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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的社會責任范文1
中圖分類號:F830.3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0017-2012(10)-0048-06
一、引言
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以來,西方發達國家紛紛開展了以勞工維權、消費者權益和資源環境保護等企業社會責任運動,并逐漸向全球范圍擴展,倡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已經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價值取向。在我國,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中一些社會及環境問題的日益突出,企業社會責任日益成為關注的焦點。2010年“十二五”規劃建議中再次強調要堅持科學、平衡、可持續發展,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既是我國企業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又是參與國際競爭與交流合作的客觀需要。金融機構作為向社會公眾提供服務、傳遞價值的特殊公眾企業,在資源配置和政策傳導中發揮著獨特的作用,做盡責的企業公民,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已成了社會各界對金融機構的殷切期望和普遍要求。
目前國外對金融機構社會責任已有不少研究,一些國際大型金融機構將社會責任納入自身發展戰略,并致力于金融機構社會責任標準建設,而我國對金融機構社會責任的研究還十分有限,金融機構社會責任評價體系建設在我國尚屬空白。金融機構社會責任缺乏評價標準和數量依據,制約了金融機構履行社會責任的實踐及成效。因此,加緊開展我國金融機構社會責任問題研究,探索建立一套具有行業特點的金融機構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對于客觀評價金融機構履行社會責任狀況,促進金融機構社會責任評價研究具有積極作用,也可以促進金融機構的公平競爭,實現可持續發展。
二、金融機構社會責任概念、準則及主要內容
(一)金融機構社會責任的基本概念
金融機構社會責任理念源于企業社會責任(CSR)的提出及推動。按照企業社會責任理論,金融機構作為企業公民,在獲取經濟利益的同時,應承擔相應的社會義務,對利益相關者、社會公眾及環境盡責。相比生產性企業而言,金融機構主要從事資金融通業務,在資源配置和政策傳導中發揮著獨特的作用,金融機構社會責任的基本內涵就是以金融杠桿的力量推動自身與各利益相關者的和諧互動,實現經濟、環境、社會三大目標有機統一和持續發展。
(二)金融機構社會責任相關準則
21世紀以來,部分國際大型金融機構將社會責任納入自身發展戰略,并加強了金融機構社會責任標準的建設。目前比較有影響力的準則包括:2000年聯合國發動的“全球契約”號召,該契約包含了企業要尊重人權、維護勞工權益和保護環境等數十項基本原則;2002年擬定的倫敦原則,該原則規定金融機構在推動經濟增長、社會發展以及保護環境三方面的相關基本原則;2003年出臺的《關于金融機構和可持續性的科勒維科什俄宣言》中對金融機構社會責任從六個方面進行了規定,即金融機構要保護資源環境的可持續,不傷害利益相關者利益,對股東負責,信息透明,維護市場秩序實現可持續等;2003年國際金融公司、荷蘭銀行、西德意志州銀行、巴克萊銀行、花旗銀行共同制定了赤道原則,該原則規定宣布實行赤道原則的金融機構必須要制定與該原則相一致的內部政策和業務流程,并要對項目融資中涉及到環境和社會的相關問題進行審慎性審核和調查;2010年7月,國際標準化組織制定并公布實施了首個社會責任標準(ISO26000)。在上述諸多準則標準中,赤道原則最具影響力,目前全世界已有20多個國家的近百家金融機構宣布遵從赤道原則,這些金融機構的業務遍及全球100多個國家,項目融資總額占全球項目融資市場總份額的80%以上,赤道原則已成為衡量金融機構履行社會責任最主要的國際標準。
目前金融機構社會責任國際準則主要是根據西方發達國家經濟金融發展水平制訂,對金融機構有較高層次的要求,而我國金融機構整體發展水平較低,與國際準則的要求之間還有較大差距,雖然國內相關部門也陸續出臺了一些社會責任制度和辦法,如銀行業協會的《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企業社會責任指引》,深交所的《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引》等,但這些指引文件大都為原則性規定,不具有強制性且操作性較差,為此需要根據我國金融機構發展現狀和承受能力,建立起一套符合我國區域實際及行業特點的社會責任評價體系,為金融機構履行社會責任提供評判標準和行為指南,進而從操作層面保障金融機構履行社會責任切實可行。
(三)我國金融機構社會責任的主要內容
1、從結構層次看,金融機構社會責任包括法律責任、經濟責任、道德責任和公益責任幾個層面。法律責任是金融機構的基本責任,主要指金融機構必須依法經營,遵守法律法規及行業規定,如依法納稅、遵守勞動法規定、履行反洗錢義務、遵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相關規定等。經濟責任就是要求金融機構搞好自身改革與發展,逐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切實轉換經營機制,提高經營業績和盈利能力,實現穩健經營,提高金融資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這是金融機構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也是金融機構履行其他社會責任的根本保證。道德責任指金融機構的各項活動要符合公平、公正的社會基本倫理和商業道德,其履行要求金融機構有較強的社會責任理念,客戶意識和市場導向能力,是一種較深層次的社會責任。公益責任指金融機構作為社會的組成成員,應該為社會的繁榮進步和人類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自己的貢獻,公益責任是金融機構的自律責任,同時要付出一定的經濟成本,是一種較高目標的社會責任。
2、從利益相關者看,與金融機構具有利益相關性的主體包括了國家、社會、行業、股東、員工、環境等。金融機構履行社會責任就是要對國家承擔起促進經濟發展和維護經濟金融穩定運行的責任;對社會承擔起促進社會和諧發展,提高社會保障水平的責任;對政府金融機構要肩負起努力創造稅收,提供更多就業機會的責任;對股東要承擔起保持資產保值增值,實現股東權益最大化的責任;對消費者要承擔起滿足客戶需求,提供優質金融服務的責任;對企業員工要承擔起保障合法權益,促進員工發展成長的責任;對資源環境要承擔起減少資源消耗和促進可持續發展的責任。
3、從行業屬性看,鑒于金融機構社會功能的不同,銀行、證券、保險金融機構在履行社會責任方式的選擇上應有所側重,這是可以得到實踐支持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關鍵是要發揮資源配置功能和金融調控作用,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不斷延伸和拓展服務領域,促進經濟社會薄弱環節和滯后領域的發展。證券業金融機構重點是要發揮財富功能,拓寬廣大人民群眾分享經濟增長成果的渠道;優化社會融資結構,提高資金周轉運作效率,增強金融體系彈性。保險業金融機構重點要發揮市場化利益調節功能,協調各利益群體、社會各階層的關系;提供豐富多樣的風險保障產品,滿足不同群體的金融服務需要,真正發揮保險業的穩定助推作用。
三、金融機構履行社會責任評價
(一)金融機構履行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
本文參考《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指標體系》及相關文獻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分析框架,從經濟社會責任、法律道德責任、客戶責任、員工責任、公益慈善責任和環境責任等六個方面,分行業構建金融機構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具體如表1所示。
(二)金融機構履行社會責任評價模型的建立
在確定了評價指標體系后,本文采用層次分析法分析并確定每個一級指標和二級指標的權重,建立綜合評價模型,進而構成一個完整的金融機構履行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
1、算法設計
(1)構建遞階層次結構。將所構建的指標體系分為四個層次,分別是目標層、準則層、子準則層和指標層。本文中金融機構社會責任評價是總目標,分別由經濟社會責任、法律道德責任、客戶責任、員工責任、公益慈善責任、環境責任等六項準則構成,每一項主準則再根據各行業特點分解為多項子準則,子準則層下則相應設置具體的評價指標。
(2)構造判斷矩陣。本文采用“1-9標度法”,按照各層次指標對上一層指標影響的相對重要性,構造兩兩比較的判斷矩陣A=(aij),由專家對準則層、子準則層和指標層的因素相對重要性進行比較,生成判斷矩陣。
(3)計算層次單排序權重并進行一致性檢驗。層次單排序表示的是本層次中與上一層某因素有聯系因素的重要性,可以簡單歸結為計算判斷矩陣的最大特征值和特征向量。對于判斷矩陣A,就是計算滿足AW=λmaxW的特征根和特征向量,歸一化后得到的特征向量W=[w1,w2,...,wn]T就是本層次元素對于其上一層次某元素的排序權重。檢驗判斷矩陣的一致性,需計算一致性指標CI和一致性比例CR。當CR
(4)計算層次總排序權重及進行一致性檢驗。計算完層次單排序權重后,還要確定最低層各指標對于目標層的排序權重,即層次總排序權重??偱判驒嘀厥怯勺陨隙潞铣傻玫健?/p>
依據上述算法設計,計算得到甘肅省金融機構社會責任指標體系各層次的單層權重和總排序權重。表2列出了各行業一級指標的單層權重。
2、建立綜合評價模型
數據經標準化處理后,本文采用線性模型對各指標標準化數值及其權重進行加權匯總,構建了金融機構社會責任綜合評價模型:Z■=■d■w■*100,其中,Z■為機構j 的社會責任評價值,d■為第i項指標(三級指標)的標準化值,為第i項指標(三級指標)的總權重,m為三級指標個數。
(三)金融機構社會責任評價分析過程
本文按照不同的機構類型及規模,選取了甘肅省省級具有代表性的18家金融機構(其中銀行業10家、證券業1家、保險業7家)作為評價對象,以其2007-2011年年度數據為評價依據,計算得到各金融機構社會責任綜合評價值(見表3)。
由計算結果可以看出近年來金融機構履行社會責任狀況總體趨好,銀行業中,大型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履行社會責任情況較好,平均評價值分別為88.08分和80.7分,股份制銀行和地方中小法人銀行平均評價值也分別達到了80.45和79.24;證券業機構平均評價值為79.94,整體表現良好;保險業中,壽險公司平均綜合評價值為74.87分,略高于財險公司的74.04分。從評價結果可以看出無論在社會責任理念還是社會責任實踐中,大型金融機構較其他金融機構表現優異,能夠較好地承擔起企業公民相關責任。
為了更加全面的分析金融機構履行社會責任情況,本文對2011年度甘肅省18家金融機構履行社會責任情況進行列表排序(見表4),并結合2007-2010年度情況,以構成金融機構社會責任內容的六個方面為分析框架,從時間序列、行業及機構等維度進行分項評價比較。
1、經濟社會責任。受評金融機構在支持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方面貢獻較大。銀行業金融機構經濟社會責任評價值逐年提高,其中大型商業銀行平均評價值最高,為20.09;政策性銀行和地方法人銀行次之,評價值分別為19.07和18.64;股份制銀行排名最后。大型商業銀行主要在基礎設施信貸支持、服務密度以及金融安全等方面貢獻較大;農業政策性銀行以及農村信用聯社在支持“三農”經濟發展方面表現優異;地方法人銀行在服務中小企業和增加地方稅收方面貢獻突出,股份制銀行在機構穩健經營方面表現較好,在維護區域金融安全貢獻較大。證券業金融機構經濟社會責任評價值呈先下降再上升的變化趨勢,這主要與近年來我國資本市場相對低迷、投資者熱情降溫有關。保險業金融機構經濟社會責任評價值總體趨勢向好,其中財險公司評價值較壽險公司略高,主要原因在于財險公司在稅收貢獻和賠付支出方面貢獻較大。
2、法律道德責任。金融機構都能很好履行此項責任,各行業法律道德責任評價值逐年提高,且得分較高。銀行業金融機構法律道德責任評價值為18.96,評價值相對較高,其中股份制銀行、地方法人銀行的評價值較高,其次是大型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證券業和保險業金融機構法律道德責任評價值基本一致,平均評價值分別為15.63和15.05,法律道德責任的履行情況整體良好。
3、客戶責任。金融機構客戶責任意識不斷加強,各行業客戶責任得分較以前年度穩步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客戶責任平均評價值為13.59,其中股份制銀行客戶服務意識最強,平均評價值為17.04,得分較高。證券業金融機構客戶責任評價較高,平均評價值為15.9,在滿足客戶多元化金融服務,有效提示金融風險方面履行責任較好。保險業金融機構客戶責任評價值平均為14.02,行業整體履行客戶責任情況較好。
4、員工責任。受評金融機構均能較好履行員工責任,各行業員工責任評價值逐年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員工責任評價值平均得分9.55,其中股份制銀行在維護員工責任方面表現最好,其次是地方法人機構和政策性銀行。證券業金融機構員工責任評價值最高,平均得分為11.93,較好地履行了各項員工責任。保險業金融機構員工責任評價值相對較低,平均得分僅為7.38。
5、公益慈善責任。從評價結果分析,受評金融機構公益慈善責任評價值較2007年均有所改善。銀行業金融機構公益慈善責任平均評價值為8.97,主要是在各項服務民生貸款發放、扶貧濟困以及慈善捐助方面貢獻較大。證券業金融機構公益慈善責任評價值提高較為明顯,尤其是在2008年以后,證券業機構在慈善捐助方面變現積極,平均得分達到了9.35。保險業金融機構公益慈善責任平均評價值為6.68,其中壽險公司和規模較大保險公司由于在慈善捐助和公益活動開展方面貢獻相對較多。
6、環境責任。近年來受評金融機構環境責任履行情況有所改善。銀行業金融機構環境責任評價值平均得分6.60,其中履行情況較好的是政策性銀行,評分為8.30分,其次是大型商業銀行和股份制銀行。政策性銀行評分較高主要是因為發放了較多的節能減排貸款,并在經營發展中注重降低能耗。證券業金融機構能夠嚴格按相關法律法規及上市規則履行核查及督導職責,在輔導上市公司上市和再融資過程中按要求進行環保評估,因此環境責任評價值較高。保險業金融機構環境責任評價值平均得分4.69,其中財險公司和小保險公司的評價值相對較高,分別為4.98分和4.31分。
四、結論及對策建議
金融機構履行社會責任取得的積極進展:一是金融機構對社會責任的認知度和履行意愿增強。總體來看,近年來金融機構對社會責任的認知度和履行意識、履行意愿有所增強,對社會責任內涵有了較為全面的認識,對金融機構履行社會責任的意義有了較為深入的理解。二是金融機構履行社會責任的行業特點較為明顯。銀行業金融機構主要是通過發揮信貸支持及信貸杠桿作用,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證券業金融機構主要是發揮投資銀行專業優勢,輔導、幫助地方企業上市融資,并加強投資者教育,保護投資者權益等;保險業金融機構主要是通過發揮保險保障功能和融資功能,促進經濟社會穩定運行。三是金融機構主動參與公益慈善活動的積極性不斷提高。近年來大型金融機構積極向社會民眾及金融消費者普及、宣傳金融知識,介紹相關金融產品,同時根據不同客戶的金融需求,制定相應的銷售方案,幫助客戶了解和識別金融投資中存在的各種風險隱患,有效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但金融機構履行社會責任過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金融機構履行社會責任意識理念不平衡。分行業和機構看,本次選取的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三類金融機構中,保險業金融機構以及大型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社會責任意識和理念較強,不僅對社會責任的基本內涵有了清晰的認識,而且對一些較新的社會責任原則也有所了解;而證券業金融機構及地方法人銀行機構反映出的社會責任理念和意識相對較弱,沒有明確的社會責任規劃,沒有將履行社會責任內化到企業發展理念和目標中,制約了對社會責任全面深入的認識和履行,金融機構對社會責任的意識理念差距較大。二是金融機構社會責任長效機制仍然欠缺。從機制建設看,目前金融機構社會責任還停留在提高認識階段,長效機制建設普遍缺乏,特別是地方中小法人銀行機構在社會責任理念、履行領域及力度等方面都還亟需加強;既使是社會責任理念較強的金融機構,也還缺乏獨立的社會責任目標和考核評價體系,各金融機構仍然是以利益最大化為核心價值目標,在考核時仍以經濟效益為導向而忽略了社會效益,這將導致金融機構無法深入、長久、主動地履行社會責任。三是金融機構綠色金融業務發展相對滯后,未能有效履行環境責任。近年來面對資源環境方面的突出問題,國家相關部門號召金融機構要有效落實環境保護政策,積極發展綠色金融業務,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的企業和項目要進行信貸控制。然而受利益驅使,有些金融機構往往采取短期行為,只顧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節能減排項目貸款占比偏低,與低碳環保相關的金融產品仍然欠缺,綠色金融業務發展相對滯后。
進一步提升金融機構履行社會責任還需在以下四個方面著手并加強:
(一)加強觀念上的引導
通過加強宣傳,使金融機構樹立社會責任核心價值理念,深刻認識到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意義以及社會發展對企業公民的內在要求,從而增強其履行社會責任的主動意識,為社會進步提供強大的內生動力。同時,結合金融機構戰略轉型面臨的一系列問題,轉變金融機構對履行社會責任的觀念,要從中看到發展機遇和長遠利益,從而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雙贏。
(二)進行體制上的改進
金融業的任何微觀機制都是依托宏觀環境和制度條件而運行的。應加快各項體制改革,建立結構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現代金融體系。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應將其作為金融機構改革的一項新內容納入體制改進中,如設立自上而下的社會責任事務部門,制定社會責任指標統計和考核體系,建立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制度等,從體制上保障金融機構履行社會責任的可行性。
(三)推進機制上的創新
根據地區實際情況,通過不同的途徑和方式方法,建立金融機構履行社會責任的有效機制。目前建議采取倡導性的方式,引導金融機構加強教育培訓,努力形成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價值觀和企業文化,在此基礎上完善金融機構公司治理機制,把履行社會責任納入公司治理,融入金融機構發展戰略,落實到經營服務各個環節,將履行社會責任與組織體系建設、風險控制、信息披露等緊密聯系起來,使之內化到金融機構具體的日常經營管理行為當中,成為有組織的行動演進。
(四)建立科學的指導標準和約束規范
建議出臺相關標準或指引,并逐步建立金融機構社會責任指標統計和量化體系,引導金融機構結合各自行業屬性和發展狀況履行社會責任,待條件成熟后建立履行社會責任評價機制,對金融機構履行社會責任情況進行約束規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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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的社會責任范文2
自2007年2月美國抵押貸款風險浮出水面,次貸危機愈演愈烈。危機造成了美國次級抵押貸款機構破產、投資基金被迫關閉、銀行被政府接管、股市劇烈震蕩,致使美國、歐盟和日本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場大動蕩。更可嘆的是,當初華爾街的金融家們發明創新的“次貸”,本想藉此解決美國窮人的住房問題,“讓窮人也能圓上美國夢”,其初衷不但沒能實現,反而使一些美國百姓債臺高筑,苦不堪言。
是什么原因讓華爾街的良好初衷事與愿違了呢?雖然有原因種種,但其中眾多金融機構見利忘“義”、見利忘“險”的企業社會責任缺失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
當初,CDO債券的設計是為了降低貸款風險,幫助“窮人”買房,本來是一件好事,其出發點是為那些信用等級較低或收入不高的人提供貸款,讓他們實現擁有自己住房的夢想。但是,到了后來,大多數機構都忘記了次級貸款業務的初衷,而是完全把它當成賺錢的工具,金融創新變成了金融游戲,設計的產品只考慮各個金融機構怎樣從中獲利。
其次,這些金融機構對利益的追求超過了對風險的防范。從源頭上來講,美國房地產金融機構放松了貸款條件,違背了金融穩健性的原則,埋下了日后危機的種子;而從一系列后來所謂創新的金融衍產品來講,都是以逐利原則為導向。
特別是到后來被人稱之為所謂的“三毛債券”的出現和失控更是可以用見利忘義、見利忘險來形容。一是該產品的設計從根本上就忘記了次貸產品的初衷。他們忘了自己最終賺的錢都來自于那些“窮人”。而根本不考慮這些“窮人”的實際狀況。在整個資金供應鏈中,最薄弱的當數次貸借款人的資金狀況,他們有的除已抵押的房產外所剩無幾。金融機構卻全然忘記他們利潤的真正來源,只顧計算自己如何從設計的游戲中獲利。二是,參與各方只顧逐利,不顧風險,最終致使金融系統陷入失控,加上房地產的虧損,最終導致了次貸危機的爆發。
金融機構的社會責任范文3
[關鍵詞]商業銀行;赤道原則;可持續發展;風險管理
商業銀行作為資源配置樞紐,在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中具有重要地位。隨著企業社會責任思想的傳播和環境責任思想的提升,商業銀行需要在項目融資中承擔更多社會責任。而赤道原則作為由世界主要金融機構制訂的,旨在判斷、評估和管理項目融資中社會與環境風險的自愿性原則,已經成為國際金融機構落實社會責任、促進可持續發展的行業準則。[1]在此形勢下,我國商業銀行積極研究和實施赤道原則,通過提供金融服務來實現環境保護,減少污染排放,增進社會福利,支持經濟、社會與環境可持續發展,對于轉變國內經濟增長模式和擴大國際項目融資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一、赤道原則:項目融資的社會與環境標準
赤道原則(the Equator Principles, EPs)的誕生是源于金融機構踐行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的內外部壓力。20世紀70年代以來,企業社會責任運動風起云涌,人們逐漸意識到,一些破壞環境和損害勞工權益事件的背后,有缺乏社會與環境責任的金融機構為其提供融資支持。利益相關者的外部壓力和股東的內部壓力促使金融機構開始考慮項目融資中的社會與環境影響問題。
2002年10月,世界銀行下屬的國際金融公司與荷蘭銀行在倫敦主持召開金融會議,出席會議的9家商業銀行討論了以往項目融資中由社會與環境問題引發的爭議。會上,花旗銀行建議針對這些問題制訂一個統一的解決框架,以供其他金融機構參考。隨后,花旗銀行、荷蘭銀行、巴克萊銀行、西德意志州立銀行成立了一個工作組,在國際金融公司保障政策(Safeguard Policies)的基礎上,制定出一套針對項目融資中社會與環境風險的解決框架,這個框架就是赤道原則。2003年6月,10家大型銀行率先宣布施行赤道原則。2006年3月,成員銀行對最初的赤道原則進行了修訂,形成現行的新版赤道原則,并于當年7月正式實施。截至2010年3月,實施赤道原則的金融機構已經達到67家,其業務遍及全球100多個國家,項目融資份額占全球總額的80%以上。
新版赤道原則的正文包括四個部分:序言、適用范圍、原則陳述和免責聲明,正文之后是四個附件。[2](1)序言部分簡要說明了赤道原則出臺的背景、接受赤道原則的意義、赤道原則的目的以及赤道原則金融機構的一般承諾。(2)適用范圍部分規定了該原則適用于所有總投資1000萬美元及以上的新項目或改擴建項目中的貸款行為與財務顧問行為。(3)原則陳述部分是赤道原則的核心內容,闡述了赤道原則金融機構做出決策時需要依據的10項原則,具體包括審查和項目分類、社會與環境評估報告、適用的社會與環境標準、行動計劃和管理系統、磋商和信息披露、申訴程序、獨立評審、承諾性條款、獨立監控和報告及赤道原則金融機構的報告制度。(4)免責聲明部分規定了赤道原則的地位和效力,即赤道原則金融機構自愿獨立接受和實施赤道原則。四個附件包括項目的分類、潛在的社會與環境影響和風險列表、國際金融公司《社會和環境可持續性績效標準》以及特定行業《環境、健康和安全指南》。
與最初的赤道原則相比,新版赤道原則把赤道原則上升到一種行業基準的高度,而不只是一種行業方法;框架得到擴充,由兩部分改為四部分,且附件部分也有所增加和變動;適用范圍擴大,項目總投資標準由5000萬美元下調為1000萬美元,約束行為由投資、貸款擴展到財務顧問。新版赤道原則不再只重視環境問題,而是社會問題與環境問題并重,例如將環境評估(簡稱EA)改為社會與環境評估(簡稱SEA)。主要改進之處如下表所示:
二、我國商業銀行實施赤道原則的難點問題
赤道原則確立了項目融資的社會與環境最低行業標準,并將其成功應用于國際金融實踐,為商業銀行評估和管理社會與環境風險提供了一個良好的解決框架,逐漸成為全球可持續金融的行動指南。我國商業銀行接受和實施赤道原則,在經營戰略中融入可持續發展和社會責任思想,需要考慮如下難點問題。
(一)我國商業銀行實施赤道原則的起點偏低
目前接受赤道原則的金融機構多數來自美國、歐洲、日本等發達經濟體,這些經濟體工業化起步較早,已經走過了一條先污染后治理的發展道路。工業革命在創造物質財富的同時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促進了環境保護思想和企業社會責任思想的早期發展。[3]1962年美國海洋生物學家雷切爾?卡森的《寂靜的春天》,反映出在上世紀60年達國家的環境保護思想已經興起。20世紀70年代以來,企業社會責任運動在美國、歐洲、日本等發達經濟體迅速傳播。建立在豐富物質基礎上的社會責任與環境保護思想,為赤道原則在發達經濟體內實施、推廣創造了條件。而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目前正處于快速推進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發展階段。20世紀90年代,環境保護思想開始在中國興起,2006年我國才出現第一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而商業銀行的社會與環境責任更是處于啟蒙階段。如何在保障經濟發展的前提下實施赤道原則,是商業銀行面臨的一大難題。
(二)有關社會與環境規范的建設相對較為落后
赤道原則規定,對于非OECD國家或非高收入OECD國家的項目,除遵守所在國的法律外,必須滿足國際金融公司《社會和環境可持續性績效標準》及特定行業《環境、健康和安全指南》。言外之意是,對于高收入OECD國家,由于其內部法律法規較為嚴格和完善,赤道原則將這些國家的法律法規等同于《社會和環境可持續性績效標準》及特定行業《環境、健康和安全指南》,在這些國家開展項目融資只需要遵守本國法律法規。而我國屬于非OECD國家,國內有關社會與環境的規范與《社會和環境可持續性績效標準》及特定行業《環境、健康和安全指南》存在一定差距,尤其在社區規劃、拆遷、勞動安全、裝備技術標準、少數民族、人權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較為落后。國內外社會與環境規范的差異,使我國商業銀行在實施赤道原則時難度加大。
(三)實施赤道原則可能增加商業銀行的經營成本
實施赤道原則的商業銀行在受理項目貸款時,需要項目業主聘請第三方顧問開展社會與環境風險評估、建立征詢和申訴機制、建立行動方案等,這將增加項目的總成本。例如,赤道原則可能要求項目在冬天施工,以減少對下游水資源、居民生活和水生動物的不利影響,這既增加了施工難度,也提高了施工費用。為了向客戶做好解釋工作并監督其執行,實施赤道原則的商業銀行需要比其他商業銀行付出更多的溝通成本和監督成本。對于國際知名的跨國公司,由于內部有完善的社會與環境風險管理體系,說服其接受赤道原則約束比較容易。而國內企業社會責任意識相對淡薄,環境保護意識相對薄弱,要求其開展社會與環境風險評估或采取措施消除相應風險,需要投入大量的溝通成本和監督成本。
(四)商業銀行將面臨來自國外的監督與輿論壓力
接受赤道原則可以使國內商業銀行與國外競爭者站在同一起跑線上,但也會使其面臨來自國外非政府組織、社會媒體等利益相關者的監督與輿論壓力。其中非政府組織是監督赤道原則實施的主要力量。非政府組織類型不同,關注重點也各有差異。有的關注勞工問題,有的關注人權問題,有的關注環境問題,有的關注區域發展不平衡問題,還有一些非政府組織專門盯住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如銀行監察組織(Bank Track)和銀行監視組織(Bank Watch)等。①而社會媒體又有溫和與激進之分,在國別、組織方式和政治傾向等方面都各有不同,一些社會媒體公信力很高,具有強大的社會影響力。國內商業銀行宣布接受赤道原則后,必將引起國外非政府組織、社會媒體等機構更為廣泛和嚴密的關注,這在為商業銀行帶來良好聲譽的同時,也使商業銀行面臨更強大的監督與輿論壓力。例如,雨林行動組織(RAN)因花旗銀行提供資金給破壞熱帶雨林的項目而向其抗議就是典型例證。
(五)環境評估與授信審查復合型人才儲備不足
商業銀行實施赤道原則,需要在授信審查和風險管理流程中引入社會與環境風險評估機制,在傳統信用評級和風險分類的基礎上,按照項目對社會與環境的潛在影響進行項目分類,并將分類結果作為客戶準入、項目審批和授信后管理的重要依據。與傳統的環境評估和授信審查不同,赤道原則金融機構的社會與環境風險評估,涉及社會學、環境學、經濟學、金融學等諸多領域,專業跨度較大,因此需要熟悉環境評估與授信審查的復合型專業人才。[4]此外,我國多數商業銀行尚未建立內部社會與環境風險管理體系,制定落實赤道原則的操作辦法、行業細則,建立獨立專家評估機制等,都需要培養和引進對社會與環境風險有調查能力和授信管理能力的高層次專業人才。
三、我國商業銀行實施赤道原則的策略選擇
隨著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思想的傳播和綠色信貸政策的執行,國內商業銀行開始意識到社會與環境風險對銀行聲譽和融資安全的重要性,一些銀行已經將實施赤道原則作為履行社會責任的一個戰略選擇。從目前我國的基本國情來看,國內商業銀行接受并實施赤道原則應該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一)營造適宜的金融生態環境
正如自然界中生物的生存與發展需要適宜的內外部環境一樣,赤道原則的實施和推廣也需要適宜的內外部金融生態環境。從內部來看,商業銀行應該增強企業社會責任意識,由董事會進行戰略引導,在總行層面設置相關機構專門負責赤道原則的實施工作,結合本行實際情況,借鑒國際先進銀行經驗,將赤道原則的文件精神轉化為適合本行的內部政策,并據以評估和防范項目融資中的社會與環境風險。從外部來看,商業銀行應該與立法機構、政府部門、監管部門、銀行業協會、輿論媒體等加強溝通,提出企業社會責任立法建議,推動赤道原則宣傳工作,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環境評估(EA)和環境管理方案(EMP)的公眾意見征詢制度,為赤道原則的實施和推廣奠定基礎。
(二)遵循循序漸進的實施原則
由于我國目前仍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水平不高,社會與環境規范的建設較發達國家落后,因此在實施赤道原則時必須考慮我國國情,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5]我國商業銀行可以借鑒國際先進金融機構落實赤道原則的經驗,在實施初期嚴格界定赤道原則的適用范圍和試行行業,再根據銀行內部制度建設和外部政策環境的完善程度,逐步拓寬適用范圍和試行行業,循序漸進地達到相關國際標準,探索出一條符合我國國情的赤道原則實施推廣道路。同時應對本行的赤道原則實施計劃和工作進展等情況適時地進行信息披露,以獲取非政府組織、社會公眾、輿論媒體和利益相關者的理解與支持,協調好促進經濟發展與履行社會責任之間的關系。
(三)根據我國國情進行適當偏離
赤道原則允許實施該原則的金融機構,根據所在國實際情況和自身經營實力,采用適當偏離原則制定項目融資的社會與環境準入標準和管理機制。我國商業銀行應該在國內法律法規和社會文化背景下,因地制宜、因時制宜、盡力而為。一方面要積極向環境保護部、國際金融公司及其他赤道原則金融機構學習,緊密結合環境保護部、人民銀行、銀監會的綠色信貸政策,調整業務操作辦法;另一方面要認真學習和對比國際、國內標準,區別不同情況制定具體的赤道原則實施方案。例如,《環境、健康和安全指南》提出了63個行業的環境技術參考標準,其中一些指標與國內相關指標要求一致或低于國內指標要求,這些指標在具體實施時不存在困難,而另一些高于國內相關要求的指標,在具體實施時應能夠提出合理化解釋,說明暫時無法落實的客觀約束條件。對于少數民族、人權保護等定性指標,由于存在東西方文化的差異,可以按照國內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進行處理。
(四)建立有效的溝通與協調機制
我國商業銀行實施赤道原則,在國際項目融資中發揮重要作用,是和平崛起的中國實施走出去戰略,從資本輸入型大國向資本輸出型大國轉型的必然選擇,因此遭遇國外非政府組織、社會媒體等機構的監督和輿論壓力并不奇怪。然而,商業銀行不能簡單地將這些來自國外社會的批評看作國際競爭對手設置的新壁壘,而應該建立起與國際社會有效的溝通與協調機制,積極參與國際準則和慣例的制定。[6]同時,要在國際項目融資中嚴格遵照赤道原則辦理相關業務,接受國際非政府組織、社會媒體等機構的調查與監督,征詢項目所在地居民意見,緩解來自國際的輿論壓力,在國際上樹立起擔負社會與環境責任的金融機構形象。需要注意的是,赤道原則要求的溝通與協調機制主要側重于社會與環境方面的信息交流,包括采取適當的方式向受影響的個人和社區征求意見,在環境評估(EA)和環境管理方案(EMP)中考慮這些意見,以合理的最短時間向公眾報告環境評估內容或其摘要等等。
(五)加強復合型人才培養和儲備
正式實施赤道原則,需要根據項目的社會與環境風險將其分為A、B、C三類項目,對于A類、B類項目需要提交社會與環境評估報告(SEA),A類項目和適當情況的B類項目還要提交環境管理方案(EMP)說明如何管理和降低社會與環境風險。商業銀行的具體工作:一是依據分類程序和專家意見審查項目的分類是否恰當;二是審查社會與環境評估報告及環境管理方案的內容是否科學;三是審查項目融資有關的合同、協議條款是否遵守赤道原則。因此,有必要培養和儲備熟悉赤道原則的復合型專職人員或兼職人員。由專職人員負責社會與環境風險評估、授信審查、業務處理以及組織、協調工作。由聘請和儲備的社會與環境問題專家或特定行業環保專家作為兼職人員,負責審查支持赤道原則的政策和程序,并對實踐提供持續性的指導,完成社會與環境盡職調查及專業性的評估和監測工作。
注 釋:
①銀行監察組織(Bank Track)是一個致力于促進國際銀行業可持續性發展的非政府組織,包括世界自然基金會、地球之友、雨林行動組織和伯爾尼宣言等。該組織在2003年1月公布《關于金融機構和可持續性的科勒維科什俄宣言》(Collevecchio Declaration),其中列舉了金融業在推進可持續發展中的特殊角色和責任。目前該組織得到約200多個組織的認可,其宣言也成為衡量銀行業對于可持續發展承諾的主要依據。與銀行監察組織(Bank Track)專門跟蹤商業銀行的運營和對社會及環境的影響不同,銀行監視組織(Bank Watch)專門監視中歐和東歐地區的公款。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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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董 礻韋編譯.可持續銀行的“要”與“不要”――銀行監察組織手冊[J],銀行家,2007(3).
Path Selection of Domestic Commercial Banks to Implement the Equator Principles
金融機構的社會責任范文4
關鍵詞:商業銀行;企業社會責任;外資銀行;金融領域
文章編號:1003―4625(2006)05―0023―03
中圖分類號:F832.33
文獻標識碼:A
在全球化和經濟一體化的大背景下,當代社會結構正在變得愈來愈復雜,商業銀行和其他許多國際企業一樣,自身經營規模愈來愈大,企業的活動也隨之變得多樣化,企業與社會的關系在各方面都顯得日益密切。因此,可知企業的社會責任范圍,將隨著時代的推移而逐漸擴大化。就是因為有這樣一些的時代性特征和這樣一些顯著的發展趨勢,使得與企業社會責任有關的議論,變得更加復雜和更具挑戰性。
一、全球化發展與社會責任新挑戰
無疑,本世紀初的幾十年是中國全面參與經濟全球化的關鍵時期,加入WTO加快了我國企業更多參與國際競爭的步伐。我國企業越來越多地制定和實施海外擴張戰略,參與國際競爭,如中國海爾集團、奇瑞汽車公司、中國海洋石油集團、聯想集團等等,均在以自己不同的方式實現跨國經營和全球化發展。我國商業銀行業的國際化步伐也在不斷加快之中。這種銀行國際化可以包含有兩種戰略模式,即引進外資銀行和本國銀行跨國經營。正如前面所述,外資銀行在中國的發展十分迅速,影響力逐步擴大。與此同時,我國商業銀行,特別是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在海外的分行和代表處等機構也初見規模,發展速度同樣也十分迅速。例如,截至目前,中國銀行的海外機構最多,在歐美、港澳、亞太地區擁有分行、附屬企業或代表處,總數已經達到559個,海外總資產已達1400億美元,海外雇員約2萬人;中國工商銀行的海外機構總數也已經超過70個,其中通過兼并或收購在海外擁有的附屬企業已近60家,如在香港和倫敦分別擁有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和中國工商銀行(倫敦)有限公司等附屬金融機構,海外總資產已經達到600多億港幣;中國建設銀行在海外的分支機構總數為9個,海外分行總資產達70多億美元;中國農業銀行也在海外建立6個分支機構。另外,股份制商業銀行中也有幾家在海外擁有分支機構,其中交通銀行6個,中信集團、光大集團和招商銀行分別3個??傮w上,雖然我國商業銀行的國際化程度和國際競爭力還十分有限,由于業務品種單一,主要服務于華人社區和進出口貿易,在國際市場上基本處于邊緣銀行的地位,但是我國商業銀行海外機構呈現快速發展趨勢,跨國購并也在迅速發展,可以預見,商業銀行國際化的步伐勢不可擋。
伴隨著國際化擴張戰略的實施,我國商業銀行將面臨國內和國際兩個層面的更加嚴峻的社會責任挑戰:在國際市場上,將面臨國際社會如潮似涌的社會責任運動的深遠影響,不認真對待社會責任問題,將可能意味著國際戰略的最終失??;在國內市場上,將面臨國內社會越來越廣泛的社會責任呼聲的強大召喚,不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義務,將意味著逐步被市場所淘汰。因此,商業銀行迫切需要制定適應全球化發展要求的多層次的社會責任戰略,嚴格按照國際慣例和國際社會責任標準進行業務管理和提供金融服務。在國內市場,商業銀行等企業需要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義務,以便能夠順利地與國外戰略投資者開展戰略聯盟與合作發展,但同時還應對戰略投資者最低和最高持股或減股進行明確的規范,防止其短期行為可能對我國銀行和客戶利益造成的不利影響,以便真正能夠贏得國內客戶的認可和信賴,提高國內市場競爭力;在國外市場,我國商業銀行等企業需要遵守經營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法規,保護當地環境,保護當地勞工權益,尊重員工文化多樣性,改進當地就業水平,參與當地社區服務項目,支持當地慈善事業等,以便不斷改善自身形象和信譽,增強利潤水平和國際競爭力,并實現與當地國家和社會的和諧和共贏發展。
二、新技術應用與社會責任新挑戰
在當今世界,科學技術突飛猛進,出現了一些新的技術和新的產業。信息技術在金融領域的廣泛應用,如金融服務電子化和辦公自動化,正在逐步取代傳統的“勞動密集型”服務體系,高效的機器設備和電子清算網絡正在代替人工處理存款、貸款、清算和咨詢等業務。例如,ATM自動取款機可以提供24小時不間斷優質服務;POS終端機極大地方便了客戶的購物和消費。事實上,當代的商業銀行正在演變成一種屬于“資本密集型”的行業,如電話銀行、網上銀行、電子化交易等正在一步一步地取代勞動密集型的營業網點或眾多的銀行職員參與的服務功能。這一發展趨勢有利于商業銀行降低單位經營成本,提高服務質量和經營效益,但同時也可能導致大量裁減剩余員工的社會責任問題,如機器取代人,造成大量員工丟掉飯碗,導致一些結構性失業等問題。另外,新技術的應用也給銀行履行社會責任帶來的另一個挑戰是:安全隱患問題,例如,如何確??蛻魝€人信息的保密和不被泄露,如何確??蛻糍Y金的安全等。如果商業銀行不能確保為客戶提供的服務是安全的和保密的,即意味著商業銀行沒有履行好自己對客戶的社會責任。無論如何,新技術在金融業的廣泛應用正在給商業銀行帶來業務品種和服務功能的重大變化和飛躍,這一發展趨勢已經引起當代銀行家的密切關注。我國商業銀行只有順應潮流,廣泛應用電子化和其他新技術,才能適應新時代金融業發展的要求,也才能在未來的激烈競爭中取勝。但同時,商業銀行還必須認真解決好自身肩負的社會責任問題,以便能夠真正借助最新科學技術來實現自己的可持續發展。
三、金融管制放松與社會責任新挑戰
金融管制放松(Deregulation)最初起源于上個世紀末期的美國,隨后世界上其他發達國家,如日本、澳大利亞、加拿大、英國等,紛紛仿效,加入到了這場金融管制放松的潮流之中,現這一發展趨勢已經波及整個世界。例如,為適應經濟的發展,美國政府取消了儲蓄存款的利率上限(Interest rate ceiling)和交易賬戶不計利息的有關規定,以使商業銀行可以擁有更大的利率自,并使存款人獲得更加公平的利率回報;放開對其他金融機構的業務限制,允許存款機構和信貸聯盟從事綜合商業銀行業務;允許商業銀行通過持有其他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甚至任何企業的一定量的股票,成立銀行持股公司(Bank holding Com-pany),開創商業銀行業務多元化經營或混業經營的格局。在我國,隨著經濟和金
融改革的不斷深化,金融管制放松也將是不可避免的選擇和發展趨勢。這一趨勢必將對我國商業銀行的未來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也同樣會帶來更大的社會責任挑戰。
金融管制的放松對商業銀行來說,是一把雙刃劍,既是機遇又是挑戰。說它是一種機遇,是因為它從法規層面上擴大了商業銀行的業務領域,使銀行可以開展多種經營,從而增加了銀行的業務收入來源和盈利水平;說它是挑戰,是因為它使得商業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業務交叉性成為現實,從而必然導致同業競爭的進一步加劇,經營成本和經營風險的進一步提高。伴隨著金融管制的進一步放松和金融產品的多樣化,客戶的閑置資金和服務需求必然流向那些回報率高和服務水平優的金融產品,客戶忠誠度將逐漸下降。也就是說,哪里的銀行或金融機構存款利息高,那里的客戶資源就會豐富;哪里的銀行優惠待遇多,那里的客戶就多。另外,利率的市場化趨勢也將使廣大客戶變得成熟和理智起來。也就是說,客戶對利率的敏感性逐步增強,過去那些“忠誠、穩定”的客戶也可能變得“搖擺不定,唯利是圖”。在我國,銀行優質客戶資源有限,且銀行機構眾多,加上存在一定的無序競爭和對客戶的過分“受寵”,這一發展趨勢也比較明顯。例如,為承攬一筆業務,商業銀行有時須向客戶或有關企業負責人請客送禮、拉關系、走后門,通過這種違背社會責任道德標準的做法承攬業務,以換取短暫的、并不牢固的客戶關系??傊?,金融管制的放松和客戶忠誠度的下降正在給我國銀行的社會責任價值觀帶來嚴峻的挑戰。
從另一個角度講,伴隨著金融管制放松和混業經營的發展趨勢,商業銀行的社會責任問題也必將面臨其他更大的挑戰:一是金融管制放松將使得商業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合謀串通的機會增大,例如,商業銀行可以與其持股的證券公司聯合起來,通過私自融資安排故意操縱股票或債券市場,賺取非法利潤;二是混業經營制將使得商業銀行形成龐大的金融集團成為可能,例如,商業銀行作為龐大的壟斷集團,為了追求自身利益,可能會對政府政策產生強大的影響力,從而使政府的管制能力下降,銀行自身的道德風險增強。在上述兩種情況出現時,均可能在侵害客戶利益的同時,破壞整個國家的經濟穩定,情況嚴重之時,均可能導致經濟或金融危機,危機國家的長治久安。
四、人力資源變化與社會責任新挑戰
關于人力資源的變化趨勢,主要包括下列幾種情況:一是人類社會正在進入老齡化時代,大齡員工不斷增加的趨勢。人口學家估計,到2025年,許多國家的老年人口將是今天的兩倍;而且到2050年,全球60歲及以上的人口將可能首次超過兒童的人口。隨著老齡化社會的到來,商業銀行履行社會責任將面臨前所未有的新挑戰。從企業內部來看,面對可能出現的員工老齡化及技術員工短缺問題,一方面,商業銀行必須處理好老年銀行職員的問題,比如說,需要增加投入關注老年職工的退休養老金、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福利等問題;另一方面,商業銀行需要加大員工教育和培訓支出,更新老年員工的知識結構,培養更多高素質的管理者和技術員工等。從企業外部來看,面對人力資源的變化趨勢,商業銀行需要加大投入,研發新的金融服務產品,如開發滿足老年人需求的年金服務、基本生活必需品貸款、基本生活金融服務(Basic Lifeline Banking)等,以適應市場需要變化趨勢,同時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義務?;旧罱鹑诜帐玛P貧困人口在無法獲得基本銀行服務的情況下是否有衣穿、有飯吃、有房住或有學上的問題(Peter Rose,1998,pp393)。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商業銀行在承擔更大風險和關注更多社會問題之間作出合理的道德決策。
二是員工流動性加快,工作穩定性降低的趨勢。隨著時代的前進,當代新員工,特別是年富力強的高學歷或高素質員工,在不同單位之間頻繁跳槽將成為一種發展趨勢。這種趨勢將會給未來的商業銀行等廣大企業帶來嚴峻的考驗。這種挑戰可以體現在:如何通過給予員工更多的社會責任貢獻,以留住優秀人才,為我長期服務;如何通過制度建設防止跳槽員工泄露商業機密或拉走高價值客戶,以減少違背道德的行為發生;同時又如何通過人力資源外包(Outsourcing)和其他靈活用工形式,并制定人力資源“軟硬面”戰略,解決可能隨時隨地出現的人力資源匱乏和危機問題。
人力資源外包本身也可能帶來商業銀行社會責任的新問題,例如,商業銀行將原來由自己員工親自擔任的工作任務,通過合約分包給專業程度更高的其他企業員工代為管理,以提高生產效率和節約人力資源成本,那么,這樣做就可能意味著銀行的一部分原有職工將丟掉自己的飯碗。另外,使用其他形式的靈活用工,也同樣可能給商業銀行帶來社會責任的巨大挑戰。這是因為,大量使用臨時工和季節工(這些臨時工的社會福利保障本身就是一大社會責任問題),以提高銀行效益,將可能意味著正式工作崗位的減少以及一部分正式工的下崗。
三是員工持股者數量增加,雇主和雇員新型關系不斷出現。隨著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造的完成,許多銀行員工的身份發生了重大變化,員工既是銀行的一般雇員,同時又是銀行股票的持有者或所有權人。這種新型雇傭關系也將給商業銀行履行社會責任帶來諸多的新挑戰。例如,銀行管理者不能再簡單地把員工看成是可以隨意支配的“上下級”關系,而是需要處處征求其意見的“同等地位”的伙伴關系。在這種新型伙伴關系下,銀行管理者對員工將可能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義務,如需要更多地讓員工參與決策,更多地下放權利給基層,更多地關注員工的社會福利待遇等。
金融機構的社會責任范文5
關鍵詞:聯合分析法;綠色金融;影響因素
近兩年,我國霧霾天氣越發嚴重,在許多城市中都有著明顯的破壞性。通過相關調查顯示,我國整體環境污染現象較為嚴重,2013年,京津冀等地區的大多數城市PM2.5超標倍數在3倍左右,珠三角區域城市PM2.5超標倍數在1倍左右。對此,環境污染已經嚴重威脅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實現綠色經濟顯得非常重要。綠色金融是指金融機構或部門在投資、融資決策時考慮對環境的影響因素,并將環境保護作為一個重要項目來看待。對此,利用聯合分析法探討我國綠色金融影響因素顯得格外重要。
一、綠色金融的外部性
綠色金融的外部性就是在金融企業在決定某個投資、融資項目時,考慮除企業經濟效益以外的外部因素[1]。在1776年古典經濟學派對于綠色金融就有所研究,每一個人在想要獲取最大經濟效益的過程中,都會在潛意識的推動之下為利益目標發展。但是因為市場競爭以及相關的理想化特點,金融企業的運行仍然是以經濟利益為主。金融機構借助綠色金融,可以有效的降低非綠色金融行為的發生,從而促使金融機構所資助的企業必須具備一定的環保性,具備非常強的整體發展推動作用。在完全競爭的環境之下,綠色金融正處于環境影響因素較少的情況。
按照我國銀行協會在2013年提供的銀行業社會責任報告中指出,直到2013年初,大多數銀行類型的金融機構的貸款余額約為67萬億,與2012年相比,同比增長15%,綠色信貸的整體余額約為6.1萬億元,與2012年相比,同比增長約為16%,從增長率來看,綠色信貸的增長略微快魚整體貸款的余額增長率,這也顯示近兩年對于綠色信貸的重視度在不斷提升。但是,從信貸余額整體來看,在綠色信貸方面所投入的貸款額度僅占比總額度的9%,整體占比仍然較少,這也說明我國綠色金融的發展仍然處于初級階段。
二、綠色金融的微觀經濟政策
在綠色金融的外部性較為缺失的情況,金融企業往往會優先考慮經濟效益,而忽略了綠色金融的特質。對此,政府應當采用行之有效的方式來進行糾正,借助稅收的方式,來推動金融機構向綠色金融方向發展,從而實現節能減排,推動社會經濟的整體發展[2]。對此,從理論上而言,應當在綠色金融方面實行相應的稅收制度,“碳稅”便是針對能源消耗與環境污染的稅收方式。
碳稅主要是對溫室氣體二氧化碳排放所導致環境影響而針對項目收取的稅額。歐盟最早在2011年就開始執行碳稅的稅務收取。雖然我國并沒有執行碳稅的收取,但是越發惡劣的環境污染必然會推動國家執行類似于碳稅的稅收方式。碳稅的實施主要是根據綠色金融的方式來進行資金和稅收補貼,進而糾正綠色金融在外部性方面的缺陷。但是,目前我國在于碳稅方面并沒有明確的實施,所以相應的監管部門需要對商業銀行實行綠色金融仍然具備一定的困難,在監管方面較為困難,外部監管部門主要是對監管部門不執行綠色金融與綠色金融執行力度不足的情況從而賦予相應的責任與出發,并落實相應的獎懲制度。由此可見,外部的監管從本質上就是在補貼和稅收方面的幫助。
三、企業社會責任與利潤之間的協調
利潤最大化和企業社會責任可以被理解成理論、實踐的爭論問題[3]。理論派認為,利潤最大化是企業的主要目的,任何企業都應當是以利潤最為主要的決策目標,同時企業的社會責任就是盡最大可能創造最大利潤。實踐派認為,企業應當根據自身能力盡可能承擔最大的社會責任。例如,以安德魯斯為代表的現代經濟學家認為,企業除了獲得相應的利潤之外,還需要承擔其他的社會責任,進而成為社會問題的解決者以及環境的保護者。
但是,在現實中,我國許多企業忽略法律法規的要求,單方面的追求最大經濟效益,采用破壞生態環境和污染超標的資源和生產方式,形成嚴重的社會環境問題。銀行如果對這些企業給予信貸支持,在一定程度上銀行便成為了“幫兇”。對此,商業銀行在執行綠色金融的過程中,也必須履行相應的社會責任與監督義務。但是,商業銀行仍然需要以應力作為主要的目的和運行支撐,所以對企業的信用度仍然是考慮的首要因素。對此,商業銀行在放款之前,必須充分考慮企業的綠色性,從而在不影響經濟效益和低風險的基礎上,執行綠色金融。
四、總結
綜上所述,按照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從整體層面上講,綠色金融可以為金融機構提供的經濟效益并不多,金融機構缺乏對綠色金融的執行主動性與積極性。債務償還能力仍然是金融行為的首要考慮因素,并且只能夠在低風險和經濟利益的前提之下,才能夠實行綠色金融。外部監管是實現綠色金融的關鍵性因素,應當提高外部監管力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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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的社會責任范文6
一般認為,是次肇始于美國的金融危機成因大致可以歸結為以下幾點:消費者過度提前消費、房地產市場投機過度強烈、利率在較短時間內大起大落、次級抵押貸款被過度證券化并衍生出了更多的金融交易。在以上條件同時具備的情況下,一旦房地產市場出現轉折,積聚的泡沫便被輕易刺破,整個市場急轉直下,造成相關金融機構巨額損失,甚至紛紛破產倒閉。并通過各種傳導路徑將金融危機帶來的損失傳導到世界各地的金融機構,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
應該說,上述邏輯是可靠的,對美國金融危機成因從現象上給出了一個很好的解釋。那么,現象的背后是什么呢?透過金融危機鏈條上的當事人和當事企業的行為表現,我們可以發現,由于缺乏誠信,缺乏對債權人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足夠責任心,從而使企業和當事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時候日益背離了社會價值要求,當幾乎所有環節上的私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相悖的時候,這種力量積聚起來便形成了對企業環境的一種災難性的破壞,而系統性的社會災難自然使幾乎每一個深處其中的微觀個體都難以避免遭到傷害。
企業社會責任要求企業發展要合乎社會倫理要求,謹慎地使企業利益與社會利益始終保持一致,惟有如此,才能在創造企業價值的同時為社會創造福利,為企業的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從而實現企業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金融企業是經營信用的企業,因此它比一般工商企業具有更明顯的脆弱性,社會性的危機一旦影響到其流動性,就容易導致其陷入經營困境,對商業銀行來說更是如此,因此,始終堅守“誠信”,謹慎維護企業相關者利益,不僅是對社會負責任的表現,也是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實現自身生存和可持續發展的根本途徑。然而,遺憾的是,此次美國金融風暴中次貸產品運行的很多環節,我們可以發現,恰恰是缺乏了誠信經營的基本意識,譬如,商業銀行和貸款機構通過資產證券化轉移壞帳帶來的直接風險,從而放松信貸標準,肆無忌憚地擴展客戶;評級機構在對債券評級時缺乏準確性和公正性,把很多潛在風險很大的次級債券評為與政府債券相同的AAA級,對投資者起了惡劣的誤導作用;一些抵押貸款經紀人無視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并鼓勵對現有抵押貸款的過度再融資,甚至教唆借款人以技巧和手段提高信用分數,以輕松獲得貸款;投資銀行設計出種種復雜的次級債產品,并以其“專業性”和推銷術在世界各地營銷次級債產品,這種在實際上可能連設計者自己都說不清楚傳導機制的產品自然讓其他機構也難以找出破綻,于是紛紛加入到次貸鏈條中。
資產證券化本來的初衷是分散風險并以此來消弭風險,從工具價值上來說,這種做法本無可厚非,應用得當的確可以作為一種風險管理的很好工具。但使用這種工具的前提是必須弄清楚它的原理和運行機制,弄清楚它對社會各利益相關者的影響作用,并控制在一個安全范圍內,否則,無視社會責任,過度追求自我利益的證券化只能是將風險無限放大并無限擴散,最終會傷害到社會,也會傷害到自身??梢韵胍?,如果在次貸鏈條上的每一位當事人都能夠有社會責任意識,誠信對待客戶和利益相關者,也許,次貸問題就不會演變成全球性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