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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管理原則范文1
一、倡導和落實“細”字原則
“細”字就是工作態度要細致、耐心,工作方法要細膩,嚴謹,盡力做到一絲不茍,謹小慎微?;鶎佑媱澤龢I務體系相當龐雜,各類卡、表、冊、薄、單林林總總數十種,數量繁多,任務繁重,要求嚴格,且邏輯嚴謹,結構縝密,千絲萬縷,互有銜接,可謂“牽一發而動全身”,稍有不慎,便會“失之毫厘,謬以千里”。這就要求基層計劃生育工作人員必須把“細”字原則做為首要要求在工作中一以貫之,細致耐心,認真從事,每一個字必校其正誤,每一個數據必辯其真偽,每一份表,必反復校核。
二、倡導和落實“勤”字原則
“勤”就是工作作風要扎實,態度要端正,真正做到腿勤、手勤、嘴勤。腿勤就是要多深入實際搞調研,為能編制切合實際的工作計劃,奠定堅實的基礎;多進村入戶調查核對,盡量減少和避免實際與業務間的誤差;多在部門間走動銜接,以爭取到其他部門在工作上的理解和大力支持。手勤就是要多寫多記。俗話說得好:“好腦筋不如個爛筆頭”,計劃生育工作面對的是千家萬戶,搞起來千頭萬緒,張家是張家的現狀,李家是李家的實際,今天有今天的工作,明天有明天的情況,如果單純地靠腦袋,凡事懶于動手,不做記錄,那只會導致一個必然結果,就是丟三落四,東拉西扯,張冠李戴,把基礎業務搞成一本連自己也說不清、解不開的糊涂帳。嘴勤,就是要多說,會說,巧說。多以群眾樂于接受的方式和群眾交流,在宣傳政策、落實任務的同時和群眾打成一片,做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的知心朋友;多向同行征求意見和建議,探討工作,在解決疑難問題的同時,提高自我;多向上級領導匯報、咨詢,贏得他們的幫助和支持。
三、倡導和落實“實”字原則
“實”就是要求真務實,上報數據要真實可靠,開展統計要反復核實,各項任務、計劃要踏下身子狠抓落實。目前,計劃生育基層業務普遍存在這樣一個共性問題:底子不清,業務與實際的差距和矛盾較大。這是導致計劃生育工作計劃難制定、各項措施和任務難落實、工作平衡難掌握、訪視工作難開展的直接原因。而產生這個問題的根源有二:一是報表時為體現工作成效而極力造假導致指標虛高,嚴重脫離了“低水平”的工作現狀;二是廣大計劃生育包村干部和業務人員為完任務而搞訪視,不掌握轄區重點對象的真實情況或是礙于種種原因不愿意上報真實情況,形成了“虛假基礎+在這個基礎上起步的虛假計劃和決策=更為虛假的結果”的惡性循環。要消除“虛”,形成“實”,最根本的還是要從入戶訪視這個基礎抓起。這就要求計劃生育鄉村專干徹底打消為訪視而訪視的消極應付的工作心態,在落實入戶訪視“三要素”,強化“四項職能”的前提下,主動去做知識豐富、掌握政策、精通業務的宣傳員,做善抓市場信息、會研究市場、為群眾傳遞致富信息的信息員,做組織有方、管理有序、領導有力的組織員,做思維敏捷、善于協調、群眾歡迎的協調員,做熟悉種參加,產供銷,貿工農技術的技術員。惟如此,才能真正發揮訪視工作的職能作用,把計劃生育工作同農村發展有機結合起來;真正使群眾打消疑慮、理解和支持計劃生育工作,促進計劃生育干部和育齡群眾關系的和諧發展,為整體工作的開展奠定廣泛的群眾基礎;真正掌握群眾,了解真實情況,成為群眾信任的貼心人,使基層計劃生育工作向實際逐步靠攏。
四、倡導和落實“通”字原則
“通”就是要求業務精,政策熟,素質高,知識全面。這是對計劃生育工作人員的素質要求。精通業務是前提,精通政策法規是基礎,但只有精通更廣泛的知識諸如市場、信息、農業科技等才能更好地服務于民,取信于民,勝任工作,充分發揮出鄉村專干“多面手”、“萬斤油”的作用。
五、倡導和落實“和”字原則
稅務管理原則范文2
1.對稅務管理重要性認識不足
在當前的石油企業中,稅務管理的觀念比較淡薄,對稅務管理認識不到位,很多石油企業的稅務管理人員是由財務人員兼職的,沒有專門的稅務機構。在稅務政策的執行上大多處于被動位置,企業管理人員以及基層員工對稅務管理的相關知識不夠重視,稅務信息比較落后,沒有進行全程的稅務管理工作。大多數石油企業的稅務工作都只局限于申報稅、納稅,或少繳納稅,沒有認識到稅務管理在石油企業管理過程中的重要作用。
2.稅務管理沒有完善的管理體系
我國石油企業的稅務管理工作主要側重于稅務的申報,沒有形成完整的稅務管理體系,對石油企業稅務工作進行全面科學的管理。也是由于石油企業對稅務管理不夠重視導致石油企業的稅務管理工作沒有完善的體系作保障。
3.稅務管理的風險不到位
目前,一些石油企業還沒有建立完善的稅務風險管理控制體系,風險意識不強,導致石油企業的稅務管理工作還存在一定的稅務風險。在日常工作中,稅務管理部門對生產以及經營環節中的稅務風險缺乏識別和控制,而且稅務管理部門處于石油企業數據鏈的最末端,稅務管理部門獲得的各種數據資料已經是確定的,無疑給石油企業的發展帶來巨大稅務風險。
4.稅務管理人員素質能力不高
在部分石油企業中,沒有設置專門的稅務管理機構,稅務管理人員是由財務人員兼職的。還有一些石油企業雖然配備了專門的稅務管理人員,但是對于稅務人員的培養方向不明確,沒有把稅務管理提高到職業化的高度。稅務人員配備嚴重不足,未進行明確和有效的細化分工。從國家稅務總局選取的定點聯系的45家大型企業的管理情況來看,大多數內資企業的稅務管理還依附在財務管理下面,稅務人員大多三五個,而一些外資企業則有二三十人,高出我們數倍。
二、石油企業稅務管理體系的構建
1.明確稅務管理體系構建的目標和原則
石油企業稅務管理體系的目標既要有總體目標,又要有具體的目標,稅務管理的目標應服從于石油企業經營發展的總體目標,石油企業稅務管理的總目標應是注重提升石油企業的競爭力,促進石油企業的穩定、持續發展,保證石油企業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在確定總體目標的基礎上,還應設置各階段、各環節的具體目標,采用先進的管理手段,降低石油企業的稅務成本,提高石油企業的信譽,促進石油企業實現最大的經濟利益。此外,對石油企業的稅務風險進行有效地評估和分析,明確風險的等級,做出有效地應對策略。石油企業稅務管理體系的構建應遵循成本原則、全員參與原則、全過程管理等原則。成本原則就是在構建石油企業的稅務管理體系時,應努力降低企業的稅收成本,控制稅收風險,提高稅務管理的效率。全員參與原則就是石油企業的稅務管理工作應由企業的所有人員共同參與管理,在工作中注意稅收成本的控制,實現稅務管理的目標。稅務管理工作不是某一時期、某一階段的工作,應貫穿于整個管理過程的始終,并根據不同階段企業發展的特點進行管理措施的調整,使稅務管理真正發揮作用。
2.設立專門的稅務管理機構
石油企業應建立完善的稅務管理機構,建立合理的崗位體系,并配備專業的稅務管理人員,加強企業日常的稅務管理工作,保證企業的涉稅工作能夠正常、規范的進行,減少稅收風險,避免企業經濟損失。提高稅收政策以及相關信息的獲取渠道,把握國家經濟以及稅收政策的變化和調整,從而更好的根據國家稅收政策加強石油企業的稅收管理。企業的稅務管理部門應及時根據企業的實際稅收情況,發現存在的問題,并做好稅務分析報告上交企業管理者,保證稅務管理工作能夠更加規范、專業。
3.建立完善的稅務管理制度
石油企業的稅務管理工作應以完善的管理制度作為保障,完善的稅務管理制度是石油企業防范稅務風險,保證工作正常進行的有效手段。應加強企業稅務管理制度建設,做好關鍵環節以及崗位的工作,保證資金的審批、使用、交接等。保管好銀行票據等關鍵性的物品,對稅務管理部門的出納、收支核對人員等加強控制。完善稅務管理制度,強化稅務風險控制,使各個環節相互制約,強化對企業內部崗位的管理,對納稅申報以及核算等進行嚴格的復核。強化內部審計工作,保證石油企業稅務管理制度的可行性,對企業的各項經營活動進行良好的監督。石油企業應加強納稅的審計,將稅務的核算以及申報等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進行,由審計機構定期對稅務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存在的偏差。完善稅收內部審核制度,加強對納稅相關資料的審核,及時發現問題并及時糾正。
4.提高稅務人員的素質能力
石油企業應提高稅務管理人員的素質能力,加強稅務知識的教育培訓工作,使稅務管理人員具備扎實的專業知識,認識到稅務管理的重要意義。把稅務工作職業化,培養老、中、青有層次的專業人才梯隊。以專業化的稅務工作管控稅收風險,促進石油企業積極健康的發展。
三、結束語
稅務管理原則范文3
稅務機關作為國家重要的行政執法部門,行政許可是稅務行政管理中經常使用的重要手段,其稅收征管行為必將受到行政許可法的規范,行政許可法的實施,是對現行行政管理方式的深刻變革,對稅務機關產生的影響是深遠的、多方面的,下面就六個方面具體闡述行政許可法的實施對國稅征管工作產生的重大影響:
一、對稅收征收管理方式的影響
按照行政許可法對設定行政許可范圍及設定行政許可權限的規定,包括國家稅務總局在內的稅務機關都不能自行設定行政許可項目。此外,行政許可法規定的行政許可在實施條件、程序等方面的要求比原來的要嚴格得多。因此,原來以行政審批方式管理的一些稅收征管事項勢必要改變管理方式。這對我們習慣進行審批管理的思路和手段提出了挑戰,必須對現行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進行調整,探索新的管理思路和管理方法。一是要探索實行一網式稅務許可服務,將涉稅許可事項、程序和申請書格式全部納入稅收征管軟件和網絡管理,逐步做到網上申請和辦理稅務許可。二是要實行一站式稅務許可服務,把稅務許可的申請受理一律放在辦稅服務廳前臺一站內辦理。三是要實行一窗式稅務許可服務,保證在基層辦稅服務廳各窗口都能夠為納稅人及時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發票領購、減免稅受理等各項許可。四是要建立無償許可咨詢制度。在辦稅服務大廳、辦公場所實行許可申請無償咨詢制度、首問責任制度和申請書文本示范制度。五是要全面執行一次告知、兩次辦結制度和當場受理、當場辦理制度。對申請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當場或在五日內一次性告知補正。對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如非初次發票領購,要當場受理并作出準予購票的許可決定。六是全面開通稅務許可內部直通車。對涉及多層級實施、需要下級稅務機關審核報上級稅務機關許可決定的事項,要一律使用內部直通車報送,變納稅人跑許可為稅務機關跑許可。七是推行并聯式聯合許可辦法。對一項許可涉及國稅、地稅兩家實施的前置性許可事項,如辦理統一代碼的稅務登記,應實行國稅(地稅)受理、抄告地稅(國稅)、聯合辦理、限時辦結的并聯式許可模式。
二、對稅務行政許可的影響
目前,稅務系統行政許可實施主體最突出的問題是不具備許可主體資格的稅務機構亂許可。行政許可法規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地方性法規以及省級政府規章具有行政許可的設定權。但是,從稅務系統來看,一些地方仍然或多或少存在一講管理就是審批、自己為自己設審批的現象。一些不具備行政許可獨立主體資格的稅務內設機構,卻在以自己的名義、蓋自己的公章對外實施許可執法,造成眾多稅務機構齊許可的混亂局面,給納稅人帶來諸多不便。對部門規章設立的稅務許可,應盡快上升為法律、行政法規;對稅務總局以及與相關部委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許可,應盡快上升為國務院決定,或者依法予以取消;對省級稅務局及省以下各級稅務機關設定的許可,或者自行增設的許可條件,要堅決予以取消。
行政許可法規定,有關行政許可的事項、條件、標準、程序、期限都要公開,行政許可的實施和結果,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以外,也應當公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享有陳述權、申辯權,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重大利益的,可要求舉行聽證?,F行的稅務行政審批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透明度不夠,甚至暗箱操作現象,廣大群眾難以進行有效監督。因此必須大力推行稅務行政許可公開,有效約束執法行為,做到取信于民,為納稅人提供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稅收環境。我們必須在這個問題上求真務實,依法推進稅務機構和體制改革,明確誰能許可誰不能許可,依法讓許可權歸位;加強許可主體執法權監督,規范稅務許可權行使。
三、對工作效能的影響
行政許可是規范與效率的統一體。這幾年,由于少數稅務機關一味追求嚴管,層層設立程序,導致稅務許可程序過于煩瑣和僵化,行政效率低下。比如,納稅人申請辦理發票領購審批,需要具體管理人員、股所長、分管局長等多人審核簽字,來回讓申請人跑好幾趟、折騰好多天。行政許可法規定了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制度,一個窗口對外制度,實行統一、聯合、集中辦理制度,從許可申請方式到受理程序和期限,都體現了便民快捷的原則。這就要求稅務機關必須進一步樹立服務意識,改進工作作風,按照行政許可法規定的程序和期限辦事,不斷簡化程序,壓縮時限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方便納稅人辦事,防止多頭審批、重復審批,克服和辦事拖拉現象。同時也對加快征管機構改革,合理設置征管機構、配置稅收管理資源,有效實施征收管理和提高征管效能提出了新的要求。
四、對行政許可責任的影響
行政許可法對行政機關違法、越權以及不遵守法定程序實施行政許可,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同時規定實施行政許可原則上不得收費,以確保權力與責任掛鉤、權力與利益脫鉤。這就要求稅務部門必須強化責任意識,勤政廉政,要認識到行政許可不僅僅是一種權力,更是人民賦予行政機關的法定職責,亂許可或者濫許可都是違法的,因此導致納稅人合法權益損失的要負賠償責任。依法行政遵循的最大原則是合法,體現的最大價值是公平、公正。稅務系統要堅持依法許可,秉公執法。這就要求稅務機關清醒認識到“許可責任”不僅意味著稅務機關行使的每一項許可權力背后都連帶著一份責任,意味著該許可不許可的行政不作為也要承擔失職責任,還意味著違法行使許可權必須承擔行政或刑事責任,必須敢于對民負責、能夠對民負責、愿意對民負責。
五、對監督檢查的影響
為了解決重許可輕監管、只許可不監管的問題,行政許可法對行政許可的監督檢查作出了明確要求。因此,要加強監督制約,建立對稅務許可申請實質內容的二人實地核查制度,形成互相監督;建立重大稅務許可事項回避制度和聽證主持人回避制度,防止影響執法公正;建立稅務許可受理與決定相對分開制度,除當場受理能夠作出許可決定的之外,應堅持受理人員不決定,決定人員不受理的原則;建立健全減免稅審批、大額出口退(免)稅審批等重大稅務許可集體決策制度。要堅決克服重審批輕監管、只審批不監管的問題,按照誰許可、誰負責、誰監督的原則,加強對行政許可活動的監督檢查,把事前審批與事后監管有機統一起來。稅務機關不但要依法實施行政許可,還要對被許可人實施行政許可行為進行有效監督。要將直接管理與間接管理、動態管理與靜態管理、事前行政許可與事后嚴格監督、加強管理與提高服務有機統一起來,充分利用間接管理手段、動態管理機制和事后監督檢查加強對納稅人管理,提高服務水平和效率。要加強稅務機關內部執法監督。建立健全稅收規范性文件備查備案制度,對擅自設定稅務許可的,應責令改正或依法予以撤銷。加大稅收執法檢查力度,及時糾正稅務許可違法行為。認真貫徹執行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追究制,對不該許可準予許可、該許可不予許可的,要責令改正,給予經濟懲戒和行政處分。
六、對行使行政許可權的影響
稅務管理原則范文4
一、中小企業財務診斷指標體系設計原則
財務診斷涉及企業經營發展的內、外部經營環境和企業財務的運作活動,因此,財務診斷指標體系的設計必須全面而系統,應遵循如下原則:
第一,科學性與客觀性相結合。財務診斷有一套嚴格、科學的程序與方法,診斷過程中必須始終按科學程序和方法進行。財務診斷的客觀性是科學性的前提,而科學性則是診斷措施有效性的保證。財務診斷失去針對性和有效性,就不可能被企業接受,也就不存在診斷成果。另一方面,企業涉及范圍廣,行業差異、環境差異、管理差異、經營管理者的素質差異大,這就要求財務診斷指標的設計必須適應其經營管理特點,力求簡捷、適用、重點突出,以適用于不同企業的要求。
第二,全面性與針對性相結合。財務診斷指標的設計應將企業內部、外部環境與財務活動作為一個整體來研究,從企業經營管理戰略的角度進行財務診斷指標的系統設計,整個指標體系能夠全面地反映企業的發展狀況,同時還要合理確定內部環境因素、外部環境因素以及財務活動因素的重要性程度,將整體診斷與局部診斷有機結合起來,使診斷更加切合企業的現狀與現實需要。
第三,可比性與可操作性相結合。企業財務診斷指標的設計對被診斷企業和診斷者來說都是切實可行的,遵循可比性和可操作性原則。該原則包括以下內容:一是診斷指標體系的設計應盡可能簡明易懂,繁簡適當,便于數據收集,適合行業間的比較,強化其針對性和有效性;二是診斷指標體系的設計應符合企業的特點,在經濟上是可行的;三是整個診斷指標體系的評分方法和各項指標的計算要簡便、科學,便于實際診斷操作。
第四,靈活性與協調性相結合。企業所處的內部環境、外部環境以及經營管理活動的情況是不斷發生變化的,企業在發展的每個階段可能存在或潛在的財務問題各不相同。因此,在設計企業財務診斷指標體系時應遵循靈活性原則,根據不同行業、不同地區、不同時間、不同企業對財務診斷指標進行適當的調整,并隨時適應外界環境的變化。
二、中小企業財務診斷指標體系構建思路
根據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的特點及建立財務診斷指標體系的原則,借鑒《國有企業績效評價體系》,筆者認為應該從內部環境、外部環境和財務活動三個方面構建中小企業財務診斷指標體系,如表1所示:
中小企業財務診斷的內容涉及企業經營管理的方方面面,在具體應用上述指標體系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四級指標進行調整,但基本出發點應定位于“以企業戰略診斷為導向,內部環境與外部環境診斷為基礎,財務活動診斷為核心”。如果是上市公司,則應在上述四級指標體系中增加與上市公司經營有關的指標,如每股凈資產、市盈率等。
三、中小企業財務診斷指標體系應用
中小企業財務診斷的有效性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運用指標體系進行財務診斷時必須加以考慮。
一是財務診斷指標體系運用的前提條件。企業財務診斷的關鍵在于財務信息質量和財務報表的有效性。財務診斷是根據真實有效的財務報表資料開展的,所用數據大部分都來自財務報表,所進行的關于企業的邏輯判斷都以財務報表的真實有效為前提,因此財務報表信息的真實性直接關系到財務診斷的質量,而虛假和無效的財務報表可能使財務診斷得出不準確甚至相反的結論,從而使財務診斷形同虛設,誤導企業相關利益人作出錯誤的決策,扭曲了財務診斷的本意。同時,會計政策選擇的一致性也直接影響到財務診斷的可靠性。
二是財務診斷指標的賦值問題。財務診斷指標賦值是量化評價的基礎,由于診斷指標構成的多樣性,指標賦值的合理性也影響到財務診斷的質量。診斷指標的賦值要注意社會認可度,對指標體系中多數可由國家(或行業)統計年報(或年鑒)中查得的數據,可以直接賦值;對一些相對比較指標,可利用已有公式或建立新公式先計算后賦值;對指標體系中無法獲得精確數據的個別指標,可采用專家定性對比分析,按等級進行賦值。
三是財務診斷指標間的權重分配問題。在中小企業財務診斷過程中,診斷指標間權重值的確定,往往體現出使用者對該指標地位的理解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帶有主觀性,對診斷指標系數的把握程度也會影響到財務診斷的有效性。
四是財務診斷指標的靈活運用問題。企業財務診斷是一項綜合性評價,反映的是企業財務管理的總體水平,并不能實現對財務安全的全面預警和控制,也不能排除因某一方面發生嚴重問題而使企業發生財務危機。因此,在財務診斷的基礎上,還需要對診斷結果進行必要的敏感性分析,確定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的薄弱環節以及內、外部環境狀況的影響程度,進而提高財務診斷的有效性,幫助企業改善財務管理和經營活動,提高企業綜合管理水平和競爭能力。
企業稅務診斷初探華南理工大學 曹曉麗 陳錦華 陳海聲 鄧燕琴 稅務診斷是財務診斷的重要組成部分,筆者認為,財務診斷是以防范、控制風險和提高經濟效益為目的,因此,作為其重要內容之一的稅務診斷也應該貫徹這一研究方向。稅務診斷應定義為:以企業稅收利益最大化和合理控制稅務風險為目標,依據國家稅收法律的有關規定,對企業的稅務籌劃空間和涉稅風險進行科學評估,據以挖掘出有效降低企業整體稅負和稅務風險途徑的一種管理手段。本文對于稅務診斷的定義與以往診斷理論的不同之處在于,以往的診斷理論研究往往側重于風險的防范與控制,而本文則將稅務籌劃列入稅務診斷之中,使其幫助企業積極尋找降低自身稅負的空間,從而加強稅務診斷的實用性和發揮更為積極、主動的作用。 一、稅務診斷原則及內容 為使稅務診斷達到預期的效果,診斷時必須遵守以下原則:(1)合法性原則。稅務診斷必須依照稅法及相關經濟法規進行。如果稅務診斷中應用的籌劃方法和風險防范措施與稅法相違背,不僅不能提高效益、控制風險,反而增加了企業的稅務風險。因此,合法性是首要原則。(2)成本效益原則。一方面,稅務診斷必須盡量以較低的成本進行;另一方面,診斷的改進方案必須按照實施成本小于獲得收益的原則進行取舍,這是保障診斷效益的必要原則。(3)客觀性和科學性原則。稅務診斷的客觀性和科學性是診斷措施有效性的保證。因此,稅務診斷必須有一套嚴格、客觀且科學的診斷程序與方法。在診斷過程中也必須始終按照這套科學程序和方法進行,以保證稅務診斷過程和結果的客觀性和科學性。(4)獨立性原則。進行企業稅務診斷的人員,無論是外聘的診斷專家,還是內部人員,都不應受企業行政的制約和干預,而應該處于獨立地位,以便正確、客觀地行使診斷職能。只有保持稅務診斷的
獨立性,才能保證診斷結果和改進措施的客觀、可靠。(5)針對性原則。企業稅務診斷沒有固定的標準可供參照。同樣的“病癥”,其治療措施和方案卻可能不同。稅務診斷人員必須根據企業具體情況和問題的特征來選擇合適的診斷程序和治療措施,這樣才能使稅務診斷更加深入、有效。
稅務診斷作為對企業涉稅業務及其處理進行診斷的系統,主要句括稅備風除診斷和稅各籌劃兩大功能模塊,如圖1所示: 稅務風險診斷模塊按照現狀、成因診斷及應對這一思路設計,具體包括稅務風險的現狀診斷、成因診斷及應對措施設計三大子模塊。其中,稅務風險的現狀診斷通過對企業的涉稅業務、納稅情況等方面的分析,診斷出企業涉稅處理出現異常的地方。稅務風險的成因診斷則通過對企業內、外部稅務影響因素進行分析,找出產生稅務風險的根源。具體來說,外部因素分析主要是對企業外部稅收法律環境變化引致的風險進行分析,如稅收實體法、征管法的變革對企業稅務風險程度的影響分析等;而內部因素分析則從企業管理人員的風險意識、企業稅務工作制度和程序,以及稅務籌劃方案的實施等方面進行分析。最后,企業稅務風險應對措施設計將根據前兩個子模塊的分析結果,設計具體的風險應對和規避措施,將稅務風險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圍內。而稅務籌劃模塊則具體包括了稅務籌劃空間診斷、籌劃方案與措施設計以及績效評估三個子模塊。首先,稅務籌劃空間診斷主要通過對企業的涉稅業務、納稅情況及相關的稅收政策等方面的分析,挖掘出可獲取企業稅收利益的空間。然后,籌劃方案與措施設計子模塊利用籌劃空間分析的結果,針對企業的具體情況,設計出提高企業稅收利益的具體稅務籌劃措施。稅務籌劃績效評估子模塊可對企業原有的和新設計的籌劃方案的實施效果進行分析與評價,從而進一步完善稅務籌劃實施方案,發揮稅務籌劃作用。上述稅務診斷系統中的兩大模塊并不孤立,二者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系。一方面稅務籌劃存在風險,因此涉稅風險的評估與控制有利于降低因進行稅務籌劃而增加的稅務風險,從而保證稅務籌劃的可行性。另一方面,企業過重的稅務負擔也是導致稅務風險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稅務籌劃在減輕企業稅負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業的風險。
二、稅務診斷步驟及方法
由于稅務診斷具有一定的復雜性,因此必須按照合理的步驟,采用科學的方法進行診斷。一項完整的稅務診斷工作應包括以下具體步驟:(1)診斷準備階段。即在稅務診斷實施前對企業進行初步了解,做一些必要的組織籌備工作,包括明確稅務診斷目的,初步了解企業的基本情況,確定診斷工作日程和計劃等。(2)診斷資料收集階段。在稅務診斷實施前,診斷小組應盡可能收集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稅務資料(如材料采購、產品生產、市場營銷、財務管理等方面的資料),并對所收集的資料進行歸納、整理、分析等加工處理,以形成完整的稅務診斷基礎數據資料。由于稅務診斷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所收集的稅務資料進行分析,因此該步驟在整個診斷過程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3)正式診斷階段。這一環節是稅務診斷的實施階段。診斷人員需要在獲取各種完備資料的基礎上,運用科學、客觀、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診斷技術,對所獲取的、經過鑒別的資料和統計數據進行分析,揭示稅務活動內部存在的問題,并初步提出評價方案以及改進稅務管理工作的途徑、措施。通過廣泛征求包括企業人員在內的各方意見以及成本效益評估,優選出可行性強、經濟效果好的方案,提交診斷報告。(4)實施指導階段。這一階段是達到稅務診斷最終目的重要環節之一。首先向企業決策人員及相關管理人員介紹診斷過程中所發現的問題及其相應對策;其次幫助企業制定實施方案的具體計劃和措施;再次是有針對性地培訓企業管理人員和涉稅人員;最后對整個實施過程進行跟蹤,適時對方案進行合理的調整、補充,使診斷方案更加有效。(5)診斷考核階段。這是對稅務診斷的效果進行檢驗的階段。該階段應重點收集診斷過程中相關人員的反饋意見,并據此對診斷的效果進行評價,以便不斷提高稅務診斷人員的服務質量及水平。
采用科學的稅務診斷方法是實現稅務診斷目標的關鍵。稅務診斷主要采用以下方法:
(一)定性分析法 稅務診斷的定性分析主要是指稅務診斷人員通過利用調查、詢問等手段對企業的經營、納稅情況進行定性描述后,根據自身經驗判斷及相關法規的比對,找出企業涉稅處理上存在的問題。常用的定性分析方法是問卷調查法,即通過專門設計的調查問卷來進行診斷。它將各個診斷項目具體化為相應的問題,通過查閱資料和訪談尋找出問題的答案并填入問卷中,然后再對這些問題和答案進行分析、總結和歸納,從中找出企業稅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有待改進的地方。具體的稅務診斷調查問卷示意表如表1所示:
定性分析方法的主要優點是執行簡單、易操作,而缺點是對問題的探究不夠深入,主觀性強,對問題產生原因的推測可能存在較大的主觀性。
(二)定量分析法 定量分析法是指通過利用指標體系、量化模型等客觀的數量分析方法,對企業稅務狀況進行分析,以求找出其中存在的異常情況的方法,其常用的分析方法是指標分析法。指標分析法是指診斷人員在稅務診斷過程中,通過對比同一納稅人不同歷史時期相同的涉稅指標和不同納稅人同一歷史時期相同涉稅指標的數據變化,診斷納稅人納稅行為的一種方法。指標分析法要真正在稅務診斷中起到作用,必須按照一定的原則建立起科學的稅務診斷指標體系。(1)目標性原則。在稅務診斷有一個明確的診斷目標的前提下,指標的選擇應有利于實現稅務診斷的期望目標和效果,它要求指標體系緊扣診斷目標而建立。如果融入脫離稅務診斷目標的指標,將對評價的效果和針對性產生極大影響。(2)針對性原則。指標的選擇與構建應以企業的具體業務情況為基礎,并能夠針對其經營性質和涉及的稅種的特點、范圍來建立合理的評價體系。(3)層次性原則。指標體系的建立要有明確的邏輯層次關系,即指標體系中的各個指標之間的相互關系要明確,上級指標和下級指標之間的層次關系要分明。(4)客觀可量性原則。所選取與構建的指標要能夠客觀地反映所需的診斷信息,并且該指標應是可量化的,其量化依據應來源于企業客觀的經營資料和數據,如企業的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等。鑒于不同行業或不同規模的企業其涉稅業務情況和特點存在較大的差異,筆者認為稅務診斷難以像財務診斷那樣建立一種通用的診斷指標體系,因此,對于不同企業在其不同的發展階段,稅務診斷人員應依照其具體的稅務診斷目標,建立有針對性的、有效的指標體系。圖2是針對診斷企業稅負是否存在異常變化和是否有足夠的納稅支付能力設計的一個初步的稅務診斷指標體系示意圖。
注:①稅負差異率=(企業稅收負擔率-行業稅收負擔率)÷行業稅收負擔率×100%
②綜合稅負率=(主營業務稅金+所得稅)÷銷售收入
③總應交稅金=應交稅金期初余額+應交稅金本期發生額
指標體系建立后,要對各指標的數值進行合理的標準化,再根據各部分的重要性,由診斷人員選擇合理的方法研究確定相應的權重,最后將各部分指標加權綜合,得到企業稅負率和納稅支付能力方面的總體風險水平。而對于部分出現異常的指標,應該利用杜邦分析法的思想對其進一步分解和研究,以找出深層的原因,為稅務診斷人員挖掘企業稅務存在的真正問題提供“突破口”,同時為提出相應的改進建議及措施提供可靠具體的依據。圖3為利用杜邦分析法對綜合稅負率進行分析。
綜合稅負率=(主營業務稅金+所得稅)÷銷售收入=主營業務稅金÷銷售收入+所得稅÷銷售收入=(本期消費稅金額+本期營業稅金額+其他稅種金額)÷銷售收入+(收入項目金額-扣除項目金額)×所得稅率÷銷售收入
定量分析方法的優點在于對問題研究深入,分析手段較客觀。但是,該方法需要收集大量的資料,對其所運用的分析工具的科學性和適用性要求高,執行難度較大。
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都有著各自的優點,因此,在稅務診斷中應綜合運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首先,在稅務診斷選案(診斷對象)上,應先定性分析后定量分析。因為定性分析的易操作性可以幫助稅務診斷人員較快地掌握企業的經營情況和稅務狀況,并通過訪問調查手段使診斷人員進一步明確和縮小診斷范圍,有利于定量分析中有針對性地建立診斷指標體系,從而找出異常的指標,使問題進一步具體化。其次,對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結果進行綜合分析和利用。綜合分析并不孤立地看待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定性分析中發現的問題也許是導致定量分析中指標異常的主要原因;在定量分析中,出現的異常指標難以分解時,往往可以利用定性分析的方法對其進行跟蹤和深入分析,發現問題的潛在根源。最后,在稅務診斷的兩大功能分析中,稅務籌劃應以定性分析為主,因為稅務籌劃部分往往比較難以量化,需要分析企業的業務情況和稅務特點,結合相應的稅務政策提出籌劃的措施和建議,因此,一般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而稅務風險分析應以定量分析為主,由于需要考察企業本期稅務的變化狀況,就要將所需的稅務信息進行量化后作出一個客觀的比較,因此,一般以定量分析為主。
由于稅務診斷是一項復雜且關系企業整體利益和風險的工作,因此,在診斷過程中還應注意以下問題:
第一,在診斷人員選擇方面,要挑選既精通稅收法規,又熟練掌握風險管理和財務管理方法的人員。因為企業稅務診斷是以稅務工作為診斷對象,缺乏對稅收法規方面的了解將難以勝任該項工作。同時該工作又要對稅務風險進行控制,所以對風險管理和財務管理知識的掌握也十分重要。
稅務管理原則范文5
摘 要 伴隨著稅收法規的產生,稅務會計也應運而生,在我國稅制改革不斷深化和稅收法規的不斷發展完善下,稅務會計也逐漸演變成為一門財務會計之外的會計學科,其具體內容也在發生著改變,并且在這種形勢下稅金的核算方法也較財稅尚未分離時有所不同,本文通過闡述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分離的必要性,來分析稅務、財務會計分離的模式下稅金的核算方法。
關鍵詞 稅務 財務會計 稅金核算方法 分離
通過財務會計基本原則的指導,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范與約束,將企業日常發生的經濟業務用一系列會計手段進行處理,形成相應的財務信息,制作出財務報告提供給企業和與企業有利益關系的外部單位,使其做出正確的經濟決策是財務會計的基本內容。而稅務會計是以國家現行的稅收法令為準則新興的一門邊緣會計學科,其基本形式是以貨幣來計量的,通過對會計學理論和核算方法的運用,全面系統的核算和監督由稅務活動引起的資金運動。
一、財稅分離的必要性
1.適應當前改革的會計體制
當前社會發展變革,企業的會計體制也在不斷改變,為了能與國際會計相接軌,并與其統一協調的發展,通過總結以往的會計改革經驗,我國制定出了新的企業會計制度和準則。在新的會計制度和準則的指引下,企業財務會計的目標更加明確獨立且不同于企業的稅務目標,企業的財務目標和稅務目標逐漸細化使得企業在進行財稅管理時必須依據不同的方法和準則,就要求企業必須將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分離開來,才能依照新的會計制度和準則來核算監督財務會計,使會計改革發揮成效。
2.有利于企業自身的財稅管理
在企業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統一核算的模式下,企業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側重于財政和稅收方面的內容,對企業本身所需要的會計信息則通常被忽略掉,這樣對企業進行自身管理就存在一定的影響。而財稅分離的模式下,企業在進行會計業務處理時,不必完全遵循稅法規定的方法,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從經濟的角度出發來選擇會計處理的程序和方法,更能真實全面的將企業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反應出來,對企業進行自身管理起著強化的作用。
二、財稅分離下稅金的核算方法
從理論上來看,與存貨實際成本相關的稅金可分為流轉稅和附帶稅兩類,存貨在貿易時產生的稅金屬于流轉稅,包括消費稅、增值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等,而附帶稅則不同于流轉稅,它不是在存貨或資金發生貿易時產生的,也是其他類型的稅金,如印花稅等。在核算稅金時,與存貨有關的那部分稅金應該計入實際成本中,但在實際的會計處理中,有的將其計入了實際成本,而有的則為計入,這樣造成會計信息的不真實,違反了實際成本的原則。在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分離的模式下,可以設想將企業的流轉稅全部計入到實際成本中,而在稅務會計中核算各稅金的計繳。下面就介紹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分離的模式下,各稅金的核算方法。
1.消費稅核算方法
在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分離的模式下,可將被委托方受托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款計入到實際成本賬目中,而對這個應稅消費品的類型并未做統一規定,它可以是用于連續再生產的,也可以是用來直接銷售的應稅消費品,無論是哪一種,都可以在實際成本中計入其消費稅款,在做賬時會計科目中的借記方可為加工商品,也可以是委托加工材料,相應的貸記方是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2.增值稅核算方法
當企業單獨進行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的核算管理時,可將需支付的增值稅計入在實際成本中,其納稅人既可以是一般納稅人,也可以是小規模納稅人,也不管在此過程中有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都可以這樣登記,其會計科目應為:借記“原材料”等,貸記“銀行存款”。
3.城市維護建設稅核算方法
在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分離的模式下,可將城市維護建設稅計入到實際成本中,它是由增值稅和消費稅來提供的,在進行會計記賬時,在會計科目的借記方可計入原材料,相應貸記方則為現金或者是銀行存款。但在城市維護建設稅上,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中有規定,即城市維護建設稅是按照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的1%或5%又或7%來計提的,這樣計提的稅額就很少,依據會計原則中的重要性原則和可操作性原則,可以將這部分稅金作為費用記入到會計科目的“管理費用”中,在進行會計記賬時,可在會計科目的借記方計入管理費用,相應貸記方計入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4.印花稅核算方法
當企業單獨進行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的核算管理時,要遵循會計管理原則中的兩大基本原則,即重要性原則和實際成本原則。當需要繳納的印花稅金額較大時,應將這部分印花稅計入到實際成本中,而當需要繳納的印花稅數額偏小時,應該將其作為期間費用不再計入實際成本中,而應計入管理費用中。在企業購買印花稅稅票的情況下,這部分費用也要計入到“管理費用”或是“其他應收款”的科目之中,對應的貸記科目為“銀行存款”或“現金”。當存貨增加或因其他事項而需要將印花稅票貼附在購銷合同或者產權轉移書上時,如果印花稅票的金額較小,可以不對其作會計處理,如果其金額較大,應將這部分印花稅計入到會計科目的“原材料”一項,相應的貸記科目根據不同情況來設定,使用原購稅票時貸記科目為“其他應收款”,使用新購稅票貼花時,貸記科目應為“銀行存款”。
三、結語
在企業的會計管理和核算上,運用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分離的模式,一方面更加明確了企業在執行財務會計工作時的依據,使會計信息披露上更加真實準確全面,也規范了企業對會計信息的處理,解決了會計處理工作在財稅分離前要同時符合會計制度和稅收制度的兩難境地;另一方面,通過對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的分離,在稅務本門進行稅收征管時,可以運用稅務會計相關原則,執行的依據較為明確,也具有更強的操作性,有利于稅務工作的開展進行。
參考文獻:
[1]劉瑩.存貨會計中稅金的會計核算方法改革研究.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11(16):58.
[2]陳明睿.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分離的意義與企業稅收籌劃的探討.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12(03):25.
稅務管理原則范文6
(一)總體思路
按照因地制宜的要求,積極穩妥地推進征管機構改革,推行重點稅源精細化管理、一般稅源標準化管理、零散稅源委托社會化管理的思路,有效提升稅收風險的應對能力。
(二)基本原則
1、科學分類原則??茖W地對管理對象、管理內容進行分類,準確劃分稅源和職責分工,把分級分類作為稅源專業化管理的基本方法。
2、風險導向原則。以風險管理理念為導向,按照風險管理識別排序、處理應對的主線,合理配置征、管、評、查事權,明晰工作職責,提升風險管理效能。
3、制約協同原則。按照明確分工、密切協作和相互制約的要求,在實施征、管、查三分離的前提下進一步細化分工,全方位、立體化監控稅源,以降低稅收流失風險和執法風險。
4、平穩創新原則。充分考慮當前發展現狀和長遠發展要求,立足于務實、創新、高效,確定行之有效、積極穩妥的改革方案,實現創新基礎上的平穩過渡。
二、組織領導及業務推進
為了保證稅源專業化管理改革的順利推進,市局成立稅源專業化管理改革領導小組和兩個工作小組。
(一)稅源專業化管理改革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征管科技處。負責制定稅源專業化管理改革總體方案和實施意見并組織實施;負責建立省局、市局、基層單位相關工作協調機制,組織研究有關問題,提出相關處理意見;負責崗位職責流程的制定、管戶調整,并對應修改、遷移大集中系統相關數據;負責對各個工作階段、推進過程的協調、指導和檢查。
主任:
成員:、
(二)稅源專業化管理改革工作小組
稅源專業化管理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二個工作小組:
1、機構人事組
由同志任組長,同志任副組長,市局稽查局、各分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人事調整工作,嚴格執行組織人事紀律,做到機構改革到位、人員調整到位。
2、業務推進組
由同志任組長,同志任副組長,市局稽查局、各分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建立稅源專業化管理的相關制度、工作流程,進行管戶調整、大集中系統數據修改,做到機構改革到位、業務交接到位。
各轄市(區)局成立相應的稅源專業化管理改革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報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主要內容
(一)優化納稅服務,建立集中統一的征收服務體系
隨著網上辦稅服務廳功能的完善及社會化辦稅能力的提高,統籌考慮納稅人區域分布現狀和稅務機關現有管理水平,建立集中征收、全面服務的征收服務體系。
(二)加強稅源監控,建立專業化和屬地化相結合的稅源管理機制
為適應不同規模、不同行業和不同區域納稅人的個性化涉稅需求,以及稅務機關的差異化管理需要,稅源管理機構設置以納稅人規模加行業的專業化分類為主,屬地分類為輔,建立專業化和屬地化相結合的稅源管理機制。
(三)實施風險管理,構建與風險管理流程節點相匹配的組織架構
為滿足風險管理“分析識別—等級排序—分級應對—監控評價”的流程節點需要,設立市、縣兩級風險評估專業機構,以指導各稅源管理機構的稅源監控。
(四)推進機關實體化,建立與扁平化要求相適應的市縣兩級機關職能體系
按照機構設置扁平化要求,推進市縣兩級機關實體化進程,從以行政管理職能為主的職能體制,向以直接承擔實施稅源稅基監控管理等實體職能為主的職能體制轉變。
此外,對稽查局的內設機構設置,認真貫徹《稅務稽查工作規程》,嚴格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分離”制度。
四、機構設置及職責配置
(一)市區機構設置及職責配置
市局機關設立數據管理處承擔專業風險評估職能;成立一個征收稅務分局、四個稅源管理分局和一個稽查局,分別承擔征收服務、稅源管理和稅務稽查職能。其中征收稅務分局使用第一稅務分局編制,稅源管理分局分別使用第二稅務分局、第三稅務分局、第四稅務分局和涉外稅務分局編制。
稅源管理分局內部統一設置一個綜合業務科、一個納稅評估科和若干個稅源管理科,分別承擔行政業務、納稅評估和稅源監控職能,其中綜合業務科在市局機關業務處室“職能實體化”的同時,淡化其業務管理職能,業務處室直接面向稅源管理科進行業務指導和任務分配;稅源管理科依“按戶設科”原則設置科室,依“按事定崗”原則配置崗職,依“按崗到人”原則調整人員。(附圖一)
稅源管理分局具體職能配置、崗位設置由市局征管科技處明確,人事調整方案由市局人事處制訂。
1、數據管理處
具體職能:負責牽頭制定涉稅數據管理辦法;負責數據質量管理,涉稅數據信息的交換、采集、加工、分析、提供、推送等工作;負責對涉稅信息應用狀況的測評和跟蹤反饋工作。
數據管理處同時承擔風險評估實體職能:負責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包括牽頭建立和維護分行業、分稅種、分行為的評估指標和模型,按戶歸集納稅人稅收風險,制定、維護稅收風險檢索規則,確定納稅人稅收風險等級,并推送給相關機構或崗位。
2、第一稅務分局(征收稅務分局,正科級建制)
管理對象:市區所有納稅人。
具體職能:承擔稅款、基金(費)的征繳管理(含耕地占用稅和契稅);承擔納稅人申請提交的限時辦結類事項的受理和當場辦結類事項的審批;負責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并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范和操作流程;管理12366和地稅網站等納稅服務平臺和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輔導咨詢、辦稅服務、權益保護和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組織實施納稅信用體系建設;承擔注冊稅務師的管理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發票購銷等環節中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的處理。
內設機構:分局除局長室外內設綜合管理科、制度業務科、辦稅服務科、宣傳咨詢科和維權服務科五個科室。
內設職能:綜合管理科負責制訂內部各項行政工作規章制度,處理日常事務。制度業務科負責納稅服務工作調研和納稅人需求調查;負責制訂納稅服務各項工作規范;負責業務指導、督查及考核;負責納稅信用體系建設和信用等級評定。辦稅服務科負責辦稅服務廳(點)納稅人各類涉稅業務的受理、辦理及涉稅資料歸檔管理;負責網上辦稅廳所有涉稅業務的辦理;負責發票、票證管理;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發票購銷環節中一般性違章行為的處理;負責辦稅服務廳(點)日常管理。宣傳咨詢科負責組織實現面向納稅人的日常稅法宣傳及納稅輔導;負責編印各種稅法宣傳資料;負責外網信息、欄目維護;負責12366納稅服務熱線、12366短信平臺、12366在線咨詢等平臺管理。維權服務科負責納稅人權益保護工作;負責納稅服務投訴和處理;負責制訂“納稅人之家”活動計劃,督查、指導各“納稅人之家”開展活動。負責組織納稅人(社會)滿意度調查分析。
3、第二稅務分局(一般稅源分局,正科級建制)
管理對象:京口區、潤州區內除房地產開發業、建筑安裝業、金融保險業外的,且年納稅額小于100萬元的納稅人。
具體職能:承擔所轄納稅人的戶籍管理、認定管理、定額管理、發票管理、催報催繳、涉稅事項的調查核實、備案事項的后續管理、欠稅管理、任務執行等基礎稅源管理工作;承擔所轄納稅人的納稅評估等工作;承擔相關的協稅護稅工作。
內設機構:分局除局長室外內設綜合業務科、納稅評估科、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稅源管理四科、稅源管理五科(個體)、稅源管理六科(個體)共八個科室。其中稅源管理一科負責個體之外京口區范圍內純營業稅戶,稅源管理二科負責京口區范圍內增值稅戶、增值稅營業稅混合戶,稅源管理三科負責潤州區范圍內純營業稅戶,稅源管理四科負責潤州區范圍內增值稅戶、增值稅營業稅混合戶,稅源管理五科、六科分別負責分局京口區、潤州區范圍內個體及零散稅收。
4、第三稅務分局(開發區分局,副處級建制)
管理對象:開發區范圍內所有納稅人。
具體職能:承擔所轄納稅人的戶籍管理、認定管理、定額管理、發票管理、催報催繳、涉稅事項的調查核實、備案事項的后續管理、欠稅管理、任務執行等基礎稅源管理工作;承擔所轄納稅人的納稅評估等工作;承擔相關的協稅護稅工作。
內設機構:分局除局長室外內設綜合業務科、納稅評估科、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五個科室。其中稅源管理一科負責新區范圍內房地產業、金融保險業、建筑業委托代征單位(新區)和年納稅額100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稅源管理二科負責丁卯街道辦范圍內除一科外的所有納稅人,科源管理三科負責大港街道辦和丁崗、大路、姚橋范圍內除一科外的所有納稅人。
5、第四稅務分局(重點稅源分局,正科級建制)
管理對象:京口區、潤州區范圍內①總局、省局定點聯系企業的成員單位②金融保險企業,③除房地產開發業、建筑安裝業之外的年納稅額100萬元以上的重點稅源納稅人。
具體職能:承擔所轄納稅人的戶籍管理、認定管理、發票管理、催報催繳、涉稅事項的調查核實、備案事項的后續管理、欠稅管理、任務執行等基礎稅源管理工作;承擔所轄納稅人的納稅評估等工作;承擔相關的協稅護稅工作。
內設機構:分局除局長室外內設綜合業務科、納稅評估科、稅源管理科三個科室。
6、涉外稅務分局(行業管理分局,正科級建制)
管理對象:京口區、潤州區范圍內房地產開發業、建筑安裝業納稅人。
具體職能:承擔所轄納稅人的戶籍管理、認定管理、發票管理、催報催繳、涉稅事項的調查核實、備案事項的后續管理、欠稅管理、任務執行等基礎稅源管理工作;承擔所轄納稅人的納稅評估等工作;承擔契稅的稅種監控工作;承擔相關的協稅護稅工作。
內設機構:綜合業務科、納稅評估科、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四個科室。其中稅源管理一科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項目管理,稅源管理二科負責建筑安裝業企業及其項目管理。
7、市局稽查局(副處級建制)
管理對象:市區所有納稅人
具體職能: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地方稅務稽查工作;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全市地方稅務系統征管對象執行地方稅收法規、政策及制度情況;查處稅務違法案件;牽頭組織全市地方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組織全市或區域性地方稅收專項整治工作;受理稅務違法案件的舉報,承擔案件的轉辦、查辦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
內設機構:除局長室外內設綜合管理科、業務管理科、審理科、檢查執行一科、檢查執行二科五個科室。
內設職能:綜合管理科負責稽查局的行政事務、文秘、后勤保障等綜合管理,擬定起草全市稽查工作計劃、總結,擬定內部有關工作制度;負責上級交辦工作及本局工作的督辦督察,負責協調本局各科之間、各轄市(區)稽查局之間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省局、市局、本局“三個一流”考核工作及日??冃Э己?,牽頭組織稅務稽查宣傳、稽查服務、稽查工作創新、信息科調研和政務公開相關工作;負責對口落實省局稽查局及市局行政處室布置的工作。業務管理科負責稽查業務綜合管理工作,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對轄市稽查業務的統一管理、培訓、指導,制定及組織實施本局干部業務培訓計劃;負責系統“三個一流”考核及本局績效考核稽查業務部分的考核工作;負責稅務稽查案源分析和選案,制定案源管理辦法;負責受理稅收違法案件舉報,承擔舉報案件的登記、轉辦、交辦、督辦、回復、兌獎管理;負責牽頭組織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工作及打擊發票違法犯罪行動工作,負責與公安、國稅等部門的溝通協調;負責起草制定全市各類稅收檢查計劃、方案、總結,報表匯總、上報;負責案件檢查進度跟蹤管理,負責涉稅大要案件管理、案例分析上報及稅收違法案件公告工作;負責稅務稽查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征詢稽查信息化業務需求,負責協調稽查信息化工作,負責系統內稽查查帳軟件推廣應用工作;負責組織納稅人自查和稽查查前約談工作;負責與數據管理處、征管科技處、征收分局、稅源管理分局聯系協調。審理科負責本局稅務違法案件的審理工作,負責對審結案件的稅務處理,制作《稅務行政處罰告知書》、《稅務行政處理決定書》、《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等審理工作文書;負責組織案件復查工作,負責案卷評審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稅務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涉稅違法犯罪案件的移送及與公安等司法部門的聯系工作,負責典型案例的收集、上報及曝光工作;負責編寫行業性檢查分析報告及行業性稅收征管建議;負責稽查案件資料的歸集、整理和立卷管理工作。檢查執行一科、檢查執行二科負責本局檢查計劃的執行,承擔本局涉稅舉報案件、上級部門交辦案件、有關部門轉辦案件、相關部門移交案件、下級部門提請檢查案件的檢查工作;負責所查處稅務違法案件證據材料的收集、整理及《稽查底稿》、《稅務稽查報告》等有關稽查文書的制作,并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向審理部門移交案卷資料,負責所查案件聽證、復議、訴訟事項的舉證工作,負責對查結案件的稽查建議和案例分析工作;負責對稅務稽查案件處理結果的執行工作,送達《稅務行政處理決定書》、《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等稅務稽查文書并督促追繳入庫,負責執行環節稅收保全措施和強制執行措施的實施,制作《稅務稽查執行報告》,負責對逾期未執行完畢案件的跟蹤管理工作;負責納稅人自查申報審核及組織稅費入庫、統計工作。
(二)轄市(區)機構設置及職責配置
四個轄市(區)局統一設立數據管理科和稽查局;統一使用第一稅務分局編制承擔征收服務職能;市使用第二、第三稅務分局編制,其他轄市(區)使用第二稅務分局編制統一承擔重點稅源管理職能;市使用第四、第五稅務分局編制,其他轄市(區)使用第三稅務分局編制統一承擔城區一般稅源管理職能;市從第六稅務分局起,其他轄市(區)從第四稅務分局起,依次設立農村一般稅源管理分局。(附圖二)
轄市(區)局納稅服務分局(第一稅務分局)內設機構統一在綜合業務股、宣傳咨詢股、辦稅服務股范圍內設置,其職能分別對應市區第一稅務分局綜合管理科和制度業務科、宣傳咨詢科、辦稅服務科職責;稅源管理分局內設機構根據“按戶設股(所)”原則設置,但允許在事務分類的基礎上“按事設股(所)”;稽查局內設機構在市局稽查局內設范圍內設置,但允許在明確稽查四環節職能的基礎上進行歸并。
1、市局機構設置
數據管理科,承擔市局數據管理處對口職能;
第一稅務分局(征收稅務分局),承擔全市范圍內所有納稅人集中征收與納稅服務職能;
第二稅務分局,承擔全市范圍內一定規模以上企業納稅人地方稅源的管理職能;
第三稅務分局,承擔全市范圍內建筑業、房地產業和金融保險企業納稅人地方稅源的管理職能;
第四稅務分局,承擔開發區范圍內除第二稅務分局、第三稅務分局之外的所有納稅人地方稅源的管理職能;
第五稅務分局,承擔云陽鎮范圍內除第二稅務分局、第三稅務分局之外的所有納稅人地方稅源的管理職能;
第六稅務分局至第十稅務分局,分別承擔司徒鎮、延陵鎮,珥陵鎮、皇塘鎮、導墅鎮,陵口鎮、呂城鎮、訪仙鎮,后巷鎮、埤城鎮,新橋鎮、界牌鎮范圍內所有納稅人地方稅源的管理職能;
稽查局,承擔全市范圍內納稅人的稅務稽查職能。
2、區局機構設置
數據管理科,承擔市局數據管理處對口職能;
第一稅務分局(征收稅務分局),承擔全區范圍內所有納稅人集中征收與納稅服務職能;
第二稅務分局,承擔全區范圍內一定規模以上重點企業和重點行業納稅人的地方稅源管理職能;
第三稅務分局至第五稅務分局,分別承擔城區、谷陽鎮、上黨鎮、寶堰鎮、榮炳鹽資源區行政區范圍內,高資鎮、世業鎮行政區范圍和經濟開發區范圍內,辛豐鎮、高橋鎮、江心洲生態農業園區行政區范圍內,除明確由第二稅務分局管轄的納稅人外的地方稅源管理職能;
稽查局,承擔全區范圍內納稅人的稅務稽查職能。
3、市局機構設置
數據管理科,承擔市局數據管理處對口職能;
第一稅務分局(征收稅務分局),承擔全市范圍內所有納稅人集中征收與納稅服務職能;
第二稅務分局,承擔城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含原黃梅鎮區域)、華陽鎮、茅山鎮、茅山風景區管委會行政區內的一定規模重點企業和重點行業的地方稅源管理職能;
第三稅務分局,承擔城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含原黃梅鎮區域)、華陽鎮、茅山鎮、茅山風景區管委會行政區范圍內除明確由第二稅務分局管轄的納稅人外的地方稅源管理職能;
第四稅務分局至第六稅務分局,分別承擔下蜀鎮、寶華鎮和市寶華森林公園管委會行政區范圍內,邊城鎮、白兔鎮行政區范圍內,后白鎮、天王鎮、郭莊鎮和赤山湖管委會行政區范圍內的地方稅源管理職能;
稽查局,承擔全市范圍內納稅人的稅務稽查職能。
4、市局機構設置
數據管理科,承擔市局數據管理處對口職能;
第一稅務分局(征收稅務分局),承擔全市范圍內所有納稅人集中征收與納稅服務職能;
第二稅務分局,承擔全市范圍內的房地產企業、三茅鎮行政區范圍的餐飲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地方稅源管理職能;
第三稅務分局至第五稅務分局,分別承擔新壩鎮行政區范圍內,三茅鎮行政區范圍內,經濟開發區、鎮、鎮、鎮行政區范圍內,除明確由第二稅務分局管轄的納稅人的地方稅源管理職能;
稽查局,承擔全市范圍內納稅人的稅務稽查職能。
五、實施步驟及工作要求
本輪專業化機構改革共分準備動員、組織實施、鞏固完善三個階段,各階段主要事項、時間安排和責任見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