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會的基本特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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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會的基本特征

法治社會的基本特征范文1

論文關鍵詞:現代性 法治教育 大學生

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作為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之大學生的法治教育開展成功與否,直接影響到現代性法治國家的建立,最終關系到整個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建設的興衰成敗,這就對加強大學生法治教育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提出了要求。而大學生法治教育的成功開展則依賴于對法治精神中所蘊含的時代特征的把握,因此,系統全面地分析大學生法治教育的現代性本質訴求在學理和實踐上就顯得尤為重要。本文力圖從理性主體的價值目標、權利義務的基本內容以及方式多元的實施途徑等三個角度論述大學生法治教育中所蘊含的現代性應然訴求,從而建構起具有中國特色的大學生法治教育的現代性理論體系和實踐框架。

一、理性主體:法治教育價值目標的現代性

黑格爾認為,“現代世界的原則就是主體性的自由”,現代社會的“偉大之處就在于自由地承認,精神財富從本質上講是自在的”。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個體的主體性和自我意識的生成或走向自覺,是現代性的本質規定性之一,是全部現代文化精神的基礎和載體,人作為個體從自在自發的生存狀態進入到自由自覺的生存狀態,這是人類社會歷史進程中的重大事件,它成為現代社會運行的支撐性因素,是現代社會的創新能力、內在活力和驅動力的源泉。這種個體的自覺狀態不是少數社會精英的特殊狀態,而是現代社會公民的普遍的生存狀態。這就在哲學的層面提出了現代性社會的基本特征就是人作為自主性的理性主體的生成。在現代社會,這一理性主體行為的標準不再依據前現代社會的神之權威或君王的絕對權力,而是遵循著經合法程序制訂出來的法律規則,細言之,國家、社會與理性主體的關系由公法來衡量,理性主體之間的關系則為私法所決定,因此,我們可以說現代社會就是一個法治的社會。對理性主體而言,這種法治化的要求并非僅停留在抽象的層面,它更在法律精神、法律信仰以及法律實踐的層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首先,理性主體的自主性是現代法律精神的集中體現?,F代社會的本質特征在于社會成員主體性意識的增強,這種主體性體現在人們能夠依據客觀條件和主觀需求及聰明才智來最大限度地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的一種能力和權利,是主體支配自己的活動所應有的權利。同時這種應有權利要轉變為現有權利,就必須得到國家法律制度的確認,從而獲得公權力的保障,所以,我們可以說現代法律的基本特征就是對源于自主性的公民基本權利的保障,進而能夠斷定法的現代精神之主旨,乃是對自主性的弘揚。同時這種體現社會主體自主性的法的精神,邏輯地演繹為若干要義,亦即公民意識、自律意識和生命意識。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塑造具有自主意識的理性主體是現代法律精神的題中之意。其次,這種理性的主體應當具有忠誠的法律信仰?!胺杀仨毐恍叛?,否則它將形同虛設”,這就意味著法律在成為工具性規范的同時,還必須成為人們的價值性訴求。如果“法律僅僅被理解為國家自上而下地制定和執行的一套規則,當官僚國家通過無論行政還是法律手段滲入和控制了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當社會在此過程中日益萎縮而不再是法律與宗教的創造之源,這時便大難將至”因此,對法律的誠摯信仰成為現代性主體的必然要求。最后,就實踐而言,理性主體應當視法律為外在行為的準繩。法律與道德的區別在于調整對象的不同,法律指向的是人們的外在行為,而道德則調整人們內在的良知。理性主體也是社會實踐的主體,人們必須將法律作為行為的最低標準,這一要求是保證理性主體的自我權利與其他社會成員的權利和諧共處的基本條件。

在上文的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出現代性的規定特征在于具有自主性法律精神、法律信仰以及視法律為行為準繩的理性主體的生成。這就要求我們在推進大學生法治教育的過程中,把自主性的理性主體的培養視為教育的價值目標。在法治教育中,需要讓學生知道,只有成為自主性的主體才能進入社會生活,當然這種自主性不是任意性,而是以責任為依歸的,每個青年學生只有成為自主的主體才能使自己信服地成為責任主體,從而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使自己的行為選擇符合法律的要求。同時,要培養學生對社會主義法律的信仰,樹立法律至上的觀念,把握法治觀念的精髓,因為只有當法律成為學生的一種社會信仰時,它才能是使大學生由內至外地尊重法律,從而能夠按照法律的要求展開實踐活動。因而,只有將大學生塑造成具有自主意識的理性主體,才能符合現代性的應然要求,才能為我國的法治建設培育出守法公民。

二、權利義務:法治教育基本內容的現代性

以理性主體的生成為基本特征的現代社會,不僅表現在社會成員的自主性的增強,同時還表現為理性主體之間的關系與前現代社會相比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前現代社會與現代社會的根本區別就在于,人們之間的社會關系不再以身份為劃分標準,而是以人們之間的契約關系來界定,這也是前現代社會被視為公法型的社會,現代社會被視為民法型社會的法理依據。在現代社會,國家公權力的來源是由“社會契約論”證成的,而社會成員之間的關系則是以民事性契約來判斷的。無論是社會契約還是民事契約都是以自主性的理性主體的存在為前提,就此而言,契約化行為在社會中地位的彰顯正反映了理性主體自主性的增強,這也從另一個側面反映了自主性理性主體的出現是現代社會的一個本質要求。當自主性的主體成為契約制定者和履行者時,所有活動的內容則指向人們的具體行為即設定、實現權利和義務。就此我們可以推論,權利與義務這對矛盾范疇構成了現代社會生活的主要內容。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視權利與義務為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特征,因此我們在對大學生進行法治教育時,必須把握住這一現代性特征,將權利與義務觀的教育視為法治教育的基本內容。

青年學生正在經歷一個逐步成熟的成長過程,法治教育要使學生能夠在選擇社會行為時擺脫不成熟的隨意性和不負責任性,讓每一個學生知曉在享有權利的同時,還必須承擔與之相適應的義務,這就需要青年大學生們樹立起正確的權利義務觀,因而就有必要厘清法律權利與法律義務的內涵及關系。

法律權利是規定或隱含在法律規范中,實現于法律關系中的,主體以相對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獲得利益的一種手段,與之相對,法律義務則是主體以相對抑制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保障權利主體獲得利益的一種約束手段。就二者的關系而言,權利和義務在結構上存在著對立統一的關系,既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也沒有無義務的權利,如果一方不存在了,另一方也不能存在;兩者在數量上存在著等值的關系,即在一個社會中的權利總量和義務總量是相等的;兩者在功能上存在著互補的關系,即只有在兩者互動的運行中,才能有效地調節理性主體之間的社會關系。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現代社會的運轉不僅需要權利,而且需要義務,只有科學地認識到權利與義務的對立統一關系,才能建立起正確的現代性權利義務觀。

權利與義務觀的確立僅是在宏觀上使得大學生了解權利與義務在法律中的地位及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這并不能保證學生在具體層面熟識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因而,這就需要在法治教育的過程中,將以權利與義務為內容的教育推向更加細致的實踐層面,從而使學生在不同層面理解權利與義務的具體形態。由于大學生在校園中的時間很長,所涉及的社會關系在校園中尤為突出,這就要求我們必須立足于校園生活,使得學生們能夠切身感受到權利與義務在生活中的重要性。例如:學生與校方之間的關系既是一種行政法律關系,又是一種民事法律關系。就前者而言,高校依據《教育法》行使行政管理權力,與學生之間是一種垂直型的隸屬關系,這就要求學生有服從校方管理的行政義務,與此同時,學生也有在與管理發生沖突時的行政救濟權利,如對校方提起行政復議或訴訟;對于后者來說,二者存在著平權型的民事法律關系,由于校方為學生提供了教育、住宿及飲食等方面的服務,在這些方面兩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都屬于平等的民事主體,雙方之間的關系由民事權利和義務來決定。我們只有讓學生在實際生活中切實感受到權利與義務的存在,才能使其了解權利與義務在社會生活中的重要性,進而依此作為自己行為的標準。

三、方式多元:法治教育實現途徑的現代性

現代社會的規定性特征在體現為理性主體的確立、社會內容的權利義務性的同時,還體現為社會各個系統的分離。近代以來,伴隨著市民社會與政治國家逐步分離,社會形成了不同的系統,人們的行為隨之呈現出分化的特征,社會的各個子系統按照自身的法則進行運轉,這就意味著多元化的趨勢成為現代社會發展的一個特征。現代社會共同多元化的特征也體現在法治建設的進程中,進言之,國家社會、學校以及個人等不同的系統,在法治教育的過程中承擔著不同的角色。因此,我們在對大學生進行法治教育的時候,必須把握住時代多元發展的特征,統合社會的不同力量,如社區、法庭等。在教育方法的選擇上也應當擯棄單一的課堂灌輸的方式而應以效益最大化為原則選擇切實可行的方法,共同營造出大學生法治教育的新局面。

法治社會的基本特征范文2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善、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要實現和諧社會,其前提是必須實現了法治社會,構建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及和諧社會,都離不開大學生這個未來的建設著和接班人。因此,對大學生加強法律意識教育尤為重要。

關鍵詞:

和諧社會;大學生現狀;法律意識

一、法治與和諧社會的關系

和諧社會是小康社會建設進程中的一個重要階段。曾經指出,我們所要構建的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他把民主法治高度概括為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為我們建設和諧社會找到了最佳的切入點。黨的“十”,也將民主法治擺在了構建和諧社會應遵循的基本原則的首要位置。民主法治的建設,是構建和諧社會最首要的內容,也清楚地表明了法治對于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作用。和諧社會與法治具有內在的聯系,民主法治作為和諧社會的第一個基本特征,表明了法治對于和諧社會的重要意義。和諧社會是“和而不同”的社會,是“元素互補”的社會,是“彼此互動”的社會,是“相互協調”的社會。要實現談到的和諧社會就必須要有法律來保駕護航,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識。社會的民主法治當然以法治作為其基本內涵、社會的公平正義需要法治加以特別維護、社會的誠信友愛必須法治加以有效的保障、社會要充滿活力必須良好的法治環境、社會的安定有序必須法治加以維護。因此,法治是和諧社會性質的內在要求和必然要求,和諧社會離不開法治,離不開法律意識教育。

二、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

法律意識,是人們的法律觀點和法律情感的總和,其內容包括對法的本質、作用的看法,對現行法律的要求和態度,對法律的評價和解釋,對自己權利和義務的認識,對某種行為是否合法的評價,關于法律現象的知識以及法制觀念等。大學生法律意識是大學生群體對法、法律或其現象的反應形式,即心理、知識、觀點和思想,包括對法律的情感、認知、評價和信仰等的內心體驗。大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也是未來社會的支撐主體,其法律意識如何,直接影響到公民的法律素質和整個社會法治文明的程度。作為天子驕子的大學生,在大學接受科學文化知識教育,可以說是全體公民中接受教育最高的群體。他們不但有激情、年輕、有抱負,而且愛國、有較強的法律意識。在生活中遇到問題,喜歡用法律的方式解決,極力的維護國家利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應該說,中國現代大學生的知法守法意識、法律觀念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其表現在一方面,大學生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識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事件屢見不鮮。例如:某高校一女學生,因為上大學本科期間結婚,學校要開除其學籍,學生立即將學校到法院,案件經過開庭審理,校方敗訴,學生獲得繼續上學,繼續接受學校教育的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另一方面,大學生愛國意識較強烈。當我國國家權利被侵害時,學生有較強的愛國熱情,通過網絡、報刊等譴責他國干涉我國內政的行為,表現出強烈的愛國熱情。

但是,大學生中也有很大部分人法律意識缺失,現狀令人堪憂。有相當一部分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缺乏必要的自我保護意識,輕易相信網友的話,與其見面,結果被劫財劫色,甚至被限制人身自由,致使自己的人身利益和財產權利侵犯受到損害。有些大學生在就業、勤工助學過程中屢次被騙;還有些大學生中存在盜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隨意撕毀就業合同等違法現象、犯罪行為時有發生。還有一些大學生,盲目愛國,愛國動機是好的,但是行為是違法的,甚至被不法分子利用。比如,事件,有些人說自己愛國結果在大街上的砸中國人開的日本車,給我過公民財產造成巨大的傷害,還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秩序,影響了經濟的發展。相當一部分大學生雖然法律知識懂得不少,然而現實生活中,學法不會用法,知法犯法等的事件頻頻發生。針對以上情況,在我們構建和諧社會的大背景下,我們很有必要對大學生加強法制教育、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使大學生為我們現代化建設做出更大的貢獻。

三、增強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方法和途徑

大學生是祖國的希望,民族的未來。要實現和諧社會離不開大學生這些建設者和接班人,因此,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至關重要。我認為,加強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教育,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首先,加強大學生的法律知識學習。在我國各高校大學生中,普遍存在重視專業課程的學習,忽視公共基礎課,而對法律基礎課更加不予以重視,只是臨考時突擊復習一下,應付考試,缺乏扎實的法律基礎知識,對法律基礎知識掌握的不夠透徹,不會靈活的運用法律。還有些高校對法律基礎課設定為考查課,考試采取開卷,學校也不予重視,學生學習也就沒有主動性和積極性。因此,要強化大學生的法律知識勢在必行。

一是開設“法律基礎課”進行普法教育。增加學生的法律意識,高校應增加學時,將“法律基礎”課作為法制教育的重要陣地,使大學生學習法律基礎課時,掌握較為系統的法律知識。目前的“法律基礎”課程,2006年經過課程改革,與《道德修養》課程合為一本教材,非法學專業大學生作為公共基礎課開設,教材普遍存在課程內容設置簡單,教材內容未突出重點,法律基礎知識偏少,只注重編寫的系統性,教材內容主要是道德知識,比較側重德育。因而,大學生在《法律基礎和道德修養》課程中學習到的法律知識較少,不能更滿足法治與和諧社會的需要。因此,我認為,高校加強法制教育,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就必須獨立的開設“法理基礎”課程,而且法律基礎課程法律知識內容涵蓋廣泛,通過學習讓學生對實際生活中應用到的法律有個大概的了解。同時,應當積極開設一些法學選修課,以滿足不同層次的學生對法律知識的更深學習需求,從而逐步培養出適應現代素質教育要求的具有較強的法律意識的大學生,從整體上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二是發揮“法律基礎課程”第二課堂的作用。積極加強法律基礎課實踐教學,使學生更加形象的掌握法律知識,提高法律意識。比如:帶學生去法院旁聽,現場感受法律案件的嚴格審判過程;組織學生到社區、農村進行法律宣傳;組織模擬法庭;法律小品表演等。利用多媒體教學手段,播放生活中真實的發生在大學生當中的案例,使學生觀看后得到法律知識的學習,通過形象生動的系列法律實踐活動,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

其次,創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的校園和社會環境。學校是學生的主要活動場所,要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學校應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各項工作,通過校園廣播、校園報刊欄、校園微信、校園貼吧等途徑和方式加強對大學生的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法律知識,引導大學生在生活中自覺的從事正確的合法的行為,及時糾正大學生的不良行為,春風細雨般地滋潤和澆灌大學生法律知識,達到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的效果。高校的管理環境應當是民主的、法制的、有章可循的,程序合法的管理環境。民主法治的校園環境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正確樹立起到積極作用,否則亦然。學校制定大學生校紀校規時,要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確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規章制度不違背法治的精神,與我國家現階的憲法、法律不沖突,并認真的遵照高等教育法的原則與規定,開展各種教學活動,不侵犯學生合法權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良好的育人環境。我們知道,一個人的成長初除了受到家庭、學校的影響外,還受到社會大環境的影響較大。人是社會中人,不可避免的融入到大環境之中,受社會大環境影響。有句俗話說到“娃是好娃,社會把娃害了”,可見,人受到社會環境的影響有多大。因此,除了學校法律意識教育外,社會也應加強法制建設、法制教育和宣傳,通過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來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社會可以通過新聞、媒體、廣播、報刊、雜志、網絡等宣傳法律知識,傳遞社會正能量,多傳遞一些“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治思想,為培養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提供良好的社會外部環境。

再次,加強大學生道德素質教育,有利于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道德與法律二者的關系,是相輔相成的,道德戒律與法律規定具有很大一致性,凡是道德提倡的,法律一定是允許和贊揚的,凡是不道德行為,法律一定是禁止的。因此,加強大學身大學生道德教育,有利于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大學生上學期間是世界觀價值觀形成的關鍵時刻,抓住關鍵時刻道德教育,有利于終生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識。大學生關心國家法制建設,但世界觀還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環境影響,加強大學生的道德教育非常重要?,F在大學生大部分是獨生子女,從小嬌生慣養居多,很多家庭只注重孩子的知識學習教育,忽略孩子的道德教育,以至于有很多學生,基礎的道德修養都不具備,做不到人與人之間交往需要寬容、諒解等基本原則。因而,要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實現和諧社會,必須加強大學生道德教育,提高道德素質,有利于學生自覺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有利于最終構建和諧社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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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會的基本特征范文3

[關鍵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諧社會和諧機制

1992年黨的十四大決定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2006年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又做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目標的決定。市場經濟本質上是競爭的經濟,然而作為社會主義與市場經濟結合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除了具有競爭的屬性外,還應具有和諧的屬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應該是競爭與和諧的統一體,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應該是和諧的市場經濟。

一、和諧運行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本質屬性

1.市場經濟和諧運行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全面和諧的社會,其中經濟的和諧是基礎。因為,和諧社會的實質是要處理好社會中的各種關系,協調好人們的各種利益,使人們和諧相處,充分激發社會活力,實現社會的安定團結。在各種社會關系中,經濟利益關系是最基本的關系,是一切社會關系的基礎,只有首先協調好經濟利益關系,滿足了物質生活這一最基本的需求,人民才能更好地追求和享受其他利益。因此,社會是否和諧根本上取決于經濟利益關系是否和諧,只有從經濟利益關系出發來構建和諧社會,社會和諧才有堅實的基礎。目前我國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我們要構建的和諧社會,應該是在市場經濟和諧運行的基礎上,構建出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社會狀態。由此可見,市場經濟和諧運行,是理順我國現階段經濟利益關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

2.市場經濟和諧運行是社會主義本質的內在要求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社會主義與市場經濟的結合,它除了具有市場經濟的共性外,還必須體現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具有社會主義的特殊性。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是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這就決定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運行必須以實現最廣大人民利益為出發點和歸宿,把人民的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結合起來,既要促進效率的提高,發展生產力,又要防止兩極分化,注重社會公平;決定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競爭的作用要受到社會和諧目標的約束;決定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效率、競爭都要受到共同富裕目標的協調和相應政策的引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效率與公平、競爭與和諧相互交織、共同作用的經濟。

3.和諧運行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自身發展的客觀需要

市場經濟不是萬能的,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它在促進經濟增長、帶來高效率的同時,其自發性、盲目性的缺陷會損害社會整體利益和長遠發展,從而引發惡性競爭、短期行為、道德缺失,帶來經濟增長的盲目性、收入分配的懸殊,乃至經濟危機和社會動蕩,以及其他不和諧因素。市場經濟的缺陷不僅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相對立,而且同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要求相對立。改革開放30年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雖然使我國社會發生了巨大變化,但由于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完善,這就為市場經濟消極性、缺陷的滋生蔓延提供了更多空隙,從而產生競爭無序和失范、不講誠信、假冒偽劣、欺詐活動等不和諧現象,而這一切都不利于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和健康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越發展,越迫切需要和諧機制來引導、規范、推進和保障,以維護市場經濟發展所必需的良好秩序。

二、發展市場經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途徑

市場經濟是人類共同的文明成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發展市場經濟。事實上,市場經濟與社會和諧有密切的聯系,發展市場經濟,有利于不斷增加和諧因素,消除不和諧因素,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途徑。

1.市場經濟與和諧社會之間存在著相容性

2005年2月,在中央黨校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研討班上指出: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這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這些要求與市場經濟的某些屬性有著共通的地方,因而是可以相容的。

首先,市場經濟與民主法治本質上是一致的。民主法治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第一個要求。發展市場經濟能較好地解決民主法治的問題。因為現代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如果沒有完善的法治保障、沒有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市場經濟是不能夠運行良好的。同時,完善的法治體系也需要民主作為保障。發展市場經濟,能推動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增強人民的政治參與意識,促使國家民主法治體系的完善。市場經濟越發展越容易促進國家完善民主法治,這就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了必要條件。

其次,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與和諧社會要求的公平正義具有統一性。市場經濟本質上是公平競爭的經濟,它要求所有的人都遵循同樣的規則。盡管由于每個人的條件不同,在公平競爭中可能導致結果的不公平,但在市場經濟中每個人都是平等的,生產者經營者都以平等的身份進入市場競爭,在競爭中求生存和發展,實現優勝劣汰。因此,發展市場經濟,有利于增強人們的平等意識和公平競爭觀念,從而能較好地解決和諧社會的公平正義問題。

再次,發展市場經濟有利于誠信友愛的建立。市場經濟是以信用為基礎,通過契約為紐帶來維系的,“誠信為本”是現代市場經濟長期生存的法則,市場經濟的價值規律如一只“看不見的手”在背后調節著商品運動,一切商品的價值和質量都要通過市場來檢驗,這有利于樹立人們的質量意識和誠信觀念,為和諧社會的誠信友愛的建立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礎。

通過發展市場經濟,還能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等要求創造必要的條件。因為市場經濟本身就是充滿活力的經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為了追求利益,相互競爭,不僅使社會充滿著活力,而且也能很好地解決效率問題。同時市場經濟不僅能優化資源配置,還能促使市場規則和法律法規的健全完善,這就為安定有序的和諧社會創造了條件。另外,市場經濟承認并肯定人的利益,而對人的利益的承認和肯定,有利于充分發揮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有利于人的素質的提高,實現人的自由全面發展,使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發展市場經濟能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物質基礎

社會和諧從根本上說取決于生產力的發展和物質財富的增長,沒有生產力發展水平的提高和物質財富的增長,和諧社會將無從談起。盡管物質財富的增長不會自發地導致社會和諧,但社會和諧卻離不開物質條件。因為和諧與貧窮落后是不相容的,一個貧窮落后的社會永遠不可能達到真正的和諧。貧窮不是社會主義,同樣,貧窮也不是和諧的社會主義。因此,社會和諧的程度最終是由生產力發展水平決定的并受其制約,生產力水平的提高是社會和諧的基本前提。而要發展生產力,就必須發展市場經濟。市場經濟作為資源配置方式,是推動生產力發展的有效方法,在宏觀上,它能促進社會資源配置的優化,在微觀上它能充分調動企業和勞動者提高效率的積極性,從而有效地促進生產力迅速發展,為構建和諧社會奠定物質基礎。轉總之,市場經濟與和諧社會是殊途同歸的,是相容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發展市場經濟。

三、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和諧機制

和諧機制是指為市場經濟和諧發展提供的利益均衡引導手段和控制杠桿。盡管市場經濟與和諧社會之間存在著相容性,發展市場經濟能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物質基礎。但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現實、市場經濟固有的規律和特征決定了市場經濟的和諧是不能自發形成的,必須按照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去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和諧機制。

1.堅持以人為本是根本出發點

經濟運行機制必須服從和服務于人類活動與發展的需要,促進人類社會的文明與進步。因此,構建和諧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須首先從人出發,尊重人的主體地位,充分保護和激勵人的主動性和創造精神,確保人的權益得以實現。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諧機制的核心,它要求把人民的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滿足人的多方面需求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使人民的經濟、政治和文化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人們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不斷提高,形成人們平等發展、充分發揮聰明才智的社會環境。

2.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道德體系是基礎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和諧發展,僅僅依靠法律和制度規范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借助道德的力量。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我國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人們的道德觀念和行為方式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原有的道德體系已經不能適應新的形勢,而新的道德規范還沒有形成,因此積極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道德體系,確立全體社會成員共同遵循的價值取向和行為準則,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要著力培養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道德觀念,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道德規范,引導人們正確處理個人與社會、競爭與協作、先富與共富的關系,營造扶正去邪、揚善懲惡的社會風氣。在人類的道德體系中,誠信友愛對市場經濟的和諧發展最有價值,要建立企業、個人的信用檔案,完善現代信用體系,逐步在全社會形成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的良好風尚。

3.加強法制建設是保證

加強法制建設,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維護市場運行的正常秩序,形成公平競爭的環境,實現公平正義,是構建和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保證。要建立正常的市場進入、市場競爭、市場交易秩序,規范市場行為,保證公平交易、平等競爭,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要通過一系列法律法規界定各市場主體的產權,明確各自的活動規范,使市場活動在法律規則的框架下展開,引導人們以合理合法的手段追求自己的利益目標,自覺按照法律的規定來規范自己的行為,解決所遇到的矛盾;要堅決打擊市場不法行為,真正從制度上法律上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諧運行。

4.健全收入分配機制是關鍵

社會公平是衡量和諧社會的重要尺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區別和優越于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主要表現。而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則是社會公平的重要體現,要促進社會公平,就必須健全收入分配機制,規范收入分配秩序,構建科學、公平公正的社會收入分配體系。要以逐步實現共同富裕為目標,在科學發展觀提出的“統籌規劃”方法指導下,充分考慮和兼顧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階層、不同群體的利益,制定社會普遍能夠接受的分配政策;要加強收入分配的宏觀調節,并以法律形式來調控收入分配差距。

同時還要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社會保障體系是市場經濟發展的推進器,也是構建和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穩定器。因此,必須完善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保險等制度,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對失業者給予資助、對困難群眾給予保護,實現全社會的社會保障,滿足每一個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諧發展。

總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既是競爭的經濟,也應該是和諧的經濟,既具有競爭機制,也應該有和諧機制,只有把競爭機制與和諧機制有機的統一起來,才能實現市場經濟的和諧發展,奠定和諧社會的堅實基礎。

參考文獻:

[1]陳永昌:《堅持市場經濟與和諧社會的有機統一》.《北方經貿》,2005年第10期

[2]顧枉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和諧社會建設》.《經濟縱橫》,2008年第1期

法治社會的基本特征范文4

為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應對“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繼續增強我縣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充分發揮法制在我縣發展建設中的積極作用,結合20__年法制宣傳工作寶貴經驗,特制定2013年法制宣傳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十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弘揚法治精神為方向,以維護社會穩定為根本,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相結合、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相結合、與社會主義公民意識教育相結合、與法治實踐相結合。

二、主要目標

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扎實推進依法治理,進一步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建立健全的法律知識培訓制度,逐漸強化經營管理人員的法治意識和法律素質,增強依法行使決策的能力,為奪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勝利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三、主要任務

(一)繼續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制度,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學習宣傳,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的重要意義、基本經驗及其基本構成、基本特征。深入學習宣傳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會形成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圍,充分發揮法律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規范、引導、保障作用。就我縣當下的發展形勢,需重點學習宣傳區域協調發展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加強資源節約和管理、環境和生態保護、防災減災工作,促進區域和城鄉協調發展和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

(二)加強反腐倡廉法制宣傳教育。以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為重點,加強憲法、行政監察法、審計法和廉政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黨紀條規的宣傳教育,堅持反腐倡廉法制宣傳教育與政治理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職業道德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相結合,不斷增強干部職工反腐倡廉意識,提高廉潔自律的自覺性。廣泛開展面向社會的反腐倡廉法制宣傳教育,促進廉政法制文化建設。

(三)深入推進依法治理,扎實開展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工作,總結推廣經驗,建立健全制度,不斷提高創建水平。推進各部門行業結合自身特點開展依法治理,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強化行政監督和問責,完善執法責任制、執法公示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積極推進法律的有效實施。開展基層法治創建活動,推進基層依法治理,促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圍繞發展中遇到的熱點難點問題和經營管理薄弱環節,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專項治理活動,提高社會管理法治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繼續加強法制教育,干部職工全年學習時間不少于40學時,結合不同行業、不同部門全面有針對性地開展學法用法活動。

(二)堅持法制教育與道德教育相結合,從根本上提高經營管理人員法制意識和法律素質,形成學法用法遵法的好習慣。

法治社會的基本特征范文5

關鍵詞:和諧社會;人權保障;弱勢群體;婦女人權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首次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執政理念。2005年2月,總書記進一步對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作了闡述,指出“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秉h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又提出“社會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保證,必須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笔埂昂椭C社會”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以人權視角審視。和諧社會就是人權受保障的社會,人權保障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石。正如學者指出的那樣?!柏瀼貞椃ㄈ藱嘣瓌t,尊重和保障人權,促進人權事業的全面發展,應當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阿基米德支點’?!?/p>

一、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堅持以人為本。

構建和諧社會,離不開入的全面發展;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是和諧社會追求的理想目標,正是在此意義上,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指出:“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盡管學者對“以人為本”的表述不盡相同,但基本包括以下內容:尊重人的生命和價值,強調人的主體地位,社會的發展,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改造,要以人為中心。

人既然是一切之本,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便是不言而喻的事;以人為本,“在法律意義上也就是以人權為本”。和諧社會必然建立在尊重和保障人權之上,人權得不到真正的保障,就偏離了以人為本的原則,就不會有社會的和諧;人權問題就是和諧問題,沒有人權的普遍實現,就沒有真正的社會和諧?!安谎匀藱?,和諧社會也是虛幻的?!彪x開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前提來構建和諧社會,無異于空中樓閣。

二、推進民主法治建設,關鍵是尊重和保障人權。

民主法治,是和諧社會的首要特征,它的實現取決于人權的保障程度。只有充分保障人權的社會,人民才是自由的,才真正享有人身不受侵犯的權利,享有經濟權、發展權,享有管理國家的權利,才能在真正意義上成為國家的主人,成為國家公權力的真正來源,這樣的國家才是民主的。

和諧社會應是民主法治的社會,民主法治的實現依賴于對人權的尊重和保障。人權是公權的本原、界限、目的,法律能夠調處出這種狀態,法治便存在。在公權不受限和人權無保障的地方,便沒有法治。法治是一系列排列規整的程序,人權是法治程序所要實現的組合本體。所謂民主,就是要把這兩者融合后的制度化。言民主而不言法治,言法治而不言人權,民主和法治都是虛假的。

三、和諧社會應更多關注弱勢群體的人權。

《世界人權宣言》莊嚴宣布:“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是平等的”。而在現實社會中人人之間的差別是客觀存在的,在財富、身份、社會地位上是各不相同的,弱勢群體是客觀存在的。弱勢群體是指由于自然、經濟、社會和文化等方面的低下狀態而難以像正常人那樣去化解社會問題造成的壓力,導致其陷入困境,處于不利社會地位的人群或階層。無庸諱言,相對于社會主流人群,他們的人權更依賴于公權的救濟與保障。

當前,我國發展勢頭強勁。但弱勢群體的出現也是不容忽視的一個問題。據統計,我國目前弱勢群體的規模已達到1.4億-1.8億人,約占全國總人口的11%-14%。主要包括:貧困農民、農民工、失業下崗人員、無勞動收入的殘疾人、長期患病的人、孤寡老人、婦女、兒童等。經濟上的貧困,政治文化的貧乏是他們共同的特征。弱勢群體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由于自身生理上的缺陷或衰老的生理因素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自然災害或自然條件惡劣等自然因素造成的,還有可能是由于社會原因造成的,如因體制轉軌、結構調整、國家政策等因素造成的下崗工人、城市貧民等等。對這類弱勢群體,國家和社會尤其應當關注和保障他們的權益,因為他們承受了過多的社會轉型的陣痛,為改革做出了一定犧牲。當他們為改革所做出的貢獻與應得的補償不對等的時候,權益失衡會導致心理失衡,這是當前誘發社會不安情緒,加劇社會矛盾的一個重要因素。

世界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在20世紀40年代后,經歷了一個經濟穩定、迅猛發展的黃金時期,這與各國普遍實行高福利國家制度,注重對弱勢群體權益的保障具有很大關系;相反,當代很多拉美國家人均GDP已超過3000美元,個別國家甚至超過5000美元,卻不斷發生動亂,原因之一就是在經濟社會發展中忽視了弱勢群體的權益保障。各國發展的經驗告訴我們,能否妥善處理弱勢群體的人權問題,對于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至關重要。當前,我國處于人均GDP從1000美元到3000美元之間的發展階段。這一階段既是一個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黃金期,也是一個矛盾凸現期。分配不公平,貧富差距拉大,弱勢群體擴張,這些都是社會不和諧的音符。當務之急,是采取相應措施最大限度地縮小弱勢群體與強勢群體的差距,積極保障弱勢群體的權益,實現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正如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所述,“要妥善處理各方面利益關系,讓全體人民共享改革和建設的成果?!?/p>

矛盾無時不在,無處不有。社會是由不同的個人、群體、階層構成的,人與人之間會不可避免產生矛盾和沖突。我們不能苛求和諧社會是無差別無矛盾的社會,但和諧社會一定是弱勢群體基本的生存尊嚴可以得到起碼維護的公平社會。保障弱勢群體的人權,是實現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弱勢群體基本人權的實現程度是衡量一國人權狀況的一個重要標準,也是衡量社會和諧水平的一個重要標準。

四、和諧社會中的婦女人權保障。

男人與女人共同組成了社會。和諧社會必定是男女兩性和諧共處的社會。從男女兩性的關系來看,男性和女性無論在生理上、心理上、社會協作關系上都是彼此聯系,而不是彼此獨立于對方的群體,而更多地表現為一個互為依存的統一體。男女平等,天性使然。但有史以來,男女并未真正平等過。在母系氏族社會,女性由于其在食物生產、人類自身生產中的優勢而為男性尊祟,女性在社會中占據主導地位;進入父系氏族社會后,隨著社會生產方式的變革,由于男女兩性生理的差別,女性逐漸退居從屬地位。

當今時代,由于受傳統父權文化的影響,男性的社會化定向是在社會上謀取成功和地位,而女性的社會化定向是在家庭中充當賢妻良母。于是,習慣了男權社會一統天下局面的男性,不適應女性作為競爭對手的存在,希望“婦女回家”成為很多男人的共同心聲,而男性則扮演著“超人”的形象,既要充當工作中的強者,又要成為家庭的頂梁柱。性別歧視在社會觀念中根深蒂固,于是限制、侵犯婦女人權的現象便屢見不鮮,諸如在招生中限制女生比例、在職業招聘中提高婦女就業門檻、附加苛刻條件,在農村剝奪已出嫁婦女的宅基地使用權、土地承包權等土地權利,無視婦女的生育權,以及拐賣婦女等丑惡現象屢禁不止。

如前所述,婦女屬于弱勢群體,農村失去土地而又除了土地而別無長技的婦女,城里下崗失業的困難女職工,流落他鄉的被拐賣婦女,他們比一般人更需要社會的救濟和關愛。只有充分保障婦女的人權,才能達到每個女性自我身心的和諧,進而促進性別之間的和諧,人與社會的和諧,人與自然的和諧,不同利益階層之間的和諧,最終達到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

法治社會的基本特征范文6

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要把是否有利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是否有利于黨員干部的成長,是否有利于經濟社會共同進步,貫穿反腐工作的全程,檢驗反腐工作績效,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貢獻。

腐敗,有利于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感情。構建和諧社會,包括構建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以及人自身的和諧。其中,人與人的和諧是基礎。實踐表明,挖“蛀蟲”、揪“碩鼠”,排解人民為之痛恨的腐敗現象,能使社會各階層心情暢順,消除因職務犯罪而影響社會和諧的因素。檢察機關要因勢利導,從構建和諧社會前提出發,抓腐敗的源頭,消除黨內腐敗,促進社會和諧。

懲治腐敗,有利于推進民主法制建設進程??倳浱岢觯骸皹嫿ㄉ鐣髁x和諧社會,必須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充分發揮法治在促進、實現、保障社會和諧方面的重要作用?!碑斍?,民主法制建設還有很多工作要做,消除行敗是其中的重要一項。要強化監督機制,使執政行為和執政意識保持清正廉明,尤其要從提高人們的法制意識,強化依法行政、規范行政程序,履行法制手續入手,促進民主法制建設,促進全社會實現公平正義,增強反腐成效,使民主法制建設在和諧社會建設中充分體現。

懲治腐敗,有利于創造廉潔的政務環境。和諧的社會應當是一個清正廉潔的社會,基本消除職務犯罪的社會。職務犯罪本質上是一種權力腐敗,包括官員腐敗和司法腐敗,仍是人民群眾關注的焦點。國家工作人員尤其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人民賦予的權力,肆意瀆職侵權、貪污受賄,不僅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履行職務的廉潔性和正當性,侵犯了公民人身財產權利,更嚴重的是損害了黨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威信和形象,破壞了黨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動搖了黨的執政地位。因此,一方面鞏固和深化“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成果,一方面從治腐入手,“咬”定當地有影響、有震動、群眾反映強烈的職務犯罪大案要案不放松,“打防結合、標本兼治”。形成制約權力,使人不能腐??;提高覺悟,使人不想腐敗;有效監督,使人不敢腐敗的良好法制氛圍,努力從源頭上減少職務犯罪,創造廉潔的政務環境。

檢察部門在履行檢察職能,懲治腐敗的過程中要講究方式方法。民主法治是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也是對檢察工作的基本要求。辦案人員要牢固樹立依法辦案的意識,堅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任何違法行為,都必須依法嚴肅處理。要嚴格按照法定權限使用辦案手段和措施,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努力提高執法辦案水平。正確運用法律法規,體現寬嚴相濟、區別對待。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增強懲治腐敗與保護人權并重的意識。樹立正確的執法觀念,把握政策、講究方式、方法,既要嚴格執法,更要文明辦案、安全辦案。堅持構建和諧社會的主旋律,使懲治腐敗實現政治、經濟和社會效果三者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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