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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對社會責任的理解范文1
一、引言
企業社會責任行為被認為是能夠帶來長期投資回報的營銷行為,是消費者決策時的重要參考信息。近年來對于企業社會責任行為營銷的研究基本認同這樣一個觀點,即只要企業的社會責任行為能夠讓消費者滿意,則該行為便會起到積極的營銷效果。
然而用期望論或滿意論來解釋消費者對企業社會責任行為的滯待反應與過激反應時顯得缺乏效力。有關消費者滿意度的研究很少認為滿意不會帶來顯著績效提升,也未證實不滿意會導致消費者的集體過激行為。所以,為了更好地理解消費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營銷的滯待反應與過激反應,本文將基于心理契約的視角來探討消費者在感知企業社會責任行為時的深層心理機制,從而為營銷者提供更精確的理論指導。
二、企業社會責任行為
企業社會責任行為是一種與社會性責任或利益群體責任相關的形象體現與行為表現,這種行為大體上包括了履行社區義務、關照員工、環保、維護人權、產品安全等諸多方面行為。通過策劃可行的企業社會責任行為方案,企業能夠通過開展企業社會責任實踐項目來改善企業市值、提升同投資者的關系、增進雇員或潛在雇員對企業的認同感、加深同政府及社會機構的關系以及改善消費者對企業的產品態度與購買意愿等,從而達到各個層次上的營銷目的。有效的企業社會責任營銷對企業提升短期收益和戰略績效具有很大的推動作用,而消費者也常常傾向于通過“用腳投票”以及口碑傳播來推動企業社會責任行為的發展。
但企業社會責任營銷的效果呈現出較高的不一致性,幾乎所有的研究在解釋企業社會責任營銷的效果不一致性時都認為,企業社會責任營銷成功與否,主要取決于消費者對企業的社會責任期望的高低與企業履行責任的力度的匹配性。
三、消費者心理契約
心理契約在營銷學領域用于解釋與消費者信任、期望、滿意有關的消費者行為。在消費行為學文獻中,心理契約被定義為消費者對與企業之間相互義務的感知。從層次上看,心理契約被分為交易型契約與關系型契約兩大類,前者是建立在經濟利益交換基礎之上,而后者則涉及物質回報以外的無形因素并更多地體現為隱含的和主觀的理解,二者通常同時存在于個體的心理契約之中。心理契約與期望存在本質的區別:心理契約是一種對正式或隱性承諾的感知,它必須是在雙方存在交易行為或情感關系時才會產生,而期望則更具主觀傾向,不須主體與對象有任何關系即可產生;另一方面,心理契約的違反必將導致持續強烈反應,而期望的未達成則并不總是造成強烈反響。
四、心理契約視角的企業社會責任營銷
消費者在與企業構建交易關系與情感關系的同時,便產生了心理契約,而不僅僅是某種形式的期望。這種心理契約反映了消費者所認為的社會整體對企業進行的經濟與非經濟利益投入,以及企業必須對此作出的回報。心理契約一方面激發了消費者對企業社會責任行為的期望并使企業社會責任行為成為一個維持企業形象的保健因素,即企業社會責任行為是隱性契約的一部分,企業必須履行契約;另一方面表明如果企業進行的社會責任行為沒有滿足消費者的期望,則不僅僅會因期望與結果不一致而導致的負面情緒,而且會被消費者認作是對交易契約和關系契約的違背,嚴重破壞消費者對企業形象與聲譽的正面感知,引致消費者的強烈負面反應。所以,從心理契約的視角來看企業社會責任營銷,就更能理解為何消費者不能在企業社會責任營銷的感染下產生顯著積極的正面反應,以及為何當企業的社會責任行為讓消費者不滿時會引致強烈反感與抵制。
五、對管理實踐的啟示
本文在前人基礎上,進一步認為企業需要通過管理消費者的心理契約來促進責任營銷的發展并減小責任營銷失敗的風險。具體措施為,企業在強調自身的社會地位的同時,必須同時履行相應的社會責任,進行細水長流式的公益營銷,而不能指望依靠賑災捐款來達到品牌建設的目的。細水長流式的社會責任營銷可以持續地同消費者保持互動,適時修正心理契約的內容與程度,從而提升企業社會責任營銷的效力與效率,并且緩解甚至避免因消費者對企業社會責任履行程度不滿而導致的破壞效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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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對社會責任的理解范文2
[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CSR);研究現狀;不同視角
[中圖分類號]F27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4)27-0061-02
1 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
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于20世紀初首次在美國提出,經過一個多世紀的發展,西方國家關于這方面的理論研究已經相對成熟,而國內方面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起步較晚,到20世紀90年代,國內一些學者才開始對其進行研究,因此對企業社會責任方面的理解和研究還沒有西方學者的成熟和完善。一般認為,國內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研究最早的是袁家方,他在1990年主編的《企業社會責任》這本書中提出,企業的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爭取自身生存與發展的同時,面對社會需要和各種社會問題,為維護國家、社會和人類的根本利益,必須承擔的義務;同時他將企業的社會責任劃分為不同的幾個方面,包括對職工、社會、能源、生態環境、消費者以及國家的責任[1]。自此之后,國內學者開始逐步關注起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由于認識角度和研究視角的差異,諸專家學者對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的理解也各有不同。劉俊海博士首次把社會責任納入公司治理研究的范圍中去,并指出公司社會責任是指公司不能僅僅以最大限度地為股東們贏利作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應當最大限度地增進股東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會利益,這種社會利益包括自然人的人權,也包括自然人之外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所享有的權利和好處,包括債務所有人、企業消費群、企業員工、企業的競爭對象、社會環境、社會弱勢群體、當地社區以及整個社會的公共利益等[2],這一觀點的提出有力地批判了傳統的以利益最大化為目的的企業行為。西南政法大學教授盧代富運用邏輯學的方法對各種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觀點進行匯總和評析,進而提出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謀求股東利潤最大化之外所負有的維護和增進社會公益的義務[3]。李立清則認為最簡單的意義上理解,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除經濟責任、法律責任之外的“第三種責任”,并指出這種責任是企業在社會領域內對自身行為后果的“回應義務”[4]。在他看來,企業社
會責任最本質的特征在于它的“內生性”。隨著經濟和社會的不斷發展,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在我國也逐漸得到普及,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成果也越來越多。2006年3月國家電網了我國大陸企業首份社會責任報告,成為國內相關企業學習的表率,在這份報告中,企業社會責任是這樣定義的,即企業對所有者、員工、客戶、供應商、社區等利益相關者以及自然環境承擔責任,以實現企業與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協調統一。
2 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
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顧名思義就是指企業對哪些對象或主體承擔社會責任以及具體承擔哪些責任。通過梳理相關文獻可以發現,國內大多數學者在定義企業社會責任時就已涵蓋了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張兆國,梁志鋼等基于利益相關者的研究視角,認為企業的社會責任包括企業對債權人、政府、供應商、客戶、員工和社區等其他利益相關者以及環境所必盡或應盡的責任[5]。王玲則認為企業社會責任的具體內容包括對雇員的責任、對消費者的責任、對債權人的責任、對環境和資源的責任、對社會福利和公益事業的責任等,并進行了詳細的闡述[6]。李培林從企業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研究企業社會責任,并指出企業的社會責任包括對投資者、顧客、員工、債權人、政府和社會環境的責任[7]。李曉丹根據國內學者的研究情況,將企業社會責任的對象作為劃分標準,把企業社會責任的具體內容歸納為企業對公司股東的責任、對公司員工的責任、對消費者的責任、對債權人的責任、對社會的責任[8]。按照現在的理解,一般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包括對股東、對員工、對消費者、對所在社區和環境以及對社會所承擔的社會責任等,再進一步可歸納為四個方面的責任,也即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公益責任、道德責任四個方面。
3 企業社會責任的不同研究視角
3.1 利益相關者理論視角
企業社會責任的產生過程中形成了眾多理論,有利益相關者理論、企業公民理論、社會契約理論等,而利益相關者理論作為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理論基礎之一,不僅有利于人們更好地了解企業社會責任的含義,還能明確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所面對的對象和主體,也就是我們上文提到的企業社會責任的具體內容。國內關于這方面的理論文獻更是層出不窮,從利益相關者理論角度,金建江探討了企業社會責任觀,并指出企業不愿意去承擔社會責任的主要原因是企業決策信息的不對稱,建議在企業治理機構中設立一個“利益相關者委員會”來有效解決這一問題,從而使得企業積極地去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9]。辛杰基于消費者響應的視角,對國內外相關學者的研究成果進行了梳理,指出了當前研究的不足之處并分析了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在未來研究所需要關注的問題[10]。趙瑾璐,張志秋等在對國內外企業社會責任理論的發展情況進行整理總結的基礎上,以利益相關者原理為出發點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內部及外部效應進行了福利分析,并提出相應的建議來完善我國的企業社會責任制度[11]。王陽,趙祥則把研究的對象放在傳媒企業上,運用利益相關者理論,對傳媒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進行分析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相應的履行對策[12]。
3.2 其他主要的研究視角
除了運用利益相關者理論研究企業社會責任外,國內大多數學者都從不同的學科領域或多或少的進行了研究,鑒于文獻數量原因,在此,主要就一些比較有代表性的研究進行評述。王慧,王建瓊將企業生命周期理論引入企業社會責任研究中,根據企業所處的不同階段依據不同的指標進行研究和評價,構建了一個動態的社會責任評價體系[13]。孫艷從中國對外開放的背景出發,基于貿易與投資視角分析企業社會責任實施帶來的影響,并指出企業要獲得長遠發展就應該實施社會責任的必要性[14]。隨著工業化的發展,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一定的環境問題,因此發展低碳經濟勢在必行。王超就立足于此表明了低碳經濟與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在統一性,并指出了我國在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方面存在的不足之處[15]。閻澤睿,趙公民則基于元分析視角,從具體行業和領域、指標體系、相關理論、實證與應用及評價方法五方面對2005―2012年間的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的研究現狀進行了歸整[16]。此外,更多的學者將研究方向集中在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績效之間的關系上。溫素彬,方苑以46家上市公司2003―2007年的數據為依據,運用面板數據模型研究了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績效之間的關系,研究結果表明,我國上市公司已經開始關注其社會責任,大多數企業社會責任變量對當期財務績效的影響為負,但是從長期來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對其財務績效具有正向的影響。這一結論顯然與企業社會責任的特征相符合,由于企業社會責任這種正向影響的滯后性,企業為了短期利益往往不愿意承擔相應的責任,加上國家懲罰機制的不完善,更是“縱容”了這一行為。唐俊峰,李立峰則以2011年和2012年上市公司的相關數據為依據,對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價值之間的關系進行了實證研究,結果發現企業承擔社會責任能夠提升其可持續發展能力并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4 結 論
通過對企業社會責任相關文獻的整理,可以使得我們對企業社會責任研究的發展脈絡有個清楚的認識,同時可以看出,越來越多的學者開始運用學科交叉的方法研究企業社會責任,并將研究逐步與中國的國情相結合。但是從當前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來看還不盡如人意,企業的短期的狹隘目光還一時難以轉變,因此,企業社會責任真正實施起來還需要一段漫長的時間,這其中需要企業、政府和個人共同的努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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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對社會責任的理解范文3
回眸《國家電網公司2005社會責任報告》,盡管它未能全面回答企業社會責任的國有特性、行業特性、企業特性等相關理論問題,但在提出企業社會責任的根本問題.設計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總體框架.弘揚可持續發展核心理念等諸多環節,做出了具有開創性的歷史貢獻,開啟了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理論和實踐自我發展、自我演進.自主創新的歷程。
作為編制國家電網公司社會責任報告的親歷者,從本期開始,國家電網公司社會責任處處長李偉陽將通過系統的總結和有效的梳理來回顧國家電網公司在編制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歷程中的建設性思考和拓荒性實踐,再現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在我國由開端到發展的足跡。
2006年3月10日,《國家電網公司2005社會責任報告》正式向社會,這是我國企業首份真正意義上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該報告在一定程度上融合了西方發達國家率先提出的企業社會責任知識元素,符合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知識擴散的邏輯。但是,更加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需要滿足特定社會背景下電網企業的實際利益訴求和一個具備邏輯自洽性的闡釋文本的自然約束,它預示了一條正向開發、自我演變、自主創新的中國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自組織發展道路。值得注意的是,總理對該報告所作的親筆批示:“這件事辦得好。企業要向社會負責,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在直接推動中國企業社會責任運動蓬勃發展的同時,也使國網2005報告的成為了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發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更有媒體將其稱之為“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元年”的三大標志性事件之一。
一、國網2005社會責任報告的總體框架
國網2005社會責任報告的總體框架分為兩大方面,六個部分。具體來看,兩大方面,是指在邏輯上分為社會責任理念和社會責任實踐兩方面。六個部分,是指報告內容依次分為六部分內容,分別為:前言、公司概況(包括組織結構、人員構成、公司規模)、公司社會責任的內涵、公司價值觀、公司2005年社會責任實踐(共12章)、公司未來工作目標(公司“十一五”發展目標和2006年工作目標)。其中,共有12章內容的2005年度社會責任實踐,又劃分為三個方面,依次闡述推動公司、行業和社會“三個可持續發展”,分別為:確保公司可持續發展,第4-10章;促進行業可持續發展,第11章;服務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第12-15章。(具體見網站.cn)
二、國網2005社會責任報告的突出創新點
報告提出了界定國家電網公司社會責任的“三大理論基礎”:一要基于股東特性理解公司社會責任,國家電網公司作為中央直屬的國有獨資企業,所有者是全民,法律規定由國家和政府代表行使所有者權益,公司經濟責任、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有著內在統一性;二要基于行業特性理解公司社會責任,國家電網公司作為影響各行各業、千家萬戶的供電公用事業企業,公司有著數目最為眾多的利益相關方,承擔著廣泛而重大的社會責任;三要基于公司特性理解公司社會責任,國家電網公司作為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大影響力、帶動力的特殊重要企業,必須扮演好“六種角色”,履行好“六大責任”。
報告基于公司落實社會責任的實踐,提出了國家電網公司社會責任的“兩大層次、十個方面的內涵”:第一層次闡述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的總體要求、基本原則和保障機制,包括四個方面,即始終堅持全面履行社會責任的公司價值觀、始終堅持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始終堅持確保科學發展、始終堅持實施卓越管理;第二層次闡述公司對利益相關方肩負的具體責任,包括六個方面,依次是針對所有利益相關方安全供電責任、針對用戶的責任、針對員工的責任、針對行業促進電力工業可持續發展的責任、針對監管部門自覺接受政府監管的責任以及針對社區和全社會的企業公民責任。
報告提出了沿用至今的國家電網公司社會責任觀“發展公司、服務社會,以人為本、共同成長”,其中“發展公司、服務社會”是履責目標:以公司發展實現員工成長、客戶滿意、政府放心、促進經濟發展、社會和諧,實質是協調推進公司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以人為本、共同成長”是履責準則:做到“三個善待”(員工、客戶、伙伴等利益相關方),維護“三個利益”(企業、行業、社會),實現“三個可持續發展”(確保公司可持續發展、促進電力工業可持續發展、服務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三、國網2005社會責任報告的歷史貢獻
一是開啟了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理論創新的自組織.自發展進程。全球企業社會責任理論研究之所以百年來都沒有根本性的突破,其重要原因是社會責任思潮和理論研究的邏輯起點存在著很大的問題。邏輯起點的局限性構成了企業社會責任研究最大的路徑依賴。社會責任理念在上世紀初的出現,主要源于對股東利潤目標最大化的反思,認為企業不僅要為股東創造利潤,而且要為其他利益相關方創造價值,這樣的思想起源,使得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論研究始終局限于處理股東利益與其他利益相關方的利益之間的關系,而不論研究者認為它們是對立還是統一,或者說研究者的研究焦點始終局限于追求利潤最大化目標和社會目標的合理平衡。這一邏輯起點對企業社會責任理論研究的束縛和困擾是深遠的。具體內容,本文作者另有專文闡述。
國網2005報告明確將社會責任聚焦于企業與社會、利益相關方的關系,認為企業社會責任的核心是企業要對社會負責任,包括對社會負責任的企業意愿、行為和績效;認為企業社會責任的具體界定歸根結底取決于企業在經濟社會發展和利益相關方網絡中所應該扮演的角色,不同類型的企業在經濟社會發展和利益相關方網絡中所處的角色各不相同,因此社會責任也理應加以區別;認為企業只有形成對社會負責任的理念、價值觀和基本行為規則,才會產生內生的履責動力,培養履責意愿和動力是企業的重要社會責任,認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必須致力于為社會和利益相關方創造價值,核心是要積極推動自身、行業、社會“三個可持續發展”。
報告立足實際,提出了國有獨資公用事業企業社會責任的原創性理論問題。盡管與國有特性、行業特性、企業特性相關的社會責任理論問題迄今為止仍然沒有得到很好的回答,企業社會責任與所有制屬性、政府管制屬性、行業屬性、規模屬性、地域(國別)屬性、法制和社會環境屬性的關系也一直沒有得到全面的研究。但國網2005年報告的重要貢獻卻在于提出了以前所忽略的重大問題。它預示了一條結合企業實際不斷提出問題,結合理論創新對問題答案進行不斷檢驗、不斷修正、不斷發展的原始創新道路。企業到底應該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在利益相關方網 絡,在與社會、環境的互動過程中,在行業、產業可持續發展中,在經濟全球化中到底扮演什么樣的角色?企業在推動自身、行業和社會可持續發展中應該如何發揮作用?“六個角色”和“三個可持續發展”等核心問題的提出,是國家電網公司對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發展的重大理論貢獻。雖然在報告中,并沒有提及這些角色是相互一致還是互有沖突,怎樣保持一致或避免沖突以及如何才能做到企業與行業、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協調統一等更深層次的問題,但是它卻為提出和探討這些問題提供了至今為止仍在不斷發酵的催化劑。它昭示著,中國企業必須走一條具有中國特色、注重原始創新的企業社會責任發展道路,無論是基礎理論提煉,還是履責實踐選擇。它推動了獨立思考,使得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沒有走上一條簡單移植西方社會責任理念的模仿道路。正是因為選擇了這樣的原創起點,才有了國家電網和其他中國公司社會責任后續發展的持續自組織、自深化。
二是開啟了政府監管的公用事業企業公開透明運營的嶄新進程。中央企業作為全民所有的公眾企業,尤其是那些受到政府嚴格管制的具有自然壟斷屬性的電網公用事業企業,從理論邏輯上,應該具有最大的經營透明度,但是由于計劃經濟體制的自然沿革和歷史上作為政府部門的習慣延續,包括電網企業在內的中央企業的透明度總體上有很大欠缺。主動報告,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是中央企業對以往的習慣和慣例的重大變革。它開啟了一扇打破上級命令執行型的運營習慣,主動尋求與企業外部、社會公眾進行溝通,這一看似微小的變革,對國有企業轉變行為方式、發展方式具有潛在而又深遠的重要意義。
三是開啟了電網企業“內部工作外部化,外部期望內部化”的變革步伐。通過報告,國家電網上下逐漸意識到,社會并不關心、事實上也很難理解專業化的電網運營業務,社會關心的是電網企業的工作到底具有怎樣的社會意義、貢獻和價值,與百姓的生活到底又有怎樣的關系。只有將“內部工作外部化”,溝通才能夠順利進行,話語才能夠讓人聽懂,工作部署也才能讓人接受。2005年報告囿于當時公司的認識水平和環境,還是有不少工作總結的痕跡,但是它已經永遠地開啟了轉換之門、變革之門。此外,單純從報告的表達設計上而言,它已經牢固樹立了外部視野和利益相關方視野,已經把公司作為社會中的一員,作為電力產業鏈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的一員,進行企業價值的系統化思考和企業功能的結構化表述。同時,“社會期望內部化”的進程也將在今后的五年中不斷邁出堅實的步伐。
企業對社會責任的理解范文4
國網江蘇電力樹立了以下工作思路:以國內外先進電力企業為研究對象,開展對標分析和指標研究,將國際企業社會責任理論基礎――“三重底線”原則(經濟、社會、環境)、國家電網公司十二項責任議題作為指標體系的理論框架,結合國網江蘇電力“兩個一流”(世界一流電網、國際一流企業)的特色發展戰略,構建易于外部感知和理解的電網企業社會責任指標體系。
目標是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思考企業發展與電網發展,構建電網企業的社會責任指標體系,在國家電網系統內對社會責任管理進行探索性嘗試。該指標體系為評估社會責任績效提供載體、為優化內部管理提供有效方法、為擴大責任影響傳播開拓途徑。
開展對標,尋找異同
國網江蘇電力選擇了9家世界先進電網企業――法國電力集團(EDF)、英國國家電網公司(NGT)、德國意昂電力集團(E.ON)、意大利國家電力公司(ENEL)、美國電力公司(AEP)、關西電力集團(KEPCO1)、韓國電力公司(KEPCO)、中電控股有限公司(CLP)、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CSG)進行社會責任指標體系研究。
在系統分析對標企業指標體系的基礎上,將國網江蘇電力的現有與社會責任相關的指標與其進行對標,分析兩者的差異、差距及共通之處,找出薄弱環節并探尋原因,從提升管理的角度設立社會責任指標。
一、國網江蘇電力指標體系對標國內外先進電力企業社會責任指標體系。國網江蘇電力從不同的管理目標設置了多個指標體系,目前有“一流電網”指標體系、“一流配電網”指標體系、社會責任指標體系(ABC類)。國網江蘇電力將其與9家對標企業進行對標分析研究。
1.以“一流電網”指標體系、“一流配電網”指標體系對標9家對標企業社會責任指標體系,形成分析結果。(見表1)
2.選定社會責任指標體系(ABC類)對標。以社會責任指標體系(ABC)對標9家對標企業,形成了分析結果。(見表2)
二、_定國網江蘇電力企業社會責任指標體系構建方向。系統總結以上對標結果,明確國網江蘇電力企業社會責任指標體系的構建方向與方法。1.確定指標構建基礎。2.明確指標構建方法的方向。3.設計指標的功能。具有“兩個一流”特征的電網企業社會責任指標體系實現了如下功能:實現履責績效評估、實現對外溝通交流、實現對內管理提升。
構建系統的指標體系
國網江蘇電力在充分對標研究的基礎上,借鑒對標企業指標體系、“一流電網”指標體系、“一流配電網”指標體系與社會責任指標體系(ABC類),構建具有“兩個一流”特征的電網企業社會責任指標體系,共含43項指標。
一、搭建指標框架。在搭建指標體系框架時,國網江蘇電力既考慮了利益相關方維度,結合國家電網公司12項社會責任實質性議題,將一級指標劃分為用戶責任、員工責任等,又借鑒了國內外相關的指南與標準,將一級指標劃分為經濟、社會、環境責任。因此,公司確定指標框架為“三重底線”與實質性議題分析相結合的形式。
二、形成可多維度分類的指標。為了滿足指標體系使用過程中不同主體的多種功能訴求,指標體系實現了多維度分類,并可進行交叉篩選。國網江蘇電力在構建指標體系時,對所有的指標采用定量指標統計表達,使指標以更為直觀的結果展示電網企業在供電服務、環境保護等社會責任領域的績效。
1.依據議題類別分類。一是以三重底線分類,分為經濟、環境、社會三類指標;二是在三重底線的一級分類下,指標可按照國家電網公司12項社會責任實質性議題進行分類。
2.依據“世界一流電網”特征分類,分為六個特征“電”,體現了電網發展的本質,反映了公司的電網結構、供電能力、運維管理、電網智能化、綜合價值創造等水平。(見表3)
三、指標的分類統計與社會化表達。一是對于有領先優勢的指標,繼續沿用并保持現有工作方法和統計方法。二是對于國網江蘇電力暫缺的、可有效體現企業履責績效的指標,公司通過開展相關工作或改進工作方式,完善社會責任績效統計方法與流程。三是對于國網江蘇電力已經開展工作但未進行績效統計的指標,參照國際標準對現有統計方法進行完善。
針對表達過于內部化的指標,統一對指標名稱進行了社會化表達調整并闡述責任釋義,使指標易于被利益相關方理解卻又不失關鍵專業信息,提升溝通效果。
四大實施效果凸顯
一、提高了社會責任管理水平。社會責任指標體系的構建促進了國網江蘇電力社會責任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公司將需要實現的社會責任目標通過指標分解的方式層層分解到各部門、各業務單元和各崗位,從而使得不同層級的管理者和員工都明確自己履行社會責任的詳細內容和應該達到的目標,推進了企業對履行社會責任的精細化管理,提高了公司的社會責任管理水平。而且,通過社會責任指標的構建,國網江蘇電力在實際工作中開展與行業內社會責任領先的國際標桿企業的對標,及時發現短板指標持續加以改進。2015年,公司實施社會責任根植項目制29個,推進社會責任根植基層,進一步提升了全面社會責任管理的質量和效果。
二、促進了“兩個一流”的建設。社會責任指標體系的構建,是公司在國家電網系統內對社會責任管理進行的探索性嘗試。公司依托社會責任指標建立評價與改進機制,持續進行研究成果的完善、實踐經驗的積累、發展決策的優化,發揮了公司在社會責任工作領域引領表率的作用。社會責任指標加強了各部門業務工作與公司、地方發展規劃及目標的銜接,為2020年公司基本建成“兩個一流”的目標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另外,構建社會責任指標體系為兄弟單位積累了社會責任工作水平的評估經驗,發揮了公司在國網系統內的引領示范作用。
企業對社會責任的理解范文5
如果現在要談企業的社會責任,也就是說在當前中國經濟發展的新常態形勢下,每一個在中國的企業,都應當知道這意味著什么,它所包含的內容是什么,和以前有什么區別。這實際上需要理解,社會責任在中國的改革開放,在經濟轉型的過程當中究竟發揮什么作用?,F在需要重新思考社會責任,把它重新提到一個新高度上,走向這個責任擔當的新高度就是要適應新常態。
新常態要求新質量
首先我們要知道新常態是什么意思。經濟學界和很多學者、專家都在討論,新常態下中國的經濟能否保持7%。有各種不同的理由說能否保持,從各種不同的方面說很有挑戰性的問題。新常態所包含的問題僅是一個速度的問題、GDP或增長數量的問題嗎?我認為只談發展的速度,只談發展的數量,只談發展的增量,還不足以了解什么是新常態。
首先,在中國今天所處的發展階段面臨新的挑戰,這個挑戰要求我們把經濟的發展提高到一個高質量的水平。這個高質量的水平,它所衡量的基本原則是什么?概括地說,就是要按照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原則,深化改革開放,實現經濟轉型和產業升級。可持續發展體現在哪兒?體現在經濟、社會、環境的有機統一,體現在企業和全社會在這三個方面的責任。
過去30多年的發展,我們在經濟上已經取得了成就。但是我們看到,這樣一種發展的模式在今天是不可持續的。也就是說,認識中國經濟發展的新階段,那就意味著我們必須要提高中國經濟發展的質量。
我們的注意力、關注點,把我們所作的一切努力,不能僅僅停留在經濟的層面上,必須要把環境的、把社會的挑戰當做經濟發展一個非常重要質量因素,去考慮、去實現這三者的統一。也只有這樣,才能使中國的經濟保持健康的增長和發展。
這是我們理解今天這個背景的一個現實情況和未來發展的前提。但是如果我們只理解中國經濟發展過去的情況,遠遠不能規劃出未來可持續發展的路線圖。我們必須面向未來,因為中國是處在全球變化的過程中,中國的經濟處在全球經濟體系當中,只有正確審視和處理好與全球經濟發展、社會發展以及環境發展的正確關系和相關主題的時候,就會增強中國經濟未來在全球的品質地位和引領世界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前不久,主席在APEC會議上談到,中國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的比例要達到20%,中國碳排放的高峰到2030年達到峰值。這是一個具有重大意義的宏偉的目標,是一個負責任的、可持續發展的目標。這要求企業和全社會都應為此做出貢獻。實現經濟社會和環境可持續發展的挑戰在于,必須采用具體的實實在在的實施路徑和方法。我們談社會責任,實際上是系統實施和落實在可持續發展目標而必須的責任。
中國發展過去階段中所依存的條件和環境已經變化了,現在有了新的條件和要求,應當進一步適應變化了的形勢。我們意識到,過去的發展方式出現的問題包括,快速消耗了資源,使生態和環境惡化,生產效率低下,產能過剩等等,這使得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沒有完全實現同步。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在宏觀層面上經濟結構調整的任務和要求十分突出。在微觀層面上,經濟轉型和產業升級顯得十分緊迫。
企業的轉型和可持續發展的效果體現在哪兒?我認為,具有明確的目標和路徑,是十分重要的。這也就意味著我們需要重視強調社會責任在當前形勢下的意義,建立履行社會責任和企業發展相統一的聯系。所以,新常態不僅表明經濟發展的新質量,也意味著實施社會責任必須具有新的質量。
回歸價值和本質
2009年我講企業社會責任是有意義的事業,是說人們要認識到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性。2013年我講要把企業社會責任做成有意義的事業,就是說企業社會責任不能做表面文章,更不是短視的行為。2014年我講社會責任要回歸本質和價值。
這些實際上是階段性的描述,也是倡議要從道德和價值觀上理解、認識和落實社會責任,為實現企業和社會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的意義。而我們今天要理解新常態下中國企業的社會責任,回想我所講的這幾句話,我認為依然具有本質上的現實意義。
在講社會責任時,我一開始就提出了第一個支撐性的觀點,說社會責任是負責任的管理,要把社會責任融入到企業價值創造的全過程。這個話后來被廣為引用,但把社會責任融入到管理、融入到企業的戰略,變成員工的行動,特別是把它當作一個負責任經營管理模式還有很遠的距離。
另外,幾年前我講社會責任時還說,社會責任是實現中國企業國際化的一個最重要的方法,是實現中國經濟轉型、產業升級的一個最重要途徑。當時很多人認為社會責任與這些有什么關系?但是今天當社會責任在國家層面提到一個很高的位置上時,我們更加清楚地看到社會責任與這些戰略主題有什么關系。
中國企業要發展,要國際化,遇到的挑戰和問題與社會責任極為相關。正確地系統地處理和應對這些問題,這將會極大地有助于提高中國企業在國際市場和各個領域的影響力。
所以,我講在這個新常態下,我們必須要讓社會責任回歸到價值和本質的軌道上才行。一段時間以來,國家推進的反腐倡廉,國家治理現代化,整個中國的生態文化建設等諸多方面,不僅體現了一個國家的責任,也明確了企業的責任和每一個公民、每一位消費者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只有把社會責任當做一個價值行為,當做實現企業發展和基本經營方式去做的時候,這樣的社會責任才能看出效果。
今天一些企業開展社會責任遇到了這樣或那樣的問題,解決這些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兩個方面:首先是對社會責任的認識。也就是說,每個企業它的成功發展的路徑和責任都是具體的。我們需要實施可持續的原則,但不能簡單地引用社會責任的指標,泛泛地、毫無針對性地把它放在某一個企業去承擔責任。
企業需要認識中國現在發展階段所面對的挑戰和任務,制定和實施適合自己的負責任的發展戰略,在運營和社會活動中考慮作為一個企業公民應當采用什么樣的措施。落實責任的方式就是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方式。沒有這個發展方式,就不可能實現企業的轉型。
所以,社會責任是一個道德行為,是一個價值觀念,這是我們的一個出發點。離開了這一點,或者社會責任表面化不會產生正面的價值和作用,這種社會責任最終只能是耗費企業財力物力和資源,最終員工不認可、企業不認可,客戶和消費者也不會認可。
其二,在社會責任領域,尚有各種不同的誤區,而這些誤區有時導致了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方向不明確、重點不突出,而且沒有按照一個科學的方式去進行。這種不科學的方式,在社會責任領域表現出來的就是最不可持續的方式。社會責任是企業發展的戰略,如果離開了真正的可持續發展的方向,開展社會責任會遇到極大的障礙。
我們要在經濟發展現階段的形勢之下,在企業未來發展的藍圖上,找到企業目標實現的路徑。而這一點,必須從對社會整個發展的需求和挑戰上去認識。誰把這個問題認識得越清楚,誰所做的方案就越切合實際,未來的發展潛力也就越大。
對一個企業家而言,重要的是清楚地認識到,他的企業是中國這個社會的一員,他的企業處在國際市場和供應鏈上,今天檢驗一個企業家或者一個企業的標準,已遠不僅是一個質量的問題,不僅僅是一個市場推廣或宣傳的問題,不僅僅是一個為了社會責任報告的問題。
社會責任報告本來應當是一件好事,本來應當是有助于與社會各方溝通,建立負責任的形象,和改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的績效和管理的,但是如果開展社會責任和社會責任報告離開了可持續發展目標和對社會負責的理念,從長遠來看其結果會適得其反。以片面的觀點,短視的行為去承擔社會責任,只停留在眼前的效果上,是會遇到巨大困難的,因為這經不起實踐和時間的檢驗,不符合可持續發展的理念。
社會責任四要素
作為企業要適應新常態,最關心最注意的是如何才能把社會責任落實到企業的發展和管理之中。我想再次強調社會責任的四個方面的要素。社會責任的四個要素是我在2009年提出的,很多企業接受并實踐了這個觀點和理念。
第一個要素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必須與企業的核心結構相結合。離開了企業的核心業務談社會責任,實際上會使它與企業的管理脫離,不會與企業的發展同步。不與核心業務相結合的社會責任不管做多大的宣傳,不管做多大的努力,和企業的發展不在同一個軌道上。所以,能否與核心結構相結合,這是履行社會責任的一個試金石。
第二個要素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必須要考慮行業的特點。每一個企業所處的行業、所遇到的挑戰是不一樣的,所遇到的環境條件,以及經營的模式、管理的內容是不一樣的。所以,不體現行業的規律和發展,不了解行業里面具體的要求和共同的規律,這樣進行的社會責任就可能與產業結構在同一個方向上,就不可能形成可持續的供應鏈。
第三個要素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必須要考慮地區的特點。企業在不同的地區發展的環境和條件不同,所承擔的社會義務有所不同,履行相應的社會義務實際上也是企業建立必要的生態環境,開拓自己發展空間,這也是開展合作、貢獻社會要履行的公民義務。
第四個要素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必須要考慮企業的文化。企業的文化不管是正式的,還是非正式的,這種文化對企業的管理、經營方式和行為方式都有直接的影響。民營企業的創始人對自己企業的影響尤為突出。培養負責任的文化,把它當作重要的機制,落實到企業的發展戰略和人的行為準則,才能有效探索企業未來發展的路徑并創造品牌。
所以,正確地認識社會責任就是要認識經濟發展現階段的挑戰,確定出每一個企業發展的主題,確定每個行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所做貢獻的方式、方法以及路徑。落實社會責任,一定要清楚和辨識企業社會責任在具體情況下意味著什么,如何改變經營方式,如何改變每一位員工包括領導的行為方式。
如果沒有這種方式的改變,就談不上我們今天所說的創新。創新的源泉來自于社會,創新的源泉來自于價值觀,創新開始于企業的戰略,創新必須滿足企業永續發展、社會和利益相關方的要求??紤]這些因素,形成系統化的理念,變成管理體系,就為創新奠定了基礎。
創新可能是技術創新,也可能是流程創新,也可能是營銷的創新,還有可能是管理模式的創新。這些創新考慮社會責任時,企業就會爆發巨大的創造力。要達到這一點,離不開實實在在地做工作。所以,要從對企業發展的價值和對社會創造的價值這兩個維度去考慮社會責任的意義,只有這樣社會責任才可能是有效的。
企業的公益慈善活動,是社會責任的一部分。如何正確處理公益與企業所承擔的主體社會責任的關系,實施可持續的管理,這是一個系統化的工程。企業只有系統地把社會責任轉化為管理系統,形成一個清晰的方案時,就為激發企業自身內部的發展潛力,使對社會負責處于戰略的地位,使內部和外部的行動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這樣的可持續的社會責任就有了條件。
社會責任的階段性
最后,我想說社會責任具有階段性。中國的社會責任正處在一個非常初期的階段,還有巨大的發展空間。在這個階段參與社會責任報告、參與社會責任的企業,總體上還不多。
一些企業還未充分認識到社會責任的意義,處在一個被動的狀態。就是說,當企業出現了環境或社會問題的時候,往往才去解決出現的問題,而且解決的方式是采用危機公關。這樣的企業所做的工作實際上是過去的事情,也就是企業沒有做今天應該做的事情,更沒有做未來發展的事情。
一些企業把公益慈善當成社會責任,公益慈善固然是好事,但還不能代替負責任發展的責任。企業還應該把精力放在自身能力的建設上、自身發展潛力上,從外部和內部兩個角度去審視自己的責任和義務,是企業形成內外相結合可持續發展的局面。
另外,企業需要正確處理自身利益和社會利益的關系,有的企業把社會責任報告當成包裝的廣告或者宣傳品去處理,而忽視了企業自身的建設和發展,從長遠看這對企業來是很不利的。
企業對社會責任的理解范文6
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本質 表現形式 道德責任
企業社會責任的本質是什么?對這個問題的不同理解,導致學術界的爭論不斷。本文在梳理和評析各種觀點的基礎上,揭示出企業社會責任實質上是一個道德范疇。
關于企業社會責任本質的觀點
在認可“企業社會責任”這種提法的前提下,關于企業社會責任本質的理解,往往蘊含在對其內涵和外延的界說之中。本文概括出關于企業社會責任本質的幾種立場。
策略論。這種立場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為了實現利潤最大化或應對外部壓力而采取的一種策略。由于履行社會責任會獲得政府的支持、消費者的信任、投資者的青睞,從而提高企業的美譽度,獲得良好的廣告效應。所以,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經營和發展的一種策略,是一種“開明的利己主義”或“明智的投資”。
奉獻論。這種立場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基于道義感而對社會做出的無償奉獻。它的特點就是經濟上的犧牲,而不應該有任何自身利益的考慮。如有人提出,惟有本著提升公共福利之主觀愿望而犧牲經濟利益者,才能歸入企業社會責任的范疇。甚至可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必須是完全自愿性的,而不能是由法律或者外部經濟壓力強加的。
綜合論。這一立場拓寬了企業社會責任的形式或外延,其代表性觀點有兩種。一是以美國佐治亞大學教授Carroll為代表,認為完整的企業社會責任包括企業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倫理責任和慈善責任。另一種則把經濟責任清除出去,認為企業社會責任由其法律責任、道德責任和慈善責任構成;或認為它包括“強制性表現形式”(法律責任)、“自覺性表現形式”(道德責任)、“誘導性表現形式”(受利益誘導機制采取的通過利他而利己的策略)。
關于企業社會責任本質的探討之所以難以取得一致意見,原因是它們都犯了同一個錯誤:把企業社會責任的本質和表現形式混為一談,并以后者代替前者。實際上,企業無論是把社會責任當作它的獲利策略、道德義務、法律義務,還是這幾者的混合,都只是履行社會責任的形式差別,而非實質差異。
企業社會責任的本質是道德責任
奉獻論是一種狹義的、有著嚴格限制的道德責任概念,即要求動機必須是道德的。綜合論所說的道德責任外延稍廣,但也只是指未上升為法律、但必須履行的責任。與二者不同,這里所說的道德責任是一種更為廣義的概念,它是指屬于道德范疇的責任,即對履行它與否可以進行道德評價的責任。這種基于學科屬性理解的道德責任概念,能使我們在理論上對企業社會責任的本質歸屬進行正確的判定。
以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可知其本質是道德責任。本文不同意把經濟責任(追求利潤最大化)歸入企業社會責任。因為,企業社會責任理論提出的初衷,就是要探討和強調企業在利潤最大化目標之外所負的義務。把經濟責任置于社會責任之中,改變了企業社會責任應有的和本來的意義,背離了企業社會責任理論建構的初衷,模糊甚至掩蓋了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經濟責任的沖突,也使解決這種沖突的努力可以輕易被忽略。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經濟責任應被視為兩個全異關系的概念。如此可以清楚地看到,企業社會責任所要求實現的是企業自身經濟功能之外更廣泛的功能。在這個意義上,對企業社會責任的期望和要求,就是對企業的道德期望和要求。
以策略形式體現的社會責任是道德責任。正如企業履行其經濟職責可以采取多種經營方式和手段一樣,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路徑也不是單一的。從動機角度來界定企業社會責任的實質,首先不具有操作性,因為無法了解每個企業的真實動機。其次,如果A、B兩個企業對社會事業做出了同樣的貢獻,則A由于出于道德動機,B實際上履行的只是其經濟責任,無所謂道德。這既導致了對企業評價的不公正,也造成了對“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的狹隘理解。最后,這與強調企業社會責任的初衷相違背。強調社會責任的目的是增進社會“公利”,因此,只要一個企業的行為產生了這種效果,就是履行了社會責任;而增進了社會“公利”的社會責任,本質上就是道德責任。與純粹出自道德動機的情況相比較,以策略形式體現的企業社會責任當然不是最高尚的,但這只是道德境界的區別,而非道德屬性上的本質不同。從現實的角度來看,社會責任同時能成為盈利策略,正是許多企業愿意履行的最大動力。
以法律形式體現的社會責任是道德責任。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有一部分是與法律法規重合的,正因如此,有人將企業社會責任嚴格限定在法律規定的范圍之內,認為企業無需承擔法律之外的任何責任;有人則反對將這些責任稱為企業的社會責任。前者把社會責任與法律責任完全等同,后者則把兩者完全對立,都具有片面性。其實,企業所擔負的責任是否屬于社會責任,不是根據其是否具有法律形式,而只能看這種責任是對股東的,還是對非股東利益相關者的。從根本上講,法律法規就是以強制力保障的道德要求;從具體內容看,很多道德規范、道德責任同時就是法律規范、法律責任。企業與勞工、消費者以及環境等方面存在直接的利益關聯,企業的行為會增進或損害它們的利益,這就使二者的關系具有了道德屬性,可以對之進行道德評價。而之所以只將這部分道德責任法律化,是因為這種利益關聯的直接性導致了二者權利與義務關系的直接性和對等性,這部分責任乃企業最基本的社會責任,需要有強制力量保證其實現??梢?,以法律形式體現的企業社會責任,實質上仍是對企業的道德要求。
以慈善形式體現的社會責任是道德責任。在前述美國學者Carrol的分類中,企業的慈善責任是與倫理責任并列的,它是指企業參與非強制性的或者非由法律和倫理所要求的社會活動的義務;企業倫理責任與慈善責任僅有細微的差別:后者在道德或倫理意義上的強制性不如前者那樣明顯。將道德責任(即所謂“倫理責任”)與慈善責任并列,表明Carrol認為后者不屬于道德責任范疇,這實際是把概念間的種屬關系當成了并列關系。在倫理學中,道德義務分為兩類:完全義務(強制性義務)和不完全義務(非強制性義務)。前者是道德上必須履行的,否則就應受到道德譴責;后者是道德上提倡履行的,不履行一般也不應受到道德譴責,即它得由行為主體“自主決定其履行與否”,但如果履行了,則會得到積極的道德評價。因此,可以按照強制性的強弱,把企業的社會責任分為三種:有些具有底線性質的需要最強的強制力保證其踐履,這體現為法律責任;有些處于法律規范之外,但也具有“道德強制力”,如不履行社會就可以對企業進行指責,此即Carrol所謂“倫理責任”(道德責任);還有些是沒有任何強制性的,如社會捐助,此即Carrol所謂“慈善責任”??梢?,慈善責任實際也是道德責任的一種存在形式,它與法律責任、“倫理責任”的區別,仍然只是道德層次上的區別。
總之,無論以何種形式體現出來的企業社會責任,由于都涉及到企業這一特定組織與社會整體的利益關系,因而都具有道德意味,都可以對之進行道德評價,在本質上,它們都屬于道德責任。把企業社會責任的本質界定為道德責任,不僅有利于企業正確處理其經濟責任與社會責任的關系,也有利于在全社會形成“德福一致”的道德環境。
參考文獻:
1.盧代富.國外企業社會責任界說述評[J].現代法學,2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