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行政論文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銀行行政論文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銀行行政論文

銀行行政論文范文1

本文認為“存款上限,貸款下限”利率管制帶來的利差保護、國際收支順差帶來的原始流動性累積以及市場改革帶來的逐利動機增強等是導致國內商業銀行普遍信貸擴張沖動的重要原因。一方面,商業銀行的信貸擴張沖動與擴張性貨幣政策是激勵相容的,2009年寬松貨幣政策的結果就是銀行體系累積的流動性和信貸沖動得到大量釋放,形成了增速高達33%的信貸擴張狂潮。另一方面,商業銀行的信貸擴張沖動與緊縮性貨幣政策是激勵不相融的,也使央行的貨幣調控不得不依賴于數量型和直接管制型工具。然而,這類工具的使用雖然短期內能比較有效的抑制銀行表內信貸資產的增速,但可能導致銀行表內資產表外化等的管制規避和套利行為,導致銀行體系“實際放貸”數據的模糊化和銀行實際風險承擔的隱藏化,反而可能導致銀行體系風險的增加。根據保險效應理論,,由于“大而不能倒”和國有產權屬性帶來的隱性保險,大型銀行的財政和貨幣政策救助預期相對更強,即擴張性貨幣政策可能對大型銀行的風險承擔刺激作用更強。即大型銀行的風險承擔更小,受貨幣政策的影響也更小,本文發現隱性保險效應存在的證據。但我們并不能據此推斷中國銀行業不存在隱性保險效應。理由有二,首行,銀行規模變量包含了眾多的異質性信息,用規模作為識別隱性保險效應的替代變量有效性有限;其次,除國有銀行外,中國的股份制以及城市商業銀行大多被各級政府直接或間接控制,這些銀行行為的背后也都具有某種程度的隱性保險效應,規模變量可能難以將這種隱性保險效應的差異識別出來。

二、除了上述估計外,我們還做了多項穩健性檢驗

第一,差分模型的識別與估計。為謹慎起見,我們對貨幣政策與銀行風險變量的差分值做了估計。估計結果顯示,除同業拆借利率外,其他貨幣政策變量與銀行風險變量的系數均顯著為負,與水平值模型估計結果基本一致。第二,選用不良貸款率作為銀行風險指標。估計結果顯示,除貸款基準利率的系數不顯著外,其他貨幣政策變量的系仍顯著為負。第三,貨幣政策擴張緊縮周期劃分依據的選擇。我們還參考了ShuandNg(2010)的研究,將2004年、2007年、2008年、2010年設定為貨幣緊縮期,對貨幣政策與銀行風險承擔關系的非對稱性進行了進一步檢驗。估計結果顯示,本文的基本結論比較穩健。

三、本文檢驗了中國貨幣政策對銀行風險承擔的影響,驗證了貨幣政策傳導的銀行風險承擔渠道

銀行行政論文范文2

(一)無增級的信用轉換

信用中介化經常利用第三方的流動性和信用擔保提高自身的信用等級,并大多采取流動性或信用認沽期權的形式。信用轉換是指信用中介化通過運用優先索償權以提升發行債務的信用質量。從證券金融公司的資金運行情況來看,存款人的資金到投資者的過程中一共進行了三次轉換。首先是證券金融公司獲得商業銀行的貸款,商業銀行的信用轉換為證券金融公司的信用;其次是證券公司獲得證券金融公司貸款,證券金融公司的信用轉換為證券公司的信用;再次是投資者獲得證券公司的資金支持,即證券公司的信用轉換為投資者的信用。由于我國目前沒有實施存款保險制度,僅實施最后貸款人制度,商業銀行的信用存在隱性增級,而證券金融公司、證券公司目前都沒有明確享有最后貸款人制度,其信用轉換過程基本屬于無增級的信用轉換。

(二)復雜多樣的流動性轉換

與銀行類似,證券金融公司利用期限錯配為貸款及證券投資組合融資,但不同之處在于它不吸收存款。證券金融公司在試圖實現各類金融產品的流動性轉換。這里的流動性轉換是指運用流動性工具滿足缺乏流動性資產的融資需要。證券金融公司可以從批發融資市場融入資金,通過證券公司向客戶提供資金;也可以從金融機構借入證券,通過證券公司向客戶提供證券供其賣出。通過流動性轉換,可靠的評級機構能夠減少借款人與投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缺乏流動性的貸款的市場交易價格可能低于以之為擔保的高流動性證券。

(三)主動錯配的期限轉換

證券金融公司與傳統銀行類似,通過管理資產與負債的期限錯配進行獲利,但不同的是期限創造信用的過程主要依賴批發交易模式,而非傳統銀行的零售模式。證券金融公司在努力實現資金、證券的期限轉換。證券金融公司轉融資合約期限為固定期限,分別為:7天、14天、28天;轉融券融入/融出合約期限也均為固定期限,分別為:3天、7天、14天、28天、182天,均為六個月以下的短期融資融券的信用借貸交易。而作為資金借入方,證券金融公司可以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或借入證券,貸款的期限可以是短期的也可以是長期的;證券金融公司也可以申請加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交易期限限制為6個月;證券金融公司可以得到保險基金等基金的支持,支持的方式多樣,期限也有所不同;證券金融公司甚至可以發行債券,加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以獲得持有時間更長的資金支持。而作為上述資金的初始源頭,廣大存款人的存款和中央銀行的高能貨幣才是這所有資金的來源。也就是說,一分錢從存款人的口袋存入銀行開始,到向證券公司融資的融資人手里時,已經經歷過了多次期限轉換。

二、證券金融公司風險及救助

證券金融公司可以較好地解決證券公司和證券市場的資金融通問題,保證證券市場的流動性,同時發揮著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作用。但從目前關于證券金融公司的設計架構來看,證券金融公司存在天然的脆弱性,需要進一步明確風險管理體系及風險救助機制。

(一)證券金融公司的經營風險

1.證券金融公司經營管理風險

證券金融公司作為金融企業,也與普通金融企業一樣存在經營管理風險。這些風險主要包括操作性風險、人力資源管理風險、安全內控風險、違規違法經營風險等。

2.交易對手風險傳導

證券金融公司交易對手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和操作風險都可能向證券金融公司聚集,證券金融公司處于融資融券交易的核心,由于其規模、關聯性而具有系統重要性機構特征,可能會放大證券市場系統性風險。

(1)業務規模風險。

信用交易對證券的交易量具有放大效應,為獲得更高利潤,證券公司可能會最大限度地拓展規模。隨著規模不斷擴大,其承擔的客戶風險、資金流動性風險、管理風險等也就越大。若證券公司盲目地擴大規模,就會帶來很大的信用交易風險和損失,而這些風險都可能傳導給證券金融公司。

(2)流動性風險。

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的資金來源,主要是自有資金和依法籌集的資金。資金一旦向客戶融出,在一定時期內就會被占用。同時,公司從外部籌來的資金也是有期限的,如果投資者不能按時歸還所融資金,即使對其質押證券平倉亦不足償還融資款,而證券公司又沒有新的籌資渠道,就會造成資金的流動性風險。一旦證券公司發生流動性風險,可能向證券金融公司主動違約,從而引發證券金融公司流動性風險。

(二)證券金融公司對宏觀經濟的影響

1.擴張整體信用規模,可能引發虛擬資本的增長及經濟泡沫

在單軌制模式下,證券金融公司可以向銀行貸款,銀行在放款后,證券金融公司作為貸款方必須償還這部分貸款本金和利息,在銀行與證券金融機構之間便形成了信用關系。轉融通具有雙重信用的特性,擴張了整體信用規模。信用規模的擴大一方面引起虛擬資本的增長,比一般信貸引起信用擴張的乘數效應更為復雜,從而對中央銀行在宏觀控制社會信用總量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虛擬供求有可能助推證券價格上揚,形成證券價格脫離實際經濟狀況的泡沫現象。

2.聯結資本與貨幣市場,使證券市場風險

向整個金融體系傳導“一邊是貨幣市場,一邊是資本市場”,證券金融公司是連接兩個市場的橋梁。融資融券交易通過證券金融公司將證券市場與貨幣市場連接起來,同時,通過證券融出和資金借貸將銀行、保險、基金、證券等機構的業務相互串聯起來。從國際經驗來看,銀行、保險公司、各種社會基金等可通過融資融券機制,開辟再投資渠道,利用長期投資的證券進行信貸交易,獲得利息收入。通過融券交易,銀行、保險等機構可以在不違背穩健、嚴格風險管理原則的基礎上,間接介入證券業務,并從這種業務中獲得新的利潤來源,增加了銀行、保險機構的盈利渠道。但另一個方面來說,這種資本市場與貨幣市場的聯通也使風險易被傳導,證券市場風險也可以通過轉融通擴散到銀行、保險行業,形成系統性風險。

3.信用交易特征影響貨幣政策有效性及價格穩定目標

證券轉融通業務一方面在傳統信貸中介環節上放大了銀行業信用規模,導致資本市場虛擬信用擴展,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信用中介渠道、貨幣流通速度與貨幣乘數因子。同時,在經濟上行時期,微觀經濟向好預期可能助推證券轉融通市場融資信用規??焖贁U大,通過市場參與主體的財富效應、企業證券投資美化資產負債表以及拓展企業再融資功能,進一步導致社會信用規模急劇擴張;而在經濟下行周期中,則加劇社會信用規模收縮。證券轉融通業務由于信用交易特征導致資產價格快速變化,并通過各種路徑與渠道影響社會一般物價水平,導致貨幣政策穩定物價目標的可控性、可測性下降。資產價格助漲助跌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貨幣政策保持一般價格水平穩定的目標。

(三)中央銀行對證券金融公司可能的支持和救助

1.中央銀行參與證券金融公司救助的必要性

證券金融公司系統重要性特征是中央銀行參與證券轉融通業務管理、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內在要求。證券金融公司的業務規模大、關聯性高、傳染性強,在一國金融體系中具有系統重要性機構特征并成為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重要來源之一;而中央銀行法賦予中央銀行的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的職責,要求必須參與到可能影響系統性金融穩定機構的決策管理過程,況且在系統性金融風險期間也僅有發揮中央銀行最后貸款人的作用才能遏制風險傳染與擴大。

2.中央銀行參與證券金融公司救助的可行性

一是法律存在允許中央銀行實施最后貸款人職責的可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銀行法》第三十條規定“……但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貸款的除外?!边@就意味著,一旦國家決定對證券金融公司采取救助,在法律上可以允許中央銀行向證券金融公司發放特種貸款。二是法律賦予中央銀行監督管理特種貸款的權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銀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對其他單位的下列行為進行檢查監督,包括“與中國人民銀行特種貸款有關的行為”。三是中央銀行對證券公司的救助經驗有利于對證券金融公司實施救助。近年來,人民銀行對證券公司實施的一些救助主要包括以下兩類,一類是提供給證券公司的周轉貸款,主要是創新類證券公司獲得的貸款,用于緩解流動資金緊張問題,包括給申銀萬國和華安證券的200億元,合計300億元;另一類是償還被關閉或被托管證券公司的債務,即從2002年鞍山證券開始,中央銀行承擔了11家被關閉或托管的證券公司的債務缺口,合計270億元。在這兩類救助中,人民銀行積累了大量的救助經驗,對以后可能的證券金融公司救助有著重要意義。

3.中央銀行參與證券金融公司救助的操作性

證券金融公司出現流動性危機或出現重大風險狀況,人民銀行可對證券金融公司的流動性予以支持,避免市場進一步惡化,同時也有利于防止風險向銀行、保險公司等機構的傳染。但具體操作上,應遵循以下幾個原則。一是建設性模糊??评锔–orrigan,1990)首次提出的“建設性模糊”是指最終貸款人在事先故意模糊履行其職責的可能性,即最終貸款人向其他銀行表明,當銀行出現危機時,最終貸款人不一定提供資金支持?!敖ㄔO性模糊”要求最終貸款人從謹慎出發,關于是否、何時、在何種條件下提供支援的任何預先承諾都應該制止。在作出任何決策時,最終貸款人都要嚴格分析是否存在著系統風險。如果已經存在,應考慮應對系統性傳染的最優方式,盡量減少對市場運行規則的負面影響。二是高利率懲罰。沃爾特-巴杰特(Bagehot)認為,中央銀行的貸款或貼現,應該是大量的、及時的,同時執行高于市場利率的利率。“懲罰性”利率在最后貸款人制度的實施中有存在的必要性。它可以有效地遏制由此產生的道德風險和資源浪費問題。“懲罰性”利率會驅使出現流動性困難的銀行首先利用市場資源,求助于同業市場,也可以剔除掉那些并不是真正需要最后貸款的機構,防范公共資源的浪費。目前人民銀行的最后貸款多數沒有實施這一原則,應當適時改進,嘗試實施這一原則。三是實施市場退出。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規范,金融機構在破產清算時遇到了許多難以解決的問題,我國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主要依賴政府處置,特別是依賴于人民銀行的最后貸款清算,結果產生了巨大的風險。在我國由于缺乏完善的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法律制度,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需要較長的時間、較大的成本。同時,市場經濟優勝劣汰原則不能貫徹,金融體系中許多高風險金融機構的存在降低了整個體系的抗風險能力。鑒于此,應當盡快建立證券金融公司的市場退出機制。

三、完善證券金融公司監管的對策建議

(一)完善證券金融公司監管體系的建議

一是應減少監管盲區和監管重疊現象。加強和改進對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監管方式,促進監管標準趨同,防范監管套利風險;二是應加快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努力實現“一行三會”、地方金融辦間的橫向協作,將微觀層面的監管機制納入宏觀管理框架,緩解順周期影響,提高金融穩定協調處理能力;三是應前瞻、靈活、合理制定實施監管政策。要遵循審慎平衡原則,綜合考慮潛在的政策干預對成本與效益的影響,并使用適當標準來評判其效率,考慮金融市場調整和發展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確保監管政策的前瞻性、靈活性和有效性。

(二)建立證券金融公司監測體系的建議

應盡快建立證券金融公司監測體系,監測體系應考慮宏觀審慎規則。監測重點在于期限/流動性轉換、有缺陷的信用風險轉移和過度杠桿化現象,主要防范系統性風險和監管套利風險。一方面,應基于宏觀視角監測。目標是估算證券金融公司體系金融資產的規模與增長速度,通常以資產絕對額及其與總債務、GDP、傳統銀行體系規模的相對量來衡量,數據信息主要來源于現金流量表和資產負債表。另一方面,仍然需要基于微觀視角監測。微觀監測視角同樣需要定量和定性信息,來源不僅限于證券金融公司本身。傳統銀行部門或其他受監管部門(如保險公司)的交易對手信用敞口數據有助于識別證券金融公司向傳統金融體系的風險溢出效應。

(三)完善中央銀行監管措施的建議

銀行行政論文范文3

[關鍵詞]:行政不作為行政義務舉證責任因果關系賠償范圍

行政不作為是指行政主體負有作為的行政義務,有能力履行而在程序上未予履行或拖延履行的行為?!秶屹r償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受害人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該條款確定了以行政行為違法作為國家機關承擔賠償責任和行政相對人取得國家賠償的前提和依。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應從作為和不作為兩方面認識,①即行政行為包括行政不作為只要是違反了法律規定,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益,都應由行政主體承擔賠償責任。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關于公安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是否承擔行政賠償責任問題的批復》(下稱《批復》),該批復統一了對行政不作為賠償案件在受理問題上的認識和做法,進一步明確了對行政不作為應予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立法精神,但司法實踐中,對行政不作為賠償案中涉及的若干法律問題認識不一,需要從理論和立法上加以明確。

一、行政主體行政義務的界定

行政不作為的成立是以行政主體負有作為的行政義務為前提。對于行政義務的界定,有觀點認為就是行政主體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具體說來就是《行政訴訟法》第十一條第(四)、(五)、(六)項所規定的三種情形。②筆者認為不履行法定職責只是行政不作為的一種通常表現形式,但如果將行政不作為僅限于不履行法定職責,勢必造成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因行政主體不履行法定職責以外的行政義務受損而無法得到司法救濟,不利于相對人合法權益的保護。

眾所周知,行政機關是國家依法成立的代表國家行使公共管理職能的機構,它不僅負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以及規章規定的職責,同時也必須履行其對行政相對人所作的承諾及在行政合同中約定自愿承擔的行政義務,否則行政主體說了不算就有損于政府形象,行政行為的公信度將大打折扣。如果相對人對此又不能通過司法程序得到救濟就勢必損害公民對政府的信賴,也不利于相對人權利的保護。此外,由于行政機關內部實行自上而下的垂直領導體制,下級必須服從上級的領導,因此上級行政機關的規范性文件,決定和命令為下級行政機關設立的行政義務,下級機關必須履行,這樣才能保證政令暢通,提高行政效率。因此,行政義務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法定義務,即法律法規設定的義務;2、規章以下規范性文件設定的義務,即上級行政機關為下級行政機關設定的義務;3、行政主體自己設定的義務,即行政承諾;4、行政合同約定的義務;5、基于行政主體自身行為所派出的義務,如行政主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了行政相對人的合法的人身權或財產權,基于行政主體行政行為的違法性,行政主體則派生出了實施救助、行政賠償或補償的義務。③行政主體不履行上述義務都構成行政不作為,因此給相對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相對人應該有獲得賠償的權利。

二、行政不作為賠償案件舉證責任的分配

證據制度是訴訟的核心問題,在行政訴訟中也不例外,鑒于行政行為的先定性,法律確定了以行政機關承擔舉證責任的原則,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發(1997)10號]第三十二條規定,“原告在行政賠償訴訟中對自己的主張承擔舉證責任,被告有權提供不予賠償或者減少賠償數額方面的證據。”此條款確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與行政訴訟法確定的行政機關承擔舉證責任的原則存在矛盾和沖突,加重了相對人的舉證責任,導致在訴訟中雙方對抗的失衡。筆者認為舉證責任的分配是關系到訴訟程序公正與科學的關鍵因素,由于國家賠償制度發端于民事賠償制度,諸多的訴訟原則和具體規則,如歸責原則、舉證責任分配等都與民事賠償訴訟一脈相承,但是行政賠償訴訟作為行政訴訟之一種,特別是行政不作為違法作為一類特殊的行政侵權行為,單純地確定以行政機關舉證或相對人舉證都未免失之偏頗,應具體結合相對人主張的事由和司法應予審查的內容決定行政主體與相對人的舉證責任。

一般而言,相對人對行政不作為提起行政賠償訴訟主張的事實包括程序性事實和實體性事實。程序性事實有:賠償義務機關已先行處理和超過法定期限不予處理的事實和相對人系在法定期限內主張權利的事實,程序性事實的存在是人民法院行政賠償案件受案的先決條件,同時也是人民法院立案審查的主要內容,故程序性事實的存在是相對人的能否被法院受理的關鍵,主張該事實成立的舉證責任應由相對人承擔。實體性事實有:①行政主體所負有的行政作為義務;②行政主體不作為的事實;③相對人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事實及其程度;④行政主體不作為與相對人損害后果存在因果關系的事實。由于確認行政行為違法是行政主體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前提,在行政訴訟中,人民法院審理的主要內容也就是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也即司法審查的重點是行政不作為是否違法,對此依照行政行政訴訟的一般原理由行政主體承擔其行政不作為非違法性的舉證責任當屬應由之義。

但是因為行政不作為的消極性,其主觀上表現為行政主體對其行使職權的放棄,客觀上表現為拒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所承擔的義務,故對其應作為而不作為的事實以及損害后果,相對人有責任予以證明,否則法院無從審查,相對人證據不足或就此要求行政主體舉證,就不能達到保護相對人合法權益的目的。具體而言,在依申請的行政不作為案件中,相對人必須就其提出過申請的事實進行舉證,在依職權的行政不作為案件中;相對人應就請求過保護其人身權、財產權或行政主體已發現自己需要實施救助義務的事實進行舉證;在不履行行政合同的行政案件中,相對人應就行政合同的成立進行舉證;在不履行基于行政主體的自身行為所派生的行政義務的行政案件中,相對人應對行政主體的前一行為已然存在進行舉證。除此之外,則應由行政主體就其是否負有行政義務,是否已經作為,相對人的損害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與其行政不作為不存在因果關系以及是否存在因客觀因素導致行政主體不能行為等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

三、行政不作為與損害后果因果關系的認定

有侵權就有責任,但是如果相對人的損害并非行政不作為引起的,也即行政主體的行政不作為與相對人的實際損害之間沒有因果關系,則行政主體無需承擔賠償責任。對于如何認定這種因果關系主要有兩種觀點。

一種認為“凡不作為是造成損害的直接原因,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系,則不作為行為主體應承擔賠償責任;凡不作為行為只是損害得以擴大的外部條件,則不作為主體不承擔賠償責任。”④這種觀點以直接原因和外部條件來劃分是否存在因果關系的依據,行政主體只有在極其嚴格的條件下才承擔賠償責任,實質上提高了行政主體承擔賠償責任的條件,限制了相對人獲得賠償權利的實現。比如一婦女遭人搶劫,正巧有一警察路過,該婦女向警察求助,警察無動于衷,此時造成損害的直接原因是罪犯的搶劫行為,警察不作為僅是損害得以擴大的外部條件,如果因此受害婦女得不到公安機關的賠償,顯然不利于受害人合法權益的保護,與《國家賠償法》所確定的法律原則和精神也相違背的。另一種觀點認為“只要行政主體違背了對權利人所承擔的特定義務并因此導致其損害,且權利人無法通過其他途徑受賠償的,我們認為存在行政賠償責任的因果關系。”⑤這種觀點實質上是以行政不作為作為造成相對人損害的必要條件之一,只要行政主體不作為而且相對人有損害后果,行政主體就要承擔賠償責任。此說忽視了行政侵權的因果關系的復雜性和多樣性,簡單地以必要條件作為行政主體擔責的依據,容易造成國家賠償責任的寬泛化。特別在一些公共災害事件中,如果以此認定行政主體的責任,就可能損害行政機關正常的工作程序,最終導致國家賠償無法兌現。比如“非典”和“禽流感”的暴發,患者以衛生部門防護不力要求國家賠償,顯然不能得到支持。因此因果關系的確定還涉及一個價值選擇的問題。

筆者認為對行政不作為與損害后果因果關系的認定原則上既要考慮有利于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請求賠償,并促使行政主體積極地履行職責,又要考慮國家賠償承擔的可能性和維護正常的行政秩序。事實上在任何國家侵權行為因果關系的認定都要受到政策和法律因素的制約,盡管沒有人能夠承認。⑥對于行政不作為與損害后果的因果關系的認定依然要以是否存在客觀關聯性為基礎,結合具體案情進行認定。在有的情況下可以按兩者是否存在直接因果關系來認定,即以哲學上的因果關系為基礎,看侵權行為是否必須是損害事實發生的必然的直接的原因,如果是,即可認定存在因果關系,如某工商局拒不給某符合法定條件申領營業執照的公民頒發營業執照,該工商局的不作為是造成該公民權利受損的直接原因,即可認定有因果關系;在有的情形下,可從必要條件說的角度來分析,如前例中公安機關的不作為不一定導致該受害婦女人身權益的損害,但是沒有公安機關的不作為,即公安機關作為,則損害就不會發生,此時如果按直接原因的標準來認定因果關系則于理于法均不通。從審判的角度來講,對因果關系的認定實質上是一種事實的判斷,而非法律的判斷,屬于法官自由心證的范圍,在復雜的現實面前,任何一成不變的理論都是徒勞的,它要求法官在掌握立法精神和法律原則的前提下結合具體案情,公平、合理地進行認定。

四、行政不作為的類型化及國家賠償范圍的確認

行政不作為引起的國家賠償責任承擔的種類眾多,《行政訴訟法》第十一條規定了行政主體對符合法定條件申請頒發許可證和執照,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復的,對申請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和沒有依法發給撫恤金等三種典型的行政不作為行為,事實上根據行政主體所負的行政義務,行政不作為還包括行政違約行為和不履行基于行政主體的自身行為所派出的行政義務等情形,下面筆者就分別探討以下幾種情況國家賠償責任的承擔問題。

1、行政主體拒絕給相對人頒發許可證或執照或拒絕答復相對人的申請。對此種情形是否應予賠償的及如何確定國家賠償范圍,實踐中的認識和做法不一。多數情況下認為,相對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或執照,而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不予答復的并沒有造成相對人的損害,其承擔責任的方式是限期履行法定職責。但事實并非如此,在此情況下,相對人依然可能存在損失。此種損失實質上是信賴利益的損失,所謂信賴利益就是相對人信賴行政主體對其符合法定條件的申領會在法定期限內辦頒發,而為此所付出的各項費用,因行政主體不頒證或延期頒證,這些付出沒有回報,因而應認定為損失。如公民甲欲開一餐館,租好了店面,請好了雇工、置好了設備,申請了衛生許可,在進行了所有人、財、物的充分準備后,向工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工商部門卻拖延不辦,造成餐館遲遲不能開業,如果僅判令工商部門限期頒證,那么對造成甲的店面租金、雇員工資,本人誤工這些客觀存在的信賴利益損失得不到賠償,顯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對于信賴利益的保護在許多國家和地區的立法中已有先例,我國僅在最高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9條中有責令行政機關采取補救措施的規定,這顯然不夠,應在修改《國家賠償法》時予以明確。

2、行政主體拒絕履行或拖延履行對相對人人身權和財產權進行保護的法定職責。這種損害責任較為復雜,因為在此種情況下,行政不作為侵權往往與其他侵權行為如民事侵權混雜在一起,對此有學者主張應采取賠償的窮盡原則,即在沒有其他救濟途徑的情況下,才可請求國家賠償。如警察發現甲被流氓乙毆打卻不予制止,致使甲受傷,甲應先通過民事侵權訴訟要求乙賠償,如乙逃遁或無力賠償,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但多數學者認為為了更及時、更充分地保護相對人受償權利的實現,應采取選擇救濟原則,即相對人可以選擇民事訴訟的途徑求償,亦可直接要求國家賠償,筆者贊同這種做法,但如直接請求國家賠償,應如何確定國家賠償范圍即確定國家賠償數額,《批復》中的“在確定賠償數額時,應予考慮該不履行法定行政職責的行為在損害發生過程和結果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應作為確定賠償范圍的依據,該規定具體考慮了兩個方面:一是行政不作為在損害發生過程和結果中所起的作用,如起主要作用,行政機關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如起次要作用,則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二是其他因素,其他因素包括客觀條件的限制對行政職責實施的影響,不可抗力以及相對人的過錯等,如損害的發生是行政機關和相對人雙方原因造成的,則應采取過失相抵原則減輕行政主體的賠償責任;如損害結果的擴大是由相對人自己放任造成的,擴大的損失由相對人自己承擔;如因自然因素造成不作為或遲延履行的,可酌情承擔一定賠償責任。

3、行政主體沒有依法發給撫恤金。這種情況一般不發生國家賠償責任問題,因為根據行政復議條例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對行政主體未依法發給撫恤金的,公民可依法向上級行政機關或法定的行政機關申請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機關或人民法院經審查后,在確認該行政不作為存在的前提下,必然會責令該行政主體限期履行法定職責,該行政主體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給相對人發放撫恤金后,相對人受損的權益得到了修復,不再存在權益受損,當然國家無需再承擔賠償責任。但如因行政主體沒有依法發給撫恤金而引發其他嚴重后果的,如致使相對人因斷絕生活來源死亡的,則應按所產出的后果承擔賠償責任。超級秘書網

4、行政主體不履行行政合同。行政合同是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就行政職權內的公共管理事項,為了實現行政目的而建立、變更和終止行政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⑦行政主體不履行行政合同是一種違約行為,按照合同法的一般原理,對違約方除應責令其繼續履行合同以外,相對方還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造成的損失請求賠償的權利,賠償的范圍按照填平原則,使相對人通過賠償的權益恢復到合同訂立前的狀態,或恢復到合同如期履行的狀態。

參考文獻

①《國家賠償與典型案例大全》,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2003年11月版,第82頁;

②石佑啟:《試析行政不作為的國家賠償責任》、《法商研究》,1999年第1期;

③董剛謙:《論行政不作為》、,2003-09-10

④程菊:《試析國家賠償范圍的幾個問題》、《法商研究》,1996年第2期;

⑤馬懷德:《國家賠償法的理論與實務》,中國法制出版社,第109頁;

銀行行政論文范文4

關鍵詞:世界銀行;借款國;調整貸款;政策性附加條件

一、世界銀行調整貸款的特點

調整貸款是世界銀行(簡稱“世行”)設立的一種政策性非項目貸款,其目的是幫助借款國克服經濟發展中出現的宏觀經濟和國際收支失衡。其具體做法是:向借款國提供一筆快速支付的貸款,用于支持該國宏觀或部門經濟結構調整。調整貸款可分為結構調整貸款和部門調整貸款。結構調整貸款是世行在20世紀80年代初設立的,最初用以支持發展中國家解決國際收支困難而進行的經濟調整,并促進其宏觀或部門經濟政策的調整和機構改革,重點是支持國民經濟宏觀結構調整。結構調整貸款有雙重目的:向借款國提供一筆快速支付的資金,幫助其緩沖來自外部的沖擊;以貸款為杠桿,促進借款國實行政策和結構改革,從根本上建立一種有效的經濟運行機制。上世紀80年代中期,針對一些國家不愿或沒有能力推行涉及面較大的結構調整計劃,世行引入了部門調整貸款,著重支持一個或幾個特定部門的政策調整與機構改革。部門調整貸款的實施擴大了調整貸款的范圍,其只涉及單個部門,操作比較簡單,政治上更易于接受,部門政策和機構改革通常可為解決宏觀經濟問題和提高部門效率提供潛在的指導。部門調整貸款的主要目的是支持某一具體部門的全面政策和體制改革。如果借款國執行貸款項目的能力不強,總的經濟管理水平或國民經濟的規模尚不允許進行結構調整時,可選用部門調整貸款。隨著形勢的發展,平衡國際收支已不再是調整貸款的首要目標,當前其重點是促進借款國推行以市場經濟為方向的機構改革。

世行的貸款條件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改革強調通過財政政策(包括減少財政赤字、抑制通貨膨脹)實現宏觀經濟穩定。第二階段改革增加了一項新的結構改革,特別是實行開放的貿易體制和農業自由化。第三階段改革強調私有化(尤其是銀行和電力部門的私有化)和政府改革。2000年以來,在世行貸款中,調整貸款的數額與項目數量有一定的波動,但一直占據重要地位(見表1)。

與項目貸款相比,調整貸款具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政策性強。調整貸款不是用于建設特定項目,提高產出水平,而是直接以政策調整和機構改革為目標。使用調整貸款必須滿足特定的宏觀或部門經濟政策要求,使用結構調整貸款的國家必須制定世行認可的結構調整計劃,就貿易政策、價格政策、財稅政策、投資計劃、資金動員、機構改革等方面的調整作出承諾。具體的政策要求包括實行國有經濟私有化、貿易自由化、金融(含利率和匯率)自由化、放開價格、取消財政補貼、壓縮公共部門投資、改革稅制和機構改革等。第二,支付速度快。項目貸款評估一般需1~2年,而調整貸款的準備過程較短,只需6個月甚至3個月。第三,使用靈活。項目貸款需??顚S?,各項貸款必須符合評估報告中規定的用途。而調整貸款的目的是為借款國提供一種緩沖,使之能緩解因實施調整計劃而帶來的經濟與社會沖擊。借款國在貸款的使用上有更大的自由度。結構調整貸款可由借款國自行安排使用,部門調整貸款也可在-定范圍內安排使用。

二、世行調整貸款的政策性附加條件

獲得世行結構調整貸款的條件比較苛刻:第一,借款國必須是由于經濟結構等原因陷入或面臨巨大的國際收支逆差,財政赤字劇增且一時難以扭轉。第二,借款國必須與世行進行對話,承諾并制定結構調整計劃,修改國家投資政策,并要說明長期目標和短期措施,以及可能取得的積極成果等。最初,與調整貸款的目的相應對,世行對借款國提出的政策要求是:必須實施緊縮性的短期穩定政策,通過有秩序地減少支出,對國內需求水平進行調整;必須實施結構調整,理順商品的相對價格,改革各種規章制度,使經濟運行更有效率、更有彈性,以達到資源合理配置的目的,使經濟恢復到持續穩定增長的道路上來。在20世紀80年代實踐經驗的基礎上,90年代以來,世行逐步確立了以“華盛頓共識”為調整貸款的條件。其核心是借款國必須實現經濟私有化、自由化和市場化的政策。

調整貸款自實施以來,在世行內外,一直是一個頗具爭議的話題。爭議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關于政策性附加條件;關于調整貸款的效益;關于調整與貧困階層。其中爭議的焦點是關于政策性附加條件是否必要以及執行效果。政策性附加條件是調整貸款的前提條件之一和執行的關鍵。從世行統計看,使用調整貸款的國家執行附加條件的情況并不令人樂觀。各國執行附加條件的情況差異很大,有的幾乎全部執行,有的則基本沒有執行。借款國在申請貸款時為能得到貸款,往往承諾接受各種政策條件,但在實際執行時往往由于各種實際困難而大打折扣。有些專家指出,在調整貸款作為快速支付手段和作為政策杠桿這兩種職能之間,能真正實行的往往只是前者,后者則十分有限。

世行的貸款條件更多的是受到來自許多借款國的指責。有的認為,這種附加條件是以貸款為誘餌,將世行的主張強加于人,帶有明顯干涉他國內政的色彩,政治上難以接受。更多的觀點是對附加條件本身的科學性產生質疑。有人指出,不發達是發展中國家的普遍特征,但各個國家不發達的原因卻各不相同。而世行開出的藥方往往從概念出發,脫離借款國的實際情況。如,在附加條件中,世行強調調整和收縮公共部門投資,鼓勵私人投資。而研究表明,在低收入國家收縮公共部門投資的結果往往不是私人投資的增加,而是減少。因為在這些國家,弱小的私人部門的發展需要公共部門的帶動和依托,削減公共部門投資往往犧牲了必要的支持性活動,如基礎設施等。有學者認為,全球化被金融機構和跨國公司所控制,而世行是全球化的工具;世行貸款的條件損害了窮人的利益。梅茨爾委員會(theMeltzerCommis-sion)的觀點是,世行貸款擠出了中等收入國家的私人借貸,也縱容了受援國政府的腐敗和浪費。世行經濟學家的分析報告也顯示,世行的結構調整貸款常常未能起到培育經濟增長或減少貧困的作用,貸款條件已經損害了國有產權改革,并且許多世行投資項目幾乎未能產生經濟回報。但也有的觀點認為,世行設定貸款條件是為了確保貸款償還,從本質上說,是為保持世行的運轉。對于IBRD來說,既要維持龐大的運行費用,又要對IDA提供資金支持,確保貸款的正常償還和合理的收益(盡管世行貸款并不是以盈利為目的)應該是一個基本要求。因此,設立附加條件是必要的。

三、世行調整貸款實施的趨勢與中國的應對策略

調整貸款至今依然是探索中的貸款方式,它的產生與發展既適應了發展中國家經濟調整、改革的客觀要求,也反映了世行業務重點向政策導向傾斜的傾向??梢灶A見,世行調整貸款將繼續在世行貸款中占據重要地位。不管在這方面存在怎樣的爭論,但世行是不會放棄政策附加條件的做法,仍會將其置于重要地位。梅茨爾委員會認為,試圖說服世行放棄這種有害的貸款附加條件是無效的,因為這種條件深深根植于這些機構之中。不過,世行也認為有必要減少貸款的附加條件。最近,世行發現其現行政策不夠靈活,因而減少了一些附屬貸款條件,特別是在貿易自由化和私有化方面的要求。世行承諾將定期評價其政策條件的實施情況,但并沒有計劃去重新公開討論那些政策本身。通過總結多年的經驗教訓,世行已認識到,只有當改革的措施真正成為借款國政府自己的主張時,這些措施才能得到更好的執行。因此,世行在制定條件時,將更多地強調借款國政府的參與,并盡可能使政策條件簡化,集中于最核心的部分,建立在現實基礎上。因此,可以預期,世行將會繼續實施調整貸款,并以項目貸款來補充調整貸款的作用。但在提供貸款時,將會強調改善商業環境的政策改革;重視公共部門的投資政策和私人部門的發展;在設計調整計劃時兼顧促進增長和減少貧困問題。

面對世行調整貸款實施的趨勢,我國應采取的策略是:

銀行行政論文范文5

論文摘要:隨著我國金融對外開放步伐的加快,商業銀行迫切需要提升核心競爭力。文章對核心競爭力的內涵進行了闡述,并提出了提升工商銀行核心競爭力的具體思路。

隨著我國金融對外開放步伐的加快,提升核心競爭力成為當前各商業銀行面臨的重大課題。工商銀行作為國內最大的國有商業銀行,在提升核心競爭力方面面臨著更大的挑戰。筆者從對核心競爭力內涵理解的基礎上,談談如何提升工商銀行核心競爭力。

一、核心競爭力的內涵

1990年,美國著名學者普拉哈拉德和哈默爾提出了著名的“核心競爭力”概念,并在此基礎上建立了“核心競爭力戰略”,詮釋了“核心競爭力”的內涵,得到了學術界和企業界的廣泛認同。普拉哈拉德和哈默爾把核心競爭力定義為“組織中的積累性學識,特別是關于怎樣協調各種生產技能和整合各種技術的學識?!卑凑账麄兘o出的定義,核心競爭力是能使公司為客戶帶來特殊利益的一種獨有技能或技術。也就是說,核心競爭力賦予企業生存和發展所需的養料、實物和穩定性基礎,并通過向核心產品、組織結構和最終產品不斷傳輸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所孕育的強于競爭對手的信息和知識,最終賦予企業動態、持續的市場競爭優勢。

從核心競爭力特征看,主要體現以下六個方面:一是價值優越性。核心競爭力是企業獨特的競爭力,有利于企業效率的提高,能夠使企業在創造價值和降低成本方面比競爭對手更優秀;它給消費者帶來獨特的價值和效益。二是異質性。企業擁有的核心競爭力應該是獨一無二的,是其他企業所不具備的,核心競爭力的異質性決定了企業之間的異質性和效率差異性。三是難模仿性。核心競爭力在企業長期的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積累形成,其他企業難以模仿。四是不可交易性。核心競爭力可以感受和識別,但無法像其他生產要素一樣通過市場交易進行買賣。五是延伸性。核心競爭力通過實施專業化戰略而建立,能夠延伸到其他經營領域,為企業多元化發展提供支持。六是長期性。建立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是一個長期的過程。

商業銀行作為特殊的企業,要獲得持續的發展,同樣需要提升核心競爭力。商業銀行核心競爭力主要是由組織結構、金融技術和人力資源三種競爭能力構成,三者之間相互依賴。具體說,沒有一個科學、合理的組織結構和流暢的業務流程,銀行的工作效率不會高,也不可能及時發現市場需求,不可能及時將市場需求轉化為銀行產品;沒有堅實的金融技術支持,推出的產品很難滿足客戶的需求,而且由于產品的科技含量低也容易被競爭對手模仿和超越;沒有高素質、專業化的人才隊伍,銀行也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以上三者關系反映了銀行業的實質,即以人為本,通過以金融技術為基礎的產品和服務創新,滿足客戶對金融產品和服務個性化的需要,最終實現效益最大化目標。因此,金融技術是市場競爭力的基礎,組織結構是市場競爭力的制度保障,人力資源則是市場競爭力的載體。

二、提升工商銀行核心競爭力的具體措施

工商銀行經過股改上市后,站在新的歷史起點,面對新的經營環境,全行要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既要看到問題和矛盾,差距與不足,增強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也要看到自身的基礎與優勢,看到新的機遇和條件,堅定必勝的信心,以嶄新的姿態迎接壓力和挑戰。要緊緊抓住提升核心競爭力這一戰略任務,進一步制定具體有效的策略與措施,形成一套科學的指標體系來衡量和評價全行競爭力的成長與變化,指導和促使全行不斷增強核心競爭力,推動轉型和促進發展。在當前形勢下,全行要提升核心競爭力,要從以下六個方面上下功夫:

1.繼承與創新互補,提升綜合發展能力。在新的發展形勢下,銀行業的突破點在哪里呢?最主要的是,要繼承與創新互補,及早進行結構調整和業務轉型。雖然銀行業經營總規模在擴大,但仍有大量的社會金融服務需求沒有得到滿足,給銀行業提供了巨大的發展空間。所以,在鞏固傳統業務的同時,工行應積極實施業務戰略轉型,把綜合化經營作為未來業務發展的戰略方向,開拓新的利潤增長點。這是金融形勢及市場變化給我們提出的嶄新課題,是日益成長的客戶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對我們的要求,更是我們對日趨激烈的國內外同業競爭的主動應對。創新是企業發展的持續動力。新經濟時代市場競爭的法則已經不再是大魚吃小魚,而是快魚吃慢魚,誰領先于競爭對手開拓新的市場,誰就能獲得更大的利潤。業務、產品與服務創新是銀行創新的關鍵和載體。銀行的創新說到底是要滿足市場的需要,依托客戶需求所進行的不斷自主創新,是打造銀行核心競爭力的必要手段。管理思想的創新和體制模式的創新形成了創新的基礎,在此基礎上,還需要將創新落實到具體的業務、產品上,體現到具體的服務中。工商銀行作為國內最大的商業銀行,也面臨著產品、業務與服務創新的挑戰。因此,我行市場競爭戰略應該著眼于找準價值創造點,開創市場所沒有的業務模式,領先對手,獲取優勢。我行要在秉承傳統穩健經營的基礎上,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客戶的不同需求,加大體制、機制和營銷方式的創新力度,在體制上要簡化,拉近與客戶的距離;在機制上要靈活,要滿足客戶的不同需求,還要創造客戶需求;在營銷方式上要防止單調,要因戶施策,因戶而異,巧打組合拳。講究營銷技巧,大力發展高、中端客戶業務。跳出傳統業務營銷框框,建立綜合營銷、重點營銷、分類營銷、聯動營銷、捆綁式營銷相結合的市場營銷機制。充分利用全行的業務資源、技術資源、網絡資源、人力資源,為客戶設計個性化金融服務方案,提高業務營銷的技術含量和對金融產品的綜合營銷能力,增強客戶的認同度、滿意度和歸屬感。

2.市場調查與同業分析兼用,增強市場應變能力。市場需求和競爭的不斷變化,需要銀行有足夠能力對市場作出迅速反應。目前市場競爭不再僅僅局限于存款或貸款等單一品種意義上的狹窄領域的爭奪,工行需要在更為廣闊的市場范圍內為客戶提供混合型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市場細分、定位及產品的設計、開發和營銷將變得前所未有的重要。只有當全行的業務和管理被真正視為一項工

程,真正貼近市場,全行未來的發展才可能具有更多的內涵。工行還需要有品牌意識,隨著市場逐漸發展、成熟,產品的同質化會越來越嚴重,產品的功能、包裝都可以模仿,而唯有品牌是獨一無二的,它幫助客戶在繁多的產品中迅速做出自己的判斷,有品牌才有可能創建“品牌忠誠客戶”。

商場如戰場,知己知彼方能百戰不殆。要抓住政府的整體規劃、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招商引資項目等相關信息,密切關注其動態和進展情況,研究服務方案和營銷策略,做到出其不意,招招致勝。同時,要關注他行客戶的情況,研究工行進入的時機和方式方法,了解他行的營銷動作,制定出防范對策和措施。

3.上下配合與左右聯動呼應,強化整體營銷功能??茖W進行目標市場選擇和定位。樹立質量、服務和營銷融為一體的關系營銷理念,按照關系營銷的要求,根據市場競爭和客戶的實際情況確定標準,在市場細分的基礎上,全面了解每個細分市場上競爭對手的優勢和弱點,正確地分析自身的競爭優勢,尋找向客戶傳遞卓越價值的機會。同時,確定目標市場,設計特別的營銷組合,為客戶量身定做現金管理、理財、外匯買賣及投資方案,使營銷策略更加具有針對性。同時,塑造外部形象、打造產品品牌、創新服務手段、培育一流員工,使目標客戶能夠充分感受到比競爭對手優越得多的差異性優勢,從而為關系營銷戰略奠定基礎。增強在營銷和服務上的整體效能。從源頭上抓住客戶市場,對上層洽談的重大項目,要實行全過程跟蹤服務。對行業、系統大戶,要完善“一對一”的承包責任制和部門掛鉤工作機制,充分挖掘系統大戶潛力,開展深度合作和跟進營銷,必要時要成立客戶經理服務小組和專門的營銷小組,充實服務手段,完成服務功能。引入內部客戶關系管理模式。所謂內部客戶關系,就是指在銀行內部實行對待上下級之間、同級部門之間及部門內員工之間,就像對待客戶一樣,做到相互協調、共同協作、增進友誼、共同發展的管理方式。工行在日常管理和市場競爭中,專業部門之間、員工之間乃至上下級之間,如果都能引入客戶關系的內部管理模式,那么,全行服務客戶的能力、市場競爭的核心能力都將得到很大提升。

4.標準服務與個同步,提高優質客戶的忠誠度。要選定目標,通過精細化、個性化和人性化的營銷措施,深入挖掘客戶潛力,在充分了解客戶的需求、個性特征及偏好的基礎上,正確選擇適合客戶自身特點的后續跟進服務措施,大力“擠占”市場份額。對重點客戶要實行定期回訪制度,進行“四必訪”,即客戶資金異常變動必訪,高層領導變動必訪,他行公關力度加大必訪,經營形勢突變必訪,以便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動權。

全面推進和實施關系營銷管理戰略。通過三個層次的關系營銷策略,做到有的放矢,全方位提升銀行客戶關系。第一層次的關系營銷是通過將財務利益增加到客戶關系中去,以此來創造客戶價值和客戶滿意;第二層次的關系營銷是為客戶增加財務利益的同時,更注重為客戶增加社會利益,即在了解特定客戶的需要和愿望基礎上,使自己的產品和服務個性化與人格化,來增進銀行與客戶的社會聯系;第三層次的關系營銷是為客戶增加財務利益和社會利益的同時,再與客戶增加結構聯系,建立新型的銀行與客戶的伙伴合作關系。上述三個層次營銷策略的關系不是平行的,而是遞進的。當銀行與客戶真正建立起結構性聯系時,客戶也就轉化成了忠誠客戶。針對目前情況,應重點推進第二層次的關系營銷,即根據客戶的需求,通過發掘自身優勢實現多方位創新,包括技術創新、產品創新、服務創新、管理創新、組織創新、經營理念和銀行文化創新等,全面提升客戶服務質量,為客戶增加社會利益,使自己的產品和服務個性化和人格化,增進銀行與客戶的社會聯系,同時為客戶增加財務利益。在條件具備時,有重點、分步驟地開展第三層次關系營銷,即與客戶建立結構性聯系,營造相互依存、相互幫助、共建和諧企業文化的良好氛圍,真正掌握和長期擁有客戶資源,實現銀行與客戶關系的可持續發展。

5.審慎進入和靈活退出并行,優化客戶結構。正確處理新客戶營銷和老客戶維護的關系,整合現有存量客戶資源。銀行維護與客戶的合作關系既包括對新客戶的營銷,也包括對老客戶的維護。新客戶營銷和老客戶維護的關系就如優生與優育的關系。優生是前提,在新客戶拓展方面,不能為了爭取客戶而降低準入門檻,制造先天不足的“低能兒”;優育是優生成果得以保持的關鍵,新客戶營銷成功以后,能否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關鍵在于配套的金融服務能否跟上。一般情況下,每家銀行都有自己相對穩定的貸款客戶群,但若客戶需求得不到及時滿足,或銀行服務跟不上,客戶就可能發生轉移。特別是在競爭激烈的情況下,現有客戶的穩定是保持市場份額的基礎,而且現有客戶是擴大業務范圍的最好來源,是潛在的新客戶。因此,我們在積極營銷新客戶的同時,必須十分重視老客戶的維護。

加大對高端客戶市場競爭的力度,做優高端客戶、擴大中端客戶、培育潛力客戶,形成層次清晰、定位準確、覆蓋所有目標市場的業務品牌,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結合地方小企業發展勢頭迅猛的實際,加快對小企業的市場培植力度,提高綜合議價能力,提升小企業的貢獻度。加強對國家產業政策、行業政策的研究,掌握企業的市場動向,關注其上、下游企業的經營情況,選擇合適的進入和退出時機,降低風險成本。

以科學發展觀引導信貸工作方向,建立信貸進退機制。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市場發展趨勢,加強對經濟、行業發展的分析和研究,準確劃分貸款支持類、適度支持類、限制和退出類的產品、企業和行業,從而使信貸業務能根據市場變化,不失時機地從衰退產業、夕陽行業、劣質企業、市場萎縮的產品中退出來。對已發放貸款的企業,根據企業的市場經營狀態、自身盈利與還款能力情況,從市場性退出、結構性退出、預期性退出等方面設計合理的退出機制,決不能等企業出現敗象、經營發生困難時再退出??傊?,我們要通過建立積極有效的信貸退出機制來約束企業的經營行為,規范信貸管理,提高資產質量,保全銀行資產,實現最佳效益。

銀行行政論文范文6

引進外資對我國中小銀行增強核心競爭力的促進作用

增強資本實力。引進外資,最直觀的一個效應就是擴充了中小商業銀行的資本金,增強了中小商業銀行的資本實力,有利于緩解目前中小商業銀行業務規??焖侔l展與資本實力不足之間的矛盾。近兩年,隨著我國銀行監管日益與國際接軌,監管模式逐漸由以往的合規性監管為主向以資本充足率為重點的風險監管為主轉變,監管機關對8%的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越來越嚴格。另外,我國中小商業銀行業務規模快速擴大,但受制于各種因素,中小商業銀行的資本金補充速度滯后于業務發展,資本金不足與規模擴張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引進外資特別是大比例地引進外資,對中小商業銀行進一步充實資本金,增強抵御風險能力,滿足金融監管要求,支持業務持續快速發展將起到明顯的促進作用。

改進公司治理。首先,引進外資直接優化了中小商業銀行的股東結構,并進而改變了中小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的約束條件,為中小商業銀行改進公司治理提供了“原動力”。目前,國內中小商業銀行主要都是由國家或地方政府控股或相對控股,從而產生趨同的企業行為模式。引進外資可以有效地改變這種狀況。其次,外資股東加入公司治理的博弈過程,必然引入其在公司治理上的先進理念和成熟制度,這為中小商業銀行逐步按照國際慣例對公司治理進行改進提供了有益的制度參照。從已經完成引資的幾家中小商業銀行看,在引入外資股東的過程中及引入后,其公司治理都得到了明顯的改善。例如,恒生銀行等三家境外投資者對興業銀行的公司治理改進進程非常關注,在興業銀行開展的新一輪公司章程修訂過程中,三家境外投資者都十分積極地提出意見和建議,其中很多意見和建議,例如對股東大會、董事會職權的劃分,對董事會議事規則、決策程序的規定等,都要求嚴格參照國際先進銀行的治理標準,這些都對興業銀行公司治理的改進產生了積極作用。

提升經營管理水平。一是管理促進作用,特別是在中小商業銀行比較薄弱的戰略管理、風險管理、財務管理、客戶管理等方面,通過引進外資股東先進的管理經驗、管理技術和管理模式,可以使中小商業銀行在管理上獲得一個全面、快速的提升。二是業務促進作用。通過引進外資股東成熟的金融產品和技術,可以使中小商業銀行在傳統產品完善、特色產品創新、產品定價管理以至業務經營模式轉變等方面獲得較大的幫助。三是品牌促進作用。合格的境外戰略投資者普遍具有實力雄厚、品牌卓著的優勢,通過股權聯盟和業務合作整合其品牌資源,將大幅提升中小商業銀行在國際國內市場的品牌形象和地位。

當然,對中小商業銀行而言,引進外資并不一定意味著在公司治理、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必然改進,并不一定意味著核心競爭力的必然增強。要使引進外資切實成為增強核心競爭力的有效舉措,一方面需要中小商業銀行本身具備增強核心競爭力的堅定決心和有力行動,另一方面,引資具體對象的選擇、發揮外資作用的方式也很重要。具體而言,就是要注意區分引資對象的參股目的、參股主體以及其經營特點,同時要解決好向外資學什么、怎樣學的問題。

引進外資一一加快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契機

引進外資不僅為中小商業銀行加緊完善公司治理提供了有利條件,也提出了更加緊迫的要求。外資股東加入公司治理博弈后,必然要求中小商業銀行盡可能地按照國際通行規則開展公司治理。這也是增強中小商業銀行核心競爭力的一個重要方面。

健全公司治理組織和制度。在組織架構上,加緊引入獨立董事、外部監事以及外資股東委派董事,健全董事會、監事會人員組成結構;加緊設立董事會、監事會轄屬專門委員會,例如戰略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關聯交易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提名委員會等。同時,修訂公司章程,完善股東大會、董事會及其下設委員會、監事會及其下設委員會、高級管理層議事規則,完善公司治理的各項制度和規則。

明確權責劃分和決策程序,完善運行機制。明確劃分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的權責,建立規范、高效的決策程序和運行機制。在具體操作上,要遵循現代商業銀行的發展規律和有效運行的內在要求,堅持三個標準:一是權責劃分清晰,邊界明確,沒有或很少存在職能交叉或模糊的領域,應摒棄“銀行領導班子集體負責”等籠統的提法,公司治理各方是分權、分責的關系,該是誰的權責就由誰承擔;二是相互制衡,既確保公司治理各方權責能夠得到充分行使,又要能使各方按照現代公司治理的本義,實現應有的制衡,防止內部人控制;三是權責對等,有效問責,確保治理各方真正負起治理責任。在此過程中,還應注意建立起清晰有效的公司治理傳導機制,完善經營管理層內部的運行機制,促進各項經營管理行為與公司治理要求和目標保持一致。

強化激勵約束,確保權責落實。重點是完善激勵約束手段,暢通激勵約束傳導機制,確保激勵約束落實到位。具體而言,一是完善薪酬體系,在建立科學的績效考評體系的基礎上,讓薪酬真正體現經營者以及員工的貢獻水平,同時著眼建立經營者和員工分享經營成果的長期激勵制度,如期權期股、員工持股制度等;二是推進各級人員選用聘任的市場化,徹底打破“官本位”,真正讓公司治理各層級人員包括董事、監事、高級管理層成員以至銀行各級干部員工都來接受市場檢驗;三是強化股東的最終控制和約束,建立股東訴訟追究制度,實現股東對銀行及其決策機構的最終責任追究。

健全兼顧多元主體利益的協調機制。商業銀行作為利益牽涉主體多元、影響面廣泛的特殊企業,兼顧多元主體利益是改進公司治理的一個重要內容。具體而言,一是自覺接受監管機關監管,確保各項業務的持續、健康發展,保護社會公眾利益;二是不斷健全各項信息披露制度,全面、及時、準確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增強經營管理透明度,強化社會監督,保護存款人利益;三是健全內部員工參與民主管理途徑,保護員工利益,四是健全中小股東參與議事、決策有關機制,保護中小股東利益。

發揮外資優勢全面提升經營管理水平

加強戰略管理。重點是借助外資股東經驗和智力資源,對短、中、長期的戰略目標、戰略定位以及實現不同階段目標、定位的基本戰略舉措等進行詳細規劃,并指導銀行的經營管理。這在當前中國金融市場不斷發生深刻變化的環境下尤其具有重要意義。例如,對業務增長模式和盈利模式的定位和規劃,研究如何結合自身特色,創造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模式,率先走出當前國內市場存在的嚴重同質化格局。

再造業務流程。重點是借鑒外資股東先進的業務運作模式,按照扁平化、專業化、集約化的要求,穩步推進組織架構和勞動組合創新,全面提升市場響應速度,提高經營管理質量。

改進財務管理。重點是引進外資股東先進的財務管理理念和技術,還原銀行價值管理的根本經營目標,提升財務資源配置效率。

健全風險管理。重點是借鑒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核心理念,借助外資股東在風險管理方面的先進經驗和手段,強調有限資本對風險資產的覆蓋,逐步建立起覆蓋各主要業務全流程、各級機構、各個部門、各個工作崗位,涵蓋信用、操作、市場、合規等各類風險,技術先進、制度健全、執行有效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