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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經濟學的概念范文1
[關鍵詞]行為法經濟學 法律經濟學 理性選擇理論 經濟理性 法律實踐
一、前言
法律經濟學(Law and Economics)——一個法學和經濟學整合的邊緣學科,經過短短四十多年的蓬勃發展,已經在法學、經濟學理論研究領域及社會經濟和法律實踐領域顯現其日益強大的影響力、生命力。一般認為,科斯的《社會成本問題》一文(1960)(注:科斯:《社會成本問題》,上海三聯書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年。)的發表,開辟了法律經濟學的新時代;波斯納《法律的經濟分析》一書(1972)(注:波斯納:《法律的經濟分析》(第四版),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2年。)的出版,則標志著法律經濟學進入蓬勃發展期。隨著法律經濟學研究的深入,我們注意到,法律經濟學在運用經濟學的理論和方法(注:目前法律經濟學涉及的經濟理論主要包括:微觀經濟學、福利經濟學、公共選擇理論、交易費用分析、比較制度分析等,其中微觀經濟學理論是法律經濟學的經濟基礎;其方法主要有:實證分析、規范分析、均衡分析、博弈分析、成本收益分析、供求分析、文化與歷史分析、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分析等。)研究傳統法律問題,并因此而激發人們極大興趣的同時,也逐漸引發了人們一些質疑。典型的例證是,一些學者從質疑有限理性理論到行為經濟學的形成再到行為法經濟學概念的提出,(注:Jolls,Sunstein and Thaler(1998),A Behavioral Approach to Law and Economics.Stanford Law Review,Vol.50:pp.1471-1550.他們在該文中首先使用了“ 行為法經濟學(Behavioral Law and Economics)”概念。)他們將矛頭指向法律經濟學的一個重要理論根基——理性選擇理論。他們認為經濟學的理性選擇理論具有嚴重的缺陷,以此為基礎產生的結論即使不應是直接拒絕,也是值得懷疑的。其中,行為法經濟學論者直接把焦點放在以波斯納為代表的主流法律經濟學上。到底行為法經濟學對目前的主流法律經濟學將產生何種影響?主流法律經濟學如何應對行為法經濟學所揭示的主流法律經濟學的局限性?法律經濟學將何去何從?如何把行為法經濟學應用到我國法律實踐?本文試圖通過分析行為法經濟學與傳統法律經濟學之間的沖突與協調來探討以上問 題。
二、行為法經濟學的概念
行為法經濟學的起源可追溯到1974年西蒙(Simon)對經濟學中的“理性經濟人”作出了系統的批評(注:西蒙:《管理行為》,北京經濟學院出版社,1988年。)和提出“有限理性”的概念,并在隨后的一系列學術研究中完善了這一概念,(注:Simon(1982),Models of Bounded Rationality.2 Vol.,Cambridge,Mass.:MIT Press.)認為當事人在經濟決策過程中面臨認知和計算能力兩方面的局限性?!坝邢蘩硇浴钡奶岢?,引發了經濟學家和心理學家開始聯袂研究經濟行為的發生機制和實際決策過程如何影響最終作出 的決策。到20世紀70年代,丹尼爾??崧―aniel Kahneman)和阿莫斯。特維爾斯基( Amos Tversky)通過吸收實驗心理學和認知心理學等領域的最新研究成果,把心理學和經濟學有機結合起來,重構了西方主流經濟學(特別是新古典經濟學)中的理性選擇模型,形成了真正意義上的“行為經濟學”學派。(注:2001年美國經濟學會最高榮譽—— 克拉克獎章得主馬修。拉賓(Matthew Rabin)、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貝克爾(Gary S.Becker)、阿克洛夫(George A.Akerlof)、卡尼曼為行為經濟學的代表人。)隨著“經濟 學帝國主義”向法學研究領域的延伸、法律經濟學研究領域的擴張——從市場行為領域到非市場行為領域,法律經濟學背后的經濟理性選擇理論(主要是新古典主義經濟學)的局限開始引起法律經濟學界的注意。如托馬斯。尤倫(1997)《法和經濟學中的理性選擇》一文中對理性選擇理論的批評,(注:作者強調,最近研究認知心理學者和熟悉這方面知識的經濟學者們根據實驗性的與理性選擇理論難以印證的結果提出了一些問題,他們至少從以下四個方面對理性選擇理論的含義提出了疑問:(1)當精心設計的試驗中的主體知道對合作剩余的分享有違廣泛接受的公平理念時,他們似乎拒絕互利的交換;(2 )在另一些需要進行若干個階段的交易的試驗中的主體似乎并不設計理性的策略;(3)由于有限理性,絕大多數決策者的選擇背離了理性選擇理論的預計,例如那些從事相同價值的拍賣的主體成了“贏者詛咒”的獵物,并且人們保持著這種狀態,盡管一項其他的選擇可能有利得多;(4)并不像理性選擇理論預示的那樣,實驗證明人們對不確定的結 果不采取決定。)特別是Jolls,Sunstein and Thaler(1998)《法律經濟學的行為方向 》一文的發表,標志著行為經濟學正式進入法學研究領域——行為法經濟學開始闖進主流法律經濟學的視野,并悄然啟動了法律經濟學界的“行為革命”。
行為法經濟學將心理學的研究視角和理論引入到法律經濟學分析中,其焦點落在主流經濟學的某些基本假設與人類的真實行為不一致。他們認為建立在反映非現實的人類行為的基本假設上的分析結論(注:包括經濟分析與法律經濟學分析。)會導致錯誤的預測,通過運用從心理學、實證研究、行為實驗中得到的經驗材料和理論方法來全面驗證理性選擇理論,揭示了眾多“反?,F象”。大部分學者公認的行為法經濟學定義為:運用行為科學和心理學的成果更好地解釋法律所追求的目標以及實現這些法律目標的手段,提高法律經濟學的預測力和解釋力。(注:Jolls, Sunstein and Thaler(1998),A Behavioral Approach to Law and Economics.Stanford Law Review,Vol.50:pp.1471 —1550.他們在該文中首先使用了“行為法經濟學(Behavioral Law and Economics)” 概念。)行為法經濟學的主要觀點是在質疑理性選擇理論中的理性預期、(注:理性預期概念由穆特(Muth,1961)引入,并由盧卡斯(Lucas)、普累斯科特(Prescott)等學者完善,他們完善了20世紀60年代以前對預期的定義和建模,并得到廣泛的應用,最終形成理性預期學派,成為新古典經濟學中的主流。這里說的新古典主義經濟學,嚴格來說,指的是理性預期新古典主義經濟學。)效用最大化、穩定偏好、擁有充分的信息處理能力四大假設的基礎上,(注:詳細論述可參看Thaler(1996),Doing Economics Without Homo Economics,。in Foundations of Research in Economics:How Do Economists Do Economics?(Steven G.Medema and Warren J.Samuels eds.))提出反映人類真實行為的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這些因素會使人們作出與理性選擇理論相背的決策 ——即“反?,F象”。具體分析及法律例證如下:
1.有限理性。有限理性突破了主流法律經濟學、經濟學中的“理性經濟人”的假設, (注:對“理性經濟人”持異議的論述最早可追溯到經濟學家凡勃倫,而西蒙的有限理性論可謂對理性經濟人或理性選擇理論的最權威的批評之一。以科斯、威廉姆森等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從交易費用角度對基于理性經濟人假設的理性選擇理論進行了批評,放松了“制度不相關假設”,阿羅等信息經濟學家對“完全信息”假設提出了質疑,開創不完全信息的經濟學分析,博弈論則進一步放松了“獨立決策”的假設。此外社會學、經濟心理學等都對理性選擇理論提出了批評?;羝孢d:《現代制度主義經濟學宣言》,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主張以“有限理性”假設作為分析基礎。行為法經濟學認為人類行為偏離理性選擇理論的無限理性主要體現在兩方面:(1)決策過程中的真實判斷行為表現出與理性預期所推斷的無偏預測的系統偏差,即有限理性會導致人做出判斷 誤差。啟示和偏見(Heuristics and Biases)通過影響行為人對未來時間的概率判斷, 來改變行為人的最終決策。這在行為法經濟學中早已觀察到,并進行了分析。啟示具體包括了代表性啟示、現成性啟示;偏見包括過于自利偏見(Self-serving Bias)、自信偏見、偏見的自我強化、“事后諸葛亮”偏見、固執先見、潛意識偏見等。(注:代表性啟示指行為人夸大事件現象與本質之間的認識趨勢而錯誤地做出判斷;現成性啟示指人們是通過很容易想起的事例來判斷概率,結果造成較高權重被分配給突出或容易記住的信息。自利偏見、自信偏見、偏見的自我強化主要指行為人常盲目認為能夠進一步改善自身的利益,或人們往往只按照自身的觀念來表述信息或描述事實等?!笆潞笾T葛亮”偏見、固執先見、潛意識偏見則分別指人們在事件真實發生后所做的概率判斷常高于 實際概率,先入為主,行為人的潛意識偏見會導致其作出錯誤的概率判斷。參見魏建《行為經濟學與行為法經濟學:一個簡單介紹》,《新制度經濟學研究》2003年第2期。) (2)人類決策偏離了理性選擇理論中的預期效用理論。(注:預期效用理論是傳統經濟學 分析的奠基石之一。)其中稟賦效應(Endowment Effect)是偏離預期效用理論的最典型 例子。此外,框架效應(Framing Effect)、沉沒成本(Sunk Cost)與稟賦效應一樣,都 對人類決策產生影響,使得人類決策行為有時出現與最大化目標不一致的現象。(注:Kahneman and Tverskey在“Prospect Theory:An Analysis of Decision Under Risk ”(發表在1979年Econometrics第47期:263—291)一文中提出“期望理論”(Prospect Theory)作為預期效用理論的替代,提出了著名的框架效應理論以及基本點,指出人們 在不同的基準點上表現出來的風險態度不一,而預期效用理論認為人們的風險態度不會隨著基準點的變化而不同。稟賦效應說明行為人對擁有的財產功利評價要高于對不擁有 的同樣財產,損失厭惡就屬于稟賦效應的一種。)
2.有限意志。行為經濟學已經強調,限于有限意志,人們往往不能堅持選擇與最大化自身總體效用相一致的行為。行為法經濟學將有限意志歸結到(1)習慣、傳統、嗜好,(2)生理欲望(Cravings)以及(3)多重自我 (Multiple Selves)。這三類因素導致行為人無法有效控制自己的整體效用、無法對多重效用目標進行排序,最終令決策偏離效用最大化軌跡。如嗜好與習慣的形成。
3.有限自利。行為人無論是在經濟活動中還是在法律事務中,其行為除了表現出不同類型的有限理性、有限的意志力外,還會表現出有限自利。貝克爾等學者的研究表明個體決策在更多的情況下是受社會規范、道德規范等影響,并沒有完全追求自我利益的實現,而且追求了自我利益以外的東西,比如“公平”、“社會認可”等。Kaplow and Shavell也曾提出人們對公平的偏好應該納入經濟決策等行為決策分析中。(注:可參見 Kaplow and Shavell(1994),Why the Legal System is Less Efficient Than the Income Tax in Redistributing Income.Journal of Legal Studies,23:pp.337-681;以及《理性選擇理論與法經濟學的發展》一文。)
4.行為法經濟學在法律中的應用。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理論在經濟學中已經開展了一系列的研究——行為金融學的發展可見一斑,其在法律經濟學中的前景明朗。行為法經濟學試圖將以上論斷融合到法律程序、法律實體以及和法律體系的分析和改善之中。目前行為法經濟學已經開始將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方面的理論運用到法律經濟分析中。其研究成果主要體現在以下四方面(注: Jolls,Sunstein and Thaler(1998),A Behavioral Approach to Law and Economics.Stanford Law Review, Vol.50:pp.1471—1550.他們在該文中首先使用了“行為法經濟學(Behavioral Law and Economics)”概念。):
(1)將有限理性分析納入到行為人決策過程中需要對不確定事件進行概率判斷的法律分析。如環境立法涉及代表性啟示和現成性啟示的分析;關于訴訟當事人就法院審判結果進行談判可用自利偏見、稟賦效應進行分析;政府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教育除了可用代表性啟示和現成性啟示的分析外,還能用自信偏見來研究;契約談判的失敗分析,可以融入自利偏見分析;法律事實或法律規則的研究都涉及事后諸葛亮偏見等。
(2)在涉及對法律后果進行評估的法律行為決策(如制定法律和設定法律程序)分析中增加有限理性研究。具體體現在:政府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教育需要對稟賦效應、損失規避進行探討;合同法中的強制性條款分析也離不開稟賦效應的分析。
(3)通過有限理性分析,鑒別侵權法的嚴格責任和過失的效率選擇因素:預防是單方的還是雙方的。因為認知能力的錯誤判斷和局限及對于風險理性行動暗示了預防是單方的還是雙方的之間的區別。如果損害雙方都采取了防范措施,損害將不太可能發生,從而減少了發生事故的社會成本,但是損害雙方不一定有經濟學所假設的算計能力。即是說,處理不確定的結果的認知的局限性可能是決定預防是單方的還是雙方的,相應的應選擇過失責任還是嚴格責任的獨立因素。
(4)有限自利理論應用大部分集中在行為人將偏離正常決策軌道的環境,如為了追求公平與正義等法律規范所倡導的價值而愿意承擔額外的貨幣成本、時間成本、機會成本等。又如訴訟過程中訴訟雙方各自為追求勝訴或對已有利的判決等而力求通過自身的努力(包括賄賂法官)來尋求改變法庭審判結果的機會,以及法律嚴禁通過市場交易規則(即使這些交易對當事人而言符合成本效益原則)手段來購買人身和精神產品等。
三、行為法經濟學與主流法律經濟學的觀點碰撞
我們不難看出,行為法經濟學以行為經濟學為理論基石。而主流的法律經濟學——以波斯納為代表的芝加哥學派,乃是經濟理性主義假說的主要主張者,認為法律主體會以一種理性主義的方式而為法律行為,以新古典主義經濟學為理論基石。行為法經濟學與主流法律經濟學爭論的焦點自然而然地落在經濟理性——理性選擇理論的有效性之上,這也是行為經濟學與主流經濟學的爭論焦點。具體來說,行為法經濟學與主流法律經濟學的觀點碰撞,集中在理性選擇理論假設條件上——理性預期、效用最大化、穩定偏好、充分的信息處理能力。
(一)理性的程度
在弄清楚行為法經濟學對主流法律經濟學的沖擊之前,有必要分析“理性”之一概念。理性經常被認為是區別人與動物的自覺的合乎邏輯的行為過程。傳統的理性定義主要關注的是一種做出決定的行為過程。理性、自覺等概念在哲學家、社會學家、心理學家 、經濟學家那里爭議很大。新古典主義經濟學家將理性作為一種技術性術語來描述經濟主體的行為特征——行為人擁有必要的能力和知識去做一致的、效用最大化的選擇,更技術性地說,他們將理性定義為滿足偏好完備性公理、反省性公理和傳遞性公理(注:具體分析請參考平新喬《微觀經濟學十八講》,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1—14頁。),屬于完全理性。由于在學術中精確性的要求,理性概念逐漸脫離了其習慣用法而變的模糊化。經濟學家中對于這一前提性假設是否成立仍有爭議。行為經濟學家發現,經濟主體的具體行為往往不是新古典主義經濟學認為的那么理性的。(注:波斯納的認為,這些無理性行為只是偶然現象,因而不能被理論化。然而心理分析理論認為無理性行為并不像波斯納認為的那樣是任意的,拉康認為那是一種固定的可預見的心理結構。此外,還可以從哲學認識論、經濟認識論角度分析理性概念。馬濤:《理性崇拜與缺憾 ——經濟認識論批判》,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0年;米塞斯:《經濟學的認識論問題》,經濟科學出版社,2002年。)總的來說,我們可以將“理性”定義為一種行為方式,這種行為方式滿足(1)適合實現制定的目標,(2)而且在給定條件和約束的限度之 內,這也可稱為是對經濟理性的定義。
回到主流法律經濟學和行為法經濟學中的理性概念。波斯納為代表的主流法律經濟學將法律經濟學的實質定義在研究理性選擇行為模式的方法論個人主義法學,以人的理性化全面發展為前提的法學思潮,其堅持利益最大化原則,依賴效率標準來衡量法律制度,認為行為人具有完全理性。(注:值得注意的是,波斯納并不認為所有的個人都是理性人,也不認為新古典主義經濟學的這些假設必然是真的,但堅持理性選擇模型是已被經驗、實證研究所證明的、非常有效的分析方法和模型。另一方面,法律經濟學中所說的完全理性與新古典主義經濟學中所說的存在差別,前者以制度相關為前提,后者以制度不相關為前提。可參看波斯納《法律的經濟分析》(第四版),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2年,第12—20頁。)而行為法經濟學中的“有限理性”理論,認為行為人受認知能力和知識等因素限制,只能實現有限的理性。顯而易見,主流法律經濟學與行為法經濟學均承認“理性”概念,分歧在于理性的程度?!断M者權益保護法》第8條確保消費者的知情權,第16條至25條對經營者的義務進行了明確規定;《產品質量法》第26條至39條就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作出具體規定;這些法律的設定正是基于消費者的理性有限而不是完全理性,從而真正地保證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樣,各國對證券市場上的信息披露都作出嚴格的規定和監管,其基本假設也是現實的有限理性投資者。
正如西蒙所說,理性選擇主義者看重選擇的結果而非過程,行為而非心理;行為經濟學所主張的有限理性屬于經驗主義的理性,偏重過程而非結果,心理而非行為。新古典主義經濟學的理性分別與行為法經濟學中的這種經驗主義的理性相區別,可以分別稱其為實體主義與程序主義(或客觀主義與主觀主義)的二元對立。程序主義理性認為人們只能在其知識與信息的限度之內做出選擇,它需要社會學和心理學的背景??梢哉f,行為法經濟學的理性程度假設更符合現實世界人類行為模式,也道出了主流法律經濟學的完全理性假設的缺陷。
(二)偏好
行為經濟學的概念范文2
【關鍵詞】新制度經濟學;規范個人主義;方法論
新制度經濟學這一具有時代特征的同匯,說明必然還有與新制度經濟學者們想要清楚區分的其它一些種類的制度經濟學。事實確實如此。這些形形的制度經濟學在20世紀上半期曾卜分流行,隨后這些舊制度經濟學被視為非理論和描述性經濟學而為人們所擯棄。與西方‘主流經濟學越來越多地運用規范分析相比,舊制度主義者卻偏愛于與德國歷史學派類似的實證分析而受到排斥。
1.新制度經濟學的主要研究思路
在新制度經濟學中兩種主要的研究思路徑渭分明:第一種研究思路側重于在假設特定的制度下私人部門的治理結構的不同選擇。這一研究思路回答以下問題:在通常情況下,通過市場進行的交易的交易成本在什么情況下最小化?在何種條件下交易在組織內部進行。由此,制度安排由簡單的企業和市場的二分法轉變為通常稱為混合體的一個連續體系也就是選擇更加細分的公司治理結構(例如長期契約),對此我們通常采用所謂“混合的方法”進行分析。第二種研究思路不再認為制度是既定的。這一研究思路感興趣的是確定在各種不同制度條件下制度安排對在經濟運行和經濟發展產生的效果,以及解釋隨著時間的變化制度環境發生的變化。這一思路對公司治理結構的研(究比對制度環境的研究更深人,特別是企業理論。在眾多的新制度經濟學的第二種研究思路的代表作中,留下了一個公開的問題:新制度經濟學是基本地保留了新古典主義研究范式和僅僅只分析研究了許多迄今仍為主流經濟理論所忽視的問題,還是它確實是一個與新古典主義經濟學不兼容的完全新的研究范式。
2.新制度經濟學的方法論基礎是規范個人主義
新制度經濟學是基于方法論上的個人主義假設的,這和西方主流經濟學是相同。個人主義的方法論意味著所有的經濟績效最后必須由個人行為來解釋當然, 這并不是說所有社會層面的可觀測的經濟績效是個人行為的預期結果。許多經濟績效是人的行動而非人的設計的結果。那么,揭示導致某種固定的行為模式的規律性是社會科學家的中心任務。新制度經濟學主要是進行實證分析, 而新制度經濟學涉及一套社會的根本規則—憲法—的那部分主要要進行規范分析。大多數規范分析的憲法經濟學的支持者認為:不僅經濟績效的產生不僅來源于個人行為,而且來源于那些人們行為之間的相互互動所形成的共識( 假設存在) 并被合法化的制度。因此,新制度主義經濟學方法論上的個人主義假設被稱為規范個人主義。
按照經濟學的一般假設,完全理性的經濟人都試圖實現其效用最大化。他們被處于假定信息完全對稱的狀況,知道他們能采用的各種理性選擇,并能實時和無成本地估計到所有可能的后果。KrePs(1990)曾經寫道:“完全理性的經濟人有預測將會發生的每件事和有選擇最優行動方式的能力。所有的這些都在他們一眨眼的工夫中完成并且是沒有任何成本的。”這一假定與現實生活是不相符的。隨著將不確定性引人了經濟學:“不確定性是指由于不能預測世界可能呈現的所有狀態,行為者不能準確判斷自己行為期望大小的一種狀態。”他區別了不確定性和風險,這種不確定性是指事件可能發生幾種的可能性的概率。因此他認為在有風險的狀況下計算期望值和應用傳統決策理論是可能的。
交易成本最初是由 引人經濟學的。它的基本定義為市場交換的成本。它們的引人為企業的生存給出了一個基本原理。如果市場像通常假設的那樣是有效率地(和無成本地)運行,那么根本就沒有企業生存的任何理由。稍后把交易成本描述為“搜尋與信息成本、議價與決策成本、檢驗與執行成本”。交易成本的概念是與有限理性緊密相關的,這是因為如果從傳統的完全理性概念出發,交易成本只會是大于零的。這樣,交易成本對經濟發展的重要性是顯而易見的:交易成本越高,市場交易行為就越少。這不僅可應用在消費品的交換上,而且可以應用在許多投資決策上。進而,交易成本的概念也被引人了政治市場的交易分析中。這表明政治市場是比普通的商品市場更易于出現無效率的狀況,因為在政治市場上人們相互的交易對象與個人對自己的承諾保持誠信相比更難測度。
3.實證研究方法是新制度經濟學的主要研究方法
首先,識別性相關性和一致性問題。一般認為,新制度經濟學的主要研究問題可以大致劃分為:
(1)假設制度是既定的并尋求制度的績效。
(2)試圖解釋制度的出現以及隨著時間而發生的變更, 并確定那些引起制度變遷的因素。
對這兩者而言,具有識別制度和確定其相關性的能力是關鍵。一般認為,制度定義為由規則(內部制度)及其執行(外部制度)兩部分組成, 那么這兩部分都必須能夠識別。表面L 看來, 對外部制度的識別似乎相對容易:規則和違規制裁的內容常常會成為正式法律的一部分,因而是可以確定的。然而,這種方法在許多情形下,對于識別制度的實際功能是相當有限的。例如,盡管制度形式相同,但違規制裁(假設是公法) 的各種可能性也會有相當大的不同。在私法領域,形式相同的制度應用不同,接受賠償的辦法也會有很大的區別。
如果我們先假設尚未存在可用來規范諸如商品交換等相互影響的內部制度,再進一步假設參與者對制度變遷的需求尚未察覺,那么他們會做出以一下抉擇:
行為經濟學的概念范文3
我們回顧整個西方經濟思想的發展歷程,從亞當·斯密開辟西方主流經濟學的先河到西斯蒙第高舉人本主義經濟學的旗幟再到馬克思《資本論》的問世,可以說將人本主義的理念發揮到了極至。也正是基于對人的深切關懷,哲學與經濟之間才結下了某種不解之緣。正如馬克思所強調的那樣,哲學的觀察方法是“從現實的前提出發,而且一刻也不離開這種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某種處于幻想的與世隔絕、離群索居狀態下的人,而是處在一定條件下進行的、現實的、可以通過經驗觀察到的發展過程中的人。”[1]馬克思全部經濟學遺產,從最早的《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到其頂峰著作《資本論》,無不蘊涵著對人的尊嚴、自由和權利的執著追求,無不滲透著深切的人文關懷。它們不僅對政治經濟學、哲學、科學社會主義來說具有深刻的意義,而且對一般的經濟學、哲學也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馬克思的學生、后仰者們通過對這一理論體系的繼承、運用和發展,使得其日臻完善與成熟。那么,我們有必要對馬克思的經濟思想作以具體的探討。
1 人本主義和經濟學的統一
馬克思對經濟學的研究始于他對哲學問題的思考,科學的人本主義是他對經濟學研究的根本觀點和方法。自歐洲文藝復興時代以來,一系列重要科學發現和社會成果的取得都是建立在透過人本身來觀察、理解和洞悉人類社會的基礎之上的。馬克思曾高度贊揚這些成就所具有科學性的觀點和方法,稱之為“人本主義”。他批判地繼承歷本文由收集整理史上的人本主義,形成以“實踐”和“勞動”為人的主體活動和本質的唯物辯證的歷史觀和方法論,即科學的人本主義。他一方面從人本身及其勞動來理解一切社會經濟現象及其本質為“理論只要徹底,就能說服人。所謂徹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2],并據此來闡明實際的經濟運動;另一方面從歷史發展著的社會經濟關系來認識人的豐富的現實性,認為“人的本質并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3],并以此來衡量經濟發展史上的一切進步。人本主義的哲學傳統和經濟學的統一,使他對經濟關系的研究和對人的研究達到了完全的統一。也正是基于這種統一性,馬克思在探討社會經濟運動規律的同時,更深入探討了人。
無論是亞當·斯密的本性論抑或現代西方經濟學的工具主義,基本上都是從孤立的個人出發來解釋一切經濟現象,與此相對立,馬克思經濟學的方法論是從“經濟關系人格化”出發,強調對人的動機和行為作出歷史的具體的解釋。如馬克思所說的:“在社會中進行生產的個人,……因而,這些個人的一定社會性質的生產,自然是出發點。”[4]鑒于方法論的不同,對人的動機、行為及其經濟現象的解釋自然也就產生了根本的差別。
馬克思經濟學認為作為社會的個人,在其現實性上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是一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是以往歷史的結果。“不管個人在主觀上怎樣超脫各種關系,他在社會意義上總是這些關系的產物。”[5]因此,歷史地具體地分析經濟活動中的人及其動機和行為,便構成了馬克思經濟學研究的重要內容。相反,西方經濟學則排斥對經濟活動中的人作出歷史的具體的研究,導致了其經濟分析中的人只是經濟范疇的人格化,其動機和行為只能由這些經濟范疇所涵蓋的經濟關系來解釋,經濟關系的客觀內容便成了經濟主體的主觀動機。
此外,馬克思從社會的個人出發來考察經濟問題,則必然要考慮經濟發展和制度變遷的歷史延續性。與之相悖,西方經濟學則從孤立的個人出發,把自利性和理性作為解釋一切經濟現象的萬能鑰匙,又勢必排斥經濟范疇的歷史性質,把特定的歷史的生產方式當作永恒的自然形式。馬克思認定人與物的關系是物質生產的內容,作為人與人關系的中介是經濟關系的構成部分。但,他更側重于研究物質生產過程中的人與人的關系,來豐富對人的現實性的認識,包括他們所處的社會地位、經濟活動的動機和行為,并通過分析這些動機和行為實現的社會形式,揭示特定社會的經濟運動規律。
2 “異化勞動”與經濟學中的人本性質
馬克思并不否定古典經濟學對勞動、資本、地產互相分離以及私有制和物化社會的交換、分工、商品價值等所作的客觀描述,而通過對“異化勞動”的批判,揭示了經濟學以勞動為根據的人本學性質。馬克思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系統地闡述了此觀點。在他看來,古典經濟學雖然確立了勞動是財富的主體本質,但它只關心勞動的某種經濟意義,不考慮勞動的屬人性質。它的無批判的前提和非歷史觀的形而上學性質,使國民經濟學從私有財產的事實出發,把社會交往的異化形式,作為本質和最初的形式,作為同人的本性相適應的形式確定下來了,并通過對“社會交往的異化形式”的分析肯定了私有制,從而肯定資本和勞動的關系,掩蓋其非人化后果。因而,古典經濟學所理解的勞動并不是真實的人類勞動,而是異化勞動。它實質上是在勞動的概念上表述了異化勞動的規律。
“異化勞動”概念的提出,成為馬克思批判地研究資產階級政治經濟學的重要成果。它既分析和說明資本主義社會的“經濟事實”和經濟關系,又著眼于把人擺在首位和對現存社會進行價值評判。因而,自古典經濟學之后,與西方經濟學抽象掉勞動概念的人本性質,降低勞動范疇在揭示人的本質、人的社會經濟關系乃至社會歷史發展規律中所處的基礎地位不同,馬克思的批判強化了勞動范疇在其經濟學體系中的核心地位,也強化了其經濟學的人本性質。
這種批判首先使反映經驗事實的經濟學范疇得以從人的勞動及其本質來揭示其發生和發展的邏輯。馬克思將經濟學的客觀范疇直接回歸至人的本質活動的根源,把私有財產的起源問題變為異化勞動同人類發展的關系問題,通過異化勞動來解析私有財產及其經濟范疇的本質和起源,并把其理解為發展著的歷史本身產生出來而又加以揚棄的歷史暫時現象,使這些范疇得到合乎歷史主義原則的解釋。馬克思說:“正如我們通過分析從異化的、外化的勞動的概念得出私有財產的概念一樣,我們也可以借助這兩個因素來闡明國民經濟學的一切范疇,而且我們將發現其中每一個范疇,例如商業、競爭、資本、貨幣,不過是這兩個基本因素的特定的、展開了的表現而已。”[6]這條線索開辟了直到《資本論》的全部馬克思經濟學的批判研究的道路。
同時,這種批判還使經濟學得以全面展開關于經濟異化和人的發展的研究。在異化勞動概念上,馬克思深刻分析了勞動產品同勞動者異化、勞動本身同勞動者異化、人同自己的類本質異化、人同人之間相互關系的異化等客觀的經濟異化現象,提出了工人的解放至人類的解放是私有財產和異化勞動的揚棄,而這種揚棄只能是私有財產充分發展的結果。這揭示了私有制條件下財富的積累和勞動者的非人化發展的矛盾,也為當代人思考經濟發展和人的發展的關系提供了基礎和基本結構。
3 馬克思經濟思想人本主義的現實意義
哲學思維的最大特點在于反思,其本身即融合于對(下轉第6頁)(上接第40頁)人類生存問題的深切思考,是對人性在生活領域的深刻反省,是人的生存活動面向理性的逐步展開過程。大自然肯于把自主權交給人類,信賴的也主要是奠基于人性根基的這個理性自我反省的能力。于此,我們應看到經濟活動本身又蘊涵有許多“非人性”的因素,會自然產生一種趨勢——導致人性的扭曲或者說人的異化。功利原則和效率原則是經濟活動的兩條基本原則。在大多數的情況下這兩條原則的結合,表現為對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不講功利和效率,人類社會就不可能進步。然在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的過程中,又不可避免地會產生各種形式的物本主義,容易使人變得自私和貪婪,這兩者的結合便是人的罪惡之源。如亞當斯密在其《國富論》及《道德情操論》中所總結的那樣,人性中既有“野獸”又有“天使”的一面。前者,人是利己的;后者,則強調人的同情心。如此利己與利他、私欲與道德構成了市場經濟的內在矛盾。人的利己性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是人本身的發展還處于“物的依賴性”的社會背景下表現出來的人的行為特征,一個符合人性的社會就應該承認人利己行為的合理性。“物質文明是經濟發展的碩果,人間罪惡也有其經濟根源。”[7]在私有財產存在的條件下,只要有經濟活動,就會有自發產生惡的趨勢。因此,在這個意義上說,經濟活動是把雙刃劍。
行為經濟學的概念范文4
[關鍵詞]新制度經濟學 舊制度經濟學 新古典經濟學 馬克思經濟學
制度經濟學對于中國學者并不是陌生的東西。且不說早期制度經濟學家如凡勃倫、康芒斯等人的著作,早在20世紀60年代就被翻譯介紹到了中國。即使30年代以后,一些制度經濟學家如加爾布雷思、熊彼特等人的理論,也都時髦過一陣子。更不可忘記的是,馬克思經濟學本質上也是一種“制度經濟學”,并且還是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先驅。然而,人們在狂熱推介新制度經濟學時,卻很少有人比較分析新制度經濟學與經濟學體系之間的歷史聯系,甚至還斷然否認它們之間存在任何理論關聯性?;诖?,筆者認為有必要從歷史演進和邏輯聯系兩個方面,把新制度經濟學與舊制度經濟學、新古典經濟學以及馬克思經濟學進行一番比較研究,探討新制度經濟學究竟“新”在哪里。
一、新制度經濟學比舊制度經濟學有質的飛躍
制度經濟學的形成和發展已經有百年歷史。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形成時期,以凡勃倫、康芒斯和米契爾為主要代表;第二階段為過渡時期,以艾爾斯、貝爾、米恩斯、加爾布雷思等為主要代表;第三階段為發展時期,以科斯、諾思、威廉姆森、阿爾奇安和德姆塞茨等為主要代表。如今,制度經濟學已經形成了一個流派眾多、成分復雜的龐大理論體系。雖然加爾布雷思等人的理論曾經被稱之為新制度經濟學而風行一時,但時過境遷,現在新制度經濟學成了以科斯為代表的制度經濟學派的專有名詞,而把科斯之前的一律稱為舊制度經濟學。
科斯本人似乎不承認他的理論與舊制度經濟學有什么關系。他把新制度經濟學稱為當代經濟學,而舊制度經濟學則稱為近代制度經濟學。他認為,當代制度經濟學與近代制度經濟學并沒有什么理論上的淵源關系,在某種程度上講,當代制度經濟學與近代制度經濟學在理論上還是對立的??扑沟闹饕碛墒牵骸敖贫冉洕鷮W的觀點不是理論性的,而是反理論的,他們尤其反對古典經濟理論”。施蒂格勒也持相同的觀點,他認為“近代制度經濟學的失敗是因為它沒有提出實證的理論學說,它當時所表現的僅僅是對正統經濟理論的不滿和批判態度,它注定得不出什么新東西,近代制度經濟學的悲劇就在于他們沒有留下什么理論工具(或范式)供別人或后人去使用”??扑购褪┑俑窭諏εf制度經濟學的批判,以及劃清新制度經濟學與舊制度經濟學的界限,都是可取的。但他們否認新舊制度經濟學之間的理論淵源關系,則不符合實際。
且不說新制度經濟學派在重視制度因素分析這個基本點上與舊制度經濟學一脈相承,繼承了凡勃倫、康芒斯等人的傳統和思路;在許多基本理論范疇上,也可以明顯看出新舊學派之間的傳承關系?;蛘哒f,在舊制度經濟學理論中,有新制度經濟學基本范疇的雛形。例如,科斯理論最核心的交易費用范疇,與康芒斯的交易范疇就有理論淵源關系??得⑺拱选敖灰住弊鳛榕c“生產”概念相對應的經濟學的范疇,并且對交易概念進行了明確的界定與分類。在康芒斯看來,交易活動是“制度”的最基本單位,制度只不過是無數次交易活動的結果。因此對不同類型交易的分析,也就轉化為對不同經濟制度的分析。這樣,就使“交易”概念一般化了,從而具有更廣泛的適應性。不過,由于他所采用的分析方法主要是哲學、心理學、法學及社會學的方法,而不是新古典經濟學的方法,因此,他也就不能從資源配置效率的角度來認識交易本身的內涵,提出“交易費用”概念。又如,新制度經濟學作為最重要經濟制度的產權范疇,從舊制度學派那里繼承的思想遺傳更多。凡勃倫提出無形財產的概念,并認為它是公司的真正基礎,這樣就為公司產權分析開辟了道路??得⑺箯娬{所有權是制度經濟學的基礎,從所有權稀缺到制度稀缺展開分析,提出了一整套采取集體行動來建立秩序的制度體系。艾爾斯、貝爾和米恩斯等人繼承凡勃倫傳統,以技術與制度的矛盾為主線,深入分析公司內部權利結構的變化。諸如此類的研究,直接為產權理論的形成提供了必要的理論準備。如果進行更仔細的比較分析,幾乎所有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中,或深或淺都閃耀著前人思想的光彩。
更重要的是,新制度學派繼承了舊制度學派的傳統,在研究出發點上都是以批判新古典經濟學開始理論生涯的。凡勃倫擯棄了邊際效用概念和均衡概念,認為馬歇爾建立在資本主義“和諧”基礎上的一整套“均衡理論”,與事實不符。并且,龐巴維克把人從特定的歷史環境中抽取出來,孤立地分析個人的欲望及其滿足途徑,也是錯誤的。他強調對社會文化心理和習慣的分析,主張建立分析制度變遷的“演進經濟學”。新制度經濟學家一直沿襲著“凡勃倫傳統”,無不通過對新古典學派的“經濟人”基本假定的修改,從制度方面或經濟結構方面來研究資本主義社會,以建立一個與新古典迥異的制度經濟學體系。
指出新舊制度經濟學之間的傳承關系,不是要抹殺它們之間的區別。恰恰相反,而是為了更清楚地認識到新制度經濟學的新意所在。的確如科斯和斯蒂格勒所言,新制度學派的革命性轉變就在于按照新古典經濟學的規范來展開制度分析,把制度因素分析引入實證科學的范疇,從而使制度經濟學發生了質的飛躍,真正成為了經濟學體系中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
為了簡明起見,如果不考慮在具體理論觀點上的創新,從總體上看,新制度經濟學相比舊制度經濟學的創新主要有四點:一是分析方法上的創新。凡勃倫采用的主要是心理學方法,康芒斯應用的是法律制度分析,而新制度學派嚴格按照實證性的新古典方法進行研究。誠如科斯所言;“利用正統的經濟理論去分析制度的構成和運行,并去發現這些制度在經濟體系運行中的地位和作用”。正因為是用經濟學方法去研究制度問題,大大拓寬了理論視野和提高了理論的邏輯實證性。二是理論體系上的創新。除了康芒斯試圖創建一個理論體系之外,可以說舊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完全不成體系。而新制度學派依托較為成熟的新古典體系來展開理論分析,就使其理論大致能夠保持邏輯一致性。雖然目前新制度經濟學還沒有形成一個邏輯嚴密的理論體系,但初步可以自成體系了。三是基本理論范疇上的創新。舊制度學派提出了許多有價值的思想,如凡勃倫的“無形財產”、“有閑階級”、“既得利益者”和“制度導向”等等,但基本上沒有形成嚴格的理論范疇。相比之下,新制度學派不僅提出了許多新的理論范疇,而且范疇的界定相對嚴格規范。例如,著名的“交易費用”和“科斯定理”的提出,像發現新大陸一樣開辟了一片新領域,形成了經濟學上的一場革命?!敖灰踪M用”概念被廣泛地運用于產權結構、關系、外部性問題、集體行動、尋租活動、多種體制組織形態的形成和發展、經濟史、政治制度等研究領域。最后,表現為研究領域方面的創新。舊制度學派的研究領域基本上在企業層面或微觀經濟領域,新制度學派的理論視野卻要廣得多。雖然企業內部的產權結構及組織仍然是一個研究的重點,但新制度學派的研究及其理論應用,從微觀到宏觀,從企業到國家,從經濟到政治,從現實的制度安排到歷史的制度變遷,已經涉及到社會經濟一切領域,甚至到了無所不包的地步,形成了一個開放的龐大的理論體系。
二、新制度經濟學在新古典經濟學的框架內創新
與舊制度經濟學相比,新制度經濟學的最大創新是把制度分析納入了新古典經濟學的分析軌道。與新古典經濟學相比,新制度經濟學最具新意的則是引入制度因素分析修正了新古典的缺陷。新制度學派以新古典批判者的面目出現,研究的是新古典經濟學中所忽視的制度因素,但其理論研究的立足點、出發點和歸宿點都是新古典經濟學。即憑借新古典的分析架構和分析方法,從新古典理論的缺陷出發進行制度因素研究,補充了新古典體系的不足或完善了新古典理論體系。正因如此,有人把新制度經濟學看成是新古典經濟學的一個分支。
行為經濟學的概念范文5
一
信息經濟學的產生是對傳統經濟學的否定。傳統經濟學的共同點是以物質產品及服務的生產、流通、分配及相關活動為主要對象,因而被稱之為物質的經濟學。[1]在傳統經濟學中,信息如同空氣、陽光一樣是充分的,有用而不需要經濟成本。同樣,廠商、消費者、投資者和政府等經濟行為者具有“完全信息”,且具有完善的信息接收和信息處理能力,所以經濟行為者的選擇是確定的,信息被排斥在經濟學之外。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經濟行為者不僅不具備完全信息,而且處理信息的能力十分有限,這與傳統經濟學的完全信息假設發生了矛盾與沖突。信息經濟學正是在否定傳統經濟學的完全信息假定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斯蒂格勒在《信息經濟學評論》一文中,批判了傳統經濟學的完全信息假定理論,提出了信息搜尋的概念。斯蒂格勒認為,經濟行為主體掌握的初始經濟信息是有限的,是不完全信息,這就決定了經濟主體的經濟行為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經濟主體要做出最優決策,必須對相關信息進行搜尋,而信息搜尋是需要成本的。把信息與成本、產出聯系起來,提出搜尋概念及其理論方法,是斯蒂格勒對微觀信息經濟學的主要貢獻。繼斯蒂格勒之后,著名經濟學家K·阿羅(K·Arrow)對不確定性條件下的經濟行為進行了開拓性研究。他認為,信息經濟學是不確定性存在情況下的經濟學。在他看來,不確定性具有經濟成本,因而不確定性的減少就是一項收益,所以,可以把信息作為一種經濟物品來加以分析。阿羅十分簡潔而深刻地揭示了信息經濟的作用。M·勒姆特(M.Nermuth)對不完全信息進行了精確的數學描述,用“信息結構”一詞來描述經濟決策利用信息的復雜分布及其與決策的對應關系,等等。搜尋理論后來經過薩洛普(S·Sulop)、截維德和馬肯南等人的研究得到系統地發展,成為微觀信息經濟學基礎理論之一。眾多著名經濟學家在不完全信息經濟分析領域的創造性成果,諸如不完全信息條件下的決策、對策理論、非對稱信息概念以及價格分散理論等,使得不完全信息條件下的經濟分析成為一個獨具特色的、有巨大影響的經濟學領域。
隨著人們對信息經濟的關注,研究的視野逐漸從微觀領域轉向宏觀領域。1962年,弗里茲·馬克盧普《美國的知識生產和分配》的出版,標志著西方宏觀信息經濟學的產生。1977年,馬克·波拉特《信息經濟》(九卷本)提出信息經濟測度的波拉特范式,極大地豐富了西方宏觀信息經濟學理論。20世紀80年代后,在美國、日本、法國、澳大利亞、英國和新西蘭等國學者的共同努力下,西方宏觀信息經濟學理論體系日趨成熟。
經濟學者將信息要素納入發展經濟學分析框架中,使宏觀信息經濟學獲得了與傳統理論截然不同的結論。羅伯特·索洛在20世紀50年代創立的生產函數理論,試圖說明經濟發展取決于投入的資本和勞力數量。但是,過去20年世界經濟發展的事實并非如此,例如,發達國家增加投資快于增加人數,投資收益并沒有遞減。針對這種現象,西方宏觀信息經濟學理論認為,影響經濟長期增長的基本要素不僅僅是資本和勞力,而應該是四個基本要素,即資本、非技術勞力、人力資本和新思想(信息)。由于知識構成生產要素之一,它像資本那樣必須以放棄當前消費為代價才能獲得,知識(教育)滯后將嚴重影響經濟增長的穩定性和長期性。因此,國家必須像對待基礎設施投資那樣對知識及傳播知識的教育機構進行投資。由于知識投資長期效用的干預,經濟長期發展中可能出現良性循環趨勢,即投資促進知識生產與傳播,而知識生產與傳播獲得的效用又促進投資。這意味著投資的持續增長可以長期提高某個國家的增長率,這個結論正是傳統理論所否定的。目前,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最大差別已經不在于資本與設備,而在于知識與信息。發展中國家對發達國家的依附正在由資本依附轉向資本與信息的雙重依附。
信息經濟學中的不對稱信息理論(asymmetric information)是英國劍橋大學教授詹姆斯·莫里斯(James Mirleees)和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威廉·維克瑞(William Vickery)提出的重要理論。他們分別在20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揭示了不對稱信息對交易所帶來的影響,并提出了相應對策。此后30多年來,不對稱信息理論在經濟活動中的作用越來越大,由此而產生的對策理論為經濟活動提供了強有力的工具。也正是因為如此,這兩位經濟學家于1996年獲得了諾貝爾經濟學獎。2001年,三位美國經濟學家又一次因為在“走進現實生活的信息經濟學”研究方面作出的卓越貢獻,分享了這一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2]他們是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喬治·阿克洛夫、斯坦福大學的麥克爾·斯澎斯和哥倫比亞大學的約瑟夫·斯蒂格利茨。這三位經濟學家在交易雙方信息不對稱的假設之上,建立了一整套經濟學理論,解釋廠商、工人和消費者的行為,奠定了信息經濟學的基礎。其中,阿克洛夫和斯蒂格利茨教授同時也是新凱恩斯主義學派的泰斗。
二
目前,理論界對信息經濟學的理論體系研究存在著兩種不同的主張。[3]一種主張是按照現代西方經濟學的理論,從市場不確定性角度構建信息經濟學的理論框架,另一種主張是按照信息產品的生產與再生產過程來構建信息經濟學的理論體系。從研究的整體情況看,前一理論體系似乎更多地為人們所接受。但是即便是按照這一主張來構建信息經濟學的整體框架,也還存在著兩種不同的思路。
思路一為信息經濟學“三分法”,即從現代西方經濟學的傳統框架出發,將信息經濟學劃分為三個部分:微觀信息經濟學、宏觀信息經濟學和產業信息經濟學。微觀信息經濟學主要以個別市場主體為基本分析單位,考證信息對市場均衡、勞動市場供給、消費者行為以及市場機制等一系列微觀經濟問題的影響,分析信息資源配置和微觀信息市場的效率問題。宏觀信息經濟學則從國家和世界經濟的層面出發,論證信息對總供給和總需求的影響,研究信息與財政政策、金融制度之間的關系,探討信息在宏觀經濟政策制定中的作用等等。信息產業經濟學著眼于對信息產業的分析,主要包括信息技術產業化、信息產業基礎與結構、信息產業國際化、信息資源與經濟增長等方面的內容。按照這一思路,信息經濟學理論體系能夠較好地與傳統經濟學中的微觀經濟學與宏觀經濟學體系相銜接,不僅能夠清晰地勾畫出微觀信息經濟學與宏觀信息經濟學之間的界限,合理地安排其理論體系與內容,而且還能較好地構筑信息產業經濟學的體系。在這一思路下,微觀信息經濟學與宏觀信息經濟學結合在一起構成理論信息經濟學,而信息產業經濟學則構成應用信息經濟學。
思路二為信息經濟學“二分法”,即按照市場不確定性原理,將信息經濟學分為微觀信息經濟學和宏觀信息經濟學兩個部分。與此相適應,將微觀信息經濟學作為理論信息經濟學,而把宏觀信息經濟學作為應用信息經濟學。根據這一思路構建的信息經濟學理論體系,是將思路一中的微觀信息經濟學和宏觀信息經濟學兩部分內容歸到一塊為微觀信息經濟學,將廠商行為的不確定性和政府行為的不確定性等問題放到一起來分析。宏觀信息經濟學則由信息產業經濟學和信息社會的各種經濟理論組成,以信息技術的不確定性為基礎,分析信息技術的各種經濟影響和福利效果。這一思路的主張者認為,按照這一思路構建信息經濟學的理論框架,可以將信息經濟學與傳統的微觀與宏觀經濟學的理論體系加以區分,并且能夠較好地體現信息產業在信息經濟學學科研究中的重要地位。
三
信息經濟學中的許多理論,[4]比如委托一理論、信息不對稱理論等對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現代企業建立以及社會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首先,信息經濟學中的委托—理論,對我國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改革具有借鑒意義。委托—理論是信息經濟學的核心內容,國有企業改革要建立起產權明晰的現代企業制度,這一制度正是以合理有效的委托—合同為基礎的。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對國有企業改革所作出的一系列戰略部署,比如資產重組、企業破產與兼并、股份制改造等,都需要有一定的市場經濟“游戲”規則來約束和規范市場行為,這個規則就是市場經濟主體共同遵守和不斷創新的委托—合同。
其次,信息經濟學中的信息不對稱理論,對市場主體的經濟決策和加強政府宏觀經濟調控,正確處理好企業與市場、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提供了理論支持。信息經濟學較為深刻地探討了不完全信息和信息不對稱條件下市場經濟行為的兩個主要現象,即不利選擇和道德風險。無論是生產者、經營者還是消費者,都面臨著不同形式的不利選擇和道德風險。生產者面臨著消費者的大量的、復雜的道德風險行為,而消費者也同樣面臨著由于信息不對稱帶來的不利選擇和生產者轉移的道德風險。在這種情況下,信息經濟學所揭示的信息不對稱理論,無論對生產者還是消費者,都有助于其作出各自相應的選擇與對策。
再次,信息經濟學中關于信息資源最優配置對經濟發展的直接影響的思想,將有助于我們在經濟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進一步關注信息經濟對經濟增長的影響,努力創造信息資源合理流動的外部環境,提高信息技術對提高產業競爭力的認識,協調信息網絡的發展,加大信息基礎設施的投入力度,強化信息產業在經濟結構調整中的帶動功能,以信息產業的高速發展帶動國民經濟信息化進程。
最后,信息經濟學的分析方法,對我們研究現實經濟社會問題開拓了新的視野。實事求是地講,信息經濟學在現代西方經濟學理論中占據重要地位的一個重要原因,在于信息經濟學所使用的方法為經濟學提供了新的分析工具和思想方法。比如信息經濟學不確定條件下的選擇理論和對策論,把現代決策理論的分析方法引入經濟決策分析之中,使得經濟分析不斷貼近現實經濟生活。實際上,在我國目前經濟理論界的經濟分析中,很多學者都引入了信息經濟學的分析方法。相信隨著信息經濟學的進一步發展,其分析方法將在經濟學、管理學等其他領域的應用中產生重要影響。
【參考文獻】
[1] 馬費成等:《信息經濟學》,武漢大學出版社,1997。
[2] 王則可:《對付欺詐的學問——信息經濟學平話》,中信出版社,2001年。
行為經濟學的概念范文6
國外管理會計學者在研究中大量引入經濟學理論。1986年,Watts和Zimmerman在《實證會計理論》中指出:“本書旨在介紹建立在經濟學基礎上的經驗性會計文獻的重要理論和方法論?!痹摃榻B了有效市場假說、資本資產計價模型、市場失靈、公共產品、信息不對稱、企業理論、公共選擇、管制理論及契約理論等在會計理論研究中的應用。齊默爾曼(2000)以機會成本概念和組織理論作為管理會計研究的基本框架,寫出《決策與控制會計》。
在管理會計研究中,經濟學相關概念的使用比例非常高(50%),經濟學成為解釋會計現象的一種工具,或是用會計數據來驗證經濟理論的一種手段。同時,許多經濟學家也認識到會計學的重要作用。科斯(1990)認為,會計理論是企業理論的一部分,在經濟研究中,應很好地利用會計數據,因為會計數據能夠讓經濟理論定量化,所以經濟學家應學習會計學,理解會計數字的含義。國內管理會計學者除了對純會計理論進行探討外,也做了很多基于經濟學理論的研究。20世紀80年代到90年代初,會計理論研究中所應用的經濟學理論幾乎都是經濟學,尤為著名的是“過程的控制與觀念的總結”。這一時期,會計學界也引入了西方的一些會計理論,但側重于從會計角度進行規范論述,并沒有涉及過多的經濟理論。此時對管理理論、組織行為學理論等卻引入較多,如“會計管理”的創立以及會計行為學的研究。筆者認為,《會計研究》1992年第6期發表的《科斯定理與會計準則》(劉峰、黃少安,1992),標志著我國會計學者借鑒西方經濟學理論的開始。此后,有會計學者介紹了實證研究方法,瓦茨、齊默爾曼的《實證會計理論》有了中文譯本?!督洕芯俊房d的相當一部分會計論文也是實證會計研究的文章,主要是利用國外成熟的模型對中國市場進行檢驗,其中所用的經濟學理論大都來自于國外實證會計文獻。會計學者對企業理論、產權理論、理論和管制理論等進行了深入研究,發表了一些富有創見的成果。
近年來,公司治理理論成為會計學者應用的主要理論,在會計論文中出現的頻率很高。我國的《會計研究》雜志是一本具有較大影響的學術刊物,該刊自1981年以來,已刊載一定數量的管理會計方面的論文。我們選取1981~2000年《會計研究》上中與管理會計(包括成本會計、成本管理和業績評價等)有關的363篇論文,進行有關涉及基礎理論研究的描述性統計,剔除管理會計與其他理論結合的199個樣本,表2表明,經濟學在國內管理會計研究中出現的次數最多,應用頻率最高。
二、借鑒經濟學的精度、廣度與深度
(一)借鑒經濟學的精度———以研究方法為例
會計的研究方法根源于經濟學的研究方法。規范與實證會計研究像經濟學研究一樣,把規范法和實證法引入會計研究中。下面我們將對經濟學研究方法以及規范會計研究在20世紀的歷史進程與實證會計研究的邏輯推演進行簡單的回顧。最早區分規范經濟學與實證經濟學的是西尼爾,而對實證經濟分析與規范經濟分析做出更嚴格區分的是大衛•休謨,他提出所謂的“休謨判別法”:從事實性、陳述性的說明不能推導出規范性、倫理性的說明,亦即不能從“是”中推導出“應當”。休謨提出了實證經濟分析與規范經濟分析的判別標準,即實證經濟分析研究“是”與“不是”的問題,規范經濟分析研究“應當”與“不應當”的問題。同樣,規范會計研究著重于說明會計“應當是什么”,而不限于說明會計“是什么”,因而規范會計研究不滿足于現有的會計慣例,而是從邏輯性方面概括說明怎樣才是良好的會計實務。規范會計理論的主要研究方法有演繹推理法和歸納推理法兩種。
(1)演繹推理法
它是從一定的會計基本概念出發,推導出研究對象的邏輯性結構。演繹法的推導程序為:大前提—推導結論—驗證—具體問題。其主要步驟為:確定財務會計的基本假設或目標;說明會計基本假設或目標對財務會計的指導作用;根據既定會計假設和目標,推導相關的會計基本原則和會計基本概念;以會計基本原則或會計基本概念來指導會計實務,規定會計的具體處理程序。演繹法的優點是,可以保持相關會計概念之間的內在聯系,使會計理論的構建具有邏輯嚴密性。其缺點是,推理的正確性取決于假設前提,如果假設前提錯誤,則整個推理得出的理論結構將是錯誤的。
(2)歸納推理法
其特點是,通過對大量現象進行觀察,然后加以分類,從中概括出有關概念的內在聯系,再把它們組織或表述為理論。歸納法的推導程序為:觀察—分類—概括—驗證。歸納法的優點在于,它不受預定的模式束縛,把理論概念或結論建立在大量現象的基礎之上。但是,該方法的正確性取決于觀察對象的代表性。由于選擇觀察對象的范圍和代表性不同,得出的結論也不一定準確。在20世紀70年代以前,西方會計理論研究主要是以會計假設為前提,推導出會計原則、會計準則以及會計處理程序。70年代以后,隨著新技術革命、決策理論及行為科學等新興學科向會計領域的滲透,會計理論研究主要以會計為前提,推導出會計信息質量特征、會計要素、會計確認、會計計量與會計報告的標準。實證會計研究作為一個與傳統規范會計研究特點迥異的研究學派,其目的不在于提出會計“應當做什么”,而在于解釋會計“是什么”、“為何是這樣”,并據以預測未來的會計行為及其影響(羅勇、賈鴻,1998),它是根據實際效用或現實因果關系來選擇會計概念、原則、準則和各種程序。實證會計研究的基本步驟為:(1)提出理論假說和有關假設條件;(2)建立理論模型并得出主要結論;(3)對理論假設模型進行經驗驗證;(4)解釋和預測會計實務。提倡在會計理論中引入實證研究的是美國會計學家M.C.Jensen,他在1976年發表的《關于會計研究和會計管制現狀的反映》中指出:“由于規范的理論占優勢,會計研究是不科學的。”實證會計研究能解釋已存在的會計現實“為什么會是這樣”,以及為什么會計人員要從事這樣的工作。自1968年鮑爾和布朗具有代表性的文章發表之后,實證研究成為西方會計研究的主流,也使得管理會計的實證研究成為可能。管理會計的實證研究可以表述為:實證研究認為會計理論的目標是解釋和預測會計實務,而這也是經濟學大部分以經驗研究為依據的研究的基礎;以對假設的實證檢驗代替研究人員的價值判斷,對預先提出的理論性假設不是進行一般性的推演,而是采用可觀察、可檢驗的實際證據來進行檢驗和說明;實證會計研究以定量分析為主,廣泛采用精準的計量和數理統計分析方法,分析實際數據,對假設進行檢驗,這使管理會計研究的結論具有較高的準確性。
(二)借鑒經濟學的廣度———以理論為例
人是行為人,而委托人是行為影響的一方。人根據契約為委托人做事,委托人依據契約對人給予獎勵。企業的股票持有者與企業經理的角色是不同的,后者是經營(run)企業并做出決策,而前者是在契約簽訂生效后擁有(own)企業,對企業有剩余擁有權(residualclaimant)。剩余擁有權會產生剩余控制權(residualcontrol),這是一種可以后發制人的機動權(Berle&Means,1932)。理論說明,委托人和人有不同偏好,并且都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人具有機會主義行為,這將導致道德風險(Moralhazard)、成本(包括簽約成本、監督成本、保證成本和剩余損失)的產生。1976年,Jensen和Meckling首次提出成本概念,認為成本是企業所有權結構的決定因素,緣于管理人員不是企業的完全所有者這一事實。標準的委托—理論建立在兩個基本的假設之上:一是委托人對隨機的產出沒有直接的貢獻(即在一個參數化模型中,對產生的分布函數不起作用);二是人的行為不易直接被委托人觀察到(雖然有一些間接的信號可以利用)。在這兩個假設下,有兩個基本命題:(1)在任何滿足人參與約束及激勵相容約束而使委托人預期效用最大化的激勵合約中,人都必須承擔部分風險;(2)如果人是一個風險中性者,那么就可以通過使人承擔完全風險(即使他成為惟一的剩余權益者)的辦法來達到最優結果。委托問題的產生有四個原因,即授權和控制權分離、不確定性和分散投資風險、科層組織結構中的信息不對稱以及有限理性和個人能力的約束(向榮、賈生化,2001)。委托人需要一種控制系統來使人按委托人的目標來行事,這種控制系統包括三個部分:決策權的分配(誰負責做決策)、業績計量與評價(向誰報告何種信息)、獎勵與懲罰(收集到的信息與人報酬之間的關系)。契約和決策的形成需要以信息為基礎,而會計和審計正是與這種信息的收集和傳播有關,因此,理論可以用于會計和審計研究中,以分析不同管理會計、財務會計和審計程序的效率特點(ChatfieldM、RVangermerch,1996)。對會計領域問題的研究最有影響的學者有:Holmstrom(1979,1982)、Jensen和Meckling(1976)、Watts和Zimmerman(1978,1983)等。理論可以深入到會計學研究的各個領域(JensenMC,1986),其對管理會計的貢獻在業績評價方面更為顯著。例如,在業績評價指標的選擇中,用理論來解釋會讓我們更深地理解會計基礎與市場基礎、財務基礎與非財務基礎、相對基礎與絕對基礎等矛盾。
需要說明的是,股東雖然可以通過審計者加強對經營者的監督,內部審計、民間審計都對審查會計信息、降低信息風險承擔重要責任,但在現實中,由于內部審計組織不夠健全,地位尚不獨立,民間審計會受到審計委托、審計費用和市場競爭等因素的影響,難以或不愿審查虛假會計信息,甚至出現審計師與企業合謀的問題(陳關亭,2001)。
(三)借鑒經濟學的深度———以產權理論為例
我們首先對產權、交易等概念的歷史演進及重要性做一個簡要回顧,然后闡述管理會計借鑒制度經濟學的必要性。完全競爭模型被構建出來,該模型的基本前提假設,如理、公司的規模不經濟等,都是非常著名的。其假定還有一個與產權相關的隱含假定是支撐完全競爭模型的基礎:商品的供給與需求是決定價格的市場條件,對它們的利用反映了私人產權的制度安排;要實現完全競爭,所有的稀缺資源必須是私有的、明確的,并被有保障地擁有。這是從完全競爭模型或者近似完全競爭的模型中推導出的結果,也是由私人分散控制資源而引起的。新古典主義經濟學家認為,產權制度隱含在完美的假定中,在對與價格具有同樣作用的因素的研究中,對產權安排卻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
1934年,康芒斯在《制度經濟學》中提出交易的范疇。他認為,“使法律、經濟學和倫理學有相互聯系的單位必須本身含有沖突、依存和秩序這三項原則”,“這個相互的單位便是交易”,“一次交易,是制度經濟學的最小單位”,交易“不是實際交貨那種意義的物品交易,它們是個人與個人之間對物質的未來所有權的讓渡與取得,一切決定于社會集體的業務規則”,“交易是所有權的轉移”。1937年,羅納德•科斯在《企業的性質》中第一次提出交易成本。之后,科斯在《社會成本問題》中提出著名的“科斯定理”,即“在完全競爭條件下,私人成本將等于社會成本”。后來有學者將其擴展、引申為:如果市場交易費用為零,不管權利初始安排如何,當事人之間的談判將使資源配置實現最優;如果交易費用不為零,不同的產權安排會帶來不同效率的資源配置,可以通過明確的產權之間的自愿交換來達到資源配置的最佳效率。
為了優化資源配置,制度對產權的初始安排和重新安排是必要的??扑苟ɡ碚f明,通過改善企業內部組織制度和企業產權制度,可以不斷地降低企業內外部交易成本,提高企業效益。然而,交易、契約、產權的關系如何?哪些類型的交易適合于企業合約安排?哪些類型的交易適合于市場合約安排?威廉姆森(1985)從資產專用性、不確定性和交易頻率三個方面區分了交易類型,認為涉及高度專用性資產且經常重復發生的交易,適合于在企業內部進行。顯然,資產專用性對于為何通過企業配置資源給予了很好的解釋,但它不能解釋威廉姆森提到的作為“賣者”的企業為何存在。
借鑒制度經濟學的發展與邏輯演進,管理會計的現代應用必須滲透到制度經濟學提及的眾多理論(如交易成本理論、產權理論和制度安排等),否則,“如果沒有產權的界定、劃分、保護、監督等規則,沒有產權制度,產權的交易就難以進行,產權制度的供給是人們進行交易、優化資源配置的前提”。
三、經濟學對管理會計的啟示
(一)實證研究(計量經濟學)的精度———對現代管理會計研究的啟示
無論管理會計(作業成本會計與作業成本管理、綜合記分卡、KAIZEN成本計算、產品生命周期成本計算、行為會計、環境和戰略管理會計、智力資本管理會計等)的發展趨勢如何(余緒纓,2001),無論管理會計研究的內容由內深化與向外擴展如何并舉,無論管理會計的選擇指標從滯后性向前導性怎樣轉變,無論管理會計的貨幣性與非貨幣性分析怎樣結合,現代管理會計的特點、重點及難點研究,都需要計量經濟學的背景支持與后臺支撐。計量是會計的一種屬性,也是其最基本的特征。
(二)理論(信息經濟學)的廣度———對現代管理會計的詮釋
傳統的管理會計都假定信息是無成本的,或者至少不存在因信息而導致的成本差異。但是,信息經濟學理論表明,任何信息都有其特定的成本,信息成本因具體情況而異,信息系統只能根據具體情況來加以選擇。理論在信息經濟學的基礎上,從委托人與人獲取信息的角度,結合人的行為因素,在管理會計中得到應用。
1.有助于管理會計人員在備選決策方案中做出正確選擇
在理論體系中,管理會計信息可以為兩種不同性質的目標服務:(1)用于優化委托人或人將采用的決策的環境進行事前評估,即修正信息;(2)用于評價決策執行的結果,以便在委托人或人之間按照契約的規定來分享上述成果,即業績評價。決策前信息和決策后信息的作用以及對委托人和人利益的影響,有助于管理會計人員在備選決策方案中做出正確的選擇。例如,業績評價與激勵人的最優努力相關,而人的努力不能被直接監督,如果沒有建立業績與報酬相聯系的、能夠反映績效的管理會計信息系統,就不能激勵人為委托人而努力工作。
2.對管理會計理論與實踐出現偏差的原因提供了一種可能的解釋
管理會計無論是理論還是實踐應用都面臨現代企業存在的一系列委托關系:董事會與經營者之間的委托關系、股東與董事會之間的委托關系、企業經營者與會計部門之間的委托關系、股東與審計者之間的委托關系等。從委托的機制來看,這種錯綜復雜的關系決定著管理會計理論與實踐出現偏差的可能性與原因。
(1)委托人與人的目標、利益、風險不同
由于所有權與控制權彼此分離,現代企業存在著一系列關系。委托人和人因各自利益、目標不同,所承擔的風險也各異,在某些情況下,一方追求效用最大化時,會損害另一方的效用最大化。
(2)契約的不完備與信息的不對稱
會計實務的變化難以預料,這不可避免地使會計法規、會計準則的制定存在滯后性。這些法規、準則不可能把會計實務中所有的情況都包括在內,只能對會計的總體目標、總體原則以及不同的會計處理方式做出規定,而對會計處理程序和方法的規定則相對靈活,這使人在進行會計信息披露時有很大的變通余地。契約的不完備再加上信息的不對稱,使得人可以利用占有會計信息的優勢和契約的缺口,選擇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會計程序及會計處理方法,對會計信息進行“加工”,對自身的業績進行夸大,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會計信息的質量。
(三)產權理論(制度經濟學)的深度———對現代管理會計的提示
1.從交易費用的定性到定量分析
制度經濟學的研究深度已經滲透到管理會計研究層面能夠涉及的深度,如產權理論涉及的交易成本概念就屬于制度經濟學的內容。在交易成本理論中,交易成本包括外部交易成本與內部交易成本,涵蓋了監督成本、信息取得成本、組織制度成本以及不確定性原因引起的成本等。這些都可以歸結為機會成本,即選擇不同制度形式的生產或消費所損失的機會成本。在成本管理會計理論中,一個極其重要的組成部分是機會成本理論,這里的機會成本是指選擇最優方案而舍棄次優方案所喪失的收入,其實質是選擇不同企業組織形式、生產要素配置與管理方式的問題,它貫穿于投資決策、生產組織和產品銷售等過程,是既定制度約束條件下的機會成本。對企業交易費用、機會成本在定性基礎之上進行定量研究,已成為管理會計的核算分析內容。制度經濟學研究正在更為深入地展開,將會為管理會計的領域開辟新的研究空間。
2.以資產的流動性劃分資產到從專用性角度劃分資產
資產的分類一般都遵循一個原則:以資產的流動性為標準,對資產進行分類和管理。按流動性劃分資產存在的一個很大問題是,信息使用者既不能獲得關于無形資產的準確價值計量信息,也不能獲得有價值的評估信息。其原因是:(1)存在不能獨立存在的無形資產,這些無形資產與企業的有形資產相結合無法分離,而能夠分離的無形資產價值又往往是在企業經營有形資產的過程中體現出來的,所以人們難以清晰地界定其范圍;(2)流動性劃分與無形資產的相關程度很低,按照流動性進行劃分的資產雖有利于描述有形資產的特性,但不能有效地描述無形資產的特征,也就是說,流動性與無形資產的相關程度很低,信息使用者如果僅利用現有的財務報告信息,是很難評價無形資產價值的。資產專用性并不是為描述無形資產而提出的,但從會計的角度看,專用性對資產進行另一種分類,能夠從財務報表中挖掘更多信息。我們可以對資產的專用性進行一下回顧。
1985年,威廉姆森將描述交易的主要維度分為資產專用性、不確定性和交易次數。資產專用性,是指為支持某項特殊交易而進行的耐久性投資。專用性資產一旦被用于某種交易,它就無法在不發生巨大損失的前提下轉移到其他交易中。由此可見,資產專用性表明資產有專門用途,其收益依賴于它所支持的專門交易。資產專用性包括地點專用性、實物資產專用性、人力資產專用性、完全為特定協議服務的資產專用性以及名牌商標資產的專用性。交易的不確定性,是指由于交易雙方的協議不可能完全,在交易過程中就可能因為一方的機會主義行為而出現一些預料不到的情況。在雙方進行了專用性投資的情況下,由于不確定性的存在,雙方的交易關系更加復雜化,進而出了對契約關系進行調整的要求,并因此對組織與交易的匹配關系產生影響。交易發生頻率,是指交易雙方進行交易的經常性或重復程度。采用垂直一體化方式,能夠提高契約關系的穩定性和調整性能,但垂直一體化會增加組織管理費用。因此,只有對較高頻率的交易實行縱向一體化,在經濟上才是合理的。需要補充的是,考量交易的另一主要維度應涉及交易效率,交易效率對分工水平有十分重要的影響,它隨合約自、合約結構的優化、產權保護程度和城市化程度的提高而提高。
四、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