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辦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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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鑒定辦法范文1

一、按照序時進度,已經完成成立新沂市中醫醫院司法鑒定所的材料申報工作。按照上級規定的格式及其所需材料,已經將申報材料報送徐州市局,并及時與上級溝通和聯系,目前正在等待上級的審批。

二、已經初步完成了本局的業務管理規章制度的起草工作。

為了更好地管理和服務好司法鑒定工作,科室已經初步起草了關于司法鑒定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一是鑒定質量管理制度;二是鑒定投訴管理辦法;三是鑒定檔案管理制度;四是業務和政治學習規定。以上規章制度在上級批準成立司法鑒定所后再實施。

三、按照序時進度,正在起草與業務知識相聯系的理論研討文章。

四、圍繞局中心工作,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一)積極開展普法工作。據不完全統計,1—6月份,解答法律咨詢200余人次,代書法律文書50余份,到老干部局參加法律咨詢活動1次。在《新沂城市論壇》法律法規欄目發表普法案例約80篇,在線解答咨詢30余人次。

(二)協助宣教科開展“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活動。積極參加該項活動的準備、業務檢查驗收及草橋會議的籌備等各項工作。

(三)按照局領導的安排,年初利用10天時間參加向問題奶粉的受害人發放賠償款項工作。

司法鑒定辦法范文2

【關鍵詞】 腰椎間盤突出癥;四維調曲;定點扳壓;療效

DOI:10.14163/ki.11-5547/r.2016.17.041

腰椎間盤突出癥屬傳統中醫學中“腰腿痛”和“痹癥”范疇, 是臨床常見病和多發病, 約占骨科就診患者的2/5[1-3]。腰椎間盤突出癥是導致腰腿痛的主要病因, 約占腰腿痛就診患者的45%。近年經臨床觀察, 本病發病率有逐年上升、年輕化的趨勢。本文觀察四維調曲定點扳壓法治療腰椎間盤突出癥的療效, 現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 1 一般資料 選取2015年1~8月本院100例腰椎間盤突出癥患者, 男59例, 女41例;年齡16~73歲。其中16~35歲34例, 36~55歲49例, 56~73歲17例;病程1 d~2年,

平均病程2個月;椎間盤突出部位有L3~414例, L4~526例, L5~S125例, L4~5和 L5~S1同時突出者35例;突出中央型9例, 左旁側型39例, 右旁側型42例, 椎間盤突出伴膨突出10例。隨機分為觀察組和對照組, 各50例。

1. 2 治療方法 觀察組采用四維調曲定點扳壓法?;颊呤紫刃懈┡P骨盆水平牽引配合藥熨, 針灸推拿理筋等治療1周;再行四維懸牽調曲配合定點扳壓:患者俯臥牽引床上, 用一牽引帶固定胸部, 另一端系牢在床頭上, 以左側腰椎突出為例, 右下肢用一系帶系牢在左小腿上呈外展30°作水平牽引, 牽引力為體重的1/2左右, 然后用另一牽引帶系牢在左小腿上作垂直向上懸吊30~45°, 牽引20~30 min后作定點扳壓復位, 一助手雙手下壓患者胸背部, 使患者前胸貼在牽引床上, 另一助手雙手下壓患者右下肢大腿, 使之水平緊貼在牽引床上, 醫者站在患者右側, 左手扳住患者吊懸左大腿, 右肘或右拇指壓在突出椎間處, 左手向后扳, 右手同時向前頂, 可聽到“喀”的聲響, 表示整復手法成功;手法結束后, 解除牽引, 臥床休息。此法1次/d, 連續1~3周。對照組采用傳統骨盆牽引和推拿治療法。兩組均治療3周后評定療效, 并隨訪6個月觀察復況。

1. 3 觀察指標及療效判定標準 觀察兩組療效、治療前后癥狀與體征積分。參照1994年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的《中醫病證診斷療效標準》[1], 參照JOA腰腿痛評分系統進行療效評價, 治療改善率=[(治療后評分-治療前評分)/(滿分29-治療前評分)]×100%。治愈:腰腿痛消失, 直腿抬高試驗>70°, 能恢復正常工作;好轉:腰腿痛減輕, 腰部活動功能改善;未愈:癥狀、體征無改善。有效率=治愈率+好轉率。

1. 4 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19.0統計學軟件對數據進行統計分析。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 x-±s)表示, 采用t檢驗;計數資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檢驗。P

2 結果

2. 1 觀察組有效率為96.0%, 明顯高于對照組的78.0%(P

2. 2 兩組治療后癥狀與體征積分均優于治療前(P

2. 3 隨訪6個月后, 觀察組治愈的36例患者中有2例復發, 復發率5.56%;治療組治愈的22例患者中有8例復發, 復發率36.36%;觀察組復發率明顯低于對照組(P

3 小結

四維調曲配合定點扳壓治療腰椎間盤突出癥的機理及優勢是使突出物回納椎間內, 恢復解剖位置, 解除對神經根的壓迫, 而且要使之穩固, 不容易復發。作者運用脊柱解剖生理、運動力學原理, 采用四維調曲配合定點扳壓的中醫拘束調整脊柱骨關節、有效地糾正椎曲的變異和側彎, 恢復其力學平衡[4, 5]。此法運用了脊柱的四維肌肉相互作用的結構力、整體解決相互關系的治療方法, 使位移的椎體恢復正常的解剖位置, 能合理解決手術療法和傳統的牽引手法未解決的脊柱內、外力學平衡問題, 達到治療目的。

參考文獻

[1]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病證診斷療效標準.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 1994:214-215.

[2] 韋以宗.中國整脊學.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 2006:410-427.

[3] 楊紅衛. 三維多功能牽引床復位及綜合治療腰椎間盤突出癥:附61例報告. 頸腰痛雜志, 1995, 16(4):227-228.

[4] 童利民, 瞿群威, 王大軍. 成角旋轉快速牽引對腰椎間盤突出癥的康復療效研究. 中國康復, 2000, 15(1):7-9.

司法鑒定辦法范文3

1.1醫學會的社會屬性

社會組織,又稱非政府組織、非營利組織、第三部門等等。這些叫法在內涵上區別不大,與政府、企業相區別,社會組織具有非營利性、非政府性、獨立性、自愿性和公益性等基本特征。我國目前將社會組織分為三類,即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醫學會屬于社會團體。作為我國最具影響力的社會團體之一,各級醫學會都有著悠久的歷史,中華醫學會成立于1915年,筆者所在的常州市醫學會成立于1948年。各級醫學會是按照1998年10月25日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查同意登記成立的學術性、公益性、非營利性醫學社會團體。作為社會組織,醫學會在全國范圍內都建立了健全的組織,全國設立中華醫學會,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都設有省級醫學會,各地級市也都設有市級醫學會,而且都有著十多年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經驗。中華醫學會自2002年開始承擔政府轉移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職能以來,累計在全國建立了400個鑒定機構,醫鑒工作人員達1500人,建立了擁有10萬名醫學專家的醫鑒專家庫。醫學會作為一個具有公益性質的社會組織,始終把客觀、公正、專業、公益作為鑒定工作的基本要求,鑒定質量不斷提高,公信力不斷提升,越來越得到社會的認可,除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外,又先后承擔了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鑒定、職業病鑒定等多項政府轉移職能,在將來將承擔更多政府轉移職能,醫療損害鑒定也應該確立醫學會的主渠道作用。

1.2司法鑒定機構的社會屬性

2005年9月30日經國務院批準公布施行的《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對司法鑒定機構的申請條件規定如下:有自己的名稱、住所;有不少于20萬~100萬元人民幣的資金;有明確的司法鑒定業務范圍;有在業務范圍內進行司法鑒定必需的儀器、設備;有在業務范圍內進行司法鑒定必需的依法通過計量認證或者實驗室認可的檢測實驗室;每項司法鑒定業務有3名以上司法鑒定人。申請門檻過低,加上利益的驅動,導致了司法鑒定機構數量的泛濫。據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調研,江蘇全省共有60家社會司法鑒定機構,許多都是由二級醫院設立或是由退休法醫組成。技術力量及各方面條件都非常有限,根本不具備承擔醫療損害鑒定的能力。司法鑒定機構屬于獨立運作自負盈虧的經營實體,它的營利性導致其只會熱衷于追求商業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視自己的社會責任和對社會利益的追求。目前絕大多數鑒定機構的設立是因為鑒定服務屬于創收項目,把司法鑒定看作一種投資獲利渠道,利潤就是機構成立的出發點,沒有利益就失去了設立司法鑒定機構的熱情,在政府沒有任何投入的情況下,很難將其強行納入公益體系,鑒定機構不具有公益性,醫療損害鑒定就很難把公民權益、公共利益和社會責任包含進去。目前,我國司法鑒定機構采取市場化管理。市場化的特點是通過各種手段或策略喚起人們的消費意識,爭取更多的顧客,通過提供有利于客戶的服務實現利潤的最大化。但醫療損害鑒定的社會公益性本質決定它不能按照市場化經營。如果將消費與受益結合起來,司法鑒定就喪失了公正性。正因為如此,世界上還沒有哪個國家將司法鑒定服務完全交給市場,即使社會誠信體系很完善的國家也不例外,如英國、德國基本上還是以國家設立的鑒定機構為主,更何況中國社會的誠信體系距離完善還十分遙遠。

2鑒定人員的條件

醫療損害鑒定無論是由醫學會組織,還是由司法鑒定機構組織,鑒定人員的組成是其核心問題,將直接決定鑒定結論的科學性和公正性。鑒定人員的資質和條件,也是構建醫療損害鑒定制度的焦點問題。

2.1醫學會鑒定人員條件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23條規定,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建立專家庫,專家庫由具備下列條件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組成。①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執業品德;②受聘于醫療衛生機構或者醫學教學、科研機構并擔任相應專業高級技術職務3年以上;③符合前款第1項規定條件并具備高級技術任職資格的法醫可以受聘進入專家庫。醫療損害鑒定專家庫是在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專家庫的基礎上進行篩選,入選條件要求更高。醫學會鑒定專家的產生是醫患雙方隨機抽取產生,人數基本上在5人以上,既包括臨床專家,也包括法醫專家。

2.2司法鑒定機構鑒定人員條件

《司法鑒定人登記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個人申請從事司法鑒定業務應當具有相關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有相關的行業執業資格或者高等院校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相關工作5年以上。司法鑒定機構鑒定專家的產生是通過指定或者直接選擇產生,人數基本上只有2~3名。通過對比可以發現,醫學會鑒定人員的資質要求明顯高于司法鑒定人的資質要求,即醫學會要求鑒定人員必須具有高級技術職稱且任職3年以上,而司法鑒定人的最低要求是“具有相關的行業執業資格或者高等院校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相關工作5年以上”。因此,大量從高等醫學院校畢業、沒有從事過臨床醫學工作的人在司法鑒定機構工作一段時間后,即可通過考核獲得司法鑒定人資格,成為司法鑒定人。醫學會的鑒定專家通常具有爭議所涉學科的醫學專業知識和臨床實踐經驗,但司法鑒定人卻往往不具備此類專業知識。司法鑒定機構的鑒定人多系法醫出身,相對缺乏臨床實踐經驗。同時,即使部分鑒定人為臨床醫生,但由于目前醫學科學技術的發展和臨床分科的細化,鑒定人也不可能通曉所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由此可見,醫學會的鑒定專家在專業素質方面較司法鑒定機構人員具有明顯的專業優勢,亦符合法院委托鑒定的專業資質要求。

3鑒定收費

鑒定收費是老百姓維權的一道門檻,本身看病已經花去了大量積蓄,如果鑒定收費高昂,無疑更增加了他們的維權成本,也許許多人因此就放棄了維護自己的權益,還有一些人在走投無路之下可能會采取偏激的手段進行維權,這也是醫院暴力事件發生的一個原因。因此,醫療損害鑒定的收費必須體現社會公益性。

3.1醫學會鑒定收費

醫學會作為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鑒定收費充分體現了社會公益性,不僅低廉,而且收費標準堅持十多年不變。就筆者所在的經濟較為發達的江蘇省,根據2002年10月14日的《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衛生廳關于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等收費試行標準的批復》(蘇價費[2002]368號、蘇財綜[2002]137號)規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費標準:①鑒定專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鑒定2200元/例次,再次鑒定3200元/例次收取;②鑒定專家在7人以下的,按首次鑒定1700元/例次,再次鑒定2200元/例次收取。2002年至今,10多年過去了,鑒定收費仍按此規定執行。根據《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損害鑒定工作的若干意見(試行)》(蘇高法審委[2010]16號)規定,醫療損害鑒定的費用參照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相關收費標準執行,醫學會醫療損害鑒定的收費標準體現了社會公益性。

3.2司法鑒定機構鑒定收費

長期以來,由于司法鑒定缺乏統一的收費標準,加上司法鑒定機構自身的利益驅動,司法鑒定收費一直居高不下,也是社會反響強烈的焦點問題。鑒定機構的收費不是按例收取,而是按項計費,1例普通的醫療過錯鑒定動輒就要上萬元的鑒定費。而且各地鑒定機構的收費標準不統一,差異較大,影響了當事人和法院對鑒定機構的選擇和確定,進而影響了訴訟效率;由于收費問題,導致不少當事人對法院選出或指定的鑒定機構缺乏信任,法院依據鑒定結論作出的最終裁判結果很難得到當事人的認可。甚至出現鑒定機構與法院通過回扣關系建立業務紐帶等不正?,F象,嚴重影響了司法的公正性和社會的公共利益。正因為如此,2009年9月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司法部下發了《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發改價格[2009]2264號),對司法鑒定收費制定了具體的收費標準,并規定了浮動幅度。其中醫療糾紛鑒定每例4300元、法醫病理鑒定文證審查每例1200元、損傷程度鑒定300-700元、傷殘程度評定每例700元、傷病關系鑒定每例1000元、醫療費合理性評定每例600元、法醫臨床鑒定文證審查每例800元等,這些費用都可能在同一醫療損害鑒定中進行累加,而且還有浮動的幅度,由于其營利性的驅動,基本上是就高不就低,相比醫學會鑒定,收費仍然過高,不具有社會公益性。

4鑒定程序

4.1醫學會鑒定程序

根據2010年6月28日的《衛生部關于做好〈侵權責任法〉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衛醫管發[2010]61號)規定,醫學會可參照《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依法組織醫療損害鑒定。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衛生部令第30號)詳細規定了鑒定的組織者和分級管理制度、鑒定程序的啟動、中止和終止,鑒定專家庫的設立、鑒定專家組的形成和主要學科的確定,鑒定專家的回避,鑒定的依據、目的和原則,鑒定材料的提交、鑒定聽證會程序以及鑒定結論的書寫規范等內容。江蘇省醫學會于2010年12月21日下發了《醫療損害鑒定實施細則(試行)》,又于2011年2月11日下發了《醫療損害鑒定專家管理暫行辦法》,浙江省醫學會于2010年11月15日出臺了《浙江省醫學會醫療損害鑒定辦法(試行)》,北京醫學會于2013年1月14日下發了《北京醫學會醫療損害責任技術鑒定暫行規定》,這些細則、辦法的出臺,使得醫療損害鑒定相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在程序上更科學、更公正。

4.2司法鑒定機構鑒定程序

目前司法鑒定機構關于程序方面的規定,只有2007年7月18日司法部公布的《司法鑒定程序通則》(司法部第107號令),這部程序通則是針對包括法醫類鑒定、物證類鑒定、聲像資料鑒定在內的一個總的鑒定程序方面的規定,針對性不強,遠不如醫學會鑒定程序詳盡和規范,對于司法鑒定機構如何開展醫療損害鑒定更是沒有明確的鑒定程序可依照。比如,多數司法鑒定機構不召開醫患雙方參加的鑒定會,醫患雙方無法當面向鑒定人充分陳述自己的觀點,鑒定人也無法就一些醫患雙方爭議的焦點或需要進一步查明的事實現場向醫患雙方進行調查詢問,也使鑒定人無法通過現場查體對患者損害后果有一個更加客觀的評定。另外,司法鑒定人因為其臨床醫學專業知識的欠缺,常常聘請有關醫學專家提供專家咨詢意見,但卻拒絕提供咨詢專家的資料,使得醫患雙方申請咨詢專家回避的權利無法得到實現,亦經常在實踐中引起雙方的爭議。

5醫療損害鑒定選擇醫學會的必然性

司法鑒定辦法范文4

Abstract: There are many difficulties in processing the procedures, technical methods and actual problem of the construction cost judicial expertise, so they should choose the cost personnel with rich technical experience in expertise process to accurately determine the effectiveness of identification information, select the reasonable identification method, implement on-site investigation, organize identification personnel to solve the difficulties, and ultimately provide favorable, effective, accurate reference for the court.

關鍵詞: 工程造價;司法鑒定

Key words: construction cost;judicial expertise

中圖分類號:TU72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3)14-0111-02

0 引言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發展,建筑工程在市場經濟的推動下蓬勃發展,建筑市場不斷規范,公眾的法制意識日益增強,建筑業中承發包雙方因工程造價糾紛引起的仲裁及民事訴訟案件逐年增加,由此而產生的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日益增多。

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是指依法取得有關工程造價司法鑒定資格的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受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托,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和省、自治區及直轄市等地方政府頒布的工程造價定額標準,針對某一特定建設項目的施工圖紙及竣工資料來計算和確定某一工程價值并提供鑒定結論的活動。[1]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應遵循科學、客觀、公正、合法的原則。

1 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的技術難點

1.1 司法鑒定人員的選擇 工程造價的司法鑒定是專業行為,而不是司法行為,其準確程度取決于鑒定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職業道德水平,其鑒定結果為仲裁庭或法院審理提供技術參考和重要依據。作為一名合格的造價鑒定人員不僅要有豐富的造價工作經驗,還應具備多方面的知識,如法律、工程技術、施工工藝、質量驗收規范、財務會計等,同時要有較好的分析判斷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準確的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

1.2 判斷司法鑒定資料的有效性 鑒定資料的完整、真實、及時對鑒定意見的準確性、及時性起著重要的基礎作用,司法鑒定在很大程度上是依據雙方當事人提交的鑒定資料進行分析判斷和計算的。鑒定資料通常包括雙方當事人的書及答辨狀,工程設計圖紙及洽商變更記錄、經濟簽證、工程招投標文件及施工合同、工程預結算書、現場勘察記錄、會議紀要等等。當事人往往把對自己有利的證明和資料全都送來,這就要求專業鑒定人員能在復雜的資料中整理和篩選出合法有效的鑒定依據。造價鑒定中常常是造價問題與法律問題交織在一起,對于一個造價專業人員來說,對鑒定資料有效性的判斷是個難點。

1.3 司法簽定的原則 建筑工程作為特殊的產品,其特點是投資大、時間長、過程復雜、且受市場條件影響,工程造價的調整是不可避免的。而工程簽證單、材料認價單等都是工程造價調整的重要依據。這些簽證單是否切實有效都需要鑒定人員在鑒定過程中對于合法性做出判斷和處理。

1.4 司法鑒定方法與依據的選擇 鑒定方法的選擇與運用是造價鑒定工作的關鍵,它直接影響到鑒定結果,關系到當事人雙方的利益。針對不同的鑒定內容應選擇和運用不同的鑒定方法。鑒定方法的選擇與運用。包括法律、法規條文的使用、采用何種計價辦法、定額的使用、材料價格方面的相關文件等。

1.5 司法鑒定結果的確定 鑒定意見盡管通常具有書面的表達形式,但它不是書證,不屬于實物證據。這是因為,鑒定意見屬于鑒定人就案件中的專門問題所作的科學鑒別意見,反映了鑒定人對特定專門問題的主觀判斷。

2 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的解決對策

2.1 司法鑒定人員的選擇 作為準入的審價機構應挑選業務精干的人員從事司法造價鑒定。司法鑒定人員應具備以下素質:①業務嫻熟、專業知識豐富,對當事人提出的專業方面的質詢能給出權威性的意見。②面對糾紛、實際解決矛盾的能力。司法審價過程中往往遇到比較多的爭議,審價人員要能以客觀冷靜的態度面對糾紛化解矛盾。③較強的表述能力。司法審價存在一個質證過程,所以要求司法審價人員具有較強的表述能力,包括文字表述與口頭表述。文字表述能力具體表現為所出具的審價報告必須條理清晰透徹、闡述明了易懂??陬^表述能力具體表現為審價人員在法庭上針對當事人提出的質疑能夠作出明確的解釋。

2.2 判斷司法鑒定資料的有效性

2.2.1招標投標文件的有效性判斷 招標投標文件是發包方和承包方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依據,是中標后工程造價調整的指導性文件。合理合法的招標投標文件是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的重要參考依據。招標人手續不齊全、招標人主題不合法、招標機構主體不合法、招標行為不合規、招標投標過程中的招標答疑、廢標處理以及評標程序不合法、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等情況,都會導致當事人招標投標文件的無效性。在工程造價司法鑒定過程中,招標投標文件的有效與否,會直接影響到當事人的經濟利益。

2.2.2 工程施工合同的有效性判斷 目前建筑市場中,“陰陽合同”的現象屢見不鮮?!瓣柡贤笔呛贤斒氯俗鳛楹贤瑐浒傅囊粋€程序文件,并不真正履行,真正履行的是 “陰合同”。對施工方而言,“陰合同”的條款往往更加苛刻,有時甚至實質性違背招標文件和中標價格,一旦發生合同糾紛,訴諸法律,首選需要明確的就是以哪份合同為準。2005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司法解釋》)對如何處理“陰陽合同”的問題給予了明確說明?!端痉ń忉尅返诙粭l規定,“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2]

2.3 司法鑒定的原則 工程造價的司法鑒定的必須遵循如下原則:①從約原則。司法鑒定過程中要尊重當事人的約定,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當事人的約定就是有效的。②取舍原則。有些鑒定可能需要不止給出一種結論,而需根據不同的計算原則或標準給出兩個結論數據,最終由法官判斷取定。③獨立原則。鑒定機構與鑒定人員應嚴格保持中立,不受任何人的干擾,在事實與證據材料的基礎上根據有關的技術標準、運用自身的專業知識獨立作出鑒定結論。④合法性原則。鑒定方法、鑒定材料的采集、鑒定標準的運用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⑤公正原則。作為中介鑒定機構,應站在公正的立場上平等對待當事人,維護各方的利益。⑥回避原則。鑒定人員應適用《民事訴訟法》關于回避的相關規定。

2.4 司法鑒定方法與依據的選擇

2.4.1 應依據“鑒定委托通知書”確定工程量的計算范圍 大多數鑒定申請人均能表述清楚鑒定范圍,也有少數鑒定申請人僅提出對自己有利的鑒定內容和范圍,造成工程量計算范圍的不確定性。

2.4.2 計價辦法的選用 有合同的,依據雙方簽訂的備案合同為依據,確定采用清單計價辦法還是定額計價辦法;沒有合同或合同中未注明的與原、被告雙方溝通確定,并在勘察記錄中寫明,由原、被告雙方簽字確認。

2.4.3 材料價格的選用 有合同的,依據雙方簽訂的備案合同為依據,確定材料價格的執行文件,合同沒有明確約定或沒有合同的,按主要施工日期和定額要求執行的日期范圍確定,并在勘察記錄中寫明,由原、被告雙方簽字確認。

2.5 鑒定結果的確定 鑒定意見不是鑒定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事實所作的陳述,而是對案件專門問題所作的判斷,具有“意見證據”的屬性。鑒定意見的科學性、真實性和權威性,在很大程度上不取決于鑒定意見本身,而依賴于鑒定人的主體屬性、鑒定過程和判斷能力。因此對于鑒定結果,要判定司法簽定程序是否合法;鑒定的范圍是否符合要求;鑒定的方法、程序及其依據是否得當,鑒定的結論是否正確。

3 結論

工程造價鑒定過程中,司法鑒定人員的選擇、判斷司法鑒定資料的有效性、司法鑒定的原則、司法鑒定方法與依據的選擇、鑒定結果的確定都給司法簽定帶來困難,只有采用有效的措施,才能法院提供有利的、有效的、準確的參考依據。

參考文獻:

[1]杜志淳.司法鑒定概論[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5.

司法鑒定辦法范文5

1.1行業監督有專業技術方面的優勢有專家認為,司法鑒定協會是司法鑒定行業自律管理的平臺,要協助司法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開展行業自律,加強內部監管,完善行業自律管理機制,對司法鑒定人和司法鑒定機構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進行監督檢查以及行業處理[1];也有專家認為,發揮好行業協會的自律性職能,重點解決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的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和執業規范問題,特別是在司法鑒定不同類別的專業性方面,發揮好行政管理機關的輔助專家作用,從專業角度提供進一步改進和完善的建議[2]。司法鑒定隊伍來源復雜,類別差異較大,適用程序、標準各異,沒有專業技術層面的支持,所有的監督都不可能落到實處。而行業監督基于各自專業領域的自律性監督可以做到更加細致,更加貼近實際。例如今年,廣東省配合“司鑒所”對全省乙醇檢測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能力驗證的飛行檢查,正是依托“司鑒所”和省司法鑒定協會的法醫毒物類別專家進行實時實地的檢查,不但對項目的結果進行評價,而且重在對司法鑒定機構,從受理到出具鑒定意見的全程進行檢查,以期規范并促進這一項目的鑒定能力的提高。

1.2行業處分機制要明確執業應當堅守的低線建立行業處分機制是行業組織自律管理的主要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劃出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方面的行業執業低線。一方面對司法鑒定人和司法鑒定機構起到自警、教育的作用;另一方面也為行業處分提供具體依據,堅決清理害群之馬。2012年廣東省司法鑒定協會制訂了《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辦法》,規定了七種行業處分種類,具體明確三十七種行為將予以行業處分。這些違規行為都是實際工作中容易出現,但又未達到行政處罰的程度。通過明示上述規定,為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的執業行為進行預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違規行為的出現,也是促進減少投訴的有效措施。

1.3行業表彰機制要弘揚正氣,樹立良好社會形象中國傳統文化講求陰陽平衡,社會穩定。行業發展,同樣需要“扶正驅邪”。處分機制主要解決驅邪的問題,更為關鍵的是在行業內要大力弘揚正氣,要通過創新技術、規范程序、完善標準等方面形成良性競爭氛圍,讓優質高效的司法鑒定機構和作為學科帶頭人的司法鑒定人脫穎而出,樹立和表彰優秀的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從而樹立司法鑒定行業的良好社會形象。通過制度建設為規范執業樹立正面典型,通過定期表彰在全行業弘揚正氣。

2充分發揮司法鑒定行業組織的規范機制

2.1推動行業技術規范的制定行業技術規范應當是標準體系中最有活力的一部分。有專家提出,通過完善行業協會的組織,建立完善統一的不同司法鑒定專業領域和鑒定事項的實施規程,建立專業技術和司法鑒定技術的規范轉化、確認機制,為下一步建立、形成司法鑒定技術標準體系打好基礎[2]。對司法鑒定領域的標準適用問題,《司法鑒定程序通則》(司法部令第107號)第二十二條規定:“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應當依下列順序遵守和采用該專業領域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一)國家標準和技術規范;(二)司法鑒定主管部門、司法鑒定行業組織或者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三)該專業領域多數專家認可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不具備前款規定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的,可以采用所屬司法鑒定機構自行制定的有關技術規范?!蹦壳八痉ㄨb定領域屬于第一種情形的國家標準和技術規范并不多,其中依托司法鑒定行業組織制訂技術規范是前兩個層次中較易操作、貼近實踐、容易形成共識的形式,也容易適應高新科學技術發展而進行調整。廣東省司法鑒定協會鼓勵所設各專業委員會從廣東的實踐出發,對爭議或者投訴較多的問題進行行業指引式的規范,至今制定了《道標有關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與肢體功能喪失程度評殘條文的理解與暫行規定(試行)》、《關于法醫臨床司法鑒定若干問題的執業指引(試行)》、《人身損害醫療費的審核與評定準則(試行)》、《人身損害受傷人員誤工期、營養期、護理期評定準則(試行)》、《法醫精神病司法鑒定委托與受理實施指引(試行)》、《文書司法鑒定操作指引(試行)》、《文書司法鑒定案件受理指引(指引)》、《痕跡司法鑒定案件受理指引(指引)》等一系列技術規范,為該省司法鑒定機構規范執業和開展認證認可工作打下了基礎。

2.2推動司法鑒定機構質量管理體系的完善2012年,司法部、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全面推進司法鑒定機構認證認可工作,司法鑒定機構無論是資質認定還是國家認可,都離不開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并且在有效運行中必須做到持續改進、不斷完善。行業組織可以發揮專業技術優勢,組合質量管理資源,指導司法鑒定機構建立嚴格并適于司法鑒定行業特點的質量管理體系,這也是司法鑒定規范化建設的基礎。廣東省依托司法鑒定領域的國家認可評審員,設立了質量管理工作委員會,在政策理解、準則宣貫、內審員培訓乃至省級評審員隊伍組建等方面發揮主導作用,特別是在建立并有效運行質量管理體系方面大膽探索,試圖通過一定模式進行推廣,減少司法鑒定機構建設成本,為全行業不同類別司法鑒定規范化建設創造條件。

2.3建立具有司法鑒定行業特色的誠信評估體系司法鑒定事關維護社會穩定和公平正義,其誠信是根本,建立司法鑒定誠信評估體系既是必須、也是必然的。誠信好、質量高、服務優的司法鑒定機構肯定水漲船高,誠信較差的機構就要如履薄冰,優勝劣汰的進程也因此會加快。在2012年政府職能轉移中,廣東省政府決定將司法鑒定人誠信等級認定職能轉移至行業組織,省司法鑒定協會自2013年1月1日起將履行廣東省司法鑒定人誠信等級認定工作。為此省司法鑒定協會制訂了《廣東省司法鑒定人誠信體系實施方案(草案)》,設立了專門的誠信建設工作委員會,統籌規范司法鑒定人誠信體系建設工作,逐步展開司法鑒定人誠信評估體系的構建。有計劃地研究制訂廣東省司法鑒定行業司法鑒定人誠信評價指標,依據各司法鑒定類別的專業特點確定需公開項目的范圍,條塊結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重點將司法鑒定人的執業基本信息和技術能力、技術進步、懲戒監管信息,依法依規地及時、準確、完整地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爭取在2016年底前初步建立廣東省司法鑒定人誠信體系,2020年底前建立廣東省司法鑒定協會門戶網站的司法鑒定人誠信體系子站,為訴訟和社會提供相應咨詢服務,接受社會監督。

3充分發揮司法鑒定行業組織的完善機制

3.1完善司法鑒定分類繼續教育對司法鑒定行業而言,繼續教育包括三個層次:一是法律方面的培訓。主要是訴訟法律及司法鑒定直接相關的法律法規,重點是訴訟法的相關法條,如司法鑒定人出庭的要求以及司法鑒定程序規則和管理規范,體現在崗位(初任)培訓和針對特定法律的專項培訓。二是管理方面的培訓。主要結合司法鑒定認證認可的質量管理要求,體現在司法鑒定管理人員、認證認可內審員和評審員的培訓。三是技術方面的培訓。主要是各司法鑒定類別根據本專業學科發展和實踐中的疑點、難點問題,體現在每年度進行的按鑒定類別分別進行的專業技術培訓。

3.2健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如前所述,司法鑒定行業具有明顯的二次準入特征,一直以來也未建立完全獨立的職稱系列和技術晉升機制,司法鑒定人的積極性、創造性難以充分調動起來。有專家提出,專業人員職稱評定與任職資格走向合一將是專業人員隊伍建設的改革方向[3]。司法部經向人事部備案,組建了司法鑒定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開展司法鑒定研究人員、法醫學工作人員、物證技術鑒定人員三個系列的職稱評定工作。在2012年政府職能轉移中,廣東省政府同樣決定將司法鑒定人專業技術職稱評定職能轉移至行業組織,省司法鑒定協會自2013年1月1日起將履行廣東省司法鑒定人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工作。但行業組織如何與人事管理部門銜接、科學設置相關系列至為重要,既要從提高司法鑒定人隊伍的理論和實踐水平出發,又要顧及不同專業學術發展的差異,在省級首先開展法醫學工作人員、物證技術鑒定人員兩個系列的職稱評定工作。

司法鑒定辦法范文6

1.1司法鑒定人員的選擇作為準入的審價機構應挑選業務精干的人員從事司法造價鑒定。司法鑒定人員應具備以下素質:①業務嫻熟、專業知識豐富,對當事人提出的專業方面的質詢能給出權威性的意見。②面對糾紛、實際解決矛盾的能力。司法審價過程中往往遇到比較多的爭議,審價人員要能以客觀冷靜的態度面對糾紛化解矛盾。③較強的表述能力。司法審價存在一個質證過程,所以要求司法審價人員具有較強的表述能力,包括文字表述與口頭表述。文字表述能力具體表現為所出具的審價報告必須條理清晰透徹、闡述明了易懂。口頭表述能力具體表現為審價人員在法庭上針對當事人提出的質疑能夠作出明確的解釋。

1.2判斷司法鑒定資料的有效性

1.2.1招標投標文件的有效性判斷招標投標文件是發包方和承包方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依據,是中標后工程造價調整的指導性文件。合理合法的招標投標文件是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的重要參考依據。招標人手續不齊全、招標人主題不合法、招標機構主體不合法、招標行為不合規、招標投標過程中的招標答疑、廢標處理以及評標程序不合法、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等情況,都會導致當事人招標投標文件的無效性。在工程造價司法鑒定過程中,招標投標文件的有效與否,會直接影響到當事人的經濟利益。

1.2.2工程施工合同的有效性判斷目前建筑市場中“,陰陽合同”的現象屢見不鮮?!瓣柡贤笔呛贤斒氯俗鳛楹贤瑐浒傅囊粋€程序文件,并不真正履行,真正履行的是“陰合同”。對施工方而言“,陰合同”的條款往往更加苛刻,有時甚至實質性違背招標文件和中標價格,一旦發生合同糾紛,訴諸法律,首選需要明確的就是以哪份合同為準。2005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司法解釋》)對如何處理“陰陽合同”的問題給予了明確說明。《司法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

1.3司法鑒定的原則工程造價的司法鑒定的必須遵循如下原則:①從約原則。司法鑒定過程中要尊重當事人的約定,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當事人的約定就是有效的。②取舍原則。有些鑒定可能需要不止給出一種結論,而需根據不同的計算原則或標準給出兩個結論數據,最終由法官判斷取定。③獨立原則。鑒定機構與鑒定人員應嚴格保持中立,不受任何人的干擾,在事實與證據材料的基礎上根據有關的技術標準、運用自身的專業知識獨立作出鑒定結論。④合法性原則。鑒定方法、鑒定材料的采集、鑒定標準的運用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⑤公正原則。作為中介鑒定機構,應站在公正的立場上平等對待當事人,維護各方的利益。⑥回避原則。鑒定人員應適用《民事訴訟法》關于回避的相關規定。(本文來自于《價值工程》雜志?!秲r值工程》雜志簡介詳見)

1.4司法鑒定方法與依據的選擇

1.4.1應依據“鑒定委托通知書”確定工程量的計算范圍大多數鑒定申請人均能表述清楚鑒定范圍,也有少數鑒定申請人僅提出對自己有利的鑒定內容和范圍,造成工程量計算范圍的不確定性。

1.4.2計價辦法的選用有合同的,依據雙方簽訂的備案合同為依據,確定采用清單計價辦法還是定額計價辦法;沒有合同或合同中未注明的與原、被告雙方溝通確定,并在勘察記錄中寫明,由原、被告雙方簽字確認。2.4.3材料價格的選用有合同的,依據雙方簽訂的備案合同為依據,確定材料價格的執行文件,合同沒有明確約定或沒有合同的,按主要施工日期和定額要求執行的日期范圍確定,并在勘察記錄中寫明,由原、被告雙方簽字確認。

1.5鑒定結果的確定鑒定意見不是鑒定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事實所作的陳述,而是對案件專門問題所作的判斷,具有“意見證據”的屬性。鑒定意見的科學性、真實性和權威性,在很大程度上不取決于鑒定意見本身,而依賴于鑒定人的主體屬性、鑒定過程和判斷能力。因此對于鑒定結果,要判定司法簽定程序是否合法;鑒定的范圍是否符合要求;鑒定的方法、程序及其依據是否得當,鑒定的結論是否正確。

2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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