟示

在將科斯定理與尋租性腐敗進行結合分析之后,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對于腐敗特別是尋租性腐敗,固然應從機制層面對其防控進行設置,但更根本的應是設定以產權的明晰和保護為核心的制度安排。但是就現實操作而言,既有制度是我們不能重新選擇的。因此我們不妨將科斯定理作進一步的引申:在交易成本不為零的情況下,制度設計對資源配置效率的影響不僅體現在法定權利的最初分配上,而且體現在以產權保護為核心的法定權利的二次分配上。

應該看到,作為權力的伴生物,只要公共權力存在,腐敗就不可能斷絕。產權由于其復雜性也不是單純的制度設計所能完全限定的。因此我們的制度改進不僅不能達到帕累托最優,而且也很難一直是帕累托改進,而更應以卡爾多改進作為一種常態。

【1】蘇珊·阿克曼:《腐敗與政府》,第3頁,新華出版社,2000

【2】塞繆爾·亨廷頓:《變革社會中的政治秩序》,第58頁,華夏出版社,1988

【3】張軍:《特權與優惠的經濟學分析》,第92頁,立信會計出版社,1992

【4】戈登·圖洛克:《尋租——對尋租活動的經濟學分析》,第27頁,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1999

【5】約翰·伊特韋爾,默里·米爾蓋特等編:《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第一卷》,第499頁,經濟科學出版社,1992

【6】楊春榮主編:《當代西方經濟學新詞典》,第162頁,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

【7】思拉恩·埃格特森:《經濟行為與制度》,第36頁,商務印書館,2004

【8】同【5】

【9】科斯:《生產的制度結構》,轉引自趙守國:《科斯定理的實質及其學術紛爭》,《經濟學家》,2004.4

【10】科斯《企業、市場與法律》,第217頁,上海三聯書店出版社,1990

【11】趙守國:《科斯定理的實質及其學術紛爭》,《經濟學家》,2004.4

【12】同【7】,217-218頁

【13】陸?。骸秾ぷ饫碚摗罚瑴?、茅于軾主編:《現代經濟學前沿問題》(第二集),143-144頁,商務印書館,1993

【14】布坎南:《關于尋租社會的理論》,《經濟社會體制比較》,1988年第6期

【15】同【13】

【16】薛兆豐:《淺說產權》,/st_03.htm,ThuOct922:49:381997

【17】韋尼·薩德霍爾茨,Win·科特澤爾:《解釋腐?。航洕Y構、民主制度和貿易》,胡鞍鋼編著:《中國:挑戰腐敗》,255-257頁,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

個體經濟的含義范文4

一、公有制經濟占主導地位的難題

無論是根據我國的憲法,還是從黨和國家的根本制度來看,我們必須堅持公有制的主體地位。但是,隨著改革的深化,國有從競爭性領域的退出和國有股權的轉讓出售,以及國有資產較低的積累率,必然是國有資產在整個社會中的比重迅速下降,最終是退居次要地位。這實際是我們目前所看到的發展趨勢。在這種情況下,國有經濟(更確切地說是公有經濟,)的主導地位如何體現?有一種說法是,國有經濟的主導地位并不取決于數量上占優勢,而是體現在質量上、控制力上或發揮的作用上,典型的如國家作為股份公司的大股東可以控制超過自身數倍甚至數十倍的資產。應該承認 ,這種情況是存在的。但是,國家作為大股東如果能夠控制股份公司,則這樣的股份公司與傳統的國有企業就沒有什么區別,過去的弊端照樣存在,這樣做,不符合改革的初衷和要求。

所以,我認為,公有制占主導地位最基本的條件還是要在數量上占優勢、保持優勢,有了數量優勢,作用上的優勢也就有了保障,但又必須符合產權改革的方向和要求。這就是一個難題,破解這一難題關鍵則是要將國有制與公有制區分開來,并且不要將國有制當作公有制的基本形式。這一點,筆者在多篇文章中都有詳細論述,這里僅作一個簡單的說明。即:國有制在不同的社會經濟形態中都存在,性質也大不相同,這說明,國有制本身并沒有一個什么固有的內在性質,相反,它的性質是由它所服務的社會經濟基礎所決定的。它是為作為社會基礎的私有制服務的,它本身就是一種私有制,如資本主義國有制;相反,如果它是為作為社會基礎的公有制服務的,它也就是、也才是一種公有制形式。實際上,作為社會主義基礎的公有制基本形式就存在于民營經濟之中。

二、社會經濟形式結構圖中的社會主義公有制

國有、公有、私有、民營等等概念實際上是從不同的角度對社會經濟形式所作的分類,不同的分類是相互交叉的,許多人搞不清這一關系,這是造成有關概念混的原因。所以,下面我對有關的社會經濟形式作一個系統的分類,見下表。

基本社會經濟形式分類表

按經濟性質

公 混合 私

按經濟主體 國家(官) 國家公有國營 國家混合國營 國家私有國營 所有權與經營權合一 按產權結構

國家公有民營 國家混合民營 國家私有民營 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

社會(民) 社會公有民營 社會混合民營 社會私有民營 所有權與經營權合一

社會公有國營 社會混合國營 社會私有民營 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

上表作出的分類一目了然。經濟性質維度:公—混合—私;經濟主體維度:國家(官)—社會(民);產權結構的維度:所有權與經營權合一的形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形態。三個維度兩互交叉,構成12種基本類型(應該是8種,考慮公、私混合經濟性質,為12種)。

“國家公有國營”和“國家私有國營”就是我們常講的“國有國營”,性質有公、私之分。同樣,“國有民營”也有公、私之分。隸屬不同部門或地區的國有資產股份結合以后,就成為“混合國有”,它有國營、民營及公、私之分。

類似地,民(社會)有也有公、私、混合及國營、民營之分。合作制就是一種典型的“社會公有民營”形式;而“股份合作制”則是一種“社會混合民營”形式;“社會私有民營”就是我們通常所講的非公有經濟,有兩種類型,即所有權與經營權沒有明顯分離的小私有制(包括個體經濟)和所有權與經營權發生分離的大私有制。“社會公有國營”、“社會混合國營”就是過去存在過的集體經濟和集體國有的混合經濟,實際上是國營的,故被稱之為“二國營”。

從上表看,作為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基本公有制形式有哪些呢?它應該就是“社會混合民營” 、“社會公有民營”,在此基礎上可作一些擴展,如國家混合民營。國有國營只是少數。少數國有國營企業的目標主要不是盈利,而是社會目標、目標,是為社會主義經濟服務的。

至此,我們可以就標題中的“民營經營”作一說明了。最廣義的“民營經濟”與“國營經濟”相對稱,指“國營經濟”之外的所有經濟形式,既包括國有民營經濟,也包括其他非國有(包括公有和私有)的民營經濟形式。狹義的“民營經濟”實際上是“民有民營經濟”,既有私有性質的經濟形式,也有公有性質的經濟形式。而最狹義的“民營經濟”則指私有制經濟或非公有制經濟。我們最好在第二種含義上使用“民營經濟”這一概念,或者范圍再小一點,僅指“民有民營經濟”。

三、關于“中國經濟”和“中國社會主義經濟”

“中國社會主義經濟”或“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經濟”等概念的形成有其原因,它們最初確實包含“社會主義經濟等同于中國經濟的觀念”——當時誰敢說中國經濟還可以甚至應該包括非社會主義的成份呢!于是我們又用強調“中國特色”撇開了一些抽象的無意義理論之爭,特別是批判了糾纏于理論是非忽視實踐和阻礙實踐發展(中國社會生產力的進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等)的不良風氣??梢哉f“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經濟”促進了思想解放。但它的實際含義卻是有特色的社會主義中國經濟,它強調中國經濟的主體是公有制,是社會主義性質的,但并不意味著因此就可以將非公有制或非社會主義的經濟成份也歸到社會主義的經濟范疇之中。

所以,現在看來,“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經濟”這一概念確實有它容易引起誤解的地方,但它已約定俗成,我們不妨繼續使用,只是要明確它的具體含義,即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經濟如果指中國經濟,它所強調的是中國經濟以公有制為主體,本質上是社會主義性質的。這就是說,這一概念已內含著“非公有制不是社會主義性質的”的含義,如果再提出“非公有制經濟”也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無疑就是出爾反爾,并引起人們的誤會了。

當然,從語法的角度來看,用“社會主義的中國經濟”或“有特色的社會主義的中國經濟”來指整個中國經濟應該更好,而用“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和“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經濟”特指 “中國經濟”中的社會主義部分的主體地位,或者用于強調中國經濟的本質上是社會主義性質的。

與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經濟相關的另一個整體概念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一概念是從調節經濟的手段的角度來說明中國經濟的,首先,它以市場機制為基礎,這區別于傳統的計劃經濟;其次,它是以公有制為基礎的,所以本質上是社會主義性質的。十五大報告的提法是“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而沒有使用“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經濟的重要組成部份”的提法,我認為是非常慎重的。

公有制是中國經濟的主體,非公有制是中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份,因而中國經濟本質上是社會主義性質的(事物的性質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決定的),它也是中國特色的特色所在,這些本來是明明白白的事情,為什么人們仍然喜歡將非公有制經濟往“中國社會主義經濟”或“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經濟”的堆里歸呢?我以為仍然是“恐私癥或恐資癥”在作怪,這又與社會實際經濟生活中非公有制經濟、非社會主義經濟繼續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有關。為了改變這種狀況,除了要下決心切實糾正實際生活中的偏差之外,理論上的問題也應該搞清楚。但決不能為了使非公有制名正言順而采取將它硬塞進社會主義經濟的框框的辦法,因為這樣做,對實際問題的解決,對理論的進步都毫無補益,反而混淆了問題,使人們重新陷入姓公姓私、姓資姓社的無謂之爭。

道理其實很簡單,制度是為人服務的,是為發展生產力服務的。具體來說,公有制也好,非公有制也好;社會主義經濟成份也好,非社會主義經濟成份也好,都是為發展中國經濟服務的,為中國人民服務的,我們最終選擇了公有制為主體,選擇了社會主義制度,同時將非公有制、將非社會主義的經濟成份也作為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因為這樣做有利于中國經濟的發展、中國社會的進步和中國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這個道理明白了,也就大可不必因為“恐私癥”的陰影違背基本常識而牽強附會地將非公有制、非社會主義的經濟成份歸到社會主義的名下,大大方方宣稱它們是發展中國經濟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好了,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題中應有之義。

1 朱正國:產權結構重心轉移和主義勞動股,學術,1996(6);

2 朱正國: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新論,南方,1996(10);

個體經濟的含義范文5

【關鍵詞】 經濟金融 經濟民營化 發展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由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轉軌發展。在發展過程中我國民營經濟呈現蓬勃發展的勢態,它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之一,同時也對我國經濟結構的調整產生著重要的影響。深入研究經濟金融背景下民營經濟的發展至關重要,對推動我國經濟產業結構轉型、調整以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經濟金融與經濟民營化的內涵

縱觀世界各國,經濟金融化是各國經濟在金融發展過程中表現出來的顯著特征之一。伴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經濟全球化的推進,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也不斷表現出經濟金融化。在學術界對經濟金融化的研究中,比較經典的經濟學認為經濟金融化有兩個分析框架:一個是任何產出個體與任何經濟集合體都有著實際的和名義的兩個方面的內容;二是任何微觀經濟行為主體與任何社會經濟體所擁有的資產與財富又都表現為實際上的與貨幣上的兩種形態,進而整個社會的經濟生活過程也可以一分為二地概括為兩大部分――實際經濟或說是實體經濟與貨幣經濟。

經濟金融化主要是指經濟活動日益以金融活動為中心,以金融關系為紐帶,以金融政策為協調工具,從而把金融作為一種重要的經濟資源來推動世界各國的經濟發展的過程與趨勢。經濟金融化主要包括三層含義:一是金融活動在經濟發展中日益趨重,成為經濟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金融資產在社會財富中的比重日益增加;二是在經濟全球化和經濟自由化的影響下金融活動跨越國界,在全球范圍內形成統一的金融市場體系,隨著金融創新和金融業務的不斷拓展,世界各國的經濟聯系日益表現為金融聯系;三是隨著金融危機的不斷出現,防范金融風險已經成世界各國的共識,國際金融風險的防范和國際金融關系的協調成為國際經濟協調的重要組成部分。金融作為一種重要的經濟資源日益被世界各國所重視,經濟金融化的實質就是指金融這種經濟資源在各國日益被優化配置、被充分利用的過程與趨勢。

學術界對經濟民營化的研究是比較多的,有些學者認為經濟民營化應該從所有制的視角來分析,他們認為經濟民營化與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等經營方式是等同的,屬于一種非公有制經濟。還有一些學者認為經濟民營化應該從經營主體的視角來分析,他們認為經濟民營化是指與國有企業不同的其他所有的經濟經營方式,包括個體經營、私營企業、三資企業等除國有企業以外的所有企業。一些其他國家認為經濟民營化包含廣義和狹義的內涵,狹義上是指政府把國有企業和公共服務設施等有形的國有資產,通過返還出售、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組等形式轉讓給個人、私人壟斷組織或經濟集體的經濟現象;從廣義上說,除此之外還包括整個經濟運行機制和環境的“自由主義發展”,如政府放松管制、增強市場機制、強調發揮民營經濟的功能等。筆者認為經濟民營化是指除國有經濟和集體經營之外的所有其他經濟形式。

二、經濟民營化需要經濟金融的支撐

眾所周知,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經濟的發展,無論是國有經濟還是私有經濟都離不開完善的金融體系作支撐。民營經濟的發展也不例外。通過調查分析,筆者認為中小企業向金融機構融資比較難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中小企業的企業信用度不高。在我國一些中小企業自身的信用度不高,當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資金不足的問題時,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就比較困難。因為目前金融機構放貸的最大的考慮因素就是信貸人的信用。二是我國的中小企業中家族企業占較大比重。從管理和整個企業運營上來看,他們與現代企業管理有比較大的不同,同時,他們的經濟實力不是很強、固定資產比例不足,容易受各種市場風險的影響,倒閉率與歇業率相對較高。這些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不確定性使其獲得金融機構貸款的機率比較小。

發達國家的實踐已經證明,成熟、完善、高效的金融體系對一個國家民營經營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一國完善的金融體系不僅能夠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為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提供資金支持,而且還可以在法律法規以及政策與市場的共同作用下為中小企業提供多層次的金融服務。就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這種現象還難以實現。只要市場經濟有需求,相應的供給方就會產生。在金融經濟發展過程中,如果正規的金融服務不能滿足民營經濟對資金的需求時,一些非正規的金融服務就會產生。這些現象在我國民營經濟發達的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比較活躍,大量的民間借貸、民間資金已經形成。這種非正規的金融服務由于相應的監管機制不健全,其存在著較大的風險。這種現狀的存在嚴重阻礙了我國民營經濟的發展。

民營經濟對正規金融機構資金的需求以及非正規金融服務的產生從一定程度上說明了一個現實性的問題,即經濟民營化過程中需要大量的經濟金融作支撐。通過良好的政策導向,擴大對民營經濟的支持,在融資政策方面向中小企業傾斜,完善金融服務機構,這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但是,要想解決經濟民營化發展中的難題就必須探索中小企業自身發展的規律,構建科學、合理、完善的金融服務體系為中小企業的融資提供強有力的后盾。民營經營的健康發展既需要國家政策的支持、引導,又需要完整的金融服務機構,同時,民營企業自身也要完善自身的內部治理結構,只要三者都能夠良性互動,民營經營就能夠健康有序發展。

三、經濟金融背景下經濟民營化的發展

伴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民營經營在發展過程中,所帶來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結構的調整,相應地對金融機構也有重要的影響。要想促進民營經營的健康發展,金融機構必須從服務上或者所有制結構上做出新的調整,以便可以為民營經濟的發展注入活力。

從當前我國民營經濟發展對經濟金融化發展的影響上看,其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隨著我國民營經濟的發展,民營經濟與民營資本已經滲透到金融體系之中,各個金融機構都能找到民營經濟的身影,它們還通過直接主導或是參與新設金融結構、借國有股東退出而授讓金融股權或是借增資擴股的便利時機,已經有相當數量的民營資本已經取得了對相關金融機構的控股權力。二是有實力的民營資本正在通過設立新的民營金融機構來實現生產經營與融資的結合。民營資本進入金融行業,從主觀上來看,他們一方面是為了獲得高額的金融利益;另一方面是為了吸引大量社會閑散資金為自身的發展進行融資。民營資本進入金融行業對于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民營經濟的發展具有積極的作用。

針對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從民營企業自身來說,筆者認為應該完善民營企業治理結構,提升民營企業社會信用。一方面需要完善民營企業的治理結構。針對家族企業可以通過相關方面的教育培訓,提升家族企業管理者的現代企業管理能力和素質。家族式中小企業必須轉變過去傳統的家族式經營管理方式,要能夠適應時代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求,學習現代企業管理的技術和方法,從根本上來完善企業內部治理結構。另一方面民營企業自身需要不斷提升自身社會信用。信用問題對于一個企業的成功發展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當前民營企業向金融機構融資難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信用缺失,金融機構向個人或者企業放貸的最重要的考慮因素就是個人或者企業的信用問題。因此,民營企業自身必須理清信用問題的重要性,從自身的點點滴滴做起,樹立起良好的社會信用。

四、結語

經濟金融能夠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提供動力,有利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所有制結構,促進民營經營健康發展。一國完善的金融體系不僅能夠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為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提供資金支持,而且還可以在法律法規以及政策與市場的共同作用下為中小企業提供多層次的金融服務。當然,我們在合理有效利用金融服務的同時,也要看到金融服務機構本身所具有的特殊風險。鑒于此,筆者認為民營經營發展過程中既要合理利用金融服務機構提供的資金支持,又要采取多元化的渠道規避金融服務機構本身所具有的風險,進而更好地促進民營經營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 銀鋒:經濟金融化趨向及其對我國金融發展的啟示[J].求索,2012(10).

[2] 漆志平:政治經濟學視閾下的經濟金融化趨向及其解釋――以美國經驗資料為研究對象[J].求索,2009(12).

[3] 張瑩、賀然:解除金融資產障礙 發展貧困地區經濟――經濟金融化賦予的一點啟發[J].生產力研究,1999(3).

個體經濟的含義范文6

前引:自由的兩種形態———個體自由與社會自由

自由始終是以人為主體和中心的。對自由含義的認識,也必須從人的角度來思考。人類社會是由個人以及由個人以一定的社會關系為橋梁進行結合而形成的各類組織和團體組成的。其中,個人處于最基礎的地位,是組成社會最基本的主體要素。正因為如此,自西方近代資產階級革命以來,人們更加注重的是對個人自由的探討。然而,僅僅著眼于個人的自由是片面的。一方面,人類社會的主體架構顯示,如果要探討人的自由,就必須從組成人類社會的全部主體出發,而不應當只論其一,而不及其余;另一方面,由于主體之間的共生性,個人自由始終是與團體和社會的自由聯系在一起的,離開團體和社會的自由談個人自由,或者離開個人自由談團體和社會的自由都是片面的。

因而自由本身包含著兩種形態:一是個體自由。它由個人自由和團體自由組成①,是在近代以來個人逐漸擺脫對共同體的依附并要求獨立的背景下發展起來的。個體自由首先是一個消極性概念,意指外界人為的奴役、強制或壓迫的不存在,其目的是保護處于弱者地位的公民不受他人尤其是權力組織的侵犯,使每個人都能獲得相對獨立自主的生存和發展空間。其次它還具有積極性的涵義,意指主體根據自己意愿做或者決定做某事,從而肯定了主體的創造性,是對上述消極性含義的超越。

二是社會自由。早在19世紀,人們在論及個體自由的同時,就涉及到社會自由的問題。例如密爾認為,對于一個民主的現代國家來說,光有一種自由的政治制度還不夠,必須輔之以一個自由的社會。但社會自由不僅僅是一種信念,它更是指在個體自由的基礎上,社會各領域都普遍存在的自由狀態?;蛘哒f,社會自由意味著個體在享受自由的同時,其所歸屬的群體乃至整個社會同樣享受自由,這表現為每一個社會成員都能夠獲得自由和全面的發展,進而使整個社會呈現自由、和諧的狀態。因而社會自由的實質是一種和諧的自由,它體現著個體性與整體性的協調統一,是一種高境界的自由。

社會是有機的整體,任何個體的自由都不能與社會的發展相悖,個體自由只有與社會自由相一致才是維護個體自由的重要保障。但強調社會自由并不是抹煞個體自由。個體自由是社會自由的基礎,社會是由諸多個體組成的,沒有個體,就不可能存在社會,以社會自由為借口,漠視個體自由的價值,甚至犧牲個體的自由,其結果必然是背離社會發展的基本宗旨,抑制、削弱社會的活力而無法實現社會自由。

一、國家與社會關系的追溯及法律結構的劃分

(一)個人主義基礎上的國家與社會的分離及公私法的劃分

在西方,市民社會自11世紀開始興起。至18世紀,在日益提高的生產力水平和近代資產階級革命的雙重作用下,商業財產、勞動方式等等市民社會的構成要素逐漸獨立,市民社會的政治性質也隨之消淡,與政治國家日益呈分離之趨勢。在國家與社會分離的情況下,市民社會以個人主義為基礎,以自由為存在條件和基本要求,不受國家干預、獨立的存在。但同時,市民社會的發展又需要國家創造并維系具有普遍性的制度以保證其成員的人身和財產權利不受侵犯。但此時國家只是為了維護個人自由而存在的實體,只是一個必要的惡。從這個角度來看,國家與社會的分離實際上是在個人主義的基礎上進行的,其實質是公共權力與私人自律,個人與政府、自由和權威的二元對立和相互制約。

這種分離必然對法律制度產生巨大的影響。它使得私法從公、私法不分的封建法制中分離出來,為建立了公法與私法分立的二元法律架構提供了制度基礎。在這種二元架構中,國家和社會分離的個人主義理念深深反映在其中:公法作為限權法,將公權力限制在一定的范圍內,并使其按照一定程序運作,從而最大限度地制止國家干預,保障個人自由;私法則直接對個人自由的予以關照,賦予個人在規則范圍內的廣泛權利,在社會和經濟生活中竭力排除國家的參與。這顯然表明了傳統公、私法有著保障和實現個人自由這一相同的旨趣。

(二)國家和社會的融合與二元法律結構的失衡

正如羅爾斯所說,每一個人都有平等的權利去擁有可以與別人的類似自由權并存的最廣泛的基本自由權②。但隨著社會生產力的不斷發展,社會分工日益復雜化、專業化。由于每個人在勞動分工和專業化鏈條中的位置和作用不同,因而形成了主要由職業特性所決定的各種不同的利益共同體,進而導致社會成員的分層和分化③,形成不同的利益群體或價值共同體。個人與群體的聯系如此密切,以致對個人自由的追求往往是與所屬群體的自由緊密結合在一起。在實現個人自由的過程中,在不同利益群體之間必然會存在著矛盾。人類為滿足自己需要而為的個體行動有可能直接或間接對他人產生不利的影響,妨礙他人的自主行為,進而壓制了他人的自由。某個別主體的自由對其他個體來說,可能就是不自由甚至強制。這種個別情況在整個社會上蔓延開來,便導致社會的混亂和社會自由的喪失。這在經濟領域表現得尤為突出。由于社會經濟集團的經濟社會力的集中,傳統的自由制度遭到了破壞④。沒有財產、經濟上不能獨立的弱者"再也不能依靠參與以合法形式組織起來的貨物和資本流通過程來獲取私人生活的社會條件"⑤。而建立在個人主義基礎上的國家與社會分離的既定制度安排使得社會各領域的矛盾沖突無法在私人領域內獲得解決,這就必須"經由國家通過公權力對私人經濟生活的介入才能將私域中形成的各種沖突調和起來"⑥,從而導致國家與社會由分離走向融合。一旦介入市民社會,國家就不單單是一個守夜人,其社會職能得到進一步擴展,在社會經濟發展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因此國家與社會的融合具有重要的意義,它意味著人們越來越從社會整體的角度來思考和解決社會發展帶來的種種矛盾沖突。例如,國家在發揮其維護市場秩序功能時,總是著眼于市場整體,考慮所有市場主體的共同利益,而非某個別市場主體的利益;在發揮維護可持續發展功能時,國家總是著眼于人類社會的整體,考慮到包括未來社會在內的所有人而非某一特定階段、某一代人的利益。

隨著國家與社會的融合,傳統公、私法劃分的基礎逐漸消解,并越來越凸顯出各自的缺陷。例如,從經濟發展的內部協調來看,傳統公私法無法解決個體經濟自由與宏觀經濟失序的矛盾,無法解決自由競爭與整體市場秩序的矛盾;從社會發展的外部條件來看,傳統公私法無法協調人類社會發展與自然環境保護的沖突,無法消彌日益加劇的代際利益分化。簡言之,傳統公私法可以保障和實現一定范圍內的個體自由,卻無法協調不同主體之間個體自由的沖突,無法實現個體自由的普遍化和最大化。當制度不能解決這一問題時,社會結構就會失去平衡性、穩定性和秩序性,社會危機就會產生。

這就迫使人們沖破傳統的制度模式,去尋求新的制度體系,從而直接導致了公法的私人化和私法的公共化的雙向的交互運動過程的出現,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公法對私人活動的控制增強,從而限制了傳統私法自治原則,公法介入私法領域的范圍越來越廣,絕對不受干預的私法領域已經不再存在。二是私法精神不斷地向公法滲透,并越來越多地體現在公法領域中,使公共機構按私法要求執行公共職能。無論從哪一方面來看,這一社會現象都是以整體主義為基礎的。通過公私法的滲透,在私人領域無法解決的個體自由之間的沖突得到一定程度的協調和解決,從而能夠在最大范圍內實現個體自由,以達致社會的普遍自由。

實際上,市民社會與政治國家的融合本身就意味著對個人主義的揚棄,公法與私法的相互滲透也意味著對自由追求的升華。隨著社會的發展,對純粹的、個別的自由的追求已被拋棄,人們更加注重的是個體自由的普遍化、最大化以及社會自由的實現,這不僅僅是時代的進步,也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

二、法律結構的整合與經濟法的社會自由觀

傳統公法與私法的彼此滲透和融合從法律理論和體系結構中為新興法律部門開辟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并促使了兼具兩者特征的社會法域的出現,社會法域這一現象廣泛分布于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當其發生于經濟領域時,就直接導致經濟法的產生。也可以說,正是由于個體自由理念向社會自由理念的轉變,促使了公私法的融合并進一步導致了經濟法的產生,因而經濟法直接秉承了社會自由這一理念。

在經濟領域,當個體自由完全由單純的市場機制調節時,往往會產生諸多問題。在自由放任的市場條件下,由于充分的競爭,不同地區、不同部門甚至不同類型的市場主體必然會向兩極化的趨勢發展,即強勢區域、部門和群體的競爭力愈來愈強,而弱勢區域、部門和群體則對諸如信息、生產資料等經濟資源的擁有日益匱乏。這樣在競爭過程中,強勢主體憑借其擁有的市場優勢,往往能夠在形式上不違背傳統私法機制的前提下,在實質上濫用其自由權利,限制弱勢主體的經濟自由,從而使得小部分主體的自由得到了不合理的擴大,而大部分主體的自由無法得以實現,更談不上社會自由的實現。但傳統私法僅僅從個體出發賦予市場主體自由,而未考慮這種個體自由是否與社會自由相沖突。這就導致以民商法為基礎的自由市場經濟體制無法協調不同經濟主體之間自由權利的矛盾、無法抑制經濟主體對其自由權利的濫用而使得自由市場經濟往往存在著壟斷、外部性、公共物品、信息的不完全性等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反過來又大大制約了個人自由的實現。但這種惡性循環僅僅靠市場機制自身是無法打破的,只有依靠外在的力量才能夠解決。經濟法能夠站在社會整體的高度,以社會自由為出發點和目標,對個體自由之間的矛盾進行協調,抑制自由的濫用。因此在經濟法領域,自由不再是直接的、絕對的個體自由,當然經濟法也并不是以犧牲個體自由去爭取社會自由,而是通過協調個體自由的矛盾,抑制個體自由的濫用以達到個體自由的升華、實現社會自由,從而反過來又增進個體自由。

這一獨特的自由價值取向體現在經濟法的各個領域。首先,在宏觀經濟領域,只有國家才能依憑所擁有的豐富資源,通過宏觀調控的方式克服市場調節機制固有的缺陷。經濟法通過規范宏觀調控行為,使國家的宏觀調控職能制度化、法律化,同時克服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因而經濟法能夠站在社會自由的角度對國民經濟的整體運行進行調節和控制,從總體上協調和整合不同區域、不同部門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避免經濟發展發生區域性、部門性的傾斜,促進經濟發展的均衡化,最終實現社會整體經濟發展的普遍自由狀態。

其次,由于國家與社會的相互滲透和融合互動,在中觀經濟領域,一類新型的社會主體———經濟自治團體逐漸興起。經濟自治團體是連接政治國家與市民社會的橋梁。它的出現使得國家與社會之間建立了一種功能上的互補機制和互動結構,形成了其與政府之間、與其成員之間的良性互動關系。一方面,經濟自治團體承擔了越來越多的原應由國家履行的經濟功能,在滿足社會經濟多元化要求的同時,可以通過其自我保障機制在相當程度上制約了國家權力,為國家不恰當地介入私人領域設置了一道屏障,有效地維護了其成員的自由權利,進而促進社會自由的實現;另一方面,經濟自治團體是市場主體組織化的結果,它可以通過自律機制和協調機制來有效解決各成員之間自由權利的矛盾沖突,有效地制約了市場的盲目性等缺陷,從而實現個體自由的最大化。簡言之,經濟自治團體能夠以社會自由為導向,溝通、協調和整合個人與團體、團體與社會以及社會與國家間的關系。正是在此意義上,作為經濟法主體的經濟自治團體表明了其存在的現實合理性,凸現了經濟法的社會自由觀。

再次,自由是市場經濟的靈魂,只有自由競爭、自由經營才能促進經濟資源在不同社會生產部門之間流動,促導生產技術和經濟組織結構的不斷改革,推動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然而絕對的個體自由只能破壞自由競爭機制,給社會中的弱者帶來不自由和不平等。在微觀市場領域,經濟法能夠通過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等法律機制限制強勢主體的自由權利的濫用,通過市場主體保護機制協調主體間個體自由的矛盾,從而使更廣泛的主體享有自由權利,促進個體自由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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