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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調查的重要特征范文1
論文關鍵詞 社會調查制度 未成年人犯罪 全程運用
社會調查制度,也稱品格調查制度、人格調查制度、審前調查制度、量刑調查報告制度、判決前調查制度等,即對犯罪人的性格、特點、家庭環境、社會交往、成長經歷、犯罪行為特征、事后表現等進行全方位的社會調查,最終對其人身危險性和責任程度進行評估,以此作為法院實施個別化處遇的參考。①
未成年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日益受到重視,然而如何在未成年人刑事訴訟程序中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機統一,保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積極貫徹“教育、挽救、感化”方針,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的法律依據及現狀分析
當今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都明確規定了社會調查制度,1985年《聯合國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標準規則》第16條規定:所有案件除涉及輕微違法行為的案件外,在主管當局做出判決前的最后處理之前,應對少年生活的背景和環境或犯罪的條件進行適當的調查。我國的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制度雖然起步較晚,但也在不斷完善之中。2006年修訂的《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定》第16條規定:可以結合社會調查,通過學校、社區、家庭等有關組織和人員,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長經歷、家庭環境、個性特點、社會活動等情況,為辦案提供參考。
經過多年的有益探索和嘗試,社會調查制度漸趨程序化、規范化。但仍存在一些亟需解決的問題:
第一,我國目前的社會調查主要局限于檢察機關的審查起訴階段和法院的審判階段,相關法律并沒有對社會調查的啟動階段作出明確規定。實踐中,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個人基本情況、家庭狀況、生活環境等情況開展調查,一般是在刑事案件偵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后進行的。這也將會造成公安機關無法通過先期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一些案外情況,實行個別化處遇,對可能具有監護條件而又無需被羈押的未成年人先期剝奪了人身自由。
第二,目前的調查報告僅限于未成年被告人在社區的表現情況、學?;騿挝坏膶W習、工作情況及家庭生活情況等項內容,范圍不夠廣泛、項目不夠全面、內容不夠深入,而對其身體健康狀況、心理狀態往往沒有進行必要的醫療檢查和心理學、精神病學等方面的醫學鑒定。
第三,司法實踐中,社會調查的結論由檢察機關或由青少年事務社工一方作出,而目前基本上沒有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的適用規范,現有的相關司法解釋、規范性文件只是原則地規定了調查報告的大致內容,對未成年人社會調查的調查主體、調查程序和方式以及調查報告是否具有品格證據規格都沒有規定。此種操作模式無法使法庭“兼聽則明”地決定對這些背景材料的采信與取舍,也疏于制衡,難以實現調查結果的客觀公正性。
二、社會調查制度在未成年人刑事訴訟中全程運用的可行性考量
由于我國的訴訟模式、司法體制與西方國家存在較大差異,刑事訴訟既未實行審判中心主義,也未將定罪程序與量刑程序相分離,奉行的是定罪與量刑程序合二為一的審判結構,實行的是公檢法流水作業的縱向訴訟構造,在不同的訴訟階段,由不同的機關主導進行,即在不同訴訟階段,不同的機關都具有終結訴訟的權力。因此,在這樣的司法體制和訴訟模式之下,有必要在刑事案件立案、偵查階段就啟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會調查制度。
首先,社會調查制度全程化有助于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犯罪情節是否輕微、是否有逮捕必要、是否需要判處刑罰等。從犯罪主觀方面而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主觀惡性大小直接反映了其犯罪情節的輕重程度。社會調查報告根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長歷程、道德品質、個性特點、智力結構、身心狀況、家庭社會關系等基本情況,綜合分析其犯罪主觀方面的原因,進而判斷其主觀惡性的大小。從犯罪客觀方面而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會危害性是衡量其犯罪情節輕重的重要指標。未成年人的自控意識和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社會危害性的大小。社會調查報告根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違法犯罪后的行為表現以及平時一貫表現來考察判斷其自控能力。此外,在實踐中,是否具有監護條件和社會幫教條件,往往也是司法機關判斷決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必要逮捕的一個必要條件,社會調查報告中有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庭情況、社會關系的記錄也是司法機關掌握相關信息的重要來源。
其次,社會調查制度全程化為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全面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犯罪原因提供了重要依據。社會調查制度的主要目的有二:一是尋找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處理的最佳方式;二是探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違法犯罪行為的原因,并據此制定科學的教育矯正方案。由此可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會調查報告是司法機關用來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犯罪原因的重要參考資料。我國設立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制度的初衷就是出于教育、挽救、感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特定價值訴求,因此,將社會調查制度全程化就是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犯罪前的成長經歷、家庭情況以及性格特點、人格特征等引入到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偵查、審查起訴及審判工作中,并從中了解其犯罪成因,以期實現個別化處遇。
再次,社會調查制度全程化是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貫徹刑事訴訟“全面調查”原則的充分體現?!叭嬲{查”原則是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在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時,除了應查明案件事實本身之外,還應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性格特點、家庭情況、生活環境等導致未成年人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主客觀因素進行全面、徹底的調查,必要時還可以進行醫學、精神病學以及心理學方面的鑒定,并根據調查結果選擇適用最佳的處理方法??梢哉f,對未成年人適用特殊的訴訟制度是各國刑事訴訟活動的一貫原則,這也是基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及犯罪特點考慮的,目的就是為有效教育、挽救和感化未成年人。
綜上,社會調查制度全程化,即在公安機關立案之前的初查階段適用,有利于確定對涉嫌的未成年人案件是否應當立案;在立案之后的偵查階段適用,有助于確定對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必要逮捕;在審查起訴階段適用,有助于判斷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應當起訴或者不起訴;在審判階段適用,則可以據此判斷該未成年被告人是否應當判處刑罰,以及處以何種刑罰更加有利于其回歸社會。
三、社會調查制度在我國未成年人刑事訴訟中的構建設想
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制度有助于犯罪未成年人的挽救改造,有助于司法機關選擇最具有針對性的處遇措施。鑒于目前社會調查制度的適用現狀,我們認為,應當借鑒各國刑事訴訟立法的經驗,結合我國國情,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
第一,應當明確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會調查工作前移至案件的偵查階段。如前所述,在公安機關立案之后,提請批準逮捕或起訴之前,委托專門機構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進行社會調查,有利于慎重決定對未成年人適用剝奪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具有先天優勢。
社會調查的重要特征范文2
(一)調查主體
調查主體以公安機關為主,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作補充調查,辯護人自行開展調查和司法行政機關以及其他社會團體參與調查較少。2013年1月至8月,林州市檢察院審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件23件31人,審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7件38人。按照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司法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實施辦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在提請批準逮捕和移送審查時均隨案移送未成年人社會調查材料和社會調查報告52份,檢察機關根據需要補充社會調查報告17份,人民法院根據情況調查9人次,辯護人自行調查2人次。其中,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全部為自行調查,人民法院為委托其聘請的專門調查員進行調查。另外,統計發現重復調查比例較高,檢察機關、人民法院的重復調查率分別達到32.7%和17.3%。在社會調查制度實行的初始階段,重復調查可以使社會調查報告逐步完善,但同時也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
(二)調查對象與方式
以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鄰居、朋友同學、學校、社區(村委會)為主要對象,多采用訪談形式調查,沒有進行犯罪危險性人格的心理評估。林州市檢察院統計顯示,13%的社會調查報告有3個調查對象,87%的社會調查報告有4個以上調查對象;約90%采用訪談方式,并制作詢問筆錄裝入卷宗,另外10%采用調查問卷和書面證明等形式,作為面談方式的補充。調查對象的占比統計,均對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法定人進行調查;其他調查對象中,社區(村委會)、學校、同學較多,分別為調查對象的48%、32%、13%,朋友和其他人員較少,共占調查對象的7%。
(三)調查內容
調查材料數量和材料反映的行為事實較少,導致調查內容簡單空泛。林州市公檢法機關形成的社會調查報告主要包括未成年人的成長經歷、犯罪原因、監護教育條件等。在實際運用調查材料作出判斷時發現,向父母、鄰居、同學、老師了解情況時,有的因為人情關系,不能如實敘述未成年人現實表現;有的僅簡單敘述平時表現好或者不好,具體如何好或者如何不好沒有事實反映。犯罪原因多是“父母管教不嚴”、“家庭經濟條件差”,對父母如何管教、家庭收入數額等沒有深入調查。諸如此類過于籠統的調查材料放到任何一個人身上都適用,有的還存在邏輯矛盾,不能為最終出具評估意見提供客觀、充分的事實依據。
(四)調查報告使用
調查報告作為辦案參考使用的同時,缺乏對調查報告的審查、監督。偵查階段即對涉罪未成年人進行社會調查,使得社會調查報告能夠在審查逮捕、審查、量刑和法庭教育等環節作為辦理案件的參考,但普遍存在不核實調查材料,不審查報告內容的現象。林州市檢察院在出庭張某涉嫌搶劫罪時就發現:公安機關對張某進行社會調查后認為張某認罪、悔罪,庭審時張某向法庭提交一份悔過書。公訴人認為如果認定張某悔過,將會對其從輕處罰,建議張某當庭宣讀其悔過書。而張某當庭宣讀的悔過書,對查明的犯罪事實予以否認。隨提出不能根據社會調查報告認定張某認罪、悔罪,并得到了合議庭的支持。
二、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實踐現狀的解讀和分析
(一)調查主體不規范,導致調查工作流于形式或出現紕漏
我國法律規定的調查主體分為四類,即控訴方(包括公安機關和檢察院)、辯護方、社會團體組織、法院。具體而言:
1.公安機關和檢察院進行社會調查,會導致辦案人員工作量的大幅增加,通常沒有足夠時間進行細致調查。在案多人少、司法資源不足的現實條件制約下,辦案人員自行調查不可取。
2.律師進行社會調查,會因為職業自身的利益傾向性,以及進行辯護的需要,通常更加注重收集那些對未成年人有利的材料,忽視那些可能給未成年人帶來不利的材料,難以確保調查結果的客觀真實。
3.法院進行社會調查,不符合現代法治要求訴訟中法官中立的宗旨。法官參與調查,不可避免地會摻雜著個人的主觀色彩和先入為主,形成對案件的預斷,不利于對涉罪未成年人的公正審判。
4.社會團體組織進行社會調查,主要是司法行政機關社區矯正部門、共青團、婦聯等。由于這些工作機構及人員配備不完善,一般公民并不具備調查專業知識,對案情不了解,對訴訟也相對陌生。另外,在調查的規范性、客觀性、科學性等均缺乏制度保障的情況下,調查過程中經常遇到社會調查對象拒絕等原因,難以保障調查結論的科學性。實踐中,這些主體進行社會調查的比例亦較低。
5.多部門進行社會調查,很可能使社會調查工作走向兩個極。一是重復調查,各個調查主體基于其角色本能,在調查內容方面可能各有側重,造成調查結果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沖突的問題;二是相互推諉,使社會調查工作流于形式,出現適用率低、實效差的問題。
(二)調查指標不具體,不能科學反映涉罪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險性
1.缺乏具體的事實依據。原始調查資料是制作社會調查報告的基礎,而收集的材料應當是反映行為人現實表現的客觀事實,不是結論性意見。但這恰恰是調查內容的盲點。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制度經過近15年試點探索,各地具體做法不盡相同。目前,最具代表性且適用較多的是四見面制度。該制度要求,與涉罪未成年人見面,了解家庭情況和思想狀況;與監護人見面,了解性格特征和成長經歷;與學校、單位、社區有關人員見面,了解社會交往、學習、工作情況;與看守所人員見面,了解認罪、悔罪表現。上述人員中,除涉罪未成年人本人外,大多與涉罪未成年人是親屬、朋友關系,如果不隨機選取足夠多的調查對象、詢問詳細的行為事實,就很難得到客觀反映涉罪未成年人現實表現的依據。
2.缺乏犯罪危險性人格測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的功能是通過調查行為人的人格,查明行為人有無犯罪危險人格,發現其人身危險性的大小,并以此作為司法機關實施個別化處理的參考。因此,專業性的心理學人格測量是對人身危險性最為可靠的調查,應該是社會調查制度的核心內容。值得注意的是,對性格、氣質的判斷,屬于人格刑法學的范疇,需要從心理學角度分析判斷,其理論基礎是人格行為論和人格責任論,運用投射測驗、自陳量表、主體測驗、行為評估技術等人格測量方法。顯然,司法實踐中絕大部分社會調查報告對未成年人性格、氣質評估,是辦案人員憑借自身經驗、社會閱歷的樸素認識。
3.缺乏統一操作標準。新刑訴法對調查的內容進行了列舉,如成長經歷、犯罪原因、監護教育等情況。由于要求比較寬泛,所有各地根據自身情況進行了細化和補充,同時也造成了社會調查報告在客觀內容方面不統一。如林州市人民法院《失足少年調查表》把“對書指控被告人已構成犯罪有無意見、對法院審理本案有何看法和要求”設定為調查內容。
(三)調查人員不專業,導致調查方法不科學和調查結論不可靠
1.調查人員權利義務不明確。一是沒有賦予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之外其他機關、組織進行社會調查所必須的權利。其中,反映較多的問題缺乏相應的會見權、調查權。如,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在判決前除承辦案件的警察、檢察官、法官和辯護律師外,其他人員不得會見。如果調查人員沒有會見涉罪未成年人,就不可能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的性格特征和犯罪背景。二是調查人員身份不統一。參考各地的社會調查操作規程可見,司法行政機關、共青團、婦聯、學校、聘請的社會調查員,以及其他多類社會組織均可以成為社會調查的主體。根據刑法規定,這些組織、人員分別屬于不同性質的主體,如果對其違法調查行為進行處罰,則會存在同種違法行為不同種處理的情況。三是違法調查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沒有明確規定。我國各地運行的社會調查制度對于調查人員除了形式上的客觀、中立強調外,并沒有具體的措施來保障其客觀、中立。一般而言,在國外,擔當社會調查員普遍具有客觀、中立的職業要求,而且對其工作還有司法監督和公眾監督,調查中的舞弊行為一旦查實,不但其調查報告將失去參考價值,而且調查人員還可能按偽證罪論處。[1]
2.調查人員不具備相關知識。我國當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的立法與實踐,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共青團組織、志愿者以及其他社會團體組織均可進行社會調查。但是目前,無論由誰進行社會調查,調查人員專業化不足、素質欠缺的問題比較突出,直接導致社會調查方法不科學、結論不可靠。部分報告只是對事實的列舉;部分行文語言含糊、邏輯混亂;部分報告不必調查只需要用一般認識就可能得出,如將性格特征簡單地歸結為內向和外向,將涉財犯罪的動機習慣概括為缺錢花、抵制不住錢的誘惑等。
三、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探索
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一方面要從制度本身入手,細化原則性規定,增強其司法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從機構設置、司法理念以及協調機制方面努力建構適合的制度運行環境,從而保證制度在司法機關正確處理和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時順利實施。
(一)樹立科學的少年司法理念,指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
1.樹立雙向保護理念。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注意對未成年人保護和對社會保護的有效結合。調查必須實現對未成年的實體保護,要求調查主體合法、調查形式合法、調查采取的具體方式合法,不能用不正當或者非法的方式。調查報告內容必須客觀真實,調查人員在進行調查時應避免先入為主的思想,必須堅持客觀公正,既不能為打擊犯罪,收集不利于涉罪未成年人的材料,又不能遷就涉罪未成年人,盲目輕刑化。
2.樹立客觀、中立理念。社會調查人員應當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質,堅持客觀公正的態度。調查報告應當事實求是,客觀全面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基本情況和犯罪背景材料,理性判斷分析受調查者所陳述內容的真實性,避免受到其他人、社會輿論等的影響帶有偏見性調查。如同情或者痛恨的態度,必然影響調查結果的客觀和真實。
3.樹立全面調查理念?;诮逃炀鹊哪康?,考慮未成年人犯罪的特點,對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及其生活環境進行全面的調查。查清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觀原因,導致其實施犯罪行為的直接誘因,以及影響其選擇行為方式的條件因素。
(二)細化社會調查制度,增強其可適用性
1.規范調查內容。社會調查報告作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辦案和教育的參考,必須具有統一調查指標。
2.引入心理學人格測量。專業性的心理學人格測量是對人身危險性最為可靠的調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需要正式引入人格測量。同時注意,在運用人格測量結論時不能因為負面的測量結論作出對涉罪未成年人不利的處理。即,如果涉罪未成年人人格比較健康,應當作為減輕、從輕處罰的依據;如果涉罪未成年人人格不健康,不宜作為加重、從重處罰的依據。
3.合理界定調查對象范圍與人數。向監護人、親屬了解情況,應當詳細詢問能夠反映涉罪未成年人表現的具體事情,并通過調查鄰居、同學等予以印證。向同學、同事、朋友、鄰居等了解情況,應當隨機選取3至5人以上進行調查。特別需要避免的是,不能僅向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其監護人提供的人員了解情況。
4.加強對調查報告審查監督。加強對調查報告真實性、合理性、邏輯性審查力度。對收集的書面記錄、書面材料、調查表等原始資料,重點審查材料數量是否充分、反映事實是否客觀、調查內容是否全面。對調查結論,重點審查判斷方法是否科學、對涉罪未成年人的評價與調查的原始資料、涉罪未成年人的的供述、相關證明能否相互印證,是否需要補充調查。
(三)促進調查主體階段式發展,在組織制度上保證社會調查適用
1.社會團體組織的調查能力不能滿足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需求,社會調查的首要主體應為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及司法行政機關、社區矯正工作部門、共青團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應為社會調查的補充主體。檢察機關、人民法院如果認為公安機關的社會調查不夠詳盡,可以補充進行調查。
2.逐步建立專門的組織機構,承擔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職能。鑒于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司法效率,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需要,應當由中立第三方作為社會調查的主體,接受司法機關委托開展社會調查。
(四)建立跨部門合作機制,確保調查報告制度良性運行
社會調查報告在整個刑事訴訟過程中都有重要意義。一是公安機關在偵查階段需要啟動社會調查程序,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可以補充調查;二是社會調查主體包括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辯護人、共青團以及其他組織機構;三是取得調查報告的原始材料,需要向涉罪未成年人的親屬和所在社區、學校、單位調查取證;四是社會調查報告要作為審查逮捕、審查、教育和量刑、刑罰執行、社區矯正的參考。因此,需要建立跨部門合作機制,使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的各個環節緊密銜接,讓參與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的多個部門既各司其職又協同配合,可全程可分流,資源共享,保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良性運行。
社會調查的重要特征范文3
[論文關鍵詞]調查報告 證據 美國 德國 日本 反思 構建
一、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制度概述
(一)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制度的定義
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是指當涉及到未成年人案件時,由有經驗并且能夠掌握一些專門心理學、教育學等知識的人對未成年人的涉案動機、家庭教育情況、社會關系網等各方面進行調查,做出一份客觀、全面的報告,供法官在審判未成年人案件時對其的判刑或量刑方面以參考。
雖然我國確立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制度起步較晚,但是其確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性不言而喻,值得我們進行研究。
(二)我國社會調查報告制度的理論基礎
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的確立理論基礎主要是謙抑性理念和教育刑理念。
謙抑性是說只有當行為無法在窮盡了部門法之后,才能由刑法出面進行規制,刑法是最后的防線,并不能將所有行為歸于刑法規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往往是由于其家庭教育或社會不良行為對未成年人的心理或生理造成極為嚴重的影響,未成年人在心智尚未完全成熟階段習慣模仿他人或作出極端行為期望得到關愛,他們的法益侵害性往往沒有成年人那么嚴重,刑法盡量對其劃出犯罪圈,迫不得已時才用刑法進行懲罰。另外,一旦未成年人接受刑罰,使他們貼上犯罪人的標簽,其再回歸社會并非易事,而且容易使他們造成心理創傷,甚至有些未成年人在服刑過程中交叉感染,再犯罪幾率大幅度提高。因此對未成年人進行社會調查,了解他們的成長環境、家庭狀況等信息是十分必要的,根據這些信息對其進行評估,盡可能不以刑法手段給予處罰,而是通過其他有效途徑。
教育刑理念不同于報復刑,它希望通過教育感化來重新改造犯罪人,促使其能盡快的再社會化。未成年人正處于成長階段,能更快地接受良好正確的教育,改變之前的錯誤價值觀,以溫和的方式引導他們歸入正途,重新回歸社會才是預防犯罪和維護社會的雙贏。以暴制暴只會讓其自甘墮落,甚至開始產生抵觸情緒,報復社會。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能提供一個客觀中立的信息給法官,法官有依據對未成年人作出適當的量刑,給未成年人一個改造的機會。
(三)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的性質
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最終呈現在法庭上是以書面形式出現的,那么調查報告是否屬于證據范疇,理論上有所爭議,實踐中也是理解各異。
一些學者提出社會調查結論中的品格證據具備訴訟證據要求的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的基本特征,“具備了證據的內容和形式的客觀性,可以作為品格證據”。并把它歸為鑒定結論的一種表現形式。
另一些學者認為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并不在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之內,而且其制作帶有主觀性,并不是案件事實本身有客觀聯系,因此不能成為證據。
筆者同意后一種觀點,理由主要是:其一,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并未規定在《刑事訴訟法》的八種證據中,不能想當然地認為它屬于證據或包含在八種證據之一中,除非法律作出明確的規定;其二,從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的作用實際考量,它的主要作用是說明未成年人的與犯罪行為有關的一切社會信息,供法官量刑時參考,而證據是說明客觀犯罪事實的信息,供法官定罪的依據;其三,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的制作難免帶有主觀性,而證據應當是客觀的。因此,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并不是證據,而是一種量刑依據。
二、國外主要國家對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制度的研究
我國對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制度的研究起步較晚,而國外少年法庭、緩刑官等類似制度已經發展相對成熟,可以說我國的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制度是“舶來品”,那么國外的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制度的研究現狀如何?
(一)國外關于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制度的研究現狀
美國可以說是現代少年司法制度的發源地,因為世界第一部《少年法院法》與第一個少年法院均誕生于美國。美國的量刑前報告有專門的緩刑官對未成年人進行長期深入的了解,制作出的報告交由法官后,在庭審中予以公開,由控辯雙方就此展開辯論,被害人對此有異議也可以辯論。緩刑官的量刑前報告雖然不具有約束力,但法官極為重視,往往依此判決。
在德國,雖然沒有緩刑官,但設立有青少年福利機構,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成長發育狀況,福利機構可以主動啟動調查,也可以由法官通知,往往詳細全面的調查材料可以向法官、檢察官及其訴訟參與人提供。
日本還專門設立了未成年人案件的專屬管轄,即家庭裁判所,由其負責審判和調解有關家庭的案件、審判未成年人保護案件、審理危害未成年人福利的成年人刑事案件。家庭裁判所在受理案件后,就開始進行社會調查,來決定該案件是屬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還是未成年人保護處分案件。負責案件的調查官可以根據調查的需要向學?;蛘吖ぷ鲉挝惶岢鰰嬲諘?,而且調查官不僅調查被告人,對被害人也應進行全面調查。
(二)對國外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制度的反思
從國外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制度的相關規定中我們可以發現他們都有相同的特征:
首先,不管是緩刑官還是福利機構,都有專門的負責調查機構,他們都處在控辯雙方之間,有其獨立性與中立性。其次,他們對調查內容規定得很詳細全面,不僅包括未成年人的犯罪行為事實,也包括與該行為事實有關的一切相關的社會家庭及其個人因素。再次,最重要的是都推行職權主義化,調查者作為司法行政人員,與法官保持著一種關系使得報告值得信任,如規定調查機構下設于法院或少年法庭,法官有權命令調查機構進行調查等等。國外許多學者認為:“正是少年司法中國家權力的福利性、監護性本質,決定了少年法院與法官必須以積極的態度全面介入案件,因此庭前社會調查亦必須是職權主義式的,這種模式更能夠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
三、我國未成年人社會報告調查制度的現狀與構建
(一)我國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制度存在的問題
對比我國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制度,相關部門還沒有將其作為一項專門制度進行系統化強制性的規定,仍然存在許多問題。主要由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調查機構主體沒有專門規定。我國社會調查的主體在實踐中可以分為四類:控訴方、辯護方、社會團體組織和法院。調查主體往往呈現出多元化的狀況,很可能使社會調查工作走向兩個極端,一是重復調查,二是相互推諉。沒有專門的調查機構,那么就增加了調查的難度,比如說遇到跨地區調查就只能群龍無首,同時也使得調查人員的任意性增加,沒有經過專門培訓和任職的人員也在調查案件,那么這份調查報告就極有可能是形式上的表格,法官又如何以此為量刑依據?
第二,調查報告啟動較晚,未貫穿于整個刑事訴訟中。我國啟動調查制度的時間多是審判階段開始的,不像國外從立案開始就已經介入進行調查報告,介入時間越晚,極有可能對未成年人的權益保護有所削弱。而且我國一向以羈押為常態,如果我國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制度在審判開始時才啟動,那么檢察院如果逮捕了未成年人,該未成年人沒有取保候審等,就使得羈押狀態延續到審判階段,這段羈押時間的未成年人會不會被交叉感染、心靈受到影響等一些無形的傷害將無法衡量。
第三,關于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存在立法漏洞。比如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被拘押的被告人在判決前除承辦案件的檢察官、法官和辯護律師外,其他人員是不能會見被告人的。此處并未規定調查員能否會見未成年被告人,如果調查員沒有會見未成年被告人,那么調查報告如何詳細完成?
(二)我國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制度的構建
第一,設立專門的調查機構。筆者認為設立一個專門的調查機構,其聘用人員必須是有專門學習過相關知識的人員,由檢察院或法院對該機構予以監督,任何利害關系人發現調查人員有重大違法行為或收受賄賂等行為可以舉報。該機構是中立在控辯雙方之間的,能夠保證調查結果的客觀性。并且有一定水平的調查員所做的調查報告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得到法官的重視與信任,不會使調查報告流于形式。
第二,調查內容應當規范化與公開化。調查員在對未成年被告人進行社會調查時,應當保留調查的原始材料,被害人的一些與案件有關的社會情況也應根據需要進行調查,并且使材料規范化。制作結束后應當在法庭上予以公開,控辯雙方、被告人都可以提出異議,在必要時,還應當要求調查員出庭予以說明。
社會調查的重要特征范文4
審前社會調查是我國刑事審判制度的新生事物,意在為非監禁刑依法準確適用提供規范支撐,同時又是少年審判程序區別于普通審判程序的一項特色制度。
一、審前社會調查制度的歷史沿革及現實內涵
1984年5月,聯合國在北京召開的“青少年犯罪與司法”專題專家會議,討論、修改并確定了《聯合國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標準規則》(又稱《北京規則》)。該規則第16條規定,對少年生活的背景和環境或犯罪的條件進行適當的調查。隨后,2001年4月12日,為了貫徹《聯合國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標準規則》,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了《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該規定首次認可審前社會調查制度。其后,按照《刑法修正案(八)》的有關規定及200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頒布的《關于在全國試行社區矯正工作的意見》的要求,一些省市陸續頒布了有關審前社會調查的實施辦法。2012年新刑訴法明確規定了對未成年人進行社會調查。此前的2007年7月,湖北省率先正式確立了審前社會調查制度。2011年5月23日,福建省社區矯正試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檢察院、福建省公安廳、福建省司法廳聯合印發了《關于適用非監禁刑審前社會調查的實施辦法(試行)》,在我省正式以成文形式確立刑事案件審前社會調查制度。
綜合以上制度規定,在省內司法實踐中,審前社會調查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根據新《刑事訴訟法》第268條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據情況可以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長經歷、犯罪原因、監護教育等情況進行調查;第二類是根據福建省《關于適用非監禁刑審前社會調查的實施辦法(試行)》第2條規定,指縣(市、區)司法行政機關接受審判機關的委托,對可能判處管制、緩刑、剝奪政治權利等非監禁刑的被告人的基本情況進行調查分析,向委托人民法院出具《審前社會調查評估報告》的活動。
上述兩類調查既有聯系又有所區別。一是調查主體,審前社會調查的調查主體為縣(市、區)司法行政機關,但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調查主體也可以是公檢法本身;二是調查對象,審前社會調查制度的雛形是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制度,而后延伸至非監禁刑被告人,即審前社會調查的對象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可能判處管制、緩刑、剝奪政治權利等非監禁刑的成年被告人,兩類互有交叉(見圖1);三是調查內容,對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要側重于家庭情況、成長經歷、犯罪前生活狀況、犯罪原因、監護措施等情況,對于成年可能判處非監禁刑的被告人,則主要側重是否適用社區矯正。
二、長樂法院審前社會調查制度運行現狀
(一)2010-2013年審前社會調查適用人數與適用率的總體情況
2010年-2013年6月,長樂法院(筆者所在單位,以下簡稱“我院”)共對845名被告人進行了審前社會調查,占犯罪總人數的30.24%。其中2010年適用審前社會調查人數為175人,所占犯罪總人數的比率為26.76%;2011年適用審前社會調查人數為224人,所占犯罪總人數的比率為27.72%;2012年適用審前社會調查人數為288人,所占犯罪總人數的比率為33.1%;2013年適用審前社會調查人數為158人,所占犯罪總人數的比率為34.2%。如圖2所示,我院在2010年-2013年6月間,適用審前社會調查人數及適用比率均逐年上升。
而從2012年始,對未成年被告人的審前社會調查力求全覆蓋,至2013年,我院實現對未成年被告人審前社會調查率100%。通過審前社會調查進一步核實未成年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并獲取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背景與其他量刑考量情節,從而提高對未成年被告人適用刑罰的準確性。
(二)審前社會調查被告人戶籍及受委托司法機關地區分布情況
審前社會調查的調查主體與被調查人的戶籍有著極大關聯。在進行審前社會調查時,司法行政機關多以戶籍地為標準考慮是否接收進行審前社會調查(如表1)。本地戶籍人員大多能在長樂市進行審前社會調查,并在適用非監禁刑時在本地進行社區矯正,而外地人口即使經常居住地在長樂市,也無法在本地進行審前社會調查,更無法被本地司法行政機關接收進行社區矯正。
(三)適用審前社會調查案件案由分布情況
案由分布廣,以我院2012-2013年受理案件為例,共涉及故意傷害、交通肇事、危險駕駛、盜竊、搶劫、搶奪、詐騙、傳播物品、販賣、放火、綁架、組織、等16個案由。但同時,案由又體現出相對集中的特征,依然集中在盜竊等侵財型、故意傷害、交通肇事這三類案由(如圖3)。一是該部分案由在我院審理的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大、基數大;二是該部分案由的自身特殊性,如故意傷害案件所造成的傷情多為輕傷,在審理過程中大多數能與被害人達成協議,獲取被害人諒解。交通肇事案件因其為過失引發的犯罪,案發后也多能與被害人達成調解。侵財型案件所涉及金額較小,法定刑較輕,適用非監禁刑的比例較大。
(四)審前社會調查案件適用程序情況
2012年我院審前社會調查案件適用程序中,簡易程序與普通程序分別占進行審前社會調查案件的40%、60%;2013年簡易程序與普通程序分別占進行審前社會調查案件41.38%、58.62%。
(五)審前社會調查委托、反饋及采信情況
若以我院委托本地與外地司法行政機關進行審前社會調查的委托率100%來計,2012年司法行政機關形成調查評估意見書回復給法院的反饋率為88.37%,而對最后是否適用社區矯正,意見采信率為80.15%;2013年反饋率為75%,采信率為67.5%。從委托到反饋再到采信這一流程中,比例逐漸減少。委托后無法反饋比例相對較大,外地無法回復的較本地比例大。另外,反饋后采信率較高。
三、審前社會調查制度運行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審前社會調查制度通過三年多的實踐,審判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都進行了廣泛而多層次的探索,在運行中凸顯了以下問題:
(一)制度層面的問題
審前社會調查立法相對落后,甚至落后于我國審前社會調查的實踐。有法可依是法律運行的基礎,但目前針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審前社會調查僅有原則性的法律規定,缺乏配套的制度設計;而對擬適用非監禁刑成年被告人進行審前社會調查的則只有部門規定,尚未全面納入法律層面,使得該制度在適用中缺乏強有力的保障。一是我國新《刑事訴訟法》第268條及最高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476條雖然有對未成年人進行審前社會調查的相關規定,但其只有原則性規定,缺乏具體性,既沒有審前社會調查的程序規定,也沒有對調查評估意見書性質的規定及如何適用等的具體規定。二是對于非監禁刑適用審前社會調查制度的相關規定依托仍在兩院兩部《關于在全國試行社區矯正工作的意見》和2012年關于《社區矯正實施辦法》以及省市地區自行擬定的相關規定。
(二)技術操作層面的問題
1.審理期限與調查時間的沖突
基層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中適用簡易程序的情況較為普遍。依刑訴法規定,簡易程序的結案時間為20日內,對被告人可能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而根據《福建省社區矯正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審前社會調查的時限為10天,雖然規定中第18條表明對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調查評估時間相應減少,但首先該情況下獲取的調查結論可能因為時間限制流于形式,其次實踐中常有因調查情況復雜或外地人口需要郵寄至戶籍地進行調查的情形,其所需時間更長。若因審限限制,導致對外地人員適用非監禁刑限制較大,顯然對外口當事人不公平;另則公正與效率無法兼顧,審前社會調查的適用體現了公正,而審限的限制則與效率相掛鉤。在顧及公正的情況下可能影響到當庭裁判率甚至是結案率。在我院實踐中,因調查時間與審理期限沖突而造成在案件判決前無回復的約占無法反饋總數的40%。
2.外地人口審前社會調查的委托困境
作為經濟相對發達地區,我院轄區外口較多,反映在刑事案件中,外口犯罪所占比例較大。2012-2013年,我院審理的刑事案件中,外地人口占總人數63.76%。外地人口因其戶籍地與經常居住地的不一致,造成戶籍地司法行政機關因其長期不在轄區居住無法進行實質性審前社會調查,而經常居住地司法行政機關又因其經常居住地難以確定和證明,以屬外地人員,流動性較大拒絕進行審前社會調查,出現兩地司法行政機關互相推諉、法院無所適從的情況。另外,從時間上來說,外地人口如若發回其戶籍地進行審前社會調查,就常發生與審理期限相沖突而無法獲得最終結論的情況,可能造成對外地人口適用非監禁刑的比例較本地人口低。從程序上來說,根據《福建省社區矯正實施細則(試行)》第24.條規定,在認定經常居住地時需要暫住證、村委會證明或租房協議等方可進行審前社會調查。但在司法實踐中,外地人員由于“熟人社會”條件的限制,取得村委會證明的難度較大;或是由于缺乏相關法律知識,未能及時辦理暫住證;或是由于流動性大及生活條件限制,無法簽訂長期租房協議。以上種種都將限制經常居住地的認定,從而無法在經常居住地對外地人口進行審前社會調查。
案例1:2012年5月,我院審理了被告人張某某故意傷害一案。1994年3月出生的張某某,戶籍地為福建省霞浦縣,因其父母先后出國,其輟學后于2009年開始住在長樂潭頭的阿姨家,并在金峰上班。為此,決定在經常居住地進行調查,因被告人張某某居住多年卻未曾辦理過暫住證,亦無法得到其所在村委會證明,故我院向長樂市司法局出具了一份“關于被告人張某某故意傷害一案委托審前社會調查的說明”,并提交相關材料委托調查。潭頭司法所通過走訪,卻出具了一份無法對被告人作出詳細的審前調查的說明報告,并將材料退還至市司法局。后我院只能深入其經常居住地自行開展調查,通過走訪村委,對其住所地鄰居制作調查筆錄,并向被告人打工店的老板了解其情況,最終獲得調查結論。這一過程歷時一個月多。其調查操作困難性可見一般。
3.審前社會調查報告的定性模糊
新刑訴法及司法解釋和兩院兩部的意見及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等對審前社會調查評估意見書(報告)的性質沒有明確規定。審前社會調查結論的屬性為何仍有待確認,理論界與實務界均對該結論是否需要進行庭審質證有著不同觀點,因此各地做法不同。2012年,長樂市司法行政部門審前社會調查形成文書的名稱由“審前社會調查評估報告”變為“審前社會調查評估意見書”。但名稱的轉變仍無法明確審前社會調查結論的性質。一種觀點認為,審前社會調查評估意見書應當作為證據中的鑒定意見或證人證言進行質證。另一種觀點認為,審前社會調查評估意見書不屬于刑訴法規定的證據類型,僅作為一種參考,因此不需要進行庭審質證。為此,對審前社會調查評估意見書的定性仍在模糊階段,因此造成對審前社會調查制度適用的可有可無,無法發揮其作用。
4.審前社會調查報告的效力糾結
審前社會調查為法院正確適用非監禁刑提供了重要參考依據,在獲取未成年人準確信息方面也有著重要價值,但在司法實踐中存在著審前社會調查機關與審判機關對調查報告(意見書)效力問題的不同看法。調查機關普遍認為,若調查結論為適用非監禁刑就可以判處非監禁刑,若結論認為不適用非監禁刑就不能判處非監禁刑,否則不予接收進行社區矯正;審判機關則認為以上做法危害司法獨立性,但簡單地不予認同,無助于被判處非監禁刑的被告人落實社區矯正措施,也不利于判決的法律效果、社會效果。
案例2:2013年4月,我院受理了被告人周某與毛某(女)罪一案。兩被告人系夫妻關系,戶籍地均為貴州省惠水縣。經審查,被告人毛某在本案中起輔助作用,且其案發后認罪態度好,鑒于被告人毛某尚需撫養兩個未成年子女,家中還有兩老人,其作為家中唯一的勞動力,綜合考量案件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社會危害程度,有可能對被告人毛某適用非監禁刑。因被告人毛某及其家中老人與子女均長期在長樂工作、生活,我院決定委托長樂市司法局進行審前社會調查,并提交了審前社會委托函、起訴書副本、村委會證明、租房證明等材料,司法局對毛某進行了調查評估后認為鑒于被告人毛某屬外地人口,總體情況不穩定,同時所在村委會認為若其實施社區矯正對周圍可能會造成不良影響,不同意在本轄區實施社區矯正,故司法局認為被告人毛某適用社區矯正的風險度為高,不適用社區矯正。法院經過審理后對被告人毛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在執行階段,考慮到被告人毛某的特殊家庭情況,我院積極與司法局進行溝通,建議接收被告人毛某在經常居住地進行社區矯正,但司法局以風險高為由拒絕接收。我院只能將執行材料重新寄至被告人戶籍所在地,并告知被告人回戶籍所在地進行社區矯正。從具體情況看來,該做法無法做到最優適用社區矯正,不能根據被告人自身情況選擇最適合、有利于被告人的社區矯正方案,從另一方面來說或將造成社區矯正措施的無法落實。
四、審前社會調查制度完善構想
(一)構建立法體系,夯實理論基礎
1.構建統一又區分的立法體系。統一,即要有一個統領性法律對審前社會調查進行全國性規范,實現審前社會調查制度法律適用的一體化。區分,即要以對象與地區進行區分性立法。從對象上分析,未成年人是一個特殊群體,在實踐中越來越重視對未成年人的審前社會調查,因此要將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審前社會調查進行區分,在未成年人審前社會調查中加入對未成年人家庭情況及其個人信息的調查內容,建立具有特色的針對未成年人的審前社會調查。對未成年人適用審前社會調查的委托函應當區別于擬適用非監禁刑被告人審前社會調查委托函,相應的調查報告內容也應有所區別,要增加對被告人家庭情況的詳細資料及教育情況等內容。在刑罰個別化原則的指引下,實現刑罰的個別教育、感化作用。從地區上分析,關于審前社會調查的立法的具體實施可以地區特色為參考,構建適合于各省具體情況的立法體系。
2.實行未成年嫌疑人、被告人審前社會調查全覆蓋為更好地兼顧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及社會各方的利益,我國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模式應以恢復性司法模式為主、懲罰式司法模式為輔的組合設計。審前社會調查制度同時兼顧了被告人、被害人以及社會其他各方(如村委會)等的利益,根據未成年人相關法律規定,對未成年人的立法方針以“教育、挽救、感化”為主,因此立法時應當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審前社會調查,在表述時將未成年人審前社會調查的適用由“可以”改為“應當”。從立法上保障對未成年人審前社會調查100%適用率,以支撐未成年人審前社會調查實踐,最大程度保障未成年人的權益。
(二)完善調查流程,協調相關制度
1.前置調查啟動時間,改變調查啟動部門。公安機關較法院與檢察機關有著天然的偵查優勢,在偵查案件的同時更易獲取與被告人相關的各項信息。在實踐中常有偵查階段法定人或親屬均參與調查,但到審理階段無法聯系法定人或親屬的情況。為此,應當將審前社會調查的啟動時間前置,建立以公安機關為主,法院、檢察機關為輔的審前社會調查程序(見圖4)。這樣既能有效解決調查時間較長與審理期限緊張之間的沖突,又能保障調查報告的質量,從而與檢察機關的附條件不起訴等制度相協調,發揮社會調查的最大作用。
2.建立本地與外地司法局間直接委托關系。公檢法部門審查擬適用審前社會調查的外口人員后委托經常居住地司法行政機關進行調查,本地司法行政機關若無法獲取準確調查結果,就可直接委托戶籍地司法行政機關進行調查,節省返回法院后法院另行委托的時間。這一程序善既有利于保護外口人員的適用非監禁刑的公正性,也有利于調查結論的準確性與及時性。
3.明確調查意見性質,發揮量刑輔助功能。從證據的概念上來看,審前社會調查報告不是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因此不能作為證據;從報告的形成方式來看,意見書摻雜著調查人員與參與調查人員極大的主觀性,在實踐中較大成分存在因調查人員與被調查人員家屬之間的人情關系,換取法院判處非監禁刑的可能。為防止造成調查人員權力尋租現象,審前社會調查評估意見書也不適宜作為與案件相關的證據。在立法中,應當明確其“參考”性質,充分肯定其在適用刑罰上的“酌定”作用。
(三)借鑒域外經驗的理想社會調查模式
社會調查的重要特征范文5
關鍵詞 “社會調查方法” 探究能力培養 教學改革
中圖分類號:G424 文獻標識碼:A
“社會調查方法”是社會學、經濟學、公共管理學、政治學等人文社會科學的普及型課程。該課程的教學目標是讓學生在領會系統的社會研究方法論的基礎上,掌握具體的調查方法和技術,具備探究社會真實的能力,兼具理論性、實踐性和綜合性。在實用主義教學觀下,“社會調查方法”課程的教學一直定位于技能獲得,將學生作為技能培訓的對象,忽視了社會調查調查方法在大學生綜合素質,特別是科學探究能力培養方面的作用。這不僅不符合對素質教育和創新性人才培養的要求,也忽視了”社會調查方法”這門課程應具有的終極目標。本文以風笑天著《社會研究方法》的教材所包含的教學內容為例,提出旨在提高學生探究能力為核心的綜合性教學改革思路。
1 以探究能力培養為核心的必要性
“社會調查方法”是社會科學諸學科探索社會現象、發現社會規律的方法和途徑,從素質教育和創新性人才培養的角度來看,單純的方法和技能是不夠的。通過該門課程的學習,社會科學相關專業的學生應具備科學的世界觀和科學的探索精神,并掌握科學探究的方法,即獲得“如何了解事物,而不是知道什么事物”的探究能力。①在建構主義學習觀看來,單純的科學知識是一種不完美的知識,(科學事實、科學概念和原理)是不斷發展的、暫時的,相比于科學知識,科學精神和科學方法具有更高的價值。②大多關于“社會調查方法”的教改思路都將實踐教學放在了突出位置,忽視了對學生探究能力等綜合素質的培養。③
筆者在“社會調查方法”的教學實踐中體會到,之所以造成以上傾向的主要原因是對這門課程教學內容的性質認識不夠充分,對“社會調查方法”課程所指涉的終極教學目標認識不到位?!吧鐣{查方法”課程內容可分為個方面,社會調查理論(科學方法論)、調查的方法和技術,多學科的綜合知識。除調查的方法和技術之外,科學方法論和多學科綜合知識兩方面的教學內容皆不適合實踐教學。教學內容的性質決定了采取什么樣的教學方法,一定的教學方法又服務于教學目標的實現。要達到預期的教學目標,必須以提高學生的探究能力為旨歸,針對不同教學內容的重點和難點,在教學實踐中有針對性采取不同的教學方式。
2 “社會調查方法”教學內容的性質
作為一種系統的科學方法,“社會調查方法”的教學內容既包含了對學生而言的先驗性的理論知識,又包含了讓學生以經驗的方式認知社會現實,形成新認識和創造新知識的實操性課程內容。國內使用較為普遍“社會調查方法”教材是風笑天所著的《社會研究方法》,其主要內容分為3個部分:社會調查的基礎、社會調查的方式,資料的分析和表達。④社會調查基礎實質上是科學調查方法論的內容,是科學探究方法的總論。社會調查方式包括問卷法、實驗法、文獻法、實地調查等4種方式,具體的方法和技術包含在以上4種研究方式的不同環節以及資料的分析與表達中,科學世界觀和科學探究精神滲透在各部分教學內容中。此外,該門課程還包含了社會統計學、概率論和統計分析軟件的應用等涉及多個學科的教學內容。這些教學內容從探究能力培養的角度來看具有不同性質。
(1)理論性的調查方法論:作為指導社會調查的理論基礎,方法性課程必然包含著方法論的理論內容。社會調查的哲學基礎、社會調查的方法體系、科學求知的一般程序、調查方式的概要介紹等都屬于這部分內容。這部分內容的教學重點是要讓學生明白:科學的、可靠的認識是如何來的;以經驗觀察和邏輯推理為核心的科學求知方式與傳統的權威法、樸素經驗法和思辨法的不同之處。此外,這部分教學內容還對上述4種研究方式從研究范式層次進行了歸類,并區分了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這些內容與哲學上的認識論內有關,其難點在于讓學生理解科學探究的哲學基礎,通過這部分內容的學習學生應該能體會到科學探究的精神內核。在教學實踐中,習慣了基礎知識接受性學習的低年級大學生接受這方面內容有一些困難,而這部分內容也不可能通過實踐性教學來完成。
(2)實操性的調查方法和技術:“社會調查方法”課程的具體目標是教給學生從現實生活中獲取有用信息的系統方法,必然涉及到一些實操性內容,這些內容就是調查方式和具體的方法與技術。這部分內容是“社會調查方法”課程的主體部分,是科學探究能力的具體表現形式。調查方式指的是貫穿于調查研究全過程的程序與方法,包括抽樣、問卷調查、訪談、觀察等具體的方法與技術。如,如何選題、如何抽樣、調查方式的選擇,4種研究方式的操作過程,以及資料分析的方法和技術。與上述理論性內容不同,這部分教學內容如同操作說明書,程序性較強,課堂教授只能一般性地介紹各種方法和技術的操作規程,以及各個環節的注意事項。從知識內容角度來看,這部分實操性的教學內容是程序性知識。
程序性的知識有兩種表現形態,一是“技術知識”,如一些操作步驟,可以在課堂講解中被告知;二是表現為“實踐的知識”,其特點是內隱的,很難通過課堂講解方式傳遞給學習者,學習者只能通過親身參與實踐才能意會或體驗到。⑤可以說這種知識是不能被“教”會的,只能在做的過程中被“領悟”。在教學實踐中筆者注意到,僅僅通過課堂講授,很難引起學生高度注意力和興趣,學生既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將各種操作程序和技術記下,一些需要理解的內容也只有在具體的實際操作中理解。
(3)多學科的綜合性知識和素養:“社會調查方法”是社會學、心理學、統計學、人類學等學科的共同研究手段,同時,“社會調查方法”也是借鑒和吸納了上述多學科的方法而逐漸發展成熟的。⑥這就決定了這門課程一些教學內容會涉及到多學科的知識,其教學內容具有綜合性的特點。比如,來源于統計學的抽樣和定量資料分析,借鑒于心理學的實驗法,借鑒于人類學的觀察法和訪談法,借鑒于歷史學的文獻法,還有計算機輔助技術以及基于網絡的調查分析。各種調查方式各有其不同的學科背景,而且隨著社會調查方法的發展,其他一些方法和技術也不斷地被吸納進來,調查方法越來越走向多學科的綜合。比如,近年來基于大數據的社會計算的發展,是社會科學、信息科學和管理科學等多學科交叉融合的結果,⑦跨越了人文社會科學和理工學科的界限。
要具備一定的探究能力,僅僅掌握了具體的方法和技術是不夠的。學生如果要開展社會調查,必須深入到社會生活中去,主動與日常生活之外的人打交道,因此與人溝通的藝術也是“社會調查方法”課程中必不可少的教學內容。除了文獻研究之外其他3種調查方式,都要求調查者與他人打交道,因此,調查者必須具備一定的人際交往能力。社會調查過程中的人際交往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通過問卷和調查表的間接交往,一種是與調查對象直接接觸。前者要求調查者與調查對象進行書面溝通,后者要求調查者與調查對象面對面溝通。無論是哪一種溝通方式,都是對調查者社交能力的考驗。從這一點來說,“社會調查方法”課程的教學就不僅僅是讓學生習得一種方法和技術那么簡單,人際交往、溝通協調等社會實踐能力的培養也是其必然的教學內容和目標。
3 以提高學生探究能力為目標的教改思路
按照課程設計理論中的目標模式,教學目標是教學設計的基礎和核心,教學設計要圍繞著教學目標的確立、實現及評價而進行。⑧要建立與上述教學內容性質相協調的教學方案,達到提高學生探究能力為核心綜合素質,首先必須明確不同的教學內容應達到的教學目標,其次確立達到相應教學目標教學方法,最后要注意將科學世界觀、科學精神和科學方法等綜合素養的培養滲透在各個教學環節?!吧鐣{查方法”課程的理論性的內容大多指向科學世界觀和科學精神的培養,而實操性的內容指向科學探究方法的培養,這幾個方面共同構成了對學生探究能力的培養。顯然,要達到這些教學目標需按照“有的放矢”的原則將培養學生的探究能力擺在突出位置。具體的教學改革思路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
(1)針對理論性內容采取啟發式教學:“社會調查方法”中理論性的教學內容從知識類型上來說是理解性知識,這部分教學內容對學生來說是間接性的經驗,不宜采用傳統的注入式教學方式,啟發式的教學方式才有可能取得良好的教學效果。啟發式教學的直接目標在于改變學生被動接受知識的局面,讓學生在積極思考的過程中領會科學思維的精神,具備科學探究的氣質。比如,在對“科學環”知識點的教學中,可以通過提出問題引導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基本內容講解之后,引入相關實例鼓勵學生獨立思考,學生通過積極地、獨立地思考,嘗試形成自己對科學思維的認識。在此,教師起到引導者的作用。這樣的教學設計思路的思想基礎是,讓學生在積極思考的過程中,體驗運用科學方法探索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讓間接性的經驗轉變成直接性的經驗,以促成其探究能力的養成。
(2)針對實操性的內容采取分組實訓模式:要讓學生真正掌握一種方法,最好的方式當然是讓學生在應用中掌握。針對“社會調查方法”課程中的實操性內容,教學實踐中宜采取項目分組實訓方式,將其與學生主持或參加的各種項目課題結合起來,讓學生在實踐中體驗如何進行社會調查,訓練其探索社會現象和社會問題的能力。具體做法是:①從選擇調查題目的章節開始,將學生分為每組6人左右的實訓小組,指定一名組長;②在選擇調研題目、制定調查方案、概念的操作化、抽樣、問卷設計、訪談提綱的制定、觀察表格的制定、資料的整理和分析、研究報告等關鍵環節讓學生提交書面作業;③針對學生所提交的作業,結合相關教學內容進行糾錯整改;④每個小組的作業完成情況作為課程成績的一部分,一般占最終成績的20%。分組實訓的方法是任務教學法的一種具體運用,不僅可以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而且在課程糾錯和整改中還可以讓學生發現理論內容的重要性,使其切身體會到科學方法論的重要性。在分組實訓中學生所選擇的調查課題貫穿整個課程的始終,學生上完這門課程,相當于完成了一個小的課題調查,社會調查的各個環節以及一些關鍵的方法和技術都將有所實踐。“吃過桃子的人,才知道桃子的滋味”,經過分組實訓,學生一方面實踐了科學探究的方法,另一方面也切身體驗了科學方法的魅力。
(3)多種教學方法的綜合運用:將“社會調查方法”的教學內容分為理論性的內容和實操性的內容,很大程度上是為了敘述的方便,從知識論的角度來講,一些教學內容實際上很難絕對地區分為是理論性的內容還是實操性的內容。針對這些既有理論性特征又有操作性特征的教學內容,不應拘泥某一種固定的教學模式,通過與學生的溝通和對教學效果的評估筆者發現,通過課堂精解、主題式學習和案例教學等多種教學方法綜合運用才能取得較好的教學效果。比如“概念的操作化”既具有理論性的特征,又是任何一種調查方法的必不可少環節,具有一定的實操性?!案拍畹牟僮骰笔菍⒊橄蟮母拍钷D化成可以進行經驗觀察的指標體系,經過概念的操作化,較為抽象調查內容才有可能轉化成現實生活可以經驗觀察的現象。在筆者的實踐中,盡管結合多個操作化的實例進行了精講,但是在學生課后交回的作業中,經常發現一些學生并沒有完全理解“概念操作化”的要義。其主要原因是學生將“概念的操作化”作為一個知識點來學習,而沒有理解“概念的操作化”是整個調查方法體系的一環。針對這種情況,單一的教學方法顯然不行,需要在課堂精講的基礎上,將主題式教學與案例教學結合起來,給學生提供與其生活實際相貼近的需要進行操作化的概念主題,在現實情景中培養學生的問題意識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充分激發其自主探究的積極性,“做”的過程中學習概念操作化的內涵和方法。
4 余論
將培養學生的探究能力作為“社會調查方法”課程的核心,最為重要的是通過精講、實訓及各種教學方法的綜合運用,讓學生具備進行科學探究的素養。不同性質的教學內容相輔相成,具有內在的邏輯關系,如果對理論性的方法論內容沒有深透的理解,學生即使會用各種調查方法和技術,那也只能是成為一個調查員,而不具備進行科學探究的精神氣質。反之,如果僅僅以灌輸科學探索精神的理論性內容為主要教學目標,那么這門課程就失去了方法的意義,且無益于對學生實操能力、協同能力、社會交往能力等實踐素質的培養。總之,教師在教學實踐中,課堂精講和實操訓練兩個不可偏廢,應著力做到讓學生在理解理論內容的基礎上展開實操訓練,以科學探索的精神靈活運用各種方法和技術。這樣才能夠達到讓學生運用科學的方法觀察社會現象、解釋社會現象和解決社會問題的教學目標。這也是創新性人才培養和素質教育的要求所在。
項目:本文為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教學改革研究項目“主題教學法在通識課程《社會調查方法》教學中的運用研究”(項目編號:JY1302118)的階段性成果
注釋
① 艾爾?巴比.社會研究方法(第十一版)[M].邱澤奇,譯.北京:華夏出版社,2009:5.
② 袁維新.科學探究:當代科學教學的基本理念[J].上海教育科研,2004.35(4):68-71.
③ 相關文獻可參見:周琳琳.《社會調查方法》實踐教學設計與效果評價[J].學理論,2013.17(4):241-243;李向前.圍繞三個環節強化實踐教學效果――“社會調查方法”課程教學探索[J].2012.4(21);徐曉軍、鄭倫楚.“社會調查方法”課程參與式研究性教學模式[J].中國大學教育,2010.36(2):48-50.
④ 風笑天.社會研究方法[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2-3.
⑤ 夏正江,梅珍蘭.對研究性課程內涵的一種解讀[J].教育研究,2001.31(6):66-70.
⑥ 袁方主編.社會研究方法教程[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59.
社會調查的重要特征范文6
(內部資料、涵蓋95%以上期末考試的原題及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
1.在對社會現象進行測量時常用的四種變量概念中,屬于定性變量的是(A)。A.定類變量
2.便于對訪談結果進行統計和定量分析的訪談類型是(D)。D.結構式訪談
3.一項測量的結論在普遍應用時的有效性是指(B)。B.外在效度
4.抽樣存在的必要性緣于總體中所有個體之間的(D)。D.異質性
5.觀察法是指主要通過(C)進行調查的一種方法。C.人們的感覺器官
6.對實驗過程的干擾最多也最復雜的非實驗因素主要來自(C)。C.社會環境
7.查找文獻要盡可能以(B)為主。B.檢索工具查找法
8.從整個社會看,知名度最高的電腦統計分析軟件是(C)。C.Excel
9.以樣本的實際資料為依據,計算一定的樣本指標,并用以對總體做出數量上的估計和判斷的方法是(C)。C.抽樣分析
10.當一個變量的數值發生變動(增加或減少),另一個變量的數值隨著發生大致均等的變動時,這種關系稱為(C)。C.直線相關
11.歷時七年之久完成社區研究杰作《定縣社會概況調查》的我國著名社會學家是(C)。C.李景漢
12.一次直接的抽樣所使用的基本單位叫(C)。C.抽樣單位
13.訪談法最基本和最常用的類型是(A)。A.個別訪談
14.觀察法是指主要通過(C)進行調查的一種方法。C.人們的感覺器官
15.問卷法雖然在社會調查中應用廣泛,但它并非萬能的工具,而是有一定的適用性,相對而言,問卷法更適用于(D)。D.成分單一的被調查總體
16.實踐證明,報刊問卷和網上傳達問卷的最終回復率一般為(A)。A.10%~20%
17.對具有相關關系的兩個或兩個以上變量,根據其關系的具體形式選擇合適的數學模型,并將變量間的相關關系與具體數學模型相結合,以近似地表現變量間的平均變動關系,這種統計分析是(A)。A.回歸分析
18.以樣本的實際資料為依據,計算一定的樣本指標,并用以對總體做出數量上的估計和判斷的方法是(C)。C.抽樣分析
19.檢驗多個自變量的引入順序對因變量的影響的設計是(D)。D.拉丁方格設計
20.從整個社會看,知名度最高的電腦統計分析軟件是(C)。C.Excel
21.個案調查是一種(A)。A.定性研究方法
22.當一個變量的數值發生變動(增加或減少),另一個變量的數值隨著發生大致均等的變動時,這種關系稱為(C)。C.直線相關
23.先根據總體各個組成部分所包含的抽樣單位的比例分配樣本數額,然后由調查者在各個組成部分內根據配額的多少采用主觀的抽樣方法抽取樣本,這種抽樣類型是(C)。C.定額抽樣
24.(A)不僅僅是一種重要的收集資料的方法,而且還是一種獨特的和專門的研究方法,這是它與其他調查方法之間最顯著的區別。A.文獻法
25.在設計問卷時,敏感性強、涉及個人隱私的問題應該安排在問卷的(D)。D.后面
26.便于對訪談結果進行統計分析,便于對不同訪談對象的回答進行對比研究的訪談類型是(D)。D.結構式訪談
27.根據觀察場所的不同,觀察法可分為(A)。A.實驗室觀察和實地觀察
28.經典實驗設計指的是(B)。B.兩組前后測實驗設計
29.資料整理最根本的要求是(A)。A.真實性
30.對具有相關關系的兩個或兩個以上變量,根據其關系的具體形式選擇合適的數學模型,并將變量間的相關關系與具體數學模型相結合,以近似地表現變量間的平均變動關系,這種統計分析是(A)。A.回歸分析
31.當一個變量的數值發生變動,另一個變量的數值隨之發生不均等的變動時,這種關系稱為(
)。D.曲線相關
32.美國心理學家史蒂文斯將測量按照由低到高的順序,分成四個層次,即(
)。B.定類測量、定序測量、定距測量、定比測量
33.(
)是調查者將在一定時間、一定環境里所能遇見到或接觸到的人作為樣本的方法。A.偶遇抽樣
34.最基礎和用途最為廣泛的收集資料的方法是(
)。A.文獻法
35.最理想和最便捷的訪談記錄方式是(
)。D.機器記錄
36.便于對訪談結果進行統計分析,便于對不同訪談對象的回答進行對比研究的訪談類型是(
)。D.結構式訪談
37.觀察現場的確定必須要考慮一些條件,其中最為關鍵、也最容易出現問題的條件是(
)。C.當地部門和觀察對象不反對
38.在各種調查方法中,最復雜、最高級的是(
)。D.實驗法
39.(
)是運用統計學原理對資料進行定量的研究、判斷和推測,以揭示事物內部數量關系及其變化規律的分析方法。B.定量分析
40.用以概括描述數據間差異程度的統計指標是(
)。D.離中量數
41.當一個變量的數值發生變化時,另一個變量的數值也隨之發生同方向的變化,這種相關關系稱為(
)。A.正相關
42.一項測量的方法、資料和結論對該測量本身的有效性是指(
)。A.內在效度
43.關于總體中某一變量的綜合描述叫(
)。D.參數值
44.從總體中按照一定方式抽取出的一部分元素的集合被稱為(
)。B.樣本
45.(
)是按一定的間隔距離抽取樣本的方法。
B.系統抽樣
46.未經過再加工或未公開于社會的最原始的資料是(
)。A.零次文獻
47.訪談法最基本和最常用的類型是(
)。A.個別訪談
48.根據觀察程序的不同,觀察法可分為(
)。B.結構式觀察和非結構式觀察
49.著重于對感性資料的理論升華與總結,揭示社會事物或現象的本質及規律的分析類型是(
)。C.理論分析
50.以樣本的實際資料為依據,計算一定的樣本指標,并用以對總體做出數量上的估計和判斷的方法是(
)。C.抽樣分析
51.當一個變量的數值發生變化時,另一個變量的數值隨之發生反方向的變化,這種相關關系稱為(
)。B.負相關
52.一項測量的結論在普遍應用時的有效性是指(
)。B.外在效度
53.關于樣本中某一變量的綜合描述叫(
)。A.統計值
54.在社會調查研究中,抽樣主要解決的是(
)。B.調查對象的選取問題
55.(
)是最基本的概率抽樣,其它概率抽樣都以它為基礎,可以說是由它派生而來的。A.簡單隨即抽樣
56.在文獻之中,屬于對知識的第一次加工,是信息的基礎,也叫信息源的是(
)。B.一次文獻
57.現代社會最常用的抽樣調查使用的主要調查方法就是(
)。C.問卷法
58.觀察法是指主要通過(
)進行調查的一種方法。C.人們的感覺器官
59.和其他的一些調查方法相比,觀察法有一個需要特別注意的問題,就是(
)。C.法律和道德倫理問題
60.(
)是對調查資料所反映的社會事物或現象的性質的分析方法,著重于確定研究對象具有哪種性質及特征。A.定性分析
二、多項選擇題
1.社會調查研究必須遵循的原則概括起來主要有(ABDEF)。A.客觀性原則B.科學性原則D.系統性原則E.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原則F.倫理道德原則
2.目前,人們大都按照美國著名社會學家拉扎斯菲爾德的主張,將概念的具體化和操作化的過程分為四個階段(ACEF)。A.概念的形成C.概念的界定E.選擇測量指標F.編制綜合指標
3.常用的簡單隨機抽樣方法有(ACE)。A.直接抽樣法C.隨機數表法E.抽簽法
4.問卷法的實施步驟包括(BCDE)。B.設計問卷C.選擇調查對象D.分發問卷E.回收問卷F.確定主題
5.非概率抽樣的方式有(BDEF)。B.判斷抽樣D.定額抽樣E.偶遇抽樣F.滾雪球抽樣
6.一般而言,社會調查研究可以分為四個階段,即(BDEF)。B.準備階段D.調查階段E.分析階段F.總結階段
7.社會測量的要件有(ABDF)。A.測量對象B.測量工具D.測量規則F.測量數值
8.當今社會的任何文獻都必須具備的特性是(BCE)。B.必須有知識內容的表現C.必須有一定的客觀物質載體E.必須有人類的記錄行為
9.問卷中的問題種類基本上可分為四類,即(ABCE)。A.背景性問題B.客觀性問題C.主觀性問題E.檢驗性問題
10.集體訪談特有的缺點主要是(ADF)。A.收集意見有時不夠充分D.不宜了解個人問題或特殊問題F.了解事實往往不夠細致
11.社會調查研究依據調查對象的范圍,可分為(ABE)。A.普查B.抽樣調查E.個案調查
12.檢驗測量的信度,通常的方法有(ACE)。A.再測法C.分半法E.復本法
13.抽樣的一般步驟有(ABCDEF)。A.界定總體B.決定抽樣方法C.設計抽樣方案D.制定抽樣框E.實際抽取樣本F.樣本評估
14.觀察法的局限性主要是(BCDEF)。B.受時間空間條件的限制C.易受觀察者主觀因素的影響D.資料整理和分析難度大E.獲得合作有一定難度F.難以進行定量分析
15.撰寫調查報告的基本步驟是(ACDEF)。A.確定主題和觀點C.精選素材D.擬訂提綱E.起草報告F.修改定稿
16.社會的三個基本要素是(ACD)。A.自然環境C.人口D.文化
17.社會調查研究依據其性質,可分為(DE)。D.定性研究E.定量研究
18.常用的簡單隨機抽樣方法有(ACE)。A.直接抽樣法C.隨機數表法E.抽簽法
19.按照資料來源的不同,文獻可分為(ABEF)。A.個人文獻B.社會組織文獻E.大眾傳播媒介文獻F.官方文獻
20.目前最常見的調查報告的結構包括(ABCDF)。A.標題B.署名C.前言D.主體F.結尾
21.社會調查研究按照其目的,可分為(AC)。A.描述性研究C.解釋性研究
22.社會測量的四個要件是(ABDF)。A.測量對象B.測量工具D.測量規則F.測量數值
23.以下屬于非概率抽樣的有(BDEF)。B.偶遇抽樣D.定額抽樣E.判斷抽樣F.滾雪球抽樣
24.實驗法的四個基本要素是(ABDE)。A.實驗主體B.實驗對象和實驗環境D.實驗活動E.實驗檢測
25.數字資料整理的一般程序包括(CDE)。C.檢驗D.分組E.匯總
26.社會調查研究依時序,可分為(AC)。
A.橫剖研究C.縱貫研究
27.探索性研究的方法主要有三種,它們是(BDF)。B.查閱文獻D.咨詢F.實地考察
28.以下屬于概率抽樣的有(ABCDF)。A.簡單隨機抽樣B.系統抽樣C.整群抽樣D.分類抽樣F.多階段抽樣
29.問卷中的四種基本問題類型是(ABCE)。A.背景性問題B.客觀性問題C.主觀性問題E.
檢驗性問題
30.文字資料整理通常情況下的基本步驟是(ACD)。A.審查C.分類D.匯編
三、填空題
1.社會調查研究的目的主要是______、解釋現象和探索本質、科學預測和對策研究。描述事實
2.英國哲學家培根的經驗論,法國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盧梭等的社會政治觀點,法國社會學家孔德的______,德國馬克思、恩格斯的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為各個階級、各個派別的近代社會調查研究提供了系統化、學科化的理論基礎和指導思想。實證主義
3.社會調查研究的觀點具體由概念和______、命題和假設等理論要素聯系而成。變量
4.變量間的相互關系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變量之間相聯系的性質,主要有兩種類型,即因果關系和______。相關關系
5.抽樣誤差是用______去估計總體參數值時所出現的誤差。樣本統計值
6.統計學中通常以30
個單位為界,把樣本分為大樣本和小樣本。但社會調查研究中的樣本規模至少不能少于______個單位。100
7.觀察誤差來自觀察主體和______兩個方面。觀察客體
8.一份調查問卷通常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封面信、______、問題及答案、編碼等。指導語
9.文字資料一般有兩個來源:一是實地源,二是______,其整理方法略有不同。文獻源
10.集體訪談的具體實施方式和方法與個別訪談大體相同,只是對訪談過程的控制和訪談的______
要求更高。效率
11.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社會調查研究的數理化傾向日趨明顯,推動了社會調查研究向______進步。定量化
12.定性研究與______研究的結合是社會調查研究的最佳形式,這樣才能更加深入、準確地認識社會現象和社會事物。定量
13.社會調查研究課題的產生必須根據理論和實際的需要以及______而定?,F實可行性
14.信度是指測量的可靠性。它一是指______的可靠,二是指測量結果的可靠。測量方法
15.判斷抽樣是調查者根據研究的目標和自己主觀的分析,來選擇和確定樣本的方法。它又可分為印象判斷抽樣和______兩種。經驗判斷抽樣
16.訪談法按照操作方式和內容可以分為結構式訪談和______;按照訪談對象的人數可以分為個別訪談和集體訪談。非結構式訪談
17.根據觀察者的角色不同,觀察法可分為______和參與觀察兩大類。非參與觀察
18.實驗法的基本原理是:實驗者假定某些自變量會導致某些______的變化,并以驗證這種因果關系假設作為實驗的主要目標。因變量
19.文字資料一般有兩個來源:一是實地源,
二是______,其整理方法略有不同。
文獻源
20.調查報告主體部分的結構方式由于調研主旨不同而不相一致,但基本結構方式主要有三種,即橫式結構、______和交叉結構??v式結構
21.我國在革命和建設的過程中,長期使用著一種通過個案說明總體性質的調查方式,并賦予它一個特殊稱謂,即______。典型調查
22.______是指不能影響其他變量,而又受外界因素影響而變化的變量。因變量
23.界定概念的方式有兩種,即______和操作定義。抽象定義
24.抽樣誤差是用樣本統計值去估計______時所出現的誤差。總體參數值
25.目前,搜集文獻的渠道主要有個人、機構和______三種?;ヂ摼W
26.一份調查問卷通常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封面信、指導語、______、編碼等。問
題和答案
27.一般的訪談時間不宜過長,以______小時為宜。1~2小時
28.根據觀察者的角色不同,觀察法可分為非參與觀察和______兩大類。參與觀察
29.文字資料一般有兩個來源:一是實地源,二是______,其整理方法略有不同。文獻源
30.一般認為資料分析包括三方面內容,即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和______。理論分析
31.定性研究與______研究的結合是社會調查研究的最佳形式,這樣才能更加深入、準確地認識社會現象和社會事物。定量研究
32.變量間的相互關系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變量之間相聯系的性質,主要有兩種類型,即因果關系和______。相關關系
33信度是指測量的可靠性。它一是指測量方法的可靠,二是指______的可靠。測量結果
34.統計學中通常以30
個單位為界,把樣本分為大樣本和小樣本。但社會調查研究中的樣本規模至少不能少于______個單位。100
35.文獻檢索的方法主要有人工文獻檢索、______和參考文獻查找法。計算機文獻檢索
36.抽樣誤差是用樣本統計值去估計______時所出現的誤差。總體參數值
37.訪談法按照訪談對象的人數可以分為個別訪談和______。集體訪談
38.提高實驗的效度,要從實驗的外在效度和______兩方面著手。內在效度
39.定量分析是最復雜的資料分析。它按照性質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______,另一類是推論性分析。描述性分析
40.調查報告主體部分的結構方式由于調研主旨不同而不相一致,但基本結構方式主要有三種,即橫式結構、縱式結構和______。交叉結構
41.社會調查研究的觀點具體由概念和變量、______和假設等理論要素聯系而成。命題
42.
______是指能夠影響其他變量,而又不受外界因素影響而自身產生變化的變量。自變量
43.界定概念的方式有兩種,即抽象定義和______。操作定義
44.抽樣誤差是用______去估計總體參數值時所出現的誤差。樣本統計值
45.根據具體方法的不同,人們把抽樣分為概率抽樣和______兩大類。非概率抽樣
46.按照資料來源的不同,文獻可分為個人文獻、社會組織文獻、大眾傳播媒介文獻和______。官方文獻
47.問題和答案是問卷的主體部分,有三種基本類型,即開放型問答、______和混合型問答。封閉型問答
48.觀察誤差來自______和觀察客體兩個方面。觀察主體
49.資料整理階段是從調查過渡到研究、從感性認識上升到______認識的一個必經的中間環節。理性認識
50.一般認為資料分析包括三方面內容,即定性分析、______和理論分析。定量分析
51.社會調查研究的目的主要是______、解釋現象和探索本質、科學預測和對策研究。描述事實
52.變量間的相互關系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變量之間相聯系的性質,主要有兩種類型,即相關關系和______。因果關系
53.測量的效度又有兩層含義,即內在效度和______。前者是指一項測量的方法、資料和結論對該測量本身的有效性;后者則是指一項測量的結論在普遍應用時的有效性。外在效度
54.統計學中通常以______個單位為界,把樣本分為大樣本和小樣本。但社會調查研究中的樣本規模至少不能少于100個單位。30
55.按照資料來源的不同,文獻可分為個人文獻、社會組織文獻、______和官方文獻。大眾傳播媒介文獻
56.問題和答案是問卷的主體部分,有三種基本類型,即開放型問答、封閉型問答和______。混合式問答
57.觀察誤差來自觀察主體和______兩個方面。觀察客體
58.實驗法的基本原理是:實驗者假定某些自變量會導致某些______的變化,并以驗證這種因果關系假設作為實驗的主要目標。因變量
59.文字資料一般有兩個來源:一是______,二是文獻源,其整理方法略有不同。實地源
60.一般認為,調查報告根據其性質不同,可分為兩大類:一是普通調查報告,也叫社會調查報告或事務文書類調查報告;二是______,也叫科研調查報告。學術調查報告
四、簡答題
1.影響測量信度和效度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答:對測量的信度和效度影響較大的因素有:
第一,調查者的問題。
第二,被調查者的問題。
第三,測量的長度。
第四,測量的難度。
2.社會調查研究的基本方法涉及哪些方面?其核心內容是什么?
答:社會調查研究的基本方法主要是指具體的操作方法,涉及社會調查研究的各個方面:課題確定的方法;明確調查研究具體目的、對象、內容、類型的方法;調查研究方案設計和條件準備的方法;抽樣的方法;各種搜集資料的方法,包括文獻法、問卷法、訪談法、觀察法、實驗法;調查資料整理、分析的方法;撰寫調查報告的方法;等等。這些方法適用于所有的調查研究課題。
其中,各種具體的資料收集方法是調查方法的核心內容,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直接調查方法,主要有:訪談法;觀察法;實驗法。另一類是間接調查方法,主要有:文獻法;問卷法。
3.簡述社會調查研究的目的和作用。
答:社會調查研究的目的有三:描述事實;解釋現象和探索本質;科學預測和對策研究。
社會調查研究的作用:有利于正確認識社會現實;有助于正確制定政策和執行政策;能夠提高人們認識、分析、綜合問題的能力。
4.資料分析分為幾大類?各自含義是什么?
答:資料分析有三大類,即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和理論分析。
資料定性分析是對調查資料所反映的社會事物或現象的性質的分析方法,著重于確定研究對象具有哪種性質及特征。其基本內容主要是識別屬性、要素分析和歸類。資料定量分析也叫統計分析,是運用統計學原理對資料進行定量的研究、判斷和推測,以揭示事物內部數量關系及其變化規律的分析方法。資料理論分析是資料分析的高級階段和最終環節,主要是對調查得到的資料和統計得到的數據,運用各種思維方法進行系統化的理性分析并做出結論的一種思維過程。
5.什么是社會測量?它有哪些要件?
答:社會調查研究中的測量,是指對所確定的調查指標進行有效的觀測與度量的方法。具體說,它是運用一定的測量工具,根據一定的測量規則,對調查研究對象的特征(變量)進行觀測與度量并賦予一定數值的過程。
社會測量有四個要件:測量工具,主要是調查問卷(量表);測量規則,即測量所依據的標準和規定;測量對象,即社會現象的屬性與特征;測量數值,即賦予測量結果的數字或符號。
6.訪談法按照操作方式和內容可以分為什么類型?請釋其含義。
答:訪談法按照操作方式和內容可以分為結構式訪談和非結構式訪談。
結構式訪談又稱為標準化訪談、問卷訪談,是按照統一設計的、有一定結構的問卷所進行的訪談。這種訪談的特點是:整個訪談是嚴格控制和標準化的。
非結構式訪談又稱為非標準化訪談、深度訪談、自由訪談。它是一種無控制或半控制的訪談。事先沒有統一問卷,而只有一個題目或大致范圍或一個粗線條的問題大綱,由訪談者與訪談對象在這一范圍內自由交談,具體問題可在訪談過程中邊談邊形成邊提出。
7.
影響測量信度和效度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答:影響測量信度和效度的主要因素有:
第一,調查者的問題。
第二,被調查者的問題。
第三,測量的長度。
第四,測量的難度。
8.觀察法按照觀察者的角色可以分為什么類型?請釋其含義。
答:根據觀察者的角色不同,觀察法可分為非參與觀察和參與觀察兩大類。
非參與觀察就是觀察者不加入觀察對象的群體,不參與他們的活動,完全以局外人或旁觀者的身份進行觀察。相反,參與觀察就是觀察者親身參與到觀察對象的社會環境、社會關系之中,并通過與觀察對象的共同活動從內部進行觀察。
9.
簡述觀察法的優點與局限性。
答:觀察法的優點:
第一,它可以提供有關社會現象和社會行為的詳細的第一手資料。
第二,可靠性較高。
第三,獲取的資料及時有效。
第四,適于搜集用其他方法很難獲取的信息。
第五,簡便易行。
觀察法的局限性:
第一,難以進行定量分析。
第二,易受觀察者主觀因素的影響。
第三,獲得合作有一定難度。
第四,受時間空間條件的限制。
第五,資料整理和分析難度大。
10.請列舉社會調查的類型(就調查對象的規模而言)和主要的調查(搜集資料)方法。
答:社會調查的類型就調查對象的規模而言,主要有全面調查,即普查;非全面調查,包括抽樣調查、個案調查。
主要調查方法有文獻法、問卷法、訪談法、觀察法、實驗法。
11.簡述問卷法的優缺點。
答:問卷法的優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省時省力省錢。
第二,有利于調查對象的支持和配合。
第三,便于調查結果的深入分析。
第四,避免偏見、減少誤差。
問卷法的缺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調查對象的范圍受到一定限制。
第二,有時回收率難以保證。
第三,調查結果的可靠性有時難以保證。
12.
簡述抽象定義與操作定義。
答:抽象定義是對一個概念的內涵,也就是性質和特征所作的概括說明。
操作定義就是通過一些具體的、可測量的變量和指標對概念所作的說明,主要是說明概念包含了多大范圍、多少維度和多少具體內容。
五、論述題及應用題
1.社會調查研究的調查對象與調查單位有哪些類型?其各自含義是什么?
答:社會調查研究面對的是現實社會。構成現實社會的首先是社會的基本要素,另外還有形形、種類繁多的社會事物和社會現象,它們是各個社會調查研究項目可選擇的具體調查對象和調查(分析)單位。
社會有三個基本要素:自然環境、人口和文化。
自然環境是指人類社會所處的地理位置所決定的物質條件,它包括地質地貌,氣候水文礦產植被等。社會是人與自然界互相依存、互相影響的統一體。人與自然界之間的關系,或者說自然環境與社會之間的關系,是社會調查研究關注的重要問題之一。
人是社會的最基本要素,人口狀況和社會之間的相互影響,是社會調查研究重點研究的內容。人口狀況,一般分為人口構成和人口過程兩個方面。社會調查研究分析和研究人口對社會的影響,主要是看人口的數量、質量、密度等對社會發展的影響;社會調查研究分析和研究社會對人口的影響,則主要是看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等諸多方面對人口的構成和人口過程的影響。在社會中,人總是生活于一定的人群共同體之中。社會調查研究對于人口問題,通常都要結合一定的人群共同體來研究。
社會調查研究所研究的文化主要就是狹義的文化,專指精神文化。注重的是社會的一定文化背景對社會發展的影響。這種影響,主要指思想基礎、理論基礎、行為特征、組織形態、領導形態、控制形態、評價標準、綜合特征、綜合氣氛等對社會發展的影響。
社會中的一切具體事物、具體現象都能作為調查研究的對象,同時也能作為調查(分析)單位。這些調查對象及調查單位盡管紛繁復雜,但可以大致歸納為八類。
個人:社會調查研究十分注重研究個人社會化問題,還要分析個人的社會角色和社會地位,并基于個人特征來描述、解釋和說明由個人行為所構成的各種更大的社會現象。
初級社會群體:指家庭、村落、非正式組織等。這類群體都是通過長期的、直接接觸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般不是因目標而組合。社會調查研究把它們作為重要的調查研究單位之一。
社會組織:高級的社會關系的結構形式和復雜的社會群體,是人們為了實現特定的目標,通過直接、間接的聯系,按照一定原則而結成的社會共同體。社會組織及其現狀是社會調查研究的重要對象。
階級和階層:階級和階層不但與每一個社會成員的生活直接相關,而且對社會結構、社會性質、社會變遷等具有決定作用。各階級和階層由于利益、欲望、態度、價值觀念的差異,對社會進程的影響和作用也不盡相同。對社會階級和階層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有極大的實踐意義。
民族:社會調查研究把民族作為特定的對象,發掘它們的生產、生活方式和文化的特征,包括掌握包括語言、文字,風俗、習慣、心理素質,行為方式等的特點,對處理好民族問題作用極大。
社區:是指由居住在一定地域內的人們所組成的社會共同體。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農村社區;一類是城市社區。社會調查研究把社區作為對象,通常都是對社區作全面的區域性的調查研究。由社區研究一般可以進一步拓展和上升到對整個社會的研究,以促進全社會的協調發展。
社會行為:即人類在社會中的行為,包括各種類型的社會活動、社會關系、社會制度等。在對社會行為進行調查研究時,具體對象不是作為行為主體的個人,而是側重描述各類行為本身的特征。
社會產品:指物化的人類行為的產物。它們既可以作為獨立的個體調查研究單位,也可以作為群體調查研究單位。
2.從觀察者扮演角色的角度,說明觀察以下社會現象時最適于采用的類型及其理由:
(1)農民工的生產、生活狀況。
(2)考場紀律。
(3)城管執法。
(4)社區建設。
(5)服務態度。
(提示:對每一現象均須結合觀察類型的特點說明采用它的理由。25分)
答:(1)(4)兩項最適于采用參與觀察;因為只有深入其中,才能切實體會農民工真正的生產、生活狀況和社區建設的真實情況,得出準確、客觀的結論。
(2)(3)(5)三項最適于采用非參與觀察;因為只有通過隱蔽、旁觀的方式,才能保證當事人不受驚擾,維持自然狀態,顯示考場、城管執法和商店服務態度的真實面貌。
3.什么是完全參與觀察和不完全參與觀察?它們有何區別?請舉例說明。
答:完全參與觀察,就是觀察者完全深入被觀察者的社會群體之中,作為其中一個成員參與這個群體的正?;顒舆M行觀察,在整個觀察的過程中,被觀察群體的成員都相信他是這個群體中的一個普通成員,并不知道他是一個觀察者。完全參與觀察可以獲得許多深入的、真實的資料,但是總讓人感到有“欺騙他人”之嫌,所以有人批評它違背社會倫理道德。
不完全參與觀察,就是觀察者是以公開的身份參與到被觀察者群體之中,即人們都知道他是一個觀察者,而且他有時和被觀察者共同活動并進行觀察,有時又作為旁觀者進行觀察。不完全參與觀察的優點是觀察者不僅能夠通過與被觀察者共同活動得到大量生動具體的感性資料,而且能夠公開地同被觀察者深入探討問題,收集到許多完全參與觀察難以得到的理性資料。但這種方法會使被觀察者時時感到他們正在被觀察,從而有可能改變他們的行為方式,影響觀察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而且觀察結論易帶主觀感情成分。
舉例說明:例如調查者長期生活在某工廠之中,完全以本廠普通工人的身份參加活動并進行觀察就是一種完全參與觀察;很多人以調查者的身份去農村,和當地農民同吃、同住、同勞動,同時進行實地觀察,就是一種不完全參與觀察。
4.以下是兩個抽樣調查案例:
(1)某大學一年級有學生2000人,擬從中抽取200人進行身體素質調查。
(2)某城市有居民10萬戶,擬從中抽取4000戶進行消費水平調查。
請問:應分別選用何種抽樣方法最為簡便適用?理由是什么?
答:對案例(1),最好選用系統抽樣方法,因為這種方法適用于同質性較強、規模較大的調查總體,而案例(1)恰恰具有這種特點。當然,也可用簡單隨機抽樣方法,但較費事。
對案例(2),則必須用分類抽樣,因為這種方法適用于異質性較強、規模較大的調查總體,而案例(2)恰恰具有這種特點。
5.什么是實驗法?
它的優缺點是什么?
答:實驗法也稱試驗調查法,是實驗者有目的、有意識地通過改變某些社會環境的實踐活動來認識實驗對象的本質特征及其發展變化規律的方法。
實驗法的優點:
第一,適于對理論、方針、政策的檢驗。
第二,控制性強。
第三,可重復運用。
實驗法的缺點:
第一,代表性往往不夠充分。
第二,實驗范圍仍然有限。
第三,耗費人力、時間,操作復雜。
6.如果讓你對某居民生活小區的環境衛生狀況做一調查,你將如何進行?(提示:應包括調查對象、調查類型、調查方法、調查具體實施步驟等有關內容。25分)
答:(1)調查對象應包括上級部門(起碼有街道辦事處等)、居委會、物業管理公司有關人員、小區居民等。
(2)調查類型是個案調查,也可以是抽樣調查。
(3)調查方法應綜合采用文獻法、問卷法、觀察法、訪談法,既可以以問卷法為主,也可以以訪談法為主。
(4)具體實施過程大致為:先做前期準備(制定方案、設計調查指標及問卷、其他準備等),采用文獻法搜集關于小區概況和有關小區環境衛生管理的資料(如小區介紹、有關管理文件、有關統計等);采用問卷法則要抽樣、發放和回收問卷;采用觀察法實地觀察現狀(最好以普通居民身份在小區住一段時間);采用訪談法(個別訪談和集體訪談)對上級部門(起碼有街道辦事處等)、居委會、物業管理公司有關人員、小區居民等進行訪談;對所搜集各類資料進行整理和分析;根據資料分析結果撰寫調查報告。
7.一份完整的問卷應當包括哪些內容?其各自作用是什么?
答:一份調查問卷的內容及其作用如下:
封面信:實際上是寫給被調查者的一封短信。其作用就在于向被調查者介紹和說明調查者的身份、調查目的等內容。
指導語:指導語是用來指導被調查者如何填答問卷的各種解釋和說明。
問題及答案:問卷的主體部分,有三種基本類型,即開放型問答、封閉型問答和混合型問答。
編碼:就是對每一份問卷和問卷中的每一個問題、每一個答案編定一個惟一的代碼,并以此為依據對問卷進行數據處理。
除了上述內容外,問卷還包括一些有關資料,如問卷的名稱、審核員編號、調查日期、被調查者住地、被調查者合作情況等。
8.如果讓你對某居民生活小區的物業管理狀況做一調查,你將如何進行?(提示:應包括調查對象、調查類型、調查方法、調查具體實施步驟等有關內容。25分)
答:(1)調查對象應包括上級部門(起碼有街道委員會等)、小區物業管理部門、居委會、小區居民等。
(2)調查類型是個案調查,也可以是抽樣調查。
(3)調查方法應綜合采用文獻法、問卷法、觀察法、訪談法。抽樣調查以問卷法為主,個案調查以訪談法、觀察法為主。
(4)具體實施過程大致為:先采用文獻法搜集關于小區概況和有關小區物業管理的資料(如小區介紹、物業管理文件、有關統計等);進行探索性研究,設計調查方案,做好準備工作;采用問卷法須設計問卷、抽樣、發放和回收問卷;采用觀察法實地觀察現狀(最好以普通居民身份在小區住一段時間);采用訪談法(個別訪談和集體訪談)對有關部門、小區居民等進行訪談;對所搜集各類資料進行整理和分析;根據資料分析結果撰寫調查報告。
9.什么是樣本規模?在社會調查中,如何確定樣本規模?
答:樣本規模又稱為樣本容量、樣本大小,指的是樣本中所含個體單位的數量多少。
具體每一個社會調查研究究竟應當選擇多大規模的樣本,主要取決于以下幾點:
第一、總體規模。
第二、抽樣的精確性。
第三、總體異質性程度。
第四、調查者所擁有的經費、人力、物力和時間。
10.任選主題設計一份簡單問卷。(要求:問答不少于8組,問卷各部分結構完整。25分)
尊敬的家長:您好!
孩子的進步,與您平時的教育是息息相關的。為了加強和學生家庭間的交流,改進教育工作,請您配合我們的問卷調查,認真回答下面的問題,可以是單選,也可以是多選。
1.您的孩子在讀什么?(
)
A.幼兒園
B.小學
C.初中
D.高中
2.您一年花在孩子身上的教育費用是多少?(
)
生活費用是多少?(
)
3.您的家庭收入主要靠什么得來?
年收入大概有多少?(
)
4.您的學歷各是什么?(
)
A.未讀過書
B.小學
C.初中
D.高中
E.大學
5.您夫人的學歷是什么?(
)
A.未讀過書
B.小學
C.初中
D.高中
E.大學
6.您認為孩子讀書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
A.讀書是為了掙錢
B.讀書是為了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C.讀書是為了學得一技之長
D.讀書是為了學知識、明道理
7.你覺得男孩子和女孩子讀書誰更重要?(
)
A.兒子
B.女兒
C.一樣重要
8.您認為下面哪些行為對孩子的影響比較大?(
)
A.抽煙
B.喝酒
C.賭博
D.迷信
9.您在假期會給孩子請輔導嗎?如果輔導,主要輔導什么內容?(
)
A.會
B.不會
C.文化課
D.技能(音樂、舞蹈、電腦、繪畫等)
10.在您的家里承擔教育孩子主要工作是誰?(
)
A.父親
B.母親
C.父母
D.其他(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
11.什么是社會調查研究總體方案?它通常包括哪些內容?
答:總體方案是關于調查研究具體程序和操作方式、方法以及必要條件的詳細規劃。
它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1)調查研究課題、目的和基本觀點。
(2)調查研究對象、內容和范圍。
(3)調查研究方式和方法。
(4)調查研究時間與步驟安排。
(5)組織領導與人員安排。
(6)經費預算和物質保證。
12.請列舉2種社會現象(或社會事物),指出哪種適用于參與觀察,哪種適用于非參與觀察,并簡要說明理由。
答:參與觀察:也稱局內觀察,就是觀察者參與到被觀察者的社會環境、社會關系之中,并通過與觀察者的共同活動從內部進行觀察。參與觀察根據參與程度不同,又可分為完全參與觀察和不完全參與觀察。
1.完全參與觀察:(1)社會現象如有些社會學家長期生活在某工廠之中,完全以本廠普通工人的身份參加活動并進行觀察;(2)他們適用于可在任何可能的情形下,參加該城鎮的生活,交朋友,建立社會關系,就像住在城鎮的居民一樣盡他們的義務。(3)理由如下:完全參與觀察可以獲得許多深入的、真實的資料,但是總讓人感到有“欺騙他人”之嫌,所以有人批評它違背社會倫理道德。
2.不完全參與觀察:(1)社會現象如很多人以調查者的身份去農村,和當地農民同吃、同住、同勞動,同時進行實進觀察;(2)他們適用于有時和被觀察者共同活動并進行觀察,有時又作為旁觀者進行觀察;(3)理由是:這種方法會使被觀察者時時感到他們正在被觀察,從而有可能改變他們的行為方式,影響觀察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而且觀察結論易帶觀感情成分。
非參與觀察:
1.如下幾種社會現象:(1)如組織考察團到國外參觀考察;(2)某電臺新聞頻道針對國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學考試作弊、泄題等問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