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流轉的現狀及對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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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流轉的現狀及對策

農村土地流轉的現狀及對策范文1

論文摘要: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能夠實現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是推進農業和農村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的重要環節。關于土地使用權流轉,浙江省一直走在全國的前列,其在土地使用權流轉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特點是值得關注的。本文通過結合調研的第一手材料,系統地分析了目前浙江省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中存在主要問題,并有針對性地提出了促進浙江省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建議。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和土地均分制度所形成的小規模、細碎化的土地經營模式已經與現代化的農業發展道路形成相悖之勢,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對于現代化農業的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浙江省屬于我國的沿海地區的發達省份,較早地出現了農民流轉土地使用權以進行適度規模經營的自發行為,并一直走在全國的前列。因此,對浙江省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中出現的新隋況和新問題進行研究具有重要的意義。為此,我們于2009年8月對浙江省上虞市和新昌縣的l0個農村的100個農戶進行了問卷調查,收回有效問卷92份。

一、目前浙江省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的現狀和特點

1.流轉主體的基本情況

(1)年齡結構老化。隨著鄉鎮企業的不斷發展,年輕勞動力大量向第二、三產業轉移,老人農業已經成為浙江省所面臨的現狀。在被調查的92個農戶中,年齡在50歲以上的受訪者占到受訪者總數的71.74%,其中50一60歲的占47.83%,60一70歲的占14.13%,70—80歲的占9%;年齡在50歲以下的受訪者僅占到受訪者總數的28.26%,其中30-40歲的占5.43%,40-50歲的占22.83%。

(2)文化程度偏低。文化程度會影響到農民對土地使用權流轉的認識程度和認可程度,從調查資料統計分析看,受訪農戶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下的受訪者占到受訪者總數的70.65%,其中文盲占3.26%,小學文化程度的農民占到30.43%,初中文化程度的農民占到36.96%;文化程度在中專或高中及以上的農民僅占到29.35%。

(3)近半數農民兼業。在92個受訪農民中,有42.39%的農民是兼業型農民,其中14.13%的農民兼有農業和第二產業的工作,28.26%的農民兼有農業和第三產業的工作;7.61%的農民完全放棄農業,以第二、三產業的工作為第一職業;只有50%的農民以經營農業為第一職業。這說明盡管來自二、三產業的收入要高于農業經營收入,但是仍然有部分農民還是不愿意將土地使用權全部轉出。

(4)家庭總收入主要以非農收人為主。浙江是人多地少的省份,2007年人均占有耕地面積僅為0.64畝,加之農業生產經營收益低下,農戶家庭總收入中主要以非農收人為主。在被調查的92個農戶中,除去20個農業規?;洜I大戶,剩余的72個農戶中,非農收入占到家庭總收入70%以上的農戶比例已經達到77.78%。

2.土地流轉的基本概況

(1)各村耕地流轉率差異較大,流轉較為規范。上虞市除中興村外,其他各村耕地流轉率都介于30%至50%之間,這是由于上虞市經濟發展較快,各級政府采取措施支持和鼓勵土地使用權的流轉;新昌縣除圳塍村外,其他各村耕地流轉率都介于10至30%之間,相對于上虞市,新昌縣的經濟發展較為落后,耕地流轉率較低一些。此外,在所有受訪農戶中,耕地轉出戶與轉人戶簽有租包書面協議的比冽為74.19%,土地使用權流轉較為規范。

(2)農戶主要以租包的方式流轉土地使用權。通過對調查資料進行整理分析,在轉入耕地的農戶中,以“租包”和“代種”的方式轉入土地使用權的農戶分別占到86.11%和13.89%;在轉出耕地的農戶中,上述比例分別為64.52%和6.45%,另外有29.03%的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出資^毆的方式轉出土地使用權,這是因為浙江省在2009年2月剛剛出臺了首個規范土地流轉的《浙江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出資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暫行辦法》,在經營權本身及土地的用途不會發生改變的情況下,將土地經營權物權化、股權化,以激活土地資源和解決目前許多農民設立合作社時遇到的資金短缺問題。盡管“土地股份合作制”,這種流轉方式于2000年就已經在浙江省出現,但是仍處于興起和發展階段。

(3)農戶進行土地使用權流轉時,限于村集體和村組內的一般農戶、規模經營大戶、農業專業合作社。通過對轉出耕地的農戶進行訪談,有16.13%和19.35%的農戶分別將土地以“租包”的形式轉給本村組的—般農戶和規模經營大戶,有51.61%的農戶將土地以“租包’域者‘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出資人股”的方式轉給本村合作社,另外有12.90%的農戶將土地租包給村集體。

(4)土地使用權流轉規模小。土地使用權流轉的規模主要體現在流轉的土地面積上,除去20個規模化經營大戶,一般農戶之間的土地轉入和轉出的規模都比較小。戶均交易規模在2.8畝左右。盡管轉入2~3畝土地可以提高農戶農業經營的規模,但距離真正的規模經營相去甚遠??梢哉f,目前農戶之間的土地流轉對于農村勞動力轉移的意義要遠大于對于農業規模經營的意義。

3農戶的土地流轉意愿

(1)多數農戶愿意流轉土地使用權。從對農戶的土地流轉意愿統計分析來看,有77I17的農戶愿意進行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其中“愿意全部轉出”和“愿意部分轉出”的農戶分別占15.22%和22.83%,“愿意轉入”的農戶占39.13%;其余22.83%的農戶不愿意參與流轉土地使用權。

(2)農戶愿意以租包的方式流轉土地使用權。在愿意流轉土地使用權的農戶中,有74.65%的農戶愿意以“租包”的形式進行流轉,有1.41%和8.45%的農戶愿意以“代種”和“互換”的方式進行流轉,另外有15.49%的農戶愿意以“入股”的方式進行流轉,這是因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出資入股的辦法剛剛出臺,新成立的合作社所帶來的收益尚不明顯,只有少部分人愿意以入股的方式流轉土地使用權。

二、浙江省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思想觀念的落后限制土地使用權流轉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農民對土地有著深厚的感情。盡管目前農民的收入水平已經有所提高,并且收^來源主要以非農收人為主,但是大多數的農民還是不愿意全部放棄土地使用權,對土地依然十分留戀,難以割舍,表現出濃厚的戀地情結。在所有轉出戶之中,全部轉出的農戶僅占轉出戶的41.93%,另外58.06%的農戶只是轉出了部分土地,留下部分土地進行耕種。此外,目前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下的老年農民是浙江省農業勞動的主力軍,文化素質和年齡的限制以及保守的思想觀念使得這部分農民不愿意完全放棄土地使用權,因而加大了推進土地使用權流轉的難度。

2.流轉期限短造成對土地投入的短期行為

目前浙江省大多數的農戶愿意以“租包”的形式流轉土地使用權,但是在轉出耕地的農戶中,19.35%的農戶沒有與轉人方簽訂書面協議,也沒有明確界定流轉期限;剩余80.65%的農戶雖然與轉入方簽有書面合同,其中協商租包期限在5年以下的比例為25.81%,協商期限為20年的比例為54.84%。由此可以看出,近半數的土地流轉交易中或是沒有協商期限,或是協商期限僅在5年以下,這就會誘發農戶對轉入土地投入的短期行為,不利于轉人土地使用權的農戶對土地進行長期投資建設。另外,在轉人耕地的規?;洜I大戶中,僅有20%的大戶對轉入土地進行了灌溉及配套設施投資。

3.社會保障發展緩慢造成土地生產效率低下

由于農村社會保障發昂緩慢,所以農民對放棄土地承包的后顧之憂尚未解除,在轉出耕地的農戶中,有58.06%的農戶不愿意永久的轉出土地經營權,有54.84%的農戶希望簽訂流轉合同的期限為5年以下。此外,目前浙江省近半數的農民在從事農業同時,還棄有第二、三產業的工作,農業收人在家庭總收入中占的比重較小。從訪談中可以了解到,這些農民只愿意轉出部分土地,進行耕種只是為了滿足自家口糧需要,處于“既不愿意放棄田,又不愿意多種田、種好田”的狀態,這種粗放的農業生產經營方式必然會影響農地的生產效率,并嚴重制約土地使用權的流轉。

4.價值評估機構的缺失制約土地使用權流轉

“租包’,是目前浙江省大多數農戶流轉土地使用權的主要方式。在我們所調查的樣本戶中,沒有農戶以“互換”的方式流轉土地使用權;在對71個愿意流轉土地使用權的農戶進行訪談時,僅有一名農戶愿意以“互換’’方式流轉土地,而實際上這個農戶卻以租包的方式轉入了土地使用權。之所以會發生這種現象,是因為缺乏土地使用權價值洋胸,農戶無法對想要互換的土地使用權進行合理的價值度量。當缺少這種衡量土地使用權價值的尺度時,農戶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放棄了“互換”的土地流轉方式。因此,土地價值評估機構的缺失限制了土地流轉的方式,進而阻礙了土地使用權流轉范圍的擴大和跨區域發展。

三、促進浙江省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建議

1.分層促進土地使用權流轉

農民在農村土地流轉中具有主體地位,在推進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的進程中,“農民自愿流轉”的原則是必須堅持和遵守的,這就要求應該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土地是否流轉以及采取何種形式流轉,由農戶自主選擇和決定。由于浙江省農民自身素質的限制和思想觀念的不同,他們對土地使用全流轉的認識和進行土地流轉的意愿也處于不均衡的狀態,所以浙江省在完善、提高和發展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時,應分層促進土地流轉,積極引導愿意流轉土地使用權的農戶。對于僅愿意轉出部分土地和不愿意參與流轉的農戶,不能采取強制措施,應采取相應的政策進行鼓勵、支持和引導,以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土地流轉。

2.延長土地使用權流轉期限

土地使用權流轉期限過短會造成農戶對轉入土地投入的短期行為,進而造成土地狀況的惡化。在流轉合同中界定較長的流轉期限有利于農戶對轉入土地進行長期投入,使土地資源得到可持續利用。一方面,政府可以出臺相關的政策對流轉期限長的合同雙方進行獎勵,并且對于不同長短的期限進行差別化獎勵;另一方面,在土地流轉較長期限的合同中,土地的租包價格可以經相關機構評估,并根據每一年經營同等數量土地的機會成本進行調增或調減。這樣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和維護雙方利益的前提下,通過差別化獎勵政策的引導即可以實現土地使用權的長期流轉,又可以規避農戶對土地投入的短期行為。

3.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良好的社會保障體系是有效地促進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個十分重要的外部因素,所以應該逐步建設涵蓋農村居民醫療,就業、養老等方面的綜合保障體系,弱化農村土地對農戶的保障功能和社會穩定功能,還土地以正常的生產要素性質,盡可能地發揮土地的經濟功能。當前浙江省多數農村家庭中的非農收入占有很大的比重,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年收益對于農民增收的效果并不明顯,因此建議研究“用土地使用權流轉出讓金作為農村居民社會保障金”制度,為農民解除放棄土地使用權的后顧之憂,使“完全不依賴土地為生計”的農民真正離開土地,促進農村土地流轉和農村城鎮化建設。

農村土地流轉的現狀及對策范文2

摘要:隨著農業的結構調整以及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全國各地開始進行土地流轉。但是土地流轉作為一種和傳統的土地思想所沖突的活動,在推行的過程中會遇到一些問題。本文以西北地區的土地流轉發展狀況為例,分析西北地區土地流轉狀況以及問題,為解決土地流轉中出現的問題提供合理的解決對策。

關鍵詞:土地流轉;傳統思想;對策

我國自古就是農耕型社會,現在隨著我國的發展,三農問題已經成為影響我國民生問題的重中之重,而三農問題的核心就是土地。在土地問題中,土地流轉是實現農村結構調整的一個關鍵步驟。為了可以使得農民可以獲得最大的利益,中央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上就對農村的土地流轉做出了全新的改革以及規范,為土地流轉的正確方式指出方向。因此各地的土地流轉數量加速上升,但這樣就引發了一些急于求成的現象,土地流轉是涉及政府、農民等多個收益集體的社會問題,事關經濟的穩定以及社會改革。因此面對阻礙土地流轉的文化、傳統以及習慣等諸多因素需要仔細的分析才可進行。

一、 西北地區土地流轉現狀

隨著西部經濟的大開發,西部農村經濟的發展成為值得關注的問題。發展農村經濟需要注重土地流轉問題。土地作為農民的生產根本,是農民的收入來源,對農村的結構調整有著重要作用。而土地的流轉卻是一個復雜的問題。由于西北地區地處偏僻,西北地區的農民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而且思想保守,受到傳統“但存方寸地,留與子孫耕”思想的影響,所以在西北地區土地流轉的進程比較緩慢。在不同的地區的農民、不同收入的農民以及不同民族的農民之間的土地流轉存在不同的差異。

1.土地流轉總體水平較低。通過對西北地區的實地考察發現,在西北地區的土地的流轉方式主要是以出租和轉包兩種形式存在,只有很少的地區存在股份合作、無償轉讓和抵押的土地流轉形式。由此就可以看出在西北地區,土地流轉水平較低且形式單一。在很大程度上西北地區的農民還是以耕種為主要的土地利益獲得方式,只有小部分的農民愿意進行轉出土地區獲得利益。通過實際的調查還發現一個問題,土地轉入的數量要高于轉出的數量,這也從一方面說明了一個問題,農民還是渴望更多的土地,而土地的原有數量有限且不能滿足農民的需要,因此大量的農民進行開肯土地活動,對林地或者荒山進行開墾,去種植經濟作物,獲得利益。

2.土地流轉水平區域差異明顯。西北地區,中國七大地理分區之一。西北地區指大興安嶺以西,昆侖山一阿爾金山、祁連山以北的廣大地區,大致包括內蒙古中西部、新疆大部、寧夏北部、甘肅中西部以及和這些地方接壤的少量其他省份邊緣地帶。將西北地區還可以分成發達區域、一般區域以及欠發達區域。從調查數據發現,在西北地區的發達地區人均土地數量要少于欠發達地區的人均土地數量,但是所有農民對土地的依賴水平依舊沒有下降,愿意轉出土地的農民現在也越來越少。這是由于土地原有數量是有限的,農民擁有的數量也是有限的,所以就沒有多余的土地可以讓農民大量轉入。

3.收入差距造成土地流轉水平差別。在農村進行土地流轉是獲得大量利益的主要方式。通過實地的調查發現,大部分的轉出土地的農民認為,將手中的土地轉出可以有大量的時間去外出打工。也有部分的轉出土地的農民認為轉出土地是因為已經有了穩定的工作收入且不需要進行耕種獲得收益,才會將已有的土地進行轉出。大部分的農民為了可以獲得更多的收入會選擇轉入或者轉出手中的土地。

二、 西北地區土地流轉存在的問題

面對西北地區的土地流轉狀況,通過分析發現限制土地流轉的因素分別是因為農民的思想觀念,收入水平以及社會保障水平。

1.傳統養老觀念。由于我國是農耕型社會,自古就“重農抑商”,因此守護土地的傳統觀念就一直存在于農民的腦海當中。很多的農民認為“土地可以養老”、“土地是不可沒有的”,土地的流轉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傳統養老思想的限制。農民的養老收入都是來自于土地,土地是農民養老的保障。由此可見,在我國的西北地區,依靠土地養老的觀念還是處在不可動搖的地位,正是因為這種思想限制了土地的流轉。

2.收入水平制約。很多的農民認為耕種是維持生計的唯一方式,為了維持生計不敢輕易的將土地進行轉出。在西北地區的發達地域,也有很大一部分的農民為了可以通過耕種獲得更多的利益去改善生活也不愿意將土地進行流轉。而那些已經依靠土地發家致富的農民,想要獲得更多的土地進行利益的積累,但是由于土地數量的限制,沒有辦法獲得更多的土地,因此這些農民也不會輕易的放棄手中已有的土地。

3.社會保障水平較低。從整個社會的社會保障完善程度來說,農村的社會保障還是有待進一步完善的。現如今農村的社會保障普及還遠不如城市的十分之一。很多的西北地區的農民沒有參與到農村社會保障當中,這就造成農民需要自己負責自己的養老問題。在這樣的情況下,農民就將土地視作“救命田”、“保險田”、“養老田”,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不會輕易的進行土地的轉讓或者放棄。絕大多數農民仍把承包地視為“救命稻草”,當作非農就業的最后退路,寧肯拋荒,也不愿意輕易轉讓和放棄土地。

三、 西北地區土地流轉對策

從對現階段西北地區的土地流轉現狀、制約西北地區土地流轉的因素分析結果來看,為了規范該地區的土地流轉,提升土地流轉效率和土地使用率,增加農民群眾的收入,迫切的需要對西北地區的土地流轉采取合理的解決措施。

1.強化教育,提高農民素養。為了可以更好的改善西北地區的土地流轉狀況,就要從根本上對西北地區的農民進行思想觀念上的改變。加強對西北地區農民的宣傳教育,轉變其對土地的原有觀念,淡化傳統的土地是養老的唯一方法的思想。首先,積極的宣傳國家的土地流轉政策,鼓勵西北地區的農民進行土地流轉,特別的是要認真的貫徹國家的《關于做好農戶承包地使用權流轉工作的通知》所傳達的精神,幫助農民可以充分的明確穩定農村經濟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重要性,促進西北地區的土地流轉的良性發展。其次,通過教育提升農民群眾認識水平,使得西北地區的農民可以了解到土地流轉的積極作用,充分地認識到土地的流轉不會影響土地與養老之間的關系,農民與土地之間仍然是家庭承包的關系。最后,加強土地流轉工作的力度,使得農民可以看到土地流轉的好處,積極促成土地流轉的進行。

2.提高農民收入水平。西北地區的農民為什么不愿意放棄手中的土地,促成土地的流轉?就是因為農民沒有固定的收入,想要通過土地獲得固定的收入。想要解決這一個問題就需要為農民提供就業機會,提高農民的收入。就目前的社會實際來看,我國的市場經濟是城鄉分離的,這樣不利于為農民提供就業機會。很多的企業在歧視、排斥農民工。因此就要轉變這種態度,應該一視同仁。政府要幫助放棄土地的農民可以通過企業或者其他渠道獲得就業的機會,所有的部門、工種、領域廣大農民應該與城市居民站在同一水平線上,同工同酬。而城市的居民也應該轉變思想接納農民,注重農民群眾對城市發展的積極促進作用。

3.加強社會保障制度建設。農民保留手中的土地絕大部分的原因就是為了獲取收入以及未來養老。由于農村的社會保障體系不夠健全,因此農民不敢輕易的放棄手中的土地,這樣就限制了土地的流轉。因此為了可以促成農民手中的土地流轉,就需要幫助農民解決收入問題以及養老問題。這就需要政府大力推進農村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幫助農民可以享有國家的社會養老保障。健全農村社會保障機制,為農民解決養老問題,可以根據農民的實際需要辦理醫療、生育、傷殘等保險,幫助農民解決實際需要的問題,使得農民可以看淡土地的養老作用,促成土地的流轉。

由于我國設社會主義國家,走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而如果沒有明確土地流轉的目的就會變成和大資本主義一樣,傷及農民的利益。因此國家就需要積極的引導農民自主的,充分的配合農村資源的整合,并且為農村的發展提供發展資金。再通過淡化農民傳統的保守的土地觀念,完善農村的社會保障體系,從而從根本上解決西北地區土地流轉問題。(作者單位:西北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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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流轉的現狀及對策范文3

關鍵詞:農村;土地流轉;問題

中圖分類號:F321.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4)24-0275-02

農村土地流轉是指生活在農村的農民,各家各戶根據實際情況把自己家庭承包的土地通過合法合理的形式,保留國家分配的承包權,將經營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行為。它是提高農村土地集約化使用、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快小城鎮建設、增加農民收入的有效途徑,也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有效方法。

土地流轉是農村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通過土地流轉,可以開展規?;⒓s化、現代化的農業經營模式。目前,農村土地流轉作為推動信陽市農村改革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顯現出強勁的發展動力。但隨著改革發展不斷推進,也呈現出一些問題,如何解這些問題,成為土地流轉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信陽市農村土地流轉的現狀

近年來,鄉鎮政府切實把推動土地流轉作為重要抓手,大膽改革,銳意創新,呈現出了較好的態勢,逐步形成了“土地銀行”模式、股份合作模式、企業租賃模式、能人承包模式等,有利于農業結構的調整,促進了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從目前農村經濟發展的狀況看,信陽市農村土地流轉主要呈現以下幾個特征。

1.土地流轉的主要形式是轉包和出租,其他形式的流轉所占的比例較少。就目前而言,全信陽市土地流轉的130.25萬畝土地中,以轉包和出租賃形式流轉的土地有110.32萬畝,占所有流轉面積的89.06%,而其他幾種形式的流轉土地只占13.93%,在個別縣區其他流轉形式基本不存在。

2.信陽市農村土地流轉率與其他城市農村相比偏低,但伴隨農村經濟的發展,流轉的速度在不斷增長。最近幾年來,信陽市農村土地流轉基本上處于靜止的無流動狀態。目前,全市土地流轉平均占比只有15.14%,最低的只有4.51%,與先進地市相比,還有很大差距,如在其他城市部分縣區土地流轉率高達35%以上。

3.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信陽市農村農民主要依靠示范帶動,多為自發組織土地流轉。經走訪調查發現,80%的農民自發組織農村土地流轉,其余20%的土地流轉是由村委會組織。流轉的范圍僅僅局限于鄰里之間、親戚之間或者是村委干部和群眾之間,并且大部分土地在流轉過程中,農戶中最突出的表現是親眼看到村里專業種養大戶、大規模企業或農村專業合作化組織通過土地流轉帶來的大規模經濟效益后,才肯大膽放心地進行土地流轉。農戶靠榜樣示范帶動其他農戶流轉是土地流轉的主要因素之一。

4.農戶們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方針,實行土地流轉,農民雙方都實現“互利雙贏”。與此同時,絕大部分農民反映在土地流轉過程中,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方針,受政府行政約束的因素較少,農民可以順利實現土地流出流入“互利雙贏”。

二、信陽市農村土地流轉存在的問題

1.農民認識不足,顧慮較多。受封建傳統思想影響,大多數農民小農經濟思想意識仍然存在,戀土情結較重,認為土地是他們生活獲得保障的必要條件,寧愿在土地上自由播種一些農作物或者把土地閑置不播種也比把土地流轉出去更放心

2.土地流轉機制不健全。主要變現:一是口頭協議多,報村、鄉(鎮)、區(縣)批準備案的少;二是書面合同不規范,內容也較簡單,權責利不明確,甚至有的條款不合法,容易造成土地流轉糾紛;三是土地流轉價格確定缺乏科學依據。

3.外出務工收入不穩定。農民外出務工是增加農民收入、促進土地流轉的有利保障。然而由于大部分農村勞動力文化素質偏低,就業能力較差,收入不高,很難在城市中立足。大部分農民工流動性強,時間短,往往是幾年甚至是一年換一個地方。工作的不穩定性使大多數農民工無法徹底離開土地。

4農村社會保障不健全。雖然國家正在致力解決民生問題,但由于我國人口較多,經濟發展水平滯后,目前民生問題保障機制很不健全,農民沒有更好的經濟來源,大部分農戶只有把土地看成是他們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生活保障,如子女上學、養老、建房等都來源于土地收入。因此,保障不健全是土地流轉的重要制約因素。

5.缺乏產業支撐,難以形成規模經營。目前信陽市農村土地流轉中,除個別縣主導產業發展的態勢較好,其余農業產業能形成一定規模經營的很少,土地需求相對不足,再加上缺乏強有力的產業支撐,實現推進土地大規模長期穩定的流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三、加快推進信陽市農村土地流轉的建議

1.轉變農戶的思想觀念是前提。加快推進信陽市土地流轉,思想是行動的先導。通過有效的方法讓他們明白土地流轉的作用,從而使農民的積極性增強。首先要宣傳黨的政策法規。讓農民和基層的領導學習和運用法規。再就是宣傳和鼓勵做出榜樣的人。讓優秀的創業人員充分發揮他們的才能,讓種田大戶的事例得以宣傳,這樣可以讓身邊的人互相鼓勵,讓農民親眼看到效果,從而使農民更好地轉變思想觀念,投身非農產業,加快土地流轉。

2.加強土地流轉的管理是根本。首先要對土地轉出方加強管理。如果農戶自愿進行土地流轉,最好建議他們簽訂相關協議,并且要上報相關部門備案。再就是對土地轉入方加強管理。對有條件的地方進行股份制基礎改革,并引導其探索相應的農業公司。農戶與農戶之間的股權以土地使用權為主,堅持互幫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則,促進土地股份合作制的發展。

3.提供優質服務是保障。(1)建立健全組織體系。政府要把土地流轉工作加入到重要議事日程,可以成立一個專門的小組負責土地流轉工作。(2)積極建立市場中介組織,使土地流轉進入市場,通過市場的調節去推動土地流轉工作的正常開展。成立鄉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村農村土地流轉服務站,鄉村分別明確專人負責,建立農村土地流轉交易平臺。(3)對于土地糾紛要重視。這是土地流轉的后遺癥,如果不能妥善解決,肯定會影響農民的積極性,土地流轉工作就不能正常進行。

4.創新土地流轉形式是出路。一是要有利于穩定大宗糧油農作物的生產。二是有利于農民增收。三是要有利于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方便群眾生活。四是要因地制宜,切合本地實際探索流轉方式,并尊重群眾自,以群眾自愿參與為原則。五是發展農業專業合作社。六是走“公司+農戶”的路子。七是以點示范,全面帶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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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流轉的現狀及對策范文4

關鍵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現象;問題研究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隨著市場經濟發展進程作出了相應變革,但是仍然有諸多待完善之處,當下只有以事實為依據,以服務農民為準則,解決承包經營存在的弊端。

1農村土地承包的現狀

在全國范圍內,由于地理條件、經濟發展程度等因素的不同,我國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在運行工作上呈現出差異化,但是都表現出政策與農民之間產生了各種形式的糾紛,具體來說包括如下3類。由于農戶土地流轉不規范導致的糾紛,為了簡化繁瑣的程序而以口頭約定的形式對土地流轉的期限以及價格等進行規定,在這個過程中只有農戶單一主體操作,政府的職能卻弱化了,最終致使事后引發了嚴重糾紛。農民工返鄉要求恢復承包權未果引發的糾紛,在我國城鎮化建設中數量龐大的農民工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隨著近年來對三農問題的重視和工業反哺農業的力度加強,更多的農民工重新返回到家鄉務農。但是當這部分農戶在外務工的同時為了確保承包地有所保障,從而村組織又將土地的承包權轉租他人,由此便產生矛盾。村干部管理意識薄弱,隨意性強。當前村干部隨意對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施小規模調整,對于這個問題,主要是由于村干部對土地承包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認識不足,隨意進行土地調整,引發了糾紛。

2農村土地承包的積極意義

2.1土地承包制度是我國人民向往的制度

在我國,經過長期以來的實踐證明,土地承包制度不僅可以激發農戶的勞動熱情,提高農業生產效率。而且這種生產形式深受我國各地廣大農民的青睞,有助于推進我國農村經濟。

2.2實行土地承包制度有利于新農村建設的社會穩定

有資料顯示,我國擁有9億農民,如何讓如此龐大數字的農民有更多的“獲得感”是實現和諧社會的關鍵。即便是在農業機械化水平尚未足夠成熟,觀念轉變還不及時的情況下,土地承包制度卻為農戶們提供了基礎的物質基礎。根據調查顯示,農村土地承包制度落實不完善的地區往往也是社會較為動蕩的地區。

3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3.1法制觀念欠缺

雖然我國的土地總量很樂觀,但是其中可供種植的高產土地總量卻并不樂觀,對于貧瘠的土地而言,因其產量低下而不受關注,進而變得日益荒蕪形成惡性循環。通過對比總結土地調查數據得出結果,國內的土地當中真正肥沃的土地僅為耕種面積的1/5。人地矛盾依然是擺在國人面前的一大難題,我國的人口還在增加,由于環境惡化、人為破壞等因素致使耕地面積持續減少和農村人均耕地下降。農村集體土地遭受破壞主要是由于法制體系欠完善造成糾紛事件越來越常見,究其原因,就是沒有使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才會使農戶自身及集體利益受損失。

3.2管理隊伍不健全

大多數農村地區,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人員業務水平差、管理經費嚴重缺失,綜合這些因素,還沒有形成先進的土地管理模式,加之理念薄弱,導致農村基層土地管理隊伍專業化、專門化特征不完善,當出現了土地承包流轉、糾紛等問題時,未能在第一時間采取措施應對,且存在相互之間推諉責任現象,農戶的困境難以實際解決。

3.3土地流轉尚未形成規范

農村土地在承包期間并沒有形成較為完備和規范的流轉程序,因此會造成很多承包雙方的糾紛和歧義。具體而言這種不規范分為代替耕種型、承包轉讓型、無規范合同型3類。因為土地流轉期間沒有依據章程進行而產生的糾紛更多,不利于土地流轉。在管理學角度上看,目前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行政干預過多,超出合理范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屬于民事范圍,所以,根據民事權利自愿選擇,流轉的前提必須是當事人自愿,行政許可的強制力并不能適用于民事當事人財產或權利的轉移,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自愿原則在《農村土地承包法》有所說明。所以,目前的行政法規必須以農民意愿為基礎。對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行政管理的行政力度必須在合理范圍內,不可以違背行政法和當事人意愿。《農村土地承包法》也充分表明行政管理既不能變為阻礙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也不能強制促進流轉。

4解決土地承包管理問題的措施

農戶與土地之間是密不可分的關系,土地是農戶們賴以生存的基本生活要素,因此為了提高農民生活質量,盤活農村經濟發展,確保土地承包制度規范、科學、有序進行,筆者認為應當從以下3方面著手:

4.1加大宣傳力度

現在的情況是,農民對于維權的意識不強,主動拿起法律武器解決糾紛的參與度不高,所以當務之急是要加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宣傳力度,鼓勵農民學習,尤其是讓他們知道發放土地承包證的必要性;為了能夠起到更好的農村土地承包工作管理、指導作用,要求基層的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人員“打鐵還需自身硬”,重點加強業務學習,從而提高自身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能力。

4.2各級政府應切實落實政策

鄉(鎮)一級的辦事員要多到農村實地走訪,發揮群眾路線的積極作用,多看多聽,了解農民所想,了解農民所急。這樣才能結合各村實際,各村的困難,落實政策時在農民所想上動真情,在農民所需上辦實事。做到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穩定團結管理隊伍,為解決土地承包糾紛奠定制度基礎。

4.3建立健全土地流轉制度

建立健全土地流轉制度的關鍵一步在于輔導農民了解合同內容,做好合同的簽訂與發放。減少土地流轉合同的不規范因素。時刻以農民的利益作為開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引導好農村土地流轉規范健康發展。5總結農村土地承包問題關系農民的權益,同時也關系到我國新時期環境下新農村建設進程,因此必須確立一整套完善的法律法規,建立土地承包法制化管理;打造一支業務水平高、全心全意為農民服務的管理隊伍;加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宣傳教育工作,培養農民維權意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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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流轉的現狀及對策范文5

關鍵詞:土地流轉;規模化經營;農業現代化

三農問題一直是中央關注的焦點,而農業發展尤為關鍵,近幾年政策焦點也更加強調農業現代化。農業現代化是當今農業發展的大趨勢,農業生產的集約化、規?;⒕G色化是實現現代農業的必由之路。民以食為天,食以地為本,土地政策和制度的變遷直接影響農業生產的方式、效率和積極性?;仡櫸覈r業政策變遷的歷史邏輯,我們發現,每一次土地政策的調整都是集中解決農業生產積極性和生產效率問題。農業土地流轉是新時期的核心內容,土地流轉是發展現代農業,實現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必要手段,因此,深入探析農村土地流轉對農業經濟的影響極具現實意義。

一、農村土地流轉現狀及主要特點

1.流轉方式日趨多樣。土地流轉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在保留承包權情況下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目前,土地流轉方式呈現多樣化特征,包括轉讓、出租、互換和股份合作等方式,還有一些創新的流轉方式。其中,轉讓方式較多,隨著工資和農業收入差距拉大,農民工日益增多,農村閑置土地隨之增加,農民工將其土地經營權以現金或實物的形式進行轉讓;互換方式也較為常見,主要是土地分散的省份,農民之間為了便于耕作,進行土地互換,方便土地集中種植和管理。其他流轉方式多半是基于以上兩種進行變化。

2.流轉數量逐年增加。統計數據顯示,隨著土地流轉政策放開,土地流轉數量呈現逐年增加趨勢。2000年參與土地轉讓的農民占比9%,流轉面積占比12%。與華北和東北相比,土地質量較好的長江中下游地區土地流轉比例相對較高,分別達到12%和14%。隨后土地流轉逐年增多,每年基本比上一年增加1個百分點,整體來看,隨著政策放松和鼓勵,土地流轉數量不斷上升。

3.流轉市場發展滯后。當前土地流轉規模和效率仍然很低,這與我國土地流轉市場發展滯后直接相關。土地流轉市場發展遲緩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首先,土地流轉交易平臺缺乏。由于缺乏交易平臺,農戶之間信息無法有效流通,信息不對稱對土地流轉影響很大,增加了土地流轉交易費用和成本,結果導致想轉出的轉不出去,想承包的包不了。其次,土地流轉中介服務滯后。土地流轉程序相對專業,農戶文化程度較低,土地流轉缺乏規范引導和專業指導,導致流轉隨意性大,尤其是流轉過程不規范,土地價值無法評估,抑制了土地流轉的收益。最后,土地流轉規模范圍受限。土地流轉主要是進行規?;洜I,由于單個農戶流轉規模和范圍受限,土地難以隨意流動和分割,限制了規模收益。

二、農村土地流轉存在的主要問題

1.單一的土地流轉方式阻礙了土地優化配置。農村土地流轉多半是農戶個體自發行為,主要局限于農戶之間小規模流轉,沒有集體組織或中介組織引導和參與。為了避免可能出現的突發性意外損失,農戶土地流轉形式通常以委托經營和轉包為主,形式相對單一,流轉過程簡單,一般是口頭約定。單一的流轉方式沒有根本解決農業生產的效率問題,并不能按照市場或者需求進行調配,因而不能實現土地流轉的優化土地資源配置的根本作用。

2.過短的土地流轉期限束縛了生產性承包投資。現今土地流轉規模小、期限短,直接影響了承包者對承包土地的生產性投資。大多土地流轉都是采取口頭協議,分別一年一年約定,由于對租金和未來的不確定性,農戶不愿意承諾長期合同。而承包人一般希望長期承包經營,鑒于租期過短,進行生產性投資很難短期收回,因而不會對土地進行生產性投資,這不僅降低了土地可能的效益,而且可能會導致承包人對土地的過度使用,造成土地質量快速下降。

3.分散的土地流轉方式限制了現代農業規?;9膭钔恋亓鬓D的根本目的是實現農業規模經營,這是現代農業發展的內在要求。雖然土地流轉形式日趨多樣化,但主要方式還是個體農戶間小規模流轉,據調查得知,這種流轉方式占到了80%以上,這種僅限親戚朋友或同村人間的小規模土地流轉與現代農業的規模化生產相背離,因而,目前的土地流轉格局仍然停留在狹小的范圍和條件下,規模化經營不足。

三、農村土地流轉模式及其發展趨勢

1.土地出租。土地出租是當前農村土地流轉的主要形式,這種形式下,土地承包方保留土地承包權,將承包的土地經營使用權出租給農業生產大戶或者農業生產型企業,通過約定承包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實現土地流轉。這種模式純粹是自發的,在平等互利條件下進行的,由于操作簡單,交易成本低,因而成為土地流轉的主要方式。這種模式往往期限短、流程不規范。

2.土地入股。土地入股實際上是在基礎上,將農戶的土地以資產作價的形式轉化成公司的股份,組建農業股份合作公司,實現農村土地的規模化管理運營。這種模式是在農戶自愿的條件下,實現土地經營收益權的股權化,農戶既可以參與公司經營也可以只參與股東分紅,這種模式有效地促進了土地經營的集約化。土地入股的形式實現了承包責任制的按勞分配和公司股份制分紅的結合,提升了農業土地流轉的收益。

3.股份合作。股份合作模式類似于土地入股,但是股份合作本質上還是一種新型的合作社模式。這種模式是在股份分紅的基礎上,融入了集體合作社經營方式,遵照“群眾自愿、土地入股、集約經營、收益分紅、利益保障”的原則,農戶以土地經營權為股份共同組建合作生產社。從而實現合作社對農村土地的集中管理,高效經營。合作社的收入分配方式實行土地保底和效益分紅雙重原則。

4.反租倒包。反租倒包是一種創新的土地流轉模式,是指有些公司或集體組織通過與承包農戶分別簽訂承包合同,將土地集中在公司或者集體組織手中,然后又對土地進行統一規劃,再以招標的形式,將農地分派給農戶經營,雙方通過簽訂合同,明確各自義務和權利。通過這種集體組織力量推動,促進農業生產的規模經營。但是這種流轉模式中,出租者、管理者和經營者之間的利益分配是個難題,而且集體決策風險較大。

四、農村土地流轉對現代農業發展的影響

1.增加農民收入來源。在傳統的前提下,農戶要么從事農業生產,要么進城務工,因而,農民的收入來源只能是農業收入或者工資,兩者不能兼得。這種生產的隔離和限制,不利于農民收入來源渠道的拓展,不僅可能造成因農民進城務工導致土地荒廢,而且不利于農業規?;洜I。現在土地流轉不僅能使農民獲得土地租金,還能使得農戶進城務工獲得穩定薪資,因此,土地流轉既增加了農民收入,也拓寬了農民收入的來源。

2.加速農村勞動力轉移。農村土地流轉的推行,實現了農民生產和收益的分離,將農民從田地里抽離出來,投入到工業化生產中,不僅能獲取租金,更能獲得務工報酬。土地流轉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和內在價值,能夠讓農民即使沒有從事農業生產,仍然也能從土地租金中彌補從事非農生產的機會成本,給農民提供了多樣的工作方式選擇,為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生產中轉移提供了條件。

3.提升土地資源配置效率。農村土地流轉加快推進,有利于實現土地流轉的市場化,土地的價值就可以由市場供需決定,土地價格的正確引導,帶來土地生產資料的高效配置。不僅如此,農業生產將會由分散化向集中化和規模化發展,土地將會從生產效率低的農戶向生產效率高的農戶流轉,因而提高了農地生產效益,并降低了農地閑置和荒廢的可能性。

4.增強土地規?;洜I效益。隨著政策對農業土地流轉的重視和引導,近年來,農村土地流轉不論是在數量上還是在速度上都在不斷加快加大,在市場價格機制作用下,農業土地的價值得到實現,土地資源配置效率不斷提高。土地流轉收入的增加,不僅調動了農戶積極性,還能促進農村分散土地的集中化和規模化經營,加速農業成片成區的生產和種植,真正實現農業產業化、規模化。

五、農村土地流轉對現代農業發展的對策建議

1.打破土地細碎化,整合土地流轉規模。農村當前的生產經營都是呈現分散化和條塊化,整片整片的土地較少,大多農戶仍然是條塊化種植。農村土地的細碎化現狀極大地制約了土地流轉效益,因而土地流轉規模和面積都處于起步的階段。借助土地流轉政策東風,各地區應因地制宜破除土地細碎化瓶頸,加速農業土地流轉的速度和規模,既可以設立專項財政基金,也可以專門成立政府派出機構對各鄉鎮的土地進行整合,真正消除土地細碎化生產成本,提高農業生產的規模收益。

2.消除土地社保功能,拓寬農民就業渠道。城鄉社會保障體系不統一不公平,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大范圍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農村土地流轉的規模。因此,各地方政府應在國家政策統籌下,積極推進與土地流轉相適應的社保政策和制度,比如以土地換社保等方式,建立和完善符合區域農業經濟與社會發展的社會保障制度,消除農業土地社保功能,解決農戶的后顧之憂。此外,當地政府可以借助本地企業或引進對應的農產品生產企業對接土地流轉,解決農業生產效率低并吸納農村勞動力就業,以各種形式拓寬農民的就業渠道,從而為農民提供收入保障。

3.推進中介組織服務,創新土地流轉機制。土地流轉規模不大,流轉速度不快,流轉質量不高,流轉效益不突出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缺乏中介機構和服務。土地流轉中介機構和服務主要應該包括:土地流轉交易平臺和土地流轉中介組織。前者負責信息的整合與交易的對接,后者主要負責流轉的過程與價格的確定機制。各地政府可以以企業為主體或者以鄉鎮政府派出機構為主體,主動搭建土地交易流轉平臺和中介組織,不斷建立土地流轉平臺和中介服務,提高鄉鎮土地流轉的組織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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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流轉的現狀及對策范文6

關鍵詞:農業經濟;土地流轉;現狀分析;完善對策

中圖分類號:F323 文獻標識碼:A DOI:10.11974/nyyjs.20160230147

土地流轉是農民進行土地使用權處理并從中獲取收益的一種行為。土地是農民就業以及生產生活的重要保障,土地流轉以及適度規模經營,對于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結構化調整有著重要的推動作用,有利于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土地開發利用,是實現農業增產增收的重要途徑。

1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現狀和問題

1.1 土地流轉概念不清

我國法律法規對于土地權利有著明確的界定,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集體所有,而個人是通過承包的方式來獲取土地的經營使用權。而廣大農民在對這兩者的區別方面都會存在一定的認識誤差,或者有意無意的忽視了兩者的區別。土地轉讓是短期或長期離開農村而將土地無償交給親友或者他人經營,這是一種自然耕種的小農經濟狀態,而將土地一次性長期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再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讓金,很多屬于變相的土地買賣行為,是和我國土地制度法規所背離的。土地流轉目的不明,土地流轉應是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和集約化進程,促進農業現代化發展水平。其不僅僅是為了解決土地荒蕪問題,也不是為了進行廠房修建,但是很多人卻將目光聚焦在后者。一些干部對于土地承包法的意義和土地承包關系認識不足,并未進行土地流轉的正確引導。

1.2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程序不規范

目前,大多數土地流轉是土地承包者的自發行為,主要形式有轉包、轉讓、出租、入股以及互換等幾種,很多是通過口頭的方式來進行使用權利的轉讓和托付,即便存在土地轉讓及托付協議,也缺乏必要的公證,或者沒有通過發包方統一或備案,缺乏規范。隨著人們對土地所有權認識的不斷提升,土地流轉中問題和爭端不斷,一旦發生糾紛,難以調解,因此,土地流轉程序亟待規范。

1.3 土地流轉供需信息不對稱,流轉市場有待于進一步完善

當前,土地流轉工作主要是通過縣(區)、鄉(鎮)以及村3級進行規范和引導,土地流轉市場還需進一步健全,缺乏規范的中介組織、咨詢機構、公證以及仲裁機構,管理服務體系與土地流轉出現一定的脫節,導致土地流轉供需之間存在信息障礙,阻礙了土地流轉。

2 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措施

2.1 明確土地流轉的概念

目前,已經流轉的部分土地存在流轉程序不規范,手續不全和界限不清等問題。若想順利有序的開展土地流轉工作,需要在土地流轉概念方面加以明確。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對于土地流轉方式進行了明確,即轉包、轉讓、互換、入股、出租等5種,還應當積極進行土地流轉工作的探索和時間,但必須要明確3點內容:明確土地流轉目的。土地流轉是為了增強農業規?;图s化經營,提高農業產生效率,推動農業現代化發展水平;簡單耕種轉讓不能算作土地流轉,而是屬于一種贈予或托付的行為,和農業現代化生產沒有關系;土地出讓過程中的拍賣屬于變相的土地買賣行為,違背了土地承包制度和法律,也和土地流轉的初衷相悖,應進行及時制止。

2.2 創新土地流轉的有效模式

對于土地流轉工作的開展,不僅要認真理清問題,及時解決,還應當不斷總結和推廣好的土地流轉經驗,不斷進行土地流轉模式的創新。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經營,鼓勵土地承包者通過入股的形式來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實行股份合作經營或者統一對外租賃,實現土地承包者取得地租和薪金雙豐收,積極鼓勵農業帶頭企業、專業大戶的發展,實現農業的集約化發展和規?;洜I。

2.3 發展完善土地流轉中介組織

不斷深化服務改革,健全土地流轉組織體系,加快土地流轉信息平臺建設、完善土地流轉信息登記以及手續備案,努力探索土地流轉中介組織平臺建設,為土地流轉提供信息咨詢和管理服務。

2.4 健全農村社會保障機制

強化履行好集體資產以及財務管理的職能,指導和幫助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做好土地補償費用的使用和管理,幫助其建立健全征地補償費用使用管理規則制度,健全集體經濟組織征地補償費用的分配辦法,并且重視農民工取得公平待遇,加快農村土地長久流轉,幫助農民開辟新職業,獲取更多收益。

土地是農民進行生產生活的重要保障,土地流轉關系到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搞好土地流轉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大局,必須要讓土地流轉規范化、制度化和有序化,積極推動農業集約化經營和規?;l展,不斷探索土地流轉新模式,為土地流轉創造良好環境,促進農業發展,增加農民收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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