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合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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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合同

發票合同范文1

甲方:發行人,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主承銷商,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券公司

住所: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已獲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a股_______萬股;乙方為依法成立的經營證券業務的證券公司,已獲得中國證監會認可具有主承銷商資格,

2.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準備向社會公眾發行a股_______萬股,現委托__________證券公司作為主承銷商負責策劃本次承銷事宜,__________證券公司同意接受此委托。

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銷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a種股票發行的主銷商和股票上市推薦人,由乙方負責總承銷股票業務。本次股票發行采用包銷方式,即在承銷期限內未能全數發行完畢,未售出部分股票由乙方全額購入。

第二條 承銷股票的種類、數量、發行價格和發行總市值

2.1 甲方本次委托乙方代為承銷的股票種類為人民幣普通股(即a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元。

2.2 甲方本次委托乙方向社會公共發行的股票總額為__________股。

2.3 每股發行價格為__________元。

2.4 發行總市值為__________元(即每股發行價格×發行總額)。

第三條 承銷期限及起止日期

3.1 本次股票承銷期為__________天(不超過90天)。

3.2 承銷期限自刊登公開招股說明書之日起至第__________天為止。

第四條 承銷付款方式及日期

在本次承銷期屆滿后,30個工作日內無論是否全部發行完畢,乙方均應將全部股票款項(如未全部發行完畢,也包括自己包銷部分的股款)在扣除承銷費用后,一次劃向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

第五條 承銷手續費的計算、支付方式

5.1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發行總值的_______%作為主承銷費用(按證監會的收費標準,為1.5%~3%之間)。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制作費(如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等文書的制作)、主承銷協調費等。

5.2 承銷費用由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股票款項時扣除。

第六條 其他費用與承銷有關的費用

與本次股票發行(承銷)有關的其他費用,如廣告宣傳費、印刷費等費用由甲方確認后由其承擔。該等費用不包含在第7條所指的主承銷手續費中。

第七條 上市推薦費

上市推薦費按本次發行面值_______%收取,由乙方一并在移交股款時扣除。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8.1 甲方的權利

8.1.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協議的規定勤勉,盡責地承銷股票,并有權對整個承銷活動進行監督。

8.1.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協議的規定時間和方式支付全部股票款項(在扣除承銷手續費和上市推薦費以后)。

8.2 甲方的義務共15頁,當前第1頁123456789101112131415

8.2.1 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本次股票發行所需的所有詳盡的、真實的、完整的資料和文件,以便乙方的工作順利地進行。

8.2.2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的本次股票發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為乙方對其企業進行實地考察提供方便,協助辦理有關手續等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9.1 乙方的權利

9.1.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本次股票發行工作給予配合。

9.1.2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的與本次股票發行有關的所有資料文件為真實、完整、準確的。如果甲方未盡此項義務而致使本次股票發行受阻或失敗,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9.1.3 乙方有權按本協議的約定收取有關承銷手續費、上市推薦費和其他有關費用。

9.2 乙方的義務

9.2.1 乙方有義務按本協議的規定,盡責、勤勉地完成本次股票承銷活動。

9.2.2 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向上級主管部門辦理發行股票的申報手續,制訂發行時間表。

9.2.3 乙方負責組建承銷團,制訂股票發行具體方案,編制招股說明書等相關文件或資料,并與有關方面簽訂分銷合同,資料備忘錄以及相關的其他法律文件,并負責處理、協調本次股票發行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9.2.4 乙方負責為甲方進行上市輔導(具體協議以后再簽)和推薦上市等服務工作。

9.2.5 乙方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即其對在本次股票發行過程中所知道甲方的商業秘密等不欲讓外人知道的秘密負有保密的責任。

第十條 甲、乙雙方聲明

甲、乙雙方保證,雙方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一直到本次承銷結束日為止,在事先未與對方協商并取得對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能以任何形式。對外披露招股說明書以外的可能影響本次股票發行的信息,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的承諾

11.1 甲方保證其為乙方提供的與本次股票發行有關的資料文件為真實、完整、準確,不存在重大誤解、虛假性陳述和重要遺漏

11.2 甲方承諾,將視本次a股發行的進程,同意乙方提出的相關合理的要求,包括采取相應的行為和提供相應的文件。以上目的是為了本次a股的順利發行。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各項規定,如有違反,則為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要予以全額賠償(有其他具體規定除外);雙方均有過錯的,按過錯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以下為具體違約責任的規定:

12.1 甲方在與乙方簽訂本協議后又選擇其他證券公司擔任相同或類似的角色的,其與其他證券公司簽訂的協議無效,而且還應履行本協議下之全部義務;如果已無法履行該義務,則應支付股金總額的_________/萬,作為賠償金;

12.2 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本次a股未能發行,應向甲方支付股金總額的_________/萬,作為賠償金;

12.3 乙方延遲劃撥股款的,按同期銀行利率+_______%來計收利息。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13.1 雙方就本協議的解釋、履行,以及與本協議有關的其他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3.2 如果雙方自友好協商開始后30日內未能達成一致,則應將爭議提交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仲裁機構仲裁,其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有約束力。共15頁,當前第2頁123456789101112131415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自本協議簽署日到承銷結束日之間,如果發生任何政治、軍事、經濟、金融、法律等方面的重大變故,而且此等變故為雙方所不可預料,不可避免,而且已經或者將會對甲方的業務、財務狀況以及本次a股發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則任何一方可以決定暫時中止(不可超過30天)本協議或者終止本協議。

第十五條 未盡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之一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附則

16.1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16.2 本協議一式十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其余四份作為報審材料。

甲方: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證券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股票發行承銷團協議(a股)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在________________市簽署:

甲方:主承銷商(________________證券公司)

住所: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副主承銷商(______________證券公司)

住所: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分銷商(__________________證券公司)

住所: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即主承銷商)已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與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發起人)簽署了關于為發行人發行面值人民幣1.00元的a種股票__________股的承銷協議;

2.甲、乙、丙三方同意組成承銷團,依據上述的承銷協議負責本次股票發行的有關事宜。

甲、乙、丙三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協商、公平合理的基礎上,為確定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達成本承銷團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銷股票的種類、數量、金額及發行價格

1.1 股票的種類

本次發行的股票為面值人民幣1.00元的人民幣普通股(即a股)。

1.2 股票的數量

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為__________股。

1.3 股票的發行價格

本次發行的股票的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__________元。

1.4 發行總金額

本次發行的總金額為:__________元(即發行總金額=發行價格×發行數量)。

第二條 承銷方式

本次股票發行采取余額包銷的方式,即在承銷期屆滿之時仍未完全售出所有股票的,各承銷團成員按承銷比例將未售出的股票全部認購。

第三條 承銷比例

3.1 甲方承銷比例為________%,共計________萬股;

3.2 乙方承銷比例為________%,共計________萬股;

3.3 丙方承銷比例為________%,共計________萬股。

第四條 承銷期及起止日期

本次股票發行承銷期為________天(不得多于90天),起止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共15頁,當前第3頁123456789101112131415

第五條 承銷付款的日期及方式

在本次承銷期屆滿30日內,甲方負責將全部股票款項(在扣除承銷手續費后)劃入發行人指定的銀行帳號。此處的全部股票款項,包括全部向社會公眾發行完所得的股票,也包括未全部向社會公眾發行完而被甲、乙、丙三方以發行價購入的股款。

第六條 承銷繳款的公式和日期

6.1 甲、乙、丙三方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所得股款應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6.2 如果本次承銷的股票未全部向社會公眾發行完,則乙、丙兩方應在本次股票承銷期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將其包銷股票余額款項全部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6.3 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戶名:____________證券公司

開戶銀行:________銀行________分行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承銷費用的計算、支付公式和日期

7.1 承銷費用的計算

7.1.1 甲方與發行人簽署的承銷協議已確定本次承銷費用為__________萬元。

7.1.2 對于承銷費用,應先扣除制作、印刷、散發、刊登招股說明書,發行公告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

7.1.2 甲方作為主承銷商,還應提取主承銷商協調費,即__________萬元,在提取主承銷商協調費后剩余的部分在甲、乙、丙三者分派。

7.1.3 在三者之間和分派

承銷費用在扣除以上費用后的剩余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包銷比例進行分配,即甲方可獲得______________萬元,(即剩余部分×_____%);乙方可獲得________萬元(即剩余部分×_______%);丙方可獲得__________萬元(即剩余部分×________%)。

7.2 承銷費用支付方式和日期

甲方作為主承銷商應在乙、丙兩方將其包銷的余股款全部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見第6條)后5天內將乙、丙兩方應得的承銷費用劃入其各自指定的銀行帳戶。

乙方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證券公司

開戶銀行:________銀行________分行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證券公司

開戶銀行:________銀行________分行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8.1 甲方的權利

8.1.1 甲方在組織協調本次股票承銷過程中,有權要求乙、丙雙方給予積極配合。

8.1.2 甲方有權要求乙、丙雙方在本次承銷末將全部股票向社會公眾售完的情況下按本協議的規定將包銷股票余額款項劃入甲方所指定的銀行帳戶。

8.2 甲方的義務

8.2.1 甲方應負責制訂本次股票發行方案,并組織、協商各承銷商實施本次股票發行事宜。

8.2.2 甲方應負責股票發行的廣告和宣傳工作。

8.2.3 甲方應在本次股票承銷中履行保密義務,不得將除向公眾披露的招股說明書之外的,可能影響本次股票承銷的信息向承銷團成員以外的人泄露。

第九條 乙、丙兩方的權利義務

9.1 乙、丙兩方的權利

9.1.1 乙、丙兩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將其應得的承銷費劃入其分別指定的銀行帳戶。

9.1.2 乙、丙兩方有權要求甲方向其提供包括發行人提供的所有與本次承銷有關的資料文件。共15頁,當前第4頁123456789101112131415

9.2 乙、丙兩方的義務

9.2.1 乙、丙兩方應根據本協議盡職、勤勉地進行承銷股票。

9.2.2 乙、丙兩方應嚴格履行保密義務,不得將除向社會公眾披露的招股說明文之外的可能影響本次股票承銷的信息向承銷團成員以外的人泄露。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即構成違約,給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三方或兩方均有過錯的,按過錯大小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1.1 任何對本協議的解釋和履行產生爭議的,各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

11.2 在開始協商后30日內仍未達成一致的,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其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本協議自各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12.3 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一份,發起人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股票發行承銷協議(b股)

本協議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下列各方在______________市簽署:

發行人: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股份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

主包銷商:__________證券公司(以下簡稱為主包銷商)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證券公司,并被中國有關機構認可具有主承銷b股股票有權利。

住所:中國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

本協議由主包銷商以自己的名義并代表以下各公司簽訂:

1.國際協調人:__________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國際協調人)一家根據__________(國家或地區)法律成立的經營證券業務的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名稱:__________證券公司(以下簡稱為__________)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證券公司,并被中國有關機構認可具有承銷b股股票的權利。

注冊地址:中國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3.名稱:__________證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一家根據香港法律成立的經營證券業務的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香港__________道__________號_________大廈_______樓

4.名稱:__________證券公司(以下簡稱為__________)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證券公司,并被中國有關機構認可具有承銷b股股票的權利。

注冊地址:中國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鑒于:

1.股份公司是一家依中國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___萬元,分為________萬股。其中________萬股,占總股本_______%為____________公司持有,為第一大股東;________萬股,占總股本________%,為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萬股,占總股本________萬股,占總股本________%由內部職工持有。股份公司股東大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通過了決議,將股份公司由一定向募集的公司改為社會募集公司,向境外投資者發行________萬股b股,此次募集已為中國證監會批準。在完成此次發行工作后,股份公司的總股本將達到________萬股,其中普通股________萬股,b股________萬股。共15頁,當前第5頁123456789101112131415

2.雙方已同意在本協議(見下)的條件的權限下,由主包銷商為發行人承銷b股股票________萬股,主包銷商已同意安排將b股以配售價作私人配售,并將在承銷期滿之日下午3:00之時,未被認購的b股加以認購。

3.股份公司已同意其將在主包銷商及國際協調人的協助下就配售編制并于備忘錄日期發行有關配售的配售備忘錄。

4.各包銷商均已分別同意按本協議規定的條款進行配售b股,并包銷其包銷承諾書所列明的數量的配售股份。

5.股份公司及各包銷商已各自同意作出下述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現各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 釋義

1.定義

在本協議中(包括附件),除非文義另有約定,下列詞語有以下涵義:

“包銷商之間的協議”是指各包銷商在本協議簽署日同日簽署的協議,其內容涉及到本次b股配售及包銷的有關事宜。

“b股”是指股份公司注冊資本中的,面值為人民幣1.00元,總數為________萬股,要用外幣認購的境內上市外資股。

“工作日”是指________證券交易所開門營業而且在深圳、香港及紐約各銀行開門營業的日子,但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以及深圳、香港或紐約的公共假期。

“會計日期”是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美國”是指美利堅合眾國。

“人民幣”及“rmb”是指人民幣元,即中國的法定貨幣。

“港元”或“hk”是指港元,即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貨幣。

“美元”或“vs”是指美元,即美國的法定貨幣。

“截止配售日”是指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即主包銷商國際協調人及各包銷商在此日前完成本次配售b股。

“中國證監會”是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境外投資者”是指:

(1)外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2)香港、澳門、臺灣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

(4)中國國務院證券委員會規定允許的境內上市外資股其他投資人士。

“章程”是指股份公司章程。

“董事”是指股份公司現任董事。

“獲配售的人”是指受到包銷商的邀請認購b股的境外投資者,該投資者正是根據配售書而認購b股。

“配售”是指各包銷商根據本協議及包銷商之間的協議,將________萬股b股以私人配售的方式配售給境外投資者。

“配售備忘錄”是指股份公司就本次b股配售而將發行的資料備忘錄,其經包銷商同意的版本的副本為認證起見已由股份公司及主包銷商草簽,作為本協議附錄。

“配售比例”是指各包銷商在本次配售中同意認購的比例。

具體如下:

包銷商承擔配售的b股數目占總數的百分比(%)主包銷商 國際協調人××證券公司××證券公司證券公司合計100“配售價”是指每股b股配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港元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元。

“主包銷商指定的帳戶”是指主包銷商通知國際協調人在_________銀行設立的_________(港元或美元)帳戶。

“所得款項發放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所得款項轉交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換率”是指人民幣款項折算成美元、港元的總換率,即備忘錄日期所在的日歷周前一個日歷周_________外匯調劑中心人民幣兌換美元、港元的牌價的平均價。共15頁,當前第6頁123456789101112131415

“國際報告會計師”是指_________會計有限公司,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公司指定帳戶”是指以_____________股份公司的名稱開立的_____________(外幣)現匯帳戶,在_____________銀行設立的,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此帳戶號碼已通知主承銷商和國際協調人。

“國際協調人指定帳戶”是指以_______________證券公司的名稱開立的_______________(外幣)帳戶,在____________銀行設立,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傭金”是指每配售一股b股_________元(外幣)或人民幣,相等于配售價_________%的款項。

“股份公司的保證”是指股份公司有關的聲明、保證、承諾,即本協議第________條所規定的事項。

“包銷商的保證”是指包銷商有關的聲明、保證、承諾,即本協議第________條所規定的事項。

“包銷商”是指主承銷商所代表的自己、國際協調人以及其他包銷商,包括中國包銷商和國際包銷商。

“總發行價”是指本次b股配售所得全部款項,即發行價_________元(外幣)每股_________萬(即總股數)所得的款額。

“開始配售日”是指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此日,各包銷商將根據本協議而開始配售b股。

“股份”是指股份公司注冊資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股份。

“有關的證券法規”是指任何與本次b股發行、本協議的簽署或者在_________證券交易所上市及交易有關的中國法律、法規,包括(但不限于)1994年7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1995年12月25日生效的《國務院關于股份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中國證券委員會于1996年5月3日頒發的《關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規定的實施細則》、1998年7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

“保證”是指股份公司、主承銷商、國際協調人和其他包銷商的保證、承諾。

“中國法律意見”是指以下二種情況:

(1)股份公司的法律顧問_____律師事務所就中國法律為股份公司,主包銷商、國際協調人以及其他包銷商等作出的法律意見書。為驗證起見,該法律意見書已被股份公司及主包銷商的代表草簽;及

(2)包銷商的法律顧問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就中國法律為主包銷商,國際協調人及其他包銷商作出的法律意見書。為驗證起見,該法律意見書已被股份公司及主包銷商的代表草簽。

“驗證文件”是指由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擬訂的,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驗證文件(已簽署的副本已呈交主包銷商及國際協調人)。

2.各標題僅是為方便而加上,不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3.a提到法律、法規條文時,是指可能已經、或者不時會被修訂、修改或重訂的上述法律、法規條文。

4.a本協議中提到的時間,除非另有明確說明,均是指_________時間。

5.各附件均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配售

1.在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情況下,同時又在第_________條股份公司所作的保證、聲明和承諾的基礎上,各包銷商分別向股份公司作出承諾,將根據各自的配售比例,進行b股和配售,并在截止配售日下午3:00之時還有未配售出的股票之際,將此股票按配售比例以配售價全部購入。共15頁,當前第7頁123456789101112131415

2.股份公司是以私人配售方式發售配售b股供境外投資者在發行價及本協議條款及配售文件所規限的條件下認購。

3.股份公司委托主承銷商負責組織協調此項b股配售活動,其他包銷商也是受股份公司委托而進行此項b股配售活動的。

4.各包銷商按本協議的約定,接受委托,負責本次b股的配售活動。股份公司與各包銷商共同商定,各包銷商有權代股份公司完全行使本次b股配售有關的合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有權代表股份公司接受或拒絕(全部或部分)境外投資者按照配售書所提出的申請。

5.各包銷商在本協議下的義務和責任為個別的,而非連帶的。

6.如果某個或某幾包銷商未履行其(1)分條的義務,其他包銷商有權利(但沒有義務)就該違約包銷商所沒有認購或沒有找到認購者認購的b股,促成別的認購者加以認購或自行認購;若多名其他包銷商欲行使此權利,則按各自認購比例來分擔。

7.主承銷商有義務代表其本身和其他包銷商于截止日后的第_______個工作日上午________之前向股份公司提交有關配售b股認購名單;各包銷商均有義務按照本協議及包銷商協議的規定,向主承銷商提交其包銷義務范圍以內的有關b股的認購名單,以便主承銷商轉交股份公司。

第三條 b股配售備忘錄

股份公司將在主包銷商和國際協調人的協助下編制b股配售備忘錄,并應于配售備忘錄日期向國際協調人(代表主包銷商)交付其要求的份數的b股配售備忘錄。

第四條 登記

1.主包銷商及國際協調人須在不遲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將下列人士的姓名及申請的配售股份數以書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股份公司:

(1)每一名獲配售人;

(2)每一名獲配售人或包銷商(如果有的話)所申請的b股數目。

2.股份公司應根據本協議規定,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將已認購的b股部分配給有關配售人及各包銷商(如有的話)。

3.股份公司、主包銷商及國際協調人應合作向各被接納申請人提供開立使其能持有及實買配售之b股的帳戶所需有關資料和文件。

4.股份公司在接到上述通知的有效名單后,只要其所列名單上人士已將款項按約定支付,股份公司就應確保該認購名單內人士的名字將被登記為股份公司的股東,且其認購的b股股數列入于該認購名單中其名字對應的位置。

5.股份公司應在收到認購名單之后第三個工作日的上午_________(時)在完成第(4)分文所規定之義務后,根據_________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向其提交一份或多份股權憑證。證明上述認購名單中列人士的b股股權,并促使_________證券交易所將所列名單人士的姓名或名稱及所認購的b股數輸入其保存的股東數據庫;并在完成此事項后第二個工作日,促使_________證券交易所向主承銷商和國際協調人提交已收到股權憑證的書面確認書_________份。

6.股份公司保證其所分配、發行的b股,沒有任何留置權、抵押權、產權負擔以及第三者的權利負擔于其上,而且該b股其有該等股份所有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收取股息、投票等權利。

第五條 付款

1.各包銷商應在截止日后的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其從申請人收到的所有有關配售股份的款項,在扣除相當于傭金數目的金額(具有見本協議下文及包銷商協議)后,存入主包銷商指定帳戶內,上述款項應指定為“________股份公司發行b股”付款。共15頁,當前第8頁123456789101112131415

2.國際協調人應在截止日后的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其從申請人收到的所有有關配售股份的款項,在扣除國際協調人的傭金和其他費用(具體見本協議下文及包銷商協議)后,匯入主承銷商的指定帳戶。

3.在上述兩項條件被滿足的條件下,主承銷商應在截止日后的________工作日內,將其自申請人及其他包銷商處收到的所有有關本次配售股份的款項,在扣除主承銷商傭金和其他費用(具體見本協議下文及包銷商協議)后,匯入股份公司指定的帳戶上。

4.

(1)如果按照本協議條款,生效條件未得以滿足或被放棄,本協議則應立即終止并適用第_________條的規定。

(2)如果第一條所載的條件均符合或者被主包銷商和國際協調人放棄,而且第一條及其他有關的股份公司作出的聲明、保證、承諾并沒有被違反,主承銷商帳戶內的資金,應依第(3)分條規定無條件執行,匯入股份公司指定的帳戶上。

5.雙方協商確認如下:

(1)在主包銷商按第4條第(3)分條的規定支付款項后,主包銷商在本協議項下所有義務和責任即行終止;

(2)在國際協調人及其他包銷商按第4條第(1)、(2)分條的規定支付款項后,國際協調及其他包銷商在本協議項下所有義務和責任即行終止。

第六條 條件

1.各包銷商根據本協議而必須負擔的義務,須在開始配售日或該日之前,下列各項條件已經符合或被主承銷商和國際協調人放棄:

(1)主承銷商和國際協調人收到股份公司的中國法律顧問提供的法律意見書,該法律意見書的格式和內容必須符合中國法律之規定,而且為各包銷商滿意;

(2)主承銷商和國際協調人收到包銷商和中國法律顧問擬訂的法律意見書,該法律意見書的格式和內容必須符合中國法律之規定,且為各包銷商滿意;

(3)主承銷商和國際協調人收到國際會計師寫給包銷商的意見書,其格式與內容為主承銷商和國際協調人滿意;

(4)對股份公司有關業務及資產的妥當謹慎驗證及b股配售文件的驗證已經完成,并為主承包銷商和國際協調人滿意;

(5)主包銷商及國際協調人已獲得足夠的證據,證明已采取所有必要的步驟并獲得所有必要的批準和許可,并已完成所有必要的手續及已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法規以使配售能夠進行及b股能夠發行并在_________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6)股份公司所做的第________條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2.股份公司應促使上述條件得以完成,假如上述條件并未完成或被滿足,則本協議即失效,各個義務即告終止。同時適用第______條的有關規定。例外的是上述條件被主包銷商及國際協調人豁免;或是股份公司與主包銷商及國際協調人進行商洽(各方有義務進行此項商洽)。

第七條 聲明、保證及承諾

1.股份公司向全體及每一名包銷商就下列事項及附件一部分規定的條款作出聲明、保證和承諾并接受和承認作為每一名包銷商均是依此所有聲明、保證和承諾才簽訂本協議的;此等聲明、保證和承諾是在本協議簽字日作出的,并被認為在配售日、截止日和所得款項發放日就當時相應事實與情況重復作出:

(1)如果股份公司在任何時候知悉任何將會使本條和附件一所列的聲明、保證和承諾為不真實或不正確或被違反的情況,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主包銷商及國際協調人,并按其合理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補救或予以。共15頁,當前第9頁123456789101112131415

(2)股份公司承諾其支付所有因本次b股的發行,以及因簽署、履行或強制執行本協議和股份公司在本協議下的義務在中國應支付的一切稅費及其他政府性收費。

(3)股份公司承諾其應將采取一切必要的步驟,以確保本次b股的配售發行能在配售日進行,以及b股能夠在_________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4)股份公司承諾,除有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自本協議簽訂日起到b股截止日止,股份公司將在事先未與主包銷商、國際協調人協商的情況下,將不會在中國境內外以新聞或公開或散發文件形式,向公眾披露除b股配售文件以外的可能影響本次b股發行的資料。股份公司還承諾確保其董事、雇員及人也不為上述行為。

2.所有包銷商及每一名包銷商分別向股份公司作出以下所列各條及附件二的聲明、保證和承諾,并接受和承認股份公司是根據該等所有聲明、保證和承諾才簽訂本協議的;此等聲明,保證和承諾是本協議簽字日作出的,并被認為在配售日、截止日和所得款項發放日就當時相應事實與情況重復作出:

(1)使每一包銷商均承諾,如果其在任何時候知悉任何會使本條和附件一、附件二所列的聲明、保證和承諾為不真實或不正確違反的情況,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股份公司及其他包銷商并進行協調,按其合理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公布;

(2)每一包銷商均承諾,其將盡責、勤勉地按本協議的規定完成本次b股發行工作。

(3)除非另有約定,每一項保證均應獨立解釋,不應因參照任何其他保證之條款或本協議之條款而受到限制,也不應受上述條款的影響。

(4)由于違反第7條、附件一、附件二所列的聲明、保證和承諾所引起的任何責任,不應因本次b股的認購發行完畢而受到影響。

第八條 傭金和費用

1.作為各包銷商按本協議提供服務的代價,股份公司將以_________(幣種,一般為外幣)向各包銷商支付傭金:

(1)股份公司須向主包銷商支付包銷傭金和協調費用,相等于其他所包銷b股的配售價的_________%;

(2)股份公司須向國際協調人支付包銷傭金和協調費用,相等于其所包銷b股的配售價的_________%;

(3)股份公司須向其他包銷商支付包銷傭金,相等于各自所包銷b股的配售價的_________%。

2.包銷商在b股配售方面支付的或者代股份公司支付的所有律師費及其他專業印刷及其他相關費用應由股份公司負擔,其支付方法同于傭金。

3.各包銷商指定的帳戶:

(1)主包銷商:_________銀行,戶口名稱_________戶口號碼____________。

(2)國際協調人:________銀行,戶口名稱_________,戶口號碼_________。

(3)_________證券公司:_________銀行,戶口名稱_________,戶口號碼_________。

(4)_________證券公司:_________銀行,戶口名稱_________,戶口號碼_________。

(5)_________證券公司:_________銀行,戶口名稱_________,戶口號碼_________。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在本次b股配售實行日之前的任何時候,如果發生、出現、存在或者實施以下各項情形:

(1)任何新法律、法規或者現有法律、法規這任何變動,或任何法院或其他有權監管機構對現有法律、法規之詮釋或應用方面之變動;而該等事項在主包銷商(代表各包銷商利益)和國際協調人在知悉后,并在考慮了其所有其認為重要的因素后,主承銷商和國際協調人認為該事件或情形已經或可能將會對公司的業務、帳務狀況、公司前景或者配售b股,或者對b股持有人之權益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或共15頁,當前第10頁123456789101112131415

(2)任何國內、國際政冶、經濟、金融、市場、軍事及其他狀況發生變化,主包銷商和國際協調人認為該等事件或情形已經或可能將會對股份公司的業務、財務狀況、前景或者本次b股配售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或

(3)_________證券交易所之一般證券買賣因金融市場上之特殊情況或其他原因而被凍結、暫停或限制的情況;或

(4)任何地震、火災、暴風、暴雨、海嘯等不為人力所控制的自然災害,主承銷商與國際協調人認為此等事情已經或將要對本次b股配售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2.在出現上述任一種或一種以上情形下,主包銷商和國際協調人(代表其本身和其他包銷商),可以向股份公司發出書面通知,列出所根據本條款的理由,從而暫停(不超過20天)或者終止本協議。

第十條 違約賠償

1.股份公司同意并承諾如果發生以下任何一項,導致任何一名包銷商在任何司法管轄區要負擔某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被索賠、承擔責任、法律費用、開支等,股份公司要負責進行全面賠償,前提是該等損失或支出的費用是合理的:如果上述費用是由于每一名包銷商自己、或其任何高級職員或雇員的疏忽欠誠意所引致,則該包銷商不得為此而索賠,股份公司也有權拒絕賠償:

(1)根據本協議而為本次b股發行所為的任何正常行為;或以及

(2)股份公司所提供的資料、文件有不正確、不完整,或者是誤導的;或以及

(3)股份公司違反了本協議內其所作出的聲明、保證、承諾或其他義務。

2.各包銷商同意并承諾如果發生以下事項,導致股份公司要負擔某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本次b股發行被遲延,或失敗,或造成其他開支、法律費用等,除非下列條款另有約定,由各包銷商負責進行全面賠償,前提是該等損失或支出的費用是合理的;如果上述費用是由于股份公司自己或其任何高級職員或雇員的疏忽或欠誠意所引致,則股份公司不得為此而索賠,該包銷商也有權拒絕賠償:

(1)各包銷商對本協議任何規定的任何重大違約致使本次b股配售不能按本協議的規定進行:或

(2)各包銷商的任何聲明、保證、承諾不真實或有誤導使配售不能按本協議規定進行;或

(3)如果各包銷商在本協議規定的付款日未能按約足額付款的話,違約方應按股份公司的要求向其支付未付款項之利息。計息日自其應付日期到實際付款日期止,利息的計算以每360天為基準,以_________%(某外幣的基準利率)加_________懲罰利率來計算。在違約期間按此利率逐日計算復利。

股份公司同意每一包銷商的此項賠償責任均為獨立的,即任何包銷商不必為任何其他包銷商因未能履行其在本條項下的義務而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一條 終止

1.如果發生下列任一情形,各包銷商有權在付款放行日下午_________時之前任何時候,向股份公司發出書面通知,終止各包銷商根據本協議應負的義務:

(1)發生第9條之情事;

(2)股份公司違反或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應于付款放行日或之前應完成或履行的義務;

發票合同范文2

1、收到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是不存在認證與抵扣問題,與其他普通發票一樣全額計入采購成本入賬;發生時做: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價稅合計金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2.一般納稅人無論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增值稅普通發票,其銷售額都得按照適用稅率(17%或13%)計提銷項稅額。

(來源:文章屋網 )

發票合同范文3

摘要:在我國稅收體系中,增值稅占據著核心地位。我國增值稅征收管理是通過“以票管稅”來實施的,發票管理是稅收管理的關鍵。該文主要通過一件增值稅普通發票作廢案例入手,分析可能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建議。

關鍵詞 :增值稅普通發票;作廢管理;淺析

我國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國民經濟得到了突飛猛進的發展,增值稅也隨著經濟的發展開征。增值稅有三個特點:第一,不重復征稅;二是稅基廣闊,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連續性;三是逐環節納稅,逐環節扣稅,增值稅征收管理是通過“以票管稅”來實施。

增值稅發票作為記錄單位和個人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最基本的原始憑證,對保證會計事項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實現“以票管稅”、以票理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國增值稅發票分為兩種:一是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二是增值稅普通發票(以下簡稱普通發票)。下面本人就一件普通發票作廢案例進行簡要分析并作出建議。

一、增值稅普通發票作廢存在的問題和原因分析

相對于專用發票嚴格的使用管理和監督,普通發票的管理力度和重視程度還遠遠不夠,普通發票不能抵稅,也無須認證,取得普通發票的單位因為不存在扣稅環節,沒有經濟利益,所以發票只是作為付款記賬依據,所以主觀上不會去嚴格查驗發票的真實性,有效性,這必將引導部分一般納稅人想法設法在普通發票上實施舞弊行為而達到逃避稅源的目的。案例如下:甲方是一般納稅人,與乙方(非應稅項目)是長期合作單位。甲方當月月初向乙方開具了數份普通發票并立即傳遞至乙方,以便收取貨款,乙方財務人員收到發票后按財務要求及稅法規定,通過本省稅務網站查詢發票的真偽性,輸入一切關鍵票面上的信息后,顯示“發票尚未報稅(如該發票離開具日期達2 個月以上,不得作為有效憑證)”,其余無更多信息提示,因目前暫未報稅,乙方據此將發票號碼、代碼登記在簿,備查,同時按采購計劃,憑票付款。時隔三月,乙方財務人員再次查詢上述發票,令人奇怪的是這幾張發票全部顯示“該發票已作廢,不得作為有效憑證”。乙方立即聯系甲方了解原因,甲方稱設備靈敏度變差,操作人員誤點作廢。正常作廢發票本無可厚非,但對于這一案例,有以下幾點值得質疑和深思:

1.為加強對一般納稅人開具普通發票的管理,全面監控銷售額(不含商業零售),國家稅務總局將一般納稅人開具的普通發票納入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和管理,普通發票的開具和作廢均有專門的流程,在操作過程中有環節提示,誤點作廢的可能性很小,何況幾張發票都誤點作廢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2.甲方操作人員失誤作廢了發票,應立即和乙方聯系要求退回發票聯,并集齊發票的所有聯次后加蓋“作廢“印章,留待發票驗舊供新時查驗,同時向乙方重新開具發票。為何直到三月后待乙方詢問此事才告知呢?如果乙方沒有再次查驗發票發現已經作廢,甲方是否會和乙方溝通呢?

3.防偽稅控系統作廢發票只能在開票當月操作,跨越不能作廢,只能按相關規定程序開具紅字發票。因此甲方一定是在開票當月作廢發票,從開票日期到乙方發現發票作廢已歷時三個多月,甲方也沒有主動要求取回作廢原發票聯,這段期間甲方是一直沒有進行發票驗舊供新還是已經通過了發票驗舊供新了呢?

4.如果甲方作廢發票不是操作失誤,而是有意為之,甲方的用意何在?本人分析甲方可能有兩方面的考慮:一是逃避納稅義務。甲方開具發票回籠貨款,作廢發票則是減少當月的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相應地減少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等,但是作廢發票聯無法收回,甲方如何通過稅務發票管理部門的檢查是個難題和關鍵。二是為了調節企業當期稅負水平和緩解資金壓力。甲方開具發票及早收款,作廢發票可以降低稅負,減少當期稅金支出,若后期實際稅負偏低,再告知乙方原發票已經作廢收回,重新開具發票,適當調高后期稅負,這樣進行人為調節稅負水平,延期繳納稅款。

通過以上分析,上述發票作廢案例令人深思的關鍵點在于甲方作廢發票后不迅速不主動收回原發票聯。我國發票管理制度中對作廢發票的管理有嚴格的規定,是否在具體操作中有所簡化呢?作者了解了三家一般納稅人企業在申報發票驗舊領新的流程,執行各有不同。如果是操作流程有問題,作廢發票的管理就存在了漏洞,有的企業會挺而走險,可能人為調控稅負、延期占用稅款甚至是逃避稅款。

二、關于增值稅普通發票作廢管理的建議

1.購貨方財務部門建立發票查驗的制度由于增值稅普通發票沒有抵扣聯,不能扣稅,不需認證,與購貨方的經濟利益無關,所以購貨方一般收受到發票,與隨貨同行聯對應起來,審核商品數量、規格、金額等項目無誤后進行付款,很少有企業會主動登陸稅務網站查詢發票的相關信息。為了保證發票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建議企業健全財務制度,要求財務人員對收到的發票必須查驗其真實性和有效性,防止銷貨方用作廢發票收取貨款,逃避納稅義務。

2.嚴格執行發票驗舊供新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對發票的印制、領購、開具、保管等都有全面的規定,發票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應嚴格認真執行,在發票驗供領新的工作環節,對于前購所有作廢發票必須逐張逐份地檢查,查驗作廢發票聯次是否完整,對發票聯的真偽進行辯別。

3.建立健全全國稅務網發票查詢系統

目前,稅務網主要查詢省內普通發票,部分外省暫時未開通網上查詢功能,或者要輸入發票上的識別碼、條碼等繁瑣復選框,建議盡快開通全國范圍查詢功能,可以進行普查。

4.建議將普通發票納入計算機稽核系統。專用發票實行計算機稽核后,有效地控制了納稅人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偷逃國家稅款的行為。后期建議利用現有的信息技術和網絡資源,將所有的普通發票一并納入,由于現在的“金稅工程”,無論從設備還是技術來講,都是可以滿足需要的,無需投入巨額資金。對于購貨人所取得的普通發票的信息采集問題,可以同憑票退稅制度相結合,在購貨人申請退稅時,將其發票的有關信息進行采集,納入計算機系統,進行交叉稽核,這樣既可以有效減少納稅人的開票舞弊行為,又可以提高消費方索要發票和查驗發票的積極性,減少國家稅收的流失。

5.加大打擊處罰力度,提高納稅人法制意識

對發票違法違章行為,必須要嚴管重罰,及時嚴肅處理,將納稅人的僥幸心理消滅于萌芽階段,以保障以票管稅順利實施。要嚴格按照《征管法》和《發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觸犯刑律的,堅決移交司法機關查處,凈化稅收環境進而營造良好的普通發票管理氛圍。

參考文獻:

發票合同范文4

山東晨鳴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股票發行申報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國務院關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的規定及《山東晨鳴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八年股東大會決議》,我會對你公司的發行申請予以核準,現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增資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9000萬股。

二、你公司在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國務院關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國務院證券委《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實施細則》及其它法規的要求,并應嚴格按照報送我會的《B股增資發行上市方案》進行。

發票合同范文5

【關鍵詞】增值稅發票識別 發票驗審 查詢

國網河北省電力公司物資分公司合同管理部主要負責國網公司、省公司兩級采購所有方式的物資合同的簽訂、結算以及供應商服務管理等工作。隨著“物資集約化管理”體系建設的不斷深入,合同管理工作量急劇倍增,大量的發票驗審工作向物資公司集中,人工審核增值稅發票工作量大而且容易出錯,針對該問題,物資公司提出建設增值稅發票智能管理系統,采用增值稅發票掃描識別技術,將增值稅發票進行掃描識別,將非結構化數據轉換為結構化數據,通過接口與ERP系統進行數據交互,從而實現發票錄入、發票驗審、發票過賬等環節的自動化、智能化進行,由機器代替人工,提高單據驗審與賬務處理的工作質量,保證業務人員高效率、高質量的完成發票驗審、結算工作。

1 需求分析

1.1 發票數據錄入

傳統的發票錄入工作由人工完成,每份發票的票面信息都要錄入至EXCEL表中進行歸檔,并且數量多,每份合同可能會對應少則一張多則幾十張增值稅發票,所以我們選用高速饋紙式掃描儀,可以支持批量發票掃描,確保發票數據的快速錄入。

1.2 發票驗審

發票驗審工作主要是審核發票開票信息是否有誤,審核發票抬頭信息、審核供應商信息、審核發票開票日期、審核發票金額稅額是否與到貨信息一致等,針對該問題我們需要抽取ERP系統中的訂單數據和供應商數據與掃描識別得到的發票數據進行比對,比對一致才允許錄入系統。

1.3 發票過賬

發票過賬工作主要是進行發票、采購訂單、入庫單三單匹配工作,在ERP系統進行發校驗操作。該環節最大的問題是發票數量較多,并且發票校驗操作需要填寫采購訂單號、金額、含稅金額、日期、摘要等數據,錄入信息量較大,針對該問題,我們將充分利用掃描采集到的發票數據,將發票數據自動填寫到發票校驗界面、自動調整稅差、自動生成摘要,財務人員只需審核數據便可完成發票校驗操作。

1.4 文檔在線存儲及查詢

原始單據的查詢,原始方式便是在檔案室找到對應的發票,但這種方式較為費事費力,針對該問題我們可將掃描采集到的發票影像信息,根據采購訂單或發票號發票代碼為索引,在ERP系統DMS模塊中建立歸檔,通過鏈接便可以實現原始票據的在線查詢。

2 增值稅發票智能管理系統的設計

2.1 設計目標

實現增值稅發票的批量掃描識別、實現增值稅發票的自動驗審、實現增值稅發票的自動過賬、實現增值稅發票單據影像在線查詢。

2.2 主題思路

發票驗審業務的實質就是根據ERP系統內的采購訂單數據與收貨數據驗審供應商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數據,主要驗審內容為:驗審抬頭數據是否正確、驗審開票供應商數據是否正確、驗審發票金額是否與收貨金額一致、驗審開票日期是否在有效范圍之內。傳統的方式是供應商將發票送交至驗審窗口,驗審人員登錄系統找到對應的訂單然后核對數據是否正確,這樣驗審效率較低。

2.3 構架設計

實現發票自動驗審的前提是需要擁有采購數據,所以我們設計通過接口將采購訂單數據傳輸至增值稅智能管理系統中,掃描發票數據并時,系統會將采購訂單數據與發票數據進行比對校驗,從而實現發票數據的初步驗審。

圖1:系統基本構架

2.4 系統功能設計

系統的架構是先掃描、再驗審然后過賬的一條線處理方式。采用多模塊結構。按照功能模塊的功能,可把系統劃分如下:

2.4.1 掃描識別系統

(1)登錄驗證:操作人員輸入納稅人識別號登錄系統,經過系統驗證后,將該供應商對應的采購訂單等信息列出。

(2)待結算合同清單顯示查詢:登錄后,將能直接瀏覽到未結算的采購合同,并顯示各合同的工廠名稱、合同不含稅金額、合同總額等信息,供應商可以選擇需結算的合同進行發票掃描。

(3)發票掃描:完成掃描后,系統將發票票面信息轉換成結構化文件格式和圖片。將增值稅專用發票當中的發票代碼、發票號、含稅和不含稅金額等信息轉成結構化文件。

(4)信息識別及修正:系統讀取發票代碼、發票號在內的發票信息,進行重復發票的檢查。讀取開票日期、購銷方稅號在內的發票信息,通過檢查開票日期是否超過抵扣時間,銷方稅號是否和供應商主數據一致,購方稅號是否和購方數據一致來進行發票信息的初步核對。若該訂單對應的發票信息全部識別正確,上傳即可。

(5)系統審核:供應商確認上傳時,系統將對上傳的信息進行檢查,檢查以下方面:購銷雙方稅號是否正確、發票日期是否在可用范圍內、合同金額與發票金額是否一致,如果同時符合上述條件,方可允許上傳。

(6)粘貼單打?。荷蟼靼l票信息后,系統自動打印出發票粘貼單。

(7)發票明細打印:系統將剛剛掃描并上傳的發票明細進行整理,之后自動形成發票明細單。

2.4.2 發票驗審

(1)登陸驗證:驗審人員登陸發票驗審平臺,系統根據驗審人員賬號自動檢測該驗審人員權限,將該驗審人員驗審發票數據列出。

(2)發票驗審:系統列出待驗審發票信息,包括合同信息、發票信息等,并將驗審結果以指示燈的形式輸出至驗審界面,驗審人員審核指示燈信息無誤,點擊通過便可完成驗審。

2.4.3 發票過賬

(1)登陸驗證:發票過賬人員登陸發票過賬平臺,系統根據該人員登陸賬號檢測該人員權限,并將該人員允許過賬發票信息列出。

(2)發票過賬:過賬人員選擇已驗審通過的訂單號,系統自動跳轉至發票過賬界面,并將發票數據填充至相對應欄位,過賬人員審核數據是否正確點擊過賬即可完成發票過賬操作。

2.4.4 文檔在線存儲及查詢

(1)工作人員在掃描發票后將數據上傳至SAP系統中,同時系統自動將對應的發票圖像同時傳輸至SAP系統,存儲至SAP DMS模塊中,以采購訂單號為索引,關聯至相對應的采購訂單。

(2)在采購訂單查詢界面進行增強開發,加入發票圖像查詢鏈接,查詢發票圖像時登陸采購訂單查詢界面,點擊鏈接,系統自動根據訂單號將該訂單對應的圖像信息列出。

3 結語

本方案根據增值稅發票驗審工作的特點,采用增值稅發票掃描識別技術,通過接口與現有ERP系統進行數據交互,實現發票驗審、發票過賬等操作的智能化、自動化進行,有效減少了人工誤差,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且該系統具有操作簡單、流程明確、數據安全等特點。后續如何更好的完善該設計方案還待進一步研究。

作者單位

發票合同范文6

一、“營改增”對企業稅負的影響

假定A企業為設計企業并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營改增”前適用營業稅稅率為5%,附稅為營業稅的14%,“營改增”后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6%,附稅為增值稅的14%。如果其設計業務實際完成合同額50,000萬元,分包合同額為7,000萬元。稅負情況比較如下:

表 “營改增”前后稅負比較

由上表,我們可以看出,“營改增”后,企業稅負增加,增加幅度根據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不同而有一定差異。國家推行“營改增”的初衷是優化稅收結構、降低企業稅負,從而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現代服務業的發展。但是,在實施初期,設計企業的稅負實際上是“不降反增”的。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點:

1.稅率提高造成稅負增加

“營改增”前,設計業務按照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盃I改增”后,增值稅名義稅率為6%,實際稅率為5.66%,稅率提高引起稅負增加。

2.可抵扣進項稅較少

可抵扣進項稅作為增值稅銷項稅的抵減項,直接影響企業實際稅負。設計業務成本主要分為包括人工成本、分包成本和其他成本。設計行業作為“知識密集型”行業,受行業特點的影響,人工成本在業務成本中所占比重較大,但該部分成本無法進行抵扣。而分包成本在“營改增”前執行的是差額繳稅政策,計繳營業稅時可以作為抵減項,因而在稅制轉換中對稅負增減影響不大。其他成本發票受行業、供應商等因素影響,也不能全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企業實際可抵扣進項稅較少,這也是造成企業稅負增加的一個重要原因。

3.上升的稅負無法轉移

國家推行“營改增”以降低企業稅負的前提是,增值稅的流轉在全產業鏈暢通。如果業主單位也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企業對其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用于抵扣,那么企業在進行服務合同定價時,可適當根據上升的稅負提高服務合同定價,提高的合同價業主可以通過增值稅進項抵扣的方式消化。但是目前設計業務業主單位多為政府等經營非增值稅業務的單位,這種單位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用于抵扣,無法消化因稅負上升提高的合同價,因此該類單位在簽訂合同時,一般不允許加價。這樣,上升的稅負無法正常轉移,只能由企業自行承擔,使得企業稅負增加。

二、“營改增”對企業盈利的影響

“營改增”的變化,對企業收入、成本以及稅金的確認,都產生了一定影響,進而影響企業盈利。

1.對收入的影響

由于增值稅為價外稅,在確認收入時需要價稅分離?!盃I改增”后,應稅服務理論上應當提高合同價至包含增值稅銷項稅額才與“營改增”前的收入相等。但是,由于“營改增”并未在全國、全行業展開,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無法進行抵扣,再考慮市場競爭等因素,只能保持原合同價不變,自行承擔該部分稅負,從而使得實際確認收入低于完成的合同額。仍然以A企業為例,“營改增”后收入下降2,830萬元,下降5.66%,即增值稅實際稅率。

2.對成本費用的影響

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成本費用在確認成本時同樣需要進行價稅分離,增值稅進項稅不計入相關成本費用。在價格不變的情況下,“營改增”后實際確認的成本費用有所下降。在實際生產經營過程中,供應商會考慮到稅負變化,適當提高價格。

3.對利潤總額的影響

以A企業為例,假定“營改增”后分包全部取得稅率為6%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勘察設計收入下降2,830萬元,成本費用減少396萬元,營業稅金及附加由原來的2,451萬元(2,150+2,150×14%)下降至341萬元(2,434×14%),減少2,110萬元,從而使得利潤總額減少324萬元。

由此看來,“營改增”對企業盈利產生了一定的不利影響,收入規模和創造的收益均有所下降。

三、“營改增”對生產經營管理的影響

1.對服務合同定價的影響

“營改增”后,設計收入確認時需要進行價稅分離?!盃I改增”前,如果簽訂價格為100萬元的服務合同,繳納5.7%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后,其凈收入為94.30萬元;“營改增”后,適用的增值稅及附加的稅率為6.84%,要實現94.30萬元的凈收入,合同定價需要提高到107.30萬元。但是在實際經營過程中,服務合同定價還受到競爭狀況等諸多因素的影響。

2.對分包商和供應商選擇的影響

“營改增”后,稅負的高低不僅與營業收入相關,也受到進項稅額的影響。因此,在選擇分包商或供應商的需要盡可能的選擇有一般納稅人資質、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分包商或者供應商,從而獲取可抵扣進項稅。但是,在實際過程中,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分包商或供應商所要求的價款會相對較高,那么就需要在價格優惠和稅額抵扣之間進行權衡。

3.對發票管理的影響

增值稅專用發票在保管、開具、作廢、紅字沖銷、認證、抵扣等環節的要求更為嚴格。因此,發票管理就成為設計企業能否順利進行過渡的重要一環。

(1)對銷項稅發票管理的影響

①對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發票時,開票信息一定要完整、準確,以免出現由于信息錯誤而出現的作廢和紅字沖銷。為了保證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的準確性,在簽訂合同時,可以將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信息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開具發票時,可以要求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業主提供其一般納稅人登記證等證件,這樣既可以規范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又可以降低發票管理的工作量和相應的稅務風險。

②國家對增值稅專用發票實施從嚴管理,如果發生發票遺失,相關處理手續非常復雜。因此,要求財務部開票人員與經營生產單位領票人員、交票人員與業主單位領票人員均實行簽字確認程序,以免發生發票遺失時,責任無法認定。

③開具增值稅發票前,需與業主就開票信息、內容、金額等進行確認,盡可能減少發票作廢或紅字沖銷。如果業主收到發票未及時認證,也未在180天有效期內退回企業,該發票無法作廢也無法紅字沖銷,使得企業多承擔該部分稅款。

(2)對進項稅發票管理的影響

①明確應取得增值稅發票的范圍,當得即得。企業在日常工作中,應當盡可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以降低企業稅負。

②應繳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業務要單獨核算,不能抵扣的進項稅不得抵扣。

③設置專人管理進項稅票的認證和抵扣工作。

④除非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否則必須在發票認證期限(180天)內辦理認證手續,這樣企業可以避免相應的稅負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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