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制度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制度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制度范文1

一、檢查考核原則

(一)做到客觀公正、真實反映定點醫院開展新農合各項工作。

(二)采取年度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法,力求考核全面規范。

(三)統一標準,分級進行檢查考核和上級抽查,合理確定考核結果和考核等級。

二、檢查考核依據、內容和標準

(一)根據市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領導小組《關于我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行中醫藥門診優惠的通知》(江合醫領組〔*〕17號)和《市工作制度》規定和要求,檢查考核執行開展中醫藥服務和中醫藥優惠工作情況。

(二)根據市衛生局《關于印發*市農村合作醫療住院雙向轉診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江衛〔*〕369號)規定和要求,檢查考核定點醫療機構執行新農合住院雙向轉診制度情況。

(三)根據《*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住院承諾制度》(江衛〔*〕380號)規定和要求,檢查考核定點醫療機構執行先搶救后交費原則和嚴格按規定收費等情況。

(四)根據《*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江衛〔*〕158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規定和要求,檢查考核定點醫療機構執行該《暫行辦法》第十三條所規定的情況。

(五)根據《*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院工作制度》(江衛〔*〕247號)規定和要求,檢查考核定點醫療機構設立管理機構和落實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情況;制定和完善醫療機構內部新農合工作管理制度和開展檢查工作情況;執行住院管理制度、出院管理制度、信息公布制度、工作報告制度和宣傳工作制度等工作情況。

(六)根據省、市衛生部門要求開展新農合住院即時補償工作有關文件要求,檢查考核定點醫療機構配備住院收費硬件(電腦、打印機等設備)、住院收費軟件、新農合即時補償軟件(按省統一要求)和安裝上網設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實施新農合住院即時補償工作情況。

檢查考核內容和標準具體執行《*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工作檢查考核標準》(詳見附件)。

三、檢查考核辦法

(一)分級檢查考核。各市(區)衛生局負責檢查考核本轄區縣、鎮級及其他定點醫療機構;*市衛生局負責檢查考核市直定點醫療機構,抽查全市定點醫療機構。

(二)檢查考核形式。每年檢查考核至少一次,采取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具體由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工作安排確定。檢查考核要組成專門小組,抽調有關部門、單位的領導、管理人員和專家參加。

(三)檢查考核方法。聽取定點醫療機構工作情況匯報,查閱有關工作文件和資料,按照《*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工作檢查考核標準》現場逐項檢查考核,向受檢單位反饋檢查考核情況。縣級檢查考核和結果要在本轄區通報并抄送市衛生局;市級檢查考核結果在全市通報并抄報市人大、市政府等。

四、表彰與懲罰:

(一)等級評定。檢查考核等級分為優秀、良好、較差、差。得91分以上評為優秀;得75—90分評為良好;得60—74分評為較差;得60以下評為差。各項等級作為對醫療機構年度工作檢查考評依據。

(二)通報表彰(表揚)和批評。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對評為優秀的定點醫療機構給予通報表彰,對評為良好的給予通報表揚,對評為較差的給予通報批評。

(三)懲罰。檢查考核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批準機關給予撤銷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資格,2年內不得重新申請:

1、檢查考核評為差等級的;

2、將未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員的醫藥費用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的;

3、將應當由個人負擔的醫藥費用變為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的;

4、為參合人員開假病歷、掛名住院和假住院收費單據,冒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基金的;

5、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收費的;

6、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基金的;

7、經各級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檢查,仍不按規定執行農村合作醫療雙向轉診和承諾制度的;

8、按《*省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年版)和《*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自費藥品、自費檢查項目的使用占醫藥總費用的比例,鄉鎮衛生院、村衛生站(室)超過10%,縣級醫療機構不超過20%,市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不超過30%(急診和搶救除外)的;

9、違反醫政、藥政有關法律、法規的。

五、要求

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制度范文2

一、落實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情況

*年全省參合人數為4837萬人,參合率達到95.4%??鄢r村外遷戶和參加其他醫保人數,全省目前已有98%的農村人口享有合作醫療保障,大大超過原定參合率的目標。全省貧困人口參合率達97.6%,其中,五保戶人口參合率99.7%,高于其他人口的參合水平。在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后,各地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提高財政對新農合的補助標準。省政府決定,今明兩年將我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均籌資標準提高到100元、110元以上,*年各級財政補助資金達到每人90元以上。省財政對東西兩翼和粵北山區及恩平、臺山市的補助標準由上年每人35元提高到61元,市縣財政補助標準由每人15元提高到25元,中央財政每人補助4元。*三角洲地區財政補助不低于這一標準。從落實情況看,接受省財政扶持的14個市,已有12個市確定了市、縣兩級財政承擔的補助標準,其中市級財政達到每人10元以上的有*(20元)、*(15元)、*(12元)、*、*、*、*。*、*尚未確定。*三角洲地區仍有部分縣(市、區)財政補助未達到每人90元的標準。

(二)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各地根據全省電視電話會議要求,統一調整了新農合住院補償標準,參合人員在鄉鎮衛生院、縣級醫院、縣外醫院住院費用補償比例達到60%、50%、30%以上,住院補償封頂線從2007年的1萬元提高到3萬元以上。在堅持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基礎上,推行普通門診、特殊病種大額門診、住院分娩等補償,努力擴大農民的受益面,切實減輕廣大農民的醫療費用負擔。佛山、東莞在下半年全面實行門診補償,廣州、珠海、中山等市也開展了試點。在欠發達地區,多數縣(市、區)也實行了門診補償或醫療機構優惠讓利措施。全省實行門診補償(包括定額補償)的縣(市、區)已達到70個。

(三)基金管理制度不斷完善。省財政廳、衛生廳下發了《*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務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救助基金財務管理辦法的通知》和《會計核算辦法》等一系列規定,對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撥付、使用、核算、報銷補償等進行了規范。為推行新的財務管理制度,今年5月份,我廳配合省財政廳連續舉辦三期培訓班,共培訓市、縣財政局、衛生局經辦人員800多人。各地按照省的要求,加強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管理工作,實行財政專戶存儲、錢賬分離、封閉運行。根據省紀委《關于開展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的通知》要求,7月上旬,省衛生廳下發《關于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管理使用情況檢查的通知》,要求對新農合政策落實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新農合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和新農合基金報銷補償情況,排查是否存在虛報參合人數、偽造憑證、騙報冒領、截留挪用和貪污合作醫療資金等違規行為。各市普遍組織了檢查。

(四)推進住院即時補償制度。全省電視電話會議要求今年上半年實現新農合縣內住院即時補償。目前,全省共有10個地級市、88個縣(市、區)全部實行縣內住院即時補償,10個地級市、27個縣(市、區)部分實行縣內住院即時補償,有8個縣(市、區)還沒有開展即時補償。通過實行即時補償,加強了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各級新農合主管部門分別與定點醫療機構簽定協議,明確定點醫療機構的責任和義務,對定點醫療機構的行為講要求。江門等市制定了定點醫療機構考核辦法。為了規范報銷補償工作,大部分縣(市、區)開展了信息化管理建設。目前完全未開展信息化建設的還有28個縣(市、區)。

*年上半年,全省新農合共支付補償資金17.78億元,其中住院補償94.94萬人次,補償金額16.96億元,人均補償支付1787元。門診、體檢、分娩等補償360.68萬人次,補償金額0.82億元。

二、認真審視新農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我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已經基本建立,但在工作上還存在許多困難和不足。去年以來,省衛生廳及有關部門對新農合工作進行了抽查,各地也組織了相關檢查,發現不少問題。值得高度重視的是,隨著新農合報銷補償標準提高,產生了不法人員利用假發票騙報新農合資金的情況。一些地方相繼發現有人利用管理漏洞,使用假發票、假憑證騙報冒領新農合資金。由于農村群眾居住分散,外出務工人員較多,在外地住院的比例較高,社會上也存在不法人員制作假發票、假憑證的現象,而假發票、假憑證與真實票據、憑證較為相似,增加了監審工作的難度。目前新農合尚缺乏系統的報銷補償網絡,而縣級經辦機構對外地醫療機構住院憑證的審核能力較弱,又要方便參合人員住院和辦理補償,因而使社會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機。對這類問題,有的地方及時查處了,有的地方則不夠重視,處理不夠堅決,沒有及時堵塞制度漏洞。新農合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有的是客觀條件造成的,有的是管理經驗不足造成的,有的則是沒有嚴格落實工作制度造成的。有些問題已經在省的有關會議上三令五申,但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這次會議,我們著重分析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是:

(一)沒有嚴格執行新農合報銷補償制度。檢查表明,有的地方沒有嚴格執行新農合報銷補償制度的規定,在報銷審核過程中,對報銷憑證審核把關不認真,報銷憑證沒有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有的沒有住院費用清單;有的沒有落實新農合住院報告制度,報銷呈批手續不完備;有的地方沒有按照用藥目錄和診療范圍的規定審核報銷費用。

(二)管理經辦人員責任心不強,業務素質不高。有的地方經辦人員對新農合管理制度和報銷補償制度不熟悉,業務素質不高,責任心不強,不能發現報銷憑證存在的明顯問題,對報銷憑證沒有認真裝訂、歸檔保管。有的地方鄉鎮經辦人員頻繁變動,工作連續性不強,直接影響補償審核工作。

(三)監督、審核和檢查制度不落實。有的縣級主管部門對鄉鎮辦理報銷的情況不審核、不監督、不分析,沒有基本的核實程序,盲目撥款。有的市縣雖然組織檢查,但對違法違規人員查處不力,對管理和制度上存在的問題沒有認真整改。有的市縣主管部門很少對基層進行監督檢查,主管部門的負責人也較少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不熟悉新農合的制度規定。

(四)報銷補償情況公示制度不落實。有不少地方沒有按照新農合公示制度的規定公布報銷補償情況,報銷補償公示制度不落實,多數縣(市、區)沒有實行網上公示。

(五)對定點醫療機構的服務行為缺少監督。有的地方沒有認真實施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定點醫療機構不能有效控制醫療費用增長,存在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檢查以及將門診病人作住院處理的情況,有的地方住院率和住院費用呈不合理增長趨勢。仍有不少基層定點醫療機構沒有實行電腦計費,沒有向病人出具費用清單,沒有使用打印票據。有的地方鄉鎮衛生院誘導參合群眾利用門診補償盲目開藥。

(六)一些地方對推進即時補償工作不重視。目前仍有8個縣(市、區)完全未開展縣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即時補償工作,有27個縣(市、區)未全部實行縣內即時補償工作。

(七)部分地方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滯后。對信息化建設不重視,是對管理工作不重視的具體表現。在省扶持信息化建設的74個縣(市、區)中,至今仍有8個縣(市、區)未全部完成*年的參合人口資料上傳工作。*、河源、*、*還有部分縣區未完成參合名單錄入工作。一些縣(市、區)上傳的參合人口資料不夠準確,資料也不完整,嚴重影響工作效率。有的地方甚至連基本的報銷補償情況都不錄入電腦,影響了對報銷補償資料的審核,影響了統計報表和統計分析,影響了公示制度的落實。

在檢查中,還發現個別地方存在虛報參合人數、幫扶貧困戶參合措施不落實、衛生院票據使用不規范、門診補償登記不規范等問題。

三、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管理,進一步完善各項工作制度

最近,總理在一份反映新農合基金管理存在問題的材料上批示:要嚴肅查處,嚴格規范和執行各項制度。各級新農合主管部門要認真落實批示精神,把工作的重點放到管理上來,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監督管理,以管理工作制度化、管理程序規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新農合管理制度。

(一)嚴格報銷補償手續,加強監督檢查。各地要嚴格執行新農合報銷補償制度,完善報銷憑證審核工作。尤其要完善縣外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憑證的審核、核對制度,縣外住院憑證必須經縣(市、區)農村合作醫療辦審核后才能報銷。實行先付后審的地方,必須由縣級經辦機構對報銷補償憑證審核后,才能向鄉鎮經辦機構或定點醫療機構撥款。要通過加強審核,防止利用假發票、假憑證騙取新農合基金事件的發生。對利用假發票、假憑證騙取新農合資金的,一經發現要嚴查到底。要加強對經辦人員的培訓和教育,提高識別假發票、假憑證的能力,增強責任心,防止因工作不認真導致新農合資金被騙取和套取。也要強化工作人員遵紀守法意識,防止利用職務之便騙取、套取合作醫療資金,杜絕在審查、審批和核撥農村合作醫療資金過程中出現違規行為。如果因制度不落實造成新農合資金被騙報冒領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管理責任。要認真落實公開公示制度。嚴格按照要求,將報銷補償情況在鎮、村的政務公開欄上墻公示,同時在政府公眾網或衛生網上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做到每月公示一次。還未實現網上公示的縣(市、區),要在9月份之前,將*年1月以來報銷補償情況全部上網公布。各市要在9月底將網上公示情況向省衛生廳報告。

(二)健全基金管理制度,確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安全。各地要加強新農合基金的監管工作,加強對各縣(市、區)的基金管理情況的檢查,確保各縣(市、區)能夠按照省財政廳、衛生廳下發的《*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務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實行財政專戶存儲、錢賬分離、封閉運行,收入戶和支出戶的設置、資金的劃撥要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糾正。

(三)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要建立定點醫療機構的準入和退出機制,定期檢查和評估,實行動態管理。各地應制定定點醫療機構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和考核辦法,完善醫療費用分析、評估和通報制度,把醫療費用上漲幅度、醫療服務質量以及新農合制度執行情況等,納入定點醫療機構考核范圍,定期組織專業人員對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為進行評審,考核結果與定點資格和費用撥付掛鉤。定點醫療機構要規范住院登記、病案書寫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有關要求書寫病案,管理病案。對出入院病人要進行住院登記,核實身份,保存資料,以備檢查。要嚴格執行省規定的用藥范圍和診療項目,定點醫療機構必須按照《*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規定的用藥目錄和《*省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診療范圍,嚴格控制自付費用的支出。各級經辦機構要按照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的約定,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重點監控是否存在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檢查、不合理收費的情況;是否存在將門診病人轉作住院病人或掛床住院的情況;是否存在住院率突升、次均住院費用突長的情況;是否存在不按新農合用藥目錄和診療范圍規定進行治療的情況;是否存在偽造、涂改住院票據、住院憑證的情況。要定期向社會公布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情況,確保參合人員的知情權。

(四)完善縣內定點醫療機構即時補償工作。開展即時補償工作,是簡便補償工作環節、提高補償時效、方便群眾、減少管理漏洞、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措施。要通過推進即時補償,執行新農合用藥目錄和診療范圍的規定,嚴格控制醫療費用增長。各地要提高對即時補償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沒有實現新農合縣內住院即時補償地級市,要督促有關縣(市、區),盡快落實即時補償工作,提高補償時效,減少報銷補償工作環節,規范報銷補償工作,明年要推行市級定點醫療機構的即時補償工作。

(五)認真做好信息化建設工作。為適應即時補償工作,我廳委托軟件公司開發了新的管理信息系統,可實現在線補償和監督,目前云浮市各縣(市、區)已經使用新系統進行管理。使用新系統,首先要求定點醫療機構實行電腦收費,還要求參合人員的資料準確完整,以便定點醫療機構能夠在網上審核確定個人身份。不符合要求的縣(市、區),要按要求做好有關工作,各縣(市、區)最遲于明年上半年完成系統升級工作。各市要高度重視信息化建設,對未完成今年參合人員名單錄入電腦的縣(市、區)要通報批評,限期完成名單錄入工作。為保證信息系統正常運行,年底前要將2009年度參合名單全部錄入電腦。省扶持第三批信息化建設的縣(市、區)將直接安裝新系統,有關縣(市、區)要及時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在今年第四季度完成第三批信息化建設工作。省計劃于今年底或明年初,推進省級平臺的建設工作。省級平臺的建設,將包括與地級市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的數據交換,屆時,將有效杜絕社會上的不法分子利用假發票騙取合作醫療資金現象的發生。

(六)加強經辦能力建設工作。各地要積極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建設工作,落實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提高人員素質,切實解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能力不足的問題。在人員不足的情況下,各市縣要保證現有人員編制在崗在位,不得隨意抽調和占用編制。暫時無法解決人員編制的,要做好人員的調劑,保證經辦部門有足夠的人手。主管部門要有“一盤棋”的觀點,充分發揮醫政、規財等科室對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的作用,彌補經辦機構專業力量不足的問題。

四、抓好新農合各政策措施的落實

(一)落實各級財政扶持資金。還未落實今年財政補助資金的市、縣(區),要盡快抓緊落實,務必在9月份前將補助資金劃入財政基金專戶,并按規定將資金入戶情況報送省財政廳和省衛生廳。對今年增加的資金,要通過調整補償方案,提高補償水平的方式來合理使用,對今年調整方案前住院、費用超過新的補償封頂線的參合農民,可進行二次補償。當年統籌基金結余原則上不超過15%,累計結余不超過年度籌資的25%。未進行計提風險金的縣(市、區),在年底前應完成風險金計提工作。

(二)進一步完善2009年新農合補償方案。要繼續提高住院醫療費用的補償標準。2009年全省新農合人均籌資水平達到110元以上,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將住院補償封頂線提高到5萬元以上,實際住院總補償水平不低于總住院費用的40%。參合人員在鄉鎮、縣和縣外住院費用補償比例提高到70%、60%、40%。鄉鎮衛生院、縣級醫院、縣外醫院住院起付線一般不低于100元、300元、600元。要將慢性病、地方病、精神病等特殊病種的大額門診費用、白內障門診手術、住院分娩費用納入合作醫療補償范圍。沒有開展特殊病種大額門診補償的縣(市、區),必須盡快將其列入補償范圍,并逐步提高補償水平。大額門診費用補償封頂限額納入住院補償封頂限額內計算。各市要統一2009年度補償方案,各縣(市、區)的方案須報市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才能實施。各市應盡快完成2009年度補償方案的審核工作。使用全省統一管理軟件的縣(市、區),補償項目應與省指導意見內容相同,否則將會影響管理軟件的使用。

(三)全面推進門診統籌制度。實行門診統籌補償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組成部分。通過門診補償,可以進一步減輕農民醫療費用的負擔,使疾病得到及早治療,防止小病變大病,從而減少大病的發生數量,減少醫療費用的支出。另一方面可以擴大受益面,調動廣大農民參合的積極性。2009年新農合普通門診補償統一實行門診統籌制度,不再實行家庭帳戶制度。門診補償按照“互助共濟,因病施治,有病多補,無病不補”的原則,以鎮衛生院、村衛生站門診服務為主體,引導病人就近就醫,做到“小病不出村、不出鎮”。實行“按比例補償、單次限額、全年封頂”的補償方式,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保證基金使用安全。2009年一般地區新農合統籌資金為每人110元,可按當年基金籌資總額的20%預算門診統籌資金,門診統籌資金與大病統籌資金合為一個會計科目。欠發達地區每次門診補償比例應達到門診費用的30%以上,單次補償限額可為5元(村衛生站)至8元(鎮衛生院),個人年補償封頂線達到50元以上,封頂線可以由家庭統一使用。補償范圍限于新農合用藥目錄和診療范圍之內,村醫按村醫用藥規定執行,并規定最大處方限額。各縣(市、區)必須與村衛生站和鄉鎮衛生院簽訂協議,實行協議管理。

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制度范文3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廣西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衛生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14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5〕98號)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西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桂人社發〔2017〕1號)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廣西區域內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

本辦法所稱的定點醫療機構,是指自愿為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并與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

第三條 確定定點醫療機構的原則:方便參保人員就醫并便于管理;兼顧專科與綜合、中醫與西醫,注重發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作用;促進醫療衛生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醫療衛生資源的利用效率,合理控制醫療服務成本,提高醫療服務質量。

第四條 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以下醫療機構,可以申請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

(一)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醫院、民族醫醫院、??漆t院;

(二)中心衛生院、鄉(鎮)衛生院、街道衛生院、婦幼保健院(所);

(三)綜合門診部、民族醫門診部;

(四)高等院校、各類學校衛生所、醫務室;

(五)專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六)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村衛生室;

(七)軍隊(武警部隊)主管部門批準有資格開展對外有償服務的部隊醫療機構;

(八)符合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的其他醫療機構。

第五條 申請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民營醫療機構須同時取得《營業執照》)并經營滿6個月以上;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國家、自治區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建立完善的醫療服務管理規章制度;

(三)建立與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

(四)無勞動用工、社會保險、衛生、物價、食品藥品監督和工商管理等方面的不良記錄,并經食品藥品監督、衛生、物價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監督檢查合格;

(五)按照《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核準的服務范圍執業;

(六)醫療服務場所使用面積和人員配備符合衛生生部門的規定要求。從提交申請材料之日起,醫療服務場所的使用權限或租賃合同的剩余有效期限須在3年以上;

(七)醫務人員必須具有符合規定的執業資格證;

(八)依法與本單位員工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條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條件并愿意承擔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應向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以下材料:

(一)書面申請;

(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四)《收費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六)醫療機構等級證明材料;

(七)就醫管理和醫療質量控制管理等內部管理制度;

(八)營業期間的服務能力、服務范圍、服務規模、服務質量、服務特色、信息系統建設、價格收費、財務管理、業務收支、用藥目錄、醫療服務診療項目、各科室服務范圍及特色和專長,門診診療人次、門診次均費用、住院人次人數、每百人門診住院人次、次均住院費用、平均住院天數、平均床日費用等方面的材料。營業時間超過1年以上的按年度提供;

(九)人員花名冊并附職稱證明和執業資格證書材料;

(十)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材料(可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查詢);

(十一)營業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

(十二)申請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的經辦人員,須提供委托書或介紹信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十三)軍隊(武警部隊)的醫療機構,提供《中國人民事業單位有償服務許可證》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事業單位有償服務許可證》、《中國人民事業單位有償收費許可證》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事業單位有償收費許可證》和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第七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制定多方參與的評估規則和醫療機構申請協議管理的程序,對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醫療機構,可每半年組織評審1次,也可通過委托第三方評價的方式開展評估。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組織有關管理人員3-7人,對申請定點的醫療機構進行核查,核查人員根據定點醫療機構準入評估表格內容,進行量化評分。醫療機構綜合評分R85分以上的,可以與其簽訂服務協議;綜合評分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根據參保人群的數量、分布、醫療服務需求及醫療機構量化評分結果,與具備定點醫療機構條件的醫療機構簽訂服務協議,并發放“廣西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標牌。

第九條 定點醫療機構變更名稱、變更注冊地址、改制、合并、分立、轉讓時或私營醫療機構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在取得新《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及變更申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備案,并辦理相關變更手續;未按規定辦理變更手續的,停止服務協議。

定點醫療機構變更等級或歇業的,應在其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30日內持新《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等相關證明材料及定點醫療機構等級材料或歇業申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備案;未按規定辦理變更等級或歇業審核備案手續的,停止服務協議。

第十條 定點醫療機構應當遵守以下藥品目錄管理規定:

(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與定點醫療機構簽訂年度服務協議時,定點醫療機構應當依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以下簡稱《藥品目錄》)范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本定點醫藥機構基本醫療保險用品目錄明細,并錄入醫療保險信息系統進行分類結算管理,未經申報的藥品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定點醫療機構年內有增減藥品或變更藥品規格的,應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并定期錄入醫療保險信息系統進行分類結算管理。

(二)應當按照《藥品目錄》中規定的藥品名稱、劑型、適應證,合理用藥,對癥治療。

(三)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內西藥備藥率應達到80%以上、中成備藥率應達到50%以上。藥占比達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要求。將備藥率、使用率、藥占比納入年度考核內容。

(四)使用超出《藥品目錄》范圍、超出藥品適應證和限二線用藥范圍的費用,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

(五)定點醫療機構在治療中,應分清主輔用藥,輔助治療用藥的費用不得高于主要治療用藥的費用,并將其納入服務協議嚴格管理。

第十一條 定點醫療機構應當遵守以下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項目管理規定:

(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與定點醫療機構簽訂年度服務協議時,定點醫療機構應當依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醫療服務項目》(以下簡稱《醫療服務項目》)范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本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明細,并錄入醫療保險信息系統進行分類結算管理,未申報的醫療服務項目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定點醫療機構年內有增減醫療服務項目的,應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并定期錄入醫療保險信息系統進行分類結算管理。

(二)嚴格按照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醫療診治技術規范進行診治,遵循先做一般檢查治療、后做特殊檢查治療的原則,做到合理檢查,合理治療。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特殊檢查項目部位陽性率應分別達到R50%、R60%。

(三)參保人員需做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單價200元以上(含200元)、800元以下的醫療服務項目,到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辦(科)審批;單價800元以上(含800元)的醫療服務項目,先由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辦(科)審核,再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

(四)定點醫療機構在治療中,應分清主輔診療項目,輔助治療項目的費用不得高于主要治療項目的費用,并將其納入服務協議嚴格管理。

第十二條 定點醫療機構還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堅持“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依法收費”的原則,嚴格執行《藥品目錄》和《醫療服務項目》規定。

(二)嚴格掌握各種疾病輔助檢查的適應證,對特殊檢查、特殊治療及轉院治療,按規定辦理手續。

(三)加強內部收費管理,各項收費記錄清楚,主要收費項目公布在明顯的位置,接受參保人員的監督。

(四)嚴格執行物價管理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規范收費行為,不得自立收費項目,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或以其他名義分解收費項目。

(五)嚴格掌握各種診療項目使用的適應證和禁忌證。參保人員1天內接受物理治療、中醫治療和民族醫治療的醫療服務項目,原則上不得超過4項。

(六)控制乙、丙類醫藥費(包括乙類藥品和乙、丙類醫療服務項目)在總費用中的使用比例,原則上三、二、一級定點醫療機構甲類醫藥費使用比例應分別達到60%、75%、85%以上。

(七)使用自費藥品、自費項目、高值醫用材料、高價乙類藥品、特殊檢查特殊治療項目,經治醫生應當書面告知參保人員并經參保人員或近親屬簽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則參保人員可拒付相關費用。

第十三條 定點醫療機構有義務向就醫的參保人員提供處方,參保人員可自主決定在定點醫療機構購藥或持處方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藥。

第十四條 定點醫療機構應對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單獨建賬,建立定點醫療機構信息管理系統與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醫院端結算軟件的數據接口,實現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信息的實時傳送、實時審核。按要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審核醫療費用所需的全部診治資料、賬目清單等有關信息。

第十五條 定點醫療機構應建立健全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制度,配備醫療保險專(兼)職管理人員,配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共同做好各項管理工作,定期接受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組織的醫療保險政策和相關業務培訓。

第十六條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依法對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監督檢查,違反法律法規的,行政部門依法處理;違反服務協議約定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協議處理。

第十七條 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定點醫療機構發生以下情形之一,停止醫療保險服務協議1-6個月進行整改:

(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隨機抽查定點醫療機構病歷樣本總費用中存在違規或不合理醫療費占比超過10%的;

(二)特殊檢查陽性率低于規定的;

(三)超出《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執業范圍提供醫療服務或醫師超范圍執業的;

(四)由非醫保醫師為參保人員開具處方、檢查單、醫囑并使用醫?;鸾Y算的;

(五)無故未及時傳輸醫療保險相關信息,或傳輸的數據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的;

(六)存在分解住院、掛床住院的;

(七)拒絕、推諉病人住院的;

(八)醫療保險收費系統未能專機專用的;

(九)未經申請,擅自改變收費系統終端設備使用地點的;

(十)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十一)其他違反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行為,造成醫療保險基金損失的。

第十八條 定點醫療機構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終止定點服務協議并向社會公布:

(一)有第十七條情形之一的,且年內停止醫療保險服務協議2次及以上的;

(二)虛報醫療費用以減免應由個人自付、自費的醫療費用或以提供現金、實物等經濟手段誘導參保人員住院的;

(三)因醫療質量、醫療安全問題出現嚴重違規行為受到處罰的;

(四)將科(診)室或分支機構以合作等方式對外出租或承包,并為承租(包)科(診)室或分支機構提供社會保障卡刷卡服務的;

(五)冒名住院、偽造醫學文書、虛報醫療費用、轉嫁收費等手段騙取醫療保險基金的;

(六)利用醫保專用讀卡器、計算機及線路為非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網絡接入或代非定點醫療機構套用醫療保險基金進行醫療費用結算的;

(七)被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注銷或吊銷診療科目、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有效證件未通過年度校驗仍提供醫療服務的;

(八)使用假冒、偽劣藥品,或者擅自生產、使用未經批準制劑的;

(九)不配合、拒絕甚至阻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依法進行監管稽查或拒絕提供相關資料的;

(十)違反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其他行為,在社會上造成重大不良影響,造成醫療保險基金嚴重損失的;

(十一)連續2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第十九條 醫療機構自終止定點服務協議之日起,2年內不得申請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對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年度考核,考核內容原則上包括日??己?、年度考核、滿意度測評。年度考核結果作為醫療費用結算、付費總額控制指標、質量保證金兌付和下年度簽約的依據。

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制度范文4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定點醫療機構,是指經**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確定的,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以下簡稱定點醫療機構)。

第三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按照醫療衛生資源的優化配置,方便城鎮居民就醫,并結合中西醫并舉、??坪途C合醫療機構兼顧、充分發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作用的原則,確定定點醫療機構,并頒發資格證書。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與定點醫療機構簽定醫療保險服務協議,確定醫療保險服務范圍、項目及管理等事項,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定點醫療機構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符合區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年審合格且具備24小時提供醫療服務的能力;

(二)嚴格執行國家、自治區規定的藥品價格政策,經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合格;

(三)嚴格執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有關規定,有規范的內部管理制度,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

(四)能按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業務要求配置必要的微機應用設備(包括電腦和POS機),具有微機聯網能力和經專業知識培訓合格的操作人員;

(五)住院均次費用、平均住院日、藥品費用占總醫療費用的比例等準入指標符合定點服務協議的約定。

第五條符合定點醫療機構的基本條件,并愿意承擔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服務的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漆t院、婦幼保健院(所)、??萍膊》乐卧海ㄋ?、站)、社區衛生服務醫療機構,可向**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填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申請書》,并提供以下資料:

(一)《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

(二)萬元以上醫療技術設備清單;

(三)上年度業務收支情況以及可承擔醫療保險服務的能力;

(四)門診診療人次、均次醫療費用和住院人次、平均住院日、均次住院醫療費等統計信息。

第六條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確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向社會公布,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定醫療服務協議后發放標牌,其標牌樣式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統一定制。

第七條定點醫療機構對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過程中,使用自費藥品、自費診療項目、超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標準的醫療服務設施時,必須履行告知義務,征得本人或家屬同意并簽字(急診搶救除外)后方可施行。

第八條定點醫療機構應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嚴格執行逐級轉診制度。定點醫療機構應按照國家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住院診療技術規范收治參保患者,合理使用各項檢查手段,合理用藥。

第九條定點醫療機構應嚴格執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認真審核就診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卡,杜絕冒診、冒用,不得將不屬于規定范圍內的費用記入醫療保險基金。

第十條定點醫療機構不得對參保人員使用未經衛生及物價部門批準的診療項目和自制藥劑,不得擅自改變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定點醫療機構應按照衛生部門的規定規范書寫醫療文書。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規定申報結算醫療費用并使用符合規定的結算票據。

第十二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檢查定點醫療機構執行基本醫療保險法規、政策的情況,審核醫療保險處方、病案、醫療費收據等相關資料。

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制度范文5

第一條為建立和完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保障農民獲得基本醫療保健服務,防止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根據《*市*區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意見》(金區政〔2003〕80號)精神,在總結完善前五輪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堅持“政府組織,群眾參與,多方籌資,以收定支,保障適度”的原則。

第三條在本區范圍內,凡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及從事此項工作的部門、單位或個人,都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區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合作醫療管委會)由區政府主要領導任主任,區分管領導任副主任,成員由區委辦、區府辦、宣傳部、衛生局、財政局、人勞局、農林局、民政局、審計局、殘聯等單位組成。合作醫療管委會在區衛生局設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合作醫療辦),負責日常業務管理。各鎮鄉(街道)設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指定1—2名專職人員負責,人員從各鎮鄉(街道)現有編制中調劑解決。各行政村設立聯絡員,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第五條區合作醫療管委會主要職責:

(一)編制我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發展規劃和總體方案,制訂本辦法。

(二)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宣傳發動、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確定年度籌資標準、支付標準及收繳管理辦法。

(四)討論決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受區政府委托,定期向區人大常委會匯報工作。

第六條區合作醫療辦主要職責:

(一)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和檔案管理,制作具體業務操作流程。

(二)負責合作醫療基金管理與合作醫療證件的制作、發放和年檢等工作。

(三)負責確定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協同有關部門對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質量、收費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負責合作醫療審批、審核、報銷等工作。

(五)負責合作醫療基金預決算草案的編制以及基金的財務會計和內部審計工作;做好統計、財務等報表的上報工作,對合作醫療基金的運行情況進行分析,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提供基金預警報告,并基本保證收支平衡。

(六)定期向社會公布合作醫療基金運行情況,主動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監督。

(七)定期向區合作醫療管委會及上一級合作醫療辦報告工作,并負責對各鎮鄉(街道)合作醫療辦工作指導與督查。

(八)負責調查處理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相關的舉報和投訴事件,確保參保者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第七條各鎮鄉(街道)合作醫療辦主要職責:

(一)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和《花名冊》、檔案管理。

(二)負責《合作醫療卡》的發放、年檢工作。

(三)負責醫藥費用審核、報銷、發放工作。

(四)負責定期向社會公布合作醫療基金運行情況,協同有關部門對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質量、收費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參加對象及其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參加對象:

除已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及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外,其余戶口在本區的農民均可以戶為單位參加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父母與子女分立的,父母可與其中任何一個子女設定為一戶)。戶口掛靠、戶口暫寄等在我區農村的且未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及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者,以其戶口所在戶為單位參加。非本區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在試點企業(單位)自愿和達到規定參保率的前提下,也可參加。

第九條參保者的義務和權利:

(一)按期足額繳納合作醫療費用。

(二)自覺遵守本辦法及各項規章制度。

(三)在指定醫療單位就診和逐級轉診。

(四)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享受醫藥費用補償。

(五)每兩年進行一次(兒童、學生為每年一次)免費健康體檢。

第四章基金籌集與管理

第十條籌集標準與來源:

(一)2009年度基金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150元,其中政府財政補助每人110元,個人繳納40元。非本區戶籍人員參加本區合作醫療不享受政府補助。

(二)農村五保戶、特困戶、低保家庭和特困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其合作醫療個人出資部分全免,由鎮鄉(街道)和區財政各負擔50%。

第十一條籌集辦法:

(一)基金籌集以整戶參保為原則,一次性繳清。2009年參保者個人繳納部分由戶口和企業(單位)所在地鎮鄉(街道)與村委會負責籌集。并出具財政監制的統一專用票據。

(二)個人繳納基金,由各鎮鄉(街道)籌集后于20*年12月25日前統一上繳到區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戶,方可享受本辦法的各項補助。在規定收繳入庫日以后不辦理資金退補手續。

(三)有條件的鎮鄉(街道)村集體經濟組織要對本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農民給予資金扶持,但農民個人繳費標準不應低于20元。鼓勵社會團體和個人捐贈資金支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

第十二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管理實行“區級統籌、統一管理、集中核算”的原則,基金使用遵循“以收定支、統籌使用、收支平衡”的原則。

第十三條合作醫療基金由區合作醫療辦管理,在全區范圍內統籌使用,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借支挪用。區合作醫療辦接受區合作醫療管委會和財政、審計部門監督。每年收支帳目定期向社會公布,基金結余轉入下一年度使用?;鸾Y余或虧損數額較大時,由合作醫療管委會報區政府批準,調整基金籌集標準或報銷比例。

第十四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籌集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內容。以鎮鄉(街道)為單位參保率必須達到95%以上(其中農民自愿參保率要在90%以上),不足部分合作醫療基金由各鎮鄉(街道)從自有財力中補足,并及時劃撥至區合作醫療基金專戶。

第五章定點醫療機構的確定與管理

第十五條區屬各醫療機構(包括符合《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規定,服務規范、服從衛生業務部門管理的村級醫療機構)及具備住院條件、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均可向區合作醫療辦申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資格。區合作醫療辦按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和實際需要,確定定點醫療機構。

第十六條區合作醫療辦與各定點醫療機構簽訂協議,明確責、權、利。

第十七條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對違反有關管理制度的單位和個人要追究責任,區合作醫療辦有權取消其定點機構資格。

第六章報銷辦法

第十八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者在參保期內,因患病而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或住院,其醫藥費可按規定比例報銷。

(一)門診報銷:參保者在*區屬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門診醫藥費用(可報銷費用)按30%比例(其中:源東按35%比例)報銷,不封頂。

(二)在各市屬定點醫院就診的門急診費用(可報銷費用)年度內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30%的比例報銷,年度內封頂額3000元。

(三)實行3類特殊病種(尿毒癥血液透析、惡性腫瘤放化療、重度精神?。╅T急診費用(可報銷費用)按市屬住院標準補償。

(四)參保人在保障期內住院分娩合法生育的,憑參保人(產婦)的合作醫療卡、身份證、準生證、出生證明,領取一次性生育補償金,在區屬定點醫院住院分娩的每例補償300元,其他醫院住院分娩的每例補償200元。

(五)住院實行分段報銷,具體報銷標準如下:

10000元以下,支付40%;

10001元至30000元,支付50%;

30001元以上,支付60%。

總報銷款為各段報銷款的累計數額。

在區屬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報銷比例在現有各段上提高15%。

在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不需要區合作醫療辦審批同意,但只有在縣級以上(含縣級)或Ⅱ級以上等級并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費用才可報銷,標準按定點醫院標準的80%報銷。

年度內多次住院的,實行分次報銷,除3類特殊病種(尿毒癥血液透析、惡性腫瘤放化療、重度精神?。┳≡横t療費用(可報銷費用)分段累計外,不得累計報銷。

一次性生育補償金、特殊病種、大額門急診費用及住院報銷累計最高限額6萬元(其中中小學生住院報銷年度內最高封頂7萬元),對連續參保人員住院報銷封頂額逐年提高1000元(從20*年起計)。

第十九條報銷手續:

(一)門診報銷:參保者在*區屬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結帳時,其門診醫藥實際報銷費用由區合作醫療辦與各定點醫療機構按月結算,其余由定點醫療機構直接收取,門診報銷基金實行實報實銷定額管理制度,門診報銷基金按全區統籌每人每年最高限額26元。

在市屬定點醫院就診的門急診費用累計每年2000元以上部分,于當年12月25日至次年的1月25日期間,憑合作醫療參??ê蜕矸葑C明,統一到區行政服務中心報銷窗口辦理。所有門診報銷必須使用發票原件及附方,否則不予報銷??缒甓炔挥鑸箐N。

(二)住院報銷:參保者在定點醫院出院結帳時,憑合作醫療參??ê蜕矸葑C(未滿18周歲者帶戶口簿或戶籍證明,特殊病種須審批后方可分段累計)在定點醫院指定窗口當場報銷;在非定點的縣級以上(含縣級)或Ⅱ級以上等級并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出院后憑合作醫療參??ā⑸矸葑C(未滿18周歲者帶戶口簿,特殊病種須審批后方可分段累計)、病歷(或出院小結)、費用總清單(或醫囑復印件)、住院發票等材料直接到區行政服務中心報銷窗口報銷;所有住院報銷必須使用發票原件(參加過商業醫療保險者允許憑加蓋公章的發票復印件并附商業保險保單復印件),否則不予報銷。市、區各醫院住院報銷從出院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有效,外地非定點醫院的報銷從出院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逾期不予辦理報銷手續。

生育金補償:憑參保人(產婦)的合作醫療卡、身份證及準生證、出生證、出院小結,到戶口所在地衛生院合作醫療報銷窗口,領取一次性生育補償金。有效時間為出院后6個月內辦理。

在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跨年度的參保人員,按出院日期所在年度的報銷政策辦理補償手續。

第七章獎懲

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制度范文6

20__年衛生工作的總體思路是繼續推進新生兒“兩病”篩查工作,降低殘疾發生率。加強對醫療機構產科的監督考核,完善孕產婦危重癥搶救綠色通道。

堅持以學習十七大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加強城鄉一體化建設、建設和諧社會為主題,以提高全縣人民健康水平為目標,突出抓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扎實做好衛生應急、預防保健和衛生執法工作,嚴格衛生行業管理,狠抓醫療質量,加強行風建設,推進衛生事業又好又快地發展。

一、以提高農民受益水平為目標,狠抓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一是提高參合農民籌資水平。及時開展新一年度新農合籌款工作,力爭實現參合率穩中有升。按照省市要求,將參合農民個人籌資標準從15元提高到20元,使人均籌資總額從20__年的95元進一步提高到100元。二是強化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嚴格落實《XX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和我縣《關于加強定點醫療機構考核管理的暫行辦法》,加大監督力度,實行責任到人。推行農合網與醫院內部網絡的聯接,在原有2家醫院的基礎上,力爭在奔城、胡各莊、柏各莊、司各莊、長凝、扒齒港等較大中心衛生院和京東醫院建立網絡接口。利用網絡平臺,加強對定點醫院服務行為的動態監控。認真落實與定點醫院的服務協議,嚴格控制合作醫療目錄外用藥和診療項目的使用。嚴肅查處違紀違規行為,控制次均住院費用,最大限度地減輕農民醫療費用負擔。三是提高經辦機構服務水平。進一步完善合作醫療管理站人員管理辦法,發揮其對所在醫院的監督制約作用。加強基金管理,落實報銷公示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繼續推進合作醫療信息化建設,依托市級管理平臺,在二院、煤醫附院、婦幼和二五五等全部市級定點醫院實現出院即報。

二、以提高醫療服務質量為重點,進一步加強衛生行業管理

一是加強醫療質量管理,保障醫療安全。以《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為重點,加強對院長和醫務人員的法制教育,增強醫療安全責任意識。健全醫療、護理、功能檢查、放射、化驗等各個科室、各個診療環節的質量管理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質量目標,實現診療工作的規范化。堅持安全第一、質量優先的原則,嚴格落實各項操作規程,杜絕醫療責任事故。加強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訓練,不斷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加強監督,定期開展醫療質量檢查,依法依紀落實獎懲。二是努力爭取資金政策支持,進一步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積極爭取資金,按照《XX市鄉鎮衛生院基本裝備標準》的要求,進一步改善衛生院裝備條件。按照《XX市鄉鎮衛生院管理辦法》的要求,繼續有計劃地開展人員聘用,努力解決基層技術力量不足的問題。三是加強醫務人員教育培訓。重點加強對在職醫務人員的繼續教育,根據臨床需求舉辦3期培訓班,安排80名業務骨干到上級醫院進修,培養急需的業務人才。積極鼓勵職工參加各種形式的學歷教育,支持參加執業醫師、執業藥師和執業護士等資格考試,提高醫務人員文化素質和業務素質。以落實《鄉村醫生基本用藥目錄》為重點,加強鄉醫業務培訓。四是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積極發現人才、培養人才和使用人才,強化院長隊伍的競爭意識,增強干部隊伍的生機和活力。加強后備干部的推薦、考核和培養,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后備干部隊伍。圍繞醫院管理的重點環節,有針對性地加強對院長的教育,強化對院長的日常監督和定期考核,努力打造一支有知識、有文化、懂經營、會管理、德才兼備的干部隊伍。五是加強醫院財務管理。嚴格執行《關于加強醫療衛生單位財務管理的若干規定》和《補充規定》,落實固定資產購置處理、開支審批、大宗藥品采購和車輛管理等制度,確保醫院財務管理工作嚴格規范。強化財務監督和審計,定期組織專項檢查,嚴肅查處違紀行為。針對醫院管理中的關鍵環節,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及時堵塞管理漏洞,實現醫院財務管理科學規范、公開透明。

三、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提高衛生應急保障能力

一是加強衛生應急能力建設。認真總結在手足口病防控和食用問題奶粉兒童篩查診治中的經驗,進一步完善各項應急預案,健全衛生應急管理機制。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做好應急物資儲備,確保依法規范、科學有序、快速有效地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強化醫療機構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突發事件醫療救援中的責任。二是加強傳染病防控工作。嚴格執行疫情監測、報告制度,每日審核和分析醫療機構疫情報告情況。主動加強預警預測工作,認真落實預檢分診制度,加強發熱門診和腸道門診建設,防范手足口病、霍亂等腸道傳染病,做好流感等呼吸道傳染病暴發疫情的調查及處置工作。加強鼠疫和流行性出血熱的防治工作,實現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認真實施艾滋病項目,廣泛

開展防治知識宣傳,加強對性病、艾滋病疫情的監測報告,落實“四免一關懷”政策,實施高危人群行為干預。認真實施結核病控制項目,加強發現、轉診、追蹤和治療工作,確保醫療機構的病人報告率、轉診率和病人系統管理率達到95%以上,現代結核病控制策略覆蓋率保持在100%,做好雙重感染病人的發現和治療工作。三是扎實推進免疫規劃工作。按照“三固定”、“五統一”的要求,加強接種門診建設,加強冷鏈管理,認真落實告知制度,保證接種安全有效。加強流動兒童管理,做好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和查漏補種工作,保證免疫規劃疫苗的接種率和新生兒首針接種及時率保持在95%以上。繼續實施強化免疫,防止麻疹暴發流行,保持無脊灰狀態。繼續堅持每月例會制度,加強對預防接種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加強預防接種信息系統的管理,保證數據錄入準確、上傳及時。四是加強母嬰保健工作。加強對鎮村兩級婦幼醫生的培訓,提高人員業務素質。認真落實婦幼工作考評標準,加強對基層婦保、兒保工作的督導,確保孕產婦和兒童系統管理率保持在95%以上,孕產婦死亡率控制在20/10萬以下,嬰兒死亡率控制在16‰以下。繼續推進新生兒“兩病”篩查工作,降低殘疾發生率。加強對醫療機構產科的監督考核,完善孕產婦危重癥搶救綠色通道。

四、突出食品安全整治和醫療市場清理兩個重點,加大衛生監督執法力度

一是加強餐飲業食品安全監管。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職責,強化對餐飲業和集體食堂的監督,落實監管責任制,實行責任追究。積極推進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加強日常監督指導,重點加強對食品從業人員、餐飲單位和食品生產經營場所環境衛生的監管。嚴格落實衛生管理制度,推行食品原料進貨索證索票、驗收等各項衛生管理制度,認真規范從業行為。加大對典型案例的暴光力度,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或非食用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

。強化宣傳教育,增強從業人員法制觀念,確保餐飲消費環節的食品衛生安全。二是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加強日常監督執法,嚴格規范社會辦醫的執業行為。重點查處出租承包醫療場所、超范圍行醫、擅自購置大型醫用設備和非法進行胎兒性別鑒定等行為,嚴厲打擊無證行醫和異地行醫,認真清理違法醫療廣告。嚴格執行《執業醫師法》和《護士條例》,嚴肅查處不經審批聘用衛生技術人員的行為。開展技術人員資質情況專項檢查,清理無資質的上崗人員,嚴肅查處違規醫療機構。結合換發鄉村醫生執業許可證工作,認真規范鄉醫執業行為,查處違紀違規鄉醫。三是強化公共場所和職業衛生監督。加強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推行量化分級管理,落實衛生管理制度,普及消毒知識。開展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監測,組織供水人員體檢和培訓。認真執行《職業病防治法》,監督企業落實職業病防治措施,建立和完善防治制度,組織職業健康檢查,嚴肅查處危害勞動者健康的違法行為。對16家放射工作單位開展經常性衛生監督,加強放射工作場所監測,開展個人劑量檢測,確保放射安全。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