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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障工作調研范文1
Abstract: Labor dispatching in China was from the foreign representative office workers in 1980. In the early 21st century,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mployment form of labor dispatching speeding up in China. In recent years, this trend has rapidly increased. The development of labor dispatching promotes the employment situation of China's workers. Many migrant workers rapidly and constantly pack into the city to seek better opportunities and living conditions. The emergence of this situation brings some problems for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the society in China. For example, the medical security problem of migrant workers is a hidden dangerous, if not to pay attention to and solve it, there will be a series of derivative problems. From the groups with labor dispatching, this paper discuss the related problems and solutions.
關鍵詞: 勞務派遣;流動性;醫療保障
Key words: labor dispatching;mobility;medical security
中圖分類號:F84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5)30-0070-03
0 引言
勞務派遣,又稱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是指由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由派遣勞工向要派企業給付勞務,勞動合同關系存在于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于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之間。勞動派遣的最顯著特征就是勞動力的雇用和使用分離。勞動派遣機構已經不同于職業介紹機構,它成為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
對于勞務派遣的特征,可以做以下介紹,勞務派遣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存在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和被派遣勞動者三方主體,和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協議兩種不同性質的合同。通過仔細分析會發現勞務派遣有一些其他勞動用工方式所不具備的特征:其一,派遣單位專門從事勞動力派遣的事業,它主要針對各種經濟組織或個人的需要,安排其所雇用的勞動者為上述主體提供勞動力資源。其二,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簽訂了勞動合同,具有勞動關系,從而使被派遣勞動者在派遣單位的指揮下向特定主體提供勞務。 同時為了防止用工單位濫用勞務派遣用工形式,對于勞務派遣崗位的范圍,我國勞動法也有明確的規定,《勞動合同法》第66條規定,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或替代性的崗位上實施。所謂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長的工作崗位,及非常設的崗位。所謂輔工作崗位,是指非主營業務的工作崗位。所謂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與用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一定時期內無法從事工作,需要其他人員暫時替代工作的崗位。
近年來,勞務派遣作為一種新型用工形式,在我國建立勞動力市場機制的過程中逐漸產生,并發展異常迅速,由于該用工形式具有節約人力成本、改善組織靈活性等多方面優勢,因此,它已經發展成為擴大就業、緩解就業壓力的一種重要途徑。但在我國大多數被派遣勞動者都是知識水平不高,或者是年齡較大的人群。并且對勞動法不了解,同時他們工作的流動性比較大,所以就會為勞務派遣單位或是用工單位提供鍥機,不為他們繳納保險金等,損害他們的合法權益等。
1 完善派遣員工醫療保障權益的必要性
1.1 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需要 我國多年來一直在努力促進和諧社會的發展,通過完善勞務派遣員工醫療保障的權益,能夠增加人民的幸福感,整體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進一步促進和諧社會的發展。
1.2 滿足被派遣勞動者的需要 被派遣勞動者自身,也希望能夠被納入醫療保險的范圍內。一方面是因為他們自身所從事的行業大多數都是體力活甚至存在嚴重職業病潛在的可能。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數勞務派遣員工是外來人員,可能會因為戶籍制度而無法享受同等的住房補助,醫療救助等,所以他們也迫切想要改變這種現狀,維護自己的權益。
1.3 促進經濟發展的需要 首先,通過完善派遣勞務員工的醫療保障權益,能夠促進就業和再就業,增加他們的收入,提高生活和消費水平,以此促進經濟的發展。其次,由于產業結構的不斷調整,使一些單位需要更多不同類型的勞動力來滿足其發展的需要,勞務派遣可以滿足這些要求,適應產業結構的調整,促進經濟的發展。
1.4 促進勞務派遣行業的發展 完善了勞務派遣員工醫療保障權益的實現,就可以使更多勞動者愿意接受勞務派遣,更多人找到工作,比如一些下崗人員可以接受勞動局的技能培訓,在掌握了一定的技能后由勞務派遣部門推薦工作,這樣就是從不同方面來促進就業,同時也就能夠促進勞務派遣行業的規范持續發展。
1.5 促進社會保險制度發展成熟的需要
社會保險制度也包括醫療保險制度,醫療保險制度的成熟和健全可以促進社會保險的發展和完善,能夠促進和諧勞動關系的行成,有利于社會進步的和發展。社會的進步和發展同時也會更加有利于促進社會保險制度的進一步發展和玩善。
2 勞動派遣員工醫療保障現狀
2.1 被派遣員工對醫療保障的需求在不斷增加 由于被派遣員工工資水平不高,積蓄有限,所以當他們遇到一些大病大災,積蓄不夠支付醫療費用的時候,他們就會迫切地想要享受醫療保險。這就使他們對醫療保障的需求在不斷增加。
2.2 醫療保險制度不夠合理,導致制度不能充分實施
2.2.1 制度本身的問題 醫療保障制度中,繳納保險費有一部分是所在單位繳納,另外一部分由勞動者本人自己繳納。但如果勞動者本人無法負擔起那部分繳納費,比如,保潔人員的工資較低,那么就是說保潔人員交不起保險費,他們就被拒絕在該保險范圍之外了。
2.2.2 勞動者自身原因 被派遣員工,他們的工作流動性比較大,可能不會長時間停留在一個地方工作,但是由于各個地方的社會保險制度不相同,實施方式也不同。所以假如他們在甲城市繳納了保險費,但是由于特殊原因去了乙城市,那么他們在甲城市所繳納的保險費就不能再用,也就沒有保險待遇之說。
2.2.3 制度監管不嚴 每個地方在實施保險制度時,由于監管力度不同,執行力度差別較大,可能導致一些勞動者即使繳納了保險費也未能享受保險待遇。所以就導致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沒能得到保障。
3 導致勞動派遣員工醫療保障權益受損的原因
3.1 被派遣勞動者觀念上的一些偏見 有些被派遣勞動者可能認為他們多注意安全,意外就不會發生,自己也就沒必要白花錢繳納保險費。比如單純體力勞動者的工作基本上沒有什么危險性的事情需要他們去做,所以他們也就理所當然的忽略可能存在的潛在危險,從而為了省錢,而拒絕繳納保險費。
3.2 有些群體對制度的認識不足 有些群體認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可以覆蓋到他們,所以沒有必要去建立專門的制度。但是,在這需要說明的是,雖然進城務工人員可以加入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但如果他們在外生病,考慮到成本等各方面因素,他們一般不會回指定的屬地醫院就醫。因此,這種保障制度對他們來講可能起不到任何保障功能。
3.3 保險待遇不夠合理 我國現行的政策是在繳費周期內,執行統一的醫療保險待遇,但是被派遣勞動者所從事的工作卻不同,比如,有些派遣單位可能會將員工派遣到工作環境比較差或者對身體危害程度比較大的崗位上,但是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卻無法及時進行調整,對他們而言,使用統一的醫療保險待遇可能會有失公平。
4 完善勞務派遣員工醫療保障權益的措施
4.1 宣傳勞務派遣員工參加醫療保險的積極意義 通過宣傳勞務派遣員工參加醫療保險的積極意義,可以改變他們對醫療保險制度的認識,讓他們能夠更積極主動的參加醫療保險。同時也能夠增強勞務派遣者對醫療保險制度的信任,也能夠使他們帶動身邊的人去積極主動參保,促進該制度的進步和完善。
4.2 加大宣傳醫療保障制度的具體內容 加大宣傳醫療保障制度的具體內容,使他們能夠更全面更充分地了解這方面的知識,也有利于他們更加懂得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3 加強法律法規的監管監察力度 通過相關部門加強監管監察的力度,可以更加有效的推行勞務派遣員工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和完善。政府應當審核勞務派遣機構和用工單位使用勞務派遣工的資質,特別是對勞務派遣的適用行業和適用崗位進行審核。各地勞動保障部門應加強對派遣單位雇傭勞動者和用工單位使用勞動者的過程進行監督,包括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協議、辦理社會保險等,監督檢查勞動者工資支付、工作時間、勞動保護、休息休假的情況,并對違規者進行嚴厲的處罰。
4.4 進一步完善勞務派遣員工醫療保障制度 通過這一方法可以加強被派遣員工對該制度的信任 度,促進被派遣勞動者的參與積極性。這一點可以做的就是簡化勞動者在進行保險報銷時的手續進程。許多勞務派遣員工的工作都是很繁瑣耗時的,他們的工作內容非常多且復雜,同時他們的工作時間相對而言也是比較長的,這就導致他們并沒有那么多空閑時間去進行繁瑣的報銷流程,所以,筆者認為在報銷流程上可以更簡化便捷。這樣能夠加強勞動者的滿意度,也完善了勞務派遣員工的醫療保障制度。
4.5 國家現行法律制度下勞務派遣工的數據分析 國家非常重視勞務派遣工的權益保障,2008年的《勞動合同法》使勞務派遣工有了一個可以受到法律保護的身份;2012對其進行的修訂就是更進一步地保障了勞務派遣工的合法權益,而在2013年的《勞務派遣暫行規定》中,更是將勞務派遣工的保險問題和同工同酬問題作為一項重點來抓。在這些法律制度、規定的保障下,本文通過資料搜索和大量信息的匯總,發現了某機構在對國內的一些企業勞務派遣工的人數進行的一次調研。該調研通過對266家企業的管理層發放了266份調查問卷,其中100人以內的企業44家,100人到500人的42家,500人到1000人的企業22家,1000人以上的58家。調查結果如表1。
該調研中,收回有效問卷256份,其中人數增加的占有比例45%,人數減少的只有14%,由此看來,法律法規的健全和保護,提高了人們對勞務派遣工的認可度,在基本的醫療和權益保障的條件下,提高了人們的工作積極性,不僅在一定程度上使這些勞務派遣工的生活和工作有了保障,也解決了用工單位的人員緊缺問題,是促進勞務派遣工制度健康長期發展的一項有效措施。
5 結束語
伴隨著勞務派遣行業的發展,被派遣勞務員工的醫療保障制度的問題會越來越明顯,越來越不可忽視,與這個問題息息相關的人群是非常龐大的。通過對該群體權益進行合法的保護和加強,能夠提高該群體工作積極性,促進社會的發展。相關人員應該重視這個問題,并努力解決這個問題。促進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促進勞務派遣行業的發展,促進經濟發展,從而進一步促進和諧社會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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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障工作調研范文2
全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會議召開后,已有79個城市作為流動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城市,并計劃在近幾年覆蓋全體城鎮非從業居民。這是建立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農村建立合作醫療制度之后又一重大舉措,是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經之路。國務院下發的《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要充分發揮城市社區服務組織的作用。整合、提升、拓寬城市社區服務組織的功能。加強社區服務平臺建設,做好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工作,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和社區醫保是社區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能否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
一、城鎮居民醫療現狀及存在問題
(一)社區衛生服務模式社區衛生服務是隨著現代醫療需求而產生的一種全新的衛生服務模式,在推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試點的過程中
由于參保人員大多為老人、小孩、并軌轉制企業的弱勢群體、失業或無業人員,因此社區醫療服務便上升為人們關注的焦點。但是眼下大多數社區衛生服務仍然不能滿足居民的各種需求,呈現處“叫好不叫座”的尷尬場面。究其原因,有以下幾點:
第一,較多的患者對社區醫療服務能力缺乏信心。勝利街道居委會的xx主任告訴我們,居民們普遍認為社區醫療服務機構的醫生醫術不高,設備簡陋,生怕在社區就診“小病拖成大病,感冒治成肺炎”。尤其對全科醫生持懷疑態度。
第二,社區醫院的硬件水平堪憂。其中有不少用藥遭到患者非議。園林街道人大社區衛生服務站孟大夫稱,雖然現在社區醫院的醫療藥品范圍放開了許多,但還是沒法滿足患者要求,好多就診的大爺、大嬸們都要兩頭跑:在大醫院就診、看完病、拿著針劑藥品到社區醫院點滴。有些疾病需要作CT、彩超、X光片的。社區醫院不具備這些設備、患者只能先在大醫院就診。這也是大多數歲數比較大的患者怕麻煩不來社區醫院看病的重要原因。
第三,調研還發現,現在社區醫療衛生的定位非常籠統,大多是預防、保健、醫療、康復、健康教育、計劃生育,沒有對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疾病治療和疾病防止加以區別,沒有細致考慮各地醫療資源現狀,發揮作用不夠、機械地按統一標準劃分社區衛生機構。
(二)社區醫保管理平臺建設滯后
職工的醫療保險平臺是單位,城鎮居民醫保的組織實施網絡則可以依賴社區。實際上,每一個街道、社區都已建立了勞動和社會保障站;但是省市一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不負責具體操作;社會保險部門又不能隔著鍋臺指導街道、社區的社會保險、醫療保險這一塊業務,這樣街道社區機構等于是聾子的耳朵——擺設。雖然,國家召開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會議,也有規劃。但是社會保險法規、醫療保障政策還不完善、需要細化,社會保險機構、醫療保障難以操作、街道社區無法律依據,對參加養老保險、登記繳費、審核、監察、責任的追究沒有章程、缺乏措施、政策法律建設不健全,難以震懾和阻止違法行為、處罰乏力,難以維護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人員編制、經費保障、監察辦案機構等等存在很多問題,嚴重地影響了社會保險、醫療保障的工作效益。街道社區醫療保障管理平臺目前是硬件不硬、軟件太軟。
二、街道社區醫療保險工作的對策思考.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試點的推開,是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邁向全民醫保、完善目標關鍵性的一步。但勿庸諱言、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醫療保險制度,加緊實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擴面專項行動,按照“低費率、保大病、保當期的構思、根據城鎮居民的特點和醫療需求、以及街道社區的承受能力,合理確定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在開展養老保險擴面的基礎上,同步推進居民醫療保險擴面行動,避免城鎮居民因大病造成的養老和健康風險,為城鎮居民穩定構筑雙保險機制。
(一)城鎮居民醫保試點基本原則
第一是低水平起步原則。從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實際國情出發,根據各方承受能力,合理確定籌資水平,保障標準。重點保障城鎮非從業居民的住院和門診的大病醫療需求,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逐步試行醫療費用統籌。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逐步提高醫療保障水平,擴大醫療保險的受益面,確保醫療保險的長足發展。第二是確保自愿原則。國務院決定2007年在有條件的省市、選定2—3個城市啟動試點,明確確定地方進行試點的自愿性,充分尊重地方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廣泛宣傳和重點宣傳相結合,城鎮居民可自愿繳費、參加醫療保險,充分尊重群眾的意愿和選擇,政府作為后盾、建立財政輔助制度、引導和幫助居民參加醫療保險。
第三,屬地化管理原則。明確國家、省、市、縣的責任,國家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確定具體辦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化管理。統籌層次原則上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以有利于發揮現有管理體系的優勢。社會保險機構醫療保險的工作職能,貼近基層、和諧社會,從長遠考慮要積極探索適合城鎮居民特點的醫療保險辦法,大力實施“低費率、保大病”的政策,鼓勵居民參加醫療保險進而社會保險,將城鎮居民完全納入社會保障范圍。
第四,統籌協調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做好醫療保障相關工作基本政策、基本標準和管理措施等的銜接,保證城鎮居民保險試點的順利進行和醫療保障各類制度的協調推進。
(二)構筑預警、監管、處理三大網絡體系
1.建立欠費監控預警網絡體系。建立居民參保繳費監控預警體系,由街道(鎮)、村、社區、勞動或社會保障管理服務機關對欠費居民實行直接監控,每月對轄區居民繳納保費情況進排查,督促參保居民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或醫療保險費。
2.按經濟情況對參保居民建立分類監管網絡體系。對老、幼、轉制、合并病殘居民家庭的經濟收入進行深入細致、客觀的綜合性等級排隊評價;對經濟收入比較穩定家庭居民的繳費情況進行重點監控,存在欠費的要限期補交、不按規定繳費的要降低其信用等級。
3.完善參保關系監察、爭議調處網絡體系。健全完善市、(縣)鎮、街道、社區社會保險管理服務機構專兼職人員到位,實現定人、定崗、定責,條件好的可以聘請為社會保險聯絡員、成立街道(社區)調解組織,形成四級監控、爭議調處網絡,實行網絡式管理,隨時掌握轄區內的舉報投訴、爭議情況,維護參保居民合法權益,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及萌芽狀態。對參保當事人及時、滿意答復,確保不出現惡性有爭議案件或群體性突發事件。
(三)建立執法、維權機制。
1.加強與工會、民政、工商、稅務、公檢法、銀行等部門的互動、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形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特別是對惡意欠費群眾,嚴重違反醫療保障法規的團體、機構,加大聯合處罰力度,取消其信貸款、社保、民政,勞保優惠政策享受資格等,該強制執行的從速處理,該依法處理的決不手軟,并在新聞媒體上、社區街道及時曝光,使一些違反醫療保障法規的機構或居民受到嚴重處罰。
2.建立突發性應急機制。專門編制醫療保障關系專項應急預案、有效應對因醫療保障關系、醫患矛盾而引發的突發性,明確應急的工作組織體系、機構設置、人員分工預警機制、信息、應急保障等內容、全面提升事件處理的應急反應能力,將突發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3.完善醫療保障應急周轉金機制。建立市、縣、鎮三級應急周轉金制度,對短期內無法按正常途徑解決醫療保險基金影響醫療保險聲譽的,先由街道、社區專項資金墊付,當街道社區無力支付時,啟動市、縣級應急周轉金,確保社會秩序持續穩定。
(四)強化基礎設施,提高服務能力
1.全面推進基層平臺建設。在基層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建設中,要有醫療保障工作責任,按照機構人員、場地、經費、制度、工作“六到位”要求,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障服務建設,在村(社區)建立醫療保障服務站;梳理醫療保障工作各項管理和服務職能,確保醫療保障管理與服務職能的下延。
醫療保障工作調研范文3
自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以來,我國長期實行的是由國家、企業包攬職工醫療費用的公費和勞保醫療制度,該制度對保障干部、職工的健康確實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這一制度的弊端也日益顯現。
其中最突出的問題是醫療衛生費用的快速增長對政府財政產生了巨大的壓力。據歷年來中國衛生部公布的統計數據,20世紀90年代以前,我國衛生總費用年平均增長率為17%,90年代后為24%,而同期國內生產總值年平均增長率則分別為14%和21%,衛生總費用的年平均增長率明顯高于國內生產總值的年平均增長率。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有些地區的公費、勞保醫療制度使得國家財政和企業的負擔過重,實際上已經難以維持,大批干部職工得不到基本醫療保障,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隱患。
在中國農村,合作醫療是中國農村衛生工作的基本制度之一,但事實證明,除部分試點地區和城市郊區,農村合作醫療并沒有像預期的那樣恢復和重建,1998年衛生部進行“第二次國家衛生服務調查”顯示,全國農村居民中得到某種程度醫療保障的人口只有12.56%,其中合作醫療的比重僅為6.5%.1997年之后由于農村經濟發展遲緩,農村收入增長緩慢,依靠“自愿”參加的合作醫療又陷于停頓甚至有所下降的低迷階段。
至于有的地方的工會組織和醫院以互助共濟的形式開展的醫療保險業務,總體保障水平不高,規模也不大,風險分散性較弱。目前此種形式還未得到完全的肯定,有人質疑其增加了企業負擔和風險,從而有悖于國家醫療保險體制改革的原則。
顯然,僅靠政府的力量不能完全解決全民的醫療保障問題,而且其暴露的問題也日益嚴峻。那么我國的醫療保障問題應該如何解決?答案就是大力發展商業醫療保險,讓商業醫療保險作為必要的一部分,在我國醫療保障體系改革的大潮中肩負起自己的歷史使命。
商業醫療保險在醫療保障體系中的作用
商業醫療保險擴大我國醫療保障制度的覆蓋面。雖然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都已初見成效,社會上仍將產生大量缺乏醫療保障的人群,而且職工只能享受半費勞保待遇,這些群體尤其渴望購買商業醫療保險。而商業醫療保險將醫療保險的覆蓋范圍擴大到能覆蓋社會醫療保險所不能覆蓋的人群。
商業醫療保險分擔高額度醫療費用帶給人們的風險。由于開展社會醫療保險時間短,資金積累有限,個人需要支付的費用多,特別是一些大病和特殊疾病的醫療費用遠遠超過了基本醫療保險的最高支付限額,使患者個人背上沉重的經濟負擔,醫藥費用的持續上漲強化了人們的保險意識。而只有通過購買商業醫療保險才能減少潛在的風險。
商業醫療保險滿足多層次的需求。從國家已頒布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配套文件看,人們就醫將受到更多制約,一些比較高級的診療項目基本醫療保險將不予支付費用;對部分經濟收入穩定、享受社會醫療保障的群體來說,社會醫療保障僅能提供最“基本”的醫療保險,保障有限,不能滿足他們的需求,而商業醫療保險則能適應高層次、特殊的醫療需求。這樣可以發揮商業醫療保險自愿投保、全面保障的優點,在不增加國家財政負擔的情況下滿足部分特殊人群較高層次的醫療需求。
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有利條件
我國商業醫療保險雖然起步較晚、規模不夠、產品還沒有豐富起來,但是經過前一段時間的積累和探索,已經具備了非常有利的發展條件:
國家政策的傾斜。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共同構筑了我國的醫療保障體系,目前我國高層領導意識到社會醫療保險還不能滿足我國商業醫療保險市場的需求,已經高度重視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朱總理在1998年就指出,我國醫療保障體系改革的目的就是“力求建立一個以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為基礎,包括醫療福利和醫療救助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2002年7月,副總理又對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問題做了兩次重要的批示,肯定了商業醫療保險的成績,鼓勵大力發展商業醫療保險。
較快的發展速度。由于醫療保險風險控制難度較大,各家保險公司采取比較謹慎的發展策略,主要以附加險的形式辦理醫療險業務,其主要目的是為了提高公司聲譽、促進業務發展和積累壽險客戶。盡管如此,商業醫療保險仍然取得長足的進步。目前,國內已有12家人壽保險公司開展了各種商業醫療保險業務。全國商業醫療保險費收入從1996年的21億元增至2002年的122億元,年平均增幅達52%,其增長幅度遠高于同期壽險業務。
一定的人才儲備。商業醫療保險要求從業人員同時具備保險和醫學方面的知識,對醫學、風險管理、市場調研、條款設計、市場推動等方面有較深刻的了解。經過這幾年的發展,我們已經儲備了一定數量的商業醫療保險專業人才,專業橫跨保險、精算、統計、醫學、法律等學科。他們與美國、德國的醫療保險專家多次在理論和實踐方面進行合作,比較系統和全面的掌握了醫療保險的產品設計、精算、風險控制等關鍵技術,并且在我國的農村健康保險、城市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的實踐中取得了成功的經驗。
初步的產品開發能力。針對日益高漲的市場需求,近幾年各家保險公司都在商業醫療保險產品開發方面進行了有益的嘗試,目前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數據,比較熟練地掌握了醫療保險開發的精算理論和方法,具備了較強的商業醫療保險產品開發能力。目前我國商業醫療保險市場上經營的產品涉及國際上通行的多數類型和各種保障期限的產品,既有醫療費用型保險,又有定額給付型保險,涉及的保障期限有終身、長期和短期,涉及的人群有嬰幼兒、大中小學生、職工、婦女和部分老年人,涉及的保障內容有意外、殘疾、住院、手術、重大疾病、特種疾病和手術、門診等100多種產品,為保險市場的不斷創新奠定了一定的基礎。
比較有效的風險控制體系。我國商業醫療保險在幾十年的發展歷程中業已摸索出一套較粗放但又行之有效的風險控制體系,無論是在定性風險控制方面還是在定量風險控制方面都取得了長足進步。在定性控制方面,涉及到產品、銷售、核保、理賠等環節建立了一套專業的業務流程,經過技術處理規避風險;在定量控制方面,建立了多角度的(即分機構、分險種、分人群等)動態風險監控系統,及時發現并控制商業醫療保險經營中的各種風險。
由此可見,我國商業醫療保險已經具備了比較有利的發展條件,有能力在我國的醫療保障體系中發揮其重要作用。
商業醫療保險發展需要解決的問題
但是,應該看到我國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還不成熟,仍然存在著阻礙其發展的多方面的現實困難:
財稅政策對商業醫療保險的支持力度不夠。目前,財稅問題也是制約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一個主要因素。投保人購買商業醫療保險仍然不能享受稅收優惠,個人及絕大部分團體購買的醫療保險的保費都是在稅后支付,這不利于鼓勵團體為員工購買醫療保險,也不利于鼓勵個人為自己的健康投資。無疑會挫傷投保人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的積極性、提高保險產品的價格、增加商業醫療保險產品的難度。
規范約束醫療機構行為的法律法規不健全。長期以來形成的醫療服務主體的壟斷格局依然存在,加之我國人口眾多,醫療服務始終處于“賣方市場”,加劇了醫療費用的上漲,促使道德風險滋生。降低商業醫療保險的經營風險,必須對醫療服務的提供方——醫院和醫生的行為進行規范,使醫院和醫生在制定醫療方案的同時考慮到醫療成本的因素。醫療衛生服務體制的配套改革與發展商業醫療保險相輔相成,兩者缺一不可。
專業化經營醫療保險的理念和方法還未深入人心。由于保險本身的特殊性,它涉及到保險人、投保人和醫療服務提供者三方關系,而醫療服務提供者的介入增加了醫療保險管理的難度和復雜性。但我國目前沒有專門經營醫療保險的公司,醫療保險都是壽險公司在經營,多數壽險公司仍然沿用壽險的管理方法、流程和理念來經營醫療保險,結果往往是導致保費很高、保障很低,但保險公司卻虧損。
商業醫療保險專業人才資源儲備相對不足。醫療保險的經營要求從業人員必須對醫學、精算、風險管理、市場推動等方面有較深的了解,而目前各保險公司的醫療保險業務管理者卻并未具備這些多方面的知識。同時,保險公司還缺乏高素質的醫療保險專業營銷人員,難以向客戶詳細解釋保險條款,阻礙了業務規模的擴大。而且保險公司的基層缺乏醫療保險專業核保人員,導致在醫療保險逆選擇風險高的情況下難以保證核保質量,增加了醫療保險的經營風險。
經驗數據收集、整理和分析的體系有待完善。商業醫療保險綜合性、技術性很強,它的險種設計和經營需要有周密的市場調研、大量的基礎數據分析、嚴密的精算來支持。而我國商業醫療保險剛起步,積累的經驗數據較少,目前都是以國外的經驗數據作為精算的基礎,但由于投保人群特征的差異,數據必然有偏差,全盤照搬國外的經驗數據,勢必加大商業醫療保險的經營風險,給商業醫療保險的業務發展埋下隱患。
為了使商業醫療保險成功的擔負起自己的歷史使命,針對阻礙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現實困難,我們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
內部機制的建立
建立多層次的經營機構網絡體系。為了發揮商業醫療保險在整個國家醫療保障體系中應有的作用,必須建設好商業醫療保險經營體系及其組織架構。這個架構中包括專業經營主體——全國性專業性醫療保險公司、專業管理主體——壽險公司中成立的專業化醫療保險管理部門、銷售主體——銷售醫療保險為主的經紀公司或機構以及健康服務主體——承擔管理醫療服務提供網絡、費用結算、后期客戶健康服務等工作的專業性健康管理公司,逐步形成“經營—行銷—服務”一體化的專業性組織體系。
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在行業中各經營單位建立起自上而下的統一、規范、高效、便利的內部業務標準、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體系。包括全行業統一標準、管理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建立起行業內部信息交流和基礎研究體系。鑒于醫療保險業務的特性和醫療費用支出的多邊性,在險種費率和保障責任上要求較大的靈活性和組合性,在風險控制上要求各類數據的多樣性和準確性,因而,長期的基礎研究及必要的信息交流和利用,就成為發展商業醫療保險不可或缺的基礎工作。
建立健全多層次的人才培養體系。為培養出高素質的醫療保險專業化人才隊伍,應建立以有關大學、研究機構和各個經營機構為主體,其他專業管理協會為輔助的、多層次的醫療保險專業人才教育培訓體系。
建立科學高效的風險防范系統。醫療保險的可控性經營風險主要包括決策性風險和經營管理風險。它主要涉及業務開展中售前、售中和售后的各個環節。加強風險防范的重點在于根據現行政策,充分利用各種條件,制定合理發展戰略,調動醫療服務提供者參與費用控制的積極性;在業務開展的各個環節建立起相關風險控制機制。主要做好業務規劃制定、市場調研分析、經營模式選擇、產品開發定位、核保和理賠、業務統計分析、信息反饋等工作,最終實現既能開拓市場,又能控制經營風險的目標。
外在環境要求和配套政策支持
加強法律和財稅政策的支持。在構建新的醫療保障體制的過程中,應盡快明確商業醫療保險的法律地位。政府的角色,主要是制定有利于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財稅政策,根據經營業務的性質,確定不同的財稅待遇。稅收政策是政府支持商業醫療保險最主要的方法之一,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財稅政策不僅對商業醫療保險的供需雙方具有雙重的調節功能,而且可以擴大醫療保險覆蓋面,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醫療保障工作調研范文4
關鍵詞:農村人口,醫療保障,實證研究
國際社會保障協會第28屆全球大會(2004,北京)的主題是:“社會保障:確保社會公平”,其中一個重要議題是對農村人口的社會保護,而農民的醫療保障問題則是其中最重要的內容之一。據國際勞工局(1LO)介紹,近10年來,世界范圍內農村人口獲得的社會保障明顯減少,農民因病致貧的問題,在各國都有所體現。
2003年開始,我國進行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試點。為深入了解農村醫療保障狀況,我們采用典型抽樣的方法對山東省農村醫療保障問題進行了問卷調查和典型調查。問卷調查的樣本量覆蓋全省17地(市),在每地(市)抽取2鄉鎮,每鄉鎮隨機抽取1個村,每村隨機抽取15戶。課題調查組于2004年10月,對每戶農民進行人戶調查。發放問卷510份,回收有效問卷450份,有效率為88%。調查所得資料經復核后,用SPSSl0.0建立數據庫,錄入數據并進行分析。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取得積極效果
1.農村人口的醫療保障有所突破
當前,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正在穩步實施,有的試點地區同時也建立了醫療救助制度,有些經濟發達地區的部分農民還自行購買了商業醫療保險,一定比例的農村外出務工人員享有工傷、醫療等社會保險。調查顯示,山東省農民中,參加新農合的比例為21.84%,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的比例為11.10%,因外出務工或其他原因享有工傷、醫療等社會醫療保險的比例為11.36%??傮w而言,享有一定醫療保障的農村人口比例為31.41%(扣除其中12.89%的重疊、交叉部分,據我們的統計和分析,既參加新農合,又購買商業醫療保險或同時擁有其他社會醫療保險的農民比例為12.89%),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10個百分點(見表1)。
總體而言,山東省農村人口的醫療保障有所突破,一定比例的農村人口能夠享受到程度不同的醫療保障(這在前些年幾乎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進展順利
2003年2月,山東省農村衛生工作會議部署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首批選擇了臨邑、五蓮、曲阜、青州、廣饒、招遠、嶗山7地作為省級試點縣(市、區)。省政府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聯席會議制度,在省衛生廳設立聯席會議辦公室。省衛生廳在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處加掛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的牌子,還成立了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專家技術指導組,舉辦了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培訓班。在2003年試點工作初見成效的基礎上,2004年又確定了19個省級擴大試點縣(市、區)??傮w而言,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進展順利。根據《2004年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截至2004年12月,山東省共有1370.62萬農民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各級試點共籌集資金3.2億元,已經為458萬農民報銷醫藥費1.4億元。這樣的力度在山東省歷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在廣大農村及社會各界產生了強烈的反響,為緩解試點地區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不僅如此,山東省還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初步探索出了具有山東特色的農村合作醫療發展新路子,在不同經濟類型地區涌現出一些先進經驗,如青島嶗山區創造的“全員參與”、濰坊青州市—的鄉村衛生服務管理一體化的經驗等。
3.農村人口的健康水平有一定提高
近些年,山東省農村交通和通訊條件顯著改善,農民收入增加,對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購買力和承受力較前些年增強,農村人口對醫療衛生服務的可及性(能夠方便地獲得質量可靠的醫療衛生服務)與可得性(有能力購買醫療衛生服務)提高。農民的醫療保障和健康水平也有一定提高。據統計,山東省農村法定報告傳染病發病率由1990年的144.90/10萬下降到2003年的100.88/10萬,計劃免疫“四苗”接種率由92.5%提高到97.72%,農村自來水覆蓋率和衛生廁所普及率分別達到63%和65%,全省提前兩年實現了全國農村初級衛生保健(Primary Health Care,簡稱PHC)第一個十年目標。山東省農村人口的一些健康指標高于全國平均水平。2003年底,全國農村孕產婦死亡率為65.4/10萬,嬰兒死亡率為28.7%;而同年山東省這兩項指標分別為35.15/10萬和15.47%o,都遠遠好于全國平均水平。
4.醫療救助正在探索實施
農村醫療救助的內容是由政府出資幫助救助對象參加合作醫療,:在此基礎上對大病實施救助。針對470萬農村貧困人口存在的現實,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山東省計劃在2005年底以前建立農村醫療救助制度,作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補充。在2004年抓了20個試點、35個縣(市、區)開展醫療救助的基礎上,2005年開展農村醫療救助的縣(市、區)將達到70個,每個市至少將再抓好一個縣,青島、東營、煙臺、威海、萊蕪5市則將全面鋪開;沒有開展新農合的縣(市、區),也將率先探索實施大病救助,力爭到2007年全面建立農村醫療救助制度。
雖然山東省農村醫療衛生保障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總體而言,農村衛生事業的發展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試點中也出現一些問題和發展障礙
1.籌資水平和保障能力較低,農民的滿意度低
調查顯示,山東省參合農民的籌資總額(包括個人籌資額和各級財政補助額)在20元左右。如此低的籌資水平導致保障能力的低下。低水平的保障又影響到農民的滿意度和積極性。31.62%的農民認為新農合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籌資水平低,保障能力不強”;63.35%的農民對當地開展的合作醫療“不滿意。希望辦得更好”,有近30%的農民表示“基本滿意”,僅有不到10%的農民表示“很滿意”。
2.工作方法簡單粗放
一是宣傳發動工作不深人、不廣泛,農民知曉程度低。僅有9.77%的試點地區農民對當地開展的新農合“很明白”(能夠說出報銷手續、起付線、地點、病種等),有39.06%的農民“大致了解一些”,更有51.17%的農民“不知道具體細節”。二是存在墊資、代繳參合費用的現象。個人繳費由村集體或村干部代繳的參合農民比例為25.54%,這樣做不僅會導致參合率不真實,而且被墊支參合費用的農民極易不珍惜參合后的權利,繳費意識不強,影響新農合的健康持續發展。三是未按規定對新農合進展、籌資、報銷等信息進行公示,透明度不高,參合農民心存疑惑。
3.農民受益面窄,信任度和配合度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200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提供的數據,山東省參合農民的受益率為29.35%,人均受益額為30.57元。而就同期全國平均水平而言,參合農民受益率為65.07%,人均受益額為:38.00元。山東省新農合參合農民的受益面和受益水平都很低,尚不及全國平均水平,這嚴重影響到參合農民的積極性。山東省新農合參合率為72.73%,比同期全國75.20%的平均水平低近3個百分點。而在27.27%未參合的農民那里,“對此事不信任,怕不能兌現”被列為拒絕參加新農合第一位的原因。有35.18%的農民對新農合表示出極大的不信任,認為其存在的首要問題是“報銷不能及時公開透明,老百姓得不到真正實惠”。
4.一些地區的試點方案不盡合理
有的試點縣(市、區)未能很好地利用基線調查(有些試點地區根本就未按要求做基線調查)確定報銷范圍、測算起付線、封頂線和報銷比例,在方案設計上主觀的東西多,隨意性大。有些試點縣(市、區)經濟水平、籌資水平相當,但起付線、封頂線、報銷比例、參合農民的受益面、受益程度差異很大,出現資金沉淀過多和基金透支兩種傾向。據統計,山東省有一個試點縣運行滿1年時,資金使用率僅為33.32%,受益人口僅為參合農民總數的1.07%,資金沉淀率高達67%。在試點地區,有18.97%的農民認為,“報銷手續、起付線、病種等規定不合理”是新農合存在的主要問題。
5.基金籌集、運行和監管方面存在漏洞
新農合基金的籌集主要有農民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兩部分。目前山東省參合農民的繳費方式多種多樣,缺乏長效機制。有的地方采取基層干部登門收繳的辦法,有的采取財稅部門或農業部門代收的辦法,繳費的時間不一致,出據的票據不統一。有的地方甚至要求定點醫療機構從醫療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上繳合作醫療基金。在政府補助方面,還缺乏對補助資金到位情況的有效調控機制。據統計,截至2004年11月底,山東省2004年擴大試點縣(市、區)縣級財政補助資金的到位率為85.15%,市級財政補助資金到位率只有47.93%,有8個市至今沒有撥付補助資金。新農合基金的運行和監管方面也存在很多漏洞。山東省財政廳在2004年10月份的檢查中發現了一些違規操作現象,如有的地方對基金沒有設置專戶存儲;經辦機構管賬又管錢,與醫療機構或農民直接進行現金結算,不經過財政部門審核;個別鄉鎮在收取個人繳費的同時向村委會收取一定的費用,用于獎勵完成任務好的村干部;有的地方挪用合作醫療基金用于墊支辦公經費等。
三、不同特征農村人口對醫療保障的需求和承受能力存在較大差異的狀況尚未得到重視和解決
1.不同收入農村人口醫療保障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差異性
在山東省新農合試點地區,農民收入與其參加合作醫療、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的意愿以及對個人籌資額的承受能力都存在高度正相關關系。即隨著收入的增加,農民的參合意愿、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的比例、對個人籌資額的承受能力都相應增強(見表2)。
2.不同經濟發展水平地區農村人口醫療保障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差異性
調查顯示,山東省農民所處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與其參合意愿呈高度負相關關系,西部經濟欠發達、中部經濟較發達、東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農民的參合率分別為86.7%、78.3%、56.0%。不同經濟發展地區的農民對商業醫療保險的需求也有一定差異,西、中、東部地區農民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的比例分別為9.0%、10.4%和12.9%。在對醫療保障的承受能力上,西、中、東部地區的差異也很明顯。西部地區有近80%的參合農民所能承擔的個人籌資額是10元(中央和山東省規定的最下限),沒有人能夠承受30元以上。中部地區農民對醫療保障的承受能力有所增強,有30%多的農民可以承擔11~30元的個人籌資額。東部地區農民對醫療保障的承受能力更高,有一半多的參合農民所能承擔的個人籌資額是11—30元,更有15.7%的農民可承擔30元以上的籌資額。
當前,山東省新農合的制度設計并沒有顧及到不同收入、不同經濟發展水平地區農村人口在醫療保障需求和承受能力上存在的上述差異。
四、與經濟發達省(市)、與全國平均水平比較,山東省農村人口醫療保障有一定差距
為更直觀地了解山東省農村醫療衛生保障的發展狀況,辨清其在全國中的地位,我們擇取幾個有代表性、有可比性的指標,將山東省農村醫療衛生及保障狀況分別與全國平均水平、與經濟發達省市、與經濟發展水平不如山東的幾個省份進行了比較。
山東省農村醫療衛生資源供給與利用的總體狀況較好,很多指標好于全國平均水平。但也有些指標不及全國平均水平,與經濟發達省市更有很大距離,甚至不如一些經濟發展水平低于山東的省份。以2003年為例,山東省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高出全國平均水平4500多元,但每千農業人口擁有的鄉鎮衛生院床位和人員數與全國相當,村衛生室占總村數比例比全國低27個百分點,鄉鎮衛生院的病床使用率不及全國平均水平。與上海、北京,廣東等經濟發達省市比較,上述指標差距較大。即使與人均地區生產總值明顯不如山東省的黑龍江、河北省比較,村衛生室占總村數比例也過低。
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方面,山東省的步子邁得相對較大。截至2004年12月,在全國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333個縣(市)中,山東省、市兩級共有試點縣(市、區)69個,占到全國的20.72%。不僅如此,山東省率先在2004年5月開通“山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網”,比“中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網”的開通還早一個月。但與一些經濟發達省市和全國平均水平相比較,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開展力度和效果仍有一定差距,可以通過對參合率、農村受益人口比例、人均受益額這三個反映新農合實施效果重要指標的對比看出。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受益率與人均受益額是相互影響的。一般而言,受益率高的地區,如河北、全國平均、山東省首批試點地區等,其人均受益額均不高,僅在200040元之間;而受益率低的地區,如浙江、廣東、黑龍江省,其人均受益額相對較高,在700元以上。這其實折射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過程中的主要矛盾一擴大受益率(面)與提高受益額之間的矛盾。
五、農村醫療保障地區發展不平衡,貧困地區是重點和難點
整體上看,山東省農村醫療保障地區發展極不平衡。東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包括新農合在內的農村醫療保障工作進展順利且成效明顯,與經濟發達省市相差不大。其實這些地區的農民收入相對較高、醫療支付能力較強,即使當地醫療保障制度不健全,他們的醫療問題也相對容易解決。但廣大中西部經濟欠發達特別是貧困地區,農村醫療保障滯后,新農合進展緩慢、實施效果欠佳,這些地區農村人口醫療衛生保障安全網的搭建,當是山東省今后農村醫療衛生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對于醫療保障水平的地區差異,34.77%的農民認為“不合適、不公平”。逐步打消這種意見和顧慮,讓農民都能享受到較高水平的醫療保障——無論其貧窮與否,應當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除上述問題外,山東省新農合試點工作也還存在一些潛在的薄弱環節,如運作資金來源問題、經辦機構能力建設落后、定點醫療機構管理不規范等,這些問題盡管目前較為隱蔽,有的大致也得到部分解決或緩解,但由于缺乏制度性保證措施,難保在今后的工作中一直順利。如果解決不好,很有可能浮出水面,由“潛在的薄弱環節”轉化為現實問題或發展障礙,甚至成為制約新農合順利發展的“梗阻”。另外,自愿原則和提高參保率之間的矛盾、擴大受益面和提高受益水平的矛盾這兩對矛盾也亟須得到重視和合理解決。
六、山東省農村人口醫療保障制度設計及對策建議
1.合理選擇適合山東省情的農村人口醫療保障模式
當前,山東省農村人口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已呈現出明顯的層次性,單一的保障形式已不能滿足農民多層次的醫療需求。因此應依據不同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遵循普遍保障、分類實施、水平適度的原則,合理選擇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與農民醫療保障需求和承受能力相適應的醫療保障發展模式和側重點。東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應構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醫療救助和商業醫療保險等多種形式共同發展的醫療保障模式;中部經濟較發達地區,醫療保障的發展模式應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為主體,醫療救助和商業醫療保險等多種保障方式并存;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醫療保障模式應以發展醫療救助為重點和主體,同時緩慢、漸次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2.積極構建多層次農村人口醫療保障體系
(1)加強農村基層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供給——農村醫療保障的基礎性工程
這是山東省農村醫療保障體系中第一層面的內容。首先要通過調整和改革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有效整合衛生部門與計劃生育部門醫療衛生資源等途徑強化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改善農民醫療衛生條件。其次,加強農村公共預防保健,做好重點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第三,建立城鄉雙向轉診、縱向聯合、上下流動機制,全面實施城市衛生支農工作;建立培訓中心和進修基地,定期培訓鄉、村兩級醫務人員;實行行業準入制度和退出機制等。
(2)穩步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村醫療保障的主體
一是重建信任基礎。主要通過加強宣傳引導、讓參合農民真正受益、做好公示粗度等途徑。二是創新籌資手段和機制。應建立群眾自愿、方便、安全、低耗的籌資征收機制。對于各級政府補助和農民籌資的額度,應改現行的定額籌資為依據經濟發展和農民收入增長狀況,逐年按比例增加籌資,同時因地制宜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合作醫療的補助標準。三是創新農民受益方式。主要有:降低住院補助門檻費基數,改變住院補助方式、探索一種使農民參加新農合年份越長,受益額度和比例也相應提高的新機制等。四是基金監管方面的創新。對定點醫療機構、經辦機構和合作醫療基金等進行有效監管。五是規章制度方面的創新。新農合制度要建立長效的運行機制就必須納入法制化建設進程,通過立法和法律實施推行。六是建立合作醫療績效評估體系。應包括抗風險能力指標、衛生服務利用指標、醫療費用控制指標、健康效果指標、供需雙方滿意度指標、基金管理與安全指標等。
(3)探索完善農村商業醫療保險——較高層次的補充性醫療保障
應積極探索農村商業醫療保險的路徑:其一,加強政府部門同商業保險公司合作開發農村商業醫療保險市場;其二,政府應在稅收、信貸以及保險基金證券市場準人等方面扶持商業保險公司開拓農村醫療保險業務;其三,鼓勵農業保險公司開展包含醫療保險在內的農業農村綜合險業務;其四,積極探索農村商業醫療保險公司參與新農合的路徑,如將合作醫療基金的管理、運作委托給擅長這項業務的商業保險公司等;其五,政府應著力于制定保險公司的推入條件和運行規則,在保險公司的競爭中確立公共利益代言人的角色,加強對保險公司的監管,防止其侵害保戶的利益等。
(4)普遍建立醫療救助制度——農村醫療保障的兜底工程
應當把經濟扶貧與衛生扶貧有機結合起來,重點抓好衛生扶貧工作和對貧困人群醫療救助,為農村特殊群體和弱勢群體(計劃生育戶、優撫對象、老年、殘疾和貧困人口等)建立醫療救助制度。首先,逐步加大對衛生扶貧的投入,解決貧困地區的基礎衛生設施建設與“缺醫少藥”問題;其次,把衛生扶貧納入社會救助體系,把醫療救助計劃與整個社會保障體系有機結合起來;第三,積極探索包括財政撥款、彩票公益金、社會捐助、利息收入等多元化醫療救助基金的來源途徑等。
3.加大政府作為的力度
醫療保障工作調研范文5
一、實施新農合的基本情況
(一)新農合工作進展情況
1、農牧民參合和資金籌集穩步上升。我縣有7個鄉鎮,41個行政村,5個居委會。全縣20__年(含20__年下半年)參合農牧民 4010 戶,15128人(民政救助1111人),籌集資金 160.77萬元,參合率95.8% ;20__年參合農牧民 4530戶、16764人(民政救助2241人),籌集資金143.39萬元,參合率 96.48%。20__年參合農牧民 6436戶、 19576人(民政救助 4903人),籌集資金234.6萬元,參合率100%。20__年參合農牧民6578戶,21754人(民政救助7645人),參合率100%。
2、參合農牧民受益情況。20__年年底(含20__年下半年)結報補償參合農牧民27226人次(住院1363人次、門診25863人次)、基金支付132.58萬元;20__年底結報補償參合農牧民16903人次(住院1166人次、門診15737人次)、基金支付135.19萬元;20__年底結報補償參合農牧民 20370人次(住院1713人次、門診18657人次)、基金支付 225.54萬元。20__年,農牧民住院平均可以報銷36.15%的住院費用,較往年同比提高了4 個以上百分點。參合農牧民住院次均補償913.38 元、占次均住院總費用的 36%,較往年同比分別增長了2個百分點,參合農牧民就診率和住院率均高于往年;次均住院費用下降了1個百分點。農牧民對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的平均滿意率達95%以上。新農合具有了廣泛的社會基礎,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二)主要做法及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民政府成立領導小組,加強領導,健全辦事機構,確定實施方案,把新農合納入政府的工作目標和為民辦實事的內容,切實做到思想上重視,行動上支持,給農牧民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使他們病有所醫,看得起病,從而有效緩解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
2、加大宣傳力度。把知情權交給農民,使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政策更加深入人心,讓農牧民一開始就明確參合后應盡的義務和享受的權利。
3、補償政策逐步完善。
一是在各級財政逐年增大補助標準,人均參合資金總量增大的前提下,通過確定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合理確定各級別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的分級補償比例、起付線、封頂線等,防止基金過多沉淀,引導病人合理分流,使農牧民受益最大化。20__年鄉、縣、縣以上定點機構起付線分別為 100元、400元和800元,超出起伏線分別按50%、40%和30%報銷,最高補償限額年度累計為8000元。為盡可能的讓參合農牧民享受更多、更高的補償,20__年以來,我縣先后對新農合實施方案進行了兩次調整。目前鄉、縣、縣以上定點醫療機構起付線分別為80元、200元、500元,超出起伏線分別按70%、55%、40%報銷,最高補償限額年度累計為120__元。同時,對參加合作醫療65歲及以上老年人和領取計劃生育“兩證”的家庭成員的補償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縣、鄉定點醫療機構實行30元的保底補償。
二是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補償程序更加簡便??h內補償一律由定點醫療機構先行墊付,門診補償實行屬地報銷。
三是積極探索新的補償方法(二次補償、商業補充險),讓農牧民享受更多的農合補助。
20__年年底,我縣在嚴格管理基金的同時,積極探索新的補償方案,在__率先推行合作醫療二次補償,共補償 680人次,金額達26.19萬元。
20__年,__縣嘗試建立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引入商業保險作為新農合補充醫療保險。商業補充險的實施,極大推動了合作醫療的發展:一是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覆蓋率明顯提高。商業補充保障制度積極穩妥的落實,讓農牧民切身感受到了合作醫療帶來的種種好處,農牧民參合的積極性明顯增強,為新農合的持續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20__年,我縣參合人數為21754人,比20__年增加了2178人,參合率達到100%。二是農牧民醫療保障水平得到顯著提高。20__年,合作醫療共支出225.54萬元,補償20370人次,補充險共補償1713人次,補償金額85.1萬,其中35人享受了大病補償,補償金額高達21.5萬元。商業補充險的實施,使農牧民的受益率顯著提高,補償人次由實施前的1713人次增至3426人次,補償比例由實施前的34%增至51%。三是很大程度上緩解了農牧民看不起病的問題。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與商業補充險的聯合實行,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困難農牧民無力參合和無力支付大額醫療費用的問題,切實提高了農牧區衛生服務能力和農牧民醫療保障水平。
(三)取得的成效
一是初步建立和規范了新農合組織領導體系,政策框架體系。經幾年的探索努力,至20__年,全縣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工作已基本形成“政府引導、部門配合、群眾自愿”參與的工作格局。探索出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工作在組織管理、籌資機制、基金管理與使用、醫療救助、衛生服務機構監督等方面行之有效的做法,并逐步規范、健全和完善。
二是新農合制度的實施有效地緩解了病人家庭的經濟壓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提升了黨和政府為民辦事的形象。新農合作為一項為民辦實事的好政策,已初步得到了廣大農牧民群眾的普遍認可,農牧民的參合積極性正在逐步提高。
三是新農合制度的實施推動了基層醫療機構的快速發展。鄉鎮衛生院已成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主要載體,資金總量迅速上升,在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制度的推動下,鄉鎮衛生院的資源得到有效利用,醫護人員隊伍建設得到加強,
醫院的就醫環境大為改觀,硬件設備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更新和完善,這些都為醫療機構的迅速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二、面臨的困難和存在的問題
新農合是一件惠民的系統復雜的社會工程,經過幾年的艱辛努力,取得不小的成績,積累了許多經驗,但由于諸多因素的錯綜復雜和一些不可預見性,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需冷靜對待。
1、宣傳引導工作不夠深入,農牧民參合率高,而參與程度不高。調查中發現一些農牧民在定醫療機構看病不知道如何報銷,甚至有的農牧民參加了新農合也不知道怎么享受這一政策。存在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鄉村干部沒有經過專門的系統化培訓,對新農合政策了解不夠,對農牧民提出的相關問題不能很好解答,二是鄉村干部又精力有限,不能面面俱到,使農牧民對新農合的相關政策不夠了解。
2、農牧民對目前的報銷比例不滿意,門診家庭賬戶上的錢不夠用。我縣人口少,經濟落后,我們的籌資屬于低水平、廣覆蓋的局面,住院病人呈逐年上升趨勢。農牧民醫療保障需求逐步提高,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基金運行風險正在日漸加大。
3、農民醫療服務需求增長,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不強。調查反映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的醫療條件有待改善,鄉醫務人員有待充實,村衛生員的待遇有待提高。存在的主要原因:一是鄉鎮衛生院醫務人員嚴重空編,二是現有的醫療設備仍不能滿足臨床需要,三是村衛生室在業務用房、人員、醫療設備等方面嚴重不足,難以發揮基本功能。影響了小病普惠政策的落實,
4、真正的窮人還存在看不起病。對于那些尚處于溫飽邊緣徘徊的農民,不僅無錢參加合作醫療,即使已經參合,但具體看病時還得先自己墊付,過后按比例報銷,農牧民自己需要承擔的數額仍然不少,真正的窮人依然看不起病。
5、日常工作量大,經辦機構建設和管理工作薄弱??h合管中心經費嚴重不足,合作醫療的管理和辦公經費緊張。調查中發現,縣財政為合作醫療預算經費為1萬元/年,而合管中心每年用于培訓、督導、審核、宣傳發動、網絡運行等費用至少在4萬元以上。
三、對策與建議
1、強化宣傳,優化服務。一是對鄉村干部進行專業的系統化培訓,使其廣泛、深入地開展政策制度宣傳,把參合辦法、權利、義務以及審核結算流程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群眾真正了解、熟悉這一制度。二是針對性地開展具體、形象、生動的典型事例宣傳,現身說法,增強制度的吸引力。三是按期公布住院補償報帳費用,增加透明度,提高了農民對新農合的信任度。四是加強對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效率,改變服務態度,向參加新農合的農牧民提供便利、快捷、周到的服務。
2、加快建立起適合我縣縣情的籌資增長機制,提高基金運行總量,從而不斷提高農牧民的基本醫療保障水平。目前,合作醫療基金酬資水平低與廣大農牧民醫療保障需求增加之間的矛盾是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運行中的主要矛盾。解決這個矛盾的基本方法是建立積極穩妥的籌資增長機制,提高籌資金額,增加籌資渠道和來源,擴大基金總量。在中央、自治區補助標準不變的情況下,我縣財政又極為困難,在不增加縣財政負擔的情況下,可以借助社會資助資金,如在每年各類捐款中留出一定資金,存入專門帳戶,并每年定期劃撥到合作醫療基金專戶,使基金透支的風險降到最低。積極穩定的籌資政策是提高農牧民基本醫療保障的關鍵。20__年在全縣推行門診統籌。
3、給鄉、村醫療機構創造生存發展空間。切實加大對農牧區鄉、村醫療機構的資金投入,一是增大對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的修建力度,為其添置更新醫療設備,穩定衛生人員隊伍,同時加強其素質建設,不斷提高鄉、村醫療衛生診療水平,給鄉村衛生室創造生存發展的空間,真正實現農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鄉”,為農民提高方便、優質的醫療衛生服務。
醫療保障工作調研范文6
關鍵詞:醫療保障;制度設計;價值理念
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中最為艱難的部分。前不久,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和世界衛生組織“中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合作課題組正式公布了課題研究報告,報告顯示中國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煮成了“夾生飯”,即患者不滿意,醫院不滿意,政府不滿意;富裕階層不滿意,中等收入階層不滿意,低收入階層更不滿意,看病難、看病貴成為十分嚴重的社會問題,報告對中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基本評價是:“從總體上講,改革是不成功的”[1].筆者認為,我國的醫療保障改革之所以成效不顯著,令社會各個階層的群眾都不滿意,問題結癥在于缺乏合理的制度設計,關鍵是沒有形成普遍認同的醫療保障制度建設的價值理念基礎。社會價值理念的重要性在于為公共管理的制度設計確立方向,只有在正確的價值理念基礎上才能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本文試就我國醫療保障制度設計的價值理念談一些看法。
一、醫療保障制度設計應當體現公平優先原則
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分配原則是效率優先、兼顧公平,這一分配原則已經得到社會公眾的普遍認同和接受。社會保障屬于社會再分配的范疇,因此,引入市場化機制,通過提高效率來緩解日益增大的社會保障壓力,成為推進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而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市場化取向力度更大,從各地正在推進的醫療保障改革方案來看,盡管改革的方式不盡相同,但有一點是共同的,與過去相比個人的醫療保障責任在擴大,政府責任在縮小,更多的社會資本進入醫療行業。醫療保障改革的市場化取向,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激勵了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提高了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效率,但是其負面效應也是顯而易見的。
其一,醫療機構市場化運作,優勝劣汰,導致城市大醫院的技術水平、設備條件越來越好,而城市社區醫院,尤其是農村鄉鎮醫院維系艱難,逐步萎縮,甚至到了無法生存的地步。政府衛生投入也越來越向大醫院傾斜,加劇了這種分化的程度。目前,全國80%的醫療資源集中在大城市,其中30%又集中在大醫院。結果是城市人往大醫院跑,農村人往城市跑,大醫院人滿為患,小醫院門可羅雀。
其二,我國連年對醫療機構投入減少和藥品漲價的補償機制缺乏,迫使醫療機構出現較強烈的逐利傾向,追求利潤的最大化逐步成為其主要的功能。由于醫療市場是一個特殊市場,醫患信息不對稱,市場競爭往往使價格升高。例如醫療機構為了在競爭中取得有利地位,往往競相購買高精尖設備,使我國本來就不足的醫療資源重復配置而浪費,設備購入后為盡快收回成本并獲得利潤,往往過度提供醫療服務。醫療行業作為一種特殊行業,很容易形成市場壟斷的地位,市場壟斷條件下醫療費用持續上漲將不可避免。醫療保障費用與日俱增,政府、個人、企業都承受了巨大壓力,占我國人口70%以上沒有醫療保障的農村人口更是難以承受高昂的醫療費用。
因此,筆者認為,醫療事業改革的市場化取向,雖然有其積極作用的一面,但是卻背離了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基本規律。與一般消費品不同,大部分的醫療衛生服務具有公共品或準公共品性質。具有公共品性質的服務是營利性市場主體干不了、干不好或不愿干的,也是個人力量所無法左右的。必須而且只能由政府來發揮主導作用,否則就一定要出問題。政府的責任應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公平優先的理念下,全面干預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發展。二是強化政府的籌資和分配功能,滿足所有人的基本醫療需求。從以上兩個方面的政府責任來看,中國的醫療保障所存在的問題,根源主要不在于缺少公共資金,而在于缺少公平優先的價值理念和有效的政府管理。
政府如何在醫療保障方面發揮主導作用,貫徹公平優先的價值理念,構建公共保障體系,為全體社會成員提供最基本的醫療保障呢?筆者認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綜合國力有了很大的增強,但人口多、人均經濟水平低、社會保障能力差的基本國情并沒有改變,中國還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水平與中國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基本醫療保障水平與生活水平相適應[2].因此,在基本醫療保障方面,要以政府投入為主,針對絕大部分的常見病、多發病,為全民提供所需藥品和診療手段的基本醫療服務包,以滿足全體公民的基本健康需要。具體實施方式是,政府確定可以保障公眾基本健康的藥品和診療項目目錄,政府統一組織、采購,并以盡可能低的統一價格提供給所有疾病患者。其中所用的大部分成本由政府財政承擔。為控制浪費,個人需少量付費。對于一些特殊困難群體,自付部分可進行減免。
即便部分醫療領域引入了市場機制,政府也要進行嚴格監管。發達國家的政府對所有引入市場機制的醫療領域,其監管極為細致和嚴格。我們做到這一點的前提是要遵循“公平優先、兼顧效率”的原則,而不是只顧效率而不顧公平。為了保證公眾獲得最基本的醫療保障,政府有責任采取有效措施抑制藥價虛高,讓廣大公眾看得起病,也有責任為貧困人群設立平民醫院,以解決弱勢群體看病難的問題。
二、醫療保障制度設計應當遵循利益均衡性原則
在公平優先的理念指導下,為全體社會成員的基本醫療保障提供制度安排,需要調整醫療、醫藥、醫保、醫患四個方面利益主體的關系,鑒于醫療、醫藥、醫保、醫患四個方面利益主體價值目標的差異,通過調整利益關系來整合主體價值目標,是醫療保障制度設計的一個重要原則。筆者認為,醫療保障制度設計應當遵循利益均衡性原則。醫療機構是提供醫療服務的機構,即使在適度市場化條件下,追求利潤也是無可非議的。醫患也就是病人,必然追求高質量的、充分的醫療保障,而不是“基本醫療保障”,更不會主動考慮醫療保險基金收支平衡問題。醫藥企業,由于處在完全市場化條件下,追求利潤最大化目標十分明確。醫療保障管理機構,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提供基本的醫療保障,并確保收支平衡。醫療保障制度設計就是要在以上四個利益主體的不同價值目標之間尋找利益的平衡點。首先,醫療保障制度設計要立足于調動各個利益主體的積極性,最大限度地整合各個主體利益。從各個利益主體之間的關系來看,醫療機構與醫患之間的關系是一種供需關系、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3].在醫療保障制度設計中,“提供基本醫療保障”的目標需要通過醫療機構有效的工作來實現。這就是說,醫療機構作為醫療保障體系中的一個主體要素與醫患之間基本目標是一致的,即一方的工作是為了實現基本醫療保障,另一方的目標是得到基本醫療保障。醫藥企業則需要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實施順利的前題下,才能獲得穩定的藥品市場和穩定的利潤來源。醫保機構管理也只有在醫療、醫患、醫藥的價值目標都基本實現的前提下,才能做到最大限度地提供基本的醫療保障,實現醫療保障基金的收支平衡。因此,醫療保障制度設計要做到兼顧各個方面的利益是可能的。
其次,醫療保障制度設計要能夠發揮制約各個利益主體行為的作用。我國改革的市場化取向,不可避免地會誘導逐利行為,醫患想獲得良好的醫療服務,醫療服務行業想獲得更大的效益,醫療保障管理機構想投入經濟。在信息不對稱的前提下,供方誘導需求成為一個普遍現象。誘導需求是指醫療服務提供者為了自身利益,利用掌握的知識和信息影響(誘導,甚至強制)患者進行不必要的消費。供方過度服務的表現形式有大處方、抗生素濫用、大檢查和手術濫用等。越來越多的衛生資源用于購買費用昂貴的城市醫院服務,用于購買低廉社區醫療服務的經費很少,同時,也擠占了用于購買成本效益較優的公共衛生服務的經費,嚴重危害了我國的醫療保障事業健康發展。因此,優先保證基本的醫療保障的投入,同時采用低成本的醫療技術,從而使我國在經濟發展水平不高的條件下大體滿足全體社會成員的基本醫療需求。
再次,醫療保障制度設計要體現在醫療衛生事業中的主導作用。在為社會成員提供基本醫療保障方面,政府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目前,我國城鎮醫療保障采取個人、企業、政府三方面承擔責任,通過個人自負和社會統籌相結合的方式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在目前的社會保障制度中,政府承擔的是有限責任,如果地方政府面臨財政困難,就會利用公共權力縮小自己的責任,加大個人和企業的責任。這樣的制度安排,不利于醫療保障事業中各個利益主體關系的調整,政府只有在基本醫療保障方面確保穩定的財政投入,承擔無限責任,才能維持利益主體對社會保障事業的信心。當然,醫療保障領域實施適度的市場化改革,對于調動各利益主體積極性是有效的。但是這不包括基本醫療保障。對于基本醫療服務以外的醫療衛生需求,政府不提供統一的保障,由社會成員自己承擔經濟責任。政府鼓勵發展自愿性質的商業醫療保險,推動社會成員之間的“互?!保还膭钇髽I在自愿和自主的基礎上,為職工購買補充形式的商業醫療保險;鼓勵有條件的農村集體參加多種形式的商業醫療保險。在這方面政府的主導作用應當體現在通過制度安排,提供激勵措施,如提供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鼓勵基本醫療保障以外的醫療保險事業健康發展。因此,政府應當以基本醫療保障為核心,通過制度安排,建立起多層次的社會醫療保障體系。
三、醫療保障制度設計應當推動誠信體系的建立
誠信缺失是我國醫療保障體制運行中面臨的最大問題之一,也是醫療保障制度設計中需要重點規范的問題。由于醫療保障制度安排中,誠信管理體制建設相對滯后,失信成本過低,以至醫療保障事業中的利益主體誠信缺失行為泛濫且屢禁不止。因此,強化誠信管理是我國醫療保障制度設計的一個重要價值理念基礎。
第一,醫療保障制度設計要平等公正地調整不同利益主體間的相互關系,醫療保障的具體政策應體現平等公正的道義精神,并運用多種調節手段,通過利益補償和對弱勢群體的援助,在公平優先的前提下,維持公平與效率的動態平衡。在保護醫療、醫藥、醫保、醫患各利益主體合法權益的同時,統籌兼顧,抓住各方利益的契合點,擴展共同利益,推動共同利益的整合。醫療保障政策應體現“一碗水端平”的平等公正精神,加強政策導向力度,遏制醫療保障關系中強勢方侵害弱勢方合法權益的非誠信行為,要確保醫療保障關系的誠信互動性質,避免行為主體間,因權利義務分配顯失公平而蛻變為各方以非誠信手段相互報復的爾虞我詐。政策愈能體現平等公正的價值取向,便愈能為醫療保障誠信體系的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建立穩定的醫療保障誠信管理制度。管理體制上,建立公共信用誠信管理數據庫,失信行為一旦被數據庫記錄,就會留下污點,并要為此付出十分沉重的代價。建立針對誠信活動的約束監控機制、防患糾錯機制、評估獎懲機制和導向模塑機制,借助國家機器的強制性力量,以法律法規形式賦予上述要求以權威性的普遍效力。在運行機制上,應該細化對各種不講誠信行為的處理規定,加大對醫療保障事業中誠信缺失行為的懲罰性打擊力度,讓“失信成本”遠遠高于“守信成本”,讓失信者得不償失,不敢冒失信的風險。醫療保障誠信缺失本質上是一種違約行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主體是否選擇違約,關鍵在于違約成本的高低,當違約的預期效益超過守信活動所帶來的收益時,主體便會自覺或不自覺地選擇違約。目前,我們對不誠信的行為處罰只是補償損失,顯然起不到有效約束毀信者行為的作用。醫療保障制度設計要建立鼓勵守信者、處罰毀信者的機制,讓不講誠信的個人和醫療服務機構付出沉重的代價,這樣,有利于我國醫療保障體制的正常運行。
參考文獻:
[1]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醫療體制改革總體上不成功[J].醫院領導決策參考,20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