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預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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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預案

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預案范文1

第一條 為了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體系,規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應急預案編制、批準、、修訂,以及宣傳、培訓和演練等相關管理工作。

第三條 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指導、歸口管理、分級實施、逐級監督的原則。

第四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結合應急管理實際需要,貫徹落實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體系的要求。

省總體應急預案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省專項應急預案由省人民政府組織制定,其牽頭制定機關和參與制定單位由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提出,報省人民政府批準。省部門應急預案由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制定。

省以下(不含省本級,下同)總體應急預案應當由同級人民政府制定。省以下專項應急預案應當由同級人民政府組織制定,其牽頭制定機關和參與制定單位應當由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提出,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省以下部門應急預案應當由同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制定。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等基層自治組織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應當制定具體應急預案。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應當制定具體應急預案。

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的主辦單位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制定具體應急預案。

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負責省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啟動或實施的協調和監督工作。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具體負責相關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擔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應急預案管理的具體指導和協調工作。

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編制、實施、協調和監督工作。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具體負責相關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類型應急預案的日常管理工作應當由其制定機關或者單位負責。

第六條 應急預案應當滿足以下總體要求:

(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方針政策規定;

(二)保持與相關應急預案銜接;

(三)適應突發事件風險狀況和具備的應急能力;

(四)措施具體,程序簡明;

(五)責任落實,分工明確;

(六)內容完整,信息準確;

(七)文字簡潔規范,通俗易懂。

第七條 鼓勵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用信息化、數字化等先進技術提高應急預案管理水平。

第八條 未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的規定制定和修訂應急預案,導致突發事件處置不力或者危害擴大的,應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為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

第二章 應急預案編制

第十條 應急預案編制應當按照相應的應急預案編制框架或者指南進行。

省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編制框架由省人民政府組織制定;其它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由相應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制定。

第十一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小組,負責應急預案起草工作。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開展風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工作,分析應急預案適用范圍內容易引發突發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的情況,分析本地區及周邊地區應急資源分布和具備的應急能力情況。

第十三條 應急預案基本內容應當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和適用范圍,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各相關部門職責,突發事件的預防與預警機制、應急處置程序、應急保障措施、事后恢復與重建措施等。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和企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具體應急預案內容。

第十四條 鼓勵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建立健全有關危險源、危險區域、應急資源等基礎信息數據庫和應急預案數字化管理系統。

第十五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在起草過程中,應當征求相關地方人民政府、部門、單位和社會公眾的意見。

第十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第三章 應急預案批準與

第十七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實施應急預案審議、批準、備案和公布等事項。

第十八條 省總體應急預案在征求省有關部門、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專家組意見后,由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總體應急預案在征求有關部門和專家意見后,由同級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第十九條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由制定部門行政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報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審核,并征求相關部門和專家意見后,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二十條 部門應急預案經征求相關部門和專家意見后,由制定部門行政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報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審核,由同級人民政府分管負責人批準。

第二十一條 應急預案送審或報批時應當同時提交以下文件:

(一)編制背景;

(二)編制原則;

(三)簡要編制過程及主要內容等;

(四)征求意見和反饋意見采納情況;

(五)分歧意見的處理結果和依據;

(六)其他應當予以說明的事項。

第二十二條 應急預案應當實行備案制度。

總體應急預案應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報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和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中央在湘單位、省屬企業、省內高校應急預案應當報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和所在地人民政府備案。

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備案。

第二十三條 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的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有關國家秘密及密級的規定,確定應急預案密級。

第二十四條 應急預案審議通過、批準后生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應急預案應當印發到有關部門和單位。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向社會公布應急預案。涉及保密的,應當符合保密要求。

應急預案封面應當標示其名稱、制定機關或者單位、版本標識和公布日期。

第二十五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制定應急預案簡明操作手冊,并印發到有關部門和單位,必要時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應急預案修訂

第二十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的規定定期或適時修訂應急預案。

第二十七條 定期修訂應急預案時應當在風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后,按照制定程序重新進行編制、審議、批準、備案和公布。

第二十八條 如發現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情形,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適時修訂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書面通知應急預案的適時修訂情況。收到修訂通知的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更新。

第二十九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或者應急演練結束后,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修訂建議。

第三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應當對有關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沒有按要求定期或適時修訂應急預案的應當及時提出糾正建議。

第五章 應急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

第三十一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的內容進行宣傳、普及和培訓。

應急預案宣傳、普及和培訓應當深入到社區、鄉村、學校、企業和其他基層單位。

應急預案中涉及群眾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應當作為宣傳、普及和培訓活動的重點。

第三十二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制作并提供有關應急預案的宣傳、普及和培訓材料。

第三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應當制定應急預案的培訓大綱,定期組織有關應急管理人員和專業救援人員開展培訓。

第三十四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制度,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應急演練。

第三十五條 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負責組織編制應急演練指南,指導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應急演練活動。

第三十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制定應急演練規劃,合理安排各級各類演練活動。

第三十七條 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及時對應急演練進行評估,總結分析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形成應急演練評估報告,并向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報送應急演練評估報告。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為了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規范突發事件應對活動而預先制定的方案。

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預案范文2

_._目的

為給我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及有關單位處置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提供指導,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評價、早控制”,有效控制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減少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和用藥安全,確保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_._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定義

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定義(以下簡稱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在同一地區,同一時段內,使用已經注冊上市的同一種藥品或醫療器械對健康人群或特定人群進行預防、診斷、治療、保健過程中出現的多人藥品和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或指在同一時段內、同一種假劣藥品、非法或不合格醫療器械對使用人群造成的多人中毒、傷害事件。

_._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分級

依照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的不同情況和嚴重程度,將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劃分為三個等級:

一級事件:出現藥品和醫療器械群體不良反應的人數超過__人,且有特別嚴重不良事件(威脅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傷殘和對器官功能產生永久損傷)發生;出現_例以上死亡病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的其他特別嚴重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

二級事件:藥品和醫療器械群體不良反應發生率高于已知發生率_倍以上;發生人數超過__人,且有嚴重不良事件(威脅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傷殘和對器官功能產生永久損傷)發生;出現死亡病例;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的其他特別嚴重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

三級事件:出現藥品和醫療器械群體不良反應的人數超過_人(含_人),且有嚴重不良事件(威脅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傷殘和對器官功能產生永久損傷)發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的其他可能發展為二級甚至一級的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

_._工作原則

_._._統一領導,分工負責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實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應急預案》,對應急工作進行布置、指揮和協調。負責協助×××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處理一級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

與有關部門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尤其在對受害患者的救治中注意與衛生、公安、計生等部門的溝通。

_._._依法監督,科學管理

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實行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貫徹依靠科學技術防范藥品和醫療器械群體不良事件發生的方針,實施科學監管。關注藥品和醫療器械在使用過程中的相互作用及相關危險因素,促進臨床合理使用,保障人民使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安全有效。

_._._快速反應,有效控制

建立快速反應機制,按照“四早”要求,保證報告、評價、控制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出現群體不良事件,快速反應,及時處置。

_._._統一響應,分級管理

根據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的不同情況,將其分為三個等級,并實施分級響應。發生不同等級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時,啟動相應級別的指揮體系和響應程序。

_._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應急預案》和《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等。

_._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內發生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反應(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_應急機構與職能

_._領導機構與職責

__*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長、分管局領導以及辦公室、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管科、稽查科和__*檢驗所主要負責人組成的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稱領導小組)

_._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的處理工作。下發應急響應啟動或結束的文件通知。負責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的信息報送工作。

_._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管科

負責組織對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中所涉及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的區內生產企業進行現場檢查,并及時將檢查情況報領導小組。屬區外的藥品生產企業生產的及時上報__*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同時,加強對區內同類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

_._稽查科

負責組織對涉及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中的藥品、醫療器械進行暫控、抽樣,對經檢驗確認的假劣藥品、非法或不合格醫療器械依法組織查處。

_.___*檢驗五分所

對懷疑藥品進行質量檢驗,提供技術支持,及時出具檢驗報告。

_應急響應

_._應急響應的啟動及級別由辦公室在收集匯總信息基礎上做出初步判斷,報領導小組審定。

_._三級響應

_._._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衛生機構依法履行藥品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報告責任,凡符合_._中所列的三級事件的標準,應按照“可疑即報”的原則,__小時內報告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市級監測中心,不得瞞報、遲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

_._._我局在接到三級應急響應啟動通知_小時內進入應急狀況,并將應急機構人員名單傳真到市局(報送要求見附表_)。區三級聯絡員應保持__小時通訊暢通。

_._._局稽查科在應急啟動__小時內,組織對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中涉及的懷疑藥品、醫療器械抽樣,對經確認為假劣藥品、非法或不合格醫療器械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_._二級響應

出現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符合二級事件標準或三級事件發展為二級事件時,一經核實啟動二級響應,在做好三級響應的基礎上做好以下工作:

_._._辦公室將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的情況匯總并

通報其他相關部門,同時報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區委、區政府。

_._._啟動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每日一報制度,每日下午_時前將上報情況和累加情況(報送要求見附表_-_)經領導小組同意后上報市局匯總;

_._._在二級響應啟動__小時內,對轄區內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中所涉及的藥品和醫療器械進行全面暫控,不得繼續生產、銷售和使用。

_._._×××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可根據需要向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區委、區政府請求幫助,派出應急事件指導工作小組等。

_._一級響應

出現藥品和醫療器械群體不良事件符合一級事件標準或二級、三級事件發展為一級事件時,一經核定啟動一級響應,在做好二級、三級響應的基礎上做好以下工作:

_._._協助×××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人員的現場檢查。

_._._對全區藥品和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開展巡查,要求覆蓋面達到___%。

_._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一級事件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宣布應急結束為準。二級、三級事件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宣布應急結束為準。

_應急保障

啟動應急機制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派專人__小時值班,接聽電話、傳真。

_善后處置

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醫療機構違反《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品和管理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依法進行處理。

_總結評價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藥品和醫療器械群體不良事件撰寫調查報告,并進行總結評估,提出改進建議??偨Y報告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區政府。

_附則

_._報送資料要求

藥品生產、經營企業:

⑴事情發生、發展、處理等相關情況;

⑵藥品說明書(進口藥品需提供國外說明書);

⑶質量檢驗報告;

⑷是否在監測期內;

⑸注冊、再注冊時間;

⑹藥品生產批件;

⑺執行標準;

⑻國內外藥品安全性研究情況、國內外藥品不良反應發生情況,包括文獻報道;

⑼典型病例填寫《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

⑽報告書及聯系電話。

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其企業:

⑴事件發生情況、事件描述、報告情況、事件跟蹤隨訪和最終結果、企業對事件的分析、企業對產品采取的措施、涉及用戶的聯系資料;

⑵產品注冊證;

⑶產品使用說明書;

⑷質量檢驗報告書;

⑸執行標準;

⑹國內外不良事件發生情況(發生不良事件的數量、程度及涉及人群資料);

⑺《可疑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表》、《醫療器械不良事件企業匯總報告表》。

醫療衛生機構

⑴事件描述:患者資料、事件主要表現和陳述、時間發生時間、地點、涉及藥品(醫療器械)名稱、藥品(醫療器械)使用依據和使用情況、不良反應/事件主要表現、診斷過程、轉歸情況、在該地區是否為計劃免疫藥品;

⑵典型病例詳細填寫《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或《可疑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表》;

⑶報告人及聯系電話。

_._預案制定、解釋和修訂

本預案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并負責解釋。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定期組織對本預案進行評審和調整。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生重大缺陷時,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修訂。

_._本預案自之日起施行。附:_、應急機構人員名單

_、本轄區暫控(查封)不良事件涉及藥品(器械)匯總情況統計表(經營單位)

_、本轄區暫控(查封)不良事件涉及藥品(器械)匯總情況統計表(經營單位)

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預案范文3

近年來我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發生的頻率和危害程度日益增加,SARS事件作為典型的突發事件以及鐵路交通工具在其傳播鏈中起到的作用已被引起高度重視。鐵路作為大眾化交通工具,具有客流量大,客流成分復雜、人員密集,物流、人流的位移速度快、跳躍式、遠距離、活性大等特點,在突發事件發生時,鐵路也是最容易受到直接波及、間接影響或無形侵害的場所。衛生部在《關于非典預防控制有關技術方案的通知》中強調了“預防非典通過交通工具傳播指導原則”,進一步催生了鐵路系統根據自身特點建立處理突發事件應急機制。

1鐵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的含義

1.1鐵路突發事件是指國內突然發生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共健康嚴重損害,并有可能借鐵路傳播的事件;鐵路車站、列車發生3人以上集體性或者有死亡的食物中毒事件;鐵路單位內部發生的3人以上集體性職業中毒、食物中毒、傳染病爆發流行事件。

1.2鐵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是指鐵路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各種制度保障以及運行程序的總稱。具體應包括組織保障、預警、預防和應急準備、信息報告、應急處理和監督管理機制。根據突發事件牽涉面廣,不明因素多,控制難度大的特點,建立健全鐵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才能最大程度地減低突發事件產生的可能和危害。

1.3鐵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原則應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管理,快速反應;條塊結合,路地聯控;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基本原則。鐵路是全國大聯動的運輸行業,呈走廊式分布,系統內部工種設置復雜,管理以鐵道部、鐵路局、分局、站段縱向管理為主,因此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鐵路逐級負責,實現內外全面控制是非常關鍵的。

2建立鐵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的幾點看法

2.1建立有效的組織管理體系正是由于突發事件的嚴重性、危機性以及政府履行公共衛生管理職能的要求,必須建立一個在宏觀層面上指揮、決策、調度、協調權威性高的組織主體。鐵道部、路局、分局要在國務院、各級地方政府的領導下成立鐵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鐵路衛生主管部門負責,根據突發事件波及范圍、性質和管轄區域等不同情況,在服從國家統一指揮的前提下分工負責;其次成立專家組,負責對可能或已經發生突發事件的預測、評估、指導和檢查;在鐵路疾控機構成立現場調查處理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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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制定有效權威的應急處理預案根據2003年SARS防治工作中牽涉到多部門、多專業、多崗位、多環節的相互支援和銜接才能達到全面控制的經驗。因此,鐵道部、路局、分局要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從管理和技術兩個角度認真制定和完善有效的應急處理預案,達到5W的管理要素(Who、When、Why、Where、What)的要求,實現組織上下結合,程序流程貫通,分工責任明確,執行簡便可控。這樣才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取得各部門的通力合作,環環相扣,保證各項應急措施落到實處。通過執行預案來規范行為,培訓隊伍,并通過建立防范和處理責任追究制度以保證其權威性都是非常重要的。

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預案范文4

一、為加強我院特殊管理藥品的監管,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特殊管理藥品突發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放射性藥品管理辦法》及《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二、本預案所稱特殊管理藥品包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及放射性藥品。

三、成立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醫院成立由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由醫院院長擔任組長,業務院長和分管藥劑科的院領導擔任副組長,成員包括藥劑科相關負責人、各臨床科室主任、放射科主任、設備科主任及其他相關責任科室主任,其職責如下:

1、修訂醫院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2、研究制定醫院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措施和程序。

3、負責醫院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

4、醫院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實施統一指揮、監督和管理,并及時向省、市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報告。

四、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控制

(一)加強對特殊管理藥品法律法規和特殊藥品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提高防范意識。

(二)加強特殊管理藥品日常監管,制定和落實預防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責任制,一旦發現隱患和突發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三)加強特殊管理藥品使用環節的監管,定期檢查特殊管理藥品使用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使用環節的購進、運輸、儲存、保管、調配、使用情況,及其問題整改落實的情況;

依法對使用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組織調查、確認和處理,并負責有關資料的整理和情況的綜合匯報。

五、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的報告與處理

(一)

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啟動應急程序:

1、特殊管理藥品濫用,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嚴重中毒。

2、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流失、被盜。

3、醫療用毒性藥品中屬劇毒物品流失、被盜。

4、放射性藥品流失、被盜。

4、發現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濫用成癮人群。

(二)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按以下程序進行:

1、立即采取控制危害擴大的措施或者對現場進行控制。

2、立即向縣、市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簡要經過、涉及范圍、死亡人數、事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臨的問題、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和報告時間等。

3、采取必要的藥品救治供應措施。

4、事故的分析、評估、研究應對措施。

(三)任何科室和個人都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特殊管理突發事件。

六、本預案適用于我院特殊管理藥品在銷售、儲存、保管和使用等環節中,

突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體健康嚴重傷害和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社會問題的應急處理。

此應急預案從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預案范文5

我國海上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建設現狀

在交通運輸部組織協調下,我國已陸續編制完成了《國家海上搜救應急預案》、《交通部海上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反應程序》等為主要內容的國家、省、市和港口四級海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組建了北海、東海、南海三支國家專業海上救助隊伍和四個海上專業救助飛行隊伍;建立了各級海上搜救中心,應急反應機制逐步完善,應急隊伍和應急資源建設全面啟動,應急管理水平不斷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明顯增強。

盡管我國應對海上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基本已成體系,應急反應機制逐步完善,應急隊伍和應急資源建設全面實施,但海上交通事故頻發的現象并沒有得到根本遏制。以漁業船舶海上安全事故為例:據統計,僅東海區域2011年第一季度共發生漁業船舶水上事故(包括漁業船舶水上安全生產事故、交通事故和自然災害)36起,死亡(含失蹤)61人,沉(毀)漁船16艘,直接經濟損失1376.2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沉(毀)船數和死亡(含失蹤)人數指標分別下降20%、15.79%、44.04%,直接經濟損失指標上升了43.07%。這表明:當前我國海上突發事件處置能力與中央和人民群眾的期望還有一定差距,預防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我國海上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建設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應對海上突發事件處置能力還不能滿足海上救援實際需要,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還不夠強。預案未能結合應急能力的實際,對應急的關鍵信息進行系統而準確的描述,沒有形成統一有效的救援指揮系統,也沒有明確誰是事故現場的直接救助指揮,導致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不夠強。

應急管理機制不順暢。海上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在救援指揮、預案演練、應急培訓、宣傳等方面還沒有實現常態化和規范化,各單位往往獨自組織培訓與相關演練,海上突發事件應急聯動機制還沒有很好理順。

應急反應力量和基礎條件仍較薄弱。由于歷史欠賬太多,應急建設資金投入總體仍顯不足,應急救助和處置所需裝備和資源貯備還不夠充足,國家海上專業應急救助隊伍人員編制多年沒有增加,已難以滿足海上救助事業迅速發展的實際需要,社會應急救援力量裝備落后、缺少專業技術支撐和相應的演練,國家海上救援總體應急反應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應急反應績效評估體系不完善??冃гu估的主要目的是完善應急反應機制,進一步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目前我國海上救援應急反應績效評估體系不完善,沒有相對獨立的機構對整個救援過程進行完整評估,海上救援任務完成后,各救助單元往往自我評估。因此,難以及時準確評判應急處置的有效性和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海上救助整體能力的進一步提升。

完善應急救援機制,提高海上應急救助能力

我國海上應急救援體制建設總體要求是:以提高海上應急救助能力為目標,以應急資源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宣傳教育培訓為基礎,以應急管理隊伍、專業救援隊伍和救助志愿者隊伍建設為保證,構建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具體應著重做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1、完善海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預案是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的龍頭,是應急管理部門實施應急教育、演練、培訓、預防、引導、操作等各方面工作的基礎。

一是應急預案的制定要做到領域上全覆蓋,內容上高質量,管理上動態化。一是預案體系要明確統一的指揮機構,盡量減少應急預案層級,提高應急管理的效率效果;二是預案體系要全面,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三是個案要實用,每個預案都要體現針對性、實效性和操作性,要具體適用,簡明易行;四是廣泛邀請專家參與,充分借鑒國內外的成功做法,力求使應急預案科學、規范、實際。

二是應急預案的制定要盡量做到精細化、標準化和流程化,使之更具可操作性。要把各項應急管理工作按內容范圍分解成工作單元,由相應人員承擔,形成清晰的日常應急分工和工作流程,預案實施要有第一責任人和檢查監督人,并明確其失職失責的要承擔的責任。

三是各專業機構和相關責任部門要按照預案中的應急功能設置,制定相應的標準操作程序,作為應急預案的附件。標準操作程序是保證在事件突然發生后,即使在沒有接到上級指揮命令的情況下,可在第一時間啟動本部門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響應速度和質量。

2、建立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建立和完善海上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是提高海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基礎性,是有序、高效實施海上救援的有力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和完善海上安全信息預警制度。完善熱帶風暴、冬季大風、風暴潮和霧天等極端天氣海上交通預警機制,建立預警信息通報與制度,明確信息主體,充分利用各種傳媒,及時準確預警信息。

二是完善海上交通突發事件分類、分級標準和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制度。組織相關專家和業內人士,對海上交通突發事件預警級別劃分和分類標準進行研究并作出具體規定;加強海上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事故原因分析、通報和交流工作,完善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制度,明確信息報告的責任主體、主要內容和范圍。

三是建立科學規范的應急處理機制啟動程序,確保應急處理機制啟動的快速化、科學化和標準化。應急處理機制啟動程序,應著力把握以下三項原則:一是信息傳遞、上報要迅速準確;二是先期處置要及時高效,努力控制事態發展,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三是應急預案要有序啟動,明確工作流程,做到措施到位,防范嚴密,處置得當。

四是健全海上突發事件風險評估體系。一要對海上容易引發突發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統計、分析匯總和風險評估,建立有關風險隱患情況普查數據庫;二要充分發揮專家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決策咨詢和技術指導作用,并對海上重大應急救援案例進行評估,逐步完善海上各類突發事件的網絡檢測系統,開展海上交通突發事件風險評估體系研究,把握突發事件的發展規律,建立風險隱患調查和監控的長效機制。

3、健全應急資源與救援人員組織保障體系

健全應急資源和救援人員組織保障體系是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也是提高海上應急救助能力的關鍵所在。

一是建立應急資源貯備體系。在對現有各類應急資源普查和有效整合的基礎上,要按照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建立專業人員、重要裝備和應急物資數據庫,形成對應急專業人員、重要裝備和應急物資的動態管理,統籌規劃應急處置所需物料、裝備等物資,提高統一調配能力,切實保障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

二是加強海上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建設。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進一步加強各級應急指揮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建設。同時,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責任制度和應急管理績效評估制度,嚴格落實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責任追究制度。

三是完善應急管理投入增長機制。落實專業救助單位經費來源,保證應急管理、應急處置及日常培訓、演練工作經費,滿足海上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儲備等方面的建設與更新維護資金的要求,從而增強安全保障和海上應急救援的能力。

四是健全搜救隊伍專業化培訓機制。推進海上應急綜合訓練基地建設工作,在“十二五”期間,除建成一個專業化綜合性的海上應急訓練基地外,各救助局還應建立具有區域特點的專業化培訓基地;不斷完善搜救隊伍專業化培訓和實操訓練機制,進一步推動搜救隊伍專業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提高海上應急救助能力。

五是制定海上救援志愿者隊伍建設和培訓發展規劃,大力發展海上救援志愿者隊伍。不斷完善海上救援志愿者招募、注冊、培訓、考核、激勵和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機制,科學推進志愿者隊伍建設,建立志愿者信息數據庫,健全保障機制,加大志愿者培訓和活動交流力度,做到專群結合,以專帶群,有效發揮志愿者隊伍作用。

六是加強應急救援專家隊伍建設,建成各級各類海上交通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專家庫。逐步完善專家信息共享和參與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專家在突發安全事件的信息研判、決策咨詢、專業救援、事件評估等方面的作用,形成分級分類、覆蓋全系統的應急專家咨詢的網絡系統,為提高海上救助能力提供堅強的理論技術支撐。

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預案范文6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切實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則必勝,保障公共突發事件工作的順利開展,特成立縣城市綜合管理局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二、總體要求

公共突發事件是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是我局的重要工作之一,對維護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全局上下必須高度重視,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責任,克服麻痹松懈和僥幸心理,切實做好公共突發事件應急的充分準備。

(一)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股室,對本單位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安全隱患排查,對隱患及時整改,對不可預見的公共突發事件制定應急預案,具有快捷靈敏的應急機制和應急措施,確保能及時妥善的處理突發事件。

(二)嚴格加強值班工作,局值班電話:,局屬各單位也要明確值班電話和值班人員,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位,不得擅離職守。

(三)值班人員必須保持每日24小時手機開通,隨時保持聯系,確保上通下達。一旦接到公共突發安全事件緊急通知,必須在10分鐘內趕到指定位置。

(四)公共突發事件發生時,各搶險隊伍要按照各自的分工迅速到位,進入應戰狀態,無條件服從“縣政府”和“局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調配。

(五)對有令不行、和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工作不利、影響公共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順利實施的隊所(股室)或個人,要依法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三、應急措施

1、成立“綜合保障分隊”,由辦公室、綜合股、法規股、政務服務中心和大隊辦公室組成,在公共突發事件發生時,按照統一要求,做公共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協調、情況綜合及宣傳報道工作;隨時為應急隊伍提供各種保障。

2、成立“公共突發事件應急一分隊”,由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各中隊組成,人員30人,主要負責突發事件的處理和事件發生地秩序的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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