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辦法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農村土地承包辦法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農村土地承包辦法

農村土地承包辦法范文1

1.違法違規調整農民承包土地

一是有的地方依據《村民自治法》賦予的權利,召開村民會議2/3村民同意后,違反《農村土地承包法》擅自進行土地承包合同調整;二是有的地方依據村規民約制定“生死互補”方式進行違法的小調整,當年死亡、婚出的減少人口,所承包的土地年終抽回,補給當年出生、婚入的新增人口;三是沒有預留機動地的村,為解決新增人口的承包土地,而調整農戶部分承包土地的違法違規現象;四是有的地方,村留有5%的機動地,但由于種種原因,長期招標承包,收入歸村集體所有,新增人口長期承包不到土地。

2.土地流轉中的違法違規現象

一是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規范,農戶之間的流轉多采用口頭協議,隨意性大,缺少必要的監督與引導,容易留下違法違規和糾紛隱患。二是少數地方的鄉村組織違背農民意愿組織土地流轉;三是有的鄉村組織在流轉中侵占農民合法流轉收益;四是借流轉之機破壞耕地,改變農業用途。有的搞非農建設和開發,有的搞植樹造林。

3.征用占用農民承包土地中的違法違規現象

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建設征占用農民承包土地侵害權益問題越來越多。特別是礦山、企業征占、租賃農村土地時,村級組織違法違規現象特別突出。一是不尊重農民知情權,征地項目、補償標準不與農民見面;二是壓低補償標準;三是克扣、截留、挪用征占補償費。

二、對農村土地承包中出現違法違規現象的原因分析

1.人的方面因素

1.1農村人口素質普遍較低,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以法制建設和普法宣傳都獲得了極大的發展。但限于人口多、底了薄的原因,目前農村基層和農民的法律意識仍十分淡薄,人們的法律意識、“官本位”思想、生活觀念直接決定了他們是否懂法能否積極正確的守法、用法,特別是《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正式實施已有8年多,有些干部群眾對《農村土地承包法》的學習宣傳不到位,至使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且一些基層干部無視法律,在地方的近期經濟發展與保護耕地長遠利益發生沖突時,往往以犧牲耕地為代價。

1.2人口原因。自1998年第二輪土地承包至今已有10多年,新增人口越來越多,有新增人口的家庭也越來越多,村里又無土地可分,人地矛盾不斷升級,由量變轉為質變,所以出現有的村2/3村民同意調整土地的現象。

2.制度和環境方面的因素

2.1農村土地實行的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二十多年來一直由國家政策和地方政策來規定。農村土地承包處于一種疏松而欠缺法律規范的體制下,導致土地承包調整頻繁。長此以往村干部和農民對這種松散而頻繁調整的局面形成了解決人地承包問題的路徑依賴。

2.2中國的農村百姓歷來奉行“官本位”文化,敬奉行政權力的固有意識形態不容易轉變,法律思想啟蒙晚,尚未形成法律為至高地位,宣揚平等、公正、自由、尊重私人權利的社會風氣。且我國實行的是土地集體所有制。長期以來我們集體利益明顯高于個體利益,因此當有些村干部違法調整、流轉土地時,許多農民并沒有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而是被動的接受。

2.3征占用農民承包地中的違法違規的原因。一是一些農村干部官僚思想嚴重。村里的事情一手抓一人管一人說了算,而我國農民的民主思想啟蒙晚,有相當一部分農民不知道自己的權利,不會用或被人利用自己的權利,更說不上利用權利來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二是我國實行土地集體所有,農民只有土地承包、經營權,沒有土地所有權,只能被動的接受。

3.傳統觀念影響的因素

幾千年來,在我國農民觀念中形成了“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平均主義思想,尤其對于土地這一農民的命根子,在他們的觀念中,應根據家庭人口均分土地。人死了就要退地,增加人口則要補地,天經地義。因此不少農民對《農村土地承包法》中“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極力反對。由此我們也可以認識到為什么一些地方對承包地“三年一小動,五年一大動”,不斷調整承包地的做法,目的無非是“增人的增地,減人的減地”,以迎合體現農民按人分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觀念。

4.農村集體經濟薄弱的因素

在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相比落后的情況下,農民收入較低,村集體經濟薄弱,村組織負債舉高不下的問題不容忽視,再加上國家免征農業稅附加等原因,至使現在很多地方的村集體連基本的正常辦公運轉都難以維持。因此,一些村干部抱住5%的機動地不放,使新增人口長期承包不到土地,村集體侵占承包農民的合法權益,克扣截留征占用補償費等違法違規現象嚴重。

三、對當前農民土地承包中違法違規情況的解決辦法

針對一些地方農村土地承包中存在違法違規和相關糾紛較多的實際,今后確保農村土地承包關系長期穩定,堅決杜絕違法違規現象,切實維護土地承包農戶權益的基本解決思路是:繼續全面深入貫徹實施《農村土地承包法》,依法推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正確引導土地流轉,確保規范有序,加大支農力度,實施發展村集體經濟,積極轉移農業人口,緩解人地矛盾,進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規,提高農民的民主意識,更好保障和實現好農民土地承包的合法權益。

1.繼續全面深入貫徹實施《農村土地承包法》

一是加強學習宣傳,要繼續采取貼近農村,貼近農民的多種方式,加強《農村土地承包法》的學習和宣傳。通過學習宣傳,一方面提高廣大農村干部的法律水平,增加依法行政、依法承包土地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另一方面增加廣大農民群眾依法維護自身合法土地承包權益的意識和能力。二是在農村持久開展《農村土地承包法》宣傳月活動??梢砸幎磕?月為《農村土地承包法》宣傳月,利用廣播媒體廣泛宣傳??h鄉政府要有組織、有計劃地完成農村干部及群眾代表的《農村土地承包法》宣傳教育培訓任務。

2.抓好土地清理工作,鼓勵農墾,增加土地面積

一是建議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一次農村土地、耕地普查活動,下村下地實際丈量、登記造冊,徹底糾正“兩田制”,把多出5%機動地、預留地、農業結構調整地、計劃生育補地、村干部工資田,進行清理,均分到戶,簽訂土地承包合同。二是在有條件的地區,在不破壞自然環境的前提下,鼓勵墾荒務農,增加耕地面積。

3.依法加強農村土地承包規范管理

一是鄉村組織要健全完善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制度,把土地承包檔案輸入微機,做到文案、電腦雙管理,確保所有承包資料檔案健全完備,長期保管完好。二是圍繞承包合同、承包經營權證書管理,土地流轉管理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形成規范的工作規程,使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經營化、制度化、規范化。三是及時調解處理土地承包糾紛。要高度重視解決土地承包糾紛工作,充分發揮基層鄉鎮經管站、司法所的調解職能,健全協商、調整、仲裁、訴訟等多種方式調解處理土地承包糾紛。從實踐看,仲裁是依法調解處理土地承包糾紛的重要方式,具有便民快捷的特點,近些年來一些地方積極探索,積累了初步經驗,但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4.正確引導承包土地規范流轉

各地農業部門特別是經營管理部門要實施好《農村土地流轉管理辦法》,把正確引導承包土地規范流轉作為承包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強對土地流轉的規范管理和指導,確定專人具體負責,建立起明確的工作責任制度。要以《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央有關政策精神為依據,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的登記備案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糾紛調處制度、動態監測制度等,使土地流轉管理工作經?;⒅贫然?、規范化,全面實施土地流轉規范管理。通過建立和實施登記備案制度,對法律規定需要登記備案的事項登記備案,確保流轉主體和行為符合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通過建立和實施合同管理制度,指導流轉雙方在自愿協商的基礎上建立起穩定規范的流轉關系;通過實施糾紛調處制度,使流轉糾紛和問題得到及時解決;通過實施動態監測制度,準確掌握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動態變化情況。

5.加大支農力度,千方百計轉移農業人口

人口越來越多,土地越來越少是我國現階段的實際情況,面對嚴峻的現實,能否有效的緩解人地矛盾,是《農村土地承包法》順利實施的重要因素。我國國情決定解決人地矛盾的主要出路在于加快農村經濟發展,加快小城鎮建設規模,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帶動農村二三產業的發展,把農業人口大量的轉移到二三產業。這些都需要國家政策和財政的大力支持,也是工業反哺農業的重要發揮平臺。

農村土地承包辦法范文2

村集體土地流轉合同范文1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原則,就本宗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鎮 村 社 畝土地(詳情見下表)流轉給乙方從事 生產經營。

轉包土地詳細情況

二、流轉期限

自年月同期限不得超過 年 月 日。

三、土地流轉價款的支付

1、流轉價款的計算與支付:田坎計入田的面積內。

2、支付方式與時間:將此產量按當年9月20日至30日之間的______平均價折合現金于

四、雙方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簽訂合同后應報土地發包方備案,并按期將合同標的物移交給乙方經營使用,轉讓或互換須報發包方變更原土地承包合同和承包經營權證書。

2、甲方有權按期收取流轉費用,并承擔作為原土地承包方應履行的相應義務。

3、乙方應按期交納土地流轉費用,并在法律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合法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荒蕪土地。

4、甲乙雙方不得未經對方同意將土地轉租給第三方。

五、其他約定

1、在流轉經營期間,如國家支持農業生產的政策性補助由甲方享受。僅限種糧直補,如遇由乙方原因取消直補,由乙方按當年標準補給甲方。

2、流轉經營期間,如遇開發征地,征地補償由甲方享受,種養殖及設施補償由乙方享受。

3、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如需繼續流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4、本宗流轉合同屬(轉讓、轉包、出租、互換、入股)合同,雙方協商是(否)請鄉鎮農村土地管理機構進行鑒證。

5、合同到期后,土地歸還及地面附著物和相關設施的處理:由雙方協商是否拆除不利于耕種的設施。

六、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解決

1、如違約,應由違約方支付給未違約方10000元/畝違約金,并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2、如雙方發生爭議,可請求村組干部或鄉鎮農村土地管理機構調解,也可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及 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集體土地流轉合同范文2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鄉(鎮) 村 組的 畝(具體面積以現場測量為準)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依法占有、使用、收益、處分。

轉讓土地狀況:

地塊名稱及坐落:

四至界限:東至南至西至北至具體轉讓包括的承包農戶情況及各自土地、轉讓金清單及簽認詳見附后清單。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期滿后,若國家法律和政策沒有明文禁止延長承包期限的,則轉讓期滿自動無條件無償延長至下輪承包期限屆滿,甲方及村組集體協助辦妥相關手續。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總計人民幣 元。(具體轉讓包括的承包農戶土地、轉讓金清單及簽認詳見附后清單)。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1、本協議簽訂后日內乙方支付元作為定金;

2、甲方收到定金后向乙方移交土地并著手辦理農村土地流轉的手續,移交完成及手續辦妥后,乙方按雙方約定分期支付給甲方轉讓金。

3、分期分紅付款辦法:乙方承諾甲方每五年進行一次分紅

第一次250/畝(5年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第二次400/畝(5年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第三次600/畝(5年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第四次800/畝(5年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剩余合同時間按1000/畝計算,每5年分紅一次。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甲方應于 年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甲方騰空地上一切附著物后由乙方直接占有并接手土地。甲方未按前款約定時間交付的,雙方約定乙方可以單方面直接自行占有接收土地及并自行處置地上一切附著物,甲方不得干預。甲方應因此承擔違約責任。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后各農戶終止與發包方(甲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即與發包方甲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辦理有關手續。附件清單內農戶直接適用本合同約定,不再另簽合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守約一方賠償經濟損失的同時,合同繼續履行。違約經濟損失的計算方法:

①乙方對土地未作任何投入之前,按照本合同總價款的10倍計算;

②乙方對土地進行任何形式的投入之后,則按照乙方委托評估的投資市場價值的10倍計算。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3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各承包經營農戶在附后清單上簽字捺印后生效,按規定報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備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多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等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集體土地流轉合同范文3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將中梁村茶山依法流轉給乙方使用。

土地范圍: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二、土地用途及流轉形式

1.土地用途為種植業和養殖業。

2.流轉形式:承包經營。承包范圍內現有茶園等附著物一并移交乙方使用、維護。

三、土地的流轉經營期限

該地流轉經營期限為 30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45年 月 日止。

四、土地的流轉費標準及金額

該宗土地流轉費每年每畝14.44元,共計300畝合計每年流轉費金額4333.3元,30年共計金額 13 萬元。

五、土地流轉費支付方式及時間

乙方負責將土地流轉費一次付給甲方,于合同簽定時一次性付清流轉費13萬元。

五、特別約定

1、乙方如果需要修建道路必須從中梁村修建,不得從其他地點修建,若遇乙方從其他村修建公路甲方有權制止并解除合同。

2、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后三年以內若沒有開發利用,甲方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承包權,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

3、在修建公路過程中甲方應協助乙方解決問題。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擁有土地的所有權。承包到期后,甲方有權收回乙方的土地經營權。

2.有權監督乙方仿照流轉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3.按照合同約定時收取土地流轉費。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遇政策性調整,甲乙雙方可共同商量解決,但必須充分考慮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并予以賠償。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單方面解除流轉合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甲方按合同簽訂時的現有狀態交付乙方。

7.經營過程中,若發生土地權屬地界糾紛及當地群眾干擾、阻撓、破壞等情況,甲方應及時出面化解。

8.乙方如果發展政府鼓勵提倡的產業,甲方應當給予配合乙方相應的政府政策性扶持。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流轉的土地。

2.享有流轉土地上的收益及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3.乙方可在流轉的土地上建設與農業生產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4.不得隨意改變土地用途。按合同約定只能用于種植業、養殖業,決不允許用于搞工業廠房修建、辦企業用地。

5.乙方不得用流轉土地抵押貸款。

6.乙方不得用流轉土地抵償債務。

七、合同的轉包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以將流轉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流轉合同內容。

3.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流轉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征地補償歸甲方所有,乙方自建的地上附著物和林木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4、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土地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5、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流轉,乙方無條件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續簽流轉合同。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流轉費。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一次性支付土地承包費,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應承擔相當于承包期所有流轉費的違約金。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的,請黑譚鄉人民政府調解;調解不成的,向南江縣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南江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見證人各執一份,黑潭鄉政府存檔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農村土地承包辦法范文3

[關鍵詞] 精準 農村土地確權 “五個關系”

[中圖分類號] F3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2017)05-0016-02

1 土地確權與人地矛盾間的關系

在土地確權工作中,一些村社干部和農民誤認為是要重新調整土地,提出分配村里的機動地,用實測中多出來的耕地給候地人口解決土地,同時把近年來農民新開墾的冊外地納入家庭承包合同。國家的政策非常清楚,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頒證是對現有承包關系的補充完善,不是推倒重來,打亂重分,不能借機調整和收回承包地。目的是穩定土地承包關系、促進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農村人地矛盾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長期存在,人地間的矛盾化解需要依靠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通過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和“四化”深入協調發展逐步解決。在處理人地矛盾的過程中,要著重處理好二輪承包以來年年進行土地調整的突出問題。對村社違法調整承包地的,在確權登記工作中,能夠復原的要按政策進行復原,復原后進行確權;不能復原的可以尊重大多數群眾意見,按現狀進行確權,否則舊的矛盾解決不了,新的矛盾又出現了。矛盾特別突出的可以后期處理,但不能久拖不決。

2 集體土地所有權耕地面積與實測面積、二輪承包合同面積、確權歸戶面積之間的關系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核心是通過確權登記發證工作,解決好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登記簿不健全等問題。中央和省政府要求,在工作中,各地要保持承包關系穩定,以現有的臺賬、合同、證書為依據確認承包地歸屬。在工作中,以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結果為基礎,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為依據,充分利用現有的圖件、影像等數據,繪制工作底圖、調查草圖,采用符合標準規范、農民群眾認可的技術方法,查清農戶承包地塊的面積、四至、空間位置制作公示圖。調查結果公示確認,作為土地承包經營權確實權的現實依據。

集體土地所有權耕地面積是農村二輪承包合同主體部分,是集體所有權范圍內的耕地,是清查實測的主要對象,是土地確權工作中進行權屬調查的基礎參考。

實測面積是集體權屬內的現實耕種面積(也包括權屬外二輪承包面積),這個面積包括二輪承包面積、其他方式承包面積、開荒地、冊外地、園田地等,這個面積是集體耕地的家底,在這次確權工作中要摸清搞實。實測面積理論上小于集體土地所有權面積。

二輪承包面積是二輪土地承包時農戶具有承包經營權并記載在合同上的面積。由于二輪延包時避稅、折等、手指地、擴邊等原因,實際面積往往大于臺賬面積,二輪承包面積理論上小于實測面積,是這次土地確權歸戶登記頒證的重點和重要依據。

確權歸戶面積是這次土地確權登記過程中,經過權屬調查、實測、公示等環節,以二輪家庭承包為基礎,在充分考慮避稅、折等、手指地、擴邊等原因,經村組農戶討論通過,鄉鎮街確權辦批準,最后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認定的家庭承包經營的實際面積,也是將來頒證面積。確權歸戶面積理論上大于二輪承包面積、小于實測面積。實際工作中,我們要明確區分這幾個概念,掌握政策,明確界限,不能混淆。

3 農民利益與國家利益和集體利益的關系

開展農村土地確權既要保證承包地依法確權,農民利益不受侵害,同時,又要把這些年來農民侵占國有和集體的公益、公共、生產用地和其他用地調查清楚,區分開來,嚴格掌握。

3.1 農民家庭承包地與國家和集體公共、公益、生產用地的關系

公路、鐵路、河流、村路兩側,水利工程、大中小水庫淹沒區、田間作業路、村級發展預留地,這些是國家和集體公共、公益用地,這次確權登記工作中要按照所有權登記成果和耕地實際使用情況依法予以確認。縣級確權辦要會同國土、林業、水利、交通等部門,依據《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吉林省公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明確本區域內國省級公路、市鄉公路、村路兩側植樹臺和溝渠留出的標準;明確本區域內大中型水利設施、水庫、河道等邊界留出的標準;明確農民耕地與國有土地邊界的預留標準。要依法保證公路、鐵路、軍事用地和大中型水利設施等國有土地的所有權,保障使用權。鄉鎮街政府要充分考慮村級經濟發展、社會發展、公益事業發展和新農村建設實際需要,將農村集體權屬內村屯路邊溝渠、植樹臺、田間作業路、水渠等公共、公益用地預留出來,為今后集體經濟發展、新農村建設用地留有足夠的空間。鄉鎮街政府要依據市級確權辦規定和村社民主議定結果,對農村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邊界預留標準、農村集體權屬內農戶耕地與公共公益用地預留標準作出規定,進行公示公告。通過這次農村土地確權,農村集體公共、公益用地要底數清楚、有據可查,要在村級土地確權成果中記載清晰,歸檔立卷。屬于國家和集體生產用地、公益用地和公共用地范圍內的土地不能確權給農戶家庭。

3.2 家庭承包與其他承包方式的關系

家庭承包地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集體經濟M織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則,統一承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戶的耕地、林地、草地。其他承包方式是指集體經濟組織對家庭承包以外的集體土地,按照效益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四荒”地、養殖水面等(包括集體機動耕地)。家庭承包以外的集體土地情況比較復雜,有一些已經以其他方式對外發包了,還有一些由農戶開墾后一直不明不白地耕種,農戶之間差異很大,特別是山區半山區情況更復雜一些。這些土地是農村今后一個時期調解人地矛盾、發展集體經濟和公益事業的依托,不能吃干分凈。待確權結束后,仍然可以采取其他方式繼續承包給現有的耕種者或他人,可以收取必要的費用。這次農村土地確權對其他方式承包耕地暫不確權登記頒證,待國家和省確權辦有明確意見后按要求辦理。

4 依法依規確權與民主議事的關系

確權歸記登記是農村土地確權的最重要環節,必須堅持依法依規、尊重歷史、民主協商、因地制宜的原則。實際工作中要重點把握好民主議定的范圍,對確權登記中的爭議,有法律政策規定的,依法依政策調處。對于一些疑難問題,在不違背法律政策精神的前提下,通過民主協商處理。民主議事要嚴格依照程序,以村櫓魈濉⒁宰槲單元,因村制宜,因組施策,啟動“一村一策”、“一社一策”、“一事一議”的辦法,讓群眾自己來研究解決自己的問題,防止在確權歸戶過程中激化矛盾,影響穩定。在啟動“一村一策”、“一社一策”、“一事一議”過程中,要注意處理好多數人利益和少數人利益的關系,不能以多數人的意志剝奪少數人的合法權益;也不能因為少數人的干預,侵犯多數人的正當利益。法律法規明確的,必須依法依規確權,不能什么事都往“一村一策”、“一社一策”、“一事一議”的筐里裝。對因依仗權勢承包、偏親向友、蠶食侵占公用溝渠、溢洪道、磨牛地、樹蔭地、防風帶等多出的土地,要堅決糾正,不予確權。嚴格界定應依法依規確權歸戶、通過民主協商確權歸戶、不予確權歸戶的政策界限,實現精準確權。

5 甲方與乙方、內業與外業、進度與質量、穩定與確權的關系

5.1 甲方與乙方的關系

甲方是業主,乙方是甲方委托的施工單位。確權登記工作中,鄉鎮人民政府是確權登記工作的主體。鄉鎮政府要把與中標的測繪公司簽訂的協議研究透,把工作范圍、工作成果、質量要求、工作進度寫清楚,把違約責任寫明白,嚴格監督。原來沒有研究清楚的可以與乙方重新簽訂補充協議進行明確。甲方要按照土地確權登記方案規定的時間節點,對測繪公司提出要求,把握好實測進度。要積極主動與乙方搞好配合,協調好乙方與村組、相關部門之間的關系,幫助乙方解決好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合力推進農村土地確權工作順利開展。要做到“放手不甩手、信任不放任、幫辦不包辦”。

5.2 內業與外業的關系

外業是基礎,內業是關鍵,內業的工作量遠遠大于外業。要加大內業工作人員投入,從入戶調查工作開始就要注意抓好內業管理,保證內業質量。由于受環境影響,外業階段時間要集中、測繪要準確、數據要真實,要應測盡測,杜絕出現誤測、漏測、交叉和天窗,盡量避免出現返工;內業要精細、精準、完備??h、鄉確權辦要對乙方的工作質量、進度、技術力量配備和各環節工作完成進度、成果質量進行全程監督。

5.3 進度與質量的關系

按照國家對確權登記工作的總體要求,要在保證如期完成確權工作的前提下,科學計劃和配置力量,保證質量,時間盡量往前搶,給后期縣級自查、勘誤修正,數據庫合庫提供保障,為完成數據匯交留有余地。對于確實在短時間內問題難以解決的村組,可以留到后期處理,不要求全責備,影響整體進展和驗收匯交。但在數量上一定要控制,盡量少留,最好不留。

農村土地承包辦法范文4

*鄉通過在林權制度改革上大膽探索,走出了一條符合自身發展的林權改革之路。該鄉通過林權改革使林木權屬得到進一步明確,管護措施落實到位,有效提高了林木成活率,截至目前,*鄉所轄15個村級單位共與農戶簽訂了總面積為2100畝的林地承包合同,并以法律手段明確了村集體與承包農戶之間的權利和義務。20*年,全鄉478畝新栽林地中有356畝實現了個人承包,共為村集體節省造林資金15.8萬元,到林木成材后,預計可增加村集體收入220萬元。20*年,全鄉共栽植林木757畝,其中680畝楊樹全部以現金招標方式承包給農戶個人。通過林地承包和林木競拍,村集體當年實現一次性收入就達30萬元,同時每年還為村集體節省造林開支30余萬元,實現了經濟、社會、生態三種效益的有機統一。

一、制約林業發展的根本原因

*鄉在林權改革上首先從查找自身問題開始。通過在林業發展進程中的不斷實踐探索,*鄉對制約農村林業發展的因素進行了研討總結,其制約因素如下:

一是鹽堿化程度高,整治臨床開支大。由于*鄉所處的地帶水位較淺,直接導致了土壤鹽堿化程度過高,村集體每村每年僅在整理林床方面的開支就達20000元以上。給植樹造林帶來了不利的影響,

二是權屬不明確,管護責任無法落實,樹木成活率低。由于不能明確林地權屬和利益分成,以往即便是村集體指定了專人對樹木進行管理,但管護人員積極性主動性不強,管護措施不及時,林木成活率、保存率較低。有些農戶戲說林業工作是“年年栽樹年年光,年年還在老地方”,挫傷了廣大群眾造林的積極性。

三是鄉村兩級干部思想不夠解放,制約著林業的發展。原有落后思想的影響,直接影響了林業的發展。對林業發展認識不夠,忽視林業發展對農業發展的重要作用,導致鄉村兩級干部不重視林業發展,進而制約農村林業發展。

二、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進林權革新

(一)、積極探索促改革,實現集體農戶雙贏

針對以往林業工作方面的經驗教訓和實際情況,*鄉通過深入村隊和農戶家中調查研究,結合現行的林業發展政策,認為大膽實施林權制度改革是解決林業發展難題的關鍵性措施。思想認識統一后,在鄉黨委、政府的大力倡導和推行下,采取總結典型經驗、邊推行邊完善、適時調整改革措施的方法,使林權制度改革得到穩步推進。

第一,盤活資產,創收增效。20*年,*鄉商東村結合實際,率先實行林木管護勞務招標方法。將新栽林木管護人員報酬與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相掛鉤,按照在達到合同約定成活率的基礎上,以每棵每年1元的標準支付管護人員報酬。使管護人員的責任心和主動性得到了明顯提高。對一棵樹通過招標管護成活后,一年管護費1塊錢,4年投入管護費4元,通過4年時間,樹木長勢穩定后歸集體所有統一管護。此種方法林木10年便可成材,可有效增強村集體實力的增長后勁。由于措施得力,商東村當年栽植的50畝楊樹成活率均達到了90%以上。管護責任招標承包的方法也在全鄉得到了推廣。

第二,招標承包,收益分成。在實踐中,我們發現商東村管護責任招標承包的辦法,雖然提高了林木成活率,但村集體在植樹造林方面的投入仍然居高不下。為解決造林成本較大的問題,從2005年開始,*鄉在總結提煉先進村典型經驗的同時,認為隨著林木采伐政策的放寬,以及木材市場行情的不斷看漲,通過示范引導農戶自行種植用材林是降低村集體造林成本的有效途徑。20*年,通過大力推廣林木成材收益分成競標的方法,全鄉478畝新栽林地中有356畝實現了個人承包,共為村集體節省造林資金15.8萬元,而且個人承包林地的林木成活率均達到了90%以上。

第三,公開競標,現金承包。20*年,*鄉考慮到林木成材周期較長,林地承包給個人以后,如采取收益按比例分配的辦法,則村集體在較長一段時間內實現不了林業收入。因此,從今年起,*鄉各村一律采取了林地公開競標以現金方式一次性繳納承包費的招標承包辦法。承包農戶一次性繳納20—30年林地承包費后,自行承擔整地、苗木、管護、栽植、灌溉、森防等一切費用,林木成材后享有所有收益的支配權。20*年,全鄉共栽植林木757畝,其中楊樹680畝全部以現金招標方式承包給農戶個人。村集體收取林地承包費17萬余元,同時節省村集體造林開支30.2萬元。

第四、依法辦事,確保改革規范有序。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始終把依法操作作為基本準則,嚴格執行了《農村土地承包法》、《物權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森林法》等法律規定。改革的政策、內容、方法、程序與法律保持一致,確保了改革的各項工作扎實到位,經得起實踐和歷史的檢驗。林權改革方案依法通過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同意,做到了內容、程序、方法、結果四公開。同時,處理好了歷史和現實的關系。對已經承包到戶的集體林地,符合法律規定、合同規范的,予以了維護;合同不規范的,予以了完善;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依法進行了糾正,合理解決這些歷史遺留問題。

第五,分類指導,確保改革符合實際。在堅持林權改革基本原則和總體要求基礎上,林權改革從各村實際出發,進行分類指導、分片施策。允許存在差異性和多樣性,不搞強求一律,“一個模子”。尊重客觀,注重實效,科學確定改革方案、制定了政策措施,避免了搞形式主義、做表面文章。林業部門通過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扎實穩妥地做好*鄉林權改革的各項工作,避免了追求速度而忽視質量,影響改革成效。

(二)、集體林權做轉讓,農戶出資得權屬

在探索林權制度改革的過程中,*鄉近幾年來逐步對改革措施進行了充實和完善,尤其對新栽林木的權屬予以了及時的明確,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今后在繼續做好新栽林木權屬明確工作的基礎上,*鄉計劃用兩年時間對20*年以前栽植的村集體權屬林木進行改革。初步的思路是:對已成材林木進行采伐更新后重新發包明確權屬;對林像較好但尚未成材的林木,實行一次性拍賣給個人的辦法明確權屬;對缺行斷帶嚴重且尚未成材的林木進行賤價處理,情況嚴重的林地還可考慮由村集體給予適當補貼進行補栽。

今后*鄉將在林權改革政策不斷完善的基礎上,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來:一是對全鄉宜林地塊進行統一規劃,通過引進有實力的企業和個人大面積開發建設用材林基地;二是制定優惠政策,鼓勵農戶在低產田種植林木,發展農林牧相結合的項目,整合資源,提高利用率發揮綜合效益;三是聘請專業技術人員,改造原有病害嚴重林地,扶持培育林果業種植大戶;四是組建成立林業發展合作社,提高林業生產的組織化程度,增強抵御風險的能力,促進林業產業化進程。

三、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中的幾點經驗

*鄉通過實踐探索,借鑒其他地方先進經驗,在林權改革之路上取得了極大的成績,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具體總結如下:

(一)、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確保農民平等享有集體林地承包經營權。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農村的基本經營制度。林地與耕地一樣,是國家重要的土地資源,是農民重要的生活保障。根據《物權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林地林木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共同所有。對集體林地林木產權的初始分配,必須采用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并且做到每個家庭及其成員都平等享有承包經營的權利。

(二)、堅持統籌兼顧各方利益,確保農民得實惠、生態受保護。重點是要統籌個人、集體兩方面的利益,處理好農民得實惠、生態受保護的關系。在統籌個人與集體利益上,首先要保證農民的利益,堅持讓權于民、讓利于民,確保農民在林地林木產權的初始分配上得“大頭”,確保農民在林業生產經營的利益分配上得“大頭”。同時,要兼顧集體的利益,集體可以保留少量林地,也可以收取少量林地使用費,還可以通過提供社會化服務、多渠道盤活各種林業資源,來分享林業發展的收益,壯大集體經濟實力,保證集體經濟組織正常運轉。在處理農民得實惠與生態受保護關系上,既要確保農民得實惠,又要確保生態受保護,不能以資源的過量消耗為代價,更不能以破壞生態為代價,這是改革必須堅守的一條底線。

農村土地承包辦法范文5

關鍵詞:新型城鎮化 集體土地 二元體制

新型城鎮化是國家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面對新的發展形勢提出的、具有全局性和戰略性的重大決策,是改變我國當前城鄉二元結構的重大舉措。目前,在城鎮化發展方面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成績,但存在的問題也不容忽視。隨著城鎮化水平的繼續提高,城鄉二元結構導致的深層次矛盾日益暴露。由于受長期存在的城鄉二元體制的影響,農村在經濟、社會、文化等諸多方面與城市差距明顯,有些差距呈逐步擴大趨勢,成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障礙。在新形勢下,二元體制以城鎮化進程中農民利益流失、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落后、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滯后、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城鄉社會管理體制協調不力等新的形式表現出來,進一步加劇了社會矛盾的積累,擴大了社會風險。因此,需要把實現新型城鎮化擺在更加突出的地位;要注重經濟與社會、城市與農村的協調發展,實現從偏重城市發展向城市和鄉村聯動發展的戰略轉型;同時,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亟需新型城鎮化的實質性進展,實現公平正義與社會和諧發展亟需推進新型城鎮化。同時,改變城鄉二元結構、促進新型城鎮化發展、賦予城鄉居民同等的發展權利和保障城鄉居民同等的生活質量是保障現代化發展與和諧社會建設目標順利實現的重要舉措。

一、新型城鎮化發展過程中需要協調的重大關系

在新型城鎮化發展過程中既要厘清當前制約農村發展的癥結,又要明確城市的優勢,切實找到一條“以城帶鄉,以工哺農”的有效途徑,緊緊把握住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的要求,將突破城鄉二元結構,提高農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縮小城鄉差距作為最終落腳點,為了實現新型城鎮化的主要目標,在新型城鎮化過程中,需要協調好以下重大關系:

1、審慎平衡土地流轉和資本流動、城鎮化進程和人口轉移之間的關系。在新型城鎮化綜合配套發展過程中,農村土地和人口轉移是核心問題,也是最大的難題。只有農民變市民,才能緩和緊張的人地矛盾,為新型城鎮化發展爭取改革空間。土地流轉和資本流動是新型城鎮化發展中的關鍵問題,如何促成城市資本可控、有序地進入農村,促進工業反哺農業,促進農村土地實現生產資本價值,農村勞動力實現人力資本價值,增加農民收入,這也是在新型城鎮化發展中需要特別重視的問題。在土地流轉和資本流動之間的關系上,要采取審慎平衡的原則,在農民自愿和保護農民合法土地權益的前提下進行土地流轉,引進城市資本和土地經營方式轉變,這對于維護農村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2、全面調整體制改革和農民權利保障之間的關系。城鄉二元結構后面是與這種二元結構相聯系的各種社會公民權利的二元化。我國在這種二元分類的基礎上建立了一系列相應的制度、政策等社會規范,使這些社會規范與個人合法權益、社會資源占有、社會地位等緊密地聯系在一起,特別是戶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公共服務制度等。在戶籍制度上表現為城鄉分治;在投資制度上表現為重工輕農:身份制度上表現為工農有別;在教育體制上表現為重城輕鄉;在社會保障和福利制度上表現為城鄉分治。這些制度導致了農民收入長期得不到提高,農業資本投入長期不足.農業技術停滯,農業擴大再生產能力受到限制,這些都是迫切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

新型城鎮化最終的落腳點就是要改變這些城鄉分割的公民權利構成,使農村居民、進城務工人員及其家屬與城市居民一樣,享有各個方面平等的權利、均等化的公共服務和同質化的生活條件,即如何在城市與農村之間形成公民權利對接機制,促進城鄉居民的權利平等,促進發展權益在市民與農民之間的合理分配等,最終實現社會主義的社會和諧,這就需要全面調整體制改革和農民權利保障之間的關系。

3、重點把握改革突破與政策法規允許空間之間的關系。當前的改革試驗進程與30年前的改革開放初期時的試驗進程有很大不同。30年前的改革更多的是“先破后立”,原有的政策法律框架還不完善,還需要沖破原有的思想束縛和觀念束縛,無論從現實還是政策上都有其合理的一面。而今天改革的宏觀環境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很多政策、法規、程序都逐步形成,不可能也不能完全不顧忌現有的政策法規約束。應該堅持樹立“依法改革”的思路框架,明確當前深化改革與改革開放初期改革環境的不同,需要更多的考慮已有的法律框架和政策空間,對確實需要突破法律和政策的要遵循相應的上報和審批程序,只有這樣,才能在全國具有示范和帶動意義。

統籌城鄉的改革試驗是有政策空間的,問題在于這種空間需要有前提條件。新型城鎮化發展需要在完全放權還是進行相應的調控之間進行選擇,因此,有必要對地方和國家的改革權利的界限劃分做出相應規定,明確新型城鎮化發展進行改革試驗的空間。

二、新型城鎮化發展過程中的重點政策方向

新型城鎮化發展的途徑是、通過新型工業化、信息化、現代化帶動農村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業現代化。要深刻把握市場化、國際化的發展趨勢,帶動新一輪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加速城市發展,以城帶鄉,以工哺農,總攬全局,有重點,分階段地促進城鄉統籌發展,逐步形成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的新局面。第一,建立城鄉并重發展機制以尋求城鄉各種要素的高效互動;第二,建立城鄉一體化保障體系以尋求城鄉人口平穩有序轉移;第三,建立城鄉均衡對接制度以尋求城鄉居民權利平等;第四,綜合運用各種宏觀調控手段以尋求城鄉經濟的協調發展。第一條是解決城鄉并重的要素流動問題,只有各種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流動起來,才能更加有利于城鄉資源的合理配置,真正打破城鄉二元結構;第二條是解決人口的問題,只有通過農村向城市的人口轉移才能更快的推動城鎮化、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進程,緩解農村人地矛盾,促進土地規模經營;第三條主要解決城鄉居民的權利差別問題,只有建立起城鄉統一的制度體系,才能更好地消除制度歧視,維護更加平等的公民權利。第四條主要是要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通過宏觀調控手段引導城鄉關系的健康發展。因此,新型城鎮化過程中的重點政策方向主要表現在:

1、以農村為立足點加快農業自身發展。為城鄉二元結構平穩有序解決贏得時間和空間,就要立足農村現有的基本經營制度,充分利用好現有的法律政策空間,在土地經營方式轉變上做文章,在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上做文章,在加快農業市場化發展上做文章。重點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積極開展農村土地的延包后續完善工作。推廣農戶承包土地的規范化、制度化、檔案化管理,穩定農業生產;二是強化面向農村的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土地流轉中介服務,完善土地流轉合同、登記、備案等制度,著力培育勞動力流轉市場和土地流轉市場,繼續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試點;三是進行適應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農村經營制度探索。在有條件的地方培育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的市場環境,引導城市生產要素有序進入農村,探索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市場化途徑。

目前亟待解決的是改變農業的弱質地位,增強農業經營的風險承受能力。對于進行農業規模化經營的地區,要統籌建立國家層面的救災保險制度,完善農業風險分攤機制,建立農業保險與再保險機制,探索建立農業擔保公司、農業金融和農業防災減災服務體系。通過市場化的機制讓農民更深入地參與到農產品流通環節,對農產品利潤獲得更多的分配權。

2、實現新形勢下農業基本制度、體制、機制的創新。通過探索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農業基本制度、體制、機制創新,逐步實現資本、人力、科技等要素在城鄉、產業、地區之間的自由流動,達到資源的市場化配置。農村基本制度創新主要包括土地制度、戶籍制度、醫療制度、農村教育制度、水價制度、福利保障等制度的改革。

土地制度的創新主要有,一是不同地區、不同經濟條件下土地規模化經營的實現形式,加快土地流轉有形市場和中介組織建設,提供更好的土地流轉信息平臺;二是尋求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市場化途徑,變土地所有權與用途的雙重管制為土地用途的單一管制,逐步實現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與國有土地的同市同價,實現農民享有城市化、工業化進程中的土地發展權和收益權;三是繼續推進農村土地整理,促進土地的集約利用。重點是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同時加大對空心村、閑置宅基地、閑置住宅、一戶多宅的整治力度,推廣制定農村發展規劃。

把握“因地制宜、充分準備、循序漸進”的原則,逐步實現城鄉一體化的戶籍管理和社會保障制度。加快農村衛生體制改革,重點是打破部門和所有制界限,引進競爭機制,綜合利用醫療衛生資源。進一步加大國家對農村教育和社會保障的支持力度,重點是明確各級政府在農村基礎教育和農村社會保障中應承擔的責任,構建合理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解決公共投入的不均衡。同時,重點建設上既要有投資的重點傾斜,更要注重運用政策效應和市場機制。通過以上舉措的運用,降低農民向城市轉移的成本。

3、統籌配置整合各種資源,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實現新型城鎮化和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就要統籌各種資源,共同推動農村和城市社會經濟的全面進步,從根本和源頭上為統籌城鄉發展奠定基礎。城鄉統籌的配置資源就是要將人才、資金、技術等一系列資源由城市為主的配置逐步轉向城鄉一體化配置,這將有力地促進農業產業化的發展,提高農村生產力,提高農民生活水平。為此,要建立城鄉統籌發展、相互促進的機制,包括:(1)城鄉一體化的規劃機制。將農村發展納入到城鄉發展中來,完善市、區縣、鄉鎮村三級規劃體系,推進產業、用地、建設、生態環保的四規整合協調;(2)城市工業和農村產業合理對接機制。推動工業在城市和鄉村的合理布局和梯度轉移,促進產業的集聚、集約用地:(3)城鄉信息化共享平臺機制。加快農村互聯網覆蓋,增強農民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農民掌握市場信息的能力;(4)城鄉一體化要素市場流動機制。重點突破勞動力、資金資本、基礎設施建設的城鄉流動障礙,加大城市基礎設施向農村的延伸覆蓋;(5)同步推進農村現代化與縣域經濟圈發展。縣域經濟發展是解決農民轉移的一個重要載體,縣域經濟的繁榮有利于吸納周邊農村勞動力就業,同時也會減輕農村自身壓力,加快農村自身的現代化進程;(6)城鄉勞動力對接轉移機制。目前農村勞動力轉移開始進入轉型階段,需要從單純的體能勞動力向技能勞動力轉變,強化以社會辦學、企業為主的勞動力素質培訓;(7)提升勞動力素質的農村職業教育和培訓機制。實施新型城鎮化戰略必須把解決廣大農民的就業問題、實現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作為基本途徑,這又與農民素質的提高分不開。應適應社會需求,不但調整產業結構,更要調整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結構,只有這樣農民才能真正逐步轉變為市民;(8)戰略性的減災救災應急機制。農業具有脆弱性和弱質性的特征,一旦遭遇災害,恢復困難,因此,有必要建立國家層面的減災救災應急機制,保證農業在緊急事態下的應對和發展。

4、積極構建城鄉對接的體制、機制。城鄉之間要相互銜接,在差異間進行協調和融合,以達到共同發展,減少差異,形成城鄉一體化的新局面。城鄉對接制度體系改革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農村的釋放性制度建設,另一方面是城市吸納性制度建設。

農村釋放性制度建設主要是通過改革完善現有的土地承包辦法,逐步改變農民遷徙式的勞動力轉移,使之成為定向性的城鄉轉移。城市接納性的制度主要有,進城農民工的基本工資制度、社會保障、養老保險的轉移制度、進城農民的住房制度、子女教育制度、社會福利制度等。

從更廣泛的意義上講,城鄉對接體制還應包括,城市化對城郊農村的基礎設施、身份轉變的對接;國內大工業與農村工業的融合和對接,國際資本和技術與農村工業的融合和對接;國內城市各類要素市場與農村各類要素市場對接,國際各類要素市場與城鄉各類要素市場對接。

5、綜合運用宏觀調控手段輔助推動新型城鎮化發展。積極發揮政府的主導性作用,充分運用宏觀調控的各種手段,促進城鄉之間的協調與和諧發展。重點是運用較為成熟的財政轉移政策、補貼政策、項目支持的導向政策、土地調控政策、金融傾斜政策、科技政策、教育培訓政策等,通過以上政策的運用,引導農民向城市有序轉移,打破城鄉障礙,促進城鄉要素的合理、有序、高效流動,逐步化解城鄉二元結構。

此外,要發揮城鎮化對城鄉二元結構轉換的積極作用,在城鎮化過程中堅持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逐步消除制度歧視:堅持合理的工業化戰略,努力提高農業產業競爭力,促進工業化與城鎮化協同發展。改變城鄉雙重工業化格局,需要發揮各類城市的力量,尤其是中小城市的力量,將目前城鄉雙重工業化格局在一個更高水平上轉換為城市一元工業化。堅持合理的區域發展戰略,注重促進縣域經濟發展,賦予縣級政府更多的經濟發展自,并在財政稅收政策、貨幣金融政策和產業政策等方面向縣域適當傾斜。

三、進一步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的政策建議

(一)促進城鄉產業聯動,推動新型城鎮化發展的重大項目建設

1、形成城鄉不同產業發展的功能分區,建立城鄉產業聯動機制。充分發揮農村空間廣闊、資源豐富、生態良好的優勢,大力發展適合農村特點的各類產業,延長農業產業鏈,實現農村產業向城市擴展;出臺農村休閑產業扶持政策,鼓勵農民自主創業,走規?;?、規范化、特色化的發展路子。引導城鄉產業對接,實現城市產業向農村延伸。

2、尋求不同產業園區與周邊農村地區產業發展的有效銜接,在生態環境優良的遠郊區積極發展大型娛樂公園、主題文化旅游等現代綠色服務業。發展有利于拉動農村勞動力就業的物業、商服、旅游、物流、保潔、保安等服務業。積極發展具有北京特色、文化品味、歷史傳統的農村手工業。

3、推動新型城鎮化發展的重大項目建設,主要包括進城農民安居樂業工程、山區移民搬遷工程、農業產業化工程、社區支持農業工程、景觀旅游農業工程、農村非農產業促進工程以及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工程。

(二)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優質公共資源城鄉共享

1、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建立新型城鎮化發展的硬環境。加強對農村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設施方面的投入,做到城鎮主干道與農村路網的合理布局與銜接,供水和污水收集管網實現鎮村的聯網和銜接,實現設施的城鄉共建、城鄉聯網、城鄉共享,提高設施的質量和服務功能。

2、推進城鄉優質公共資源共享。采取政策引導與激勵措施,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積極引導市區優質醫療衛生資源向郊區布局,重點加強鄉鎮衛生服務中心和村衛生室建設,建立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推行城鄉居民醫保、管理、服務、核算、監管“五統一”政策,建立新型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

(三)理順利益分配機制,推進城鄉市場整合,實現資源自由流動

1、全面啟動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理清資產關系,盤活集體存量資產,建立與市場經濟接軌的新型集體經濟組織,為農民轉居和農村城鎮化奠定基礎,消除農民進城的顧慮。

2、創新征地補償方式,提供多樣化的補償方式供農戶選擇,讓農民在區域經濟發展中得到實惠。完善農民工市民化過程中土地權利保障機制,不能強行要求農民放棄土地承包權利和宅基地用益物權。

3、加快土地市場的制度創新,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土地市場。開展村莊土地整理,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鼓勵農民以多種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促進農用地的規?;洜I。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新型村級集體的土地經營管理公司。在新農村建設重點村開展村級土地利用規劃編制試點工作,將土地規劃直接落實到村,保障符合規劃的農村集體建設土地與國有土地享有平等權益。建立農村土地房屋交易中心,建立較為完備的交易規則和管理辦法。

4、探索城鄉統一的土地交易制度,建立城鄉統一的土地交易市場。建設用地指標競得單位除土地儲備機構外,還可有各類園區建設單位、大型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建設用地掛鉤指標,特指包括農村宅基地、鄉鎮企業用地、農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經過規定程序批準復墾為耕地后,經過嚴格驗收,可用于建設用地指標。這種用地指標背后所體現的土地流轉,需要通過在農村土地交易所交易來完成,具體流程可參考建設用地掛鉤指標交易圖:

(四)加強農村金融支持力度,拓展融資渠道,建立普惠性的農村金融體系。放寬農村金融準入政策,引導社會資金投向農業,加快建立農村商業性、合作性、政策性金融相結合的農村金融體系,通過農村金融制度創新和傾斜措施破解城鄉一體化發展的資本瓶頸。

1、探索建立政策性和商業性農業保險相結合的農村保險市場體系,創新保險產品,努力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逐步形成農業災害風險補償和轉移分攤機制。

2、加大財政資金貸款擔保力度,扶持區縣開展農業貸款擔保,提高金融機構服務三農的積極性,緩解農民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貸款難題。

3、拓展農村信貸渠道,建立以財政貼息為主、財政補貼和以獎代補等多種手段為輔的財政支持制度體系,引導金融資本向農業和農村流動。

4、開發多元化的農村金融產品。根據農戶借款的用途,設置不同的金融產品。放寬小額貸款的額度,將城市成熟的金融產品延伸推廣到農村。

5、創新抵押擔保制度,探索以農民的承包土地經營權作為抵押物向金融組織貸款的具體辦法。建立專門的擔保基金和擔保機構從事農業擔保服務,可以由政府出資支持成立農村信用擔保的基金和機構.也可以通過鼓勵措施引導商業擔保機構開展農村擔保業務,探索實行動產抵押、倉單質押和權益質押等擔保形式,滿足發展農村社區經濟對風險控制的需求。

(五)培育現代新型農民。加強農村人力資本開發和新型農民培養,全面提高農民素質,培育現代農業經營主體。勞動力是農村內生發展中最活躍、最根本的要素,培育新型農民,一方面要通過培訓等途徑把現有農業從業人員培育為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的新型農民,另一方面要培育農民新生代形成增量。

1、整合各類培訓資源,構建新型農民培訓體系。在普及農村義務教育基礎上,整合城鄉教育培訓資源,構建由政府公共財政投入、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新型農民培育體系。

2、加強對培訓對象的管理,對新型農民培訓實行分層、分類、分級統一管理,逐步實現新型農民培訓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

3、鼓勵中青年農民扎根農村務農創業,以獎勵、擔保、貼息等手段留住本地素質相對較高的農業勞動力,扭轉目前農業勞動力素質急劇下降的局面。

4、對農村社區實行開放政策,培養農村實用人才。引導涉農高校、農業科研院所和農業技術人才開展農業項目合作,實驗推廣新品種、新技術,以實實在在的舉措鼓勵大學畢業生、農業科技人員和企業家走進農村當農民,使之成為新型農民的生力軍。

(六)創新農村社區經濟組織。農村社區經濟組織的缺失,使以新型城鎮化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缺少集聚當地農村社區生產要素的市場主體。農村社區經濟組織的創新對形成農村社區新型發展機制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只有當農村社區經濟組織在當地成為主導性市場主體,農村社區的發展才能有活力和動力,才能增強農村社區的自我發展能力。

1、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加強農村新型社區建設,努力把現代文明引向農村,逐步實現農業現代化。

2、引導和規范行政村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將農戶的承包經營權折股量化到村民個人,在切實保障農民土地權益的同時,推進規?;洜I,發展現代農業。

農村土地承包辦法范文6

突泉縣是一個農業大縣。自家庭承包經營后,分散、獨立經營的小農經濟格局,使大多數農民仍存在傳統的經營意識,遠遠不適應現在經濟發展需要。隨著農村改革的深入,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步伐不斷加快,一家一戶的分散經營,在抗御風險,適應市場經濟等方面顯得勢單力薄,甚至是束手無策。近年來,我縣把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包括專業協會、專業合作社等)作為一種有效途徑,進行了大膽探索。目前,已發展各類農村合作經濟組織27個,具有一定帶動能力的合作經濟組織達6個。永安鎮敖牛村奶牛專業合作社是我縣一個比較規范成型的合作經濟組織,成立于2004年12月,入社養殖戶96戶,入社奶牛213頭,入股股金10,650元。并建立了理事會、監事會,通過了《章程》、《奶牛意外死亡補償辦法》和《股金管理規定》。合作社成立后重點在以下幾方面為社員提供了服務:一是提供免費科技培訓。由合作社出面請行家有針對性地講課,費用不需各戶分擔,提高了奶牛戶的飼養水平。二是降低改良費用。合作社成立的改良站,冷配一頭牛只需80元,比合作社成立前少花40元,全社基礎母牛每年可節約11,000多元。三是降低奶牛疾病治療成本。獸醫服務站面對社員服務,打一個吊瓶只需17元,可比原來少花一半,一年可節約16,000多元。四是統一供給袋裝飼料。合作社飼料供應站購進的飼料,每袋可以少花2-3元,在飼料上一年可節約6,000多元。五是吸引外資建立了兩個擠奶點,一個機械化標準奶站,牛奶賣難的問題得到了解決。六是建立了風險共擔機制。合作社成立后,先后對意外死亡的奶牛給予了8350元補償,一家一戶的大風險化解成為社員共擔的小風險,焦點問題得到了一定的解決。七是協調信用社申請到100萬元貸款,解決了資金難題。據不完全統計,通過以上服務每年可降低成本36,000多元,每頭奶??稍鍪?75元。合作社切實解決了一家一戶辦不到、辦不了的事,為農村經濟發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突泉縣有機食品產銷協會始建于2005年初,其宗旨是通過公司加農戶的方式,打綠色牌,走特色路,建立產銷一體化經營格局,促使農民靠科技、品牌、規模優勢增收致富。該協會計劃三年內發展會員1500人,爭取在十年內通過“協會+農戶”和“協會+公司+農戶”的方式形成一個擁有綠色生產基地10萬畝以上、產值過億元的組織體系。今年,突泉縣有機食品產銷協會已與沈陽、阜新的雜糧市場達成協議,在太和、太平等5個鄉鎮落實山西紅谷訂單3600畝,每畝可增收200--300元。突泉縣蔬菜產銷協會也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在企業和農民之間搭起了一座聯姻橋。從今年4月20日開始到現在已為縣內森源和銘川兩家蔬菜加工企業落實蔬菜種植基地4600畝,保證了蔬菜加工龍頭企業的原料供應。目前,這兩家企業已與12個鄉鎮2000戶農民簽訂了訂單合同,每畝可為農民增收300--500元,實現了企業與農民“雙贏”。

綜上所述,加快培育和發展各類農村牧區合作經濟組織,有利于小生產與大市場的對接,提高農牧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以抗御市場風險和自然風險;有利于加強農牧業技術、信息交流,促進農牧戶與龍頭企業聯結,實現標準化生產,提高農畜產品質量,加快農牧業產業化進程;有利于國家有關政策的宣傳和落實,加快科技成果轉化,降低農畜產品生產經營成本,增加農牧民收入。因此,我們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解決好“三農”問題的高度出發,提高對加快發展農村牧區合作經濟組織的認識,增強責任心和緊迫感,把培育和發展農村牧區合作經濟組織這項工作抓緊抓好。

(一)實行一套典型引路、分類指導的工作方法。合作經濟組織是群眾性組織,不能搞強制命令。針對不同類型的合作經濟組織,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引導辦法。對社區合作型、技術服務型合作經濟組織,積極引導鄉、村兩級現有服務組織牽頭轉型轉軌,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吸引農戶入會入社。對專業合作型合作經濟組織,已具雛形的,動員能人牽頭,政府給予政策、資金等多方扶持,完善轉化。未成形的,圍繞農業產業,分行業由各級服務組織或農戶牽頭創建。對股份合作型和綜合型合作經濟組織,因運營較為復雜,應指派專家指導創建。有目的、有理性地抓這一工作,使合作經濟組織蓬勃、健康地發展。

(二)建立一套保護機制。要按照農業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大對農村牧區合作經濟組織的保護力度,明確農村牧區合作經濟組織的法律地位,堅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向農村牧區合作經濟組織亂集資、亂攤派、亂收費,切實保護農村牧區合作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同時,還要注重發揮政府的牽線搭橋、保駕護航作用,對部分農業支柱產業設立風險保護基金,并要求鄉鎮給予配套,在合作經濟組織起步之初、經濟實力尚不強大的情況下,給予風險支持。

(三)完善一套服務體制。農村牧區合作經濟組織是農牧民自己的組織,它從建立之初就把為農牧戶服務作為自身宗旨,成為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補充。為了擴大合作經濟組織知名度,增強農產品市場競爭力,有關部門也要給予必要的服務。如落實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加強信貸服務、給予用地用電政策優惠、在項目申報方面給予扶持等等。農業、供銷社、工商等部門要擴展服務領域和服務內容,發揮組織、協調、管理、服務、規范的功能,做到扶持不干預、參與不包辦、推動不強迫,不斷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新形勢和新要求。

通過探索與實踐,突泉縣合作經濟組織建設雖然取得了一定經驗,但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一是不規范、運作不良的合作經濟組織占相當比重。有的服務實體工作上應付,換湯不換藥,沒有徹底轉換機制。有的僅有服務功能,不能擔當帶領農民闖市場的重任。有的制度不健全,運作不規范,經不起市場風險的考驗,孕育著一定的內在危險。二是社會管理制度不健全。合作經濟組織成立不規范,沒有明確的主管部門,給不法分子有機可乘,進行非法交易、詐騙活動,偷稅漏稅,造成國家、企業、農戶的經濟損失。三是與龍頭企業結合緊密的合作經濟組織少,直接面向市場的合作經濟組織較多。四是合作經濟組織決策存在一定盲目性,造成新的農產品相對過?,F象。

當前合作經濟組織建設還處于起步階段,針對存在的問題,建議在以下幾方面加以改進和完善:

(一)引入市場機制,進一步促進合作經濟組織發展。農村牧區合作經濟組織是聯結市場、龍頭企業與農民的中介組織,能夠較好地解決一家一戶小生產與社會需求大市場的矛盾,提高農民組織化、信息化程度。發展中要根據群眾和市場需求,打破地域、行業界限,積極加以引導。要大張旗鼓宣傳,堅持先發展后規范,使合作經濟組織建設大大向前邁進一步。發展中要注意按照優勝劣汰、群眾自愿的原則,不能盲目追求數量,搞“拉朗配”。

(二)加強管理,規范合作經濟組織運作。在建立完善一整套內部規章制度的同時,必須加強對合作經濟組織的管理,但不能過多行政干預,規定專門管理機構,必須登記注冊,采取介于社團和公司之間的管理辦法。合作經濟組織是一級合法組織,但其法律地位不明確,應加快其立法步伐,制定有關條例和示范章程,保護合作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三)規范合作社的內在運行機制。合作組織始終要堅持“民有、民管、民受益”的原則,一是要實行農戶“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尊重農戶的自愿選擇;二是要堅持民主,無論大事小情,社員都有知情權、參與權和決策權,以社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民主選舉產生理事會和監事會,由理事會執行社員(代表)大會的決策,監事會要為社員(代表)大會負責。

(四)建立合理的利益調節分配機制,促進合作制與產業化的有效結合。合作經濟組織不僅可以將一定區域、一定行業的農戶組織起來,形成價格同盟,維護自身利益,還可以與龍頭企業緊密結合起來,分享加工、銷售的利潤。要加強合作經濟組織與農戶之間合同契約的管理,充分運用政治、經濟、法律的手段,確保合同契約的履行。在建立利益調節機制方面,要鼓勵合作經濟組織與龍頭企業采取股份合作、保護價格、利潤返還等形式,將龍頭企業與合作組織聯系的更為緊密,真正形成風險共擔、利益均沾的共同體。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