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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改革新方案范文1
【題目】廣東醫療保障體制的優化探析
【緒論】香港醫療保障制度的經驗與啟示緒論
【第一章】醫療保障基本概念與研究理論基礎
【第二章】 【第三章】粵港醫療保障制度的比較分析
【第四章】粵港醫療保障制度差異性的根源分析
【第五章】完善廣東醫療保障制度的對策建議
【結束語/參考文獻】廣東與香港的醫療社會保障體系對比結束語與參考文獻
二、粵港醫療保障制度的發展歷程與基本現狀
(一)香港醫療保障制度的發展歷程與基本現狀。
1.香港醫療保障制度的發展歷程。
(1)英國殖民制度沿襲階段。
眾所周知,香港經歷過殖民時期,而其醫療制度也是在這一時期內開始興起。最初的醫療保障制度中提出,構建制度的目標就是保障公眾的身體健康,對基礎設施進行優化,為香港市民的健康提供保證,尤其是要對需要得到醫療救助的市民提供保證。1990 年,香港政府考慮地區發展實際對原有政策進行了調整,重新強調了政府醫療衛生政策,即:不能夠使人民因不具備足夠的支付資金而得不到及時的救助,導致人民的身體健康受損。
(2)回歸后制度改革初期階段。
1997 年后,由專業的小組開始對香港地區所實行的衛生制度進行分析,并隨后公布了《香港醫護改革,為何要改?為誰而改?》的咨詢報告。在報告當中提出香港政府必須要變更醫療保障制度。在對制度進行變革時所需要遵循的基本目標就是政府與市民共同分擔,具體目標為:維持平等;提升醫療水平和效益水平;對資源進行合理分配,實現對支出的控制;考慮需求的變動趨勢,做到對需求的及時滿足;對支出進行控制,防范支出過大引發其他問題。2000 年,香港政府在參考專業小組的報告的基礎上,進行優化,了《你我齊參與,健康伴我行》的咨詢文件,并對未來的醫療改革目標進行了概況。文件根據香港醫療服務架構提出了建議。在醫護服務方面,特區政府注重對公立醫療機構和私立醫療機構之間的關系,利用雙方的合作以及幫助改善基層護理水平。通過設立質量保證機制,保證醫療服務能夠維持一個較高的水平,并從培訓、教育、監管、規范等多個角度達成這一目標。對于經費問題,政府將從控制成本和提升生產力兩方面入手,對當前的醫護服務收費模式進行變革。2005 年,特區政府頒布了新的文件,在文件中對醫療系統的未來發展方向提出了諸多建議。比如對基層醫療服務、長期護理、康復護理等服務模式進行優化,實現公立與私立醫療服務的系統的融合等。2008 年在參考已有文件的基礎上,經過多方研究,香港政府又再次了醫療改革新文件,提出了具體建議:一是變革服務模式,注重與時俱進,并且需要特殊關注基層醫療服務層次的需求,做到提前預防,使住院服務需求得到規避。二是市場改革,依賴于公立醫院和私立醫院的相互結合,為公民提供更多的醫療服務選擇,使醫療服務效率得以提升。三是融資改革。對融資安排方式進行變革,引入更多的融資來源,使醫療系統的整體發展能力得到提升,從而積極的進行變革。在參考融資改革趨勢的基礎上,香港政府提出了輔助融資方案,所包含的內容主要有:醫療儲蓄賬戶、強制商業醫療保險等。香港社會對醫療服務改革具備共同認識,都認為改革非常必要,但對于上述輔助方案的落實和效果有著較大的疑義,在這些方案中提出市民需要自行承擔一部分費用支出,對于可能發生的風險也需要由市民承擔,因此沒有得到廣泛的認同。
(3)深化體制改革階段。
2010 年,香港市政府了新的文件內容,文件分布有四個方面的目標,一是提高醫療服務效率;二是營造良好的競爭環境;三是抑制醫療成本的過度消耗;四是鼓勵公眾對未來醫療進行儲蓄。文件還提出了引入輔的醫保計劃,加強對私人醫療市場的管理,優化服務措施等。在這次新出臺的文件中集中強調了,政府應該與公眾共同承擔責任。在新方案中承諾,政府不會減少在醫療保障上的投入,會維護醫療保障系統的穩定進行。第二階段的結果表明,社會對政府在醫療保障體制上的改革非常支持。即整體社會形成了以公立機構為基礎,民營機構為輔助的醫療格局。很多市民認為政府設置的自愿健康保險計劃符合社會發展要求,是推動醫療保障制度健康發展的正確舉措,同時表示自己會支持實施自愿醫療保險計劃。2014 年針對公眾在早期關注的商業醫療保險市場中存在的缺陷,比如支出預算并明確、拒絕承保、保單條款標準不明晰等問題進行了探究,提出因為這些情況的存在,導致用戶不愿意通過購買私人保險的方式來獲得專業的私人醫療服務。并通過調查發現,大多數的市民還是會選擇公立醫院為其提供的服務。在對這些問題進行整理的基礎上,對公共醫療系統的投資進行了調整。
香港特區政府所的自愿醫療保險計劃中提出,保險公司
在銷售產品和提供服務的時候,必須要達到政府政策要求,最低也要達到政府的最低規定要求:一是保證在續保時,不需要進行重新審核;二是不設置終身健康保險;三是針對公眾承包之前發生的疾病設置等待期;四是自愿性醫療保險計劃第一年內所有年齡的人和第二年內 40 歲以上的年輕人,標準保費的 3 倍為最高費率;五是客戶在轉換保單前一段時間,一般為 3 年,如果沒有提出任何醫療報銷,轉保的公司不得重新核保;六是必須要增加保險覆蓋范圍,既要包含住院費用也要涵蓋門診費用;七是承包范圍必須要包括住院過程中涉及到的各項檢測費用,并針對治療費用保險比例設置上限;八是擔保額度應達到既定的水平,包括住宿費和餐費,主治醫生查房費,外科醫生和麻醉醫師費、其他雜費等等。香港政策推行的自愿醫保計劃其實就是一種全新的醫療保障制度,鼓勵市民為自己的醫療行為買單,增加民眾在醫療保障方面的參與度。2016 年,香港食物與衛生局在年度工作計劃中明確提出大力推行自愿醫保計劃工作,標志著香港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向縱深發展。
2.香港醫療保障制度的發展現狀。
通過對上文內容的總結可以看出,香港的醫療保障制度雖然建設時間不長,但是在反復吸收經驗,反復改革的過程中已經形成了較為成熟的醫療保障體系,能夠為特區居民的健康問題提供切實的保障。
(1)香港醫療保障的供給體制。
香港特區政府在醫療保障方面的基本理念是:不會讓市民因經濟問題得不到適當的醫療照顧。在這一目標的指引下,香港公立醫院為居民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并具備較強的公益性。從香港醫院的總數來看,公立醫院占比較高,尤其是在住院服務上占比較高。在社會保障下,病人在醫院享受服務并不需要支付高額的費用,只需要根據最低標準繳納費用就能夠享受高質量的服務。比如住院病人每天繳納 100 元就可以享受到住院期間的所有治療,門診也是如此,只需要按照規定繳納固定費用,就可以享受到所有的服務。從藥品費用來看,按照自付比例分配層次,根據居民享有的保障層次不同,需要自付不同的金額。
此外,私人醫療機構的設置,實現了對公立醫院缺陷的彌補,有需求的市民可以選擇私立醫院提供醫療服務。在這種服務模式下,市民可以自主選擇醫生,并且能夠縮短等待時間。這對于經濟水平較高的階層來說具備較強的吸引力。從私人醫療機構占比來看,提供的住院床位數量占全港總床位數量的 13%,門診服務占比 71%。
(2)香港醫療的管理體制。
一是從管理部門來看,負責藥品安全等方面事物的機構為食物和衛生局,享有醫藥衛生決策權。衛生署負責具體的決策活動。1990 年,香港政府根據法律要求成立了醫院管理局,主要負責對公立醫院的統一管理。該機構屬于法定的非政府機構。衛生署負責對私人醫療機構的監管,主要對私立醫院的注冊、檢查等工作負責,需要對信息進行收集和分析。
二是主要參考香港公立醫院的籌資模式和供給模式,優化籌資方式,由政府進行購買。公立醫院的大部分費用都是由政府負擔,其在經營過程中的醫療服務僅占總收入的 3%左右。
從籌資的角度來看,稅收是醫療機構的主要經費來源,收入水平高繳納的經費較多,對公立醫院發展做出的貢獻也較大。三是薪酬制度,香港為保留人才,實現服務水平的提升,為醫務人員提供了高水平的薪酬,主要按照職稱發放工資,不涉及獎金和灰色收入。
(二)廣東醫療保障制度的發展歷程與基本現狀。
1.廣東醫療保障制度的發展歷程。
(1)起步階段(自 90 年代至 1999 年底)。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廣東省在 90 年代對醫療保險制度進行改革。1992 年,廣東省的深圳和佛山開展職工醫療保險試點,開始改革傳統的醫療模式。1996年再次擴大試點領域,將廣州和珠海納入到了試點范疇當中。1998 年底,國務院決定正式全面取消公共衛生保險和勞動保險。1999 年,廣東省政府結合地區內試點工作的開展情況,了新一輪的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計劃,這也標志著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全面啟動。
(2)發展階段(自 21 世紀初期至 2010 年)。
2001 年,為適應廣東省醫療保障制度的深入發展,廣東省率先建立了廣東省各地級以上市統賬結合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隨后,由于廣東省流動人口較多,為適應就業模式的改變和人口流動的現實需求,廣東開始對基本醫療保險范圍進行轉變,將外來務工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納入到了保障范圍當中,構建了統籌模式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2010 年,廣東省政府了《關于加快我省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統籌規劃的通知》,實現了對地區內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統籌。
(3)改革階段(自 2011 年至今)。
2012,廣東省開始利用多種方式進行改革,啟動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把全省農民納入醫療保險范圍。2013,廣東省再次新的改革通知,實現了對地區內醫療保險關系的轉移。2014,首先對順德、東莞、中山等佛山城市進行了初步探索。2016,廣東省各地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覆蓋各縣(市、區)農業人口。2017,廣東在全省 6 個城市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把城鎮非從業人員納入到醫療保障范圍當中,將湛江、梅州等作為試點城市。2017 年,這項改革工作仍沒有完全完成,廣東省仍舊在積極推進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改革。根據統計結果顯示,當前廣東省城鄉居民參保登記人數超過了 1350萬人,參保率達到了 90%,達到了政府設定的預期目標,1000 萬以上的被保險人的目標,醫療保險的覆蓋率在全國排名第一。省內基本完成了保險統籌工作,為下一步的優化改革奠定了基礎。廣東省統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統一管理的結果。根據統計結果現實,廣東省內的 21 個城市已經實現了醫療體制改革,開始實施城鄉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2.廣東醫療保障制度的發展現狀。
(1)基本醫療保障制度逐步趨向完善。
近年來,隨著廣東省經濟高速發展,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深化廣東醫療改革起到重要作用。廣東經過了多次變革以后,實現了醫療保險制度的重復優化,并實現了基本醫療保險的全覆蓋。2002,廣東積極探索建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制定管理措施,加強了對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的管理,規范了農村地區醫療機構的發展方式,提升了整體的規范程度。在 2007 年到 2010 年間,廣東提出了建立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試點工作全面鋪開。在全國率先對職工醫療保險制度進行變革,實施新一輪的創新,將個人賬戶管理和門診費用作為管理的重點。隨后,廣東率先制定并公布了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目錄。《廣東省城鄉特困居民醫療救助辦法》的頒布擴大了醫療救助范圍,將五保戶和低保戶都納入到了救助范圍當中。有條件逐步將低收入老人,重病或重人群納入保障范圍。因此,可以看出,廣東省非常重視醫療保障制度的改革和發展,與時俱進,適時推出新的醫保政策,使廣東醫療保障制度的發展日趨完善。
(2)醫保全覆蓋和大病醫療保險相對全面。
廣東省是全國最早開展醫保制度改革與試點的省份。當前廣東省所開展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活動已經基本完成,覆蓋范圍得到了有效擴張,能夠為農村和城鎮的大多數居民提供服務。在改革的持續推動下,制度覆蓋范圍將會繼續擴大,受益群體將會再次增加。截至 2016 年底,廣東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總人數有 10150 萬人,其中城鎮職工參保人數 3814 萬人,城鎮居民參保人數 6336 萬人,參保率達到了 98%。到目前為止,廣東有 21個城市實行城鄉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且廣東近年來籌資方式呈多元化,籌資水平逐步增加。目前,廣東職工醫保最高封頂線平均為 28 萬,城居醫保的最高限額為 8 萬,根據統計結果顯示有 15 個城市的醫保資助比例都達到了 70%以上,有 13 個市參考普通門診情況,設定了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提升了整體保障水平。同時,廣東省在不斷改革制度,優化體系的過程中,實現了對醫療保障的全面優化,尤其是對大病保險予以了充分的關注。大病保險的設置和優化做到了對基本醫療保障的優化,降低了參保人的看病負擔,緩解了看病貴的問題,切實保障了參保人的健康權益。以 2015 年為例,廣東省大病保險支出近 18 億元,有 25 萬人在改革過程中受益。制度在不斷的優化,報銷比例也在不斷的提升。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得到有效落實以后,與職工醫療相互聯系,提升了全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參保人數的增加也導致社保部門的監督難度所有提升。廣東通過對大病保險的落實,實現了對已有責任的轉移,由商業保險機構分擔部分管理職責,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延伸了政府服務的廣度,使社保機構的物力、人力不足的缺陷得到了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