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經濟調查報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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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經濟調查報告范文1

【關鍵詞】 信貸調查 寫作 實例

信貸調查報告是金融系統信貸人員常見常用的一種文章體式,也是金融專業的學生應具備的一項寫作技能,教學中宜多進行模擬訓練,讓學生初步掌握其特點、要求、格式,以便其將來入職后能盡快進入工作狀態,能對借款人進行盡職調查,并迅速出具調查報告。以下是借款30萬元的調查報告實例:

借款申請人梁某某,因裝修房屋,資金不足,向桂平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郊區信用社申請借款30萬元解決,期限3年,借款用梁某某、黃某某共有權屬的房地產(樓房一幢)作抵押?,F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借款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梁某某,已婚,男,現年53歲,身份證號碼:4525×××××××××××××××,法定住址:廣西桂平市××鎮××社區居民樓642號,家庭人口4人,勞動力4人。是桂平市××××管理局城區××所內退職工,妻子黃某某是桂平城區個體工商戶,在自家經營桂平市生活空間布藝沙發套, 家庭年總純收入20萬元(含房屋租金收入等),家庭經濟基礎較好,目前家庭總資產123萬元以上.現根椐家庭經濟實際狀況,為增加家庭收入, 計劃對處于桂平市××鎮××村××垌自有房屋一棟進行改造、裝修(樓房共5層,建筑面積約275O),需投入資金45萬元,現自有資金15萬元,尚缺資金30萬元,故向我社申請借款解決,借款期限3年,借款用梁福智、黃某某共有權屬的房地產(樓房一幢)作抵押作抵押,該樓房座落于桂平市××鎮××村××垌,土地使用權面積55.00O,建筑面積55.00O,按目前市場樓市交易價格,現值88萬元。目前,該人家庭經濟基礎好,資金實力強。

二、借款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及償債能力情況

借款人是桂平市××××管理局城區××所內退職工,妻子黃某某是桂平城區個體工商戶,在自家經營桂平市生活空間布藝沙發套, 家庭年總純收入20萬元(含房屋租金收入等),家庭經濟基礎較好,目前家庭總資產123萬元以上.該樓房裝修完成后,通過房屋出租,增加收入,預測房屋出租年租金收入5萬元,這樣,預測家庭年總純收入達25萬元以上,完全有能力在3年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本息,借款第一還款來源充分。

三、借款申請人的信用情況

該人信用好,品行優,無不良記錄,無對外擔保、無重大案件、經濟糾紛,愿意接受信用社對資金使用的監督,有錢愿存入農村信用社,有利于農村信用社的存款增長,個人信用報告顯示,無不良記錄。經評定,該人信用等級被評為A級,貸款風險度為0.24,貸款風險較低。

四、抵押物有關情況

梁某某申請借款提供的抵押物為:梁某某、黃某某夫妻倆共有權屬的房地產(樓房一幢),土地證號:潯國用(1999)字第2××××8號;房產證號:桂房證字第46××××0號,該樓房位于桂平市××××鎮××村××垌,位置交通十分便利,土地使用權面積55.00O,建筑面積:55.00O,用途:住宅,使用權類型:劃撥,屋前42米大街,屋后16米路,屬兩面光戶型,可做商鋪,根據我社信貸人員到實地評估,按該地位置和目前市場樓市價格評估,土地按15000元MO計算,價值82.5萬元,建筑面積按1000元MO計算,價值5.5萬元,合計現值約88萬元,易于變現,作為梁某某向我社申請30萬元貸款的抵押物,抵押率34.09%,沒有超出上級要求比例上限。抵押物合法、有效、足值,變現能力強。第二還款來源有保證。

五、調查意見

家庭經濟調查報告范文2

重慶市家庭建設調查報告 38個區縣發問卷2500份

重慶市婦聯介紹,調查主要以自編問卷的方式,對全市38個區縣的城鎮和農村地區各類型家庭在經濟建設、文化建設、道德建設、成員關系、子女教育、家庭外部建設以及家庭對政府政策的認知情況七個方面的現狀進行了調查。

調查采用分層隨機抽樣方法抽取樣本,共計發放紙質問卷2500份,回收2490份,有效問卷2210份。此外,市婦聯就相關問題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網絡調查,用以輔助紙質問卷調查。

91.4%對家庭內部狀況滿意 網絡購物成家庭消費重要渠道

據悉,本次調查主要從家庭內部、外部環境兩個方面開展。調查顯示,91.4%的被調查者對家庭內部狀況感到滿意,包括家庭經濟狀況、家庭成員關系和家庭道德及文化建設方面。

在家庭經濟狀況上,數據顯示,52.2%的被調查家庭認為自己家庭經濟狀況處于基本保持收支平衡,選擇有盈余的占26.1%。在被調查家庭中男性為家庭收入主要提供者的多于女性,38.4%的家庭男性為家庭收入的主要提供;在家庭經濟管理方面則相反,35.9%的家庭女性為家庭經濟收入的主要管理者。

日常開銷(84.3%)、子女教養(51.3%)、醫療保障(35.5%)是大部分家庭排在前三位的主要消費內容;養老保障(46.9%)、子女教育(57.9%)、醫療保障(43%)是目前絕大多數家庭存錢的目的。網絡購物已成為家庭消費的重要渠道,其中女性選擇網絡購物的比率高于男性。

家庭是否和諧 夫妻、父母關系和子女教養是關鍵因素

調查顯示,有60.3%的被調查者認為決定家庭和諧的關鍵在于夫妻關系、父母關系、子女教養等情感狀況的好壞。其中,有一半以上的被調查者表示自己的婚姻由自己決定,超過60%的被調查者對沒有感情的婚姻應當解體等觀念表示贊同。

值得一提的是,夫妻間發生沖突時50.6%的被調查者選擇積極溝通的處理方式。在打是親罵是愛,是符合重慶人個性的表達方式的觀念上,有30%的被調查者表示贊同。

90%以上的被調查者認為家庭教養影響人的一生、上學后孩子的家庭教育仍然非常重要64%的被調查者在與子女溝通時選擇面對面交流;66.7%的被調查者表示在對子女進行教育時,會堅持原則、與子女共同商量,59%的被調查者對望子成龍,望女成鳳表示贊同。家庭教育知識獲取途徑多樣化,61.7%的被調查者家教知識獲取途徑是通過書籍、報刊、網絡、電視等方式進行自學。

傳統習俗被現代家庭所贊同 認可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

調查顯示,傳統家庭倫理觀念和習俗仍然被現代家庭所贊同,社會公益活動等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和方式也被大多數家庭所認可。

休閑娛樂方面,選擇上網、看電視、玩手機、走訪親友等節假日活動的比例達40%,選擇擺龍門陣、打牌、打麻將、逛街購物的比例達30%;上網已經成為家庭日常娛樂的重要方式之一,收看的電視節目主要是電影電視劇(62.6%)和時政新聞(55.5%)。

教育觀念有待改善 女性承擔更多家庭責任

家庭經濟調查報告范文3

農村收入調查報告

加快農業發展,增加農民收入是農業、農村工作的首要問題和中心任務,也是農業、農村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隨著全球金融危機進一步加劇,我縣農民收入狀況如何,影響農民增收的癥結何在?20**年**月份,對所在地的農村農民收入進行了一次實地調查,調查采取聽匯報、入戶調查和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對農民收入狀況進行了深入細致的調查了解,并形成調查報告。

一、農戶收入的現狀

本次共走訪調查農戶52戶,其中,純農業戶38戶;亦工亦農戶7戶;以農為主,農閑時兼營服務等三產業的4戶;純經商辦企業的3戶。其中,2009年度家庭年收入1萬元以下的3戶;1萬元(含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8戶;2萬元(含)以上,3萬元以下21戶;3萬元(含)以上,5萬元以下17戶;5萬元(含)以上3戶。調查顯示:當前,我國農村大部分地區農民家庭收入還很低,加上生產、生活支出不斷增加,農業結構調整成效尚未充分顯現,農村勞動力難以充分就業,農民創業意識和技能薄弱等,使得農民在短期內增收還很困難。

二、農戶收入狀況分析

在調查前,筆者曾到當地政府統計部門進行了相關情況的了解,2009年該鎮上報的農民人均純收入4725元,比上年增幅15%。在此次調查的52戶中,總人口213人,其中,勞力131人,在所調查的勞力中,外出務工106人。在農戶的收入構成中,來源于一產業的收入716元;來源于二產業(含外出務工)的收入2187元;來源于第三產業的收入1822元,分別占總收入的15.2%、46.3%和38.5%。從收入構成可以看出,農民來源于一產收入較少,來源于二三產業的收入較多,尤其是外出務工收入占總比例最高。而一產收入中,退耕還林收入占70%以上,真正純農業收入更低。

通過以上分析,目前,我家鄉農民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還是靠外出務工收入,從調查出的外出務工人數占總勞力人數近81%的比率來說也是如此;其次是經商辦企業的收入,單靠農業生產生活將十分困難。分析當前農戶家庭經濟收入低,增收困難的原因,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農民絕對收入水平較低。雖然被調查的52農戶中,年收入2萬元以上的占大多數,但近年來農村家庭開支逐年加大,尤其是教育、住房等到方面支出更大,致使被調查的約70%以上的農戶全年沒有結余,稍有變故就得負債。

(2)增收速度緩慢。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同過去的情況比速度大大降低。據資料顯示,改革開放的前6年,農民人均收入的年增長按可比口徑計算在14%~20%之間。而1997年以來平均只有4%。二是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比差距很大。按照到 2020年全面實現小康社會,人均GDP要達到3000美元的目標要求,農村人均收入每年的增長率要達到12.2%,同這個要求相比,實際發展速度要低得多。

(3)城鄉差距加大。近幾年來,盡管國家相繼出臺一些有利政策,農民增收速度可以超過5%,但是仍然落后于城鎮居民,使城鄉差距繼續擴大。

(4)地區發展不平衡。不同地區之間農民的人均收入差距較大,并且這種差距沒有縮小的趨勢。據我了解,我家鄉安徽省巢湖市在全國農村所處位次還較高,農民人均收入高于全國平均水平,西部內陸地區農民收入更低。

造成我國農民收入問題的原因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農民整體素質還不高,還不能適應新形勢下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突出表現為文化素質較低。據調查分析,農民勞動力中,小學及小學以下文化程度的約占6%左右,初中文化程度的約占20%左右,高中文化程度的約占20%左右。

(2)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還跟不上形勢要求。調查發現,一是特色主導產業總量小,覆蓋農戶少。二是農業機械化程度不高。三是結構調整不深入。以蔬菜為例,種植結構雷同,品種特色不明顯,科技含量不高,大路菜多,貯藏、保鮮、深加工及包裝、運輸等嚴重滯后。

(3)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引導、協調、服務功能滯后,不能有效地解決農民在生產過程中的諸多困難。一是信息服務滯后;二是技術服務跟不上。特別是高新技術應用上,技術與生產嚴重脫切,導致農民增收難;三是信貸部門缺乏有效的資金扶持措施,一家一戶貸款困難。調查發現,多數農民都有強烈的增收意識,并有一些可行的增收項目,但苦于沒有啟動資金,而難以上馬。

三、當前增加農民收入的對策和建議

現如今,中國經濟正處在企穩回升的關鍵時期,擴大內需特別是消費需求,對實現我國“保增長,調結構”的目標尤為關鍵。但是,收入差距過大,尤其是農民收入增長緩慢,限制了我國刺激消費需求拉動經濟增長的活力與動力。因此,增加農民收入,對擴大消費需求進而推動經濟增長至關重要。當前增加農民收入的主要對策有:

1、提高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要增加農民收入,關鍵在于農民自身的素質的提高。這就要求政府部門千方百計搞好農民技能培訓,讓農民更多更早地了解市場的最新信息和動態。

2 、大力發展農村二、三產業和農村服務業,提高民營企業發展水平,充分發揮工業對農民增收的帶動作用。

3、推進農業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充分挖掘農業內部潛力。這是農民增收的基礎。要面向市場,依靠科技,發揮比較優勢,推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一是大力推廣優質農產品,優化品種和結構;二是推進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充分發揮區域比較優勢,形成優勢產業帶;三是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農產品精深加工,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創造新的消費需求。

家庭經濟調查報告范文4

關鍵詞:近代鄉村 財產繼承 宗族

近代鄉村財產繼承習俗并未發生重要變化[1] ,這就為研究鄉村社會財產習俗與社會結構之間關系提供了很好的視角,海內外學者對近代鄉村財產繼承習俗作了許多區域性研究。[2] 本文試圖從一個比較角度對近代南北方鄉村財產繼承習俗與宗祧繼嗣及宗族社會之間關系作一探討,以期加深對鄉村財產制度與宗族社會的理解。

一、 南北方各地鄉村財產繼承形式

近代鄉村社會的財產繼承是以諸子均分為主要形式,諸子平等地繼承家庭財產。絕大多數地區財產繼 中并無嫡庶差別,如黑龍江的11個縣家庭財產分析均無嫡庶區別,僅見湖北漢陽、麻城兩縣及福建連城縣家庭析產中嫡庶有別,而且連城縣的此種現象發生在戚族主分條件下。[3] 諸子均分還可以通過下一代或妻子來實現,所謂“子承父業”、“婦承夫財”。[4] 而各地私生子參與諸子均分則以生父認領與社會承認為條件。[5]

諸子均分前,南北方各地有先抽提養膳田地、長子長孫田地等習俗。父母享有養膳田地的財產權,諸子不得主張變賣或均分。[6] 長子長孫田地亦稱長房田地,北方長子長孫田地繼承資格僅限于長子及長子所生長子,如山西臨縣“長子長孫地”限為“酌分給兄之子地若干畝”,主要是因為長子長孫有主持家族祭祀的責任,如萬全縣“長子因祀祖先之義務,較次子有稍能多得者”[7] ,有的地方稱長子長孫田地為祀田,如陜西華陰縣“兄弟分產須為長房酌提田產以為奉祀之用,名曰祀田”。在南方大多數地區,其長子長孫田地主要表現對血脈相續的重視,湖北鄉村社會的初生子即承重的長子,而不論其妻生妾出,均可享有長房田。長孫也并不限于長子所生之長子,而是諸子中最先所生之長孫,江西萍鄉家庭長孫田就是“給予諸子中最先所生之長孫”。而且南方大多數地區的長房田并不具有祀田名目,長子長孫并沒有主持家族祭祀責任,安徽貴池的長孫田就是長孫婚娶教養等費。[8]

當然,大多數地方的長子長孫田地所占比例極小,如福建順昌等縣長房田地約占家庭財產的百分之一左右[9] , 普通農家的長子長孫田地大多僅具有象征意義。而且近代鄉村社會的貧困化使許多地方的長子長孫繼承特權趨于消亡,在河北昌黎縣侯家營和山東歷城縣冷水溝莊的一些家庭財產分析繼承中,諸子均分極為徹底,已經不再作其它財產分析安排。[10]

30年代的風俗調查顯示,鄉村婦女普遍未能享有財產繼承權。[11] 滿鐵華北調查也顯示,“女子除結婚費之外,原則上不參與家產分析”。[12] 在珠江三角洲鄉村出現了極個別的自梳女繼承家產案例,但這也是非常罕見的現象,并不能構成一種普遍的習俗制度。[13] 雖然黑龍江一些地方親女有絕戶(沒有男性繼承人的家庭)財產繼承權,大多數地方親女并不能完全繼承絕戶財產,如黑龍江泰來縣、甘肅東樂縣、熱河承德、湖北竹山等縣親女均不能繼承全部絕戶財產,黑龍江通北縣、河北清苑縣甚至拒絕親女的絕產繼承權。[14]

婦女可以終身享有奩產管理權和收益權,夫家不能占有奩產,改嫁婦女甚至可以隨身帶走奩田,沅陵縣將奩產稱之為女戶田。[15] 浙江宣平縣奩產為婦女死后祭產,但大多數地方奩產在婦女死后仍歸娘家所有,陜西西鄉縣、安徽貴池縣 “如女死亡,其產業仍歸娘室”。婦女并沒有奩產的最終處理權,也并非奩產的繼承者,僅有外孫享有奩產繼承權,江蘇松江縣、福建建陽縣均有外孫享有奩產繼承權習俗。[16]

無親子的財產繼承,大多數地方習俗上是在父系宗族(即宗親)中確立昭穆相當之人為繼承人,繼承宗祧及財產。一些地方,可以在同姓不宗范圍內確立繼承人,但一些地方則禁止在同姓不同宗范圍內確立繼承人。[17] 在同族或同姓范圍內立繼,有依親等順序在親支范圍內決定繼承人的應繼與以賢以愛選擇繼承人的擇繼區別,滿鐵華北調查顯示,親侄有繼承優勢,立繼多由“由家長兄弟的兒子(作為過繼子)繼承全部家產”。[18] 但在南方的許多地方,更強調依親等順序繼承,湖北、湖南、江西等地習俗應繼享有完全財產繼承權,而擇繼必須分潤親支族人。[19]

一個嗣子子繼承兩個以上家庭宗祧的兼祧習俗在南北方均較為流行,直隸、陜西、山西等北方省份及南方湖北、湖南、江西等南方省份均有兼祧習俗,許多地方的兼祧習俗以生母推定繼承宗祧財產的人,所謂“各繼宗祧,各繼財產”,其兼祧制度在財產繼承方面類似于孫繼,實際上是由兼祧子所生之子繼承財產。并繼、關繼與并祧則是則是親族兩個以上繼子共同繼承絕嗣家庭宗祧和財產,此習俗在山西、河北、陜西、安徽等地方均有發現。[20]

異姓繼承以贅婿與外甥繼承為多。招贅婚多發生在無子有女家庭,南北方鄉村均存在,但贅婿繼承在北方尤為突出,如陜西就有11個縣報告有贅婿繼承習俗,陜西等地還盛行孀婦招贅繼承,相當多的縣報告有孀婦贅夫繼承財產習俗。贅婿繼承可分為三種情況:一種情況是贅婿并無宗祧繼嗣權,但可承受全部或部分財產,由其所生之子繼承宗祧,甘肅東樂縣、陜西保安縣、湖北通山縣等地贅婿承受所有財產,但不得承嗣,生子須從女姓以承祀。此種習俗實際上是以外孫為繼承主體,贅婿只是繼承了財產管理權,因而贅婿不得當賣財產,如甘肅平涼縣 “女家所有產業許贅婿管理,不許當賣,若有當賣情事,女族可以爭阻”。第二種情況是贅婿承受部分財產,另立一嗣子與贅婿均分財產,此種贅婿未取得宗祧繼嗣地位,不負責死后奉祀,僅負責妻家父母的生養死葬。第三種情況是以贅婿為繼承主體,亦即以贅婿為子,贅婿為子的前提多為女家乏嗣及其同宗無應繼之人,此種贅婿多須從妻家之姓、與妻家共同生活、負責妻家父母的生養死葬。此種贅婿等于異姓繼子,甘肅全省、陜西南鄭縣、略陽縣、福建政和縣、江蘇昆山縣享有完全財產繼承權的贅婿均屬贅婿為嗣,兼有異姓繼子身份。在一些地方,贅書實際上等同于繼書,甘肅全省、江蘇句容縣等地招贅婿為子時“寫立贅書為據,名為贅書,實與繼書無異”。[21]

外甥繼承是一種南北方均較為流行的外親繼承形式,陜西渭南縣外甥的繼承順序甚至高于同族侄輩,甘肅天水縣“可以外甥兼祧”。在南方,外甥繼承也相當普遍,安徽當涂等縣的外甥繼承順序僅次于同父周親,江西“無子孫可以承繼者,例得招外甥來舅家承祀宗祧,并得襲受其遺產”。 大多數南方地區僅認同外甥繼承權,而妻侄姨侄等并不具有繼承權。而在北方的許多地方,外甥繼承與內侄等姻親繼承聯系在一起,如山西臨縣、高平縣內侄外甥均可繼承,甘肅全省“得立兩姨及中表之子為子”。北方的姻親繼承還有隨娘子繼承形式,如山西、陜西等地死帶子(改姓繼嗣的隨娘子)即可繼承繼父財產。[22]

非親屬的異姓繼承流行于北方,南方閩南等地亦較盛行,非親屬的異姓繼承分為兩種情況,一種系以異姓為嗣的繼承關系,異姓構成繼嗣關系一般以自幼抱養的異姓子為條件,如山西山陰有“血布養子”習俗即抱養異姓他人初生之子為嗣,偏關、屯留等縣的抱子為嗣也與此相似。繼子關系一旦成立,其財產繼承權利不可剝奪。另一種為不構成繼嗣關系的異姓義子繼承關系,雖然義子與養父母并不構成宗祧繼承關系,但義子可以繼承部分家產財產,不過其對養父母家庭財產并不具有不可剝奪的繼承權利,而是由養父母酌給財產。[23]

可以看出,南北方鄉村社會均以諸子均分及同姓同族繼承為主要繼承形式,南北方鄉村財產繼承形式的差異主要表現在姻親及異姓繼承方面,北方鄉村社會習俗對姻親及異姓繼承有較多的認同,雖然閩南等地對異姓繼承及贅婿繼承也有著較多的認同,但南方大多數地區僅僅認同外甥及外孫等外親繼承形式。不過,北方大多數地方姻親及異姓繼承的繼承順序也低于親族繼承,在很大程度上屬于某種特殊情況下的補充或權變繼承形式,如河南嵩縣等地只有在同宗無應繼者情況下才能招婿為子,河北清苑縣、高邑縣的異姓繼承也是以親族或同姓無相當繼承人為條件。[24] 而且即使在北方許多地方,異姓繼承大多須經親族許可,如陜西華陰等縣異姓嗣子須憑親族才能有財產繼承權。[25] 南北方鄉村社會財產繼承形式反映了以宗祧繼嗣為基礎的宗族社會財產繼承制度基本特點。

二、 南北方財產繼承習俗與宗祧繼嗣觀念

宗祧繼嗣觀念對鄉村財產繼承行為有著巨大影響,成為影響鄉村繼承習俗的核心文化觀念,在贛南,如果財產繼承違背了宗祧繼嗣觀念,“不但近房必出而相爭,雖無關系之族人亦皆不以為然”;在浙江麗水縣,違背宗祧繼嗣原則的立繼普遍受到強大的宗族社會壓力,“同族人等亦皆從而非議之,而無子者始雖不愿,終則因受輿論之影響,仍從公議”。[26]

陳其南十分重視宗祧繼嗣觀念對鄉村繼承習俗的影響,進而其分房理論認為漢人財產繼承關系就是每個兒子獨立繼承父親宗祧的繼嗣觀念展開。[27] 在國家政權及儒家正統文化影響下,南北方的宗祧繼嗣觀念及財產繼承習俗固然有其一致性一面,但國家法律及儒家正統文化并沒有規定一套某一簡單宗祧繼嗣觀念展開的財產繼承制度,鄉村社會財產繼承習俗也不能完全與國家法律或某一簡單宗祧繼嗣觀念保持一致,如許多地方有“禁止贅婿”并禁止贅婿繼承財產的習俗,有的地方又有贅婿為嗣繼承宗祧與財產習俗,而法律規定贅婿沒有宗祧繼承權,但允許招婿養老、并可以繼承部分財產;親女繼承絕戶財產也為清代法律所規定,一些地方親女有繼承部分財產的權利,而大多數地區并不認同親女的繼承主體地位。[28] 鄉村社會的財產繼承習俗是在與社會生活需要及宗祧繼嗣觀念互動中形成,并且受各地社會經濟與社會文化條件及宗族關系影響,其本身就具有多樣性特點。

其實,鄉村社會宗祧繼嗣觀念本身就具有民間性,其宗祧繼嗣觀念往往并不完全等同于儒家正統的宗祧繼嗣觀念。陳奕麟曾經對儒家正統的宗祧繼嗣觀念作過探討,他引用(宋)陳淳《北溪字義》對族人繼嗣“取其一氣脈相為感通可以嗣續無間”的解釋,認為宗祧繼嗣的根據是氣脈說。[29] 氣脈說以父子及族人之間的男系聯系為繼嗣依據,屬于正統的父系宗祧繼嗣觀念。但各地民間的宗祧繼嗣觀念往往并不完全以此為根據,許多地方的民間繼嗣觀念以血脈說為根據,認同外甥及外孫的宗祧繼嗣權,如陜西藍田扶風等縣以甥舅有血統關系,以甥為嗣“竟視與親生子無異,甚且有合戶歡迎,酌酒相賀者”;甘肅皋蘭縣“有以外甥承舅而同宗之人亦不爭者,蓋謂姊妹之子與昆弟之子相似,其血脈同出一本,較同宗之人或尤親也”。安徽當涂貴池等縣外甥 繼承順序僅次于同父周親,“蓋以外甥為其同胞姊妹所生,血統較為親密之故”。[30] 因而南北方各地普遍流行外甥及外孫繼承。

各地的宗祧繼嗣及財產繼承習俗形成也受各自的歷史文化及社會生活環境因素影響,民間繼嗣觀念存在著南北方的某些差異。北方社會表現以“宗”為其繼嗣特點,“宗”的繼嗣除了反映父子之間的世代連續性,還反映了兄弟分化的大宗與小宗區別。[31] 在繼承中區別長子與眾子是中國血緣宗法文化中的大宗小宗原則應有之義,在南北方宗祧繼嗣及財產繼承中均有其表現,如絕次不絕長、長子不出繼等習俗,黑龍江、奉天、熱河、河南、山東、山西、江西、湖南等地鄉村均能發現。[32] 但是,北方社會更強調長子的“大宗”地位。在華北的良鄉縣吳店村、昌黎縣侯家營、順義縣沙井村、山東省歷城縣冷水溝,象征著宗祧繼承的牌位、祖匣、家譜多歸長子繼承。[33] 長子繼承祖屋也是北方社會長子繼承特權,如陜西華陰縣“原有祖房恒為長子分得,故俗有長子不離祖之說”,山西興縣“惟長子務須居其原宅,故曰長子不離舊院”,《同官縣志》記載“長子不離老莊,次子不離馬房”。[34] 北方社會長子繼承牌位、祖匣、家譜及祖屋,被視為家族世系的“大宗”,有主持家族祭祀的責任。而南方社會則以“房”為其繼嗣特點,房不僅代表了父子間的世系連續,而且反映兄弟平等分化,獨立與父親構成世系聯系,強調每個兒子在繼承中的平等地位。[35]

南北方繼嗣觀念的差異還表現在嗣子義務方面。北方強調嗣子的送死責任,摔盆執幡即是獲得嗣子資格的一種憑證,可以得到財產繼承權。河北清苑縣、山西神池縣、山西臨晉縣、陜西渭南縣、甘肅全省等到地均有以頂盆者、摔盆者及執幡者為嗣子的習俗[36] ,在死者沒有親子或未立嗣子的情況下,喪禮中“有繼承資格者往往爭摔牢盆,以為取得繼承之根據”。[37] 即使摔盆或持幡者未能立為嗣子,因為他們履行了送死義務,也享有部分的財產繼承權,如山東東阿縣、臨朐縣摔盆或頂盆者不能繼承宗祧,也可繼承部分財產;黑龍江各縣承辦喪事及頂靈駕喪者均有遺產繼承權。[38] 北方各地習俗將人子送死義務與財產繼承緊密相聯,以致鄉村喪禮多有“爭繼奪幡,輒致相哄”[39] ,實際上就是以此爭奪財產繼承權。

北方鄉村社會雖然有長子以抽提祀田為名的長子田,但此種祀田常常徒具虛名,供奉血食并未成為嗣子的重要責任,在財產繼承方面出現了不立嗣子而由送葬者逕行繼承的情況,如華北地區,繼嗣奉祀觀念淡薄,河北省昌黎縣侯家營莊的農民甚至認為自己的死去親人并不需要祭祀,家庭中無子者死后無須立嗣子解決血食供奉問題,其財產由兄弟分析繼承,河北省昌黎縣侯家營和河北省欒城縣寺北柴村均有不為自己兄弟立嗣而逕行分析財產的案例。[40] 南方鄉村社會繼嗣觀念則以供奉血食為立嗣的重要原因,以奉祀宗祧為嗣子的重要責任,也是嗣子獲得財產繼承權的依據,強調財產繼承與供奉血食的聯系。南方許多地方流行死后立嗣,江蘇高淳縣死者無遺產,由親族為之積資并立繼供奉血食;湖北漢陽、浙江東陽、福建連城等縣為未婚夭亡者立繼, 繼子有供奉血食責任和繼承財產的權利。[41]

在鄉村社會財產繼承關系中,社會生活需要-宗祧繼嗣觀念-財產繼承習俗三者處在一種互動之中,而社會生活需要往往處于關鍵地位。中國親屬文化本身具有極大的包容性與擴展性[42] ,親不僅有血親、姻親關系,而且可以擴展到共同生活的非血親或非姻親關系,社會生活需要可以使此種共同生活的非宗親關系及非親屬關系虛擬為某種宗祧繼嗣關系,從而豐富了宗祧繼嗣觀念與財產繼承習俗的多樣性。在南北方鄉村財產繼承習俗中,異姓為嗣多以自幼抱養為條件,也是因為自幼抱養的異姓子有長期共同生活而具有親情紐帶。如陜西漢陰縣、浙江諸暨、山西偏關的異姓為嗣習俗強調“抱養異姓三歲以下之幼子者”,此種異姓子有完全財產繼承權。[43] 華琛在香港新界調查發現,乏嗣族人如果不能收養自己兄弟或堂兄弟的兒子,往往就從陌生人那里買下男孩繼承。華琛認為,人們這樣做是因為兄弟或同堂兄弟之子與自己具有較強的親情紐帶,抱養異姓子也可以通過長期共同生活建立親情紐帶,能夠保證繼子的忠誠及家庭財產的安全。[44] 斯圖柯德在華南地區田野調查時發現冥婚名義上為死去的兒子立繼,實際為自己立嗣孫作為繼承人,人們解釋立嗣孫是“害怕宗族的人欺騙并奪走自己的財產”,而嗣孫可以通過長期的共同生活建立親情紐帶。[45] 兼祧繼承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以具有親情紐帶的嗣孫作為繼承人。

一些以共同生活為基礎的非親屬關系并不虛擬為宗祧繼嗣關系,其財產繼承關系也可以成立。如許多地方的異姓子并沒有宗祧繼嗣權,但這并不妨礙長期共同生活的異姓子享有全部或部分財產繼承權。對于義子所生之子(即義孫),因為生長于家庭之中,各地習俗普遍認同為“自家人”,承認其與親孫一樣的地位與繼承權,河北各縣“若義孫則產于己家,雖義子所出,而情均天倫,固與親孫無殊也”。[46]

社會生活需要促使新的宗祧繼嗣觀念及財產繼承習俗產生,如同父同祖親關系歷來是鄉村社會互助的基本群體,在鄉村社會生活中有著重要作用,兼祧制度就是為了保證同父同祖親財產繼承權而產生的繼嗣及財產繼承習俗,“始于乾隆年間,前代無有”。[47] 人們甚至也會因為社會生活的迫切需要而不顧宗祧繼承原則,如許多地方留媳招夫并繼承財產,就是因為養親無人,寡媳承擔家計勞動,“實因本縣農村經濟使之然也”。[48] 在浙江吳興、安徽廣德等縣,因為革命后“戶丁稀少”,為了解決家庭勞動力和繼承人,于是民間興起“異姓承嗣辦法”。在閩南,異姓繼承普遍,就是因為當地房族爭奪激烈,人們普遍多立異姓繼子(即螟蛉子),以增強家庭及房族勢力。[49] 而且螟蛉子等承擔在海上貿易中冒險犯難的勾當,在以海外貿易為主要生存資源的閩南社會,螟蛉子往往掌握了家族盛衰命運。[50]

三、 南北方財產繼承習俗與宗族關系

以宗祧繼嗣為基礎的財產繼承習俗對家庭-宗族結構的再生與維系具有重要的作用。弗里德曼認為諸子均分制度下的兒子潛在財產權對于大家庭分裂有著決定性作用,“往往會使基本家庭從聯合家庭中分離出來”。[51] 近代習俗調查資料表明存在著此種兒子潛在財產權,如甘肅平涼縣、浙江義烏縣均有未分家析產的兒子“將家中財產書立約據,出賣與人”,其父母死亡后才投稅過糧管業。[52] 潛在財產權往往引起兄弟間沖突,滿鐵華北調查發現大家庭內兄弟之間常常會因為子女多寡、子女教育費支出、浪費金錢、懶惰等發生矛盾,“收入和支出常常敏銳地支配著他們的大腦,往往是妻子算賬而丈夫發言”。[53]

婦女奩產權也對家庭分裂產生了重要影響,在河北省順義縣沙井村,“妻子娘家帶來的財產屬于特有財產,與家產區別開來,自帶財產是與家產區別的私產,所謂‘貼己’,稱之為夫婦‘兩人的東西’”。[54] 由于奩產的存在,大家庭內部的一對新夫婦往往“構成了共同體”,“他們被賦予某種經濟獨立性和追求更大的獨立性”,于是“一個新家庭開始在家庭內部生長”,最終導致大家庭的分裂。[55]

諸子均分制度又造成了小農家庭之間的共業聯系,或是由于財產本身存在著物理上不能分割的情況,或是為了便于生產和生活,分析后的家庭之間往往存在著共同所有、共同使用的共同財產關系。在河北省寶坻縣,家產分析后,井、碾磨、車、采土場、家屋宅地、進出道路等為共有公產。在欒城縣寺北柴村,兄弟分家之后共有一部水車和大車、騾等現象較為普遍。[56] 家庭之間存在著共業關系使原來的大家庭關系并沒有完全斷裂,而再生出新的家族關系。當然,此種共業關系會隨著家庭經濟條件等因素變化而改變,具有暫時性特點,此種家族關系也并不是一種強大持久的宗族分支關系。

以宗祧繼嗣為合法依據的財產繼承習俗也規定了一個父系繼承的系統,宗族成員之間有著繼嗣及財產繼承方面的權力和義務,從而促進宗族關系的凝聚與宗族村落的成長。在促進宗族成長方面,南方養膳田作為祭產共業繼承習俗是一個相當重要的因素。在養膳田地繼承上,南北方習俗有所差別。在北方鄉村社會,養膳田的繼承仍然與養生送死有關,陜西藍田縣養膳地就是“父母生養死葬之業”,負責養生送死的兒子享有養膳田的繼承權。陜西扶風縣的養膳地是個例外,名為香火地,歸主持家族祭祀的長子繼承,實際上也大多用于生養死葬的開支。[57]

南方社會重視奉祀祖先,“蒸嘗視為孝子仁人最要之務”[58] ,抽提祭產為一項重要社會習俗。富有家庭的父母亡故后,養膳田往往成為共同繼承的祭產。雖然由于近代鄉村財富向城鎮的轉移、鄉村貧困化及新文化對祖先崇拜的沖擊,養膳田抽提祭產甚少發生,但近代習俗調查資料及方志均有此習俗記載,如福建浦城“父母養膳約占諸子分產之半數,父母亡故,即以為祭產”;江西橫峰縣養膳田,“如父母均故,則撥作父母祀產居多”。[59] 宜北縣家庭析產,“抽存一部分父母猶存作為養老田,歿后作為祭田”。[60] 與此同時,在四川等南方地區,與北方長子繼承祖宅習俗不同,有“分爨時除留祖宅”作為共同財產的繼承習俗。[61]

此種祭產、祖屋的繼承為家族共同繼承,成為宗族凝聚的物質基礎,也是宗族關系成長的基點,中江縣的風俗調查說: “兄弟析產分居各為一家,遺產多者則留一份為蒸嘗,共占蒸嘗者則分別為宗族,其無產或遺產少者則各隨生活而人他適,有家制而無族制者多矣”。[62] 南方鄉村土地關系的一個很大特點就是有共同繼承的祖先祭產較多,“諸族各有祭田,其祖宗遺下以備祭祀者為血食”[63] ,其中許多祖先祭產就是由養膳田轉化為祭產。共同繼承祖先祭產的子孫 “不論族服疏遠”均可參加集體祖先祭祀活動,“皆設有祭銀、祭田以贍其祀”;[64] 同時共同祭產可用于宗族的贍濟助學及公共事務開支,“子孫貧者因得分惠,而資以振之”[65] ,從而構成了宗族生長的物質基礎。

在弗里德曼的中國宗族分支理論中,公產是宗族分支與凝聚的關鍵,擁有公產的“小族支會不斷成長,成為一個大而繁榮的合作單位”。[66] 近代鄉村財產習俗調查資料可以對弗里德曼理論作一個補充:這種帶來宗族分支與凝聚的最早公產主要就是養膳田轉化而來的祭產和祖屋,由于其共同繼承特性而促進宗族關系的凝聚,密切聯系的宗族群體因此而成長。

北方社會的養膳田主要用于生養死葬,剩余也多由家庭繼承,缺乏共同繼承的祭祀公產;而長子長孫田及香火地等屬家庭私產,且早已失去了祭田的意義,臨縣長子長孫田“初不知為主廟祭而設”,興縣“析產者亦撥長子、長孫田,然不知其為祭設也”。[67] 于是造成了祖先祭祀的缺乏,一般人民的祭祀活動,“祭品不必備物,視農家所恒有者,儀文簡略”。[68] 缺乏祖先崇拜缺乏宗族公產物質基礎,祖先崇拜淡薄,“村民自祖以上名字皆不能知,安望其潔蠲奉奉祀處”[69] ,鄉村社會祠堂稀少,北方宗族關系就會處于一個較低的水平。南方社會恰好與此相反,養膳田轉化為祭產,祭祖活動又強化了人們的祖先崇拜文化心理,宗族祭產不斷積累、合并與擴大,鄉村社會普遍出現大規模的祠堂公產,進一步強化了宗族關系。

財產繼承習俗與宗族關系也是處在相互作用之中。在鄉村財產繼承過程中,宗族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在一些地方,析產分家的中人是親族與外親、鄉鄰的結合,如高邑縣家長分產時,需要“約同家族長輩或鄉鄰中洞達事理者”均分財產。[70] 在許多地方,中人就是宗族勢力,如黑龍江各縣分析財產“由主持家務者召請親族公同議定”。而且族長在其中起著重要作用,如清苑縣“凡同族遇有繼承分居事項,須有族長議定繼承,書立繼單”。[71] 特別是在非親子繼承的財產繼承或爭議較大的親子財產繼承中,習俗上往往由族長代立分書,族長成為一個不可或缺的角色。

家庭父權與宗族構成了一種相互制約關系,宗族主要依據宗祧繼嗣原則制約家庭父權的財產繼承安排,在欒城縣寺北柴村,“假如父親的遺囑不公,本門親長或族長可以改變”。[72] 在山東聊城、山西新絳縣、浙江富陽縣,贅婿繼嗣并繼承女家財產均須經宗族同意。[73] 尤其是在南方宗族關系強大的地方,家庭父權作出違背宗祧繼嗣原則的特殊財產繼承安排,須經親族或宗族認可方能生效;[74] 非親子的立繼繼承在相當程度上受到宗族勢力的操縱與影響,各地宗族均有不得異姓亂宗規定, 1934年的武昌張氏宗譜“凡例”規定:“倘溺愛異姓而不擇立本宗者,須由同族將其產業捐入祖祠,以作祭業,而除其名,永不入譜”。[75] 異姓財產繼承人往往面對著宗族勢力的強大壓力,難于在村落宗族立足,如湖南長沙、湘潭、衡山、湘鄉等縣,養父母去世后,“義子非遭嫡庶子之苛待,即遭親屬之干涉,其或奪其財產而逐之”。[76] 四川蓬溪縣的抱子多為“各族屬輕視欺凌”。[77]

一般說來,宗族關系強大的地方,其財產繼承中的宗祧繼嗣原則就更為嚴格,而且更多地照顧親族及宗族的利益,如湖南、湖北各地擇繼有分潤親族的習俗,“未立各人亦各分給若干財產”。當然,鄉村宗族社會畢竟是以家庭為基本單位,家庭父權仍然是影響財產繼承的基本權力,宗族有時也會與家庭父權達成某種妥協,如江蘇句容縣贅婿繼承的家庭“須納資于祠,其婿即可登譜頂門,享有被繼承人一切之權利”。[78] 但更多的南方宗族并不會因金錢出賣宗祧繼嗣權,而是承認異姓子的家庭財產繼承權,并不承認他們具有宗族的正式譜系地位,而是將異姓子列入非正式的譜系或是有區別地列入譜系之中,湖南長沙、瀏陽等縣宗族將異姓子列入副譜或零譜,江蘇武進、浙江諸暨、福建建陽等縣宗族是在譜系中標明義子繼子撫子螟子等字樣,或者是在譜系中“親生子則朱線,買養子則用藍線”,或者是在譜系中分內外行以容納異姓子。[79] 以此方法將他們區別于宗族,同時又將他們納于宗族生活共同體之中。

而在一些宗族關系薄弱的地區,宗族關系還不能構成強大約束力,家庭父權在立繼方面就存在著更大的自主性,財產繼承習俗中的擇繼、贅婿繼承、異姓繼承等就會較多,北方鄉村許多較多的擇繼、贅婿繼承、異姓繼承與宗族關系較弱有關,如陜西藍田縣當地“人民大半不立宗祠,不修家乘”,異姓繼承較多,“并無戶族以異姓亂宗名義出而理論”。[80] 可以認為,南北方宗族關系強弱差異是造成南北方財產繼承習俗差異的一個重要原因。

注釋

[1] 仁井田陞 :《中國 農村家族》,東京大學出版會,1983年,第126頁。

[2] 仁井田升《中國 農村家族》主要以華北滿鐵調查為基礎研究中國鄉村家族社會,其中涉及到近代華北鄉村財產繼承習俗問題;沃爾夫、黃介山的著作(Arthur P.Wolf and Chieh-shan Huang,Marriage and Adoption in China,1845-1945,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Stanford,California,1980)以田野調查材料及戶口登記材料為基礎研究臺灣三峽地區婚姻與收養制度,其中涉及到過繼子與財產繼承等問題;斯圖柯德的著作(Janice

E.Stockard,Daughters of the Canton Delt,Marriage Patterns and Economic Strategies in South China,1860-1930,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Stanford,California,1989)以田野調查資料為基礎研究近代珠江三角洲的自梳女問題,其中涉及到女子的宗祧地位和財產繼承權問題。華琛的論文(James L. Watson,Agnates and

Outsiders:Adoption in a Chinese Lineage,Man,Vol.10,No.2(June 1975) ,293-306.)則對香港新界的過繼習俗作了研究。拙作《近代長江中游家族財產習俗制度述論》(《中國社會經濟研究》2001年第1期)也對長江中游鄉村社會財產繼承習俗作了一些探討。

[3] 司法行政部編:《民商事習慣調查報告錄》(以下簡稱《調查報告錄》)(二),1930年,第1317-1360、1368、1572-1573頁。

[4] 河北欒城縣寺北柴村的調查,見仁井田陞 :《中國 農村家族》,第124頁。

[5] 《調查報告錄》(二),第1374、1580-1583頁。

[6] 《調查報告錄》(二),第1296、1676、1517頁。

[7] 《萬全縣志》(民國二十三年鉛印本),《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華北卷),書目文獻出版社,第222頁。

[8] 《調查報告錄》(二),第1446、1754、1638、1654、1669、1514、1488頁。

[9] 《調查報告錄》(二),第1572-1573、1579-1580頁。

[10] 仁井田陞 :《中國 農村家族》,第107-108頁。

[11] 《射洪縣風俗調查綱要表》,《蓬溪縣風俗調查綱要》,《四川省各縣呈報風俗調查綱要》,第一冊,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六月,第二歷史檔案館(以下簡稱二檔):十二(6)全宗18268卷;《新寧縣風俗調查報告》(1948年),湖南省檔案館33-1-270卷;《博野縣風俗調查綱要》,《河北省各縣呈報風俗調查綱要》,民國二十三年九月,二檔:十二(6)全宗18266卷;《利津縣風俗調查綱要》,《山東省各縣呈報風俗調查綱要》,民國二十一年六月,二檔:十二全宗18257卷。

[12] 仁井田陞 :《中國 農村家族》,第125頁。

[13] Janice E.Stockard,Daughters of the Conton Delt,Marriage Patterns and Economic Strategies in South China,1860-1930,p78,p84。

[14] 《調查報告錄》(二),第1363、1789、1807、1658、1361、1298頁。

[15] 《 沅陵縣志》(清光緒二十八年刻本),《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中南卷,上),第609頁。

[16] 《調查報告錄》(二),第1535-1536、1741、953、343、1078-1079頁。

[17] 在湖北,漢陽等7縣準立同姓不宗之人為繼,在麻城等2縣則不得立同姓不宗之人為繼,見《調查報告錄》(二),第1626、1655頁。

[18] 仁井田 :《中國 農村家族》,第126頁。

[19] 《調查報告錄》(二),第1639、1659、1685、1693-1694頁。

[20] 《調查報告錄》(二),第1705、1750-1751、1812、1481、1492、1522、1421、1297、1764、1497、1486頁。

[21] 《調查報告錄》(二),第1703-1747、1789、1713、1644、1785、1376、1659、1807、1770、1727、1704-1705、1569-1570、1462、1770、1466頁。

[22] 《調查報告錄》(二),第1743、1797、1476、1500、1447、1453、1771、1436-1454、1724-1730頁。

[23] 《調查報告錄》(二),第1458、1749-1750、1763、1589、1753、1765、1374-1375、1794、1473、1597-1598頁。

[24] 《調查報告錄》(二),第1375、1298頁;《高邑縣志》(民國三十年鉛印本),《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華北卷),第110-111頁。

[25] 《調查報告錄》(二),第1721頁。

[26] 《調查報告錄》(二),第1500、1549頁。

[27] 陳其南:《家族與社會 -臺灣與中國社會研究的基礎理念》,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0年,第151-158頁。

[28] 《調查報告錄》(二),第1488、1380、1375-1376頁。

[29] 陳奕麟:《由‘土著觀點’探討漢人親屬關系和組織》,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集刊第81期,民國85年春季。

[30] 《調查報告錄》(二),第1706、1784、1476頁。

[31] 石磊以華北地區為例說明“宗”的繼嗣特點,石磊:《房與宗:兩種不同結構類型的漢人繼嗣體系》,陳奇祿院士七秩榮慶委員會:《陳奇祿院士七秩榮慶論文集》,1992年。

[32] 《調查報告錄》(二),第1316-1363、1310、1808、1387、1400、1427、1441、1454、1513、1514、1693頁。

[33] 仁井田陞 :《中國 農村家族》,第136-137 頁。

[34] 《調查報告錄》(二),第1754頁;《民商事習慣調查報告錄》(簡稱《調查報告錄》)(一),司法行政部編,1930年印本, 300頁;《同官縣志》(民國三十三年鉛印本),《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西北卷),第69頁。四川綿陽有“多有宗子分老宅習慣”(《四川省綿陽縣風俗調查綱要》,二檔:十二(6)全宗,18269卷),綿陽地區與陜西、甘肅交界相鄰,疑為陜西移民習俗。

[35] 陳其南以華南地區為例總結了房的繼嗣特點,陳其南:《家族與社會 -臺灣與中國社會研究的基礎理念》,第131-136頁。

[36] 《調查報告錄》(二),第1297、1422、1444、1722、1770頁。

[37] 河南開封“率牢盆”等見《調查報告錄》(二),第1381-1382頁;山東東阿縣“摔漏盆” 見《調查報告錄》(二),第1394頁。

[38] 《調查報告錄》(二),第1394、1402、1318-1372頁。

[39] 《玉田縣志》(清光緒十五年刻本),《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華北卷),第242頁。

[40] 仁井田陞 :《中國 農村家族》,第177-178、114頁。

[41] 《調查報告錄》(二),第1463-1464、1634、1556-1558、1575頁。

[42] 陳奕麟:《由“土著觀點”探討漢人親屬關系和組織》,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集刊第81期,1996年春。

[43] 《調查報告錄》(二),第1743、1748、1567、1452頁。

[44] James L. Watson,Agnates and Outsiders:Adoption in a Chinese Lineage,Man,pp298-302.

[45] Janice E.Stockard,Daughters of the Canton Delt,Marriage Patterns and Economic Strategies in South China,1860-1930, p96.

[46] 《調查報告錄》(二),第1378頁。

[47] 黃安《灄水吳氏宗譜》,卷首,凡例,1936年印本。

[48] 《洪雅縣風俗調查表》:《四川省各縣呈報風俗調查綱要》,第一冊,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六月,二檔:十二(6)全宗18268卷。

[49] 《調查報告錄》(二),第1554-1555、1479、1594頁。

[50] 陳支平:《近500年來福建的家族社會與文化》,三聯書店上海分店,1991年,第154頁。

[51] 弗里德曼:《中國東南的宗族組織》,劉曉春譯,王銘銘校,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9頁。

[52] 《調查報告錄》(二),第1260、1037頁。

[53] 仁井田陞 :《中國 農村家族》,第224、104頁。

[54] 仁井田陞 :《中國 農村家族》,第126-127頁。

[55] Maurice Freedman:Ritual Aspects of Chinese Kinship and Marriage, Family and Kinship in Chinese Society,edited by Maurice Freedman,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0.p182.

[56] 仁井田陞 :《中國 農村家族》,第 137-139頁。

[57] 《調查報告錄》(二),第1730、1737頁。

[58] 《桂平縣志》(民國九年鉛印本),《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中南卷下),第1051頁。

[59] 《調查報告錄》(二),第 1597-1598、1517頁。

[60] 《宜北縣志》(民國二十六年鉛印本),《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中南卷下),第934頁。

[61] 《中江縣新志》(道光十九年刻本),《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西南卷上),第120頁。

[62] 《中江縣風俗調查綱要》,《四川省各縣呈報風俗調查綱要》,第一冊,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六月,二檔:十二(6)全宗18268卷。

[63] 《會昌縣志》(同治十一年刻本),《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華東卷中),第1169-1170頁。

[64] 《新化縣志》(清同治十一年刻本),《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中南卷上),第601頁。

[65] 《藍山縣志》(民國二十一年刻本),《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中南卷上),第590頁。

[66] Maurice Freedman,Chinese Lineage and Society:Fukien and Kwangtung,University of London:The Athlone Press.p53.

[67] 《臨縣志》(民國六年鉛印本),《興縣志》(光緒六年重刻本),《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華北卷),第609、597頁。

[68] 《密縣志》(民國十二年鉛印本),《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中南卷上),第42頁。

[69] 《無極縣志》(民國二十五年鉛印本),《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華北卷),第117頁。

[70] 《高邑縣志》(民國三十年鉛印本),《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華北卷),第110頁。

[71] 《調查報告錄》(二),第1317-1360、1295頁。

[72] 仁井田陞 :《中國 農村家族》,第117頁。

[73] 《調查報告錄》(二),第1395、1418、1566頁。

[74] 《江西省萍鄉縣風俗調查綱要匯編》(1932年),第二歷史檔案館:十二(6)全宗18271卷;《常寧縣風俗調查匯編》(1948年),湖南省檔案館33-1-270卷。

[75] 張佩華等修:《武昌張氏宗譜》,民國二十三年凡例,民國二十八年印本。

[76] 《調查報告錄》(二),第1680頁。

[77] 《蓬溪縣風俗調查綱要》,《四川省各縣呈報風俗調查綱要》,第一冊,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六月,二檔:十二(6)全宗18268卷。

[78] 《調查報告錄》(二), 第1685、1693-1694、1639、1659、1466頁。

家庭經濟調查報告范文5

隨著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居民的財富開始迅速累積,一種新的奢侈主義受財富驅動正在大眾中興起。在5月16日北京《財富》全球論壇上,全球著名的調查公司蓋洛普(中國)咨詢有限公司的調查報告顯示,進入中國中高收入家庭的標準已經從原來的年收入3萬元增長到了5.1萬元。這部分中高收入人群有一個共同的特征.就是隨著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消費觀念、家庭結構的轉變,特別是對情感狀況關注度的提升,其生活方式出現明顯的變化,奢侈品開始成為滿足正在出現的富裕階層強烈消費欲望的“趨優消費”。

面對長久以來對奢侈的詬病,新奢侈主義強調自身的不同:把錢用在炫耀上,注重物質性而非功能性,是舊奢侈;把錢放在一個東西的使用上,重視其技術、質量、服務、品質等含量,才是新奢侈。如此看來,新奢侈主義似乎并不只是玩了個文字游戲,而是物質與精神的雙重進化。

在新奢侈主義的流行體驗中.也發生了因度的難以把握而產生的種種矛盾與誤區。中年以上的真正的富人在奢侈品的消費上遠不及年輕的中產階級,高密度人群更助長了中國消費場所的攀比之風。很多喜歡冠自己以新奢侈主義名號的消費者,并沒有達到足夠的富裕程度.卻追求不相稱的品味和質量。因此有人戲稱,對于新奢侈主義者來說.金錢不是萬能的,關鍵是要有信用卡。

家庭經濟調查報告范文6

在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建設一直是國家建設的重點,農村的發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著一個國家或者一個民族繁榮的水平。可是當下農村發展過程中也存在了許多的問題。我在水西村的6天生活中看到了農村發展的一個縮影。

一、農民的生活現狀

在水西村,隨著農民生活的提高,他們開始大量建造新宅,由于他們只蓋新房,不拆舊房,形成了“空心村”現象。

村莊建設由于缺乏規劃,造成農民房屋分布雜亂無章。這給新農村的經濟建設和發展帶來了一系列的問題。一是浪費大量土地。土地是農民的生存之本,人多地少是我國的基本國情之一。在農村,一邊是農民建新不拆舊的比例高居不下,土地被閑置,另一邊,不少農民出現“無處建房”的現象,致使土地管理部門被迫以有限的耕地指標中切除一部分用于建房。二是制約了農村落后面貌的改善。“晴天塵土飛揚,雨天污水橫流,村落糞便成堆,夏天蚊蠅成群”,環境“臟、亂、差”問題十分嚴重,影響農民的居住環境和身心健康。

生活比較乏味單調,其余空閑時間多,除了聚在一起打下牌,閑情聊聊天之外沒多余的其他娛樂活動,而且很多居民反映到周圍娛樂設施過少,這也是他們空閑的很大因素。

二、農村的教育問題

1)

大多數農民的文化水平是文盲或半文盲。對農業的管理方面缺乏科學的方法,但又由于自身條件的限制無法學習必要的技術知識。

2)

90%的農民沒有參加過農業技能培訓,無法對農業生產的農業結構做出科學的調整,以及很少使用先進的生產工具。

3)

農民對政府對教育的投資情況不了解,希望國家能擴大對農村貧困生的資助力度和范圍。

4)

現在農村青年大多數為初中水平,這是九年義務教育的成果。但村中上高中的人數急劇下降,有極少數人接受高等教育。

5)

大多數父母長期在外打工,造成了對孩子的教育和監督力度遠遠不夠,使許多孩子在內心自我封閉,行為怪癖。很多家長為了彌補自己對孩子的關愛,給孩子大量的零用錢,由于他們缺乏自控能力,從而養成了不良的生活習慣。而且很多孩子由于缺乏嚴格的教育、管教,沒有樹立起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師資隊伍不穩定,農村教師流失嚴重。由于農村地區教師待遇普遍低,有的地區甚至連教師的工資也不能保障,加上他們缺乏進修和專業發展的機會,農村教師也加入了人才流動的大潮。這使本來就虛弱不堪的農村教育雪上加霜。其次,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專業化水平低。由于農村教育工作環境差,教師待遇低,業務培訓少,許多中青年骨干教師流向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再次,農村中小學教師老齡化嚴重。由于歷史的原因和當前的實際,農村教師特別是中小學教師大都是過去的老教

師,他們由于年齡偏大、學歷偏低、身體偏差、真正有益的業務培訓少,這樣的教師隊伍構成嚴重制約農村教育的發展。

6)

農村教育的收費問題也比較混亂,據村民反映,以前的小學教育收費居然還比現在的義務教育收費明顯的要少,農村的教育收費混亂,學雜費不斷以各種名義去收取,讓農民工對此感到負擔壓力大。

三、農村醫療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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